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专项资金管理

2024-07-20

修缮专项资金管理(精选8篇)

修缮专项资金管理 第1篇

至今, 修购专项资金已实施10年。在此期间, 通过修缮和改造科研工作房屋及基础设施, 配备技术含量高的研究设备和仪器, 水利科研单位科研基础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推进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为催生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一、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规范和加强修购专款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6年, 财政部出台了《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部对修购专项资金的管理高度重视, 规划评审、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考评都有严格规定, 保证项目管理目的明确、有章可循。十年来, 水利科研单位获财政资金10多亿, 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成效显著。但在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 基础工作薄弱

修购专项包含工程类、购置类、升级改造类项目, 涉及科研计划、业务应用、财务、采购、房产及设备管理等多个部门以及项目申报、预算审核、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管理等多个环节, 对单位各项基础工作和管理要求高, 但部分单位还存在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资料不齐全, 科研仪器设备总量和结构不明等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二) 规划编制较粗, 项目整合集成程度不够

部分单位对修购规划的编制未给以足够的重视, 规划编制缺乏发展战略和科学、超前意识, 科研基础条件的建设目标和计划进程不够明确, 未处理好存量与增量、长远发展与当前急需的关系。申报的项目分散, 整合集成程度不够, 单位各部门之间未统筹协调, 各自按照需求分头申报, 相近项目未进行整合, 同类设备重复申报。

(三)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不够

大型仪器设备分散在各单位的实验室和研发平台, 对外开放共享仍然存在困难和瓶颈。一方面,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运行费、维修费缺乏投入;另一方面, 对外服务有偿使用机制和补贴机制尚未形成, 一些动辄上百万的科研设备“养”在单位里, 利用率低。

(四)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房屋维修和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 有的单位在维修费中列支后, 未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有的单位直接按项目金额整体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未考虑新增固定资产和原固定资产变动。资产入账缺乏统一规定, 不利于真实反映单位资产的管理使用状态, 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修购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 摸清存量家底, 完善基础工作

水利科研单位科研基础条件存量资源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性资源, 也是申报修购专项项目的前提。因此, 迫切需要摸清水利科研单位科研基础条件资源的“家底”, 汇集水利科研单位修购专项基础数据, 建立动态管理的修购专项基础数据库, 全面掌握水利科研基础条件的基础信息, 对水利科研单位有什么、缺什么、急需什么, 做到心中有数。

(二) 做好专项资金规划, 保障年度增量

修购专项资金规划是水利科研单位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的蓝图, 关系到规划期内修购专项项目的立项数量和质量。在制定规划时, 一定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职能定位、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 统一规划布局, 统一组织管理, 统筹好内部资源, 单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制定修购专项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规划内各年度经费需求, 合理配置, 切实保证科研院所基础条件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 做实经费测算, 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修购项目预算是申报书的重点内容之一, 财政部审核的要求很严, 必须做实做细。要围绕修购内容, 依据相关规定、规范、标准仔细测算, 据实编报, 防止拍脑袋要钱的现象。对拟购置的仪器设备要做好前期调研, 明确技术要求, 多方询价确定预算;对修缮、改造类项目要做好工程量测算, 按照工程预算定额, 结合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 合理预测, 确定预算。

(四) 精心组织协调, 加强过程管理

修购专项一经立项, 就要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修缮项目要提前做好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购置项目要提前做好拟购置设备的型号、技术参数、价格的调研和进口设备论证。项目批复后及时开展招投标;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施工;项目完成后及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 项目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各个环节紧密相连, 环环相扣, 确保资金支付进度达到要求, 项目顺利实施。

(五) 推进资源共享, 发挥资源使用效益

按照“制度推动、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奖惩结合、分类管理”的开放共享基本原则, 推进水利科研单位开展创新管理制度、探索开放共享机制、研究考核评价方法、建立后补助机制等工作, 盘活大型仪器设备存量资源, 搭建共享平台, 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最大化发挥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

(六) 强化绩效管理, 建立项目约束机制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是促进项目实施、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举措。应采用现场检查、询问、听取汇报以及核实相关信息等方式, 对照评价指标、项目文本及实施方案、合同、招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政策进行全面评议和量化评分, 并追踪修缮使用效果、仪器设备发挥功效等。强化应用, 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 评价结果的优劣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前置条件, 并与今后项目申报挂钩。

三、建议

新时期水利科研能力建设任务重, 修购专项资金作为改善水利科研单位科研实力的重要支撑, 必将发挥核心作用。

(一)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水利科研单位大多成立时间较早, 科研设施陈旧, 特别是老旧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更新等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 修购资金投入与新时期科研工作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2006年至2015年的十年间, 水利部科研院所申报修缮购置规划总金额25亿元左右, 但最终实际获得修购专项经费拨款仅为10亿, 投入与需求差距过大。建议进一步加大修购专项资金的投入, 弥补需求与投入之间的差距。

(二) 简化项目评审环节

科研单位申报修缮购置专项规划和年度修缮购置项目先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核, 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再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评审, 最终确定项目金额。项目立项后, 还要申请纳入财政部预算项目库, 列入年度预算, 同时, 编制实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待预算批复后才能实施。项目评审立项环节多, 需经过多次审核, 给单位增加了工作量, 工作效率也不高, 建议合并项目评审环节, 缩短审批工作周期。

