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2024-09-08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精选12篇)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第1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和谐校园

依法治校与和谐校园是在我国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提出的对学校教育的具体要求, 是应对我国目前教育现状, 改革完善教育制度与措施的重要举措, 也为高校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贯彻, 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校园的应有内容。党的十八大指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谓依法治校, 就是要将法治的理念和具体内容借鉴到校园建设中去, 这既要求学校的管理者树立法治观念, 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也要在学生中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 构建校园法治文化, 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之下开展学校的管理、教学等活动。依法治校是顺应中国现实情势的正确选择, 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由我国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治国方略, 是对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科学选择, 它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 保障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 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也是日新月异。在此背景之下, 将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入贯彻到校园建设中去, 实行依法治校, 理应成为深化教育改革, 推动教育事业开创新局面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校的推进有利于和谐校园的构建

所谓和谐, 指的是事物之间动态、具体、相对的辩证统一, 指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相辅相成、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关系。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的重要目标, 是综合了民主法治、经济、秩序、资源、道德等多项指标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和谐校园的建设也是我国目前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局部、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 因为学校培养的是未来的社会建设者和公民, 因此, 建设和谐校园,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建设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关键举措, 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 教育改革逐步深入的体现。法治与和谐都是现代教育的科学主题, 二者应当互为助力, 共同发展。其中, 依法治校对和谐校园建设尤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依法治校能够明确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使校园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得到协调, 使纠纷在制度渠道内得到处理化解, 由此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 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系统保障。

和谐校园建设要求建立一个动态的系统, 其中既能够体现人类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 也应具有科学、民主、人文、开放等特征。这个系统应当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知识、自我成长的环境, 也能够塑造学生的品质与人格, 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依法治校的法治氛围有利于塑造学生的现代规则意识和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观念, 在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将现代法治所蕴含的意念逐步植入学生的头脑之中, 这将极大地推荐我国社会法治观念的树立和养成。

三、推进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的几项措施

(一) 依法完善学校规章制度, 为依法治校构建制度基础。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度的存在和健全是构建和谐校园的系统基础和保障。尤其从约十年前的“田勇案”、“刘文燕案“开始, 高校屡次被推上被告席。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校方的规章制度的不健全有关。在此急迫背景之下, 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 理应成为依法治校活动的首要任务和要求。

1.从制度层面看, 依法治校需要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与现行法律法规形成和谐衔接, 这是形成校内“法治”构建和谐校园的系统基础。就我国目前立法状况而言, 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尚不足以涵盖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 因此, 需要校方在法制范畴内设计出具体的制度, 以指导教育教学中的具体行为。值得注意的是, 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又要能够在法律法规未能详细规范的领域进行填补, 以使各主体的行为有据可循。同时, 鉴于学校工作的复杂性, 校规校纪除与教育法律法规有所关联外, 还可能与国家的其他法律规范, 如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发生联系, 所以, 学校的制度建设实乃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2.坚持制度公开, 切实保障其贯彻执行, 使之具有现实的生命力和可参照性。校方可通过网络、书面等形式将学校规章制度对外公示,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 这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预示行为后果, 由此保障校方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当然, 制度的公开与透明也有利于各方权利义务的明确, 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和化解不必要的纠纷, 维护和谐校园秩序。

(二) 加强法制教育, 树立法治观念。

目前我国各高校均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 作为学校公共课程对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介绍。这顺应了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方略, 有利于学生切实懂法、用法、守法并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但是, 现在各高校的法律教育开展力度实际上是不足的, 法律基础课程只是作为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一小部分, 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引导中“顺带”提及, 而且, 此门课程基本上都由思政、哲学等公共课的教师进行讲授, 对于法律制度中的一些严谨复杂问题难以达到应有的专业水平, 更不用提法律精神的培养和塑造了, 这对于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是十分不利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 法律制度对我们现实生活的影响越来越显著。知法、用法、信法越来越成为对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的实际要求, 因此, 加强高校法制教育, 用更多的内容和更专业的力量来教育、引导学生, 应为当务之急。当然, 法律知识和法治信仰的教育除应对在校学生开展, 还应适当针对学校中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

知识与理念只有与实践相结合, 才能更加贴近实际, 加深理解和信仰, 成为真正为人所践行和信服的行为规范。法律知识教学在人们心中往往以枯燥乏味的面目出现, 这不利于法律的推广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因此, 学校在法律教育教学中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教学方式, 将相对枯燥的课堂讲授与生动活泼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 采用如模拟法庭、案例演习、谈判、咨询等生动方式, 提升学习兴趣, 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 加深理解和体验。

(三) 引入外部专业力量, 建立学校法治机构。

学校的法治建设和实践是一项具有很强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的系统工程, 需要专业人士的加入。高校应聘请律师等法律实践工作者以及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到依法治校的工程中去。这些专业人士既可为学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自己宝贵的专业性意见, 又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对高校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保证高校合法权益。此外, 法律专业人士还可对在校师生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帮助, 学校可以成立常年的法律服务中心, 针对师生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提供咨询与解答。当然, 此类专业人士的引入和服务机构的设立需要学校乃至于司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保证其具有合理合法的身份和待遇, 并督促其开展高质量的工作, 维护其声誉。

总而言之, 我们要从思想和行为上着手, 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在学校中塑造民主、法治、自由、开放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以此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保证教学质量, 提升教学效果, 并促进学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峰.高校依法治校刍论[J].高教探索, 2004

[2].王学春, 张鑫.高校依法治校理论研究[J].国家教学行政学院学报, 2010

中小学依法治校的问题与对策 第2篇

连云港市班庄中学

杨世锋

一、基本内涵

依法治校是指学校的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管理学校的事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依法进行,维护学校的利益,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依法治校的核心是“依法”。所谓“依”,是指依据和根据,不仅指直接利用法律作为工具和手段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运用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学校管理活动时不能同宪法、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有效地把法律作为一种最高权威和依据;所谓“法”,是指国家制定并颁布的体现国家意志,在全国范围内产生约束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规范体系。从法的内容上看,依法治校的“法”,除指宪法和法律外,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各类学校为实现管理目的而制定的章程及学校规章制度等,尤其指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学校工作量化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当然,在中小学校施行依法治校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和进步,但同时凸显出一些自身的弊病。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目前的中小学校的法制建设表现为不系统、不全面。有的学校只是在某段时间对学校进行依法治理,其最终效果也不明显;有些学校制定的制度等尚不宽泛,不够全面,缺乏连续性。比如近年来,因教师严重不负责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案件日渐增多,但由于学校没有制定明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因此在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导致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

