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中国慈善

2024-07-21

复杂的中国慈善(精选7篇)

复杂的中国慈善 第1篇

关键词:民间,慈善,意识

慈善事业是一项道德事业, 同时也是一项社会事业, 其发展需要有一种社会氛围, 即需要公民慈善意识的支撑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慈善行为是自愿的, 非强制的, 因此, 慈善行为的实施取决于民众的善爱之心和慈善意识。如果大部分人认为发展慈善事业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而忽略自身行为在慈善事业中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那么民间慈善事业根本不可能有所发展的。总而言之, 民众慈善意识是发展我国民间慈善事业的精神动力。若想发展民间慈善事业, 就必须培养民众慈善意识。

1、中国民众慈善思想的兴起与发展

中国慈善思想和慈善活动源远流长。关于“慈善”的概念, 古已有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典籍中, 多数学派对慈善都有所研究, 儒家讲“仁爱”, 佛家讲“慈悲”, 道家讲“积德”, 墨家讲“兼爱”。虽然, 学派学者对慈善的表述有所偏差, 但是其研究本质上是基本一致的, 都是基于道德层面出发的研究, 也是强调社会群众的力量。中国名派对慈善思想的倡导, 直接影响了慈善活动的发展。东汉时期, 随着佛教的传入和佛教寺院的建立, 济贫事业兴起了, 这是中国最早的民间慈善救济事业。汉唐时期, 佛教慈善思想对民众影响很大, 寺院慈善事业长盛不衰。那时, 民间慈善活动具有群众性, 集体性。直到新儒学的兴起, 个人慈善活动才零星出现并逐渐普及。宋元时期, 民间慈善活动受到政府的干预, 救贫工作由宗教团体转到政府手上, 官办慈善机构逐渐增多。明清时期, 同善会、广仁会、同仁会、善堂等民间慈善团体在江南地区先后出现了, 标志着现代慈善事业的萌芽。总的来说, 中国古代民间慈善事业起步是相当滞后的, 而且受到政府的干预。中国古代民间慈善活动具有内敛性、封闭性、封建统治性, 普通群众很少参与慈善活动。

2、中国民众慈善意识的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政府对慈善事业的倡导重视, 我国民众慈善意识逐渐增强。然而, 现阶段我国民众慈善意识的发展仍然滞后, 达不到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曾对民众慈善意识现状进行调查, 调查对象共200人, 男占47%, 女占53%。年龄范围为8岁~76岁, 其中16岁~50岁占82%。在被调查人群中, 43%为学生, 25%为无业人士, 32%为工作群体。从调查数据结果中, 笔者发现民间慈善存在以下的特点:

民众对民间慈善的性质认识不足。调查结果如图1, 普遍民众认为, 发展民间慈善事业应该是政府的职责, 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带动。仅有23%的人认为民间慈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然而, 这一项数据在国外高达90%以上。由此可见, 我国普遍群众对民间慈善的性质认识是片面的和不够成熟的。

民众对民间慈善的关注度较高。表1的前四组数据表明, 大多数群众都会通过杂志、报纸、新闻、微博等各种途径去了解我国的民间慈善事业, 51%的民众研究过中国民间慈善事业, 其中学生占83%。由此可见, 我国民间慈善事业得到广大人民特别是学生群体的关注。同时, 表1的后六组数据也表明, 大部分民众认识中国红十字会等我国著名的慈善机构和富商明星建立的民间慈善机构, 却不了解地区性民间慈善机构 (如广州市慈善会、广州乐助会) 。

大部分民众愿意参加民间慈善活动, 但参与度不高。据笔者调查数据统计, 97%的民众愿意参加民间慈善活动, 然而仅有44%的民众参加过民间慈善活动。52%民众认为根本没有机会参加民间慈善活动, 其中有的是因为工作或学习忙碌而没时间参加, 有的则认为没有途径接触民间慈善机构。4%的民众不愿意参加民间慈善活动, 因为他们认为民间慈善活动缺乏公信力。

3、中国民众慈善意识培养的途径

加强民主慈善知识的教育, 普及慈善理念

普及和提升公民的慈善理念, 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 是提高民众慈善意识的一大途径。教育, 则是传播文化理念的重要途径。教育, 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是一种传授知识和技术的过程, 具有目的性、系统性、组织性。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教育的两种渠道。民众慈善意识的培养, 应从娃娃教育抓起。父母应该注重子女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培养, 教育子女多多关心和帮助他人, 带领子女参加慈善活动。另一方面, 父母应该为孩子做榜样, 保持善心, 多行善举。学校, 是对社会新力军思想教育的主要途径。如果学校做好慈善教育, 则更多具有慈善意识的青少年将会诞生。学校应该开设慈善理论相关课程, 提高学生对慈善理论知识的理解。此外, 学校应该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活动。通过志愿活动, 学生可以体验到帮助别人的乐趣和自我价值, 从而形成慈善意识, 提高自身参与度。

加强民间慈善机构的建设, 完善组织运行机制

民间慈善机构是普及慈善文化, 增强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渠道, 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有利于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和促进自我实现, 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平分配的实现。然而, 现阶段我国民间慈善机构存在资金运作不透明、资金投入不够、知道建设不足、受政府管制、组织管理落后等各种问题。因此, 加强民间慈善机构的建设是加强社会建设的迫切任务。加强民间慈善机构的建设可以从外部协助和内部管理这两方面入手。在外部方面, 政府应该注意自身的定位, 减少对民间慈善机构的行政干预, 还民间慈善机构民间化和自主化。当然, 政府也需要引导与规范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如加速民间慈善立法和完善税收制度等。在内部方面, 民间慈善机构应加强自身管理, 特别是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民间慈善机构应该明确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使资金运作透明化、合规化, 提高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从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慈善活动。

4、结语

发展我国民间慈善事业, 不仅是政府的职责, 而是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努力。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分子, 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慈善意识, 多多参加慈善活动, 为我国慈善事业作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王石, 徐宁.期刊.中国现代公民慈善意识解读[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2 (31)

[2]、朱志刚.期刊.以慈善意识为原动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J].学理论, 2011 (1)

复杂的中国慈善 第2篇

1.1 政府监督

在美国, 慈善机构的政府监管监督分布在不同的层面。

在联邦层面, 国家税务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美国国会2000年通过的一项国内税务法, 包括慈善机构在内的所有组织, 每年都必须向国家税务局上报年度财务报表, 详细报告本年度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各项活动经费的来龙去脉, 以便政府检查其是否符合免税规定, 而免税事关一个慈善机构的发展乃至存活。这份财务报告要求提供包括慈善机构前5名收入最高的成员名单、前5名报酬最高的合同商名单以及筹款所需花费等十分详细的信息。更为重要的是, 该报表还要求提供与所有董事会成员有关的金融交易记录。如果这些交易有问题, 相关董事可能会被课以高额税收, 该慈善机构也可能失去免税资格。此外, 美国联邦法律还规定, 任何人都有权向免税机构要求查看其原始申请文件及前3年的税表。同时, 人们也可写信给国家税务局, 了解某免税组织的财务状况和内部结构。

1.2 设立行业评级机制

美国设有专业慈善评级机构, 为国内的慈善机构进行评级, 级别从高到低4星到无星不等。并且针对不同指标, 向公众公布各个标准下的排行榜, 甚至包括囤积善款、财务危机、筹款回扣、劣等机构CEO薪水等劣等排行。在这种评级机制下, 慈善机构为了维持自己的信誉, 会规范自身机制, 加强内部监管, 尤其是自主的申请、拨付及运营费用的预算、核销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保持慈善基金正常正确运行。同时慈善机构也会纷纷提高自己运作的透明度, 同时, 整个慈善行业的透明度也得到了增强。

