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2024-06-18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精选12篇)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1篇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城市,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场所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作为城市住宅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儿童在家庭之外的主要户外活动场所, 营造住宅区中良好的儿童活动空间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性格培养、人际交流以及形成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 儿童活动场所和游戏设施是各级公共绿地设置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然而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 我们周围每天都有高楼拔地而起, 表面上我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但在现实中儿童拥有“玩”的地方越来越少, 小区外来来往往的车流, 小区内缺乏安全保障的环境和器械等都客观上影响了儿童游戏活动的空间, “无处可玩”成为家长们共同的烦恼。通过对城市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调查研究, 对于更好地营造良好的、适宜的城市住宅区的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是十分有意义的。

1 现状调查分析

1.1 方法

选择乌鲁木齐市具有代表性的10个大型住宅区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方式包括现场访谈和问卷填写。为了更详实地了解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场地大小、内容以及儿童游戏情况同时采用了观察法。本次调查共发了205份问卷, 收回的有效问卷200份, 有效回收率达到97.6%。调查问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家长回答;第二部分由孩子回答, 并由家长协助, 老师进行记录。所调查的儿童年龄分布在学龄前后的各个年龄段, 集中在学龄前3~7岁儿童, 男、女孩性别比例适宜。

1.2 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场所设置现状及特点

1.2.1 大部分家长比较重视住宅区内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建设

调查表明, 大部分家长在购房时比较关注住宅区内有无儿童户外活动场所:有43.18%的家长在购买住房时考虑到了住宅区内有无儿童户外活动场所, 有38.64%的家长同样也考虑到了这一因素, 但他们表示这一因素不是他们购房时所考虑的重点, 也有18.18%的家长根本没有考虑它。另外, 有53.64%的家长表示如果建一个儿童户外活动场所, 只要孩子有玩的地方且很安全, 他们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可以看出, 大部分家长认为孩子在户外活动对其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但是要有安全的活动场所。

1.2.2 大多数儿童选择在住宅区里进行户外活动

调查数据显示, 大多数儿童都选择在住宅区里进行户外活动, 其中55.45%的孩子几乎每天都在住宅区里进行户外活动;有34.10%的孩子选择只要天气好、没有其他作业的时候都会选择在住宅区里进行户外活动, 然而也有10.45%的孩子很少在住宅区里进行户外活动, 通过访谈可以得出的原因是住宅区里没有让人放心的户外活动空间、小区车流量大、其它不安全因素 (宠物、植物、器械等对孩子的伤害) 。

1.2.3 儿童户外活动中家长陪同现象普遍

调查中有近47%的家长反映, 孩子在户外活动中受到过伤害, 这使得许多家长对孩子在户外活动感到不放心, 这就出现了“只要孩子在户外活动必定会有家长陪同”的现象, 不过家长陪同的孩子大部分是学龄前儿童, 大多数家长害怕隐性的一些危险发生。

1.2.4 专设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少、且面积小设置不合理

在对十几个住宅区进行了深入考察后发现, 儿童活动场地在住宅区里是最受欢迎且利用率最高的区域。但住宅区里为成年人精心设计的活动场所越来越多, 但是专为儿童设计、符合其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活动空间却普遍缺乏。调查发现, 有20%的小区设有专门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 且大多数活动场所面积小。有75%住宅区装置了成人健身器械、成人运动场所 (例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等) ;还有5%住宅区没有装置成人健身器械, 也没有专设公共活动场所。在调查期间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小区中的健身器材场地里, 人满为患, 有老人、大人还有很多孩子们。时有家长感叹, “现在城市中的孩子实际很可怜, 能玩的地方太少了。”我们不得不说, 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建筑物过多地侵占了自然空间, 孩子们心中理想的自然乐园几乎被所谓的现代化吞噬了, 而人造的儿童活动空间也建设不多 (见表1) 。

按照儿童户外活动场所设计理念来看, 大部分住宅区里的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地点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例如:有的设置在住宅楼下、有的直接位于车道的旁边, 汽车的行驶和尾气排放对孩子的安全健康造成了威胁;有的场所设置在太阳直射的空地上, 这样的选址都不符合儿童场地要安全、少噪音、有阳光但不完全曝晒的地方。此外, 许多旧住宅区在规划上就没有户外游戏场地的考虑, 从而缺乏为儿童提供的专门空间。新建住宅区基本上设有儿童专门的活动场地, 但这些大多只停留在“拥有即可”的层面上, 而场地的规模和器械的丰富程度主要与住宅区的“档次”程度有关, 并没有真正地关注到儿童的切实需要。

1.2.5 儿童户外设施单一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

场地加上简单设施的设计这已成为儿童户外场所的普遍现象。在拥有专门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小区进行调查, 发现80%多的场地铺地材料几乎都是水泥地面, 器械数量少、种类单一。对儿童户外活动场所里的空间缺少设计, 器械的安装点和使用功能都缺乏对儿童游戏活动特点需要的研究, 使得活动场所的器械远远不能满足孩子们多样的需求。虽然有的居住区或多或少地有一些器械, 但这些器械偏重于身体素质的锻炼, 对儿童缺乏吸引力, 只能引发儿童单一的行为。有近50%住宅区 (这些小区大多已建10年左右) 里的设施也不同程度的老化陈旧、没有专人管理维护、安全得不到保障。调查还发现, 成人健身器械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也不完善, 地面没有软地, 旁边没有草地、树木, 没有遮阳避雨的设施, 没有供人休息的长椅, 无法提供给陪伴他们的家长一定休息及交流的空间等。

从家长对住宅区户外场所以及器械是否满意的调查来看, 仅有11.37%的家长表示比较满意, 而大多数的家长对儿童户外游戏场所表示出不满意。还有38%的家长都提到了私家车辆、机动车辆随意占用住宅区户外活动场地, 使得孩子们在户外活动的场地就更小了甚至没有了, 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1.2.6 儿童户外活动广泛分布于小区里的公共活动场所

在实地调查中, 由于很多的住宅区里没有专门的儿童活动场所, 因此儿童活动地点广泛分布于小区里的公共活动场所中。即使有专用儿童场所, 儿童活动地点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也无明确界限。可以说, 住宅区里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广义上的儿童活动场所, 而且活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比如常会看到如下情景:滑轮滑、骑车、藏猫猫、踢球等。

但是这些公共活动场所大多只适合成人使用, 缺乏针对儿童的安全防范措施, 因此潜在的危险隐患是多方面的。有20.9%的儿童表示受过活动器械伤害, 同样比率的伤害还有交通事故伤害、动植物伤害。有8.94%的儿童被陌生的成年人骚扰, 有28.36%的儿童受到不同程度的其他伤害。还有的住宅区里, 既没有儿童户外活动场所也没有成人活动场所, 绿地就成了孩子们唯一可以活动嬉戏的场地, 然而常常旁边的“禁止践踏草坪”的标志, 使得这些小区的孩子们连基本的户外活动空间也被剥夺了。

2 重视营造城市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建议

2.1 关注儿童的成长、转变家长观念

户外活动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活动, 户外活动场所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意。儿童在户外活动, 能够与大自然亲密接触, 经常接受阳光照射, 呼吸新鲜空气, 增强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 加强机体的新陈代谢, 促进生长发育。户外的天地对儿童充满吸引力, 户外有开阔的空间可以跑跑跳跳, 为儿童的自由探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户外活动的形式易改变和不固定这些都无疑契合了孩子好奇、好动等心理特点;户外活动空间可以随着儿童的成长而扩大利用的范围。因此, 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识到必要的户外活动能够促进儿童多方面的发展, 都应该督促孩子积极参与户外活动, 而不应以“安全”为借口阻碍儿童自由的户外活动。

相关研究表明, 创造居住小区中的户外场地对儿童的影响比成人要大。一般从空间上来说, 儿童没有成人这么多的消费能力与行动能力;从时间上来说, 学龄前儿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和居住区内度过的, 城市的大型游乐场、公园、城郊的风景区虽然有趣也有益, 但是这些场所由于距离遥远, 儿童很难经常光顾。因此, 居住区中的户外环境肩负着鼓励儿童亲近自然, 提供儿童自由玩耍的空间, 将儿童与自然和社会建立起日常联系的任务。

2.2 重视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设计

住宅区里要设置场地适宜、设施完善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已成为现实需求, 主要有如下原由: (1) 城市住宅产业日渐成熟, 居民的居住品质有了很大的改善, 然而, 由于居住高密度化导致原生态的户外活动空间减少和人工化。儿童的户外活动空间要么在夹缝中生存, 要么被迫转换成室内游戏空间甚至网络虚拟空间, 极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2) 面对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孩子, 独生子女普遍缺少与同龄小朋友交往的机会, 致使这一群体表现出了一些诸如自私、胆小、任性等性格缺点。因此, 在住宅区中营造良好的儿童户外空间环境, 提供儿童与其他同伴交流、互动合作的空间场所, 是促进独生子女身心健康和良好性格培养的重要保证。 (3) 现在年轻的购房者在挑选住房时, 越来越看重社区的人文环境质量, 更多人将社区能否为子女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作为重要的选择因素。

一般来说, 好的户外活动场地不仅要有场地, 更要有“结构”, 这样的活动场地, 不仅能发展儿童的动作与运动能力, 而且有助于同伴之间合作和交流能力的发展, 满足儿童各种不同的需要。户外活动场地在设计时要注意安全卫生, 场地应适宜儿童做跑、跳等运动, 场内的设备或器械应适合儿童的身高和运动能力, 场地放置数量适宜的的设备、器械。户外活动场地的结构设计, 要尽量利用地形地貌的自然特点, 减少不必要的人工装饰, 让儿童在接近大自然的环境中愉快地游戏。此外, 要根据儿童户外活动的主要形式制定具体的设计措施, 例如针对爬、攀、跳等类型的体能活动, 应着重考虑安全设施, 防撞击、防跌落;以躲藏、角色扮演为主的社交游戏, 则应保证有一定的回旋空间, 设施布置宜简单, 避免影响儿童奔跑;利用沙子、水、泥土等可塑造或运转的材料作为道具来游戏, 需要考虑材料的供给、维护及清洁等。综上所述,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要尊重儿童活动的需求与特点, 兼顾不同年龄阶段儿童活动的特点,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注重创造活动性、探索性的环境并鼓励交往、交流与合作, 让孩子们学会社会规则和生活的技巧, 尽可能为儿童多方面发展创造安全的、适宜的条件。

2.3 增强绿地的游戏功能以丰富儿童活动的空间

一般绿地可以弥补户外活动场地的不足, 现在城市住宅区里的绿地大多只是为了美化环境, 注重观赏价值, 没有考虑到儿童的需求。即使有活动场地, 也停留在传统的模式上, 只进行简单机械的摆放组合, 使绿地和器械不能很好地结合。

关注小区内的绿地空间, 在绿地上营造不同的空间环境及安置合适的器械材料, 有机地拓展儿童活动范围。增加儿童活动机会, 同时绿地相对安全、方便的环境也能促使家长给予儿童更多的活动自由。也可将儿童户外活动场地与绿地相结合, 营造出不同的空间环境的互动设施, 以便儿童在单元楼前的绿化带就可以自由活动, 增加儿童的活动机会。

2.4 加强对新建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区的规划管理、旧住宅区的改善

儿童户外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同, 尤其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对新建住宅区审批时应对住宅区儿童户外活动场地的规模、内容等做出规定, 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同时, 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使得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在政府、社会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取得良好的发展, 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日常户外活动场所。

对大部分旧住宅区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没有安全场地、设施不完善的现状, 应根据已有的条件进行改善, 首先, 为小区儿童开辟出安全的活动场地, 如果没有固定资金投入可选择土地或沙地, 这种地面适宜儿童做跑、跳等运动。其次, 对户外活动场所中已有的设备、器械要定期的维护以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对损坏的设施要更替, 设备、器械数量与场地面积要尽量保持合理的比例, 以不妨碍儿童奔跑、活动为原则。最后, 对旧住宅区经常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 要合理改善和管理以防不安全事件的出现。

3 结语

儿童是城市居民结构中的特殊阶层, 他们的需求和教育应当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作为根植于城市住宅区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儿童户外活动场所, 是城市公共空间使用频率很高的环境, 它不仅为儿童的户外游戏提供场所, 还为儿童间的交流提供机会, 增加社区的活力, 改善城市环境。如何创造一个真正的满足并尊重儿童的需求、促进其健康成长的户外活动环境, 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需要更多的人本着社会责任感做出全新的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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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华松, 詹燕.关注城市公共场所中的儿童活动空间[J].中国园林, 2005 (9) :95-96.

[6]肖哲涛, 郝丽君.浅议城市住区儿童日常户外活动场所规划设计[J].山西建筑, 2007 (11) .

