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建设和管理

2024-07-01

参与建设和管理(精选12篇)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1篇

1、发挥着激励作用

共青团能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 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献策献力, 为实现企业目标及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企业共青团是企业党委的助手和行政的帮手。积极构筑有机融入企业文化的青年特色文化, 为活跃团的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载体。

2、发挥着约束作用

共青团对团员青年具有无形的约束力, 它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群体行为规范。共青团组织最理解, 最贴近青年。它将在企业主和青年员工这两个利益主体之间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或缓冲地带, 这种服务正是现代企业管理所需要而业务职能部门所难为。团组织服务青年的工作, 恰恰是填补了企业管理中的这一空缺。有些企业主, 对团的组织从敬而远之到主动要求建团, 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这种需要。

3、发挥着教育作用

共青团组织最大的职能就是团结教育引导青年, 思想政治工作是青年工作的生命线, 是中心环节, 也是主要的政治优势。共青团组织要有效地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就必须使企业青工深刻理解企业文化的内涵。按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 大胆探索, 大胆创造,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企业青年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了解、掌握新时期企业青年的文化需求, 认识和把握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积极吸收借鉴行业内外青年文化发展的有益成果, 通过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来加快企业精神文化的建设。作为企业团组织在这方面有着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 更要发挥好自身组织的示范功能。

二、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关系

只有搞明白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关系, 才能更好的定位企业文化建设的地位, 从而发挥其在共青团工作中的作用。

1、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共青团工作的范畴不同

企业文化是直接引导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及员工工作行为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 是研究企业如何生存、竞争、发展的经营科学, 是功利性的, 从它的产生发展的过程来看, 它更多的是属于管理范畴。而企业共青团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方面, 它的重点是从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党的方针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教育出发, 围绕如何维护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体制, 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形成良好的社会和企业风尚而开展工作的, 它属于政治范畴。企业文化建设涉及企业的风格、体制、政策及企业形象等各方面的管理实务, 而共青团工作主要涉及青年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2、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 也具有文化的特殊性, 企业文化建设也有较强的个性, 企业依据本身的实际需要为企业指定使命、理念及行为规范, 当这些使命、理念及制度规范成为企业广大员工的普遍自觉时, 便形成了本企业的文化。

所以, 企业文化只属于本企业, 根植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甲企业的文化不一定适应乙企业的需要。企业经验可以学习, 但企业文化不能照搬。而广泛意义上的企业共青团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部分, 它的内容却可以适用于每个企业, 只是各有不同侧重而已。

3、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方法和过程不同

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是:企业的使命、理念一经确定, 就要通过制定制度并强制执行, 使员工对企业观念和行为准则做到高度的自觉和统一, 以此达到对内增强凝聚力, 对外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因此在企业文化建设和形成过程中, 有明确的规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 它要求某种观念必须转变成行为, 要求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的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进行工作。而企业共青团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类别, 必须坚持“重在启发, 耐心引导”的工作方法, 一般不带强制性。

由此可见, 企业文化建设与共青团工作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 有着各自不同的方法和过程, 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三、积极发挥共青团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1、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作用

首先, 要把合理设置团组织作为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基础, 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积极探索团组织设置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实现灵活建团、动态建团, 扩大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覆盖面, 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团员青年, 发挥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其次, 要从提高团干部的素质入手, 在抓好团干部制度化管理的基础上, 重点做到“四个加强”, 即: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四个提高”, 即:提高团员的自身修养、提高团支部的特色水平建设、提高团建的组织领导力、提高团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 通过各种重大节日、重大事件以及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对青年团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制等教育, 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如足球赛、篮球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倡议全公司团员青年加入青年志愿者行列, 以多种活动形式对青年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充分发挥青年们团结的力量, 调整好步伐, 自觉投身到企业的各项业务发展工作中。

2、发挥共青团的先锋示范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共青团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实施岗位精细化管理, 促进企业文化落实到岗位、有效破解文化与管理“两张皮”的现象, 促使青年文化向更高层次发展, 发挥更大的威力。

二是要深入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成立青年科技小组, 鼓励和帮助团员青年进行创新研究, 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从而建立一套青年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和奖励机制, 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舞台。

三是坚持艰苦奋斗, 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增强节约意识, 投身节约实践, 健全节约制度, 养成节约习惯, 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发挥模范作用。

3、发挥团员青年的文明使者作用

发动团员青年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是团的工作的宗旨, 提高企业社会效益是共青团的重要任务, 更是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这方面, 共青团要秉承雄厚的传统优势, 团员青年继续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使者的作用, 照例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活动和“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一是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活动。要坚持志愿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建立一支较为固定的志愿服务队伍, 并进一步丰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内容, 拓宽服务领域, 以公益活动的形式, 定期深入社区、深入家庭, 帮助困难员工家庭, 开展“家庭送温暖活动”等活动。二是通过以点带面, 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 细化创建内容, 统一考评标准, 抓好公示年审, 使文明号管理做到全程监督、动态管理, 促进文明号集体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营造健康活泼的企业文化氛围, 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 以体现高度的职业文明, 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增强从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展现企业青工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

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之我见 第2篇

韦朝忠

(河池职业学院广西河池市547000)

[内容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教师应该而且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本文认为教师可以从培养人的和谐理念、培养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传播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为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献计献策、充当社会和谐的示范者、担当建设和谐社会的引领者等方面,发挥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认为教师所发挥的这些作用具有软件性、示范性、导向性和根本性的特点;提出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意识,培养高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全面深刻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提升育人本领、科研本领和参政议政本领,保持心理健康,增强法制意识,才能更好地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指出教师可通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创建优质教育资源、投身和谐校园建设和服务校外经济社会事业等途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教师;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中图分类号] G4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这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下文简称《决定》)中强调的一个原则。教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成员,教师应该而且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工作。

一、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每位中国人都可以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大显身手,但是,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是从事其他职业的公民所无法代替的,这是由教师的角色特点决定的。教师的角色特点源于教师特定的角色职责,教师的角色职责就是教师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教师法》[2] 第八条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教师法》对教师职责(义务)的规定,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及要求,我认为,与其它职业人员相比,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可发挥以下特殊作用:

1、培育人的和谐理念。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首先可通过培养人才 来实现。在育人的过程中,培育人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韦朝忠(1966—),男,广西东兰县人,广西河池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教师问题。1

面发展”。培育学生和谐理念,就是完成《教师法》所提出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在“品德”方面发展的要求。因此,教师应在本职工作中,用和谐思想武装学生,使学生树立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并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事业中来。

2、培养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光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没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真实本领,要建成和谐社会是一句空话。《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要求教师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论是国家教育方针还是学校教学计划,从来都把培养学生才能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要求教师必须完成。《教师法》第八条第(三)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教育”、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就是要求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才能”。因此,教师可在培育学生的和谐理念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让学生既有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德”,也有能建设和谐社会大厦的“才”。这个“才”与国家平时强调的“才”并无太多特殊性,只要学生具备了生存、发展的“才”,使自己能自食其力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就是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才”。

3、传播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师生开展社会活动的任务多样,内容丰富,而教师组织、带领学生传播先进社会思想和营造正确社会舆论,历来是师生社会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因为这一工作既可使学生牢固树立正确思想,又能使社会风清气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先进的思想,教师既要在学生当中传播,还可向其他社会成员传播。支持社会和谐的舆论是正确的舆论,教师应在传播和谐社会思想的同时,旗帜鲜明地驳斥破坏和谐的言论,在校园内和社会上倡导和谐新风,营造和谐社会舆论。

4、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教师是智力工作者,是兼具研究职责的群体,是社会智库的重要“供货”者,大学教师尤其如此。教师可履行这一天职,从宏观及微观多种角度和层面,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教师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也是在履行《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要求。

5、充当社会和谐的示范者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引领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一支领导力量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表率示范,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义不容辞地要起到这种作用。但是,单靠这支力量还不足以完成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和导向工作,还需要社会上的其他先进分子加以辅佐。教师是知识分子,历来被群众看成是智慧和良知的代表,是先进的社会群体,对国家倡导的任何活动,教师认可与否及积极参与与否,都会在群众中产生样板效应,对文化水平较低的社会成员尤其如此。《教师法》

