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设施范文

2024-07-31

城市照明设施范文(精选12篇)

城市照明设施 第1篇

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指的是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程和条例, 通过特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城市照明设施档案进行管理, 为城市的市政建设服务。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与质量有直接影响

城市的照明设施属于公共财产的范围, 涉及到整个城市大部分人员的切身利益。城市照明设施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收集和整理完整、准确的照明设施信息, 为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在实施施工之前或是施工的过程当中, 充分利用好城市照明设施的档案, 可以避免许多问题的出现, 不但可以加快施工的进度, 还能保证设施的质量。

2. 加深档案利用认识提高档案利用服务

在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的管理过程中, 档案人员对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工作各个环节有大致了解和把握, 加深对档案利用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 才可以根据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工作的有关方面不断完善自己, 拓展专业知识的范围, 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从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3. 能够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和质量服务

城市照明设施的档案管理工作, 能够把有关的照明设施档案资料提供给需要的单位和部门, 提高他们工作和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化, 间接的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帮助。另外, 还可以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服务。

二、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的几种方式

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包括多种方式, 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应的情况也略有不同, 在实际的工作中, 我们要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

1. 档案借出利用方式

当城市照明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 需要经过有关领导的审核批准以后才可以外借, 在没经过批准之前切不可外借, 借出时一定要办好有关的手续, 确保档案借出的规范化。档案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 一旦使用完毕需要尽快归还。借用档案的个人或单位要保护好档案的完整性, 不得、损坏、转接或复印, 更不得由于疏忽造成档案的遗失, 必须做到“完璧归赵”。

2. 不可外借, 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的方式

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的利用工作贯穿了设计、施工、以及后期维修的整个过程, 对档案的利用具有不定时性的特点, 把档案放在固定的地方, 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就凸显了其优越性。城市照明设施档案不可外借, 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档案造成的破坏, 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一般不会出现档案遗失的状况。另外, 档案利用人员还可以同时查阅需要的多种档案资料, 提高档案的使用率。

3. 复印利用档案的方式

如果上述两种利用方式在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的利用工作中表现出某种局限性的时候, 也可以根据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采用复印利用档案的方式。复印档案可以同时满足多个档案利用者的需求, 同时可以减少对原件的利用次数, 延长其使用寿命。档案的复印并不是随意而为之的, 当工作需要时, 使用部门向上级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批准后才可以复印。

三、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利用水平的建议

要想实现城市照明设施利用水平的提高, 就要从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工作入手, 细化工作细则和要求, 提高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确保档案的安全。

1. 建设高素质的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队伍

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照明设施档案的利用水平, 工作人员要做好本质工作, 为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贡献自身力量。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工作人员, 要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这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必备的基本素养。另外, 还要多参加各种形式的档案技术培训活动, 提高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保证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具备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 保证档案利用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 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有关的管理机制

虽然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工作经过长期的发展, 走上了正规化的道路, 也取得了非常卓著的成效, 但是在实际工作情况中, 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的现象。要想把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的利用水平提高到更高的层面, 就需要制度上的支撑,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并结合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的实际情况, 制定一些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机制, 对那些责任心不强, 工作疏忽怠慢的工作人员, 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以保证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权威。

3. 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工作要引进先进的数字化技术

在现代化水平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 传统的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 在实际工作中, 面临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也在逐渐增多, 这些都将会对档案的利用工作和照明设施利用水平的提高造成很大影响。数字化技术的运用, 不但可以减轻工作人员的负担和工作量, 使他们有更多的实践和经历去钻研更加科学的档案工作方法, 还可以避免人工的失误, 提高档案利用的准确性。对城市照明设施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 可以对城市照明设施建立一个动态监督的系统, 让设施的变化情况一目了然, 提高城市建设的效率。

四、结语

综合上文关于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和利用的阐述,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突出地位, 其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和环境质量的提高。照明设施档案的利用工作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把它落到实处, 不断丰富自己的档案专业知识和素养, 积极开拓新的方式和手段, 加快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 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姚湘.浅谈城市照明设施档案的数字化管理[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3, (12) :90-92.

[2]朱玉兰.浅谈城市照明设施档案利用工作[J].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 2013, (5) :33-35.

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第2篇

市长毛小平

二OO四年二月十二日

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保障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使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是指城市规划区内道路、里巷、住宅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免售门票的公园、公共绿地等处供城市公共照明和夜景亮化的配电室、变压器、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第四条 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是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监督管理。无锡市路灯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受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域内城市公共照明网络外的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财政、房管、园林、城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相关标准。

从事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作业资格。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和推广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科技含量。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共照明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改造和大修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

鼓励社会资金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

第九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需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公共照明专业规划、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专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公共照明专业设计报送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区、住宅区、环境绿化、附属公共设施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询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城市公共照明专业规划要求配套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其配套资金应当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资概算。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建设或者改造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配套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或者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与绿化工程以及供电、通讯等其他管线的建设和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同步实施。

第十三条 已有的与城市公共照明专业规划不符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依据规划加以改造。

与临时性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因地制宜加以改造。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两侧符合作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条件的电力杆等支撑物,在不影响其功能和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作为灯杆予以利用,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章维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完好。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第十六条 市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的督促和考核,确保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承担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维护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电费和日常维护管理的相关费用;

(二)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经费;

(三)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管理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所需必要的管理经费。

第十八条 市区内的公共照明设施,应当逐步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网络;未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网络的照明设施,建设或者产权单位应当及时维护或者按规定要求改造。需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网络予以管理维护的,应当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验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及安全标准;

(二)符合并入城市公共照明网络的技术和安全标准;

(三)提供必要的维修、运行条件;

(四)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第十九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不得实施下列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行为:

(一)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上涂、划、刻、写、晾晒衣物;

(二)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三)擅自利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四)擅自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五)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

(六)偷盗、故意损坏和非法占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

(七)其他可能影响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树木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或者影响照明效果的,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并由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因不可抗力致使城市绿地或者树木严重危及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先行处理,在险情排除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确需利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应当事先与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专业技术标准及安全规范要求,在商定的位置和时间张贴、悬挂、设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确需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上架设通讯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城市公共照明电源的,应当事先与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专业技术标准及安全规范要求实施。

第二十三条 确需拆除、迁移、改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或者在施工中可能影响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的,应当事先商请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对有关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予以拆除、迁移、改动或者采取保护措施。所需费用由商请的单位承担。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急需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采取拆除、迁移、改动等措施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抢险救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损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通知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交通事故同时损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就损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 不具备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养护和维修业务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专业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未按照审查通过的专业设计施工的,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交付使用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四)、(五)、(七)项规定行为之一或者非法占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由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违法行为属非经营活动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属经营活动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给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 拒绝、阻碍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偷盗、故意损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章对其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共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 江阴、宜兴市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市照明设施 第3篇

【关键词】导向标识;照明系统;设计原则;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设施照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近年来,各城市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照明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照明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1 当前照明系统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城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应当是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绿化设计和电气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性设计,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协作。在实际建设中,由于既无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缺乏能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的人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只能根据道路情况、投入资金情况作出电气设计、备选灯具造型和工程预算,形成建设方案。

1.2 设施照明总体设计水平不高

城市设施照明总体水平,取决于合理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施照明限于道路及广场的照明,归类于市政工程部分。很多区域环境的街道、广场、建筑立面等外部环境的照明设计缺少人性化设计理念,

1.3 城市照明管理機构管理水平不高

养护人员工作技能有限,市民的满意度不高。养护人员没有做到定期巡视,照明管理机构对随时排除故障管理制度、纪律未能很好落实。

1.4 设施照明被人为损坏严重

照明设施管理难度相对大,照明设备(铜芯电缆、铁制井盖、灯杆铁门)可以拆下拿走变卖,盗窃造成很大损失。同时对砸碎、踢碎灯罩等有意破坏行为也增加了照明设施的破坏程度。

2 导向标识设施照明的设计原则

2.1 高效原则

导向标识设施照明应符合国家对高效节能方面的要求,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照明设施的实际效果,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照明效果,促进节能与环保,实施绿色照明,应选用效率高、寿命长、节能、低损耗的照明器具, 以质胜量, 发挥光源的最大效益, 避免光源浪费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照度是灯光环境设计的重要问题。在满足标准照度的条件下, 为节约电力,恰当地选用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三种方式。当一种光源不能满足显色性要求时, 可采用两种以上光源混合照的方式。

