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

2024-08-19

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精选5篇)

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 第1篇

然而, 伴随着国际丝织品市场消费结构和消费偏好的变化, 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农业技术变革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再度掀起狂潮。在此国际大背景下, 国家计委于近日出台政策:重点实施六类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丝纺织业被纳入调整范围。按照莎士比亚的说法, 这对我国茧丝绸业来说, 是生还是死, 是个问题。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以“富安模式”为考察样本, 以点带面, 对蚕茧业产业化经营与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展开论述, 以期能够对蚕茧业未来的生产管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1 “富安模式”简介

江苏省东台市富安镇, 地处苏北平原的东部、黄海之滨, 为盐城市的南大门;系江苏省茧丝绸行业改革的试点, 素有“中华桑蚕茧第一镇”之美誉。全镇下辖38个村, 341个社;现有耕地9万亩, 人口7万人, 其中桑园面积3.5万亩, 占耕地总面积的39%;养蚕承包户14 014户, 占总人口的21.3%。

富安素有栽桑养蚕的历史传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受技术、观念、供求矛盾等一系列因素制约, 富安蚕茧生产尚不成气候, 因此, 也就谈不上什么产业效益。1970年全镇生产蚕茧仅1 350公斤, 且多是土茧土丝, 质量差。

1976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 给富安蚕茧生产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当时的富安公社党委书记李元富同志利用“每养一头猪, 有一分自留地”的土政策, 在通榆河边开拓种植800亩桑园, 进行桑园夹套种。这为以后富安蚕桑规模种植奠定了基础。

1978年,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 富安蚕桑种植面积大幅度上升。富安镇党委、政府坚持从本镇实际出发, 大胆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以粮为纲的传统, 在全镇一次性新拓桑园5 000亩, 实行科学栽桑养蚕、规模生产, 使富安蚕茧总产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其后, 尤其是在1985年江苏省丝绸总公司将富安列为茧丝绸行业改革试点, 全省唯一一家乡镇级茧丝绸公司——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 蚕茧总产更是以30%~50%的高速度递增。自1990年起, 富安镇蚕茧总产、亩桑产茧、养蚕单产、亩桑效益、蚕茧质量等8项指标多次高居全国第一, 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生产[1]。

然而, 较之富安日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言, 这也仅仅只是起步。1994~1998四年, 对富安蚕茧业来讲, 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分水岭。当时, 依托江苏富安茧丝绸集团, 富安蚕茧生产实现了栽桑、养蚕、收烘、缫丝的“一条龙”一体化运作;1998年5月, 通过镇党委又顺利组建起全国首家专业蚕农合作社, 借助中介组织的协调功能, 公司与蚕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联合体, 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合作社除以法律契约的形式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统购统销”外, 公司还坚持从加工利润中提取20%~30%比例对蚕农进行二次分配。

这一体制探索在全国立刻引起极大反响。2005年3月31日, 《新华日报》A版显著位置以《“一根丝”拉动二十万农民致富》为题, 详细报道了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带动农民富起来的动人事迹, 同时配发评论员文章。4月24日, 中宣部新闻局内参《新闻阅评》刊登专门文章, 认为“新华日报这篇报道写得很好, 很有说服力, 为实施以工补农, 带动农民增收提供了一个典型”。富安, 一时成为茧丝绸行业改革的样板;江苏富安茧丝绸集团公司也随之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典型, 公司的“公司+蚕农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组织方式, 得到了业内专家的充分肯定, 被中科院命名为“富安模式”。

2 “富安模式”运行机制探讨

关于“富安模式”的运行机制, 一些学者、业界人士都曾进行了有益探索。如王音毓[2] (2002) 指出, “富安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一是“公司+工厂+农户”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 二是蚕农合作社组织体系的组建;胡浩[3] (2005) 认为, 合作组织的培育、蚕茧业基地的建设和“蚕农+合作社+龙头企业”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是推动富安镇蚕茧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徐锋等[4] (2002) 总结了“富安模式”赖以成功的四大机制:以贸工农一体化为特征的经营机制、以“二次分配”为特色的利益共享机制、以产学研联合为标志的科技创新机制、以低成本扩张为特点的灵活投入机制;高海青等[5] (2005) 通过调研指出, “富安模式”的显著特点就是建立“公司+农户+工厂”的新型的股份产业链, 从产业整体来平衡市场风险。

但是, 纵观这些研究, 其研究着眼点或研究对象都大体停留在江苏富安茧丝绸集团公司层面, 对“富安模式”运行机制的讨论缺乏一个统领全局的论述框架。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和本文实地调查资料, 笔者认为, 对“富安模式”运行机制的探索应主要从其“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链的管理方式两方面入手。

2.1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

合理的农业产业组织结构设计, 是农业生产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支撑。富安镇在蚕茧生产实践中, 十分注重当地的产业组织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摸索, 富安镇已经培育了一条运行良好的产业组织形式[6], 如图1:

在这种产业组织形式下, 公司、合作社与农户有了明确的社会分工:蚕农按照“订单生产、合同交售”的原则, 以其承负的订单量自主安排生产;合作社根据公司下达的原料需要制定年度栽桑养蚕计划, 与蚕农签订生产、收购合同, 并依托公司, 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服务;公司则直接对合作社负责——“统购统销”所有收购上来的订单。而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 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实体, 独立于公司、蚕农任何一方, 具有明晰的产权界限, 有效地克服了蚕茧业推行产业化经营时所存在的产销、供求不平衡难题:对内, 合作社可以通过企业形式与企业结成联盟, 对蚕农的蚕茧产品供应量做出反应, 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公司, 督促公司调整生产计划;对外, 合作社采用“反租倒包”形式, 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 将蚕农的土地连片租赁, 建立蚕业生产基地, 再以签订种植合同的方式将土地反包给蚕农, 按市场需求、协议约定调控蚕农生产和及时全部收购基地蚕农的蚕茧, 从而使全镇的蚕茧生产统筹于养蚕、栽桑、收购、初级产品、深加工的链式连接模式 (chain link model) 下, 既相对提升了农户市场主体地位, 又解决了由农户与企业间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所引发的一系列不利于一体化经济组织的严重后果。

2.2 产业链管理方式

产业链是建立在产业内部分工和供需关系基础上的一种产业生态图谱。蚕业产业链管理主张从原材料的采购与供应、物流的配送、产品的加工与制造、成品的销售四个方面将种子的供应、蚕的养殖与桑的种植、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 并对其内部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要素流动进行组织协调与控制[7]。

作为一项重大的管理创新, 产业链管理成功地实现了对产业内部各种经济主体的有效整合, 解决了以往纵向产业化经营所存在的效率不高而交易成本过高的难题, 为“富安模式”所吸纳。从1996年开始, 面对整个蚕茧行业的不景气, 富安茧丝绸集团公司开始着手进行生产过程再造、积极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将公司从事蚕茧生产的科研、农资等前期产业活动和从事蚕桑种植、养殖、收购等中期产业活动的部门从产业链条中撤出来, 将这些分别交付由专业的社会科研机构、蚕桑基地、合作社区完成, 转而集中企业技术优势资源重点投入到蚕茧产品的初级、二次、三次深加工等后道工序中, 充分开发其附加价值, 实现就地增值, 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这一战略性调整, 不但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而且新蚕茧业经营方式——产业链管理模式的构筑, 也再一次激发了“富安模式”的巨大生产活力。2005年, 全镇年产优质蚕茧6 500吨, 蚕茧总产量第十六次蝉联全国乡镇之冠。

如图2所示, 在产业链管理方式下, 茧丝绸集团公司 (龙头企业) 、合作社、蚕农顺次关联、密切合作, 任何一个参与者既是供给方又是需求方, 后端环节 (企业) 在获得有价值的市场信息之后, 会及时对前端环节 (合作社、蚕农) 提出供应要求;而且蚕茧产品沿着农户、加工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来回运动, 而又不断实现了价值增值。

在整个产业链系统中, 由于一个结点就代表了一个经济主体, 每个结点都经过了“物流”的流入与流出运转, 因此, 整个产业链系统的经济运行机制问题也就体现为各结点之间的一种需求—响应需求关系。下级市场的需求信息通过产业链信息流系统逆向、快速地传递到上级供应市场, 上级市场通过“快速响应 (QR) ”、“有效的消费者响应 (ECR) ”机制、充分利用包括外部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及时响应下级市场的需求信息, 这克服了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3 “富安模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架构

