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范文

2024-06-02

职业病危害范文(精选12篇)

职业病危害 第1篇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危害研究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 (邮编100029)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2篇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矿井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矿井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护 第3篇

机械制造工业生产过程一般包含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金加工、装配等工艺,此外还有冷作、焊接、切割、电镀和油漆等作业。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①粉尘。铸造车间将熔化的金属浇注于预先制备的砂型中,冷却后即成铸件,此过程称为铸造。铸造车间所用原料,如砂、陶土、粘土、煤粉等均含有一定数量的游离二氧化硅,在制砂、造型、打箱、清砂过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粉尘产生。机械加工车间使用砂轮旋磨刀具等也可散逸粉尘。电焊过程也有一定量的粉尘产生。工人长期接触上述某一种粉尘均可能发生尘肺病,如铸工尘肺、磨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②高温与热辐射。锻工车间的基本生产过程是先将钢坯件或钢锭送入加热炉中,加热至800-1200℃,取出后,大件用蒸气锤、空气锤或液压机等锻打成型,小件可用手锤锤打成型。锻工车间的加热炉、干燥炉,熔化的金属及热的铸件,热处理车间的加热炉和盐浴槽等,均为热源,在夏季均为高温作业,锻造过程也产生大量的热辐射。铸造生产中的熔炼炉也是高温作业。

③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二种气体主要产生于铸造车间。铸造生产过程中在化铁、浇注、烤型和干燥等过程中均可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锻造炉也可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④氧化锌和氧化铅。在铸铜时,因铜合金中含有铅和锌,在化铜过程中产生氧化锌和氧化铅的烟尘。

⑤甲醛和氨。在用脲醛树脂做型芯粘结剂时,能产生甲醛和氨。

⑥苯、甲苯、二甲苯。油漆,其涂饰方法有刷漆、浸漆和喷漆等。喷漆是将涂料与稀释剂混合后放入喷枪罐内,以2-4个大气压的压缩空气将其喷到零件表面,以防止金属表面生锈。油漆,特别是喷漆过程中可接触油漆稀枓中的苯或甲苯或二甲苯;有时喷漆工序在车间通风不良条件下,多把喷枪同时喷同一零件时,空气中的苯类化合物浓度相当高,长期在这种作业环境中可发生混苯中毒。

⑦噪声与振动。铸造车间压力造型使用造型和捣固机时,清砂中使用风动工具,滚筒、砂轮、空压机以及锻造中应用铁锤时,木模车间使用电锯锯木均可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

⑧紫外线与强光。电焊时可产生大量的紫外线和强光,焊工在防护不当时可引起电光性眼炎。

⑨铬、酸雾、氰化氢。电镀过程可有铬酸雾产生,在有氰电镀过程中,如处理不当,还可产生氰化氢。长期接触铬盐的电镀工人的鼻粘膜受到损害,甚至造成鼻中隔穿孔,有的还可见手部皮炎和溃疡。

⑩高频。热处理主要是对零件通过热处理,改变其性能,但不改变其形态。淬火使用高频炉,工人接触高频电磁场,高频对人体可产生一定的影响。

(2)防护措施:

机械工业的防尘工作应以铸造车间为重点。铸造型砂的制备,应在密闭抽风装置内进行混料搅拌,并用气力输送型砂,铸件清砂应运用水力清砂、水爆清砂等湿式作业。铸件清理应在密闭抽风室内进行抛丸清砂,小型铸件可用滚筒清砂机进行清理,打箱时可使用振动落砂机,并应加以密闭和安装抽风装置。

为了防止电镀时铬中毒,应在电镀槽与酸洗槽安装槽边抽风装置,或在电镀槽液中使用酸雾抑制剂,也可用泡沫塑料碎片等予以覆盖。电镀工人应戴橡胶手套。

对高温和热辐射应采取防暑降温。另外还要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及防止噪声和振动等危害的措施。

2焊接作业

焊接是工业中应用最广泛的工艺之一。几乎涉及所有工业部门,尤其在造船、锅炉、机械制造、桥梁、化工、建筑、车辆制造等行业。焊接工艺种类很多,其有害因素亦各异,不仅有物理性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有毒烟尘可对焊工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①烟尘。电弧焊接时,焊条的焊芯、药皮和金属母材在电弧高温下熔化并经激烈过热、蒸发、氧化可产生大量金属氧化物及其他物质的烟尘,呈气溶胶状逸散在空气中。电焊烟尘的成分随焊接条件和金属母材及其药皮成分而不同。其主要化学成分为氧化铁、氧化锰、氟化物及非结晶型二氧化硅。长期吸入高浓度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

②氧化锰、氟化物。氧化锰为电焊中重要毒物,其含量取决于焊条药皮含锰量,长期吸入高浓度氧化锰可引起锰中毒。氟化物主要存在于低氢型焊条的烟尘中,以可溶性氟化钠和氟化钾危害较大。可引起焊工呼吸道刺激症状和消化道症状,甚至出现轻度慢性氟中毒。

③臭氧、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在焊接电弧高温下可产生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它可引起焊工头晕、头痛、疲劳无力等神经症、咽痛、咳嗽、胸闷等呼吸道慢性炎症。在窄小通风不良处可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④紫外线与强光。电焊时产生的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电光性眼炎。

⑤噪声。在等离子喷焊、热喷涂、切割等过程中,由于不同气流向压力的起伏,振动和摩擦等都会产生噪声,对人体可产生一定的危害。

⑥高频电磁场。在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电子弧焊时应用高频振荡器起弧和稳弧,起弧时电场强度可达100伏/米,但因每次起弧仅2—3秒,一个工作日内累积起弧时间一般仅10分钟左右,故高频影响不大。

⑦飞渣和金属颗粒。焊接时炽热的金属颗粒和溶渣飞溅可引起皮肤灼伤。

(2)防护措施。

为了避免焊割作业中的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可用半自动、自动焊接代替手工焊接。采用低尘、低毒焊条,焊接作业应装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通风除尘装置,也可使用送风面罩或防尘面罩。氩弧焊和等离子焊除对弧区实行密闭、通风净化、清除放射性物质和烟气外,其作业场所应坚持湿式清扫、饭前肥皂洗手。高频电磁场可按高频屏蔽方法防护。焊割工在作业时,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穿白色防护服、绝缘胶鞋。

3塑料业

塑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热固性塑料,即在”固化”以后不能再溶塑成型,如氨基、环氧、酚醛、聚脂、聚氨酯等塑料;另一类是热性塑料,能反复地溶塑再成型,如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尼龙、有机氟等塑料。塑料的生产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由化工原料制成单体,单体经聚合成聚合物;第二步将聚合物加工塑成为塑料成品。在单体聚合以前的生产过程中,工人接触毒物机会较多。

