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2024-08-10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精选11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第1篇

一、及时开展造林地复查

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其中退耕地还林2002年开始至2005年结束;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2002年开始至今仍在实施。当年成活率, 三年保存率乡镇林业工作站要逐块地核查, 自查率要达100%;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核查乡镇50%村的地块;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量不能少于市县总量的30%。要加强补植补造工作, 确保历年造林不欠账, 三年保存率要达到90%。要通过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 对往年退耕还林任务的成活情况、面积保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明确需要补植补造的数量和地块, 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 集中精力搞好补植、补造工作, 确保缺一补一, 面积保存率100%, 经济林树木株数保存率要达100%。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

二、适时开展幼林抚育和管护

幼林抚育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分质量效益的重要措施。一是要采取科学的抚育方式。要根据既能促进林分生长又能提高林分效益的原则, 选择合适的抚育方式。对退耕还林地, 既不能放任不管, 以致杂草丛生, 影响树木的生长;也不能全面垦复, 以致大面积破坏地表植被, 加剧水土流失。要推广穴状抚育、块状抚育, 既消除杂草对树木的不良影响, 又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二是要结合补植补造工作, 改善林分质量。由于干旱、病虫鼠兔危害等原因, 退耕还林后苗木死亡、退化现象常有发生, 需要及时补植。补植时, 要认真研究原造苗木死亡的原因以及成活苗木的生长状况, 看是否做到了适地适树, 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树种, 尽量做到乔灌混交、针阔混交、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混交, 以形成混交林或复层林, 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提高林分的生态稳定性和综合效益。三是要抓好抚育管护。抚育管护是造林工作的继续, 是巩固造林成果, 促进林木速生、丰产、优质的重要技术措施。所谓“三分造, 七分管”, 说明造林后的抚育管护工作的重要性。抚育管护通常可分为幼林抚育管护和成林抚育管护两个阶段。幼林抚育管护是指幼林郁闭前所进行的一些管理技术措施。依据幼林的特点其抚育管理的措施可分为土壤管理、幼林管理两个方面。

土壤管理要重点抓好除草松土。做到除草与松土同时进行, 在湿润地区, 土壤水分充足的造林地上, 可以只割草、铲灌, 不松土。除草松土的次数和季节, 应兼顾生物和经济效应, 造林的第一至二年, 每年进行一二次, 第二至四年, 每年抚育一次。除草松土的季节, 应根据幼树年生长规律、土壤水分、养分动态及杂草生长习性等因素确定。除草松土的年限应根据树种、造林地环境条件、造林密度和经营强度等确定。一般需要三至五年, 当幼树高度超过杂灌高度时, 停止幼林抚育。抓住杂草出茅前的关键时期, 使用除草剂, 用10%除草醚45~60 kg/hm2, 与细土拌匀, 均匀撒施。如杂草已大, 则先除草, 后施药。在土壤上喷亚呻酸钠可以杜绝一切植被滋生, 喷在防火道上可防止砍去树木再生, 药效可维持一个生长季节以上。

幼林管理是对幼树个体及其营养器官的调节、控制, 以改善其生长条件, 提高干形生长, 不出现或少出现节疤, 维护并增强林分的稳定性, 保证幼林速生。幼林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间苗、平茬、除蘖、修枝和摘芽[1]。

修枝强度一般以修枝高度与树高之比或树冠长度与树高之比表示。修枝强度分为强度修枝、中度修枝和弱度修枝三种。修去树高2/3以下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1∶3的, 谓强度修枝, 修去树高1/2以上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1∶2的, 谓中度修枝;修去树高1/3以下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2∶3的, 为弱度修枝。一般以中度修枝为宜。

三、保证按政策实施

退耕户非常关注政策的兑现, 每年检查结束后要按上级政策, 按时、按量、足额兑现政策。不能截留和变相兑现。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各工程省区明年要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 对照国家政策, 对退耕还林工程历年任务的完成情况、保存情况和政策兑现、林权证发放、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系统地总结经验和查找存在的问题, 对好的经验要加以宣传推广, 对存在的问题不能遮遮掩掩, 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进行全面整改。

四、开展好以短养长项目

林粮、林果间作尽管能起到以耕代抚、以耕代管、以耕代防的作用, 但在国家政策明确禁止的情况下,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合理配置林下植被。不要一提到间作, 就想到种粮食, 要转变观念。各地实行的林草间作、林药间作等模式, 既促进了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 产生了较好的生态效益, 又培育了资源, 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后续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而且持续的时间要比种粮食长得多。

林农间作是在全面整地造林情况下, 特别是经济林造林初植密度低, 为合理利用土地, 避免林地裸露和造成水土流失, 在行间间种适宜作物, 是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一劳多得经验。林农间作必须坚持以林为主, 以农促林, 不影响幼树生长所需的空间和水肥条件。间种作物应距树干0.4 m, 宜稀不宜密。林农间种的造林成活率高、长势旺、成材早, 利于水土保持, 免受日灼。

任何情况下, 切忌在幼树林内种攀缘性作物, 特别是经济林果树。林农间作, 必须在以林为主、林农双丰收的原则下进行[2]。在作物的播种、管理、收获的全过程中应注意有利于幼树生长, 防止对幼树的损伤。

退耕还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显性作用是直观的, 而蕴涵其中的隐性要素又直接或间接地加大了退耕农民增收的步伐。例如耕地退耕后, 实施过程中应确定经济林比重, 可以在多个生产周期内间种、套种一些诸如药材之类的附加值高的经济植物, 使单位产值得到增加。等到二十年后树木成材以后才可得到一笔巨额财富。所以退耕还林工程无疑是退耕户财富储备的绿色银行。

五、实施监督保障措施

1. 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严禁边退耕边毁林毁草开荒。

2. 建立退耕还林植被管护制度, 落实管护责任。

控制种植短期经济林树种, 凡是退耕还林地都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 将后期政策兑现与管护成效直接挂钩。

3. 切实落实“个体承包”政策, 明晰林地林木权属, 调动广大群众自觉管护的积极性。

对已造“无主林”, 要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 明确经营主体。

4. 各工程区要积极推广封山禁牧、舍饲圈养这一行之有效的经验。

通过封山禁牧, 防止牲畜啃咬践踏, 有效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并依靠自然力量尽快恢复林草植被, 为发展畜牧业提供物质基础。通过舍饲圈养, 改变牲畜散放的传统习惯, 调整养殖业结构, 提高养殖业效益, 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5. 加强防火和病虫鼠兔害防治工作。

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广泛实施, 林草植被快速恢复, 各地病虫鼠兔害十分严重, 森林防火形势也十分严峻。要将退耕还林地的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体系, 确保责任到人, 措施到位, 加强预测预报和预防, 对危害大、影响面广的森林病虫鼠害要开展工程治理, 把危害控制在成灾之前, 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 搞好项目监测评估。