目前, 商务部正在全力实施“东桑西移”工程, 江苏富安蚕茧业发展正面临着政策支撑与市场的双重约束、蚕农增收与市场匮乏的双重挑战。面对新形势新变化, 江苏富安蚕茧产业要想实现持续发展, 必须进行蚕茧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而从笔者调研掌握的资料来看, 目前富安镇的蚕桑业的产业技术系统主要表现一种行政制度意义上的“镇以蚕桑技术推广服务站为核心, 村以专职蚕桑技术员为主体, 组以科技示范户为骨干的三级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在这种技术服务网络体系下, 技术供应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供求是完全刚性的。因为制度刚性造成的行为扭曲, 使系统内部固有的农业技术创新机制无法正常进行。因此, 从理论上来看, 富安镇的这一技术体系结构是无法为技术需求方提供持续的技术供给的。换言之, 这种技术体系缺乏内动力, 只能算作是纯粹字面意义上的“服务”体系, 而不能称之为“创新”体系。

在产业链管理视角下, 不管是大的产业一体化组织还是单个的经济主体, 都应当且必须把自己纳入一个更大范围内的社会网络中。现在看来, 这种制度要求同样适用于农业技术创新活动。农业技术创新存在“创新周期长, 创新过程复杂、难度大, 创新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多”[8]等先天缺陷, 任何单个经济主体是难以支配农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因而实现不同经济主体的产业链条衔接, 实行产业集群式技术创新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在此, 笔者引入了“产业集群式技术创新”和“开放式技术创新”两个概念。所谓产业集群式技术创新[9]是对企业技术创新概念在区域创新系统基础上的一个拓展, 包含有企业、科研机构、其他企业、政府、技术中介以及金融机构五大行动主体。在这个系统中, 企业不仅是系统的核心、创新的主体, 而且也是创新投入、推广的主体;大学与研究机构作为知识与技术的源头、专业人才的有效供给者, 主要是创造新知识与新技术, 通过教育、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 驱使知识、信息、技术等向企业内部扩散;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技术中介为技术创新及时地传递科技信息、市场需求信息;金融机构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分担创新风险。

而“开放式创新”[10] (Open innovation) 则认为创意或新技术不仅发源于企业内部, 而且来源于外部, 强调“当企业着眼于发展新技术的时候, 可以同时利用内部和外部的所有有价值的创意, 同时使用内部、外部两条市场通道”, 获得创意和新技术。

鉴于此, 笔者认为, 富安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遴选、构建应当统筹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 结合系统论的观点, 把企业“内、外部创意统一于一个组织结构和系统内” (图3) 。

图中, 虚线圆圈表示了这是一个开放的创新系统, 有价值的创意或新技术可以从系统内、外部同时获得;而系统中各结点间的关系“连线”, 则既是信息、知识传递扩散的关键渠道 (通道) , 又是知识、信息、技术等在扩散过程中创造价值或知识增值的“价值链” (Porter, 1990) [11], 系统中的每一个结点都有可能与系统中或系统外的其他结点, 直接或间接地交换信息或技术, “同时使用内部、外部两条市场通道”, 这样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全是一个基于产业链的、开放的、集群式的系统。

通过建立这种产业集群性强、开放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 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技术中介、政府乃至农户在不影响原来的产业链扮演角色的同时一体化运作, 发挥各自创新优势。将原来的“刚性制度设计”转变为“基于组织内生创新原动力的柔性设计”。在这里, 所有的活动都是面向市场的, 不但解决了大市场与小农户的矛盾问题, 而且对技术开发、应用实行产业化一体化, 很好地实现了技术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因为, 从农业技术的供给方来看, 农业院所、高等院校作为专门的科研开发单位, 科研资源丰富, 开发能力强, 具备为技术需求方——龙头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供给的能力;而从技术需求方来看, 龙头企业为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必然会积极寻求技术支撑。这样就解决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与生产脱节、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双向不足问题, 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而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将会充分显示科技的巨大创造力, 使农户切身感受到科技就是财富、是第一生产力, 从而刺激产生更大的技术需求。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富安模式”目前所采用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完全刚性的, 缺乏内在创新原动力。在这种技术创新体系下, 技术供给不能很好地及时响应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而基于蚕业产业链运行模式的“富安技术创新系统”则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创新系统, 弥补了不足, 应该推广;其次, 在传统的“龙头企业+农户”的技术扩散方式下, 容易滋生“搭便车”行为, 而第三方技术中介——合作社的介入尽管可能会改变农业技术的公共产品属性, 限制技术的扩散、应用范围和普及程度, 但是,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 这种扩散方式却又防止了技术外溢和“搭便车”行为, 保护了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应得利益, 从而保证了整个创新系统的可持续运行。

上述研究结论为“富安模式”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当多的启示:

首先, 应充分发挥经济合作社的中介协调作用, 蚕农与龙头企业应当以经济合作社为交流媒介, 完成产销交易, 这样直接避免了企业与农户的经济纠纷, 也更有利于整个产业链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 迫切需要富安镇镇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在宏观调控和服务上大做文章, 推动当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的合作, 着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最后, 在扩大经营规模、推广复合经营的基础上, 探索建立产业集群性强、开放的蚕桑技术创新体系, 研究推广从桑园建立、管理、采收到养蚕、采茧、初级产品加工、深加工等全过程的技术开发、推广、扩散体系。

摘要: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 通过对“富安模式”发展桑蚕业的过程进行深入剖析, 提出了因地制宜、把构建特色产业链和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 处理好蚕业、工业、流通, 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之间的关系, 促进蚕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通过对“富安模式”蚕业的分析研究和总结, 以期对当前中国蚕业产业化发展和中国的蚕业技术创新研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富安模式”,运行机制,蚕业,产业技术创新

参考文献

[1]袁华平.富安茧丝绸可持续发展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 2005.

[2]王音毓.集成茧丝绸, 致富一条龙—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创新路[J].华夏星火, 2002 (2) :15-16.

[3]胡浩, 徐海.“富安模式”:合作共赢之道[J].江苏农村经济, 2005 (12) :32-33.

[4]徐锋, 吴念军, 等.“龙”起富安—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经营的调查[J].农村.农业.农民, 2002 (2) :12-13.

[5]高海青, 顾海洋.股份链做强大丰茧丝业—江苏省东台市富安镇与大丰市茧丝绸产业联合发展的调查[J].蚕桑通报, 2005 (4) :41-43.

[6]陈斌, 李庆宝.浅谈蚕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J].中国蚕业, 200 (3) :58-59.

[7]王凯.中国农业产业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102-105.

[8]丁巨涛.当前我国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障碍及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 2004 (11) :30-31.

[9]胡宇辰.产业集群支持体系[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87-90.

[10]亨利.切萨布鲁夫著, 金马译.开放式创新—进行技术创新并从中赢利的新规则[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212-215.

[11]迈克尔.波特著, 陈小悦译.竞争战略[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5:46-50.

关于发展桑蚕产业的思考 第2篇

朵儿

一、广西发展桑蚕业的成功经验

(一)抢抓机遇,促进东桑西移

随着东部经济的快速崛起,作为自然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的桑蚕业,在江浙一带受土地和劳动力的制约逐步失去比较优势,开始滑坡萎缩。针对江浙桑蚕业的变化,广西凭借其适宜的自然条件、相对充裕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特别是珠三角经济圈的强势带动,抢抓机遇,主动承接了向西转移的桑蚕业。2000年,广西依靠原有的基础,趁势而发,迎来了桑蚕业的高速发展期。2006年,国家商务部启动“东桑西移”工程,引导茧丝绸业原料生产基地从土地资源紧缺的东部向地域广阔、气候和土壤适宜种桑养蚕的中西部内陆省份转移,以优化蚕桑业区域布局,实现产业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使中国从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转变。这一茧丝绸行业史上最大的产业转移工程,虽不能说是受广西的直接影响,但广西抢占先机却是不争的现实,也可以说广西的成就为国家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可能性作了科学的示范和论证。

(二)动作迅速,做大桑蚕产业

2001年到2006年,广西桑园面积由20万亩猛增到180万亩,蚕茧产量达到18.5万吨,占了全国总产量的30%,稳坐全国第一把交椅,桑蚕业成为广西继甘蔗业做成全国“龙头老大”之后的又一个“龙头老大”,广西桑蚕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被专家称之为中国桑蚕业的“广西现象”,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一个奇迹,广西成了中国“东桑西移”的一面旗帜,日本、印度、越 南等周边国家及国内桑蚕生产省区纷纷前来参观取经。在全国桑蚕业下滑的状况下,广西取得的成就使全国桑蚕业为之一振,对巩固我国蚕丝绸业在国际上的主导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西部地区抢抓机遇,承接好东部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强化措施,确保成效明显

