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2024-06-04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精选3篇)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第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合作,企业家,条件,机制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近年来, 农村集体企业大幅度减少, 有一定公有性质的专业合作组织入社农户也不超过全国农户的5%, 且绝大部分不够规范, 作用非常有限。这种情况的出现虽然原因较多, 但缺乏集体合作经济的优秀带头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从整个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的角度探讨企业家成长的条件与机制, 亦即研究培养大批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的可能性及对策。

一、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经济条件

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的成长主要取决于经济环境中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商品经济基础上文化环境中企业家精神的发展, 以及由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共同决定的集体主义意识的发展。企业家生长的土壤和活动舞台是商品经济。市场活跃起来, 必然产生对市场经营的组织者——企业家的大量需求。但是企业家实际产生多少, 质量如何, 则主要取决于当地文化环境中企业家精神或商业精神的多寡。温州、粤南、苏南、浙北民有经济发展比较快就与这些地区在历史上具有悠久的商品经济传统和商业文化传统有关。

产生企业家不一定是集体合作企业家。集体合作企业家只有少数品格高尚独特的人才可以自发形成, 要想大批产生, 则需要在集体主义指导下有意识地推动和培植。这种集体主义, 在经济上, 有规模经济和弱势者联合的要求, 在政治上, 有政府政策的引导, 在文化上, 需要集体主义意识的扩散。

企业家不一定需要很高的学历水平。关于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美国管理协会对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1800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查, 发现成功的管理人员一般具有二十种能力, 只有第20种能力是“具有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知识”, 而且没有说具有很高的知识水平。日本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则认为, 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应该具备10种品质和能力, 没有一项是文化知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鲍莫尔 (W.J.Banmal) 认为企业领导人应具有十大条件:合作精神;具有高瞻远瞩的能力;组织能力;恰当地授权;善于应变;有高度的责任心;敢于创新, 有敏锐的感受力;敢冒一定的风险;尊重他人;品德超人。[1]也没有一项是文化知识。熊彼特和柯兹纳均认为企业家才能全部来自先天禀赋。我国大批私营企业家的学历层次也为人们所熟知。

企业家不一定是名家。按照马歇尔的说法, 把承担风险和管理企业看作是自己在组织工业中应尽本分的人称为企业家似乎是最恰当不过了。柯兹纳将企业家定义为:“具有一般人所不具有的、能够敏锐地发现市场获利机会的洞察力的人。”[2]总之, 企业家无非是具备企业家才能的合格的企业重要管理者。

我国农村的企业家资源并不匮乏。在集体经济时代以及后来的双层经营体制中长期发挥作用, 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和生产知识, 又有为群众服务精神的农民基层干部, 是我国发展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现成的骨干资源。农村供销合作社通过几十年的发展, 拥有大量的人才, 许多已在领办合作组织中发挥了实际作用。种养大户、贩销大户也是发展合作经济的可依靠力量。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大规模发展, 又为农村集体合作企业家的生成奠定了更好的文化知识基础。

农村企业家市场机会成本较低, 参与约束较易满足。在物质利益方面, 农业部门的低收益和农村大多数工作的低报酬使资源流出的机会成本很低, 进城务工经商也不容易获得高收入, 从事管理工作的物质报酬则很容易高于从事其他工作, 即使失败, 带来的人力资本潜在损失也不高。其次, 许多农村领导人往往更看重非物质利益激励。据一抽样调查, 对社会责任感、工作本身兴趣及发挥本人才智占乡镇企业领导人任职动机前三位。其自我价值实现, 社会地位、尊重等非货币物品可能比金钱更有诱惑力。[3]有人指出, 在较小的、成员之间有着面对面接触的集团中, 社会激励 (如声望、尊敬、友谊) 是一种选择性激励, 它可以解释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热心人”所起的重要作用。

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及市场文化的发展, 文化教育的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的要求,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以适应规模经济和弱势群体联合起来提高市场地位、走共同富裕之路的要求, 以及农村企业家参与约束较易满足, 委托者距代理者距离较近因而约束机制较易实施等因素, 都决定了集体合作经济及其企业家能够大规模成长起来, 但我国集体合作企业家队伍的形成和发展, 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