(1)生产过程中有害因素。

①氯乙烯。聚氯乙烯的生产以乙炔和氯化氢为原料,通过氯化汞制成氯乙烯单体。氯乙烯聚合过程中的清釜工可发生肢端溶骨症以及极为罕见的肝血管肉瘤。

②苯乙烯。聚苯乙烯的单体苯乙烯有强烈刺激性,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并对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有不良的作用。

③双酚A信聚碳酸酯,目前生产最多的是以双酚A为原料的制品,用于制造

电绝缘材料,机械部件等。接触较高浓度双酚A时,工人可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有的出现恶心、口苦和头痛等。

④丙酮氰醇、甲醇、氢氰酸。丙烯酸树脂主要包括甲基丙烯酸甲脂、丙烯膊、丙烯酰胺等单体的聚合物,应用最广泛的是聚甲基丙烯醛甲脂(俗称有机玻璃),用于航空、汽车、仪表等行业作为高级透明材料配件。生产工人主要接触氢氰酸、丙酮氰醇、甲醇、丙酮等。丙酮氰醇可以经呼吸道、皮肤、粘膜进入人体,早期中毒出现头痛、胸闷、心悸、恶心等症状。严重急性中毒引起呕吐、呼吸困难、意识丧失并有抽搐,如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

⑤甲苯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生产过程,工人可接触到甲苯异氰酸酯。工人不注意防护可出现甲苯二异氰酸酯中毒。

⑥环氧氯丙烷和液态环氧树脂。环氧树脂是由双酚A与环氧氯丙烷单体在苛性碱作用下缩聚而成。用作粘合剂,涂料并用以制造层压板,即玻璃钢及泡沫塑料等。双酚A、环氧氯丙烷和液态环氧树脂对皮肤有刺激性和致敏作用。

⑦酚、甲醛。酚醛树脂由酚类和醛类(甲醛、糠醛、丙烯醛等)缩聚而成。常用的品种为苯酚和甲醛缩聚,俗称“电木”。对生产工人的影响主要是皮炎。酚为烈性的原发性刺激剂,糠醛、甲醛是刺激剂和致敏剂,加工时产生的粉尘也可引起鼻炎。

⑧有机锡。PVC加工成型过程中,在高溫下PVC将会分解,有机锡稳定剂与PVC分子中的不稳定原子形成配位体。而且在配位体中有机锡的羧酸酯基与不稳定的氯原子置换,使PVC保持稳定,同时产生有机锡氯化物。该化合物的毒性远远高于有机锡稳定剂本身。这些有机锡氯化物在高温下也会挥发出来,给现场操作人员带来危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有机锡中毒。

(2)预防措施。

塑料生产过程中,主要根据生产工艺情况,防止单体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要加强通风排毒除尘,改善生产环境。在塑料加工过程中,也要安装通风排气设施,防止有害因素对人体的损伤。

4印染业

印染是用纺织的坯布进行练漂、染色、印花、整理及包装的工作过程。

练漂是将坯布在印染前进行烧毛、退浆、熬练、漂白、丝光过程。烧毛是用火焰烧去布面上露出的纤维绒毛;退浆是用碱、酸或酶的溶液清除布上的浆枓,最后用水洗净:煮练是用碱剂去除织物上的脂肪、果胶、含氮物质等,最后再经水洗净:漂白是利用次氯酸钠、双氧水、亚氯酸钠等氧化剂,清除坯布上的天然色素,漂白后用水充分清洗、干燥、棉织物及其混纺物经漂练后,一般需要丝光,即用浓烧碱处理、使纤维膨胀,并施加适当张力,使纤维在物理、化学和结构方面起变化以增加着色性能。染色是用染料将织物染成所需的花色,染色有吸尽染法和轧染法两种,轧染法要经过汽蒸、皂洗、水洗、烘干等过程。印花是首先按照花样设计要求雕刻花筒(或制网版),另将染料调配成印浆,然后上印花机印制。印制好的布匹再经干燥、汽蒸、水洗、皂洗等过程。

(1)生产过程中有害因素。

①高温、高湿。烧毛机周围温度较高,煮练、漂白、干燥、印染等过程,相对湿度大于80%,夏季室温可高达40℃以上。漂染过程多系连续自动化生产方式。

②氯气、强酸、强碱。用次氯酸钠漂白及最后酸洗处理过程,均有氯气产生。染色过程接触强酸、强碱,可引起皮炎和化学性灼伤。其蒸气对眼及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③苯胺、氮氧化物、铬。在调配苯胺染料、使用苯胺染布或印花,干燥或蒸化以及在碱液中洗涤和用铬处理过程中,均可接触苯胺或其蒸气。使用不溶性偶氮染料时,在重氮化过程中,可吸入氮氧化物。用铬处理过程中,可接触铬而引起皮炎。

(2)防护措施。

①防暑降温措施。在烧毛机周围气温较高,需采用隔热和通风降温措施。在漂染生产中应加强自然通风,同时采取局部抽风或送风装置。

②加强个人防护。手工调配染料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手接触硫化物,使用铬盐、有机溶液也可发生皮炎,所以要注意个人防护。

③在雕刻印花滚筒,印花以及检验等过程中可产生视力紧张,应注意合理的照明设施及必要的工间休息。

5家具业

家具生产的基本过程主要把原木锯成所需要规格大小的型材(方条)和板材,接着对型材进行刨光、凿孔和板材一起进行组装成为半成品,最后砂磨光和油漆,即为成品家具。

(1)生产过程中有害因素。

①噪声。原木加工成方条都需要用电锯锯成,在锯木过程中可生产强烈的噪声,其强度可达94~106分贝(A)。电动刨光、凿孔都有较强的噪声产生。

②苯、甲苯、二甲苯。组装好的家具,经砂光后,最后一道工序就是油漆。油漆不但使家具产生美感,而且还可以延长家具的使用寿命。油漆的常用品种有天然树脂漆、醇酸树脂漆、氨基树脂漆、硝基纤维漆,在使用上述油漆过程中常常加入一些溶剂将油漆稀释,有些油漆本身就含有苯类化学物,加上溶剂中含有苯类化学物。所以油漆工人常会接触苯、甲苯、二甲苯。

③木尘。锯木过程可产生大量木尘,砂光、磨光等工序也会产生大量木尘,而且是颗粒较小的粉尘。工人长期吸入木尘可引起支气管慢性炎症,个别还可发生木尘肺。近年来有些报道木尘可使接触工人肿瘤发病率增高的趋势。

④高频。现代家具中,有部分是钢管和钢材制成。钢管一般是由薄钢板通过卷管卷成一定尺寸大小的钢管,然后再经过高频焊接就形成真正的无缝钢管。所以钢木家具一部分是钢管制成。而在高频焊接管作业时,生产工人,特别在高频焊头周围生产都会受到高频电磁场的影响。

⑤涂料尘。钢木表面常需要进一步加工处理,使之美观耐用,同时也起到防止钢管生锈的作用,因此,目前钢木家具的钢管的表面都用喷涂粉料代替油漆。所以,喷涂作业工人常接触大量有毒粉尘。

