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上市公司

2024-05-26

金融类上市公司(精选12篇)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1篇

一、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一)理论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重点在于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分配和权利制衡关系。在股份公司中,股东向公司投入资本但退出经营领域,经营者受托接受企业的经营权但不占有资本的所有权,由此股份公司实现了股东财富与经营者才智的有效结合,并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引起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不一致的问题:所有者关心的是其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而经营者关心的是如何最大化个人效用,包括自身人力资本增值和个人收入最大化、尽可能多的闲暇时间等;由于所有者分散且信息不对称,所有者处于劣势地位,难以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约束,容易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管理层可通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获取控制权收益,进行自我激励,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因此,人们期望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对经营者约束,诱导经营者采取有利于所有者目标的行为。高额薪酬、职务消费是管理层重要的自我激励方式,其中职务消费因其难以识别,获取的收益远大于受到处罚付出的成本,在缺乏有效监管和制裁措施时被广泛采用。在我国长期以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高额薪酬、职务消费虽然可以成为经营者自我激励的方法,但如果不受约束,将导致经营者自我激励泛滥及企业成本增长。长期以来,由于金融业经营的是资金,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使得金融资本不适用法律对产业资本的规定,在法律未对金融业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规定之前,银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难以有效控制国企高管薪酬,国企高管人员往往以董事会名义自定薪酬,出现诸如中国平安“天价薪酬”现象,为金融改革增添了风险。如何完善现行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达到既能保全金融机构人力资本,又能提高企业竞争力,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此现阶段对金融业经营者的激励及约束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对高管代理成本研究主要是公司治理。Berle和Means(1932)认为,当公司的股权过于分散时,公司资产将被用于造福高管人员而不是股东,高管人员工作不够努力、享受额外津贴、在公司中建造“个人帝国”、进行大量的职务消费;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职务消费源于企业高管和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可降低企业价值;Grossman和Hart(1980)认为,大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分散使得任何单个股东都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出现“搭便车”行为,导致公司治理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Grossman和Hart研究还发现举债可以适当约束高管人员浪费公司资源的行为。Yermack(2005)研究表明,市场对美国公司首次披露CEO个人享有使用公司专机特权事件做出了负面反应,支持了职务消费代理观。

(三)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赵文红、李垣(1998)认为,国企经营者的总收益包括薪酬、便利与事业成就,当事业成就难以成为主导需求时,其主要收益转化为薪酬与职务消费;当薪酬小于其权力投入成本(包括教育成本、成长成本、公关成本)时,用职务消费补偿这种落差在所难免;颜剑英(2002)认为,国有企业经理激励机制主要存在货币报酬偏低及声誉、职业升迁激励异化的弊端,并由此导致经理自我激励泛滥,表现之一就是追求过度的职务消费;曹凤歧(2005)认为,由于国企经理人市场极不发达,为国企外聘首席执行官又有政策障碍,通过薪酬激励契约来缓和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冲突,在实际操作上难度甚大,对于国企而言,高管人员与企业业绩无关且较低的薪酬,使得谋求控制权收益成为较强激励作用的因素,获取控制权收益的主要手段分别是过度投资与职务消费,此二者同属于一种扭曲的激励,并造成了盲目投资与利润转移等不正常现象;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2005)对我国国有企业的薪酬管制与职务消费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国有企业中,由于薪酬管制的存在,职务消费成为管理人员的替代性选择,说明职务消费内生于国有企业面临的薪酬管制约束,与民营企业中内生于公司的薪酬契约相比,国有企业中受到管制的外生薪酬安排缺乏应有激励效率。

从以上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现有文献在分析高管薪酬、职务消费对企业绩效影响时偏重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没有将对企业规模影响纳入分析范围,忽视了我国特殊国情,高管人员薪酬主要受企业规模影响所引起的高管人员行为选择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主要对高管薪酬、职务消费激励下的高管人员能否显著提升企业绩效问题进行验证。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1年至2007年沪深两市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所有数据均为自公开披露的信息,取自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CSMAR数据库。缺失的数据通过查阅上市公司年报补齐,在剔除无法获取职务消费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缺失的公司后,最终的研究样本为107个,占到了样本总数(111个)的96.4%。本文采用了回归统计研究方法,用SPSS 16.0进行了数据处理。

(二)变量设计根据研究目的本文设计了如下变量,见(表1):

(1)被解释变量设计。在企业绩效指标选择方面,一般有市场指标和财务指标两种,前者主要为Tobin Q值或股票回报率,适用于成熟市场。我国目前通用做法是采用财务评价指标,本文依次选取总资产增长率(Return1)、权益增长率(Return2)、净利润增长率(Return3)来反映公司业绩。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Return1为总资产增长率,等于(期末总资产-期初总资产)/期初总资产;Return2为权益增长率,等于(期末股东权益-期初股东权益)/期初股东权益;Return3为净利润增长率,等于(本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

(2)解释变量的选择及理论预期。解释变量包括职务消费和高管薪酬。第一,职务消费。企业职务消费如何确定,目前理论界存在不同看法,Yermack(2005)通过CEO私用公司专机情况衡量高管职务消费,但以个别具体项目衡量职务消费推导得出的结论难以推广。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2005)将可能与企业高管职务消费有关的费用项目分为八类: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出国培训费、董事会费、小车费和会议费,但数据难以获得,也难以完全剔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职务消费信息准确披露尚待企业财务报表完善。在难以获得职务消费真实数据的情况下,采用公开的财务数据度量职务消费不失为一种可行方法(万华林,2007)。目前企业职务消费主要计入管理费用,但管理费用同时也包含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及公司管理用资产每年计提的折旧、产生的摊销费用及各种待摊、预提费用,若不对管理费准确调整,用管理费用衡量高管人员职务消费将产生一定的误差。考虑到职务消费一般都当期支付,而会计报表附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包含了企业当期支付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出国培训费、董事会费、小车费和会议费,且不包括任何可能以工资及福利形式支付给高管人员的现金,是采用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衡量职务消费较好的方法,故本文以会计报表附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高管人员职务消费情况。第二,高管薪酬。关于高管薪酬指标选择主要包括两个:一是高管绝对薪酬,即企业高管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下同)薪酬总额的对数,反映高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其中高管薪酬总额取自年报附注披露的数据;二是高管相对薪酬,即高管平均薪酬与员工平均薪酬比值的对数,衡量高管人员与一般人员薪酬差距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员工平均薪酬为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员工人数比值。如果高管人员的自我激励作用存在,那么高管薪酬应与公司绩效呈正比。

(3)控制变量的选择。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如下:第一,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债权人的监督作用,如果监督作用存在,则该指标应与企业绩效成正比。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一般说来,只有大股东才有动机和实力影响到企业绩效,但股权是绝对集中还是相对集中才能影响到企业绩效,理论界尚无统一观点。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股权集中于大股东才能提升管理价值,而Demsetz(1983)认为存在相对控股股东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的经营绩效呈负相关关系。从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大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与公司绩效存在U型关系。第三,是否为国有。该变量反映金融企业实际控制人性质,若实际控制人为国家,则定义为国有,反之则为非国有。将该控制变量引入公司治理研究中,主要考虑的是金融类企业国有股东具有多重目标,除利润最大化外,充分就业、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等也是重要目标,国有股东人格“虚拟化”使得监督效率弱化;而非国有股东产权主体一般都是自然人,仅有利润最大化单一目标,二者不具有同质性。第五,企业规模。该变量用企业总收入的对数衡量。第六,年度虚拟变量:由于采用的是混合截面数据,本文在分析中引入年度虚拟变量,来消除年度影响。

(三)模型建立

金融业上市公司中存在比一般的企业更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高管有动机通过高额薪酬、职务消费等形式进行自我激励。但这种激励作用是否能带来企业绩效增长,取决于高管薪酬、职务消费带来的企业绩效增长与高管人员自我激励引起的企业租金耗散的差额。在建立模型之前,考虑到大股东持股比例可能和公司绩效成U型关系,本文在回归时引入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值,基本原则是:如果引入平方值后增加大股东持股变量的显著性程度,说明与被解释变量存在U型关系,则应在模型中将变量平方值引入;如果引入变量平方值后,原变量的显著程度下降,说明原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不存在U型关系,在最终回归模型则不应将该变量平方值引入。试验结果为T值未有明显提高,表明金融业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绩效成线性关系。本文建立了如下模型检验代理成本对公司绩效的影响:Returni=β0+β1perk+β2Apay+β3Rpay+β4size+β5leverage+β6state+β7cr+β8year+ε,其中i=1、2、3。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结果显示,国有企业职务消费、高管薪酬均值显著低于其他类型企业,这可能是因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存在预算管制,国企高管存在强预算约束不能自由选择薪酬及职务消费;相对薪酬国企高管均值约为员工平均的2倍,显著低于其他性质企业的4.76倍,显示出国有企业仍然比较强调内部公平,并采取了措施防止收入差距过大。从控股股东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股权集中度较高,其它股东对控股股东制衡力较弱,而非国有企业则相反。

注:“*”、“**”、“***”分别表示通过10%、5%、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注:“*”、“**”、“***”分别表示通过10%、5%、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注:“*”、“**”、“***”分别表示通过10%、5%、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二)回归分析

对总资产增长率、权益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的回归结果见(表3)至(表5)所示。可以看出:(1)就全样本来看,除总资产增长率外,权益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回归结果均不显著,显示出相对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而言,高管人员更有动力去扩大企业规模。这显示出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设计不够合理,高管人员薪酬主要取决于企业规模而非盈利能力,该种激励机制下的高管人员倾向于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个人收益。(表3)中职务消费对企业总资产增长率影响并不显著,说明职务消费代价高昂,引起的企业租金耗散显著大于企业绩效增长;绝对薪酬对企业总资产增长率存在显著的正向作用,相对薪酬则显著负相关,显示高管的高额薪酬虽然能够自我激励,但若与普通员工差距过大,薪酬差距信息能够传递给普通员工,在普通员工认为薪酬差距不合理以致损害到公平时,普通员工可能采取减少薪酬差距的行为,并损害企业利益,这支持了监管部门关于金融类企业相对薪酬差距不能过大的要求。(2)就子样本来看,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绝对薪酬与被解释变量的关系与全样本基本一致,但相对薪酬未对总资产增长率显示出明显的负相关作用,同时,大股东持股比例对总资产增长率有显著的负相关作用,说明国有金融企业大股东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强化了内部人控制并影响到企业绩效。非国有金融企业的各解释变量对净利润增长率拟合更好,但职务消费、绝对薪酬及相对薪酬不能对净利润增长产生显著影响。

四、结论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金融业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扩展了以往的研究成果。结果表明:无论是国有还是非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均不能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对企业来说是租金的耗散;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激励能显著提高企业规模,但对盈利能力提高不显著,这也说明未来对高管人员激励应更加关注将企业盈利能力与高管薪酬挂钩;上述研究发现,对我国金融业高管人员激励后续研究具有启发意义。本文存在的局限性在于职务消费指标选择,由于会计准则为满足可比性要求仅披露到一级科目,有关职务消费明细数据未详细列出,目前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难以完全准确衡量职务消费,未来对职务消费研究的突破尚待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摘要:我国企业存在的代理问题主要表现为高管人员在获得高额薪酬的同时还会职务消费。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基于2001年至2007年的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数据,对高管代理成本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职务消费不能对企业盈利能力、规模产生显著影响,高管薪酬激励能显著提高企业规模,但对企业盈利能力提高不显著。

关键词:金融类上市公司,代理成本,企业绩效

参考文献

[1]阎庆民:《银行业公司治理与外部监管》,《金融研究》2005年第9期。

[2]孙铭:《决策层研究金融业天价薪酬“解决方案”》,《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5月8日。

[3]赵文红、李垣:《中国国企经营者“在职消费”行为探讨》,《经济体制改革》1998年第5期。

[4]颜剑英:《经理行为的激励方式与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的改革》,《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5]曹凤歧:《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6]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国有企业中的薪酬管制与职务消费》,《经济研究》2005年第2期。

[7]万华林:《国外职务消费研究评述》,《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年第9期。

[8]Berle,A.and Means,G.C.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Harvourt,Brace and World Inc.Revised Edition,1967.