要根据项目建设国家、省有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建立项目全过程的监测制度, 定期监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项目的实施进展、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 及时对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水平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作出客观评价, 每年要将监测评估结果上报自治区和盟发改委及主管部门, 为各级领导决策、改进项目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以更有效地推进专项规划的实施进程, 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参考文献

[1]李滢, 孙晋梅.幼林抚育管理的技术措施[J].科技园地, 1999, (3) :3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第2篇

生态移民工程完工总结

一、项目概况

西江镇自2002年至2007年共退耕还林20900亩。根据2008年岷县林业局及西江镇联合对西江镇19个村退耕还林情况的检查难收结果:2008年当年成活面积合格率(即成活率)为96.2%;历年保存面积合格率(即保存率)为84.4%。其中历年平均保存率退耕地造林为91.2%,荒山造林为76%,封山育林为99.3%。

迁出区:岷县西江镇富康村、甫洞村、结扎村、红古村、八娘村、长青村、南屏村、牛坝村、青山村、粗路村、瓦场村、中山村、铁池村等13个村54户退耕还林区部分群众。

项目建设成后,使原来54户275名退耕还林区群众从林原地域搬迁出来,可有效改善生态条件,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使群众脱贫致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同步体现。

二、工程设计批复及建设内容

岷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生态移民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甘财农[2009]191号)《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市发改委(定发改农经[2010]55号)《关于岷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定发改农经[2010]77号)《关

于岷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生态移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实施。

批准总投资778.9万元,其中:巩固退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37.5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641.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工程、村委会卫生室、堤防工程、人饮工程、农电线路和道路工程。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拟搬迁安臵退耕还林群众54户275人。安臵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户住宅54套;村庄道路3.223公里;10KV线路1.3009km,380/220V线路1.478km;人饮工程埋设管道500米,入户管道1183米,检查(闸阀)井4座,户内供水54户;村办公室、村卫生室120平方米;防护河堤0.83km。

三、工程完成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规模,现已完成全部任务,分别完成了:安臵退耕还林群众54户275人。安臵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户住宅54套,完成总投资647.2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7万元、群众自筹610.23万元;村庄道路3.223公里,完成总投资28.6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95万元、群众自筹12.7万元;10KV线路1.3009km,380/220V线路1.478km,完成总投资15.8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89万元;人饮工程埋设管道500米,入户管道1183米,检查(闸阀)井4座,户内供水54户,完成总投

资15.6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66万元;村办公室、村卫生室12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22.4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万元、群众自筹18.47万元;防护河堤0.83km,完成总投资4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9万元。

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3篇

【关键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建议

退耕还林工程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实施了近15年,在陈仓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紧密配合,坚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到实处,让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深深地扎根于三秦大地广大百姓的心中。

1 退耕还林工作取得的成绩

1.1 退耕还林基本情况

十多年来,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陈仓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5333hm2,工程涉及18个镇,251个行政村,3万多户群众。截至2012年,已向群从兑现补助资金9205.56万元,为全区12.4万农民群众送去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实现了农民增收的目的。凤阁岭镇建河村、毛家庄村,坪头镇的焦了庄村、大坪村,拓石镇的通洞村、石家滩村依托工程,建成了花椒专业村;新街镇官村建起了核桃园示范基地;天王镇关尔下村、坪头镇安坪崛起为板栗产业专业村,区内一村一品的格局全面成形。

1.2 退耕还林效益

1.2.1 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该工程,区内西山八镇花椒、核桃年收入达亿元以上。仅工程支撑下的干杂果产业收入一项,就促进退耕户人均增收达千元以上。

1.2.2 社会效益

一是劳动配置逐趋优化。退耕后,山区群众从传统农业模式中解放出来,大批的农民兄弟走出大山,加入到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洪流中,成为城市化建设中的一支新型大军。外出务工农民由退耕还林前的三万余人增加到现在的17.17万人,年创收达8.4亿元,全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680元,大大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条件

1.2.3 生态效益

仅造林一项,实现了全区增绿13333hm2,域内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由原来的阴、暗、黄、尘转变为绿、清、明、净,森林覆盖率比退耕还林前提高近5个百分点,极大的改善了区域社会和生产生活环境。造林绿化巩固了小流域治理效果,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大幅下降,特别是原来每年土壤侵蚀模数达4000t/km2的县功、新街等地区,土壤侵蚀模数已下降至2000t/km2,约10km2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效益极为明显。

2 存在问题和潜在矛盾

十多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深入,成绩和效益不断彰显,但新的矛盾和问题也相继出现。解决退耕区群众长远生计问题日趋紧迫,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林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研究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今后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当务之急。

(1)荒山造林保存率亟需提高。原退耕荒山造林補贴标准为50元/667㎡。但荒山造林地多数地处偏远,立地条件差,作业难度大,加之近年物价上涨、工费时骤升,50元标准的造林补贴已难以调动农户造林积极性,补植工作也无法提高质量,荒山造林保存率呈严重下降趋势。

(2)退耕经济林抚育难度逐年增大。农户栽植经济林或经济兼用林积极性高,造林比例相对较大,抚育作务劳动力需求较大,而强壮劳力又大部外出务工,收获季节缺少劳力,使得果实不能及时收回晾晒入仓;也没有统一规范的经济农协组织进行管理和销售,导致市场混乱、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出现了丰产不丰收、效益低下的现象,影响了部分群众的积极性。

(3)退耕还林配套产业培育投入相对较弱。本地经济基础相对较弱,投入不足,没有及时培育起具有较强实力的龙头加工企业,农产品多数仍然以原始方式销售,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上不去,广大林农得不到更多的经济实惠,造成大力度退耕、小幅度受益的不良局面。

(4)技术服务相对滞后。退耕区经济林作务水平低,施肥、修剪、防虫、抚育滞后,果实质量不高,产量受自然影响大。形成原因:一方面是缺乏先进科学的修剪作业技能,另一方面是抚育工作缺乏必须的劳动力。

(5)管护质量有待提高。退耕不还林、复耕等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强壮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劳动力缺乏;二是部分村整体移民搬迁,退耕地与居住地相距较远,无暇顾及;三是政策补助标准较低,群众对管护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影响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

(6)工程管理缺乏必要的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广、地块零散、管理成本相对较高,但工程规划和执行中未列入相应的管理经费,从而影响了管理投入和管理者的积极性。

3 建议

3.1 提高补贴标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十多年来,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收入翻了几番,物价指数不断增长。我区劳动者工资平均每天从十几元增加到平均每天百元以上,原退耕地每年140元/667㎡、管护费20元/667㎡的标准,已远低于物价上涨的速度,不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各种需求,应适时调整,加以提高,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有效巩固。