(2)防护措施。

①密闭通风除尘。对钢木家具应用喷塑工艺时,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以防止涂料污染车间空气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同样,木家具的锯割、刨光、磨光的机械生产也应采取通风除尘的办法来消除木尘的污染问题。

②加强个人防护。由于家具款式不定。工人在进行油漆作业时大部分是采取手工操作,所以工人在油漆作业时应戴防毒口罩,以免“三苯”的毒害。对于在强噪声(如锯、刨、钻)作业环境中工人应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即可阻止或消除噪声对人体的损害,

某氯碱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第4篇

关键词:氯碱,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

某氯碱企业属大型化工企业,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多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为了解该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 控制职业危害, 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我们于2009年4月对该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进行了调查, 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内容与方法

1.1 职业卫生现状调查

某氯碱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工人生产活动情况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等。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粉尘和毒物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192-2007) 和《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160-2004) 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噪声按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GBZ/T189.8-2007) 进行现场检测。粉尘、氯乙烯、二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CTWA) 采用工人佩戴采样器连续检测8 h获得, 硫酸、氨的CTWA根据工人接触时间及相应的浓度计算得出[1]。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2 结果与分析

2.1 企业生产概况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该企业于1980年投产, 生产工人817人, 其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数424人, 总占地30×104 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104 t烧碱 (折100%NaOH计) 、10×104 t聚氯乙烯树脂 (PVC) 、高纯盐酸及液氯。以盐水、电石为主要原料, 离子膜法生产烧碱和电石乙炔法生产PVC, 设有烧碱车间、氯氢处理车间、聚氯乙烯车间、综合车间、机动车间, 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1。

2.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在电石破碎机、输送皮带头尾及PVC包装机处安装有局部通风除尘设施。毒物的防护措施主要是管道化、密闭化生产, 多数生产装置为露天开放式;液氯钢瓶泄漏应急吸收池;碱反应塔密闭装置吸收氯气;安装有氯乙烯尾气变压吸附装置;压滤间配置移动式轴流风机通风。噪声设备配有隔声罩、减振装置, 罗茨风机、鼓风机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各工段设置有隔声控制室。

2.3 职业卫生管理

该企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管理, 各车间有安全员兼职;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设置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安装有氯气、氯乙烯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酸碱工作场所安装有洗眼器、淋浴器;为工人配备了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护面罩、耐酸鞋、绝缘鞋、胶手套及耐酸碱工作服等。

2.5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5.1 粉尘和毒物检测结果 见表2~4。在综合厂电石破碎、除尘器放灰口的呼吸带高度各采集1份沉降积尘进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 结果分别为3.26%、3.0%。

2.5.2 噪声检测结果 对工作场所25个工种50人次佩戴Noisepro DLX个体噪声计量计连续测量8 h, 其中6个工种8h等效A声级噪声测量结果为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在工人操作或巡检岗位共设噪声检测点66个, 噪声声级为60.5~100.7dB (A) , 18个检测点噪声强度超过90[dB (A) ], 包括氢气泵、氯气泵、盐酸循环泵、液氯压缩机组、次氯往复真空泵、聚合工段压缩机、离心机、罗茨风机、电石破碎机、引风机、氨压缩机、空压机等。对噪声声级超过85dB (A) 的检测点进行频谱分析, 结果表明各车间的噪声以中、高频噪声为主。见表5。

注:<为最低检出浓度, ▲氯乙烯短时间接触浓度使用超限倍数评价, 不超过PC-TWA的2倍。

3 讨论

对该企业的职业卫生调查表明,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石粉尘、聚氯乙烯粉尘、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氯乙烯、氨、硫化氢、二氯乙烷、噪声等。

电石尘主要来源于电石破碎、输送。袋装电石由人工卸下、破袋、倒入破碎机中, 电石破碎后经皮带部分送至电石料槽, 部分送至电石料仓, 料仓下料用手推车、人工推料至电石槽过程中均为敞开式操作, 且有落差, 导致粉尘扬散;因生产工艺要求, 电石破碎、输送及地面清扫过程中不能采取湿式作业, 地面和设备大量积尘, 易造成二次扬尘。因此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如料仓口和电石槽处安装除尘装置, 电石输送采用机械化、密闭化工艺, 及时地面清洁及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

企业生产设置机械化、自动化, 管道密闭化、氯气管道负压运行;厂房采用敞开、半敞开结构, 设备露天布置;工作场所氯气、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氯、硫酸、氯乙烯、二氯乙烷、氨等毒物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氯乙烯可以蒸气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引起急慢性中毒, 它还是肯定的人类致癌物[2]。较高浓度接触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危害主要表现为对肝脏、神经系统、皮肤的损害及肢端溶骨症和肝血管肉瘤[3]。有调查显示, 肝脏的损害与接触氯乙烯有明显关系, 既使在国家的卫生标准范围内, 氯乙烯仍可能产生一定的危害[4], 提示在低剂量接触氯乙烯时, 仍应密切观察和筛检接触者的肿瘤发病情况。氯碱生产属高污染化工行业, 氯乙烯可导致中毒和肝血管肉瘤。氯气、氯化氢属于刺激性气体, 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可引起职业中毒甚至死亡, 应加强巡视检修, 避免跑、冒、滴、漏, 预防事故发生。

对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和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缩短噪声作业岗位工人的接噪时间, 加强个人防护, 降低噪声危害。

参考文献

[1]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张文昌, 夏昭林.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中毒,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8:60-64.

[3]顾祖维, 陈自强.氯乙烯对职业人群和健康危害评价.职业医学, 1990, 17 (3) :173.

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 第5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 经 理:兰玉海

总工程师:田奎国

核:喻 礼

王金政

制:赵

编制日期:2013年6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充分保护好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使企业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作业环境中能够造成劳动者健康危害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职业病危害及损失,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现场所有作业单元的职业病因素的应急救援处理。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基本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概括为三类:

1、在生产过程中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音、振动、高温、辐射、传染性因素等。

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领导制度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均可造成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3、与作业环境有关职业性危害因素,指不良气象条件: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等。

以上三项属生产过程中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其性质可分为:(1)化学因素:如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2)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振动。(3)生物因素: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病菌、真菌等以及与劳动过程有关的劳动生理、劳动心理方面的因素,以及与环境有关的环境因素。

四、条件

构成所称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职业病。

五、组织结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兰玉海(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指挥:黄英(工会主席)、田奎国(总工程师)

成 员: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人资部)、财资部、营销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救护队、调度室、机运部、综合部、各工区负责人。

2、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难情况;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7)监察应及早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8)决定救援人员、员工、家属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从事故影响区域撤离;

(9)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反应组织;

(10)批准新闻发布;

(11)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12)决定矿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3、指挥部下设抢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刘明(安全部负责人)成员:安全部所有成员 应急电话:0857-7445038 职责:

(1)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成员到救护队集合;

(2)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3)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5)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纪录;