[7]蒋玲.城市居住区婴幼儿户外活动空间研究[J].山西建筑, 2009 (3) .

[8]张毅川, 乔丽芳, 陈明亮.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建设探讨[J].园林设计, 2008 (1) .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2篇

关键词: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计理念

1研究背景

儿童天生就喜欢玩,玩能开拓儿童的思维,培养兴趣,不断地刺激他们探索认知周围的世界。居住区是儿童进行户外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所营造的儿童活动空间质量的良好与否对儿童能力的培养、创造力的激发以及交往能力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建设速度飞快,住宅楼一栋又一栋的拔地而起,总体来看我们所处的居住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实际上在居住区内专供儿童活动的空间越来越不受重视,且活动空间变得越来越小,无法满足儿童的活动需求。

2邯郸市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现状分析

2.1邯郸市现有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调研概况

笔者根据邯郸市居住区的发展,按照年代顺序选取了6个居住区,对其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进行调查研究。20世纪90年代的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极其匮乏,如南苑小区,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儿童活动只能选择在宅前空地或街道上。到20世纪初期时,儿童活动空间慢慢地被引起关注,居住区内一般都有中心广场空间供儿童活动,健身器材也逐步在增加,活动空间由单一型转变为多样型。2010年至今,居住区建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注重空间品质的提升,不仅满足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需求,还关注儿童活动时的安全问题。

2.2现状问题

1)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置数量不足,设施单一陈旧。在笔者调研的居住区中,大多儿童活动空间没有被受到重视,通常是在居住区广场周边随意划分出一小块场地,放置一些形式单一的健身器材供成人与儿童共同使用。有部分居住区的健身设施常年风吹日晒,维护不及时,已陈旧破损。笔者在调研罗一生活区广场时看到一种现象,几个儿童在广场一角放置的健身器材上玩耍,父母在一边陪同,而广场的另一角健身器材上搭满了居民的衣物。居民这种行为不仅占用儿童的活动空间,还反映出缺少对公共设施的保护意识。2)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无法满足各年龄段儿童的需要。邯郸市居住区内的户外活动空间划分不明确,在同一活动空间通常会有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儿童。这些儿童由于个人的爱好或者因不同年龄段心理需求的不同,而在使用同一空间时很容易产生矛盾。如在电力小区宅前道路上有几个不同年龄的儿童在骑车,由于居住区年代较久,路面长期碾压,出现坑洼现象,加上活动空间有限,骑车时很容易出现碰撞。户外活动空间的这种局限性和空间划分的不明确性对儿童今后的成长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3)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形式较单一以及地面材质安全性较差。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组织形式比较单调,无趣味性。笔者调研的居住区中大多活动空间呈长方形或正方形,缺少一些过渡与连接空间。地形过于平坦,无高低起伏或曲折迂回,儿童活动起来比较枯燥乏味,儿童的好奇心无法被满足。地面铺装的材料以水泥、大理石等硬质材料居多,儿童使用时无法保证其安全,很少有使用塑胶等安全性较好的软性材料铺装。

2.3现有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分布特点

1)主入口与道路旁的活动空间。主入口是一个连接空间与过渡空间,是一个居住区的开始,人流量比较大。儿童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扎堆玩耍且他们天生好奇心比较大,他们乐于在这个空间观察其他人或有趣的事,如:阿尔卡迪亚碧水湾等。2)中心广场绿地儿童活动空间。居住区内的中心广场空间是人们活动的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空间,而且空间比较大,通常在这个空间会聚集不同年龄段的人:儿童、中青年、老年,如:同仁花园、广安小区等。3)宅间绿地儿童活动空间。宅间绿地距离家比较近,儿童使用起来比较方便。同时,也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便于父母照看。宅间绿地属于“半私有”的空间,居民从心理上就存在领域感,所以儿童喜爱在这个空间游玩、活动,如:电力小区、阿尔卡迪亚碧水湾等。

3案例分析

笔者通过实践调研以及对已建成小区中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优点与缺点总结的基础上,在实习过程中有幸地参与了鸡泽娇乡一品花园居住区项目设计。在对本项目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中,贯彻以下设计理念及手法。

3.1项目概况

鸡泽娇乡一品花园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城区,北临戎新路,西侧为祖望大街,南靠诗经大街。小区中心区住宅楼以12层为主,沿街住宅楼以6层为主。小区地块净用地总面积173117.27m2,总建筑面积为350938.1m2,容积率1.68,建筑密度24.84%,绿化率33.2%。

3.2设计理念

方案设计中强调儿童与自然亲近、在大自然中成长的理念,将一些自然元素假山、水体、沙石、林木等融入到儿童活动空间中,同时将不同的区域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供儿童活动的空间轴。设计中结合儿童不同时期的行为和心理特点划分了不同的活动空间,让儿童在多样化的空间中游玩、学习、沟通、亲近。

3.3设计手法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主要布置在幼儿园与文化活动站周边,共分为三个区域(见图1)。勇敢挑战区:该区域位于幼儿园西侧,适合6岁~12岁年龄段儿童,在这个空间内结合沙子与绿地集中放置了一些具有冒险性的游乐设施,如爬网、独木桥、跷跷板等,为儿童提供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运动空间;为其保证儿童的安全,在幼儿园南侧部分地面铺设了塑胶材质,不仅为儿童营造了视觉美感,保证了安全,儿童还可以进行骑车、轮滑等活动,为他们创造了宽敞的自由活动空间(见图2)。幼儿活动区:这是个集休闲与景观结合的空间,目的是为年龄较小的儿童提供一个亲近大自然的活动空间。在楼与楼之间相对封闭的空间中,选取了适合儿童的木质、草坪、沙地等材料。沙地铺装区为1岁~3岁幼小儿童提供,在沙地旁边还为家长设置了休息凉亭,便于照看儿童。木质小桥横跨小区内水系,通过与喷泉、休息凉亭结合,将两个空间连接起来,给儿童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在喷泉处使用了防滑材料的地砖,降低了儿童滑倒的风险。同时还结合着植物的形态对空间进行分隔,为空间增加活力,为儿童创造相对私密的空间(见图3)。教育交流区:该区域是教育性很强的空间,能满足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邯郸被誉为“成语之乡”,所以在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的基础上,结合文化活动站前广场设计了一个儿童成语园地,不仅充分展现了邯郸地域文化特色,还为儿童营造一个科普教育的环境。九宫格乐园位于该区域的西南角,采用的是铺地形式的九宫格,即在地面上铺放一些儿童可搬运的小构件,使儿童在游玩过程中,思维得到一定的锻炼。传统游戏区既是休息的空间,也是儿童练习传统游戏的空间。在这里儿童可以踢毽子、跳皮筋、扔沙包,让儿童充分感受到传统游戏的趣味性。顺着小桥到达河流对岸,这里相对比较安静,孩子们两三一组、三五一群坐在一起聊天、放松,感受课堂之外的乐趣。

4结语

居住区内户外儿童活动空间是为儿童提供一个更加贴近于自然的户外课堂,儿童可以充分利用这样的活动空间,在户外课堂中更好的体会多彩的环境。我们在长大成人之后往往会觉得童年时代在户外进行的活动是最特别、最有意义的。因此,居住区内的活动空间应立足于健康、自然、乐趣的理念,充分发挥户外课堂的趣味性作用,营造出一个更加贴近自然、更具探索与快乐的氛围,而不应该单单被一些健身器材来填充,充分的利用好这个户外课堂,从而发挥其最大的实用性价值,让儿童也在其中得以最大收益。

参考文献:

[1]王晓文.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J].山西建筑,2012,38(30):17-18.

[2]汤静.儿童户外游戏场地的优化设计研究[D].临安:浙江农林大学,2010,38(3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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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松.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规划设计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9.

[5]王晓文.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计的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3.

[6]毛雪宁.城市公共空间中儿童活动场所的设计研究[D].青岛:青岛理工大学,2015.

探析现代城市户外儿童空间设计研究 第3篇

儿童空间作为现代城市户外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实际的设计中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详细的分析了儿童户外空间的重要意义,以儿童行为心理的特有特征为基础探讨儿童户外空间设计原则和具体设计手法。以期能为以后的设计实践提供借鉴。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城市中能够提供给儿童户外活动的场所却越来越少,而普遍存在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空间狭小、活动形式单一枯燥、空气流通差,这样的空间环境不利于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儿童们的心理健康,更影响其性格发展。因此,关注儿童身心发展,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户外活动空间环境,是现今社会各界应该重视的问题,也是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现代城市户外儿童空间设计意义

在各类活动空间中,儿童活动空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社会各界逐步重视儿童成长教育问题,这使得人们对儿童户外游戏空间的品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关注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需求,保护儿童的利益,促进户外游戏空间与儿童之间的互动性,为儿童设计提供一个良好的游戏和学习的户外空间环境是具有非凡意义的。

1.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

户外儿童空间是提供给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城市户外儿童空间设计的研究对城市儿童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对儿童成长教育中,户外游戏是必不可少的,成长过程中游戏能够积极促进他们各个方面的发展,尤其像儿童的语言、认知、心理情感、行为以及学习能力等等都能通过游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发展。正如弗洛伊德所提到的:“游戏是建立积极情感,调整消极情感的途径”。因此,更好地设计创造出适宜城市儿童活动玩耍的户外空间环境,能够让儿童们娱乐的同时让他们的各个方面——身体素质、语言、合作意识、交际能力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满足现代城市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

2.有益于亲子教育

在现代城市中,一处环境良好的户外儿童空间对家长们来说无疑是一处呵护陪伴儿童成长的乐园,同时也是儿童最早的“校园”。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正如我国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

家长们参与到儿童户外游戏活动中,与儿童共同分享参与户外游戏的乐趣,有利于家长与儿童的情感培养,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有利于家长更好地了解儿童,从而达到教育儿童的目的,塑造出孩子们积极、乐观的性格,为其以后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户外儿童空间环境设计原则

在户外儿童空间环境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心理、生理特征并根据儿童成长的切身需求进行合理化设计,以满足儿童的学习、生活、娱乐等各方面的需要。

1.整体性设计原则

户外儿童活动空间是属于整个城市户外空间设计中的特别空间,是整体环境设计中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设计和谐与否的关键要素。要使其在整体环境中发挥好的作用就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儿童活动空间的气氛要符合整体设计的氛围。在形式设计上应遵从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一致,做到不彰显突兀,使之融入到周边的整体环境中。(2)儿童活动空间要从整体上考虑其所处位置。结合所设计场地整体的通达性、安全性的需要,同时可以考虑为陪护家长提供休闲休憩区,可结合场地活动休息区来进行综合设计。总之,户外儿童空间的设计需考虑整体,协调周边交通、环境条件等综合因素。

2.安全性设计原则

在儿童活动空间设计中,安全性是最重要的设计原则。将游戏场地危险率降到最低,确保儿童在游戏过程中安全无忧是设计师的责任。在设计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安全性原则:(1)选址安全性原则(表1)。户外儿童空间的场地设置选址时要避开高危区域,如靠近流动密集的交通干线,出入口,以及河岸、湖岸等场地。对并不理想的场地可以在其周边运用低矮灌木植物或公共设施进行分隔、围合再创造,营造出隔而不离的视线通透空间,家长们可以随时观察活动空间周边的情况,心理上获得安全感和舒适感。另外,儿童活动空间的选址还必须确保通达性,让其使用者有最佳到达距离,这样才会吸引和鼓励人们使用这个活动空间。(2)材料安全性原则。在场地设计中的活动设施、铺装都有着各不相同的材质用途。首先,儿童活动空间的重点区域是儿经常游戏活动的地方,在其材质上的选择应采用软质塑胶、彩色铺装等。铺地形式应以体现童趣的色块铺地为主,鲜亮的色彩、奇异的造型能带给孩子们视觉上的刺激,易让儿童产生玩乐兴趣。再者,儿童活动空间中的游戏设施应该尽可能选用良性材料,如工程塑料类、木质类或者沙质类材料。尽可能少选用金属类材料,在设施的焊接处,五金配件,支撑柱及脚盘上等要注意做到圆化处理,从而提高儿童娱乐设施的安全性。(3)植物种植选择。儿童活动空间中植物配置应结合儿童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行设计。选择合理的植物种类及配置能够激发儿童对自然的兴趣,提高儿童对自然环境的认知能力。如选择生命力强且分枝点低的植物,满足儿童的好动行为;选择比较奇特的,色彩丰富艳丽,含有益香味的植物种类,从视觉和嗅觉来吸引儿童,可舒缓放松儿童情绪,亦可满足儿童探索需要。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活动中易接触植物,因此要注意避免栽种有异味、有毒性、有刺激性的敏感植物种类,如月季、龟背竹、玉簪花、紫藤花、玉丁香、五色梅、夹竹桃等植物,以防儿童过敏、被刺伤。