第八条第(一)款要求教师“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因此,教师应在学生当中、在自己社会活动所及范围内,充当社会和谐的示范者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引领者,带动老百姓投身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需要从硬件(物质)和软件(精神)两个方面来着手建设。从上述的教师的作用来看,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软件性的特点,同时兼具示范性和导向性。教师所发挥的这些特殊作用,对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我之所以说具有“根本性”影响,是因为教师的特殊作用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既“深”又“远”。“深”表现为教师的作用影响到人的灵魂深处。和谐社会建设关键在人,根本在人,尤其在人的思想认识的形成和理想信念的树立。由于教师主要是通过培养具有和谐理念及建设和谐社会本领的人,来促进和谐社会建

设的,所以,教师的影响具有“根本性”。“远”表现为教师的作用效果持久绵长。由于具有和谐理念的学生在社会上将生活五十年以上,而且其和谐理念还会传播给后代,所以,教师所发挥的作用的效果是持久的、长远的,因而具有“根本性”。

综之,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软件性、示范性、导向性和根本性。

二、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教师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善其事”,就必先“利其器”。由于教师是拿自己的思想态度、人格情操、知识能力、言语行为作为手段(即“器”),来开展工作,达成目标的。因此,教师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并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就必须从以下六个方面不断加强修养,克服缺点,完善自我。

(一)牢固树立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意识

由于受古代的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观念的影响,一些教师对社会事务不热心,没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这对教师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大有影响。因此,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这场建设事业。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任何态度和行动都源于需要,需要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要让教师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让教师认识到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能极大地满足自己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认识到不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将损害自己的现实利益。为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以下两件工作。第一,对教师做思想动员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教师才能过上幸福生活,因此,和谐符合教师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同时,国家和社会关注和谐问题,自然也会关注并逐步解决教师身上的工作偏重、压力偏大、收入偏低、保障偏弱等不和谐问题,有利于实现教师的现实利益。认识到这些,广大教师就会产生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内驱力。第二,制定一些强制性规定,要求教师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消极对待或破坏和谐者将被追究责任。因为,通过思想工作之后,个别教师仍然会有坐享其成的思想,要使每位教师都消除这种思想,必须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只有既通过思想动员激发强大内驱力,又通过责任追究营造适当外压力,才会使教师树立并保持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意识。

(二)培植高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教师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根据“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品德现状,消除错误的观念,矫正不良的品德,尤其要克服社会上对部分教师所诟病的如对学生丧失爱心、对弱势者缺乏关怀、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辩解、惟利是图、良知泯灭等等问题,做一名思想和品德都高尚的人民教师,才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全面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教师是用自身的知识、智力作为手段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在教师应具备的众多知识、智力当中,第一位的知识智力是对和谐社会理论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和灵活务实的应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行动的自觉取决于头脑的觉悟,而觉悟又以认识为基础,对事物的认识越全面深刻,相应的觉悟水平就会越高。只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高度觉悟的教师,才能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去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教师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及主要措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对和谐社会建设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

基地振兴及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尤其是对《决定》向教育系统提出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要全面理解、系统把握、深刻领会,并积极内化为理想信念。惟有如此,教师才能自觉投身这场伟大实践,才能回答人民群众的困惑。

(四)提升建设和谐社会本领。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建设和谐社会的本领:

1、育人本领。育人本领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应具备的看家本领。但是,我国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却不够强。这可从教师学历不达标和课堂教学水平低两方面看出。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我国专任教师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2%,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5.22%,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3.46%,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67.74%。[3]换句话说,我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不合格率分别为1.38%、4.78%、16.54%、32.26%。此外,我国许多教师无法适应素质教育要求,课堂教学水平不高,采用拖堂、补课、加大家庭作业量等办法,来弥补课堂教学质量的不足,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令部分学生患上厌学恐学症,引发了出走、自杀等震惊社会的不和谐事件。这些现象说明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亟须加强。

2、科研本领。目前,我国教师的整体科研能力有待提高。除了高等学校教师外,中等学校、初等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大部分教师对科研还是不感兴趣,科研能力偏弱。科研不兴,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句空话,教师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也是一句空话。

3、参政议政本领。在一些教师的心里仍有一个误解,以为要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才需要参政议政,普通教师人微言轻,想也无益。其实,在现代国家里,公民都可以参政议政,也应该参政议政。行政是公权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如何,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教师应该学习参政议政,学会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以促使政府真正为民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要提升上述本领,主要通过自学、进修、向本领高的同行学习等办法实现。

(五)重视心理修养,保持心理健康。教师心理不健康对学生身心的影响,主要通过其对学生的冷落、讽刺、压制、体罚和侵犯等形式产生。在教师伤害学生的案件中,有不少优秀教师成为“元凶”,令人遗憾和震惊,究其原因,是这些教师只是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方面优秀,自控力、抗压力等心理素质却不优秀。因此,教师要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健康的心理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引导教师学会如何加强心理修养,教师自身也要自觉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技法,促进自己心理健康。

(六)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法制意识。由教师伤害学生而导致的家长大闹学校、教师被判刑等不和谐事件的多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忽视法律知识学习,对《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中关于教师伤害学生所应负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以为教师“拿捏”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此外,教师乱收费、教师为表达自己的诉求而破坏社会秩序等不和谐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教师法制意识不强。因此,教师要改变以往对法律学习考试活动冷漠、抵制的态度,积极学法守法,做到依法行事。

三、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

结合教师的本职工作职责,我认为教师应从以下四个途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通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教育教学工作虽然普通平凡,但与建设和谐社会关系

重大。现在社会上影响和谐的因素很多,与学校教育有关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学生毕业就不了业;二是学生违法犯罪;三是学生因学业压力大和生活困难而出走、自杀。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不高。学生素质不高,根子在教育教学质量有问题。因此,教师要增强责任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需要培养人才,主动更新教学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以及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锻造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改变不合时宜的择业就业观念,增强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惟有如此,才能消除因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不和谐。

(二)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创建优质学校,促进社会和谐。目前教育系统内的不和谐并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生为了进优质学校(即重点学校),上演了一出出家长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和学校借机乱收费的不和谐闹剧。薄弱校的大量存在,与一些教师自身素质偏低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教师要通过自学、进修和重视科研等办法,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学校。此外,优质学校的教师要踊跃到薄弱校任教,为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贡献力量。

(三)通过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师在这方面可大有作为。首先,教师要给自己所带的班级建立有利于和谐的班规,并协助订立全校性的有助于校园和谐的校规。其次,教师在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家属关系、师生关系甚至于家庭成员关系上要做到和睦相处,做学生的表率。第三,教师引导学生遵守班规校规,处理好人与人、宿舍与宿舍、班与班之间的关系。第四,教师要利用讲台、广播、校刊、墙(板)报等阵地,宣传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营造正确的校园舆论,促进校园和谐。第五,教师可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全民健身、心理咨询等活动,帮助生活困难、身体有疾病和心理有困扰的师生克服困难。第六,开展监督活动,促使教学、管理、生活、学习、课外活动乃至收费的合法有序进行。第七,教师要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既要争取解决自己的困难和问题,又不破坏和谐的社会秩序。校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和谐了,社会和谐就多了一分保证。

(四)通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教师要利用亲朋聚会、家校联系、学术活动、社会兼职活动和单位派遣支农、支企、扶贫等机会,宣传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探讨和谐社会建设具体方案,为培育国民的共同理想和信念,为扭转社会的道德失范和犯罪猖獗,为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为提高失业人员谋生本领,为经济增产增效和生产安全,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改革分配不公,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为建设新农村,为培育社会创造活力,献策献力。

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的教师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采取不同的途径。只要是既不影响本职工作,又能有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都是可取的。

基于我国的国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基于我们教师的现状,教师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有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只要我们正视缺点,完善自我,只要我们热心投入,积极参与,我们教师必定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河池日报.2006年10月19 日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993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3] 教育部.二○○五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5月)[EB/OL].中国教育新闻网.2006年7月4日

MayOpinionToTheTeacher’sParticipationIn

TheHarmoniousSocietyCostrution

WEI Chao-zhong

HeChi Vacational CollegeHe Chi City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y Area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3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建设;共青团;优势;对策

一、当前企业在内部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企业文化的认识模糊

当前许多企业内部的高层管理者认为企业内部文化建设就是对企业员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或者在企业搞一些文体活动就认为是建设了企业文化,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企业文化建设应该是能反映出本企业的整体价值取向,能够反映出企业特色,企业文化建设除了要反映企业特色,凝聚人心以外,还应该对企业内部人员的素质进行一个更高层次的提高。