(6)组织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六、应急救援事故级别

(1)发生小范围或者个人职业病复发的由安监部负责指挥抢救。(2)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由总指挥委托相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救。

七、指挥部下设七个专业组

1、抢救组

长:兰玉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田奎国(总工程师)

成员:救护队、调度室、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相关工区

职责:

(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制定抢救方案;(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3)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4)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5)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物资供应组

长:赵子凡(副总经理)副组长:张 勤

成员:调度室、综合部、财资部、人资部 职责:

(1)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及时到位;(2)保证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3、医疗后勤保障组

长:张长国(后勤副总经理)副组长:熊富武 成员:综合部、医务室 职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支援;

(3)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4、交通保障组

长:王居臣(总调度长)副组长:冀洪杰

成员:调度室、综合部(护卫队)

职责:

(1)负责组织抢救撤离;

(2)负责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救物资及人员的畅通;(5)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协助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5、接待组

长:黄英(工会主席)

副组长:汤光碧

成员:工会所有成员、综合部 职责:

(1)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2)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6、事故调查组

长:晏杨雯(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刘

张青胤 成员:安全部、监察部 职责:

(1)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2)总结编报《事故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7、新闻发布组

长:张云燕 副组长:杨勇

成员:政工部 职责:

(1)采访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2)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八、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接警

(1)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级别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程度、涉及范围;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救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2)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天调度值班长或抢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报告,值班长或抢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汇报,请求支援。

3、应急启动

(1)事故抢救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抢救办公室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所发生事故基本情况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3)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4、救援行动

(1)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2)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

(3)抢救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4)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指挥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

(5)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境界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5、扩大应急

(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请求政府部门进行增援。

(2)、必要时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6、应急恢复

(1)抢救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2)抢救结束后,抢救组要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

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总指挥部宣传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抢救办公室进行应积极总结评审。

九、应急保障要求

1、预案执行保障

(1)由安监部牵头,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重大危害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可采用全面演练的方法,也可采用桌面演练或功能演练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演练质量,让所有员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所有作业场所和必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要保证通畅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危害的异常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调度室、安全部报告。

(4)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调度室负责人、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如事故较大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启动事故预案后,总指挥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2、通信保障

(1)调度室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通畅,信息传递及时。

(2)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3)抢救办公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所属各单位。

3、物资装备保障

(1)供销部要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

(2)所有抢险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

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行随意挪用。

(3)营销部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到,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4、人力资源保障

(1)应急分队要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2)医务所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3)综合部(护卫队)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带统一明显标志,抢救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4)安全部要对安全事故抢救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5)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与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5、应急经费保障

(1)营销部要做好应急求救专项费用计划,财务部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开支。

(2)财资部、营销部必须保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十、应急预案管理

(1)安全部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安监部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及时修订。

(2)安全部负责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3)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灾情时。综合预案与该事故的专项预案一并执行抢救办公室及各专业组负责人做好相关应急纪录。(4)事故应急行动或演练结束后,安监部要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应急救援进行评审,并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数,组织修订。(5)救护队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各单位贯彻执行应急预案情况,并将预案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安全考核中。

职业病危害 第6篇

举报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5项等规定,劳动者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机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第3款、第36条第6项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的告之义务,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行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健康检查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第1款等规定,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之劳动者。

防护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第36条第4项等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品。

领取岗位津贴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50条第4款等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知情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第1款、第22条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急救措施等内容。

环境改善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2l条、第36条第4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取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材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善工作条件。

培训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1项、31条2款项等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建议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7项规定,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离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第2款、第50条第3款等规定,对在职业病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

救治康复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第2款、第50条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享受社会保障权

《职业病防治法》第51条等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获得赔偿权

某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第7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评价范围

包括主体生产装置 (一氧化碳1#装置、一氧化碳2#装置、醋酸装置、醋酸酯装置) 、公用工程及辅助装置部分 (铁路罐区、控制楼、综合楼、火炬、冷冻站、维修间、液氮储罐区域、在线分析房等) 。

1.2 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效果、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1.3 评价方法

运用现场调查法、检测检验法、定量分析法和检查表法等方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

1.4 评价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1-3〕, 结合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

将天然气原料经过加氢脱硫系统、转化区域、脱碳系统、压机系统、冷箱系统制成高纯度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与甲醇反应制成醋酸, 乙醇与醋酸反应生产醋酸乙酯。见表1。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工程分析及职业卫生现场调查, 确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2。

2.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

2.3.1 噪声检测结果与分析

对生产车间33个作业点的定点噪声以及4个工种的个体噪声进行检测〔4〕, 对作业场所环境噪声共测定38个点, 其中>85 d B (A) 的噪声场所有6个, 最大值为93.8 d B (A) , 为醋酸装置P5102泵处;控制室噪声强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个体噪声共测定有4个, 强度均<85 d B (A) , 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检测结果见表3, 个体噪声检测结果见表4。

2.3.2 化学毒物检测结果与分析

对生产车间存在的化学毒物浓度进行连续3 d现场采样〔5〕, 包括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甲醇、乙酸、乙酸乙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氨, 各点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要求, 检测结果见表5、表6、表7。

2.4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调查

2.4.1 噪声防护措施

①在设备布置上将高噪声设备与低噪声设备相对分开布置, 安装有消声器;②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处理;③设置控制室、休息室, 采取巡检作业, 减少人员接触时间与机会;④进入生产区的作业人员均佩戴有防噪声耳罩;⑤准备对醋酸装置P5102泵高噪声源进行降噪改造。

2.4.2 高温及热辐射防护措施

①采用DCS自动控制操作, 设备自动化、密闭化程度高, 人员采取巡检作业, 不直接接触;②设备装置采用特殊材料进行隔热保温处理, 密闭性能较好;③转化炉露天布置, 通风良好;④控制室和休息室内设置有空调、饮水机;⑤夏季对作业人员发放有清凉饮料;⑥发放高温防护服。

2.4.3 毒物防护措施

①生产工艺自动化、密闭化程度高, 主要原料天然气、甲醇等均通过密闭管道添加;②反应过程中的各物料均在密闭的容器和管道中输送或储存;③产品的切断和输送等采用DCS控制, 工人巡检作业;④设备、管道露天布置, 通风良好;⑤现场安装有密闭的采样柜, 在线分析仪, 隔断毒物与工人直接接触;进入生产区的作业人员佩戴有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⑥焊工房设置1台移送式烟尘吸收器, 焊接维修时使用;⑦焊工房安装有两个换气扇;⑧工人投料时佩戴有防毒半面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⑨罐区设置有围堰和泄险槽。

