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024-08-04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精选11篇)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1篇

(一) 沿续现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框架本次修订沿用1997以来建立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框架, 这一框架分三个层次, 处在最高层次的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其次为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如《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根据规则制定的相应财务制度;最后一层次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这一框架的设计使《规则》更具宏观性、超前性和稳定性。

(二) 体现财政改革的相关成果过去15年, 是公共财政建设和财政改革十分重要的15年, 先后实施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等, 这次修订充分体现了这些年财政改革取得的成果。

(三) 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性质目前, 由于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 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属性不明确。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 有履行行政职能的, 有搞生产经营的, 也有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按照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 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 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强化其公益属性。”这次修订正本清源, 明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性质, 牢牢把握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方向。

(四) 重在管理观念的转变事业单位本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组织, 所以在管理上要改变过去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观念, 规则引入了成本控制、经济核算、绩效管理等全新的理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理念。

(五) 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目前,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不能准确、全面的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本次修订, 针对高校、医药等行业实行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以更加准确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及时揭示财务风险。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内容

(一)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 预算管理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整, 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区分结转和结余, 赋予新的内涵 (具体内容在结转和结余管理中笔者进一步解析) ;二是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将原“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收入中不再存在预算外资金收入;三是更加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单位预算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四是增加决算管理要求, 体现单位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事业单位决算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倾向, 决算数据不完整、不真实, 与预算不衔接。增加“决算管理”内容, 进一步强化决算管理的重要作用, 有利于加强决算管理。

(二) 收入管理内容更加准确、完整, 进一步加强对应缴资金的管理财政补助收入由“各类事业经费”改为“各类财政拨款”, “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既体现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 又避免了各级政府重复计算收入总额;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计入事业收入。

(三) 支出管理要求更加细化、严格本次修订支出调整幅度较大, 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支出分类作了调整。事业支出细化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明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容及核算范围。增加了“其他支出”项目, 将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列为其他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单位或用款单位。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的支出, 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三是依法加强票据管理。事业单位应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四) 明确结转与结余概念, 严格按规定使用结转和结余旧《规则》笼统将年度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定义为结余, 许多事业单位并不是真正有剩余资金, 而只是因当年预算未执行完成, 结余概念混淆不清、使用不规范。新规则区分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结转资金是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 或者因故未执行, 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或者因故终止, 当年剩余的资金。此外, 新规则明确规定,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进行结余分配,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等。

(五) 适应发展要求, 专用基金内容作了调整1998年之前, 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 很多事业单位无法享受公费医疗政策。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医疗基金”已无存在必要, 本次修订删掉了“医疗基金”。

(六) 完善资产分类, 加强资产管理资产分类调整主要有: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要求, 在流动资产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科目;为加强财政部门和主管机关对基建项目的监管, 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也应当执行新《规则》, 增加“在建工程”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 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适应经济发展变化, 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 调整了分类, 将“房屋和建筑物”改为“房屋及构筑物”, “一般设备”改为“通用设备”, 明确规定“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同时, 将通用设备 (原一般设备) 单位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 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担保、对外投资资产, 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 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等等。规则通过一系列对资产的严格控制, 有利于维护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七) 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负债行为, 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目前, 高校巨额负债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截止2011年底全国高校负债总额3000亿, 一些学校超越发展阶段、超越财力许可大规模借款扩地搞基建, 建成后再扩大招生, 在高教繁荣发展的泡沫背后已蕴藏着可怕的风险。因此《规则》规定, 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负债, 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向银行等机构举借债务。确有需要举债的, 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建议

(一) 新旧规则的衔接规定事业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是按旧标准确定, 对于按新《规则》已不能做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 是否应按新标准重新确认。新《规则》对事业单位资产类、支出类会计科目做了调整, 那么对于实施以前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关业务, 是否需要按规定调整。新《规则》区分结转和结余, 那么是否分设会计科目核算, 对以前年度结余是否按新《规则》作调整。财政部应对类似问题尽快出台规定, 确保旧新规则顺利衔接, 新规则尽快贯彻落实到位。

(二) 加强专用基金的管理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事先提取具有专门用途, 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储备资金, 但许多事业单位只顾眼前, 不顾长远发展, 不按规定提取或不提专用基金。一方面国家应规定统一的提取比例, 另一方面严格规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必须提取。

新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限时考试 第2篇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对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实行收入统管

B.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C.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D.实行收入分散管理 A B

C

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主要有:(1)实行收入统管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6)加强事业单位收入票据管理(7)加强对经营收入的管理

2.一个单位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单位,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中的行为是()。A.划转 B.新设分立 C.合并 D.撤销 A B

C

D

答案解析: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单位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单位,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中的行为。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动资产的是()。A.家具 B.存货

C.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D.预付款项 A B

C

D 答案解析: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组成是()。A.财务情况说明书 B.收入支出表 C.资产负债表

D.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和有关附表。5.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日期是()。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2年6月1日 D.2013年1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本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原则的是()。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B.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的原则 C.重点性原则 D.绩效性原则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原则有:合法性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7.下列各项中,对项目资金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专款专用

B.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C.不用检查验收 D.单独核算 A B

C

D

答案解析:

根据新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事业单位对项目资金全过程实施控制。项目资金管理有三点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监督实施时间对财务监督分类的是()。A.事前监督

B.事中监督 C.事后监督 D.日常监督 A B

C

D

答案解析:财务监督按监督实施时间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1.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收入的有()。A.财政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 C.上级补助收入 D.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根据新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下列表述中,属于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的有()。A.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 B.严格了投资管理 C.加强了财务监督 D.财务分析多元化 A B

C

D

E 答案解析: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创新表现在五个方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固定资产确认与后续计量有突破;严格了投资管理;加强了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多元化。3.下列各项中,不执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A.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

B.公益服务性组织

C.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D.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 A B

C

D

E

答案解析:根据第六十五条规定,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4.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支出的有()。A.事业支出 B.经营支出

C.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D.其他支出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根据新规则第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5.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分析的指标有()。A.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B.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C.人均基本支出 D.资产负债率 A B