表1 安全性与通达性的相关定额规定

年龄0-3岁4-6岁7-12岁

距住宅的最大步行距离(m)50100400

入口环境不可直接对车行道开口不可直接对车行道开口尽可能不穿越车行交通道

注:表1引自杨焰文、肖毅强《儿童游戏场地系统规划探析》

3.以人为本设计原则

在设计过程中应做到以使用者为中心,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儿童活动空间的主要使用者是儿童,次要使用者是陪伴儿童的家长,在进行场地设计时需充分考虑两种人群的使用需求。首先,设计以儿童为主的几个要素:(1)尺度,儿童活动空间的游戏设施、植物配置要符合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尺度,如,秋千的座板高度就应该要比成人的座板高度要低,儿童秋千的座板高度一般设置为30厘米左右;沙坑的深度以30cm为宜,位置不宜长期处于背阳处,定期更换沙土,以保持其清洁。(2)心理,儿童游戏设施的设计要满足儿童新奇、好探索的心理。如,设计挑战性的小型攀岩设施,能让儿童体验冒险的游戏乐趣,增强儿童意志力和自信心,提高儿童心理素质。另外,亲水是孩子的天性,场地中可安排戏水区。如,设置尺度适宜的水池、水流、压力出水等器材设施。(3)年龄,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对游戏设施的要求不同。根据相关研究指出,0-5岁的儿童倾向使用固定的游戏设施,6-12岁的儿童倾向使用能让其发挥想象力的可活动游戏设施。因此,应设置多种游戏设施,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要。其次,在设计中也要考虑家长们的不同需求,设计成人、老人休息区。如廊架、亭子、花坛座椅等,方便家长看护及家长们之间交流。

户外儿童空间设计手法

儿童活动空间的设计包括空间的形式构成、活动结构以及色彩等方面的设计,这些都是在设计中应该考虑的手法要点,只有综合的处理好各个手法要点才能设计出优秀的空间。

1.构成形式设计

儿童活动空间是各类活动空间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儿童活动空间的设计应该结合儿童心理特点,在空间结构形式上也应创新,如子母空间,交错穿插空间的运用等,使儿童空间形态更加丰富多样,营造出趣味性的儿童空间;在形式元素的运用上也应多样化,如星形、动物轮廓以及多重图形组合等,有趣奇特的图案都可以成为儿童户外空间构成的形式元素。从而刺激儿童的活动愿望。

2.活动分区设计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分区设计应满足不同年龄和不同心理特征的儿童需求,以及不同年龄对不同游戏的需求。按照儿童年龄大小可分为幼儿活动场地,学前儿童活动场地,学龄儿童活动场地,让儿童们都可以自由的享受各种游戏;按游戏方式可大致分为球类活动空间、攀爬空间、沙坑活动空间、综合游乐设施活动空间、休息区等,让儿童有机会去体验攀爬、跑、跳的乐趣;按形态分区又可分为动态游戏活动区:如秋千、球类、攀爬、游戏赛跑等活动场地。相对静态的游戏活动空间:玩沙、积木等场地。不同的功能构成不同的活动空间,有效的功能分区能为儿童提供更为合理的户外活动场地。

3.场地色彩设计

儿童游戏空间设计中另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色彩的设计,运用色彩来塑造和强调环境氛围。色彩能够刺激儿童的感官和提高儿童创造能力,对儿童的心理有极大的影响,研究表明:儿童看到丰富艳丽的色彩会激发他们的兴奋感和愉快感;面对单调暗淡的色彩儿童往往变得忧郁甚至会产生恐惧感。在设计时选择明快鲜亮的色彩或是动画游戏场景中的主题色系、主题图案等,并与周围环境进行合理的搭配,达到协调统一,这能很好的吸引儿童产生乐趣,也能避免纷乱错杂的搭配给儿童带来烦躁不安、焦虑的影响。尤其是在五彩缤纷的游戏环境中,儿童感官上通过对色彩的认知和感受能够产生丰富的联想,在心理上能够引发儿童的乐趣,并促进儿童智力的发育和成长,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结语

儿童是现代城市户外儿童空间的活动主体,为儿童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娱乐游戏空间,满足城市儿童的户外锻炼娱乐需求,同时提高儿童们的体质、认知能力、交往合作能力以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是设计师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

作者简介:林崇华(1971-),男,籍贯:辽宁省抚顺市,副教授,就职于河北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方向:环境与艺术设计;

商业空间中儿童活动空间设计探讨 第4篇

商业的消费体验性主要是以商品构成实体商业的体验模式。商品体验,主要是对商品进行展示,告知消费者商品品质,使用方式及作用效果等一系列描述性体验。商品的体验模式,小到如各种生活家居“试用品”、各类化妆品小样或是超市里销售员端着的“欢迎免费品尝”……大到以自身产品为源,创造出一个符合产品基调的体验空间,如:宜家家居里或是温馨或是素雅的家居空间(图1/2),这些空间区域为人们提供了家居家具样板模式参照,在极大程度上吸引人们眼球的同时完成并引导了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认知体验。但实体体验性并非仅限于此,除了实体商品所构成的体验性以外,商业空间中还存在众多隐形体验,隐形体验是针对于消费者情感的体验,即愉悦消费者。它们是为了消费者的主观感受而创造,如:商业空间环境、商业服务品质等等,与商品体验相辅相成,在消费者感受商品的同时获得商品以外的愉悦感。

多数消费者人群是能够从商场的商业业态、空间环境、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项目中进行隐形体验,从而获得满足感。但商场所针对的消费者人群不仅仅是成年人,也包括儿童。儿童,一个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对于商场而言也是一个神奇的群体而存在。其神奇之处在于,儿童作为一个无收入来源的群体(即处于无资金的情况下),无法自主消费,其跟随成年人进入商场,却能够刺激消费。商场内漂亮的衣服、有趣的玩具、可口的食物等等,均是儿童所喜爱的,这些可以说是使他们进入商场的主要吸引力,这份吸引力在牵引孩子进入商场的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必定会进入商场,然而只要进入了商场,便成为了消费者……因此“糖果诱惑”成为了众多商场针对于孩子们的特殊体验性设置。

一、儿童的特点及商业空间设计

当然“糖果诱惑”并不是那么容易设置的。对于儿童而言,商业空间内的活动区域设定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吸引力(特色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儿童的身心健康越来越被重视,针对儿童所设置的游乐场已有很多,它们别出心裁,区别了各个年龄阶层的儿童,满足了不同孩童的不同需求。大多数的儿童活动场设置于室外,有较大的空间面积,孩子们也能够尽情玩耍。相对于各专门的儿童活动场所,对于商场而言,给予孩童游乐的空间环境必然是有所限定的,活动丰富度必然也不及“专业人员”,在这样的状况条件下,吸引力尤为重要,孩子也有选择的权利,他们为什么就得被你们商场内所设置的儿童活动空间所吸引?当然,这样的吸引力有时候实属尴尬,他们或许只是在陪父母来商场的时候无事可做只好来儿童活动区;或许这里是离他们居住区域最近的儿童活动场所,但不论怎样,孩子们有着自主选择权,他们因为种种“或许”第一次来到儿童活动区,但他们在经历过后仍能够选择拒绝。这份吸引力是使他们再次光顾的必要保证。

4.创造性

2.精彩度

吸引力同精彩度或许可以混为一个概念,但如果吸引力是为了使孩童进入商场内的儿童活动区域,精彩度则是为了让他们留在儿童活动区内的时间更久。不可避免的,人们总是对新鲜事物感兴趣,当然孩子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孩童成长的过程也是探索的过程,精彩的活动内容,能够让儿童集中更多的注意力,探索和体验更多的内容,获得不同的感官体验,精彩度影响了孩子们的开心程度同时也对吸引力的产生起着直接的作用。它们似乎向孩子们说着“欢迎下次光临”的魔法咒语。

3.人本主义

“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多的是为了考虑人们的心理以及生理和情感方面的需要,因此,在设计和选择儿童活动场所时,一定要考虑儿童活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儿童的舒适性,对儿童心理以及行为的分析,包括儿童游戏的内容、路线以及游玩所需要的器具,以及器具的颜色和周围环境对儿童的响应。如:波士顿儿童博物馆(图3、4)。波士顿儿童博物馆被视为一座现代“儿童仓库”。四个楼层的展品可满足各个年龄段的儿童,从初学走路的婴儿到十来岁的小孩以及更大些的孩子。其特点之一即——不会发生任何让孩子们扫兴的事情。幼童们往往习惯于“请勿触摸!”“当心!”之类的警告,但在这里,他们得到的却是鼓励,可以自由地去登爬,去触摸,去探索,去身体力行。这里的每一件展品几乎都向孩子们敞开,孩子的梦想在这里得到了实现。

4.创造性

在玩中学习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在儿童的成长现阶段对儿童的教育格外重要,因此对儿童创造性的培养也是景观设计的核心,通过景观设计来激发儿童的好奇心是重中之重,首先需要从地形的方面考虑,可以借用高低起伏的地形来增加儿童对活动场所的好奇心。此外,活动场所的游戏设施需要新颖的设计,别致的造型可以激发儿童的想像力;游戏场景的设计,儿童可以自己制定策略以解决场景中的问题,培养儿童动手动脑的能力。活动场所特有的创造性景观或多或少地为孩子们的创意创造提供了榜样。如:阿布扎比的互动式游乐场(图5、6、7、8)。游乐场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艾因市的HazzaBinZayed体育场的一块操场之上,周围是商店、餐馆和办公场所。其结合了场所本身特点,将儿童的视觉、听觉、触觉感融合,营造出一种虚拟的“自然”氛围,自然元素的借鉴,让游乐场更圆形的立方体创造出了一个“迷宫”,孩子们可以独立探索,也可与伙伴合作;蚂蚁农场植物形状的攀爬管,这些攀爬管浮在空中,孩子们可以在其中攀爬;垂柳,这种设施有两种结构:一种是钢铝和竹风铃,另一种是绳子,孩子们在绳子间攀爬、荡秋千或者移动,竹风铃会发出优美的音乐声;玉米地,100根“玉米秆”矗立在游乐场里面,就像玉米地一样,人轻轻地一碰触,这些“玉米杆”就会有所回应。这些设施带给了孩子们与众不同的感受。

二、家长的特

二、家长的特征及商业空间设计

事实上,商业空间环境中的儿童活动区设置,与其说是对儿童设置的专属区域,不如说是针对于家长们设置的特殊区域。这是商场设置的“糖果陷阱”也是商场提供的“甜蜜服务”。不可否认,儿童活动区域的设置为家长们提供了难得的自由空间。但是这份“自由”获得后放心与否还需要斟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性原则

孩子的安全是家长们关心的头等问题,因此,儿童活动场所的景观设计要始终贯彻活动的安全性原则。因为儿童在保护自己安全方面还较为薄弱,因此首先要消图9、10除游玩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避免人流以及车流密集的场所,儿童在其场所中要注意整体的环境状况,地面要避免不平的现象。跳高类的游戏设施要采用沙坑为安全防护措施。针对儿童游玩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精心设计的前提就是要针对这些可能性,进行分析和解决。其次,针对设计景观的方面,提高儿童游玩的安全性,对于家长的陪同方面,建立舒适以及合理的位置,以保证家长有精力和耐力陪同儿童游玩,还能够确保儿童发生危险的同时家长能够及时赶到场所内。另外,对于“包裹寄存”式的儿童活动场所,除了保证孩子在活动区内的安全外,还需要保证孩子在交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此类型的儿童活动场所相当于一个临时托儿所,因此,对于孩子的交接归属需要十分注意。

2.多样性原则

儿童有着天生的好动性,而家长们也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玩的愉快,能够有较多的尝试和选择。活动场所的多样性以及多变的设施条件能够满足儿童多变的性格特征的要求。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儿童进行划分不同的游玩空间,将年龄相同的儿童聚集在一起,能够给儿童更多交流的机会。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于活动的强度也有所不同,因此,针对儿童间的差异为儿童提供不同挑战性。另因为儿童对外界事物的新鲜性和好奇心较为强烈,在活动设施的材料选择上,可以有所区别,不同材质的活动设备能让儿童有不同的心理感受。如意大利儿童活动中心(图9、10)。这片区域约1900平方米,分为一片空地、一处为成人准备的高低和适合孩子们活动的中心区域,各个部分都很注意在很多细节之处的设计。该地各部分高低不一(有低地、斜坡、山丘等),用料不同 ( 水泥、沥青 、绿草、软土),颜色各异(红色、蓝色、绿色、棕色等),纹理和植被也都采用不同的风格布局,这一切让孩子们置身于一个充满视觉刺激的世界。为了使孩子们充分享受空间的区域、植物、灯光、气味、颜色、声音等部分元素,设计者设计了很多与孩子互动的声光设备。孩子们在这里可以触碰到各种花草,闻到各种芬芳的香气。多样性的活动场所,为孩子们的嬉戏提供了丰富的活动空间,满足了孩子们的不同需求。

