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成本范文

2024-07-12

供水成本范文(精选7篇)

供水成本 第1篇

一、钻探供水井的作业流程及成本支出分析

通常,钻探一口供水井需要经过从施工准备到最后验收移交等不同阶段,其成本支出也因钻孔深度、地质软硬、钻孔孔径、钻孔地点等不同而存在差异。各阶段主要作业活动及成本支出内容具体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是把施工所需要的设备、管材、水泥、粘土及其他材料运到施工现场,还要根据具体条件搭建临时宿舍。在这一过程中,主要的成本支出就是运输车和吊车的运输费或租赁费以及人工费,包括临时工工资,以及必要时搭建的临时办公室和宿舍的费用。

(二)钻进阶段

钻进阶段就是根据地层岩性、井身结构、施工要求、设备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的钻进方法和选用的钻具进行具体的钻进作业。岩石的可钻性、井身结构、施工要求、设备及施工条件等因素不仅决定了钻进方法和钻具的选择,而且也对钻探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阶段的成本支出主要有钻头费用、钻机的配件和维护、水泥、泥浆、水费、电费、油费、人员工资以及管理费用,其中钻头费用最高,它包括钻头的数量和单价。

(三)测井、下管、固井止水

水文钻井结束后首先要进行地球物理测井,通过下入井内仪器探测地下地层和含水层的相关资料。其次要进行下管作业,其中地下含水层对应的部分下入筛管(或称滤管),以保证地下水能透过滤管进入井内。特殊地段,如松散沙层含水层还需在滤管与井壁间隙中填入滤料,对含水层以外的部分则下入套管。第三步要进行固井和止水。为防止易受污染的浅层水进入井内,需要在井壁和下入井内套管之间灌入水泥砂浆或粘土浆液,对含水层上部的地层或含水层进行封闭止水。这一阶段主要费用支出有管材费、砾料费、测井费、固井费、设备的配件及维护费,水泥,人员工资等。

(四)洗井

钻进时,为防止井壁坍塌或掉块,并确保供水正常或抽水试验的顺利进行,正式抽水前需采用机械法或物理化学法进行洗井。在洗井过程中的支出主要有洗井材料费、动力费用和人工费等。

(五)抽水试验

洗井结束后,将抽水设备下入井内,进行长期供水或抽水试验。抽水方法有提筒抽水、深井泵抽水、潜水泵抽水、空压机抽水等,一般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井身结构、井(孔)类型和其他设计参数确定。不同的抽水方法其成本支出也不同。这一阶段的成本支出有动力费、设备维护费、化验费、人工费等。

(六)验收移交及设备拆迁

经抽水试验并验收移交给业主后,施工方可拆卸设备,搬离施工场地。这一过程发生的支出主要有设备的拆卸费、人员工资以及管理费用等。

在上述各阶段费用支出中,钻进阶段成本支出最大,其中占比最大的是材料费用,而材料费用中最大的耗费是钻头,其次是油料、泥浆化学材料。除材料耗费外,人工费用占比第二。因此,如何控制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是钻探成本控制的重点。

二、供水井钻探活动的作业价值分析

在水井钻探工程作业中,需要按照确定的井位安装钻探设备、根据事先选择的钻进方法进行钻进、随着钻进的深度增加钻杆、根据钻探的情况换钻头并同时起钻杆、洗井、抽水、下管、固井等,这些活动中大部分是能够增加钻探作业价值的有效作业,也有小部分是不能增加钻探作业价值的无效作业。

(一)有效作业

在确定的井位上安装钻探设备并根据选择的钻进方法进行钻进,随着钻进的深入增加钻杆、洗井、抽水、下管、固井等,这些作业活动形成一条完整的作业链,随着链条的延长,价值也逐渐增加,因此这些活动均不断创造价值,是钻探施工必不可少的作业活动,属于有效增值作业。但是在这一系列活动中,存在因换钻头而导致的起钻杆活动,即随着钻进的深入,钻头因使用寿命而导致的损坏需要更换钻头,而钻头由钻杆在地下连接,因此换钻头必须将钻杆拨出,钻进的越深,钻杆越多,所需要花费的时间越长,消耗的人工和油料也越多。其实,更换钻头这一活动并不能为最终产品增加价值,但它们却是钻进过程中的必要作业,其虽然不能增加价值但却不可避免,因此属于有效不增值作业。

(二)无效作业

在钻探活动中,因钻头使用寿命终结而导致的更换钻头等作业活动虽然不能增加价值但却不可避免,因而属于有效不增值作业。但如果因为施工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更换钻头等活动,则属于无效不增值作业。并且,如果在钻进较深时发生,除钻头本身的损失外,起钻杆花费的时间也较多,损失的油料也多,损失更大。钻探活动过程中还存在类似的这类作业,如卡钻、埋钻、烧钻、钻具断落、井漏、井斜等导致的作业活动。这些活动均会导致耗费的发生甚至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却不能产生价值,均属于无效不增值作业。

因此,如何消除无效不增值作业是成本管理的重点内容。

三、影响水井钻探施工成本的主要因素分析

根据上文对水井钻探作业活动流程、支出内容及作业活动的价值分析得知,如何控制钻进阶段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以及如何消除无效不增值作业是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重点。而要控制费用的发生必须先清楚地了解费用和无效不增值作业发生的原因。现从地层岩性、孔深、孔径、施工环境、管理人员经验等方面分析影响钻进阶段成本的主要因素。

(一)地层岩性

在钻井目的和技术要求确定的前提下,地层岩性是影响钻井成本最大的因素。地层岩性越软,可钻性越好,对钻头质量要求越低,所费的钻头数量越少,同时速度快,工期短,油耗和人工费也越少;反之,所费的钻头数量越多,同时速度慢,工期长,油耗和人工也越高。

(二)孔深

影响钻进阶段成本支出的第二大因素是孔深。不同深度的钻孔需要选择不同钻深能力的设备进行施工,深井需要大型设备,而大型设备需要更多的操作人员并需要消耗更多动力和材料;同时,随着钻深的增加,上下钻时间会不断增加,钻进效率会因辅助时间增加而降低,成本会更高。

(三)孔径

影响钻进阶段成本支出的第三大因素是孔径。相同条件下,小口径井孔钻进效率高、能耗低、钻头及人工成本低;反之,则相应成本越高。

(四)施工环境

施工环境包括施工需要的基础设施如水、电、路以及购物的便利性和当地居民对施工项目的态度。如果在水资源比较匮乏的地区,则需要支付更多运水成本,崎岖不平的道路会增加运输难度,导致成本支出增加。当地居民支持所施工的项目,则会给予必要的帮助,否则会阻碍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甚至会提出无理索赔要求,增加额外施工成本支出。

