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资本范文

2024-08-14

智能资本范文(精选4篇)

智能资本 第1篇

2016年两会上,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CEO李彦宏,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的提案将无人驾驶车推向前台。

李彦宏建议, 应从国家层面对无人驾驶予以重视, 国家对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中国汽车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研发、协同创新。

李书福认为, 自动驾驶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提前判定可能发生的问题, 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 已经刻不容缓。

两份提案的产业背景, 是无人驾驶车行业的迅速发展。

研究机构罗兰贝格的一份报告指出, 无人驾驶车技术将在2018-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路况下的自动驾驶, 在2020-2025年间实现低速驾驶和停车场景下的自动驾驶, 在2025-2030年间实现更多复杂场景下的自动驾驶;到2030年, 无人驾驶将带来300亿美元-400亿美元的新市场。

当一个行业发生巨变, 伴随的是整个产业链同时出现大量投资机会;对应, 创投机构纷纷投身其中, 选择有技术含量、有竞争壁垒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股风大概是2015年年底开始吹起来, 国内多数的VC也是从这个时间开始看无人驾驶车相关的投资机会。”北极光创投董事总经理杨磊介绍。

走向软件定义的车

在美国, 汽车新锐特斯拉的创始人埃隆·马斯克此前曾创办互联网企业Paypal, 而在中国, 一批以互联网为背景的企业和创业者也纷纷开始造车——百度、阿里、腾讯、乐视等企业均位列其中。

李彦宏在2015年12月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这样介绍百度无人车的研发:“三五年前我们在人工智能上面做大规模的投入, 并不知道今天会有无人车的应用。当时只是说人工智能, 而现在迎来了新的机遇。”

如今, 互联网正在成为继传统车厂、一级供应商、芯片供应商之后的第四股力量, 推进着无人驾驶车产业的发展。

“当你坐进无人驾驶车真正体验过之后, 会认为它是未来10年中最会让人产生尖叫的黑科技的产品。所有体验过无人驾驶车的人, 都会在脑子里去重建所有对车的一些认识。”易到用车创始人、CEO周航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

在周航看来, 未来的汽车一定是一个高度联网的汽车, 不仅是和云端的互联网连, 还是车和人之间的连, 还是车和车之间的连, 它必须是一个跨平台的连接方式。

根据银河证券研究部的一份报告, 无人驾驶技术可抽象为“环境探测-自动决策-控制响应”, 其发展主要依赖于三方面技术的成熟:智能感知技术是前提, 智能决策和控制技术是核心, 高精度地图及智能交通设施等是重要支撑。

上述领域是创业者进行技术创新的机会所在, 我们也观察到相关行业的初创企业不断出现。

从传感器技术来讲, 中国与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水平之间的确存在差距。机器人、自动化领域的传感器核心技术之前主要掌握在国外公司的手里, 相信中国的技术企业在未来一两年将会取得很大的突破。

身为连续创业者的胡小波建议:“创业是个好事情, 但也一定要谨慎。人们在进入新的领域时往往自信满满, 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比别人强, 不过前提是要看清楚。”

跨界合作成普遍现象

2015年, 科技企业和汽车制造企业之间的合作大量出现, 其中互联网企业与汽车制造企业之间的合作尤为引人瞩目。

“从软件定义的车走向智能汽车, 最终推出无人驾驶车, 这是所有人的路线图。”杨磊认为, 汽车制造商是一个天然的整合平台, 可以很自然地把各种技术和服务整合到一起。