3.2 加大荒山造林投入,提高生态建设工作水平

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初期效果的确不够理想,投入不足导致造林保存率普遍不高,出现了生态建设的“欠账”现象,部分地块经多年补植仍未达到国家要求标准,成活率低于41%,背离了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的宗旨。重新规划、加大荒山造林投入、提高荒山造林保存率,这些应成为国家改订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3.3 弥补经费投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退耕还林无工作经费保障,地方财力紧张,配套资金难以解决。近年来,“一折通”制度影响了退耕还林资金的安全使用,但工程管理仍无工作经费支持,这影响了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后期应充分认真考虑管理投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进行。

3.4 分散管护效率不高,管护制度有待改进

现行管护工作以户为主,但多数年轻农民外出务工,留守的多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管护、抚育切实存在困难,以镇、村为单位,以专业管护队伍为核心,农户集中抚育为辅助的管护制度的建立已势在必行。集中有限财力,专业化护林,将更有利于提高管护质量巩固成果。

3.5 加大配套投入,强化科技支撑

制订政策,扶持龙头加工企业发展,引进并建立公司带动、农户为主、订单生产的新型经济林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群众退耕致富。同时,依托基地化生产,引进经济林发展新科技、新技术,加大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单产和附加值,

参考文献:

[1]林德荣,支玲.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问题研究——基于退耕农户机会成本视角的动态博弈模型[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2]董瑞香.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及后续产业发展[J].甘肃林业,2011(05).

古蔺县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及巩固对策 第4篇

退耕还林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 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民生工程, 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古蔺县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成就, 为使工程“退得下, 还得上, 稳得住, 不反弹”, 要切实保障成果, 必须“以人为本”, 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 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扎实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 保障林农利益, 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在古蔺实施有成效。

2 古蔺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基本情况

古蔺县地处东经105°34′~106°20′, 北纬27°41′~28°20′之间, 位于四川省南部边缘, 西与四川省叙永县接壤, 东、南、北与贵州省赤水、习水、仁怀、金沙、毕节五县市相邻, 是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盆周山地, 整个地势西高东低, 群山耸立, 河谷深切, 中山、低山、深丘和坝地交错分布, 全年立体气候显著, 降水量少, 伏旱频繁, 全县辐员面积3183.91km2, 是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的主战场, 著名的“郎酒之乡”。

古蔺县2000~2009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38.4万亩, 其中耕地造林15.8万亩, 涉及全县25个乡镇、40156户农户、180703人;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22.6万亩。详见表1。

古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首先“绿了山”,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森林覆盖率比工程实施前增加了5%, 水土流失减轻, 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在下降;其次“富了民”, 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工程实施使18多万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 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 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增加了收入, 培育了绿色产业, 发展特色经济, 拓宽了增收渠道, 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另外还“育了人”, 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工程实施, 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 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 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 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 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

3 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加快古蔺县国土绿化进程, 增加林草植被, 减轻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成效, 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巩固古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量大, 任务艰巨, 涉及农户多, 时间跨度长, 政策补助第一周期已陆续到期, 第二补助周期已开始, 营造的林木绝大多数还处于未成林阶段。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 后续产业发展还相当脆弱, 配套措施也还有不小的差距, 退耕农户对耕地和政策补助的依赖性仍然较强。随着原有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 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 甚至可能出现复耕等情况, 特别是遭受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后, 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了严峻的考验。为此, 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充分认识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不仅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 也是解决全县林农长远生计的问题。明确这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把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全县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工作上来, 切实保障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能取得成效。

4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内容:一是对现行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的退耕农户继续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二是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 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因此,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主要是专项建设工作, 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生态移民等工程项目建设。全县应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重点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 确保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有成效。

4.1 合理规划, 确保项目建设的可操作性

规划一定要结合古蔺的实际情况, 如将县域经济特色、已建退耕还林工程等结合起来, 确保规划要科学, 要合理, 切实实现林农短期的、长期的利益。坚持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与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规划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结合项目乡镇的实际和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如古蔺、石宝、观文、双沙、大寨等以粮食、烤烟生产为主的乡镇要重点规划基本口粮田建设;马蹄、椒园、古蔺、永乐、太平等乡镇的低海拔地方要以农村能源建设为主,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观文、石宝等仔猪生产基地和生猪养殖重点乡镇要以后续产业发展中的养殖业为重点;黄荆、桂花、大寨等乡镇以中药材种植为主, 建成本县中药材生产基地。马蹄、永乐、古蔺等乡镇要在现有经果林面积的基础上, 通过新造和口种改良, 建成本县干鲜果生产基地。规划应做好同已建退耕还林工程的结合, 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效应。应以巩固成果专项建设为契机, 通过对已建基地的改良改造, 增加基础设施, 提高经营水平, 尽早发挥基地增加退耕农户收入的作用。

4.2 各司其职,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建设的实施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涉及县级多个部门和全县各乡镇, 为确保专项建设有成效, 应确定一个领导小组, 负责专项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 以及专项建设的作业设计汇总送审、验收结果汇总和认定等工作。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如农业局、林业局、以工代赈办作为单项建设牵头单位, 负责单项项目的管理工作。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由农业局牵头、生态移民项目由以工代赈办牵头、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项目由林业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机局、畜牧局等单位要参与相关项目管理。各项目乡镇实施专项建设工作可以列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 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确保各项目建设顺利正常开展。

4.3 严把质量关, 确定项目建设的成效

各部门应根据各行业的管理规定, 形成各项目建设的作业设计、实施方案, 及检查验收办法, 经报批后方可执行。需要进行招投标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 确定实施主体。由退耕农户和村社实施的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石块、砖瓦、种苗等材料, 为保证质量, 应由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供应, 因情况特殊, 需统一或自行采购的, 经批准后可统一或自行采购。项目建设过程中, 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保证工程进度, 严格质量要求。根据审定的检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为强化项目建设后的管 (维) 护, 确保已建设项目能持续发挥效益, 应制定详尽可行的管 (维) 护办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确保项目建设有成效。

4.4 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应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 落实专业管理部门, 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把报账关, 确保专款用于专项建设上。为保证专项建设的顺利开展, 应根据上级规定, 给县级部门和项目建设乡镇预算配套工作经费。

4.5 强化监督管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项目在计划安排、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检查验收等各个实施环节的监督检查, 严禁徇私安排计划、违规使用资金、违规检查验收, 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 确保各建设项目有序健康地稳步推进。

为保障林农利益, 切实巩固古蔺退耕还林成果, 应充分把握古蔺县自身实际情况, 提高对巩固成果意义的认识, 采取有效措施, 重点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

[2]国家发改委, 监察部, 国土部, 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改西部[2010]1382号) [R].北京:国家发改委, 监察部, 国土部, 等, 2010.

[3]财政部.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和管理办法 (财农[2007]327号) [R].北京:财政部, 2007.