1.3 具有公信力的民间专业独立评估机构

这些民间评估机构独立于政府、慈善机构中, 相对公正的身份和立场, 使其拥有广泛的信任度和影响力。例如全国慈善信息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美国掀起了一阵慈善的热潮。然而当时少数慈善机构却做出不法举动, 私吞难民捐款, 强烈打击了捐赠者的信心。于是一些民间的管理者、学者、律师、会计师就自发联合, 成立了这样一个独立评估机构。

2 英国:行政监管模式

英国是欧洲慈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

早在1860年, 英国政府就专门成立了“慈善委员会”, 以监督管理和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 增进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信心。

1992年新《慈善法》明确规定, 慈善机构的董事会有责任和义务向慈善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无正当理由而未提交年度报告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者将被起诉。

在英国, 慈善组织的信息透明度要求也非常高, 主要体现在, 公众中每一人, 只要愿意交付一定合理的费用, 就有权获得所有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对于那些慈善机构来说, 公众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亚于上市公司。

英国政府专门成立了“慈善委员会”以监督管理和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该委员会对慈善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投资行为、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等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为确保慈善组织遵守这些规则, 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3 德国:“捐助徽章”一年有效

德国为了规范慈善机构的运作, 设有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和天主教联盟两家独立机构, 负责监督善款的使用情况。

其中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创立于1893年。这一组织, 与美国的“全国慈善信息局”的性质相同, 其监督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而是建立在自身“公信力”的基础上。它们向通过其审查的社会福利组织和慈善组织颁发“捐助徽章”来认证这些组织具备募捐资质。

目前德国有超过200家社会福利组织和慈善组织持有由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所颁发的“捐助徽章”, 其授权使用期为一年。这意味着这些组织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审查。若在审查中发现违规问题, 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会收回其“捐助徽章”的使用权。

以上, 是三个慈善机制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的现状。从国外的经验来看, 我国需尽快建立慈善组织资质评估和信用资格认证制度, 加大社会监管力度, 进一步规范慈善行为, 并在慈善活动参与者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地约定俗成。要加强诚信等方面的道德建设, 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培育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度, 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 进而增强慈善事业对公众的吸引力。

摘要:分别对美国、英国、德国的慈善监管制度进行了分析, 对中国的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存在借鉴意义。

关键词:慈善监管,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1]杨方方.慈善文化与中美慈善事业之比较[J].山东社会科学, 2009, (01) .

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伦理解读 第3篇

一、宗族及其历史分期

要讨论宗族慈善, 首先要厘定宗族和宗族的历史分期。在中国传统社会, 宗族是个体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组织和精神家园。 有关宗族及其历史分期, 学界给予了大量研究, 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 导致歧义很多。 要说对“宗族”的经典解释, 简明版如《尔雅》所言:“父之党为宗族。 ”[1]繁缛版如《白虎通》所言:“宗者, 何谓也? 宗者, 尊也。 为先祖主者, 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 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 何也? 所以长和睦也。 大宗能率小宗, 小宗能率群弟, 通其有无, 所以纪理族人者也。……族者, 何也?族者, 凑也, 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 下至玄孙, 一家有吉, 百家聚之, 合而为亲, 生相亲爱, 死相哀痛, 有会聚之道, 故谓之族。 ”[2]

就宗族的历史分期而言:“中国传统宗族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宗族萌生到春秋时期;后期自战国秦汉直至现代。 ”[3]“后期宗族又可划分为各具特色的三个阶段, 即:自战国到唐前期的中古宗族;自唐后期到明清时期的近古宗族;自辛亥革命以来的现代宗族。 ”[4]从这种分期我们可以看出, 前期宗族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国与族是一体的, 各类宗法血缘组织就是各级政治组织。“后期宗族的主要特征是家与族的两合性”[5]。 所谓两合性就是, “家”既在“族”中, 又相对独立, 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宗族的演进都是在这一根本特性下进行的。

二、中国古代宗族慈善概述

从以上关于宗族内涵和分期的论述中可以看出, 我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宗法社会, 家国一体、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 农业文明、宗法血缘和家国一体成就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型文化即崇德型文化特色, 这一文化要求个体于国需尽忠, 在家应孝悌。 以孝悌为核心的家庭、宗族伦理的推演践行, 加之宗族成员间天然具有的彼此扶持依赖的需要, 为宗族慈善的发生提供了丰沃土壤。 “从先秦诸子百家到汉唐以后的儒、释、道, 中华慈善思想体系在不断丰富的同时, 也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而随着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 其慈善主体也经历了从最初单纯的国家慈善到以国家慈善为主、 宗族和宗教慈善为重要补充的多元化发展过程”[6]。 在实际运行中, 各种慈善主体并不单独存在, 而是相辅相成的, 共同发挥作用。 在相互承继和交互作用的演进中, 宗族慈善长期占有一席之地, “宗法制度在周代创设以后, 宗族思想得到日益发展, 其除了具有长幼有序的社会规范功能之外, 宗族内部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的相互救助, 也为宗族慈善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导向。 两汉时期, 随着宗族聚居形制的发展, 贫困救济、抚恤幼孤、丧葬救助等宗族内部互助的慈善事业便日益盛行”[7]。 唐朝时期, 士大夫的宗族救助善举更是屡见不鲜。 到了宋朝, 宗族慈善发展尤为繁盛, “针对人们血缘观念淡薄的现象, 官僚士大夫发起重整宗族制度的活动, 一方面通过提倡孝悌伦常, 加强对族人思想的控制, 另一方面设置族田、建立义庄, 通过保障或改善宗族成员生活的手段, 维护子孙的生存, 达到‘敦本收族’的目的”[8]。 宋代士大夫的功名之路让他们不仅深深体会到入仕来之不易, 更对贫富贵贱差距带给困难群体的艰辛感同身受。 因此, 他们逐渐成为推动宋代以后社会慈善事业的骨干力量, 除义庄、义田外, 还出现了义塾, 这些为族人生存发展提供了长久性的经济、制度等方面保障。 “明清时期, 宗族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宗族义庄作为宗族的经济实体, 已超越了偶发的单纯的济贫性质, 具备了初级形态的社会救助性质, 从而使宗族通过义庄的动作, 发挥着社会救助的功能。 当时宗族社会救助的项目主要有:贫困救助、就业救助、生育、婚丧救助和教育救助”[9]。 本文有关宗族慈善问题的讨论综合中国社会历史分期、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源流及上述宗族历史分期, 主要讨论自春秋至晚清之前的古代宗族慈善问题。

三、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伦理内蕴

据上述宗族历史分期及不同阶段的特性, 可以看出, 早期宗族慈善带有很强的政府或国家慈善特点, 而随着宗族发展演进, 与国家的界限日趋清晰, 宗族演变成为“家”与“族”两合的共同体, 宗族慈善与政府慈善也就逐渐剥离, 获得相对独立。 无论文化、社会背景还是慈善本身, 都决定着古代宗族慈善拥有丰富的道德蕴含和价值。 伴随宗族及宗族慈善的发展变迁, 宗族慈善的伦理内涵也得以丰富和发展。