(五)项目管理人员经验

钻探项目由设计师设计后即交付现场施工,如果地质条件符合预期,设计完成后就基本决定了项目的施工成本。施工成本是否与依据设计书预测的成本大致相当取决于现场项目经理的管理情况。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具体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卸,乃至钻头或钻具的使用时间及更换时间的安排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等,这些都会对钻探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越丰富,上述工作的安排越合理,类似卡钻、埋钻、烧钻、钻具断落、井漏、井斜等导致的无效不增值作业越能避免,使钻探成本耗费较小;反之,则越大。

因此,在水井目的和技术要求明确的前提下,根据要求设计钻井结构、井深、井径后,地层岩性成为决定成本的首要因素。因为地层岩性决定了钻进方法的选择,同时也决定了钻头的种类,结合井深、井径的要求也决定了工期,进而决定了油料的数量及人工费用。在根据地层岩性设计钻井结构、井深、井径前提下,项目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管理水平对成本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施工组织不当将不仅影响工期,而且造成钻头、油料等大量浪费,甚至毁坏钻具,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地层岩性是决定钻井成本的客观因素,项目管理人员的经验、管理水平以及施工环境等是决定成本的主观因素。

四、水井成本控制的总体思路及具体方法

(一)树立成本控制意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地勘企业作为竞争主体,应树立战略成本、科技驱动等成本控制意识,对企业的施工成本进行管理。

1. 树立战略成本意识

企业管理当局应将降低成本从战略布局的高度加以定位,不能将成本管理与控制局限在施工阶段,即从投标设计阶段就开始注入成本思想,并把降低成本的工作从施工管理部门扩展到设计、施工和供应等各个部门,形成全员式的降低成本格局,纵横贯穿企业内部各部门。

2. 树立科技驱动型成本意识

从目前市场环境来看,市场已明显进入了“微利”时期。因此,企业几乎不可能依靠高价格获取利润。而仅依靠钻探施工过程中的节能降耗,成本下降空间极为有限。因此,应树立科技驱动型成本控制观念,通过对现有管井设计的优化或再设计、新材料的运用、工艺技术的创新、设备技术的改进、员工素质的提高等措施,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从而降低成本。

(二)成本控制的方法

由于水井施工成本受地层岩性影响很大,如果地质条件符合预期并且施工现场不出现任何差错,那么水井设计完成后就基本决定了项目的施工成本。因此对于水井施工成本应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1. 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包括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两部分。设计阶段包括对地质条件的掌握、井位的确定、钻进方法的选择等,施工阶段包括建立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制度保障以及完善的物资采购内部控制等。事前控制的好坏对施工成本起着决定性影响。

(1)设计阶段的事前控制。由于地层岩性是影响钻探施工成本的首要客观因素,在井深、井径确定的前提下,地层岩性决定了工期、钻头的消耗量、水电费以及其它消耗。因此,在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亲赴现场勘探,确定地层岩性,选择合适的钻井方法,并根据委托方要求结合地层岩性准确确定井位,完成对井身结构等设计工作,避免井位确定错误造成损失。此外,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有充分的成本意识,充分了解井位、钻井方法、成井工艺等对成本的影响,坚持科技创新,研究新方法、运用新材料,利用科技创新带动成本降低,将成本控制空间的横向拓展至设计阶段。

(2)施工阶段的事前控制。根据上文的分析,在影响钻探施工成本的主观因素中,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水平占据首位。如果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对地层岩性、井位以及钻井方法选择恰当,钻探成本实际上在设计阶段就几乎确定,因此只要施工阶段按规定施工,其实际成本与设计阶段预测成本差别应该不会太大。如何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这是施工阶段事前控制的重要内容,因为一旦操作失误造成卡钻、埋钻等各种事故,不仅会延误工期,还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额外支出。因此,应建立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制度保障,包括岗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此外,为保证施工质量,对于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材料物资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购买的各种物资质量上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公允。

2. 事中控制

进入施工阶段需要进行控制的具体内容是敦促施工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施工,杜绝卡钻、埋钻、烧钻等事故发生,减少或杜绝无效不增值作业,从而保证工期;严格执行材料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材料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通过严格执行各种制度,最终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3. 事后控制

施工项目完成后,所发生一切成本费用已成定局,因此,从成本控制角度来看,事后控制的意义不在于对现有施工项目成本进行控制,而在于如何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后同类施工项目成本的控制起到积极的作用。事后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制度,根据施工活动操作规范及定额成本控制情况制订配套的奖惩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定额成本及施工活动操作规范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制度。施工项目既有共性也有特性,每一个施工项目在完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地层岩性判断的准确性、钻进方法选择的适当性、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其它前所未有的问题,等等,将每一个完成的施工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完整的施工档案,为将来进一步完善、创新施工设计积累资料。

(2)制订配套的奖惩措施。为保证施工管理制度及成本定额得到有效执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具体情况,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订严格而详细的奖励措施。

(3)及时修正成本定额控制体系。成本控制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在成本控制体系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及时纠偏,完善各种施工管理制度,及时修订成本定额标准,调整有关成本计划,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使成本控制系统在循环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范文 第2篇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经营者,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镇的供水企业。

第四条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审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

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三)相关性原则。计入供水定价成本的费用,需为供水生产经营过程直接相关

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

本期成本。

第五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没有正式营业的,应当以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和相关批文、批件为基础。

第二章 构成项目及相关审核标准

第六条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由合理的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

第七条 制水成本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汲取、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原水费、水资源费、原材料费、动力费、制水部门生产人员工资及福利、外购成品水费(馈水费)和制造费用。

第八条 输配成本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输送净水到用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输配部门人员工资及福利、动力费用、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辅配费用。

第九条 期间费用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

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营业费用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以及专设销售机构(供水所)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办公费、代收手续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供水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赁费、会议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指供水经营者为筹集城市供水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

等。

第十条 原水费指从外部购入原水的费用。购入原水的费用按购入原水的数量和原水价格计算据实计入定价成本(含原水预处理成本)。

第十一条 水资源费指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支付的水资源有偿使用费。按企业实际取水量与当地水资源有偿使用费用标准计算据实计入定价成本。

第十二条 原材料费指直接用于制水过程中的各种药剂费用。包括消毒药剂和混凝药剂费用。计入定价成本的原材料费用按城市供水企业的实际发生数据实核

定。

第十三条 动力费指直接用于原水输送、水厂生产及成品水输配所需动力的费用。包括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及其他动力费。

