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2024-07-19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精选8篇)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1篇

2008年5月23日,中国电信业重组拉开帷幕,中国移动发布通报,正式宣布合并中国联通。中国联通分拆两网,其中CDMA网络并入中国电信,保留GSM网络与中国网通组成新的联通集团。同时,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并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这次电信业改革备受关注,因为当前的非全业务运营已导致电信业的市场结构极度不平衡,这既不利于中国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我国信息化的建设。此次“五合三”重组方案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形成三个相对均衡的、全业务的新竞争集团,来打破行业垄断,形成更充分的竞争格局,以促进运营企业加快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其国际竞争能力,更好地服务电信用户。本文详细地分析了当前电信行业的市场结构,解释了此次电信重组的必要性及重组后将对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最后相应地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

二、市场结构的分析

所谓的市场结构就是规定构成市场的卖者(企业)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买者和卖者集团之间等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从本质上看,市场结构是一个反映市场竞争和垄断关系的概念。在主流的框架中,市场结构是影响行业中企业行为,进而影响企业和行业绩效的重要因素。罗宾逊夫人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中将市场结构分为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四种基本类型。决定市场结构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入和退出壁垒、市场需求的增长率、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和政府介入的强度等等。这些因素相互影响,当其中一个因素改变时,会导致其他因素进化,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结构的特征。本文通过对前三项因素的分析来论述中国电信业的市场结构。

(一)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表示在特定的产业或市场中,卖者或买者具有怎样的相对规模结构的指标。它反映特定市场的集中程度,与市场中垄断力量的形成密切相关。市场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代表了市场结构的衡量指标,如行业集中度、HH指数等。

1. 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是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有关数值X(销售额、资产额、增加值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份额,或某一个百分比占有率之内的最大规模企业的数目。计算公式为:

其中,CRn表示某行业中前n家最大企业的有关数值的行业比重,n为行业中前几位企业的个数,N为行业中企业总数。在其他条件一定时,n越大,CRn也越大;在n值取定时,CRn越大,说明大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越多,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产业部网站

根据越后贺典的市场结构分类标准,1999—2001年的CR1都大于70%,这说明当时的电信行业属于极高寡占产业;2003—2007年的CR1大幅下降,CR3大于80%,说明电信行业已由极高寡占产业转向高寡占产业。由此推出,1999年和2002年的电信重组对于促进我国电信业的市场结构趋向竞争态势起着推动性的作用。但2007年的CR:、CR3都有一定程度的回涨,这说明了2005年起中国电信业市场竞争逐渐失衡,市场结构出现向中国移动“一边倒”的局面,这已经背离了第二次电信改革的初衷,没有实现市场“有效竞争”的目标。

2. HHI指数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简称HHI指数,是计算某一市场上50家最大企业(如果少于50家企业就是所有企业)每家企业市场占有份额的平方之和。该指数是度量市场垄断(竞争)程度的市场结构性指标,不仅能反映市场内大企业的市场份额,而且能反映大企业之外的市场结构。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X——市场的总规模,Xi——i企业的规模,Si=Xi/X——第i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n——该产业内的企业数。HHI越大,表示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垄断程度越高。

数据来源:同上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2003年起,用户HHI指数和收入HHI指数平缓上升,至2007年,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用户、收入市场份额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用户、收入市场集中指数(HHI)分别达到2882、3181,比2006年分别上升了140、160。这表明,近年来中国电信业市场集中程度和垄断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优势企业中国移动已经成为拥有全国乃至全球最庞大用户群和最大市值的运营商。

(二)产品差别化

产品差别化是指产业内相互竞争的企业所产生的产品之间可替代的不完全性。产品差别化的存在,决定在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其市场分割是不均等的,而且不论是同一价格还是不同价格,差别市场的企业市场份额都不相同。差别化程度对企业间的竞争内容及竞争程度产生较大的影响。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主营传统固定通信与宽带业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则主营移动通信业务。从图2可以看出,中国固定电话用户数量增加缓慢,而移动电话用户数量则迅速增加。2007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新增8622.8万户,达到54728.6万户;固定电话用户减少233.7万户,达到36544.8万户,自1968年以来首次出现年度负增长。购买者对移动电话的需求增加,必然导致了主营移动通信业务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拥有更大的市场占有率,占有更多的利润。中国移动和两大固话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2008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中国移动的净利润达到241亿元左右,增幅达37%;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则受固话业务下滑拖累,营业收入增幅仅为1.6%和0.85%。

数据来源:同上

从目前来看,不少专家也认为,国内电信业结构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移动业务和固网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未来的电信市场肯定是移动性通信方式和互联网海量内容提供的融合,也就是说移动业务对传统固话业务的替代已是大势所趋,而传统的固网基础业务将成为更具有普遍服务意义的公共服务,其价值量更多地体现在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上。因此,此次电信重组正是针对这一问题,采取将中国联通分拆的措施,使得新组成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个集团减少产品差异,形成较为均衡的市场竞争结构。

(三)进入壁垒

贝恩认为,从长期来看,已有厂商能将价格提高到最小平均成本之上销售而不致引起潜在进入者进入的因素。进入壁垒分为结构性进入壁垒和行为性进入壁垒。

1. 结构性进入壁垒

结构性进入壁垒主要有四种,即规模经济壁垒、绝对成本壁垒、必要资本量壁垒和产品差别壁垒。

(1)规模经济壁垒

在单一产品生产和技术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平均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下降,或产出增加的比例大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就存在着规模经济。电信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具有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投资沉淀成本等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电信规律表明,电信网络建设需要大量的原始投资,业务之间共用成本比较高,每用户平均成本随用户规模的扩大而递减,因此其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性非常明显。电信运营业的规模经济主要决定于网络的利用效率,网络覆盖面广,网络的价值就越大。但是,电信业的规模经济实质上与供给技术密切相关。电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使得成本结构发生了改变,进而大大缩小了电信业自然垄断的边界。

(2)产品差别壁垒

原有企业通过长期的产品差别化努力已经积累起一定的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只需少量的广告投入就可以维持顾客对本企业产品的忠诚度。但是,新企业为了寻找新顾客或争取原有企业的老顾客,通常会通过价格政策来促销,而这就带来了更大的成本。

从电信这一行业的特点来说,产品差别壁垒更加明显。消费者一旦选择了某家电信运营商,就不会轻易更换其运营商。首先,消费者一旦要更换运营商,就需要支付设备费用、安装费、新号码的更迭使部分联系的散失、资费交纳的不便等“转换期的交易成本”。即使新运营商制定更低的价格来补偿这一部分成本,消费者也极有可能不愿意更换。其次,消费者对老品牌忠诚度高,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已经得到大部分用户的认可和支持,尤其是中国移动掌握国内移动通信市场绝大部分的高端客户,而这些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改变运营商。消费者的“路径依赖”问题使得后来进入的中国联通、网通、铁通等企业在夺取市场份额中步履维艰,尤其是市场逐渐饱和的情况下,这些企业正面临着在争取客户的同时如何寻找下一个利润点的难题。