从2015年年底开始, 即有大量美国媒体指出福特汽车正在与谷歌讨论共同研发和生产无人驾驶车;2016年CES前夕, 福特宣布与亚马逊合作, 为车辆开发声控系统。

2015年12月, 通用汽车向打车应用Lyft投资5亿美元。双方同时宣布, 将合作开发像Lyft那样, 能够让消费者招之即来的无人驾驶汽车。

当美国企业界高唱“底特律握手硅谷”时, 中国互联网企业和汽车制造企业之间的合作大幕也逐渐开启。

2015年6月, 滴滴快的与北汽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在资源互补的基础上, 在无人驾驶、新能源汽车、车联网、企业用车等四大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对于科技企业在无人驾驶车领域的探索, 福特负责联网车辆和服务的执行董事唐·巴特勒 (Don Butler) 在2016年1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欢迎其他公司加入, 也觉得他们在这个领域 (指汽车业) 做的事情也很让人兴奋。我认为苹果和谷歌都可以做得很好, 未来我们很有可能看到拥有不同技术的公司共同合作, 去做仅靠任何一方都无法实现的事情。”

在Lyft联合创始人、总裁约翰·齐默 (John Zimmer) 看来, 未来的交通生态将由三个核心部分组成:以Lyft、滴滴等为代表的交通网络公司提供网络、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技术, 汽车制造商来提供“硬件”, 以及软件层面的内容。

对于打车服务和专车服务企业来说, 如果能通过无人驾驶车为用户提供服务, 无疑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

掘金无人驾驶主题

传感器、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等多个细分领域的创新, 都将对推动汽车产业的变革起到核心作用。

以激光雷达技术为例。此前, 无人驾驶车上使用的最先进的激光雷达单价超过8万美元, 价格相对较低的也达到8000美元。

对于谷歌自动驾驶车15万美元的成本来说, 如果能够降低激光雷达的成本, 整个自动驾驶车的成本将得到大幅下调, 将直接有助于提高无人驾驶车在大众市场的普及速度。

正因如此, 当美国创业公司Quanergy Systems宣布将推出定价250美元的激光雷达产品, 并承诺将在2018年将价格降至100美元或更低, 迅速获得了大量的市场关注。

汽车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ADAS) 是自动驾驶中的重要一环, 该领域的代表企业、以色列公司Mobileye的市值目前为73.1亿美元。

“目前国内企业在ADAS方面的技术应用主要是在警示的层面, 而自动驾驶的过程还涉及到路径规划和控制, 这给国内企业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北极光创投副总裁蔡伟认为。

杨磊说, 北极光创投从2014年开始关注无人驾驶车领域的投资机会, 目前已经布局的公司涉及无人驾驶、激光雷达、图像传感器、汽车OS等方面。

“无人驾驶车是人工智能的一个具体应用, 整个人工智能浪潮能带来的影响将比大家看到得更快、更深远。”光速安振执行董事张矩表示, VC是资本驱动行业, 当一个领域出现一些事件级别的关键时间点的时候, 对相应产业的发展都会形成非常大的刺激。

在张矩看来, Google研发无人汽车、奇点大学成立、人工智能专家吴达恩加入百度, 亚信创始人、金沙江创投董事总经理丁健的看好, 这些都吸引了国内市场对人工智能的关注。

风险资本与风险资本市场 第2篇

[内容摘要]风险资本与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一个发达活跃的风险资本市场能够极大地刺激风险的扩张。流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资本越多,成功上市的企业就越多,风险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就越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就越大,由此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风险资本与风险资本市场的关系分析,来论证我国二板市场的建立。

VentureCapital是指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创新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或近似于股权融资的资本,其特性是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追逐高回报。国内将VentureCapital翻译为“风险资本”,我国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则将其译为“创业资本”,国内学术界对此存有争议。但无论是“风险资本”还是“创业资本”,其表达的内涵是相同的,“风险资本”这一名称已为国内公众所普遍采用,本文也无妨沿用之。

一、风险资本运作机理

风险资本包括无中介、无组织的私人直接投资资本和有中介、有组织的间接投资资本(如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的运作过程分为融资过程、投资过程和退出过程。对于风险投资基金来说,融资过程是风险资本家向机构投资者和富裕家庭或个人筹集资金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难易程度取决于风险资本家的个人魅力和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法规,而对于私人直接风险投资来说,融资取决于投资者的自有资金实力及对投资项目的兴趣和判断。投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1)投资项目的取得和筛选、投资项目的评估、合作协议的签署。

