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建设资金范文

2024-06-29

专项建设资金范文(精选12篇)

专项建设资金 第1篇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 “985工程”建设是首次提出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明确目标, 各期工程的建设都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具有过程的一次性的特征。这是“985工程”建设与日常的高等教育活动的最大区别。“985工程”建设也受到了种种客观条件和资源的制约, 包括经费、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时间等等的限制。虽然工程建设是分期的, 但是建设的期限是有限的, 不是持续不断的努力, 项目的经费也不是无限的。

由目标的明确性、过程的一次性和资源的制约性可以看出, “985工程”明显具有项目建设的属性特征, 所以应当按照项目建设的规律进行管理和建设。

由于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特性以及“985工程”建设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采取国家、共建部门 (有关主管部委或地方政府) 和高等学校三级管理的方式, 以高等学校自我管理为主。管理的任务是对“985工程”及其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实现项目的目标, 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 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在“985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中还要体现公共管理的特性。在“985工程”建设过程中, 项目建设学校利用国家公共财政通过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队伍建设为我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增进国家核心竞争力, 解决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各级领导部门和项目建设学校也要接受公共的监督。

二、“985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的分析

(一) “985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性质及用途

“985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共建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其中,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队伍建设。地方人民政府共建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项目学校“985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由此可以看出, “985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是来源于公共财政, 也就是说在使用上必须体现公共财政的特性, 即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调控性;非营利性;法制性。同时, “985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既有一定的硬性要求, 同时也顾及高等教育的特性, 给各级政府、共建部门和项目学校一定的自主权。

(二) “985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的分析

《“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985工程”专项资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学校及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具体来说就是有效运用项目管理中的费用管理来对“985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在管理的过程中同时也要体现出公共财政管理的实质。

项目费用管理是指为保证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不超过项目预算成本所进行的项目资源计划编制、项目费用估算、项目费用预算和项目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过程和活动。[1]项目费用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执行中出现的成本方面的问题, 保证能在已经批准的预算内完成项目, 同时能够有效节约项目费用。

为了能科学、客观的遵循项目费用管理的客观规律, 在项目费用管理中应树立两个理念:一是全过程管理, 也就是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理念, 二是全方位管理, 也就是项目全面费用管理的理念。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理念的根本点就是要求人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去考虑项目费用和项目费用管理问题, 其中关键的是要实现整个生命周期总成本的最小化。项目全面费用管理的理念就是涉及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的费用管理, 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维修经费、项目管理经费等等方面。[2]

项目费用管理的过程包括:费用估算, 即编制完成项目活动所需资源的大致费用;费用预算, 即合计各个活动或工作包的估算费用, 以建立费用基准;费用控制, 即影响造成费用偏差的因素, 控制项目预算的变更。[3]这些过程不仅彼此交互作用, 而且还与其他知识领域的过程交互作用。一般来说, 每个过程在每个项目中至少出现一次, 如果项目被分成几个阶段, 则在一个或多个项目阶段出现。“985工程”建设过程中, 每一期工程建设都要涉及这三个方面的费用管理。项目费用估算和费用预算都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在这里不作过多讨论。

项目费用控制是按照事先确定的项目费用预算基准计划, 通过运用多种恰当的方法,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耗费的成本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控制, 以确保项目的实际成本限定在项目费用预算范围内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对造成实际成本与成本基准计划发生偏差的因素施加影响, 保证其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同时对与成本基准计划已经发生偏差和正在发生偏差的各项成本进行管理, 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它的基本方法是规定各部门及时分析成本的绩效, 定期上报其费用报告, 以保证其各种费用的合法性, 然后再将已发生的费用与预算相比较, 分析其是否超支,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弥补。[4]主要方法包括:费用变更控制系统、绩效衡量分析、预测技术、项目绩效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 项目费用控制的过程必须和项目的其他控制过程 (如项目范围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项目质量控制等) 紧密结合, 防止单纯控制项目费用而出现项目范围、进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对“985工程”的建设的资金还要进行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收入管理即是采取有效的方式筹集一定的建设资金并进行有效管理。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需要长期的积累, 更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作后盾。“985工程”建设资金由多方共同筹集, 目前国家和地方的投入还是不够的, 还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共建有关“985工程”学校。

支出管理即是对资金的安排、拨付、耗费和监督的资金监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的分配活动是围绕着“985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以及项目学校在优势领域的数量和水平而展开的。专项资金的分配不是私人事务, 也不仅仅是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事务, 而是“公共”的事务, 财政资金的流转过程应是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的。

三、“985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指出, “985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集中使用, 突出重点;总体规划, 分年实施;项目管理, 绩效考评。

1.树立项目管理的理念。对“985工程”建设进行项目管理, 对项目资金进行项目费用管理在理论上已无可非议。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各级政府以及项目学校都必须明确, “985工程”建设的资金不是日常性的经费, 而是专项经费, 必须认真地规划, 专款专用, 争取最好的发展, 集中有限的钱干点大事, 也是我国的政治优势。

2.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985工程”建设资金是我国政府在财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拨出的专款, 要树立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和全面费用管理的理念, 进行整体规划, 整体管理。同时也要尊重学术发展的规律, 有重点地使用和管理。