[4]周红, 缪杰.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性评价研究[J].贵州林业科技, 2003 (4) :49~50.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第5篇

(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自然概况

界岭镇位于紫阳县西南部,距县城97公里,总面积145.82平方公里,双泉村隶属陕西省紫阳县界岭镇,地处大巴山北麓,位于界岭镇政府所在地西南部,总面积35.1平方公里,属高山地区,气候较温和,日照率为36%,属低日照区。有霜期短,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凉夏热地带。年平均气温12.1℃,无霜期204天,年平均降水量1100毫米,属于2003年退耕还林村。

双泉村辖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76户,1528人,全村土地总面积3115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2000亩,厚朴面积1500亩,年人均粮食250公斤,人均纯收入2800元。

二、发展状况

该村自然条件差,近几年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到2010年底,新修通村水泥路5公里,人饮工程1处2500米,但仍有1200余人饮水困难,农民居住环境未能改善,近几年农村通讯、卫星电视覆盖有了明显改善,达到80%,丰富了当地的文化生活。

三、指导思想及搬迁原则

以国发【2007】25号和陕政发(2008)2号等中、省、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为指针,以彻底改变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解决温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户为主、农户自愿、统一规划,做到项目规划科学合理、高效稳妥,使高山偏远、地 质灾害严重的退耕户、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实现有房住、有地种、有致富门路,达到安居乐业,逐步实现小康目标。坚持扶贫与生态环境相结合,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原则。安置方式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发挥综合效益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

四、规划设计

1、房屋建设按人均25平方米设计,每户住房控制在80—100平方米以内,配套建设必须的厕所和家禽建设,按户均30平方米设计。

2、耕地。按人均0.5亩以上基本农田和人均0.5—1亩林特地标准设计。

3、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需要以规模集中安置和分散插花安置,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设计。共规划建房建设(包括厕所)9240平方米,道路建设3公里。

我镇共涉及双泉一个村,共生态移民搬迁67户300人,主要安置在一、三、四组,集中安置位于通村公路沿线的转角楼、龙行坝和八角庙三个河边组境内。全村集中安置53户232人,分散安置14户68人。基础设施建设:建住房7500平方米,圈舍卫生附属设施1740平方米;新修公路3公里,新修便民桥3座,公路桥1座30延米,新修河堤270m,建设征地及场地平整20亩。

五、投资概算方案

投资概算依据:结合当地实际,搬迁共安排63户300人,总 投资628.4万元。其中房屋建设9240平方米(建房7500平方米,附属设施1740平方米),投资554.4万元,占总投资88%,道路建设3公里,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4%,新修便民桥3座,公路桥1座30延米,河堤270m,总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5%,建设征地及场地平整20亩,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3%。

六、工程实施步骤

2011年6月成立生态移民搬迁相应组织机构,深入农户摸底调查,确定搬迁户数和人口,制定规划设计和安置点,编制和申报方案。

2011年7月,做好安置点水、电、路、房屋基础建设准备工作和房屋地基开挖整平。

2011年8-10月,完成房屋建设和公路建设。2011年11月,迁入新居。2011年12月,迎接市县验收。

七、效益评估

1、经济效益。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生态移民搬迁方式,能改变我镇部分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农副产品销售、生产物资采购、生活用品的运输效率,降低劳动成本,增加收入,每户每年将减少80—100个无效劳动力,若将无效工投入有效生产,每工按50元计算,仅此一项搬迁农户户均增收4000—5000元。生态移民搬迁结束了老百姓肩挑背扛的历史,增加和延长了物质生产时间,减少了生产费用,提高了劳动 生产率,使贫困群众获得更多的劳动剩余价值;其次是搬迁农户迁移到海拔800米以下低山,其耕地、土质、气温以及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抗灾能力强,投入产出率相对较高。

八、社会效益

巩固退耕还林生态移民搬迁的实施,对社会生活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1、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的实施,可以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的全面发展,实现了农村水、电、路三通的愿望,增强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了群众有房住、有地种、安居乐业、生活长久。人口素质普遍提高,为全面迈向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的实施,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有利于控制人口素质,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易地搬迁,摆脱了恶劣环境的束缚,改善了生存的自然条件,优化了生产生活要素,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拓宽了增收渠道。

3、激活了农村经济发展,缩短了城乡收入之间的差距。

4、可以促进农村的集镇建设,活跃农村市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小集镇建设步伐,促进镇域经济发展。

5、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各级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九、生态效益

1、易地搬迁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和恢复森林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项目实施后,把搬迁户原有土地退耕还林,真正实现了“人下山、树上山”的生态治理目标。

2、可以起到蓄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后,将会减少高山和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人们频繁活动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避免了生态环境治理与破坏的矛盾,减少了地表水流径量,起到蓄水保土的良好作用。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第6篇

这次会议是在退耕还林工程从全面建设阶段转入巩固成果阶段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带有工作性质的现场会,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障亿万退耕农民切身利益,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找准问题,明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部署下阶段工作。会议开得很成功,取得了预期效果。下面,我再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意义十分深远。工程实施十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实施退耕还林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样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一)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是建国以来投资规模最大、造林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效果最为显著的重大生态工程。从投资规模来看。到2008年底,中央已安排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961亿元。按现行政策执行到规划期结束,中央还将继续投入2404亿元。加上地方配套、退耕农户自筹等资金,工程投资总额将达5119亿元,相当于两个南水北调工程的投资。从造林数量来看。截至2008年底,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37亿亩、封山育林2700万亩,累计造林4.03亿亩,占同期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2%。从涉及范围来看。退耕还林工程覆盖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97个县级单位,涉及农户3200万、1.24亿农民,涉及面远远超过了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其它生态工程。

从工程效果来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植被增加了。退耕还林工程遵循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和沙化严重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在完成的1.39亿亩退耕地造林任务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4802万亩,15—25度坡耕地3880万亩,严重沙化耕地1879万亩,三项合计1.06亿亩,占全部退耕地造林任务的78.3%;15度以下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其他耕地2935万亩,占21.7%。通过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增加了林草植被盖度,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森林覆盖率的提高,使工程区风沙危害明显减轻,水土流失减少,土壤的侵蚀模数降低。同时,碳汇的能力大大提高,吸收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

二是地方经济发展了。退耕还林地区坚持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与调整农业结构相结合,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抽样监测,1999—2007年,抽样监测的退耕还林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约2倍,工业增加值增长了4倍,一二三产业结构由33:36:31调整为21:48:31,县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了3倍。

三是农民收入增加了。退耕还林工程采取“以粮代赈”的措施,对退耕农户给予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截至2008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钱粮补助资金1636亿元,退耕农户平均每户获得补助5113元,约占退耕农户同期人均纯收入的10%左右。粮食和生活费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此外,退耕还林营造的经济林也开始给退耕农户带来一定的收入。国家统计局抽样监测的退耕还林县,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716元,2007年达到3249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左右。