2.2 安全原则

环境导向标识照明的设计必须保证线路、开关、灯具等设置都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配有专人管理,电路和配电方式要符合安全标准,不允许超载。环境导向标识照明必须选用较高防护等级的室外灯具,根据周边景观环境选择造型及非标型装饰灯, 即能起到照明效果又可达到艺术小品的观赏要求, 兼具观赏性和安全性。

2.3 生态原则

生态本意是要求设施的照明与自然环境下的生物互相依赖, 顺应自然, 将生存环境的各个生物的进行全局考虑。认真对待生物与环境关系, 反对孤立的、盲目的夜间光环境的整治行为。减少盲目的人工改造环境, 减低城市景观的养护管理成本。

2.4 人性化原则

以人为本, 在设计时, 应该以人需求的出发, 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出发, 选择适宜的光源、光色, 确定合理的用光量和照度, 既能充分满足照明功能需求, 表现出城市的夜间观赏性, 又不为了表现繁华绚烂景象过多使用装饰照明而设计过度。满足人们对夜间光环境的多层次需求,创造合适的环境氛围,完善和强化商业街视觉形象。

2.5 艺术性

区域环境导向标识功能除了传递信息之外,还具有塑造形象、美化环境的功能。照明有助于提高标识的清晰度和识别度,丰富标识的色彩变化,通过光与影的变化可增加标识造型的层次和深度,创造出美的意境和氛围。就其要求在照明上要表达个性化的、富有艺术表现力的视觉效果。

3 区域环境导向标识照明设计的形式

导向标识的照明一般包括自然照明和人工照明两种形式。自然照明是以太阳光为光源所形成的光环境,效果自然亲切,但受限制较大;人工照明是以灯光为主所形成的光环境,是夜间照明的主要方式。在特定环境下,人工照明在色彩、光亮、形式上有较大的创造性,可以形成变化丰富的视觉效果, 为了营造特殊的氛围,白天也采用人工照明。

3.1 自然照明设计的重要因素

自然照明会形成一定的阳光区和阴影区,使导向标识的位置和朝向会直接影响照明效果。处于阳光区域导向设施,容易形成强烈的反光和眩光,影响人的视觉,但整体上的形态、结构等起伏变化较为明显,形成一定的体量感和空间感。处于阴影区的导向设施,缺少光影造型,形态起伏变化较弱,容易流于平淡,但细节表现生动,肌理效果也较为丰富。因此,导向标识的位置和朝向是自然照明设计的重要因素。

导向标识的表面与光线在45度夹角时视觉效果最佳,导向标识的最佳位置和朝向设计要根据标识的最佳观赏时间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变单面朝向为双面朝向、变平面为浅浮雕的标识局部形态的方法。

3.2 人工照明的表现效果

基本照明、局部照明和装饰照明是人工照明的三种表现效果。人工照明是利用各种发光的灯具,根据人的需要来调节、安排和实现预期的照明效果。人工照明根据功能和效果不同,可以分为基本照明、局部照明和装饰照明。基本照明是保证导向标识基本明暗效果的照明。这种照明往往采用扩散性的照明方式,特点是光线具有一定的强度且分布较为均匀,以保证标识的基本亮度。局部照明也称重点照明,即用较强的光线投射到导向标识的某一部位,使之与周围产生亮度上的对比,形成明显的主次区别。局部照明也称重点照明,即用较强的光线投射到导向标识的某一部位,使之与周围产生亮度上的对比,形成明显的主次区别。装饰照明主要用于丰富标识的色彩层次,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创造出具有特殊美感的视觉效果。例如利用霓虹灯、荧光胶管、塑胶灯带、激光技术、光导纤维、液晶显示等光电技术,可有效地创造特殊的环境气氛,取得良好的装饰效果。

4 结论

城市环境设施的照明的规划、设计、营造必须首先充分考虑受众人群的生活习惯、审美习惯、设施的安全、国家的绿色节能等多方面的因素。区域环境照明系统与设施本身的协调不仅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化景观更能展现城市夜景的特色,因此,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用于区域环境得导向设计更要立足地方特色、以其灯型、光源、光色和手法发挥灯光的表现力。

参考文献

[1]杨春宇,陈仲林.中国城市照明建设研究[J].灯与照明,2004,(3).

[2]朱虹, 罗红.浅谈现代化展厅影响光环境的因素,照明工程学报03 , 2005

[3]郝洛西, 李勋栋.高效节能与城市照明[J].照明工程学报, 2006 Vol.17 No.2 P.18 - 22.

[4]俞孔坚.为创新过程而设计-中关村西区规划方案[J].建筑学报2000.10

基金项目: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编号:11552016

城市照明设施 第4篇

1 道路照明节能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的城市建设发展的也越来越快, 城市建设主要是机动车和各种交通设施的运用, 这些交通设施是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 与此同时, 也大大加快了城市进步的步伐。城市建设中, 在对城市的环境进行改善时, 也要对城市的形象进行维护, 城市道路照明所用的电量在不断增长。根据我国权威绿色照明工程的统计, 统计中包括城市道路照明和夜景照明等, 加上城市公共照明的年用量, 这些用量攻占全国发电量的百分之五。我国是节约型的社会, 要不断将节能的理念和节能的政策相结合, 在这个过程中, 道路的照明和节能就成为了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2 道路照明的节能措施

道路照明节能的措施可以简要的分为几个方面, 首先是设计阶段的节能, 另一方面是运行期间节能, 最后是管理方面的节能。

2.1 设计阶段节能措施

在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标准中对照明节能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照明功率的密度要做好一定的限值, 当设计完成之后要保证实际的节能低于预期的数值。

2.1.1 在照明的设计过程中, 如果照明的标准值设计的过低, 那

么这样就不能够使照明的质量得到保证, 同时, 也不能够使照明满足日常的需求;如果照明的设计标准过高, 那么不但会造成电能的浪费, 还会产生光污染, 更严重的是会使环境遭到破坏。所以, 在进行设计时,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照明标准值, 并且要和道路方面和当地的建设部门做好适当的沟通, 对道路的设计等级进行合理的设定, 并要结合当地的情况, 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另外, 对机动车的宽度和道路周围的环境也要纳入设计之前的考虑范畴, 规范照明的标准和亮度值。如果是在中小城市, 那么就应该选择同一级别的道路中最低档值。通常情况下, 如果是一条较长的道路, 道路的宽度或是环境等各个阶段都是不同的, 那么这是就要采用合理的方案, 可以考虑采用常规的照明标准设计道路的直线路段, 面对交叉路口或是其他事故多发的路段, 应该采用合适的方式来最大程度的提高照明的标准, 使驾驶员的视觉效果得到增强, 也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1.2 为了使道路照明的能耗得到减少, 同时也能够达到节能

的目的, 设计人员应该选择高效的方式, 例如耗能低的光源或是镇流器等。高压钠灯不但发光率高并且能节约能源, 它的使用寿命也很长, 并且可靠性很强, 它的使用还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维护费用, 众多优点使它成为了道路照明光源首选。另外, 还有几种能源, 如太阳能和风能装置相结合的绿色照明能源, 也可能成为未来光源发展的趋势。

2.1.3 在节能的过程中, 灯具的性能是起主要作用的。

灯具的效率和灯具的系数不同, 所以设计方面也是不同的。设计的目的一定是要达到光源通光量的正常使用, 这样才能够达到节能的目的。因此在灯具的选择上要选择使用效率和利用率都比较高的灯具。对于镇流器的使用, 也是绿色照明工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电器配件。当前, 高强度的气体放电光源主要是100w以上的电感镇流器为主, 小功率的气体放电光源也要使用40w以下的镇流器。目前正在广泛使用的是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如果将传统的电感镇流器进行更新的话, 能够更好的达到节能的目的, 并且会取得更好的节能效果, 不管是从经济的角度讲还是技术角度, 这种设备的使用都是可以考虑的。

2.2 道路照明运行阶段的节能措施

照明的设计阶段要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在运行过程中也要采取一定的节能措施。

2.2.1 在深夜要降低路面的宽度, 照明水平。

对于一条道路来说, 通常是前半夜的车较多, 车较多的情况, 照明要求就要适当的提高;到了深夜时, 车辆就会减少, 照明的要求也要随之降低。这时, 既要采取一定的设计措施来使路面的照明度得到控制, 从而更好的节能。其中, 有一种最简单的方法, 就是在深夜期间, 将路面的一部分灯的亮度降低, 这种方法不但能简单实用, 并且能够节约成本, 不过它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够达到照明的标准要求。因此, 在大城市中中, 这种方法是不被支持使用的。另一种方法是相对于上述的关闭部分灯具方法有更好的效果, 就是采用双光源的灯具, 就是在深夜关闭同一个灯具中的一个光源。这种办法的优点是可以使光度均匀的找出, 缺点是它不利于很好的管理。