[9]Jensen,M.C.,andMecklingW.H.Theoryofthe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CostsandOwnershipStructur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76.

[10]Grossman and Hart.C,In J.J.McCall,the Economics ofInformation,and uncertainty.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2.

[11]David Yermack.Flightsoffancy,corporatejets,CEOperquisites,and inferiorshareholderreturns.AFA2005PhiladelphiaMeetings,2005.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2篇

网络金融概念股上市公司有哪些?网络金融概念股一览

网络金融概念盘中崛起,截至11:26,内蒙君正(行情,问诊)、同花顺(行情,问诊)两股涨停;海泰发展(行情,问诊)涨超7%;金证股份(行情,问诊)涨超5%。

继9月赴美完成IPO后,阿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扩张日益提速。在入主恒生电子(行情,问诊)仅两个月后,涉及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信息服务平台两大重磅项目也快速落地。

11月初,恒生电子公告称,将与中国投融资担保公司、蚂蚁金服(阿里小微金融服务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浙江三潭金融信息服务股份公司”,共同打造互联网金融产品。11月21日,蚂蚁金服、恒生电子、第一财经宣布共同增资恒生聚源,意在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至此,蚂蚁金服旗下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浮现,涉及消费金融、投资理财、保险、网上银行、小贷公司、担保体系和金融信息服务。

与此同时,腾讯也加快了追赶步伐。日前,腾讯和永诚保险启动保险创意众筹活动,鼓励大众参与保险产品设计。另据记者获悉,其与部分金融机构正在加紧洽谈合作,预计年底前将有创新型产品推向市场。

“在互联网上,先发优势所形成的规模效应大大超出线下。互联网巨头跨界融合,已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趋势。”易观国际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师李子川说。

据了解,自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出现后,各大互联网公司纷纷争食互联网金融蛋糕,其中,腾讯与阿里的互联网金融对弈最受关注。理财领域,阿里有余额宝、腾讯有理财通;网上银行方面,阿里有网商银行、腾讯有微众银行……

“其他互联网公司也设计了类似产品,但部分产品竞争力与行业领先者相距甚远,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盲目“倒贴”不是长久之计。”李子川认为,在部分领域已经诞生重量级产品后,要想生存还需要寻求差异化定位。

记者注意到,在阿里钟情网络银行,大力发展第三方结算、小贷金融时,腾讯选择避其锋芒,加速押注电子券商。与腾讯合作的国金证券(行情,问诊)是国内证券行业首个触网的券商,“佣金宝”也拉开了证券行业经纪业务转型大幕。随后,腾讯加速与其他中小券商合作,目前已有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华林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华龙证券5家券商入驻腾讯企业QQ证券理财服务平台,实现了QQ开户便捷功能。

此外,发展互联网金融还需要扬长避短,借力打力。“目前,腾讯在传统金融的各个领域都有所涉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模式还在探索阶段,因此多方位的布局、牢牢把握入口是最佳战略。”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如是说。

业内认为,随着重量级产品成型和互联网巨头版图不断扩张,一场借助平台优势突围的互联网金融卡位战才刚刚开始。

深圳华强(行情,问诊):战略转型期 电子商品交易所开业在即

深圳华强 000062

研究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分析师:訾猛,林浩然,童兰 撰写日期:2014-08-14

a投资建议:公司以电子专业市场运营及配套开发为主业,近年来由于业态景气度下滑已开始全面转型,传统业务进入战略收缩期。未来业务重点可能将向电子商务模式倾斜,并大力增强产业粘性淡化渠道属性,建议关注电子商品交易中心进展及初期商户数、交易规模等先行指标。预计2014-2016 年EPS 为0.8、0.81、0.65 元,给予2014 年22 倍PE,对应目标价17.6 元,首次覆盖给予“谨慎增持”评级。

经营数据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在于本期确认专业市场配套物业销售收入13.7 亿元(2013 年同期仅1.3 亿)。公司已暂停三四线城市项目推进,存量济南和石家庄项目上半年分别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22 亿和1.18 亿。应该说,自有电子市场建设业务公司已经进入战略收缩期。同时,公司继续推进电商业务发展。“华强电子网”发力核心产品用户体验及运营推广;“华强宝”已实现与多家国际、国内快递物流公司对接,并与微店网等7 家电商平台技术对接;“鲜贝网”上半年完成超过500 家商户报价收集,并抓取了超过6 万家商户数据;3C平台网络分销已成功覆盖京东、苏宁、易迅、1 号店等主流电商平台,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087 万,同比增长8.66%,并成功实现扭亏。

“深圳电子商品交易所”开业在即。交易所以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为主,集投融资、信息交流、技术服务、仓储物流、咨询培训等多项服务为一体,收取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依托前海金融创新优势,力图打造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电子商品交易中心,实现电子商品合理配臵。根据深圳市金融办要求,交易中心将于2014年8 月14 日刊登开业公告,并计划半年内启动正式交易。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低迷;电商冲击加剧;交易所运营效果低于市场预期。

苏宁云商(行情,问诊):盘活资产补充业绩 备战电商转型大战

苏宁云商 002024

研究机构:平安证券 分析师:耿邦昊 撰写日期:2014-10-15

事项:公司今日公告,拟与不低于40.11 亿元的价格,将旗下11 家优质门店售后返租以盘活存量资产,权益转让对手方为中信金石基金。

平安观点:此次创新资产运作模式对于苏宁云商来说,一方面获得不少于40 亿元的现金流,另一方面通过资产处置有望增加13 亿税后净利润,对于补充业绩有很大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提及后续将持续推进其他优质门店物业资产运作,也考虑尝试物流平台资产运作模式。考虑到公司从2011 年至今的物流投入达47 亿元,重估价值更大,因此存量资产盘活带来的现金流应能够支持公司这几年应对电商转型的巨大投入。从长期来看,公司最值得关注的仍然是转型过程中的战略选择和战术执行能力。

盘活存量门店资产,获得现金流及补充业绩。

公司创新资产运作模式主要为存量资产的售后返租,此次拟出售的资产为11 家优质自有物业门店及土地所有权,包括北京通州西门店、北京刘家窑店、常州南大街店、武汉唐家墩店、重庆观音桥步行街店、重庆解放碑店、昆明小花园店、成都春熙路店、成都万年场店、成都西大街店和西安金花路店。11 家门店物业评估值总计40.11 亿元,增值率达到136.6%。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共4页: 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将资产出售给中信金石基金后返租,估算出售后的收益达到税后13 亿元。公司此前对1-3Q2014 的业绩指引为亏损9.55 亿-10.55 亿元,结合我们的盈利预测,我们估算公司全年亏损在15 亿元或更多,因此综合此次出售资产的利润贡献,公司全年业绩有望接近盈亏平衡。

后续可能继续推进资产创新模式以支持电商转型。

公司在公告中提及后续可能继续尝试类似资产创新模式,包括门店及物流资产的处置等。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的存量资产较为庞大,因能够支持未来几年的电商转型投入。根据我们的统计,公司目前已完成在21个城市的物流基地布局,并有15个城市物流项目在建,且在23 个城市完成土地储备,同时在北京、南京、广州等12 个核心城市的小件商品自动化分拣中心陆续投入使用或开工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国90%区县的物流网络。

仅2011 年至今,苏宁在物流基地的投入就达到47 亿元,其中已经完成建设的物流基地共耗资35 亿,另有12 亿在建,如果按照行业平均的投入成本测算,47 亿资金投入的物流基地总面积在167 万平左右,已完成建设的面积约125 万平(考虑到苏宁获得资源的成本可能更低,实际面积有可能超过我们预计),从投入和面积来说苏宁在物流方面的投入都居国内领先位置。这些资产的重估及盘活将带来大量的现金流和利润。

未来发展重点仍然在于电商转型的战略是否有效及战术执行能力。

此次公告彰显了公司破釜沉舟的决心,但归根到底存量资产的盘活目的还是支持公司转型,毕竟与早已进入良性发展的阿里、腾讯,甚至是后起之秀京东来说,前述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获得资源更加容易,而存量资产处置终归有限,对于苏宁来说,如何在电商转型过程中找到正确的方向和举措还是根本。考虑到此次公告方案仍需管理层、股东会审批,我们暂不调整盈利预测,维持公司14/15 年EPS-0.2/-0.31 预测不变,维持“中性”评级。

风险提示:消费复苏低于预期;网购对传统实体门店冲击加速;后台供应链建设滞缓;传统供零关系变化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压力等。

卫士通(行情,问诊)中报:业绩符合预期 网络安全市场取得突破

卫士通 002268

研究机构:安信证券 分析师:胡又文 撰写日期:2014-08-22

业绩符合预期。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39.8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9.57万元,同比增长74.27%,对应EPS-0.0052元,符合预期。公司预计1-9月净利润同比增长76.73%-123.24%。

安全服务与集成收入与毛利率同时提升,高毛利系统产品收入爆发式增长。2014上半年公司安全服务与集成业务收入6040.9万元,同比增长106.79%,显示其向安全服务与集成商转型的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在该部分收入大幅增加的规模效应下,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提升8.38%,未来随着规模继续扩大公司该项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2014上半年公司系统产品收入1227.8万,同比增长299.08%,系统产品毛利率高达74.35%,系统产品收入的爆发式增长有效减缓了其向安全服务与集成商转型中综合毛利率的下滑。

网络安全相关业务取得突破,打开未来空间。公司传统业务主要以加密产品为主,而网络安全产品才是信息安全最大的细分市场。2014年上半年公司防火墙、加固服务器等网络安全项目的单个订单金额均首次实现了千万元的突破,打开了这一最大细分市场的成长空间,作为信息安全“国家队”,公司有望在网络安全市场获取更多的份额。

费用控制成效显著。公司收入同比增加39.64%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63%,管理费用率仅增长3.51%,费用控制成效显著。

太极股份(行情,问诊)国企股权激励突破为公司树立标杆。太极股份近期发布的股权激励方案克服了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激励制度软肋。作为同属中电科集团的兄弟公司,太极股份股权激励方面的突破为公司树立了标杆,建立和完善相应激励制度将为公司业绩长期高速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投资建议:预计公司2014-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1.73和2.44亿元,对应EPS 0.8和1.13元。公司是资本市场上唯一的信息安全国家队,集团层面将全力支持其做大做强,维持“买入-A”投资评级,上调目标价至45元。

风险提示:涉密业务恢复不及预期的风险;收购整合风险。

腾邦国际(行情,问诊):机票b2b稳健增长 金融业务业绩贡献大

腾邦国际 300178

研究机构:中银国际证券 分析师:旷实 撰写日期:2014-10-15

事件:

腾邦国际(300178.CH/人民币22.05,谨慎买入)发布2014年3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0%-60%,盈利区间为8,612.03万元-9,842.32万元(预计金融业务净利润贡献超过2,000万元,占比20%左右),上年同期为6,151.45万元。预计3季度单季度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7.49-4,527.78万元,同比增长69%-131%。

点评:

1.小额贷款以及P2P 业务高速发展:3季度金融板块与商旅业务协同效应初显,今年7月份单月腾付通交易流水超过70亿元;我们预计小额贷款业务2014年前三季度将实现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2014年前三季金融板块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倍以上。P2P 业务自从9月底上线以来,目前累计交易额已经超过1,000万元,预计后续将持续高增长。

2.B2B 增速稳定,TMC 迅速发展:预计传统B2B 业务2014年前三季度增速在10%-20%区间;预计前三季度TMC 业务增速在80%-90%区间。3季度完成收购在线旅游交易平台成都八千翼,并表1个月左右,当期收入、利润贡献不大。预计八千翼全年备考净利润超过500万元(将超市场预期),八千翼的平台背景以及超过8万家的客户体量后续有望持续放量增长,与金融业务的协同效应同样可期。

3.优惠税率贡献净利润在1,139.48万元-1,302.26万元区间:公司本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上年同期按未享受优惠税率25%计提,实际税率26.2%。两年所得税率不同导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较口径不同,若按照去年的实际税率还原今年业绩,优惠税率实际对本期净利润贡献在1,139.48万元-1,302.26万元区间(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13.23%)。

4.维持谨慎买入评级:预计公司传统机票B2B 业务稳健增长,TMC 以及金融业务高增长(小额贷款+P2P)。预计公司前三季度收入增长50%以上,净利润增速主要来自于金融业务贡献。预计后续借鉴梧桐并购基金进入产业链扩张期(参与早期项目培育与孵化以及参投成熟项目,方向聚焦于在线旅游与互联网金融等产业)。维持 2014-2015年每股收益 0.52、0.66元的盈利预测和谨慎买入评级。

金证股份(行情,问诊):占领互联网证券高地 没有边界的成长股

金证股份 600446

研究机构:平安证券 分析师:符健 撰写日期:2014-10-10

投资要点。

互联网证券正在崛起,联姻互联网平台是最优道路。

互联网金融热潮已蔓延至证券行业。随着证券牌照放开,潜在竞争压力倒逼券商寻求转型;“一人一户”限制解除,将成加速互联网证券发展契机。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和机遇,券商纷纷“触网”。海外经验带来启示:互联网证券要发展,引流是第一步,最理想通道即是与拥有海量用户资源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

互联网证券已成体系之争,腾讯体系独占鳌头。

互联网证券平台的建立,需要互联网平台、IT系统、证券牌照三大要素。当前国内互联网证券行业中的各参与方经过分化整合,逐渐形成四大体系,分别为腾讯体系、阿里体系、大智慧(行情,问诊)体系、东方财富(行情,问诊)体系。

用户来源视角,腾讯QQ活跃用户量8.08亿,且社交属性迎合了股民热衷投资经验交流的特点,因此在用户基础上拥有发展互联网证券的绝对优势;IT系统视角,金融IT高壁垒使腾讯体系的金证股份和阿里体系的恒生电子(行情,问诊)在领域内具备压倒性优势,而金证股份曾参与开发余额宝、理财通等最热门互联网金融产品,具备更为丰富的互联网金融IT开发经验;从证券牌照视角,目前腾讯拥有最多合作证券公司。综合来看,腾讯体系拥有最理想互联网证券发展前景。

金证携手腾讯,新平台成就新价值。

腾讯体系内部主要有“腾讯+金证股份”和“腾讯+国金证券(行情,问诊)”两种合作模式,而腾讯与金证的合作无论是合作层级还是合作深度皆优于与国金的合作。国金获得的仅仅是腾讯门户网站和自选股APP导入的流量,而金证则是直接与核心平台QQ合作,且未来有望攻占微信;国金与腾讯合作的实质不过是广告资源的购买,而金证与腾讯的合作则是对腾讯自身证券服务功能的扩充。

在QQ证券理财服务平台上,金证股份的盈利模式为对证券公司收入抽成,并与腾讯五五分成。平台首期已上线开户、交易、理财产品销售和股权质押贷款四大业务,预计3年后,有望为金证带来近2亿元的净利增厚。

重申“强烈推荐”评级,目标价50元。

不考虑平台业务贡献,公司14~16年EPS分别为0.64、0.99和1.56元,考虑平台贡献,公司14-16年EPS有望修正为0.67、1.21和2.30元,公司目前股价对应15、16年PE为31.6倍和16.6倍。公司目前几乎是互联网证券概念板块市值最小公司,而PE估值相对行业存在60%~100%的折价。公司估值折价主要源于市场对金证平台业务存在严重认识不足所致。公司自6月底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平台业务仍处封闭开发期,实际进展接近于零,随着公司后续平台业务逐步大规模推广,市场有望重新认识公司平台业务的潜在成长能力和巨大市值空间。

恒生电子:论恒生互联网新业务价值

恒生电子 600570

研究机构:长江证券(行情,问诊)分析师:马先文 撰写日期:2014-10-08

事件描述

本篇报告我们主要对恒生电子的互联网新业务价值进行简要的分析。经测算,恒生电子的潜在市值空间有望超过500 亿元,重申强烈推荐。

事件评论

目前恒生互联网2.0 业务仍然处于培育和亏损状态,短期内对公司净利润是负效应。根据最新中报数据,上半年聚源净利润亏损2522.46 万元;数米网收入629.3 万元,净利润亏损722.07 万元;而HOMS 上半年最多实现了数百万的收入,相比千万量级的投入成本,远未达到盈亏平衡,且今年是HOMS 大投入的一年,因此,如果仅仅把2.0 业务作为公司的成本中心,按照静态估值方法,则恒生价值将被严重低估。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再加上未来阿里与恒生的合作预期,都将加速公司2.0 业务的变现速度,因而非常有必要对公司2.0业务进行分部估值。

恒生互联网 2.0 业务的最终目标是以“统一数据”+“统一接口”+“开放化平台”的方式提供交易、估值、风控等所有后台技术服务及营销资讯服务,并引入第三方增值模块,搭建开放式的金融IT平台,从而打通前台客户账户管理到后台投资结算系统,最终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3篇

虽然金融科技初创公司迅猛发展,但不太可能完全取代银行,因为它们实际上依赖现有的银行账户。然而,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往往在缩小银行的盈利部分,让银行更难维持低利润服务。

银行也在用不同的方法应对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包括并购、投资、人才收购、达成合作、创业孵化器,不一而足。但是关注金融科技圈子就要懂得非银行老牌公司在如何应对金融科技井喷式发展的势头,如何通过广泛接触金融科技开发者、金融科技创业者和金融科技影响者,设法参与到其中。

“与银行一样,连金融科技界的非银行机构也面临来自初创公司的压力,不过明智的企业不会躲到洞里。相反,它们正在将威胁化为机遇。”LTP的联合创始人阿密特·戈尔(Amit Goel)说。

在银行与金融科技创业公司之间勉强的友谊中,投资者注入巨额资金,为金融服务赋予一种全新定义,而许多银行通过关闭分行,试图将这笔钱投入到新技术来削减成本。在着手启动这个战略时,银行多次尝试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合作,到目前为止屡试不爽。然而,在这场勉强的友谊和整个金融科技界缺少一些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几家非银行金融老牌公司正试图给这种“勉强的友谊”一个名分,另一些竭力向双方示好,以此扩展、创新以及以后伺机击败对方。

信用卡组织冻起来

万事达卡公司是竭力巧妙应对金融科技的非银行金融老牌公司之一,不断投资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实际上,说到收购,它是信用卡组织当中动作最快的公司之一。万事达卡的金融科技战略一致侧重于移动支付、生物特征识别、支付鉴定和验证。万事达卡最近还宣布了全球创业孵化器Start Path的首批成员。

Start Path成立于2014年,旨在通过与早期阶段的初创公司合作,更迅速地发展壮大业务,从而帮助它们。初创公司可得益于万事达卡全球专家网络的知识库,接触万事达卡客户和合作伙伴,还能够在万事达卡自家的解决方案基础上进行创新。

美国运通创投是该公司为专为投资于金融科技及相关初创公司而设立的投资基金。最近,美国运通投资于有墨西哥版Square之称的Clip。Clip的第一个合作伙伴正是美国运通,Clip占墨西哥支付市场总额的30%,但在该国使用的大约3000万张信用卡和借记卡中只占有300万张。

Autonomous Research开展的一项调查表示,美国运通被受访者选为是技术变革导致的最大输家之一。众所周知,美国运通信用卡交易的交换费较高。Autonomous Research LLP的合伙人布赖恩·福伦说:“如果金融技术可以逐渐让交易减少摩擦、降低成本,收费最高的金融公司最不堪一击。”不过,这可能只是表面印象。在内部,这家信用卡巨头可能在规划强有力的战略举措。实际上,美国运通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比Visa来得还活跃。

除了金融科技外,美国运通还投资于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非金融科技公司。这可能与高价值信用卡会员的价值主张有关。一个例子是,2013年美国运通投资了总部位于纽约的眼镜初创公司瓦尔比派克(Warby Parker)。瓦尔比派克公司提供的服务符合美国运通的目标受众的期望。借助这些非金融科技合作伙伴,美国运通也在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电子商务体验。

紧跟形势

纳斯达克一直被称为是“以科技股著称”的证券交易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获得了“老牌公司”的地位。现在,由于面临来自其他证券交易所的激烈竞争,为吸引下一个热门IPO,它在初创公司上市之前积极接洽。

如果纳斯达克仍沾沾自喜,可能会输给别人。那么,它采取了什么措施呢?通过联营,纳斯达克在旧金山的市场街设立了一个“创业中心”,承诺为早期阶段的初创公司创业人提供商业培训、指导和交流机会。原因何在?一个是近些年来,纳斯达克的主要竞争对手纽约证券交易所加大了接洽科技行业的力度,已吸引了推特(Twitter)等一些大名鼎鼎的创业公司:再有就是为了与以后可能IPO的私营公司建立起早期关系。

纳斯达克还收购了一家名为SecondMarket Solutions的公司,这家交易所让私营公司的新老员工可以将股票卖给条件合格的投资者。据后者称,由于许多公司保持私营性质的时间更久,二级市场越来越受欢迎。纳斯达克将通过这笔交易夯实自家的上市前平台。

纳斯达克还与Visa和Fiserv等投资者一起向区块链初创公司Chain投资3000万美元。

汤森路透这家收入达200亿英镑的研究和数据巨头涉足众多行业,包括金融服务、风险、法律、税务会计、知识产权、科学和媒体等市。2012年10月,汤森路透推出App应用解决方案,让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开发者能够毫不费力地创建开拓性的市场监测和投资类应用程序。通过将汤森路透的内容资产与某家公司的客户账户数据及其他数据源无缝集成起来,汤森路透正试图帮助金融机构(和开发者)充分利用这些富有洞察力的数据,为客户带来差异化体验,同时降低开发成本、缩短上市时间。

解决方案推出3年后,为了应对大行其道的金融科技,该公司推出了App Studio,这是苹果面向金融科技开发者的金融版App Store。有了App Studio,开发者就可以构建在汤森路透的Eikon软件里面运行的应用程序,提供从图表工具到分析推特情绪的各种功能。

汤森路透的桌面平台全球主管阿尔伯特·洛杰科提到,他将金融科技的崛起视为威胁。“金融科技活动体现了我们客户的所有想法。他们渴望考虑如何充分利用云计算,如何重塑公司企业,这种需求切实存在。有许多监管法规,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变化,他们必须紧跟形势。我们的客户如今考虑公司结构的角度与仅仅几年前大不一样。”