注:C为短时间检测浓度。

注:以上结果判定均为合格。

2.5 应急救援

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控制室配备空气呼吸器, 存在氨、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核心装置罐区等场所设置有喷淋洗眼器, 装置现场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泄险区, 依托附近厂区职工医院, 为抢险救援提供了医疗保障, 并于2014年5月29日组织进行了醋酸装车泄漏以及防伤员二次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6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制定有《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发放有工作服、防毒面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噪声耳罩等。一氧化碳巡检工、醋酸巡检工巡检时穿戴有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噪声耳罩、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 调查了解到, 氢氧化钾等投料时, 佩戴有防毒面罩, 焊工作业时佩戴有焊工面罩。

2.7 职业卫生管理

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要求制定了各项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在培训、申报、告知、警示标识、检维修等方面落实执行。

2.8 职业健康监护

已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该项目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的119名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 体检率为95.2%, 体检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确定〔6〕, 体检结果显示, 参检119人中未发现明确职业禁忌证, 发现2人纯音听力下降, 疑似职业性噪声聋, 并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了职业病诊断。

3 讨论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乙酸、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乙酸乙酯、氢氧化钠、碘甲烷、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结合本项目中高温容易引起烧灼伤, 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可造成急性中毒或窒息伤害, 氨、硫化氢可造成皮肤黏膜及呼吸系统的刺激性伤害或急性中毒,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酸易发生烧灼损伤, 甲醇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 》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的规定, 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定性为严重。

噪声是工作场所的关键控制因素, 一氧化碳2#一氧化碳压缩机、醋酸装置闪蒸槽、醋酸装置反应器、醋酸装置P5102泵为噪声关键控制点, 对该处巡检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 发放防噪声耳塞, 并加强管理, 强制要求佩戴;高温容易造成烧灼伤, 一氧化碳装置转化炉为高温与热辐射的关键控制点, 应加强通风, 防暑降温;焊工房焊接时电焊烟尘为粉尘等化学物的关键控制点, 一氧化碳1#、一氧化碳2#脱碳系统人工加氨处, 醋酸装置人工添加氢氧化钾加料处为化学物关键控制点, 应加强局部机械通风, 防止毒物逸散, 做好个体防护。

项目中除部分噪声强度超标外, 正常情况下, 作业场所化学物等其他有害因素浓度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说明防护措施合理, 能达到防护效果。但项目存在的化学物质较多, 事故性泄漏会对作业人员健康带来危害, 因此做好应急救援响应, 补充氨、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高温等单项应急预案, 配备氨、硫化氢等便携式检测仪, 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员工逃生技能培训、加强设备、管道的检修与维护, 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 对职工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加强对体检异常者的告知与处理, 按制度配备、发放、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职业病危害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针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

本文主要从采气工艺、设备、设施入手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提出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该气田是一个典型的“三低” (低渗、低压、低丰度) 气田, 属世界级开发难题。随着对气田地质认识的不断深入, 对地面配套工程也进行了多次完善, 借鉴并吸收了油田开采工艺模式, 从高压集气到中压集气再到增压开采, 逐步完善了与气藏地质情况相吻合创新的“工艺模式”。

地面集气工艺模式为“井下节流, 井口不加热、不注醇, 中低压集气, 差压计量, 井间串接, 常温分离, 二级增压, 集中处理”。经井下节流, 井口压力控制在1.3MPa, 井口不加热、不注醇, 单井或井丛接入采气干管, 采气干管直接接入集气站;经集气站常温气液分离后增压至3.5MPa, 计量后经集气支线湿气输送至集气干线 (或下一个集气站) , 进入交接站交接计量后通过输气干线输送至处理厂集中脱油、脱水后增压外输。

1 主要设备、设施

1.1 单井井场、井丛主要设备、设施

井口设施、井口高低压切断阀、闸阀、高密封取样截止阀、压力表、节流阀、压力变送器、井口数据传输电台。

1.2 集气站主要设备、设施

气液分离器、压缩机组 (燃气驱动往复式) 、污水罐、闪蒸分液罐、甲醇罐、发电机、火炬。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通过工艺分析、现场调查、资料分析, 该建设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有害因素 (甲烷、非甲烷总烃、甲醇、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消泡剂、起泡剂) ;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为便于分析分成三个生产单元即集气站单元、井区部采气站单元、井区部控制室单元。该项目三个生产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见下表。

3 采样检测方案确定依据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以及《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的规定, 该检测方案对三个生产单元即集气站单元、井区部采气站单元、井区部控制室单元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等进行检测。

4 检测内容及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 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包括甲烷、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噪声、高温。

起泡剂和消泡剂化学性质稳定, 无腐蚀性、基本无毒, 对人员危害较小, 主要成分是聚硅氧烷型和聚醚有机硅, 不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 也无接触限值, 不进行检测。

配电房的机柜间设0.4k V抽出式配电柜为站内用电设备配电, 电压等级很低, 不存在高压变电场, 电场强度很低, 不对工频电场进行检测。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见下表。

5 检测结果与分析

5.1 化学有害因素

5.1.1 甲烷、非甲烷总烃

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为短时间浓度均远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按照接触时间计算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人员接触甲烷与非甲烷总烃的C-TW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1.2 甲醇

集气站设1具甲醇罐。集气站注醇泵处的甲醇短时间浓度最大值为57.5mg/m3, 检查人员巡视, 每天12次, 每次1min, 检查人员接触甲醇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1.3 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

根据天然气组分分析, 该项目天然气成分中没有硫化氢, 但该气田在局部区域含有微量硫, 通过现场检测, 硫化氢的浓度低于检出限值0.1mg/m3。

对苯、甲苯、二甲苯职业病危害通过现场检测, 苯、甲苯、二甲苯的短时间浓度均小于检出限0.2mg/m3。

5.2 物理因素

5.2.1 噪声

集气站设有两台压缩机, 人员每天接触压缩机噪声1h, 两台压缩机同时运行时, 按照噪声叠加的原理计算噪声强度为90.8d B (A) , 接触压缩机噪声的等效连续A声级为81.8d B (A) , 符合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2.2 高温

该项目压缩机为燃气往复式压缩机, 存在高温热源。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 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为高温作业。经检测, 该项目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为23℃, 作业人员不接触高温作业。

6 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6.1 防毒设施

针对本项目生产装置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 采用“井下节流, 井口不加热、不注醇, 中低压集气, 简易计量, 井间串接, 常温分离, 二级增压, 集中处理”的总体工艺技术路线, 设计中选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全过程实现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严防“跑、冒、滴、漏”, 实现就地控制与远程控制相结合;井口和天然气进站、分离器等设置紧急截断阀、放空阀;站场设放空火炬, 火炬设置在站场外大于60m地点, 处于常年主导风向下风侧;生产装置露天或半露天布置, 通风好;装置区易发生泄漏的阀门法兰等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头, 与值班室和控制室连锁;污水罐采取地埋式, 拉污水车采用鹤管连接, 真空泵自动抽取;注醇泵自动注醇;发电机设置烟道, 房间设置机械排风和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探头;作业人员巡视作业, 减少接触机会和时间。现场实际检测, 各防毒设施效果良好, 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6.2 防噪声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较大的压缩机、发电机等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气体超压放空泄压阀安装消声器;站场工艺管道控制气流速度, 降低站场气流噪声;站场合理布置, 值班室、休息室与发电机房远离, 与压缩机噪声源分开布置。压缩机棚内靠近值班工作房一侧设降噪隔音壁。

