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范文

2024-07-18

劳动就业范文(精选11篇)

劳动就业 第1篇

泉市州劳动业就中心是, 泉市州力人源资社和保会障局直属业事单位。承担着府政进促业就、经办失保业险的职能。年多来在, 上级党委的领导下, 中心卓有成效的完了成市委、市府政下达的各促项进业就的任标目务, 维护了泉州和的谐、定稳发与展。

中心位于泉市州新华南路的劳大业就动厦, 设开有失保业险、劳事动务代理、职业训培鉴定等多个务服窗口。建有配备子电幕屏, 面积达0002平米源资力人的市场, 供企和业求职现者场交流。具备一训培次、鉴定上千的人训培场地、设备和师力资量, 够能实现业就、失保业障、业就训培"一条龙"务服。

近年来, 中心按照:就业服务要"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 坚持"人本服务"的理念, 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 完善配套功能强, 化服务手段以, 计算机网络为基础, 把职业介绍、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事务代理、劳务遣派各等项工业就作有机结合起来, 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劳动就业与失业保障"一站式"就业服务网络, 成为人源资力保部障门主要对外服务窗口之一。先后被泉州市政府评为:"02102~003年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02002~005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作工先进集体", 被福建省府政评为"2004年度全省就业再业就先进单位"。

劳动就业合同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乙方按国家行业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甲方按规定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2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3 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双休工作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薪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八条 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在一个年

度内完成 台公司主营机器的销售任务。二、在一个内销售 万 包配套设备的药片。三、每台销售机器平均费用控制在 内,如超出从薪酬中扣除,如有结余,给予奖励。四、乙方工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医院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行。五、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及协助公司应对各种事宜。六、汇报工作进度。

第九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第十条 工资及奖励措施

本公司采取按完成任务比例阶梯式给予酬劳模式,如下

1、完成任务100%,即年销售达到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药片,给付工资万薪酬。

2、完成任务80%至100%,即年销售达到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3、完成任务50%至80%,即年销售达到 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4、乙方每月从薪酬先中支付 元,结余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证金,保证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做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结余部分年终时支付。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

1、每多销售 台设备及 万包药片,奖励 万元,累进制上不封顶。

2、依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年终会拿出专门资金,对表现优秀的销售经理进行奖励,最高有10万元的额外现金奖励。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调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不能保守与本公司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贵阳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就业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甲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双方都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大通路,青藏铁路公司海石湾新建职工培训综合楼项目部。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定时工作制,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除《劳动法》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且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节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本单位薪酬方案的工资标准,按月计时工资的标准,用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元,以后按国家规定.甲方经济效益情况和薪酬方案晋升乙方工资,提高工资水平。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4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合法公平、自愿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固定期限 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并保证与前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任何劳动争议或任何经济纠纷。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尾页上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乙方在其向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不去新岗位工作,则视为旷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的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确定,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随之变更。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并确保和其他部门及时沟通。乙方的岗位责任及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经向乙方公示并告知后作为衡量乙方是否如约履行劳动义务的标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工作时间与休假

1、不定时工时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工作日程。甲方若因生产需要调整工作日程时,乙方应配合遵守。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不可抗因素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调整休息休假时间的,乙方须配合加班或调休事宜。

2、休息休假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保乙方休息权。

第二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对乙方进行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一条 劳动报酬

1、本合同采用计时形式计发工资,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2、甲方每月20日以银行转帐或现金等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薪资明细单。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二条 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乙方符合之条件,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转移社会保险,乙方应于社会保险办理、转移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社会保险的办理和转移,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保险缴纳中有乙方个人承担部分,其执行标准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性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二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以及外派员工所在公司的劳动纪律、奖惩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按企业奖惩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1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2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在薪资中代扣或代缴以下相关费用:

涉及如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需由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4.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5.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下列行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①违反本合同及相关约定的保密规定的;

②违反国家和上海市法令规定的;

③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活动、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④隐瞒事实,伪造身份证、学历经历或提供虚假、不实的个人资料、学历经历、健康报告、体检证明等或用其它不正当手法受雇的,致命本合同无效的;

⑤其他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明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述5.5款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离职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按照规

定完毕交接工作后,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完成退工登记工作。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本合同期满,有第5.6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5.6款第(2)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6.3合同续签

如乙方就甲方维持或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不同意续签的,视为本合同期满。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福利待遇

7.1除基本工资以外,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工作,视乙方的岗位不同与工作绩效成果和对生产经营做出的贡献,设立相应的奖金形式,比如: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

7.2奖励

(1)甲方对乙方的出色工作、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甲方认为合适的奖励。

(2)甲方可因以下理由给予奖励:

①对改进甲方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②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和/或防止甲方遭受损失;

③其它按照甲方规定应予奖励的模范行为。

7.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内部需要和外部环境等变化,变更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等分配制度。甲方保证乙方工资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基本工资将随甲方工资调整机制而调整,如发生重大调整,甲方将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告知乙方本人。

7.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可实施相应的福利制度,具体参照甲方适时公示之内容,所适用之对象均平等享受。

第八 条 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8.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令规定、甲方之内部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予以赔偿。

第九条 知识产权、服务

期、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乙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已经知悉甲方具有经济效益之商业秘密,且该商业秘密具有竞争优势,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

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各类相关信息,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且该保密义务的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知悉,甲方之商业秘密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作用,如违反该保密义务,将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一条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订并随时颁布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甲方现已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第二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与国家和上海市新出台的劳动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员工)

名称: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栗海生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11d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x15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1-5x6897 58x830 联系地址: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乙方收到本劳动合同壹份特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劳动就业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20xx年01 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 年01 月01 日至20xx年03月30日止,期限为90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湖北武汉 从事 销售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5000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 、奖金 、差旅费 、交通费 ;其标准分别为 4000 元/月、20xx 元/月、1500 元/月,300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

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xx 年 01 月 01 日

乙方:(签名)

20xx年 01 月01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劳动就业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七天工资代替通知,乙方违约需缴纳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4)乙方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就业劳动合同范本就业劳动合同范本。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元/月、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就业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劳动就业 第3篇

造成我国失业率居高不下、并持续攀升的主要原因,目前经济形势分析界较流行的看法是“三碰头”论。即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碰头”,使劳动力供给的增加量远远高于其需求的增加量,从而尖锐和激化了既有的矛盾。