如今,App Studio已经大受欢迎,汤森路透将这款产品视为每家金融机构都想要的一种基础平台,不管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是兴盛还是衰落。

另外还有许多老牌公司,比如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彭博社和维萨,正全力进入银行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之间“勉强的友谊”这一地盘。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4篇

随着信息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已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需求, 尤其是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等效, 会计信息处理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 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加深, 这就要求在会计信息披露上采用国际通用的企业报告语言, 即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 (e 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 简称XBRL) 。

XBRL最早由美国华盛顿州的注册会计师Hoffman于1998年4月提出, 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会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标准化以及深度分析和利用的问题, 随后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Debreceny和Gray (2001) 指出传统会计报表的缺陷使得报表使用者很难在海量会计信息中搜索到所需的财务信息, 而XBRL却可以实现财务信息自动搜索这一目标, 从技术上说XBRL的产生有其必然性。Hodge和Kennedy (2004) 考察了应用XBRL格式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使用者 (非专业人员) 投资决策的潜在影响, 结果证实XBRL提高了使用者获取信息与整合信息的能力, 使用者更有可能获取和整合附注中披露的有效信息。

国内有关学者主要对XBRL信息披露的理论方面进行了研究。黄长胤和张天西 (2011) 基于XBRL采用“公司自愿扩展的元素总数”研究了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程度, 得出高技术和高信息透明度的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较高, 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较低。高锦萍和彭晓峰 (2008) 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性披露, 但并不禁止自愿性披露。封海燕和武丽薇 (2011) 以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 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基于XBRL财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现状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表明企业行业特点和企业报告偏好会影响财务报告的披露水平。

有鉴于此, 本文结合当前国内XBRL的实施背景, 研究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 以财务报表附注为视角进行信息披露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信息披露中的缺失提出改进对策。

二、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信息披露实施背景

XBRL技术自2002年被引进国内就引起了高度关注。2002年5月, 中国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该标准提出采用XBRL建立一套上市公司分类信息披露的电子化解决框架。2010年1月14日, 财政部会计司颁布《XBRL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模板 (征求意见稿) 》, 为提取XBRL元素和制定分类标准奠定了基础。2010年10月19日,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这一标准规范了会计准则编制XBRL财务报告的基本要求。

在XBRL的各项运行机制和市场环境相对成熟的条件下, XBRL报告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 也拓展到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 并且发展迅猛。表1列举了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在实施XBRL过程中的相关制度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在XBRL信息披露过程中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 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的政策, 企业财务报表主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XBRL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模板》来披露的,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不同性质公司的披露水平存在差异, 某些公司自愿披露更多详细信息,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实务中各数据项目间的汇总差异也在附注中得以体现。

三、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信息披露现状

(一) 研究样本

本文的研究样本主要来自于上交所2010年至2012年金融类上市公司, 其中包括3家保险公司、9家证券公司和14家银行。3家保险公司包括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 9家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国金证券、西南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和太平洋, 14家银行包括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和兴业银行。

(二) XBRL信息披露方式分析

从管制角度划分, XBRL信息披露方式可以划分为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我国采用以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为辅的披露方式, 但在实践中发现强制性披露存在XBRL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以及XBRL分类标准的不统一等问题, 金融类上市公司在自愿性披露过程中对XBRL附注信息披露缺乏积极性。

根据信息披露时间点的不同, 可以划分为初次信息披露和持续性信息披露。根据2001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 (招股说明书)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 (股票上市公告书) 》, 我国初次信息披露有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两种方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的主要有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两种方式。定期报告主要有: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本文对各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年报进行分析研究。

(三) XBRL信息披露内容分析

本文研究的26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全部上传了XBRL报告, 可见XBRL在金融行业的普及程度相对较高, 但是从各个报表项目的列示情况来看, 不同项目的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本文从财务报表附注角度对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财务报表附注作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三大报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全面、具体的信息。在XBRL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将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分为资产部分、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利润及利润分配和现金流量三个部分。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业在保持共性的同时又存在行业特性, 因此XBRL财务报表附注中主要列示了信息披露的部分共同项目。

1. XBRL财务报表附注资产部分的披露情况。资产部分信息披露程度比较高且呈上升趋势, 如表2所示。

为深入地研究各样本公司对XBRL财务报告附注的披露情况, 本文以2012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例, 对XBRL财务报表具体项目的披露进行分析。在研究的26家样本公司中, 有1家公司没有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进行披露, 有96.15%的样本公司进行了披露。由于行业差异, 银行多按交易品种分类进行信息披露, 证券公司则多按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手分类进行信息披露, 披露模板要求证券公司除对比商业银行进行处理外, 还应按交易对手分类进行信息披露。但是由于XBRL体系不够完善, 各企业在信息披露时随意性较大, 很多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模板披露,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 如表3所示。

2. XBRL财务报表附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的披露情况。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XBRL信息披露程度不高但逐年上升, 详见表4。可以看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预计负债、应付债券和股本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预计负债的详细披露也不够标准, 披露模板要求预计负债不仅要披露其具体项目和金额, 还要对预计负债产生的原因、预计负债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进行披露, 这26家企业中大部分都只是披露了具体项目和金额。在26家上市公司中, 只有1家公司披露了库存股的信息, 而且只是披露了库存股数, 并没有按照模板要求进行库存股增减变动和调整的披露。

3. XBRL财务报表附注利润及利润分配和现金流量的披露情况。

利润表列报和信息披露可以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和构成, 现金流量表的列报和披露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的现金流和资金周转情况, 因此提高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度可以更好地为报表使用者服务。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对利润、利润分配及现金流量部分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度较高, 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现金周转情况。详见表5。

在利润表中, 每股收益是衡量企业收益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XBRL报告的信息披露中表示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2012年报表附注中只有73.08%的企业对每股收益进行详细披露, 但详尽程度远远无法满足报表使用者的要求。披露模板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企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样本公司每股收益披露过程列示相对简单并且不规范, 部分企业仅仅披露计算过程, 并没有遵循披露模板的要求。

(四) XBRL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1. 可比性分析。

财政部发布的《XBRL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模板》规范了报表具体项目的披露标准, 但上交所和深交所却提出不同的披露形式。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类》规定了详细的分类标准;深交所“XBRL应用示范”以图表形式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了更直观的数据信息。上交所和深交所具体应用方案的不同导致XBRL报告存在差异, 深沪两所信息缺乏可比性。如表6所示。

2. 及时性分析。

及时性是会计信息披露的首要条件, 直接影响信息决策的有用性, 会计信息不能及时披露就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在及时性方面, 从理论上讲XBRL技术消除了数据重新录入的时间滞后, 可以使利益相关者获得及时的公共信息。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XBRL财务报告与PDF格式的财务报告是同时提交给深沪证券交易所的, 所以就现阶段中国的XBRL实施情况来看, XBRL并没有明显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但随着我国XBRL标准实施工程的推进, XBRL对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性的影响程度将会日益凸显。

四、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 改进XBRL会计报告编制报送系统

实例文档的生成、报送及利用是实施XBRL的关键环节, 直接影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手工录入数据的问题, 并没有充分利用XBRL的技术优势。随着上市公司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需求的提高, 以及会计人员对XBRL认识程度加深并能熟练操作报送系统, 上交所就需要对其报送系统不断进行更新完善, 使其准确及时披露信息。

(二) 建立集中统一的信息监管系统

深交所和上交所信息披露表现形式不同导致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具有横向可比性。为加强金融类上市公司间的信息可比性, 相关部门应建立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 对财务报告进行集中统一的信息管理, 该监管机构对财务信息制定统一的披露标准和相关制度规范, 以利于加强企业间信息的可比性, 同时减轻银行数据处理负担和避免数据不一致问题。

(三) 倡导XBRL自愿性披露意识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披露内容不详尽的问题。要提高上市公司参与XBRL信息披露的积极性, 首先要解决好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与成本效益问题, 通过实际行动让上市公司感受到XBRL信息披露是利大于弊的, 相关监管部门应鼓励自愿披露信息的行为, 并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培训, 帮助其完成从被动披露到主动披露的转变。同时需要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政策鼓励和引导, 出台必要的规章制度对上市公司进行规范。

(四) 加快软件开发及XBRL人才培养

技术滞后成为XBRL信息披露的瓶颈。针对人工填制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要开发人性化操作软件来减少人工操作的失误。为适应XBRL的应用和发展, 有关各方应积极配合研发更安全的专用程序, 以提高网络信息系统安全, 加强防火墙技术、身份认证以及数据加密措施, 完善抗病毒功能等软件技术。与此同时, 为了配合技术发展, 会计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 以满足我国经济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摘要:XBRL顺应会计环境变化, 满足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以实现信息自动搜索、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决策有用性等优势成为一种新型的会计信息披露工具。本文以我国2010~2012年金融类上市公司为例, 透过XBRL信息披露实施背景, 从强制性信息披露角度研究XBRL披露现状, 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披露水平不一等情况, 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和及时性,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金融类上市公司,XBRL,信息披露,披露模板

参考文献

[1] .Debreceny R., Gray L..The production and use of semantically rich accounting reports on the Internet:XML and XBRL.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s, 2001;1

[2] .Hodge F.D., Kennedy J., Maines L.A..Does Search-Facilitating Technology Improve the Transparency of Financial Reporting?.The Accounting Review, 2004;79

[3] .黄天胤, 张天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行业差异——基于XBRL分类标准的定量化视角.证券市场导报, 2011;7

[4] .高锦萍, 彭晓峰.XBRL财务报告分类标准的质量及特征研究.经济问题探索, 2008;7

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 第5篇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其中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最引人瞩目。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企业避险和投机的工具,一方面不仅可以为企业降低筹资成本,加强风险管理,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更灵活的空间,还能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能够改善内部信息使用者和外部投资者的经济决策。

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在给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同时,作为投机工具也可能因操作不当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的根本理由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滥用。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风险性使得会计上对其进行反映和监督成为了一种必定的趋势,也给现行财务会计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在此背景下,美国发布了SFAS161,专门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我国财政部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在内的所有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

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从表外披露模式转变为表外披露和表内披露相结合的模式。

另外,随着国内外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自然会涉及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在内的有关金融工具业务内容,不仅需要明确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一般原则,而且更需要规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但是由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的双重局限性,我国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质量还是存在一定的理由。

因此,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作用和现实作用。

本文选取沪深两市具有代表性的40家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以后,从至的审计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情况进行目前状况分析。

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国际比较

( 一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研究 1995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IASNO.32),准则当中并没有涉及到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理由,只是规定了某些资产负债表内的金融工具的列报要求。

IASC指出,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活跃,从而引起了多种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不仅包括如债券等传统的基础金融工具,也包括形式多样的衍生金融工具如利率互换等。

IAS32号的目的在于增强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于资产负债表内和资产负债表外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重要影响的理解。

具体见表(1)所示。

( 二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研究 IASC和FASB已颁布的准则代表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发展水平,因此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通过IASC颁布的《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IAS32)与FASB的《对具有表外风险和信用集中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披露》(SFAS10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SFAS107)、《对衍生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SFAS119)进行比较,这些准则主要是针对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方面的。

具体见表(2)所示。

三、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目前状况分析

( 一 )衍生金融工具披露模式 在传统的会计理论中衍生金融工具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在财务报表内不予确认,只能把它作为一种表外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这些表外项目将会给报告使用者造成隐藏的潜在的风险,影响其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损害其经济利益。

从表(3)统计情况来看,20、有87.5%的上市公司将衍生金融工具作为表内项目在财务报表内进行列示说明,而12.5%的上市公司(爱建股份、安信信托、中信证券、中国中期、山西证券)选择表外披露的的披露模式。