(二)缺乏创新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不具备创新精神的企业在未来是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也是创新。而目前许多企业文化建设仍采取过去传统的建设方式,不注重吸收外来文化。没有把握住国外一些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理念和思想,不能突出企业特色,没有与时代发展相结合,做不到如今快节奏发展形势下企业应有的创新和发展。

(三)缺乏个性

现在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在进行创新,在吸收其他国外企业先进文化的同时,没有结合自己企业实际的发展背景和特色,认为国外企业的文化建设都是优于国内的,盲目的进行跟风式的创新,使得企业文化缺乏了应有的个性,脱离了企业发展的实际。

二、共青团组织在建设企业文化中发挥的作用

(一)凝聚人心

每年大量的高素质青年人才的涌入,为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但是每个新鲜人初次进行团青工作的时候都表现出一种茫然,照他们的话来说,“没几个知道团组织是干嘛的。”如果团组织不能主动联系到这群人,组织、凝聚、服务都将无从谈起。所以首先我们就要凝聚起我们团青力量,团员青年是企业各项工作中的主要力量,他们思想活跃,创新意识强,文化水平和知识水平较高,有强烈的求知欲、上进心。我们要在团委工作上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引导青年在工作中立足岗位、奉献青春,把团员青年的正能量传递到公司全体员工当中去。

(二)宣传作用

企业思想文化建设不光要靠组织,还得靠宣传,而宣传能力正是共青团组织所具备的优秀能力,每一位共青团员在接受组织的教育培训时,都经历了对宣传能力培训,对于如何宣传企业文化,如何通过宣传来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等都具有很高的心得,所以,共青团组织可以在提高员工能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三)组织活动

共青团组织有着优秀的组织团体活动能力,而集体的团队活动对于企业的文化建设是很有帮助的,也是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的主要开展形式,共青团可以通过经常性的组织一些有计划、有目的的团体活动来提高员工之间的凝聚力,使员工可以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

三、共青团组织应该如何参与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

共青团组织一直以来都被作为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阵地,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和不可缺少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迅速增长,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所以,提高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大力建设企业内部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共青团组织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中时应该怎么做进行简单阐述。

(一)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榜样作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个道理不管从正面还是反面来讲,同样成立。提到企业文化,大家觉得很虚,其实作为一个发展型企业,我们说要营造企业文化,就是在营造企业良好的管理文化。一句话:从自己做起。所以,单位各级团青干部务必珍视自己的形象,珍视自己的名声,珍视组织和全体青年员工的信任。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慎欲、慎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良好作风,带动周围青年群众,带动企业整体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为企业形象树立一个标杆。

(二)勇于创新才能进步

所谓的颠覆,指的是颠覆观念,并不是对传统宣战,是取其精华,去其糟柏,改变外界人长期以来对中石油“老眼光”。就像之前提到的,咱们企业的资源在手,但要如何玩出花样儿,玩出“格儿”,就是我们要深深思考的事情了。得“接地气”——年龄感太重的话,更多的青年人都不愿意接受,所以要减轻年龄感,颠覆中石油固有的刻板形象,也是重塑形象的一个助力。企业形象对外界人来说是广告、报纸、公关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而知道的途径也是这些,所以我们要主动出击,充分利用媒体,进行更强的加大力度进行宣传,让大众的接受度更高。这样一来,有关我们中石油的正能量就可以整合传播,并被人所接受。这样我们就更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有关我们企业的流言,并且制止流言的流窜,降低谣言对我们企业的抹黑影响。

(三)弘扬城市文化

企业文化的发展背景和依据是城市文化,而众多的企业文化又组成了一个城市的文化,所以说企业文化与城市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共青团组织可以通过大力弘扬城市文化的方法来建设企业文化,从参与企业文化建设这一小圈子里走出来,积极去建设、去弘扬城市文化,可以参加一些环保活动、爱心活动等来提高企业员工的个人素养,这样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文化形象,还能提高城市的社会风气。

四、小结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自身特色和发展能力的表现,对于企业形象的树立有着很大的作用,而共青团组织在参与企业内部文化建设中可以发挥自己的凝聚人心作用、组织作用和宣传作用,把企业文化建设的更好、更强,从精神上来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让他们能够更好的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相互联系,但由于本人学历的局限性,对共青团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优势和对策这一话题不能完整的分析,希望本文能给同行和社会热心人士带来一些帮助。

参考文献:

[1]唐稳生.共青团组织在WL公司文化建设中的角色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0.

[2]郝李霞.新形势下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加强[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4).

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问题分析 第4篇

一、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缺乏法律依据

2000年7月1日起我国《立法法》正式开始实施, 《立法法》的实施使我国听证立法成为了现实, 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拥有了民主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的权利。但是, 《立法法》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在听证方式上的规定却是“可以采取”, 这样就使得行政机关是不是能够真正采取听证方式具有了很大的选择性。这也就是说,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听证方式进行立法, 也可以不采取听证方式进行立法, 其决定性的因素在于行政机关具有的自由裁量权权利的大小。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 公正是不是能够真正享有听证权利还要看行政机关的具有的自由裁量权, 这也就是得行政机关是不是能够采纳民主参与产生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了很大的弹性, 从而也使得公民参与民主管理具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 公民究竟该怎样提交对行政规章制度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管理机关究竟该怎样受理, 哪些人可以参与到听证过程之中, 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间都没有严格的规定。正是因为存在着上述一系列问题, 使得我国民主参与行政管理大打折扣。

2、公民民主参与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尽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具规模, 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行政管理机关在行驶自己的权利时常常以自我意志为标准, 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 还是执行法律法规, 都具有较强的强迫性。其次, 在立法的过程中, 行政管理机关常常以效率为借口进行单方面的立法, 这样的立法程序既违背了民主立法原则, 又容易引发权利和义务的不平衡, 同时还可以产生严重违反公民意志的法律, 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再次, 在立法的过程中, 一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官本位思想, 常常以自己的权利干扰立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从而对行政机关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公民普遍缺乏民主参与意识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体制传统的国家, 封建专制制度剔除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这样就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行政管理参与的集体无意识。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后, 尽管我党努力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但是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 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依然相当淡薄, 相当多的公民根本不存在依法参与行政管理的意愿。其次, 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的官本位思想相当严重, 他们常常忽视或者压制公民依法进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第三, 行政管理社会的观念依然占据主流, 民主监督处于弱势地位。在立法过程中, 行政管理机关单边立法的现象普遍存在, 这样也打消了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二、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1、吸收西方先进的管理理论

尽管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和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存在着本质的不同, 但是, 由于西方民主化的进程远比我国民主化的进程长久, 并且其民主化的程度也远比我国民主化的程度高。为此, 努力吸收西方民主参与中有益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 对于改善我国民主管理制度, 提高我国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意义非凡。例如, 将直接民主引入到直接民主体制之中, 能够大大增加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普遍性;引入普选制可以有利于加强公民的民主监督等。

2、大力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公民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基础是民主政治制度, 大力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不但可以制定具有高度民主性的民主制度, 制定各项配套制度以及行政管理程序, 同时还可以剔除原先存在的制约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民主制度, 剔除制约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配套制度以及行政管理程序。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公民对行政管理的监督与制约真正落到实处, 才能保证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保证各种制衡因素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 从而将民主参与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公民自治制度

所谓公民自治制度, 就是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对公共事务以及公益事业进行管理, 并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目的的制度的简称。公民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最直接的体现, 是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最直接的途径。建立健全公民自治制度, 不但可以真正实现民主内容与形式相统一, 保证公民真正参与行政管理, 而且还可以保证公民依法自治。

4、切实转变行政机关的观念

行政机关必须大力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努力摒弃“官本位”思想, 切实将思想转变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彻底改变自身行为。只有这样, 才能够真正将民主参与落到实处。

总之, 只有正确面对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妥善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 大力加强行政管理, 提高民主参与程度, 才能够不断提高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 真正将民主参与落到实处, 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摘要:大力加强行政管理, 提高民主参与程度, 是当前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文章首先从多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针对问题提出来改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管理,民主参与,问题,方法,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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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绍庆, 范小仲.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J].行政与法.2004.03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5篇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与和谐青年培塑的理论思考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更是包括青年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一直以来,我们党以先进的思想上下求索,为远大的理想矢志追求,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两年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深入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深刻阐述;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紧跟党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各级共青团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和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青年既是和谐社会的直接受益者,又是现代化事业的未来建设者,他们与团组织乃至社会和谐发展、互为一体、相辅相成,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契合关系:

1、从社会发展层面分析,和谐青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社会发展总是在不断的新老更替中进行,青年之于社会就象新鲜细胞之于人的全身,不仅在社会中占据相当的比例,而且是社会中最活跃、最可塑的群体。由于青年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个体的想法、行为往往会牵动所在家庭、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潮流与动向,他们和谐了,社会就能和谐;他们不和谐,社会就难以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紧紧抓住青年这一重要群体,积极促进青年和谐成长。

2、从青年自身诉求分析,和谐成长是当代青年发展的必然选择。不管是“和谐社会”还是“和谐青年”都是一种动态的“和谐”状态,没有发展就谈不上和谐。当代青年渴望成长、渴求成才,希望自己个性目标和人生价值得到社会认同,和谐成长是青年发展的“第一追求”。但是,青年发展必须不断克服成长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外部环境,这就需要各级团组织全面关注青年发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实现青年健康成长。

3、从团的组织属性分析,促进青年和谐成长是共青团的职责所在。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青年是共青团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脱离了青年,团的工作将失去意义,因此,各级团组织必须将服务青年需求、引领青年发展作为自身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努力使团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青年、符合实际。这是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必须着力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共青团的职责所在。

二、共青团团结带领青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分析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难得的黄金机遇期,同时又面临一个严峻的矛盾凸显期。团的工作对象--青年,面对的是社会转型期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各种利益矛盾、社会问题逐渐显现,青年群体社会流动加剧,不断进行着分化重组,新兴青年群体和新青年组织不断涌现,社会问题青年化和青年问题社会化愈演愈烈,青年群体呈现出新的特点,并由此派生出一些与社会和谐主流不相称的现象和趋势:

1、青年价值诉求呈现个性化多元化趋势。一方面,青年的生活样式日渐个性化。在现代青年生活中,一句个性的语言、一首原创的歌曲、一个夸张的举动或者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可能使某个人“一夜成名”。现实典范和利益驱动使得一些青年的个性表现欲望更加强烈,受世俗文化影响,许多青年的行为渐渐趋向于“特立独行”。另一方面,青年的价值追求更加多元化。关于青年价值观的调查表明,在“四个多样化”背景下,青年的价值观念正发生巨大转变,青年的权钱观更加务实,享乐主义有一定市场,45%的青年在问卷中直言“金钱”、“权力”是他们的追求。

2、青年就业水平呈现高期望低水平趋势。青年是就业和再就业的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是影响青年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据2005年5月在京举行的“青年就业与和谐社会国际论坛”公布的《中国首次青年就业状况调查报告》:29岁以下中国青年总体失业率为9%,是中国目前社会平均失业率(6%)的1.5倍;与较高失业率相对,当代青年就业意向却依然表现出较高的心理预期,有43%的受访青年认为最理想的工作单位是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20%的青年希望创办自己的企业。同时,受高校扩招、就业竞争加剧、传统观念束缚等因素影响,国内大学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已从2003年的83%下降到2005年的72.6%,不少青年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危险,“啃老族”、“校漂”队伍随之出现并不断壮大,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

3、青年社会参与呈现社团化志愿化趋势。青年的社会化是历史的必然,当代青年拥有了更加自由的民主政治环境,青年社会参与的途径和渠道正变得越来越宽阔和广泛。各类青年社团的数量持续增长,调查显示:77.9%的青年受访者将社团或志愿者活动作为社会参与的主要实现方式,特别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骨髓捐献志愿者等已成为时下青年群体社会参与的新热点。84.4%的青年愿意“每个月抽出一定时间参加义工活动”,在公益活动中的分享快乐、得到满足,已成为青年参加志愿服务的直接动力。

上述趋势既表现为当代青年的群体特征,同时也是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共青团组织要适应这些情况,在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重要作用,就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共青团工作是朝气蓬勃的工作,常被赋予理想主义的色彩,一些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习惯于“凭热情”干工作,在设计载体、规划活动时喜欢赶时尚、逐热点,很少进行严密的研究论证。随着改革的深入,传统的组织架构已被打破,市场环境中青年自主性日益增强,过去许多行政化的动员方式正日渐失效。共青团参与和谐社会构建,既要满怀信心,将其作为共产主义征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目标,同时也不能光停留于理想状态,必须正视现实、贴近青年、关注社会,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地为青年成才致富奔小康这一现实需要服务;在工作职能上,要积极承担各类青年社会事务,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动员方式上,要更加注重实际、实用和实效,从单纯的教育灌输、指派任务,向寓教于乐、寓管理于服务转变。

2、正确处理团员与青年的关系。团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团员和非团员青少年,共青团员是先进青年的代表,通过一定的程序加入团的组织,遵守团的章程、享有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而非团员青少年不受《团章》约束。尽管因团的工作需要,这两个群体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作细分的,特别是近年来共青团参与青年事务逐渐增多,团员与青年之间的界限似乎变得有些模糊。这种模糊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普通青年对团组织的认同感,进而促进青年群体内部的和谐。但是,这种模糊认识也容易淡化共青团员自身的角色意识,影响到他们先进性的发挥。因此,共青团要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紧紧依靠团员,积极带动青年,全面辐射社会。对于共青团员,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队作用,自觉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对于普通青年,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通过培塑更多的“和谐青年”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庞大的中坚群体;对于相对弱势的青年群体,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主动提供各类帮助,代表维护其合法权益,与他们携手进步,使之成为社会和谐的有机组成。

3、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就共青团的性质和特点而言,许多工作内容是务虚的,由此造成各界对团的工作和活动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华而不实、深入不够的印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共青团的影响力、号召力。在新时期,共青团参与和谐社会构建要更加注重“虚功实做”,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具体事情抓起,选准共青团工作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首先,工作作风要实,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工作毅力,坚决克服浮躁情绪,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其次,工作内容要实,要全力打造一批青年受益、社会公认的“团字号”品牌工程,不断扩大团工作的影响力;第三,工作措施要实,通过争取项目,建立阵地,更多地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主战场中有所作为。

4、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共青团拥有着辉煌的历史,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工作品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至今仍焕发着青春的活力。这些品牌的创立无一不是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的结果。当前,创新发展作为时代的主题,已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被各行各业所广泛认同并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无一不是在党带领各族人民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的结果。共青团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在新形势下寻求新的作为,在继承传统和深化品牌的基础上不断地推陈出新,在创新中拓展新天地,在创新中实现新发展。

三、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初步构想

针对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共青团组织应当积极适应新形势下青年群体和青年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着眼长远、抓住根本、循序渐进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部署要求,以构建“五项机制”、营造“两个环境”为抓手,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年成长发展的内外环境,积极培塑和谐青年,努力促进青年和谐成长:

(一)构建“五项机制”,积极培塑“和谐青年”

1、以青年舆情观测为重点,着力构建青年动态分析机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舆情是思想的反映。面对青年价值诉求的个性化、多元化趋势,团组织原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很难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各阶层青年群体的真实想法和即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新构建一套基于现代科学方法与科技手段的新型青年动态分析系统,进一步提高青年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建立完善青年舆情观测分析系统为依托,扎实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青年变化的脉搏。一是疏通青年舆情表达渠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调研、团干部基层联系点、群众信访接待等制度,全面掌握当前青年思想动态。二是建立青年问题指标体系。围绕青年满意度、青年期望值、青年评价等数据,筛选设计出一整套能够敏感反映青年基本状况与青年舆情的指标体系,据此开展青年舆情调查。三是健全青年舆情工作网络。通过开发软件、设立监测点、培养联络员队伍,着力推进青年舆情信息工作,使团组织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当前青年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舆情信息等情况,为自身工作和党政决策提供依据。

5、以帮扶弱势青少年为重点,着力构建青年和谐发展机制。针对当前青少年群体两极分化的客观情况,共青团要积极引导青少年中的相对“优势群体”与相对“弱势群体”和谐生存,共同发展。重点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着力构建相应的扶助机制,及时向他们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是关注贫困青少年的民生问题。以下岗失业青年、特困学生(失学儿童)、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青年为重点,深入实施“青年成功创业计划”、“大学生助学计划”、“进城小公民援助计划”,全面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主动帮助特殊家庭、特困家庭中的弱势青年群体。二是关注边缘青少年的融合问题。切实加强罪错青少年、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结对联系工作,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热情帮教失足、越轨青年走向新生。三是关注弱势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广泛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咨询网络,健全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培植自尊自信、豁达乐观、和谐向上的健康心态。