2.管理中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手段,权大于法、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学校管理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情况。许多学校领导干部对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明显不到位,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远没有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调处纠纷、维护权益的观念与习惯。在学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上,官本位思想还较广泛存在, “人治”大于“法治”。

3.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学校校长法制观念淡薄,独断专行,对学校内部重大事项,不召开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任凭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即使召开校务会也是“一言堂”,教职工代表大会也是走走过场。

4.教职工的整体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学校很注重对教职工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而忽视教职工的“师德”和法律法规学习。导致教职工法律意识不强,经常出现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体罚、变相体罚、私拆学生信件。

三、基本对策

针对我国中小学面临的无法可依、内部民主缺失、权力与权利冲突、管理手段和方式粗放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依法治校当围绕理顺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制约权力、保障合法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益,通过宣扬民主法治观念、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来不断推进校务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逐步将这一宏大理念和方略付诸于具体的办学实践过程当中,渗透于中小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依靠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中小学教书育人、传承文明和探索真理之崇高使命。

1.强化法律学习,改变传统观念,提升法律意识。主动学法,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学校管理理念,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在校内通过党支部活动,在党员中积极组织学习,要求党员率先带头学法,并在师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教职工大会,广泛宣传法律的目的和意义。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利用每周政治活动的时间,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要求业余时间学习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规。要把学法和本校、本职的工作联系起来,促使学习深入发展。只有在实践中学习法规,通过学习法规指导实践,才能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同时要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利用教师大会定期的学习制度,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增强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

2.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进程,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涵盖学校事务的一切方面。有些学校的规章制度不仅过于陈旧,而且与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做好学校依法治校的基础工作,要有属于学校内部的“立法”:即紧密联系学校实际,适应本校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一部《学校章程》。在制定或修订工作中,要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守相关程序。学校要根据形势需要,充分吸收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实时地制订或修订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民主决策制度、教育教学评估制度、教学工作量考核制度、教学质量考核分配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相适应。各校还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教育法规体系,加强教育执法制度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3.构建和完善有效保障师生权利的监管救济机制。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 为了更好地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中小学校就必须树立“无救济,则无权利”的法治思想,建立和完善有效保障师生权利的救济机制,使师生的权利救济机制成为法治状态下学校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落实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中小学校校要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管理中要做到“三公”: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例如:把学校收费、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把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教师管理制度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向教职工公开;把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班级考核评比制度,“校园之星”、“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等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等涉及班级和学生管理的制度向学生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防微杜渐,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5.狠抓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基础,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任务。对学生管理不能仅一罚了事,学生不健康的心理,会导致人格的扭曲,因此,学校应当加强心理教育,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急躁等心理, 培养他们健康的人格。学校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每个学期设立一个法制教育宣传月,比如我们学校就是每年的4月和12月。在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应该坚持做到四个相结合:即课内和课外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全面普法教育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通过“四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进行安排,使普法教育做到经常化。学校应该结合学生在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比如举行法制教育讲座;模拟法庭;以班级为主阵地,举行“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开展法制教育为主题进行黑板报评比;组织学生对班级的纪律、卫生、“两操”、等进行检查和评分,制定评分标准,并严格执行,在监督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举行法制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强化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以情育人的有机结合。学校管理是一门综合艺术,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德是一所学校得以发展的灵魂,情是学校管理的润滑剂。把握这三者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达到治本的效用,使一所学校得以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校 依法执教 第3篇

【关 键 词】 依法;治理;小学

遵义县第一小学建于1906年,至今已有108年的办学历史。校园占地面积16363平方米,目前有48个教学班,3319名学生,162名教职工。学校始终坚持“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增强教师魅力,构建和谐校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树人、质量立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和“给学生最快乐的童年,给人生最坚实的起步”的教育理念,曾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贵州省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实验学校”“贵州省交通安全文明学校”“遵义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经过几代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遵义县办学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教育质量最好、校园环境最美、社会声誉最高的小学。

一、开展学法宣传活动

学校将《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学习列入每学期的工作重点之一,作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的必修课和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每年2月和8月作为《义务教育法》宣传月,利用标语、校讯通、橱窗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通过《告家长书》,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白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二、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服务区域内暂住居民子女、农民工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全部免费入学,切实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至少一小时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三是实行均衡分班制,不以成绩排名和分配座位;四是严格收费行为,每学期只收取作业本费,保险费学生自愿由家长到保险公司购买;五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线,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三、重视学生品行教育

组织教职工编写了《小学生一日常规》和《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并将《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印发给每位学生作为校本教材使用。开展了“弯腰行动”“劝阻行动”“帮扶行动”,强化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引领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知荣辱、辨是非、做好事,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以每周一训经典语句作为国旗下讲话主题,让学生铭记经典,逐渐内化为自身行为,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丰富学校活动内容,每月一歌活动,让学生唱经典,受到经典的熏陶;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宣传报道好人好事,传递正能量;每月上一节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队课,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八严禁”和学校“六不准”,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履职意识,做到讲政治、守诚信、懂规矩、尚廉洁、做正事、有正气;认真践行《贵州教育精神》《贵州教师誓词》,树立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科研引领教师成长

学校以教育科研引领教师成长,先后开展了省级课题3个、市级课题1个、县级课题3个,提升了教师业务素质。实施名师工程,开展校本教研和外出培训活动,提高教师自身能力素养。实施“青蓝工程”,重视对新教师的培养,实行教师结对子传帮带机制,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现有特级教师2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市级骨干教师16名,县级骨干教师33名,中大专以上学历超过85%,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教师普通话合格率100%。

六、抓安全保平安

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度,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安排教师楼层值日,避免课间发生安全事故。在开学和放假前一周由校领导亲自带领相关人员集中对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出来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书面上报相关领导部门处理。利用各种节假日前,集中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利用专题课、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食品、网络安全等安全教育;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全校师生作法制教育;定期开展防震逃生演练和消防逃生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七、关爱弱势儿童

一是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学校和班集体为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过节活动,体现学校爱心育人理念。开学初,开展关爱流动儿童座谈会,让他们尽快熟悉学校生活环境;二是关心残疾伤病儿童。对残疾儿童进行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帮助他们树立起学习和生活的自信心;三是关爱学困儿童。设立学生“心灵驿站”和“悄悄话信箱”,安排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对学困儿童、问题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走出困惑的心理,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八、创新家校共育工作

学校成立了“家校共育促进会”,设立“家校共育基金”用于扶弱济困、激励师生,开展“两进”(家长进课堂、教师进家庭)“两评”(家长评教学、理事评管理)“两奖”(理事会奖励优秀教师、学校奖励优秀学生及家长)活动,促进学校管理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遵义县第一小学这支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将以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独具魅力的育人环境,带领全校师生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办真正让学生开心、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赵文刚. 依法治校的探索与实践[J]. 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2014(13).