此外, 目前涉及进口产品的项目还要申报进口产品的采购需求, 待财政部批准后才能采购。近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对科研单位采购科研设备做了简化规定, 科研单位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这无疑是贴近科研工作实际需要, 精简检查评审, 提高工作效率的大好举措。但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如何备案、在哪个环节备案均未明确, 期待相关部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 调整投入结构

修缮专项资金管理 第2篇

项目管理办法

财教[2001]74号

第一条 为适应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促进中央级普通高校房屋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修购专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修购专款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修购专款是指中央财政在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房屋修缮主要指连续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房屋,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性房屋的维修;仪器设备购置主要指为教学、实验服务的仪器设备和图书等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主要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设施和道路维修改造。

凡涉及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长期出租或转为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的维修改造费用,不应包括在修购专款之内。

第三条 修购专款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原则分配。

第四条 修购专款实行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建立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五条 修购项目的申报(一)高校申请修购项目,要符合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要符合修购专款的支出范围,要经过充分的论证。

项目学校要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匹配比例一般不低于申请修购专款的20%。

(二)申请修购项目由项目学校按规定填报《中央级普通高校修购专款申报书》(附件二),提出项目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含自筹资金部分)、实施期限(分实施计划),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向主管部门报送申请修购专款的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财政部。

(三)主管部门对项目学校报送的《项目申报书》提出初审意见,按规定编报《××部(委)高校修购项目预算审核汇总表》(附件三)及修购专款申请报告,上报财政部。

第六条 修购项目的审核。主管部门、财政部应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包括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填报要求,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预算是否合理等。

对一些大型修购项目的审核,由财政部组织专家论证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中介机构对项目的评审内容、程序等按有关的项目评估管理办法执行。财政部根据专家或中介机构的评审结论,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第七条 修购项目预算的确定和下达。财政部根据项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专家或中介机构的评估结论并结合国家财力可能,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确定项目预算。当年未安排专款的项目,可滚动下年研究安排。

修购项目预算确定后,财政部通过项目学校的主管部门下达项目预算,同时抄送项目学校。

第八条 项目预算的实施。

(一)项目预算实施中要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各项目承担高校校(院)长为项目实施中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工作。

(二)各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及项目预算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撤销或变更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预算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完工后,项目预算指标有结余的,经财政部批准可留归高校用于其他修购项目。

(四)终了,项目学校要按规定编制项目决算,并附详细说明,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对未完工项目要单独说明,待项目完工后,项目学校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按规定编报项目预算的使用情况报告(格式另定)。

第九条 项目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各项目承担高校和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财政部要对各高校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修购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考评办法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部以后审批立项和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确认后,要对项目承担高校作出收回专项资金、在一定时期内不予核批专项等处罚。

(一)未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扩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完工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

(三)经审计后确认项目管理不善、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

第十一条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211工程”专项资金安排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仍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财公字[1999]361号印发的《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评审难点及对策 第3篇

随着公共财政理念的加强,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财政资金项目开展评审, 是财政部门做好项目源头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 已成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保证, 也是提高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水平的保证。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公共建筑修缮的项目, 是财政支出项目的重要部分。财政评审本身是一项较新的工作, 相关理论体系和操作制度体系尚在不断完善中, 各地各级财政部门在通过探索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 逐步取得了社会认可的工作效果。但同时此项工作还面对一些困难, 而修缮类项目因为本身项目特点, 增加了评审工作的难度。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研究, 寻找对策做好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义。

1 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特点

1.1 建筑修缮类项目

建筑物的设计寿命一般为50~70年。在建筑物的全寿命周期里, 为保证建筑物安全和使用功能, 一般需进行多次修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从造价角度来说, 建筑物的初期建设费用一般只占全寿命周期费用的一小部分, 后期的修缮和更新改造工程总支出远远大于一次性建设费。

建筑修缮类项目是指各类建筑主体由于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 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从而在原项目红线范围内, 以基本不增加房屋建筑面积和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为主要特征, 通过对原房屋进行修理、修缮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主要目标的工程。按照修理、修缮的范围和程度, 一般可分为中修和大修工程。

经常性的零星小修和周期性的维修保养分别属于养护和轮修, 一般不作为修缮类项目管理。其他如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等则和新建项目一样, 归入基本建设范畴,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2 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

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 是指具备公共属性、应由政府公共资金保障正常运行使用的公共建筑修理修缮工程, 如对公共文化和体育建筑、教育和医疗建筑、市政设施等的修缮。这些项目, 与财政支出的其他项目相比, 具备与基本建设项目相似的特点, 给财政资金管理也提出了相似的要求:一是投资金额较高, 房屋大中修项目预算往往在几千万以上, 体量较大的建筑修缮费用更高, 因此修缮类项目是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重点关注的项目;二是建设周期较长, 在建设程序、实施内容等方面与基本建设项目非常类似, 实施周期一般要3年左右甚至更长, 基本属于财政部门尝试的中期预算管理试点范围;三是专业性较强, 建设内容往往涉及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强弱电等多个方面, 无论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还是造价控制, 均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要求;四是各方关注度较高, 项目动用的都是政府公共资金, 是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重点关注的对象, 对此类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将面临更高、更严的要求。