(一) 仁政、民本的政治伦理

如上所言, 由于早期宗族与国家的一体性, 宗族慈善因此带有很强的政府或国家慈善特点, 宗族慈善因而拥有很强的政治伦理意味。 “不敢侮鳏寡”, 强调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应爱护施恩, “惠民”即施惠于庶民, 统治者要保民、惠民、利民、安民和恤民。 这些西周时期统治者的统治、慈善举措体现了自商代以来的民本思想。 社会危机的全面爆发, 让西周思想家们开始对民与神、民与君、民与国的关系进行形而上的思考, 轻天重民、人主天辅的思想逐渐成为社会政治思想的主流, 政治伦理思想也开始由神本走向人本、民本, “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的思想标志着“德治主义”政治伦理在西周开始形成。 儒家经典《礼记·礼运》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和谐”社会图景:“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 不独子其子, 使老有所终, 壮有所用, 幼有所长, 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种尊老爱幼, 恤矜寡, 抚孤独, 拯废疾的社会措施是慈善的重要体现, 慈善是这一“大同”社会的重要构成, 这一慈善愿景体现了儒家“仁政”和“德治”主张, 儒家的主张是对殷周以来“敬德保民”思想的继承, 又为后来历代儒家继承和发扬, 并成为封建社会核心政治伦理思想。 慈善作为政府道德责任的重要践履, 推进自商周之后形成的民本思想和仁政理念实践化。

虽然政府或官办慈善在历史发展中发生了流变, 但最初宗族国家一体时所拥有基本伦理精神一直延续,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 无论朝代如何更迭, 对灾民、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关爱、慈善一直像一把尺子, 衡量着各级官员的爱民思想和德性修养。

(二) 贵生的生命伦理

历代各色各类宗族慈善形式、内容和方法各有异同, 但在根本上都贯通着儒家修齐治平、“内圣外王”的人生之道, 在这一人生之道里, 齐家一个人重要的生命担当, 正所谓“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 而好犯上者, 鲜矣;不好犯上, 而好作乱者, 未之有也。君子务本, 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 ” (《论语·学而》) “齐家”是孝弟伦理原则的践行, “齐家”就是要睦亲敬祖, 提携子孙, 促进家庭、宗族和睦幸福, 醇厚家风门风并发扬光大。 既做到了对家人子孙的提携、教化, 又传承和发扬了宗族道统。 宗族慈善很好地成就了这一人生追求, 这种家族伦理责任的担当, 是儒家贵生生命伦理的重要践履。 “儒家‘贵生’, 追求的是‘精神生命’的不朽。 儒家‘贵生’, 在理论上始于‘仁义’, 在内涵上体现‘仁义’。 ‘仁义’贯穿于儒家‘贵生’理论的始终, 并构成其理论的根源和目标。而‘仁义’所承载的, 不是一种基于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生命’, 而是体现了一种精神意义上的‘德性生命’。 ‘德性生命’就其本质来说, 毋宁是一种人格意义上的生命存在。这种生命, 是用‘德性’的光辉彰显精神生命的宝贵, 是以‘仁义’的力量体现精神生命的高贵。 所以, 儒家‘贵生’对于‘德性生命’的强调, 其实就是在追求人的‘精神生命’的不朽”[10]。 一个人在实现家族责任担当, 整齐门风的同时, 个人身心会得到陶冶, 德性得到涵养, 自身生命空间和精神视野得以拓展, 这是精神的解放和人性的舒展。

(三) 支撑意义世界的终极关怀伦理

中国文化的特性使得中国不存在西方基督教意义上的彼岸世界, 宗族归属感、认同感于是成为中国人对生命意义的重要追求之一。 正如钱穆先生所说, “中国人‘天人合一’, 正要在父母子女之一线绵延上认识……家庭缔结的终极目标是子女之永恒联属, 使人生绵延不绝。 短生命融于长生命、家族传袭, 几乎是中国人的宗教安慰”[11]。可见, 宗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能够使人缓解因生命短暂、有限而带来的孤独、恐惧和焦虑, 给人一定的生命安全感和充实感, 从而避免“意义危机”问题。 宗族慈善促进同族共济, 宗族成员由此建立更紧密的物质和精神关联, 宗族共同体意识得到加强, 宗族成员的归属感、认同感也得以满足。

四、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现代伦理反思

站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 从伦理现代性角度而言, 我国古代宗族慈善无疑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启示。

(一) 仁政、民本是当代行政伦理的重要借鉴

早期宗族与国家界限模糊, 这一时期宗族慈善推崇的仁政、德治、民本慈善理念对当前和谐社会行政伦理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以人为本, 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关注民生, 这与古代宗族慈善倡导的民本思想有很大的契合性。 民本思想强调官民平等, 官民如同胞兄弟, 倡导关怀百姓、呵护百姓。 现代意义上的官德建设, 也重视官民平等, 倡导重民、养民、亲民的价值旨归, 努力让百姓过有尊严的生活。 这些古今政治伦理虽有不同, 但因为都呼唤为官者的民本良知, 呼吁为官者能为生民立道, 所以有着“民胞物与”的共同精神追求。

(二) 民间自治和公益募捐具有一定的现代公益伦理品质

把宗族慈善建设看得比宗法更重要, 主张官府不需要太多干预, 民间可以自我实现社会稳定, 这些宗族慈善思想促进了后来民间建设, 达到了“补王政之穷”的目的, 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性力量的生长。 比如宋代以后的宗族慈善基本上是将整个家族的公益建设看得比宗法规矩更为重要, 通过宗族慈善强化了宗族小社会自治。 我国古代宗族慈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类似国外社区基金会, 宗族慈善大概相当于从社区内多渠道筹资, 并把大部分捐助用在本社区社会福利项目上, 为本社区服务, 再加上不以特定对象为目的, 受益者也并非所有族人, 因此, 不能因血缘关系色彩和施惠范围的局限性而否认其公益性。

(三) 立德和家族担当也是现代公民品质和家庭伦理的重要构成

宗族慈善体现了古人推崇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 是中华民族优良的道统之一, 体现了古人追求理想的人生境界和道德理想人格, 注重在助人中提升自我, 完善品性, 强调在家族互助中体现担当, 也为后世子孙率先垂范, 同时是对父母祖先的孝道践履。 注重德性培育, 强调担当和利他也是现代公民品质的重要构成, 体现了儒家责任伦理精神, 这与现代社会志愿行动的责任伦理有相通之处。 固然“陌生人社会已不可能回归传统的共同体, 但是人们对熟人共同体所蕴含的亲密感、 归属感、 互助性的需求和渴望却未曾改变,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社区建设就被赋予了所谓‘新型共同体’的内涵, 各种志愿组织也承载了人们相同的渴望”[12]。 所以, 发掘宗族慈善的内在精神诉求和伦理内涵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 事实上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 虽然欧美富人的家族慈善组织方式和行动方式与我国古代宗族慈善存在相当差异, 但深入比对, 我们仍能发现欧美富人的家族慈善传承与我国古代宗族慈善有相近、相通之处。 在现代西方的家族慈善传承中, 很多欧美富人把慈善看成不仅仅是帮助别人, 也是传承家族传统与价值观, 教育子孙, 从而使家族凝聚力得到增强, 这也是富人打造成功家族的关键所在。

(四) 意义思索和终极追问也是现代伦理的旨归

如上所言, 宗族归属感、认同感是中国人获得生命意义的重要源头。 宗族慈善伦理所进行的意义思索和终极追问是中国伦理文化的奇异色彩, 具有穿越时空的永恒魅力和价值, 富有很高的精神境界, 这些对道德共同体的诉求和对生命意义的德性解读也是现代伦理的终极诉求。 “当代开放、平等、多元社会的道德结构应该包括底线伦理、共同信念和终极关怀三个基本要素”[13]。 张岱年先生指出:“古今中外, 关于终极关怀的思想可以说有三个类型, 即是: (1) 皈依上帝的终极关怀, (2) 返归本原的终极关怀, (3) 发扬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 ”[14]张先生所谓发扬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就是把道德看得比生命更高贵更重要, 追求“天人合一”、“内圣外王”乃至“为万世开太平”成为人生精神世界的真正依托。