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的选拔机制

要使所有具备企业家条件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就要构建公开竞争、平等竞争的人才成长环境和企业家任用选拔机制。首先, 要将经营者行政任命制改为公开招聘制。要实行组织考察与本人自荐相结合, 以竞争方式确定人选。要构建有形的企业家市场和企业家服务机构, 建立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其次, 应保证作为所有者的群众在选拔领导者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负责人由群众直接选举, 专业合作社如由理事会选聘总经理, 也要保证群众的监督权, 社区组织任命集体企业负责人, 最好也要由企业员工通过, 或员工有罢免权。再次, 在选拔范围上, 要向集体合作企业以外聘请职业经营管理人才。最后, 要有优胜劣汰的更新机制, 明确任期, 到期重聘, 做到优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如果企业家队伍没有新陈代谢、不断更新的机制, 不仅企业难以通过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来持续设计、修正企业组织结构和功能, 最终使企业走上下坡路, 而且不合格的“企业家”还将滥竽充数, 潜在的优秀企业家将难以展示其才华。

三、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的激励机制

激励企业家的目标是:把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吸引到企业家队伍中来;促进企业家增加自己的才能;推动企业家努力工作。为此, 要形成恰当的激励方式与激励水平。

1.激励方式。

在货币报酬激励方面, 对于经营者而言, 最佳的激励方式当然是将其回报与才能、努力、劳动效果成正相关。相比之下, 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报酬中的风险报酬不需要很多。在非货币报酬激励方面, 要给予恰当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要加强精神激励, 培养企业家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成就欲。另外, 要结合当地社会保障的建立情况, 使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较好地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 减少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激发他们长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一些人认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控制或没有剩余索取权, 因此对企业家资源很难有吸纳能力, 管理者没有动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水平。而在现实中, 许多没有剩余索取权的企业领导人, 工作也非常兢兢业业、干劲十足;而很多有一定剩余索取权的人, 却还在想方设法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

2.激励水平。

市场供求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因此企业家服务这种要素或投入, 其价格 (企业家报酬) 也应当由企业家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在现实生活中, 企业家市场比其他市场更复杂, 企业家价格受非供求因素影响非常大。但这些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合理。因此应予规范。 (1) 年薪或基本工资应当反映市场对企业家能力的认可程度。所有者应根据企业家的“商誉”即其经营企业绩效的历史记录, 参考其受教育的程度, 经过对其综合素质考核, 来与企业家通过谈判确定“企业家价格”。 (2) 企业家的浮动报酬水平也应考虑企业家的供求状态, 不能认为企业的高效益都是企业家创造出来的而给予其畸高的报酬;合理的报酬标准就是足以吸引、留住合格企业家的报酬标准。

为了克服企业家价格不规范现象, 我们要完善企业家市场的监督机制。一是国家要有法规条例的规范性指导;二是发挥好股东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权能。集体合作组织应以理事会 (董事会、村委会) 为报酬方式设计、对领导层考核与报酬水平谈判机构, 社员 (代表) 大会、村民 (代表) 大会为审议与批准机关。三是通过外部审计包括离任审计保证业绩显示的可靠性。

四、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家的约束机制

约束企业家的目标有: (1) 增强企业家动力。约束是一种负激励。 (2) 规范企业家行为。 (3) 防止企业家异化。 (4) 防止组织蜕变。

1.内部约束。

首先, 搞好集体合作经济的根本制度是民主管理:领导人最终应由社员大会表决确定;重大决策必须由社员说了算;代理人违反了集体的意志或工作不力就要被撤职。在过去乡镇集体企业的兴起、鼎盛直至衰败的整个历程中, 村民都被排除在决策与监督权力之外, 是沉痛的教训。目前, 那些由政府协助组建的集体合作组织如何把权力交给社员, 投资入股领办合作社的干部如何“退出”或实现身份转变, 把合作组织办成真正的合作组织, 将是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关键。其次, 形成切实的法人治理结构, 发挥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对经理的监督制约作用。最后, 内部约束还要通过严密的经营管理制度来实现, 包括购销制度、财务制度等。当然, 重大支出、收入分配、投资项目、年度预决算等重大决策更不能由少数干部说了算。