C

D

E

答案解析: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等。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零基预算要始终保持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对

答案解析:滚动预算必须始终保持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

3.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报告。()

4.事业单位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五)分立的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6.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7.根据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

答案解析:

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8.专用基金管理的监督主要监督事业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基金。()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3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规则完善分析

在世界经济主体多元化的今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在项目预算和财务核算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体系改革,其通过对比新旧制度的差异,不断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日臻完善。如何运用好新的会计制度,有效地规避财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风险,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成效已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对事业单位的新财务规则进行完善十分的关键。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概况分析

1.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其在很多方面依旧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而且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经济逐渐开始转型的今天,其表现的也逐渐地明显。所以,为了能够有效地提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其不仅能够对管理的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现在很多企业已经逐渐地采用多种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大幅度的提升了资产的利用率。让资产管理的利用率得到全面的提升。

2.新财务规则完善的意义

对新财务规则进行全面的完善,不仅能够有效地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而且还能有效地规避各种财务管理中的风险。在进行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也得到了全面的丰富,其让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具有更好地利用率,现金流量更加科学合理。所以,对新财务规则进行完善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新财务规则下的内容

1.新财务规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完善

在新财务规则下,固定资产的核算也十分的重要,其不仅能够让企业的流动

资金更为准确。而且还能让固定资产得到更好地分配。与此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也应该转变传统的观念,不断加深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在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也应该把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确保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充分的落实。要转变过去不重视管理的老观念,提高思想认识高度,对企业思想管理工作重视起来,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做好示范作用。通过这一转变要负责任的管理好我国国有资产中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为了加强管理效果,在管理工作中应该成立专门的鼓励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委派具有专业管理知识的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不断增值。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财务报表是为了促进会计的管理工作,其通过真实可靠的数据来直观地现出财务的整体状况,因此财务报表具有以小见大的特征,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尤其是在审计数据不够精确的情况下,一些细节性的偏差往往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要逐渐地完善。而且明确其会计报告的结构体系也十分重要.

2.新财务规则下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的完善

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现金流量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清晰明确地反映出在一定时间段内一家机构资金的增减变动。从使用用途进行分类可以将现金流分为三部分:经营、投资和融资。而且通过现金流量表还能清晰的反映出企业的部分现金流应用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映企业资金实力的作用。通过现金流量表在企业进行考核的时候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可以对一定时间内企业的现金转化、使用等进行综合评估,进而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目前对企业的薪金流量表进行编制时主要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利用工作底稿法,另一种是T形账户法。

其也是结合新财务规则进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一种变革。而且,我们可以十分清楚的看到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其现金流入以及流出的具体情况。结合新财务规则的内容。我们需要对现金流量进行全面的管理分析。对于其现金的变化情况也要做出具体的分析。只有这样,其现金流量的内容才能逐步被完善,从而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管理。

3.新财务规则下事业单位利润表的完善

利润表是对财务状况的指标进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其对收益率、报酬率、增值率以及利润率都有较为明确的体系划分。其收益报表是对其经营业绩的直观体现,然后报酬率则反映了整个企业资产投入的情况,其增值率则反映了现金流量的浮动情况。而利润率则是整个企业利润收益的财务分析。在新财务规则的执行下,利润表的核算体系也得到了极好的完善。其不仅能够让财务的收入以及支出都保持在一种平衡的状态,而且还结合新财务规则体系对事业单位利润表进行全面性的完善。同时,在利润表的整体体系中,新财务规则还增加了新的内容。其不仅包含了审计方面的规则,而且还将利润与成本进行统筹分析,这样利润的总体变化趋势就会更加地明显。而且在新财务规则下,信息使用存在的差异。在事业单位中,客户是最大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因此,就需要通过全面收益的方式向投资者提供资本发生变动的相关信息。从而让利润表的信息披露的更为真实,使得利润报表更为的精确,从而达到相应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效果。

三、新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策略分析

1.管理层次明细化

通过构建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在原来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高效的管理,而且管理脉络清晰。比如在货币基金管理制度中,通过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对将投资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而且对于企业人员的五险一金的缴纳和一些应缴纳的税款都会在财务管理中得到体现。对企业的每一笔资金使用都要做好管理,对流向、用途等要进行具体的记录,制作资金流动记录表,做好核查工作。通过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更有效的对企业的资金进行规划和管理,进而提高企业的财务运行效率。一旦当企业内出现资金遗失或者账目不对的情况时,可以立即通过财务管理记录进行核查,进而保障企业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对其管理层次进行明细化十分关键。

2.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同时要加强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以及预算提供保障。在企业的很多项目管理中,如果预算方案与相关法规或者管理制度相矛盾,则会导致无法执行,进而为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比如很多公司都管理人员都克扣下级人员的奖金等问题,这些在以前的财务管理中时不涉及的。所以在新制度下一定要加强这一体系建制。

四、结语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十分重要,尤其是在新财务规则体系下。很多事业单位都对事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所以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层次的管理。对现金流量进行细节化,对管理规则进行规范化。只有这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才能逐渐地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薛琼,水文事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浅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08).25-28

[2]焦清,浅议事业单位如何做好固定资产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2011,(06).36-39

[3]李俊龙,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效结合[J],金融经济,2006(24).116-118

解读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内容,建议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68号, 以下简称《规则》) 已正式颁布, 并于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严格、规范地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正确理解《规则》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是前提, 准确掌握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是关键。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内容

(一) 修订的主要内容

1. 进一步明确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 我国目前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行政管理型:新《规则》第63条明确规定, 另行制定制度; (2) 纯公益型:新《规则》第64条指出, 有国家经常性资助的事业单位必须执行, 无国家经常性资助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3) 经营型:新《规则》第65条规定, 这类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也就是说, 新《规则》适用于目前的纯公益型事业单位, 分类改革后的事业单位。

2. 强化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新《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 加强了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同时明确了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这样, 新《规则》对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准、批复、执行、调整、决算、分析等方面均作出了要求, 形成了对事业单位预算全过程的约束和控制。