1、把握形势、科学定位。广西在认准“东桑西移”的形势后,确立了建全国桑蚕第一大省的目标,把发展桑蚕业确定为全区农业发展的“第一产业”来抓,将其列入《全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给予重点扶持。并针对南宁、河池、来宾、柳州、贵港等五大优势蚕区分别制定桑蚕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对各桑蚕生产大县市拨出专项资金,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扶持桑蚕产业,在全区掀起桑蚕业发展新高潮。

2、以规模化,促进产业化。在发展桑蚕业上,广西一开始就站在做大产业的高度,先把资源做大。按照最适宜生长、比较效益的原则,采取集中成片、规模种植的方式,以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栽植、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建设种植基地,形成了桂南、桂中、桂西北三大优势产业带。从而避免了房前屋后零星种植、单家独户闯市场的小规模生产行为。为桑蚕业一夜间在广西发展、壮大,赢得了时间、赢得了市场。

3、注重技术创新,依靠优质取胜。广西桑蚕业的做强做大还得利于科技支撑。一是加快新品种培育。广西的科研院所先后培育出桂桑优

12、桂桑优62等桑树新品种,每亩桑叶产量提高20%;培养的桂蚕一号、二号及两广二号蚕种,丝质量比传统的品种提高15%,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重视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各桑蚕生产市、县均建立了两级蚕业站、蚕种场,有 1000多人的桑蚕专业技术推广队伍,健全的网络体系列居全国第一,还有一支庞大的农民养蚕技术辅导队伍。三是加大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年培训桑农30万人次。

4、以“商”字起步,靠“工”字壮大。广西在发展桑蚕业上不仅要做“蚕茧大省”,更立足于做“蚕业强省”。他们依托丰富的桑蚕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一是扶持壮大当地企业;二是进一步招大引强,引进外省的大企业。通过发展缫丝龙头企业,推动桑蚕业由原料生产为主逐步向缫丝初加工迈进,尽快形成“公司+工厂+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不断延伸壮大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同时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到2006年底,广西缫丝龙头企业已发展到60余家。到2010年,广西将建设100个缫丝加个企业,其中10个年产500-1000吨生丝龙头企业,培育4个茧丝绸集团企业,3个丝绸工业园区。届时,随着各项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及产销总量的不断提升,广西在与其他亚热带蚕丝生产国的产业竞争中将独占鳌头。

二、平塘发展桑蚕业的有利因素

(一)桑蚕业终端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蚕丝是生物天然蛋白质纤维,被誉为“人类的第二皮肤”和“皮肤的最佳卫士”。丝绸服饰因穿着舒适、柔软飘逸、典雅华贵,保健护肤,在“回归自然”作为消费时尚的今天,不仅得到中上富裕阶层的青睐,而且越来越受到一般收入阶层的欢迎,消费群体在不断扩大。据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世界丝绸消费量每年将以3%的速度递增,为此该组织鼓励第三世界国家努力发展蚕丝业。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丝绸的消费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加上,桑蚕作为纯天然产品,具有较大的 开发潜力,许多企业为延伸产业链,在桑蚕产品深度开发上作了不懈努力,桑蚕已被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用品、造纸、饲料等行业,因此桑蚕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二)有国家产业政策的强力支持

2006年,国家商务部正式启动“东桑西移”工程,按照“东桑西移”的规划,未来5年,国家将扶持中西部地区建设200个技术先进、网络健全、万亩以上的生态蚕茧基地,发展50个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大规模初级茧丝绸加工企业,并扶持30个具有自主创新能力、集研发和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培育2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营销网络的丝绸知名品牌。据专家预测,到“十一五”末,“东桑西移”工程将新增200万亩桑园和200万担以上的蚕茧产量,形成东部优化、中部提升、西部大力发展的茧丝绸优势产业带,初步实现丝绸强国的目标。为确保“东桑西移”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将配套以资金、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谁抓住了机遇,谁就抢占了发展先机。

(三)可以接受广西的强势辐射带动

当前,广西在“东桑西移”中快手出击,抢占了中国桑蚕业的第一把交椅,并与湖南、广东等省在种植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加工、市场营销上相互呼应,形成了一个强势的桑蚕产业经济区域。我县与广西毗邻,自然条件、生产习惯、生活习俗均有相近之处,民间、官方长期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交往。平塘曾在发展烤烟、细刀豆种植,铁合金、煤炭生产上直接、间接受到广西的影响。所以,平塘有必要搭上广西这艘桑蚕产业“航母”,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发展桑蚕业比较效益突出

近年来,我县一直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上作孜孜不倦的探索,但除烤烟生产外,基本上还未寻找到让农民脱贫致富的稳定产业。根据广西实践经验,土地、劳动力资源相对充裕,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发展桑蚕业比较效益突出。目前,广西桑蚕亩产值在1500—4000之间,只要科学种植、科学管护,就是收成差的年景,比较效益也远远高于粮食作物,不失为当前平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首选产业。

(五)产业符合平塘旅游发展定位

桑树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枝繁叶茂,碧绿葱葱,生长期15年左右,既是经济林,又是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理想植物。近年来,掌布“救星石”的出现,县境内的青山绿水,使平塘成了贵州南部旅游线上的一颗耀眼明珠。加快旅游业大发展,打造“世界地质公园”自然成了平塘不可舍弃的发展定位。“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既是来至上层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桑蚕业作为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一体,又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绿色环保产业,正好帮助旅游大县解决了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矛盾。

三、制约平塘发展桑蚕业的不利因素

(一)自然条件的制约

贵州被中国蚕业区划列为“云贵高原中亚热带湿润适宜气候区”。平塘与广西毗邻,日照、积温、雨量、土壤更能充分满足桑树生长和蚕体发育对气候、土质要求。但平塘又属倒春寒、伏旱、冰雹等灾害性气候多发区,部分地区工程性缺水严重,这些都将影响桑蚕生产的布局、品种选用、时间安排等。而且,平塘属喀斯特地质,地块破碎,零星分散,难以实现用集中成片的好 5 土进行规模种植,加之肥水条件差,要建设高产稳产的连片桑园难度比较大。

(二)缺少技术力量支撑

在平塘民间有着零星种桑养蚕的农户,部分乡镇也有尝试发展桑蚕业的经历,但由于不具规模,管理粗放,效益不好,在县内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也没有形成种养习惯和传承一定的生产技术。然而,桑蚕业从种桑到养蚕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种桑要求有充足的水肥,有相对隔离的种植区域;养蚕要求桑叶必须干净,蚕室严格消毒且保持恒温;蚕蛹上架时要二十四小时守候等等。这些严格的技术要求,贫困地区的农户因生活习惯和生活条件的制约,一时无法适应。加上产业刚刚起步,种苗的培植、蚕种的培育、消毒防病以及各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等,还必须向外寻求支持。如果没有较好的生产技术用保证,就不可能有优质、上成的产品和理想的效益。

(三)生产投入相对不足

长期以来,平塘经济发展都处于相对迟缓的状态,大多数农民缺少经济积累,生产投入一向紧张。村级也大多是空壳经济,无力在生产投入上给予农户支持。然而,规模发展桑蚕业涉及到树苗、蚕种、蚕室、烤房、燃料、肥料、药品等生产投入,特别是前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高,政府也只能作补贴性扶持,这就需要农民通过信贷的方式解决,作为一个新产业,再没有看到效益之前,要农民去承担这一投入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

(四)缺少龙头企业带动

由于发展桑蚕产业对平塘来说是一个新兴产业,没有任何基础,更没有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支撑。起步之初,发展的立足点只能参与做广西桑蚕业的一个原材料生产基地,相对广西的规模 化生产来说,这个基地却无足轻重的。如不能在当地形成“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又会落入千家万户找市场的小农经济怪圈,很难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

四、对平塘发展桑蚕产业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发展定位,加大工作力度,带动经济发展

要抓住“东桑西移”,特别是广西成为中国桑蚕业中心的机遇,把主动承接广西强势辐射,发展桑蚕业作为平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发展调研、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组织强有力的产业发展领导班子,争取“东桑西移”项目支持,力争在“东桑西移”中抢占一席之地,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实现产业化经营,促进县域经济较快发展。

(二)重视引进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保证

要培育做大一个产业,先进的生产技术是先导。一是要加强对优质桑苗品种以及蚕种的引进和推广,为产业的发展开好头,起好步。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让农户及时掌握先进种桑养蚕技术,确保生产达到高产、优质、高效。三是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成一支业务过硬、保障有力的技术专业队伍,同时也要大力培养一批土专家,建好技术服务网络,为发展桑蚕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四是要加强与省、州以及外地专业机构及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努力争取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抓好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推进产业化发展