3.商场

商业空间中儿童活动空间设计,在考虑了众多关于家长和儿童之后,至于商场本身也是需要详细考虑的。对于商场而言首先需要考虑活动空间的场地选择及设定,考虑活动空间周围的商品品牌设定,利用“糖果诱惑”如何能够收获最大效益。其次,商场内的植物配置、灯光设定、装饰设置、活动设定都需要在保证孩童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最后,儿童活动区域空间的设计也存在隐性体验,工作人员的亲切和蔼构成儿童活动空间的空间氛围,也是儿童活动空间的景观构成元素之一。

结语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5篇

一、自闭症儿童人数的激增

自闭症的概念于1943年由美国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专家莱奥.坎纳首次提出,自闭症也称孤独症,用于指称那些人际关系极为狭溢,环境互动极为受限的个体,即“从社会生活领域退缩进自我的空间”,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重复刻板行为、语言障碍、缺乏社会交往能力。自闭症是一种起病于3岁以前,对儿童的成长有着严重不良影响的广泛性发育障碍,目前是世界上发病率增长最快的严重的疾病之一。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在美国每88个儿童就有一人患自闭症。中国公益研究院在2014年发布的《中国自闭症儿童现状分析报告》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约有450万儿童患有自闭症,每年还按(10%—17%)的比例在增长。

儿童自闭症发病率逐年上升的趋势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2007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2008年起,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呼吁社会对自闭症患者的关注与尊重,并为其提供平等发展的环境与平台。

二、自闭症康复行业的现状

世界卫生组织(WHO)康复医疗专家委员会给康复的定义是: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 尽最大可能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化们重新走上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目前国内外对于自闭症儿童康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康复疗法、药物治疗、教育融合、机构管理等领域。药物治疗对于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效果甚微;有相关研究证明国内现有的主流康复疗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自闭症康复治疗在前期密集式训练的效果显著,但是后期部分患儿的行为反而会退化,对自闭症患儿的整体发展不利;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目前国内教育融合的支持性政策甚少,对于从事特殊教育人才也相当紧缺;关于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全国现在有33家孤独症康复的国家试点机构,一些医院和康复中心也配有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感统训练室、游戏室、治疗室以及其它康复性活动。康复中心85%是民办机构,而且场地基本是租赁的,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而自闭症儿童的康复的周期长,所需要的康复环境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国内的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的现状是所有的康复训练及活动都集中在室内环境中进行;室内环境并处于很零散和随意性的状态;康复活动与环境脱节;室内空间划分不合理,缺少人性化设计,并没有从自闭症儿童群体的主体性与特殊性出发;缺少的室外康复训练的场地和配套设施。

三、国内自闭症儿童康复行业研究现状

我国在自闭症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最初是1982年由陶国泰教授首先报道了4例自闭症,之后国内自闭症的病例日渐增多。国内现 阶段对于自闭症儿童特殊群体的康复性理论研究还处于早期的探索阶段。近年来很多硕士论文对自闭症儿童康复空间设计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如东北林业大学的王宇在《自闭症儿童康复花园设计策略研究》中在对自闭症儿童的特殊性质以及病症特点,对自闭症儿童的需要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闭症的治疗与康复花园相结合的理论,对自闭症儿童的户外环境进行了研究,并结合青岛以琳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进行实践性探索;南京艺术学院的刘禹彤在硕士论文《游戏治疗与景观设计的结合——孤独症儿童康复性游戏场地设计》中从景观专业的角度出发将自闭症儿童的游戏治疗方法与室外环境进行探究,提出了可变的、模块化的康复性游戏场地的理论设计,也是目前为止将治疗环境与治疗方法统筹起来的探索性理论;西南交通大学张加秩、郭廷鸿对将自闭症儿童的医疗实验与康复性花园进行探索,提出了自闭症儿童的园艺疗法花园设计理论,并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分析推到出PDPE设计循环设计理论。

四、国内环境心理学研究现状

关于环境心理学的研究,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有华中科技大学的林玉莲和胡正凡共同编著的《环境心理学》教材,教材中详细分析讲解了环境心理学的理论相关知识,并将环境心理学和实例相结合做了分析,最后将环境心理学的理论应用到实例做了详细分析。还有徐磊清和杨公侠共同编著的《环境心理学:环境知觉和行为》。

我国现在阶段的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的空间设计大都以常规的设计方法来设计,设计中并没有完全考虑到自闭症儿童的生理以及心 理的特点,完全忽略了自闭症儿童这一群体的主体性与特殊性。这样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完全不顾及自闭症儿童的身体机能及认知的障碍,甚至无障碍设计也做得不够完善,对自闭症儿童关爱的不够,这样就会对自闭症儿童康复治疗效果产生消极的影响。环境心理学能够全方面考虑残障儿童的生理以及心理的变化,根据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来设计出自闭症儿童的环境。因此,研究基于环境心理学对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的设计方法显得更为重要。环境心理学是指导设计的重要学科,研究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空间环境的设计方法对社会有重要的意义,并且在学术上也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儿童医院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儿童医院;公共空间;景观设计

1 目前儿童医院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现状

1.1 医院室内环境景观分析

目前儿童医院的住院部景观设置极度缺乏,而且现有的空间景观设计更没有考虑到小患者和儿童医院住院部的特殊情况。室内的景观设计应营造出适合小患者居住、舒适宜人的效果。生硬的水磨石地面,规则的玻璃窗,基本的儿童扶手均没设置。目前儿童医院的景观环境设计都只局限于把医院当作疾病医治的场所,很少考虑患者的身心特征,即使一些装饰也只是肤浅的设计,没有关注到身心特点的贴心设计。

1.2 医院户外景观分析

(1)软、硬铺地比例不合理。医院的硬質铺地面积远远大于软质地面,其中绿地禁止入内,直接导致儿童在人车混杂的道路危险玩耍,患者更无处活动。作者建议不仅要有绿地,还应该配置一定的软质铺地。

(2)绿化景观没有体现儿童医院的特征。绿色景观是体现儿童医院服务性质的重要手段。绿化景观设计应满足儿童患者的需求,应修剪或组合成多种喜欢的图案,选择色彩鲜艳的植物,来吸引儿童注意力。

1.3 目前儿童医院公共空间景观缺憾的原因

(1)公共活动景观设施方面。注重景观设施的形式,不重视实际效果。停留在二维空间上,为虚拟效果而忽视大环境,不适应患者具体情况,忽略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的本质;重视景观设施功能,忽视患者的精神需求;建设重点不只放在功能和硬件设施,也应对患者的需求关注全面;毫无性格的设计,忽视医院特殊性,盲目抄袭和照搬设计案例,导致儿童医院大同小异,失去应具有的特点。

2 建筑内部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策略

2.1 细致入微的室内装饰景观

儿童年龄小,对所患疾病了解较浅。在感兴趣的环境下,注意力容易被转移。在好奇心方面,减少恐惧和不安;在装饰方面,使用卡通图,鲜艳色彩,符合儿童好动特点;氛围感观上,亲近温馨,易使患者配合治疗。室内色彩上,心理、生理是视觉对色彩的冲击,景观设计是产生视觉的第一反应药剂。视觉反映传输至大脑影响到情绪和行为,带来生理的不同反映。色彩的生理效应上,在设计中对色彩的搭配运用恰当,对病情起到相辅相成的功效。儿童病房主色调应选择淡雅的颜色,搭配灰颜色的家具、装饰物等,点缀一些绿色景观,避免大面积的单色给患者带来乏味之感。在候诊大厅和门诊大厅应大面积应用高明度、低彩度的调和色,使这个人流量最大、最集中、最嘈杂的地方获得协调基调,营造心平气和的氛围;狭长的公共导向空间,多考虑空间中的天花板、墙面和地面之间的颜色关系。大面积绿化植物景观本色的色调适宜室外,点缀景观可选择鲜艳的色彩,从而活跃空间感。灯光的设置,为了凸显柔和安静氛围,运用均匀的暖色灯光,加以部分射灯以及灯箱的小范围运用来点缀重要区域,形成对比增加空间的灵动性。LED装饰墙可以采用局部位置的装饰上,装饰墙面上给儿童提供追踪灯光的游戏,增加趣味空间,减轻压力。内部建筑材质,触觉是儿童认识事物的重要手段之一。

儿童活动的公共区域中的、活动设施、家具和装饰品的材料使用上要慎重。最终目的是要使作品安全、美观并达到其功能性。色彩和形式变化要丰富,勿在家具上设计锐利的边角,地胶、木地板等,有利于儿童的安全。

标识景观可以美化景观环境,对空间有引导作用。儿童医院的室内功能分区比较复杂,导致流动路线复杂,对医院环境陌生的患者摸不到头脑。最根本办法就是完善标识指示景观系统,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上。

小品景观是空间使用人群的关注点。在儿童医院这样特殊的空间里艺术一定要符合医院的特性和患儿的审美、使用倾向。公共座椅是公共环境景观设计中重要的元素。儿童医院的座椅特殊,要考虑到多种人群的使用,便于成人看护。选择坚固、耐用、不宜变形的材料,增强安全感。背景音乐景观的选择,可以缓解患者的病痛消除陪护人的焦躁。在儿童医院,音乐要舒缓,乐曲要柔和。采用轻音乐和钢琴曲,禁止节奏强烈的摇滚和流行音乐。音量不宜过大,可采用由弱渐强的播放形式,播放时间不宜过长。

3 室外景观设计策略

3.1 丰富绿色景观

在紧张的环境中可以多采用立体模式的绿化景观。例如在室内外可以多采用悬挂式的绿化景观,可以多利用屋顶、天井、室内等,形成屋顶花园、天井花园、室内花园等。

景观品种的选择上,宜选择有一定观赏和实用价值花草树木,如:桉树、柏树、桂花、杜鹃等。

3.2 趣味性的户外景观

在户外设计中可以考虑设置水体景观,水体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儿童喜欢在水体中嬉戏游玩,消减心理压力。水体要干净,喷速和流速不宜还快,水量不宜过大。在设计是水体景观周围应铺设防滑地砖,考虑到使用者的安全。在灯光照明景观,在设计中应当考虑景观中多重设计元素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特定的景观效果,使人们主动参与,享受其中的乐趣。卡通形象拉近患儿和医院的距离,适当添加。

户外公共设施,要考虑到儿童及看护人员不同的身心特点,设计出能够满足人们休息要求公共设备。材质宜选用防自然生态的材料以及亲和自然地材料,在结构上应尽量使设计结构简单安全耐用。

医院是以小群体形式呆在户外,座椅应该能够尽可能多坐人,而在设计方面应多注意作品的造型和颜色设置。

游乐设施的多样性。设计者要根据不同年龄及不同儿童的身心特点,有针对的设计游戏设施。设计的原则为安全性高,噪音小的游乐设施为宜,使用质地柔软、表面光滑、无利器材料,且每天消毒,以免儿童游戏中造成伤害。

参考文献:

[1] 罗运湖.绿色景观医院构想[J].建筑学报,1997,21(1):5658.

[2] 王叶琨.儿童医院空间发展评述[J].中华建筑,2011(7):4652.

[3] 石谦飞.山西儿童医院方案设计的人性化思考[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10(1):4652.