宗族慈善固然具有上述积极的伦理意义, 但我们要看到, 我国古代宗族具有血缘亲属特性, 这一根本特性决定了在现代社会宗族慈善的伦理局限性会日趋凸显。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五) 爱有差等的差序伦理

宗族观念基于血缘、地缘而形成, 基于宗族观念进行的宗族慈善在相同的宗族成员之间互助较多, 而对超出宗族范围的其他人救助则很少, 譬如, 范仲淹的义庄主要也是帮助本宗族的子弟, 希望这些人有一天能光宗耀祖。 费孝通用“差序格局”形容中国人交往关系, 宗族慈善表现出极大的差序性, 这与现代陌生人社会主张的普遍主义不同, 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现代化发展。 正所谓“宗族在保障族人生存方面花费了巨大的财力, 救济内容涉及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族人的生存。 但是, 我们也应看出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在救济层次上、救济对象上实行的有差别对待, 即以血缘的亲疏为标准来划分受惠者, 亲者实行亲亲之义, 疏者实行济贫之义;泽及族人, 而又区分亲疏远近。 这是宗族义庄的一个基本特征, 也是其局限性所在”[15]。

(六) 狭隘的功利主义道德观

在传统社会, 宗族慈善往往不是济贫救灾, 而是为了维持家族权利和声望, 是狭隘的功利主义, 比如举办“义学”旨在训练科举人才以提升家族成员入仕的几率, 从而促进家族发展;设置“义田”往往是为了避免寡妇改嫁辱及门风, 从而争取更多朝廷旌表机会。 所以, 从某种意义上讲, 宗族慈善是强化宗族治理的有效手段, 具有狭隘的功利主义取向, 不同于现代公益福利事业。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社会发生了急剧深刻的变革, 现代国家的话语体系已全面进入乡村社会。然而, 传统文化的因子在许多地方并未完全消失, “构成了具有地方色彩的内生秩序, 对当代中国的乡村社会治理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16]。古代宗族慈善绵延几千年, 宗族慈善的伦理精神和理念是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 有着自身特殊魅力和伦理价值, 深入挖掘, 对促进当前我国农村社区伦理建设,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风尚和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掘其超越血缘的普遍主义伦理资源, 对于当下中国的慈善现代化大有裨益。

摘要:宗族慈善的伦理内涵有:仁政、民本的政治伦理;“贵生”的生命伦理;支撑意义世界的终极关怀伦理。从伦理现代性角度而言, 我国古代宗族慈善无疑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启示:仁政、民本是当代行政伦理的重要借鉴;民间自治和公益募捐具有一定的现代公益伦理品质;立德和家族担当也是现代公民品质和家庭伦理的重要构成;意义思索和终极追问也是现代伦理的旨归;爱有差等的差序伦理;狭隘的功利主义道德观。挖掘宗族慈善超越血缘的普遍主义伦理资源, 对当前农村社区伦理建设和我国慈善现代化都大有裨益。

复杂的中国慈善 第4篇

一、马克思主义慈善观

慈善事业是现代社会利益再分配的一种重要途径, 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理应成为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是我们却发现他们并没有对慈善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 并且有许多看来是对慈善活动批判的、否定性的论述。正确地解读就成为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对慈善这些否定性论述的关键。

(1) 马克思、恩格斯慈善思想的主要内容

1. 慈善活动是资产阶级用来维护他们虚伪的剥削目的的幌子, 最终维护的还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及统治。

资本只有一种增值自身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的生活本能, 而资本家本质上就是人格化的资本。资产阶级的各种慈善措施只是为了从工人阶级身上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建立慈善机构也只是为了让工人阶级更好地顺从他们的统治。不可否认, 资产阶级会给予无产阶级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帮助, 但是他们返还给工人阶级的只是他们榨取工人阶级血汗的千分之一, 并且当这种帮助危及到自身的根本利益时, 他们就会露出本来面目。所以资产阶级的慈善并不是真正的慈善, 而是为了防止工人阶级反动的有利武器。

2. 慈善事业在未来社会有存在的必要性, 并且这种救助职能应由社会共同体自觉承担。

马克思认为慈善事业在未来社会有必要存在, 他在《哥达纲领批判》这部经典著作中阐述了有关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分配的理论。他表示, 未来社会在分配社会总产品时, 其中作为消费资料的部分, 在个人分配之前, 要从里面扣除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的部分, 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以及建设学校和保健设施、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从这里我们首先可以看出马克思并没有直接否定慈善事业在未来社会存在的必要, 其次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建设学校和保健设施、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 是社会共同体在向个人分配消费资料前的一种自觉扣除, 这就是说,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 在未来社会, 慈善活动的济贫扶弱功能是应当由社会共同体来自觉承担的。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慈善事业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慈善事业, 但是他却充分肯定了未来社会慈善活动存在的社会必要性以及把济贫事业作为国民支出的一部分的必要性。

(2) 科学解读马克思主义慈善理论

每一种思想的产生必然以它特定的社会背景为依托, 都有着明显的时代气息, 马克思、恩格斯的慈善思想也是如此。因此, 我们在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慈善理论时, 要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 分析他们的具体所指, 以免对他们关于慈善的这些否定性论述产生误读。

1.马克思恩格斯对慈善的论述是在特定的时代环境下发表的。

19世纪中期以来, 在欧洲由于工业革命的影响, 资本主义得到了迅速发展, 随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不断暴露, 无产阶级贫困化不断地加剧。虽然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下, 自由、平等、博爱等这些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已深入人心, 但在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暴露的社会现实下, 论证博爱、人权等资产阶级观念的进步性就不再成为必要, 并且随着唯物史观的产生, 说明社会变革也不再需要用仁慈、博爱这些唯心的抽象的人性论观点。面对这一历史发展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 必须要进行政治革命, 而不是仅靠对穷人的救助这一慈善活动来改变物质生活条件, 这种行为不过只是一种政治上的装饰而已。因此。要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 论证资本主义社会灭亡与社会主义社会出现的历史必然性, 必然会产生他们对慈善活动多为否定性论述的现象。所以, 我们要正确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会对慈善活动如此尖锐批判, 必须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加以分析。

2.马克思、恩格斯对慈善活动的否定性论述都有它所特指的对象。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慈善活动是资产阶级用来维护统治的虚伪的慈善活动, 他们并没有否定一般人的慈善活动以及慈善所具有的扶贫济困的基本功能。相反, 他们肯定了工人阶级无私的仁慈与劳动人民互济互助的行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无产阶级自己本身就处于困难阶层, 也正是这样, 他们才真正懂得饥饿的痛苦, 才真正懂得舍己救人, 所以穷人给予穷人的帮助, 远多于资产阶级。再者, 马克思、恩格斯也承认资本家的慈善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使工人的基本生活得以改善, 工人们可以依靠仅有的慈善填饱肚子, 只不过这种慈善不可能成为工人阶级的福祉。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只是资产阶级这种虚伪的慈善行为, 并没有否定慈善活动扶贫济困的基本社会功能。因此, 我们不能仅从直接的字面含义上来理解马恩对于慈善的否定性论述, 要从他们的特定角度来理解他们所指的特定对象。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建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思想, 是在我国新时期所产生的社会伦理思想, 是对传统马克思伦理思想的突破、创新、发展和完善。其中将慈善问题纳入马克思主义研究视野, 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1) 马克思、恩格斯的慈善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文化建设提供了价值导向和方法论指导。

马克思对慈善的批判是为了否定任何挽救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行为, 是为了寻找一条彻底的社会革命道路, 他用一种否定性的慈善观为我们未来建设慈善事业开辟了道路。在马克思、恩格斯对慈善的否定性表述中, 应该看到慈善是一种关乎人的自由和尊严的终极关怀这一内涵。马克思恩格斯的慈善思想赋予了慈善活动批判地对待现实生活中的贫穷、不平等的含义, 从更高层次的价值观意义上阐明慈善的内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开放、平等、包容的慈善文化, 为我们提供了重要了价值导向及方法论指导。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

