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024-05-3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精选11篇)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1篇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的各项公共设施应当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逐步完善,但由于消防规划体系不完善、规划不科学、执行不到位、建设和维护保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往往造成了消防道路不畅通、消防供电不及时、消防水源不充足。这些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给所在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带来了先天性的影响,而且更不利于在面对火灾时的灭火救援行动,无法达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的目的。

1.2 违规违章建设现象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性强,审核过程比较复杂,各类消防系统的设计与施工都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但是有些单位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加快施工进度,便在未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时,就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施工,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费用,不经消防部门同意私自更改设计消防图纸进行施工,从而造成了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甚至有些企业会选择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降低消防设施、系统的可靠性,降低建筑物的安全,给人们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威胁。

1.3 标准理解或执行不一致

国家对于建筑的各项消防设计均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标准,规范中条文说明及图示明确了关于消防设计各项规定要达到的目标,但在实际审核工作工程中,由于不同设计单位或消防部门的审核人员,受理解水平、工作经验、审查重点等因素的制约,设计单位按标准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审核中却发现不通过现象较为普遍,如不同建筑物高度的确定和定性、公寓建筑与居住建筑的区分、剪刀楼梯的使用,都是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

1.4 施工监督相对比较滞后

目前对建筑消防施工的现场监督相对比较滞后,存在着许多不到位的地方,由于各地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内容方法掌握不够,受人员不足的影响,施工监督大多都集中在大型重点工程上,对于一些小工程则不够重视,一些项目施工单位缺乏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导致了消防工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甚至个别通过工程层层外包后,消防工程的质量游离于监督之外。没有依法监督,没有明确消防工程监督的责任人,这样就造成了监督跟不上施工的进程。责任落实不明确,出现问题找不到责任人,从而严重影响了整个的建筑质量和建筑安全,也为火灾埋下了后患。

2 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问题的措施

2.1 加强制度建设从基础上管控

对于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的区域,地方政府应明确划分规划、住建、市政、发改、供电、水务或者代建部门等单位的责任,有立法权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以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确保公共消防设施能够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消防规划的质量,确保消防规划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具备可行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就是法的要求,将消防规划工作落到实处。公共消防设施完善的建筑工程,规划部门不得发出规划许可证,从严确保建筑选址上的安全。

2.2 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是一项复杂、精细的工作,需要所有参与人员认真对待,既要保证设计方案合理性,又要保证便于施工质量的提高,从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及早发现火灾,减少火灾损失。首先,设计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不能随意更改消防设计方案。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的防火设计,设计人员要防火材料、设备、技术等内容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确保实际施工能够实现设计目的。其次,可以探讨建立消防部门、设计单位相互协商、评价的机制,统一审查标准,既保证审核工作的公开透明,也保证设计单位能够获取最新的审核动态。双方定期沟通渠道的搭建,还能够促进促进国家的政策、标准、消防设计理念得到有效的落实,设计单位能够时刻把握市场动态,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除此之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部门还可以对一些复杂的工程,进行现场去核查,根据建筑设计方提供的图纸,到现场去反复查勘,确保设计方案可行有效。例如旧城改造、大型建筑的装修、改建等。

2.3 加强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建筑的主要功能是给人们提供居住的环境。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建筑消防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必须保证施工单位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消防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减少火灾的发生。首先,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的水平,配备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其次,施工单位平时要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以及管理,从而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保证施工材料的合格、保证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资质、保证施工提高提交的图纸和文件都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再有就是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如果施工单位违反了这些强制性条款或降低设计标准,监理部门监督到位,情节严重的报消防部门依法处罚。总之,只有加强相关部门的管理,才能提高建筑消防设计的合理性,从而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2.4 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建立高素质的审核队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关键因素应该是人,审核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强消防设计审核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从而更好地做好审核工作。审核工作人员首先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对一些不符合国家规范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要真正深入到设计单位和现场,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对于那些为了建筑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不顾建筑质量和建筑安全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公布和查处。要提高监督审核技能,抓住关键环节和各个细节,把工作做到位做到家。

3 总结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防止建筑火灾发生以及控制火灾的重要手段。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的质量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保证建筑内的人的安全。只有解决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问题,才能从源头上促进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有效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参考文献

[1]徐彬.分析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6):351-352.

[2]赵永林.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探讨[A].2014年7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

[3]周秋玲.浅析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09∶271.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指南 第2篇

一、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二、审核范围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一)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七)地下单体建筑建设工程;

(八)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

三、资料要求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托管等教育机构应提供教育局核发的筹建通知书)。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四)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五)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技术资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备注:(1)易燃易爆企业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

(2)对于新建、扩建、重建、迁建的加油站应提供省经贸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

(3)申请网吧营业的,应提供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计专家评审时间)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申报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指南

一、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二、验收范围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一)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七)地下单体建筑建设工程;

(八)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

三、资料要求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登陆http:///下载)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提交盖有相应单位公章复印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第(八)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备案凭证、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备注:对于消防验收不合格需要申请复验的建设工程,需提交前次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针对验收不合格有关内容整改,提交有关整改材料及证明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指南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和应当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通过“广东消防网”()的“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

四、材料要求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托管等教育机构应提供教育局核发的筹建通知书)。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四)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五)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广东消防网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和应当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工程。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广东消防网”()的“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录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系统。

四、材料要求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登陆http:///下载)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提交盖有相应单位公章复印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第(八)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备案凭证、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场所),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广东消防网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指南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二、检查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三、场所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须先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报经验收备案,或经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四、申请方式

(一)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见式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二)通过互联网申请:请登陆“广东消防网”()的“办事服务大厅”,按下列步骤操作:

1、阅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须知》;

2、填写申报人资料(带“*”号内容必填,下同);

3、对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打印;

5、提交完成。

“广东消防网办事服务大厅”将自动发送网上受理情况电子邮件到申请人邮箱,若申请被受理,申请人需按照“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所列资料做好准备,以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核对、收取。

五、办理程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现场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应按预约回复确定的时间前往预约地点,有客观因素不能按时到达的,请及时与承办人联系重新确定预约时间。

网上受理业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按申请步骤逐一填写申报内容,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广东消防网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火灾事故调查指南

火灾发生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案,公安消防机构部门根据火灾情形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开展调查工作。

一、简易程序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火灾,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并发给当事人。二、一般火灾调查程序及处理时限

除适用简易程序外,按一般程序调查火灾,一般程序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

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非火灾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

(二)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

(三)已经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的;

(四)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

(五)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火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终止复核。

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按照上述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时限送达申请人、其他当事人和原认定机构。

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决定后,应当重新调查,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复核机构直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和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向申请人、其他当事人说明重新认定情况;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上述第二条第三项规定规定的时限送达当事人,并报复核机构备案。

建筑设计消防审核相关技术问题探索 第3篇

【关键词】消防审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建筑平面布置相关技术问题

1.1建筑沿街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消防车道的设置

1.1.1有关规定

《建规》第6.0.1条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高规》第4.3.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1.2问题讨论

与原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和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都要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的规定相比,现行《高规》要求:对于设有环形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对于无法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要求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尽管《建规》与《高规》表述方式有些不一样,但其实质是相同的,只要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道,可不考虑建筑沿街长度或总长度对消防车道通行的影响。

1.2建筑中人行通道的设置

1.2.1有关规定

《建规》第6.0.3条和《高规》第4.3.1条规定: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1.2.2问题讨论