基本电费指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定期定量收取的费用。

电度电费指按实际消耗的抄表动力电量和单位电价计算收取的电费。

计入定价成本的动力费用分环节按城市供水企业的实际发生数据实核定。原水输送和水厂生产所需的用电费用计入制水成本,成品水输配所需的用电费用计入输

配成本。

第十四条 人员工资指企业按定员标准和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各种货币报酬。人员工资不得计入本项指标外的其他费用项目。

企业定员标准原则上按照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核定。实际人员数量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定员标准上限核定;实际人员数量低于定员标准下限的,按定员标准的下限核定。销售人员数量还应当根据抄表到户比例及用户结构等情况合理核定。有条件的地区应尽量按照一定范围内供水行业人均实物劳动生产率和企业实际利用的生产能力确定企业定员标准。

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工资的1.2倍。

计入定价成本的人员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企业人员数量和人均工资核定。

第十五条 外购成品水费(馈水费)指从外部购入可直接供应用户的成品水费用。

按实际发生数直接计入制水成本。

第十六条 制造费用指城市供水企业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质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原值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确认。按规定进行过清产核资的,按财政或国有资产部门认定的各类固定资产价值确认;新增的固定资产原值,以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原始购置凭证为准。未经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或未形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合理确认。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价值按评估前的原值计算;经营者不能提供固定资产评估前价值有效证明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合理认定该固定资产原值。

第十八条 闲置超过9个月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得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能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原则上按照监审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的中值核算,残值率统一按5%计算。重要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超过财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上限10年以上的,价格主管部门可按照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

第二十条 因过度超前建设而增加的投资成本不能全部由当前消费者承担。本期供水分摊的固定资产折旧按本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乘以本期生产能力利用率确定。本期生产能力利用率=本期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100%+合理超前建设率。合理超前建设率暂按20%确定。

第二十一条 修理费指为维持城市供水正常生产运行需要发生的大修理费和日常维护费用。其中,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年预提额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4%,且实际大修理支出不再重复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正常的大修理周期。日常修理费用据实核定。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扣除与当期供水无关的过度超前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的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一次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该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平均摊销。自有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二条 水质检测费指为保证供水质量对水质进行检测分析所发生的费用,据实核定。

第二十三条 其他制造费用指制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间接费用,在不超过制造费用10%的限额内据实核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4%、2%和1.5%核定。社会保障费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医疗保险费用已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不得在社会保障费中重复计算;其他应由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也不得在相关费用项目中重复计算。

第二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在以下限额内据实计算计入管理费用: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 5‰;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的3‰。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摊计入费用中。其中,土地使用权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拆迁费、补偿费等)如果已计入地面建筑物价格且无法分离的,随建筑物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下,均按土地使用年限分摊。其他无形资产,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年限分摊,未明确受益年限的均按10年摊销。长期待摊销费用中的开办费按5年摊销,其它长期待摊费用按

受益期限摊销。

若存在过度超前建设,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按照生产能力利用率核定本期供水应

分摊的无形资产。

第二十七条 贷款利息总额原则上根据实际贷款额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核定,并按照还贷期计算年平均贷款利息。贷款总额超过投资总额70%的,按投资额的70%核定贷款利息。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具体规定审核标准的其他费用项目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九条 下列费用支出不得计入城市供水定价成本:

(一)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

(二)与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虽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但

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四)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性捐赠;超标排污缴纳的排污费;

(五)对外投资等支出。

(六)超出管理费用列支范围而以“管理费”名义列支的各种费用,包括向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等;

(七)明显超出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不合理支出。

第三十一条 其他业务收支情况应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按照其他业务收入净额(指其他业务收入扣除直接费用后的余额)的不低于50%的比例冲减供水总成本;不能单独核算且其他业务收入净额为负数的,应按照直接从事其他业务的职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核减供水总成本。

第三章 其他相关指标及核算公式

第三十二条 供水量指水厂在一定生产经营时间内实际供出的水量。水厂自用水

量不包括在内。

水厂自用水量:指水厂在一定生产经营时间内生产所需的工艺用水量。自用水率

按不高于4%据实核定。

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

第三十三条 有效供水量指按合理产销差率核定的扣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不

收费水量后的应收费水量。

有效供水量=供水量*(1-产销差率)-不收费水量

不收费水量指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或不收费的水量。

产销差率指城市供水企业供水量和应收费水量的差额与供水量之比。原则上年供水量2亿立方米以内的不高于18%;年供水量2亿立方米以上的不高于16%。各地可根据实际供水规模,消防、绿化、环卫用水计量收费情况以及抄表到户等情

况修正确定合理的产销差率。

第三十四条 单位供水定价成本指按照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供水企业在一定生产经营时间内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与相应的有效供水量来计算的单位成本。

公式:供水定价成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

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供水定价成本/有效供水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

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城市供水成本与水价的思考 第3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号)已出台四年,对规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合理制定水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笔者结合长期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对城市供水成本与水价的认识。

一、现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

我国城市供水从社会福利型的“水费”转变为市场供需型的“水价”,历经了近20年时间,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价格政策。

1994年,国务院第158号令颁布实施《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

1998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将城市水价确定为四元结构组成,即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合理确定水价调整时机和力度;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简化水价分类,将城市供水分类由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湖北省物价局随后下发了《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规定水价成本公开的内容包括供水企业调价成本公开、成本监审过程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政府制定价格结论公开;《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详细规定列入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中各项费用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二、城市供水成本的构成

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期间费用一般包括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城市供水成本内部构成和其他商品一样,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供水成本中固定成本的高低与城市供水设施投资的大小密切正相关。一般来说,城市供水设施包括取水设施、制水设施、输配水管网、加压设施、高位水池等,特别是输配水管网,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投资额都很大,因此,固定成本在供水成本中的比重都很大。同时,“城市要发展、供水必先行”,城市供水设施按照城市规划建设,其管网铺设于城市地下,需要按规划一步建设到位,以减少改造投资和对城市面貌的破坏,因此普遍超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城市供水设施的能力需要有一定的超前系数,但是,根据城市的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对超前系数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不应低于20%。当前,大部分城市由于新区开发建设使城市面积扩张,更进一步加大了供水基础设施投入,而新区供水量短期内不是很大,超前加剧,使得单位供水成本中的固定成本进一步增高。

供水成本中的变动成本受城市水源条件、源水水质、地形地貌、供水扬程等因素影响,一般来说,水源条件好的平原城市这部分成本较低,而取水难度大、源水水质较差、供水扬程较高的山地城市变动成本较高。

三、城市供水价格的形成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我国现行供水价格的制定方法是成本加成定价法,即“供水定价成本+利润+增值税+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附加等)=供水价格”。

