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体育器材范文

2024-08-18

危险体育器材范文(精选7篇)

危险体育器材 第1篇

一、完善的规章制度

俗话说: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 为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更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管理学生、约束教师行为。而对于学校重要工作之一———体育教育工作, 同样也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证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的安全有效进行。

例如, 《体育器材检查制度》能督促体育教师对这节课所使用的体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就可以消除由于体育器材本身损坏而发生的伤害事故;《体育器材使用制度》能督促教师与学生在下课时将所使用的体育器材如数归还器材室, 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实心球等体育器材遗留在操场上未收, 其他学生课间拿着玩而发生伤害事故。所以学校对体育器材的管理、使用、归还等应制定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 让教师与学生依章办事, 确保安全。

二、严格的课堂纪律

体育课教学是以运动场地为课堂, 外界干扰比较多, 学生注意力容易分散。所以在使用“危险体育器材”过程中只有建立严格的课堂纪律, 才能保证这类课的安全。

例如, 在学习“投掷实心球”时, 在投掷课中的纪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当教师发出投掷信号时, 每个学生必须将手中的实心球全部投出 (防止有的学生拿到球后先玩, 在教师下达投口令时没有及时将球投出, 等反应过来时而慌忙将球投出, 这样很容易砸到其他同学) ; (2) 教师没有下达捡球口令前, 任何学生不得捡球 (防止由于抢球被其他同学砸到) ; (3) 捡到球后不得抛球、接球玩 (防止学生在抛接球玩时, 接不住下落的实心球而砸到脚) 。当类似纪律学生全部掌握, 并能令行禁止, 投掷课中的安全隐患就完全可以消除, 所以严格的课堂纪律是保证体育课安全、有效进行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三、全面的了解学习内容

在体育课中由于对“危险体育器材”操作不当会出现伤害事故, 所以体育教师与学生必须正视这类运动, 全面了解这类运动。在参加运动前要知道所使用的“危险体育器材”运动是否有可能出现伤害事故, 产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在运动的哪个阶段会出现伤害事故, 又会出现怎样的伤害事故, 如何去预防, 假如发生了如何做好保护与自我保护, 等等。这样我们把每一个所谓的“危险体育器材”解剖开、分析透, 有针对性地加强这方面知识, 做到有的放矢, 就可以防患未然, 保证学生参与这类运动的安全。

四、强烈的安全意识

体育课与其它课程的主要区别就是体育课的课堂是操场, 同时课中有一些所谓的“危险体育器材”在里面, 所以对于体育教师与学生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如果体育教师或者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 就会导致该注意的地方没有注意、该保护与帮助的没有做保护与帮助、该检查的没有检查, 最后在不经意间发生伤害事故。所以, 每位体育教师与学生都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防患未然。

五、安全的体育器材

对于学生而言, 有体育器材的体育课, 他们的兴趣更浓、参加练习更投入。但不合格的体育器材不但不能给学生带来任何好处, 反而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例如, “跳山羊”是学生喜爱的一项运动, 但如果“山羊”自重不够重、四条腿不一样高, 学生在练习过程中就很容易摔倒地上, 就会有伤害事故发生。所以学校要提供合格的、安全性能高的体育器材, 并且教师在课前要对本次课所用的体育器材安全性要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学生在课中使用的是合格、安全性能高的体育器材。

六、规范的技术动作

这里的规范技术动作是指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必须采用正确的、规范的技术动作。

例如, 在进行单杆练习———杠上支撑向前翻转360 度再成杠上支撑时, 这时规范的握杠方法是反握法, 只有采用反握法才能保证学生在向前翻转到180度头向下时才不至于脱手摔倒地上。所以, 规范的技术动作, 可以使学生完成的动作更好、更加安全。

七、必备的保护与自我保护的方法与能力

保护与自我保护是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掌握保护与自我保护方法形成一定的能力后,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仍以刚才的单杆为例, 当学生在进行翻转时, 教师或体育骨干抓住将要翻转学生的手腕进行保护, 在该生进行翻转时并随之移动, 一旦这名学生脱手摔下杠, 保护的教师或同学就可以抓紧他的手臂, 防止摔倒, 起到保护作用;如果这位学生学会了自我保护的方法并形成能力, 在身体向下坠落过程中迅速用手抓靠近身体的物体, 做到即使摔倒不至于头部着地, 将伤害降低到最小。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材料须知 第2篇

