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准入范文

2024-07-13

执业准入范文(精选4篇)

执业准入 第1篇

1 执业药师资格简介

执业资格是政府为规范职业秩序,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技术性强的, 甚至具有危险性的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资格控制, 是从事某种专业工作的必备条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3条规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2 目前执业药师资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的有关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暂行规定》[1]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第3条规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第4条规定:凡从事药品生产、经常、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存在的问题:目前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关键岗位, 都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了执业药师, 但是医疗机构没有强调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卫生部门对医师和护士既强调职业准入, 又强调职称, 而对药学人员强调的只是职称, 而不是执业资格。目前, 在医院药房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药学专业毕业, 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但很多人不是执业药师。

2.2 报考条件与实际执业的问题

《暂行规定》[1]第9条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忙作满一定年限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均可参加考试。

存在的问题:《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问答》中解释, 相关专北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化学专业与生物学专业所学内容与医、药学专业所学内容相差甚远, 即使考取了执业药师资格, 因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等专业基础知识的缺乏, 在经营和使用单位执业, 直接面对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将有相当的困难。

2.3 执业资格证书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批准日期、签发单位、签发日期、持证人签名。

存在的问题:因为人才是流动的, “工作单位”一项的设置意义不大。

2.4 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第5条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处方管理办法》[3]第6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存在的问题:在医疗机构只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不是药学专业技术入员。医疗机构强调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而未提及职业准入资格。

3 对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3.1 国家应制定政策, 强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

国家有关部门应统一认识, 把执业药师作为一种职业准入资格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均予以强调, 实行强制准入, 而且把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作为继续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3.2 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分类管理

药品行业是一个多环节的综合性行业, 对不同的环节, 相关岗位人员素质的要求应有所不同。

3.2.1 生产企业是药品的源头, 其人员素质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 对化学等基础知识的要求较高, 专业性比较强。因此, 其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检验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必须具备药学、化学或生物学专业学历和执业药师资格。

3.2.2 药品经营企业面对的是亚健康人群或患小病、慢性病的患者, 所以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等除应具备医、药学专业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外, 还必须具备医学或药学专业初级 (药师或医师) 以上职称。

3.2.3 医疗机构的药学人员因每天均与患者面对面服务, 比较强调医药学专业知识, 因此,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执业药师资格, 具备药师以上职称的方可从事处方审核、复核、发药、独立配制制剂等工作。药学专业毕业生在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职称前只能进行调剂、协助配制制剂等工作。

3.3 执业药师资格的注册

3.3.1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工作单位”可改为“所学专业”, 以便注册时分类。

3.3.2 执业药师注册时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分类管理:药学专业的执业药师可以注册在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医学专业可以注册在经营和使用单位;生物、化学等专业执业药师只可注册在生产单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2002.

2013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第2篇

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

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6)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手术患者交接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六、准入程序:

(一)护士根据其条件向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提出岗位准入资质申请。

(二)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评价,提出审核意见,报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

我国首次设立兽医执业行业准入标准 第3篇

我国首次举行全国兽医执业资格考试, 对兽医从业人员实行行业准入, 这就意味着今后给动物看病也要持证上岗了。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 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2010年10月24日, 全国31个省市区共有近8万人参加了这次考试。这是我国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统一考试。

在美国, 医生、律师、兽医被认为是赚钱的热门行业, 但是相应的, 取得一个兽医师资格也要至少花费7到8年的时间。随着宠物数量的增加, 在我国宠物医院随处可见。资料显示, 目前我国宠物业从业人数已达到近百万人。在我国, 大动物方面的兽医主要还是为畜牧业生产发展服务, 对于动物传染病控制和食品性动物用药安全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执业准入 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德通煤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4】1166号、晋煤培发【2014】1224号及德通煤业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题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题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

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 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6人。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4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 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⑵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

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4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小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

1、专业学历:到2014年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

2、职业资格:2013年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和德通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和德通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对照各类人员呗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示,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公司组织人事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以达到准入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将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培训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可联系相关单位,按照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培训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劳资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追究劳资科长责任。

煤矿特殊工种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我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

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二、保证措施

1、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区煤炭培训中心和公司统一组织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示,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2、职业资格: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及时选送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人员到技校参加培训学习、矿培训科、劳资科配合临汾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3、对现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按标准配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职教中心审查,经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

2、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管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到培训部门会签,没有培训部门的会签,劳资部门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单位不得开除调令,凡不按规定进行调动者,对基层行政单位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

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点刚设置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时未经培训部门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

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性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培训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分别建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要相一致,基层单位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5、基层单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管理(没有技术员的单位由一名行政副职负责管理)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必须同培训部门进行核对,核对由培训主管进行签字,技术员签字,不按规定进行核对者和核对出现差错者对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各处罚100元。

6、劳资科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职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7、劳资科严格执行公司“变招工为招生”政策,力争“十二五”末全矿职工达到准入标准。

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各种工艺的改进,技术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特制定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方面的奖惩

1、首先是职业技能鉴定。各单位要在配合职教办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配合的方面,首先在职工中宣传到位,其次是为职工提供条件报名,再者是千方百计组织职工参加职教办在技能鉴定前的集中培训。

2、每个单位的领导宣传工作如做不到位,由职教办收集报安监科,每有一人次不到扣0.5分,有一个干部宣传通知不到扣2分,全单位工种的报名率必须达到100%,每个降1%,每增加1%加1分,人员报名不低于95%,每下降1%扣1分,增加1%加1分。