现行规范对“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的定义是有限定条件的,通常指的是建筑物内院或天井是否设置顶盖,并不是指建筑物四周是否围合。对于有“敞开”式的内院和天井的建筑物,因为建筑物的内院和天井是安全区域,不需要设置“人行通道”连通街道和内院。现在许多住宅小区底部设置沿街店面,上部设置住宅,并未设置成“封闭”内院,沿街店面连为一体,长度往往超过80m,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一律要求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实中无此必要性。当火灾时,人员并不需要疏散到街道,只需疏散到小区内即可。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相关技术问题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

2.1.1有关规定

《喷规》第6.5.1条规定: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2.1.2常见问题

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特别需要注意避免容易出现的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将“末端试水装置”等同于“试水阀”,提出“每个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的不符合规范的审核意见;(2)针对设计院每幢建筑只设计一个“末端试水装置”的问题,未能提出“每个报警阀组均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的审核意见;(3)针对每个报警阀组虽均设置末端试水装置,但位置随意的问题,未能提出“末端试水装置应设置于最不利点喷头处”的审核意见;(4)针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设置于吊顶内、办公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不便于操作地点(有些地方根本不能进行排水试验)的问题,未能提出“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的审核意见。

2.2特殊场所快速响应喷头的选用

2.2.1有关规定

《喷规》第6.1.6条规定,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1)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2)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3)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4)地下的商业及仓储用房。

2.2.2问题讨论

快速响应喷头的优势在于:热敏性能明显高于标准响应喷头,可在火场中提前动作,在初起小火阶段开始喷水,使灭火的难度降低,可以做到灭火迅速、灭火用水量少,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烧损与水渍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在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往往容易忽视有关特殊场所设置快速响应喷头的要求,不能对习惯性采用普通标准喷头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因此,应正确理解有关选用快速响应喷头的规定,并在合适的场所推广其应用。

2.3标准喷头的设置

2.3.1有关规定

《喷规》第7.1.3条规定: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2.3.2问题讨论

关于标准喷头的设置,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喷头贴近顶板设置。一些消防设计审核人员受2001年版《喷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要求影响,认为喷头一定要贴近顶板设置,对本条文所指两种特例即“(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2)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第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2)喷头布置数量过多。对“间距不超过4m×4m布置的十字梁”情况下喷头的布置也要求按现行《喷规》第7.1.2条规定执行,结果喷头布置多了,却达不到预期效果。造成上述两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对技术规范条文的发展变化关注不够,不能统筹技术规范在不同情况下的要求。

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集热板的应用

2.4.1有关规定

《喷规》第7.1.7条规定: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溅水盘平齐。

2.4.2问题讨论

在日常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监督检查时,经常会发现许多《喷规》第7.1.7条规定以外的场所滥用集热挡水板的现象。那么集热挡水板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呢?公安部消防研究所通过实体火灾实验得出以下结论:(1)喷头上方安装大小不同的集热板时,喷头旁边的热电偶测试的温度未见有太大差别,这说明大空间建筑内大小不同的集热板的集热效果差别不大。(2)在大空间建筑内安装和使用集热板,喷头的動作是在烟气层降到集热板下方喷头处才动作,集热板的集热效果以及对喷头动作的作用效果不明显。(3)目前工程应用中普遍存在的建筑高大部位,当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符合规范和产品要求时,采用加装集热板的做法不应推广使用,因为这样可能导致整个系统失效,或喷头动作时火灾规模已经很大,给火灾扑救造成困难,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灭建筑物初期火灾的目的。事实上,2006年版的《喷规》允许喷头距顶板的最大距离已达550mm,超过550mm时要求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多数情况下是能满足规范要求的。

3.其他相关技术问题

3.1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

3.1.1有关规定

《建规》第8.4.2条规定:……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高规》第7.4.4条规定:……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3.1.2问题讨论

对于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设置的审核,主要容易出现只看平面图,不看或不懂得看系统图的问题,从而使得阀门的设置数量不足、关闭的竖管超过1根,或者不管竖管根数,允许关闭两根及两根以上且是相邻的竖管。为避免上述问题,在审核消防给水时一定要看系统图,并根据n-1原则确定阀门的数量(n为一个管道交点的分支数,或称为n通)。对于由若干个单元或塔连接建造起来的单元式或塔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应以一个单元或塔为一个设计单元考虑,而不是以整幢建筑考虑。

3.2住宅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3.2.1有关规定

《建规》第8.1.6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置灭火器;住宅宜设置灭火器或轻便消防水龙。《高规》第7.6.9条规定:层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没有要求在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灭火器的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1.3条规定: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3.2.2问题讨论

从上述规范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不区分住宅建筑规模,一律要求在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灭火器是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因此,消防技術审核人员要正确理解规范要求,根据住宅规模的不同确定是否需要配置灭火器以及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3.3防火卷帘两侧火灾探测器组与警报装置的设置

3.3.1有关规定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8.1条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3.3.2问题讨论

实际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其中以第三种最为常见,在消防设计审核时应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审核意见。(1)仅在一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或两侧均设置有火灾探测器但未成组设置;(2)火灾探测器组没有采用“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而是采用“或”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即不能够按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的程序进行控制;(3)未设置警报装置或仅在一侧设置警报装置;(4)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或仅在一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4.结束语

为避免对于消防技术规范误解错用问题的发生,需要深入学习研究规范条文规定和条文说明,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不仅要全面掌握规范的制修订背景、依据、所调整的对象、范围、起始时间等,还需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相关技术规范的发展沿革过程、专家论证结论、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答复等,同时对与消防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国内外消防新进展也要有所了解,掌握新技术、新设备,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这样才能正确合理地运用消防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消防设计审核水平。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4篇

一、目前先进的国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惯例与做法

目前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其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方面有着很多先进值得我国学习的地方, 我们应该在各国的经验中, 吸取可用的部分, 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利用, 促使自身的发展。

在德国, 消防法和建筑法的具体职能在不同的州市是不同的, 一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 其建筑部门对其统一负责, 消防部门可以在验收过程中协作工作, 由于其消防部门和建筑部门分离、职责的分开也很明确, 进而也就促使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质量有所保障。在新加坡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必须由法律承认的工程师或者注册会计师组合的专员进行专门的审核。其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制度是自行管制的方式, 要求工程部门自身聘请合格的检查员进行验收, 只有验收合格才能获得消防安全证书, 而不合格则需要整改后再次审核。这样的政府外放式的审核制度看似松懈, 实质增加了建筑工程本身的自觉性, 进而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措施过关。

二、目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确定和深化, 形成了社会上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 致使同一工程项目的不同负责单位有着不同的立场和各自的利益。在现今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执法单位和消防检测部门都是其参与部分, 却都由于价值观的分化而存在一定的问题, 进而导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的问题造成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一开始就没有严格地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消防方面的设计, 存在着消防设计意识不强、标准不严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设计单位在设计之时严格地按照了工程防火技术规定和国家的消防法律进行设计, 然在却由于市场的竞争, 为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而做出修改, 到真正的施工阶段便不能严格地按照开始的图纸施工。另外还存在设计单位和建设部门一起联合欺骗审核、验收的情况, 设计图纸消防设计合理然而实际建筑却处处违规, 致使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严重的误差。