(一)供水企业成本

供水企业成本是供水企业财务账簿记录的成本,属于个别成本。它是供水企业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和标准进行核算而形成的,是实际发生的历史成本。

(二)供水定价成本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所依据的定价成本是物价部门按照《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企业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核定的监审成本。监审成本是介于社会平均成本和个别成本之间的成本,充分体现了“公平负担”的原则。

企业成本和定价成本两者站的角度不同、依据的核算标准不同。前者是站在真实反映成本信息角度,后者是站在消费者承担角度。理论上讲,把供水企业成本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定价成本,由消费者承担支付责任,另一部分为企业成本和定价成本的差额,这部分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服务成本,并不是公众所认为的“水分”。

1、资本化成本部分按照社会平均成本确定

对供水设施建设规模超前的问题,究竟超多少是合理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确定的平均系数为40%。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分类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本期固定资产应计折旧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确定。实际供水量不低于设计供水量60%的,按照本期折旧核定;实际供水量低于设计供水量60%的,按照实际供水量占设计供水量60%的比例核定本期折旧。

2、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成本不由消费者承担

政府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体现政府对居民供水的主体责任。由此而形成的资产在资本化后所产生的资本化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等)不计入定价成本,不应由消费者埋单。

3、供水的合理损耗按照社会平均值确定

城市供水管网新旧程度和材质的不同,影响供水的损耗。特别是城市的一些历史很长区域,由于管道老化、年久失修而破损严重,导致供水漏损率有的甚至高达40%以上。《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城市供水输水、配水等环节中的合理水损可计入成本。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企业,水损率按16%确定;日供水50万吨以下的(含50万吨)企业,水损率按18%确定。并以此确定有效售水量。endprint

4、职工薪酬按照社会平均成本确定

供水职工人数按平均定员标准确定;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市政公用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最高不得超过核定工资总额的2%、2.5%和14%;“五险一金”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

5、费用化成本按企业成本据实核定从严控制

原水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原材料、动力成本、修理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水平。从总体上讲,这部分成本主要依据个别成本,兼顾了各地水源条件、地形地貌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性。

(三)供水盈利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确定

供水公司作为企业,不管是国营还是民营,都是需要有盈利的。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本保值增殖的责任,民营企业的投入资本也要为投资人获得收益。《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还贷期结束后,净资产利润率从低核定。这里所说的净资产并不是企业财务账面所反映的全部净资产,是在此基础上扣减专项资金投入、闲置资产、超过合理规模的资产后的余额。现实中,供水价格中核定的盈利往往被应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成本所消耗,供水企业实际盈利很微小甚至是亏损。

四、城市供水现状

目前全国城市供水规模每年约600亿吨,供水服务人口近4亿。城市供水总量中,生活用水比重最大。总体看,供水行业形势不容乐观,近十年来一直都未能处于一个良性运转的状态,供水企业普遍陷入“低价低质”两难境地。

一是水价偏低,亏损严重。2013年3月,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一份题为《关于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的提案》的团体提案。该提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之下,水价长期偏低,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更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影响到了供水的服务,甚至影响到了供水质量。同时由于缺乏水价形成及调整机制,水价调整不能被社会公众所理解和接受,以至于供水行业入不敷出,水厂严重亏损,严重影响供水行业的健康发展。提案称,截至2012年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平均为2.94元/吨。

二是供水成本大幅度攀升。近十年来,电价、原材料、人工等供水成本大幅提升。电价上涨60%以上,据测算,用电成本占单位制水成本比例近20%,原材料上涨1倍,社会平均工资上涨1.5倍,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供水企业成本支出增加,运行艰难。

三是水价调整效率低。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调价滞后也是影响供水价格的因素之一。水价调整不但受到包括通货膨胀率、CPI、政治因素等多方面的制约,而且往往要求契合“时机”,无形中增加了调整障碍和难度。另外,调价程序过于繁冗,每次过程时间过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价调整的效率。从企业提出申请,政府研究启动调价程序,审核成本到组织召开听证会,再到当地政府研究,上级政府物价部门审批。据相关调研发现,水价调整工作时间普遍超过一年,甚至更长。往往刚完成一次调价,新的水价就已经不能适应供水企业的实际情况。中国水务投资投资部经理陈汪洋认为,目前的水价基本都执行的是历史水价,对于当前以及未来的成本支出无法涵盖,即便涨价了,也只能弥补历史的亏空,不能解决现在未来的成本付出,企业照样亏损,恶性循环地发展。

四是调价周期长。近十年来,全国电力价格调整平均每2年一个周期,而供水价格调整由各级地方政府掌控,平均约5—6年为一个周期,有的城市甚至长达10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明确水价的周期性调整原则;可参照国外做法,根据供水的社会平均成本以及居民可承受能力,制定价格调整方案,比如以三年为周期,对水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宜采取“小幅稳进”的方式,上涨幅度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五是水价调整机制不尽合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由供水企业所在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当供水行业全面亏损,企业提出调整水价时,政府往往以公益性行业来要求供水企业,以尊重民意为理由,致使水价调整成为行业难题。

以笔者居住的秭归县城为例,供水设施投资大、格局复杂、成本高,运行艰难。

秭归县城有水厂3个、加压泵站2个、水库一座,供水管网71公里,覆盖县城8平方公里的范围,服务用户2万户。供水职工55人,资产7446万元,负债1506万元,所有者权益5940万元。

县城地形地貌特殊。秭归县城茅坪镇地处三峡库区坝上库首,属典型的山城地貌,县城最低处陈家冲海拔110米,最高处金缸城海拔390米,高差达280米之多。

取水条件差,供水格局复杂。主供水厂从长江三峡水库取水,由于受三峡水库防洪功能影响,库区水位涨落频繁,夏季最低水位145米,冬季最高水位175米,采用滑道缆车取水方式,取水缆车移动频繁。加之县城海拔高差大,供水格局为4级加压提升、分区供水,供水扬程达245米以上,全国少有。

历史原因形成投资和产能过大。秭归县城自1993年移民迁建以来,先后建设3座水厂,日综合供水能力3.4万吨。一水厂为茅坪镇搬迁水厂,建设规模为日供水能力0.5万吨,主要满足县城迁建基建用水,建设投资935万元,取羊子沟水库水源;羊子沟水库由水利部门建设后整体移交给自来水公司,设计总库容124万立方米,建设投资1272万元。目前日供水量为0.2万吨;二水厂为县城规划的主供水厂,建设规模为日供水能力2万吨(远期4万吨),取长江三峡水库水源,历经两个建设阶段,于2007年建成投产,建设投资4346万元;三水厂为新县城搬迁阶段临时性供水水厂,1997年由于二水厂不能按规划方案及时建成投运,三峡工程水库一期68米水位取水实施技术论证失败,县委政府会同有关技术部门研究决定缓建二水厂、建设三水厂,建设规模为日供水能力1.2万吨,取茅坪河为水源,在1998年县城整体搬迁前建成投产,建设投资885万元,为秭归新县城1998年10月顺利完成整体移民搬迁和搬迁后的移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供水保障,由于茅坪河水质恶化,于2007年9月暂停运行,作为县城应急水厂备用。2012年是县城搬迁以来供水量最高的年份,日均供水量1.62万吨,占综合供水能力的47.6%。endprint