1、审批条件:

(一)滑雪道、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6-2005);

(二)至少配备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

(三)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滑雪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审批表;

(四)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申请人提供检测机构出具雪板脱离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索道检验报告、魔毯出厂产品合格证);

(五)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滑雪人员须知、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治安保卫、安全救护、设施设备维修制度以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的书面材料;

危险体育器材 第3篇

【关键词】老年患者跌倒护理

【中图分类号】R5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5)01-0400-01

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老年人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跌倒是老年人群伤残、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老年人的健康及生活自理能力,患者住院期间发生跌倒损伤,不仅影响其身心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增加患者的痛苦和家属的负担,同时也容易引起医疗、护理纠纷。如何预防老年患者住院期间跌倒的发生,已成为护理管理者日益关注的问题。

1.自身因素

随着年龄的增大,传导神经,中枢整合能力明显降低,姿势控制能力减弱、肢体协调功能减退,平衡失调,关节活动不灵活及步法紊乱。肢体协调功能减退,导致平衡失调,关节活动不灵活及步法紊乱。,男性通常是抬不起脚和步履短而宽,女性则是狭窄的鸭步态。女性绝经后雌激素水平下降,导致骨质疏松和代偿性骨质增生易引起跌倒。.同时,由于老年人本身还存在感觉迟钝、视力下降等问题,对险情不能及时发现,在做快速回转等动作的复杂过程中容易失去平衡,易发生跌倒

2..疾病因素

急慢性疾病的病理改变可能影响感觉的输入、中枢系统功能和骨骼肌肉力量与协调。如关节炎、脑卒中、老年痴呆、贫血、体位性低血压,帕金森病等疾病影响机体的平衡功能,稳定性,协调性,导致神经反射时间延长和步态紊乱而跌倒机体的额补偿能力不足,使机体的稳定能力暂时受损,直立活动时容易跌倒,实际上,跌倒是老年人急性疾病的非特异表现。心血管疾病引起心脑却血,诱发心绞痛,晕厥是导致跌倒发生的常见原因。

3..心理因素

老年患者由于生理因素的改变造成行动缓慢、活动能力下降,但自己不能接受已经衰老的事实,思想比较固执,有不服老的心理状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估计不足,造成活动中发生跌倒。库洪安等研究指出,不服老的心理成为跌倒的隐患。

4.药物因素

在老年患者经常服用的药物中,如镇静催眠药物、抗高血压药物、降糖药物等,有些可使人体反应变慢或削弱认知能力,有些可导致低血压、低血糖,使跌倒发生率增加。调查显示,跌倒病人中服药病人占71.43%,用药种类越多,发生跌倒的危险性越大。

5.环境因素

老年患者住院后,陌生的环境、作息时间的改变、活动空间缩小、灯光明暗不适应、地面光滑或潮湿等均可能成为跌倒的危险因素。有文献报道,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发生跌倒约51%与环境因素有关。

2护理对策

2.1重视老年患者的安全评估

评估住院患者的跌倒高危险性被认为是预防跌倒有效和必要的对策。首先要评估高龄患者的平衡能力、自知力、反应速度、运动水平及基础疾病。其次要评估患者夜间睡眠情况及夜尿频次;再次还应关注患者的智力情况及自主活动意愿的强烈程度。

2.2加强安全环境管理

病区地面应防滑、干燥、平坦,保洁员拖地后应设警示牌;物品应擺放有序,通道无障碍物;病区的走廊、楼梯、厕所及浴室要设扶手;房间有充足的照明,夜间病房开小夜灯;呼叫器及患者经常使用的东西放在患者易取位置;将患者的床调到最低位置,并锁好脚轮,拉好护栏;意识障碍者使用保护性用具,避免坠床或撞伤。