2.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建筑工程中消防设施的投入过少, 采用低价劣质的消防设施, 或者在审核期间使用合格的消防设施, 然而审核结束后然仍使用劣质的消防设施;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偷工减料、擅自降低标准;三是建筑单位的技术更新速度慢, 对于新的消防设施不了解, 比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导致其布线、接线、安装位置等出现偏差进而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出现问题。

3. 执法单位

执法单位作为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施单位, 在审核和验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 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 执法单位未恪尽职守; (2) 执法单位人员能力不足; (3) 执法单位制定的审核消防技术规范不完善。以下是具体阐述。

其一, 执法单位未恪尽职守。目前部分的执法单位未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业, 在落实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的教育、督促监理部门工作和进入施工现场检查等方面工作不到位, 同时消防监管的程序不规范。

其二, 执法单位人员能力不足。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中部分人员自身能力不足, 不重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全过程, 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作为其建筑消防验收工作的全部寄托。另一方面, 部分执法人员在审核验收过程中不能发现设计图纸和实际建筑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也不能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后期整改建议。

其三, 执法单位制定的审核消防技术规范不完善。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弹性较大, 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 目前的审核消防技术规范不完善, 具体的条款不清晰、不明确, 还存在彼此矛盾的现象, 没有形成统一的量化标准、演算、分析以及推导过程。同时也跟不上建筑行业快速的发展趋势, 对于新技术、新消防设施所带来的新问题, 不能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解决措施

1. 设计环节, 强化设计图纸的审批

在建筑工程消防措施的源头设计阶段, 对建筑设计的图纸加强审批。设计单位设计出的图纸必须有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及各相关专业规范标准中的消防设计要求, 同时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还必须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满足。同时, 在审批阶段严格检查其设计是否在后期修改中存在私自降低消防标准的设计, 避免审批出现误差。并且对于设计人员实行设计责任制, 将具体的设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避免设计人员与建设部门之间的偷奸耍滑。

2. 施工阶段, 强化施工管理和技术审查

在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需要进行保质保量的消防工程施工。确保使用的消防设施的质量以及数量都符合国家的标准, 并且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安装;其工程消防防火技术必须达到相关的技术要求, 尤其是在新消防设施的安装使用方面, 同时消防设施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确保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现场与设计审核通过的图纸相吻合。

3. 强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人员的技术培养

在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过程中, 执法人员必须进行极其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技能知识进行培养, 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消防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 提高其综合能力素质, 从而强化其审核能力, 达到在实际的审核、验收工作中, 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建筑工程进行细致检查、抽查, 做到面面俱到, 检查出可能存在的消防问题, 并督促其整改。

4. 执法单位完善审核、验收标准, 并及时更新

执法部门制定和完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技术规范, 实现审核标准的清晰化、明确化、统一化和量化, 进而帮助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模糊空间减小。同时及时接触并学习市场中建筑行业的新技术和新设施, 了解其特性, 进而制定与这些新技术、新设施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标准, 避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出现问题。

四、结语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5篇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院公章,写明限于什么工程使用);

(五)消防设计文件(根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要求编写,可登陆http://211.142.26.24:81/WebPage/default.aspx查看相关要求);

(六)图纸,要求每页均加盖设计院技术专用章和设计师资质章,全部折成标准A4纸大小。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建筑法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在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定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需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购买消防产品时所带检验报告)(需有省总队检测报告原件,包含灭火器、应急灯、水枪、水带,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需有省总队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门的抽样检测)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七)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火灾公众责任险(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需提供)

(九)消防组织机构、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6篇

【关键词】火力发电;液氨区;火灾;消防;审核

前言

相对于新型的发电方式,火力发电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煤炭优势,开发技术成熟,成本费用相对更低。但火力发电的问题在于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NOx,因此需要经过烟气脱销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普遍应用的SCR脱销工艺以液氨为重要原料,而液氨具有剧毒性和腐蚀性,且与空气结合后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损失严重,所以液氨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必须受到充分的重视。特别是近几年各地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着实给人敲响了警钟,加强消防审核对确保火电厂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至关重要。

一、火力发电厂脱销工艺概述

火力发电厂是电力发展的生力军,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发电的节能减排工作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2014年和2015年间,我国火力发电项目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且增速显著。与此同时,电力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已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方向,关闭低能效、高污染的火电机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企业今后的一项关键任务。

1、火力发电厂设立脱销工艺的必要性

氮氧化物NOx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且多来自煤炭的直接燃烧。火力发电厂作为我国的燃煤大户,必须高度重视NOx的排放问题。近年来我国节能减排力度显著提升,例如与2009年相比,2011年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对火力发电厂脱销减排的要求更加严格。这就需要发电厂能够深刻理解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仅要对新建的发电机组配套脱销装置,更不能忽视原有机组的脱销改造。

2、火力发电厂脱硝的工艺方法

降低NOx排放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低NOx燃烧技术,即在燃烧过程中控制NOx。二是烟气脱硝技术,即对已生成的NOx进行处理。但低NOx燃烧技术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而烟气脱硝处理尤为必要。在多种烟气脱硝方法中,SCR的技术优势非常突出。SCR法所使用的脱销装置结构简单,运行可靠性高,脱硝率可达80~90%,二次污染较小,技术成熟。相比之下,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率明显低于SCR法,且易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SCR法已成为国内火力发电厂首选的烟气脱硝技术,液氨正是脱硝系统重要的还原剂,可以说还原剂是脱硝系统最主要的消耗品。使用液氨作为还原剂不仅工艺简单,运输成本也較低,但对脱硝系统的安全性能要求极高,因为液氨属于GB12268-90规定的危险品,具有刺激性气味,可与空气结合变为氨气并迅速膨胀,存在火灾、爆炸的风险。

二、火力发电厂液氨区火灾特点

按照我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氨气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是15.7~27.4%,属于乙类可燃气体。而液氨属于28℃≤闪点45℃的乙A类可燃液体[1]。另外,按照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要求,氨的临界量为10t,火力发电厂的液氨储罐容积已超过临界量,明显属于重大危险源,必须严防火灾、爆炸事故。

1、火灾爆炸风险高

火力发电厂中,液氨储罐的火灾爆炸性风险很高。易燃易爆液体储罐区是火灾爆炸事故的多发区,这主要是由于易燃易爆液体本身固有的危险性以及储存安全设施不健全和安全管理不利造成的。氨本身属于剧毒物质,液氨还具有强烈的挥发性,与空气接触后迅速形成雾状氨气。当空气中的氨气浓度达到15.7~27.4%时,遇明火将可能引发爆炸,如蒸气云爆炸和沸腾液体扩展蒸气爆炸,特别是后者,这种灾害形式是在储罐受热或系统突然失效,液体瞬时泄漏汽化并遇点火源而发生,具有突发性且后果严重。火力发电厂内液氨罐区不仅储量大,很多电厂历史悠久,设备相对陈旧,液氨罐极有可能发生氨气泄露,在近年来的重大事故中,其泄露危害仅次于氯气。以往包括液氨在内的危化品火灾及爆炸事故也充分证明,危化品火灾引发的爆炸辐射面广,瞬时发生,扑救困难。