2.2.2 采用双功率镇流器, 使深夜的光源功率降低。

双功率镇流器是一种节能型的电感镇流器, 它本身的电感量可以进行自由的变换, 这样能够使灯的功率自动进行调节。调节的过程中是根据照明的环境需求不同来进行设定的, 正常情况下, 路灯的功率要根据设计规范来设定;正常情况下, 路灯的设计要求是根据额定的功率来进行的;深夜, 行人和车辆都减少, 但是路灯不能熄灭, 所以照明度不需很大, 并且又要使路面的照明度保持一定的均匀度, 这样就可以使路灯的降功率正常运行。具体的方法是要交换镇流器的电感量, 使电感量增大, 从而降等的功率。

2.2.3 路灯的节能器采用的通常是高频的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 目的是能够使电压的调幅得到控制;

可以设置6个小时以上的自动控制节能, 这样不同时段的电压和照明就可以根据用户自己进行调节;每级的调节电压逐进值都不能小于1v, 在进行调节时, 调节等不闪不灭, 无电网闪断筹集;这样路灯的节能器导致电压平滑度郑家, 等内的电弧稳定性争抢, 降压调两节能的空间也越来越大, 节电率越会相应的提高, 灯具的使用寿命也得到了延长, 最终要的是实现了“节能照明”的最终目的。

2.3 道路照明管理方面节能措施

当灯具投入使用以后, 因为长期暴露于室外, 常常日晒雨淋, 这样就致使灯具的透光率降低, 并且光通量也很小, 并且造成了节能效率降低。这样就需要定期的进行对其擦拭和维护, 只有这样能够灯具保持0.45以上有很大的可能性。可是如果灯具长时间的不进行擦拭和保养, 那么灯具的防护等级指数就会降低, 如果灯具的防护等级指数降低, 那么维护清洗就会随之减低。由此可见, 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 及时对出现故障的灯具进行修复, 并定期做好检查和保养是十分必要的。

3 结束语

城市道路的照明节能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系统工作, 我们要从自身做起, 从实践做起, 不断将绿色照明的理念进行推广, 在推广的过程中, 不但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 还要对路灯做好合理的调节和保养。从大局出发, 注重细节, 达到城市照明节能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2]蒋松, 张晓清, 马定平.绿色照明在城市道路照明中的应用[J].节能技术, 2008 (26) .[2]蒋松, 张晓清, 马定平.绿色照明在城市道路照明中的应用[J].节能技术, 2008 (26) .

城市照明设施 第5篇

(1)消防应急照明定义

就是指当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而设置的照明。(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源、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

(2)消防应急照明设置部位

①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间)。

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室、电话总机房和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2、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提供标志的各类灯具或标牌。

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2)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

①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②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3、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①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②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③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要点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商场内的广告标志不应遮档疏散指示标志;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电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3)检查产品合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4)检查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器是否能控制或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浅析城市色彩与夜景照明 第6篇

当今时代,城市化进程深刻地提出了多种类型以及多种关怀志向等文化命题。目前,中国许多城市都出现了色彩规划的诉求,表明现代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许多城市的形象趋同化、模式化。同时也对此表现出了不满,寄予通过“色彩”,来迅速改变城市现状。城市色彩发展无序化和盲目性成为中国城市的共性问题。城市色彩中的夜景观照明,作为城市色彩规划当中的重中之重,则必须得到公认的、成熟的规划意识的转变以及管理体制上的调整。

关键词:

城市色彩 夜景照明 城市景观

中图分类号:TU984.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5)07-0131-02

随着时代脚步的不停发展,一旦加到“城市景观”这一范畴,就必须从公共性、艺术性、以人为本等众多方面服务于公共环境。它不光是提供了营建环境开放型空间的生气,并且超越了传统单调的功能性照明之上的,一种都市公共空间的光艺术演绎。城市的夜间表情,由此才能变得生动、有趣。人们的空间体验也变得更加丰富。从而促进公众的交流发生,同时调动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有效沟通,这样便一显城市所含有的公共属性。

一 城市色彩与城市景观

“城市色彩特色”是“城市色彩”和“城市特色”这两个范畴的交集概念。“城市色彩”这一概念,广义上是指城市中的各类色彩表象的统称;狭义上是指城市建筑物及其环境,所呈现出的一种宏观城市形象的色彩。本文采取其狭义概念作为讨论基础。那么城市是人类与自然环境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城市的形象由长期建设、历史积淀等形成。所以,城市色彩所隶属的文化类型,来决定了城市色彩特色的基本特质。城市文化类型的划分,是以地域的文化格局为基础的。历史中的色彩观念以及其传承的,是城市色彩特色所形成的主观因素,不同的文化类型有着其相对应的,特征鲜明的城市生活。居民现实的生活是城市的色彩特色的源泉。城市形态是城市的色彩特色所依附的物质实体,是城市的色彩特色的直接体现者。而现实,始终是特色形成而发展的动力。社会层面的几方面,包括行政理念、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决定着中国城市的色彩特色的发展。目前,城市发展的愿景是影响着未来的色彩特色的。城市居民的审美理想、以及城市决策者所制订的城市发展蓝图、甚至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城市的形象愿景等内容,都是引导着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观性因素。因此,城市色彩的特色是自然、人文和现实三者共同造就的结果。也同样是自然地理、社会现实和人文历史三者,共同造就的一个和谐状态。

城市景观,是指在都市的范围内,种种视觉事物和视觉实践构成的视觉上的整体。那么,一座有生气的城市就如同一名情感丰富的人,它的魅力表现,就体现在与人在情感上的交流以及互动。城市景观外在的体现,即城市空间与实体的物质体现,其中最主要包含地形地貌、水体、植物、铺装与道路、艺术品以及公共设施等,这些都是经过其本身的最终形式所展现的。

二 城市夜景观

那么,城市夜景的光环境塑造,作为都市表情的最自然流露,它所供应的不仅仅是照明,而是其所营建的城市空间。城市夜景的照明,是指通过路灯照明、建筑的室内外照明、景观照明等手段,来重新塑造一座城市的夜间形象。如果说一座城市的昼日天际景观作为第一轮廓线的话,那么城市夜景,将会构筑一座城市的第二轮廓线。它是人们亲切感受城市文化、体验城市个性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之一。人们的大都市空间经历也会因此而变得丰硕和风趣。光,本身是没有生命的,但经过艺术家们的创作,被点亮在城市空间上的一刹那,就赋予了它属性和表情。城市的色彩,在夜晚同样通过灯光的塑造,将它的诉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无论是激情的还是舒缓的,斑斓的抑或恬静的,在夜晚黑暗的映衬下,都凸显出城市之间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因此,城市夜景照明对于促进繁荣城市文化、城市经济发展、营造城市形象,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如同一座有生气的城市,犹如一位情感丰富的人,而它的魅力所在,还在于“人”在情感上的交流与互动。城市的光环境艺术是城市表情的最天然的吐露,而他所提供的不仅仅是照明,更是其所营建的城市空间。他令人们更密切的感受到城市的文化、体验到都市的个性,人们的都市空间感受也因此而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

在考虑到照明实用性的同时,也要顾及照明能否达到“艺术化”。在经济和文化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照明的“艺术性”是首先要确立的,即:照明是否可以作为一种艺术行为来看待。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与时俱进,不被社会淘汰。由于照明时组织光的过程,因此照明的艺术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又由光的艺术性决定。纵观人类和光有关的艺术和文化历程,不难发现光作为一种物质存在经历了多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光作为艺术的身份是不同的。这种历程在西方文化艺术体系中式连贯的;在中国,历史上光一般不被看作一种独立的艺术元素,而在当代艺术中,又受到西方艺术思潮的巨大影响。因此,城市景观照明时具有艺术性的。接下来,介绍几种近年来多用的照明技巧:

(一)那么,如何将色彩特色运用到城市形象同质化的改造实践之中去,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最核心的问题。而城市的夜景照明,通过对各个不同城市的解读,可以更加加强城市色彩与城市特色的定位。在夜景照明时,可以通过对景观目标对象形体的灯光塑造,来反映其神态以及意蕴,因此,在设计照明的时候,面对景观目标,设计理念的剖析,以及照明手法,甚至于表达方式的掌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图1,图2)