(2)风险资本注入创新企业,注入金额和注入方式根据创新企业成长的不同时期(即种子期、创立期、扩展期、成熟期)来决定。

(3)风险资本家参与被投资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回收过程是风险资本运作的最后一站,风险资本出售企业的股份退出企业,收回资金外加丰厚的利润,以及光辉的业绩和成功的口碑,然后进行下一轮的融资和投资。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可以看出,融资是风险资本的起点,投资是风险资本的实质,退出则是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的终点。

风险资本退出是风险资本规避风险、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的关键。风险资本是以资本增值的形式取得投资报酬,不断循环运动是风险资本的生命力所在。因此,当风险资本伴随着企业走过最具风险的阶段后,必须有出口让其退出并进入下一个循环。否则,风险资本呆滞,不能增值和滚动发展,更无力投资新项目,风险投资也就失去了意义。风险资本家投资创新企业不以取得该企业的长久控制权为目的,经过若干年,无论创新企业取得成功还是面临失败,风险资本都会从创新企业中退出。退出方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而有所不同。常见的为股票上市、股权转让或股票回购、破产清算等。其中,股票上市是最佳退出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股票上市,特别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为创新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选择权。它是一个关于企业控制权的买入期权合约,在风险资本家与创新企业管理者签订的投资契约中,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在达到某种业绩目标时,购回风险资本家持有的股票,增加创新企业管理者自己的股权份额。特别是当风险资本家欲将其股权卖给第三者时,买入选择权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以同样的条件、同样的价格向风险资本家优先购买。因此,只要事业进展顺利,企业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就会向有利于创新企业管理者的方向倾斜。否则,当创新企业的经营风险由大到小,而收益由小到大时,风险资本家对创新企业的服务逐渐减少。创新企业管理者承担了努力的全部成本,如果只能获得部分回报,他必然会增加在职消费或使企业效益体外循环。所以,此时控制权应向创新企业管理者倾斜。美国的风险资本家一般在首次公开募股后的一年内,减少其对创新企业持股份额约28%,三年之后,只剩下不到12%的风险资本家还持有公司不到5%的股份(贺海虹,1998)。所以,IPO提高了创新企业的市场价值,为企业发展筹集了更多的资金,并增强了原有股份的流动性,使创新企业管理者有更高的热情和动力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其次,IPO对风险资本同样形成激励。创新企业成功上市一方面使风险资本家获得了数目可观的资本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外部投资者衡量风险资本家业绩的标准。风险资本家培育企业达到上市的越多,风险资本家今后的融资渠道就越广,融资成本就越低。因而,风险资本家就越有动力为创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尽快协助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当创新企业达不到IPO退出条件或不是很成功时,风险资本家可以选择出售股权的方式收回投资。在这里,风险资本家通过订立卖出选择权,保留一定退出资本的渠道。卖出选择权的好处是允许风险资本家在该企业无法达到一条经营目标时,有机会释出其所持有的股权。卖出选择权的运用可以使风险资本家能尽快结束与营运业绩不佳公司的关系,使风险资本抽回,重新运用在其他项目中去。此外,卖出选择权的运用,也可能发生于被投资创新企业营运业绩不错,却因某些原因无法在短期内上市,而风险资本家因自身需要,必须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售出。当然,当风险失败时,风险资本家只能采取破产清算方式退出。这种方法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额的64%(刘曼红,1998)。由此可见,风险资本的退出对整个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风险资本市场的特征和功能