2、伴有剧毒性和腐蚀性

火力发电厂液氨罐一旦发生火灾,并不仅仅是火灾以及爆炸本身带来的燃烧损害,同时还伴有剧毒性和腐蚀性,因而使火灾的控制与处理更加困难。例如,2013年吉林宝源丰公司发生特大火灾,公司虽然从事禽业生产,但事故原因则是火势蔓延和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露,介入了燃烧。该事故死亡超过100余人,除直接烧伤以外,氨中毒就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液氨本身属于有毒物质,对人体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液氨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通过吸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急性氨中毒可导致呼吸道粘膜刺激、灼伤,严重时则会引起气管堵塞与窒息。另外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可引起化学烧伤。

3、对周围造成的损害严重

火力发电厂液氨储量规模大,发生火灾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一方面,火灾、爆炸本身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例如,2013年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返厂途中发生爆炸,就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而且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尽管很多化工企业已搬迁至市区以外,但不排除发电厂周边存有居住区的可能,2015年天津港重大爆炸事故发生时,距离较近的社区就因此受到直接冲击。另一方面,除直接的冲击外,液氨罐区发生火灾、爆炸后,还会对周围环境造成间接的损害。氨挥发后产生毒性气体,空气的传播使有毒气体会不断向周边弥漫。另外发电厂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进入消防救援阶段,如果液氨和消防用水流入市政系统,土地、水源以及空气等都会因此受到污染,例如因蓄水池容量不足,救援处理不及时等原因,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周围区域的污染。

三、火力发电厂液氨区消防审核要点

近年来我国液氨事故时有发生,消防部门也急需加强对火力发电厂液氨区的审核。从以往的调研来看,不少企业液氨储罐区的消防设施不符合我国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如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泵房的供水能力、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能满要求,罐区内未设置灭火器等。今后消防部门应将基础设施建设、旧设备维护改造、员工安全素质等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从而确保电厂的安全生产。

1、设施审核

目前国内火电项目仍有升温趋势,发电机组建设过程中应健全基础设施,重视喷淋系统、消防泵、电气设备、灭火器材的配备。第一,喷淋系统是液氨区火灾防范的重要屏障,当储罐温度偏高或发生氨泄漏时,喷淋系统必须顺利投入运转。在保证液氨罐之间足够的安全间距基础上,消防部门应根据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审核喷淋系统的供水强度、储罐用水量、用水时间等指标。同时为防止消防救援时污水流入市政系统,有条件的新厂房应布置容积较大的废水池,老厂房因空间条件限制应建设较大的排水泵,这些都是消防审核的重要环节。第二,消防泵应采用自动巡检系统,节省人力、无力,提高安全效能。第三,消防部门不仅要对液氨罐区基本设施进行审核,而且要检查所使用的各项电气设备是否为防爆型,相关的防雷防电设备处于安全合格状态。第四,液氨罐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装置,设备、线路密集区域应配置多种灭火器,若电厂距离当地消防站点较远,还应考虑消防车的配备。消防部门应在审核过程中加强对厂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2、氨泄露风险控制审核

尽管核能发电、水力发电等新型发电方式已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但火力发电仍占领大部分电力市场。很多火力发电厂在不断增加新的发电机组时,出于成本考虑及产量需要,并未淘汰旧有设备,但其中也潜藏着液氨泄露的风险。液氨装置年久失修,由此导致的氨泄露将是液氨区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隐患,及时发现氨泄漏情况是预防火灾的必要保障。火力发电厂为监督和防范氨泄漏,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一旦出现隐患,系统可通过自动报警,使监控室及时接受信息,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因此,消防部门应加强对液氨区在线监测装置的审核,尤其是使用年久的旧机组,更要保证监测装置在数量和质量上合乎标准。通常电厂烟气脱硝工程中会安装2~3个液氨罐,最多不超过4个。在监测过程中,每个液氨罐都有可能成为着火罐或是着火的相邻罐,管路系统较为复杂,而在线监测报警装置的灵敏性很难通过实测经验确定,所以每个液氨罐都应配套相应的报警系统,任何一个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所有液氨罐的喷淋系统同时开启,从而实现较为全面的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理。特别对于旧有设备,消防部门应注意审核企业的维护保养记录,了解装置运行情况,防止超期服役增加安全隐患。

3、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审核

在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控制机组氨泄漏风险的前提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也与液氨区的火灾防范息息相关。火力发电厂中烟气脱硝工程主要涉及液氨卸车、储罐、输送三个工序,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不合规操作、疏忽等原因都有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因而消防部门在加强火电厂消防基础设施审核的基础上,还应充分重视人为因素的影响,不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例如,液氨存储容器作为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储罐要远离各种热源,避免日光直射和与其他危险品的接触;液氨存储、运输应适量、轻放,不能超压超量运输等。火力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专业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演练,使员工掌握逃生技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液氨区火灾风险。消防部门可通过现场评估、专项考评等方式严格对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的审核。

火力发电厂液氨区的火灾风险较高,项目建设和管理必须确保消防安全。而且目前的防火规范尚存在不一致的方面,很多發电厂投产时间久,设备陈旧,因而更要从严实施对发电厂液氨区的消防审核工作。充分的事前防范不仅是企业顺利生产的保证,同时更是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体现。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7篇

1 消防水池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 中明确指出, 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建筑都必须设置相应的消防水池。当前,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存在的问题不是未设置消防水池, 而是设置得过多。消防水池数量过多不仅会造成建筑面积的浪费, 提高建筑的造价成本, 还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且长期未使用的消防水会造成水污染。对于此问题, 笔者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 (1) 适当增大高层建筑中进水管的管径, 使其既能满足室外的消防用水需求, 又能及时补充消防水池的储水量, 从而有效减少消防水池的数量, 大幅度降低消防水池的建设成本; (2) 争取得到市政及相关部门的支持, 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 尽可能地使临近的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在地下室和裙楼的建筑灭火系统中,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灭火系统, 具有简单、快速灭火和维护方便等特点, 是目前国内外使用较多的灭火系统之一。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可以与各楼层间的消火栓系统共用消防泵, 这种做法在节约成本的同时缩小了灭火系统的占地面积。另外,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尽可能地将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置在高层建筑家庭厨房的附近, 这样就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火势的蔓延, 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3 分区给水、防超压措施

根据《高规》的规定, 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1.0 MPa时, 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笔者认为《高规》中这个“静水压力”是指非火灾时的静水压力。因此, 需要在最低处的消火栓处安放一个压力表, 当静水压力超过1.0 MPa时就得分区。而在消防泵启动, 消火栓不出流的情况下, 静水压力指的是系统启动前消防泵的压力。在一段时间内, 消火栓泵启动时, 可能单个水消防栓流量很小。这时, 需要看泵的q-h曲线。另外, 整个管网压力很大, 这必然会对消防栓底部的管道造成影响。因此, 在设计时, 应确定解码的消防泵的类型, 依据q-h曲线检查水泵的最小流量。