供水成本在宜昌市范围内最高,亏损严重。2011—2012年,供水1122万吨,售水882万立方米,售水销售收入1362万元(不含税金、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吨水收入1.54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吨水收入1.36元;供水成本1696万元,吨水成本1.92元,其中动力费421万元占制水成本988万元的43%,折旧费128万元占制水成本522万元的26%;吨水亏损0.38元,平均年亏损167万元。

新区供水设施建设任务重。按照秭归县城总体规划,到“十二五”末再造一座新县城,达到15平方公里、15万人口。县城骨架扩展为“两园三区”,即九里生态工业园、三峡翻坝物流园、金缸城新区、生态文化旅游区、县城主城区。未来五年内,在金缸城新区、九里生态工业园、三峡翻坝物流园的供水设施建设投入将达4000万元,项目资金筹措和建设任务繁重。

五、制定供水价格应理清的几个问题

水价的决定因素不仅仅是服务成本,而且要包括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消费者支付的水价高低不仅仅取决于成本的高低,而根本上是取决于政策的取向;水价问题并不仅是消费者跟企业间的两方关系,而是包括了政府的三方关系;制定供水价格并不是消费者和供水企业之间进行的博弈,而是消费者与政府的协商关系。通过前面的探讨,笔者认为,在制定供水价格时,需要理清几个问题。

(一)消费者承担的成本并不是供水公共服务的全部成本

一方面,政府对供水设施的投入、建设规模不合理的超前投资、超高的漏损也是公共服务的成本组成部分,并没有让消费者承担;另一方面,供水的总成本不仅包括供水企业提供服务的这部分成本,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如水资源保护成本、水环境治理成本等。

(二)现行总水价中只有一部分是供水企业的收入

现行供水价格构成中含有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附加费,有的地方还捆绑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些费用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都是政府委托供水企业的代收费用,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以秭归县城为例,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2.27元中扣除水资源费0.05元、污水处理费0.80元、城市公用附加0.02元,再上缴增值税0.08元,供水企业真正可支配的收入只有1.32元,占消费者支付的总水价的58%。

(三)适当提高供水价格有利于提高水质和供水服务水平

我国城市供水服务尚处低水平状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了公众健康,全面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目标。2006年,国家出台了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质指标由GB5749-1985的35项增加到106项,新标准增加了71项,接轨国际通用水质标准,并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同样期望供水服务能够“高质低价”。但供水成本的不断高涨必然导致水厂长期亏损。供水企业迫于资金压力,难以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供水质量无法得到较大提高;同时,“一户一表”的全面实施,使供水企业服务的用户数量急剧增加,服务人工成本相应增加,将使供水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城市供水服务的最终理想目标应该是“高质合理价”,并不是“高质高价”。

(四)居民水费支出处于较低的水平

世界银行在对发展中国家居民可承受水价研究表明,家庭收入的5%为可支付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上限。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曾提出,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是比较适宜的。据统计,我国水费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1%。在水价最高的天津市,其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仅为0.8%。我国城市水价远未达到世界银行提出的居民可承受上限,与有关部门提出的占家庭收入适宜比例也有一定距离。按照秭归县城现行居民生活水价2.27元/吨(含水资源费0.05元、污水处理费0.80元、城市公用附加0.02元)计算,2012年秭归县城居民生活用水人均36吨,水费支出82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8元的0.56%,占人均消费支出10925元的0.75%,低收入人群的比例更低。在水、煤、电、气几种基本生活必需品中,水费支出金额最少。

六、供水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供水企业在提供供水服务的同时,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内挖潜,努力增收节支,定期公开水质、成本,使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

(一)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供水与其他行业一样需要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约束。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并严格考核,培养员工的成本意识,减少非生产性、非经营性支出,努力使成本达到或接近社会平均成本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单纯地强调成本控制而忽视供水的服务水平与效果,不利于企业改善服务和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二)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公众参与听证会是表达民意,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供水企业也要做好成本公开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公众知道你做了哪些工作,支付了哪些费用,让他们了解供水、理解供水、支持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三)照顾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

普遍享有供水服务是公众的基本权利之一。当低收入弱势人群无力承担水价时,应该差别化地对这类弱势群体提供优惠或补贴,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充分体现。但不应以这部分人群的支付能力为由,人为拉低水价。只有这样,才能理顺水资源要素价格,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供水企业成本控制的探讨 第4篇

2006年11月, 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 》 (征求意见稿) , 对供水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自觉挖潜节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 如何通过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效益, 是一项值得深思的课题。作为供水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 笔者对成本控制也有一点想法, 与大家探讨, 不周之处请指正。

一、控制变动成本, 首先应从控制“三率”入手

这里说的“三率”即指:原水漏失率、制水率、供水漏失率。原水漏失率是在一定周期内实际取用原水量与净水厂实际收到原水量之差与实际取用原水量的比率 (自来水净水厂依水源地而建的原水漏失率一般为0) ;制水率是在一定周期内自来水净水厂出厂水量与实际收到原水量的比率;供水漏失率是在一定时期内漏失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率。“三率”指标贯穿原水成本、制水成本、输配水成本整个自来水成本控制的全过程, 能够动态的反映企业的生产、管理的效率。在售水量不变的前提下, 原水漏失率越低, 所需原水量越低, 原水成本越低;制水率越高, 生产等量出厂水所需的原水量越少, 水厂内损耗水量越少, 则原水成本及制水成本也相应减少;供水漏失率越低, 同等供水量所需的出厂水量越低, 则制水成本越低。

2013年,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在挖潜降耗、降低“三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是:

(一) 有效控制原水漏失率

青岛的原水水源地距自来水厂有100多公里, 分布在青岛所属的四个县级市, 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 对此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专门设立原水分公司负责原水的调配, 原水漏失率作为该公司的经营目标之一, 每年由海润集团对其进行考核、兑现。为减少原水漏失率, 原水分公司一方面加强巡查力度, 对供水渠道实行网格化管理, 对供水渠道发生的明漏、暗漏进行及时的修复;另一方面, 加强供水宣传, 避免部分农户从供水渠道取水灌溉的现象, 有效控制了原水漏失率, 全年节约原水成本80余万元。