6.3 防高温措施

工艺上采取自动化措施, 井口无人值守, 采取人员巡视和实现电子巡井和远程控制;井口和管道巡检配备巡视车, 车辆装备空调;站场值班室、休息室、机柜间设置空调。

7 结语

本次现场检测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但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中, 苯确认为人类致癌物, 有毒作业岗位应加强个体防护。企业应按照制定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管理制度按体检周期及时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危害 第9篇

1 职业病危害现状

目前,世界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超过2亿人因职业意外或工作有关的疾病死亡。据保守估计,有职业病1.6亿例。其中职业病造成了170万人丧生,是工作场所的第一杀手,而这个数字在中国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还在上升。

仅针对我国进行研究分析,不难发现中国目前职业病危害具有以下特点。

①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据2007年全国职业病报告发病情况,我国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 296例。其中,尘肺病10 963例,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69%,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600例和1 638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20%和11.46%。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尘肺病等传统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②职业病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名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另外,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转移的主要方向是境外投资向境内转移,境内的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

③职业病群发,相关患者经济负担重。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福建省仙游县和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在我国,据估算每例尘肺病人每年的经济损失3.41万元。全国每年因此蒙受的经济损失高达50亿元。据卫生部2007年3月发布的消息,我国有毒有害作业企业超过1 600家;全国7.58亿就业人口中,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者超过2亿。我国仅石油企业每年用于职业病治疗、康复的费用近5亿元。

2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2]。

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离岗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在于检索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以利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在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以下5类①化学因素:铅、汞、苯、氯丙烯、锰、有机磷杀虫剂等;②生产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煤尘、石棉粉尘等;③物理因素:如高低气温、高低气压、辐射、噪声、振动;④生物因素:炭疽杆菌、真菌、布鲁杆菌、病毒等;⑤特殊作业人员:电工作业、高处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高原作业等。

一些国内学者已经注意到健康监护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并在部分文献中有所研究。目前,国内学者主要对我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研究提出以下观点。

①流动职业人群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健康检查需要重视。 在众多文献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都指出了流动职业人群是我国健康监护工作的难点,调查企业流动工人接触有毒有害比例高,其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低于固定工人,这并非个别现象,全国各地均有类似报道[3,4,5,6]。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行政辖区范围,在某一地区滞留时间较长,以谋生为目的从事各类活动,并在一定的时间内返回常住地的人员。俞文兰等[7]指出流动工人是最缺乏职业卫生服务的群体,也是职业卫生不公平性问题最为突出的群体。茅蓉[8]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认为流动工人流动性大、自身素质低、管理难度大是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的难题。赵宇等[9]对北京市207家企业调查得出岗前94.14%、在岗91.13%和离岗64.13%的体检率,而且都指出这些研究中缺乏关于流动工人职业监护的详细资料。

同时,健康监护工作往往只强调了职工的在岗检查,忽视了对职业病发病同样重要的岗前和离岗监护。沈逸等[10]对常州市53家纺织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表明,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只有22. 9%,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也只有33.6%,未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低。又如王良群[11]认为当前唐山市职业健康监护应加大对电子和轻工行业岗前及在岗人员健康监护监督力度, 对电子、建材、轻工离岗工人的健康检查应给予重视。

②加快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职业病健康监护的工作建设。在就业者了解职业病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无疑起到是桥梁的作用。用人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2]。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上还有较大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受经济规模的限制,在人员调动与控制管理上更见弊端。

如吴建中[12]在浙江省39 家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现状调查中指出大多数用人单位没有很好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组织, 未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无目标管理责任制, 无防治计划。

许迎春等[13]对北京5个区流动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指出小型私营企业是今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重点。张琳[14] 对四川省德阳、泸州、宜宾等9个地市(州)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6大行业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调查, 指出9个市(州)6大行业存在没有按要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情很不理想、执法主体未发生转移, 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落后等问题。

③确定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我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群中,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难以统计。接触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如何确定都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确定检查项目与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主要目的是了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动态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早期发现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15]。

同时,有不少学者在研究职业病发病过程中对危害因素与周期都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期间危害因素以化学因素苯、铅的研究最多,检查周期又以生产性粉尘的研究最多。血细胞形态学指标可作为苯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和早期预防苯中毒的重要指标。如赖关朝等[16]常规采集苯作业工人末梢或静脉血进行白细胞(WBC)、红细胞(RBC)和血小板(PLT)计数,测定血红蛋白(Hb)浓度,并对WBC、RBC、PLT作形态学观察,认为中性粒细胞出现中毒颗粒和空泡是接触苯后血液系统的早期改变,随后是白细胞减少和全血细胞减少。另外,韩磊[17]指出扬州市某蓄电池生产企业中从事铅作业人员出现血铅增高、血锌原卟啉增高可能与职业因素存在一定的关联。同时,在检查方法上,也提出了新的快速有效的检查诊断方法。如周元陵等[18]指出目标人群USCN(吡啶-对苯二胺法)正常参考值在丙烯腈(ACN)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中行之有效,能反映工人的ACN接触情况。

④职业卫生监督、 监测力度不够,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不足。根据2005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的结果统计显示,截止到2005年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772家,职业病诊断资质机构283家[19]。三资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不够,许多三资企业监督、监测尚为真空,对于新的化学毒物其危害需进一步进行调查,职业卫生工作管理还需政府部门支持与配合。刘茗等[20]指出,河南省目前存在职业卫生监测、健康监护覆盖面低等问题。应给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要的投入和经费支持,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职业监护工作的开展中存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满足不了职业危害暴露人群健康检查的问题,是制约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发展,也是造成目前职业健康受检单位及受检劳动者覆盖率低的原因之一。

3 国际先进健康监护体系

职业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不足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OHS水平差别很大。在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OHS覆盖了70%~90%的劳动力人群,且在发达国家中绝大多数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已经被控制在很低水平,多面临着工作节奏加快、工作变动频繁、对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加以及心理压力等问题[21,22]。而在发展中国家OHS覆盖率只有10%~30%,且仅限于少数的大型工业企业,占劳动人口的70%~80%的高风险行业、中小企业、流动人群、非正式作坊的劳动者仍得不到职业卫生服务[23]。所以,有必要借鉴世界发达工业化国家职业卫生服务健康监护体系的优点,以此改进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