4 临时高压消防栓系统泵控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规》中没有任何关于消火栓泵控制方式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这样规定的:“在使用电压调节器、稳压泵时, 如果室内消防管网压力降低, 应及时启动消防泵。此时, 可以不设置按钮启动消防泵。”对于高层住宅小区, 适合使用集中消防加压设施。对于一个高层建筑来说, 其屋顶的水箱和消防泵是至关重要的;但对于几个或十几个高层建筑来说, 笔者认为综合分区泵站更好。因为一个居民区几栋建筑同时着火的概率很小, 几乎为零。因此, 只要消防泵出口管同时接建筑消火栓管网, 就相当于每个高层建筑都有一个消防泵, 只是距离不同, 并不影响消防压力效果。为确保消防水的安全, 消防管道应设置为环状。对于低于40 m的高层建筑, 小流量调节器泵组十分重要。对于24 m及以上的高层建筑, 应根据《高规》规定设置高位水箱。但是, 即使设置了高位水箱, 高层建筑顶部两层水箱高度仍不能满足消防防火规范要求。在这种情况下, 笔者认为, 除了设置高位水箱外, 还需再设置一个小流稳压泵。这个泵的设置位置可以任意选择, 既可以选在建筑内部, 也可以选在大楼外面。

5 屋顶水箱和增压

根据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应设置高位水箱, 且存储的消防水必须要能使用10 min。当前, 虽然许多企业使用稳压泵保持管道的流量和压力, 以取代高位水箱, 但在高层住宅区, 笔者认为设置高位水箱更好, 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

5.1 高位水箱的安全性能好

众所周知, 采用高位水箱维持消防管网平时的压力时, 即使有两路电源, 即使电路出现故障, 它仍能发挥作用, 并且还节省了电能。设置高位水箱后, 虽然前两层通常也需要有升压泵, 但在停电时, 只影响顶部两层, 影响范围很小。因此, 高位水箱是更好的选择。

5.2 可以降低操作成本

装有稳压器的消防系统, 其消防泵的电机功率需要远远小于设计功率, 但需要保持管网压力多年不间断, 一个周期下来, 耗电量很大。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将成本转嫁给个人住户和家庭, 使用户负担增加。因此, 从家庭利益考虑, 并从长远来看, 设置高位水箱要好一些。

参考文献

[1]田月, 肖键.浅谈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J].四川建筑, 2009 (01) .

[2]陈列浩.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审核若干问题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 2011 (07) .

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防火审核探讨 第8篇

1 导线截面审核

供电系统基本是由导线构成的, 如果导线截面选择得过小, 线路温度就会过高, 甚至会引发火灾, 但是, 出于对成本因素的考虑, 不能选择截面过大的。在设计、选择导线时, 要综合考虑导线允许电流、允许电压降和机械强度等因素, 而在审核时, 可以依照这3项条件校验。

1.1 允许电流

允许电流即导线允许的长期连续载流量 (文中用符号Id表示) , 它应大于或等于回路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 如图1所示, Id≥I1+I2+……In, 还可以用电气设备的功率来计算, Id≥用电设备总功率/回路输入电压。

同一截面的导线在不同的环境温度下, 允许的载流量也有所不同, 温度越高, 其允许载流能力越低。因此, 初步确定允许的电流后, 还要根据环境温度加以修正, 修正系数如表1所示。

对照表2校核该设计截面, 这种方法是最简单的——以负荷计算求取导线截面。

1.2 导线电压降

在导线输电的过程中, 由于其本身具有内阻, 所以存在一定的电压损失。线路越长, 内阻越大, 电压损失就越多。因此, 在确定导线截面时, 应考虑用电设备对电压是否有严格的要求。导线消耗的电压可以用式 (1) 计算:

式 (1) 中:V损——导线电压, V;

I——线路的额定电流, A;

ρ——导线的电阻率, Ω·m, 铜线为0.018 4, 铝线为0.031 0;

L——导线长度, m;

S——导线截面, mm2。

求得电压损失“V损”后, 对照表3就可以知道所选导线的截面是否符合要求。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在变配电过程中, 对线路的电压损失都作了一定的补偿, 发电机、变压器的输出电压比线路电压高出4%.对电压有严格要求的设备也备有稳压装置, 一般可以不考虑电压降问题, 但是, 在长距离输电回路中, 仍应考虑导线电压损失带来的影响。

1.3 机械强度

受风、雨、人为等外力作用的影响, 导线会发生变形、收缩或断线, 所以, 在审核设计中, 确定导线时还应考虑一定的机械强度。架空线应该粗一点, 容易受外力作用的线应粗一点, 不易检修的线应粗一点, 穿管的线路应粗一点。

2 保护装置设计审核

电气系统保护设计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3种。电气设计中的保护装置必须比较灵敏, 且可靠性要高, 符合回路中对设备保护的要求。

2.1 短路保护

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有误操作、雷击等。当系统发生短路的情况时, 短路电流能达到正常工作电流的十几倍或数十倍, 具有很强的力效应和热效应, 往往会造成短路部分急剧升温, 致使绝缘加速老化或损坏。

熔断器是实现短路保护最简单、最有效的装置, 它有各种型号和形式的, 但是, 其本质都是利用合金熔丝在电流过大时发热熔断来达到保护的目的。审核电气设计选定的熔断器时, 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 额定电压与回路电压相同。 (2) 电网配电一般使用管式熔断器, 电机保护和家庭中一般使用螺旋式或瓷插式的熔断器。 (3) 变压器、电炉和照明负载的熔断器熔丝额定电流应略大于或等于负载电流。 (4) 输配电线路的保护熔断器, 其额定电流应略小于或等于线路的最大允许电流。 (5) 电动机负载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是电机额定电流的1.5~2.4倍, 是在1 h内启动15次以上的电机或重载电机的4.3倍。 (6) 在地中线、电机励磁电路中严禁安装熔断器。使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 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系统额定电流的4.5倍。

2.2 过载保护

重要库房、公共场所、宾馆、商场和通讯枢纽的照明线路, 以及可能会长期引起过负荷的电气设备线路都应设计过载保护。过载保护一般都采用自动开关。

2.2.1 配电开关

在审核配电使用的自动开关时, 要遵守以下两点要求: (1) 长延时动作电流整定值应等于80%~100%的导线安全电流; (2) 三倍延时动作电流整定值的可返回时间应大于或等于线路中最大启动电流的电机启动时间。

2.2.2 照明开关

在审核用于照明的自动开关时, 要遵守以下两点要求: (1) 长延时电流整定值应小于或等于线路计算的负载电流; (2) 瞬时电流整定值等于6倍网路计算负载电流, 白炽灯照明可以采用8倍计算负载电流。

此外, 还应注意审核自动开关上下级电气设备与相邻设备保护特征之间的配合情况。

2.3 漏电保护

对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建筑物、物资仓库、幼儿园、防火要求较高的其他场所进行电气设计时, 应优先考虑漏电保护设计。在审核时, 应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 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应大于实际负荷电流。 (2) 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应与供电形式相匹配——单相二线用两极漏电保护装置;三相三线用三极漏电保护装置;三相四线选用四极漏电保护装置。 (3) 确定额定动作电流时, 应考虑安全要求和配电线路、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 如果保护对象仅为一般用途的单相设备, 则可以用10 m A的漏电保护器。

3 敷设方式审核

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既是日常防火检查的重点, 又是电气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不同场所和环境对线路敷设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3.1 室外敷设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的要求是:进户瓷管必须每线1根, 而采用钢管时, 要求线路全部穿入1根管内, 以防产生的涡流致使钢管发热引燃绝缘或加速绝缘老化的速度。沿屋檐敷设的线路, 可以采用瓷瓶明线或瓷柱明敷, 敷设高度不应低于2.5 m。瓷瓶明线的零线或中线应在金属支架内侧, 线间距离为148 mm。易燃易爆场所和防火要求较高的地方应采用管线敷设。