[2] 侯祖钦. 浅谈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J]. 教育界,2014(19).

论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理论与实践 第4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宏伟目标,特别是围绕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习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可以看出,习总书记的讲话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是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为了落实四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校。

2 依法治校是党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体现了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关系。而党的教育事业又全面贯穿于五位一体建设中,它也是各项建设健康进行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就高等教育领域而言,依法治校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思想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工作实践,是高等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基本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教育法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治校思想深入人心,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明显。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不足日益凸显,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建立健全科学与完善的法律体系,使高等学校有法可依,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3 依法治校的实践困境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的深入,与高等学校有关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在处理各种关系及矛盾、纠纷及诉求时,高等学校明显感到要全面依法治校仍存在很多障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高等学校尤其是公办高等学校的行政色彩依然很浓,高校的财政依赖政府部门,学科建设、项目建设的申报和审批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志来决定。另外,学校实践中发现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进行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效率低、中标单位信誉差、所购设备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正是由于种种情形,使部分教职员工对依法治校抱有怀疑态度,依法治校在某种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和口头层面上。其次,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的上层建筑,如果没有经济基础作为保障,要全面实施仍然有一定难度。因为依法治校需要解决诸如人员、资金及制度建设等问题,但是在学校经济本身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些问题可能就会变得奢侈和多余。再次,对于一个具体的高等学校而言,依法治校首先要解决的是学校负责人本身的法律意识问题,如果学校负责人没有依法治校的理念,也不愿意去学习、研究,则依法治校只能停留在表面。最后,学校负责人以外的管理层和教师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应该说,作为高校的管理层和教师,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不全面,尤其对于教育法律法规,基本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学习和研究,管理层的唯唯诺诺与教师的顺从迁就,不敢挑战领导权威,在重要问题上不能坚持法律原则、信守法律,则依法治校不可能深入,学校的法治建设也不可能全面推进。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各高校依法治校建设仍旧无法全面深入推进。

4 立足校情,多方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

4.1 学院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

要建立现代化大学,必须依法治校,这是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的一致决议。

但如何依法治校,首先要引入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管理,于是聘请学校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对教育法学有一定研究的兼职律师作为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签订合同,予以相应津贴。法律顾问对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核学校与相关主体签署的法律文书,对学院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为学院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4.2 建立和完善大学章程,加快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大学章程是大学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各项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学校通过调研、在专家指导下形成了将教授治教作为精神内核、依法治校作为原则的大学章程,为加快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4.3 建立健全校内规章制度,培养和提高师生法律素养

2013年来,学校成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法律顾问参与的尽职专项调查小组,对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坚持有错必改的原则,对法律关系定性错误、不科学、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一系列较之过去更完善、科学的合法性规章制度,如财务制度、学科建设制度、工会制度、教师工资计算制度、学生守则等,使师生员工有章可循,杜绝领导意识办事。

4.4 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相应地,师生员工应该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和基础。因此,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师生、依靠师生、造福师生、保护师生,以保障师生员工的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学校自2013年起完善了学院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选了教职工代表,对涉及学校重大发展事项以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均交工会讨论表决,至今为止举行职工专题代表大会四次,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事实证明,只有发扬民主,才能凝结全校师生,使学校的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4.5 坚持依法维护学校权益

学校在自身建设中,不得不与各类民事主体合作,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类涉法事件、涉诉事件,在处理这类事件上,学校坚持由律师出面,有理有节地根据事实与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学校在招标购买网络设备过程中,由于中标人修改设备标签及相关技术资料参与投标,中标后所交付的设备无法满足招标要求时,学校通过双方协商及邀请有关部门调解未果后,即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取得满意结果。事实证明,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建议与对策

5.1 改善高校与政府关系,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所谓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就是要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合理配置权力和责任,其核心问题在于处理好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而完善大学法人制度是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有效途径。复旦大学的熊庆年副研究员在“大学法人化趋势与我们的对策”一文中提到:“实行大学法人制度,实质是在政府和大学之间引进了社会因素,实现举办权、管理权与办学权的有效分离,通过市场因素调节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提出确立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问题,并在《高教法》第四章第三十条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然而,我国的大学法人制度还相当不完善,大学法人的性质模糊、学术自由无法体现、缺乏完善的组织管理体制等。

因此,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首先应该完善高等学校的法人制度,使高校真正具备完全的办学自主权。

5.2 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校内规章制度

相对中小学而言,与高等学校发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多、情形杂,因此,与之相关的法律关系更复杂,比如,学校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政隶属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用合同关系、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学校与校外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等等。因此,为了使高等学校能顺利、健康地发展,必须就相关问题做出完善而且科学合理的规定,使相关主体有章可循。

5.3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纠纷救济制度

客观地说,任何一所高等学校都不愿意其内部出现任何纠纷,即便出现纠纷,也希望能通过协调机制和平解决。但事实上,近年来,高等学校的各种纠纷、矛盾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比如学生伤害事故、教师权益诉求、学生处分纠纷等,这些矛盾、纠纷简单地、一厢情愿地通过协商、调解很难得到彻底、妥善处理,因此,必须引入第三方,形成合理的校内纠纷解决机制,使内部矛盾及时得到化解。

5.4 拓宽民主管理和监督领域

经过初步调查,湖南省内各高校都设立有自己的工会组织,作为代表教职工权益的机构,但是各高校工会的运行情况不一,有的工会只是摆设;有的工会履职不全面;有的工会代表基本都是学校管理层,基层教职工人数少,不能广泛代表教职工的利益,等等。笔者认为,高等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不仅参与主体、层次、领域都有拓宽的空间,比如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参与主体可以延伸到学生,在校大学生作为学校的主要主体,有权利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的民事管理与监督。另外,职工代表的层次上,应该更广泛地由基层教职工代表组成,因为只有广大的教职工才能真正体察到各项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冷暖,更何况学校管理层基本都参与规章制度的编写和讨论,在制度的草案制订过程中已体现了其真实意志。另外,有广大教职工参与的工会,才能真正凝集全校的智慧,使工会(或教代会)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更能制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