从劳动力供给上看,我国每年城镇新增1000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在向城镇转移8000万劳动力后、仍有1亿劳动力的富裕,城镇登记和下岗失业人员仍然有2000万;从劳动力需求上看,按经济增长8%、就业弹性系数为0.15计算,我国每年能够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仅为1000万个左右;也即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缺口,未来的就业压力仍将持续和沉重。

学界在经济形势分析中提出的劳动就业“三碰头”论无疑是十分准确和生动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将“三碰头”论进一步引伸到对我国劳动就业问题的深层次分析——新“三碰头”论。即目前我国劳动就业形势的严峻,根源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的“三碰头”——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差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矛盾、传统就业观念落后与新兴劳动力市场现实的矛盾、宏观管理改革滞后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矛盾。

从第一个矛盾——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差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矛盾上看,到2002年底,我国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84.6%,而同期城镇化率仅为39.1%;两者差距45.5个百分点。而发达国家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城镇化率,一般都占到95%以上。因此目前我国13亿人口,有8亿住在农村,收入水平很低,生活条件很差,教育程度严重不足,因此无法满足城镇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就业要求。据统计,目前我国从业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25%,而同一指标美国为86%、韩国为66%,差距是明显和巨大的。

这种状况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影响是核心性的——大量粗级劳动力缺乏就业岗位同时也有许多需要高素质人才的就业岗位空缺或退而求其次。因为粗级劳动力在市场上,从总体上看,只能等待被动的雇佣,而自身缺乏创业的能力或冲动——资本的缺乏并不是最关键的。这在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市场上的表现尤为明显和突出。

在发达国家,90%的人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我国也有75%的人在中小企业就业。但发达国家每千人中小企业的数量平均为50人,而我国每千人中小企业数量不到10人。有专家据此分析,如果我国每千人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能够达到发达国家的某一比例程度,那么可以解决4亿人的就业问题。这种预测值得憧憬,但是她的实现,可能还有待于我国全民族文化素质的远期的逐步提高和均衡。

从第二个矛盾——传统就业观念落后与新兴劳动力市场现实的矛盾上看,这更多的是集中体现在城镇劳动力——包括存量劳动力和增量劳动力、或说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等的就业问题上。

例如,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存在着明显的“三多三少”现象。即下海经商、从事金融外贸的多,愿意去国有重点企业的少;到大机关、大公司、高等学校的多,愿意去基层、中小(乡镇)企业的少;到效益好、收入高的东南沿海地区的多,愿意去艰苦行业、老少边穷地区的少。

东南大学一位副院长说,目前大学毕业生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念,就业期望值偏高,形成毕业生个人期望值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严重背离。

北京服装学院两位专家指出,目前大学毕业生要在六方面实现就业观念的转变。即:从重大城市向重中小城市转变;从重发达地区向重需要的地区转变;从重薪酬高的单位向重发展的单位转变;从重专业对口向重专业相近转变;从重择业向重就业转变;以及从重就业向重创业转变。

造成这种状况的宏观背景是:一方面我国的大学教育已经逐渐普及,即大学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逐渐走向了大众化教育;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的升级,已经对越来越多的岗位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文化或技术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八大因素影响就业》一文分析指出:大城市居民、国企职工观念上还不适应新的就业机制;由于在旧体制下长期形成的福利和就业捆在一起,国企职工普遍不愿意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服务业大量吸纳劳动力,但很多人不愿意做被认为是“伺候人”的服务性工作。

因此,虽然缺乏定量的分析或数据,但是传统就业观念落后与新兴劳动力市场现实的矛盾,其对劳动就业的深刻和重大影响,无疑是为社会所普遍公认和感受!当然,社会观念也在逐渐或先驱性的转变,典型如目前大学生的“零工资就业”就是一例。

从第三个矛盾——宏观管理改革滞后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矛盾上看,这重点是指旧的宏观管理体制之于劳动就业的消极或制约性影响。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宏观管理体制对劳动就业存在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主观的、积极的、核心性的影响。如2002年9月首次召开全国就业工作会议,并提出“要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二是客观的、消极的、次要性的影响。这主要是指有待于进一步改革的、不符合规范性的市场经济要求的旧的管理体制,对我国劳动就业市场的制约性影响。

对于后者,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目前扩大就业的体制障碍包括:1、登记制度。几乎一切自然人性质的工作都必须得登记注册,一些就业和创业因注册障碍而无法从事。估计中国城镇在这方面损失的就业机会在1000万个左右。2、税费负担太重。中国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可以说在世界各国中比较,是纳税和纳费最多最沉重的经济活动者。由此损失的就业机会估计在1000万个左右。3、审批烦琐。注册登记企业的前置审批有几十项,手续繁杂。由此造成的就业机会损失在1000-2000万个左右。4、城市建设和融资政策阻碍就业扩大。由于实施与中国国情不相符合的城市建设和商业发展政策,全国损失的就业机会可能达到500万个左右。由此简单加总,我们发现其数量已经基本相当于我国显性下岗、待业和失业人数的总和。

当然,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一直在持续和深入。如近期北京市推出的《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的11条措施。

因此,劳动力供给增加的旧“三碰头”、与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新“三碰头”的结合——两个“三碰头”,就决定了我国的劳动就业,不得不经受一段较长时期的痛苦和磨练。

旧“三碰头”是表象,新“三碰头”是内因。我国劳动就业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有赖于社会经济深层次矛盾的逐步缓解和最终消除。其历程是劳动就业市场、乃至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同时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高速增长;其结果是现代、规范和高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包括劳动就业市场的诞生和持续。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这四方面的精确总结,无疑是更迅速、更有效的解决我国劳动就业两个“三碰头”难题的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劳动就业档案管理工作刍议 第4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就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劳动就业档案信息向社会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可将各类档案资料制作成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 通过这些材料向社会宣传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介绍相应的劳动就业指导信息、提供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等, 以此来有效推动劳动就业工作在最广的范围内开展;可根据企业档案和下岗、失业人员信息档案, 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愿望, 根据这些情况为企业和就业者提供双重的服务。为满足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需求创造必要的条件;可通过所掌握的社会下岗、失业人员的信息档案, 定期向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材料, 为政府进行社会就业、失业信息分析, 进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就业政策提供基本依据。