3.2 室内配线

线路进户后就进入了配电盘, 配电盘距地应大于1.2 m, 安装电度表的配电板应距地1.7 m。有粉尘和可燃纤维的场所应使用有铁皮护罩的配电板或配电箱, 在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应使用防爆配电盘。线路装置是由环境要求决定的。

在易燃、易爆场所, 礼堂, 剧场和配电盘信号、报警、保护的二次回路中, 严禁使用铝导线。在穿管线路中, 不允许有电线结头, 必须连接时, 应加装接线盒。

线路安装完工后要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0.22 MΩ, 相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38 MΩ。消防专用线路应按照易燃易爆场所的要求敷设, 并自成回路, 以保证当火灾发生时, 即使生产、生活用电切除后, 线路仍能正常运行。

4 保护接地设计的审核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保障设备安全, 在电气设计时, 一般都应考虑接地保护。电动机、变阻器、配电屏等必须保护接地或接零。对于低压电力设备, 接地电阻的最大值应小于4Ω;容量小于100 k VA的变压器、发电机及其供电设备交流工作接地和共同接地应小于10Ω;防静电接地应小于100Ω。

防雷保护是保护接地的另一种。重要的建筑、高架线路都应进行防雷保护设计。在架空线时, 可以采用装设避雷线或保护间隙的方法。接户线电杆上的金属横担和瓷瓶铁脚必须引下接地。

5 灭火器的选用和配置设计审核

在电气设计中, 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线路密集的操作间应配置灭火器, 要选择符合要求的灭火器。

带电场所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并且同一场所要选用同一类型的灭火器。当带电场所同时存在多种可燃物时, 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或囟代烷型灭火器。这里要注意的是, 磷酸铵盐干粉和碳酸氢盐干粉不能同时配置在同一场所。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审核对审核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基本的审核方法外, 还应结合相关的规范, 逐一审核从上述五方面中的每一个细节, 以确保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安全性, 保证建筑的安全, 同时, 也保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刘光源.实用电工手册[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9篇

关键词: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高层居住建筑火灾, 扑救难度大, 人员疏散困难, 加上人们缺乏火场逃生常识,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因此, 在建设高层建筑时, 就应该对火灾预防和人员疏散进行充分设计, 增加固定消防设施, 增强建筑本身抵御火灾的能力, 更好地预防高层居住建筑火灾。

1 高层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 高层居住建筑不断受到人们青睐,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高层建筑内居住, 但人们对高层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因素缺乏一定的认识。

1.1 可燃材料多, 用电用火设备多

人们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时, 往往忽视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大部分装修材料都是可燃的, 加上室内摆放的沙发、衣柜、窗帘等大量易燃物, 还有大功率的用电设备、液化石油气, 等等, 都会加大火灾发生的概率。

1.2 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居住建筑内人员集中, 人口密度大, 垂直距离高, 一旦发生火灾, 就会中断疏散通道, 导致住在建筑上层的居民无法到达安全区域, 只能呆在家中等待消防员救助。如果建筑物不高, 可以借助救生气垫逃生, 如果高度超过50m, 利用举高消防车对人群进行疏散都相当困难。

1.3 火灾扑救困难

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 容易形成烟囱效应, 而且建筑周围的扑救场地和扑救面往往有限, 一些大型消防车辆难以靠近, 无法启用高效灭火设备。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 消防用水达到火场的困难也在增大, 对消防车的性能要求也越高, 普通消防车的射水一般只能达到40m左右, 而且在铺设水带时会耽误大量时间, 如果消防电梯无法使用或不够使用时, 消防员必须徒步进入火场展开灭火救援, 当消防员接近火场时因为体力不支而降低灭火效率。

2 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重点

2.1 消防车道和登高作业场地

高层居住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确有困难时, 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 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作业面。实际设计中, 只要满足采光要求, 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一般都能满足要求 (高层之间的防火间距为13m) 。从现有的高层建筑看, 有一小部分建筑虽然满足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要求, 但消防登高作业面往往被忽略, 一些物业公司会考虑居住小区的绿化问题, 将原本的消防车登高作业面或供大型消防车辆停放的场地用来种植草坪、搞绿化, 当出现事故时, 导致大型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所以, 在图纸审核时, 一定要考虑到“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这一步。

2.2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

新修订的《规范》中规定, 高层居住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不得低于B1级, 当高度超过100m时, 应使用A级材料;当使用B1级材料时, 每层需设置防火隔离带。近年来, 高层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新规范对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求更加严格。随着耐火等级的提高, 保温材料的价格会随之增加, 一些建筑商往往会偷工减料、钻漏洞, 一旦审核把关不严, 就会埋下火灾隐患。

2.3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设置

新《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33m的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这样, 一旦出现火灾, 浓烟不会进入楼梯间内, 楼梯间内是相对安全的。由于是新修改的规范, 设计者往往会忽略此问题, 或是为了节约建筑成本, 有意识避开防烟楼梯间设置, 审核时必须严格把关。当建筑高度超过54m时, 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这就意味着要多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无疑会增加建筑成本, 所以, 在开始筹建、设计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这个问题。

2.4 建筑内部消防设施

高层居住建筑发生火灾, 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 要求设计者必须将建筑消防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高层居住建筑必须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消防用水和压力必须达到灭火要求, 以满足扑救火灾的需要。火灾中最危险的是有毒的烟气, 在居住建筑火灾中被夺去生命的人多数是因窒息死亡, 尤其是夜间发生的火灾, 熟睡中的人们很难发现火灾。当建筑高度达不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时, 建议设置安装点式报警 (简易报警装置) 。报警装置安装方便, 价格便宜, 可以安装在厨房、卧室, 一旦发生火情, 报警装置会发出警报, 提醒人们采取有效措施, 逃离火灾现场。

2.5 竖向防火分隔

高层建筑火灾中, 火灾一旦竖向蔓延, 很难有效控制。新《规范》中要求“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 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比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进行封堵”。设计时, 一般会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表达, 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往往忘记封堵竖向管道, 给人们的安全埋下了隐患。审核时, 不要认为文字内容不重要而轻易放过, 不然会遗留先天性的隐患。

3 结语

火灾的危害有目共睹, 它的危害是毁灭性的, 很多高层建筑都发生了火灾, 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提醒设计者科学设计建筑消防设施, 同时, 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审核。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

[2]王樱花.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应注意的若干问题[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2, (07) :38-39.

[3]章晓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J].门窗, 2014, (10) :116.