①欧美代表国家:美国、丹麦。在职业病监护体系中,美国和欧洲均将职业病的诊断纳入工伤赔偿或保险系统。

美国是工业发达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职业安全和卫生法”的国家之一。基于该法,美国确立以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OSHA)为执法机构、职业安全卫生复审委员会(OSHRC)为监督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以劳工统计局(BLS)为统计主管机构,建立以“1904规范”为基础的企业雇主对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记录和报告制度,并辅以2种形式的政府主动调查,形成了自下至上和自上至下相结合的调查统计体系[24]。欧洲的体系与美国基本相似,但略有不同,现以丹麦为例。丹麦的国家工伤委员会是劳工部下属的一个机构,直接负责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判定,每年处理约6万起工伤与职业病案例,约有1/5获得赔偿。丹麦对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有时间上的界定,即5天之内短期接触引起的伤害属于事故,5天以上接触引起的伤害列入职业病的判定程序。职业病申请者必须提供工作场所、医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经初审通过后才能立案[25]。

②亚洲代表国家:日本。日本职业健康监护的独特之处在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系统分类,职权明晰。日本职业卫生技术支持机构[26]主要包括:a)工业健康推进中心是以支援医生等工业健康工作人员、地域工业健康中心工作等成立的机构,负责进行培训和教育、专业咨询、现场指导等。b)地域工业健康中心是以工人数量低于50人的小型企业为对象,将地域工业健康业务委托给郡、市医师会,通过开设健康咨询窗口、实施个别访问的工业健康指导等,完善对小型企业的工业健康服务。c)其他机构和专业人员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研究所、职业卫生指导医生(厚生劳动大臣任命,为政府服务)、劳动安全卫生顾问(有资质要求,为企业服务,约有2 500人)。

4 小结

综上,职业病危害已严重影响到劳动工人的健康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职业病群发,经济负担重,这些已经成为目前中国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特点。而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着流动职业人群的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的健康监护不受重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落后;学术研究对于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和周期仍需要进一步探讨;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不够,制约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发展等问题。

深圳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评估 第10篇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随着我市工业的发展, 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 各类急、慢性职业病时有发生, 严重危害着劳动者的健康。为了解我市职业病的发病规律, 我们进行了此次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深圳市机械五金、电子、蓄电池、塑胶玩具、工艺等10几个行业。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 了解深圳市2000—2007年职业病发病情况、不同行业职业病发病情况、各类职业病发病情况和有机溶剂的危害情况。

2 结果

2.1 2000—2007年职业病危害事件状况分析

2000—2007年8年间, 我市共发生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377宗, 职业病人数671例, 其中急性335例, 慢性336例。

2.2 历年职业病发病情况

职业病发病呈波动性趋势, 以2001和2006年发病人数最高, 构成比分别为27.87%和19.08%, 2001年以前职业病以群发性为主, 2002—2005年呈散发性, 且急、慢性发病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但从2006年起职业病人数开始回升。死亡病例共20人, 以急性职业病为主, 见表1。

2.3 不同行业职业病发病情况

职业病发病人数主要集中于机械五金和电子企业, 其次为蓄电池和塑料玩具企业。死亡病例主要发生于电子和机械五金企业, 以急性为主, 其构成比分别为50.0%、28.6%, 见表2。

2.4 各类职业病发病情况

职业病发病以三氯乙烯和正己烷为主, 其次为铅危害和尘肺病。有机溶剂危害情况较为突出。死亡病例主要见于三氯乙烯和苯危害, 其构成比分别为55.0%、20.0%, 见表3。

2.5 有机溶剂危害情况

各类有机溶剂危害病例共370人, 占病例总数的55.14%;其中死亡病例17人, 占死亡总数的85.0%。有机溶剂危害主要发生于电子和机械五金企业, 其次为印刷、工艺和塑胶玩具企业。三氯乙烯危害见于机械五金和电子企业, 正己烷中毒主要见于电子、印刷企业, 二氯乙烷中毒则见于塑胶玩具企业。见表4。

注:表中括号内表示死亡人数。

2.6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2000—2007年8年间我市累计发生职业病377宗, 发病人数671例, 其中急性职业病335例, 慢性职业病336例。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近l亿元。急、慢性职业病呈波动性趋势, 2001和2005年呈散发性, 发病人数逐年下降, 但从2006年起职业病呈回升趋势。死亡病例共20人, 以急性职业病为主。我市职业病发病情况符合职业病的一般发展规律。通过外引内联, 在各类工业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职业病的出现。由于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起步较早, 职业病报告制度较完善,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 实施以来, 群发性职业病逐步得到了控制, 且急、慢性发病人数逐年下降。从2006年起职业病呈回升趋势的情况看来, 新的职业病危害开始在一些不受关注的行业中出现, 群发性慢性职业病问题逐步暴露。

2.6.1 职业病危害高风险的行业

2.6.1.1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

我市职业病以有机溶剂危害高发为特点, 发病人数占全市发病人数的55.14%, 以三氯乙烯和正己烷中毒危害病例居多, 分别占21.91%和17.88%。三氯乙烯危害多见于机械五金和电子企业, 正己烷中毒集中在电子、印刷等企业, 而二氯乙烯中毒则发生于塑胶玩具企业。近年混合溶剂中毒事件在不同行业中屡见报道[1]。苯是公认的致癌物, 其发病率的增加突显职业性肿瘤的风险问题。死亡比例最高的是三氯乙烯危害 (55.0%) 。我市有机溶剂危害特点有别于内地传统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这是老毒物在新的生产组织下发生危害的典型, 开展对有机溶剂危害防治措施的研究, 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对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有重要的意义。

2.6.1.2 宝石行业

宝石行业引起尘肺的问题比较突出, 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越矿山和隧道开挖行业, 其发病特点呈潜伏期短、年龄小的趋势[2]。尘肺病的发生可使劳动者终生致残。

2.6.2 传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不容忽视

蓄电池企业铅中毒病例数和强噪声作业的听力损伤病例数较高, 说明传统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不容忽视。其治理难度大, 个体防护难以推广, 提示今后仍会不断出现这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2.6.3 关注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的企业

2.6.3.1 塑胶行业

塑胶行业引起有机锡中毒的也比较常见[3]。有机锡中毒一般在医疗机械中误诊率高, 呈群发性, 应引起重视。

2.6.3.2 纺织服装业

近年纺织服装业也发生过群发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4], 显示一些不受关注的企业, 如改变原料或工艺也可以出现中毒问题

3 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 我市机械五金、电子、印刷、塑胶玩具和宝石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高风险的行业。三氯乙烯、正己烷、二氯乙烷和苯等有机溶剂以及宝石粉尘属于职业病危害高风险的有害因素。蓄电池企业铅中毒和强噪声作业的听力损伤的风险在今后仍依然存在。塑胶行业引起的有机锡中毒和纺织服装业发生的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是职业病危害的风险隐患。

参考文献

[1]沈心钿.陈兆进.一起职业性亚急性混合有机溶剂中毒事件的调查分析.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05, 6 (4) :363.

[2]张东辉, 丘创逸, 李文勇, 等.宝石工矽肺发病现况调查.中国公共卫生, 2005, 21 (3) :317-318.