二、集中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管理是档案工作一贯坚持的管理原则, 是保证档案齐全完整、提高档案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从全国情况来看, 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设置有多种模式, 劳动就业档案来源多样。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综合性档案机构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并对下属单位进行长期、有效的业务监督指导, 这样既能避免不同类别档案分割不利状况, 也能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档案进馆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否则, 会造成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相关专业档案自行管理, 加剧管理水平的不均衡现象, 进而造成相关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差异, 最终影响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需要注意的是, 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应当遵守, 但并不意味着各级劳动就业管理都要千篇一律, 实行一刀切, 各地劳动和社保部门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具体模式和方法。

三、突出专业特色

劳动就业档案这一概念,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可以将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形成的除文书档案之外的所有专业性档案包含其中, 而后者专指在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形成的独有专业性档案。笔者认为, 在劳动就业档案管理中, 适于使用狭义概念。强调狭义概念, 明确特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既可以使管理规章内容简明, 也避免在全宗划分、管理方式等方面产生歧义。而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专业档案, 均有明确的管理制度,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专业档案管理规章无需重复。更重要的是, 其主管部门只能在属于本身工作职能范围内形成的专业档案管理上具有发言权, 推及其他是不明智的。管理规章中有必要明确表达如下要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报表、账簿、凭证作为会计档案归档, 照片、录音带、录像带作为声像档案归档, 使用计算机系统形成的机读材料按电子档案归档。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

就目前而言, 劳动就业档案的管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但建立和健全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劳动代理、劳动力市场、农村富余劳动力方面的档案对于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已日益显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应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资源作用, 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整体推进, 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农村富余劳动力一直是我国劳动就业大军中的主力, 在我国就业体系中占有突出地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笔者认为, 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档案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劳动就业部门应有效行使行政监督权,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所辖区域的企业, 特别是农民工较为密集的建筑业、矿山业, 发现未经过劳动力管理市场介绍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要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补办手续, 为其建立档案;劳动就业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档案, 完善劳动力资源管理, 充分发挥档案信息服务和引导的作用, 将劳动力资源与劳动力市场连结起来, 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牵线搭桥, 引导他们有序平稳转移, 并积极拓展农民就业空间, 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有效服务;根据劳动力资源的状况和用工单位的需求, 及时对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趋势作出预测, 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程度, 减少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成本, 并通过就业培训, 努力提高富余劳动力的技能素质, 增加劳动收益。

总之, 完善我国的劳动就业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 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努力。为此, 劳动就业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对劳动就业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使其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不断迈进, 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宋熙东.孙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实意义探究.云南档案, 2009.9

[2].栾传晟.档案管理在劳动就业中的重要性.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26

金融危机对我国劳动就业的影响分析 第5篇

一、当前金融危机影响劳动就业的基本判断

(一)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是导致就业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

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增长是劳动就业的源动力。只有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劳动就业才能得到切实保障。2008年第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9.9%,这是自2006年以来我国GDP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并有可能导致全年GDP增速低于10%。居民消费能力不强,消费倾向偏低,消费信心不足,这是导致内需不振的重要原因。由于劳动力需求是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派生需求,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必将通过就业弹性带来就业水平的降低,这不仅包括就业总量的减少,也包括就业质量的恶化。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8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调查显示,2008年第三季度以后的用工需求下降了5.5%,这也是多年来在第三季度用工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第一次出现下滑。

(二)劳动力的行业结构性需求差异明显

由于市场不景气,金融、外贸、出口型制造业纷纷调整用人计划,尽量不进新人,甚至有部分企业开始通过裁员来缓解成本压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行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较强,就业人数在就业总量中的比重较高,加上薪酬待遇相对较好,其就业量减少对全社会就业水平的降低将产生更大影响。行业结构性需求差异首先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然后将逐步蔓延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这些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结构性需求差异就更为显著。虽然各级政府正在努力通过多项措施来鼓励用人单位不裁员,但这毕竟属于短期性政策,长期效果难以估算。同时,就业结构的变化反过来将会推动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因此需要科学引导和合理控制。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就业下滑更快

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数技术含量偏低,主要以廉价劳动力来获取竞争优势,抗风险能力较弱。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度降低,导致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停产或关闭。特别是纺织服装、加工制造领域中的部分中小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困难,大幅度削减招工人数,甚至要通过裁员来降低生产成本。部分企业短期内可以通过停薪休息、停工培训来缓解员工的就业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如果产品市场得不到及时复苏的话,裁员将成为这些企业的无奈选择。金融危机对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影响与其出口产业链密切相关,出口产业链越短,其所受到的冲击就越快,影响力度也越大。

二、金融危机对我国劳动就业影响的预期分析

金融危机引发的实体经济动荡会大大压缩我国劳动就业的增长空间,从这个角度来说,劳动就业的前景预期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变化趋势密切相关。

(一)失业率有可能继续提高

据统计,2008年1-9月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36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1000万人的9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409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500万人的8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9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100万人的119%;截至9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0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0%。由于金融危机对劳动就业的消极影响从第三季度开始才迅速显现出来,前三季度劳动就业的完成情况相对比较理想,但这并不能掩盖就业形势的急剧恶化。目前东部沿海地区中小企业订单大幅减少,开工严重不足,后续资金难以为继,而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也在日益加大,保障就业任务也愈为艰巨。虽然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就业保障政策,但在市场环境整体欠佳的背景下,政策实施效果距预期目标仍将有一段差距,预计2009年登记失业率将会有所提高,预计调查失业率将达到10%左右。

(二)平均失业时间将会延长

预计世界经济复苏尚需时日,短期内我国出口增速仍有可能继续下滑。我国经济调整也需1-2年,各项保增长政策的功能发挥存在时滞性,这将增大劳动就业状况改善的难度。尤其是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技能素质整体偏低、年龄偏大的群体特征使其就业竞争力减弱,再就业水平将会有所降低,从而导致平均失业时间的延长,生活将更为困难。

(三)大学生就业压力空前加大

据统计,2009年我国将新增大学毕业生610万,其中大约有20%无法实现当年就业,这将给全社会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属于增量就业,因此受宏观与微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同时,目前大学培养的学生管理岗位偏多,而用人单位需要大量的生产、服务一线员工,大学生就业的供需结构不合理,这也加大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