(二) 切实提高制水率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白沙河、仙家寨两座净水厂, 通过技术改造, 基本实现了净水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控制, 提高了设备控制的精度。一些节能环保的技术得到了应用, 其中高密度澄清池是得利满公司的专利技术, 不仅提高了排放污泥的浓度, 而且减少工艺过程的水损耗;技术人员在工作中摸索设备最佳的运行状态, 优化滤池的运行状态, 合理减少反冲洗次数;通过对职工的技能培训, 提高其职业素养, 加强日常的巡检, 发现问题并能迅速的解决问题, 及时对工艺过程中的漏水阀门进行更换。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制水率得到切实的提高, 全年节约制水成本160余万元。

(三) 努力降低产销差率

产销差率作为衡量供水企业运营的重要指标,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也视为重中之重, 在设定年度经营指标时, 通常上年的指标值为基础并合理降低, 并将该指标分解纳入所属分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进行考核、兑现。责任公司通过加强人工检漏, 充分利用帕玛劳管理和日常数据统计分析, 指导重点区域检漏, 检查明漏、暗漏近700余处并及时修复;加大稽查力度, 通过与民警联合执法, 查处各类违章、违纪用水70余起, 追缴水费72万余元, 折合水量40万立方米, 有效的降低产销差率水平;建立供水管网运行监控系统, 合理控制供水压力, 减少由管网压力不均衡造成爆管事故的发生;采用预案管理的方式, 规范应急事项操作规程, 使得爆管事故发生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控制、解决。这些措施使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产销差率已经连续4年降低, 近三年降低1.58个百分点, 降低成本700余万元。

二、重视关键成本, 有效实施成本控制

(一) 挖潜节流, 进一步控制原水成本

青岛市城市供水水源分黄河水、大沽河水、崂山水库水和市区井群水四大部分, 各水源价格差异较大, 原水成本占海润自来水集团总成本支出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 在有效控制原水漏失率的同时, 合理确定原水结构、降低原水购买成本, 是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关键。近年来, 海润集团一直采用堵坝截流、疏通河道、河中挖河、井中淘井、安装临时机下卧机泵等传统做法, 充分挖掘供水潜力,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近三年取送经济便宜水2.07亿立方米, 节约原水成本4140万元。

(二) 加大投入, 实现节能降耗降低动力成本

近年来, 在供水压力不断攀升的情况下, 海润集团加强专项研究和技改工作, 节能减排指标再创历史新低。配水单耗由2009年的404千瓦时/兆帕水量降低至目前的399.5千瓦时/兆帕水量, 年均节约电费71万元。

1. 依靠技术革新, 为节能减排工作注入新活力。

实施水泵喷涂技术、非标准叶轮技术、变频调速技术、软启动技术等新技术, 应用节能动密封填料、微接触轴封等新材料, 对市区13个加压站35台机组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 通过引进新材料、新设备, 大大提高供水机组效率, 节能效果均超过预期。

2. 加大节能投入, 为节能减排提供新保障。

一是先后投资90余万元对北村、李村、娄山等加压站变压器进行更新, 淘汰了所有的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 实现每年可节约电费支出60余万元。二是投资500余万, 进行能源计量表和先进的电池供电式智能水表更新购置, 使能耗计量更加准确, 能耗分析更加可靠, 能源管理更加科学。

3. 加快自动化改造, 为节能减排开辟新途径。

完成了崂山水库及加压站自动化改造, 进行了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对调度监测系统进行整合升级, 利用自动化控制、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 实现了供水设备的实时监控和供水信息的全面覆盖, 增强泵站运行可靠性, 及时、准确的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能耗水平。

三、控制采购成本, 建立健全采购制度

控制采购成本对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采购成本下降不仅体现在企业现金流出的减少, 而且直接体现在产品成本的下降、利润的增加, 以及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供水企业更应建立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采购管理体系。

在控制采购成本方面,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主要是进一步创建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采购招标工作机制:一是结合有关公用工程招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实施《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在招标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二是及时建立年度合格供方库。发挥合格供方信用档案的作用, 拓宽信息渠道, 行使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扩大和完善设备物资的种类和范围;及时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和价格动态, 节约招标时间和监控成本, 真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采取“走出去”的方法, 加大对供货及服务厂家的实地考察力度, 为工程招标评审和设备采购监控决策提供感性依据, 保证设备采购及工程质量, 以期真正提升项目的投资效益。

四、划分成本区域, 因地制宜实施精细化管理

(一)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公司在明确企业阶段性经营目标的基础上, 对成本目标进行精细化核算, 将成本控制的压力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身上, 理顺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成本控制方面的权限与责任,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的责任制度。每年将集团公司各项经济指标进行测算分解, 结合上年度费用的发生情况, 剔除不可比因素, 将收入指标、成本指标、漏失率指标、生产单耗指标、管理费用指标等, 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发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年末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相关的奖惩兑现。这样一来, 使责、权、利三者实现了有机的结合, 从而形成一个上下左右、纵横交错、人人负责的成本控制体系。

(二) 建立严格的费用审批制度

以财务管理为重点, 以成本核算为核心,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各项费用支出全部纳入财务预算, 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发生。一切费用预算在开支前都要经过申请、批准手续才能支付, 这样做有利于在费用发生前再进行一次深入的研究, 根据新的变化情况进一步确定费用的合理性。现在集团化的财务管理软件完全能实现这样的费用审批职能, 各项费用经过预算的细化及支出的控制, 可最大限度的控制超预算费用的发生。

(三) 加强和完善成本收集、记录、传递、汇总和整理工作

成本控制要把费用发生情况与成本控制标准进行对比分析, 这就需要有反映成本发生情况的数据, 要进行收集、记录、传递、汇总和整理工作。数据的收集和记录必须正常、准确、齐全, 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收集方法和记录方式, 符合监督程序的需要;数据的传递要有正确路线, 迅速及时;汇总和整理工作要有科学合理的统一规定。通过这一系列工作, 可以反映整个控制过程的效果,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便于及时解决。

五、关注隐性成本, 尽量避免无效支出

隐性成本是相对于显性成本而言的, 是一种隐藏于经济组织总成本之中、游离于财务监督之外的成本, 是由于经济主体的行为而有意或无意造成的、具有一定隐蔽性的将来成本和转移成本。如管理层决策失误带来的巨额成本增加、领导的权威失灵造成的上下不一致、信息和指令失真、效率低下等。相对于显性成本来说, 这些成本隐蔽性大, 难以避免、不易量化。