6 结论

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第5篇

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北郭村小学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治校观念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依法治校工作已初见成效,白石水中心小学各项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学校领导思想到位,树立依法治校理念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与学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新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增强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让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依法治校的措施得以落实。

二、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办事

学校领导坚持依法治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学校实际,通过教代会等民主程序,制定了《白石水中心小学师德规范十点要求》,以及班主任、各处室、教研组职责和各项奖惩条例等校内规章制度,制定了学生管理条例,特别注意这些制度和条例均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然后将其汇编成《教职工手册》和《学生手册》,教师和学生人手一本,对照使用,使学校工作有法可依,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罚制度,执行情况落实。

三、校内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组织机构健全,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党支部起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各部门职责分明,建立了各级责任制,建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各部门分工协作,大家依法办事,工作中以法律为指导,认真实施,团结高效,努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四、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师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效果好,受到社会普遍赞誉。

五、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治校,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教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重大决策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议,校级领导每年均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根据上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校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分工负责,设立对内和对外校务公开栏,将该公开的事项如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分配情况、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学生奖惩、学生助学金、教职工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等均按规定程序公开,并设立校长信箱和投诉电话,接受师生投诉。定期向支部发放意见书,征求支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尽可能好的办公生活条件,并积极向上争取为教师发放奖金。保证教师进修提高的合法权益,对参加教育硕士学位学习的教师,学校在时间上财力上予以支持;对教师提出到外地参加培训、学术会议等要求,学校均大力支持和鼓励;对教师课题研究学校也在经费上保证。以上措施均向全体教职工宣布,切实保障教师进一步提高素质的权益。

建立健全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师民主管理学校机制,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如校长信箱、校园网上投诉、电话投诉等,让广大教职工能畅所欲言,学校领导能及时听到教职工的呼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好。

同时,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严格依法治教,重视对学生人身权益的保护,没有发生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教育教师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智力差异,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学生向学校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学生对此很满意。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严格依照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注意充分保障学生申诉的权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根据上级精神,不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师们都能做到爱护学生,耐心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没有发生侮辱和歧视学生的现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此反映良好。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所收费用均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学校成立了保卫科,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经常组织职能部门对全校的教学、生活、活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师生活动安全;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向学生和教师宣传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防患于未然。

八、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知识水平

在“三五”普法期间,学校就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其出色的成绩曾受到浦北县安全办的表彰。现在,学校将依法治校与“四五”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对师生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

在教师普法教育方面,学校紧密配合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两基实施意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进行了考试,绝大部分教职工都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考核的重要参考,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法律知识水平,为教师依法从教准备了良好的知识基础。同时,学校领导还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用法律的演讲,使教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学生普法教育方面,学校把普法教育与纳入学生的学习课程之中,向学生发放了法律读本,结合政治课教学,政治课教师在课堂上根据依法治国的战略进行了深入的教育,讲意义、讲重要性、讲人与法的关系、法与纪的关系,多角度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为了增强法律教育的效果,学校还聘请了派出所同志担任法律知识辅导员,辅导员以生动有力的例子向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法制意识大大增强。

现在,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依法从教的观念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形成了学法用法懂法护法的良好风气,形成了良好的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保证了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浦北县白石水镇中心小学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第6篇

1.规章制度的导向性与教育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不同时期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现不同时期的教育思想和学校管理理念。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教育观念的更新,一些学校规章制度早已不合时宜,甚至与当前的素质教育形势相抵触。现实中,不少学校多年前形成的制度仍“超期”服役,用过时的规章制度评价教师,管理学生。

2.学校管理运行机制不顺畅

有序、有效的学校内部管理离不开正确的决策程序、严格的执行过程、客观的评估机制。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有的学校布置工作轰轰烈烈,落实工作却轻描淡写,最终结果不了了之,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水过地皮湿”;有的学校干脆不管过程,只看结果,工作收不到应有的效果;有的学校“决策”过程不民主,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甚至出现校长“一言堂”等家长制现象,使学校“决策”出现偏差;有的学校政策缺乏连续性,换一任校长改一次规章,甚至学校绿化布局都要调整,学校整体工作没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影响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3.过分强调“依法治校”的规定性,“以人为本”未能得到较好的落实

近几年,教育主管部门习惯把学校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所有环节纳入年度考核,并量化成一定的分值,为学校和教师排队,此举对调动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方面起着推动作用。但也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有的学校考核项目过多,像规定教师读书笔记字数、教案页数、谈话学生次数、班主任每天上班时间,甚至一些临时性工作都纳入了教师考核项目,不少学校把考核当作“尚方宝剑”,使教师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教师要么疲于应付,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重复机械劳动上,小部分用在研究教学上,顾此失彼;要么弄虚作假,找学生抄读书笔记、抄袭他人论文、重复使用过去教案、编造听课记录和谈话记录等,投机取巧;要么转嫁矛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课内损失课外补,同科教师重视竞争、忽视协作,集体备课流于形式,同班任课教师相互争时间,学生苦不堪言,教师怨声载道,一切都是“考核分”惹的祸。这种过分强调制度管理的背后,必然会压抑教师发自内心的工作热情,使教师失去创新的动力和欲望。

4.教学管理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学生的主体意识未得到发挥

有的学校不能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艺体类课程开设不齐全、课时不足,实验课、微机课、阅读课得不到落实,选修课、活动课形同虚设;有的学校过分强调封闭式管理,把学生禁锢在课堂内、书本上,开展学生活动较少,学生主体地位得不到发挥,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课堂教学改革滞后于教材和高考改革,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有待于提高

一方面以教学成绩为重要评价依据的考核办法限制了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有利于教师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尚未形成,推不出青岛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教法和教师。另一方面教师参与教研、教科研的积极性不高,先进的教学策略得不到推广和运用,课堂教学一成不变,或教法改革与教材、教学内容的变化不相适应,或不能把握课堂教学学生“自主”的“度”,“讨论式学习”、“研究性学习”不能进课堂,课堂效率低,靠“题海战术”提高学生成绩。

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思考

依法治校,这是现代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也是建设现代化学校的前提。坚持依法治校,必须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国家出台的教育政策和规定,必须贯彻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这当中,贯彻执行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尤为重要。

近几年,不少学校制定和实行了办学章程,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工作等方面零碎、不成系统的制度加以条理化,使办学章程成为学校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校,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无疑对稳定学校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着保障作用。