(四)农民工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近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大军,农民工也将外出务工视为经常性的劳动模式,并逐步融入城市生活中去。由于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以简单劳动为主的加工制造业、低端服务业等领域,可替代性较强,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力度更大。农业生产的收入水平相对太低,大多数农民工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工的务工去向将成为摆在各地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据保守估计,2009年全国大约有650万农民工面临再就业问题。如果不能保障农民工较好就业的话,农村发生返贫现象的可能性非常大,甚至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当前稳定和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建议

(一)集中释放一揽子短期刺激政策,增强社会公众就业信心和预期

公众信心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要素,公众信心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效率具有倍增效应。当前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和投资等领域,遏制经济下滑态势,有助于稳定社会公众的不安情绪。短期内,宏观调控政策应以范围广、见效快、惠民多的措施为主,如加强廉租房建设、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实施劳动技能免费培训、增加一些专项补助和减免部分税费等,切实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提升居民的消费预期。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重要部署、促进就业的社会经济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

当前应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更好发展,从而更多吸纳就业。但由于指导意见在操作层面上缺乏具体措施,导致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中无法掌控尺度,实际标准也高低不同。因此应抓住时机,将指导意见切实转化为政策行动,真正发挥其对劳动就业的促进作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是创业的主力,建议相关优惠政策的重心应以他们为主,充分考虑到其群体特征和实际需要,尤其要在资金上提供支持。可考虑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担保基金,前者直接为创业者提供资金资助,后者为创业者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以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机制和引导作用。

(三)大量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稳定劳动就业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前我国城乡公用事业领域存在大量的公益性岗位可以开发,这些岗位都能吸纳较多的低技能劳动者。公益性就业岗位既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来实现,也可以采取政府直接资助的形式。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上,尽量少使用人工可以较好替代的机械化作业,短期内以增加劳动力就业为导向。公益性岗位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并尽量实现其体面就业,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机制可以灵活安排,以合同制就业为主,但不排斥灵活就业,将增加就业岗位放在首位。

(四)大范围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人力资本战略储备

劳动力技能总体水平偏低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应抓住金融危机这一机遇,大范围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以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农民工尤为重要,既可以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同时也可以缓解农民工的就业压力。技能培训以满足实际需要为目的,注重实践,能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技能素质。培训所需经费由财政负责,个人无需承担费用,可由政府提供就业培训券。另外,还可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职业培训,将更多的城乡劳动者组织到职业培训中来,使得劳动者在提高就业能力和素质的同时能够使失业找工作者处于一个积极准备就业的状态。瞄准和培育10年、20年后的核心竞争力,做好战略谋划,加大社会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投入,为我国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的新一轮持续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和人力资本储备。

(五)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专项措施和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为应对金融危机,应号召机关、事业单位和政府主导的非营利组织增加吸纳应届毕业生的用人计划,以提高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率。建议政府实施大学生就业专项措施,将大学生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任务来抓。政府向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岗位补贴,以促使后者增加用人计划,并保证最低雇佣年限。政府免费组织应届毕业生的集中岗前培训,提高其实践技能和工作适应能力,以减少企业的员工培训成本,从而提高新增大学生的就业水平。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未来个人发展上给予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积极支持和组织大中企业、沿海地区抓住发达国家高端人才就业低谷时期,加快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以优惠措施广泛招揽金融、投资、高科技、管理等各类海外高端人才,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和研究开发充实战略人才资源。

当前劳动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6篇

关键词:劳动就业,问题,因素

一、当前劳动力市场问题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经济结构变动的加速, 个人为了保持就业状态就必须连续不断地变动岗位、专业、职业甚至居住地。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 中国劳动力市场变化的主要特征是, 在就业机会不断增长的同时, 劳动力供求缺口继续扩大, 下岗职工增多, 失业率有所上升;伴随着劳动报酬水平的普遍提高, 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就业稳定感下降, 劳动合同短期化, 职业变动有所加快;就业质量略有下降, 平均劳动时间延长, 非正规部门就业大量增加;社会保障水平总体提高, 绝对贫困人口迅速下降, 但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保险迅速发展的同时, 公有制企业的社会保险水平有所降低。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形势是:全国城镇从业人数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减幅趋缓, 劳动力景气指数有较大幅度上升, 但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加大, 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促进就业的任务仍很艰巨。预计201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将保持5%的水平, 城镇登记失业者560万人;2011年12月,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700万人。我们发现:一是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关系的下岗职工规模过大, 增加工作的难度;二是一些国有企业对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时进行了不负责任的口头承诺, 届时这些承诺无法兑现, 可能在局部地区产生抵触情绪;三是资金困难, 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无法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补偿, 导致下岗职工不能出“中心”。

二、目前影响劳动就业的因素

1.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劳动就业有双重影响。一方面, 科学技术的运用, 必然带来劳动生产率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投入同样的资本, 能够吸收的劳动力就绝对地减少。另一方面,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必然使社会生产向深度、广度进军, 扩大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范围、领域, 出现一些新的工业企业、新的服务业领域, 这将吸收一部分劳动者就业, 拓宽劳动就业渠道。

2. 人口因素。

任何国家、人口的多少, 特别是劳动年龄人口的多少是影响劳动就业的一个因素。人口众多在我国造成很大的就业压力。人口的数量大、会制约我国再生产规模的扩大, 从而影响劳动就业。人口多还会影响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 影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从而限制了劳动就业的选择, 不利于劳动者寻找就业门路。

3. 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

商品经济讲求经济效益, 因而在用人的选择上十分慎重。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伴侣。面对竞争的压力, 企业自然会高度重视职工的素质, 对那些低素质的劳动者, 难进入企业, 就业的人员也会感到压力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 企业会经常调整生产的规模和产品的结构, 从而经常调整就业人员的进出。另一方面, 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会拓宽就业门路, 增加就业岗位。另外商品经济的发展将为缩短工作日、增加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 一方面可以增加就业, 另一方面可以为劳动者提高素质创造条件。

4. 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状况。

不同的产业结构、所有制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一样, 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多种所有制的发展有利于吸纳不同层次的劳动者。

5. 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者的就业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就业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 在这个选择过程中劳动者的素质, 劳动者的就业观念是一个重要因素。劳动者素质高, 就业观念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就容易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6. 政府的重视程度。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也不管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还是经济萧条时期, 各个国家都把提高就业率、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重要的甚至首要的一项工作, 在我国, 就业压力将长期存在, 不仅政府要重视, 而且要采取切实的措施来帮助劳动者就业, 如制定各种有利于劳动就业的政策, 发展劳动力市场, 规范劳动中介机构, 加强对失业者的培训等。