2 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评审情况

2.1 财政资金项目评审

财政资金项目评审是财政资金项目获取财政预算的审查“关口”。我国财政资金项目评审起源于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评审,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财政评审的领域和内涵不断拓展。从目前全国各地财政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看, 评审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建设项目投资领域, 而是逐步向财政支出各类预算项目扩展。基于我国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向, 结合评审工作开展实际, 一般可认为财政资金项目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由财政部门相关机构,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对财政性投资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可行性与不可行性、合理性与合规性、绩效性与公共性等, 进行统一评价、评估、评定、审核、审查、审定的一项财政技术管理。

从实际工作效果来看, 各级财政评审机构通过评审, 不仅节省了大量公共资金, 也为各类项目周密策划准备、顺利实施验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2.2 修缮类项目财政评审

我国各级政府下辖中属公共资金保障正常运行使用的公共建筑体量较大, 特别是近年来公共体育文化、教育医疗、市政实施等公共服务大发展, 每年均有较大体量的公共建筑需要定期修理、修缮。

为加强此类项目财政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 各级财政部门陆续完善了项目评审的工作机制, 在对修缮类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评审的基础上批准预算拨付资金。

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修缮类项目的评审, 一般集中在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 合法性主要是考虑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财政保障方面, 合规性主要是考虑项目前期程序是否具备, 合理性主要是考虑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各专业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金额等内容是否合理准确。

3 修缮类项目财政评审难点

3.1 修缮类项目特点引起的评审困难

1) 修缮工程有较多不可预见性。在前期准备阶段往往不能完全了解隐蔽部位的损坏情况, 随着施工的开展往往会发现或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 充裕的预算容易造成资金浪费, 偏紧的预算又不能涵盖需修复内容。

2) 修缮工程在原始图纸和资料基础上设计。修缮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是原始设计图纸资料, 如果因各种原因造成原始图纸和资料不全, 会导致修缮工程策划准备工作不足、设计不准确, 给项目评审造成较大困难。

3.2 项目单位工作不充分引起的评审困难

1) 项目单位设计准备不足。在实施项目前, 应进行必要的资料准备、现状检测。资料包括项目原始设计、实施条件等资料, 现状检测包括对项目现状进行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检测, 以作为项目决策和设计的依据。

2) 项目单位项目决策不足。在提出项目前应对项目实施的目标、建设规模、实施标准、工程方案、投资额度等进行认真策划, 强化项目工作计划和决策的严肃性。有的修缮工程实施失控是因为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没有确定一个完善的需求方案, 只是有了一些大概的想法后就开始实施, 结果在施工中才发现有很多问题需要重新考虑, 于是就出现了“边干边改”的现象, 导致工程失控。

3) 项目单位管理薄弱。一般项目单位对于修缮工程的重视不及新建工程, 不像对待新建工程那样在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方面投入足够的力量。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修缮工程中的工艺要求越来越高, 技术也越来越复杂。项目单位大多缺少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不懂工程管理, 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专业的管理。

3.3 缺乏规范的政府管理要求引起的评审困难

1) 立项程序不统一, 评审基础难以有效保证。经过多年发展, 我国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资金等已经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但对于房屋修缮类项目尚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 前期准备工作也没有统一的要求, 各项目单位往往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走不同的立项程序。有的项目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 工作较为充分;但也有较多项目没有整体的项目设计和规划方案, 预算申报及有关批复非常简单, 设计和建设内容较为粗放, 缺乏成熟的评审基础。

2) 修缮标准未明确, 评审工作缺乏技术支撑。由于房屋大修项目情况往往较复杂, 部分房屋大修的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甚至要超过新建房屋, 特别是需要大修的房屋建设时间往往较早, 以前的建设档案容易缺失, 出现隐蔽管道、线路的情况较多, 增大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此外项目的现场情况、已有构造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大修设计方案和施工难度都有很大影响。因此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房屋大修规格标准和功能标准。规格标准和功能标准的缺失, 致使预算编制和财政评审时缺乏技术支持, 评审过程中与项目单位的争议也较大, 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执局面, 评审结论的认可度无法全面保证。

4 修缮类项目财政评审对策

为了做好修缮类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 财政评审机构不仅要加强对项目单位项目前期策划准备工作的管理, 也要着力解决相关的政府管理要求和标准欠缺问题, 这样才能通过评审, 促进项目管理, 合理确定项目预算。主要可采取的对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4.1 强调项目单位前期调研、勘察和策划工作

在实施之前, 一定要对建筑物进行充分调研和勘察, 必要时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筑物检测和结构安全鉴定。

合理确定修缮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实施顺序。应确立明确的项目内容和目标, 合理考虑超前性, 又有现实性, 在深入实地调研、精心设计的基础上确定修缮工程方案, 从实际使用功能出发, 编制项目设计和造价文件。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要考虑轻重缓急, 做到有选择性地立项。并注意避免局部改造不引起重复投资或浪费。在确定项目的同时, 要进行目标控制, 以达到强化修缮工作计划与决策严肃性的目的, 减少进而杜绝修缮工作的盲目性。