作者简介:林楠(1987—),女,江西赣州人,20092012年任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助教;现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7篇

正如许多学者所说“童年时代的户外环境在大多数成年人的回忆中是最特别、最有意义的。”在城市中塑造适宜的儿童的活动空间,不仅对城市是一种丰富,对每个人也是非常重要的[1]。

本文通过对天津市250名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得出儿童最关注的景观设计要素,并结合实地调查,指出现存的几大问题,探讨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要点,力图为儿童营造丰富、适宜、和谐的景观空间。

1 问卷调查内容概述

1.1 问卷形式

问卷时间: 2009年7月~10月,上午7:00~11:00,下午3:00~6:00。

问卷地点:长虹公园、河东公园、东丽广场、五一阳光居住区、水竹花园居住区、谊景村居住区。

问卷对象:3岁~12岁儿童。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50份,回收229份,符合要求191份,问卷有效率76%。问卷调查儿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岁~12岁之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被访儿童对活动场地的总体满意度不高,说明场地设置有待完善提高。

1.2 结果分析

1.2.1 儿童活动频度及活动持续时间

被调查的儿童中大多数户外活动频度较高,活动时间在1 h~2 h,主要受儿童身体条件的影响,属于经常性行为。由此可知,要真正满足儿童的日常使用需求,需要营造更多舒适、高效的活动空间。

1.2.2 儿童户外活动场地使用状况

1)儿童在日常户外活动时,对硬质场地(活动场地、休息场地)的需求要多于绿化场地,因此,对活动空间进行规划设计,首要考虑的是满足儿童的活动需求和休息场所的合理布置。

2)儿童最普遍的活动内容是:玩球、追逐、堆沙和骑车。由此可见,游戏空间、活动场地的营造更具有普遍意义。

1.2.3 儿童活动场地设施满意度

儿童对景观构筑物及游戏设施的满意度最低,对标识设施及绿化满意度相对较高,这说明对于儿童来讲,活动场地的内容安排及设施配置是相当重要的,对于其他设施的合理安排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1.2.4 儿童对绿地的需求倾向

儿童在选择活动场地时,“容易到达”“环境宜人”及“活动内容的安排”是同等重要的因素,因此,对活动场地的服务半径要求、对活动器械的多样配置以及适宜的绿化环境尤其要注意,而在绿化植物配植这一环节,儿童更注重的是对植物认知。

2 调查结果反映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活动场地中的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及开放式访谈、分析其活动行为方式所得到的结果可知,儿童日常外出活动需求强烈,目前休闲方式和活动内容趋同单一,对活动场地和设施安排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儿童的户外活动场地存在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2.1 活动的内容设置单一

健身场地中,成人与儿童共同使用,器械种类和数量有待丰富。例如,增设滑梯、沙池等,也应注意保护和复兴传统游戏项目,例如,滚铁环等。

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决定了其活跃的特质,希望活动场地多样。同时,家长希望儿童活动内容应减少大消费的娱乐项目,多增设亲近自然的活动项目,例如,假山石、溪流等。

2.2 场地的细化程度不高

专项体育活动场地少,地面的铺设只是基本的沙地或硬质铺地的区别,针对性相对弱,细化程度不高,滑板、球类场地等缺乏。

在强调自然生态性的同时,应在必要部分增设无障碍设施(坡道等),加强安全性。以儿童游乐设施为例,尽量满足同一设施不同年龄儿童的使用,像是秋千的座椅可以考虑采用筐/篮形式的设计。

2.3 设施的安排不理想

休息设施缺乏是普遍认同,适当增加活动场地周边座椅或趣味性强的座椅,尽量减少坐在石阶或路边(石头坐久太凉,晒了太热),也可相应在池塘边增设遮阳式的座位,丰富活动内容。

建议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增设公厕、饮水设施以及临时储物的装置。另外,对于标识系统的认知中,应更注重图示的重要性,增设水边、岸边的警示标识。

2.4 场地环境状况待改善

在景观构筑物中,对于遮阴避雨场所的需求大。同时,我们在利用新材料满足美观的同时,注重实用性(质量)。例如,PVC遮阳板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及时检修或更新。

对于绿化的改善,大多数被调查者还是认可的,表示满意,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不足。在某些活动区域的树种选择上,应注意选择病虫害少的。在种植间距上,在满足美观的同时,仍需考虑活动内容对于场地空间的限制和要求,以及对于环境宜人的需要,太密或太疏都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此外,由于儿童多数选择白天外出,对于照明设施的使用感受没有过多认识。

3 儿童活动空间设计要点建议

3.1 总体布局

儿童活动空间中的景观艺术应与居住建筑空间相协调,在整体布局上产生一种韵律和节奏感。可按年龄组进行分区,或按游戏方式进行分区(静区、闹区的划分)。游戏器械区为闹区,科学园地、供儿童体育运动、野餐、聚会或玩耍的场地为静区。

3.2 设计要点

3.2.1 符合儿童心理特点,提供更多观察机会

户外活动空间中应出现多彩的、富有想象力的多样景观空间,提供人看人的机会,使儿童充分享受观察他人活动的乐趣,减少过多的视线遮挡,促进儿童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的发展。同时在进行活动场地设计时按照“边界—领域—中心”这一主线顺序进行,以满足儿童精神感受及审美的培养,鼓励儿童在空间感觉中体会到自然的奥妙。

3.2.2 注重场地活动效果,尽量使用自然材料

在场地铺装材料的选择上,可适当减少硬质地面的面积,取而代之,增加如沙地、草地,或是木制地面、橡皮砖地面的铺设,这样既满足了儿童活动安全性的需要,也能激发儿童的创造性。也可设置坡度较缓的带地形的场地,或是不同形状大小的水面、不同高度的花草树木等,提升儿童的活动乐趣。

3.2.3 引用适合儿童的游戏设施,丰富活动种类

儿童对周边环境充满了好奇心,探求新鲜的欲望强烈,所以,很容易对单调无变化的游戏器械产生厌烦情绪,因此应为其提供多种组合可能的游戏器械。如沙箱、秋千、轮胎、孩子尺度的自行车、滑梯,还有攀爬架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摆放这些器械的位置要醒目,容易吸引儿童的注意力。

充分考虑儿童的特殊尺度,为其构建自己动手的操作平台和创作空间,或是一些可供乱涂乱画的墙壁、地面等。也可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活动进行区分,利用区域色彩的变化、低矮花坛围墙,或是绿化的分隔,形成各自的活动场地。

3.2.4 满足儿童生理需要,打造阳光区域

晒太阳对于儿童的身体发育极为重要,育儿专家建议儿童每天在户外活动最好不少于2 h。在春、秋、冬三个季节,日照阴影区对儿童来讲都过于阴冷,很难在这样的场地长时间活动,对儿童生长发育不利。因此,打造阳光区域至关重要,应尽可能利用场地条件,如地形变化、绿植的栽植形式、常年风向等,创造出背风向阳的宜人小气候环境。

4 结语

儿童活动所需的景观要素,在天津市的诸多场所中都有所包含。但是过于成人化的设计、不安全隐患的存在,极大的限制了儿童的活动积极性。

作为设计师应当注重城市各类场所功能合理性的打造,迎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的需求,使得当今的孩子们能更多地接触大自然,体会结伴嬉戏的快乐,为其营造丰富、适宜、和谐的景观空间。

摘要:通过对天津市250名儿童进行问卷调查,从现存问题方面进行了论述,得出儿童最关注的景观设计要素,提出了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要点,达到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营造丰富、适宜的景观效果。

关键词: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景观要素

参考文献

[1][丹]扬.盖尔.交往与空间[M].何人可,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美]克莱尔.库珀.马库斯,卡罗琳.弗朗西斯.人性场所——城市开放空间设计导则[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69-71.

[3][德]Trudy Maria Tertilt.为都市儿童留出玩乐空间[J].城市管理,2005(6):105-106.

[4]毛华松,詹燕.关注城市公共场所中的儿童活动空间[J].中国园林,2005(8):31-32.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8篇

儿童天生就喜欢玩, 玩能开拓儿童的思维, 培养兴趣, 不断地刺激他们探索认知周围的世界。居住区是儿童进行户外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 其所营造的儿童活动空间质量的良好与否对儿童能力的培养、创造力的激发以及交往能力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影响。近年来, 我国城市的建设速度飞快, 住宅楼一栋又一栋的拔地而起, 总体来看我们所处的居住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实际上在居住区内专供儿童活动的空间越来越不受重视, 且活动空间变得越来越小, 无法满足儿童的活动需求。

2 邯郸市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现状分析

2.1 邯郸市现有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调研概况

笔者根据邯郸市居住区的发展, 按照年代顺序选取了6个居住区, 对其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进行调查研究 (见表1) 。

由表1可以看出, 20世纪90年代的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极其匮乏, 如南苑小区,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 儿童活动只能选择在宅前空地或街道上。到20世纪初期时, 儿童活动空间慢慢地被引起关注, 居住区内一般都有中心广场空间供儿童活动, 健身器材也逐步在增加, 活动空间由单一型转变为多样型。2010年至今, 居住区建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注重空间品质的提升, 不仅满足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需求, 还关注儿童活动时的安全问题。

2.2 现状问题

1)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置数量不足, 设施单一陈旧。

在笔者调研的居住区中, 大多儿童活动空间没有被受到重视, 通常是在居住区广场周边随意划分出一小块场地, 放置一些形式单一的健身器材供成人与儿童共同使用。有部分居住区的健身设施常年风吹日晒, 维护不及时, 已陈旧破损。笔者在调研罗一生活区广场时看到一种现象, 几个儿童在广场一角放置的健身器材上玩耍, 父母在一边陪同, 而广场的另一角健身器材上搭满了居民的衣物。居民这种行为不仅占用儿童的活动空间, 还反映出缺少对公共设施的保护意识。

2)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无法满足各年龄段儿童的需要。

邯郸市居住区内的户外活动空间划分不明确, 在同一活动空间通常会有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儿童。这些儿童由于个人的爱好或者因不同年龄段心理需求的不同, 而在使用同一空间时很容易产生矛盾。如在电力小区宅前道路上有几个不同年龄的儿童在骑车, 由于居住区年代较久, 路面长期碾压, 出现坑洼现象, 加上活动空间有限, 骑车时很容易出现碰撞。户外活动空间的这种局限性和空间划分的不明确性对儿童今后的成长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3)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形式较单一以及地面材质安全性较差。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组织形式比较单调, 无趣味性。笔者调研的居住区中大多活动空间呈长方形或正方形, 缺少一些过渡与连接空间。地形过于平坦, 无高低起伏或曲折迂回, 儿童活动起来比较枯燥乏味, 儿童的好奇心无法被满足。地面铺装的材料以水泥、大理石等硬质材料居多, 儿童使用时无法保证其安全, 很少有使用塑胶等安全性较好的软性材料铺装。

2.3 现有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分布特点

1) 主入口与道路旁的活动空间。

主入口是一个连接空间与过渡空间, 是一个居住区的开始, 人流量比较大。儿童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扎堆玩耍且他们天生好奇心比较大, 他们乐于在这个空间观察其他人或有趣的事, 如:阿尔卡迪亚碧水湾等。

2) 中心广场绿地儿童活动空间。

居住区内的中心广场空间是人们活动的中心, 是一个综合性的空间, 而且空间比较大, 通常在这个空间会聚集不同年龄段的人:儿童、中青年、老年, 如:同仁花园、广安小区等。

3) 宅间绿地儿童活动空间。

宅间绿地距离家比较近, 儿童使用起来比较方便。同时, 也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 便于父母照看。宅间绿地属于“半私有”的空间, 居民从心理上就存在领域感, 所以儿童喜爱在这个空间游玩、活动, 如:电力小区、阿尔卡迪亚碧水湾等。

3 案例分析

笔者通过实践调研以及对已建成小区中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优点与缺点总结的基础上, 在实习过程中有幸地参与了鸡泽娇乡一品花园居住区项目设计。在对本项目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中, 贯彻以下设计理念及手法。

3.1 项目概况

鸡泽娇乡一品花园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城区, 北临戎新路, 西侧为祖望大街, 南靠诗经大街。小区中心区住宅楼以12层为主, 沿街住宅楼以6层为主。小区地块净用地总面积173 117.27 m2, 总建筑面积为350 938.1 m2, 容积率1.68, 建筑密度24.84%, 绿化率33.2%。

3.2 设计理念

方案设计中强调儿童与自然亲近、在大自然中成长的理念, 将一些自然元素假山、水体、沙石、林木等融入到儿童活动空间中, 同时将不同的区域联系起来, 形成了一个供儿童活动的空间轴。设计中结合儿童不同时期的行为和心理特点划分了不同的活动空间, 让儿童在多样化的空间中游玩、学习、沟通、亲近。

3.3 设计手法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主要布置在幼儿园与文化活动站周边, 共分为三个区域 (见图1) 。

勇敢挑战区:该区域位于幼儿园西侧, 适合6岁~12岁年龄段儿童, 在这个空间内结合沙子与绿地集中放置了一些具有冒险性的游乐设施, 如爬网、独木桥、跷跷板等, 为儿童提供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运动空间;为其保证儿童的安全, 在幼儿园南侧部分地面铺设了塑胶材质, 不仅为儿童营造了视觉美感, 保证了安全, 儿童还可以进行骑车、轮滑等活动, 为他们创造了宽敞的自由活动空间 (见图2) 。

幼儿活动区:这是个集休闲与景观结合的空间, 目的是为年龄较小的儿童提供一个亲近大自然的活动空间。在楼与楼之间相对封闭的空间中, 选取了适合儿童的木质、草坪、沙地等材料。沙地铺装区为1岁~3岁幼小儿童提供, 在沙地旁边还为家长设置了休息凉亭, 便于照看儿童。木质小桥横跨小区内水系, 通过与喷泉、休息凉亭结合, 将两个空间连接起来, 给儿童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在喷泉处使用了防滑材料的地砖, 降低了儿童滑倒的风险。同时还结合着植物的形态对空间进行分隔, 为空间增加活力, 为儿童创造相对私密的空间 (见图3) 。

教育交流区:该区域是教育性很强的空间, 能满足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邯郸被誉为“成语之乡”, 所以在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的基础上, 结合文化活动站前广场设计了一个儿童成语园地, 不仅充分展现了邯郸地域文化特色, 还为儿童营造一个科普教育的环境。九宫格乐园位于该区域的西南角, 采用的是铺地形式的九宫格, 即在地面上铺放一些儿童可搬运的小构件, 使儿童在游玩过程中, 思维得到一定的锻炼。传统游戏区既是休息的空间, 也是儿童练习传统游戏的空间。在这里儿童可以踢毽子、跳皮筋、扔沙包, 让儿童充分感受到传统游戏的趣味性。顺着小桥到达河流对岸, 这里相对比较安静, 孩子们两三一组、三五一群坐在一起聊天、放松, 感受课堂之外的乐趣 (见图4) 。

4 结语

居住区内户外儿童活动空间是为儿童提供一个更加贴近于自然的户外课堂, 儿童可以充分利用这样的活动空间, 在户外课堂中更好的体会多彩的环境。我们在长大成人之后往往会觉得童年时代在户外进行的活动是最特别、最有意义的。因此, 居住区内的活动空间应立足于健康、自然、乐趣的理念, 充分发挥户外课堂的趣味性作用, 营造出一个更加贴近自然、更具探索与快乐的氛围, 而不应该单单被一些健身器材来填充, 充分的利用好这个户外课堂, 从而发挥其最大的实用性价值, 让儿童也在其中得以最大收益。

参考文献

[1]王晓文.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J].山西建筑, 2012, 38 (30) :17-18.