三、确保劳动就业中工资制度的完善

工资保障制度是指法定的保障职工工资足以成为其生活主要来源和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措施。劳动立法中, 对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 一般包括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等。

基于经济增长的劳动就业问题探究 第7篇

总体上来说, 目前国际经济的总体态势就是全球经济在复苏中, 但还是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这种不确定的因素主要来自欧洲的主权债务危机。目前我国国内的经济形势, 可以从总体上概括为以下几点:受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的严重影响, 我国也在其中经历了危机, 目前通胀压力较大, 还存在着经济下滑的风险。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形势的未来走向会对我国就业问题有非常大的影响。

在改革开放的过去三十多年里, 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三十年间, 我们深入的进行了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这对于经济增长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问题之间的关系以及挑战分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 劳动就业跟经济增长之间是呈正比的关系, 也就是说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时, 相应的就会提升劳动就业率。可是现在进入了信息时代, 在经济增长中, 知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科技因素在影响生产力的各种因素中发挥着越来越深刻的作用, 并且成为了生产力的第一要素。

这种现状对于劳动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要求作为生产力主导因素的劳动力, 一定要从原来在工业经济条件下的体力付出型, 转化为新的形式下的科技知识型劳动力。如果说劳动力的素质不能够适应技术的进步, 那么就会因为不符合部分岗位对于新技术的要求而被辞退或被淘汰。同时由于新科技的发展, 人工智能越来越多的应用到了生产之中, 这样就使先进的生产技术取代了部分劳动力, 劳动者在享受着科技进步高效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那就是失业率的增加。但从另一方面来看, 新科技所带来的失业会促使劳动者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 让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 带动了经济发展, 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三、基于经济增长的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可行方法探析

(一) 通过转变观念来实现经济增长和解决劳动就业问题

目前就业问题仍是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 就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 我国还不能达到充分就业, 国家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提供较为充足的物质性财富让未就业者享有一定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但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观念, 充分认识到就业问题是一个跟社会发展和稳定有紧密关系, 需要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

首先, 国家要制定出持续的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的政策, 并且必须根据现实状况, 建立健全落实未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制度, 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从国家政策和企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 创造和提供各种就业途径, 如在大学生就业方面,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 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

其次, 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是要让就业者转变观念。旧的体制和旧的传统目前还制约着就业者自身的择业观念, 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很多择业者仍固守旧有的观念, 一心寻找安稳的、收入高的、有社会地位的, 近年来的招考公务员热就突出反映了很多择业者的从业趋势;二是自身实际与期望值不相符, 抱着不切实际、好高骛远的求职想法, 期望一劳永逸、一步到位的职业规划;三是部分择业者缺乏自信和轻视自己, 不敢积极主动到劳动力市场上展示自己, 处于被动就业状况;四是一部分人过度依赖政府, 害怕竞争或者自主择业来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观念。因此, 就业者先要调整好自身的观念, 敢于迎接现实的挑战, 正确认识和理解劳动就业问题, 用积极健康的心态来面对自主择业的问题, 才能尽快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满意的工作。

(二) 通过提高劳动者综合素养来促进就业

目前我国就业不充分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劳动力的素质参差不齐, 劳动岗位与所需要的人才素质不相符, 劳动力素质还不能充分满足劳动岗位需求的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行各业现代化进程加快, 就业市场上越来越需要的是各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那些低素质的就业者面临着失业的危险, 而失业又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压力。随着我国的市场用工制度的逐步完善, 每一家企业都可以根据需要在市场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那些素质较低的劳动力就会被淘汰, 这对于高素质劳动者来说是机遇, 对于低素质劳动者来说就是巨大的挑战。所以, 无论对于劳动者还是提供就业的主体来说, 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 不断提升我国劳动者的综合素质, 一方面是劳动者自身要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来更快适应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 增加自己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 储备和充实人才队伍, 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 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

就业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经济问题, 只有大力发展经济, 才能创造出就业机会和就业容量, 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 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的最好措施。如果想实现充分就业, 就必须保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对于中国来说, 由于无法在短期之内就立刻实现整个社会的充分就业, 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 就需要一直保持目前的经济的快速增长, 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充足的动力。

首先, 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扩大劳动就业并举的方式来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随着科技发展, 经济的增长一般都是建立在结构的优化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上的。当我们需要通过经济增长来解决就业问题的时候, 虽然会遇到优化结构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等的挑战, 但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就业压力这个现实, 否则会导致经济环境逐渐恶化, 甚至危及到社会稳定。相反, 也不能因为有就业压力的存在就推迟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 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

其次, 要通过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大力发展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等第三产业, 来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目前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占到了就业市场的三分之一左右, 而发达国家地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远远多于制造业的从业人员。第三产业由于涉及到的行业广泛, 进入壁垒较低且吸收较快, 被认为是可以吸纳富余劳动力最强的产业, 所以, 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对于解决我国就业问题有巨大的积极推进作用。

除此之外, 我们还应该努力的开拓劳动力对外输出的市场。根据有关数据显示, 我国对外输出劳动力在国际劳动力市场占到的市场份额还不到1%, 按照目前的汇额计算, 我国劳务输出只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1%。因此, 我们应充分的利用我国富余劳动力的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劳务输出, 充分解决我国国内劳动就业不充分的矛盾, 同时增加我国外汇收入, 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四、结语

解决就业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我们要结合我国实情, 充分的考虑到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社会稳定等各方因素, 不断探索和实践, 通过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增长等多方措施和途径来有效的解决劳动就业问题, 最终实现充分就业, 社会稳定, 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俞黎文.浅谈中国经济增长、产业发展与劳动就业[J].中国商界 (上半月) , 2010 (08)

[2]王芹萼.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增长与就业关系的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 2010 (17) .

[3]宋海萍, 张柯.中国劳动就业问题研究[J].企业导报, 2010, (02) .

[4]刘瀑.经济增长、产业发展与劳动就业的耦合机理分析——以河南省为例[J].经济经纬, 2010, (01) .

[5]丁从明, 陈仲常.经济增长为什么没有带来就业增加?[J].南方经济, 2010 (01) .