以人为本,是学校管理的最高原则。着眼于学校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以尊重人、关心人和信任人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造就人、成全人和发展人为学校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强调以人为中心,强调在尊重人的价值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新型教师评价机制,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整体教育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营造宽松、和谐、能够发挥教师潜能的工作氛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应该代表着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

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强调在尊重人的前提下,全员参与,协调工作。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全面质量管理过程中,完善教职工聘任制,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较为完善的目标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构建“以教学为中心”的创新管理,抓住这些方面,也就抓住了学校管理的主体,抓住了学校管理的根本。

三、在实践中建立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1.在教师管理方面

学校要加强民主管理,建立教代会制度,坚持校务公开,随时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接待教职工来访,重视问题的及时处理与反馈,促进广大教师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能力的提高,形成“人和”的巨大优势。

建立多元评价教师制度,做到教师自评与互评有机结合,授课水平评价与教学成绩考核有机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基础常规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充分肯定教师创新性工作,以及教师在开发学生潜能、关注学生发展、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工作。

2.在学生管理方面

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实施主体性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以及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有机地统一于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突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力求德育目标、内容、形式贴近学生、贴近生活,不断增强德育的实效。让学生全面参与学校管理,涉及学生利益、适合于学生参与的学校工作,一律让学生参与决策,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给学生提供张扬个性,展示特长的舞台,放手让学生承办学校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学管理方面

论依法治校与师德建设制度化 第7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师德建设,制度化

在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 方略的新世纪, “依法治教”理所当然。 “依法治校” 是 “依法治教”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21 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教师是最基本、最直接的教育执行者, 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 学校能否发挥其在教育现代化中应有的作用,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教师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方略。每一位教师必须将依法治校方针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过程中, 时刻以教育法律法规调整或约束自身行为, 把教育教学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实现师德建设制度化, 提升教师师德修养, 增强教书育人实效。

一、依法治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依法治教, 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是深化教育改革, 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教必然要求学校依法治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教育部于2013 年1 月16 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任务以及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提出了系统要求。对教师与学生参加学校管理、行使监督以及实现自我发展等权利从制度方面给予保障, 同时强调要积极落实师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为国家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理当实施素质教育, 全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因此,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与规定, 开展教育教学与管理活动,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全面提高学校领导与教师的法律素养, 强化学校依法处理各种事项的能力, 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在坚持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上, 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法治化, 依法保障教育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法接受国家与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师德建设

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与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 是教师行业的职业道德, 它调整教师、学生、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等教育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对教师在工作过程中用何种思想、感情、态度与作风去待人接物, 处理问题, 干好工作, 为社会履职尽责从道义上作了规定。加强师德建设, 有利于处理好教师与其他教育主体的关系, 化解各种人事争议, 优化育人环境, 促进教师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 加强师德建设, 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 能够推动教师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和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控制教师行为, 不仅需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管理制度的外部约束, 更需要通过师德规范进行内部约束。当师德变成教师的习惯性思维与实践, 融入教师思想中时, 良好的师德对广大学生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将强有力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 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因此, 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三、师德建设制度化

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是教师对学生最好的教育。良好的师德修养是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必要条件, 提升师德修养就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就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保障, 以实现师德建设制度化。

1. 师德规范制度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明确要求, 制订科学、有效、可行的师德规范制度, 如师德建设工作条例、师德建设实施细则、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 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师德规范制度化的根本任务是要将学校教师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纳入制度建设的框架, 把道德要求提升为制度要求, 把主要依靠自我人格和良心的力量来维系的行为自律转化为主要依靠制度的强制力来保证的社会约束。同时, 建立一套师德考核指标体系, 并将其标准量化, 通过学校、教师、学生不同权重打分, 给予综合评价, 将评价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作为教师聘任、晋升、晋级、培养、流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使师德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

2. 师德培养制度化

加强师德教育的学习和培训, 是提高师德水平的基础和前提。新进教师与青年教师由于欠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学生管理经验缺乏, 非常需要加强经常性的师德建设学习与教育, 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与培训, 他们可明确哪些行为教师可为, 哪些行为教师不可为, 主动运用师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约束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从而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 提升师德修养, 提高教育教学的本领, 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的实效。

3. 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化

督促教师努力提升师德素质、切实履行教师职责的根本方法是实行师德考核制度化。考核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充分听取教师本人与学生意见,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学校有必要建立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和严格的师德考核体系。依据师德规范要求与师德评价标准, 制订详细的师德考核办法, 采用教师自我评价、教师相互评价、督导参与评价、学生参与评价、组织最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对教师师德实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对教师无故漏课、迟到早退、教学效果、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与考核, 同时也要把广大学生的意见作为重要指标来考虑, 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积极导向作用, 实现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化。

4. 师德奖惩制度化

把师德水平的高低与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利益紧密挂钩, 把落实师德建设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以及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 以至奖金、津贴的分配, 年终考核的等次等有机结合起来, 实行 “师德一票否决制”, 因而建立师德奖惩制度非常必要。对于师德高尚、育人事迹与教学贡献突出、被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学校应当大力表彰, 甚至给予重奖, 树立榜样。同时, 学校应当大力宣扬这些优秀教师及他们的先进事迹, 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 引领广大教师投入师德建设中去, 着力提升教师师德修养, 让 “学师德、树师德、重师德”的理念深入人心, 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目的, 形成个个有师德、人人重师德的良好社会风尚。

总之, 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今时代, 学校在实施依法治校的同时, 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实施师德建设制度化, 做到 “两手都要抓” “两手都要硬”, 以提升教书育人的实效, 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2020 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骆德军.浅析师德建设与依法治校之关系[J].教学与管理, 2004, (3) .

[2]王维.浅谈法律不是万能的[J].科技与法制, 2011, (19) .