(二)营造“两个环境”,促进青年“和谐成长”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6篇

价值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即党委统一领导原则、合法性原则、教育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公共性原则、自愿性原则。

[关键词]大学生民主管理和谐校园

[作者简介]梁瑜(1975-),男,浙江新昌人,绍兴文理学院学工部副部长,讲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

(浙江绍兴312000)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4-0031-02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战略决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

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校

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管理的基本目标,其

基本内涵主要包括:民主法治是和谐校园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是

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运行准

则,也是和谐校园的运行准则;诚信友爱是构建大学和谐校园的

道德基础;充满活力是和谐校园的突出表现;安定有序是和谐校

园的前提条件;全面和谐是和谐校园的根本标志。

大学生是高校的主体,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力量,而吸纳

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则是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途径。

所谓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是指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吸纳学

生参与学校和学生利益直接相关事务的评议、管理和监督。

一、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价值

1.有助于遏制校园绝对权力,推进民主治校。民主制度的

设计,最初就是为了防止权力的绝对化及由此产生的滥用或腐

化问题。虽然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

政治民主,但它本质上可以使高校权力结构发生重新调整,使得

学生权力和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在高校管理中通过相互渗透、相

互联系实现权力制衡,从而达到民主治校。

2.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校内公正。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

管理是实现校内公正的制度架构。第一,公正是参与制度本身

所追求的重要目标;第二,在这一制度中学生直接或间接参与学

校管理,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权益不受侵害;第三,通过参与监督,

能有效防止不公正行为的发生;第四,在这一制度下,学生都享

有法律规定的基本自由和平等的成功机会,为每个人表达自己

的公正性抱怨和改变不公正处境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有助于

促进校内公正的最大化。

3.有助于构筑诚信友爱的校内关系。大学生参与高校民

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

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和学业的成

功,使学校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增强学生对学校的价值认同和

凝聚力,使他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

尊严,体验大学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

造力。

4.有助于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使校园充满活力。校园活力

主要来自学校成员、管理机构和机制的有效作用。只有改变那

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设定,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机制

和环境,使校园充满活力,才能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创造性,才能使一切有利于教师、学生和学校进步的创造愿望得

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

肯定。

5.有助于校内稳定,实现校园安定有序。校园运行安定有

序是学校全体师生普遍的渴望和需求。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

理能够从制度上避免造成学校管理者与被管理的学生之间的严

重对立,使学校内部各个利益主体充分地交流意见,理性地寻找

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总体上避免以极端

的方式采取行动,从而维护校园稳定。因此,大学生参与高校民

主管理作为一种协调机制,可以维护和保障学校各阶层及各方

面利益处于一种协调、稳定、平衡的发展态势。

二、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

和谐校园是全面的和谐,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

务的和谐发展,办学地位、办学层次、办学模式的和谐统一,办学

规模、质量、效益的和谐提高,学校内部各种力量和人际关系的

和谐共处,学校各个方面利益的和谐融洽,学校政治文明、物质

文明、精神文明和谐进步。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应该成为

促进校园全面和谐的重要途径。

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涉及高等教育管理和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两个领域。2005年

9月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第

41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

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但

由于历史原因,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保证其发展方向,

更加有效地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委统一领导原则。我国《高等教育法》“国家

明确规定:

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的作用,是通过党委的政治核心、领导核

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保证、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员领导

干部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共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

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坚持党委对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统一

领导原则,一是符合党对高校管理的基本要求,体现党对高校管

理的全面领导;二是保证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正确方向的需

要,为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奠定政治基础和可靠的组织保证,

抵制各类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三是通过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的需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中,是有效引导

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必然选择;四是保证调动学校一切资源

保障、支持学生有效参与的需要,不但能保证学校物质资源的有

效利用,校党委还可通过细致周到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和

管理人员支持学生参与民主管理。

2.合法性原则。主要是指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不能与

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也就是参与的范围、程序、形式、地位

等都必须合乎相关规定。所谓范围合法,是指在学生参与民主

管理范围的确定中,必须根据学生在法律关系中所拥有的权利

来界定,逐一明确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评议权、参与权、监督

权、申诉权的相应内容和范围。所谓程序合法,是指有明确程序

规定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参与。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指出,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必须先向学校申诉处理

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不能直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提出申诉,必须进行逐级申诉。所谓形式合法,主要是指学生参

与或者自发组织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学生成立相关社团

参与民主管理,必须按社团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备案。又如

学生采取激进行动来给学校管理者施加压力,同样必须按规定

报公安部门批准。所谓地位合法,是指学生在参与民主管理过

程中,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履行权利的同时,承担

相当义务。

3.教育性原则。即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应当体现国家

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实现教育目的。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

本身就是教育过程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使教育方针更充分地实

现,使学生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坚持教育

性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挖掘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

管理内容的教育性,使参与的学生充分领会精神实质,对参与事

项有全面深刻的把握,在实践中积极维护、实施。二是科学设计

参与形式,促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树立民主意识、具备民主的态

度、学到民主的知识、锻炼民主的能力、确立民主的信念。三是

加强对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指导。在参与过程中学校管理人员

要有意识地加强指导,如在某项参与活动前对相关学生进行培

训,说明参与的意义、要求和方法等。同时,管理人员也要不断

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

4.平等性原则。平等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种:

一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平等的待遇;二

是泛指地位平等,如平等互利或男女平等。平等的范围涉及人

们权利的平等、待遇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和人的基本需要的平等

等。因此,平等是人对事物的一种态度,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

系。有一位哲人这样说过:“平等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从这

个意义上来说,平等不只是指物质上的相等,更重要的是人们在

精神上是平等的。在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平等

同样应该包括权利的平等、待遇的平等、机会的平等等。平等体

现了全员参与的教育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要求:一是学生

之间在参与管理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学生在参与

管理的过程中,与其他人员是平等的。

5.公共性原则。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公共性原则要

求学生或学生组织在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中要以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为主要目的,对学生公共利益负责,保证学

校教育制度的正常运转。这一原则是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素

质、能力的综合反映。一方面,要求参与民主管理的学生有较强

的集体观念,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的整个过程的安排都不能依个人的好恶而定,而必须把公益性

摆在首位;另一方面,要求参与民主管理的学生具有较强的问题

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调查研究,发现

和表达同学的共同利益。公共性原则要求学生正确掌握和运用

民主集中制原则,理解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我们党和国家的组织

原则,也是处理日常事务的科学方法,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符合

公共利益的集体决策。

6.自愿性原则。即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是基于个人对其重

要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对自身特点的合理定位,主动表示愿意参

与管理。自愿性原则,体现了对学生个体的尊重和对多元参与

动机的认可。坚持自愿性原则,要保证学生根据自身的认知状

况、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和能力水平自愿选择参加民主管理活

动。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才能和个性特长,才能有

利于调动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才能更好地

教育和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自愿参与,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

学生的自我教育,通过自我学习、自我修养、自我反省、自我总

结、自我批评、自我改造等方式,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自

己的思想觉悟和参与能力。自愿性原则,要求学校管理人员和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积极主动地走近学生、了解学生,有效

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学生的参与热情。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和以人为本教

育理念的落实,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必将得到教育主管部

门、高校和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普遍重视,其价值也将

得到进一步显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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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丽慧.学生参与——转型时期高校管理的视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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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育部.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号)

[Z].2005-03-29.