(3)必要资本量障碍

必要资本量障碍是进入某一市场所必须的资本投资。在不同行业,必要资本量随技术、生产、销售的基本特点不同,差异很大。必要资本量投入越大,筹资就越困难。

电信行业的必要资本量障碍与规模经济障碍大体相当。运营商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网络建设,加快传输网的灵活调度,开发网络技术,实现网络技术和网络规模差异化。因此,新进入者在没有优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要筹措大量的资本是比较困难的。而且,新进入者建设新的通讯网络,无疑加剧了重复建设,引起了不必要的网络资源浪费。

2. 行为性进入壁垒

这类进入壁垒大多是由原有企业为阻止新企业进入而主动采取的相应策略所形成的,主要包括进入遏止、进入封锁行为和驱除竞争对手行为。

中国电信行业是自然垄断行业,原有企业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在位者不愿意竞争者进入,采取各项措施来排挤竞争对手和潜在进入者。占据垄断地位的主导运营商通常会在竞争性业务上压低价格,而在自然垄断性业务上抬高价格,实行内部“交叉补贴”以打击竞争对手。除了定价策略之外,通信网络的外部性还决定了如果进入的新企业无法与原有企业进行网络连接,那么其通信服务将被受限在很小的范围内。为此,国家虽然采取了不对称管制政策,以低于成本的网间结算来扶持新兴运营企业,但事实上,主导运营商为了自身收益,通过操纵建设标准的松绑程度、提供服务的时间和质量等手段,不配合互联互通政策,导致了一些运营商网络出现阻断、不通畅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结构状况。

三、重组对电信业发展的影响

通过对中国电信业的市场结构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前三次电信业重组从一定程度上引导了电信业向竞争格局演进,但还没有完成“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历史使命。据四大电信运营商2007年年报,中国移动2007年的收入是其他三大运营商的总和,利润更是另三家运营商利润总和的2倍。寡头垄断的优势地位必然导致中国移动通过各种途径构筑较高的进入壁垒,阻止新兴电信运营商的进入发展。这不利于提高我国电信运营企业的竞争实力,使得这些电信运营企业难以应对今后国外电信巨头的冲击与挑战。此外,畸形的市场结构必然导致电信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源自产业内部的发展增长机制的推动力量。通过此次电信业重组,中国电信、中国铁通都获得了中国联通的部分网络,具备了提供从低端到高端的一揽子移动通信业务的能力。新组成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硬件实力”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资本运营能力提高,将有利于促进电信产业的有效竞争。短期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促使电信综合价格水平下降

本次电信重组实现了所有的运营商都成为全业务运营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的电信运营商很可能采取价格战略。而原有的运营商在无法迅速实现产品差别化的情况下,也只能以“驱除竞争对手行为”回应,即掠夺性定价,在短期内暂时降低产品价格,忍受亏损,以构成进入障碍。因此,驱除竞争对手和新进入者的价格战必会带来电信综合价格水平的普遍下降,而随着电信运营商竞争的深入,这种价格水平将逐渐下降并维持在一个较合理的水平,使广大的消费者受惠。

(二)推动中国3G产业的发展

3G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它最主要的特点是可提供移动多媒体业务。目前,第三代移动通信的主流技术标准主要有三种:WCDMA、CDMA2000和中国自主提出的TD-SCDMA。多年来,在政府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下,TD-SCDMA网络技术已经过多轮外场测试,其测试结果验证了我国3G技术和产品的成熟性、网络能力和业务能力已达到较高标准,TD-SCDMA在系统、芯片、终端等方面已具备相当高的水平,能够实现与2G的漫游、切换和融合。随着TD技术的成熟,3G标准的选用与相应承运运营商的问题成为中国发展3G的进程的决定因素。

3G通信网络建设成本和业务开发投入不仅要求运营商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还明显地体现了规模经济的特征。一旦运营商达不到一定的通信用户规模,不仅难以平衡网络建设和运营的成本,也难以为增值服务的开发提供足够宽广的用户基础。通过此次几大运营商的拆分与合并,电信运营商数量减少,既减少了重复建设,又迅速增强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实力,有利于单个运营商进行更强有力的网络建设,加快了3G牌照发放的进程。不少业界人士认为,重组的完成解决了我国3G标准的选用问题,中国电信取得CDMA2000牌照,中国联通发展WCDMA,而中国移动获得TD-SCDMA标准的3G牌照进行运营的时间表已较明确。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投入运营将提高我国电信运营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缩小与西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网络技术差距,同时还将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形成,推动中国整个通信产业的发展。随着产业分工的细分、新产业环节的滋生、价值链的延伸和各环节相互依附性的加强,运营商们将实用为本,高端作业,抢占先机,引入新的模式,新的理念,进而最终打破原有的市场供需体制与市场壁垒,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

(三)促进运营企业之间的合作

虽然重组后三家运营商的实力增强,竞争加剧,但不容忽视的是,短期内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将难以改变。因此,新组成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更多地选择通过合作来与中国移动抗衡。除此之外,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给运营商和国家都带来了很大的资源浪费,不利于企业自身与竞争对手的成长。所以,电信运营商们可以通过组成战略联盟,在网络、业务、外包服务等领域上加强合作,最终实现“共赢”。

四、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以上分析可知,中国电信行业的垄断结构主要是由其行业自身特点决定的,而此次重组对均衡中国电信行业市场结构,推动电信产业结构升级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要打破寡头垄断,形成竞争格局还需要走很长的路。电信行业应该如何加强国际竞争力,实现行业升级,仅提出下列相关建议:

(一)进行产权改革,实现有效竞争

虽然中国电信业已经历了四次改革重组,但是新的市场进入者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结果仅仅是打破暂时的垄断,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这里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产权结构的不合理。中国电信运营企业是国有企业,国资委控制了主要的运营企业绝大部分股权。即使是已经上市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其公司可流通的股份在其资产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是非常有限的。这种现象引发了预算乱约束下以国有资产损失为代价的国有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参考国际电信业的产权结构,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英国等国的电信业已先后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世界范围内的电信企业产权多元化结构已形成。然而中国依然只是引入竞争体制,不愿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不少专家认为,实行多元的产权主体或实现民营化,是引入有效竞争的最好办法。通过产权改革,降低国有资产在电信业的控制权,一方面可以减少行政干预,创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励经理人追求长期利益,减少恶性竞争,加大新技术开发力度,提高企业的生产力、销售力和服务力,促使电信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

(二)降低进入壁垒

电信行业本来就是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的行政性管制更阻碍了民间投资资本和中小企业进入。随着信息网络化发展,企业进入电信业的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已大大降低,如果政府能够放松进入管制,降低行政性进入壁垒,中小企业极有可能进入电信行业,促进电信业的公平竞争,降低成本,提高网络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开拓更加丰富多样的电信业务。