[2]汤静.儿童户外游戏场地的优化设计研究[D].临安:浙江农林大学, 2010, 38 (30) :17-18.

[3]张谊, 戴慎志.国内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空间需求研究评析[J].中国园林, 2011 (12) :75-76.

[4]高松.居住区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规划设计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 2009.

[5]王晓文.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计的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 2013.

[6]毛雪宁.城市公共空间中儿童活动场所的设计研究[D].青岛:青岛理工大学, 2015.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9篇

可供性由生态心理学发展来,用于说明“存在于动物与环境之间的可以直接知觉的行为关系”[1]。生物能够直接凭借自己的知觉来判断环境提供的功能意义,而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认知与行为,他们之间存在自然的对应关系。

1988年认知心理学家诺曼最先将可供性引入设计学,并在设计界引起极大的反响。他通过对于可供性的分析提出了好用型设计的相关原则[2]。在此之后,可供性在设计界中迅速展开,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研究,如鲁晓波[3]探讨了可供性在交互展呈中的应用,梅尔[4]等提出了基于可供的设计理论。可供性引入设计的时间较短,但影响力确不容忽视,可供性注重用户与产品之间的交互体验,通过可供性提供一种更为有效的方法,引导用户,使产品的使用达到预期的行为效果。

二、环境可供性与儿童感知行为

根据其他学者研究发现,可供性理论在儿童环境行为和感知的研究中得到运用。例如Said[5]的研究发现,马来西亚某森林和果园在儿童活动方面具有丰富的可供性。Yatiman等[6]利用感知地图绘画法、访谈法及参与式观察法对马来西亚乡村的54位9~11岁儿童上学路上的环境对他们身体、认知和社交方面的可供性进行研究,发现上学路程的环境是发展儿童身体、认知和社交能力的良好场所。Kyttä[7]在研究中将可供性分成不同的层次(levels of affordance),依次为被感知可供性(percieved affordance)、被使用的可供性(used affordance)和被塑造的可供性(shaped affordance),描述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特征和程度。在国内,韩西丽[8]对城市邻里环境在儿童户外体力活动方面的可供性研究,以北京市燕东园社区为例对环境中能够被感知、被使用、被塑造的元素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总结了儿童对环境感知、使用、改造的元素。

可供性除了直接被感知的特点以外,还有相互影响的被使用的特点,这一特点不是环境中的物理特征,也不是个体知觉感受的产物,而是两者结合的才能产生的一种存在关系。出于儿童的感知与认知行为的特殊性,同一环境下,所产生的个体主观感受也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求设计者在做儿童活动空间的设计时,应该做一些实践研究,因地制宜,充分了解当地儿童,做符合他们的自然影响元素,达到人性化设计。

被塑造的可供性就是指物品原本的用途或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改变了设计者的初衷,从而产生了新的功能用途,使设计达到更加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被塑造性中也可分为主观和被动的塑造,儿童对于外界的事物想来没有规划性,一方面可能是主观的在玩耍的过程中,对已经了解的设计的功能而有意去改变,这样会带来对于儿童更多的刺激;另一方面则可能是无意中改变了原本的功能属性,旨在儿童根本不了解这些设计的原有功能。总的来说,儿童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所以设计师在设计儿童活动空间时,应更加儿童与空间的交互体验,使设计达到使用最大化。

三、儿童空间的可供性分析

1)被感知的可供性。儿童环境设计中,能直接给予儿童刺激,儿童是未经开发的存在,他们的行为都相对比较特殊,他们只能通过直接的感知受来获取环境提供的功能意义,而这些感知一般都市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等来获取,反而越是接近自然的因素更加能够引起儿童的兴趣,其中视觉也包括色彩、材质、铺装、尺度、造型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影响,而前人的研究也正好符合这一点。由谢尔比农场公园保护计划设计公司和James Corner牧场运营公司设计建造的位于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探索游乐场,在感知性上充分考虑了儿童的感知能力,从视觉的色彩、材质、铺装、尺度、造型上充分考虑了儿童的特殊性,色彩搭配合理,整体的颜色都为亮色,而另一方面,色彩也关系到儿童的心理感受,在多功能运动场搭配了亮黄色和差距较大,具有调剂心情、集中精力、改善肠胃功能的作用。又称沟通色,它能让人与人之间交流零障碍。而与其互补色对应配备更加增强了儿童在运动场的高涨气氛。在游乐场的游戏设施上则设计了鲜艳的红色、黄色、蓝色来吸引儿童的兴趣,增加儿童岁这些设施感知。在户外环境设计中,将儿童与环境视为整体,把有机体与环境联系起来,设计师在设计环境时并不是只需要考虑如何营造环境给儿童带来的可感知的可供性,必须对儿童自身条件、环境特征、行为充分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设计的要素操纵儿童与环境的交互行为,以达到被感知的可供性能有效的转化为被使用的可供性。日本著名设计师日比野拓设计了位于熊本县Daichi踩水幼儿园,设计师把环境的因素融合到了儿童的行为习惯中,传统的设计里,下雨天是不能出去玩的,设计师索性把它引入了室内,在中庭特地设计了能够积攒雨水的地面和露天屋顶,这样孩子们就能在雨过天晴之后的积攒的水塘里嬉戏玩耍,释放天性。而在晴天的时候,这里化身为操场,供孩子们打羽毛球、排球等体育运动。整个过程中设计者将可感知的环境因素通过设计改变原来的方式,有效的转化为被使用的可供性因素。另一方面,设计所提供的环境因素符合儿童“爱玩”的天性,充分考虑了儿童的自身行为习惯。

2)被塑造的可供性。儿童的感觉和知觉在心理活动中的影响逐渐稳定,场地固有的环境元素或许不再使他们产生“新鲜感”,这个时候儿童会选择自身改变周围的环境并控制他们,发现一些比较隐含的元素,从而产生一些更具有创造力的事物或者活动。起初是设计师设计好的一种可塑造的元素,在儿童玩耍的过程中,儿童特殊的心理,往往能够塑造出新的元素,譬如深泽直人所说的椅子的概念,首先出现“坐”的概念,再有椅子的被塑造性,如增加高度、放置物品等,但在一个由baukind设计,位于德国柏林的KITA Loftschloss幼儿园中,在幼儿园中可发现提供被使用的可供性的椅子转换了原来的功能意义,孩子们把这些椅子累积起来,他们把椅子当成了积木的单元形,因为儿童的身体较为娇小,所以椅子体积也易于孩子们搬动堆积,他们喜欢创造“城堡”,另外还发现椅子凹下的部分可做储存柜,所以椅子成了这个幼儿园中儿童可塑造的环境因素,赋予了新的功能及意义。

四、结语

在现代儿童环境设计中,使得儿童在环境中能感知、使用以及塑造新的功能,建造一个符合儿童的心理和生理户外活动空间,就必须融入可供性理论,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的束缚,更多的考虑儿童的感知觉和环境可供性,才会在真正在儿童玩耍与游戏时,达到更多的教育目的。由此可见,可供性理论下环境设计与儿童认知心理、行为习惯结合,是景观设中计需要涉及的重要发展方向。

摘要:可供性理论强调用户和产品之间的交互体验,为儿童活动空间设计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本文从儿童视角出发,分析了环境可供性与儿童感知行为的关系,并结合实际案例从可供性角度探讨了儿童活动空间中可供性的构成,及其对儿童活动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可供性理论,儿童活动空间,环境可供性,儿童感知

参考文献

[1]游晓贞、陈国祥、邱上嘉:“直接知觉论在产品设计应用之审视”,《设计学报》,2006.3,第13-27页.

[2](美)唐纳德·A·诺曼:《设计心理学》,梅琼译,中信出版社,北京,2003,第87-99.

[3]鲁晓波、刘月林:“实物用户界面在交互呈中的应用”,《科技导报》,2011.4,第44-47页.

[4]Maier J,Fadel G:“Affordance-based design methods for innovative design,redesign and reverse engineering“,Research in Engineering Design,2009.4,pp.225-239.

[5]Said I.Methods for evaluating responses of children with outdoor environments.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49:39–46

[6]Yatiman N A,Aziz N F,Said I.Affordances of homeschool journey in rural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s performances.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68:395–405

[7]KyttäM.Children in outdoor contexts:affordances and independent mobility in the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child friendliness[D].Helsinki:Helsink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003:56–57,93–94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研究 第10篇

1 自然游戏场所对于儿童的重要意义

1) 城市远离自然, 儿童远离自然。现在, 我们需要穿过城市到被圈禁的各式公园亲近自然, 城市儿童不再能奔跑于山林间、嬉戏于河溪里, 难以与泥土沙石为伴、与花鸟鱼虫为友, 更多的只能留在室内或进入毫无意趣的游园进行游戏。

2) 自然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充满自由与意趣的自然环境是儿童必须且天然的导师与教师。儿童通过在自然环境中开展各种游戏, 一方面锻炼身体、体验劳动, 增强抗病能力并积蓄力量, 另一方面塑造审美情趣, 也学习如何与自然、与人和谐相处。

3) 城市户外儿童游戏场地的缺乏与无趣。本文中探讨的是正式的儿童游戏场地, 即各级综合性公园附属儿童游乐场、居住用地中的儿童活动区、儿童乐园等专门设置与设计的儿童活动区域[1]。它们多以游戏设施为中心、植物为边界的“麦当劳”模式[1]指导设计, 普遍存在活动布局不均、内容陈旧单调、配套设施不齐全以及维护管理较差等问题, 还存在如交通、犯罪等隐患, 不仅不适合儿童尤其是幼儿进行游戏, 更难满足其创造性、冒险性的游戏需要。

2 城市户外儿童游戏的调研分析

儿童作为调研对象, 参照中国医学界普遍以0岁~14岁儿童作为儿科对象的研究范围[2], 又根据儿童随年龄增长所表现出身高、体重、活动方式以及户外行为能力等的差别, 将重点讨论3岁~~12岁的儿童。

2.1 儿童户外的游戏类型

1) 象征型游戏。即模仿型游戏, 是由儿童自身根据生活中观察到的事物, 经过一定构思表达出来的游戏。其对于儿童观察、表达能力的培养有重要意义。

2) 构建型游戏。儿童利用泥土、沙石、植物、废弃物等, 结合流水或使用工具, 将它们重塑成与身边事物相似的建筑形象[3], 如挖沟、堆沙堡、搭木屋。

3) 运动型游戏。偏重体力与耐力的游戏类型, 包括各肢体的基本动作和组合动作, 如跑、跳、攀爬、投掷、转身、攀登等。保证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儿童体能并提高抗病力, 更有利调节情绪及有效缓解学习压力[2]。

4) 冒险型游戏。目的是训练儿童体力、协调性和精神。让儿童在不熟悉又看似危险的环境中借助游戏挑战体力及心理承受力, 使其意志力和体力都得到锻炼。

2.2 儿童对户外游戏场地微地形的需求

1) 多样性。儿童对组合丰富的空间序列及形式多样的游戏设施更感兴趣, 因此场地的设计不仅地形有更多变化, 还要改变设施的单一活动维度, 让其配合地形灵活布置以创造更多游戏形式。

2) 自然性。儿童游戏不仅需要一块有器械的空地, 而是亲近自然、回归自然。在游戏中全身心感知自然的同时学习多元的知识和技能, 都是儿童在户外活动中获得的重要经验。