3. 规范和完善了财务要素管理。

(1) 规范了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新《规则》对财政补助收入进行了重新定义, 该收入仅反映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 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 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 才计入事业收入。增加了收入上缴的规定, 实行国库集中收缴, 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2) 规范了事业单位支出管理。新《规则》完善了支出的分类, 支出组成由四部分变为五部分, 增加了“其他支出”, 其内容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以反映无法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中归集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定义和组成进行了重新界定, 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于专项资金, 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3) 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新《规则》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 在此基础上, 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两部分, 并分别作了原则性管理规定。同时,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 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另外, 要求事业单位的专用基金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 取消了对医疗基金的管理要求。

(4) 加强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关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新《规则》中有12条规定, 所占份额最大, 这次修订内容11项, 比例也最大。修订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新增了资产组成内容, 如:流动资产中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固定资产中新增了档案、动植物等;二是固定资产价值确认标准的变化, 如: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由800元提高到1 500元;三是管理要求的变化, 如: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提出了新要求, 要求建立事业单位资产的共用共享制度。

(5) 加强了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新《规则》在事业单位负债管理部分, 首次明确事业单位应防范财务风险, 为此, 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

4.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

本次修订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 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

(二) 修订的突出内容

1. 突出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我国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立的要求, 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 在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的基础上,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 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 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强化其公益属性。同时规定, 今后不再批准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见, 以后事业单位的属性就是一种——公益性。为此, 本次修订《规则》时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 新《规则》通篇体现公益性, 12章68条的字里行间均按照公益属性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

2. 突出了财政改革的新成果。

1997年《规则》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在公共财政理论的导向下实施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多项财政改革措施,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新《规则》与时俱进地充实了这些改革的财务管理方面的要求。

3. 突出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财政部谢旭人部长在200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 2008年要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随后, 各级财政部门均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出台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等具体办法, 开发了专门的预算管理软件, 建立了事业单位的基础信息库、项目支出管理库等等, 以达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这次新修订的《规则》, 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上目的和要求。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具体情况

(一) 新《规则》的总体特点

新《规则》修订条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条

通过拜读新《规则》, 笔者立刻产生了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以归集为“全新、加法、严格”六字。

1. 全新。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 新《规则》共68条, 比原《规则》增加了22条, 修改了35条, 未变化的只有11条, 增加和修改的条目占整个新《规则》的84%, 相当于重新制定了一部规则。

2. 加法 (只增不减) 。

从章次上看, 原《规则》为11章, 新《规则》为12章, 增加了“财务监督”一章。从字符上看, 原《规则》共有4 670字符, 新《规则》有6 060字符, 增加了1 390字符, 增加字符近30%。从条目上看, 新《规则》增加了22条, 减少了1条。减少的内容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要求 (原《规则》第29条) 。而新《规则》增加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要求 (第45条) , 固定资产属于资产的一部分, 实际上是未减少, 可以称为范围的扩大。从内容上看, 增加与修改的内容绝大部分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要求, 既反映了财政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 又反映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综上所述, 新《规则》实际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3. 严格。

事业单位是中国公益机构的主体, 是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的载体。为了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使事业单位提供的专业性公益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新《规则》始终贯穿了规范、加强财务管理的宗旨。据统计, 新《规则》在11处用到“加强”一词、在7处用到“严格”二字, 在50处用到“应当”表述。例如, 新《规则》在7处出现“严格”二字, 其中有6处为新增, 在阐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时提出“严格预算执行” (第4条) , 在单位预算管理中要求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第10条) , 在支出管理部分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25条) , 在资产管理部分提出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第44条) ,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45条) , 在负债管理部分要求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50条) 。

(二) 《规则》修订的具体情况分析

1. 未变化内容:

11条。新《规则》未变化的内容主要为基本概念和基本管理要求, 其中:5条为含义, 分别为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财务报告;基本管理要求6条, 包括财务管理基本原则、财务管理体制、收入管理要求、开支范围与标准、经营支出管理要求、基金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

2. 新增内容:

1章22条。新《规则》增加1章, 内容为财务监督。条目增加22条, 其中:有关财务决算3条 (涉及决算的含义、程序和责任) , 支出管理4条 (涉及支出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绩效和票据) , 资产管理5条 (涉及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配置、在建工程、资产处置、资产效率) , 财务监督4条 (涉及监督内容、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外部监督) , 其他6条 (涉及国库集中收缴、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事业基金、风险控制、行政管理型财务管理、地区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

3. 减少内容:

1条。减少了原《规则》的第29条, 该条有两款规定:一是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程序要求, 二是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如何处理。新《规则》增加了第45条, 内容有关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要求, 其内涵由固定资产扩大到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这样, 原来的固定资产处置要求就无保留的必要了。

4. 修改内容:

35条。新《规则》对原《规则》修改之处涉及35条, 有的地方修改内容较多, 有的地方是一字之差。经过分析、归纳、总结发现, 修改的内容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 财务管理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涉及7条规定。如:国有事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成资产;资产组成增加了在建工程;流动资产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原为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现为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

(2) 财务管理的要求发生了变化, 涉及14条规定。如:预算编制的依据 (第6条) , 原为“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 现为“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 强调目标导向, 为绩效评价提供了依据;又如:事业支出的组成 (第19条) , 原规定为10项, 即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现规定为两项, 即基本支出 (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 。

(3) 增加了财务管理的新要求, 涉及14条规定。如:预算的执行与调整要求 (第10条) , 增加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再如:专用基金的管理要求 (第32条) , 增加了“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又如:修购基金管理要求 (第33条) 中增加了“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修购基金, 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修购基金”。

(三) 新《规则》的创新之处

1. 新《规则》体现了财务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对于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原《规则》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财基字[1998]4号) 于1998年1月1日起实行。在实际工作中, 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管理执行原《规则》, 基本建设经费管理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采用双轨制运行, 造成了一个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不完整, 给管理实务带来了困难。