(三)加大对运营商的扶持力度,注重培育竞争力量

我国应继续对新企业和原有企业实行不对称管制,大力扶持处于竞争劣势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促使两大运营企业获得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在培养竞争力量,推动竞争格局形成的同时,也应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内国际资本市场开发等方面大力扶持中国移动,培养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信企业集团。

(四)发展最新技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竞争

最新消息显示,国际电信联盟已将4G技术正式命名为IMT-Advanced,并将于2008年前后开始该项技术的标准化工作。4G技术可令用户利用手机与PDA收发电子邮件,并以更快的速度下载电影与音乐。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尚未运营,而国际上关于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革命。知识产权争夺的最高形态就是标准的争夺,实际上也是对未来产业主导权的争夺。中国要实现信息强国,就必须加快信息化进程,积极参与新一轮移动通信国际标准的竞争,在关键性的战略技术尤其是电信技术上取得突破。

参考文献

[1]杨建文,周冯琦,胡晓鹏.产业经济学.学林出版社.

[2]芮明杰,陶志刚.产业竞争力报告.上海人民出版社.

[3]曹建海.中国产业前景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报社.

[4]贾晓慧.中国电信业市场结构与绩效关系分析.2005.6.

[5]王春晖.电信业产权制度与有效竞争.

加速国企并购重组市场化 第2篇

并购重组市场作用欠缺

《董事会》:2005年到2007年,中国并购交易规模由2500亿发展到7800亿,年均增长率达72%,近两年更是突飞猛进,而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总额又占全部交易的2/3。在后危机时代,您如何看待并购趋势走向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黄明:这次发端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极其深刻。为应对不利影响,中央出台了许多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还特别提出了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而振兴计划大多都要通过并购重组来实现。

我们提出了“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经济发展目标,但随着后金融危机的到来,这个目标的顺序恐怕要倒过来,即“惠民生、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是目的,调结构与保增长都是手段,而且调结构要优先于保增长。我们知道并购重组是调结构的重要手段,由此看来,在今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并购重组都将成为市场发展的主题,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从美国历史上的五次并购浪潮也可看到,美国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就是一部并购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的推动后,美国成了世界经济的霸主。

《董事会》:眼下,“走出去”特别受到中国企业的青睐,从大趋势看,海外并购黄金期还剩多长时间?

黄明:目前的国际形势对我们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更重要的是要能看到机遇,要有前瞻性,实现弯道超车。从国际金融危机的演进趋势来看,至少还有两三年左右的机会期。因此,应当积极稳妥地实施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战略抉择,加强市场研究,及时发现机会。海外并购要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为立足点;要讲究实效,不图虚名。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带来的不仅是机遇,也是挑战。在积极参与海外并购的同时,我们必须控制好并购中存在的风险。

《董事会》:与美国相比,中国是否也出现过并购浪潮?

黄明:从中国的情况来看,严格意义上的并购浪潮一次也没有发生过。这和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有关,毕竟我们目前还是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历史发展阶段。

我国的经济体系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并购重组活动有效地推动了产权制度的改革。但反过来,我国的产权制度对行业整合、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并购重组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进程。

《董事会》:推进国企并购重组市场化的关键是什么?

黄明:目前,国有控股企业并购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行政性重组与市场化重组的矛盾,以及国有资产保值与流失的矛盾。为此,一是要引导树立股权文化,强化股东行为的市场化重组,弱化行政化重组。这要求国有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必须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二是要完善国有资产并购重组中的市场化定价和竞争程序。保值增值和资产流失的矛盾,其核心是在涉及国有资产并购重组的过程中缺少完善的市场化定价和竞争程序,因此,越是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越要完善定价及交易的程序。

严查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

《董事会》: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在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重组审核、外资并购、财务顾问等领域构建了相对完备的并购政策法规体系。从法制建设的角度来看,如何认识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的发展?

黄明: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1997):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的兴起与初步发展。这一时期没有专门的并购重组政策的引导 ,主要依据《股票发行条例》和《上市规则》中的原则性要求进行。

第二阶段(1998—2004):上市公司并购市场快速发展并不断规范。上市公司并购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上市公司并购活动继续活跃,并在蓬勃发展中不断规范。 证监会于1998年2月颁布《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0年6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2年1月1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9月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发布了首部规范收购上市公司行为的管理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2005年以后):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并购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之后由于股改的启动,市场利益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中国证监会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06年8月31日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5月18日,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2008年8月4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并购重组监管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内容,为有效规范并购重组市场,必须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通过以上回顾我们可以看到,自1992年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我们基本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并购市场法规体系,为并购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董事会》:规范是并购重组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注意到,部分上市公司在重大并购重组时存在涉嫌违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特别是一些系族企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虚构财务报表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更为隐蔽。证监部门对此有何进一步举措?

黄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中往往容易导致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行为发生,这种行为是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是证券监管机构对并购重组市场进行监管的重点问题,同时也是监管的难点问题。为此,《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上市公司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信息,不得有选择性地向特定对象提前泄露。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重点也就在于强调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问题,并专门对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一是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要严格监管,交易所要加强一线监控;二是要求各中介机构,特别是财务顾问,要严格依法从业,严格履行其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董事会》:今年以来,在上市公司并购中,曾经一度停滞的管理层收购(MBO)又出现复苏。您对此有何看法?如何防范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

黄明:管理层收购是并购重组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其积极意义,但由于管理层收购往往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问题,因此对管理层收购的监管将更为严格。

例如,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董事会成员的1/2以上;在批准程序方面,要求2/3以上的独立董事赞成本次收购,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必须聘请评估机构提供公司估值报告;要求财务顾问进行持续督导。并且,对存在《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违反诚信义务的情形禁止进行管理层收购,即:挪用公司资金;公款私存;违反公司章程,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将公司资金外借或对外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的交易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最近三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积极发展并购基金

《董事会》:您之前提到了美国的数次并购浪潮,那么究竟是何原因促成的?

黄明: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美国的第四次并购浪潮,会发现并购融资对推动并购市场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四次并购浪潮主要发生在1981年至1989年间,这次并购浪潮交易数量空前之多。最大的特点是敌意收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收购行为是善意还是敌意主要取决于目标公司董事会的反映。另一特点是并购目标的规模和知名度,有一些最大型的公司成了收购目标。在此,过桥贷款,杠杆收购(LBO,利用债务融资进行收购),特别是垃圾债市场的发展,使公司收购方得以获得巨额资金,从而有能力收购一些最大的公司,这是这次并购浪潮得以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并且,并购活动进一步国际化,使得这次并购浪潮演变成一次超级并购浪潮。

《董事会》:您认为中国并购市场应进行哪些创新,丰富融资工具,提高并购效率和降低并购成本?