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思考和实践 第7篇

一、转变管理观念, 保障教师基本权利

笔者理解, 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是推进依法治校, 建设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扩大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的必然结果。要实现教师对校长负责制的监督, 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没有教师对学校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知情, 就谈不上参与;没有知情, 教师也无从表达;而没有充分自由的表达, 所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都是虚的, 最终监督权也无法实现。所以作为校长, 首先要转变自己的观念, 一定不能把校长当做“官”来做。学校管理要以教师为本, 尊重教师、依靠教师、服务教师, 形成将教师参与视为目的而非手段的观念。

二、健全组织形式, 规范教师参与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作为校长, 我充分尊重、信任广大教职员工, 坚持“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 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 充分调动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学校开辟了校务公开栏, 事先公布重大规章制度的草案及实施细则, 提高工作透明度。学校定期召开教代会, 通过教代会完善、修改、确立事前已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协商过了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这些程序的实施, 使得学校的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出台都经过了管理者的充分加工和消化, 成为教师公认的行为规范和竞争的起跑线与终点线。事实上, 我校近几年先后出台的学校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方案等都经过了充分的民主协商和合法的程序, 不是领导的“一厢情愿”, 而是领导和教师的“两情相悦”。

三、完善沟通渠道, 夯实教师参与基础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和网络技术的发展, 学校组织结构向扁平化、网络化发展肯定是一种趋势。在扁平化组织中, 每个班组和个人都是整个组织网络的一个节点, 它们独立平行。信息的传递倾向于“全通道式”, 有利于教师及时获取学校信息, 为他们的参与提供信息基础。近年来我校实行校务公开, 设立校长电话、校长信箱, 可以说是这方面工作的有益尝试。另外,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 学校在网上设立“校园360度”和“教育博客”, 学校成员全方位地讨论和参与学校事务, 自觉成为学校的主人。

四、引导教师学习, 提高教师参与能力

教师参与学校事务可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 但这种参与需要有足够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基础。为此, 学校应该引导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信息, 以便更有效地参与学校事务。我们着力引导教师进行系统思考, 明确提出“学校是教师与学生共同生活、共同成长的地方”, 引导教师深刻理解自己的专业成长和学校发展之间的关系, 提高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 也提高了教师以主人的姿态参与学校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积极性。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8篇

1 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

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作为项目控制的目标值, 定期把工程进展过程中的实际支出额与目标值进行比较, 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与投资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 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 并采取纠偏措施加以控制, 以保证控制目标的实施。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为:

1.1 成本计划实施

将成本目标或成本计划分解, 提出设计、采购、施工方案等各种费用的限额, 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此执行。

1.2 成本监督与控制

包括对各项工作进行成本控制, 如对设计、采购、委托进行控制;各项费用的审核, 确定工程款的支付, 监督已支付的项目是否完成, 并保证每月按实际工程状况定时定量支付;得出实际成本报告;进行审计活动。

1.3 成本分析

作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 并对各个方面提供不同要求不同详细程度的报告。包括超支量及原因分析、剩余工作所需成本预算和工程成本趋势分析。

1.4 制订措施并调整成本计划

(1) 与相关部门合作, 提供分析、咨询和协调工作, 使各方面作决策或调整项目时考虑成本因素。

(2) 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分析超支原因, 分析节约的可能性, 从总成本最优的目标出发, 进行技术、质量、工期、进度的综合优化。

(3) 通过详细的成本比较、趋势分析获得一个顾及合同、技术、组织影响的项目最终成本状况的定量诊断。

(4) 对项目形象的变化, 如环境的变化、目标的变化等所造成的成本影响进行预测分析, 并调整成本计划, 协助解决费用补偿问题。

2 公路工程项目成本预测与控制措施分析

2.1 项目成本预测

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是本工程造价的上限, 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此限。施工企业要在中标价内, 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对各单位工程师列出成本预测值, 以此控制成本的支出。

项目部施工成本是与工程施工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预测项目部施工成本, 一般根据工程量清单或工程的报价计算该工程完成需要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和现场管理费。因此, 预测单价应低于投标价。

(1) 确定人工费:

人工费=实际工日单价×实际消耗定额。

(2) 确定材料费:

材料的价格随市场的供求上下波动, 投标单价应及时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行情, 确定合理的材料价格。材料费=现行的材料市场价格×材料消耗量。

(3) 确定机械费:

机械费=机械台班费×机械台班消耗量。

(4) 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计算无固定的公式。它的确定与施工的实际情况有关, 如现场环境情况、气候情况、施工工艺的难度、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等, 一般为工料机总和的6%~8%, 一般情况不应超出此限。

(5) 项目部管理成本:

项目部管理成本主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项目部的人员组成情况综合考虑。目前一般采取“按实计算, 总价控制”的原则, 管理费用为工程总造价的2%~3%。项目部要严格审定开支项目, 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

(6) 项目部上级机构成本:

项目部的上级机构成本是指上级机构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一般是根据上级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组成状况确定, 采取“按实计算, 总价控制”的原则控制费用开支。

(7) 税金:

税金按照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本预测值将作为成本考核的指标, 应尽量准确、详细、合理。

2.2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2.2.1 提高工作人员成本控制意识, 全员参与成本控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尽可能降低成本。所以, 路桥施工企业决不能忽视成本控制, 应立足自身特点, 建立合适的管理模式, 提高成本控制意识。

2.2.2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成本分析, 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在项目施工整个过程中, 通过成本预测、计划成本编制、实际成本核算, 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 对项目成本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 项目成本是超支还是节约。因此路桥企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收集好原始资料, 各部门要能准确提供相关数据, 才能使成本分析有依据, 比较有对象, 要用数据说话, 发现问题及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改善经营, 降低成本, 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2.3 注重合同控制的作用

合同控制应该是企业实施成本控制的重要方面, 施工项目质量、进度控制与之密不可分, 是合作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约束力的控制方法。

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严密的合同体系覆盖了项目管理的各个层面, 上至企业的决策者, 下至项目的各个作业班组, 并涉及企业各个专业职能部门, 他们都对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负有责任, 形成了完整的项目成本责任网络, 充分体现了成本控制的全面性原则。

2.2.4 把握最佳工期成本点, 寻求最低成本

正确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 寻找最佳工期成本点, 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 在特殊施工条件下, 应反复权衡为保证工期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与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工程竣工决算后, 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同样, 通过技术创新, 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 缩短工期, 防止因误工、返工和返修造成的浪费。在总体施工方案确定后, 对技术难度高、成本影响大的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工艺设计, 在安全、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论证和优选, 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在质量方面推行“诚信”理念, 以“双赢”为目的, 提高工程质量, 杜绝事故发生。

3 对改进路桥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的思考

3.1 建立责任权利相结合的责任考核制度

责任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体制的建立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

施工项目经理部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是施工项目经理部, 施工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的主体是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队全体施工人员, 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管理主体的核心领导, 这样形成了一个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将项目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 分别进行全额细化和量化, 层层分解到管理和施工的每个项目、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道工序上, 对成本管理体系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要进行明确的界定;赋予相应的权利, 以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在责任支配下完成工作任务后, 需要用一定物质奖励去刺激, 彻底打破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 干多干少一个样, 真正做到人人有责可负, 事事有人负责, 指标到人, 控制到位, 从而形成一个全员、全方位的成本控制网络和成本群管格局。

3.2 从工艺、工序上控制成本

对项目成本的管理,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业层的管理力度, 这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所在。结合工程任务的实际情况, 以施工定额为标准, 以施工队或班组为最基本的核算单元, 推行内部定额工日和工序单价承包制, 对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严格把关, 让职工个人经济收入与完成工作量相联系, 调动挖潜降耗的积极性。通过合理组织施工队伍,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 优化施工方案等达到控制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3.3 从质量、进度上控制成本

在施工过程中, 应注重质量和工期的管理, 正确处理质量控制、工期控制与成本控制的相互关系。这三者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 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都势必引起另外两个目标的变化, 并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在现实项目中, 工期短、质量好而又造价低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强调造价和质量, 工期就不应要求过严;强调项目的造价和工期, 质量就不能要求过高;强调质量和工期, 造价就不能要求过紧。因此, 在制定项目建设目标时, 应先对建设项目各种客观因素和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动及这些可能后果进行综合研究, 经过对具体情况分析, 制定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

按规范施工, 精工细作, 杜绝发生返工和报废, 做到优质和低成本的有机统一。众所周知, 工期越短, 工期成本越小;但工期不是越短越好, 当工期短至一定限度, 工期成本则会急剧上升。工期成本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保证工期而采取的措施费用;二是因为工期拖延而导致的业主索赔。这种情况可能是由施工环境与自然条件引起的, 也可能是内部因素所导致。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 均衡地安排工程进度, 尽量减少人为停工的成本损失, 使工期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 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3.4 从成本的费用组成上强化成本控制

根据成本控制的概念知道, 实施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制定成本控制的标准, 因此, 对成本实施控制的方法, 也主要是用不同标准的控制方法。一般来说, 有定额控制和预算控制, 无论是定额控制还是预算控制, 按其费用的经济性质来划分, 基本上可分为对材料、机械费用的控制, 对人工费用的控制, 对其他费用的控制等。