而新《规则》第62条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应当执行本规则, 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该规定, 不但体现了财务管理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 而且保持了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同时, 也为即将修订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2. 新《规则》体现了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首先, 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实施预算的全过程管理。原《规则》仅对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作出了要求, 而新《规则》增加了单位预算审核、批复、执行、决算、分析的规定, 形成了政府对事业单位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其次, 新《规则》强调资金的绩效管理。新《规则》在第1章关于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中提出, 事业单位要“加强经济核算, 实施绩效评价,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加强资产管理, 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在第2章单位预算管理中指出, 财政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时结合“事业发展目标”, 事业单位提出预算建议数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 该条规定体现了绩效管理的目标导向理论。在第4章支出管理中强调,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 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在第7章资产管理中提出, “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在第10章财务情况说明书的说明内容中增加了“绩效考评”的要求, 财务分析指标中增加了“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指标。再次, 新《规则》提出了财务风险控制的要求。提及财务风险, 人们一般会联想到企业破产、倒闭, 也就会认为那是企业应当关注的事情, 事业单位不可能发生, 也无需关注, 原《规则》对此无要求。我国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 对企业的风险识别与控制提出了专门要求。随着民办事业单位规模的扩大及国家允许事业单位借款后, 国家应对事业单位的负债进行控制, 事业单位出于自身运营与发展考虑也有必要加强负债管理。新《规则》专门增加了财务风险管理的要求, 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 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3. 新《规则》体现了会计核算基础的新趋势。

会计核算的基础有两个, 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1993年7月1日我国企业施行两则两制后, 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原《规则》规定,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采用收付实现制, 而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新《规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提出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以如实反映收入、费用情况, 这说明国家已经打开了事业单位实施权责发生制的禁锢, 为正确核算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提供了通道。

三、完善新《规则》的建议

1.建议取消计提修购基金。

无论是原《规则》, 还是新《规则》, 对于设备购置和固定资产的修缮支出均采用双渠道支出, 对支出的项目、总额、比例无专门的限定。在实务处理中, 事业单位有预算的放在“事业支出”, 无预算的放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意愿进行人为调节, 国家无法控制。新《规则》第6章第33条关于修购基金的列支规定如下:“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 (各分列50%) ”。目前, 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 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已不再是原来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十项内容了, 所以, 该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实施有一定的难度。另外, 事业单位在确定收支时, 一般单位均采用收付实现制 (第66条) , 计提修购基金的规定与收付实现制和“收支两条线”要求明显相悖, 可以称为收付实现制下的虚增支出。鉴于以上原因, 建议在新《规则》中取消计提修购基金的要求。

2.保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例的一致性。

首先, 本规则的标题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建议取消“单位”二字, 以保持与《企业财务通则》的一致性。其次, 新《规则》共12章, 标题中唯独第9章有“事业单位”4字, 与其他11章的体例不一致、不协调, 可以删除“事业”二字, 建议该章标题改为“单位清算”, 以保持本《规则》章次体例的一致性。再次, 新《规则》的收入组成中有财政补助收入, 结转和结余则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两部分, 前后表述不一致, 建议将结转和结余分为“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两类。

参考文献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5篇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1.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日期是()。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2年6月1日 D.2013年1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本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下列各项中,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不正确说法的是()。A.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要遵循合法性原则

B.事业单位预算应与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相一致 C.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D.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只能使用增量预算法

A B C D

答案解析:D选项不正确。增量预算法是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方法之一。3.下列各项中,关于预算编制的审核说法不正确的是()。A.事业单位提出预算建议数,需经主管部门审核

B.事业单位预算要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C.事业单位预算要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才能执行 D.事业单位事业收入预算可以由单位自己决定,无需报审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4.一个单位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单位,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中的行为是()。A.划转 B.新设分立 C.合并 D.撤销

A B C D

答案解析: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单位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单位,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中的行为。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监督实施时间对财务监督分类的是()。A.事前监督

B.事中监督 C.事后监督 D.日常监督

A B C D

答案解析:财务监督按监督实施时间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6.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的是()。A.事业基金 B.专用基金 C.结余资金 D.结转资金

A B C D

答案解析: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下列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B.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C.利润最大化原则

D.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新规则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要求如下:

1.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3.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的是()。A.合法性原则 B.效率性原则 C.利润最大化原则 D.公益性原则

A B C 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四条:合法性原则、效率性原则(资金合理配置原则)、公益性原则、收支平衡原则。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负债的是()。A.借入款项 B.暂存款项 C.预付账款 D.应缴款项

A B C 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决算编制的内容的是()。A.事业单位决算报表 B.事业单位决算填报说明 C.事业单位决算原则 D.事业单位决算分析报告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决算编制的内容:(1)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会计决算报表统一格式、内容、指标口径及编制方法,认真编制事业单位决算报表。(2)事业单位决算填报说明。(3)事业单位决算分析报告。

11.下列各项中,对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实行收入统管

B.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C.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D.实行收入分散管理

A B C 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主要有:(1)实行收入统管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6)加强事业单位收入票据管理(7)加强对经营收入的管理 12.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的指标是()。A.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B.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C.人均基本支出 D.资产负债率

A B C D

答案解析:人均基本支出指标是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动资产的是()。A.家具 B.存货

C.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D.预付款项

A B C D

答案解析: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4.下列各项中,对项目资金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专款专用

B.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C.不用检查验收 D.单独核算

答案解析: A B C D

根据新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事业单位对项目资金全过程实施控制。项目资金管理有三点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1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原则的是()。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B.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的原则 C.重点性原则 D.绩效性原则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原则有:合法性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1.下列各项中,关于预算执行与调整表述正确的有()。A.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B.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C.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时可以调整预算 D.收入预算调整后,可以不用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根据新规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2.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决算编制要求的有()。A.决算报送的及时性要求 B.决算编报的规范性要求 C.决算编报的收支平衡要求 D.决算编报的准确性要求

A B C D

E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决算编制要求:决算报送的及时性要求、决算编报的规范性要求、决算数据的真实性要求、准确性要求。3.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清算方式的有()。A.划转