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 标志着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诞生。现在我国慈善事业处于迅猛发展阶段, 一大批慈善机构应运而生, 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等, 在帮助老弱病残、贫困人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认, 我国慈善事业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仍面临着许多困境, 主要表现为:

1. 慈善观念的滞后。

据统计, 2009年中国个人捐款总额为68.27万元, 只占到境内捐款总额的23.40%。2而在美国, 所有慈善捐款中的85%都是来自于普通民众, 慈善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一种习惯。因我国整个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 所以存在着道德滑坡的现象, 其中对慈善事业持消极思想的不乏其人, 并且将慈善事业只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 而并非作为社会分工的社会事业来看待, 这种社会氛围势必会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

2. 慈善组织出现信任危机。

由于受西方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潮的影响, “重财富, 轻伦理”思想盛行, 部分慈善组织也是丑闻不断, 如希望工程假信、青基会和红十字会滥用善款, 慈善组织异化为金融平台等, 极大地挫伤了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搜狐网对造成中国慈善事业落后原因的调查中发现, 在1460名参与者中就有62.26%的人认为是中国慈善机构令人怀疑的公益性。不可否认, 这是影响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 中国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的问题。

首先, 慈善机构数量少, 捐赠渠道的不畅通, 以及慈善组织宣传的滞后, 导致了人们对慈善事业的不了解, 对参与慈善活动的方式和途径不熟悉的现象。再者, 社会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也不健全, 资金运行缺少透明度, 并且在管理上存在着漏洞, 导致侵占、贪污、挪用的事情屡见不鲜, 影响人们对慈善组织的信任。除此之外, 法规政策的不健全, 理论研究的脱节等这些都是影响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原因。

(3) 伦理反思

1.提高公民的慈善意识及民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现代社会是公众社会, 现代慈善是社会志愿事业, 是“陌生人之间的伦理”, 同情和关爱弱势群体成为现代慈善的基本精神。在西方, 受基督教义中“原罪论”的影响, 人们认为只有通过慈善才能接近上帝, 宗教信仰影响着教徒们的慈善行为。因此, 我们可以吸收西方宗教伦理中纯粹的慈善精神, 弘扬民间慈善, 提高公民参与慈善活动的自觉意识, 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慈善的社会氛围。另外, 慈善组织应注重自身建设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 提高行业自律精神和监督力度, 对善款的使用要更加透明化, 做到善款善用, 公开透明, 从而减少腐败的发生, 提高公民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和对慈善组织的信任。

2.推进马克思主义慈善理论的时代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理论体系。

马克思认为, 资本家的慈善本质上是扩大资本积累, 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在我国慈善事业的建设过程中, 由于毛泽东继承了这一态度, 所以, 在新中国成立后慈善事业消失了一段时间, 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出现, 从邓小平到胡锦涛都不同程度的给予慈善事业以肯定的态度, 才扭转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对慈善事业否定的这一趋势, 肯定了慈善事业存在的重要性。如邓小平就强调在共同致富的过程中先富的人和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 包括慈善方式来扶持落后的地区和个人。但是当今日中国的慈善实践日益发展的时候, 对马克思主义慈善理论研究的缺失, 会使中国的慈善事业遭遇挫折。因此, 我们不能仅仅偏执于字面含义, 而应认识到它是以一种变革以往一切解释慈善活动的抽象的道德根基的方式, 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历史观、方法论。

今天我国的慈善活动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普通群众为主体的慈善, 而不是资产阶级的慈善, 人们从事慈善活动是出于同情之心, 同胞之情, 而不是为了做掩饰, 打幌子, 它并不违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慈善的观点, 而是符合他们关于慈善的精神, 我们在客观科学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慈善理论的基础上, 更多地应该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慈善的思想运用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建设中, 反思中国现在慈善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更好地为我们提供发展慈善事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的方法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任平.论马克思主义慈善观[J].学术研究, 2010 (5) .[2]任平.论马克思主义慈善观[J].学术研究, 2010 (5) .

[3]卢德之.试论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J].伦理学研究, 2009 (1) .[3]卢德之.试论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J].伦理学研究, 2009 (1) .

复杂的中国慈善 第5篇

1 慈善机构信任危机的成因分析

1.1 过分依赖政府, 缺乏独立性与自主性

当前, 许多慈善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 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去开展慈善募捐, 慈善活动的开展缺乏独立性。在实际的运行中, 官办慈善机构来源于在政府机关自上而下的筹建, 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 缺乏自主性。与此同时, 民办慈善机构因为客观因素而寻求官方背景, 主动放弃自主性。由于缺乏了自主性, 慈善机构在慈善项目的开展上选择服从于政府治理需要, 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 这使慈善机构的目标和运行与政府一致, 具有了政府性的某些特征。从社会认同的价值取向来看, 社会群众在时间上, 金钱上的自愿捐献构成了慈善资源, 他们对慈善资源的分配自然十分的关注, 政府的干预致使慈善机构失去了本身自主性, 成为政府的发言人, 慈善机构的独立性、合法性受到影响后, 公众对慈善机构的公信度会产生质疑, 信任感也会随之减少。

1.2 慈善机构自身管理的疏漏

目前, 我国的慈善机构还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 没有实现行业自律, 有些慈善机构的设立如同摆设, 慈善机构特有的社会功能难以得到发挥。与国外的慈善机构相比,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机构起步较迟, 是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 距今也才二十多年, 所以国内的慈善机构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 内部管理比较松散。虽然在全国范围内有例如: 红十字会、慈善总工会等一些慈善机构, 在各个行政区域内也有它们自己的一些慈善机构, 但它们层级上不从属, 机构之间没有互相协助, 所以说这样的机构管理是较为松散的。目前我国慈善机构的自我监管体制存在很大的漏洞, 其中最显著的缺陷就是善款机构管理混乱, 筹款和用款责任主体不分, 慈善机构内部缺乏积极主动的自我监督。

1.3 法律法规制定的缺失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慈善立法, 然而与其他在慈善事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 就会明显感受到我国在立法方面的不足。准确科学的定性慈善事业这一问题亟待相关法律的填补, 它不是道德机构, 它是社会分工的需要, 它需要由法律来赋予它是否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慈善机构的责任是什么, 慈善机构应该干什么, 慈善机构如何妥善处理善款, 慈善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监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都需要通过法律来严格规范。

2 解决慈善机构信任危机的对策

2.1 处理好政府、慈善机构、监管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

我国慈善机构的监督主体人数较多, 渠道较广。但是, 一方面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和政策, 使得慈善监管的有关部门相互推脱, 从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本身的垄断性行政监管, 信息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发布, 公众对于慈善机构运行的具体情况很难得知。在政府的控制管理下, 政府和慈善机构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这使得慈善机构在政治上强势, 社会上弱势, 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很难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同时鉴于慈善机构的半政府性, 媒体组织和公众也不能对慈善机构有效的进行监督。慈善机构监管制度上的漏洞, 容易导致其自身管理的松懈, 造成行为上的失范。

要想有效的解决这种失范行为, 必须要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慈善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首先需打破慈善机构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 实现与政府的彻底分离,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慈善机构。政府应该把主导慈善变为辅导慈善, 给民间慈善组织更多的发展空间。一味的替代民间慈善机构, 不仅会破坏慈善市场的资源配置原则, 还会导致慈善事业被腐败的官员所利用。面对慈善机构, 政府应该将其看作合作伙伴, 放手对慈善机构的管理, 让慈善机构自主决定自身的管理方式、人员编制以及财务运作, 逐步培养其自治的能力。