、中信证券转变披露模式,将衍生金融工具列为表内项目。

20安信信托也在资产负债表增设衍生金融工具科目,有92.5%的上市公司选择表内披露模式。

( 二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与计量披露 据统计有47.5%的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有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单独披露说明。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而其他52.5%的上市公司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金融工具进行统一说明。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三 )衍生金融工具种类披露 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根据交易的目的、特点、基础金融产品的不同,其分类也各不相同。

根据其自身交易的.策略与特点,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四大类;根据基础金融工具的种类不同,可以划分为股权类衍生金融工具、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类衍生金融工具三种;根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场内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

从表(4)可见,年、20有45%的上市公司有对其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种类的分类说明。

20、年比例维持在50%,增长幅度较小。

而在进行分类说明的保险金融业中83.3%的公司是上市银行。

相对而言,证券类、保险类等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说明披露较少。

( 四 )衍生金融工具持有及发行目的披露 我国上市银行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投机避险和套期保值。

从表(5)可见,2007年至2011年仅27.5%的上市公司对其持有或发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进行说明,披露的比例较低。

而进行说明的上市公司全部都是上市银行。

证券类、保险类等对持有发行的目的未进行披露。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6篇

【摘要】 试图对钢铁上市公司2008年和2007年的第四季度盈利能力做一个同期对比分析,以找出受金融危机冲击相对较小,盈利较为平滑的钢铁上市公司,且分析了具体原因,希望对钢铁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帮助。

【关键词】 金融危机;钢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因子分析

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外贸出口增速持续下滑。钢铁下游行业增长均呈明显下降态势。特别是2008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市场低迷,汽车、家电和集装箱行业均呈同比负增长态势,国内钢材市场需求萎缩。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钢材需求迅速萎缩,我国钢材出口大幅下滑。再加上下半年钢材价格的持续下跌,致使钢铁企业第四季度盈利状况出现较大波动,不少企业出现全面的亏损。

一、盈利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取利润的能力。其评价指标包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本文为了对比金融危机爆发前后钢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选取反映08年第四季度和07年第四季度盈利能力的同比增长指标进行分析。具体包括销售毛利率的同比增长、总资产报酬率的同比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的同比增长、每股收益的同比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净利润的同比增长。

二、因子分析实证研究

1.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30家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为主营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所有指标的原始数据均来自网易财经网公布的各样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第四季度的单季财务报表。

2.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为了消除量纲的影响,常采用Z-score将数据标准化。

3.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

通过对上述经标准化处理的同比增长指标数据进行检验得到:KMO值为0.787(大于0.5)。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统计值为541.714(P<0.000),拒绝零假设,相关系数矩阵不是单位阵,可以考虑进行因子分析。

4.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与累积贡献率

在进行因子分析时,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公因子。以特征值大于1为标准。通过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钢铁上市公司2008年第四季度单季盈利能力的同比增长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得出评价指标相关矩阵特征值及其方差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见表1)。

从表1看出,前两个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93.791%,能比较全面地反映6项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选取两个公共因子。为了便于对公共因子进行解释,分析中采用方差极大法正交旋转。使得每个因子上的具有最高载荷的变量数最少。简化对因子的解释。

5.公共因子的经济解释

表2为旋转因子载荷估计值。其统计意义是因子与变量间的相关系数。通过对表2的分析可得:公因子F1对销售毛利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以及净利润等的同比增长载荷较大。揭示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规模和结构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可解释为规模结构因子。公因子F2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载荷较大。可解释为业绩成长因子。

6.构建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得出钢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比增长得分

首先根据因子得分矩阵计算两个公共因子得分,然后使用公共因子变量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数,再将各公因子得分代入综合评价模型即可得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比增长得分。

F总=77.019%×F1+16.772%×F2

盈利能力同比增长得分越高说明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越小。现将各公司盈利能力同比增长得分排名和各因子排名(表3所示)。

三、评价与结论

通过对表3的排名情况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三点结论:

1.排名第一的是包钢股份。说明金融危机对包钢股份盈利能力的冲击最小。主要源于包钢股份的公因子F2排名第二。公因子F2反映的是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即业绩成长因子。面对第四季度低迷的钢材市场,很多钢铁上市公司的销量大幅下降。但包钢公司通过重新细分目标市场,使得其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实现了正增长。这是包钢股份排名第一的重要原因,说明企业市场定位的准确与否以及调整的及时与否将成为逆境生存的关键因素。

2.通过分析排名前十位的公司,可以发现抚顺特钢和凌钢股份其公因子F2的排名位居倒数之列,但公因子F1分别排在第一和第二位,使得两家公司的排名挤进了前十位。这是由于公因子F1的贡献率达到77.019%,可见,公因子F1的得分对排名有很大影响。说明盈利能力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大小主要是由公司总资产和自有资产两方面的盈利能力决定,即公司的资产规模、结构的不同会带来企业不同的抗风险能力。

3.从整体排名来看,总资产规模偏小的企业排名靠前。对于宝钢、鞍钢这样大型的上市公司,其排名却靠后。说明大型钢铁公司业绩下滑更为明显。这其中有相当部分原因与2008年特殊的行业外部环境有关。2008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动钢材价格也急剧攀升。面对高涨的外部市场,不少大型钢铁企业大量囤积原材料以待后期生产。下半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钢铁行业遭受重创。内需不振、外需疲软,钢材市场价格大幅缩水。不断走低的钢材价格再加上上半年囤积的高价原材料,双重压力使得不少公司2008年第四季度盈利出现巨亏。相对而言,中小规模的钢铁公司由于资金实力有限,避免了高价的存货积压。金融危机对规模较小经营灵活的钢铁上市公司影响较小。

通过以上实证研究,可以看到虽然2008年下半年的金融危机对整个钢铁行业第四季度的盈利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公司不同的市场预期和定位,以及经营灵活性的不同都会有不同的表现。钢铁企业管理层应多加强风险经营意识,提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及时根据市场调整经营策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经受住外界市场的风雨洗礼。

参考文献

[1]李晓荣.因子分析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中的应用[J].财经科学.2002(7):218~220

[2]陈军飞.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港口类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J].水运工程.2002(9):23~24

[3]府亚军,黄海南.基于因子分析模型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J].统计与决策.2005(12):44~46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7篇

关键词:现金股利,金融上市公司,分配政策

一、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现状

(一)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总体描述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大致包括银行类公司、证券类公司、保险类公司、信托类公司。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上市公司共2802家,其中金融类上市公司共计46家,仅占1.61%,其中,银行类上市公司数量为16家,证券类为22家,保险类4家,信托类有4家。A股上市公司与金融类上市公司数量比值。其中2015年A股百强上市公司总市值与入百强金融类上市公司市值比值超过一半。金融类上市公司尽管在数量上仅占所有沪深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61%,占比极小,但是从总市值及流通市值等指标来看,金融类上市占比高,从此看出金融类上市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现状分析

1、分配方式很多,现金股利为主。采用负债股利和财产股利的支付方式没有被金融类上市公司采纳,股利支付方式基本分为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多数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倾向于单独以现金方式支付股利,没有公司单独采用除现金股利支付方式外的股利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越来越受关注和青睐,成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最主要方式。

金融类上市公司也多采用送股和转增的股利支付方式,年均约有11.23%的金融类上市公司采取混合的股利支付方式,尽管在数量上而言并不算多,但是送股与转股的比例却相当高。2009年至2015年间,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送股比例大约为53.7%,国海证券2011年送股比例高达130%,而转增比例约为68.89%,兴业银行、东北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锦龙股份转增股比例均超50%,且大多为100%。

2、现金股利分配持续稳定,连续性强。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都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大量数据资料表明,我国的上市银行整体分红的连续性要强于其他行业。最近连续7年现金分红的上市银行有14家,占上市银行总数的87.5%,只有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在未连续分配现金股利。

从我国证券公司的角度来说,整体盈利水平较之银行业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其现金股利的分配情况没有银行业好。

3、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较低。据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2011-2015年各子行业的现金股利支付率情况,可分析得银行证券保险业和信托业的股利支付率差距大,证券公司近年支付率有着较快的增长,略高于整体行业。在2013年创下75.36%的新高;上市银行的现金股利支付率一般在20%左右;而2008年上市保险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达到了117.74%之高,而信托业在2007年的股利支付率为0,没有进行现金股利的发放。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各子行业间股利支付率的巨大差异使得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支付率不稳定。

二、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

(一)国内外经济环境与市场的不成熟

我国金融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的时候,不可避免要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比如,我国上市公司在之前的几年都采取大比例配股的形式,到多半是逐年增加现金股利的比重。不过,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景气,现金股利分配变少甚至不分配情况增多。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国际方面的冲击,上市公司为了维持其原有生产能力,需要从留存利润中予以补足,可能导致股利支付水平的下降。

(二)金融行业风险较高,公司债务结构分散

金融行业比其他行业面临更高的风险。金融业对经济有着极高的敏感度,一旦经济产生危机,金融业就会马上做出反应。由于金融类公司本身具有的乘数效应以及风险的传导性,风险会被急剧放大扩散。

再者,金融类上市公司债权人又较为广泛和分散,单个债权人的债务金额非常小,在与股东进行抗衡的时候往往力量较为薄弱。金融类上市公司债务结构多元化和债权人分散化会加重了各方之间的代理冲突,影响着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三)公司信息不明,投资主体专业性不强

我国金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度不高,许多企业管理高层以损害信息公开度来谋取个人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目前,中小投资者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无法对抗专业投资者的投资素质。另一方面,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最核心的股东为国家和政府,中小投资者占很小一部分而且专业知识不足以对抗大股东的能力,投资不够理性。

三、完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建议

(一)完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改革,使其现金股利分配更为透明有效,能形成对大股东的制约,对于正确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与法规,对于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应予以强制重点披露,公司如果决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那么应当规定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明确的解释说明不进行派现的原因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相关政策执行力度的监管也一定要到位,对于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或者违反政策的行为,相关管部门应当充分监督并严厉查处,以此来促进规范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的分配行为。

(二)完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监管机制

完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监管机制有利于减少现金股利分配不规范的例如高送转、超能力派现、不分配现金股利等行为。笔者认为可以建立能够对整体金融业进行监管的机构,由该部门领头进行金融行业统一监管部署与管理。该部门统一决定和分配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权限,具体调配金融行业新业务、新产品和新型经营模式的审批以及监管归属,并统一建立数据平台收集金融类上市公司相关数据,避免信息不一致且信息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通过收集到的信息发现风险。此外,还应考虑借鉴国外经验下设相对独立的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专门独立地维护金融投资者利益。

(三)引入机构投资者,改善投资群体

为了限制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形势,引入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制约大股东。可以借鉴美国上市公司经验,以具有知识背景和专业知识的机构投资者来制衡大股东,引入培养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相互制约,可以约束公司的管理从而达到加强现金股利的分配。

(四)完善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

科学稳定的分红政策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提高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在分红政策决策过程中应当更多发挥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作用,对分红应当做出具体、长远且具有战略性的规划,且股利分配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做到透明公开、连续稳定,各金融类上市公司若需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必须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详细披露。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分红可以参考借鉴美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经验,即使不能达到像美国那样按季支付股利,但应当确保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尽量避免各年度之间、各金融行业下子行业之间现金股利支付震荡剧烈、波动频繁的现象。这样便于投资者容易了解把握各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而根据其股利政策做出有价值的投资,更有利于长期理性的价值投资。

(五)加强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

与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大,公司往往为了防范风险的发生而更倾向于将盈余留下,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因此,需要加强对对金融类公司的风险监控识别防范体系,建立起能够科学有效发现解决金融风险的价值评估体系。

我国上市银行应侧重于对银行的信贷业务的监控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贷业务,分散资金风险。另外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应加快自身改革,改革主要依靠存贷差的主要盈利模式,对中间业务进行大力创新,提高盈利水平进而提高现金股利的分配。

对于证券类公司,可以设立证券保护协会,建立投资保险制度,统一收缴证券类公司费用并规定统一赔付标准,这样将会大大降低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

对于保险类公司,应该改变过分依靠承保收益进行的盈利模式,加强投资盈利的能力,促进金融创新,制定与时俱进的保险制度,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加强风险监控识别防范机制,防范风险。

对于信托类公司,应当首先改变现今的反向信托为正向信托,加快转型为服务型的投资,提高投资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水平,提高人才的培养,能够跨行业进行投资,着力打造私人银行模式,提高盈利能力,提高现金股利发放水平。

参考文献

[1]Roze M,.Growth,Beta and Agency Costs as Determinants of Dividend Payout Ratios[J].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3,249-259,1982

[2]Easterbrook,Frank H.Two Agency-Cost Explanations of Dividends[J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74,650-659,1984,

[3]Black Fisher.The Dividend Puzzle[J].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5-8,1976(2)

[4]苑士威.浅析我国金融业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8).