2.外部约束。

首先, 国家相关法律特别是集体合作企业专门的法律与法规在集体合作组织的严格贯彻就会形成对企业家的严密监督与控制, 对疏忽和故意合谋造成企业经营失败或资产流失的企业家采取必要的法律惩罚。其次, 更为重要的是构建强有力的外部审计。这种审计可以由集体合作联合组织统一建立审计机构进行轮流审计, 也可以由政府审计部门组织社会审计机构来进行。

五、政府对农村企业家成长机制与条件的创造

(一) 农村集体合作经济优质企业家的培养者

首先, 要改革涉农学校正规教育, 为农民企业家成长打好基础。我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学农不务农, 非农大学农村生源毕业生宁愿在城市低层次就业, 也不返回农村, 这是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双重浪费。农业大学应主要招收能够“村来村去”的生源, 分数不一定很高, 学习内容面向农村实际。还要普及农业中等专业教育, 培养农业MBA。其次, 通过经费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培训。农业院校要有相当经费用于培训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留得住的骨干, 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贴。还要针对岗位工作要求, 轮训农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领导人和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企业家本土后备队伍。再次, 培养企业家, 实践更重要, 因此创造条件组织企业领导者见习和实习, 也非常有意义。最后, 发掘与激励企业家资源, 引导企业家队伍的形成。将农民基层干部施以适当的激励和引导, 引入农民合作事业;在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支援西部和下基层的过程中, 鼓励一部分人投身于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 带薪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技术指导和管理, 领办、创建合作经济组织;此外, 对那些具有企业家天赋潜质的经营大户, 加强管理知识和政治素质的培养, 使其成为集体合作企业家的后备军。

(二) 农村集体合作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条件和机制的创造者

首先, 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农民的参与意识。要培养农民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承担风险的勇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其次, 要加强集体主义教育, 完善企业家和潜在企业家的人格。集体合作企业家比其他企业家需要更高尚的品格。在世界上, 合作运动的内部都讲求奉献和服务;组织中地位最高的人, 也就是组织成员公认对集体利益最热心的人;真正的合作以社会全体富足为努力目标。[4]为了使集体合作企业家成为真正合格的集体合作企业家, 必须大力开展合作教育, 增强农民和农民企业家的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形成企业家顺利成长的机制, 只能依靠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动者并掌握许多权力和主导力的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可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指导监督机构 (如集体合作经济监督指导委员会) , 除推动集体合作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组织对集体合作经济的监督外, 最主要的职责和任务, 就是推动集体合作组织体制和机制的建设, 这是集体合作经济及其企业家成长发展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悦, 孙彤.企业家素质研究[J].当代财经, 2000 (1) , 59~64.

[2]Kirzner, I.M., 1973.Competi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18.

[3]陈浩, 张腊娥.企业家才能的供给与乡镇企业发展[J].江苏社会科学, 1999 (3) , 38~45.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完成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边民参加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9.9万人,支出参合资金119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导到位。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问题以及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市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与卫生、财政、监察、农业、宣传、审计、计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协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作为一件份内的事来落实。各县(区)民政局把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宣传动员农民、广泛筹集资金、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全面深入,宣传到位。让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提高参保率,宣传是关键。市民政局在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十分注意抓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发动工作。一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二是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宣传栏、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包干负责,利用党员联系户、干部扶贫挂钩户等的桥梁作用,实行包干负责,把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讲清、政策讲透、内容讲明,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三)突破难点,筹资到位。筹资工作是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直以来,市民政局把筹资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参保率的重要突破口。除农民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外,市民政局安排扶贫专款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动员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捐资,为困难群众支付农村合作医疗经费。较好地解决了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问题,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四)建章立制,监管到位。为保证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和基金的安全,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了资金筹集和使用、就诊和转诊、费用结算和管理、补偿报销范围、政务公开与民主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基金的运行、专户的设立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实行公开和公示制度。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标准、内容全部公开,一切报销情况定期向农民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审计、监察、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各县(区)的参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从多方面来保证参合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几个特点