黄明:除了市场化不够外,目前我国并购市场不发达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发达的并购融资市场。目前上市公司并购中主要的融资方式除了现金支付外,也发展了定向增发、换股收购、公司债融资、并购贷款等方式,但规模都有限。特别是并购贷款刚刚起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难以得到较快发展。至于发行垃圾债,目前看来市场条件还不够成熟。

因此我们应该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同时推动融资方式的创新,例如积极发展、吸引战略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大量资金用于构建专门的私募并购基金。

《董事会》:全流通环境下,反收购也是个重要话题。自《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方式是否考虑进一步出台指引?

黄明:反收购是并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发生在敌意收购中。反收购在美国很普遍,而且可运用的方式也很多。但很多的反收购方式,如毒丸计划、焦土战术等,往往会对被收购公司产生很大的伤害,最终维护的是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利益,而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全流通时代,这为并购活动的开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并购活动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将更充分地得到发挥。与此同时,反收购的诉求也会大大提高。证券监管机构将从维护市场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反收购措施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例如金降落伞计划、公司章程中设置不当反收购条款、设置超过《公司法》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提高小股东提案权的比例、提高要股东召集临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比例等。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3篇

2008年, 我国对电信市场上的几大运营商实施了战略重组, 从而形成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足鼎立的新格局。这种新格局对于引入公平竞争、提高电信运营商核心竞争能力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然而, 重组前各家运营商发展不均衡, 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方面,使得重组后不能保证三家运营商在通信基础设施规模上的做到相对公平合理, 由此带来了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为此,2008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这则措辞严厉的通知要求三大运营商着手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 表明国家对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现象的关注与担忧。对于这一问题,我认为解决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合作竞争理论中关联联盟这个组织形式。

二、文献综述

关于竞合理论,我们知道AdamBrandenburger和Barry Nalebuff在1996年共同出版《Co-opetition》一书, 首次提出合作竞争战略 (Co-opetition Strategy) 的概念。Hill (1995)考察了众多企业后指出,企业要想在市场上获得成功就必须同时实施竞争与合作两种行为。[1]]Bengtsso和Kock (2000) 共同研究了企业网络的合作竞争,认为竞合就是两家企业同时期既竞争又合作的行为。[2]Augustine (1997)认为,竞合行为比单纯的竞争或合作更有利于知识创新、技术进步以及经济与市场的增长。[3]

合作性竞争强调为了竞争而学会必要的妥协与合作,在竞争中寻找一切合作机会,进而起到在合作过程中强化竞争的作用。面对这一新出现的理论,国内学者也有所研究。杨娟 (2001) 认为, 合作竞争是高层次、双赢的竞争。合作竞争已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新战略。[4]魏江(2008)从竞合理论出发研究了集群企业技术能力的问题。[5]敖芬芬等(2010)认为,竞合关系在企业间或组织间产生了经济价值,具有积极正面的效应。所以我们需要对竞合关系进行有效管理,而合作性竞争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战略联盟。[6]

Dussauge et al.(2000)根据企业对联盟的贡献将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划分为规模联盟和关联联盟两个种类。其中规模联盟中的成员是给联盟提供相同资源,并在联盟中从事同一价值链环节的活动。而关联联盟中的成员企业是给联盟提供了异质化互补性的资源,并在联盟中分别从事价值链的不同环节的活动。其中关联联盟实现了竞争者之间的资源、技能共享。 (1) [7]

三、博弈分析

(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分布现状

新一轮电信重组开启的“三足鼎立”时代, 使我国现阶段的电信市场呈现出寡头垄断的特征, 而三家运营商因自身实力与优势的不同, 在移动通信、固话通信、固网业务等不同市场, 体现出不同的市场力量, 因而使电信产业整体表现为非对称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资料来源:由http://tech.qq.com/zt/2008/dxcz/网站整理所得

从表1可看出,重组后,在用户规模上中国移动是一马当先, 这使得中国移动拥有了在3G时代的制胜基础。中国电信一直以来都拥有较大规模的骨干网络和庞大的固定电话用户资源, 这些构成了新电信在重组后的竞争优势。相比而言, 中国联通除了拥有了目前最为成熟和经济的、占全球3G网络70%以上的WCDMA技术的运营权外, 其他优势并不明显。

在重组后的三家运营商市场力量相对不均衡的情况下, 其若仍坚持采取以前的产品同质化竞争路线, 并把竞争战略集中于持续激烈的价格战, 势必会带来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尤其是对市场力量较弱的运营商而言更是如此。3G时代为运营商提供了一个参与全业务竞争的可能, 在这种背景下同质化竞争与价格战似乎已经不再适用于全业务的竞争, 而发挥自身优势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是未来我们值得思考和追寻的方向。

资料来源:《中国3G网络建设如何解决重复投资问题》, 网易科技

根据表2及相关报告分析,我国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各电信运营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模差异较大, 中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模远远大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30.7>19+4);二是中国联通建设运营GSM网拥有的11万个基站,而其中CG网共建的基站就达8万个, 因此, 就目前而言重组后的新联通及新电信具备基础设施共享的条件。下文我们将以此为基础运用博弈论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二)古诺模型

为分析联盟的影响,本文采用Cournot模型来分析。假设市场上存在两个企业,企业1代表中国移动, 企业2代表新中国联通或新电信中的任意一家。同时假定企业1和企业2都拿到3G许可证, 反需求函数p (q) =p (q1, q2) ,并且连续可微, p (q1, q2) <0.记为:p (q) =p (q1, q2) =a-b (q1+q2) ;a, b>0。成本函数:ci=diqi+kiqi;di, ki>0 i=1, 2, di为单位可变成本, ki为单位平均不变成本。

由于我们之前分析过两企业在基础设施上存在差距, 则假定ki

两个企业同时选定产量qi, i=1, 2, 这构成一个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模型。根据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理, 求导可得企业1、企业2的均衡产量为:

由上面两式可看出,企业1和企业2占有市场份额大小取决于ki的大小。由于k1q2*。主要原因在于企业1有基础设施上的优势。实际上,在现实中企业1在k1和d1上都有成本优势,即k1

此时可得两企业利润最大化产量为:

也可得到q1*>q2*这样的结论。由此可知,重组后,由于各企业的成本差异特别是在基础设施上的差异,使得重组后的竞争格局并未会发生较大的改变,这显然与改革的初衷相背离,为此下文采用让联通和电信共享基础设施的形式来分析此种形式的效果。

(三)共享博弈分析

这里本文部分采用了苑春荟, 陈曦在《电信运营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享的博弈分析》一文中的博弈分析方法。[8]

首先定义一个模型。博弈的参与者集合:{企业1, 企业2};每个参与者策略:每个企业基础设施共享的策略只分为共享及不共享两种{共享, 不共享}。假设M表示企业1向企业2共享而提供的基础设施的规模, N表示企业2向企业1共享提供的基础设施的规模。同时假设每个企业由共享所获得的收益为3部分: (1) 共享自身基础设施所获得的收益, 企业1所得用Ma表示, 企业2所得用表示Nd; (2) 共享其他企业基础设施所获得的收益, 企业1用Nb表示,企业2用Me表示; (3) 共享自身基础设施带来的负效益, 企业1用Mc表示,企业2用Nf表示。

