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程应用论文

2024-09-12

正式工程应用论文(精选4篇)

正式工程应用论文 第1篇

本刊讯2013年9月12日, 四川省什邡援建甘孜电网工程项目全面启动。什邡市供电公司领导班子为参与援建项目的队伍授旗授牌, 表达了全公司员工的期望和祝福。

据悉, 援建甘孜“心桥工程”是国家“十二五”支持藏区的重大建设项目, 是国家电网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点项目, 是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藏区的“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自9月初第一批员工抵达色达后, 及时深入到当地, 对工程环境、地理位置、生活环境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并在第一时间将采集到的信息向公司反馈。该公司领导通过采集到的信息, 制定出最佳的相关方案, 全面保证工程有序推进。

在当天启动会上, 该公司总经理刘许强调, 为高质量完成此项任务, 参与援建的队伍要坚持安全第一, 确保援建期间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此次带队的负责人及队员代表纷纷表示:在工作期间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凝聚智慧, 共同推进, 圆满地为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合同(新) 第2篇

施工及正式用电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德阳市元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德阳万顺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安装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 德阳市区绵远街与香山巷交汇处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供电部门、规划部门立项、报批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后的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 施工用电图进行施工。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办理用电走廊报建和停电等手续、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中标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2.中标价应包括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办理用电走廊报建和停电等手续费用、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及辅材)、高压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

3.费、材料费、过马路、铁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赔偿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与使用土地使用权者的协调及支付相关费用和土地、青苗补偿费、试验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税金、利润费用等一切费用。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也包含在中标价中。

4.本合同总包价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而作调整。5.该项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工 期

(一)本工程工期共计 个日历天,自乙方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到装表通电并向甲方移交完毕竣工验收资料之日至。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不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的因素。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验收以经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验收规范及德阳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德阳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工程竣工前 五 日,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五 日内验收完毕。

3、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记录表,持表通知供电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供电部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事后供电部门提出复查,复查费用及迫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 五 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需重新绘

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中标价(总包价)元(大写:),中标价为总包结算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在乙方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15%作为预付款。

2、主要外电设备(变压器、开关柜、高、低压配电柜等)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50%。

3、供电工程线路驳接通电后,经供电部门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供电部门的规范要求并领取相关证件,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工程造价的95%;

4、本合同工程造价5%作为保质金,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一年)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安装要求及工程所需外电设备的厂家及品牌要求(?)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进并送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需附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电力部门、机械部门生产许可证等(如是进口设备,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如供电部门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自乙方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3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若乙方因此拖延维修或知而拖延,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24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7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6、对于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报表后3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二)乙方义务:

1、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立项报审手续。

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图纸的会审、送审及线路走廊的报建,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及竣工移交事宜。

3、工程需要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要求订货、供应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设备、材料保管。

4、保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四川省地区及国家设备装置规程、标准施工,并保证安全施工。

5、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6、根据供电部门审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 的施工工作,并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7、工程项目开工前三天内应将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8、工程项目开工前3日内必须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

9、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11、于每月 7 日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关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12、乙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1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15、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

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6、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7、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18、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9、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应在通电前 3 日取得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交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0、负责与市政、供电、规划等部门的协调并交纳一切与本工程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逾期竣工通电或逾期向甲方提供供电部门竣工验收证明并通过甲方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则按本合同工程造价的9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直至通过验收,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按供电部门审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严格进行施工,如不符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付款,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乙方向甲方交纳该工程造价的 2 %作为违约金。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6款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造 价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若乙方施工违反《建筑工程管理若干规定》,每违反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 的违约金,如该行为同时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违约金,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13、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况,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违约而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

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 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权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本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

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2、双方在合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的联系函件,在二个工作日内要作出回复及处理。

3、甲方已施工的部分,在乙方进场时甲乙双方办理交接及验收手续,并按 结算方式在该项目结算总价里扣除。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工程的余泥清运工作由乙方自行处理,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清运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运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款项中予以扣除。

7、其他约定:

绿色建材消费者保障工程正式启动 第3篇

“绿色建材消费者保障工程”是由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绿色建材基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千龙网、中国首都网、经济日报社、《绿色环保建材》杂志社等权威机构联合支持的大型公益项目。

针对当前绿色家居建材市场标识混乱,消费者无从辨别的现象,“绿色建材消费者保障工程”采信国内权威标准,设计了一整套为绿色建材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保障服务的体系。建立了完善的消费者保障制度及产品公示制度,向大众展示真正符合绿色环保标准的家居建材产品,促进家居建材行业向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这个综合服务体系包括4个平台:绿色建材的展示平台、去伪存真的验证平台、专业完善的保障平台、综合全面的服务平台。

“保障工程”将为消费者提供:品质保障、真品保证、双倍赔偿、保险承保、公益救助、社会监督、品牌监测、维权援助等全方位的权益保障。

“保障工程”将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指定媒体,向消费者展示“真正”绿色建材产品,公示产品的技术指标、保险承保、企业承诺、企业年度口碑报告及社会责任,接受全社会监督。消费者可通过产品验证标识进行辨别和验证,如消费者购买“保障工程”体系内的产品,未能达到企业承诺的技术标准,将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正式(完整) 第4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签定日期: 2012 年月日

/

4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注的水电暖设施定位、材料等级标准:按非国标等级标准执行。(PVC管、铜线)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水电暖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大写)元整(元/M2),总面积M2,合计工程款(大写)(¥元)。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甲方按第七条价款计算于乙方进场时预付乙方10%的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于乙方完成±0之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7%的工程款,剩余的3%作为维保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下款项。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3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第十条、违约: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条款所规定全部内容,如合同签订后,乙方未造成工程施工错误,甲方提出退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所有损失。乙方自行退场,即自行放弃全部工程款并支付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

上一篇:城市地形下一篇:三维数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