杜布罗夫尼克古城,也以“亚得里亚之珠”著称,保留了古老却美丽的哥特式、文艺复兴以及巴洛克教堂、修道院、宫殿和喷泉,连同围绕着的古城城墙,无一不都展现出了它独特的景象。而这座城市最有特色的也是其标志性风景,则是他那环绕着整座古城的、完好无缺的1940米长的城墙。在进行改造之前,整个城市夜景并没有尤为突出的特色,也没有城市色彩可言。设计师们通过对城市的考察,定义了崭新的照明理念,规划的总体理念是以白色灯光照亮城墙,使这座城墙堡垒在远处看起来像古城的“项链”,而这条项链中还有“珍珠”,其代表着的是城墙内的建筑体。最终,通过实现城墙的完整连续,并且通过加强主要的堡垒以及城门处的灯光,从而凸显出城墙的壮观。而周围的公园则仍然保持较暗的灯光,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静谧的空间,这样便可让人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这座城市的尊贵,并且领略到它那令人屏息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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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历史街区为例,他的街道景观以及建筑是一种体系复杂、造型独特、文化内涵深远的景观式建筑形式。历史街道的景观照明,再现了美学的本质,且注入了人工的审美趣味,双侧街道的景观设计,所讲究的是与环境单体元素的高度结合,追求的是以最丰富的方式,以达到景观效果升华的目标。所以,同样是以历史文化为基准去塑造城市特点的不相同的城市,根据每座城市完全不同的文化内涵,采取的方法也是不相同的。而通过夜景照明的手法以及颜色对比来进行区分,便可以很快达到通过城市色彩,来进行城市形象特色化塑造的可能。本土文化的地域化发展,对地域特色的要求,正以愈来愈强的姿态,恢复到本土形象意识的复兴之中。通过研究,对于历史街区的照明来看,运用以下几种照明设计手法可以将照明的艺术内涵更好地体现:

(1)虚与实的对照法:根据照明设计的理论来看,在设计历史街区的照明时,要以街道作为整体来考虑,由街道双侧建筑组合形成的建筑群体来设计。因此,这类照明需要表现的对象是街道两侧的建筑。历史街道作为一个空间整体,有必要通过四周的街道建筑进行照明,从而来实现街道的照明。尽管建筑物被照亮,但是设计师想要塑造的并不是它们本身,所以,“实”则照亮建筑,“虚”则表现街道。

(2)显与隐的结合法:在景观照明中,特别是考虑到历史街区的照明,大可以利用前景的阻隔效果,从而巧妙地设置“障碍”,半露不露,似遮非挡,使后面的景色由于被照亮而成为视觉聚焦的重点,而同时却不能被直接清晰地观赏,令人们产生联想、意会、朦胧的视觉感应。掩盖的景色,含蓄而内敛地表达出来,与中国古典的园林造景,也相得益彰。

(3)明与暗的有致安排法:如果将结构,看作是建筑的体格,那么光影的明暗变化就是建筑的表情。所以,光与影的关系,才正是照明艺术的魅力所在。历史街区街道的夜景观照明,就应当从建筑的艺术内涵出发,通过精妙的设计,表现出细腻又精美的光影效果和明暗关系。从而,不仅凸显出建筑在夜空中的独特形态,同时力求简约,体现出不简单、不做作的高雅风格。

(三)以近年来,各类的3D灯光秀,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全国各地。这无疑是给城市又增添了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它是利用高度投影机向夜晚中黑暗的建筑物,投射影象,使其将惟妙惟肖的动作形态及声光效果跃然纸上。也称之为“建筑投影”。这种户外建筑投影式一种新兴的照明方式,是将传统的投影媒介—屏幕转化成为了凹凸不平的墙体。正因为这种投影面积大,要求技术高,所以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动态的、带有生命气息的视觉享受。由于其具有画面篇幅巨大,形式极其新颖,科技感十足等多方面特点,同时对于城市的某个区域具有浓郁的稀缺性,可以吸引各个年龄段及各个收入层次的观众欣赏。特别是近年来,户外建筑投影视觉创意体系不断发展、完竣,效果愈加的绚烂多姿。给人们带来的震撼是毋庸置疑的,同时,给城市带来活力,注入了鲜活的血液。将城市的发展又推向了新的高度。(图5,图6)

三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的夜景照明对于一座城市的影响是非常广大的,经过近几年的照明设计师的不竭努力,我国的景观照明水平和建设发展是十分迅速的。那么,只有将城市色彩夜景观照明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在方法的建构中讨论,并且,把讨论的范围限定在中国城市形象特色化的方法框架之内,通过大量的国内外城市色彩实践案例作为基础,以城市色彩实践探索与理论作为思考,提出适合中国城市的夜景观色彩规划与管理实践的方法理论模型。同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给出“中国式”的答案,以便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有方法保证我国城市向着优秀化、特色化、方向化演变,而不是继续向着同质化方向畸形发展。城市色彩的特色化是符合中国城市长远发展趋势的,也只有在此态势下,探索营造城市色彩特色的方法才具有现实意义。

浅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 第7篇

一、光源及灯具的选择

1、要兼顾光源的寿命, 效率, 显色性和色温。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前提下, 泛光灯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5% (见JGJ/T 163-2008) 。灯具的投射方向和采用的灯具应防止眩光, 减少外溢光和杂散光。

2、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54;埋地灯具大于等于IP67;水下灯具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JGJ/T 163-2008第8.3.6条和8.3.7条的规定。

二、夜景照明的配电、安全与控制

1、应根据负荷的重要性合理确定负荷等级, 并应正确选择供电方案。

宜采用独立的配电线路供电, 照明负荷计算需要系数取1, 负荷应该包括电器附件的损耗。供电电压宜为0.23/0.4KV (水下照明宜采用安全超低电压12V) , 供电半径不超过0.5Km.

2、当电压偏差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时, 可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当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时, 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宜采用D, yn-11方式。三相供电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 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平均值的115%, 最小相不宜小于三相平均值85%。

3、对于单光源功率大于等于250KW的, 宜在每个灯具处单独设置短路保护。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要求, 当采用TN-S接地系统时, 宜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当采用TT时, 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露电流的2.0~2.5倍。

4、照明控制技术是夜景照明中重要部分, 可增加照明工程的艺术表现力, 还可提高管理水平, 有效的节约能源。宜采用光控、时控、智能控制方式, 并具有手动控制。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时、节假日、重大节日等不同的开灯模式。

三、景观照明设计

1、建筑物

建筑物的泛光照明重点是建筑立面、顶部和建筑标志等部分。设计时应了解建筑物的特性、功能、装修材料和周围环境等因素, 巧妙的运用灯光再塑被照物的艺术魅力。

(1) 根据被照物的特点, 设计灯的投射方向、灯具安装位置, 达到安全、美观舒适和节能的效果;选择合适的灯具配光曲线, 投射角过大和过小会带来光污染和电能的浪费。

(2) 对某些建筑物以及古迹等区域最好做到见光不见灯, 不能影响白天的效果并安装在人接触不到的位置;某些灯具无法隐蔽时, 灯具应与建筑、环境相协调, 使灯具与其融为一体;

2、构筑物与特殊景观元素

(1) 桥梁:功能照明应该摆在第一位。夜间照明中的闪烁、动态、光影等多变的效果会对车辆驾驶员的视觉以及交通信号灯的观察造成影响, 装饰照明应适当限制。灯具应选择定型产品, 灯具安装要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2) 雕塑和小品与环境关系密切, 且体态不一, 照明亮度要和环境形成一定对比, 光和影运用得当更能突出和表现的作品的思想。

(3) 塔、纪念碑、城墙

3、广场照明

广场主要分休闲广场、集会活动广场、商业广场、交通广场等种类。各类广场的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不同。

(1) 商业广场是人们购物、休闲的场所, 照明要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和休憩环境, 休闲区不宜过亮;照明要与周边建筑、橱窗、广告标识、道路、绿化、小品和娱乐设施的照明统一规划, 相互协调。

(2) 在坡道、台阶、高差处设置照明设施, 并避免对行人产生眩光和防止对环境的光污染。可通过合适选择的照度、灯具位置、截光形灯具、增加遮光板和格栅、调整灯具照射角度等方法来实现。由于人员集中, 灯具应做好安全防护, 避免行人触电和烫伤。并应预留备用照明电源, 满足临时照明的供电要求。

(3) 除重大活动外, 广场不宜选用动态和彩色光照明, 平日所营造的氛围要与广场的功能及周围环境相适应。

4、园林

园林是人们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场所。不仅要满足功能性照明的要求, 也要体现园林中的人文、历史、环境特色, 塑造幽静自然的景观环境。