4.2 重视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

一般修缮工程虽然没有新建工程规模大, 但随着建筑业的发展, 一些修缮工程要求的施工工艺越来越复杂, 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所以项目单位应同样重视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应从项目策划阶段开始, 就研究制定整个项目的周密管理计划, 明确内部部门的职责分工, 委派富有经验、责任心强的管理班子, 配备或聘请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 确保整个项目在受控状态下规范地推进。

4.3 认真做好方案设计

修缮工程的改造方案和设计图纸需要经过更为严谨地审查。有的改造如果仅仅通过图纸而没有详尽的说明, 是很难描绘清晰的。同时, 在审图和研究确定改造方案时, 勘察现场不仅是必须的, 而且经常需要反复到现场核实情况, 需要查阅原工程设计的相关资料。根据改造的内容, 有些项目还必须在前期完成结构鉴定、论证等工作, 尽量减少开工后的洽商变更。

4.4 借助社会专业咨询管理公司的力量

许多修缮类项目的实施单位不具有专业的工程管理力量, 聘用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公司就成为一个较好的选择, 虽然会因此增加一部分支出, 但是良好、专业的管理服务能使修缮工程在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控制等方面, 也应注意选用合格的咨询机构, 为项目单位把好各道关口, 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5 明确修缮类项目政府管理要求

完善的立项程序与项目前期工作的扎实性、深入性、科学性直接挂钩。实践证明, 项目立项程序越完善, 立项要求越高, 项目单位的准备和考虑就越充分, 项目实施方案也越合理。针对修缮类项目, 可以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并做适当的简化。相关管理要求明确了, 项目单位在开展项目策划和前期准备工作时就能够明确要求, 按程序实施, 保证工作质量。

4.6 探索修缮类项目规格标准

修缮类项目的房屋基础不同, 情况各异, 修缮的重点和难点各有侧重, 难以制订一个通用的定额标准, 但是有必要逐步制订规格标准或功能标准, 可以从基础数据采集积累抓起, 在评审工作中注重数据收集, 通过对大量房屋修缮类项目的数据分析、整理、归类后, 初步拟定适当的规格标准, 并通过评审实际工作对所拟定的标准进行校验, 进而完善、正式形成规格标准。

5 结语

财政评审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 要完善房屋修缮类项目的财政评审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修缮类项目不同于新建工程项目, 其项目设计和造价控制有较大的难度, 财政预算评审应针对其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采取相应措施并提高管理要求, 在思想上重视修缮改造工程, 提高修缮改造工程管理人员素质与专业技术支撑;同时评审机构也应加紧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改进和提升评审方法与标准体系。通过这些措施, 一定可以在财政资金修缮类项目的评审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摘要:近年财政部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修缮类项目逐步建立了项目评审工作机制, 以确定合理的工程规模范围和预算。本文论述了开展此类项目评审时遇到的困难, 提出了解决建议。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4篇

一、选择

(一)单选

1、对投资额较大的涉农项目,由(A)实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决算制度。P76 A县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B乡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2、涉农项目拨付的项目启动资金一般不超过(B)。P77 A20% B30%

C40% D50%

3、单项涉农项目投资额在(C)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招标。P78 A15 B20

C25 D30

4、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对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按要求在项目资金中扣除(B)的质量保证金。P78 A5% B10%

C15% D20%

5、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按项目和补贴资金额在村组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C)天。P80

A3 B5

C7 D9

6、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镇申报的农民直补资金组织督察组深入实地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B)。P80 A5% B10%

C15% D20%

7、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A)范围内上下浮动。P85 A10% B15%

C20% D25%

8、各地要严格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补助的规定,补助村级比例应不低于(D)。P87 A5%

B10%

C15% D20%

(二)多项选择

1、按照涉农资金补贴的对象可将其分为(AC)。P74 A对项目补助资金 B生产经营类资金 C对农民直补资金 D民生保障类资金

2、财政支出涉农绩效评价工作层次包括(ABCD)。P76 A财政涉农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B单位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C部门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D财政支出涉农综合绩效评价

3、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可供选择的方式包括(ABC)。P85 A按计税面积补贴 B按计税常年产量补贴

C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 D按规划种植面积和产量补贴

4、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五保供养经费由(ABCD)级财政负担。P88 A省 B市 C县 D乡

二、填空

1、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要实现“五严格”,即(严格报账制度)、(严格专户管理)、(严格资金拨付)、(严格报账办法)、(严格核算办法)。P77

2、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分期拨付)(直接补贴)办法。P77

3、涉农项目资金按(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P77

4、对农民直补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P79

5、县区金融代办机构要为各农户开设一个存款账户,采取(一折通)的社会化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财政直补资金。P80

6、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分配方案,从(涉农资金专户)划入乡镇财政在基层金融机构设立的(结算账户)。P80

7、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根据统一拨付的程序,采取(财政-银行-个人)的封闭运行模式,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P81

8、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公示采用(村委会)和(乡镇)两级公示法。P86

9、种粮农民凭(《粮食补贴通知书》)和(身份证明)领取粮食直补。P87

10、村级补助资金是指取消农业税附加后,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村干部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村办公经费)等必须支出的补助资金。P87