[5]吕长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9(12)

[6]吕长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股利分配及管理权比例相互作用机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5(3)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8篇

一、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特殊性

(一) 高资产负债率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75%, 这样高的资产负债率难以保证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 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同时, 要从资产的安全性、资本充足率以及短期偿债能力方面加以重视。金融类上市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 要从债权人角度考虑, 充分披露各种风险以及其影响因素, 为债权人提供良好的指引。较高的负债来源于不同的债权人, 由于债权人较分散, 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 这样进一步增加了股东与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性程度。

(二) 低信息透明度

由于具有特殊的商业保密性质, 金融类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间滞后, 有价值的信息有限, 这就致使利益相关者能够迅速、有效地作出决策, 错失时机造成损失。其根本原因在于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较低。在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中, 银行占了较大比例, 银行提供贷款的依据是借款人的信用条件, 银行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优惠, 因此,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也就不同, 这就导致了交易信息不透明, 进一步使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问题加重。

(三) 高风险性

近几年, 我国社会需求快速增长, 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产品越来越多, 不断升级, 金融类衍生产品不断出现。由于消费者对这些产品认识不够, 而且其中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比较薄弱, 最重要的是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数量少, 参考性比较低。同时, 次贷产品不断增加, 致使金融类上市公司风向进一步增加。因此, 管理层要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建设, 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以及反馈, 促进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一) 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广度

由于2014年数据不能获取, 因此本文通过对2012—2014年42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广度情况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由表1可以看出, 2012—2014年单独内容内部控制报告信息披露数量不断增加, 到2014年42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均单独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 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数量处于先上升后下降趋势, 说明审计报告中的内部控制信息逐渐受到重视;在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说明中, 内部控制披露数量和比例均在上升, 说明独立董事或者监事的内部信息逐渐开放化, 促进信息透明化。从上述三方面可以看出,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整体披露数量逐渐增加, 而且认可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的评价。但是, 在2013年, 45%的金融类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及时。

(二) 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深度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由表2可以看出, 2012—2014年对有效性进行说明的数量不断增加, 2013年增加到100%, 说明这42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均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在按照COSO五要素框架进行披露中, 一半左右的公司运用COSO框架五要素进行内部控制披露信息, 其中披露信息详细的报告是不详细的4倍左右, 说明COSO框架在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正在逐渐运用和推广, 企业还需进一步完善基于COSO框架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中, 出现缺陷的比例逐年增加, 截止到2014年, 高达97.62%, 说明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存在一定的漏洞;但是, 针对出现缺陷的公司, 仅仅有一半左右的进行了内部控制改善方案的信息披露, 说明公司自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意识较弱。

三、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不完善

在执行相关规范规定时, 金融类上市公司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方面。一方面, 金融类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不是很全面, 大多选择优势方面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 由于对格式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 披露格式随意, 而且只注重形式, 披露内容的真实性或者价值性受到质疑, 具有较强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 金融上市公司对风险评估情况披露不足。根据上述对42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分析发现, 上市公司对风险现状以的评估信息披露较少, 这些实质性内容与公司的债权人息息相关。只有个别的公司披露了风险计量和风险关键点, 但是披露的真实性尚不得知。风险管理本应是金融类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根本, 是金融类上市公司经营成败的关键。通过样本发现, 并不是所有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对其风险管理进行了实质内容的披露。而金融类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控制对信息使用者来说, 理应是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也是金融类上市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征因素。因此, 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的风险信息披露缺少。

(二) 监督评价与纠正能力弱

内部控制有效性需要保证具备查错纠弊等功能。目前,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大多采用会计、审计的角度进行监督评价, 这样的方式只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业层的控制有效, 不能有效地监督其他层面。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报告是财务报表审计的辅助项目。针对内部控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并没有专门发表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报告并不具备合理性、有效性的特点。二是在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方面, 董事会是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形式化严重,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已取得的积极方面披露加多, 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披露的较少。同时, 我国金融类上市企业监事会的执行能力较弱, 不能有效发挥其监管作用。

(三) 信息披露不及时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够准确、及时, 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信息控制要求较高, 但大多上市公司往往针对一些积极的信息进行披露, 往往披露的范围也比较狭窄。无论内部控制的横向信息还是纵向信息, 在一定程度上, 存在实际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 缺少理论指导, 这不仅容易引起信息安全问题, 而且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 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利于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完善, 阻碍了金融行业信息的发展。

四、提高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建议

(一) 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完善, 不仅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管, 而且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内部控制信息的对比, 对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来说具有重要作用。因此, 对于金融类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可以在年报或者单独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披露, 这些信息格式上可以分类报告, 先细分析, 也就是可以进行一些整体总结进行描述。同时合理运用COSO框架体系, 结合上市公司自身特点自行设计进行披露。因此, 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 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 构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监管机制

对于金融类上市公司来说, 监管主体比较多, 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管。金融类上市公司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只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运作, 不能受到其他权利机构的干涉。而且, 只有提高内部审计机构成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其对内部控制的监管作用, 提高企业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的质量。二是外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外部监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制定惩罚标准, 为金融类上市公司提供法律保障。若监管部门加大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审查力度, 就会考虑到违规带来的成本大于收益, 这样不仅促使其放弃违规行为, 而且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三是提高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注册会计师应该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 重点审计内部控制信息重大的实质性问题, 采用重点披露为主, 全面披露为辅披露的形式。同时, 上市公司应该抓住重点, 重点披露与使用者做出决策相关的信息, 这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较好的使用信息, 而且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三) 及时准确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时间看, 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可以仿照财务报告一样, 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披露, 这样有效促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确看, 应积极对内部控制报告评价, 对不同的规模的公司进行抽查评价, 若实际内部控制情况与离谱的内部控制信息出入较大, 应给予惩罚。因此, 这样不仅促进金融类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测评, 而且对信息的使用者进行及时、确认的决策, 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

摘要:在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特殊性分析的基础上, 通过对2012—2014年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现状分析, 发现金融类上市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不完善、监督评价与纠正能力弱、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从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构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监管机制、及时准确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三方面提出建议, 以期降低金融类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程度, 促进其长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邵斌, 许铭炜.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研究[J].海南金融, 2010 (1) .

[2]尹士.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R&D投资[J].科学决策, 2014 (8) .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9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DEA效率评价

1 引言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自2010年左右开始崛起以来, 2015年一季度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 预计2015年底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用户将达到4.89亿人, 渗透率达到71.91%。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含义并不是简单的将互联网与金融简单链接, 而是指是指依托于互联网工具 (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app) , 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 被用户熟悉接受后 (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 , 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2015年7月18日, 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紧接着央行与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关于非银支付与民间借贷的相关监管政策。可见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关注度逐渐提高, 如何健康、有序地发展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业已被提上议程。

2 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以来新兴的概念话题, 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类公司的研究尚少, 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政策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金融风险问题等。

谢平、邹传伟 (2013) 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的角度, 探讨了互联网金融类公司的发展模式。黄海龙 (2013) 对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了研究, 并对电商金融模式进行了细化总结。

唐正伟 (2015) 以新兴平台经济学理论、技术接受模型理论为基础, 分别从互联网金融机构角度、互联网金融用户角度去实证研究互联网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影响因素以及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因素。王达 (2014) 通过对中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比较, 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新兴网络金融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以及监管中立与监管协调等众多理论及现实问题亟待学术界进行了初步的理论研究。

本文基于微观层面, 对互联网金融类上市的上市公司进行绩效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 以期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样本选取

互联网金融概念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率先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金融企业, 如国金证券、海通证券、中国平安、民生银行等;二是金融类IT企业以及大数据服务提供商, 如恒生电子、金证股份、赢时胜;三是第三方金融产品销售平台以及金融在线比价平台, 如东方财富、三六五网;四是行业聚焦的融资类平台, 此类企业有产业链背景与数据方面的积累, 是基于产业链聚焦做融资业务的企业, 如上海钢联、海宁皮城。

文章研究的互联网金融概念的上市公司针对的是除金融企业之外的互联网概念公司, 即除第一类以外的公司。这是因为目前我国银行、证券等传统的金融企业仍是以传统的金融产品作为主营业务, 互联网金融只占其业务量的很小一部分, 对这些企业业务效率评价不足以说明互联网概念股的发展现状。基于以上观点, 文章选取了沪深A股上市的5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 选取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研究, 经过对数据的初步分析, 综合考虑当年实际情况, 剔除了主营业务亏损的样本, 最终样本确定为53家上市公司。

3.2 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3.2.1 投入变量的选取

文章充分参考了学术界指标体系的构建, 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要素, 对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进行了深入分析, 选取了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运营投入的三项指标: (1) 公司规模 (X1) , 是企业运营管理的基础, 对公司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文章中选取期末总资产来表示公司规模; (2) 股本 (X2) , 是股东投入企业的资产量, 由于公司是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 所以从股东投入量的角度来衡量企业的绩效具有一定的意义; (3) 营业成本 (X3) , 是反映了公司经营业务的主要投入。

3.2.2 产出变量的选取

产出变量的选取需要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 而净利润为衡量企业综合业绩的重要指标, 选取净利润 (Y1) 为产出要素, 能够较好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3.3 实证结果分析

文章运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样本公司进行效率评价。上述指标的数据均来自与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整理数据。根据2014年企业的投入产出数据, 运用DEAP2.1软件进行求解, 得出的53家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结果如表1。

从综合效率评分方面来看, 互联网金融类的上市公司综合效率均值为0.385, 说明整体而言这类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并不理想。久其软件、海宁皮城、昆仑万维、恒生电子、华夏幸福这五家公司的综合效率值为1, 处于较高水平, 然而海泰发展、上海钢联等8家公司的综合效率评分皆低于0.1, 处于极水平, 这说明个股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一现象一方面说明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处于萌芽阶段, 各方面技术条件并不健全, 各类公司百花齐放但良莠不齐, 另一方面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也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类的企业正面临经营性与政策性的双重风险, 如何规避制度风险、利用政府的支持政策促进自身发展、有针对性的进行模式创新技术创新, 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上市公司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纯技术效率方面来看, 纯技术效率的均值为0.481, 说明从整体而言, 这类公司对投入资源的利用率偏低。与综合效率的评价相类似的是, 纯技术效率的评价也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共12家公司的纯技术效率为1, 占企业总数的23%, 而纯技术效率低于0.2的尚有13家公司, 也占企业总数的近23%。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前景以及人们对其的无限畅想, 使得与互联网金融概念相关的公司股价一路飙升, 然而这中间出现了一批企业, 打着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占领战略制高点的旗号, 企图用这一崭新的概念掩盖主营业务逐渐衰弱的趋势, 这类公司由于没有业绩的支撑, 股价上涨不会持久。对于这类公司而言, 应该积极调整业务方向, 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不能仅仅依靠空炒概念来获得关注。