四是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了。退耕还林区从过去砍木头、“吃木头”转变为现在的多种树、保护森林,从过去的超载过牧转变为现在的舍饲圈养,无论是农业、牧业、林业都摆脱了过去过度消耗资源的传统发展方式,开始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农民的生活环境也变了,过去上山砍柴,现在使用清洁能源,像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等,农村面貌为之一新,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可喜变化。可以说,退耕还林不仅仅是生态建设,也是一场深刻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

总之,退耕还林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荫及子孙的伟大的生态工程。我们对这个生态工程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得越来越清楚,归根结底一句话,退耕还林工程提高了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给我们国家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赢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退耕还林的重大决策和各项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

(二)切实把退耕还林工程的工作重点转到巩固成果上来

退耕还林始自1999年,到现在整整十年了。十年的退耕还林,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99年到2001年是试点阶段。1999年8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志视察西北、西南六省区,提出了实施退耕还林的主张,明确了“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十六字政策方针,进而形成了中央决策。最早在陕西、甘肃和四川开展试点,到2000年推广到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的13个省区市,尔后陆续扩大到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2到2006年是第二个阶段。这是退耕还林全面铺开和大规模实施的阶段,从2002年开始,中央投资开始大幅度增加。从2007年以来是第三个阶段。国家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政策,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标志着退耕还林工程从全面建设转到巩固成果阶段。

中央为什么作出退耕还林工程从全面推进阶段转向以巩固成果为主阶段的战略决策?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退耕还林必须兼顾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到2007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只有18.26亿亩,比1999年减少了1.25亿亩。到2020年,我们要确保全国耕地总量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红线。一方面耕地在减少,另一方面人口在增加,粮食的需求刚性增加。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再也不能走过去开山造地、围湖造田的老路了,只能在稳定耕地面积特别是播种面积的基础上,主要依靠提高单产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我国国情决定了退耕还林工程不可能无限地进行下去,当然并不排除将来科技水平提高、单位粮食产量提高了,人口峰值下降了,还可以退出一些劣质耕地用于生态建设。但是从当前的形势看,必须对“十一五”规划确定的2000万亩退

耕还林任务作出调整,以保障国家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

第二,退耕还林必须兼顾亿万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对退耕地区的监测,退耕还林县平均地区生产总值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7.8%;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1000多元;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比重超过10%,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问题还没有解决,年末存粮不足半年的退耕农户占35.2%,以柴草为生活燃料的占61.3%。在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的情况下,一旦对退耕农户的粮食补贴到期,结果会怎样呢?很可能为了解决吃饭、烧柴、收入问题,又重蹈毁林开荒的覆辙。要解决这么多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把他们的收入来源从有限的土地上转移出去,必须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必须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能力,必须提高他们的劳动就业技能,必须解决他们的薪柴、燃料问题。解决这些涉及基本生存发展的问题,绝非易事。

第三,退耕还林必须兼顾管护好退耕还林成果。据有关部门统计,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草保存率达到95%以上,但同时要看到潜在的风险。首先,有些地方的林子成活率还是不高,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侵害和人为的损害,补植补造的任务非常繁重。其次,林子长起来了,发生森林火灾所带来潜在损失的几率就上升。再次,由于林相、树种结构等问题,退耕还林还有脆弱性,去年雨雪冰冻灾害就毁掉了1000多万亩林地,2000多万亩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四川地震灾害也毁掉了几百万亩。要真正把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住,不仅现在保存率要达到95%以上,十年二十年后仍然保持这个比率,任务是相当繁重的。

中央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果断地调整了“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规划,提出了退耕还林工作重点的阶段性转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耕农户的关心,体现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决心。事实证明,中央作出这样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从大局出发、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重要部署。希望大家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使我国成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这给我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新的使命。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标有两个,就是国发[2007]25号文件提出的两个“确保”。第一个目标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第二个目标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一个是生态目标,一个是生计目标,两个都要确保。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设基本口粮田。规划从2008年到2015年的8年间,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口粮田5954万亩,其中,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稳产高产基本口粮田不低于0.5亩、西北地区不低于2亩。中央安排补助资金333亿元,地方也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配套资金。这项任务非常不容易。搞好基本口粮田建设,退耕还林地区粮食自给能力就有了基本保障。

二是农村能源建设。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灶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要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白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规划8年内再建户用沼气池580万个,太阳能灶108万台,节柴灶338万个。

三是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人口,要继续本着自愿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实行易地搬迁,积极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规划期内我们要再解决生态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地区131万人的生态移民。各地要认真摸索生态移民的规律,总结经验,切实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四是大力发展后续产业。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解决农民长远生计的重要措施,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力保障。要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龙头企业,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要加快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各地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吸收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就业转移。中央计划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发展特色种植业、林业、果茶业,扶持发展养殖业,实施农民技能培训。

五是切实搞好补植补造。林木“三分造、七分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必须加强林草植被的管护。8年内规划安排补植补造任务7031万亩。在补植补造的同时,国家还要继续安排荒山荒地造林。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抚育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搞好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政策保障

一是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长江流域每亩继续补105元,黄河流域每亩继续补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依然是还生态林再补助8年,还经济林再补助5年,还草再补助2年。

二是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退耕还林地区的五大任务。同时,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还安排了部分资金,重点扶持基本口粮田建设。

三、切实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施工作

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是今后退耕还林工作的主要任务,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做好巩固成果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国发[2007]25号文件的精神,省级人民政府对巩固成果、解决长远生计问题负总责,实行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的“四到省”原则。各省(区、市)要把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地(市)、县(市)、乡镇、村落和农户。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总负责,经费、人员、工作条件上要

继续给予保障。希望各级政府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二是要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林业局、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批复了25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批复中要求各地区制定实施方案,要尽快分解任务,落实资金,开展作业设计。这里我再强调三个机制问题。第一是科学规划。就是要瞄准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不能钱花了,而生计问题还没有解决。第二是可以考虑将各种渠道资金打捆使用,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为主导,把相关项目安排的资金打捆,统筹用好各项支农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第三是项目实施中要特别严格建设程序。项目的实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定要高度重视,研究有效的办法。必须做到账务公开,公正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一定要制定完善的制度,包括工程实施的办法,资金的管理办法,验收的办法,给农民发放补贴与管护挂钩的办法等。档案管理要做到户有卡、村有账、乡有册、县有档。要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监测评估体系,以此来判定巩固成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要拿数据说话。总之,一整套办法、制度都要建立起来。在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制度。

四是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涉及的面很广,单独靠哪一个部门很难完成。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协调服务作用,财政部要管好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国家林业局要承担整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和小区工程的设计、验收、补植补造等,农业部要负责基本口粮田建设、沼气池建设、农民工培训,乃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水利部要负责基本农田方面的灌溉问题,国家统计局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区的监测工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也要参与进来,加大监督审查力度。这次会后,要立即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后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会来推进这项工作。