报名参加人数不低于90%,每下降1%哭单位领导1分,每增加1%加1分(以上扣分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

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考试期间,由培训科报工。

4、对年轻的生产骨干,要在力提参加与其实际工作相关的各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个单位每年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不少于3%,若每年降1%,处罚队长2000元、副队长1000元,若增加1%,奖以上人员每人1000元。

二、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

1、当职教办通知按要求提供学员,及时通知单位本人,让其准时参加,若因不准时按职教办要求确定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延误外培计划的,有一人次处罚队组领导200元。

2、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举办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旷课和不认真学习,受到学校的批评时,将按旷工处理,若能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时,给予一定奖励。在学习结束后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补考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接到矿上培训职工的通知是,队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人员,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培训科,有一次不及时报回名单,发队领导每人50元,若不按时派人员参加的,有一人次处罚队领导200元,由一人次迟到处罚队领导50元。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班主任老师制定的每一项规定,若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吸烟、喧哗者,按“三违”论处,由培训科交安监科进行调查处罚。

5、每次培训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优劣不同给予奖罚,具体办法如下:凡考试得到第一、二、三名者,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的倒数一、二、三名,分别处以300、200、100元的罚款。集体均分第一名奖队领导100元,对于只学习,不考试人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技能人才待遇

㈠、对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由劳资科根据需要、专业和本身能力分给有关科室或部门。工程技术类和政工类的由矿上归口统一管理,按从事的岗位给予对待。

㈡、对已取得的成人毕业、结业人员,各科室根据所设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本人也可以像劳资科提出申请,请求到与自己专业相符的管理岗位,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工人岗转调到管理岗位,按岗位标准给予待遇。

㈢、对于先与取得高级技师及技师的人员,必须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矿上即按原有的聘用文件为依据,给予高级技师及技师职务津贴,津贴标准如下:

1、高级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12元;

2、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8元;

㈣、对于已聘任的高级技师及技师,原则是不允许调动,但因特殊原因调离原岗位,新调入的单位与原聘任专业相符合时,可以申请另外聘用,仍享受技师待遇,新调入的单位与员聘任的专业不符时,履行解聘,取消其高级技师及技师待遇。

㈤、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工、中级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矿统一规定的待遇。从享受待遇之时起,必须从事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工种,若工种有变时,待遇自动取消。

1、高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5元;

2、中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3元。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星期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培训教育。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主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对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4、区队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技师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敬相爱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㈠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

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沙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㈡安设要求及标准

1、安设要求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消防铲:1-2把

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³ ㈢使用和维护

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供应科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综治办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元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供应科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

1、矿井在每年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实施灭火器上报换药工作。

2、矿派住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井下消防材料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供应科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两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

4、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予以及时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出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做好隐患情况整改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却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报回。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工房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用电焊、气焊或用 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块、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点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治其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4、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不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接管,以便连接水龙带。

5、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八、矿井采面火灾事故的预防 ㈠做好采空区注氮管理工作

1、工作面下端头采空区埋注氮管长度不小于12米,随着工作面推移而拖移,设专人管理,综放队当班值班干部负责本班次注氮管埋设拖移管理工作。

2、坚强注氮机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注氮机运行正常,且制氮浓度在97%以上。

3、注氮方式,根据取样分析结果,确定间歇注氮时间及注氮量。

4、注氮量及位置:跟着你架后10-25米为采空区注氮区域,每次注氮量不低于900m³/h,注氮浓度不低于97%。

5、注氮车间由机运队队长负责gu7anli,确保设备完好;注氮管路巡视由按通风科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氮管埋设由综采队队长负责落实。

㈡减风降阻

工作面推进受到某种原因受限制时,为了减少采空区氧化带得而宽度,工作面考虑减风,以工作面及上端头瓦斯不超限为原则,进行适量减风,减风前要制定专项调风方案,报批后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工作面适量减风。

㈢做好堵漏工作,减少采空区漏风

1、坚强采面上下端头堵漏,堵漏采用煤袋墙。工作面10-15架以下至巷外帮吊挂挡风帘,挡风帘挂在立柱前,接顶接地,下隅角转载机尾以里构筑煤袋墙,在后机头以里第三架以下至下巷外帮再挂一道风帘,以减少采空区漏风。

2、对工作面上下巷所有钻孔,不能用或报废的钻孔,孔口必须封堵严实,封孔长度不读余两米,防治钻孔形成漏风通道。

3、综放面上下端头挂设风障,随工作面推移而移设。每班由综采队值班干部负责。

㈣、预防性灌浆

1、利用邻近层按设计要求打穿层孔灌浆,灌浆孔始终对应工作面架后30-50米区域注浆。

2、下端头或工作面见浆则停止注浆,注浆孔后移。注浆人员必须与综放工作面保持联系。

3、灌浆工作由通风队队长负责。通风科负责灌浆孔标识点的确定,通风队根据设立的标志点,确定注浆孔具体位置。

㈤工作面推进速度必须保证。要求工作面每月推进不低于50米。㈥、做好气体观测工作

1、气体检测点和检测方式:在采面对应架后10米、20米、30米、40米、60米作为采空区气体检测点,上端头设一个气体检测点,这些点意识有瓦检员每班人工检测一次汇报调度室,二是由救护队人工检测和取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三是采用束管连续监测,四是利用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2、取样检测:正常推进时,要求救护队每周取样一次;出现异常,要求救护队每天至少取样一次,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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