3) 刺激性。儿童天性爱冒险, 且其健康成长需要外界环境给予多样的良性刺激, 故应尽可能依托、利用微地形来创设数量更多、冒险刺激的游戏内容, 帮助儿童实现多面发展。

4) 安全性。公众对游戏场地安全性的担忧涉及设施、生态、心理等方面, 投射在微地形上则集中为:过深且缺乏边界保护的坑洞或水体;过高、过陡或高差过大的丘陵、坡地及台地;不具有保护性的铺装。

3 儿童游戏性微地形设计

对于城市户外儿童游戏空间来说, 一般性微地形是不够用的, 即只满足基本景观功能而不能传达场所精神———儿童游戏, 并且儿童在一般性微地形中得不到最大限度的游戏空间。

3.1 游戏性微地形设计指导原则

1) 改善原有地形, 保证多样性。在保留原生地形的基础上结合场地功能与主题以利用, 应具两种或以上不同形式地形, 且地表形态应作出相应改变, 最终成为充满趣味的游戏性微地形。

2) 关注设计细节, 确保游戏安全。在保守观念中, 场地是否足够刺激有趣相较安全与否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实际上儿童却更追求冒险, 因此满足儿童游戏需求同时保证安全是游戏性微地形设计的核心。

3) 提高微地形互动性, 设计“活”地形。a.将游戏器械同与其形态相似的地形结合, 不仅让游戏更便利, 更增加了地形的趣味性和游戏性。b.儿童能通过游戏自主改变局部地形或地表形态, 此时微地形是运动的、“有生命的”。

4) 重视儿童天性, 营造环境自然性。高度自然化的空间不仅包含泥土、沙石、花草、流水等自然元素, 还包括味道、声音、色彩、肌理等多元素的表达与变化, 利用天然的事物更易激起儿童游戏、探究的兴趣。

3.2 游戏性微地形的设计方法

1) 山地。首先从形态上, 山地都包括山顶、山坡及山麓, 每一部分都能成为游戏空间。山顶有平顶、圆顶和尖顶, 可在山体内部铺设攀爬甬道, 在山顶设塔楼、瞭望台等标志物作为终点;山坡分为直形、凹形、凸形、S形及阶梯状, 可将“陡坡”与“悬崖”开拓为垂直游戏空间, 开展坡道攀爬、垂直攀岩、滑草等活动, 或将坡面作为涂鸦墙、黑板;山麓的过渡区, 可以设计“雨水花园”供孩子们参观、学习环保知识, 也可将平坦的一侧作为沙滩、戏水池任其玩耍。

其次从构建材质上, 有土山、石山和土石山三种形式, 都必须遵守相应土壤安息角的要求, 并配合种植防止水土流失。利用石材的独特质地、性状、颜色、形状等, 堆砌成各具特色的游戏空间。例如用叩击能发声的灵璧石、太湖石等堆叠成“会唱歌”的玲珑山, 用黄石、宣石等颜色特殊的石材堆砌“四季”假山。

再次从空间虚实上, 园路穿山而成隧道, 或在山体中修建地道连通各个小场地, 还可模拟建造动物洞穴、地质溶洞以结合“溪流”“暗河”, 给孩子们创造更多探索空间和探秘乐趣。

2) 平地。每一个儿童游戏空间都应当有一块平整或坡度极缓的平地, 且平坦的空地能提供最大的自由游戏空间。

首先, 游戏性平地可以是一片宽敞草地, 也可以是林下空间。一般来说, 前者以疏林草地的植物景观为主, 草坪中只需一两株高大且树冠开散的落叶乔木, 作为点缀和短暂停留使用;后者则需平地造林, 应选择分支点较高、主干笔挺的乔木, 外形独具特点更好, 如水杉、复羽叶栾、银杏、樱花等, 且不能种植过多灌木及地被植物以保证不侵占游戏空间, 此外, 可以利用其上层空间建立树屋、空中走廊、爬梯及桥梁等, 无疑会增加游戏趣味性。

其次, 有多个平地时可将其合成一个整体, 组合形式有树状、环状、线状及复合形, 同时各平地间可以略有高差以增加空间变化, 不仅能设计更多游戏内容也便于儿童集中活动。

最后, 必须保证游戏的舒适度、安全性与趣味性。铺装应以草皮、草丛、细沙、彩色橡胶地垫等软质材料为主, 局部使用彩色沥青、木材、天然石材、鹅卵石等硬质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特殊材料进行局部装饰, 如木屑、陶土粒、贝壳、玻璃、瓦片等。

3) 洼谷地。洼谷地引申到游戏微地形中表现为两侧及以上隆起地形的夹峙地带, 以及凹陷向下的平底和圆形底地面。

首先, 结合“山地”的瀑布跌水设计成溪涧景观。其一, 洼谷地能收集雨水及浇灌植被后的余留水分, 以免水土流失或堆土塌陷;其二, 水体景观的贯通能给水生动植物营造良好生存环境, 并增加儿童游戏及受教育的条件。

其次, 当水流进入较宽敞地带后可设计“滩涂”景观。即在两侧向下倾斜为起点至常水位线之间的陆地上放置可以攀爬的雕塑, 靠近水边布置石堆或大石块, 还可将喷头隐藏在石缝中做成小喷泉等。

最后, 植物或铺装可结合地形设计旱溪景观。如成片、成型栽植一种或多种开花灌木、地被形成花溪、花境;用不同材料设计有趣的铺装纹样等。另外, “盆地”地形可作露天剧场, 给孩子们的集体活动或节日表演提供场地。

4 结语

目前, 国家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指导儿童游戏空间的设计, 致使当下儿童游戏场地的设计建设与儿童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如何使孩子们的生活多一些自然绿色, 使他们能自由开放地游戏越来越被设计师所关注, 由此引发我们的一些思考:可以通过设计更适宜游戏的微地形, 表达、传递游戏场地多元情感, 使其成为可倾诉、可感知的实体, 满足儿童对游戏最直接的感知, 也在细微处感受到无处不在的关爱。

参考文献

[1]鲍鲁泉.儿童户外游戏场地自然化设计探析[J].中国城市林业, 2013, 11 (3) :1-2.

[2]刘冠兰.“儿童友好型”公园规划设计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 2010:12, 22.

德国的空间活动法律规则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德国;空间活动;规则

中图分类号:D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157-02

一、德国加入外层空间有关条约的情况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承诺履行其在国家立法方面的国际义务。德国批准了包括1966年《外空条约》、1967年《营救协定》、1971年《责任公约》、1974年《登记公约》。另外,德国也批准了《核禁试条约》。但德国没有加入1979年《月球协定》。

二、德国的空间活动国内立法概述

德国是人类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国家,德国政府一贯支持和关注空间研究与应用对社会经济的促进和影响。德国现在在欧空局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德国成为欧洲非常重要的空间强国之一,尤其在遥感方面等的科学研究及生产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是欧洲最强的国家之一。

到目前为止,德国并没有像国家空间法这样的法律。然而,德国已有与空间活动相关的专门立法。如《德国航空法》、《德国电信法》、《卫星数据安全法》等等。

三、德国的空间活动的组织

德国是欧洲领先的航天国家之一。它是欧洲航天局(ESA)成员国,也是第二大资助国。从德国空间活动的财务上来看,约3/4的德国国家太空计划是在欧空局的框架内进行的。国际合作可以说是一个各国空间活动的特点,德国的空间活动也不例外。作为国际合作框架的一部分,德国将在国际空间站的占有一席之地。德国参与了Ariane-5(欧洲阿里亚娜五号火箭)发射器的生产和使用。它经营着自己的基础设施如卫星跟踪,遥感和控制,也参与欧洲航天局的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德国在欧洲倡议的“全球环境与安全监测计划”(GMES)和“欧洲伽利略卫星导航项目”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德国的国家空间活动的组织是在不同的级别范围内进行的。在一般情况下,国家空间活动在联邦经济和技术部的管辖范围内。1998年8月22日《关于空间活动责任转移的法律》生效,通过法律手段,联邦经济和技术的将空间活动的管理责任移交给德国航空航天中心(DLR),授予德国航空航天中心以自己的名义,在该法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的空间活动领域的管理任务。根据该法第2条,其任务是:编制的德国空间战略;负责德国的太空计划的实施;在国际层面上特别是在欧洲航天局空间活动上代表德国的利益。

德国航空航天中心是德国负责研究航空航天并且计划、实施航天任务的机构,是德国国家级航空和航天研究中心,其广泛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被纳入国家和国际合作项目中。目前,德国航天局的活动集中在地球观测、导航、通信、空间科学、微重力研究、空间运输、国际空间站(ISS)和载人航天飞行,以及空间技术、探月工程等领域。

四、空间活动若干法律规则

(一)发射服务的许可

根据德国航空法的规定,飞船、火箭和相关飞行物体被认为是飞机,只要它们是在空气空间领域。因此,在德国领空的飞船、火箭和相关的飞行物体,在原则上,受限并适用于飞机的许可规则。德国飞机必须被明确承认且允许从事空中交通,即必须在国家登记注册。为了被允许从事德国空中交通,必须在德国国家登记册内注册登记,获得一个交通准入许可。

(二)包括卫星广播在内的卫星通信法律问题

德国拥有广阔的空间技术且不断持续发展,从2000年到2001年,德国卫星通信市场份额增加了4.8%,达到14亿欧元,从1997年到2002年累计增长33.4%。在规范市场的法律方面,卫星通讯方面的法律一般被认为是通信法律中的一部分内容。但是,也有一些与卫星通信有关的具体规定。

德国电信市场现已开放,国家垄断企业“德国电信”作为1989年、1994年和1996年三次邮政业改革的内容之一被私有化了。国家在电信方面的角色发生了重大改变,成为公共电信基础设施的担保人之一。在德国基本法中有详细规定,奠定了这一政府角色的法律基础。其目的是在邮政和电信等领域通过私营个体企业的介入而引进公开竞争的方式。明确允许私人提供电信服务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由国家提供服务。

然而,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需经联邦参议院同意之联邦法律,保障邮政与电讯勤务之适当与充分。”而且,联邦保留了特定的责任和权力,通过自己的一些组织或次级组织来履行某些主权的任务,如许可、频率管理、保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据保护等。基本法中所用的术语“通信”通常应用于技术方面,由无形的信号进行传输,其特征在于发送无形信号的方式,即可以在接收信号的位置重新创建信号。包括必要的技术和媒介,不论所使用的技术是什么并且不论它是否涉及个人的(如语音电话)或大型的通信设施(如广播)。但发送的内容本身不属于电信的定义。

根据德国基本法,联邦关于下列事项有专属立法权:……(七)邮政及电讯……因此,联邦国家可能无法在这些领域进行立法。然而,电信的定义仅是指传输的技术方面。在内容方面(如无线电广播),联邦国家有一定的立法和行政能力。

在德国第二次邮政改革过程中,为了实现基础设施的保障任务,联邦制定了《德国电信法》。1996年7月,德国新的《电信法》出台,根据该法规定,德国成立了新的电信管制机构,并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开放德国电信市场。德国2004年新电信法积极落实欧盟电子通讯网路及服务指令之要求,采取以竞争为导向的管制架构,并以促进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效率为目的。

1.私人卫星电信运营商的许可制度

德国电信法(TKG)规定了“电信”这一术语的含义。它是通过电信系统发送、传播以及接受任何声音、图像或声音信息的技术过程。因此,该法也适用于卫星通信。由联邦网络局承诺为私人卫星电信运营商在电力、燃气、电信、邮政和铁路运营方面发放牌照。TKG规定,必须建立一个邮电管理机构作为在联邦经贸部业务范围内的较高级的联邦权力机关以履行本法及其他法律的职责,其总部设在波恩。

电信法第56条是关于卫星通信的特别规定:任何德国轨道和频率使用权的转让必须通过联邦网络局,其先决条件是必须注册,协调并将其卫星系统的状况通知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无线电通信局。德国邮电管理局第8/2005号官方公报详细介绍了国际电联的卫星系统登记程序和德国轨道和频率使用权转移的程序。

2.外国投资

在1998年德国电信市场自由化之前,德国电信部门仍然对外资关闭。现在,对外国投资者已没有特殊的歧视待遇。不过,所有外国投资必须向德国中央银行报告。然而,劳动力成本过高,阻碍了外国公司在德国设立制造工厂。在1991-2001年的整个10年的时间内外国对德直接投资总额达393亿美元,总量在世界上的第三位。2004年,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出现负值,是1992年以来的第一次。2006年获得外国直接投资约34.2亿元欧元,同一时间,德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63.3亿欧元。