U表示企业由于基础设施共享带来的收益, 每个参与者的收益函数定义如下:

企业1的收益函数:U1=Ma+Nb-Mc

企业2的收益函数:U2=Nd+Me-Nf

1. 非对称共享博弈分析:

假定企业1的基础设施大于企业2, 但并不能对企业2的基础设施完全替代,M>N。此时企业1从共享自身基础设施所获收益将会小于企业2从共享企业1的基础设施所获收益,即MaMa;由于企业2自身也拥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所以在双方共享时,其损失也会大于收益,这与现实中的移动、联通的情况较一致,即Nd

由于(Mc

为弥补新联通、新电信与新移动在基础设施上的差距,此时采用合作竞争理论中的企业联盟形式进行分析。我们知道重组后的新中国联通由联通GSM网和中国网通合并构成, 中国网通由原小网通和北方电信合并成立, 而并入中国电信的CDMA网由原中国联通建设运营, 新中国联通与新中国电信在企业文化及人事关系上有着很深的渊源, 且二者有事实上的基础设施共享关系, 在这里将新联通及新电信视为企业联盟进行分析。故假设企业1代表中国移动, 企业2代表新中国联通及新中国电信的联盟。

在古诺模型中,此时企业1与企业2的基础设施相当,即k1=k2,则根据企业利润最大化可得:q1*=q2*= (a-d) /3b两企业的市场份额相等。

2. 对称的共享博弈分析:

此时M=N, Ma=Nd, Mc=Nf, Nb=Me。此种假设,虽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但在此为了分析联通和电信由于在基础设施上采取的关联联盟战略从而达到增强竞争实力改变市场结构,并由此带来企业行为的变化,故作此假设条件。

同时由于企业1与企业2所得收益大致相等, 规模相同,因此, 共享带来的负效用可相互抵消, 故可得出Ma>Mc, Nd>Nf。此时, 纳什均衡的结果为企业1共享, 企业2也共享, 即在双方基础设施条件相等的情况下, 企业1和企业2均会选择共享基础设施, 并且均能从中获得收益。

四、结论及建议

第一,在电信业新一轮重组后,为了更好的实现国家三部委提出的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即:发放三张3G牌照,支持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电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竞争架构得到完善。在重组初期,实力较弱的运营商采取合作性竞争方式是一种能较快达到目标市场结构的一种可行方式。这里的两企业联盟并不是对三企业竞争格局的否定,相反这种合作竞争视角下的战略联盟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良性竞争。因此,一旦在基础设施上处于劣势的两家企业通过联盟共享双方基础设施后达到与中国移动在基础设施实力上的基本均衡后,良性竞争格局达成。此时有两种结果,双方联盟范围扩大并继续采取联盟形式,这时政府应予以干预;三家企业达成均衡后,联盟双方合作竞争联盟动力消失,三家维持良性竞争格局,这时政府应采取不干预措施。

第二,3G网络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及规范管理的原则。因为有了科学规划只是奠定了一个可以良好发展的基础,但能否付诸实施,必须有基站管理方面的保证。这样才能确保不会重复建设,有效促进基站共建。

第三,在吸取中国2G建设的教训并借鉴国际3G建设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集约化建设的理念。各个运营商应灵活应用各种基站的先进技术,依托本身所拥有的基站资源,用已有的2G通信网络来建设3G网络,实现移动通信基站网络资源共享;分摊建设成本,节约3G基站网络建设的投资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已有的投资,避免重复性建设的浪费,实现共赢的局面。

第四,要实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全面共享, 需要进一步引入相应的激励机制。

摘要:我国电信企业重组和“全业务”竞争时代的开启, 使得电信市场结构面临新一次的调整。由于电信重组前各家电信运营商发展不均衡, 使得重组后三家电信运营商在通信基础设施规模上的差异越发突出, 由此带来了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进而造成资源浪费、利用效率低下、建设成本过高等问题。本文运用古诺及共享博弈模型, 对重组后的企业行为进行博弈分析, 得出只有当博弈双方在共享基础设施的量上实现对等时, 博弈均衡结果为双方均共享。所以在重组初期阶段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合作竞争理论中关联联盟这个组织形式。

关键词:合作竞争,市场结构,共享博弈

参考文献

[1]Hill, C.W.L.The Toyota Corporation in1994[A].C.W.L.Hill&G.R.Jones.Strategic Management:An Integrated Approach[C].Boston:Houghton Mifflin, 1995.

[2]Bengtsson, M, and Kock, S.coopetition in business networks:To cooprate and compete simultaneously[J].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 2000, 29 (4) .

[3]Augustine, A.Lado.Competition, Cooperation, and the Search for Economic R ents:A Syncretic Model Behavioral[J].Academy of Management R eview, 1997, 22 (1) .

[4]杨娟.企业竞争新方式——合作竞争[J].理论探讨, 2001 (1) .

[5]魏江, 曹建萍, 焦豪.基于竞合理论的集群企业技术能力整合机理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8, (6) .

[6]敖芬芬, 黄明珠.竞合理论研究与展望[J].现代商贸工业, 2011 (8) .

[7]Dussauge, Pierre, Bernard Garrette, Will Mitchell.Asymmetric Performance:The Market Share Impact of Scale and Link Alliances in the Global Auto Industry[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4, (25) .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4篇

当前, 运营商一方面正在寻求投资下一代网络, 来保护他们的长期生存能力;另一方面, 在巨大的压力下, 运营商需要降低成本, 并以更有效的方式来提供服务。在这一过程中, 取得适当的平衡将有助于运营商在未来数年收入增长中获得更多机会。

运营商在2014年所要面对的关键趋势包括:需要持续应对成本压力和收入的停滞;无论移动网络还是固定网络, 宽带重要性不断凸显;电信运营商需要拥抱OTT服务、云服务, 并提供便捷的服务以与更灵活的OTT对手相竞争。

挑战的2014年

运营商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 他们必须保持利润及稳定的收入, 降低成本, 持续创新, 投资下一代技术, 并与OTT服务提供商竞争。而随着新客户的减少, 以及更便宜、可选择的OTT服务日益普及, 意味着运营商必须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从利用现存服务来赢得新客户, 转变至维护既有客户和收入, 同时寻找新的可创收模式来服务客户。

受累于语音收入、短信收入的下降和整体经济增长放缓的痛苦, 运营商在2014年将会忙于稳定收入。而要想有效地应对这一现实情况, 运营商必须提供差异化服务, 并证明 (如果不增加) 他们提供给客户的价值, 以避免客户选择竞争对手, 或转而选择更便宜甚至免费的OTT玩家。