发展桑蚕业的出路在于实现产业化。在起步之初,要紧紧抓住广西这一桑蚕产业“航母”,积极发展“订单蚕业”,形成“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经营模式,实现“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带动平塘桑蚕业起步发展。同时,在发展中要通过 村级组织,或引导农村经济能人成立产业协会,把从事桑蚕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并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出面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为桑蚕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好基础。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调动生产积极性

由于桑蚕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首期投入往往是贫困地区发展该产业的“瓶颈”。在发展中也有许多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可以采取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生产物资补助、种植质量补贴等方式对群众予以生产扶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一定的风险基金,尽量减少自然和市场风险给群众造成的损失,以此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五)大力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稳步发展

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 第3篇

广西在承接国家“东桑西移”的过程中, 大力进行技术创新, 其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 广西桑蚕产业充分进行组织管理创新, 有效整合现有资源,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并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促使产业向以农业为基础和生产车间, 以工业为主导和管理中心的新方向发展。经过多年的精心组织管理, 广西桑蚕产业已呈规模化和区域化发展, 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 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和优化[1]。

一、广西桑蚕产业组织管理现状

(一) “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初步建立

广西在实施承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的过程中, 企业为确保得到优质的原料茧, 实行了“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以企业投资为主, 相关部门拨款为导向, 对广大蚕农予以补贴, 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广大蚕农的积级性。同时, 企业实行保价式收购, 即, 企业与蚕农订立合同, 改造桑园, 推行小蚕共育。这种生产经营模式实际上实现了公司与蚕农的捆绑, 并逐步使公司与蚕农的关系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个方向发展。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 为厂家提供原料的生产基地将成为公司的一个原料生产车间, 蚕农将成为公司的产业工人, 再辅以现代化企业及产业运作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指导, 加上吸引蚕农入股, 公司与蚕农就能形成利益统一体。与此同时, 桑蚕产业生产过程中原来界限分明的农业和工业将会逐步融合, 生产资料将重新进行分配, 社会生产力将会得到极大提高。

承担国家“东桑西移”工程任务的一些广西大型缫丝企业, 加大了对桑蚕生产基地的生产投入, 改造了桑园, 加强了技术推广, 在小蚕共育室、推广方格簇、建设蚕房大棚、推行省力蚕台和桑园机械等方面加大了投入, 并对收烘设施进行了改造 (见表1) 。

2008年, 广西缫丝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39.17亿元, 机械化生产程度高, 自动缫丝机的使用率达100%, 已研制出了选茧机、CXJ-02型削口茧选净机和丝棉机[2]等设备。2009年, 广西生丝产量达1.67万吨, 丝绸工业园区也在鹿寨、柳州、象州、横县、宜州、蒙山开始建立[3]。2010年, 广西缫丝企业的生产能力超2万吨, 企业有78家24万绪。

(二) 产业发展逐步往区域化、标准化方向推进

环江和宜州桑蚕示范区在2004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2007年通过考核验收。

在生产过程中, 产业布局逐步向资源和生产占优势的地区转移并集中, 已初步形成桂西北、桂中、桂南三大优势桑蚕产业带, 桑蚕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植发展态势明显, 其中河池、来宾、柳州、南宁、贵港的区域化和规模化程度已越来越高[2]。

统计数据显示 (见表2) , 种桑养蚕县数量比较稳定, 其规模逐渐扩大, 生产日益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年产500吨以上的县已稳定在35个以上。

二、广西桑蚕业组织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 蚕农与企业没有结成利益统一体

目前, 广西只有少数几个缫丝企业实行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 政府拨款给企业, 企业再根据生产需要对基地的农户在生产资料上进行一定补贴。企业实行保价式收购, 虽然确保了蚕农的蚕茧销路, 但是蚕农没有参与茧加工时所得利润的再分配, 蚕农所得利益还只是停留在出卖原料的阶段。因而, 从公司层面看, 公司已付给蚕农等值的货币, 公司与蚕农之间只是购与售的关系, 当买卖关系中止后, 双方也就没有了更深层次的交往和扶助;从蚕农层面看, 种桑养蚕的付出巨大, 售茧时所得的货币不能补偿全部付出, 而茧丝加工后期所得的相对巨大的利润也让蚕农心理不平衡, 这种不平衡的心理可能会导致蚕农的责任心不强, 使蚕农只是把种桑养蚕当作谋取一定收益的副业而已。在这种单纯的供求关系和买卖关系中, 蚕农与缫丝企业没有结成利益统一体, 他们之间没有风险共担和利益均享的关系。正因为如此, 市场茧价一高, 蚕农想到的是把优质茧卖给收购价最高的一方, 而不是考虑到缫丝厂的产品质量, 把优质茧售给产品质量高的企业, 这样, 没有优质茧原料的企业其产品质量肯定大打折扣。

(二) 产业规模化、区域化程度不高

2007年, 贵港、柳州、南宁、河池、来宾五个桑蚕点的蚕茧产量和桑园面积约占全区总量的90%以上, 整个广西形成了桂南、桂中、桂西北三大桑蚕产业生产优势区, 产业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但从表3可看出, 广西全区都在养蚕, 有的地区即使在技术和管理上缺乏优势, 也在发展桑蚕产业, 但缺乏管理和技术支持的桑蚕产品质量肯定不会很高, 同时还会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这既不利于产业资源调配, 也会影响农业中其他产业的生产和改进, 长此以往, 定会影响整个广西农业的发展。

数据来源:由广西桑蚕产业技术推广总站提供。

如表3所示, 除了防城港没有数据外, 广西的14个市均有桑蚕生产的记录。其中北海2000户, 贺州5052户, 桂林6866户, 崇左1420户。另有五个市有养蚕户1.2-1.9万户, 还有四个市养蚕户在13-22万户。广西桑蚕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广西农业的发展水平, 但是已成为广西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的桑蚕业仍然缺技术和人才, 由此造成其桑蚕产品质量不高, 质量不高的茧必然影响到生丝的质量, 而生丝质量偏低必然会影响整个广西桑蚕业的长远发展。2005年到2009年, 广西蚕茧产量连续五年稳居全国第一, 这种惊人的发展速度都是在国家出台“东桑西移”政策以后才有的, 是在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和采取一系列措施后才有的, 所以从某种程度可以说广西的桑蚕产业是政策产物, 虽然这一切也得益于广西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自身丰富的资源。可当广西经济发展, 工业水平提高以后, 劳动力成本将会相应提高, 而大量生产的茧丝价格并不会随之大幅上升, 到那时桑蚕产业利润将无法应对较高成本的劳动力价值的支付和生产资料的更新。当广西的桑蚕产业发展到因劳动力成本和生产资料价格提高, 需要像东部蚕业发达省份那样进行产业转移的时候, 广西农村只能从零开始发展, 只能重新选择产业发展方向并进行建设, 就会极大地浪费人力和物力, 同时, 也无法安置已习惯了蚕业生产的蚕农, 到那时将会对农业生产产生巨大影响。

(三) 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明确

在广西进行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 在市场开拓、组织管理、资本投入、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 政府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在桑蚕产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政府依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并站在政府角度对产业进行调控。但政府行为并不能代表市场行为, 政府的规划方向并不能代表市场的发展方向。靠政府政策全力支持发展起来的广西桑蚕产业, 从某种程度来说, 只是一个政策性产业, 短时间内其能够带来高效益, 但从长远来看, 如果不能及时使市场、资本、科研有力对接, 并建立起全方位的产业服务平台, 整个产业将会崩溃。同时, 直接面对市场的是企业, 企业对市场需求和利润产生反应, 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企业又在生产的第一线, 能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作出迅速反应, 并快速进行技改, 而这一切都是政府很难做到的。目前在管理、科研、生产上缺乏主动性的缫丝企业, 是很难从市场和生产角度来进行产业创新的。企业主体地位的缺失, 会严重影响整个广西桑蚕产业的长远发展。

三、国内外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现状及经验借鉴

(一) 国外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现状及经验借鉴

目前世界几个主要桑蚕产业国在组织管理上的创新, 主要集中于产业化经营模式。由于国情不同, 有些国家采用多样化的经营方式来弥补产业化的不足。

印度由中央蚕丝委员会负责管理桑蚕业。整个委员会设有蚕种与养蚕项目部、中央桑蚕产业研究培训部、丝绸工业部, 承担了桑蚕产业生产过程中的发展规划、桑蚕产业科研、技术培训、蚕种的生产和提供。其在为各邦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时, 还以财政支持各邦的桑蚕产业进一步发展。各州设有市场营销、蚕种供应、织绸缫丝、养蚕种桑、农技服务等机构, 并以大学、国际合作、政府、私营企业等形式构成自己独特的蚕业推广网络体系[4]。