B.撤销 C.合并 D.分立

A B C D

E

答案解析:根据第五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4.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负债管理内容的有()。A.合理稳健确认单位的负债比例 B.负债分类管理

C.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D.风险控制

A B C D

E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负债管理内容主要有:合理稳健确认单位的负债比例;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负债分类管理;风险控制。

5.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流程的有()。A.预算编制 B.预算执行 C.预算分析 D.预算调整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流程如下: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预算分析、预算考核。

6.下列各项中,属于专用基金的有()。A.政府性基金

B.修购基金 C.职工福利基金 D.其他基金

A B C D

E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基金。7.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监督内容的有()。

A.决算监督 B.资产监督 C.预算执行监督 D.预算编制监督

A B C D

E

答案解析:预算管理监督包括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决算监督三项内容。8.下列各项中,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的说法正确的有()。A.核定收支 B.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C.超支不补

D.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主要是: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9.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支出的有()。A.事业支出 B.经营支出

C.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D.其他支出

A B C D

E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根据新规则第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10.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分析的指标有()。A.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B.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C.人均基本支出 D.资产负债率

A B C D

E

答案解析: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等。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1.零基预算要始终保持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

答案解析:滚动预算必须始终保持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

2.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对 错

3.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指标是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

对 错

4.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对 错

5.事业单位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6.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对 错

7.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五)分立的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8.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有时可以编制赤字预算。()

对 错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9.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对 错

1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对 错

答案解析:根据第六十三条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11.专用基金管理的监督主要监督事业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基金。()

12.营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对 错

答案解析: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13.根据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

对 错

答案解析:

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14.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对 错

15.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6篇

[关键词]新财务规则;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方法;要求;问题;概况;检察事业

现阶段,我国各级检察院主要由政府对其经费开支负责,其主体为财政预算拨款,并以财政补助、财政返还罚没款为辅助。该机制已经成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其问题集中体现在基层单位经费不足、地区保障水平差距大、执法不严等。伴随新财务规则的出台,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提高预算、财务管理水平,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务支撑。在预算编制控制方法运用中,应对检察机关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所获得的成效加以肯定,但也应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对依法理财理念进一步强化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措施及较高专业水平的财务队伍,达到全面提升检察机关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水平的目标。

一、预算编制的概况

我国《预算法》对预算编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定义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必须对国家编制预算原则加以遵守,依据编制方式与程序进行编制。在预算编制中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坚持量入为出原则。按照收入、财力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安排,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实时做好收支工作,确保计划的合理性,杜绝瞒报、虚报情况的发生。

3、坚持综合预算原则。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实施。

4、坚持零基预算的原则。作为一个单位总预算,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全部资金收支预算,如本级预算又涵盖其下属单位预算等。

5、坚持基本不予调整预算原则。确定部门支出预算后,除特殊情况(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支出项目不能追加当年财政。

二、新财务规则下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

1、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要求

广义预算控制与狭义预算控制为检察机关预算控制的两种含义,广义预算控制是指通过对预算各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实行全过程控制,如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狭义预算控制是指通过预算控制经济活动整个过程。作为广义预算控制的事前控制,预算编制是预算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检察机关预算控制作用发挥至关重要,要求预算编制前期,必须对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程序等加以明确。同时必须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全面分析,在对其有关基础数据准确掌握的前提下,对制约、影响预算期收支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以此对预算编制要求进行正确把握。并要求参考定员定额管理制度与固定预算、弹性预算等不同编制方式进行检察机关预算的合理编制。

2、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因现行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与部门预决算编制软件系统的制约,通常选取2种方式进行预决算报表编制,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检察机关内部执行应用。但预决算上报只与上级部门审核要求相符即可,这种情况下将导致预算可执行性差、决算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的大量出现,进而影响到检察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造成严重的工作失误,阻碍检察事业的发展。

(2)预算编制方法不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改革,使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方法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如从“增量预算”法转换为“零基预算”法,并实现相互融合的新预算编制方式,该预算编制方式在检察机关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伴随近年来,检察机关资金量的不断增加,仅仅选取该预算编制方法,已无法适应检察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此,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预算编制原则,如收入预算等,对非经常性的、不确定因素的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同时,因检察机关属于行政单位,其预算编制往往较为保守,尤其是专项资金方面,常常只对保留性、常规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导致实际资金收支与预算资金存在极大的差距,进而严重影响检察机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三、新财务规则下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控制方法分析

隨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财务规则下,检察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也逐步完善。预算编制作为检察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其预算编制控制方法是否合理有效将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水平。为此,相关会计人员必须重视预算编制与预算编制控制方法选择,在充分了解其相关含义的基础上,准确分析其内容,并找出相应措施,以此达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1、明确预算编制目标

在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下,必须对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加大改进措施,并进行预算编制委员会的成立,实施“开门编预算”。增强预算保障能力,提高预算保障能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对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总体部署进行认真落实,将预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为目标,落实有序高效、公开透明、重点突出、争取有力的工作要求,落实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尤其应对修改后刑诉法相关规定,对办案经费进行研究,对各个项目预算进行全面编制,为提升预算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2、推进综合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1)从预算编制分析,规定各级部门必须遵循上级提前告知金额在预算全部编入转移支付资金,将年初预算、决算差异进行有效降低。检察机关财务部门还应加大财务资金统筹力度,对其资金整体使用效益进行最大限度地提升。

(2)在细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如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细化程度必须达到该部门项目支出85%,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能批复。

3、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建设,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必须对有关制度建设进行不断完善,进行工作规范、责任制度、评价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同时,应对职责分工加以明确,在岗责体系完善的基础上,充分了解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进行相关措施的选用,以此对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执行力进行有效增强,提升财务管理效能。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出台的预算编制政策包括《河南省省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以此实现框架体系完善,提升财务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是公开、公正、公平预算管理的重要措施。

4、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素质

检察机关应将其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出现,做到思想高度统一,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建立与健全预算编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作为检察机关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工作中,其编制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对检察事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此,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章及自身管理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满足预算编制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对检察机关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财务管理目标,相关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检察机关预算编制工作。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为此,必须重视检察机关预算编制工作,及时对各方关系进行正确处理,并遵循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预算编制控制方法加以规范,达到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的目的,并对检察机关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检察机关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斌,潘爱香.预算编制、预算宽余与预算文化:基于战略管理工具视角[J].财政研究,2009(02)

[2]谢俊翔.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绩效评估模型及指标体系设置研究——基于公诉部门的实证分析[J].云南社會主义学院学报.