(一)调研充分,方案科学。为制订和调整好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街道听取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到村民家中开展实地调查,在调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稿拟定后,我们认真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了严格论证。先后多层次召开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局分管领导会议,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市大病统筹资金和各县(区)民政局统筹资金都能做到总体平衡,略有节余,没有发生资金超支或大量留存,使参保农民最大程度享受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二)政策倾斜,特别补助。由于我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人均收入差异较大,为真正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发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方面的作用,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实行对贫困群众的政策倾斜。同时,为妥善解决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难题,我区还特别规定对特困家庭、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特别补助。

四、几点体会

(一)抓住关键点,工作才有新突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农村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就是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几年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就在于领导抓、抓领导,在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高度负责。

(二)抓住落实点,工作才有新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必须有人、财等资源的支撑,需要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一要抓好机构、人员的落实,工作才有人去推动;二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才能确保制度的正常运行;三要抓好宣传发动,才能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四要加强工作督导,才能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只有抓好这四个方面工作的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才有新的成效,才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深层次发展。

(三)抓住民为本,工作才会更稳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民政局在推进地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既解决为群众服务的态度问题,又解决为群众服务的方法问题,事,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他们是会拥护和支持我们的。

同时,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越要建立和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经济收入少,看不起病的比较多,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就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我们始终坚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正确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要宣传到位,教育干部树立民本意识、群众观念,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科学、规范、便民的筹资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全可以建立起来,也必将会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并得以长期坚持下去。

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根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因住地离定点医疗机构太远,带药天数太少,来回买药太麻烦。

六、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一)通过新农合工作开展实践,今后要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非常注重人民群众的健康。民政局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制度。把新农合这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参合率逐年上升,力争达到百分之百,为病患者治病报销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的目标。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第3篇

改革开放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度有效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随着实践的推进, 这一制度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一是以户为单位的分散承包经营方式使农业投入成本高、收益低, 同时不利于农村土地改良与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无法形成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与集约化。二是农业税取消之后, 单家独户的农民无法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如灌溉、植保、机耕、道路、环境、卫生等公共品供给问题, 无法克服搭便车行为, 从而形成一致行动。三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发展, 大量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远离土地、远离家乡外出打工, 造成农村土地出现一定程度的抛荒, 而被戏称为“996138部队”的留守从业人员却无能为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 如何找到一个更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便迫在眉睫。

正中水镇[1]新农村是2010年镇政府响应沙洋县政府号召, 大力实施湖北省提出的“回归工程”, 由重庆湖北商会执行副会长郑中投资建设的。正中水镇是郑中的故乡, 为改变家乡落后面貌, 建设家乡新农村, 郑中决定倾尽全力回乡投资。

二、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及运作

正中水镇地处湖北省中部, 国土面积506公顷, 其中耕地223.8公顷。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 共308户, 1265人, 其中成年劳力670人 (370人在外务工, 300人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 。以水稻和油菜种植为主, 非农收入在5%以下, 年人均收入不足5000元。由于田块细碎分散, 生产效率低下, 加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 基本上靠天吃饭。王坪村几乎没有任何可以致富的自然资源, 交通不方便, 村集体经济负债175万元, 是一个贫穷落后的村庄。

2010年7月12日由回乡投资民营企业家郑中牵头发起, 湖北沙洋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2011年4月28日又召开股东大会, 原沙洋正中现代田园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名为现名, 同时增加128名社员股东入社。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于水镇村民来讲, 还是一件陌生事情。在沙洋县直各部门牵头指导下, 正中水镇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进行了广泛宣传, 通过近百次大小动员会, 使全村对土地流转达成高度一致, 为村民加入合作社奠定了基础。随后召开成立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预备会议, 进行具体部署。最后, 召开合作社成立的全体社员大会, 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 讨论通过了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制度。

在全村农户都选择加入合作社后, 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注册, 注册资金为10002万元。按照章程规定, 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为本社成员提供生态农业所需畜禽、水产养殖, 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种植所需生产资料的购买、产品的销售;为社员提供贮藏、运输、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合作社成立后, 与各家各户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按照协议, 农户以自家耕地入股, 将其流转给合作社, 流转费为每亩1000元/年, 其中500元付现, 另500元入股分红。合作社则将土地集中起来, 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养殖。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截止笔者入村调查时, 全村土地流转已基本结束。但由于项目进度之故, 只有1组、2组、3组、8组4个小组的耕地进行了整治, 4组有部分土地在整治中, 用于修建“中国湖” (规划中的生态旅游项目) 。对没有进行土地整治的小组农户, 仍自主决定, 一般种植水稻。为了便于生产管理, 合作社分成养殖组、水稻组、蔬菜组和机械组等几个大组。理事长负全责, 下设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几个大组。每一个大组设经理一人, 副经理1人~2人。为叙事方便, 下面以蔬菜组为例, 对其运作过程作一详细解剖。