电子类洁净厂房消防设计审核分析 第10篇

1 电子类洁净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的确定

由于不同类型电子洁净类厂房在材料、技术、生产性质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在真正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时, 不能仅仅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定义, 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生产工艺、可燃易燃材料使用和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来确定, 2013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也将第5.2.2条和第5.2.3条有关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分区的条款由2001版强制性条文改为非强制性条文。例如, 集成电路工厂的外延间或清洗间, 如果设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时可按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否则应按甲类设防;再如液晶显示器件生产加工的溅射间和彩膜检验间可按丁类火灾危险性确定, 而其蚀刻间、模块装配间及彩膜生产间则应按丙类设防。因此, 笔者认为在确定一幢电子类洁净厂房火灾危险性, 既要按不同工段分别确定不同房间的火灾危险性, 也要根据不同火灾危险性的比例及其防火分隔情况确定厂房整体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2 电子类洁净厂房对消防工作的不利影响

2.1 电子类洁净厂房的作业空间较为封闭

电子洁净厂房的工艺要求十分苛刻, 在生产过程中对温度、压力、湿度等都要求做到精准的控制, 因此其房间通常设置成密闭式洁净房间, 一旦发生火灾, 就会产生浓烟, 这对于疏散及灭火工作的开展有很大影响。同时, 由于火灾热量无处外泄, 火源释放的热辐射经四壁反射, 使室内温度急剧攀升, 室内各部位的材料在短时间内即达到燃点, 形成“轰燃”。此外, 为了达到相应的洁净等级, 洁净厂房的外墙上一般不设置外窗, 室内发生火灾后, 外界不能第一时间察觉, 即便发现火情后也不易选定灭火的突破口, 这无疑增大了消防工作的难度。

2.2 电子类洁净厂房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较多

多数电子类洁净厂房需使用甲醇、丙酮、乙醇、硅烷、氢气等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品, 在具体操作和使用中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部分物质本身或其燃烧产物还具有毒性, 加之洁净厂房的吊顶上方通常设计有相互联通的风管, 当发生火灾时, 烟、火能够沿风管外窜, 迅速蔓延至其他房间, 燃烧中释放出来的有毒气体也将在短时间内扩散到整个厂房, 容易对现场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

2.3 普通消防设备难以满足电子洁净厂房的高要求

电子类洁净厂房内有很多贵重设备, 这些设备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比较苛刻, 部分洁净区还提出了无菌化作业要求。但目前普遍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很难满足这些高要求, 如开式灭火系统的管道始终保持敞开状态, 会破坏厂房内的无尘无菌环境, 而闭式灭火系统的管道中往往填满了灭火介质, 很难保证不会发生泄漏。其次, 在洁净厂房内进行喷水灭火动作, 将会给厂房内的贵重仪器及设备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 因此普通的自动灭火系统并不适用于电子洁净厂房。此外, 在大空间、大体量以及较高的洁净度要求下, 装设在厂房顶板上的感烟探测器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3 电子类洁净厂房的消防设计要点

3.1 防火分区设计要点

电子洁净厂房防火分区的划分, 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 对于甲、乙类洁净厂房, 最好设计为单层, 且单层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宜为3 000 m2, 而多层厂房宜为2 000 m2;2) 对于丙、丁、戊类洁净厂房, 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该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要求;3) 根据GB 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对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丙类电子工业洁净厂房, 如净化空调回风气流中安装有灵敏度不低于0.01%obs/m的极早期烟雾探测装置, 则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根据具体的生产工艺要求来予以确定。

3.2 疏散方面设计要点

电子洁净厂房的安全疏散设计主要涉及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等。在疏散距离设计上, 考虑到电子洁净厂房本身的特点, 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人员疏散的要求, 全面分析疏散人流、疏散距离等因素, 并经过严格的模拟和计算, 得出最佳疏散路线, 同时对于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布置也要进行合理规划, 使生产地点与安全出口之间搭建起便捷、畅通的逃生路线, 而不必经过曲折的净化路线。在《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 针对其工艺特点, 疏散设计也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例如, 对于玻璃基板尺寸大于1 500 mm×1 850 mm的TFT-LCD洁净厂房, 在洁净生产区人员密度小于0.02人/m2的前提下, 其疏散距离可根据工艺进行调整, 但最大不能超过120 m;对于丙类生产的电子类洁净厂房, 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且回风气流中安装极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 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根据工艺需要确定, 但最大不能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5倍。

3.3 电气化方面设计要点

1) 电源方面。

洁净厂房净化空调系统的用电负荷、照明负荷应由变电所专线供电。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执行。电源进线 (不包括消防用电) 应设置切断装置, 并尽量设在洁净区外便于管理的地点。洁净室内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穿线导管应采用不燃材料。洁净区的电气管线管口及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2) 报警系统。

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危害类型, 报警系统有火灾报警系统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之分。就火灾报警系统而言, 根据我国现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洁净厂房的机房、生产区、站房等区域都必须安装火灾探测系统。洁净室具有循环风量大、换气频率高等特点, 通常设有下技术夹层、上技术夹层、生产层等多层空间, 且上、下技术夹层和生产层相通, 是空气流通的重要通道, 而下技术夹层中安设了很多辅助工艺设施及管道, 工序复杂且彼此联系密切, 一旦发生火灾, 很容易导致烟气扩散和污染, 给洁净室带来十分严重甚至不可逆转的破坏。为此, 应该在洁净室回风井或下技术夹层中设置空气采样式极早期报警系统, 利用空气采样, 分析室内空气中的粒子浓度, 同时与历史浓度不断进行对比, 达到及时、灵敏的监控效果。这样的报警系统具有很高的灵敏度, 可以在发生阴燃事故或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检测出空气粒子浓度的反常变化, 并进行警报, 使人员得以及时疏散, 同时在火势增大前将其控制和扑灭。

液晶生产与集成电路生产工艺中会用到一些可燃、有毒的化学气体, 它们一般保存在洁净室外的中间库房之中, 并按照所用气体的性质来选择和安设报警系统。这些气体应该安放在特制气瓶柜内的不锈钢气瓶中, 气瓶柜应该安装排风装置和可燃有毒报警装置, 能够实时监测排风气体浓度, 一旦出现泄漏事故, 可以智能化关闭气瓶的出气控制阀门, 并自动喷射氮气或氦气来吹扫管道, 清除其中的有毒可燃气体。对于气体的输送管道, 应该选用不锈钢材质, 通过自动轨道氩弧焊机进行焊接, 管道必须进行压力测试和检漏测试, 测试达标后方可使用。此外, 在保存气体的中间库房中也要安装可燃有毒报警装置, 当发现泄漏时, 可以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开启排风机予以通风处理。

3) 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照明也称备用照明, 制定一个实用、可靠的应急照明系统对于洁净厂房的火场逃生极为重要, 在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方案方面, 可以采用一路市电加分散式自带蓄电池电源的应急灯, 且其照度应满足所需场所或部位进行必要活动和操作的最低照度。

3.4 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要点

易燃、易爆区域的排风应与一般区域分开, 单独设置, 并采用防爆型排风风机;为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安全, 应设计事故排风系统, 且应为该系统安装自动和手动控制开关, 手动控制开关应分别设在洁净室及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洁净厂房的走廊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装置, 考虑到洁净厂房内管线较为密集, 若增加一套防排烟管道会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洁净室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与通风、净化空调系统合用, 但必须辅以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风管应选用不燃材料, 并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来设置防火阀。

在防烟分区的设置上, 为避免烟气大范围扩散, 通常将防烟分区面积控制在500 m2以下。由于生产中会用到可燃有毒的特种气体, 当发生火灾时, 工艺设备内往往有特气残留, 因此需要让工艺排风系统以不低于正常状态下50%的排风量运行。为了确保工艺排风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可靠运作, 应该取消排风管上的防火阀设置, 尽可能避免其穿过防火墙。排风管应该选用不燃材质, 对于以玻璃钢制造的酸碱排风管道, 要在风管中安装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对于内部可燃物浓度超过爆炸下限25%的溶剂排风管道, 也要在内部安装自动喷水灭火喷头。