劳动就业维权: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8篇

侵犯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有权起诉

【案例】2012年3月15日, 根据一家公司招聘员工的要求, 姚虹过关斩将后以笔试第一名的身份进入了面试。可当面试人员一听说姚虹系回族, 便当即拒绝录用, 理由是虽然姚虹的其他条件完全符合录用要求, 但公司为肉制品企业, 经常要涉及猪肉加工, 而回族人士不吃猪肉, 自然不便聘用。由于经一再力争, 公司仍我行我素, 姚虹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责令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法院最终支持了姚虹的请求。

【点评】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也有同样的内容, 其第二十六条甚至进一步指出:“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公司在姚虹的各项条件均符合录用要求的情况下, 仅仅因为姚虹是回族而拒绝录用, 不仅属于民族歧视, 而且也侵犯了劳动者之间公平就业的权利, 显然应以纠正。对此类情形,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实施就业歧视的, 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劳动者面对不平等就业, 通过诉讼维权。

侵犯职业选择权, 劳动者有权说“不”

【案例】2011年1月, 罗曼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约定罗曼担任公司的普通业务员, 离职后三年内, 不得到与有公司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或从事与公司同类产品的销售工作。如违约, 需一次性支付给公司3万元违约金。2012年4月8日, 因罗曼到另一家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公司遂以罗曼合同约定为由, 要求罗曼支付违约金。而罗曼确实有负于公司, 最终只好根据公司的最后通牒, 辞去了新职。

【点评】其实, 罗曼有权说“不”。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该法第二十四条同样指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两年。”而罗曼只是普通员工, 并不属于上述主体, 且期限超过两年, 故公司的竞业限制对罗曼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侵犯特殊就业权, 劳动者不必沉默

【案例】2012年5月18日, 周琳在递交产假条后不到一个小时, 不仅没有得到批准的通知, 反而被告知公司已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周琳心里明白, 公司之所以如此, 只不过是因公司的岗位为“一个萝卜一个坑”, 周琳请假, 公司就必须另外雇人, 可要是周琳“占着茅坑不拉屎”, 不仅不便雇人, 还要多发一份工资。最终, 周琳自以为只有选择沉默:自己要生育能怪谁, 总不能耽误公司工作, 不上班也让公司发工资吧?

劳动就业 第9篇

一、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缺口较大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测算, 2009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突破1亿人, 其中, 高技能人才达到2630万人 (其中高级工2 122万人, 技师423万人, 高级技师85万人) , 约占技能劳动者的26%, 比2006年增加770万人, 增长了约40%。尽管这几年高技能人才数量有大幅度的增长, 但与经济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近40%的比例相比相对偏低;与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相比也明显不足。根据近些年来我国城市技能人才需求和供给数量的对比可以看出, 在劳动力市场整体供过于求的背景下, 高技能人才却异常紧缺, 从而造成了经常见诸报端的“技工荒”现象 (见表1、表2) 。

表1、表2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历年数据整理得出, http://www.mohrss.gov.cn/gb/zwxx/node_5433.htm.*表1和表2中的高技能人才, 是指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求人倍率是指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人数除以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大于1, 表明劳动力供不应求;求人倍率小于1, 表明劳动力市场上供过于求;求人倍率越大, 表明劳动力供给的缺口越大.

从表1和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 自2005年以来城市中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总体上呈上升的趋势, 但由于使用的是季度的数据, 所以会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但无论是哪个时期, 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都大于1, 说明市场上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始终大于供给量, 且缺口较大, 2009年高技能人才缺口高达22.8万人。

一些地方上的统计数据和调查研究也充分证实了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现状。有数据显示:北京高技能人才5.88万人, 占技能人才总量 (147.44万) 的4.0%。其中高级技师1.17万人, 技师4.71万人, 分别占技能人才总量的0.8%和3.2%, 高技能人才缺口达14.7万人。据深圳市人社局副局长刘青介绍, 目前深圳市技能人才队伍总量为206万人, 但是高技能人才仅有35万人, 仅占技能人才队伍总量的17%左右, 虽然比全省15%的比例高一点, 但与全国25%的水平相比, 差距较大。即使是基础较好的上海, 到2005年末也仅能将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15%, 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则是到2004年底才实现全区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产业工人总数6%。这些比例都与发达国家高级技术工人占技工总数的20%-40%的比例, 有很大的差距。在我国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和农业实施产业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战略布局中, 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供给缺口将长期存在。

二、我国高技能人才结构失衡

1.技术等级结构方面, 高级工占比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显示:在技能人才的求职者中, 具备初级技能资格、中级技能资格和高级技能资格的人数分别为1209 682人、601 503人、384 971人, 各自占比约为55%、28%和17%, 也即高级工比中级工低近11个百分点, 比初级工低近38个百分点, 这基本与我国现有技能劳动者的技术等级结构相近, 而与发达国家的相应比例15∶50∶35相比相去甚远。

2.年龄结构不合理, 技师、高级技师青黄不接

据全国2 084家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 在22岁及以下、23-35岁、36-45岁、46-60岁四个年龄段中, 高级技师的分布比例依次为0.11%、19.28%、38.82%、41.79%。在这里46-60岁年龄段占去了四成多的比例, 而35岁以下的高级技师尚不足两成。在上述4个年龄段中, 技师的分布比例依次为1.02%、21.04%、45.78%、32.16%, 其中虽然36-45岁群体所占比例最高, 达到四成半以上, 但46-60岁群体的比例已愈三成, 仍然较高。而高级工的比例则与技师的比例相似, 4个年龄段依次为1.08%、28.04%、45.85%、25.03%。

上述三组数据不仅说明我国高技能人才年龄构成偏高, 数量偏少, 而且还说明各年龄段之间, 特别是前三个年龄段之间的跨度较大, 高级技师的差额分别为19.17和19.54个百分点, 技师的差额分别为20.02和24.74个百分点, 高级工的差额分别为26.96和17.8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 当相当数量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陆续进入退休年龄后, 他们的继任者不仅人数少, 而且存在着批量断档的问题。以北京为例, 35岁以下青年技术工作者仅占28%, 35岁以下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则更低。

行业方面, 来自于电子信息产业抽样调查显示, 在该产业的500万从业人员中, 其中技术工人约100万。在这100万技术工人中, 技师和高级技师人才不过3万多人, 只占3.2%左右, 低于生产制造业的平均水平。而且, 80%以上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年龄在48岁以上, 35岁以下的青年工人是企业骨干, 但他们之中几乎没有技师和高级技师。