在某些市场, 整合是不可避免的, 这可能会减轻该市场上运营商的压力。尤其是在成熟市场, 兼并、收购和整合, 将可能是2014年这一年市场重组的实质性表征。这些变化在某些市场会远远超越简单的买卖电信资产, 而是代表着市场份额和权力的主要参与者之间的总体平衡的重大转变。

避免成为整合的牺牲品将是许多运营商在今年和未来面临的挑战之一。而保持与客户的相关性, 并寻找新的途径提供更好的服务将是更大的挑战。运营商将不得不通过其提供的客户体验来实现差异化, 而非他们所使用的网络和技术。

在2014年, 一些主要的趋势将为固定、移动、有线、综合运营商表明这些行业变化是如何产生的, 而运营商如何有效地回应, 将很可能确定未来电信行业的赢家和输家。

收入停滞 运营商绝地反击

如今电信业的增长正在放缓, 收入也正走向低谷。成本压力和缓慢增长的收入 (甚至在许多市场下降) , 在2014年将显著促进并购产生。在某些市场, 这将导致市场真正的重组, 强势运营商通过兼并来保护自身的业务, 而其他弱势运营商则完全退出市场。

下一代网络与传统网络抉择迫在眉睫

运营商目前不得不大量投资下一代网络技术、平台和软件, 以提升系统和增强客户体验。而最终转移到完全基于IP的固定和移动网络, 将会给运营商更多的机会开发和提供下一代服务, 并增强其提供这些服务的灵活性。在这其中, 最重要的是, 这将提供降低运营多个网络或维护传统网络的昂贵成本的机会。

LTE已是移动运营商明确的网络演进方向

许多移动运营商已经开始部署LTE网络, 即使在LTE已部署的基础市场, 扩大LTE覆盖将不可扭转。虽然资本投入是巨大的, 但LTE已经成为一条清晰的路径:既增强客户体验, 又实现必要的成本效益。然而, 全球范围的频谱短缺以及不同频段的碎片化利用, 引发了频谱购买、网络和终端设备选择、漫游业务模式等不确定性。

面向FTTx的技术选择将壮大固网运营商

对于固网电信运营商, 面向下一代网络的选择路径就没那么清楚了。那些已在许多国家完成了更高速率的下一代接入 (NGA) DOCSIS 3.0覆盖的有线运营商的发展, 已经引发了一场“速度战”。即使拥有FTTN和VDSL2, 采用铜线网络的电信运营商很少能够提供速度超过50Mbit/s的网络。采用DOCSIS3.0技术的有线运营商则可提供高达100Mbit/s的网络 (虽然实际平均速率会发生变化) 。随着有线电视运营商大力宣传网络速度, 电信运营商处于提供近似服务表现的压力之下。此外, 主要在亚太地区由政府资助的国家宽带计划, 将目标瞄准到升级100Mbit/s的众多家庭, 其结果是在全球范围内, FTTx连接将是增长最快的固定宽带领域。同时2014年将是DSL在全球范围内增长的最后一年, 虽然这部分将仍然保持最大总客户数。

矢量技术延长传统铜线网络生命

对于许多运营商来说, 经济环境仍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 因此很难做出巨大的、长期的光纤投资决定。VDSL2矢量化技术, 使运营商可以提高他们的FTTN和FTTCabinet (光纤到交接箱) 混合光纤铜线网络的速度, 并蓄势待发以在短期至中期演进中替代FTTH。通过使用矢量化技术, 运营商可以更连贯地提供50~100Mbit/s的速度。这为电信运营商在服务选择和市场营销上匹敌甚至超过有线运营商提供了机会。一些电信运营商包括AT&T、德国电信、比利时电信、瑞士电信、KPN等都已经将矢量化技术部署在他们的铜线网络中, Ovum预计他们其中大部分运营商将于2014年开启商业服务。

宽带成为卓越的服务

宽带是移动运营商未来收入增长引擎

宽带已经成为固定、移动和有线运营商的增长引擎之一。语音的商品化已经站稳了脚跟, 并成为成熟市场已确立的市场趋势。在新兴市场里, 在2014年可以发现大部分以语音为主的电信产品几乎全在减少。Ovum数据显示, 在2014年, 语音收入将继续占全球移动服务收入的大部分 (60%) , 但是, 许多成熟市场已经经历了数年的语音收入下滑。在2014年, 亚太地区、中东和非洲地区将是语音收入增长的少有地区。到2015年, 非洲将成为惟一增长的区域。所以转向宽带服务, 成为移动运营商增收的途径之一。

宽带已经成为关键性业务

有线、宽带接入成为了通信捆绑服务中的中坚产品。源于语音服务变得商品化, 越来越多的客户停用了家庭的语音服务, 固网电信运营商正面临着类似的语音收入下降。对于有线电视公司也一样, 宽带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业务, 因为他们面对着不断增长的成熟市场和付费电视用户的竞争。站在用户的角度, 其实有线电视运营商和电信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彼此几乎没有实质性区别。对两者而言, 宽带提供了一个取代失去的语音和电视收入的重要机会。它同时也代表着一个重新定位自身产品的机会, 运营商可提供一个双重、三重或四重组合的服务, 而这样的服务是具有粘性的, 客户能从服务组合中获得比单个服务更多的价值, 同时赢取及维持客户的回报更高 (特别是收入) 。

灵活性成为服务的重点

运营商将更多瞄准混合受众

客户在持续增长的海量异构设备和网络中, 需要更开放和更多元化的连接到个人服务和内容。运营商对此将不断推出可被固定和移动用户、网络所采用的服务。在2014年, Ovum预计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加快。运营商将尝试创新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基于网络的用户交互, 提供更多的途径来连接人、地点、物体, 无论是根据用户的具体设备、位置或网络条件来优化客户体验, 还是完全与设备、位置、网络无关。例如, 在企业领域的统一通信将利用Web RTC (网页实时通信技术) 来提供更丰富、更流畅的用户体验。该趋势将是电信公司2014年产品开发计划、网络架构实施和服务部署的驱动力。

移动性成为固网运营商服务战略的组成部分

在过去十年里, 为提供移动服务, 有线电视运营商尝试和失败了很多次, 但目前又重新出发, 并找到一种新的方式来实施移动性。并非专注于提供移动业务, 固网运营商正致力于在家庭以外拓展他们的服务——使其付费电视和其他服务能在消费者的移动设备和其它便携式设备上呈现。固网运营商也开始部署公共Wi-Fi来加强和补充其服务在家庭环境以外的移动访问。许多运营商也正在整合免费Wi-Fi接入到他们的业务套餐, 并将之作为一个附加价值更高的捆绑业务。

而对于已拥有移动业务的综合运营商, 拓展多样的访问途径是另一个强有力的理由来部署和迁移服务、内容到云中, 以帮助使用其固定和移动网络的客户降低障碍, 并更紧密地集成服务。