3.竞争

根据TKG第二部分第2条,调控的目的之一是确保竞争机会平等,在该地区的电信和网络以及相关设施的服务领域促进以竞争为导向的、可持续的电信市场的发展。在德国提供卫星通信服务的是总部位于卢森堡的SES ASTRA公司和总部位于巴黎的欧洲通信卫星组织。这两个系统启用网络连接,双向传输(如卫星被用于两个通道,而不是混合传输)给予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带来惠益。2008年年底在德国拥有约22 000个用户。

4.普遍服务

按照德国电信法的规定,普遍服务是指用于公众电信业务最基本的一类业务,这种业务有着规定的特定质量,每一个用户都能接入,不受住宅和工作地点的限制,而且价格合理。联邦政府负责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以适当的成本提供基本的或主要的服务,而不负责提供一个最好的基础设施。然而,服务必须达到足够的质量要求,达到可用的足够数量,并在可提供的服务和所需费用之间的应有适当比例。德国电信法第18-21条详细规定了普遍服务的义务、补偿办法、征税方式、财政收入的报告等内容。

5.频率管理

根据TKG第27条之一,频率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频率的规划、分配以及对用户或竞争者的收费等制度,以防止频率开采泛滥或受到干扰及歧视。德国电信法对频率的分配原则、分配方式、使用原则、费用分担及频率解除的事项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三)地球观测服务,包括数据许可和分配

1.遥感卫星运营商许可制度

德国没有遥感卫星运营商牌照的具体规定,而是适用德国电信法的规定。德国网络局是负责为遥感运营商发放许可的机关。其主要的遥感项目是在欧洲范围内推行的,比如欧洲“旗舰计划”是在欧空局的框架下实现的,许可证发放也必须遵循欧空局的规则。

2.数据分布

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分布的事项已被规定在德国的《卫星数据安全法》中。在2008年,2007年12月1日的德国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传播安全保障法得到实际实施。之所以需要就星际遥感系统的准入和许可以及通过这些手段获取的数据的传播制定具体立法,是因为与空间有关的项目中的投资结构发生了变化。私营部门日益参与最新的遥感项目以及特别是通过公私伙伴关系投资了大量私人资本,从而需要有一个明确而透明的法律框架。该法案为传播由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产生的遥感卫星数据实施一个许可程序,以确保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利益。

五、结论

德国在国内空间立法上并不是特别发达,而对于一些特定的活动,德国已经建立了基本法律框架。德国开始发现航天的道路上不仅是在技术和工程方面,同时航天活动也蕴藏着非常重要的政治影响。如果德国开始重建其外交政策,一定会根据这些需要颁布自己国家空间立法。在任何情况下,应该为德国的国家空间法准备足够的空间,这将使德国领土内的国外企业和德国本土企业比现在更加积极地参与空间活动。德国的立法者似乎明白这些迹象,并表示在可预见的将来意图向前推进国家对空间活动的立法。

参考文献:

[1]赵海峰.空间法评论:第1卷[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2]贺齐治,黄惠康.外层空间法[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0:5-6.

儿童友好型城市公共空间研究 第12篇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0岁~14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6.6%。而正是这接近1/5总人口的健康成长与否,密切关系着祖国的发展与未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1999年,2005年,2010年先后三次进行“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社会调查,结果表明网络已经成为少年儿童之间交流的主要途径。而正是这种过度的网络依赖,造成户外活动的急剧减少,随之带来一系列心理与生理健康问题———过度肥胖、孤独症、多动症、焦虑症、强迫症,这些听起来让人担心的病症在儿童群体身上出现的越来越多。

而过度的网络依赖—户外活动减少—儿童心理生理问题的产生,这样的因果关系逆推是否成立,过度的网络依赖是否是造成一系列儿童生理心理问题的唯一罪魁祸首,恐怕不尽然。“儿童专家逐渐地意识到建成环境对于儿童健康状况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也开始关注建成环境是如何影响儿童心理和生理方面的”。与其说是网络让孩子们放弃户外活动的机会,不如说是城市中没有提供合适的、足够的户外活动场所。在我们常常思考孩子们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却忘记思考是不是我们的城市出了问题。

实际上,1996年联合国在召开的第二届人类居住会议上就发表了“儿童权利和居住”声明,提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CFC,Child Friendly Cities)的概念。之后在世界范围内,相继有400多个城市被认定为儿童友好型城市,但非常可惜的是,中国至今没有城市在列。

1 我国城市儿童公共空间现状

1.1 国家规划的儿童活动场地

回顾我国城市规划中对儿童公共空间的关注,最早始于1980年,北京市将儿童活动场地的建设写入居住区统建内容,之后的小区都依照此将儿童活动场地纳入建设项目中。2004年建设部公布的《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则对儿童活动场地进行了进一步更加详细的规范。这样的规划思路深受1920年代佩里提出的“邻里单元”的影响,认为城市规划中关注的儿童活动空间集中在运动场和公园,因此会在各社区单元预留出相应的活动场地。如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明确指出,居住区应根据不同层级的规划组织结构设置居住区级、区级和组团级公共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公共绿地。而在实际建设中,运动场和公园的性质却极大地限制了儿童活动空间的塑造,加上粗糙的施工,大部分儿童活动场地最后流于敷衍的形式交代,仅剩软质铺地加一堆或滑或爬的器械而已。

1.2 市场开发的儿童活动场所

从规模上看,国家层次自上而下规定的儿童活动场地一般局限于社区,尺度较小。随着儿童问题越来越多地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自下而上的以儿童群体为主要受众的项目逐渐增多,且规模较大。从功能形态上对儿童公共空间做了一定的补充,但是由于理念落后,缺乏有效的约束管理,质量堪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主题型儿童公园,这一类空间常常摈弃自然元素,极度人工化。过度追求视觉感官上的刺激,充斥着各种新鲜挑战的大型游乐设施,将儿童活动简单等同于儿童游乐,且普遍存在安全隐患。

2)以智力素质开发为卖点的娱乐教育儿童基地,如星期八小镇等。这一类空间常选择在室内,空气污浊。生硬的模拟情景设置无法代替真实的生活体验,且极大地破坏了儿童的创造力。过度灌输对儿童的培养教育,违背了其自然成长的天性。

总的来说,我国城市中的儿童公共空间还处在起步阶段,儿童特殊阶段的心理和生理需求没有得到城市公共空间的关注,孩子们的好奇心和精力也随之无法得到合理的释放。

2 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分析及启示

城市中儿童公共空间缺乏的问题不单单只在我国。实际上世界范围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机动车交通的大量增加,步行空间受到挤压、绿地被强行割离,街道不复安全,儿童几乎找不到可以活动的公共空间。那么,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又是如何将城市定义为“儿童友好”的。

“儿童友好型城市是一个明智政府在城市所有方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结果,不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社区,在公共事务中都应该给予儿童政治优先权,将儿童纳入到决策体系中(UNICEF,2004)”。从联合国基金会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创建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它关乎公共政策到管理实施的方方面面。我们现只就城市物质空间环境这一环节展开讨论。与此相关的CFCI和GUIC计划提到,儿童友好型城市需满足儿童以下需求:“拥有健康生活、学习、发展和玩耍的空间;远离暴力,拥有安全、和平的环境;拥有能与大自然接触的干净、便捷的公共空间”。再综合被认证的国外“儿童友好型城市”案例经验,在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上想要达到“友好”标准,必须具备“可达性”“自然性”“安全性”“多样性”四种要素。结合我国目前现状,逐一分析如下。

2.1 可达性

城市设计导致活动场所分离,城市居住区高密度,对交通依赖程度明显提高。另外,家长普遍认为汽车对儿童造成十分严重的威胁。因此城市儿童步行进入公共空间越来越困难。

提高城市儿童公共空间的可达性,首先要加大公共空间的分布密度。德国城市规划明确规定,学龄儿童的步行距离一般为300 m~400 m,12岁以上少年儿童由于能骑自行车,距离可延伸至1 000 m,而幼儿则必须在父母监管范围内,即住宅周围。因此有必要按照年龄段,对城市儿童公共空间进行相应距离的等级划分,如分别以50 m,300 m~500 m,1 000 m为半径,以社区单元为中心,高密度分布儿童活动场所。

其次要改善城市中的儿童步行交通环境。“全球儿童安全网络”报告显示,“中国每年有近16 000名少年儿童步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年龄段以5岁~9岁最为集中,事故高发时段为中/下午放学时段”。儿童步行交通环境改善迫在眉睫。新西兰广泛开展的“步行校车”(WSB)计划可以提供借鉴意义: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设定专门步行线路,在其中指定儿童可进入和出行的停止点,在成人监护下儿童以队列的方式穿行城市道路。其产生的积极意义不仅仅在于减少了儿童步行出行的危险,还减少了机动车交通拥挤,增加社区凝聚力。

2.2 安全性

公共环境近来越来越难提供安全感,这也是“称职”的家长为了保障子女的安全,减少城市公共空间使用频率的原因。危险的陌生人和绑架拐卖让45%的家长认为公共环境对儿童产生巨大威胁。因此,增加孩子们在户外使用公共空间的机会,首先要打破这种不安全感。中村攻在其著作《儿童易遭侵犯空间的分析及其对策》中,就对不合理规划区域作了分类,主要为三种类型:产业发生巨大变化的区域、车站及周边区域、住宅小区内的危险空间(如图1~图4所示)。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相关从业者,在空间设计的初始就要主动规避掉这些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危险空间。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要加大城市儿童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和可见度,利于成人对危险和犯罪活动的警觉和监管。特别是可以适当促进多种人群共同使用空间,如儿童与妇女,儿童与老人,对不同的活动进行合理分区规划,既互不影响又能相互照应。

2.3 自然性

2010年,网易以国内近7 000名4岁~13岁儿童为对象展开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儿童幸福感远远低于农村儿童。究其根本,在于儿童与自然的亲疏关系。康奈尔大学环境心理学家的报告更是证实:“生活越贴近自然的孩子在面临生活中的压力时会产生越少的心理负担。孩子的家庭周围自然环境越多,孩子就越少会出现多动、焦虑或消沉等行为”。与之相反,则会如“The Last Child in the wood”的作者所说,“远离自然是造成儿童诸多心理病痛和行为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此产生“Nature-Deficint Disorder”自然缺乏失调症。

所以在城市中,应相应的增加自然空间。可以借鉴的做法,如日本儿童教育界流行的体验型教育模式———“乡村留学”项目。其成功的代表如“森之幼儿园”,没有采用传统意义的幼儿教学模式,而是让孩子们身处森林之中,自由自在地玩耍。没有刻意的学习目标和目的,反而让儿童发挥自主能动性,在观察自然、聆听自然、触摸自然、感悟自然中自觉提高各项素质与能力。而对于大部分城市,自然空间有限,则可以学习欧洲城市屋顶花园的经验,在城市第五立面增加孩子们接触自然的机会。

2.4 多样性

由于不同年龄段儿童具有不同的行为需求特点,如0岁~2岁儿童需要成人辅助才能活动,感知力强;3岁~5岁儿童需在成人看护下活动,喜欢模仿和体验;6岁~7岁儿童需在成人视线范围内活动,个体表达强烈;8岁~14岁儿童可独立行动,积累多方文化信息。因此,在城市儿童公共空间的设计上要“因材施教”“量体裁衣”。

其次,研究显示儿童需要至少四种游戏选择才能避免不被其他使用者排挤(Kritchevsky,1977),贝里(Berry,1993)发现年幼儿童一旦掌握一种基本技能,他们在一个固定式攀爬设施上逗留时间不超过4 min。儿童对那些具有创新可能的游戏机会充满兴趣———一个狭窄的空间无法做到这点。这就要求设计者在设计儿童活动空间时要预留出足够大的位置,并努力创造多种多样能够吸引孩子们的活动项目。这与国内目前单调乏味的活动空间距离甚远。比较成功的例子如伦敦戴安娜王妃威尔士纪念游乐场和圣弗朗西斯科Lafayette儿童活动场。后者游乐设施的设计综合了儿童冒险、运动、娱乐、益智等多种方面。

3 结语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创立绝不是一朝一夕,除了从空间设计的领域注意以上要素的掌控,还需要从制度管理上明确儿童在城市空间的基本权益。中村攻在谈到游戏场所的基本条件时说到,“由于受社会变迁的影响,儿童的游戏场所必须作为社会制度来考量。而在城市规划中,建筑中的公园绿地就变成一种制度。像这样被整备的公园绿地就成为近代都市居住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儿童友好型城市公共空间必须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图中明确表示出来,并确保预留出足够的活动空间供未来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国家层面的儿童公共空间设计指引也应尽早出台,对活动空间选址、功能使用、实施建造方方面面应形成统一的标准,以利于在全国范围推广,共同促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在我国落地开花。

参考文献

[1]中村攻.儿童易遭侵犯空间的分析及其对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布伦丹格利森·尼尔西普.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3]M.欧伯雷瑟·芬柯.城市——设计少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开放空间[J].吴玮琼,译.中国园林,2008(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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