2.3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对于高血压、冠心病、长期卧床需起床活动时、大中手术后、贫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有视力、听力障碍、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痴呆、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服用镇静、安眠药的患者;应嘱患者起床应做到3个30s,即醒后30s再起床,起床后30s再站立,站立30s后再行走。

2.4护患培训

护理人员的培训:护士是预防患者跌倒最重要的环节,对护士的培训尤为重要。护理部培训全院护理人员,并进行预防跌倒的护理三级网络监控。对跌倒高风险患者,班班交接。

患者及家属的培训:宣传跌倒的危险因素、预防跌倒的重要性,争取患者与家属的支持与配合。

2.5落实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有效降低跌倒发生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老年患者的依从性。对所有高危患者及家属书面告知有跌倒的危险及预防跌倒的注意事项,落实24h陪护制度,必要时加用床档、保护性约束衣、约束带等;下床、改变体位、夜间如厕等有人协助。

2.6健全护理安全管理组织职能

健全护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对护理缺陷及时组织分析讨论,吸取教训。对跌倒高危老年患者重点管理,合理安排使用护理人力资源。对有跌倒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当床边交接班,经常巡视病房,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管理者督查和跟踪防跌倒措施的落实,强化防跌倒知识的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的建立。

3小结

危险体育器材 第4篇

近日, 广东一大学生跑完10公里马拉松后脏器衰竭死亡, 河南省栾川县一高中生出操后猝死……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 江苏、甘肃、湖北等地一些大中小学校纷纷取消长跑、双杠、铅球等“危险”体育项目。而与此对应的是, 学生身体素质显著下降, 跑不远、跳不高, 日益成为“瓷娃娃”。 (据《新华网》报道)

体育运动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营养品”。说体育运动和校园安全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实乃滑天下之大稽。缺乏必要的锻炼, 必然导致体质下降, 体质下降, 必然产生更多的危险因素。取消所谓“危险”体育项目只能让学生体质和校园安全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学校可以因为安全因素取消一些体育项目, 但却无法取消学生体质过弱的事实和学生体质滑坡的局面。事故的原因只能从学生的体质、健康以及从事剧烈运动前的准备工作等方面查找。从这个意义上说, 学校取消“危险”体育项目不是更安全, 而是更危险。但是这个问题的根源还不仅仅在于应不应该取消的问题, 而在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取消“危险”体育项目需要谨慎, 更需深思。

危险体育器材 第5篇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管理,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确定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实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分批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确定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即为本办法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或有经营收费行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

第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经体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进行。第五条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规范发展体育市场;

公开、公平、公正;

许可与监管相结合;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

第六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指导全区范围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

第二章 行政许可

第七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第八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实行一项目一许可的办法,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多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分项目申请行政许可。

第九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运动人员医疗救护方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规模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运动人员须知、行为与安全守则、抢救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的书面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许可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的要求,逐项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提交“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和有关体育设施的出厂合格证 明、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所提交的证明性材料作出承诺。

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认证机构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测,提交“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委托检测费用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所需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数量应当达到《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应体育项目的规定。

提供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证书准许的体育项目应当与申请许可的高危险体育项目相一致。其他体育组织、境外机构等颁发的资格证书一律不予认定。

第十三条 实行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应当在一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机构就职,不允许在多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机构挂证不上岗。

第十四条 实地核查应当由收到申请的体育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也可由收到申请的体育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委托实地核查时,应当有体育主管部门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陪同。委托费用由体育主管部门承担。

实地核查应当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并 按照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表格逐项进行。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经营机构名称;

(二)经营场所地址;

(三)经营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场所负责人姓名;

(四)许可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五)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

(六)许可有效期限;

(七)发证机构和日期。

第十七条 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证书样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分为正本和副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许可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统一印制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在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持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体育主管 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经营者持换发的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许可证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提前30日到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续期手续。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经营者持换发的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续期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

(一)经营终止;

(二)许可证到期。

第二十二条 已经许可、注销和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吊销许可证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许可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实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实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工商、质检、公安、卫生等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 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经营机构的正常经营。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未出示有效证件的,经营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第二十七条 体育执法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建立执法档案,将各项检查记录和处罚决定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营机构应当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动人员医疗救护方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九条 经营机构应当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张贴在醒目位置,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第三十条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第三十一条 经营机构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对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三条 鼓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鼓励消费者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营机构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在2013年7月1日前已经经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机构应当在2013年11月1日前依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申请领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危险体育器材 第6篇