OTT和云服务淘汰传统FMC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5篇

人们对生活的品质要气也越来越高, 卫浴、洁具、厨卫五金洁具作为现代化豪华生活的标志性用品, 它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造型方面, 卫浴、洁具、厨卫五金产品出现了连体式、与台盆系列、连体式坐便器、妇洗器、蹲便式器、小便器、拖布盆、柱式或台式洗面器等;在使用功能方面, 仅卫生洁具产品的冲洗方式就出现了旋冲式、静音式、斜冲式、直落式、虹吸式、喷射式等。

第一, 立足市场卫浴、洁具、厨卫五金进入专营化时代:卫浴、洁具、厨卫五金洁具不断的发展提升,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卫浴、洁具、厨卫五金产品时不仅关注产品价格、质量、售后服务, 更关注品牌的知名度和商家的美誉度。如果企业还是停留在过去卖方市场的经营理念中, 肯定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甚至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卫浴、洁具、厨卫五金行业进入品牌营销时代。

第二, 卫浴、洁具、厨卫五金市场未来发展几个趋势:法恩莎洁具老总表示, “低端价格, 高端质量”是他们目前的经营理念。一些卫浴、洁具、厨卫五金企业充分运用促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于是, 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 卫浴、洁具、厨卫五金行业大打价格战, 呈愈演愈烈的态势, 甚至出现马桶199元的罕见低价。这种价格显然已经低于制造成本, 但是品牌绝不仅等于销售数量。

第三, 目前卫浴、洁具、厨卫五金行业存在的最大误区是:把企业等同于品牌。而事实上品牌是可以独立于工厂的精神类财产, 它可以属于你, 也可以属于别人。也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6篇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证监会新一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 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并购重组, 是资本市场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 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 大力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 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 从2006至2009年上半年, 共有123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以促进产业整合、行业升级为目标的并购重组, 交易金额达到8334亿元, 完成并购重组后上市公司净利润、总收入和总资产平均增长了1~3倍。通过并购重组孵化出中国铝业、中国船舶、中国远洋、长江电力、海螺水泥、青岛海尔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东方电气、武钢股份、葛洲坝、上海汽车、攀钢钢钒等一批上市公司实现了整体上市。

尚福林强调,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 全流通制度下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进一步健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数量增多、交易规模加大、方式创新丰富, 以“调结构、兴产业”为目标的并购重组绩效显著, 资本市场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购重组委工作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并购重组功能的正常发挥, 要严格要求, 严格管理, 树立良好的公信。并购重组委委员是并购重组质量的“把关人”, 肩负重任, 不但需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 还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不负社会所望, 市场所托。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7篇

又到年报披露时,重组炼金不差钱。

金融危机阴云密布,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绝境,然而随着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粉墨登场,仍然有诸多明星企业闪亮登场,其中债务重组一派表现强劲,业绩一波高过一波,甚至出现同比增长超过1000%的空前盛况。利润暴增几乎成了“债务重组一派”的专属标签,很多企业都通过债务重组成功实现结构转型,从而一举翻身成“明星”。

难道这些企业掌握了“炼金术”,否则怎会如此地覆天翻,里面的奥秘缘由何在?本文就从案例出发,聚焦债务重组,与读者一起拨开利润暴增的“炼金迷雾”。

[案例]

截至3月6日,共有211家公司公布年报,其中三家公司*ST美雅(000529)和ST华龙(600242)的2008年业绩同比增长超过1000%。然而,据报道这些公司的年报业绩暴增并不是源于主业的发展,而是源自“重组炼金术”。

*ST美雅的利润暴增最为引人注目,该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3.4亿元,较2007年增长高出6838.72%;其中,*ST美雅2008年债务重组实现收益约1.9亿元,同时重大资产出售则给公司带来约2.5亿元收益;扣除这些非经常性损益后,*ST美雅2008年的净利润为一1.25亿元,同时公司也将不进行分红。除了利润暴增外,*ST美雅还获得了实现产业转型的良机,通过重组后,*ST美雅摆脱了连续亏损的纺织产业,从而转向肉类食品的供应。

ST华龙的情况与*ST美雅类似,上海兴铭房地产对该公司进行重组,重整了全部原有不良资产;重组后,ST华龙成为一家运输干散货的企业,并在2008年实现净利润18891.96万元,同比增长1843.97%。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ST华龙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债务重组竟然给公司带来约3亿元净利润!

无独有偶,不仅在国内,国外企业的财务重组行为也正如火如荼地展开,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很多深陷财务困境企业都力图通过债务重组来获得喘息机会。日前,美国福特汽车公司(FORD)宣布将重组部分债务,将由旗下金融子公司福特汽车信贷通过现金和股权收购要约的方式偿付104亿美元的债务。

[分析]

会计处理:计入损益“不差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其中“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或者前面三者的组合方式。其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所称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剩下一种就如字面意思所言,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恰当地反映债务人的重组利得与债权人的重组损失。按照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更为公允、客观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从具体的会计处理上:一是以现金清偿债务的,要对“原债务”的账面余额与此次重组支付的现金所比较,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与此对应的,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要对“原债务”的账面余额与此次重组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获得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同时,“原债务”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三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而“原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炼金术”的背后:股东注资

从案例可知,债务重组已经成了“利润明星们”的不二法门,谓之“重组炼金术”。第一部分讲的是财务上的处理方式;而“炼金术”则是指业务上的操作手法。在目前的中国资本市场上,由于贷款证券化业务尚不发达,以及受相关债务清偿法律条款的限制,绝大多数债务重组都是直接由大股东发起,几乎所有的债务重组的背后都有“大股东”的活跃身影,因此债务重组“炼金术”点石成金的背后,正是大股东的力挽狂澜。

随着金融危机的愈演愈烈,任何企业都将承受资金链的巨大考验,这种考验说白了就是对“资本金”的考验:企业的资金实力强,能够消化由于经济不景气带来的成本上升、销量下降的影响,那么就经受住了考验;如果资金实力不强,这些影响就将变成企业的沉重负担,从而让其在巨额债务的夹缝中生存!企业遭遇债务困境后,大股东可以通过直接注资的方式引导企业开始债务重组,按照注资对象不同,通常的注资手段可分成两类:第一类,对于非上市公司,企业、债权人、股东先通过债务转让,由股东从债权人手中买下对企业的债权,然后由大股东发起操作债务重组,把大股东持有对企业的债权通过股权增持或者扩充资本等方式重新投入企业,帮助其转型或者解决经营问题,而原债务与股本或资本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则可以计入损益,从而一举解企业之“债务围”;第二类,对于上市公司,最常见的财务手段就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大股东直接增持受资企业的股份,后面的过程就与前一类一样,受资企业得到资金后迅速“脱贫”,或者加大投入、或者顺利转型,而账面价值与大股东增持那部分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让企业赚得盘满钵满,债务重组“炼金”成功。

称这种方法为“炼金术”,就是因为它是公司扭转经营困境、迅速脱贫最直接快速的财务方案,运作手法直截了当,效果立竿见影。除了案例中介绍到的*ST美雅(000529)、ST华龙(600242)外,今年第一个披露2008年年报的中兵光电(600435)的爆发增长也可归到此类。据报道,该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1.67亿元,较上年同比数据增长34%,其上年已披露数据则为亏损逾3800万元,而去年前三季度还亏损1922万元,中兵光电正是通过大股东注资,借助债务重组才实现财务报表的“华丽转身”。原来是这家公司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获得大股东的直接资金注入,进行了重组,从而迅速实现从纺织业向军工制造业的转型,打了个利润“翻身仗”!