[3]陆晓萍.论法的局限性[J].社科纵横, 2012, (6) .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第8篇

一、强化法治思维,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思想动力

思维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维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法治思维是指行政管理主体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因此,推进依法治校主要责任在校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法治思维的自我强化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校长要对法治思维所要求的规范性、程序性、预设性、逻辑性、公平正义性有充分的认同和依赖,要对运用法治思维建设学校管理体系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作用有充分的认同。其次,校长要勇于摒弃背离法治精神的旧的管理理念,摒弃重权力轻责任、重权利轻义务、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摒弃那些超越程序和制度的特权思想,诸如以个人意志取代程序决策、集体决策,以自我封闭管理取代社会、家长管理,以行政管理取代民主监督等。再有,校长要用法治思维的要求来思考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规划、教育改革各项决策,思考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进而促进每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多元发展。

二、通晓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力量基础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校长只有通晓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依法治校才有方向、目标、着力点。这里的通晓领域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要通晓以国家《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通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核心的深化教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三是要通晓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部署出台的各项配套制度、方案等。如何做到通晓,只有“学习再学习”一途,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

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重要路径

法治是指行管理主体在法治理念以及法治精神的指导下通过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法律创设的制度、机制和程序推进改革发展,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措施、方式和方法。就学校而言,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就是学校管理者要把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依法立规矩,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让管理者的“公权力”和学校各项事务运行在法治和制度轨道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学校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2012教育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学校建立现代教育制度要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因此,要遵循教育规律,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以现代教育观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为根本,以管理者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治教、保证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保障师生家长合法权益为重要内容,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制定并完善合法的、科学的、可操作、可问责的教学、人事、财务与资产、学生、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组织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就成为校长依法治校有效作为的重要路径。

四、带头守规矩,以上率下,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重要推动力

校长除要尊崇制度外,还应在行动上守规矩,讲制度,以上率下。一是校长要自觉把权力运行放在制度“笼子”中,把程序决策、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决策评估等作为权力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校长要带头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诸如遵守工作纪律、主动参加校本教研活动等,做师生遵守制度的引领者、示范者、促进者。

从治国方略上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领域;从教育内部来看,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

浅谈高职高专依法治校的问题与对策 第9篇

一、高职高专依法治校的现状

1、学校管理者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学校管理者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没有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工作开展不很平衡。有些高职高专在依法治校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学校管理中, 不很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现象。

2、教代会制度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

高职高专的民主管理虽然进展比较快, 但在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重视程度不够, 不能很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教代会代表结构不够合理, 普通职工代表的比例较低, 领导干部代表所占的比例较高, 致使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和尊重;教代会的规章制度没有细化;没有建立很好的监督落实机制。

3、学生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我国教育立法过程看, 有关学生的权利问题逐渐受到重视。《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 依法自主办学, 实行民主管理。”2005年, 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条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 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这表明我国教育行政机构开始重视学生参与权, 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法制化。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知识分子, 他们的自我意识和民主意识明显增强, 迫切希望自己的意愿能够得到尊重和重视。但在现实生活中, 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不能参与制定规章制度, 只是学校决策的执行者和实施者, 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他们参与学校管理、关心学校发展的积极性。目前, 大部分学校都设置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往往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来了解学生的心声。但很少有学校建立学生议事会制度, 这就对学生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权利有了一定限制。大部分学校都建立了学生申诉制度, 但却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的措施

1、增强管理者对依法治校的认识

一要遵循法治原则, 提高高职院校管理者对依法治校的思想认识。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文件, 要认真学习即将出台的《教育督导条例》、《考试法》、《职业教育法》;要注重自律, 使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得到全面行使的同时, 也要重视他律, 使高职院校在法治的大氛围中得到良好发展。

二要将学习法律文件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作为学校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依法治校相关法律理论, 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刻领会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要采取新举措, 聘任法制副校长。聘请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担任副校长, 营造“学校领导亲自抓, 各基层单位配合抓, 主管部门主动抓, 依法治校观念深入人心”的浓厚氛围, 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样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法制教育, 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利于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进一步改善学校治安秩序, 最终对依法治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

一要进一步细化教代会的规章制度。教代会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既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 也有赖于高职院校内部细化的运行规范。由于缺少运行规定, 许多高职院校教代会的运行常常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因此, 高职院校一定要积极做好教代会规章制度的细化工作, 运用制度规范教代会、细化教代会各环节的运行规则, 用细化的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比如, 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质询与通报制度、提案反馈制度、管理问责制度、定期召开制度等。

二要定期召开教代会。按《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1届, 定期开会, 一般应每学年开1次。因此, 各高职院校首先应当在制度上为定期开会提供保障, 保证广大教职工的诉求通道。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 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 可召集代表组 (团) 长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 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 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制度。为确保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权能够贯彻实施, 在教代会中就要严格落实民主选举和民主投票制度。为确保教师的民主决策权, 就要采取相关措施, 比如教代会决策事项要采取实名投票制, 要坚决执行当场唱票、计票制度, 不可会后统计票数;要制定政策, 鼓励教师检举“拉帮结派、弄虚作假”不良现象, 坚决杜绝“人情票”。

3、进一步加强学生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

一要完善和确立学代会制度。目前各高职院校都有学生代表大会, 但是它并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被确立下来, 而且学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程度微乎其微。高职院校应当以大学规章的形式确立学代会制度, 并使其成为大学生参与高职院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广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代会针对学校事务发表个人意见并提出建议。有关领导也可以通过学代会向广大学生通报学校重大决定以及计划实施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学代会制度的建立, 必将有利于增加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 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利益, 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

二要建立学生议事会制度。建立学生议事会制度, 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要建立由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师生之间平等对话、当面交流、当场答复的议事会协商机制。学校在制定每一项重大决策时, 都要召开学生议事会, 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 进而推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学生参与管理过程并影响管理决策, 其人格尊严和自主意志得到了充分的承认和尊重, 这有利于实现学生对公正感的需求, 促使学生形成认同管理决策的心理基础, 并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的工作。

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生申诉制度。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载体, 只有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申诉制度, 让学生认识到他们的权利不但受法律保护, 也受学校制度上的保护, 使他们不但能够有效开展维权工作, 而且成为依法治校的积极参与者, 才能为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学生申诉制度, 应该有一个完整而充实的内容体系, 应建立包括学生申诉处理制度、申辩质证制度、回避制度、裁决公开制度、陪审团制度等理性、合法的制度形式, 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精神下的校园环境;贯彻落实学生申诉制度, 要制定更加详尽的申诉程序, 更好地保障学生在申诉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保障申诉期间学生的受教育权。

依法履职在依法治校进程中发挥作用 第10篇

1 强化法律宣传, 提高法治观念

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 着力提高工会内外的法治观念。学法才能懂法, 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工会, 依法履职, 法制宣传教育是前提和基础。[1]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借助媒体等多种途径, 学习宣传《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和《教育法》等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使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中入脑入心, 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 加强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培训, 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储备, 提升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水平, 工会干部带头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 二是, 加大职教职工普法教育力度, 努力提高职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教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教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 加强工会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不断扩大工会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还要积极引导教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 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 自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2 完善管理制度, 依法履行工会职责