泰国设有皇后桑蚕产业研究所。该所下设技术信息中心、技术推广与普及部、桑蚕产业研究与合作部、经济市场营销部、桑蚕产业产品与合作部、5个地区办公室、21个皇后桑蚕产业中心、行政部、桑蚕产业传统保护部。77%的蚕农生产规模较小, 只将桑蚕业生产作为一项副业;17%的蚕农进行商品生产型养蚕, 蚕种主要从皇后养蚕中心领取, 其卖茧给缫丝厂, 桑蚕业是其主业;5.1%的蚕农进行科学化养蚕, 产业化经营, 缫丝厂与蚕农签订协议, 工厂向蚕农提供农药、技术、肥料和蚕种[5]。

日本由于自身工业的大规模发展, 桑蚕产业布局分散且规模小, 产业的发展也主要由政府倡导, 政府支持蚕农对产业进行大力投入, 并助其进一步加强产业组织管理。由于规模小且分散, 因而日本的蚕桑研究也日益呈现私营化态势[6]。

巴西在桑蚕产业生产中实行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 以缫丝厂为龙头来带动和管理桑蚕业。种桑养蚕的基地是工厂的第一车间, 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各丝厂都有自己的小蚕共育室、蚕种冷库、制种室, 工厂能根据生产需要研制和推广适合生产需要和产品质量要求的蚕种。为确保蚕的健康生长, 工厂还将蚕养到3龄才发给农户养殖[7]。

(二) 国内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现状及经验借鉴

国内主要桑蚕产业发达省份主要以多种经营模式来加强蚕业组织管理, 促进其产业化发展。

浙江实施了“西进”工程, 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 调整了产业结构, 促使产业往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蚕种生产经营由农业厅主管。其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以收购部门为主组建“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实行“公司+农户”模式, 以龙头丝绸企业为主体联合蚕农进行生产;蚕农自行组建“专业合作社”模式[8]。

四川实行“政企分工”, “种、蚕、桑”的行政管理权归农业厅, “茧、丝、绸”的行政管理权归商务厅, 市州行政分工与省级分工相对应。目前, 四川的县级桑蚕产业采取以下经营模式:贸工农一体化, 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以股份和独资的形式对资产和资源进行重组;桑蚕产业局主管茧的收购和生产;经贸局主管绸丝茧;农业局管蚕业生产。同时, 县级蚕业发展呈现出民营化趋势和人才多样化趋势[9]。

江苏以商促农, 以工辅农, 龙头带动, 实行茧丝绸产业化经营模式。蚕业生产中在全国影响最大的江苏“富安模式”, 就是“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公司负责桑苗和蚕种的引进, 指导蚕农的生产管理, 按产量和工量给农民报酬。公司与蚕农之间实行合同交售、订单生产, 在行情好时通过以质定价来提升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 行情不好时实行保价收购, 以去掉蚕农生产时的后顾之忧。该模式实行二次利益分配, 第一次利益返还是以高于周边地区8%的价格在收茧时对蚕农进行返还, 第二次利益分配是按蚕农所售的茧质量和数量, 以售后利润的30%来进行返还。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与蚕农结成了“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利益统一体, 形成了种桑、养蚕、收烘、缫丝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模式, 桑蚕产业链较完整[10]。

广东实行“以工哺农”和“以企带村”的模式, 政府扶持蚕业发展, 在蚕业发展过程中, 实行“农、工、科、贸”一体化运作, 将新产品研发中心、茧站、丝厂和小蚕共育基地串联在一起, 同时, 把丝厂的生产经营与蚕种生产、小蚕饲养和蚕茧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 形成互相促进的经济实体。按此经营模式, 公司、蚕农以“公司+研究所+基地+协会+农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 从而在蚕农与公司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关系。公司与基地的蚕农签订合同关系, 提供小蚕给蚕农, 降低蚕农的养蚕风险, 实行计件领酬, 蚕桑分家[11]。

四、广西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对策

(一) 推广工农一体的产业化、区域化经营模式

采用工农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有利于将工业生产的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应用于农业生产中, 能普遍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改变目前农业生产技术普遍低下的现状。同时, 农业生产能以工业生产的最终产品质量为目标, 形成紧密相连的产业链, 农民也将在工厂的培训下成为知识型产业工人。农业生产的最终目的与工业生产的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会得到极大提高。区域化经营将有效地提高广西整个农业的产业化水平, 有利于将成功经验推到广西整个区, 使后来者少走弯路。

广西虽然在蚕业生产过程中初步实行农工贸一体化, 但只是一些承接了国家“东桑西移”工程的大型缫丝厂才开始这样做, 多数蚕农和缫丝厂还没有结成有效的统一体。蚕农只是为生产而生产, 并没有认识到企业的产品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原料茧的质量。而多数企业也只是为生产而生产, 并没有充分利用蚕农的资源, 没有将蚕农的生产并入到自己企业的生产过程中, 忽视了对蚕农的培训和指导, 因而蚕农的生产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 产业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因而,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 广西要争取以工厂化操作与管理、二次利益分配、蚕农入股缫丝企业等方式让缫丝企业与蚕农结成“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统一体。企业在产品销售后与蚕农进行二次利益分配, 同时对蚕农的种桑养蚕进行生产资料方面的补贴, 企业负责小蚕共育, 利用自身现有的技术力量对蚕农的生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这样, 蚕农除了种桑养蚕外, 还入股企业分红, 他们就能从提高工厂产品质量的角度进行原料茧的生产, 从而有利于提高茧丝质量。而生产基地成为缫丝企业的原料生产车间, 更有利于其进行工厂化的规范管理和操作, 更有利于改变农民生产的无序性和随意性。

为了在蚕业生产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 达到优化产业和升级的目的, 必须实行区域化经营。虽然广西的河池、柳州、南宁、来宾、贵港已形成五大优势产区, 全广西在蚕业方面也已形成了桂西北、桂南、桂中三大蚕业优势产业带, 产业区域化和规模化程度都有所提高, 但是由于桑蚕生产面积太广, 各市在没有分析各自优势的情况下就盲目上工程, 不仅不利于桑蚕产业的发展, 反而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产业发展过程中资源不集中, 人才、技术、资本、管理没有进行最佳配置, 技术改造和升级难以推广, 最终会造成有产量却没有质量, 有数量却没有效益局面的出现。如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品牌无法确立, 就会使整个广西桑蚕产业的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只有实行区域化生产, 整合产业资源, 在优势产业区域对资源进行最佳配置和利用, 才会有力地促进产业发展。

(二) 建立和健全桑蚕产业组织管理体系

健全的桑蚕产业组织管理体系能充分调动和整合产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人力、物力, 为产业发展提供最大的动力。因而在蚕业生产过程中, 要建立和健全产业组织管理体系, 健全桑蚕产业技术研发部门、桑蚕产业生产保护部门、桑蚕产业信息搜集部门、桑蚕产业技术推广部门、桑蚕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蚕业技术研发部门针对种桑养蚕、缫丝纺绸提供技术支持, 随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生产保护部门在蚕业生产过程中, 对产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政策和法令保护;产业信息搜集部门负责搜集整个产业的国内外发展情况、技术现状、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产品售出后的信息、产品和生产设备的技改方向、人才培养和使用信息;产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随时将最适合于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推广到生产一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从宏观经济角度对整个蚕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宏观指导, 并进行政策性和法律性管理和约束, 以免蚕业的发展偏离宏观经济发展方向。

蚕业生产过程中还要实行政企分工。企业面对市场和生产一线, 负责组织管理生产, 直接量化和细化产业资本的投入, 及时根据生产需要更新设备, 对蚕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直接组织管理蚕业生产;政府负责宏观的政策性和法律性的指导, 监管蚕业生产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引导产业资本及时投入, 培训蚕业专业人才。

在自上而下建立蚕业管理体系时, 广西自治区农业厅和各市县农业局是蚕业行政管理单位, 负责引导蚕业往区域化、产业化方向经营和发展, 负责制定政策和规划推动和支持蚕业的发展, 并负责整个蚕业的生产和监管;各级市县蚕业推广站和广西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是蚕业技术的推广部门, 负责蚕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在各市县设立专职的蚕业信息中心, 负责将技术改造、市场需求等信息分类整理, 以提供给蚕业管理部门和技术研发部门。联合质检、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成立蚕业生产保护部门, 在市场波动剧烈时, 采取各种措施, 将蚕业资源和蚕农的损失降到最低, 为蚕业生产提供应有的保护;自治区农业厅还要制定出蚕业生产的标准化生产规则, 提倡和推行标准化生产。