一、学校要依据各类体育设施的安全标准, 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定期彻底地摸底、检查, 尤其是对大件体育器械, 如篮球板、篮球架、跳箱、山羊、单双杠、联合器械等做重点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装不当、已超过使用期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和器械, 应立即修理或做报废处理。对各项体育设施和场地, 学校要建立保管、检查、巡视、维修和养护管理等制度, 并由专人负责, 形成责任制, 确保体育设施完好、合格。并要求体育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中,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体育器械。要求教师在上体育课前认真检查体育器械,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做好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保护和帮助的工作, 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安全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校报、校园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等阵地, 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醒目的地方张贴安全教育宣传口号, 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的提示与指导。体育教师在课堂中起主导作用, 体育教师的安全意识尤其重要, 要向家长提出指导孩子增强安全意识的要求, 同时, 培养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时要注意检查体育器械, 要科学、合理地使用体育器械, 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的自我保护与自救意识。对于非教学时间, 学校要严格控制器械的使用, 以免学生在没有教师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器械造成伤害事故。

二、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不仅需要教学硬件上的现代化, 更需要教师教学理念的现代化, 需要学校和教师在思想和观念上的现代化。作为教学的具体实施者, 教师首先要放下包袱, 对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的发生, 应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既不能“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井绳”、缩手缩脚, 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也不能我行我素, 将保障课堂的安全性视做儿戏。在体育教学中要做到胆大心细, 头脑中要时刻绷紧“安全”弦, 注意安全保护、做好防范措施。如, 学生在双杠或单杠上做练习时, 两边要安排班干部或组长对其进行保护。学生跳箱、跳鞍马时, 同样也要有老师及同学的保护。这样也可以从侧面鼓励本来不敢参与的同学进行体育锻炼。

体育教师有责任在向学生传授运动技能时, 同时对其进行如何预防运动创伤和发生运动创伤后正确急救方法的培训。

危险体育器材 第7篇

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人身安全,2013年5月1日,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五个部门联合公布了我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公告中提示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点,特别要服从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诫和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是对已获得一定学历教育或专业技术证书的在职人员进行的教育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完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律素质以 及救援反应素质的职业再教育,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这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的必要性

1 . 1行业的外部需求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中明确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必须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我国现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公益性和职业性两种,都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方能取得资格。由于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分类,所以培训内容只有等级差别而没有分类差别,除了再晋升高一级别的指导员阶段有培训课程之外,基本没有组织各等级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再教育。现在我国还尚未建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再教育制度,获得资格的同时也就结束了学习,所以难以保证取得资格后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满足行业的需求。

1 . 2个体的内在需要

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公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三章监督检查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表1显示,理论知识和专项知识是我国现有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的两个部分,对于专项知识培训课程越少表示级别越高。体育人文社会知识、体育健身方法知识等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而专项知识培训缺乏专项理论教材和技术技能指导资料。有调查显示,78.9%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技术内容专业性较浅,而且没有技能的集中培训,不能满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的从业需要。而高危性体育的每一种运动都是具有较高危险性又极具挑战性的体育运动,在从事高危体育运动的过程中,参与者生命所承受的风险远远大于其它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编撰的《全民健身条例》释义中,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定义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因此,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从业人员对其所从事服务项目的专业性提出很高要求,从业者也期待有职业再教育的机会,使不从业人员不断学习相关项目的新知识、新技术。

2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的构建原则

模式源自模型,是指某一事物的标准化形式或使人可以仿效的标准化样式。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反映事的物本质、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条件性和目的性。根据以上原理,结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有属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的构建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2 . 1整体统筹原则

构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首先要遵循整体统筹原则。统筹所有可利用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服务,使其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2 . 2结构优化原则

构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还要遵循结构优化原则。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工作涉及多种行业和工种,如场地、设备、管理、医疗、救助等。各个部门既相对独立,又彼此相互联系,处于一个完整系统中。为实现再教育工作实现良性发展,既要考虑不同行业和工种上下间的纵向一致,也要保证彼此间的横向合作,为处处沟通,成为密切联系的优化整体。