五是要依靠群众、大胆实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工作不是我们对农民的恩赐,巩固成果工作的主体是退耕农户,要通过实施有效的政策来调动退耕农户的积极性,给他们展示未来生活的美好前景,积极吸纳他们参与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在实施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等方面要大胆实践。要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完善办法,不断把这项建设推向前进,实现预期的目标。

凤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措施 第7篇

实施退耕还林是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 如何巩固好成果确保“退得下, 稳得住, 能致富, 不反弹”, 推进和谐生态建设, 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成为林业工作者一度面临的重要任务。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总结, 走出了一条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发展之路。

1 采取综合措施, 促进苗木成活生长

根据不同流域、海拔、地理、气候条件, 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林灌结合”, 合理规划林种树种布局。高山区以乔木用材林为主, 低山沟谷突出地域以花椒、核桃为主, 交通沿线及城镇四周以常青树种为主的造林模式;荒山造林引入市场化机制, 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促进树木郁闭成林;选择Ⅰ、Ⅱ级合格苗木, 尽量减少运输时间, 做到随运随栽, 荒山造林以针叶容器苗为主, 裸根苗采用生根粉蘸浆并浇足定根水, 然后采用覆膜或截干、培土堆等抗旱措施[1]。

2 落实抚育措施, 提高农户抚育管理积极性

退耕户要负责做好造林地的浇水、施肥、松土、除草、修枝、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采取林—草、林—药、林—大豆等间作方式, 促进农民种草养畜, 发展壮大畜牧业, 积极发展药材、野生菌类养殖基地, 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抚育积极性;对于群众选择的不适应高海拔栽植的树种, 逐步进行改造, 尽量栽植乔木生态林达到成活郁闭[2]。

3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采取4种管护经营模式:一是大户承包。有资金和私营能力的承包大户与农户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 通过协议来明确利益分配形式, 完成退耕还林任务;二是户退户还。农户既有坡耕地可退又有荒山荒地可还林, 责、权、利都在自己, 不易发生纠纷;三是自退他还。有坡耕地而没有荒山配套和有荒山荒地却没有坡耕地可退的农户, 由退耕户让出部分钱粮补助给还林户, 通过协议确定利益分享关系, 共同完成退耕还林;四是以国有林场为依托合作造林, 达成利益分配关系。在上述4种管护模式, 还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一是基础上护好林, 县、镇间签订管护责任合同, 镇政府和退耕农户再签订管护合同, 制定镇规民约和管护制度, 将管护责任纳入村级天保管护队;二是封好山。对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 实施生态移民2 257户9 837人, 投入资金9 574.4万元进行全面封禁。对人为破坏、牲畜吃啃、践踏幼苗现象严重的, 在重要路段沟口埋设醒目牌, 采取生物和铁丝围网围栏措施;三是育好林。出台了符合实际的荒山造林管理八条规定, 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政策, 鼓励社会各届搞好造林和育林;对征占用的退耕还林地依法履行各项审批程序, 做到占一补一, 按程序报批设计变更手续, 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积极探索管护补助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将管护成效与生活补助费兑现挂钩, 确保退耕还林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依法查处、及时解决群访案件, 严厉打击损害林木的行为, 确保退耕还林秩序和成果[3]。

4 积极培育后续产业,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解决好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 关系到退耕还林工程的成败。根据退耕后基本农田面积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的实际, 大力发展有地域特色的以花椒、核桃为主的经济林, 新增经济林3 146.67 hm2, 年产花椒2 750 t, 产值1.1亿元;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劳务输出, 积极引导广大退耕户发展大棚蔬菜生产, 现有大棚38座 (1.73 hm2) , 实现增收33.8万元。转移劳动就业25 841人, 产业收入达到2.48亿元;大力发展林下养殖业和畜牧业, 发展养鸡大户1万余户, 林下养殖土鸡总量达224万只。畜牧业以牛、羊、猪为主, 百头以上养猪大户123户, 牲畜存栏9.48万头;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 养殖林麝1 300头, 产值1 950万元;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 凤县现有农家乐和家庭宾馆138家, 年收入276万元。

退耕还林工程的全面实施, 使全县生态环境、城乡经济现状、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收入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更趋合理, 实现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仅退耕还林一项,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1 545元。依托退耕还林工程, 改善生态环境, 调整农业结构, 发展特色养殖, 配套沼气建设, 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迈进[4]。

摘要:实施退耕还林, 是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凤县通过不断探索总结, 走出了一条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发展之路, 包括采取综合措施, 促进苗木成活生长;落实抚育措施, 提高农户抚育管理积极性;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培育后续产业,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措施,陕西凤县

参考文献

[1]孟全省, 谭鹏, 靳爱仙.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的思考[J].西北林学院学报, 2005, 20 (4) :181-185.

[2]季元祖.甘肃省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思考[J].甘肃林业科技, 2006, 31 (1) :69-70.

[3]帅克, 孟宏伟, 吴宝珍, 等.四川省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研究[J].四川林业科技, 2006, 27 (4) :6-12.

浅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措施 第8篇

1 退耕还林实施概况

退耕还林项目取得了不错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造林规模不断扩大, 育林手段逐步完善, 通过开展新产业, 基本实现“退得下、保的住、不反弹”目标。通过调整生态经济林相结合政策, 坚持生态优先前提下, 结合当地气候资源特征, 培植后续产业, 有效的提高了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 辐射带动周边林果产业发展, 形成生态建设产业化局面。

当然, 退耕还林项目发展过程也存在很多问题, 国家政策补助陆续到期、资金和人员缺乏、管理技术落后、成果面临很大挑战, 政策补助不到位, 退耕还林农户积极性不高, 诸多问题成为后续发展障碍。

2 现阶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问题

2.1管理滞后, 成果面临破坏

伴随退耕还林规模扩大, 管理成本不断提高, 政策补助逐渐减少, 项目资金已经不能满足建设和管理需求, 使得管理水平不断降低。林地缺乏抚育、管护, 林木成活率降低, 易遭受破坏, 造林成效差;某些品种市场效益不佳, 导致复垦、套种现象发生;因放牧、建设、砍伐等使一批林地遭到破坏;气候影响、虫病害使得林地受灾严重, 补植补造任务艰巨。

2.2后续产业发展乏力

退耕还林投资大且周期长, 经济林比率低, 总体收益不高, 产业总体处于发展初期, 投入产出比严重不均衡。后期政策补助减少, 产出不足, 使得后续产业发展乏力。同时农户整体素质低, 加之技术水平不足、粗放经营、管理不善, 严重制约后续产业发展。产业长期发展机制缺失, 投入较少和技术能力不足成为产业发展掣肘。