11、村级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明细到(村)。P88

三、判断

1、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要求,批准开工拨付10%—30%启动资金。(√)

2、为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经乡镇政府汇总后,由乡镇政府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和补贴金额在乡镇政府公示。解析:以村为单位在村组公示(×)

3、对农民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拨付,封闭运行,分工负责,财政监督,一折发放”的管理办法(√)

4、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5、村级自有收入加上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应使村级经费达到以下保障水平:大村(2000人以上)每村每年3万元,中村(1000-2000人)每村每年2万元、小村(1000人以下)每村每年1.5万元(√)

四、简答

1、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义。

答:第一,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好、放放好、使用好,把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诸成效,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共同建设社会会主义新农村。

第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克服涉农资金发放弊端的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信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克服发放弊端,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惩治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其基本思路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切实形成不想、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廉洁之风,进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改革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2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兑付与要求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第一,补贴标准。省统一规定每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单位面积基准补贴标准。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1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第二,补贴时限。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修缮专项资金管理 第5篇

一、近几年我们对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法

(一)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拨付建设资金

我们在确保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专人、专帐、专户的“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严把资金拨付关口,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建设资金。对未启动项目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创造项目运行条件,督促其尽快付诸实施;对已启动工程项目预拨20—30%的工程启动资金,并按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追拨资金;对实行财政审核报帐制的工程项目,在资金拨付至50%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完整的阶段性报帐资料,实施财政审核报帐后再行拨付;对竣工验收项目,在办理竣工决算前,预留一部分工程尾款,待财政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结论确定后再予以拨付,即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逐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财政审核制,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取得相关资料,对工程预算和投资额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和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土建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参与工程招投标。三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承包责任制等“六制”管理办法,保证了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思想站位有偏差,如自己随意变更项目地点、增加投资规模等现象。

(2)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不充分,出现边勘探、边施工、边设计的“三边工程”,导致拖延工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如我县的抗旱应急工程项目在实施中,绝大多数乡镇都如期建设完成,但个别乡镇却拖延实施2年,究其原因就是工程地址随意确定,地质资料不掌握。

(3)普遍存在着预算约束弱化、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项目单位高估冒算,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的现象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其重要原因就是过去财政部门在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评审,财政部门在进行预算、决算审核时缺乏技术依据。

三、加强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的前期准备

(1)要做好正确的投资估算。本着合理控制投资项目的成本费用,节约资金的原则编报好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各申报项目单位在发改部门及财政各职能业务股室审核批复后,要填制专项资金项目登记卡。对于项目可行性和可信度差的项目,财政一概不予受理。只有工程前期准备充分,才能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好项目。

(2)各项目工程单位要及时搜集整理资料,包括批复文件、立项文件、年度计划,随时整理,随时归档,准备一个完备的项目工程档案。

(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1)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切实强化财政监督与管理工作职能,严格执行《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同时还要把加强资金管理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多方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资金源头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就将资金来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要防止项目概算不足,资金来源不落实,拖长项目建设工期,对财政投资项目,必须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落实配套资金,否则,对自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单位,缓拨或停拨财政资金,并限期筹措。

(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财政部对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提高基础设施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又制定了一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和法规,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债转贷地方政府管理办法》等。防止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

(三)建立长效监督、检查、审核制度

(1)加强监督,跟踪检查。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我们把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全程监控,一是财政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标、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掌握工程建设实底;二是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部门每拨付一笔资金都要有明确的支出项目、用途,并监督项目单位按规定用途支用;三是定期组织监察、财政、计划、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规范资金支出行为。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思考 第6篇

第一,受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影响,财政核准专项资金和高校申请专项资金量存在差异。高校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出资金预算申请,由于财政专项一般都有一定额度要求,不可能充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为保障项目建设效果,资金缺口部分本应由高校自筹资金来配套满足专项建设,但高校自身资金比较紧张,自筹资金无法满足学科等专项建设,高校不得不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调整专项建设计划,使得一些学科实验室、教学实验平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规模和水平不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政府采购程序比较复杂,影响执行进度。财政专项资金一般都是用于购买实验设备等硬件建设,设备采购按要求需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由于设备招标采购需要有实质性竞争投标商3家以上才能开标,但部分设备为了保证质量,设备编写参数中增加的关键性指标更加严格,导致投标商不愿投标。另一方面设备采购周期过长,每次招标经历时间太长,一些潜在投标商失去耐心,因此出现部分开标仅有少量商家投标,甚至出现流标。

第三,高校对财政专项资金存在重申报,轻执行。部分高校在申报专项资金时,未结合自身资源和建设规划做专项申报,仅针对上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进行专项申报,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调研,专项资金获批后,不得不对项目进行调整,一方面直接影响了专项执行进度,另一方面专项执行与申报脱节,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得不到保障。

第四,部分高校存在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大部分高校近年都经历了大规模扩招扩建,存在化解债务问题,而其收入来源相对固定,导致收支矛盾相对突出。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对高校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专项资金一般都有执行期限要求,加之目前财政专项一般都是通过零余额指标下达,在高校自筹资金能力不足,同时财政专项执行滞后的现实情况下,迫于专项执行进度指标考核和学校发展压力,加之目前对财政专项的绩效考核未大规模深入铺开的情况下,利用其他经济事项套用财政专项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第五,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一般属于竞争性专项,要根据各高校申报专项材料的质量来决定获得额。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般由高校职能部门人员根据专项资金申报文件要求,结合高校自身建设汇总申报。材料质量取决于管理人员对专项申报政策的理解,以及对申报项目需求和建设效益的描述。这都与准备材料人员的个人业务水平有很大关系。