(1) 园林的树木照明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 尽量避免长时间的照射, 灯具不要安装在树木上以免对动植物生长造成影响;避免对古稀等珍稀树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 草坪的照明宜自上向下照射, 避免溢散光对环境和人造成光污染;花卉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方式以表现花卉本身的色彩。

(3) 水景照明在园林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园区内河道、亲水平台、叠水、喷泉等水景照明结合景观要隐蔽。利用水景的动态/静态及水面的反射、折射、散射效果营造水体夜景。

景观照明应力求做到技术性, 经济性, 艺术性的统一, 绿色照明。

浅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第8篇

1 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

评价道路照明的好坏,一般有以下四项指标:

(1)照明水平

道路表面上的物体能被人们看清楚,主要取决于物体的反射光线,反射光线越多视感觉越强烈,物体看得越清楚。因此落到路面上的照度大小并不能直接说明视感觉的强烈程度,而取决于路面的表面亮度。亮度是指观察者接受到的某个表面的明亮程度,单位是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道路表面的亮度对能否清晰地看到目标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亮度越高,目标的能见度越高。研究表明,(见图1)当路面的亮度为0.6cd/m2时,能见度只有25%,而当亮度升至2cd/m2时,能见度可达80%。当亮度大于2cd/m2时,能见度变化就不太明显,这表明合适的路面亮度,有利于提高道路的能见度。

(2)照明均匀度

道路上产生暗区会降低目标的可见度,因此道路上良好的照明均匀度是很重要的。对道路照明而言有两个均匀度指标:全面均匀度(U0)和轴向均匀度(UL)。

全面均匀度(U0)指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之比。为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察视能力U0不能低于0.4。

轴向均匀度(UL),指观察者所处位置与道路轴向水平的直线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之比。它对视舒适影响极大,如果这个亮度不均匀,在路面上会连续反复出现一系列亮与暗的横带,称之为“斑马效应”。一般建议主要道路的UL最小值为0.7左右,以保证足够的视舒适水平。对次要道路,UL可降为0.5左右。轴向均匀度的大小与路面平均亮度和灯的间距有关。实验证明,增加路面亮度和减小灯间距,可使轴向均匀度值增加。

(3)眩光限制

眩光有失能眩光和不适眩光两种。使视觉减弱的称为失能眩光,用阈值增量TI表示。TI值可在不同点测定或计算取得,此值的变化与轴向均匀度(UL)的有关,TI变化越大轴向均匀度越低,因此只有用轴向均匀度来限定也就足够了。使眼睛产生不舒适感的眩光称为不舒适眩光,其眩光程度用眩光控制等级G表示。G值越高,不舒适程度越小。

(4)道路照明的诱导性

视觉诱导性是反映道路观察者前面的景象所引起的诱导性综合效果的程度。诱导性好能使司机容易看到和正确理解面前道路的走向,并且能指出所处车道边界和这一车道与其他车道或道路的交叉点。

2 道路照明标准的选择

在旧的GJJ 45-9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道路共分为五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在进行道路照明设计时,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合理的选择照明标准。具体如表1所示。

此外,CIE(国际照明委员会)的推荐标准,对道路进行了等级分类,并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推荐了照明标准。具体如表2、表3所示。

2007年7月1日起,G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开始执行,替代了GJJ 45-9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对照明标准的要求进行了重新分类和细化。首先是将原来的道路五级分类,调整为机动车交通道路和人行道路两大类,并在机动车交通道路中将原来快速路、主干路合为一级,同时增加了交会区的标准,而人行道路(即居住区道路)也给出了根据流量细化的标准。具体表4至表6所示。

注:快速路、主干路(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

新旧标准对照,可以看出我国城市道路标准有了普遍提高,基本达到CIE115相应水平,眩光限制标准也从相对宽泛的灯具限制,改为了定量化的阈值增量T1(%)最大初始值标准,交汇区照明标准值填补了过去的一项标准空白,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的也被专项提出并细化。标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3 道路照明灯具的选择

1)机动车道主要采用功能性灯具:

(1)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或半截光型灯具;

(2)次干路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3)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2)商业街、居住区道路、人行地道、非机动车道应采用装饰性和功能性相结合的灯具。

3)立交场所的高杆照明一般选用泛光灯。

4)在照度标准高、空气中含尘量高、维护困难的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性能较高的灯具,反之可选用一般的灯具。

5)腐蚀性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灯具,振动场所宜采用带减振装置的灯具。

4 道路照明光源的选择

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光源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所来选择,下表为在不同应用场所的光源的选择。

1)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高压钠灯;

2)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

3)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

4)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

道路照明不应采用自镇流高压汞灯和白炽灯。

5 道路照明布灯方式的选择

1)道路照明较常见的布灯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单侧布灯适合于较窄的道路,灯具安装高度等于或大于路面有效宽度。优点是诱导性好;缺点是不设灯的一侧路面亮度低,两个方向行使车辆得到的照明条件不同。

(2)交错布灯灯具按“之”字形交错布灯,适用于比较宽的道路。灯具安装高度不小于路面有效宽度的70%。优点是亮度总均匀度能满足要求,在雨天提供的照明条件比单侧灯好。缺点是亮度轴向均匀度较差,诱导性不如单侧布灯,容易使机动车驾驶员产生混乱的视觉印象。

(3)对称布灯适用于宽路面,灯具安装高度不小于路面有效宽度的50%。

(4)横向悬索式布置灯具悬挂在横跨道路上的绳索上,灯具的垂直对称面与道路轴线成直角。此种布灯方式的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约在6 8m,多用于树木遮光较多的道路,或安装灯杆困难的街道。缺点是灯具容易摆动或转动造成闪烁眩光。

(5)中心对称布灯适合有中间隔离带的双幅路。灯具在中间隔离带上用Y型或T型杆安装,灯杆高度应等于或大于单侧道路的有效宽度。优点是效率较高、诱导性好。

2)灯具配光类型、布灯方式、灯具安装高度与灯间距离的关系,如表7所示。

注:W为路面有效宽度(m)。

6 道路照明的计算

道路照明采用利用系数法计算路面的平均照度。

式中:Ф—光源的总光通量,lm;

U—利用系数

K—维护系数

W—道路宽度(m)

S—路灯间距(m)

N—与排列方式有关的数值,当路灯单侧布置或交错布置时N=1,相对矩形排列时N=2。

7 道路照明的控制及供电半径的确定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路灯的控制装置已由简单的继电器控制发展到微机控制。只要将使用地的经纬度输入,并将启用时间输入,既可得到随季节而变化的启闭灯的时间表。而且可通过调压的方式方便的实现半夜灯、全夜灯控制,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路灯供电半径的确定,不能仅从满足供电电缆电压损失为依据,而且应从路灯的管理维护、停电影响的范围等多方面考虑。以采用380/220V电压供电为例,其供电半径宜在400m左右,最多不要超过600m。

8 道路照明的节能措施

1)合理选择照明器材

路灯灯具光分布曲线应均匀平滑、效率高、寿命长、限制眩光,选用耗能低的镇流器,带电容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

2)实行全夜灯、半夜灯控制,以便节约能源。

3)路灯控制根据季节、天气的变化合理确定路灯的开闭时间。

4)确定合理的路灯供电半径,减少降低线路压降。

5)采用新能源,如使用太阳能灯具。

9 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的结合

夜景照明时我国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产物,是一个新课题。2009年5月1日,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使今后夜景照明工程有了统一的标准。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必须有机结合、注意相互间的影响、避免相互干扰,才能更好的发挥出各自应有的效用。这对于设计者和管理者来说都将是一个崭新的问题,必须予以关注。

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应该注意避免各自为战、相互脱节,要在标准的规定范围内,统筹设计,使两者发挥合力,特别是要注意景观照明对道路照明的不利影响,如眩光等问题。笔者认为,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之中,道路照明要放到首位,景观照明一定要以不影响道路照明为前提,因为安全性是要大于装饰性的,设计者和管理者都应对此问题予以重视。

10 结束语

综上所述,道路照明设计要在满足道路照明要求、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以城建规划为背景,结合道路景观的特色,本着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设计。设计是今后运营管理的基础,好的设计将使运营管理事半功倍,而存在缺陷的设计将使运营管理经常遭遇困难。只有依据标准、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的设计才能成为经得起运营实践检验的优秀设计。

以上是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对道路照明的一些粗浅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探讨 第9篇