2.3补偿机制不完善

产出不高加上补偿不到位, 农户对于退耕还林积极性降低, 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其原因是:个别地区受地理地质条件和自然灾害影响, 生产力水平低, 退耕还林使得农户失去最基本生活保障;个别林业品种生长周期长, 农户很难短期受益, 投入逐年增加;受教育水平和自身素质影响, 对于经济补偿依赖性高;补偿机制建设成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

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措施

3.1加强管理, 落实补植补造

管理要坚持“以管理促建设、以效益求发展”原则, 既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 也要严把管护关, 将建后管理做到实处, 建立完善管护制度, 明确管理责任, 成林一处, 管好一处, 优化投入与产出, 加大管理投入, 避免破环, 提高收益, 落实补植补造, 保护造林成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签订管护制度协议, 为农户利益提供保障。通过奖惩制度使农户自觉维护退耕还林成果。

3.2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

加大在经济和政策两方面的支持力度。经济方面:提高补助标准, 实施与市场接轨的补助机制;建立和完善后续产业发展补助机制, 为后续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完善信贷扶持政策, 建立专项贷款, 进行金融支持;建立奖励制度, 鼓励发展新产业。政策方面:坚持“谁经营, 谁受益”政策, 协调农业、水利、金融各部门, 进行经济、政策、服务倾斜, 进行税收优惠, 加强对项目发展关注, 及时解决农户利益相关的问题, 加大科研技术推广, 完善服务。

3.3开发新产业, 坚持基本口粮田建设

开发新产业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中之重, 新产业开发的方向主要有:生态林经济林相结合模式, 依据当地资源优势, 建设特色经济林, 经济作物;推行复合经营, 建立生产加工一体化、工农贸易一体化模式;发展畜牧养殖业, 建立农林牧产业集群;发展第2 第3 后续产业, 如资源开发、深加工、特色餐饮、旅游等。完善基本口粮田建设, 着力解决农户粮食自给问题, 消除农户发展后续产业的后顾之忧。

3.4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同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新举措。地理偏远、土地瘠薄、依托种植、后续产业发展乏力地区, 是施行生态移民的主要目标, 生态移民推动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使农户走上致富新路。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高效合理的措施固不可少, 但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行业的大力支持, 需要农户积极的开拓与坚持。退耕还林利国利民、功在千秋, 期待众志成城、共同推动。

参考文献

[1]张鸿文.退耕还林指导与实践[R].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问题及对策 第9篇

1 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显著

1.1 加快了生态状况改善

退耕还林加速了全市森林植被的恢复, 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1]据测算,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 全市提高森林覆盖率近3.4个百分点, 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结果表明, 退耕还林工程区的土壤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土壤肥力在逐步提高, 退耕还林工程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 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

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受益农民达57万余人, 据统计, 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1011元, 特别是高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 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贫困程度。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民, 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和现金补助, 而且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和外出务工, 开辟新的增收渠道, 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

1.3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

退耕还林使大批农民从单一的农耕劳动中解放出来, 农村富余劳动力从种植业逐步转向养殖、加工、劳务输出等行业。据测算,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 昭通市有15万余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还有数十万农民从农田耕作转入养殖、加工等新的产业之中,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

2 当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存在问题

2.1 生态林退耕地效益与种粮效益差距不断拉大, 成为巩固成果的主要隐患

粮食价格随减免农业税、种粮实施直补而攀升, 亩收益达700元左右。而退耕还林首轮每亩160元补助标准至今10多年未作调整, 而在2007年将第2轮直接补助标准降为每亩90元, 其余70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种粮效益在涨, 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在降, 比较效益差距越来越大。

2.2 部分退耕还林承包土地签订短期合同, 导致纠纷不断

部分地区的一些承包农民土地的承包合同, 多为8~15年。其中签订8年的合同现已到期, 一些农民拒绝续签合同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另有一些农民要求提高土地租金, 双方分歧较大, 难以达成协议, 进而引发一些民事纠纷。

2.3 巩固成果项目进展缓慢, 直接影响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贯彻落实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等多项内容, 组织实施工作滞后, 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 有的地区项目规划不切合实际, 影响项目建设如期推进。

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对策及建议

3.1 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由于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 无法在市场进行交易。即使存在市场, 也不可能把所有愿意购买的人和从事建设的人聚集起来签订合约, 其交易成本也会非常之高。因此, 现实中既没有人专门支付生态费, 也没有人愿意从事生态生产。那么享受环境好处的人越来越多, 愿意投资的人越来越少, 势必出现资源耗竭、生态恶化。因此,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退耕还林实施。以流域的上下游为例予以说明, 下游生态消费→支付生态税→政府转移支付→补偿上游生态生产。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 应该说短期内都是没有直接效益产出的, 经济林在造林后10年才开始有收益, 有的15~20年左右才会有收益, 其中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的生态林只能产生生态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因此, 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生态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3.2 增加退耕农户对林产品的处置权

现在退耕农户对生态林的处置权是受到政府限制的, 不经政府许可, 不得任意砍伐森林, 从而导致生态林种植对农户缺乏激励。生态林处置权的残缺使农户对生态林未来收益预期变得不确定, 严重抑制了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积极性, 允许退耕农户自由处置所种植的生态林和经济林才能真正体现《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的“谁造林、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 但必须要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才能保证退耕还林成果。

3.3 加快后续产业的发展

发展后续产业是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根本措施, 退耕还林工程一定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国家应将一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后续产业的发展, 特别是林产品、农产品加工业, 使退耕农户能够从土地中走出来, 同时, 国家还应在财政支持、税收减免方面对后续产业给予优惠。

参考文献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保障措施探究 第10篇

关键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措施

1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组织保障措施

1.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巩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 并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有效的研究和解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并对资金和项目安排工作进行统筹协调[1]。

1.2 强化责任落实

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到县政府、乡政府和村委会, 同时县林业局和林业工作站签订技术承包责任书, 充分贯彻双向责任目标管理。对于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部门机构, 应当给予其员工相应的物质鼓励。

1.3 严格检查督促

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应当充分贯彻检查验收制度, 进而获得准确的退耕还林工程数据, 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发放钱粮补助工作。

2巩固退耕还林工作成果的政策保障

2.1 强化资金管理

以我国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为依据, 发展改革局、林业局、财务局负责巩固退耕还林转向成果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在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户储存的原则, 对资金支出管理进行重点监督, 进而预防截留挪用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从根本上保证资金安全[2]。

2.2 保护退耕户权利

依据相关规定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的退耕地, 超过补助期后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于划分为商品林的退耕地, 农户应当在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采伐。

2.3 强化封禁管护力度

对于管护难度大、管护不到位的集体退耕还林地块, 则应当将村社作为主要管理主体。在具体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还应当施行林区内舍饲圈养、封山禁牧, 进而为退耕还林的成果提供有效保障。