3.学历层次偏低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研究, 我国企业技术工人在本科以上、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依次为0.72%、5.91%、30.22%、29.06%、31.61%、2.48%。据江苏省的一项调查, 企业中占技术工人总数30%以上的人的学历中, 中专、技校、职高毕业占高级技能人才比例为35%, 大专高职毕业占34%, 高中、初中占26%;据对无锡企业抽样调查, 初级文化的占53.5%, 专科以上的1.86%。对衡水市的一项调查显示:高技能人才在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比例分别占0.13%、5.2%、24.4%、69%。总体上看,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工人的文化程度以中等学历为主。

4.行业岗位分布失衡

目前, 我国高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机械、交通、餐饮、化工、电子等行业, 而新兴的医药、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分布少, 特别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 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 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瓶颈”。据对杭州市37家企业的一项调查, 当前高技能人才缺口最大的是电子制造、维修保养、汽车制造, 占企业需求的35%、32%、27%。有关台州市的一项调查也显示, 2/3以上的技术工人分布在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 但一些先进制造业的数控机床操作工、信息技术、服装设计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物流、营销、理财规划、职业指导等行业的技能人才依然紧缺。在岗位分布上, 一般通用工种偏多而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工种或特殊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偏少。

5.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偏低, 技术素质亟待提高

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的技能等级结构相对于发达国家, 初级工超出30%, 中级工缺额10%, 高级工缺额20%。这里的一超一缺, 深刻地反映了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的技能素质现状。在我国确立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以来的10年中, 尽管参加鉴定的人数已从1996年的268万上升到2003年的483万, 累计已有3 500万人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但相对于7000万的技术工人总量来说, 仍然仅占50%。显然, 这不仅是一个制度化规范实施的问题, 它也有一个技术素质问题。

三、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原因分析

1.社会观念误区, 个人投入不够

在“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 我国社会存在重学历文凭轻素质技能, 重仕轻工, 鄙薄技术技能工人, 鄙薄职业教育培训的认识偏见, 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比普通高等教育低一级的教育, 是学习不好的学生的无奈选择。在现实生活中, 干部和工人在身份、待遇以及将来退休等方面有很大差别, 导致青年学生都愿意上普通高校, 期望将来当白领、做管理, 而不愿选择职业技术院校, 从而导致职业技术院校生源不足, 家庭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少。

2.国家投入不足, 资源分配不合理

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 教育资源的分配向学历教育尤其是普通高等教育倾斜。中等和高等职校的办学经费政府投入较少, 主要来源于自筹、企业赞助、行业支持等, 全国各地职教办学经费普遍不足。2005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经费总额为25 502 370.8万元,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 908 368.7万元,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的比重约为43%, 而同年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经费总额为3 705 365.2万元,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 185 233.2万元, 相应比重约为32%, 二者相差11个百分点。实际上, 高职高专教育由于需要大量的实习实训基地和设备的支持, 办学成本比一般的普通高校更大, 而政府对其投入却比对普通高校少得多。一方面, 经费不足导致职业院校难以引进优秀人才, 严重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 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的办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设备设施陈旧老化, 严重制约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规模的扩大, 进而导致高技能人才储备不足。

3.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 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目前, 我国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一是技校办学规模已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教育体制与实践脱节。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 不能根据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技术进步和社会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 专业设置雷同;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薄弱, “双师型”教师数量短缺;高职和专科院校大多仍按照本科压缩型来培养, 未与市场需求接口, 没有体现高职生突出的技能特点, 培养特色不鲜明和考核模式滞后, 从而导致一方面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 另一方面企业又招不到技能型人才。三是企业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中还没有发挥主体作用。大部分企业缺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意识, 重使用轻培养或只使用不培养的问题较为突出, 企业随意挤占职业培训经费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四是民办职业教育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在社会力量办学已经成为职业培训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缺乏重视和扶持, 这类学校办学规模小, 办学质量低。

4.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直以来, 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与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 并与职业资格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大部分企业没有把能力与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企业内部人员合理配置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并且长期和岗位聘任、工资待遇、奖励制度、职务晋升等制度相分离。传统的“重级别、轻职业”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延续至今, 技能工人和干部队伍中的技术员和工程师在身份、待遇、津贴、奖励以及退休等方面都差距悬殊, 高技能人才的津贴制度、住房福利、企业年金、医疗保险等待遇也没有形成规范性的制度, 同时, 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指导价位, 也没有具体明确不同技能水平之间的工资级差, 这些因素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而影响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中国劳动就业问题及应对的财政政策 第10篇

关键词:就业;财政政策;产业结构

一、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受到严重的打击,并逐步蔓延到实体行业。由于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出口必然受到巨大的冲击,并通过产业链影响到我国经济实体中各个行业,就业压力陡增。200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如果按照国际上对失业率测算的标准,中国城镇实际失业率大约在8%~10%之间。根据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划分标准,失业率在7%~8%为失业问题突出型,超过9%则为失业问题严峻型。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就业高峰期持续时间长。且随着高校扩招,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大学生就业高峰与全社会就业高峰重叠,大学生就业压力也开始凸现出来。

2.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国内投资环境恶化,许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尤其是出口行业,更是遭受到国内国际的双重打击,造成了大量就业岗位的流失。2008年四季度后,登记失业人数首次突破900万大关,并且仍然没有下降的趋势,给社会秩序的安定造成了巨大压力。

二、我国现存的劳动力就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特有的二元经济体系所蕴含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就业包含的问题是制约二元经济体系转化的一大瓶颈。总体来说,包含的问题有:

1.所有制结构急需完善。我国正处在由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体系过渡期,在这期间,国有企业改革使得原有的以冗员形式存在的隐形失业变为公开的失业。除此以外,由于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的调整期,资源需要重新整合,这意味着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料产生新的配对,所要求的技能会有新的变化,由于劳动力不一定能够适应这一变化,会使得失业人数增多。

2.“读书无用论”思想的滋生。近年来,社会上关于“读书无用论”的呼声此消彼涨。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的是我国目前就业机制的缺陷,高校的扩招使得大学生的劳动力队伍越来越庞大,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甚至和农民工的就业岗位需求产生重叠,这使得劳动力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欲望产生极大的打击。未来的高科技行业肯定是一国兴旺发达的标志,是综合国力的体现,高等教育的衰退必然会影响到我国高等人才的培养,从而会成为限制我国高科技行业发展的瓶颈。