1 城市道路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重景观、轻功能照明

部分的道路照明过于强调艺术造型, 而忽略道路照明应该以功能照明为主。如在六车道的道路两侧安装兰花、荷花等造型的路灯, 乳白色的灯具透光性极差, 只好不断增加光源的功率和数量, 明明安装一支普通的400w就能取得的照明效果, 要用6支2 5 0 W才能达到。从多个城市照明项目来看, 其中夜景照明占整个城市照明工程实例的2/3;而功能性照明, 如道路、桥梁、隧道等照明仅占整个城市照明工程的1/3左右。明显反映出了城市照明工程规划重景观照明、轻功能照明。

1.2 照明亮度超标

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因过于追求城市形象, 盲目追求灯光照明的亮度, 出现了部分城市的交通主要干道路面照明的平均照度达到51lx, 个别路面平均照度竟然达到105lx, 均大大高出我国或国际标准规定的照度值 (国家规定主干道的平均照度为30lx) , 这种盲目追求路面亮度的现象, 不仅造成了电能的过度浪费, 而且还增加了光的污染。

1.3 管理不到位

很多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 照明工程建成竣工后, 对照明设施缺乏维护管理, 以致不少工程出现亮灯率低, 照明效果急剧下降的现象。

2 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措施

2.1 设计阶段节能理念的运用

城市照明设计是城市照明节能的一个关键环节。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城市为突出城市形象, 盲目攀比, 认为城市照明搞得越亮就越好, 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范围。合理设计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 它包括了多方面的选择, 要对方案比较综合, 从中选择出最佳方案。我觉得当今应提倡“以人文本, 情景节能”的设计理念, 及时采用新技术、新规范。

2.2 合理选择照明光源

光源是影响能耗的主要因素, 因此合理选择光源是降低道路照明耗能的前提。目前, 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光源主要有钠灯、汞灯、白炽灯、金卤灯, 而道路照明对光源的要求是:发光效能好;使用寿命长, 有较好的显色性和适当的低照度。因此路灯光源的选择应根据道路的情况, 结合各种灯的性能, 积极选择配光好、效率高、维护工作量小的高效光源。

根据上面的参数,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首选光源是高压钠灯, 因为它是目前光效最高的光源, 并且比低压钠灯的显色性性能好, 而且其具有寿命长等符合一般道路照明要求的特点。由于达到相同的视觉效果所需要的道路照度, 金卤灯要比高压钠灯低, 因此, 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区域的道路, 应使用金属卤化物灯, 它还可以进行亮度调节, 对于下半夜通过降低照度来节能, 具有重大意义。同时, 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显色性好、发热少, 可用于人行道路的大面积照明。高压汞灯和白炽灯的光效过低, 使用这些光源会造成能源的大量浪费, 而且路面的照明水平也很难达到标准的要求, 因此应停止使用这两类光源。另外, LED灯是近年新技术运用的新型光源, 目前光效可达70lm/w, 在达到同等照明水平的基础上, 减少灯具的数量, 从而起到节约能源的效果, 但目前还有一些技术瓶颈问题待解决, 处于一个成长阶段, 可在某些领域选择性使用。

2.3 选择节能的镇流器

照明器的效率越高, 则光通量的利用率越大。但是镇流器在照明中消耗的电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普通的电感镇流器一般消耗的电能为光源的15%, 而节能型的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消耗只为光源的10%左右。目前的电子镇流器采用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的方法, 其功率因数可达0.99, 降低了输入电流和供电线路的负荷与损耗。它比电感镇流器节电30%以上, 对电网输电损耗减少70%以上, 它具有节能性、大量节约有色金属的优点, 是路灯系统的首选。

2.4 完善管理而节能

(1) 控制运行时间。运行时间的控制是节能的一个重要措施, 现在城市的主干道路幅较宽, 较多地考虑使用了双臂灯或单臂灯, 而下半夜, 车辆稀少, 对照明质量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此外, 现在很多三块板式的道路结构, 在照明设计时通常考虑了快、慢车道及人行道的照明, 所以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方式节能:第一, 全、半夜运行方式。常用的是间隔亮灯、熄灯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控制方便, 时间可以灵活调节, 运行故障率低, 缺点是照度不均匀, 可采用双光源照明器, 在后半夜关闭一盏;第二, 降低光通量。目前有两大类:一是采用整体降低电压、电流的节电装置, 另一是采用变功率镇流器;第三, 利用时间和光照相结合控制。许多城市根据本市的天黑时间来采用时间控制, 根据光敏控制器的特点, 建议采用时间控制和光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第四, 采用智能化集中控制。城市照明的智能化控制, 特别是路灯“三遥”监控系统的发展, 对路灯节能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动态的对路灯远距离实施监控和管理, 能够准确地报出故障, 合理地开关灯, 有效地达到路灯的节能。

(2) 定时养护与管理。由于光源和照明灯具的污染, 使光通量降低, 这也是造成能源浪费的原因。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 及时修复故障灯, 定期更换寿命到期、光通量降低的光源, 及时维护供电线路也是重要的。定时对照明灯具的进行清洗, 去除灯具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就能使路面的平均照度上升, 也可取得不错的照明效果。

2.5 对现有变压器进行整合

由于在道路照明设计时, 变压器都留有部分负载, 在使用过程中, 可能存在更改供电线路等情况, 出现部分变压器负载率低, 效率低下的情况。变压器空载的无功损耗占了电费的大部分, 浪费明显。因此可以将负荷并入相邻变压器, 提高变压器的利用率, 减少无功损耗, 达到节能目的。按照1千伏安24元计算, 一台250k VA的变压器停用后, 一年就可以节省72000元, 数量相当可观。

总之, 城市照明节能具有强大的潜力, 根据科技发展新技术运用减少浪费, 在满足城市照明的前提下节约更多的能源, 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摘要:城市道路照明的耗电量已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如何才能既把城市道路亮化工作做好, 同时又能使它能节能省电, 是我们路灯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就如何以科学、合理的方式, 实现道路照明系统节能, 阐述个人工作中的一点体会。

关键词:道路照明,节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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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建华.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新探讨[J].硅谷, 2010 (15)

[3]郑兴.城市路灯节能措施与绿色照明[J].科技传播.2010 (7)

城市景观动态艺术照明形式 第10篇

动态的艺术照明形式有很多种类。比如说灯光的自身变化,灯具造型的自身变化,灯具和灯光外力作用下的运动和变化或其他因素下的变化。人们将灯具的照明效果与灯具艺术造型相结合,以点、线、面、体,为基本形态表现出来的运动变化着的艺术造型叫做景观动态艺术照明。

在现实生活中,周围的景观动态艺术照明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格局,有的形成了动态整体的布局,有的则表现城市中细节的动态艺术照明。细节的动态艺术照明是一些基本元素,而整体的动态艺术照明则是由细节动态艺术照明组成,连贯性,统一性景观照明。所以要产生城市夜间的动态照明效果,就必须将这些视觉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有规律性,连续的优美的造型,才能形成优秀动态的艺术照明景观。

2 动态艺术照明形式的分类

2.1 动态光源的平面构成

2.1.1 平面构成的含义。

平面构成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二维平面上进行的分解、组合,从而得到的理想效果。平面构成是在现代美学的基础之上,综合了光学、物理学、美学等领域。平面构成主要是探讨二维空间的形式。包括:重复、渐变、对比、变异等。

2.1.2 平面构成的应用。

夜景动态照明平面构成的形式很多。比如说渐变是以类似的基本形或骨骼,循序渐进地逐步变化,呈现一种有阶段性、调和的秩序。

常用的有动态轮廓照明灯具有:白炽灯、霓虹灯管、美耐灯、光纤管等。灯可形成各种文字、图案、通过开关,形成各种动态。其中灯照明的颜色丰富,夜间动态的效果非常好,常用于商业、娱乐建筑物立面。(如图1)

平面构成及其特有的视觉形态和构成方式带给人们一种特殊的艺术美感,其形态的有序性和产生不同视觉引导作用的构成形式,组成了紧凑而赋有节奏律动之感的画面,营造一种动态,感性之美,抽象之美。

2.2 动态光源的立体构成

2.2.1 立体构成的含义。

立体构成也称为空间构成是1个三维空间,既有幅度,有深度。立体构成是用一些材料、以视觉为基础,力学为依据,将造型的元素,按照一定的构成原则,组合成美的形体的构成方法。构成体的造型形态的基本要素是:物质材料的体量和所占有的空间,观察者的视角和光源,材料和重心规律的运动。立体构成的组合形式有:交叉、叠加、切割等。