(三) 确立龙头缫丝企业在桑蚕产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龙头缫丝企业是指在缫丝生产过程中, 具备了这些条件的企业:首先必须拥有大面积和高质量的蚕业生产基地, 能有效地与蚕农结成利益统一体, 能在生产过程中对蚕农施行工厂化的技术指导和车间式的管理, 并能对蚕农实行企业员工化管理;其次是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能及时处理和加工一个区域的原料茧, 技术设备较先进, 至少能与国内外蚕业生产设备先进度持平, 有一定的生产专利, 能进行自主创新, 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再次是有雄厚的资本支持, 能及时有效地将蚕业生产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实行对接, 既能利用外业资本和自有资本改造设备、研发技术和扩大规模、占据市场, 也能利用累积的产业资本对蚕农的生产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现有资本或能利用的资本可在较大程度上抵御市场风险和外来产业发展的冲击;最后, 在同行缫丝企业中, 技术水平、创新力、产品对市场的占有率都是较高的, 能起到风向标和引导作用。

正因为具备上述条件, 因此, 龙头缫丝企业在其蚕业生产中主体地位确立后, 一可根据市场需要来快速有效地组织生产, 进行技术革新和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 及时向市场投入新产品占据市场, 使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二可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对桑蚕品种进行革新, 并及时对生产基地进行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 在生产基地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改变蚕农生产的无序性, 在技术指导过程中对蚕农进行一定程度的培训, 提高蚕农的素质, 提升蚕农的生产水平。

同时, 将龙头缫丝企业作为广西桑蚕产业的核心, 能有效地促进广西桑蚕业的工农一体化。在蚕业生产过程中,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需要得到优质原料茧的缫丝厂, 必须对生产基地的蚕农进行多方位指导, 跟踪整个种桑养蚕过程。同时, 为了提高蚕农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让蚕农意识到眼前的生产与日后生丝或绸的质量, 与日后所得到原料茧收益、二次分配利益、入股分红收益、工厂化员工式工资福利补贴收益紧密相关, 增加蚕农荣誉感, 龙头缫丝企业必须与蚕农结成利益统一体, 让双方形成“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统一体。而这种模式能极大地提高蚕农生产积极性, 最大限度地完善蚕业生产的产业链, 使整个蚕业产业链在产业资源、产品范围、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组织管理、市场需求等方面达到一个较完善的地步, 从而极大提升整个广西蚕业生产水平和创新力。

因而确立龙头缫丝企业在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是解决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存在的诸多问题, 并促使广西桑蚕产业升级的重要方法。

摘要:本文根据广西桑蚕产业组织管理的现状, 指出了广西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并在总结国内外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了广西桑蚕产业组织管理创新的对策:确立龙头缫丝企业的主体地位, 建立和健全桑蚕产业组织管理体系, 推广产业化经营模式。

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 第4篇

一、低碳旅游概述

(一) 低碳旅游

旅游, 向来就与环保存在很大的关联。有这样一组数据:短途飞行一次, 排放CO2500kg;长途飞行一次, 排放CO2800kg;使用电脑20h, 排放CO2250kg……居住酒店时使用24h中央空调、电视机等排放出CO2就更多了。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做成部分, 必然要顺应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 大力倡导并推动“低碳旅游”模式。

低碳旅游是一种降低“碳”的旅游, 也就是在旅游活动中, 旅游者尽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即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行, 倡导在旅行中尽量减少碳足迹与二氧化碳的排放, 也是环保旅游的深层次表现。其中包含了政府与旅游企业推出的相关环保低碳政策和低碳旅游产品与服务。它不仅对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 而且对旅游者和旅游全过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 低碳旅游对于低碳经济的意义

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 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优势突显。首先, 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业占用自然资源少, 而且景区资源可持续利用率高, 因此, 旅游业的发展具有碳排放少的优势。其次, 旅游发展与环境密切相关, 保护环境成为现代旅游发展的内在动力。景区可以通过发展旅游, 促进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再次, 旅游业是国际贸易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世界旅游组织称, 在世界50个最落后国家中, 旅游业是其中46个国家的主要外汇来源。因此, 在低碳经济潮流兴起的背景下, 旅游业应该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低碳旅游是为获得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寻求可持续发展方式的一次全新突破, 是旅游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行动。低碳旅游为生态文明导向下的可持续旅游发展方式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二、案例区背景

(一) 湖州旅游业概况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 东邻上海, 南接杭州, 西依天目山, 北濒太湖, 与无锡、苏州隔湖相望, 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湖州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和沪杭宁中心地带, 交通便利, 随着杭宁高速公路和杭宣铁路的提速, 沪苏浙皖和申嘉湖高速公路的建成, 以及杭宁、申湖、嘉湖城轨的建设, 湖州在沪杭宁中心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出来, 这是争取客源的重要前提。另外湖州市一个山水环抱的城市, 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其中以“山、水、湖、茶、竹、城”为特色, 为湖州打造了一道道观光旅游的风景。

(二) 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的必要性

2008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在中国以上海和保定两个城市作为“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试点地区, 希望打造一个可复制模式, 向全国推广。随后, 杭州、珠海等城市也采取相关措施积极打造低碳城市。

构建低碳旅游模式对湖州市旅游业有着重要意义。第一, 国内目前还没有正式建立低碳模式旅游, 湖州市打造国内首个低碳旅游景点, 从而树立一个全新的旅游形象, 打造一张闪亮的旅游名片, 将为湖州市未来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第二, 湖州市经济基础雄厚, 科技创新能力强, 与国际社会交流频繁, 有助于加快低碳旅游技术的发展。第三, 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模式有助于成为全国旅游业低碳发展的典范, 增强湖州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 并从中探索低碳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式和道路, 积累经验为中国低碳旅游导航引路。

(三) 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拥有的优势

湖州市旅游业实行低碳化具备以下优势:第一, 地理位置优越, 湖州毗邻上海, 受其强大的辐射能力影响, 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另外世博会的召开, 也为湖州市旅游进行低碳化产生积极影响。第二, 经济基础雄厚, 后备资金充足。并且可以依托周边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 如杭州、南京、苏州等, 吸收它们的资金来湖州投资开发。第三, 生态环境良好, 湖州素以“山水清远, 人杰地灵”著称。西南、西北部, 层峦叠翠, 山明水秀, 山水景观浑然一体, 有莫干山、龙王山, 渚湖、仙湖等。“山水清丽, 笔墨清香”可以概括出湖州优美的自然风光, 名山、秀水、绿色的生态环境。在倡导低碳生活的当代, 湖州市整合旅游资源, 走低碳旅游发展道路, 构建低碳旅游发展模式, 即是挑战也是机遇。

(四) 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存在的问题

目前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模式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工业发展与城镇化加速同低碳经济存在的矛盾, 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不仅要保持工业增长和城镇化发展, 又要节能减排, 创造低碳经济, 是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 构建低碳旅游和人们传统生活习惯相悖, 如何改变传统的耗能、高碳的生活习惯, 同时保证生活质量不受影响也是一大难题;再次, 公众对低碳认知程度不高, 思想意识不强, 人口素质参差不齐, 低碳旅游的理念推广存在一定难度。

三、案例区研究

(一) 湖州市低碳旅游开发模式

湖州市旅游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十分丰富, 所以要采取综合的低碳旅游开发模式, 可归纳为图3.1所示。

该模式强调以旅游资源保护为前提, 以湖州市旅游资源和环境为基础, 以旅游产品为龙头, 以低碳旅游市场为依托, 通过社区广泛参与, 宣传低碳理念, 重视生态环境监测, 并通过碳补偿促进湖州市实现旅游的低碳化及其可持续发展。

(二) 湖州市低碳旅游可持续开发模式的实施

1. 完善法规体系, 强化资源保护。

通过建立健全法规体系, 依法进行旅游资源保护, 是湖州市旅游业发展低碳模式的保障和前提, 进一步建立低碳旅游景区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可以对旅游景区、旅游交通和旅游饭店等制定严格的低碳标准, 加强对旅游相关企业低碳的考核制度。对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旅游企业征收排污税、碳税、污染税等环境资源税, 从而强化湖州市旅游资源的保护。要积极实施旅游业的清洁生产, 从着重于末端处理转变为全程控制, 积极引进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生态资源遥感 (RS) 与GIS管理技术, 全面促进湖州市旅游区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2. 做好节能减排, 提供绿色产品。

旅游企业包括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景区等。湖州市旅游企业不仅要做好自身的节能减排工作, 还应肩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积极引导游客参与“低碳旅游”, 向旅游者提供绿色旅游产品、绿色旅游服务。如在城郊和郊县开展农业观光旅游、充分发挥湖州的农业优势, 大力发展竹乡旅游、采茶旅游、古生态旅游、农家乐、渔家乐、度假农庄等把现代农业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有机地结合起来。