工作中的许多小事告诉我们, 隐性成本的确值得我们研究和关注。一张简单的A4纸, 你选择双面打印还是单面打印, 一个普通员工在一件小事上的决策就反映出隐性成本在我们工作中是无所不在的。再如:公司贷款卡年审工作, 以前经常要到人民银行反复审批多次, 才能最终通过。如果我们的会计人员对未通过审批的原因进行充分分析, 改进一些习惯做法, 事前准备充分, 年审工作也许就能一次性通过了。多次审核通过和一次性审核通过, 成本、效率一目了然。由这样的小事可以反映出隐性成本的控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日益重要。

近年来, 海润集团通过优化流程管理、加强部门间合作等一系列的措施, 提高了工作效率、规避了无效成本、优化了流程管理。同时, 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避免了专业结构搭配不合理、人才层次搭配不合理造成的人才损失。

六、构建优秀的企业文化, 增强企业竞争力

企业的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企业文化的巨大价值,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企业文化的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运作的润滑剂, 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内耗, 有利于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企业发展过程中, 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 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领导者要有宽阔的胸怀, 给他们发展空间, 让他们更好地发挥, 同时保证企业内部的和谐与团结。有了团结, 企业才有竞争力, 才能基业长青。

综上所述, 企业的成本控制是涉及企业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的。如何加强成本控制, 如何在自来水价格受制的情况下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是每一个自来水员工、特别是财务人员都应该认真思考的课题。“成本控制无小事, 企业发展人人有责。”有了这样的思想意识, 有了合理的成本控制措施, 有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企业文化, 供水企业才能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 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摘要:随着供水企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的开发、新技术的应用、水务市场的整合以及与国内外水企业的竞争, 如何使供水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供水成本的控制作为手段之一, 被企业广泛的应用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2006年11月, 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 》 (征求意见稿) , 对供水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自觉挖潜节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 如何通过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效益, 是一项值得深思的课题。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成本控制是一门花钱的艺术, 而不是节约的艺术, 以节约为控制成本理念的企业只是财主式的企业, 他们除了剥削工人和在原材料上大打折扣以外, 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所以我们需要学习现代企业应有的成本控制战略及方法。”作为供水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 笔者从变动成本等关键成本控制及采购成本、隐性成本、成本的精细化管理等各个方面对供水企业成本控制进行了粗浅的论述。

关键词:供水企业,变动成本,采购成本,隐性成本,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杜渊.关于供水企业成本控制方法的研究.财经界, 2011 (12) .

[2]王云芳.供水成本构成及影响经济效益的原因.财经与管理, 2010 (17) .

城市供水成本与水价的几点思考 第5篇

1 推进供水价格改革,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与调控机制

在城市日常管理中要妥善处理供水成本与水价的关系, 控制供水成本, 逐步推动供水价格改革,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与调控机制。首先, 从宏观层面要加强水资源供给的规划工作, 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对水资源供给的区域、供给的规模、供给的水质等进行统一安排, 以城市为基础建设水资源处理设施, 增加规模效益, 节约用水成本。其次, 城市供水部门要了解并确定形成水价的关键要素, 这样才能科学合理的确定水价, 协调好水价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此外, 在形成合理水价的过程中, 还应该注意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和发展梯度水价, 争取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形成以节约用水为重点和核心的水价调整机制, 倡导民众科学用水, 合理用水, 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渐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和调控机制。

2 坚持市场导向, 加强供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水价改革围绕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供水部门都要注重自身的改革。首先, 从政府层面来说, 政府在水价改革过程中要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 转变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 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分离, 充分引入市场机制, 让水价在市场运行中逐渐趋于合理。在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过程中, 政府要避免自身对企业过分的行政干预,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 政府不要直接地干预经济, 而应该作为监督者的角色, 对企业调控水价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防止在整个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 损害公民合法利益的事情。此外, 政府还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 为供水部门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控与形成机制提供指导性意见与支持, 保障企业的水价调控能够有效进行。同时, 政府也要出台规范供水部门对水价调控的意见以及监督供水部门水价调控的文件。

其次, 要加强供水企业内部改革, 建立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为水价改革提供有力的内部保障。首先, 企业内部要加强“成本”观念的宣传, 使员工能够形成成本意识, 在生产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在保证水质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 为水价改革让渡空间。另外, 企业还要注意培养员工的服务意识, 让员工能够体察顾客的情况, 提高员工为顾客服务的水平, 减少因供水改革而出现的群众纠纷。其次, 供水企业要有整体规划的观念, 在进行供水改革之前, 供水企业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供水改革方案, 在供水改革方案中要详细列出供水改革的目标, 实施步骤, 责任分工以及对各种意外事项的处理方案。

3 保障公民利益, 积极同公众进行沟通

供水公司在水价改革中要积极同民众进行沟通, 做好民众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供水企业要把握一个主线, 那就是要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自来水是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 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将民众利益放在首位, 切不可以因经济利益损害民众利益。在把握以人民利益为主线的情况下, 供水企业改革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同民众进行沟通。可以是听证会的形式, 在做出关于供水企业改革的方案时, 供水企业可以采用举办听证会的形式, 公开供水方案, 听取民众意见, 争取民众理解, 达成利益共识。在举行听证会之前供水企业要将听证会的内容和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告, 使得公民能够获取听证会的信息并积极参加。另外, 供水企业在举办听证会之前还要注意邀请相关专家到场, 这样有利于保障决策意见的科学性。

现如今, 我国城市的供水成本与水价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 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 对社会产生了一系列不良影响。所以我们要积极推进供水改革, 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水价机制。但是这个过程是一个持续变革的过程, 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 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长期的努力与实践。政府应该在供水改革中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 而供水企业要进行具体细节实施, 形成科学方案, 同时这个过程也需要调动民众的积极性, 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参考文献

[1]安丰东.对中国城市供水价格的思考[J].消费经济, 2015, (6) :20-23.

[2]韦津萍.关于城市供水价格成本问题的思考[J].广西市场与价格, 2014, (11) :34-36.