规模效率的均值为0.83, 处于较高水平, 说明互联网金融类公司基本都达到了规模以上, 公司应根据其发展所处的阶段, 调整资产配置与资本结构。例如安硕信息、泛海控股、大元股份三家公司的规模效率值都低于0.5, 其中安硕信息和大元股份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阶段, 意味着企业应该适当扩大规模, 降低成本,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而使公司获得规模经济。而泛海控股处于规模递减阶段, 公司应当调整资本结构, 适当缩减规模。

4 结论及建议

互联网金融类上市公司整体绩效差强人意, 各公司之间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 为了提高这类公司整体绩效, 企业应该从自身角度出发, 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 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路径。根据上述数据的统计分析, 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及建议:

首先, 互联网金融类的上市公司基本都达到规模以上, 但所处的阶段并不相同。处于规模递减阶段的公司, 如泛海控股、东方财富、大智慧等, 应当适当缩减规模, 优化资产配置, 从而改变规模不经济的现状, 降低成本, 提高企业绩效;而处于规模递增阶段的公司, 如生意宝、同花顺、赢时胜, 应当适当扩大企业规模、摊薄成本, 提高整体经营业绩。

其次, 纯技术效率的整体评分偏低, 企业应着重改善技术层面对投入要素的利用率。纯技术效率低于0.4的34家公司 (海能达、上海钢联等) , 综合效率的均值为0.197, 纯技术效率的均值为0.233, 规模效率的均值为0.859, 影响企业绩效更为重要的因素集中于技术层面。这些公司当前要务并不是扩展或缩减规模, 应该注重技术层面的累积, 多研发多创新, 提升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 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绩效。

最后, 个别公司的投入要素利用率很高, 但是规模效率并不显著, 这类公司应集中对公司规模进行调整。对于纯技术效率评价值为1而规模效率评价值未达1的7家企业 (大元股份、赢时胜、安硕信息等) , 纯技术角度而言的投入资源利用率已达到既定规模下的最大值, 企业适当调整规模会促使综合效率获得显著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谢平, 邹传伟, 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 2014:3-9.

[2]谢平, 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 2012, (12) :15-26.

[3]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中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J].国际金融研究, 2014, (12) :47-57.

[4]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 2013, (8) :18-23.

[5]唐正伟.互联网金融风险影响因素及防范机制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 2015.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10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信息的重要地位突显得越发明显, 几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渗透着信息的脚印, 证券市场也是如此, 各种信息每时每刻都以不同的形式或者媒介传输到我们脑海中, 进而影响着我们对于证券市场的判断, 从而改变我们的投资决策, 股利政策便是众多信息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股利政策作为现代公司理财活动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 是公司筹资和投资活动的逻辑延续, 也是其理财行为的必然结果, 一个恰当的股利政策往往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激发投资者的热情, 促使公司股价上升。

一般来说, 高股利支付率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 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方便公司以后的扩股融资;低股利支付率虽然会使公司的留存收益增加, 减轻财务负担。然而, 不同投资者之间对于股利政策的态度也是各不相同, 部分投资者偏好现金股利, 部分投资者却偏好股票股利, 甚至有少数投资者希望某些公司不分配股利, 他们对于这些公司非常看好, 不分配股利以便于公司有更多的留存收益来更好得发展经营公司, 期待未来有更高的股利回报。因此笔者选取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样本, 研究其不同类型股利政策现状及特点, 这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相关概念界定

1. 股利

股利是指企业的股东以自己的投资额为分配依据, 按照某种分配标准, 从企业利润中所获得的收益。实际工作中, 人们常常将股利、股息和红利混用, 严格来讲它们是有区别的。股息指优先股股东依照事先约定的比率定期提取的公司经营收益, 红利则指普通股股东在分派股息之后从公司提取的不定期的收益。股息和红利都是股东投资的收益, 统称为股利。

股利形式多种多样, 主要可以分为实际收益式股利、负债式股利和股权式股利三种。

实际收益式股利是指将企业的资产分配给股东, 作为股东的投资回报。常见的实际收益式股利有两种:现金股利, 即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股利, 也可以称为派现或分红;财产股利, 即以现金以外的其他企业资产 (如企业产品) 发放给股东作为股东收益。

负债式股利是指以公司以负债形式发放的股利, 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 该种股利形式通常出现较少。

股权式股利是指企业以股权份额作为股东投资的回报, 股权式股利最基本的形式是股票股利, 即将本企业的股票分配给股东作为股利。

2. 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指企业以发展为目标, 以股价稳定为核心, 在平衡企业内外部相关集团利益的基础上, 对于净利润在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如何分配而采取的方针政策。企业的净利润主要有两个用途:要么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要么留在企业用以企业运营及再投资。

3. 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即当年发放股利与当年利润之比, 该比率反映出企业将其税后利润中的多少拿出来以股利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将多少利润留在公司进行运营及再投资。

4. 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即当年发放股利总额与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之比, 反映平均每一股普通股发放股利的多少。

5. 股利收益率

股利收益率即每股股利与每股市价之比, 该比率反映股东通过以现金股利形式所得到的投资回报率的高低, 提供了一种衡量股票全部收益中来自股利和来自股价增值构成的方法, 可作为衡量风险, 进行股票投资的一个指标。

三、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现状

1.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概况

截止2015年5月31日, 同花顺i Fin D数据库新证监会行业分类显示,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总共48家:其中资本市场服务类数量最多, 一共有23家上市公司;保险业数量最少, 只有4家上市公司;货币金融服务类有16家上市公司, 其他金融类上市公司有5家。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及股票名称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具体分布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数量不多, 但是这类上市公司的总市值、总股本的数量却非常庞大, 且多数是大盘蓝筹股, 他们股价的变动对大盘指数甚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都是十分深远的。截止2015年5月31日, 同花顺i Fin D数据库显示,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总市值已经达到141840.8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本市场服务类总市值达29434.08亿元人民币;保险业总市值达22043.06亿元人民币;货币金融服务类总市值达88665.8亿元人民币, 其他金融业总市值达1697.911亿元人民币。如图2所示:

由图1和图2可知货币金融服务类的上市公司数量是16家, 占金融类上市公司总数的33.33%, 但是其总市值却达到88665.8亿元人民币, 占金融类上市公司总市值的62.5%, 这说明货币金融服务类的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值是最大的。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数据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2.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特点

(1) 年股利分配次数逐渐变多

纵观我国A股上市公司历年股利政策, 其年股利分配次数逐渐由0变成1, 然后再由1变成2, 股利次数呈逐渐变多的趋势,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也是如此, 其2010年-2014年的年股利分配次数大多是1次;其次是0次;最少的2次, 且基本出现在靠后的年份中。从个股方面看, 五年间总分配次数最多的个股是中国平安 (601318) , 该个股处于金融大类下保险子行业, 每年分配两次股利, 五年间一共分配了10次股利。由于部分个股上市时间较晚, 比如:东方证券 (600958) 、东兴证券 (601198) 、申万宏源 (000166) 、国信证券 (002736) , 这些个股均在2014年或者2015年上市, 所以至今还未开始分配股利, 且这四家上市公司同处于金融大类下资本市场服务类子行业。此外, 个股爱建股份 (600643) 及民生控股 (000416) 虽然上市时间较早, 但是2010年-2014年五年间才分配了1次股利, 股利分配次数在所有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中排在最后 (排除2014年及以后上市的4支个股) 。

从各年份来看, 2010年-2014年间,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四个子行业的年分配股利次数总数均呈逐渐增长趋势, 其中:子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类的年分配股利次数更是每年都有增加, 其他各子行业年分配股利次数的递增趋势也十分明显。如表3和图3所示:

数据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2) 股利政策形式多样, 派现方式居多

纵观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方案, 笔者发现其具有形式多样, 派现方式居多的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股利政策的主要形式是通过以下几种类型的股利分配形式自由组合而成的, 即派现、转增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 (一般都由上市公司同时送红利) 。部分上市公司会选择其中一种分配方式作为本公司的股利政策形式;部分上市公司会选择几种分配方式组合形成本公司的股利政策形式。我国A股金融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多种多样, 笔者绘制了2010年-2014年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类型统计表, 从该表可知2010年—2014年间, 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分配类型主要有派现、转增、送股+派现、转增+派现、转增+送股+派现、不分配六种形式, 资本市场服务类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对多。此外, 派现形式为各年中占比最大的股利分配形式, 2010年占比达60%, 2011年占比达69%, 2012年占比达77%, 2013年占比达88%, 2014年占比达76%, 如表4所示:

数据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四、研究建议

完善股利政策的决策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投机现象严重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大特点之一, 上市公司必须完善与股利政策有关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机制, 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明确股利政策目的, 稳定公司股价, 特别对于我国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 股本一般都特别大, 且很多都是大盘股, 其股价的大幅波动对市场指数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及其深远的。

监管部门加强“内部消息”的监管。本文对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所做的实证部分可以发现, 在预案公告日以前, 公司股价就会有显著性波动, 这种波动很可能是“内部消息”渗透到市场中而造成的, 对于某些不知情的投资者来说, 这种“内部消息”对于他们来说是造成负效益的, 监管当局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投资环境。

投资者应加强理论学习,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 市场还不够成熟, 投机“风气”及盲目跟风特点严重, 投资者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加强自己对股利政策意图的正确解读, 不要“随波逐流”,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并尽可能得合理配置自己的投资组合, 达到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魏刚.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 1998, 6:30-36.

[2]吕长江, 王克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 1999, 12:31-38.