3.我国目前的三大产业比例不合理。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国家,我国的第一、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而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小。这使得国内就业供给量一直得不到扩充,缓解不了就业压力。

4.就业观念有待更新,缺乏主动择业创业的积极性。近几年,我国一直在努力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劳动人口尤其是大学生自主创业,这也有利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能够从二元经济体系尽快转向一元經济体系的“正轨”中。

5.我国的就业机制仍有待完善,劳动力要素的配置还未达到完全优化。虽然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失业率居高不下,但我国在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上的需求缺口还很大,高级人才的培养机制还有待完善。

6.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统一失业保障制度,这导致下岗职工在基本生活上得不到保障。而且劳动力可能会因为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而放弃一些更好、更适宜的工作,从而使得资源得不到合理的流动与配置。

三、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建议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业问题是各国政府不可回避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同样受到就业问题的重重阻扰,令我国政府和经济学家们头疼不已。然而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难以解决就业问题。因此政府的参与对扩大就业便显得尤为重要。而在促进就业的诸多领域中,最具有基础意义的是财政政策。尤其是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期,此时我国可以采取的所有政策工具中,财政政策无疑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核心。总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完善体系建设,加强政策调控。首先,通过完善扶贫政策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通过完善工资、就业政策,对不同阶层的居民实现转移支付,实现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其次,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促进就业法》实施细则,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最后,确保财政政策的最终实施是能否显示成效的关键,在这个过程里,需要将财政政策和就业政策紧密结合,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并以此扩大就业总量。

2.运用税收政策,优化就业结构。前面我们也曾提出,中国三大产业发展不均衡,第三产业比重相对不足,2009年,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仅为32.4%,和发达国家的75%相比,明显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潜在就业岗位量相当丰富。因此我国需要通过运用税收政策,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咨询业、信息产业、金融服务业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更应该得到政府积极税收政策的扶持。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覆盖范围却很狭窄,需要进一步加大相关财政投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另一方面,尽快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尽快制定出《失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监管。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另一方面,加大失业保险的监管力度,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失业保险方案,为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出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金玉秋.我国当前劳动就业形势与对策[J].社会科学家,2009,(02).

[2]谭建生.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缺陷[J].当代社科视野, 2010,(01).

[3]郑冬晓.当前我国就业形势特点分析[J].经济论坛,2004,(02).

劳动就业 第11篇

一、“思路决定出路”,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如今, 不乏有一部分大学生把目光盯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行政职能部门, 就业观念没有得到转变, 以致造成结构性失业, 因此, 我们要正确处理社会需求和个人成才的关系, 到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照样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有些大学生通过网上招聘或人才市场交流会的方式应聘到私企做文秘、做销售, 从基层做起, 既学到了知识, 又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 同时为以后更广阔的就业空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 还要处理好“服务社会与自我发展的统一”, 即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了很好的优惠平台, 我们要充分利用好, 发挥好。我的一个表妹在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一直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期间跳槽无数, 最后自己冷静下来认真分析了自身的不足和自己的优势, 决定开一家商店。表妹的性格开朗, 语言能力强, 善于交际, 很适合在经营行业发展, 当然, 她在创业过程中和任何人一样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挫折, 她的一句创业感言“创业苦累在其中, 过程享受乐融融”证明她确实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

二、时刻保持乐观的心态和必胜的信心

心态平和、乐观是很多大学生所欠缺的, 在工作中碰到了不开心、不如意的事情往往闷闷不乐, 垂头丧气。其实细细想来不是每个人都是一开始就成功的, “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 经历苦难是人生的一笔巨大财富, 正是“不经历风雨, 怎能见彩虹”, 所以, 我们要学会开心时祝福自己, 艰难时善待自己。大诗人王维曾说“行至水穷处, 坐看云气时”, 我们应时刻保持这样的心态面对就业中的压力。面对经济危机需要人们的信心, 振兴市场需要人们的信心。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提到“信心”二字, 给人们以极大鼓舞, 之外, 温总理去年9月24日在纽约讲过一句话“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 又于今年3月13日 (星期五) 上午在与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的问题时当场吟诗:“莫道今年春将尽, 明年春色倍还人。”再鼓信心。在对待就业上亦是如此, 有信心就有机会﹗有勇气就有成功机会。我曾见到一对年轻恋人, 在情人节的夜晚他们没去吃宵夜、逛商城, 也没去迪厅唱歌跳舞, 而是在广场上,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推荐着他们亲手制作的一束束鲜花, 我想, 那不仅仅是“赚钱的创意”, 更是甜蜜的“创业之花”。

三、德才兼备才是“财”

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曾在《求是》上撰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文中详述了以“德才兼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依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德才兼备”不仅仅是合格领导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品质, 也是即将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最起码素养。其实, 成功的因素在知识上差别不是很大, 品德及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人格修养才是一个人成功和拥有幸福人生的关键。有些大学生只注重知识和能力的提高, 而“道德”却沦为被“遗忘的角落”, 但对用人单位来说, “德才兼备”始终是其招聘人才的重要标准。我曾经有一个学生和另外四个人一起被招聘到某食品厂做业务, 工作干的都差不多, 但没过多久, 其他四个人相继离开公司, 只有我那个学生依然还在, 一干就是四年, 后来的一次谈话中得知:公司老总留他的理由是觉得他人品好, 能把客户利益放在心里并时刻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所以一直不愿让他离开, 这就是人格魅力的价值所在。

四、勇于实践, 不怕失败

前文提到同学们在择业时要记住“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也就是说选择适合自己的性格和天赋、能让自己的天赋充分发挥出来的职业。定位好了自己的就业方向, 还要做好勇于实践, 不怕失败的心理准备。成功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 其中的例子举不胜举。李时珍为了写好《本草纲目》, 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 才定稿。诺贝尔在发明炸药时, 炸死了亲人, 也炸伤了自己, 但他还是坚持试验, 终于取得成功。不经过实战, 练不出好兵。任何事情不真正去做永远也不会明白其中的玄机。有的人碰了钉子, 就变得心灰意冷、颓废消沉, 不再坚持。其实, 什么东西都有一个过程, 常言道: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罗马城也不是一天建起来的。

上一篇:评比活动下一篇:移动技术的探讨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