供水成本 第6篇

一、供水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

成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内容, 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也是通过管理出效益的最具体、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做为供水企业, 只有实行精细化的成本管理, 采取成本控制措施, 即要抓“大成本”, 又要抓“小费用”, 才能改进现行成本管理的不足, 实现企业资产增值和效益增收。黄羊水厂是于2015年6月由原凉州区黄羊河水利管理处渠首水厂和安全饮水管理站整体划转甘肃水务凉州供水公司后组建成立的供水单位, 主要负责黄羊、谢河、河东三个乡镇1.6万多户农村人口的日常供水工作, 同时承担甘肃国际陆港、武威保税物流中心、黄羊河集团公司及当地企业的供水任务, 现有日供水规模3万平米的生产车间1处, 运行管理人员21名。由于水厂在组建划转前属于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 运行管理实行的是一种以计划价格为基础、以事后核算为重点、以完全成本法为内容的算账报账型的成本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企业化管理的运行体制已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 没有真正形成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 缺乏适应市场体制需要的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二是成本管理的现状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不利于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也不利于企业成本的宏观调控。这就要求对现行成本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革, 并建立新的成本管理模式, 以此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盈。

二、供水企业成本管理的对策措施

随着国家水利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乡水务一体化市场的发展, 供水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使得供水企业的成本呈现上升的趋势。供水企业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 要不断加强成本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一) 全面预算管理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 准确地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 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创造条件。首先, 制定年度经营目标, 对于水厂一年之中所要完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预算等经济指标进行合理分配, 并以这个经营目标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预算指标制定出来后, 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执行, 并对经营成果进行总结, 将经营业绩与年度预算指标作比较, 对差异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为制订下一年经营目标方案收集数据, 积累经验。其次, 将工作业绩与经济目标挂钩, 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细化、量化, 建立有责任、有风险、有收益的良好运行机制和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使各项指标都有新的突破。

(二) 实行成本控制

供水企业水价都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制定, 企业没有制定价格的权利, 具有一定刚性。因此, 水厂要获取更多的利润, 必须做好成本控制工作。成本控制应贯彻以下几个主要思路:

1.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公司在目标成本分解中, 从公司到水厂、班组、岗位、个人, 将各个部门联系起来, 形成由上而下层层分解, 由下而上逐级保证的纵横交叉的金字塔式的成本管理网络。也就是说, 成本管理工作不再是仅仅着眼于短期目标和内部经营, 而是从战略角度出发, 将成本管理与外部环境变化挂钩, 在各个部门间进行协调和合作, 依靠全体员工进行成本控制。就水厂来说, 要保持相对低的水价, 全方位控制和降低成本, 这就要树立“大成本”观念, 即将成本管理扩展到生产、经营各个领域, 一是实行对人财物的定额管理;二是做好供水管网改造的规划设计;三是做好管网优化调度工作。

2.树立全员参与的成本控制意识。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性指标, 涉及到各方面的管理, 同时也涉及到各层次的人员。但是, 长期以来, 人们一直存在一种偏差, 把成本管理作为财务人员、少数管理人员的专利, 认为成本、效益都应该由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负责, 而把各车间、部门、班组的员工只看作是生产者, 导致管成本的不懂技术、懂技术的不懂财务, 广大的员工对于哪些成本应该控制、怎样控制等问题无意也无力过问, 成本意识淡漠。员工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 感受不到市场的压力, 控制成本的积极性无法调动起来, 浪费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在水厂加药下料时不精打细算, 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等。成本管理主体确立的失误使得企业的成本管理失去了诺大的管理群体, 这就决定了成本控制必须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让成本控制、节约的观念成为每个部门、每一个员工个体的自觉行动。为保证成本指标的顺利完成, 水厂要发动生产骨干和班组长以召开会议, 大家集思广益出主意想办法, 查找在成本管理方面的可控措施及可控点, 做到“三个清楚”即:清楚厂里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考核措施;清楚自身控制的成本指标;清楚完成自身指标的各项措施。

3.建立比较完整的成本目标考核体系。一是严格考核, 不讲客观, 不搞分析;二是实行成本否决权, 即如果成本指标完不成, 其他指标完成得再好, 所有的奖金将被否决。通过严格的目标考核, 使员工与水厂真正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利益共同体, 从而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目标成本责任网络体系。

(三) 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企业运行的基本保证, 没有制度建设, 就不能固化成本管理运行, 就不能保证成本控制质量。而在实际当中, 我们的制度建设有两个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 首先在制度内容上, 制度建设更多的从规范角度出发, 看起来像命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制度建设要从运行出发, 这样才能使责任人找准位置, 便于操作;二是制度执行不力, 老是强调管理基础差, 人员限制等客观原因, 一出现利益调整内容, 就收缩起来, 最终导致制度形同虚设。通过有效的制度促使每个环节、每个员工都处于受控状态, 从基础抓起, 从点滴抓起, 力求走好每一步, 抓好每件事, 让每一个人、每一分钱、每一份资源都发挥作用, 都为企业创造价值。

(四) 完善激励机制

成本管理必需围绕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而展开。水厂在成本管理方面, 要细化成本责任, 推广“点滴降成本, 分角算效益”的全员降本经验, 把成本指标细化分解到班组、到岗位、到个人, 使各项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要强化忧患意识, 教育员工认清当前面临的供水形势, 居安思危、居危思进, 培养向上进取的新心态;强化效益意识, 教育员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勤俭节约, 降本挖潜, 增强岗位创效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 教育员工清楚自身的责任, 深刻认识“企业靠员工发展, 员工靠企业生存”的道理;强化创新意识, 教育员工提高创新能力, 引导树立“创新成就未来”的思想。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 加强成本管理是供水企业改革创新的必要工作。供水企业应该树立明确的成本管理意识, 积极引进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 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不断探索出最适合自身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 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和社会收益。

摘要:成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内容, 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成本控制更是企业财务部门最主要的职责和任务之一, 也是通过管理出效益的最具体、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供水企业开展成本控制要树立科学发展观, 实行精细化成本管理, 不仅要抓“大成本”, 还要抓“小费用”, 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到位”。为此, 企业就必须采取成本控制措施, 改进现行成本管理的不足, 立足战略管理的角度, 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

供水成本 第7篇

由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郑垂勇教授撰写出版的《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理论与实践》一书, 分为上、下两篇, 分别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 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 分析了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的复杂性, 研究了供水成本的内容构成, 探讨了南水北调主体投资和供水成本分摊方法, 提出了南水北调主体输水工程水源、干线及各口门水价成本的构成及核算方法, 为水源、干线及各口门水价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作为理论分析, 该书将系统科学的方法运用于供水成本核算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探索了供水工程水价形成的新机制, 建立了水利工程的补偿机制, 为科学核算、合理确定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证分析, 同时也为制定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的核算办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对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核算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

作为实务研究, 该书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 通过对区段划分、新老资产界定、成本费用分摊、口门供水成本计算等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为制定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办法以及水价方案提供实证参考和政策依据, 对于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地核定供水成本, 并更好地协调水源区与受水区矛盾具有显著的实践指导意义。

该书充分反映了我国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的最新研究成果、应用技术及其发展方向。该书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内容丰富、数据翔实, 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兼备, 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不仅介绍了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技术, 同时也注重介绍国内外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 为读者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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