消费金融公司“首单”悬念 第11篇

8月13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被列入首批试点的四座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成都。

消费金融公司,即“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海外已有三四百年历史的消费金融公司将现身中国,这被外界视作民间信贷合法化的重要信号。

在CPI、PPI连续三个月出现下降,数据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费意愿持续低迷的境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推出被解读为提振内需,打破中国长期的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突破口。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80%以上是房贷和汽车贷款,而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装修等项目占比很少,这正是消费金融公司今后主要的业务发展方向。

幕后赢家

本刊记者从上海银监局获悉,上海的首家试点单位已确定,中国银行申请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具体方案已送达银监会,进入审核阶段。

早在5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黄浦区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上海银行签订框架协议。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估计,中国银行10月内就可以拿到筹建批复。我们希望它成为全国四个试点城市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这对上海商业中心的地位很重要,上海也是全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和消费城市。我们会力争在上海率先开业。”

上海银行的方案目前也已基本确定,但还未上报银监会。

谈伟宪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两家筹建中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均已确定,分别是“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与“上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中前者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51%,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9%,而之前传说中拟引入的“当地中资商家”被确定为百联集团,持股30%。

上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与前者类似,由上海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51%,新黄浦集团持股5%,合作的第三方同样为百联集团,持股44%。

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由原浦东土控公司改制而来,重新注资后注册资本达20亿元,是浦东新区着力打造的金融运营平台。目前,浦东新区已将消费金融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09年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将其作为新区2009年十四项金融重点工作之一。

而新黄浦集团的控股方为黄浦区国资委,占股74.95%。

有趣的是,百联集团的身影在两个方案中均占据重要位置。两家铆足了劲竞争的银行,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家商业机构作为合作伙伴。

资料显示,百联集团拥有遍布全国25个省市共计7180家营业网点,几乎涵盖了国际商贸流通集团的各种业态,如百货、标准超市、大卖场、便利店、购物中心、专业专卖和物流等,是国内最大的流通产业集团。

除了不能卖房和卖车,百联集团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经营范围。

不单百联集团以持股的形式直接获益,全市乃至全国主要大型商户亦将受惠于即将推出的消费信贷服务。

谈伟宪介绍说:“如何保证贷款花在消费上,还在研究过程中。总体倾向于非直接发放给消费者个人,而是通过商户,实际消费后由银行付款。”这一风险防范思路,亦让大型零售商成为多家银行激烈竞争背后的潜在赢家。

有数据显示,作为全国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之一,苏宁电器的部分零售网点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销量增加了40%。

四地赛跑

为夺得先声,四座城市早已展开或明或暗的较量。

8月27日,距银监会正式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仅两周,北京银行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决议,新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

北京银行是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商行,有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北京银行的方案已上报银监会,且是通过市里有关领导直接送呈的,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地理优势。

成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也已确定,即成都目前唯一的本土商业银行成都银行。有消息称,成都银行将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组建,成都银行将持有消费金融公司超过50%股权。

丰隆银行的前身是美联银行,1994年被马来西亚富豪郭氏兄弟的丰隆集团收购,更名为丰隆银行。2007年,成都银行前身成都市商业银行与丰隆银行签署协议,丰隆银行以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成都市商业银行6.5亿新股,占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9.99%,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早在几年前,成都银行就已开办过家装、婚庆、旅游、家电等方面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而丰隆银行在个人贷款、消费金融等方面亦有丰富经验。若顺利获批,成都银行将组建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四座城市中,目前唯一未披露试点单位的是天津。但天津银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天津从5月起已经展开了试点的准备工作,已有部分中外资集团公司提出了在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意向:“等做到一定程度了,我们才会公开”。

或遭遇白热化竞争

在出口贸易无法实现经济增长,投资市场行情无法预测之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到来,能否如愿撬动内需,刺激经济复苏?

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许和午表示:“我国对民间金融的控制一直比较多,如能一定程度地松绑,对经济是有好处的。”

另一方面,有评论者认为,消费金融公司一问世,就将遭遇近乎白热化的竞争。

首先,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在消费信贷业务上存在重叠。

此外,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以前,境内一些银行已推出了打着“无担保,无抵押”旗号的小额贷款业务。例如渣打银行的“现贷派”及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基本上均是针对年轻人大宗购买、留学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费需求。

而与同级产品比较,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亦无明显优势。与信用卡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利息更高,融资额度更低,但平均一年的贷款期限更长,其贷款金额不超月工资5倍,利率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超央行同期利率4倍;与典当行小额贷款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在于无需抵押担保。

诸多条款的限制下,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空间也不容乐观。不但融资成本、监管成本偏高,为了降低资产风险,汽车和房屋等风险大的大宗商品亦被排除在业务范围之外。

金融类上市公司 第12篇

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发布的IAS39, 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和趋同的表现, 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做法, 结合我国的语言习惯, 使用更简单、通俗明了的名称。

如表1所示,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借鉴了IAS39的四分类法, 规范了我国现阶段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模式, 并对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完善了其会计处理, 为会计实务提供了指导。至此, 我国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得到了初步的规范, 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按照CAS22中的规定, 企业可以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四种类型进行分类。

(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为了短期获利以公允价值出售或回购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例如, 企业以赚取价差为目的从二级市场中买入的流通性票据、流通性债券和基金等就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都应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的方式对该资产组合进行管理。

(二)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 一般的非金融企业持有的银行存款、提供商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债权以及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等, 都没有活跃的市场报价, 且回收金额确定, 因此可以被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三)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到期日固定,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 这类金融资产一般应为债权投资, 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等均可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四)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购入的,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没有被划分为以上三类的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包括在市场交易买卖的股票、债券等;如果原已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因管理当局持有意图发生改变, 或企业没有足够能力将其持有至到期, 可以将这类金融资产重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从定义可以看出, 准则明确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定义, 虽然持有至到期投资当企业持有意图或者能力改变时, 可以重分类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在一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 该“最初持有意图”不能随意变更, 除非发生企业无法控制或难以预计的偶然事件, 否则须持有至到期。因此, 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两项金融资产, 上市公司没有随意按照持有意图进行划分的空间, 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用这两类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大幅下降。因此, 本文重点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暂不考虑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两类金融资产。

二、上市公司两类金融资产的持有现状

(一) 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

如表2, 新会计准则发布至今, 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从2007年的1658家上升到2011年的2363家, 增长了705家, 增幅42.5%。与此同时,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从2007年的669家上升到2011年的736家, 增长了67家, 增幅10%。由于持有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增长速度慢于整体上市公司数量, 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即从2007年的40.3%下降到2011年的31.1%, 降幅超过了9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近年来新上市的公司一般情况下属于新型的创业型公司, 资金规模相对于存量的上市公司来说较弱, 因此新增的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情况相对较少, 所以占比下降。

从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变化趋势看,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从2007年的380家上升到2011年的478家, 增长了98家, 增幅25.78%, 增长较高。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重则从22.92%下降为20.23%, 说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增长速度比整体上市公司数量缓慢。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变动不大, 2007年数量为468家, 2011年数量仍然为468家, 但中间几年有少量的波动, 如2008-2009年分别下降3家和9家, 2010年又增长27家, 2011年下降15家。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则从2007年的179家上升为2011年的210家, 增长31家, 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从总体上看,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稳定, 新增的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为主。

(二) 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规模

如表3, 2007-2011年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金额规模逐年增长。从两类金融资产持有结构情况看,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规模较小, 增长也较缓慢, 但期间出现波动较大, 呈抛物线的趋势, 这与我国资本市场波动情况有较大的关系, 2008年以后我国资本市场进入较长时间的低迷阶段 , 受股市低迷影响, 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情况也逐渐减少, 随着2010年以后股市进入平稳阶段,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规模呈现了回升的趋势。相比之下, 上市公司在这阶段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规模则增长较为迅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规模的比重连续5年均超过88%, 虽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波动不大, 但持有规模却增长迅速, 说明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持有规模在快速增长。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增长较高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波动较大的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占两类金融资产金额的比重呈现抛物线的变化趋势, 从2007年的88.97%增长至2009年的93.42%的最高值, 之后下降至2011年的88.84%。

单位:家

单位:亿元

对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平均持有规模, 5年间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为9.8亿元, 这一数据远低于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1.1亿元的规模, 在这期间, 上市公司平均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规模呈现较大的波动, 2007年持有规模较高, 随后连续两年下降, 2010年以后又逐步回升。而平均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规模则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7年平均持有规模为69万亿元, 2011年达到112万亿元。

从上述对比中可见,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情况波动较大,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情况则相对比较稳定,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存续期间由于公允价值波动带来的价值变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有关。当资本市 场呈现下行趋势时, 上市公司通过减持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达到减少对损益的影响,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损益情况, 因此受外部资本市场影响相对较小。

三、不同类型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情况

结合金融行业的特点, 本文认为金融资产持有和交易是金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金融上市公司存在大量的现金储备, 他们通过在现金与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达到最大限度提升资本价值的目的。而对于非金融上市公司而言, 持有金融资产一般情况下主要是为了处置闲置资金或者其他目的的投资。

(一) 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情况

由于金融资产是金融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 因此金融上市公司金融资产持有情况具有较明显的特殊性。

如表4所示, 以2011年年底为例 (其他年份结构基本类似) , 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金融上市公司总共40家, 占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合计的5.4%, 但这40家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合计价值为5.76万亿元, 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7%。

这40家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为0.64万亿元, 占两类金融资产合计的11.2%,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为5.11万亿元, 占两类金融资产合计的88.8%。在这40家持有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中 , 从持有规模来看 , 有38家同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5.11万亿元, 占这些公司两类金融资产合计的88.8%, 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0.64万亿元, 占这些公司两类金融资产合计的11.2%。从持有数量来看, 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有2家, 价值合计为28.1亿元, 占比非常小。但没有1家金融上市公司是仅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由统计结果可知, 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规模较大, 且大部分金融上市公司倾向于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两者的组合, 划分为单一的持有方式的上市公司很少。从持有的金额来看, 虽然采取组合持有方式的金融上市公司较多, 但金融上市公司把划分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仍十分小, 大部分金融资产倾向于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 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情况

与金融上市公司相比, 非金融上市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情况和分类情况更能体现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在大众企业盈余管理中的实际情况。

如表5所示, 以2011年年底为例 (其他年份结构基本类似) , 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数量为696家, 占全部行业的比重为95%。但从持有金额看, 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金额仅为1687亿元, 占全部行业的3%, 也就是说95%的公司数量持有着仅3%的金融资产。

从持有组合看, 大部分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方式较单一, 从统计数据看, 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数量为266家,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数量为258家, 两者规模相当, 合计占比约75%, 而以组合的方式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仅172家, 占比25%。从持有规模看, 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177亿元, 占比10.5%,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11亿元, 占比89.5%。大部分非金融上市公司仍然更倾向于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亿元

从上述的分析中, 可以看出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规模较小, 且一般情况下以单一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 同时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组合较少, 从金额比较来看, 还是以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

(三) 金融上市公司与非金融上市公 司 持 有两 类 金 融 资 产的异同

从前述中可见, 金融上市公司与非金融上市公司金融资产持有情况存在如下异同点:

1. 持有规模差异。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数量很少, 但持有规模很高, 平均每家金融上市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规模达到1439亿元。而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数量众多, 但是持有金融资产的规模却非常小, 平均每家持有金融资产仅2.4亿元, 平均持有规模仅为金融上市公司的0.17%。

2. 持有组合差异。金融上市公司通常情况下以组合的方式持有两类金融资产, 其中95%的金融上市公司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仅5%持有单一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非金融上市公司则以单一的类型持有为主, 仅持有一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占比75%, 同时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仅为25%。

3. 持有结构类似。金融上市公司和非金融上市公司均倾向于把部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较少。其中两类上市公司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重均超过88%, 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占比仅约10%。

两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持有的差异主要源于行业性质和持有的目的。从持有规模差异方面看, 一方面, 金融资产是金融行业的主要资产之一, 是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来源的重要构成, 因此他们投入较大规模的资金用于金融资产;另一方面, 监管部门要求金融行业要保持大量的现金储备和变现能力, 由于现金本身的价值创造能力较弱, 若金融企业以现金的形式持有这些现金储备无法对企业带来效益。而金融资产作为现金等价物有着较强的变现能力, 因此受到金融上市公司的青睐, 金融上市公司更愿意把大量的资金转为金融资产持有, 这样既可以提升资金的持有价值, 又可以满足金融行业对现金的储备和变现能力的要求, 同时也可以为公司带来比持有现金更高的收益。而非金融上市公司通常情况下持有金融资产主要是为处置闲置的资金或者 其他投资性需求,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并不是非金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因此投入的资金较少。

单位:亿元

从持有组合差异看, 由于金融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金融资产管理专业能力, 他们更能有效的以组合的形式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 因此通常以组合的形式持有。而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以管理闲置资金为主, 专业管理能力偏弱, 以单一的组合持有更便于其内部管理。

从持有结构看, 上市公司划分两类金融资产时, 均愿意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这可能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存续期间, 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引起它自身价值的变动不会体现在当期损益中, 由此可以避免大量的金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波动而造成当期损益异常波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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