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与一般资本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资本市场中一个具有较大风险的子市场(王益、许小松,)。它是对处于发育成长期的新生高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融资的市场。按市场的结构和作用可分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小盘股市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的融资和投资。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一个非公开的市场,股份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私售私买,市场相对较封闭,信息流通不畅,投资规模较小,但有利于新生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初始期的融资。因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不需要这些小企业具有信用历史,也不需要它们以自己的资产做抵押,只要这些小企业具有发展潜力。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退出和创新企业再融资。这个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市场一样,属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具有公共权益资本市场的属性和特征,但由于服务的对象是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因而在运作和监管上又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不同。风险资本市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整体。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存在的基础。创新企业在一级市场的发育状况决定了二级市场的前途;二级市场是一级市场扩张的前提,二级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实现其投入―――退出―――再投入的资本有效循环

,为创新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资金融通,培育创新企业迅速成熟至进入一般资本市场。所以说,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是连接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和一般资本市场的桥梁。

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比一般资本市场更高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市场主体―――高新技术创新企业。由于处于发育成长期创新企业自身的不成熟性和不稳定性及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会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增加市场风险。而一般资本市场的风险来源于市场衍生产品运作的复杂性和市场对风险的放大作用。因此,风险资本市场有着与一般资本市场不同的特征,表现在:

1、投资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社会公众和各类机构投资者;风险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有相当资金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市场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发育成熟的大公司;而风险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处于发育成长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3、投资对象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对象是具有经营稳定性和赢利性且风险相对较小的传统产业;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是新兴的,具有增长潜力,同时存在较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

4、投资方式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入主要是一次性的,投资周期较短,股份流动性较强,而风险资本市场则根据企业不同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分次、多阶段的进行投资,投资周期一般在3~7年,股份流动性较差。

5、投资收获方式不同。在一般资本市场,投资者主要通过分红派息和股份增殖实现投资收获;在风险资本市场,投资者不以获取企业股息红利为目的,而是通过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股份增殖作为投资回报。

6、上市标准和监管理念不同。一般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高,注重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风险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低,对企业的经营规模要求不高,注重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一般资本市场强调信息透明,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风险资本市场强调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自我保护。

尽管风险资本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相比有着不同的特征,但是,在市场功能的发挥方面与一般资本市场相似。即具有:

(1)融资功能。风险资本为创新企业提供急需的资金,保证创业对资金的连续性。

(2)资源配置功能。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强大的评价、选择和监督机制,高新技术的经济价值通过市场得以公正的评价和确认,以实现优胜劣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产权流动功能。从现代投资理论角度看,如果一种资产不具有流动性,那么,无论其潜在回报率有多高,它都不具有优先投资价值。风险资本市场为创新企业的产权流动和重组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转换机制和灵活多样的并购方法,促进创新企业资产优化组合,并使资产具有了较充分的流动性和投资价值。

(4)风险定价功能。风险定价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的一种函数关系。投资者可以参照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各种资产价格,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和个人未来预期进行投资选择。风险资本市场正是通过这一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中发挥作用的。

三、对我国建立二板市场的设想

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资本市场的培育。对于风险资本来讲,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好比是“进口”,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就是“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具有流动性和吸引力,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十年来没有取得大的发展,除了一级市场资金制约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风险资本没有“出口”,能买不能卖,能进不能出,使风险投资功能丧失。因此,在我国,解决风险资本的“出口”问题,即建立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或称二板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二板市场的争论集中在两个方面:

(1)建不建国内二板市场?

(2)二板市场的模式应是什么样?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投资一方面风险大,另一方面投入的资金又存在较大的停滞性,所以,为满足投资者易于取现的需要,早日开通二板市场,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涉足高科技风险投资领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已先后开辟了二板市场,如韩国、印度等。所以,我国也应尽快开辟二板市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目前的主板市场投机性过强,大量短线游资的冲击已使股市风险加大,而二板市场的风险比主板市场更大,能否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管值得怀疑,二板市场未必是风险投资的灵丹妙药。本文认为,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和风险资本一、二级市场的关系分析中,我们可以肯定二板市场要开通,这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整个风险投资业的核心所在。但是,在发展步骤上应确定近、中长期目标。