[3]贾路平.新形势下湖南省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D].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9

[4]张丽华.我国的财政改革:改良还是革命?——对我国近期推出的财政改革的思考[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1(03)

[5]曾维林,万义平.基于层次分析法的预算管理目标体系的构建[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10(06)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7篇

虽然我国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但是综合分析医院财务审计工作的现状, 仍然发现不少问题。

(一) 内部审计工作缺乏主动性。

根据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拥有30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并且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并且对审计机构与人员的职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结合工作实践发现, 很多医院虽然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但是其职能却没有发挥出来, 更多的医院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迎接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的虚构部门, 而不是站立在加强医院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角度出发的, 结果导致医院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没有深入的医院的管理领域, 使得医院的财务风险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比如医院收支虚假问题的出现就是财务审计工作不主动造成的, 很多医院将卫生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纳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结果导致不能对医院的科研经费具体进行审计监督。

(二) 财务审计的工作范围比较狭窄。

医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不仅关系到医院的正常发展, 而且还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 比如国家为了缓解老百姓的就医难问题会对医院进行一些财政拨款, 同时也会对医院的医疗设备等进行更新支持, 因此医院的财务审计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通过严格的审计可以将这些资金用于国家预期的方法上, 但是目前医院的财务审计范围却比较狭窄:一是医院财务审计的方式比较狭窄。医院在财务审计时将工作重心放在事后的监督审计方面, 而忽视了对事前、事中的监督审计, 结果导致一旦医院资金出现风险迹象后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导致风险的发生, 医院资产的流失;二是医院的财务审计停留在监督层面, 而没有扩大到风险管理、效益评价以及责任分析方面。

(三) 财务审计人员的能力有限。

随着医院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 新的财务核算模式对财务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目前医院财务审计人员的能力比较有限, 他们不能适应现代医院财务工作的要求, 造成内部审计自身能力差的原因:一是医院管理者对财务审计工作的不重视, 没有将财务审计作为一个独立性的机构看待, 导致财务审计人员对本职工作的认同度不高, 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无关紧要, 为此就会在工作中出现消极态度;二是对财务审计人员的在职培训缺乏新的理念。目前我国对医院财务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仍然停留在传统财务监督的层面上, 而没有对财务人员的综合技能进行综合培训;三是财务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也比较有限。会计电算化的应用, 要求财务审计人员也要学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财务现状进行审计, 但是很多人却不懂得计算机系统知识。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医院财务审计工作的影响

从总体来看,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适用范围更加全面, 旧的《财务制度规则》只是适应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而新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则适应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同时强化了医院的预算管理。新颁布的规则更加强化了预算管理, 对医院预算管理的规定更加具体、详细。其中该规则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增设了“财务监督”。具体到57、58、59条中规定的内容。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医院审计工作产生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丰富了医院自筹审计的内容。新的规则增加了医院审计科目的内容, 比如对“现金”科目的审计由原来的只审计资金的使用流程, 到现在需要审计资金的使用目的、制度以及新旧制度现金科目的衔接问题等;二是收入和支出审计的内容变化。

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下提高财务财务审计的对策

(一) 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规则制度。

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规则制度是规范医院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过规则制度开展重点审计。一是要开展物资购销比价审计。医院要对物资采购、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物价控制制度, 通过比价控制审计对医院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以此降低医院成本的支出, 缓解就医者的费用负担。比如对医疗器械等设备的购买要进行综合物价对比, 以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要对临床科室进行绩效审计。医院要重视临床科室的绩效考核, 采取成本核算法对医疗项目进行核算, 并且将传统的事后审计前置为事中审计, 以此强化临床医护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核算意识。

(二) 加强财务审计的独立性地位。

基于当前医院审计部门职能缺失的现状, 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财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稳定的内部审计关系。医院的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要组织全员的工作人员学习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并且将制度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根据医院的年度项目计划, 对全院的科室职能进行划分与沟通, 让他们自觉参与到医院的财务审计工作中。尤其是医院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财务审计工作, 形成下上协调作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模式;二是整合医院资源, 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医院要对全院科室资源进行整合, 比如医院要对所有的固定资源进行整合, 在保证现有医疗水平的基础上, 通过职能科室之间的整合, 构建以内部审计机构为核心的审计中心, 以此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三) 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意识。

造成内部审计工作不积极的很大原因就是医院的内部审计意识比较缺失, 因此医院要提高财务审计意识:一是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识。很多时候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就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识不高, 因此医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 提高他们的审计意识;二是医院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岗位考核, 将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纳入到内部审计队伍中, 并且将不符合内部审计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内部审计的队伍中;三是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 定期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及时将最新的知识灌输给财务审计人员。

(四) 创新医院财务审计的内容。

针对当前医院在审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尤其是医院审计内容还不全面的问题, 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度下, 医院审计要不断丰富其内容, 扩大审计工作的范围, 将涉及到医院所有业务的活动都要纳入到医院的审计工作中:一是医院要加强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设置, 不仅不利于医院的健康发展, 而且还会加剧医患关系的进一步紧张, 因此医院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 对医院科室的奖金分配、会议费用以及各种业务培训等费用进行严格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医院的物质采购是有着严格的规则制度的, 因此审计人员要从强化合同内容方面入手, 对合同的订立、条款等进行严格的规范;三是做好风险预警与内控建设。医院财务审计工作需要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通过预警机制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结语