3. 明确市场定位, 适度开展促销。

旅游产品开发必须以市场为依托, 开发具有竞争力和需求旺盛的旅游产品, 在旅游产品开发之前, 应进行充分调查、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 明确市场定位, 以确保运行效率与效果。充分发挥“中国旅游城市”的品牌效应, 明确自己所具备的特色性和独占性优势, 推出古生态和湿地等新的旅游产品, 并尽快串成线、连成网, 构筑湖州旅游的新亮点, 拓展旅游产品的销售渠道, 把整个城市旅游有机地融入到“长三角”旅游圈中。并可以依托上海世博会的举办, 宣传推广湖州市低碳旅游产品, 扩大其市场影响力, 并可进一步提高湖州的旅游品牌的知名度。

4. 宣传低碳旅游, 吸引社区参与。

低碳旅游时环保旅游的深层次表现, 是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倡导低碳旅游必须加大对低碳旅游理念的宣传, 让旅游者积极行动起来成为低碳旅游消费中的一员。提高当地社区和旅游者的低碳意识, 不仅是低碳旅游的主要目标, 又是低碳旅游可持续开发的关键。要吸引湖州市旅游景点周边社区参与到低碳旅游开发模式中来, 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决策、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环境保育和利益分配等活动。同时也必须加强社区的建设, 完善社区环境、设施和功能, 促进社区和低碳旅游的协调发展。

5. 倡导碳补偿, 消除碳足迹。

携程网率先推出的“碳补偿”活动, 为湖州市旅游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此类活动也是低碳经济在旅游业中切实可行的途径之一。低碳旅游作为一种对环境负责任的旅游方式, 将部分旅游收入返还给生态环境, 消除碳足迹, 用于生态环境和保护, 对低碳旅游的可持续开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旅游企业在旅游出游各个环节均可以结合自身行业的特点 (包括食住行游购娱各个方面) , 充分借鉴类似经验, 大力开展碳补偿活动, 为游客低碳消费提供选择机会和具体可行的方式。

(三) 湖州市低碳旅游模式适宜度评价体系

1. 低碳旅游模式适宜度评价的概念与作用。

低碳旅游模式适宜度评价, 是根据不同景观低碳旅游活动的权重及其在空间上的组合, 依据上文所建立的模式体系, 并在此基础上, 对低碳旅游区不同地段是否适合开展低碳旅游模式进行评估, 确定是否适宜, 如果适宜, 其适宜的程度如何。低碳旅游模式适宜度评价的作用:使低碳系统能够最低程度的受到人类活动的干扰;为低碳旅游区的功能分区提供依据;为低碳旅游活动项目的选择提供参考;为低碳旅游区的管理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2. 湖州市建立低碳旅游区适宜度评价。

研究思路是通过景点价值的大小来反映旅游资源的规模, 借助GIS的缓冲分析方法, 将景点的价值反映在辐射面积的大小上, 价值大的景点其辐射面积大, 将各景点辐射划分为现有景点资源辐射区与非现有景点资源辐射区, 用这种方法将现有的资源规模用空间表现出来。

对于低碳旅游活动的权重, 可以借助层次分析法 (AHP) 进行计算。在生态系统、低碳旅游产品、低碳旅游市场、游客低碳道德指标、旅游区开发建设程度等评价因子布局图的基础上, 结合相对权重值, 借助GIS技术手段, 根据公式Sj=W1*U1+W2*U2+…+Wj*Uj计算低碳旅游适宜度, 并进行系列图形叠加。公式中, Sj表示某一层次针对低碳旅游模式总的适宜度水平, Wi表示某层次不同影响因子的权重值, Ui表示该层次影响因子的内部因子 (即下一个层次) 的权重得分。

根据一定的标准, 将计算出的低碳旅游模式的适宜度分为最适宜、中等适宜、一般适宜、不太适宜、不适宜5个等级。根据评价结果, 提出建设性意见, 为低碳旅游开发商、经营商提供开发、营销建议。

四、建议

对于湖州市构建国内首个低碳旅游景区拥有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 通过推行低碳旅游机制, 制定低碳景区评价体系和监督机构, 加强碳补偿, 消除碳排放的消极影响。第二, 旅游企业要引入低碳理念, 注重提供企业生态文明建设, 尽快实施低碳技术装备和服务方式转型, 打造低碳旅游企业。第三, 旅游社区要积极参与旅游环境的建设和维护, 构建和谐的低碳旅游社区环境。第四, 旅游者要自觉规范自身的旅游行为, 树立低碳的消费理念, 实行“碳补偿”或“碳抵消”的旅游消费方式。

低碳旅游时一种刚刚兴起的旅游模式, 但是它代表了世界旅游的发展趋势。湖州市拥有国内少有的旅游资源, 但湖州旅游业由于在低层次下的快速发展, 已经对湖州的旅游资源产生了不良影响, 而实施低碳旅游模式则是保护湖州旅游资源, 提升旅游品质的最新最好的策略, 同时也为国内其他旅游景区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借鉴。

摘要:目前, 湖州市构建低碳旅游模式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工业发展与城镇化加速同低碳经济存在的矛盾;公众对低碳认知程度不高, 思想意识不强, 人口素质参差不齐, 低碳旅游的理念推广存在一定难度等。湖州市政府应完善法规体系, 强化资源保护, 通过推行低碳旅游机制, 制定低碳景区评价体系和监督机构, 加强碳补偿, 消除碳排放的消极影响。旅游企业要引入低碳理念, 注重提供企业生态文明建设, 尽快实施低碳技术装备和服务方式转型, 打造低碳旅游企业。同时, 旅游社区要积极参与旅游环境的建设和维护, 构建和谐的低碳旅游社区环境。旅游者也要自觉规范自身的旅游行为, 树立低碳的消费理念, 实行“碳补偿”或“碳抵消”的旅游消费方式。

关键词:低碳旅游,低碳模式,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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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桑蚕产业发展研究 第5篇

1 湖州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

2005年8月,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村, 以种粮大户沈培康为发起人, 与7户种粮大户合作组建的湖州织里大潘兜水稻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这是湖州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此, 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作业服务领域的新型服务组织, 在湖州地区发展。截止2011年底, 全市共建立了83家。

2009年, 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总计1394.4万元, 资产总额6376.05万元;2010年, 合作社注册资本总计3232.4万元, 资产总额10598.5万元。

从总体上来看, 湖州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方式上, 有纯农机作业服务的, 有纯生产型的, 也有服务与生产同时兼顾的;有专业服务型的, 如机插秧服务合作社, 有综合服务型的, 也有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

在组织形式上, 呈现多样化态势, 形成了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专业户为基础、农机作业队为补充的农机化作业服务格局。而且经营主体多元化, 有农机户之间的联合、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之间的联合, 也有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合和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协作。

在服务领域上, 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实现了从机耕、机收向机插、植保等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拓展, 全市有一半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实现了统一育秧、机耕、机插、植保、机收的“五统一”作业服务, 有的还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向产后烘干、加工及其他特色产业领域渗透, 实现了从育种、生产到加工、销售的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服务链。

1.1 按不同经营内容分类

1.1.1 农机作业服务型。

由一个或几个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农机服务户, 在本地 (或周边) 联合多户农机服务户, 合作创办, 主要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包括跨区作业服务) , 是现有合作社中数量较多的一类。

1.1.2 生产服务结合型。

由种粮大户与种粮大户, 或由种粮大户与农机服务户合作成立, 既开展粮油机械化生产, 又从事农机作业服务。这是今后发展潜力最大的一类。目前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入社社员以种粮户或农机户为主组成, 合作社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机械和一定规模的土地, 既从事粮油生产, 又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有的以粮油机械化生产为主, 有的以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为主。这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形式。

1.1.3 产业化生产服务型。

由农业龙头企业或通过引入工商资本, 成立合作社, 带动周边农户, 建立良种基地、绿色稻米基地, 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统一收购农产品等, 以实现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如湖州新生粮油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有利条件, 联合种粮大户, 组建了湖州丰禾粮油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

1.2 按不同组织形式分类

1.2.1 松散合作型 (或能人带头型) 。

上述按不同经营内容分类的农机作业服务型和生产服务结合型合作社, 大部分属于松散合作型。即合作社社员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农业机械, 在带头人的带领下, 为当地或周边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或组成一个作业队一起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必要时, 组合在一起, 开展服务。如在水稻机插服务中, 单个农机户难于完成, 需要社员组合在一起开展服务。