为进一步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改进:

首先,要转变专项资金管理理念。(1)吃透精神,健全制度。国家对专项资金使用有一定要求,高校一方面应认真领会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了解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把专项资金相关要求读懂、吃透,再结合自身建设发展实际,制定适合高校自身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2)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鉴于当前大多数高校资金来源仍然是财政补助为主的现状,加之财政投入具有一定的专项倾向性,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专项资金管理,在高校内明确专项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转变高校领导、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及人员的制度宣传和培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人员合法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识。加强对财务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开支范围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财政专项资金处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其次,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1)结合自身,注重实效。强化高校自身发展与专项资金的契合度,从立项源头注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一般是国家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当期财力安排的专项扶助资金,有一定的专门方向和实施时机,但高校的发展规划及阶段不一定完全契合这种方向和时机。在经历大规模扩招扩建阶段后高校都面临化解历史欠债,推动学校新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都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然而正是专项和学校发展的不完全契合常会影响专项资金的效益发挥。因此应推动建立以高校规划为主的专项库,在财力合适时予以安排更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强化管理,明确责任。项目负责人是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的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根据最终确定的项目资金计划,领导项目组成员及时开展项目执行工作,最终通过项目检查验收,确保通过项目执行推动教学、科研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能部门是各级各类财政专项项目执行的监管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定期了解专项使用情况,负责对专项资金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及时高效完成。财务部门必须按财政批复及时下达财政专项计划,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以及财务相关报销规定核算专项支出,并就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保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不按资金进度执行的项目追究项目负责人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3)加强检查,重视监督。一方面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必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包括项目设立审批、项目执行过程检查以及项目完成成果验收等,另一方面要重视监督,尤其是财务部门要在专项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实施进行会计监督,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监督专项资金用到实处,促进高校长足发展。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7篇

专项资金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下拨给高校或高校自行设立的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核算、单独考核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高校基建、科研、重点学科建设以及实验基地建设等内容。

专项资金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只能按政策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2单独核算。 专项资金要按照要求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立单独的项目管理办法。3政策性强。专项资金一般是在一定背景下为完成某项特定的任务或功能而提供的一种资金保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4高时效性。专项资金执行往往有很高的时效性,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按期完成项目,否则专项资金将予以扣减或收回。

2专项资金管理的内容和意义

专项资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预算管理。年初高校将已经立项的项目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预算之中,对于突发项目年初没有纳入年度预算之中的通过申请追加项目资金预算。2预算执行管理。主要包括资金授权审批、项目执行、资金支付以及会计核算等内容。3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管理内容主要有项目决算、 结余资金的管理以及项目效益评价。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为高校重点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能够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改善高校教学、科研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全民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

3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很多高校虽然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但执行不严格,各高校对项目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随意性大。有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不重视预算编制,导致预算与决算严重不符,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完全遵循专款专用制度,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高校在项目实施后没有执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相关的项目审计制度,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督,影响项目资金的科学利用和项目实施,浪费国家财政资源,阻碍教育事业及学校自身发展。

3.2项目资金执行的时效性不强

目前,各高校普遍存在预算执行缓慢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项目管理不严,项目没有按进度执行,另一方面是由于财政支付系统项目资金的下达晚于项目实施。由于年中项目执行缓慢,造成年末剩余资金量大。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将根据上年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重新核定下年预算控制数,这将影响学校下年的预算申请。为此,许多高校往往采取突击花钱、提前支付、资金转移等行为防止来年剩余资金被扣减或收回,这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为之后的专项资金监管带来了隐患。

3.3项目管理者之间缺乏充分沟通

由于高校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与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之间相对独立,没有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导致信息传递不畅通,管理不到位。高校项目管理往往存在“重申请,轻管理”的现象,财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被弱化,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沟通不畅。例如,项目申请部门对项目进行独立申报,而财务部门并不了解有关信息。项目资金下达到财务部门却不知道归属哪个部门,延长资金下达到部门的实际时间。项目资金下达到部门后项目执行缺乏跟踪管理,容易导致项目负责人不清楚资金执行进度情况。项目结束后,财务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无法获知项目结题信息,给项目的绩效评价造成隐患。

3.4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有待提升

专项资金能否合理、有效利用,项目成果能否发挥效益,关系到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高校没有对专项资金建立追踪跟进监督及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的执行,财务、审计部门没有参与其中,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标准也不够准确。有的高校甚至没有建立项目细化考核的标准和程序,考评组考评的标准和原则把握不严格,严重影响专项资金的高效、科学运用,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利于高校事业的发展。

4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针对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使专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目标,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高校应按国家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预算、取得、核算、审计、监督以及风险防范等管理制度,同时,高校的项目负责人与资金管理者要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遵照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依法取得、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私自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要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依法用款、合理科学用款,保证专项资金在执行的各个环节中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4.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时效