总之, 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制度实施的环境下, 医院要强化财务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与职能, 提高审计工作的地位, 以规则制度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臧芝红, 董立友, 王晓, 毕春梅, 许树强.大型公立医院财务审计探索——基于内部审计发展的视[J].中国医院, 2015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8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决定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 进行修订。2012年2月7日, 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 公布修订后的《规则》,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 在基本维持原《规则》结构的基础上, 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 增加了二十一条, 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同时, 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 在附则中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二是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 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并明确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 并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 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四是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和事业支出的定义, 并根据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 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 在此基础上, 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 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六是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据改革实践, 进一步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 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 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七是加强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 防范财务风险。八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增设“财务监督”一章, 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此外, 《规则》还根据需要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专用基金管理、财务分析指标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

一、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 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 由财政部发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自实施以来, 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 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如一些规定已经与近年来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相脱节。同时, 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要求, 财政部门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强化“两基”工作, 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 为了进一步适应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 适时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是十分必要的。2012年2月7日,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 公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 创新和充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二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基本维持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构的基础上, 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 增加了二十一条, 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适用范围。

如在第一章总则中, 将原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修改为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 在第十二章附则中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明确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应当执行本规则;并新增了“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这一内容。

(二) 强化了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管理。

首先,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 加强了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管理。根据财政改革成果, 在预算编制中要更加注重事业单位本身的发展目标及资产状况,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中的预算编制规定编制, 并在预算二上中强调主管部门需审核, 提高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其次, 增加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如财政资金预算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需调整的, 将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修改为“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明确了主管单位的审核责任和财政部门的审批责任, 大大提高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严格规范了财政资金预算调整的程序。最后, 增加了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 规定了决算的定义、编制审批程序及编制单位的责任等, 完善了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

(三) 规范严格事业单位收入管理。

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 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 强调财政补助收入来源于同级财政部门, 将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修改为“各类财政拨款”。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 增加严格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 在事业单位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中增加强调词“应当将”, 上缴国库等资金须及时足额, 实行严格管理。

(四) 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首先, 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 增加了“其他支出”的规定和内容, 重新修订了事业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的定义, 把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体现了政府支出分类改革的成果。其次, 根据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 增加“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不得使用虚假票据”等新内容, 全面强化了支出管理要求。

(五) 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 在此基础上, 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 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加强了事业单位事业基金的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 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并将“结余留用”修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六) 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根据改革实践, 资产管理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越来越重要, 相应地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资产管理一章修改完善的内容比较多。首先,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和相关改革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如:在事业单位的资产大类中增加“在建工程”项目, 对其单独进行定义, 规范在建工程的相关财务处理原则。根据国库改革在流动资产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完善了固定资产的界定, 主要是将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 由原来的500元以上和800元以上, 分别修订为1 000元以上和1 500元以上;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了修改, 将原“一般设备”修改为“通用设备”, 在图书一类中增加档案, 增加“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一类, 删除了“其他固定资产”一类, 同时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 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其次,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资产的制度建设方面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 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在资产的配置原则方面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在资产处置方面规定: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出租、出借资产,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而不再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事业收入;删除了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 以及变价收入的处理规定。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规定:事业单位须依法向其他单位投资, 并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 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应当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并对事业单位不得进行投资的几种情况进行了完善和规范。最后, 为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

(七) 规范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内容和指标。

在事业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 将“收支情况表”修改为“收入支出表”。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增加了“结转、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等需要说明的内容。财务分析内容增加了预算编制和收入状况。财务分析指标增加了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均基本支出等指标, 删除了经费自给率指标。

(八)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 防范财务风险。

增设“财务监督”一章, 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 以防范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10篇

一、目前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目前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现状

为适应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特性,国有林场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采取了有别于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核算方式和会计制度,专门建立了林木资产、营林投资、育林基金和林木资本等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独有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核算体制。

2. 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林场仍在执行国家财政部和原林业部1994年制定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完全不能适应新经济态势下的改革发展需要。《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是为适应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时国有林场财务管理需要制定的,它已经和当前事业单位执行的部门预算管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都不能相适应了。

(2)国有林场的财务数据无法与已经执行新财务规则的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目前只能采用多次编报不同形式的报表来应对不同部门的需要,这样不仅无法直接与外界进行财务数据衔接,又额外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进行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1. 国有林场应当执行2012年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制定符合国有林场实际经营特点的全国性统一国有林场(苗圃)会计制度。为方便会计核算,应增设“生物资产———林木资产”、“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营林支出”、“专用基金———育林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林木资产”等一级或明细科目。

2. 建议将国有林场的财务管理列入市一级的财政预算,作为市林业局的二级核算单位管理。这样做和我省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省办、地管、县监督”相适应,便于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挥管人、管财、管物的职责。但是,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各个县(市、区),有的国有林场还是在乡镇或村一级,各个国有林场开户银行不统一,距离市区远,如将国有林场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需要解决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归集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处理关系。还要处理协调好市级和县级不同级别财政预算间的关系。如果国有林场的收支纳入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首先要对现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按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做好银行账户开户和管理工作,清理不需要使用的账户。

3. 国有林场应实行预算管理。

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无论是公益性一类的还是二类的,都应当按照2012年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做好单位预算管理,将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纳入预算,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就是通常讲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结合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或最终收款人,对国有林场的所有收支实行监管和核算。

国有林场的收入来源形式和渠道呈多元化的特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主要是林木和林产品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林地(木)征占用补偿费和捐赠等其他收入。三明市所属13个国有林场处于南方集体林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林木蓄积量多,近十几年来原木(主要是杉木和松木)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90%左右。随着各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地处城区的部分国有林场近年来林地征占用补偿费收入也成为其主要收入。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林业主部部门下达给国有林场用于生态建设的专项资金也大幅增加。福建省的国有林场原来是统一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每年分配到三明市各个国有林场的事业费不多,对外投资也基本无法取得收益,利息等其他收入占比不大。建议国有林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管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从事林产品经营收入和林地征占用补偿费等其他收入,建议不要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管理,而是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经核准后才能按规定使用。