蔬菜组现有130余人, 为合作社最大的组。原2组人郑景云任经理, 原3组人郑仁山和原5组人陈中秀任副经理。该组现有大田37.333公顷, 主要种植玉米, 实行喷灌;大棚2.667公顷, 主要种植蔬菜, 实行滴灌。合作社成立之初, 经过送村民进夜校等补习培训后, 安排村民正式上岗开始集体化劳动, 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吹号出工, 号令一响, 村民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劳动。

郑景云经理告诉笔者, 由于没有比较好的固定模式可以借鉴, 所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前期实行“大锅饭”制集体劳动, 生产管理上存在一定阻力, 人工量化和劳动分工出现诸多矛盾, 安排谁种玉米、谁种蔬菜, 每季蔬菜换茬人工调配等, 都存在不服从现象, 尤其是作息时间的变化让村民觉得很不习惯。但是经过量化承包后, 社员责任心增强了, 工效和产品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另外, 由于社员过去以种植水稻为主, 技术方面也存在一个适应过程, 如玉米由于采摘时间太晚, 销往武汉的货被迫打转回来, 损失数万元。为保证蔬菜品质, 合作社对生产经营统一管理, 统一供苗 (种子) 、肥、药等, 实行有机生态种植, 抽取井水滴灌 (用水量并不大, 合作社挖的两口大井即可保证) , 统一施用有机鸡粪肥。目前, 合作社对1组、2组、3组、8组的耕地已经进行了统一规划整治, 拟将蔬菜组作为先头试验田, 有意识进行集体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大胆创新探索, 为下一步全村土地整治和合作经营做好铺垫。

三、讨论

㈠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比较1978年,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率先实行了“大包干”的成功实践。到1983年, 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比重已达到95%以上,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使农民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 并获得了较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赵冈从制度需求角度分析, 认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及相伴而生的农户独立耕作形式赋予农民更多的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 使农民形成长期而稳定的预期, 激发广大农民长期投资的积极性, 有力地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增长[1]。家庭成为自身经济活动的剩余索取者, 意味着家庭成员成为财产的股东, 并赋予家长配置资源、协调生产和应用激励手段的权力, 最终劳动偷懒的交易费用大大增加。可以说, 家庭承包责任制既有效地解决了生产激励问题, 又有效地解决了生产监督问题, 这也是其高效率的原因所在[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家庭承包责任制经济逐步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 比如规模小、经营方式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与大市场不易对接等。邓小平曾经强调指出:“要提高机械化程度, 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 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 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 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 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 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需要在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不断优化生产的组织形式, 以使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市场经济与合作组织是存在内在联系的, 由于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化生产, 因而要求农村各类生产和经营社会化, 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形成大小不等的合作经济组织[3]。

当土地整村推进连片流转后, 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了土地使用权, 具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条件。大田属于连片土地, 可以机械化耕作, 自动化喷灌, 大棚也可以自动高效滴灌, 扭转了过去土地细碎化经营低效和水利上各自为政成本高昂的不利局面。在对土地进行整治之后, 合作社加快了产业调整, 开始种植比水稻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 如蔬菜、玉米等, 并且大力发展养殖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等。家庭承包时, 亲戚朋友之间必须要进行劳动互助, 才能保证不误农时, 而现在合作社内部可以随时随地调剂劳力。驻村镇干部赵书记告诉笔者, 一次襄樊客户要求调货, 时间很紧急, 蔬菜组向合作社请求支援, 合作社就连夜安排其他组部分社员劳力, 帮忙蔬菜组一起采摘、清洗、打包、装车, 通过“突击战”形式顺利完成交货任务。通过走访农户, 可以看出, 因为合作社的存在, 培养了村民的集体意识—一改过去对集体的事漠不关心, 都希望合作社越办越好, 也愿意不讲条件地上集体工。