预算管理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前提,预算编制不科学将直接导致项目执行困难,从而难以实现项目执行目标。因此,专项资金的高效利用离不开科学预算。部门在项目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申报的论证资料、可行性分析编制详细的预算,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项目资金到位后,财务部门要利用财务软件中的预算控制模块对项目支出进行分类控制,真正做到先预算后支出,专款专用。同时各高校应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以利于项目负责人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部门按计划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时效。

4.3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完善岗位职能人员配备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高校需建立项目管理小组或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管理机构,以避免产生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主管领导主持全面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总体统筹,业务部门应设置相应的项目管理岗位,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具体进行填报程序,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各部门协同共管的机制,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项目实施的执行水平。

4.4开展科学的项目跟踪监督审计工作

项目跟踪监督审计是实现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要保障和重要手段,监督检查应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环节,项目跟踪监督审计部门应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以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审计要做到法制化、责任化,科学指导项目资金立项、预算、核算及支出等过程中的审计监督,防范风险。为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合法,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精细化的绩效考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为以后项目资金的申报提供依据,同时也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充分使用到实处。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专项资金,并作出突出业绩、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嘉奖、表彰。对于项目实施组织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项目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干预、阻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或收回项目资金,对于那些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应提交监察审计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语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是一个系统、连续的工程,它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配合完成,专项资金管理要从事前、 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题等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发项目管理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以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有效人才,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提升全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的国家战略目标。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各高等学校的专项资金收入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科研事业的发展。但目前各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普遍存在执行慢、管理不严、缺乏绩效评估以及审计监督有待提升等问题,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从专项资金的基本概念,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规范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监督

参考文献

[1]黄超.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5(2).

浅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第8篇

一、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资金量大, 投入渠道多, 资金分散。近年来, 中央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都将近2万亿, 涉及基础设施、农林水、国土气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等多个领域, 约有287项, 名目繁多, 撒胡椒面, 使财政资金难以形成合力, 使用效率较低。

(2) 申报门槛较高, 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中央拨付的专项资金, 先决条件几乎都要求省、市、县承诺拿出地方配套资金, 比例大多为30%—40%, 有的高达70%。目前一些欠发达地区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热情一直很高, 想方设法包装项目争取资金, 但大部分区县无法迈过配套资金的高门槛, 有的举债搞配套, 有的搞假配、虚配。配套资金跟不上, 造成了很多半拉子工程, 甚至豆腐渣工程。上级部门对此心知肚明, 心照不宣,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 拨付时间和数额极不确定, 严重影响地方预算编制和执行。由于专项资金具有不确定性, 地方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能拿到多少钱, 不好安排下一年的工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 也就不把这部分资金全部编制进去, 在编制预算时尽量把一些项目压缩, 到年中如果有多的专项资金再增加项目。

(4) 专款专用, 条件苛刻, 地方政府不能统筹使用, 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专款专用, 通俗说就是“买醋的钱不能打酱油”, 如果碰到项目有问题, 资金只能一直停在账上, 地方政府 (主要是区县一级) 不能统筹挪作他用。

(5) 环节多, 链条长, 资金拨付到位慢。专项资金先是由中央各部委与财政部研究确定支出项目, 下达到省级财政, 再由省级有关部门与省级财政部门研究, 下达到市、县财政, 工作量大, 环节多, 链条长, 往往将近年末资金才拨付到位, 贻误项目最佳实施时机。一些专项资金从国家部委到基层乡村、社区, 经历多重拨付环节, 很容易被截留或挪作他用, 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

(6) 资金分配过程不够公开透明, 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 易产生“跑部钱进”、暗箱操作等管理黑洞。在现有资金分配机制下, 资金的分配权掌握在各部门手中, 中央有些部委、地方有些厅局, 一个处长手握上亿元的资金审批权。在分配管理上也是一个项目一个办法, 其中不少缺乏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资金分配给谁、分配多少,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与主管部门、上级与下级部门的关系, 取决于“跑资金”、“争项目”的频率。所以, 省跑中央, 市跑省, 县跑市, 有能耐的县直接跑中央部委。“跑部钱进”现象给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一直饱受社会非议。

(7) 项目设置不科学, 支出无科学标准。专项资金的设置涉及发改、财政、农林水、国土气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等多个项目, 各专项又是由诸多子项目构成。项目支出必须有科学的标准, 没有合理的标准, 就会支出无度。比如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都可以建一所学校。而审计调查发现, 一些专项政策本身设置就不科学, 或偏离目标, 或过度超前, 或脱离实际, 政策目标难以实现, 造成资金损失或浪费。

(8) 缺乏统一的申报规划, 各部门各自为政, 分散、重复和交叉申报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原本是为解决某类特定的经济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政策。目前许多地方缺乏统一的申报规划, 部门之间事先没有沟通协调, 项目申报时随意性较大, 在一些内容相似的建设项目 (如土地整理、标准化粮田建设、巩固退耕还林中的基本口粮田建设等) 上存在分散、重复和交叉申报现象, 或递交申报材料后缺乏持续跟进, 项目资金获批的机会较小。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 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核心是分级, 强调一级政府一级财权, 财权和事权要相统一, 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问题采取的一个修正机制, 解决的是体制内微调过程中的问题。由于现在的财政体制不尽合理, 事权划分不清, 财权划分不合理, 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分配权力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 造成专项转移比重过大, 使转移支付制度实际成为了一种应急机制、一种主导机制, 演变为解决热点问题、覆盖广泛的救助性资金, 承载了一些它无法承载的功能。这些深层次问题应当通过深化改革包括财政体制改革来解决。