国有林场的支出范围广,类型多,应当按照2012年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分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保障国有林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是其基本支出;而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列为项目支出。国有林场为做好生态建设而发生的造林、抚育、森林管护等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就是其项目支出,按照旧的财务制度核算的营林生产成本就是新财务规则核算体系下的项目支出。但项目支出不仅限于营林生产,还应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其他支出,如棚户区改造、珍贵树种培育等专项支出。国有林场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活动发生的支出是其经营支出。国有林场从事的林产品生产活动(如林木采伐)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采伐工资、生产道路建设、木材检验运输等费用都应列入经营支出核算反映,并与经营收入配比。国有林场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是其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国有林价分成上缴支出,是其上缴上级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如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是其他支出。

4. 国有林场的营林生产成本在财务上应当列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营林支出”,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分造林、抚育等进行明细核算,并于年底结转到“生物资产———林木资产”科目单独体现所形成的资产。用材林的成本核算到采伐为止比较能体现其历年累计投入的资金情况,能更好地反映林木从造林准备、栽植、管护到采伐整个培育过程累计历史成本,符合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但由于林木生产长期性特点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工及原材料物价水平的不断增长,经过二十到三十年一个采伐周期,采伐林木时仅以补偿营林生产成本收回资金根本无法满足重新造林的需要。建议建立森林更新补偿机制,从采伐林木收入中专门提取造林更新资金,专项用于更新造林。国家取消育林基金后,南方集体林区国有林价制度应当继续保留,并提高国有林价占木材销售收入的比例,建议从现在的10%左右提高到30%左右,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不再参与分成,这样国有林场才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更新造林,林地所有者(社队)也能从国有林场得到更多的收益,有利于场村关系和谐发展。还应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积极争取更多的财政补助资金。在税收优惠上,除农产品收入已明确作为免税收入外,争取能把当年用于种子种苗研究、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特殊用材林的研究培育等林业科技费用作为林业研究开发费用给予加计扣除;用于更新造林的各项森林资源培育林业事业发展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季节性营林和木材生产的劳务用工,免征劳务性质的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样可以减少国有林场在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方面的直接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5.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应当纳入当地市一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体制进行管理。但由于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长期生活在林区,主要从事森林资源的造林抚育、护林和林木采伐等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职工就医和子女上学不方便,因此,建议国有林场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在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应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确定。可以通过增加林业艰苦津贴、住林区津贴项目或调整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的方式来增加国有林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便适当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特别是一线生产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增加幅度和薪酬分配方案由当地市级人事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建议国有林场的薪酬采用由市级人事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按年度核定其工资总额,再由国有林场按职工岗位情况和业绩贡献大小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的方式进行管理,并纳入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支出的绩效管理体系。

国有林场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薪酬建议按“同工同酬”原则,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按工作量、护林面积或木材产量等劳动贡献大小计算分配并计入营林和经营成本。其“五险一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报缴纳,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原则,确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 加强国有林场净资产(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国有林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其全部收入与全部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就是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所讲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结转和结余和经营收支结转结余。国有林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对各项支出按规定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收支结转和结余情况。对不同性质的结转结余,要分类管理,合理使用,规范分配,分别计算,避免相互混淆。其中国有林场的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与事业单位其他收支有较大不同,不是开展公共服务形成的而是经营活动形成的(如木材等林产品销售),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是配比关系,为准确反映国有林场的经营收支成果应单独反映。

国有林场营林生产投入形成的林木资产对应的林木资本应以“非流动资产基金———林木资产”反映。国有林场用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净资产的,应按照形成资产的类别,分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林木资产等形成相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国有林场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事业基金作为没有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的一部分,具有平衡国有林场预算的功能,起着“蓄水池”作用。首先要统筹安排,遵循收支平衡,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原则,加强事业基金与年度收入预算的统筹,安排年初预算时如果收入预算不足以满足支出需要,要从事业基金当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弥补差额;其次要合理使用,事业基金的安排使用要体现国有林场“事业”的特点,主要应用于国有林场的事业发展。建议设立基于国有林场造林事业发展需要的“专用基金———育林基金”。国家取消育林基金后,国有林场原来提取的育林基金和国有林价应当留归单位用于造林。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育林基金提取比例、国有林价计提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定。

7. 国有林场的固定资产建议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分类。

可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国有林场应当对除无法确定折旧年限或计提折旧无意义的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以外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年限建议由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统一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再考虑预计净残值,其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

8. 国有林场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运用事业计划、财务报告、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对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进行总结,做出正确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工作建议和措施。建议在1994年《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财务报告和分析规定的基础上,将原来的“损益表”改为“收入支出表”;增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两张主表;根据国有林场业务特点增设“专用基金———育林基金收支明细表”、“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明细表”、“经营收支明细表”、“项目支出明细表”等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增加“结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等情况,取消“经费自给率”指标,增加“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均基本支出”、“木材经营效益”等财务分析指标。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1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严格预算执行, 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 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 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加强经济核算, 实施绩效评价,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 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 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 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 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 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 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 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 提出预算建议数, 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 下同)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 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 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 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 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 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 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 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 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 财政补助收入, 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 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计入事业收入。

(三) 上级补助收入, 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 经营收入, 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 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统一核算, 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 事业支出, 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 经营支出, 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 上缴上级支出, 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其他支出, 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 由事业单位规定,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 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 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 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 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 或者因故未执行, 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或者因故终止, 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九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 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 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 修购基金, 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 (各列50%) , 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 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 职工福利基金, 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 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 其他基金, 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三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 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 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 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三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 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 (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 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 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四十三 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 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 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 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 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 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 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 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 应当进行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清算, 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 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 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 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 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十三条 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 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 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 因隶属关系改变, 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 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 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 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 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 撤销的事业单位, 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 合并的事业单位, 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 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五) 分立的事业单位, 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 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 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五十六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 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等。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八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应当执行本规则, 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 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 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六十五条 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特定项目, 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不执行本规则:

(一)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 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三) 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六十六条 行业特点突出, 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

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第六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 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 ×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 ×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 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 人均基本支出, 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 ÷实际在编人数

4. 资产负债率, 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 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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