3.4.1 对材料、机械费用的控制

主要包括主要材料、构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机械等, 在施工生产经营中的消耗占总成本的比重很大, 是施工企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 根据工期安排合理使用机械。作为占工程项目总成本60%~70%的材料费用在成本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也是被认为较难实现控制的环节。除了材料涨价因素外, 严防死守材料的采购、质量、运输、验收、领用及结算六关。首先货比三家, 择优选择材料, 防止缺斤少两和质次价高;再次是就近购料, 降低运输成本, 减少二次搬运, 根据工期合理确定进货批量与批次, 降低材料储备和减少资金占用;其次是加强物质收发, 保管、领退管理, 限额领料, 防止损耗、超耗和浪费, 特别是控制好钢材、水泥、沥青三大材料, 依靠技术力量和分明的奖惩有效减少材料损耗。

3.4.2 对人工费用的控制

对人工成本的控制, 应本着既满足施工需要又例行节约开支的原则, 以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作为控制依据, 引入劳务市场化机制、劳务队伍市场准入制度。内部建立竞聘上岗、双向选择、能进能出、工效挂钩的自主用工机制, 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的数量比例, 适时安排人员进退, 压缩零散用工和辅助用工。

3.4.3 对其他费用的控制

这里所说的一般费用, 从费用的习性上看是固定费用或半变动费用, 从费用的用途上看大部分是期间费用。要控制好管理费用的开支, 实施好项目经理审批制度和财务审核制度。另外, 项目经理部应该做好内部竞争和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做到有备无患, 避免因业主索赔导致额外损失。

4 结 语

综上所述, 探讨公路建设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方法和改进措施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以取得最大的经营效益。只要遵循价值原理, 科学决策、动态控制、采取严格到位而有效的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就可以将公路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目标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张振明.工程造价信息学引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5:17-18.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9篇

1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不到位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要贯穿到工程管理的各个阶段, 这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使用阶段[1]。但是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工程管理一般集中在施工阶段, 忽视了建筑工程前期的管理。例如在投资的决策阶段, 对于选址。工程规模没有进行有效的估算, 这就造成了投资浪费的现象严重。在设计阶段, 没有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出有效的设计图, 对图纸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修改意见, 这就造成了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变更, 这不仅造成了浪费, 而且还大大的影响到了施工的进度。

1.2 建设单位没有充分的施工准备

在建筑工程建设之前, 建设单位应该做好开工准备, 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但是, 很多工程在建设时, 缺少完整的设计图纸, 施工场地也没有三通一平, 甚至连一些相关的手续和资金都没有完全的落实, 建设单位不具备开工的条件, 但是却强行开工, 这不仅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进度, 而且还使投资出现了浪费。有的建筑工程项目较大, 建设的周期也比较长, 建设单位就强行开工, 由于开工条件不成熟,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比如资金不足或者是手续不全, 造成了工程的停歇, 不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

1.3 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乱指挥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 对于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安全很难进行统筹兼顾。而且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 只凭借着自己的经验进行乱指挥, 没有按照工程的规律办事。为了节省资金, 对于工程的质量不再重视, 指挥施工单位选择一些价格较低, 质量较次的材料来减少造价。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 不顾工程的质量, 无视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 盲目的赶进度, 这就为建筑工程埋下了安全隐患, 导致了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设单位参与建筑工程管理的策略

2.1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参与建筑工程管理的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确保各种程序规范、科学, 更好的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要使建筑工程从开始论证决策到最后交付使用等一系列的阶段, 都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 必须要坚持“先勘察, 后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进行, 这样才能保障工程的科学性, 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工程上马之后, 建设单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 首先要编制出可行性的研究报告, 充分掌握建筑工程的地质资料, 并为设计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 科学的进行设计, 避免施工中对设计图纸的随意修改, 减少由于设计的不足而造成的施工过程中的返工, 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而且, 还要做好招投标工作, 要选择一些施工技术好, 信誉高的施工单位, 更好的保障施工的质量。再者, 还要办好各种手续, 例如土地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以及规划许可证等, 更好的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2.2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10篇

1 保险业参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意义

参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为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有助于提升保险业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提高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保险业实现自身发展, 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保险的需求。保险业在经营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 顺应保险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创新保险产品, 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的内涵。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发挥作用的同时, 提升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促使自身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保险才能被社会所认可, 更好地服务社会才能得到更快的发展, 保险业的发展奖有利于强化保险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话语权, 提高保险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2 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体现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 保险业运用内在机制进行着社会管理工作。

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纠纷。通过大力发展责任保险, 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 有效地降低诉讼成本, 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另外, 对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的企业, 一旦在劳资上发生矛盾, 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协调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化解劳资纠纷, 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减轻灾害事故、疾病等给社会公民造成的影响。

二是提升政府的管理效率。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性机构, 在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在国外, 保险公司参与公共管理已逐步成为趋势。在我国, 保险公司也广泛参与了新农合医疗保险, 为政府减轻财政上的压力, 同时受到老百姓的好评。

三是引导公众遵循社会公责。例如保险公司将机动车的保险费率与驾驶者的违规行为相挂钩, 违规出险的次数越多越严重, 保险费就越高, 反之就给予相应的优惠, 这项措施的推行, 较好地运用经济手段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3 对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目前, 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仍然存在深度不足、覆盖面不广, 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等问题。笔者认为, 保险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推动保险理念创新

目前, 我国的流动人口较多, 为加强流动人口保险保障, 针对流动性较强的群体, 研究开发出保障适度、通俗易懂、灵活简便的保险新产品;逐步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矿产采掘等高危行业建立起保障机制, 并在高危行业建立强制保险制度, 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保险业应变传统理念为新理念。一是继续推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有关保障工作, 稳步推进农村计划生育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和政策性农房保险, 加强对农村基层保险的保障。二是完善健康养老保险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新医改政策。着力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 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扩大社会的养老健康保障覆盖面, 提高社会的养老健康保障水平, 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预期。三是深入研究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律, 找准保险业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 积极推动理念、体制、方法和手段创新。四是及时总结保险业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经验做法, 形成规范性的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3.2 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

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为社会提供许多个就业岗位, 减轻社会就业难的问题。保险营销队伍的快速成长, 为增强公民的保险意识、传播互助的保险文化奠定了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与用人制度息息相关。

一是创新人才培训机制。目前, 保险业的人才培训不仅分散而且在时间安排上也没有规律, 也没明确其重点培训对象。针对培训体制的现状, 应建立相对集中的人才培训机制, 加大对保险公司准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创新用人机制。建立以业绩为依据, 以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逐步将岗位关键指标、品行觉悟值、贡献度、胜任度作为评价员工和干部的依据。切实解决保险公司在用人上存在着的青黄不接的问题。三是完善准入与淘汰机制。着眼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应大胆使用新人;着眼优化保险业人才队伍结构, 应慎重启用年轻人;着眼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应及时储备接班人。

3.3 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动

一是要落实好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这是有效化解突发事件的前提保障。二是涉及构建和谐社会民生工程的保险, 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保险公司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农村治安保险发展的同时, 需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安全责任保险承保一旦成功, 将分担部分政府责任, 减轻政府机关的管理压力。三是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 加强与气象、卫生、防疫、安监等部门合作, 做好风险的监测预警, 强化和规范防灾防损工作, 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降低灾害事故损失, 提高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

3.4 关注客户关心的热点

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健全市场化的损失补偿机制, 是保险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对因灾害、事故、疾病等造成被保险人损失, 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二是保险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应主动说明责任范围和免责情形。三是在处理重、特大事故上, 尽量以和为贵的解决方案来处理, 赔款给付应规范准确, 方便快捷。四是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生产事故和社会突发事件等, 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开通绿色通道, 及时预先赔付, 帮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3.5 有效解决民生难题

当前, 保险业与社会各个方面的联系日益紧密。养老、医疗、教育、就业、失业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已成为我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保险业恰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商业手段, 恰是辅助政府解决养老、医疗、教育、就业、失业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商业机构。目前, 在我国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是很有必要的, 商业保险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保险管理中, 能有效地缓解政府的压力, 减轻政府的包袱。如果我们能够不断地提高社会保险意识, 努力扩大保险的覆盖面, 使得每一次风险事故灾害发生后, 受害者都能得到保险的援助, 那么整个社会也就形成了诚信、友爱的互助的环境, 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的追求所在。

摘要:如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功能, 是当前保险业探讨的重要课题。保险业参与和融入我国的社会管理建设, 有效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 调动社会成员进行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保险业应当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 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 不断地提升服务技能, 不断地完善商业保障体系等措施,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 有效地解决社会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保险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参考文献

[1]吴定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和谐社会的能力[J].保险研究, 2007 (1) .