2.2.2 立体构成的应用。

立体构成的灯具照明由装饰材料和光源组合而成,也称气氛照明,主要是通过一些色彩和动感上的变化,以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达到照明气氛,其主要作用就是美化环境,创造意境,所以灯具的艺术造型很重要。新的设计思想强调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设计,以满足人们提出的环境优美、亮度适宜、空间层次感舒适、立体感丰富等多个层面的要求。

例如去年备受关注的广州国际灯光节,多处景观使用光纤立体造型:因为光纤的可塑性强,颜色多变,塑料光纤材质还很柔软,能更好地体现立体效果。(如图2)

3 动态艺术照明形式注意事项

在构想造型时应注意,灯具的材质和设计风格变化要与周围景观主题相统一,还要与人的感情和情调相统一。特别是立体形态的灯具,可以由一些金属、玻璃、木材、铝合金等材料制成,在动态灯光的照射下,更能突出灯具的肌理和形态。不同的地域文化的差异,灯具的风格各不相同。

4 结语

一个城市的夜晚动态景观艺术照明形式是这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展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手段。合理化的城市景观动态艺术照明形式既要使用环保的材料又要注重人文氛围,强调以点、线、面、体为基础的形态表现出来的运用变化着的艺术造型与周围的景观形成一个和谐、舒适的环境。希望把更多的艺术照明手法和艺术造型灯具运用到城市景观艺术照明领域中,展现每个城市独特的夜晚文化特色。

参考文献

[1]李铁楠.城市道路照明设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探讨 第11篇

时代的发展为各项经济发展提供了契机,近些年,国家积极进行城市整体规划,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期进一步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并通过整体城市的建设与规划来提升整体的规划建设水平。在现代化社会,人们的审美品味不断提升,景观照明在城市建设中的各项功能需求逐渐被彰显出来,尤其在城市内湖驳岸中,景观照明不仅仅是为了实现传统的照明功能,更具有着渲染环境气氛与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作用。在夜间照明中,通过对景观照明进行系统化设计,从而使得城市内湖驳岸景观更具艺术韵味,但是由于各地区内湖景观状况不同,因此在设计中的各项指标也难以趋同。只有充分结合当前城市内湖驳岸景观实际情况以及地质情况进行设计,才能突显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的城市化与地域性特色。基于此,本文以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为研究主题,探究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方式。

城市内湖驳岸通常为对阻止河岸崩塌或冲刷构筑物的统称,通过设置湖泊驳岸,以便于对湖泊水体起到保护作用,在整个内湖景观照明设计中,内湖驳岸照明设计占据重要地位,在进行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时,应结合当前城市内湖大小统筹进行设计,并结合当前设计美感要求,改变传统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造型模式,尽量使得照明形状构造与周边景色协调。通常来讲,照明设计赋予了城市夜景另一种生命,使得夜晚照明更加具备艺术性质,既满足人们夜晚出行的照明所需,也使得景观地点通过照明设计体现出另一种生机与活力,使得人们体验另一种景观美感。因此,在进行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前,应结合城市内湖驳岸景观整体特点进行选址,统筹设计方案,根据景观照明设计理念进行设计,从而促使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与景观整体更加契合。

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理念

在对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进行理念构想时,景观照明设计者应当根据城市所处的文化背景、历史进程为主要依据,加之以景观照明建筑设计者的创作理念、意图和城市内湖的周围环境进行有机结合,确定不同主题层次的照明理念,将这种照明理念与城市内湖驳岸的景观实现整体性的连接。以主题的不同为基础,确定有针对性的照明对象。对于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的设计要充分了解和把握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创作意图,尽可能的将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在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中充分体现,突出展示其具有表现城市特征的部分。在对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时,要考虑全面,要将与之有关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将灯光与环境形成有机结合,突出城市内部驳岸景观的特点,吸引人们注意力并成为视觉中心。因此,城市文化内涵、灯光的适度调节、内湖驳岸的环境特点与设计师的设计理念的结合至关重要,在对照明方案进行构思时要仔细斟酌。

在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中,在体现灯光效果的艺术性的同时,还要注重景观的空间结构与照明系统的融合,进而准确的把握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的关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虑,将各种综合因素与照明设计有机结合,树立夜间的特色空间景观形象,实现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效果的最大化。

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的设计原则

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的设计要注重表现湖泊驳岸的结构特点和环境特点,表现与白天不一样的的景观,又要根据内湖驳岸的结构特点,尽量把照明灯具放在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又或者将灯具做的富有创意,与内湖驳岸景观结合时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对于景观照明的灯具选择要使用高效节能、损耗低的照明灯具,灯光照度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三种程度,根据设计者想要表现的效果不同进行合理配置。在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灯具的使用中,要将人为破坏的因素考虑其中,确保照明灯具的安全性,建议使用防护等级较高的灯具,在不失景观照明的艺术性的同时也可以确保安全性能的实现。城市内湖驳岸的景观设计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以人民群众的需求成为景观照明设计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设计符合人民大众心理需求的景观照明体系。城市内湖驳岸景观作为城市园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体现城市的文化特色和发展历史,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相结合,进行合理调研,确保与本市人民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相适应,立足于地方文化特色,发挥城市内湖驳岸照明景观效果的最大化,充分体现当地的地域特色。

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

1.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构思

武汉现有大小湖泊166个,被称为“百湖之市”,在正常水位时,湖泊水面面积803平方公里,居中国城市首位。在武汉城市设计中,湖泊驳岸设计通常结合生态化设计原则,例如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景观整体以现代化和园林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因此在设计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时,应首先了解园林驳岸的断面形状。通常内湖驳岸以整形式和自然式两类进行区分,但对于内湖水位来讲通常设定为自然式山石驳岸亦或植被缓坡驳岸,因此照明设计遵循传统方式进行设计,在进行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构思中,遵循设计原则,结合自然式山石驳岸景观特设,在设置时选择用造型栏杆对山石驳岸进行初步处理,但在处理时尽量保持其自然原则,以便于展现出当前设计的风格。

另外,在进行景观照明设计中,主要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内湖驳岸景观路灯照明设计,另一方面为景观草坪灯和内湖驳岸景观泛光灯照明设计,并将两方面相互结合,在设计中,路灯可尽量选择与该地区驳岸景观风格相匹配造型的灯式。在照明手法设计中,以LED灯光为主,对其照明灯外形进行勾勒,在高度选择中,尽量结合泛光灯,并结合周围建筑风格特色,适当调整冷光灯或暖光灯,通过对内湖驳岸景观各种照明工具的设计,以便于使湖泊驳岸在照明灯的照耀下,更加突显整个景观的风格韵味。

2.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对象选择与布光方案

结合东湖风景区内相关建筑,本文认为,东湖风景区湖泊驳岸景观设计结合了湖泊特点,在设计中尽量突显了东湖的自然美感。湖泊驳岸景观照明对象选取为湖泊驳岸草坪,湖泊驳岸景观内围小路,以及湖泊周边建筑照明。

(1)湖泊驳岸草坪:内湖驳岸草坪照明设计主要为了映衬内湖驳岸景观美感,通过对草坪灯光的照射,映衬出草坪的绿色,对整体景观起着衬托的作用。草坪照明设计中,本次设计采用不同一造型设计,在材质运用中,为结合整体风格,因而采取石头质地造型。在设计中,由于东湖风景区湖泊面积较大,因此采用行距每2.5米或3米,一盏约40瓦灯光,灯管颜色设定为橘黄色放射状,对草坪进行照明。

(2)湖泊驳岸景观内围小路:由于东湖风景区内小路为鹅卵石铺设,因此在内围小路照明设计中,使用泛光灯设计,所有小路采用泛光灯,泛光灯的使用一方面为小路照明使用,另一方面为湖水折射使用,运用不同颜色的灯光照射湖面,并且所有灯光皆随机变化,以便于人们欣赏内湖夜景的优美景观。此外小路照明还需路灯照明,路灯选择古典造型灯,在金卤灯光源的照射下与周边灯光交相辉映,一方面起着整个公园的照明作用,另一方面起着映衬景观的作用。

(3)湖泊周边建筑照明:东湖风景区内湖心亭和桥的照明设计,采用LED投光灯,并分别安装在建筑物周边,以及桥梁栏杆两侧,运用12瓦的LED投光灯,且所有照明在安装中尽量选择隐蔽的地方,以便于达到建筑物自身发光的感觉,另外在灯管颜色设置上,在桥梁照明中,除桥拱底采用蓝色光外,其他皆选择白色LED投光灯。在湖心亭照明设计中,选择在湖心亭顶部外侧设置3盏金卤灯,在影与光的照射下,将东湖所有景观风光尽收眼底。