3巩固退耕还林工作成果的机制保障

3.1 建立健全部门会议联系制度

通过以发展改革局主导, 扶贫开发办、财政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部门会议联系制度的建立, 实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会议的定期召开, 进而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各部门间应当明确本部门的责任, 在工作中进行有效配合, 进而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形成合力。

3.2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专题电视节目的方式将国务院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相关政策进行深入、准确、全面的宣传, 让农民能够有效了解这些政策。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对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行科学引导, 对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建设意识进行强化, 进而在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过程中, 推动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开展。

3.3 充分贯彻公示制

在村务公开中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项目、资金内容及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进而保证农民第一时间掌握退耕还林成果情况, 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

3.4 对林权流转进行强化

有效整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两大工作, 对退耕林地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进行强化, 进而保证实现林地林木权属落实到户的目标, 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

4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技术保证

4.1 对科技服务体系进行完善

林业部门应当有效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职能, 坚决贯彻“实效、实用、实际”原则, 对退耕农民栽培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进行强化, 利用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方式, 让施肥、喷药、嫁接、修剪技术能被农户充分掌握, 促进农村的增产增收。

4.2 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将节水灌溉、薄膜套袋、嫁接修剪等先进技术作为技术推广的重点, 同时强化对病虫害的防治和无公害种植的指导, 进而保证林果业在退耕还林农民增收中发挥有效作用。基层科技部门还应当对品种改良工作进行强化, 保证优质、高产品种的广泛种植。

5结语

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退耕还林结果的重要途径。地方部门应当高度重视, 强化责任, 通过落实有效的退耕还林成果保障措施来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参考文献

[1]普凤仙.浅谈易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对策措施[J].中国林业经济, 2011 (1)

灵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措施探讨 第11篇

1 项目区概况

灵石县位于山西省中部、晋中盆地南端, 东倚太岳山, 西连吕梁山, 北邻介休、孝义, 南接霍州、汾西。全县辖6乡6镇3个社区、291个行政村, 国土面积1 206km2, 总人口26.50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16.80万人。近年来, 该县在林业生产上重点抓了以核桃为主的耕地干果经济林建设和以退耕还林为载体的生态林业工程。截止目前, 全县发展干果经济林1.61万hm2, 实施退耕还林1.50万hm2。

2 主要成效

退耕还林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实施期限长、涉及面广的群众性工作。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实效性, 自项目实施以来, 该县就把退耕林的后续管护工作放到首位, 确保项目成果得到切实巩固, 加强林木后期管护, 搞好补植补造, 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截止目前, 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50万hm2, 其中退耕地造林0.37万hm2、荒山造林0.89万hm2、封山育林0.12万hm2。只有管护到位, 才能提高退耕还林的保存率, 真正实现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目标。

2.1 生态效益明显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 有效地降低了地表径流, 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保育土壤肥力、增加生物量和碳储量、丰富生物多样性等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不仅提高了全县的森林覆盖率, 同时也提高了森林面积和林分质量。

2.2 强化管理机制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科学规划、精心栽植的基础上, 全县把退耕还林任务完成和工程质量的核实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运作措施, 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规定。自项目实施以来, 每年由政府组织两次大规模的检查验收工作, 以核实面积、验收成活率和落实补植任务为主。验收实行四级验收、分别签字制, 验收结果直接与验收人、村长、乡 (镇) 分管领导、乡 (镇) 长的考核挂钩, 实行责任追究制。

2.3 调整产业结构

县委、县政府根据灵石县的实际情况, 立足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确立了以林为主、以粮为辅的大农业发展思路, 科学地制定出以发展干果经济林为主的《灵石县绿色产业发展战略纲要》, 并制定了实施办法。这个《纲要》切实结合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实际的重大决策以及优惠政策的落实, 使广大农民群众广泛接受和主动参与绿色产业的规模实施。特别是对耕地内造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了较高层次的认识, 为大面积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基本情况

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前做好阶段性安排和部署, 依法搞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 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前提和规范工程建设的科学依据。2008年至2011年, 省市批复该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资金累计2 853万元。其中, 农田基本建设994万元 (中央投资444万元) , 农村能源84.10万元, 科技培训42万元, 基本口粮田360万元, 生态移民156万元, 后续产业发展922.50万元, 补植补造294.40万元。工程区退耕农民科技培训累计完成投资38.90万元, 培训农技人员1 320人;补植补造完成投资294.40万元, 涉及退耕面积0.25万hm2。整个项目区共有退耕户5 322户、1.06万人受益, 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大大提高了退耕还林区群众的信心和决心, 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老百姓能致富的目标。

4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的基本措施

4.1 党政高度重视, 部门协作成效明显

灵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作, 自工程实施以来, 全县把该项工作列入了县政府督查的项目清单, 实行月督查制度。具体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乡 (镇) 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 并明确县林业局具体牵头抓落实。二是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年度乡 (镇) 考核, 层层签定责任状, 明确职责, 严格兑现奖惩。三是从林业、农业、水利、发改等部门抽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实施, 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四是以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时限及资金报帐程序、范围、要求。由于领导重视, 分工明确, 有力地保障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4.2 立足抓早抓好, 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在工程实施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情况下, 灵石县立足抓早, 切实做到“任务早分解、工作早准备、工程早启动”, 在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和各部门的配合下, 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从设计、审查、批复、招投标、开工等各个环节都按时安排, 为工程建设赢得了时间, 争得了主动。为确保工程进度、抓好工程质量, 该县还组织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 并成立工程实施检查组, 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 定期通报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 各项目质量监督员实行挂牌上岗, 实时监督工程质量。

4.3 实施生态补偿, 切实关注退耕户利益

2009年, 灵石县委、县政府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 果断做出实施县级公益林补偿的决定, 出台了《灵石县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管理办法》。将退耕还林工程全部纳入国家级公益林和县级公益林的补偿范围, 以生态补偿方式划拨到退耕还林地区, 既减轻了国家和退耕区财政压力, 又调动了退耕户还林、管护的积极性, 对于退耕成果的巩固起到积极作用, 有力地支持了生态优先的推行, 为全县林业生态的长期巩固、林业惠民工程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基础。

4.4 强化宣传发动, 实现群众关心、支持工程建设

广大群众的支持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为了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他们一是在县内有线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 尤其注重报道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受益的农户及工程实施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充分展现项目实施带来的好处。二是层层召开群众会, 在项目实施地向群众介绍、解释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意义、好处。

灵石县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 由于宣传到位, 得到了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在解决占地、群众工作、建设后管理等问题时没有发生过一起群众上访、阻挠施工等事件。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施,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耕还林农户对补助期满后“粮食收入低、经济来源少”的思想顾虑, 为解决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 发挥林业产业在生态建设中的拉动作用, 实现增绿与增收并重、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目标,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摘要:退耕还林是灵石县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介绍了该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的成就, 提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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