[2]李长春, 罗丽华.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几点思考.上海金融, 2011 (10) .

[3]李殿君.保险业九大课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4]魏华林, 李金辉.论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保险研究, 2003 (11) .

[5]张溪珍.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时代金融, 2012 (5) .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11篇

检察建议

——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一个有效的途径,对于强化有关单位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内部制约监督,促进公权力依法规范行使,有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从实践看,检察建议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发挥。一是从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上看,存在适用不均衡,尤其是重职务犯罪方面建议,轻刑事犯罪方面建议。二是从检察建议的层次上看,存在重个案建议,轻类案建议,特别是对高层检察建议重视不够。三是从检察建议的作用上看,往往是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

为了破解检察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笔者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实施法律保障,确立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增加将检察建议权纳入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规定。同时,该法还应当界定检察建议权的概念,并明确履行该项职权的对象范围、适用程序和方式、建议书的内容、落实保障和补救措施等相关事宜。条件成熟时,应考虑在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对检察建议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被建议单位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作出答复的时限、方式、答复的事项、异议的补救措施和无正当理由拒绝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第二,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要深入调研,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要注重分析,确保检察建议的准确性。要加强回访,确保检察建议的实效性。第三,完善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考核机制。一是把检察建议考核从目前的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考核中单列出来,作为一项单项工作对院进行考核,单独制定考核细则。二是对高层检察建议设置预警线,明确必须完成的件数。三是在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是否重视、是否研究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等环节加强研究,科学设置考核规则,防止检察建议弄虚作假。

专项监督工作机制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

201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第9条意见中指出:“完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目前对专项监督工作机制的定义几乎没有描述。笔者认为专项监督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立足自身监督职能,针对社会上群众反映强烈某一特殊领域或某一特殊问题,采用专项活动、预防调查等特殊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监督的专门活动。专项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体现,是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回应民生诉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措施,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载体。

通过到目前的司法实践看,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应至少包括两项内容,即专项活动和预防调查。专项活动主要是从宏观角度上开展的专项监督,特别是指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的一系列专项工作。如近年来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预防和查办干扰、破坏选举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等等,对于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规范社会管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预防调查则主要是从微观的角度开展的专项监督,具体指检察机关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的治理对策,针对一定领域、系统、单位及其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环节而实施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等有关活动。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等方面产生的原因,把握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和发案规律,向有关领导机关和管理部门、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和预防对策。笔者举一个实证的例子来说明预防调查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社会管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某县,由于采砂活动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发生了几起溺水死亡事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现象,当地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在积极初查是否存在渎职犯罪的同时,开展了关于全县河道采砂情况的预防调查。通过深入采砂场、走访相关部门和溺水死亡当事人家属等调查手段,发现采砂业主违反禁采制度,没有及时回填沙坑是造成溺水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根据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水务部门发出了严格办证从源头遏制无证开采、加强监管从过程中防范违规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当地水务部门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全县采砂业的管理。特别是根据建议,在采砂场设置警示牌和警戒带,有效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再次发生。

专项监督工作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手段措施,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明确专项监督工作重点,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专项监督重点,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二是将专项监督工作纳入考评,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标准,把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是否有利于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否有利于促进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专项监督工作根本评价标准。

乡镇检察室

——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有效平臺

实践证明,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检察职能向农村延伸的有效途径,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满足群众合理诉求、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和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乡镇检察室的设置正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中还需进一步完善。在乡镇检察室未来发展中应重点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认真规划,科学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通过司法委员会向全国人大提交一个修改检察院组织法的建议,明确在乡镇设立检察室的规定。同时,高检院要进一步对派驻检察室建设的选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基层检察院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拟设立乡镇检察室的布局、数量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当地编委申请增加机构编制,机构规格与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相同,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二是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派出检察室的历史发展告诉我们:检察室不能滥设,检察室的权利不得滥用,否则,是对检察权的不当行使,有损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甚至会影响到检察室的生命力。检察室不得自行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举报线索要由派出院统一管理,属派出检察室处理范围内的,由派出院安排检察室处理。坚决杜绝派出检察室演变成为独立的、不受监督的“第二检察院”;坚决杜绝派出检察室不经汇报私自接受举报、进行初查直至立案侦查,不断强化检察院对派出检察室的监督力度,使检察室的工作统一于派出检察院的工作之中。

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12篇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之一就是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国家在报告会上也反复强调赋予人民权利的重要意义。国家尽力扩大公民参与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经常组织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包括经济文化事务和政治事务等,提高公民的参与度,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公民参与管理政治事务、经济事务也是一种权利,是公民意志的体现。加森(G.D.Garson)指出,电子化参与是指使用电子化工具来鼓励公民与利益相关团体参与政府机关的决策或法规制订过程,而电子化参与通常以3种形式呈现:决策透明化、电子邮件以及电子化法规制订。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公民参与其实就是政府为公民提供的一种说话和发表意见的渠道,这种渠道与政府公共事业相关联,能影响政府的决策行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度其实也是指公民要通过政治渠道来影响政府活动,例如选举等,以更好地促进公共事务的管理。公民参与通常有两种口径:窄口径的参与指政治参与,诸如参加投票选举、政党活动等;宽口径的公民参与是指除了政治参与外,参加诸如公共利益、社区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

2 电子政务条件下公民参与对政府管理创新的作用

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下,政府管理缺乏公众参与,究其原因主要是当时的信息传播受到一定的局限,公民没有合理的表达途径。在这种境况下,迫切需要一种民主制度来帮助公民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合法权益。代表与选民之间有时还会出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 即代表与选民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不断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选民意见,导致决策不科学。而在电子政务的背景下,一些重大会议都体现了公民的参与性,其中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传统的公众参与形式大大限制了公民的参与度。政府网站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政府与公民之间可通过电子渠道和网络平台进行连接,扩大受众群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需求。这打破了以往的时间和空间限制,逐渐拉近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另外,互联网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与者可以不受身份限制,且整个参与过程都接受群众的监督。网站的这些特点为提高民众的参与度,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良好条件。

信息技术是现代社会公民参与政治和政府管理的一种新形式,为公民的民主治理创造了一条重要途径,也为民主治理模式提供了重要方式。信息技术优点众多,能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公共信息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民主化发展进程。信息技术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能推进民主化进程,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降低公民参与政治的成本。

另外,在信息技术的形势下,政府间的交流形式也逐渐增加, 政府可在内部建立一些合作形式,以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社会各个阶层都可参与电子政务的决策,每个电子政务平台都有一个智囊团和专家团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的民主化决策水平。在政府的外部组织下,社会民众能利用网络合法发表自己的言论和看法,还可以反馈自己对政府的要求。对一些重大政策,政府应提前提出决策意图,使人们在互联网上互相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利于科学民主决策。

还需要强调的是,电子政务虽然能促进公民参与,但也存在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公民参与度的提高。因此,就不能称之为十分成功的电子政务公开,要不断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政务不仅能促进政务公开的信息化、电子化,还能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也时刻体现着自身的政治的合法性。这是我国的政治管理体制建设的重大举措。

总之,政府的管理需要不断的创新,而且从古到今都受到高度的关注,公民参与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扩展,每个时期都会出现很多新的参与形式。也就是说,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创新的大量实践还需要不断总结,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创新的理论还需要不断探索。因此,不论是当前还是今后,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创新的研究都是非常必要和有意义的。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形式逐渐多样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公民参与政府管理提供了重要平台。这种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的融合为公民参与提供了便利,同时也降低了管理成本,由此看来,应鼓励公民通过信息技术提高其参与政府管理的力度,实现公民与政府的双向互动。

关键词:电子政务,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G D Garson.Publi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Government:Managing the Virtual State[M].Burlington,MA:Jones and Bartlett Learning,2006.

[2]竹立家.政府管理创新与构建和谐社会[N].学习时报,2014-08-30.

[3]陈星博.只有公众参与管理,社会才能和谐[J].中国改革,2007(9).

[4]陈俊.公民有效参与政府管理及实现途径[J].传承,2010(3).

[5]张艾荣,黄宝荣.电子政务环境下的公民参与机制变迁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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