《工会法 》是管理工会各项事务的基本法律依据。 要依法完善会籍管理、工会活动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会内部的领导决策、岗位责任等工作制度, 使工会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依法维权机制, 完善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等制度, 使工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要严格执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 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高校工会代表的是高校职工, 维护的是高校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积极调解职工与学校校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关系。要根据高校工作的实际, 促进建立适合高校特点的规章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 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旦遇到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 能通过法律程序, 依法有序并且有组织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3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主动维权

建立健全源头参与机制是高校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环节。 要深刻认识工会的重要作用, 在学校研究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举措, 研究设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中, 工会要积极参与、主动维权。 政策和措施出台前, 工会要多渠道、多方法在教职工中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 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科学分析, 正确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愿望和合理要求,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工会的源头参与, 把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学校的决策中去, 促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使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 从总体上实现对教职工权益的维护。 通过源头参与强化工会履行维权的能力, 提高工会的地位和形象, 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4 完善教代会制度, 畅通维权有效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代会是高校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的规范运行是民主管理的基本保障。 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维权的职能。 努力完善教代会制度, 通过制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制度, 做到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并利用教代会的契机, 讨论、审议、通过学校改革发展的方案规划、重大决策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努力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3]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工会应积极努力,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在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上下工夫, 提高教代会质量, 增强会议实效性。推进学校教代会规范化建设, 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督促学校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会议审议;完善提案制度, 抓好提案征集、落实和反馈工作;积极探索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进一步扩大教职工民主参与面;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提高他们参政议政能力, 保证会议质量;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 扩大基层民主。在组织召开好每年的全体代表大会的同时, 还要做好闭会期间的工作, 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5 推进校务公开,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实行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 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工会要在校务公开中发挥应有作用, 在工会的积极推动下, 学校校务公开要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稳步运行。 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丰富公开形式, 健全公开制度。保证校务公开的及时、全面、真实。真正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工会要利用舆论阵地向广大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 校务公开要具有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范围的涵盖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监督的严肃性等特点, 有效地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团结稳定大局的发展, 推动依法治教意识、民主政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的增强。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下, 工会应加强理论学习, 开展调查研究, 把学校工会工作融入推进依法治校的伟大实践, 使工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创新发展。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工会是党领导的重要人民团体, 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社会基础。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全会精神, 加快法治工会建设, 依法履职, 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依法治校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依法履职,工会,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明安.加强法治工会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J].工会信息, 2014 (34) :14-15.

[2]邢春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J].中国工运, 2014 (11) :7-8.

依法治校 人文管理 第11篇

一、依法治校和人文管理的必要性

一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需要修订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制定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家庭教育等法规的目标任务。这些目标的逐步落实,为我们在学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有关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的要求,更是为我们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另一方面,现代教育讲究以人为本,使人成其为人。人文管理的核心就是以人为中心,着眼于人的发展,挖掘人的潜能,在培养人的个性,养成健全人格的同时,有效提升师生的人文素养,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伴随着教师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作为学校个体人存在的师生员工,对精神生活和谐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人文管理正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的要求。

二、有章有法,依法治校

学校管理者在管理学校教学的过程中,为有效规范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行为,首先就要确定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理念,强化制度管理的意识。学校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制定合理的教学制度来规范师生的言行,让他们在教学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只有这样,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才能井然有序。

一是着力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规范学校领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是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前提。

学校管理者要通过法律法规宣传讲座、普法知识推介竞赛等途径,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学习教育教学政策法规,以树立他们正确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学生观。

学校可以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学校每期举办一场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教职工每期上交一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每年组织一次教育法律法规交流活动。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学,特别是进行《刑法》《民法》等法律制度的常识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三结合”:在方式上做到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时间上做到课堂教育与课后教育相结合,在范围上做到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教师依法执教,做合格教师,督促学生遵纪守法,做美德少年。

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保证。

学校可以通过领导班子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订《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任课教师工作条例》《教职工奖惩规定》《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和《教师职称评审方案》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工作责任心和教育使命感,从而形成人人有职责、层层抓管理的紧张有序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三、树立服务意识,落实人文管理

人文即人本。学校人文管理,则是指按照学校师生不同方面的不同需求,进行不同方式不同层次并视具体情况有所侧重的管理,从而激发广大师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意识,有效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人文管理离不开职责明确、健全高效的领导机构。

学校领导班子要自觉树立“一基”与“三发”的人本教育思想。“一基”,即强调以关心、理解与信任每一位师生,尊重每位教职员工的人格,作为实现学校人文管理的前提基础;“三发”,即及时发现人的作用价值,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潜能,全面发展人的个性特长。

此外,学校领导还要时刻注意在工作中以“四项克服、四项树立”作为班子成员行动的准则。即努力克服一个“满”字,自觉树立奋发向上、争优争先的进取意识;努力克服一个“拖”字,自觉树立积极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爱业的责任感;努力克服一个“懒”字,自觉树立言必信行必果、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克服一个“散”字,自觉树立同心协力、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学校领导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决策果断、作风民主、敢于负责,才能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将人文管理的理念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学校人文管理的实现离不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

学校管理者要充分理解和运用需求理论,从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需求出发,重视价值取向的正确引导和精神激励机制的合理构建,并在管理过程中适当配以经济手段的调节,从多方面切实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特长和创造潜能。

针对青年教师业务提升的需求,学习可以通过激励措施给他们定目标、压担子,多为他们提供发展表现的机会。如通过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安排“拜师结对”等活动,对年轻教师加强业务指导,培养他们练就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促进他们快速成长。

针对中年教师工作业绩的需要,学校要通过奖励机制的创建,多为他们搭建展示观摩的平台,引导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挑大梁、出成绩。如宣传肯定、表彰晋升等,对中年教师进行工作规划职业引领,促进他们扩大影响潜心教育。

对老教师,学校要在尊重理解的前提下,鼓励他们传经验,树榜样,多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多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多为他们创设思考总结的空间。如通过慰问照顾和关心尊重,对老年教师进行事业教育,鼓励他们发挥余热,坚守岗位。

学校只有在全体教职员工中间大力倡导民主参与,才能逐渐打造一支团结友爱、不断创新,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归属感,有着强烈的仁爱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的优秀教师团队。也只有这样,学校教职员工才能真正秉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才能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发挥自己最人的能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第12篇