由于每年要从经营业务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三的公积金, 合作社在统一购种、苗、肥等农资, 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 还一举改变了过去单家独户因为种植品种单一, 一遇自然灾害就无法承受损失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被动局面。据正中水镇村支书所讲, 由于合作社组建时间不长, 营销面临突出矛盾, 销售不畅不稳定, 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进一步发展。如玉米上市后近半浪费掉, 亏损数万元, 但正是合作社以公积金抵消亏损这种内部消化机制, 使得家庭承包制下单户农民无法承受的市场风险得以自行化解。社员们形容此为“这就是集体的能力, 集体的好处”。

㈡与人民公社集体制比较通过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实现了农业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三级跳”, 最终建立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 即“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所有制结构, 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的生产经营方式, 工分制为基础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收入分配制度。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大集体体制忽视了农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 追求纯粹公有化, 排斥了农村商品经济, 剥夺了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利和自由, 显现了集体化生产组织形式的低效率[4]。

对于与生产密切相关的营销组, 合作社也准备进行类似改革, 搞承包制, 给定一个利润基数, 在完成基数的前提下多销多得, 上不封顶, 以此刺激业务员营销积极性。为打出正中品牌, 合作社还成立了湖北沙洋正中水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并在荆门、武汉招聘当地销售人员, 与合作社营销组共同组成里应外合销售团队, 解决销售瓶颈问题。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尽管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类似于大集体时的集体化生产经营方式, 但二者显然有着本质不同。正中水镇合作社通过实践探索,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解决生产合作中的问题, 如激励不足、搭便车、监督成本高等。因为人工量化比较困难, 创造“包产到户”生产模式, 由于销售不佳, 创造了“能人承包”销售模式, 可以说, 正中水镇的制度创新, 既充分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又尽可能避免陷入因合作社而带来的集体主义困境。

四、结语

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树一帜的 (下转第19页) (上接第16页) 特征, 既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高级合作社, 也不同于当今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 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 实行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失地”农民在土地流转后, 已经结构化进合作社, 对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依附关系, 合作社显示出一种联合的个人“所有制”特点;集体劳动, 统一管理, 纪律约束, 显示出“联合的劳动”特点;产销分开, 即生产实行“准集体化”, 销售实行企业式承包经营制, 这就是正中水镇合作社的现有模式, 并且时时处在不断变革创新之中。合作社一位副总评价说:正中水镇这种公司化运作的合作社模式目前还不定型, 要想稳定成型, 至少要3年以后。正中水镇借助整村推进土地流转, 让“全民”入股, 使社员个人与合作社集体经济紧密捆绑, 激励约束机制不断重塑着新型农民的时代品质。农业由以水稻种植为主转向以经济作物为主, 并且进行农产品深加工, 实现农业向高附加值纵深领域推进和农民就业多元化发展;同时在合作社内部引入公司制即企业化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而企业化运作又可有效提高内部资源配置效率, 杜绝集体化带来的效率损失, 从而使合作社获得最大化发展。根据自身实际特点, 不断进行农地制度创新, 完善合作社机制, 既充分发挥家庭承包制和集体经营的优势, 又竭力克服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与集体化体制的弊端, 正中水镇合作社与集体化之实践, 表明了这一努力方向。可以说没有任何制度约束, 在实践中允许试错, 并不断进行自我创新, 这正是正中水镇合作社与集体化模式的生命力所在。即使正中水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具有复制意义, 但只要他们秉持民主理念解决自身“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这一模式也会随着实践推进, 发展得越来越成熟稳定, 从而为政府决策和学术研究提供鲜活的案例价值。

参考文献

[1]赵冈.历史上农地经营方式的选择[J].中国经济史研究, 2000, (2) .

[2]李峰, 王新霞, 贾小玫.从集体化到新型集体化:关于中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研究文献的综述[J].华东经济管理, 2011, (8) .

[3]李炳炎.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在于重建和发展集体经济[J].学习论坛, 2010, (3) .

上一篇:新课程下的作文教学下一篇:重组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