除了借助债务重组“炼金术”来获取收益,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还能让大股东向上市公司直接送“金条”来立刻缓解资金困局。在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购买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从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这一规定,大股东所注入资产在完成交割前的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利润,也同样要转移到受资公司。比如中兵光电年报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为9049万元,超过全部净利润1.67亿元的一半,而按照原准则的规定,这部分利润要计入母公司而非中兵光电的账下。

改良版“炼金术”

目前,债务重组可称得上是上市公司快速炼金的“法宝”,通过现金或者资产置换等注资手段谋求“利润变身”的例子不胜枚举。这种直接注资虽然见效快、效益可观,但由于在注资过程中关联交易较多,再加上“虚假重组”的屡见不鲜,导致债务重组,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行为,很容易引起关联交易和利润操纵的问题。这方面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比如吉林制药(000545)曾经闹出72亿钾肥资产的利用虚假资产进行重组的丑闻等;传统的通过注资“炼金”重组方式由于对资产或者现金的严重依赖性,常常让企业陷入对追求注资不择手段的陷阱,成了市场不规范以及虚假关联交易的“温床”。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下,这些不安定的因素是埋伏在资本市场的深水炸弹,一旦曝光爆炸势必将引发严重的股市灾难。因此,必须对这些传统的资本导向型重组进行改良,既发挥其力助企业转型等优势,又能避免患上直接注资带来的“资金依赖症”,防范虚假关联交易的风险。

当前,从国际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看,“改良版炼金术”有两术可鉴:

术一:尝试杠杆收购。根据现代财务管理理论,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个体利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财务策略。交易过程中,收购方通常是用融资借贷的自有资金完成对目标企业的注资重组,这样就最大地降低了重组成本,以免陷入巨债风险;相应地,受资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将被作为这笔收购贷款的抵押品。换句话说,如果说传统的债务重组是运用大股东自身的资产或者现金等资源,可以称之为“拿自己的钱炼金”,那么LBO则相当于“借钱炼金”,两者“炼出来的金”是一样的,只不过LBO成本更低、收益更高。LBO在国际上早有尝试,这种起源于二十世纪80年代美国的新兴重组方式由于成本低廉、效果显著,很快成了债务重组公司们的首选,经历了“井喷”的发展阶段,到1988年时,仅仅在美国LBO全年累计交易额就已经达到了1880亿美金。目前中国企业的重组融资方式仍然有限,不外乎现金、证券(股票、债券)、银行信贷等少数几种,已经日益无法满足企业的债务重组要求,限制了企业们借此加速转型或逃出困境的良好愿望,在这种形势下正应是LBO大行其道。

市场结构重组论文 第8篇

一、实证研究

1. 短期市场绩效实证研究

本文是以国泰安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数据库V2010》为初始样本, 财务指标数据来源于RESSET数据库。样本筛选条件如下:选取2000年至2010年间有债务重组上市的公司;交易最终是成功的;不包括金融类上市公司;剔除了部分研究期间股价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选取了133起债务重组事件为研究样本。

本文短期市场绩效研究采用国际学术界认定的主流研究方法—事件研究法。利用最具有鉴定力的市场模型 (Brown&Warner, 1980, 1985) 。选取股东大会首次公告日为事件日。定义 (-30, 30) 为事件窗, 并且选择 (-300, 60) 为事件估计窗, 计算超常收益 (AR) 、平均超常收益 (AAR) 、累积超常收益 (CRRA) 。若CAAR显著性地大于零, 说明债务重组对股价有显著性的正面影响;反之则有负面影响。

注) ***, **, *表示系数在1%, 5%, 10%水平显著

从表1看出, 债务重组企业在公告日当天CAAR突然上升, 之后略有下降, 但基本上维持在公告当日水平波动。对CAAR的T检验也是只有在[-1, 1]期间不显著, 其他期间都是有正的显著性。这是由于债务重组公告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的利好消息, 因此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短期内会增加企业价值。

2. 长期市场绩效实证研究

长期市场绩效研究采用K.H.Chen&T.A.Shimerda和G.pinches, A.Fubank&K.Mingo的前沿研究进行了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等财务分析。另外还添加了企业价值、托宾-Q值等。对债务重组企业[-2年, -1年][-2年, 1年][-2年, 2年][-1年, 1年][-1年, 2年][1年, 2年]的财务比率进行了分析。

从表2中看出, 流动比率都是 (-) 负显著的, 股东权益比率、股东资产比率在长期都是 (+) 正显著的, 可以看出债务重组后虽然短期偿债能力下降, 但是长期偿债能力却提高了。营业利润增长率、资产净利率 (+) 正显著, 说明盈利能力增强了。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每股收益、企业价值 (-) 负显著, 说明债务重组不能为上市公司带来长期的市场绩效。

注) ***, **, *表示系数在1%, 5%, 10%水平显著

二、结论及研究局限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市场绩效研究得出结论, 债务重组在短期会提高企业价值, 为股东来带利润。但从长期来看, 虽然不能提高企业价值, 但却能缓解其经营压力。

虽然市场模型法是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 但是由于我国股市与国外股市存在系统差别, 所以市场模型法不能完全适应我国上市公司, 对于长期绩效研究只选取了前后2年的数据, 也给研究带来一定的影响。

摘要: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市场绩效研究得出结论, 债务重组在短期会提高企业价值, 为股东来带利润。但从长期看, 虽然不能提高企业价值, 却能缓解其经营压力。市场模型法是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 但由于我国股市与国外股市存在系统差别, 所以市场模型法不能完全适应我国上市公司。同时, 研究过程亦表明, 对于长期绩效研究应选取时效长的数据, 以便于更好地观察和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成绩与问题。

关键词: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市场绩效研究

参考文献

[1]陈信元, 张田余.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J].经济研究, 1999 (9)

[2]陈信元, 原红旗.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 1998 (10)

[3]Cuilihua, hye-jeong kim&quot;Infuen of O-verseas M&A toCompany Stock Price in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quot;TY-I-MO2010 (8) (ISTP)

[4]Cuilihua, piao zhefan, hye-jeong kim&quot;Could the EVA Pre-dict Business Insol-vency?&quot;ISAC2010 (9) (ISTP)

上一篇:北极熊职场生存法则下一篇:幼儿礼仪养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