[3]傅清青, 陈敏, 杨金德.某塑胶公司急性有机锡中毒事件调查分析, 中国职业医学, 2008, 35 (3) :266-267.

职业病危害 第11篇

【关键词】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测试条件和样品采集;检测结果与评价

1、前言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過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本文的检测与评价范围为饮用水单体生产车间,其中包括锅炉房、空压机房、注塑车间、吹瓶车间、灌装车间的噪声。

2、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3、现场情况

该饮用水厂创办于1999年,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该公司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是亚洲最大的饮用水单体生产车间,其中包括注塑车间、吹瓶车间、灌装车间等。

3.1平面布局及检测点布置图

3.2简单工艺流程

3.3工艺流程简介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工艺分析,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空压机、吹瓶机、瓶胚机、瓶盖机、灌装机、冷水机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锅炉房使用管道加湿式煤浆,操作密闭化,管道化,本次不对煤尘做检测。

本次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

3.4主要生产设备

1台全自动燃油(气)锅炉、1台水煤浆蒸汽锅炉、6台K白力仕40BAR空压机、6台吹瓶机、4台瓶胚机、2台瓶盖机。(采样当天1#、2#、3#吹瓶机未开,7#瓶胚机未开,3#瓶盖机未开,其余生产设备均正常开启)

3.5主要防护设施 无

3.6主要个人防护用品 3M1110防噪耳塞。(采样当天部分工人未佩戴)

3.7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

本次所有岗位工人每周工作5天,锅炉房岗位和空压机岗位每天工作12小时,其他岗位每天工作10小时。

4、测试条件和样品采集

本次检测样本按日常监测要求采样,于某年某月某日在企业正常生产(未满负荷)的情况下进行。采样日的生产情况与近期生产规模基本一致,采样、检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噪声测量:在每个噪声岗位选择1个测点,每个测点测量3次,稳态噪声取均值,计算8h等效声级。

检测点设置如表4所示:

采样当天天气:晴,气温7℃,湿度61%,气压101.1Kpa。

5、检测结果与评价

5.1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

据企业提供资料,耳塞为3M1110型,耳塞的单值噪声降低数(SNR)为29分贝,实际声衰减值需再乘以0.6,得到17.4,检出值中最大值为94.0,减17.4等于76.6,小于85(分贝),工人正确佩戴有效。

检测结果:33#空压机房,注塑车间6#瓶胚机、4#瓶胚机、1#瓶盖机线检,吹瓶车间6#吹瓶机,灌装车间550ml灌装操作台、B3线灌装吹瓶检测点噪声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要求;其余检测岗位噪声强度未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要求。

6、改进措施和建议

6.1防噪声

本次检测33#空压机房,注塑车间6#瓶胚机、4#瓶胚机、1#瓶盖机线检,吹瓶车间6#吹瓶机,灌装车间550ml灌装操作台、B3线灌装吹瓶,这些岗位噪声强度超标。以上岗位工人已经配备3M 1110型防噪耳塞,但现场部分工人未正常佩戴,企业应加强管理与监督,督促工人进入噪声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

6.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要求开展检测与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6.3进一步贯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持续有效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6.4生产规模(包括所有设备均开启)、生产工艺(包括设备、原辅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改变等应重新检测与评价。

参考文献

[1]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 噪声.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3]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某热电厂职业病危害调查分析 第12篇

1内容与方法

1.1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等进行评价[1,2]。

1.2 内容

对该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等进行监测评价。

1.3 方法

通过现场调查、检查表法和检测检验法进行综合评价。

1.4 仪器设备

DS-2A粉尘采样器、XQC-15E大气采样器、2209型声级计, 1/3倍频程频谱分析仪等。

2结果

2.1 主要生产工艺

本项目选择一次中间再热双抽汽凝汽轮机, 主要生产工艺利用煤炭燃烧释放热量加热锅炉中的水, 使之成为高温、高压的蒸汽, 供给汽轮机做功, 通过汽轮机进行发电送入220 kV电网, 并通过一级抽汽提供工业用蒸汽, 通过二级抽汽经热网首站换热提供采暖用热源。供热采用二级换热闭式循环系统, 即在电厂内设一级换热站, 用汽机抽汽将热网循环水加热至130℃ (回水70℃) 向用户供热。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工频超高压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2.1 粉尘检测结果

粉尘主要来源于燃料运输单元原煤的装卸、运送、碎煤和上煤, 以及锅炉单元的锅炉燃烧等过程。各工种粉尘TWA统计结果见表1。由表1可见矽尘主要存在于锅炉单元炉顶平台、除尘器零米等岗位, 涉及此岗位的工种有副司炉、灰渣泵房值班员, 按其巡视路线及各岗位接触时间计算, 副司炉岗位矽尘TWA超过国家标准;灰渣泵房值班室矽尘TWA、燃料运输单元煤尘均符合要求[2]。

2.2.2 噪声检测结果

在燃料运输单元、锅炉单元、汽机单元、化学水单元、辅助单元中普遍存在着噪声的危害, 等效连续A声级结果见表2。由表2可见, 灰渣泵房值班员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2.2.3 毒物检测结果

化学水单元存在的毒物有氨、苛性碱、盐酸、肼, 化学水单元氨计量间、给水加氨以及闭式循环冷却水加氨部位的检测, 氨的STEL值为2.40 mg/m3, PC-STEL为30 mg/m3;TWA为1.2 mg/m3, PC-TWA为20 mg/m3。锅炉水除氧工艺加肼 (联氨) 的STEL检测结果为<0.02 mg/m3, PC-STEL为0.13 mg/m3, TWA检测结果<0.02 mg/m3, PC-TWA 0.06 mg/m3, 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由表3可知, 氢氧化钠的检测结果为<0.003 mg/m3, 盐酸检测结果最高值为2.55 mg/m3, 均符合标准[2]。

2.2.4 高温检测结果

燃烧、汽机单元的生产过程中锅炉、加热炉、加热器、产生热量的反应器等生产性热源产生高温环境, 对该电厂进行检测时的室外温度为上午29℃、下午30℃, 高于当地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8℃。检测结果表明, 炉本体前、本体后、看火孔、炉顶、空预器、省煤器、高屏过热器、中压加热器、变压器等工作地点在生产劳动过程中, 其WBGT指数均>30℃, 以上工种劳动强度为Ⅱ级, 接触时间率为50%, 所以超过了高温WBGT限值。

2.2.5 工频电场检测结果

该厂工频电场检测结果表明电流互感器、少油断路器的工频电场强度超标, 其他场所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2]。

3讨论

该电厂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个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但该厂生产工艺较先进, 自动化程度较高, 超标岗位均设操作间, 所以在实施各种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不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现场作业人员进入超标现场工作时, 应采取各种有效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减少有害物质的泄露和扩散, 对于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暂时不能得到控制, 或需要在特殊条件下工作时, 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如防尘、防毒口罩、耳塞, 耳罩、帽盔、隔热服、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 等补救措施。

参考文献

(1)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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