与隶属于政府的慈善机构不同, 民间慈善机构没有强大的政府背景, 不能靠权力和行政手段运行。民间慈善机构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它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本质上是自愿的, 而这种本质上的自愿性有助于成员之间的平等和相互信任。因此, 民间慈善机构就具有了体系开放, 运作公开、透明, 高效和灵活等优点。这正可以解决了当前政府主导的慈善机构的很多弊端, 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引了一条光明的道路。

此外还需着力完善慈善机构监管体系, 建立慈善机构问责机制, 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捐赠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规范捐赠的流程, 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公开透明。与此同时, 还需完善社会监督, 发挥媒体与网络的优势, 为公民行使监督权创造便利条件。当然, 政府监管也是全面有效的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政府的行政力与强制力, 为其监督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最后, 还需提高监督的效率, 更好地落实公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 监督权。推动形成法律, 政府, 舆论的多重监督模式。

2.2 加强立法, 保障慈善事业的健康运行

为了推动慈善事业健康迅速发展, 法律法规建设必不可少。目前在我国已有很多有关慈善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慈善机构运行, 促进慈善机构的良性发展功不可没, 随着社会的进步, 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取得了许多瞩目的成绩。我国已有的慈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慈善捐赠、监督管理、税收激励和慈善信托四个方面, 以保障慈善机构透明、健康运作。现已形成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为主体的慈善事业监督管理法律体系, 对慈善机构的管理体制, 运行规则和财产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规范慈善机构的行为, 完善机构监管制度。虽然涉及慈善捐助救助方面的法律或者通知种类较多, 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部统一的慈善事业法, 这有待有关部门的逐步完善, 以确保慈善事业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监管有据。

2.3 信息透明, 提升慈善机构的公信力

一直以来, 中国慈善机构信息的透明化是困扰慈善事业一个大问题, 透明化的信息, 有助于确保爱心捐助渠道的安全和有效, 有助于解决捐助人和受助人信息不搭配的问题, 还有助于公众对慈善机构全面客观认识。中国大多数公募性的慈善机构都会带有一些行政色彩, 按照行政机关的标准来运行, 在信息透明化方面缺乏动力和压力。随着社会各界对公益事业以及慈善机构关注度的逐步提高, 并对其信息的公开程度产生了越了越多的质疑, 慈善机构也逐步开始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2011 年, 红十字会捐赠平台正式上线, 可以查询具体善款使用情况, 这是慈善机构在信息透明化的道路上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 慈善机构也应该利用好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 来公布最新的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慈善资金的筹集和具体使用问题, 也助于自身的宣传, 树立正面形象。

慈善事业称得上是一种道德事业, 慈善意识应当在全社会进行宣传, 通过开展慈善方面活动, 以及电视宣传来唤醒公众之间那种互助, 友爱的意识。通过宣传社会上慈善模范人物的光荣事迹, 评选出全国各地慈善爱心人士, 给予慈善家较高的地位等方式, 激发出公众心中的善心, 让慈善事业成为和谐社会共同的事业。在慈善方面, 政府要肩负起宣传慈善和引导公众参与的工作, 给予例如“壹基金”、“嫣然天使基金”这样运作高效透明的慈善机构, 更多的发展空间, 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好地平台。

参考文献

[1]周尚思.国内慈善机构信任度现状调查研究—郭美美事件对中国慈善的影响分析[J].现代视听, 2012 (09) .

[2]余日昌.中华传统美德丛书慈善篇[M].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3]李科.我国发展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报, 2008 (03) .

复杂的中国慈善 第6篇

20世纪90年代中华慈善总会成立, 标志着中国现代公益慈善事业诞生, 2004年3月14日,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五) 》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在遭遇疾病、伤残、灾害时由国家提供帮助和救济, 至此, 公益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一道被列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在这种强有力的国家号召和政策导向下,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全国刮起一股慈善之风, 名目繁多的慈善机构和各种基金会风生水起。除了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官办公益组织外, 各种民间公益组织、基金会纷纷建立。

2008年的汶川地震检验了政府公益组织和各个民间团体的作用和救援效力, 国人的慈善精神, 捐赠热情空前高涨, 从红十字会第一批25亿元捐款用于灾后救助, 到各个民间组织、志愿者纷纷进驻灾区, 帮助灾后重建和民心抚慰, 从提供食物水衣物帐篷到建立民房学校医院和各种救灾减灾措施, 纵观整个救灾过程, 公益慈善组织的功绩是巨大的, 救灾成效也是显著的, 但也出现了一些信息传播的噪音———熵, 传播学上把信息不确定的程度称为熵, 由于慈善组织的捐助信息不能及时公开透明, 在整个救援过程中总有一些谣言和传言出现, 比如:汶川地震万元帐篷风波、百余艺术家捐给红十字会的8472万元善款不名去向, 到随后爆出的郭美美事件, 红十字会的信誉受到严重质疑。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 中国红十字会的震后募捐遭到网民抵制, 关于红十字会虚开发票、收取买路钱、工作人员戴名表等传言接踵而至, 红十字会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不仅如此, 全国大大小小公益组织也连连出现丑闻,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中非希望工程”中滥用善款、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商业放贷, 捐款付息, 中华慈善总会的“尚德诈捐门”、格桑花假账事件等一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一片质疑声中, 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日渐消失。灾难发生时, 民众一边对传统公益组织的募捐活动进行抵制和消极对待, 一边又怀疑民间组织的资金运作能力和救援效力, 恨不能亲自跑到灾区表达爱心。中国公益组织在经过数十年的快速发展后, 如今正遭遇信用危机, 如何重拾公信力成为摆在所有公益组织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对中国慈善公益组织所遭遇的信用危机的检视

(一) “政府慈善”主导下的信息不公开

中国慈善公益事业是一种政府主导的,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其实是政府垄断的。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出面要求所有捐款必须通过红十字会。人们把钱捐给地方慈善总会, 就等于把“捐款花在哪里”的决定权交给政府。

据调查显示, 全国的公益组织很少设有宣传部门, 即便设有宣传部门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信息公开的作用, 公众对慈善组织的认识是模糊的, 通常捐赠主体把钱物捐了出去, 这次捐赠行为就终止了, 至于这些钱物有没到达捐赠客体, 到达哪些捐助客体、起了多大的作用、解决多少实际问题并没有反馈。从整个信息传递来看, 信息越不确定, 公众越不知情, 熵的值就越大, 处在这个信息场中的人就越容易受到谣言和传言的影响。人们不愿意看到带着自己爱心的善款最后进了炫富、贪腐之人的口袋, 即使是听到类似这般无法证实的传言也不可以。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 对其运作机制和模式不了解, 对捐助渠道的不明晓等等。种种的信息不透明公开, 严重影响到民众对公益组织的信心。

(二) 缺少与社会沟通的品牌意识

我国公益组织运行过于行政化, 缺乏市场意识, 缺少与全社会沟通的机制, 存在品牌定位不清, 品牌区分不明确等问题。

慈善公益组织不是以产品的销售和利润的实现作为组织发展的目标, 但它同样需要通过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汇聚各种形式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支撑, 来实现其帮扶他人和影响大众的社会效应。这种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正是通过组织自身的品牌力量折射出来的, 无论对于企业还是慈善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优秀的公益品牌必定是稀缺资源, 是快速汇聚社会资源并使这些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的有力保障。

品牌并不是一个物质实体, 但人们对品牌的感知要通过品牌的有形的物质载体来实现, 这些有形的物质载体包括产品 (服务) 、品牌名称、图形、标志等外在信息。除了这些外在的有形信息外, 品牌资产还包括无形信息即它所蕴含的文化价值意义, 两者共同构成了某个组织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全部内容。