近期目标:限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宜立即新建二板市场。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国家应放宽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条件,对于直接上市较为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应鼓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一些具有一定实力但上市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买壳上市来实现资本退出。目前以协议收购国家股、法人股的方式实现买壳上市较为普遍,即风险投资公司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银行挖掘壳资源,二者通力合作,促使高新技术企业买壳间接上市。上市后,高新技术企业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使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然后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有偿转让国家股或法人股,实现退出战略并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但由于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协议转让价较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产价值被低估,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不高。因此,可以将各地原有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的设备和网络进行改造利用,建立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解决因地域问题而出现投资者与受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同时由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费用较低,便于吸引当地的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和监管,促使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尽快达到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避免直接进入二板市场可能引发的风险。

中长期目标:香港创业板(股票第二板)市场经过十年的酝酿,已于今年11月25日开始运作。与主板市场相比,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宽松。如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无要求,只需有两年“活跃业务活动”记录,上市后的最低公众持股数不低于3000万港币或总股本的10%(二者取其高),但在市场透明度方面实行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详细的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经营状况、投资状况、内部管理、技术与市场前景以及潜在的风险,并定期公布财务季度报表、中期报表和年终报表,及时披露影响股价波动的敏感资料,使投资者能够最充分地得到最真实的信息,防止少数人黑箱作业、操纵市场。由于香港创业板没有对上市企业作区域限制,这为我国内地中小高新企业海外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国家应积极鼓励和培育国内中小高新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学习和借鉴香港风险板市场的经验,加快国内市场机制的建立,加快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市场。

关于二板市场运作模式,国际上通常有两种: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和独立的市场模式。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是二板市场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与主板市场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交易体系,甚至采取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是上市标准的差别,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独立市场模式,是指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各自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并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交易市场等。国内对于市场运作模式同样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选择非独立的市场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主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避免资源浪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独立市场模式是世界公认的二板市场的成功典范。NASDAQ市场无论在交易制度、组织管理方式、市场监管等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借鉴素材。“要学就学最好的”,NASDAQ应成为我国二板市场的样板。本文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有二:

一是我国目前的主板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存在较多问题,而高新技术创新企业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将增大监管的难度,加大主板市场的风险,进而影响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主板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二是由于二板市场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市场对投资者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即有能力对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所涉及风险作出透彻客观评价的投资者)。市场对投资者每笔交易额最低标准进行限定,限制散户投资者进入二板市场。我国沪深股市投资者中80%为中小散户,这与二板市场所要求的应以专业机构和富有的个人且具备投资技巧和主动承担风险的投资者不相符合。以现有的市场管理水平,一旦有人利用创新企业存在的高风险为题大肆炒做,很难保证市场运作“公平、公开、公正”,极易出现股价的巨幅波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影响沪深股市的健康发展。所以,独立的市场运作模式应是我国二板市场的首选。

二板市场的设计牵涉面广,包括对潜在上市资源和投资者的市场调查,上市标准和上市费用的确定,市场法规和交易制度的设计,监管系统和机构的设置等。而设计目标中最重要的是既要保证市场有较好的流动性,又要防止过度投机,市场波动过大。因此,对二板市场的设立必须细心策划,统筹考虑。

参考文献:

①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②贺海虹:《论风险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投资研究》第8期.

智能资本 第3篇

趋势一:智能硬件创业环境的持续改善。

首先是巨头出手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助力创业、孕育共赢。操作系统是从苹果、谷歌、微软到国内的BAT、小米不约而同做出的动作,到15年底百度、腾讯操作系统逐渐淡出,小米、阿里操作系统地位进一步稳固,国内智能硬件创业者也有了较为成熟的操作系统平台选择。在自有操作系统之路持续探索却频频折戟的腾讯与京东分别力推微信、微联,以推动不同硬件设备间的互联。京东通过成立“JD+智能”,在2015年陆续推出并逐步完善资本、孵化器、产品设计、供应链、产品首发、供应链等环节的智能硬件创业服务,大大降低了智能硬件创业门槛。