一、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 是建立强有力组织机构的保证。为切实抓好依法治校工作, 我校建立了“三级分管、三线分理、条块结合和民主监督”的“封闭式”管理模式, 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 各位副校长为副组长, 校工会主席、中层领导、各年级级长和班主任, 以及家长、学生代表组成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并做出了明确的分工, 形成了校内外结合,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在管理中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确保依法治校活动经费, 对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普法知识、保障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使依法治校工作走上法制化建设轨道。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 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分析学校情况, 研究师生学法工作、学校依法管理工作, 解决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问题, 推进学校建设、管理活动、教育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并及时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

二、重视过程管理, 规范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按“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工作职责”和“奖罚条例”四大块, 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文昌中学领导干部职责》、《文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昌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等80多个形成系列、内容上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的规章制度, 对师生进行管理、教育、引导, 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1. 学校管理方面, 认真执行《文昌中学领导决策准则和会议制度》和《文昌中学教研组工作要求》等制度, 严格管理。

学校每周召开不少于一次的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讨论问题、制订措施、做出安排。对政策性强、影响大的决策, 总是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酝酿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 形成决议后, 即贯彻执行。

2. 教师管理方面, 制定了《文昌中学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要求》, 明确每位教师的目标和任务,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规范教学过程, 注意教学环节, 狠抓教学质量, 把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还制订了《教坛评优方案》, 实施“教坛名师”、“教坛能手”、“教坛新秀”工程, 表彰先进, 发挥名师和典型的示范与辐射作用。近年来, 学校每年都有一大批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级的说课、调教、论文等比赛, 并获得较高奖励。

3. 学生管理方面, 建立了年级管理责任制, 充分发挥年级级长、班主任的作用, 依靠团委、学生会和班干部, 采用评比奖励机制, 每月评选文明教室、文明宿舍, 每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每学年评选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和学习积极分子, 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从而激励学生自律自强, 努力学习, 积极锻炼, 健康生活, 茁壮成长。

三、开展法制教育, 增强守法意识

学校坚持把强化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列入工作计划, 并认真实施。

第一, 对教师的法制教育方面, 学校除了按照上级的要求, 多次组织普及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考查外, 还定期安排每月两次的政治学习时间, 重点组织学习与学校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研讨媒体披露的学校涉法典型案例。学校领导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的观念普遍增强, 教职工法律素质也有了显著提高。学校还经常就报纸上披露的某些学校老师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的案例, 组织老师开展讨论, 教育老师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

第二, 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则以开设法制课为主。每学期都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士担任普法兼职教师, 向广大学生宣讲普法意义和有关的法律条款。政治课程发挥了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每学年各年级的政治课都安排3~4周的教学时间, 对普法内容进行系统讲授并考核;案例剖析课重在以例明法, 问题咨询课重在释疑解难;班会课重在有的放矢、强化教育的针对性。此外, 学校还要求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机地渗透普法知识, 深受学生欢迎。我校还积极组织学生联系实际写小论文、办手抄报、开辩论会等活动, 开展普法论坛, 创设对话平台。

第三,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近年来, 学校组织初中学生参观“拒绝毒品, 珍爱生命”图片展览, 到戒毒所听取公安局领导的专题教育讲座和戒毒人员的现身说法, 从而认识毒品的危害, 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学生撰写文章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征文比赛, 并取得好成绩。针对当前学生中出现的赌球违法行为, 学校制定了《文昌中学集中整治“赌博、赌球”的活动方案》, 在学生中进行摸底调查, 了解掌握情况, 对参与赌博赌球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 并及时地将学生和家长提供的线索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 有力地打击了为学生提供赌博的活动场所, 效果良好。

四、推进民主进程, 保障师生权益

学校坚持校务公开, 严格遵照《教育法》、《工会法》等有关规定, 做到公正透明, 高度重视广大师生的民主权利, 使其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管理, 出谋划策。

1. 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学校绝大部分教职工都加入了教育工会并积极参加活动。学校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 做到了学校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 热点、难点问题都有教职工参与讨论研究确定。凡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 都必须在教代会上讨论通过, 在执行中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切实保证教代会决定的依法实施。

2. 切实保障教师权益。

年度考核是涉及评审职称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工作, 学校力求做到民主、公正, 采取个人总结、量化自评、科组评议、分数考核、张榜公布的方法, 把得分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绝大多数教职工反映良好。

3. 坚持账务公开。

财务工作是学校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学校坚决按照市教育局和物价局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并在“文昌中学校务公布栏”上公示。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教育教学开支及教职工福利等财务情况, 都做到收支明确、公开, 没有向学生收取钱款不开票现象, 没有教师个人行为的“搭车收费”行为。

4. 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

初三优秀学生保送上高中、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特困生学费减免等, 学校都采取以“阳光工程”的方式来解决, 做到有方案、重依据、广泛收集意见、校办公会议研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保证了公平、公开、公正。

五、加强综合治理, 确保校园净土

第一, 整合各方力量, 形成教育网络。我校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 充分挖掘法制教育资源, 整合各方力量。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和校外辅导员联席会议, 商讨教育管理大计, 汇报法制建设工作;结合“双拥”工作, 与文昌边防支队结成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共建单位, 定期带领学生到部队参观营房和参加军训;每学期都要请派出所同志到校给学生作法制案例分析情况的报告;学校还分别在闻名的宋氏祖居、生态文明村———文城镇三多村和文昌鸡养殖基地建立社会综合实践基地, 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到基地参观访问或参加劳动, 接受教育。

第二, 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学校一直重视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与教育局签订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 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我校校园处于繁华地带, 治安管理任务繁重。学校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组成专门小组, 向网吧和电子游戏厅业主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劝阻其容留学生泡网吧和玩电子游戏。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 维护校园安全, 学校在重点活动场所安装了330多枚高清晰的安全监控摄像头, 同时成立了一支有60名年轻教师组成的护校队, 加强对校内及周边巡逻, 确保校园安全。近年来, 学校教学秩序安定, 校园治安良好。

第三,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了把我校的法制、文明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学校在保证校园治安稳定, 学习风气良好的基础上, 积极建设花园式生态校园, 构建高品位的立体校园文化, 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 组织好周末球类比赛、周末电影和节日文艺会演, 凝聚激励性的校园精神, 使教育目标在显性化和隐性化两个方向都得到充分发展, 在贴近时代的校园活动中健康成长。

目前, 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师生的法制观念不断加强, 奉公守法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 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已经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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