在现代经济中, 企业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品牌建设, 认识到企业最终所售卖的应该是品牌而非产品。对于现今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而言, 品牌的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加强, 例如2013年1月《东方今报》发起了一个命名为“爱心衣橱”的公益活动, 遭到央视主持人王凯的激烈投诉。事实上, 由主持人王凯、马洪涛发起, 由众多企业家、主持人、编导、记者共同参与推进的爱心衣橱基金已2011年6月6日正式成立, 有着完善的章程、注册品牌标识、成熟的公益模式和官网。所以很多公益组织在成立的时候都比较重视品牌的注册和产权的保护。但现在仍然会频频出现公益组织品牌重名的现象, 如格桑花、天使妈妈的负责人都表示自己的品牌名称曾经被别人使用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名现象, 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品牌定位不明确

品牌定位被认为是与受众快速沟通的利器, 即这是什么样的组织, 这个组织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对于企业而言, 品牌定位是为了确立品牌具有竞争力和差异化的市场地位, 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 对市场进行细分, 给予产品或劳务一定的特色, 使之与同类竞争品牌区分开, 在消费者心中有一个独特的位置。公益慈善组织的存在也是建立在由于某一特殊群体的需求基础之上的, 因此, 需要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加以细分, 有针对性地帮扶需要帮助的对象, 这是不同的公益慈善组织得以继续发展的动力。但现在很多公益慈善组织认为只要是在做公益、做慈善, 公益行为的实施和爱心的传递一旦实现, 其他一切并不重要, 所以出现了很多以各种名义成立的希望工程、爱心基金和救助基金, 很多公益机构的名称由于是通用名称, 甚至没有办法完成名称注册, 如“爱心妈妈”等。这些慈善公益组织由于定位的模糊和雷同, 缺乏辨识度, 自然无法在公众心中确立一个差异化的独特位置。它们和“壹基金”、“嫣然天使基金”等这些特色鲜明的公益组织相比的话, 缺乏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2. 品牌形象不突出

大卫·奥格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品牌形象论, 他认为品牌形象不是产品固有的, 关乎到消费者对产品或劳务的质量、价格和历史的印象。品牌形象的塑造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 是通过视觉识别、行为识别和理念识别等三个层面共同构建的。

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形象是连接捐助者和受助者的媒介, 从本质上说, 这个媒介即品牌价值。目前, 在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形象建构活动中, 在视觉识别方面, 如品牌名称、标志、造型, 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对品牌名称的使用价值重视不够, 品牌的标志和造型辨识度不高;在行为识别方面, 如传统的媒介广告宣传很有限, 大都是依靠自身的官方网站, 传播力度不够;公共关系和活动的展开往往依附于企业的营销活动, 有着浓厚的商业背景, 主题不突出;活动区域和展开平台同时也很有限, 以大中城市居多;在理念识别方面, 只埋头做事, 缺乏推广意识, 在组织的宗旨、文化和精神等方面的建设缺乏深度和特色, 和组织机构的品牌发展愿景不匹配。

3. 品牌名称保护意识较弱

目前, 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大部分还是由民间力量组成的, 而这些民间慈善组织进行注册的, 或者说有注册意识的却少之又少。以媒体多次报道过的“郑州炯炯族”为例, 这个由80后和90后组成的公益团体, 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 希望通过公益活动向80后、90后传递一种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人生态度, 因为他们觉得与“囧”相比, “炯”更加符合80后、90后的人生理念, 所以取名为“炯炯族”。从品牌定位和创意来说, “炯炯族”有着鲜明的定位和相应的社会需求, 符合当下的时代气息, 但却没有对品牌名称进行认证和注册。2013年10月《中国感动》的主持人赵忠祥在听了赴北京录制节目的“郑州炯炯族”的讲述之后, 对郑州这群80后、90后赞赏有加, 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他们尽快认证和注册, 成为一个规范的公益组织, 这既是对他们的约束, 也是对他们的保护, 因为做公益起步阶段可以依靠民间力量, 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要明确身份, 得到社会的认可。但目前, 在中国缺乏品牌名称保护意识的慈善公益组织还有很多。公益组织没有品牌就没有核心竞争力, 但是一个品牌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而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 而且也是从品牌名称开始的, 因为一个独特的、有着公信力的品牌名称是筹资的平台, 也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国公益组织品牌建设中实施整合营销传播的必要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 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兴起, 即整合所有的沟通能力, 把认知信息传递给消费者。慈善机构捐助的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以向受助者捐款捐物为主, 是目前大多数慈善机构所采用的模式;而另一种为现金捐助和提供培训、看护、医疗、保健等服务。对失学孩子和暂时性的灾民来说, 需要现金支持。而对下岗工人而言, 他们更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再就业培训, 帮助他们学会某种技能, 自食其力。对无人照顾的老人, 社区看护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 对慈善公益组织而言, 这里的“消费者”是由两部分组成的, 即“捐助者”和“受助者”。所以在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建设中, 品牌信息的传递也需要同时满足这两部分群体。整合营销传播以“受众”为中心的行销方式, 可以确保组织机构的品牌实现有效传播。

首先, 各种传播形式和所有可能的接触方法, 有利于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传播形式代表着信息的表现形式, 接触方法意味着信息的承载媒体, 都是整合营销传播的渠道, 这个营销要素的特征在于反映了品牌传播者的意愿。在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传播中, 其受众有两部分, 即捐赠者和受助者, 这两个群体有交集但更多的是差别, 因此使用任何可能的媒介和接触方法将大大提升品牌信息的到达率, 提升公益品牌的知名度。

其次, 以目标群体为主导, 由外向内的传播过程, 有利于扩大品质认知度。以往, 品牌的传播是“请目标人群注意”, 整合营销传播则认为“请注意目标人群”, 化被动为主动, 品牌信息的传播将更有效, 公益模式和公益理念的认可程度将更强。

再次, 与目标人群建立长期关系, 影响其行为, 有利于确保品牌忠诚度。整合营销传播强调在品牌和目标人群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能够培育目标人群的品牌忠诚度, 与“捐助者”或“受捐者”建立长期持久的联系恰恰是公益理念的精髓。

四、整合营销传播在我国公益组织品牌建设中的应用对策

品牌的价值包括四个方面:品牌知名度、品牌认知度、品牌忠诚度和品牌联想。运用整合营销传播, 建设公益品牌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其相应的品牌价值, 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整合多种传播手段, 提升公益品牌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品牌传播是实现公益组织与目标人群良好沟通的前提, 它对于一个非营利机构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良好的品牌传播效果, 无论是筹资, 还是扩大影响力, 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能够促使慈善公益组织更好地履行其使命并将组织的价值理念更高效地传递给目标群体, 从而使公益模式和理念得以扩展和延伸下去。

目前, 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传播往往是通过单个的公益活动开展的, 媒体的关注度不高, 即使有相关报道, 但由于其不够集中, 传播手段单一, 影响力度也是有限的。对于慈善公益组织而言, 在品牌建设中, 能够运用的传播手段是多样的, 如与某一相关企业合作, 通过事件营销等方式引起人们关注;以某一公众人物作为其品牌形象代言人, 借助其明星效应提升其知名度, “壹基金”和“嫣然天使基金”等都是成功的例子;周期性地举行与目标人群互动的公关活动, 赢得传播;针对目标人群建立相应的网络社区或微博群, 通过口碑营销增加公益品牌信息传播的数量、广度和深度。

2.逐步完善公益组织的CIS系统, 形成品牌联想

品牌形象是人们印象中与品牌有关的事情的总和, 是人们对品牌感知的集合体。它对于某个组织机构而言, 是一张名片, 是一个标签, 由三个子部分组成:理念识别、行为识别和视觉识别。