2 . 3动态发展原则

构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还要遵循动态发展原则。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产生,是顺应市场需要的产物, 还处于发展阶段,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点强调的是专业性和安全性,行业技能需求、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也很快,这就需要这类的职业再教育模式更具市场的需要动态提高和变化。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构建探析

职业再教育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下建立的,有利于职业需要,针对特定教育对象发展的,可资借鉴和效仿的教育样式。结合国外职业再教育模式的经验,分析我国现有教育资源,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3 . 1政府主导模式

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试用期,而且资格认定后是一劳永逸。因此,可以考虑加大行政力度,由政府主管体育事业的部门定期组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强制要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或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集中学习或交流,使从业人员不断丰富知识,增强技能,提高指导水平。也可以考虑在限定任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从业资格。有政府主管体育部门牵头,定期聘请行业领域的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比如大型的演讲会、行业讨论会, 优秀企业现场参观会、成果展示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再教育模式。

3 . 2高校主导模式

高校模式是指以体育类高等院校为再教育基地,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再教育的模式。高校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着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利用高校中的教育资源,雄厚的师资、先进齐全的教学设施、丰富的培训经验、学科前沿性知识和信息平台,完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新教育观念、使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或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技巧、丰富文化修养,提高职业素质。这也可为高校创收提供窗口,一举两得。

3 . 3商业化模式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15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0万以上。随着高危险性项目名录的不断增加,对从业人员需求也会逐渐加大,这也给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需求带来很大商机。因此,可以尝试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推向的商业化模式,以专业的商业再教育机构为主导,探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模式,灵活地设置培训内容,提升现有从业人员与社会需求从业人员的契合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解决现有从业人员培养与行业需求相脱节的现状。

3 . 4项目协会模式

我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名录中公布的六个项目,每个项目技术规格、保护设施、服务地点和救援方式等均有极高的专项化要求。目前我国针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行业准入陪训方式,只有单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种。四个级别指导员培训课程使用的是同一套教材,主要是专业理论的培训占大部分,而且培训课程在专业技术指导方面操作比重偏小,以致培训的作用和区分度不大,导致现阶段培养出的都是全项目指导员。由单个项目协会组织再教育的模式就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统一培训所带来的不足,真正满足现实对高危险性从业人员专项化的需要。

3 . 5俱乐部模式

我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大致可化分为三个种类: 水上、滑雪和户外,民间的很多俱乐部是这类型项目的基本组织形式,同时也是体育指导员服务的主要场所,为从业人员提供稳定的平台。发达国家都有数以万计的体育俱乐部体系,可以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探索以俱乐部为载体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目前,我国俱乐部发展开处于较低水平,参加俱乐部绝大部分体育活动者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因此,完善以俱乐部为载体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再教育模式建设,可以真正建立高危险性项目组织网络体系,这样就可以对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过程中对市场的需求有着准确的预测,有效地培养和配置现有从业人员的利用率。

3 . 6互联网教育模式

近年来,因特网以每年100%的速度迅猛发展着,网络环境的形成,使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信息数字化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在各行各业得以广泛应用。它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定,具有信息量大、直观性强的特点,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再教育以成为一种全新的职业。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的远距离教育模式,使从业人员通过网络资源接受再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可以在极大程度上补充和完善再教育模式的形式,为准备从事和正在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提供信息平台。

4结语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在给人们的休闲生活带来快乐的同时,强调的是专业性、技术性,更加重视安全性。目前我国这个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多是从国引进,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外语交流能力,而且往往这些项目都不能凭一己之力完成,需要从业者和从业团队者具备规划组织实施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场地设施维护能力、运动健康复能力、急救能力、风险判断能力和法律保护能力等综合能力,紧靠现有的培训机制, 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因此,提高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的认识,搭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的平台,完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法制,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机制,落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责任,整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资源,完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体系,探索形式多样的再教育模式,对行业健全发展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摘要:本文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需求研究入手,探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构建原则,并结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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