(2) 资金分配出现部门化、利益化现象。各种专项资金实质上是各个部门履行职责的手段, 同时也是各个部门权力的体现、利益的载体。没有专项资金的审批特权, 部门的权力和地位就会被削弱, 就会触动部门的核心利益。

(3) 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在管理部门内部, 项目申请、审查把关等关键环节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 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书面、报表等形式进行审查把关, 缺少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多, 系统监督和地方政府监管也不到位, 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11年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 在287项专项中, 有33项没有管理办法, 有188项没有资产考评机制。2012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也显示, 2012年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3项没有制定管理办法, 只有10项专门出台了办法, 还有16项处于“正在研究”状态。

(4) 地方生存和发展压力大, 争跑上级专项资金。近些年, 专项资金都近2万亿元, 有20多个大项, 200多个小项。各地驻京办几乎等同于各地驻京财政局, 部分专项资金的拨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 尤其需要“跑部钱进”。对相关部门而言, 给谁不是给?听话了, 跑到位了, 多给点;不听话不跑, 就少给点;跑到了就意味着当地经济发展有了资金, 有了增长点, 也有了政绩。有一些地方的财政基本属于“讨饭财政”, 如果不去上面跑要专项资金, 就会“揭不开锅”。现在中央严禁地方出现财政赤字, 地方保吃饭、保运转的压力越来越大。跑项目没有本钱不行, 上面没有熟人不行, 关系不铁不行, 时机不对不行。为了适应这种大环境, 一些地方跑专项的成本开支, 甚至能占到专项资金的30%—40%。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1)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转变职能要求, 遵循财力与事权合理匹配原则, 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结构调整, 突出重点, 仅对涉及重大国计民生的事项设立, 规范专项设置;对性质和用途相近的专项进行整合, 取消零星专项, 减少专项个数, 改变专项资金分散繁杂的现状;及时清理到期和一次性项目;取消补助数额小的项目;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和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将政策稳定规模固定且具有长期性的项目调整成一般性转移支付。

(2) 科学、合理的确定专项资金的规模、支出标准以及支出的轻重缓急, 规范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名目。规范专项资金配套政策和支出标准, 对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 不再要求地方配套;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 充分考虑地方的承受能力区别对待, 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 采取按地方实绩予以奖励或适当补助的办法, 充分发挥杠杆激励作用。

(3) 扩大地方对专项资金的统筹和自主权, 因地制宜地决定项目的资金分配。中国这么大, 中央部委哪知道基层最需要支持什么?建议扩大地方尤其是县一级政府的自主权和资金整合能力, 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李克强总理曾说过:“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了, 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各级政府要按照各自的事权分级管理, 尤其是涉及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 要尽可能实行就地管理, 不能什么事都到北京来批。”他还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 从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履职的要求出发, 把一些确需审批但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投资审批事项, 以及量大面广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 坚决下放给地方。

(4) 强化改革, 改变专项资金分配条块管理现状。目前几乎所有的政府支出科目都有专项资金, 这主要是由各部委按照“条条”管理转移到下级政府, 强化了部门利益, 必然导致资金管理不规范。建议中央和国务院牵头统筹, 加强部委之间沟通, 冲破“部门利益至上”的困扰, 改变专项资金分配条块管理现状。中央不下决心去解决, 各部委是不愿主动放弃专项资金分配权力的, 因为这触及了部门的核心利益。

(5) 改革财政资金分配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分配方法, 遏制“跑部钱进”、“跑省钱进”等不良风气。资金分配是一种责任, 不是用来换取好处的资本, 专项资金单纯由政府部门来操作显然不够完善。建议项目上报并由政府评审通过后, 在网站或财政年鉴上公开各地区获得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和数额,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资金拨付前后, 组织专家、媒体、受益者本身和其他公众来参与监督, 提高申请、审批、分配过程的透明度。通过对财政资金分配机制的改革, 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分配方法, 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降低资金分配中的廉政风险, 遏制“跑部钱进”、“跑省钱进”等不良风气。

(6) 加强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管, 研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 逐步实现动态监控。数据显示, 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93万亿元, 这么多的资金通过立项、审批的模式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委间协调, 最后由财政部拨款, 在各级政府间转移, 难以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易导致各种问题。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 要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评审过程, 确保程序公开和机会均等;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检查, 要看资金是否划拨到施工单位, 是否切实用在了项目上, 实施效果如何。

摘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必须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 加大专项的整合和结构调整, 规范专项的设置;科学确定资金的规模, 规范配套政策和支出标准;扩大地方统筹权和自主权, 集中财力办大事;冲破“部门利益至上”的困扰, 改变专项资金分配条块管理现状;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分配方法, 遏制“跑部钱进”不良风气;加强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管, 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

关键词:专项资金,管理,财政体制

参考文献

[1].郑爱东.浅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现代商业, 2011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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