3.5 灭火设备的合理选择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加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小于10 L/s, 每支水枪的出水量应不小于5 L/s。对于洁净室内置有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应安装固定灭火装置。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应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 不可使用会造成人员窒息或对保护对象造成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考虑到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论是开式系统还是闭式系统, 都很难满足洁净厂房对于无尘无菌的要求, 也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水渍的二次污染。因此, 高压细水雾作为一种新型灭火技术则具有很大的优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高压水通过特殊喷嘴产生的细水雾来灭火的自动消防给水系统, 其具有一定的穿透性, 用水量较少, 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有利于保护贵重设备, 更适于洁净厂房的灭火需要。

4 结语

对任何生产作业来说, 安全生产始终处于第一位, 在电子洁净厂房的设计和建造中也要体现这一点。为了提高电子洁净厂房的消防设计水准, 必须针对具体的生产性质, 结合工艺设备情况, 制定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 使之既不对正常的生产效能产生影响, 又能为厂房内的生产作业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

摘要:简要论述电子类洁净厂房的特点及其对消防工作的不利影响, 从防火分区、疏散、电气化、防排烟系统、灭火设备等角度分析了电子类洁净厂房的消防设计要点, 为电子类洁净厂房的消防设计积累了经验。

关键词:电子类,洁净厂房,消防设计

参考文献

[1]GB 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S].

[2]GB 50472—2008,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S].

[3]凌梅, 许剑方.洁净电子厂房消防系统设置及施工技术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10) :1122-1124.

[4]杨鸿栩.大型工业洁净厂房水消防设计探讨[J].给水排水, 2011 (9) :79-82.

[5]李瑞廷, 曹俊峰.洁净厂房配电设计要点浅谈[J].科技信息, 2011 (17) :374-37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11篇

一、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流程图

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工作人员要严格的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最终实现审核验收的目的。它的工作顺序是先申请, 在进行窗口受理, 对图纸的审查, 制作许可的文书, 最后送达。

二、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消防设计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了消防布局、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建筑物的耐火程度、防火间距、通风设计等等, 严格的进行审核验收可以更快地达到审核的目的。

三、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核验收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 要针对图纸进行验证, 图纸设计方案是消防设计的重点, 把图纸做为首要的验证工作, 可以从以下方式中进行:

(一) 验证图纸的引用标准

由于消防设计具有专业性, 也具有特殊性, 对图纸的验收是重点。消防设计图纸验收的核心是引用标准验证。要在审核验证中, 对图纸进行合理的验证, 把这方面作为验证的核心, 对图纸的设计过程进行验证, 会对其质量和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为了满足实际的需要, 审核过程中必须对图纸进行引用标准验证, 最终来实现图纸的整体质量。

(二) 对图纸内容验证

图纸内容对于消防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检测图纸合理性的关键是图纸内容验证。对图纸全面的验证是保证设计图纸全面性和完整性的关键所在, 因此要全面提高图纸设计技术水平。

(三) 图纸准确性验证

消防设计图纸在建筑工程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根据施工实际需求, 制作精确的图纸, 这对工程的顺利开展显得非常重要。要想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的质量, 就必须要对图纸内容加以严格的验证, 全面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 从另一角度来讲也提高了工程建筑的质量。

四、消防设计操作性验收

消防设计对建筑工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从指导方面来分析, 设计的可操作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消防设计中可操作性的验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检验设计的实施环节

消防设计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是消防内容的实施, 消防设计检验中, 对实施难度进行检验能使审核验收具有更高的指导性。

(二) 对消防设计进行可行性验收

消防设计的内容是消防设计的关键所在, 所以要对消防设计进行可行性验收, 消防设计不能在实际中落实, 也就起不到设计的作用, 所以设计内容的实现才是关键。消防设计可行性验收可以满足建筑工程的需求, 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做出有力的保障。

(三) 对实施结果验收

图纸和方案在消防设计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验收结果更加的突出, 要对结果进行验收, 并对设计进行评级, 最终达到消防设计的发展目标。因此, 消防设计结果验收也很重要。

五、设计实用性的验证

实用性的验证是设计验收的关键, 消防设计能直接提高设计的整体效果, 还能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安全保障, 所以, 消防设计实用性的验证也显得极其重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实用性特点验证

消防设计的实用性才是关键, 为了使消防设计发挥出它本身的作用, 就要对设计的思路进行良好的构造, 实用性特点也是审核重点。

(二) 实用性功能验证

实用性的功能验证是对消防设计有效性的衡量, 因此对设计的有效利用, 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 方法验证

对实用性方法验证能有效的提高审核的质量, 也是审核验收的关键。

六、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 验收责任没有清楚的划分

在审核过程中, 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供电部门的责任主要就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 在实际中, 主管部门在没有取得设计图纸时就对意见书签字, 审核通过, 这就使审核验收没有明确的目标, 也没有直接管理人和负责人, 最终使设计审核验收受到影响。

(二) 审核人员素质低下

在审核过程中, 审核验收的内容非常多, 这就需要审核人员进行深入了解建筑的结构, 还需要深入了解消防图纸, 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审核。从实际中来看, 现在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等都是很欠缺的, 在结构复杂和图纸量大的情况下, 最终不能准确地对图纸进行判断。因此, 全面提升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 可以有效避免审核中出现问题无法应对的现象。

(三) 审核验收工作不精密

审核验收的方面比较多, 例如对图纸内容的验收、对建筑物的验收等, 不同验收工作必须要分配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 提高验收工作的可信度。但是在实际验收工作之中, 往往出现验收不合理的现象, 经常出现跨行业人员验收的问题, 所以要对验收人员职责明确, 合理分工。2000年12月25日晚上。湖南省某大厦的一层和负一层计划开设商场, 本计划在26号试用营业, 当时这个商厦的四楼正是圣诞狂欢晚会, 再欢乐之时, 楼下的电焊所产生的火花把装修中地下室点燃, 地下室中有木制家具、沙发等易燃品, 浓烟直逼歌舞厅, 造成了309条生命的死亡。产生这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地下室没有安装灭火设备, 使小火无法熄灭导致大火的蔓延。

以上案例可知, 审核的工作没有细化, 最后导致没有对消防设备进行充分的审核, 火灾发生时没有灭火工具, 最后导致事故发生, 所以要对建筑消防进行精密的审核, 防止漏审。

七、应对策略

要想提高建筑物的验收质量, 必须要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 合理的进行分工

提高建筑消防设计质量对审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责任划分不清, 分工不明确都不利于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开展, 认真的进行分析问题, 制定相关策略和计划, 从而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质量。

(二) 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在审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 如果在专业素质方面欠缺, 不利于审核工作的开展, 也影响审核工作准确性。因此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实际工作中可以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 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 加强验收环节

建筑物消防验收工作多, 所以涉及的部门也多, 要想实现计划中验收的效果, 就要先明确验收环节, 再进行审核验收, 对各个部门的责任也要明确, 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 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审核质量, 还可以提高工作时效性, 也对后续的修改打下良好的基础, 所以加强验收环节是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八、结语

综上所述, 消防设计非常重要, 为保证消防设计能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提高设计质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 对设计方案进行整体检验, 进而有效的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效性。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效果, 要及时发现问题, 并积极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样可以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从而使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加快, 使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曹云清.如何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效性[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 (25) .

[2]孙文浩.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 (25) .

[3]付强.建筑中防水卷帘的涉及探讨[J].才智, 2014 (22) .

[4]崔强.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 2014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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