其次是专业孵化器、加速器活跃。太火鸟、硬蛋等孵化器在年内格外活跃,一大批政府主导的孵化器成立。

再次是政府对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鼓励、扶持。

趋势二:智能硬件投资方更显谨慎。

与智能硬件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市场遇冷。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智能硬件融资愈发困难,资本方智能硬件投资逻辑更为谨慎。华登国际苏仁华就曾经公开表示,创业公司模仿小米模式的逻辑不正确。如今小米在诸多智能硬件领域占据优势,创业公司已很难在这些领域靠硬件销售盈利,而一味宣扬靠内容与大数据运营盈利也因硬件销售规模有限而变成空中楼阁。

趋势三:市面上获消费者普遍认可的产品少

奥维云网监测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外设产品(智能插座、智能摄像头、智能音箱、智能照明等)、智能健康设备(智能血糖仪、智能体重计等)以及智能OTT等智能硬件的消费者差评,集中在“使用的便利性、性能的稳定性、功能的实用性”以及“产品质量”上,结合奥维云网(AVC)对智能硬件(手环、手表、智能音箱三个品类)的焦点小组访谈结果分析,显示出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不满意远远高于对渠道、售后等销售服务环节的不满。

虽然智能硬件品类众多,也不乏明星品类的出现。虚拟现实产品就着实火了一把。2015年,Magic Leap虽然仍未推出产品,但其热度不减,带动了VR和AR领域的投资。国内VR领域也可谓火爆。以暴风影音为例,截止2015年底,暴风已相继推出4代虚拟显示头戴产品,同时积极布局虚拟现实生态圈。

共同走过智能硬件的资本寒冬和VR盛夏,接下来,我简单分享一下2016年值得关注的产业发展关键驱动因素。

我认为影响16年智能硬件市场的首要因素是政府互联网+战略推进情况。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小镇乌镇举办,国家主席习近平亲临现场并致词。中国政府推进互联网+的步子迈多大、迈向哪些领域值得关注。

第二个因素是自有操作系统与处理芯片的发展。近年来,不论是互联网巨头BAT还是华为、小米、魅族等智能设备厂商,都积极探索白有操作系统之路,随着腾讯和百度操作系统沉寂和小米、阿里系统的成熟,智能硬件互联互通有了更多平台选择;政府力推多年的芯片国产化在15年初显成效,16年能否在智能硬件领域迎来爆发式增长,值得期待。

第三个因素是行业标准的统一进程。15年无论腾讯、京东、小米还是康佳,都在积极探索旗下设备互联互通之路。行业标准的出台已近窗口期,16年能否实现,将对智能硬件开发产生深远影响。

基于以上关键驱动因素的考量,奥维云网(AVC)的智能硬件研究团队推出了2016年智能硬件产品发展健康度评价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极佳使用体验的产品将继续扩大份额。包括具有卓越体验的腕带产品,性能稳定、可靠的智能插座等。

其次,专业市场与民用市场有机转化的产品。比如用在军事、传媒领域,向民用领域转化的无人机、智能水下摄像机等;还有,用在个人运动追踪领域,向医疗领域转化的医用智能手环等。

再次,带来全新体验的产品。如VR眼镜、智能代步工具等。

另外,政府力推的产品。如警用智能手环、内嵌安全芯片的支付手环等。

最后是可提供实用大数据服务的产品。如依据用户作息时间与生活习惯提供智慧调节的智能家居产品。

16年的明星产品,可能同时具备上述2-3个特点,让我们一同期待它的降临。然而我国智能硬件产品要想屹立于世界,最为需要的或许并非政府支持与资本助力,甚至不是在特定领域技术上的一时领先,而是潜心做产品的工匠精神。

智能资本 第4篇

资本公积是什么

资本公积(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应按“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借记“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三)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

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四)企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应转销与其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五)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余额,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

(六)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如转销后的损失资金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七)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出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负债科目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八)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股本”、本科目、“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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