1.2.2 股份合作型。

股份合作的合作社, 运作复杂, 为数不多。如湖州和孚镇东泊粮食种植合作社, 共有农机6台, 其中有2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由4名社员合股购置、合股经营。湖州丰禾粮油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成立初, 还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90万元入股。

1.2.3 机构兴办型。

像上述按不同经营内容分类的产业化生产服务型, 属于在企业带动下的机构兴办型合作社。另外, 由村委会组织牵头, 通过土地流转或委托管理方式, 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生产管理, 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的合作社。如长兴瑞达粮油专业合作社由长兴县李家巷镇计家浜村委会组织建立, 村委会把一个灌区涉及承包农户33户的17.58hm2农田全部委托给合作社, 进行耕、种、管、收各个环节的机械化生产。主要由农业龙头企业或通过引入工商资本、村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等, 组织本地或本村的种粮大户、农机户成立合作社, 带动周边农户, 建立良种基地、绿色稻米基地, 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统一收购农产品等, 或由村委会通过土地流转, 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生产管理, 以实现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

2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在当今历史条件下的农业生产、农业机械化发展, 特别是在推进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过程中,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并已成为推广应用农业农机化新技术和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的一支新生力量, 是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的有效载体。

2.1 有效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了粮食功能区建设的重要主体, 推动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吴兴区八里店镇尹家圩村委会与两家专业农机合作社社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将该村的粮食功能区的104hm2水田, 以年交付175㎏大米的价格流转给了两个合作社。两合作社与粮食加工企业合作, 按每户农户的面积, 将大米票分给农户, 既方便了农户, 又方便了合作社。长兴林城镇北汤村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才两年, 目前已经流转土地66.67hm2。

由于农机合作社拥有的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服务功能强, 将大量土地“捆绑”经营, 既有利于农机规模化作业, 减少作业成本, 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取得可观效益。

2.2 提高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促进了农机综合效应的发挥

农机合作社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农机资源, 避免了单一购置和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 实现了“抱团干农机、一同闯市场”, 提高了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多数为能人带头型, 以松散与合作相结合为主的运行模式。合作社承接连片或大面积作业服务业务, 按作业量单机结算, 解决了单家独户不能解决的问题。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机投资参与, 不仅拓宽了农机装备资金渠道, 也促进了农机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合作社的建立, 为农机经营者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对于承接服务业务能力差的社员, 降低经营农机的风险;对于操作能力、维修保养技术水平低的机手有了帮带的依靠;社员之间减少了承接业务、购买油品、购买配件等各方面的管理成本;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 减少作业、维修成本;有利于农机手获取农机化各类信息, 提高农机手对多种类农机投入的积极性, 延长年农机经营时间, 稳定农机作业服务队伍, 促进农机综合效应的有效发挥。

2.3 提高了农机服务的能力水平, 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 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了条件。在全程机械化服务中, 经营者更加注重农机产品质量、可靠性和作业效率, 农机具的配置也从小型、零星发展到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械、收割机、烘干机等, 从而促进了装备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除了农机装备条件和制造产业得到提升外, 农机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在目前农机装备有效供给总体不足的情况下, 通过农机合作社的有效组合, 合作社社员在带头人的带领下, 开展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各个环节的作业服务, 激发了社员投资多环节农机的积极性, 增加了合作社年有效经营时间, 使每一个社员成为专门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专业人员, 提高了农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甚至还出现了作业公司、经纪人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得以发育并壮大, 推动了农机服务领域的快速拓展和服务产品的不断创新。

2.4 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发展

机械化程度和劳动力是当前农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的两大制约因素。目前, 湖州市由种粮大户承包的水田约占全市总水田面积的一半以上。超过66.67hm2的种粮大户也为数不少, 像湖州吴兴区尹家圩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种粮大户孙梅金2011年承包该村水田面积123.33hm2种植水稻, 当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000余t, 为此还获得了国务院奖励的一台110马力的大型拖拉机。

随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农民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合作社耕作、收种, 从而把大批的农村劳动力在耕地上解放出来, 向非农产业转移。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不仅实现了统一育秧、机耕、机插、植保、机收的“五统一”作业服务而且还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向产后烘干、加工及其他特色产业领域渗透, 实现了从育种、种植、生产到加工、销售的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服务链。

3 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组织化程度还较低, 规范运行难度较大

组织成员的结构及其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水平和发展水平。现有的合作社, 大部分是在带头人的带动下组织建立, 组织结构以松散为主, 实现统一经营管理的难度较大。一方面, 由于农机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而且价格各有不同, 机具的技术状况和社员的技能水平各有千秋。出资人按一定的出资额, 可以合股经营一台 (套) 或多台 (套) 农机, 但难于作为合作社出资的条件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另一方面, 对外开展服务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机户按照与服务对象的协定价格和服务量, 无需收付款凭据, 结算简单明了。本地服务中, 还存在较为普遍的期付现象。因此, 无论是经营管理制度也好, 财务管理制度也好, 制定和执行的难度较大, 可操作性差。专业合作社各成员之间还无法建立比较协调的机制, 急需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

3.2 农业机械设施用地有一定的局限性

农机专业合作社首先要拥有农业机械, 其次要有能存放农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场地。作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点的湖州织里大潘兜水稻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拥有200hm2稻田, 农机服务面积达到1000hm2, 各类农机数量不少, 光柴油每年就要用掉12t, 而目前的管理用房、设施场所只有1334㎡地, 早就准备上烘干中心项目, 因一直拿不到用地指标, 只能拖着。2011年, 因为合作社没有烘干中心, 26.67hm2小麦没收起来。经营农机的一次性投入较大, 而经营场所建设的投入也很大, 一般社员难于承受。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 (库、棚) , 改善农机保养条件。但是农机用地问题牵涉到许多部门, 用地审批门槛高, 手续难办, 政策落实仍然非常困难, 存放农资、大型农机具场地短缺, 仍是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最大难题。目前, 部分合作社已经有了专门的经营场所或农机大院, 但都是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带头人或企业承担建设。部分合作社还没有专门的经营场所, 而且绝大部分合作社社员很难承受建设场所的经济负担。因此, 由社员共同投资建设合作社, 扩大合作社规模有一定的局限性。

3.3 规范管理水平不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仅仅几年, 其运作、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还处于初级摸索阶段。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行》等对合作社的设立、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各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但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特别是农机管理部门, 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行政管理, 同样处在探索阶段。规范管理、技术指导, 作业质量、职业技能等, 还缺乏行政规章的依据和标准化管理的手段。同时, 合作社社员 (农民) 知识层次低下, 缺少有知识的年轻社员, 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4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4.1 充分发挥村级经济合作社的作用,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在农业“两区”建设和土地流转工作中, 能组织农户把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生产管理的, 最直接、最有力的一级组织是村委会。因此, 在大力培育不同形式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 根据本村社会经济、土地流转、农业产业等现状和发展趋势, 培育以全程机械化生产或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 引导种粮农民、农机户组建合作社, 并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上, 逐步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 使合作社既能实现机械化生产, 又能开展农机作业服务。这样, 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的提高, 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4.2 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应纳入农业“两区”建设规划

在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规划中, 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两区”建设和实施的重要主体, 因地制宜, 统筹发展。结合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 把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农田, 集中到合作社管理, 其形式可为流转经营, 也可为委托管理或服务, 实行规模化生产管理或全程机械化生产。

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 应当结合实际, 统筹考虑农机合作社发展与建设, 并对合作社建设用地的审批应当给予政策倾斜。

4.3 积极吸纳社会资本, 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层次

通过农业龙头企业或工业资本, 用现代企业经营的理念, 发展农机服务产业, 积极探索两种经营模式, 一种是公司化服务模式, 即市场化经营模式, 根据自身能力, 在为周围农户提供“五统一”服务的同时发展壮大自身, 在政府部门的扶持下, 成为公司化企业组织。另一种是合作服务模式。积极鼓励引导各农机合作组织通过股份和合作等手段, 整合现有的农机和土地资源, 进一步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土地规模化经营作业水平, 做大做强农机服务组织, 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社会效益。

建立良种基地, 绿色稻米基地, 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统一收购农产品等等, 同时, 对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提供资金支撑, 有效解除合作社的后顾之忧。

4.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 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 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在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根据各地合作社发展与建设的实际需要, 分期分批, 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二是应当把农业机械化工作放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 在着力培育并支持发展符合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过渡 (转型) 期实际的新型农业生产组织的同时, 配套相应的政策措施, 切实解决土地流转、金融贷款、经营用地等实际问题, 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摘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 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些论述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通过对湖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形态、作用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试图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对策,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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