3.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实施

分析武汉东湖风景区设计方案,景观照明的具体实施计划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针对草坪的设计方案,在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确保灯光效果美化的原则下,根据城市内湖实际安装情况进行调整。

(1)草坪照明安装:首先在安装中,进行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放置安装过程中对草坪造成破坏,可在安装前与公园绿化部门进行沟通,避免对植被的破坏。

(2)内围小路泛光灯照明安装:在安装中,设计师应随程进行监督,在安装过程中尽量保持美观原则,安装角度设置应以展现湖面美景为首要前提,在安装中,查看是否与湖面整体景观相结合,并按照照明布局来实施。

(3)湖泊驳岸周边建筑照明实施:在实施中应尽量保持科学安装距离,并在实施中尽量考虑到整体布光布置,与摄像头设置相结合避免照射死角。此外在LED泛光灯广泛使用下,注重安装的技巧和注意事项,LED是新光源,只有在在正确安装方式下,能够确保LED泛光灯稳定长久的正常工作。

总结

城市内湖驳岸是城市园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景观照明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城市的文化特色、民情风俗和自然环境。因此,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设计应该以城市内湖驳岸的结构为设计的主要依托点,将景观照明系统的效果发挥到最大化,创造独特的城市内湖驳岸夜间的特色空间。由于对内湖驳岸的景观照明是以灯光手段为主要途径,因此,在设计时必须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做到与城市内湖驳岸空间结构、景观资源的有机统一,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加强城市内湖驳岸景观照明的设计可以提高其艺术特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内涵,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城市照明设计分析 第12篇

关键词:数字照明,城市,设计,方法,关键技术,分析

0 引言

自从1998年“数字化地球”这一概念提出后, 全世界掀起了数字地球的研究高潮。1999年11月, 数字地球国际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上发表了数字地球北京宣言。数字地球作为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虚拟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等重要结晶, 是当今世界科技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数字化地球”这一概念的引入, 为我国数字城市照明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数字城市”这一概念的提出源自“数字化地球”。本文将对数字城市照明设计进行分析探讨。

1 关于数字城市照明

所谓数字城市照明, 是城市夜间景观照明及城市功能照明二者的总称。总的来说, 城市照明不仅极其复杂, 而且极为重要。之所以说它极其复杂, 原因就在于城市照明整个工程不仅涉及到节能、艺术、照明技术以及设计理念等问题, 而且还要求在虚拟和仿真的空间中使用动态交互的方式对城市照明设计方案中现在、将来最为真实的照明效果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一般都是通过场景漫游来实现的, 最终可达到三维动态的可视化效果。这也使得城市照明的设计更加合理和科学, 并且为根本实现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提供了重要保证。数字城市照明的设计不仅涉及到实现数字城市照明最为关键的技术, 还涉及到有关数字城市照明属性的准确数据, 所以我们必须对数字城市照明的海量数据进行行之有效的开发和管理。

2 数字城市绿色照明展望

和其他科学技术一样, 照明技术本着保护环境以及节约资源的目的, 正朝着绿色照明方向大步迈进。绿色照明工程已成为时代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对照明这一技术提出的最为宏伟的目标。

1991年, 美国环境保护署率先提出绿色照明计划, 目的在于提高节能照明产品的性能, 并大力鼓励和倡导采用节能照明技术, 进行节能照明设计, 从而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同时提高照明质量的目的。1999年, 我国大力开展了绿色照明工程, 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废物污染防治、绿色照明、清洁生产等工作, 使“绿色照明”概念贯穿于所有照明器材的整个寿命周期。同时, 我国还加强了环境管理与节能宣传力度, 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民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意识。

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中, 人们不仅要清楚地了解照明对于社会及环境的影响, 还必须认真地考虑照明对人们生理及心理舒适程度造成的影响。要努力将照明对于光环境个性化及提高工作效率的益处彰显出来, 以达到缓解紧张、减轻疲劳、舒适照明的目的。

3 数字城市照明设计技术

在进行城市数字照明设计时, 我们必须掌握数字城市照明的关键技术, 其中, 应着重了解数字照明工程中的虚拟现实技术及数据库技术。

3.1 虚拟现实技术

在数字城市照明工程中, 必须很好地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来创建虚拟环境。虚拟现实技术能够真实、交互、动态地反映城市照明实际效果, 这比我们通常所说的以及计算机动画所表现的可视化技术前进了很大一步。可视化技术仅指应用计算机技术生成一个相对来说十分逼真的虚拟环境。

虚拟现实技术能在数字城市照明设计过程中引入实时渲染、真三维的场景, 也就是将桥梁、树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形等等在专业、专用的三维实时驱动仿真软件以及实时三维建模软件中进行建模, 与此同时, 将直接用数字照相机拍摄、卫星及航天拍摄的建筑纹理照片等与三维模型相结合, 最终获得比较逼真的场景。

所谓的三维就是指立面与平面布置。在数字照明设计过程中, 必须要保证三维真实景观色和光量的可靠性与真实性, 这就需要我们合理布置灯具、光源, 并根据表面状况等进行照明的定量计算。为了保证照明设计质量, 我们可以自编必需软件, 并将这些软件和国内已有的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城市建模及三维景观可视化系统进行合理连接、有效结合, 使这些软件拥有有效组织数据的管理功能, 从而最终进行虚拟现实研究以及照明量化分析, 完成数字照明设计要求。

3.2 数据库技术

数据问题已经成为数字城市照明设计的核心问题之一。数字城市照明基础数据就是城市空间基础数据, 而城市空间基础数据是描述空间实体大小、形状、位置、分布特征等信息的最为重要的数据。城市空间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城市空间属性信息及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城市空间属性信息即空间目标属性信息, 主要用来表示和城市空间对象相关的特性和特征, 通常情况下都用字符和数字来表示。城市空间属性信息需要建立有关属性的数据库。在数字城市照明设计中, 仅有城市空间属性信息是不够的, 还要增加照明等相关信息, 这些海量的数据十分繁琐, 主要包含了分布数据、三维数据、时序数据及多元数据等等。城市空间基础信息主要用于城市空间对象定位, 以便表现城市空间距离、位置等和城市空间的关系, 也就是拓扑关系。城市空间基础信息通常情况下都采用图像、图形以及空间坐标等来表示, 这就需要我们建立DRG、DEM、DOM和DLG四种图形数据库。

数字地图主要在多元数据中出现, 4D的图形信息是构成数字城市空间地理信息中多元数据最为重要的主体。通过多元数据的挖掘和融合, 比如在4D数据库之间进行相互叠加, 4D图形信息就可以很好地显现自然化及可视化新特征。还可以通过要素增减、拼接及分层组合更好地生成新地图。因此, 我们应进一步挖掘多元数据的潜在价值。随着数据共享需求日益剧增和信息量管理要求的日益提高, “数据的数据”这一概念被提了出来。关于数据的数据也就是元数据, 它主要对多类型、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相、多源的数据从数据的状况、质量、内容及其他特征方面进行了说明和描述, 对实现快速有效查阅海量数据十分有用。

数字照明这一领域所涉及的数据结构复杂、种类繁多、形式各异、非常庞杂, 实现数据的共享对数字城市照明十分重要。因此, 我们必须对数据进行规划, 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 整理先进、可靠、舒适的技术方案和相关标准, 并建立数据库, 实现共享。数字城市照明的建设主要应根据行标和国标等进行规划, 使数据的交换、服务、应用、管理、分类、质量、生产以及采集等实现标准化, 与此同时, 也要使应用平台、硬件、软件、应用对象、行政管理以及相关技术等实现标准化。计算机科学重要的基础就是数据库, 在数据库中, 最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就是数据仓库技术以及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对此笔者不再一一赘述。

4 结语

数字城市照明的本质就是虚拟现实、网络化以及照明数字化, 这已经成为一个信息量巨大、十分复杂的网络空间系统。在数字城市照明工程中,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技术、遥感技术、宽带网络技术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城市的关键技术, 使未来的城市照明更具个性、更加环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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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戚佳金, 刘晓胜, 李琰, 张迪, 徐殿国.基于动态调光的隧道照明监控系统研究[J].电气应用, 200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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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金龙.基于ArcGIS Engine开发的大连市路灯地理信息系统[D]:[硕士学位论文].大连理工大学, 2006

[5]刘晓胜, 吴迪, 李贵娇, 徐殿国.用于照明系统的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设计[J].电力电子技术, 200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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