在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建设中, 理念识别主要是通过鲜明的公益口号体现出来的,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说过, 没有理念就没有非营利组织。因此, 确立鲜明的公益口号是公益品牌建设的关键, 是和其他公益品牌区分的依据。行为识别主要表现在其公开的活动和行为, 如筹资的来源和去向、受助对象的筛选和公益活动的开展等环节。视觉识别表现在组织的LOGO、造型和成员的着装等方面, 是形成直接品牌联想的关键所在。因此, 慈善公益组织要逐步建立自身的形象识别系统, 形成品牌联想。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机制, 建设品牌忠诚度

品牌忠诚度是目标人群对品牌的信任和依赖程度, 忠诚度高的品牌, 被目标人群选择的几率就越大。对于慈善公益组织而言, 作为一个非营利机构, 其品牌的最大资产是无形的, 即独特的品牌影响力, 从本质上说就是目标群体对品牌的忠诚度, 因为它关乎着其公益理念的传递和延伸。无疑, 思想的传递和延伸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 作为一个筹集“爱心”并延续“爱心”的平台, 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出现的爱心, 都希望是“言必行, 行必果”的。因此, 对于慈善公益组织而言, 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机制是形成其品牌忠诚度的核心。

总之, 要解决慈善公益组织所遭遇的信用危机, 就必须树立品牌意识, 通过品牌建设消减负面的品牌效应或稳固良好的品牌印象。在慈善公益组织的品牌建设中,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个传播计划, 即以目标人群为主导, 通过多种传播形式或尽可能的接触方法, 各种传播要素协同发挥作用, 从而在公益品牌与目标人群之间建立持久联系, 以影响目标人群的行为。

摘要:在强有力的国家号召和政策导向下, 2004年至今, 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 由于政府所主导的信息不公开以及缺乏与社会沟通的品牌意识等原因, 使其屡屡遭遇信用危机, 而这种信用危机正是慈善公益组织缺乏品牌建设意识的结果表现。在当今整合营销传播的大环境下, 慈善公益组织要想自身的慈善理念深入人心, 感召和影响他人, 就必须运用整合营销传播, 建设公益品牌形象, 以此来实现其相应的品牌价值。

关键词:慈善公益组织,信用危机,品牌整合,营销传播

参考文献

[1]陈培爱.广告传播学[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2011.

[2] (美) 唐E.舒尔茨.全球整合营销传播[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3]陈国明, 彭文正, 叶银娇.传播研究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5]唐兴通.社会化媒体营销大趋势———策略与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

中国民间慈善机构资金管理浅析 第7篇

关键词:民间,慈善,资金

一、我国民间慈善资金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

慈善机构要在社会中健康运行, 资金就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粮食。因此, 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民间慈善机构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但是目前我国慈善机构数量有限, 规模较小, 最重要的是由于我国现存慈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使得民间慈善机构身份处于尴尬地位, 限制了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与融资。民间慈善机构要获得独立法人地位仍然需要走好长一段路程。因此, 我国民间慈善机构资金管理的首要问题就是赋予其清晰的法律地位, 使民间慈善组织有长久生存的环境, 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另一个问题就是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

1. 民间慈善机构尴尬的身份地位限制了民间慈善的发展

近年来, 民间慈善事业有所发展。但是民间慈善机构想要获得一个独立法人的地位仍需要时日。根据2004年出台的《慈善基金会条例》, 慈善基金会不能享有公司法人的独立性, 而且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 以置于慈善基金会“诞生”就烙上了官方的印记, 很难去除行政色彩。因此, 民间慈善机构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慈善活动, 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打击。

(1) 民间慈善资金的市场化程度低

因为法律环境问题, 民间慈善没有办法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地位进行市场运作。另外, 民间捐赠的空间也有待于提高, 慈善资金对政府依赖性较强。我国很多企业都有捐赠行为, 根据杨团, 卢汉龙对1999年上海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进行过调查, 发现捐赠是一种普遍的企业行为。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企业捐赠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都是比较低下的。在2005年中, 美国企业捐出1377亿美元, 中国企业捐出只有6.25亿。因此, 中国企业捐赠意识仍然不够,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 慈善法律制度有待提升, 企业捐赠意识也有待培养。

(2) 资金捐赠渠道不畅

我国民间慈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和企业。企业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慈善捐赠主体之一。但是, 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畅以及企业捐赠扎堆等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热情, 而且不利于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畅和企业捐赠扎堆现象突出是主要的两个问题。近年来, 物资捐赠日益成为重要的捐助形式之一。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 2007年全国各地全年共接收物资捐赠折合价值53.85亿元。

企业扎堆捐赠是指企业捐赠的善款和物质过多地集中于少数慈善组织, 导致配置效率低下。据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榜单统计, 在上榜的447家企业中, 善款捐给各级慈善总会的企业占了近20%。由此可见, 带有官方、半官方背景的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仍是企业捐赠的首选。民间自发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2. 资金筹集使用效率较低下 (1) 慈善资金缺乏专业管理

慈善资金是一项通过管理可以达到升值的财富。但很遗憾, 尽管透明是慈善事业的本质要求, 目前的“透明慈善”却更多是慈善主体被追问时的对策。中国的慈善很难做到透明, 一方面是慈善法律制度不健全、慈善文化缺失, 另一方面因素是慈善管理不够专业, 慈善资金没有当做一种特殊财富来使用而造成效率低下。

(2) 资金使用者的素质

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慈善资金使用的效率。著名民间环保人士、“地球村”负责人廖晓义女士举例分析指出, 以往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充分注重了公众参与的普及性, 但却由于种种原因忽视了专业性。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因为管理人员水平的而受到降低。因此, 提高慈善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是当务之急, 只有提高管理人员水平, 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才能提高。

二、促进民间慈善捐赠发展对策

1. 完善民间慈善法律制度, 确保资金公开规范使用

加快民间慈善捐赠的立法进程, 完善独立法人地位。通过立法, 取消双重管理体制, 恢复民间慈善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预算管理, 严格采购制度, 节省开支,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民间慈善机构内部竞争和外部监管。另外, 降低民间慈善机构注册原始资本,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鼓励民间慈善机构的设立, 广泛吸纳民间力量, 发展我国慈善事业。

2. 加强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慈善事业对于社会文明非常重要, 它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公民的参与, 每个公民都要有强烈的慈善意识, 整个社会才能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慈善氛围。培育公民意识, 对于营造这种氛围是非常重要的。首先,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 加大宣扬慈善力度, 呼吁社会捐赠, 献爱心。要树立慈善捐赠活动的企业和公众形象, 发挥榜样的作用。利用公教育资源, 对大中小学生进行慈善观念灌输, 鼓励慈善从小做起。

3. 拓宽慈善捐赠渠道和方式

大力拓宽慈善筹资渠道, 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慈善基金的主要捐赠渠道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成员进行募捐, 或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当地单位和企业募捐。目前, 要拓宽个人捐赠与企业捐赠的广度与深度, 可以通过个人或企业捐赠抵税以及加大遗产税征收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赠。

4. 健全慈善捐赠监督机制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加强民间慈善机构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 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方式对慈善文化进行宣传, 扩大群众接触度, 加深群众的感知度。树立榜样力量, 鼓励公众人物参与慈善事业。同时大力宣扬从事慈善事业的普通爱心人士。

参考文献

[1]、卢星星, 林昕, 徐殿秀.《我国民间慈善机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1, 02:35-38.

[2]、王俊秋.《论我国慈善法律制度建设》[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2007, 26:12-16。

[3]、李科.《我国发展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报, 2008, 09:18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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