3.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仅靠中央和有关方面现有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还要积极争取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共建“985工程”, 既要把各方面的钱集成起来, 用于“985工程”建设, 同时又要切实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精打细算, 用尽可能少的钱办尽可能多的事情。

4.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项目学校应建立健全“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 对审批确定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学校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5.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经费定期公布制度。财政部、教育部 (或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学校“985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和使用情况, 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自觉接受监督;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 定期向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学校也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 对本校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予以公布。

6.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以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批复的项目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文本确定的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 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并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 对有关高等学校的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

摘要:“985工程”的建设属于公共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范畴,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项目管理, 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项目费用管理。文章对“985工程”的属性以及建设资金的管理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一些管理建议。

关键词: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公共管理

参考文献

[1]王凡林, 石贵泉, 关红军著.现代项目管理精要[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6 (4) .P216.

[2]王凡林, 石贵泉, 关红军著.现代项目管理精要[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6 (4) .P217.

[3] (美) 项目管理协会著, 卢有杰, 王勇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 (第三版) [M].北京: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5 (1) .P157.

专项建设资金 第2篇

结构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2011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文件精神,我院已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11年10月底将采购计划报给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2011年11月,按照采购办的审批结果,委托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公告、发标等环节后,分别于2011年11月29日和2011年12月19日正式组织招标采购,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详情如下: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第一次开标)白润山祁润田高秉新夏海刚高峰亮

(第二次开标)白润山刘富河王恕谢建军祁润田

监督人员:陈继飞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结果:

A包:结构力学实验加载系统,北京三强同维机电液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3.584万元; B包:压力试验机,天水红山试验机有限公司,120.6万元;

C包:建筑构件耐火试验炉及其配套设备,山东思达特测控设备有限公司,85.98万元; D包:桥梁及建筑结构测试及数据采集系统,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5万元; E包:混凝土成型及耐久性测试仪器设备,重庆市科盾试验机制造有限公司,24.95万元;

由于项目较大,院党委高度重视,特派土木系白润山主任参加评标,主管领导麻建锁副院长现场把关,陈继飞书记全程监督,国资处积极协调配合,圆满完成本次采购任务。最终成交总金额为380.614万元。

目前,由于土木系没有落实仪器安装场地而无法供货,学院正在积极协调教务、后勤等相关部门解决困难,争取尽快完成。

设备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专项建设资金 第3篇

关键词: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示范校 专项资金 资金管理

一、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示范校建设背景

广东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广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平台支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文件提出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骨干院校,建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全面建成高水平集约化的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成职业技术教育强省,使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

2011年,教育部已批准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学校。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能够推动我校整体发展,使之继续保持鲜明的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和技术教育特色,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将会明显提升,品牌效应将进一步凸显,对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所需人才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为广东省和珠三角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出重要贡献。

2.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来源

国家示范性中职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自筹资金、行业企业捐赠资金及其他投入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学校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改革课程体系和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等。地方专项资金用于学院教学实训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自筹资金、行业企业捐赠资金及其他投入资金配套使用于以上开支范围。示范校建设资金管理列入专项资金管理范畴。

3.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1)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财政支付流程复杂,支付进度缓慢,耽误示范校建设项目支付进度,给支付工作在时间上与工作量上带来不便。

(2)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一般4~6个月才能使用。

(3)凡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支出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程序。但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时间过长,易致建设进度变缓。若有建设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发生流标现象,则更加剧建设进度的缓慢程度。

(4)部委对示范校建设资金的使用去向和比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5)笔者学校申报的资金使用预算按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比例和用途进行估算,与实际需要相去甚远。可以用钱且切实需要用钱的地方不能用,不需用钱或者用不了那么多钱的地方偏偏有计划资金,处于两难境地。

二、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和相关文件指出: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注重扩大规模到全面提高质量这一阶段性转折的关键环节,原则上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基础能力建设的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0%。然而制约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瓶颈不仅仅体现在内涵建设上,更体现在硬件建设上。中职院校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把大量的教育资金和精力都投在基础设施和试验实训设备的建设上”。

事实是:第一,在此之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财政从来没有向中等职业学校投入过大量的教育资金;第二,大多数职业学校由于生源逐年减少,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已经负债累累,连发工资都成问题,根本不可能有大量或大笔的自筹资金投入硬件建设。因此,中职学校的硬件建设不是过多,而是严重不足。

为此,针对于示范校建设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示范校建设要的是结果,无需在资金使用上限制得过死,捆绑住学校的手脚,造成上欺下瞒的后果。财政应为示范院校建设资金的支付提供快捷、有效的支付渠道。三部委应该在对建设资金进行适当限制的基础上,给予示范校建设学校适当的自主权,使其根据自己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用资金,改善薄弱环节,打造真正的示范校。

第二,明确示范校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

第三,加大后示范校建设资金投入,发挥示范校建设的作用。

三、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措施

1.制度为先,规范使用

学校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采购法》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过程控制程序》《财务支付管理办法》《财务审批权限规定》《示范校资金申请流程》《示范校资金报销流程》等示范校资金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开支的标准、要求和范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申请、实施、资金的投向及资金年度结算等的全过程管理,建设项目在申请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真正做到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凡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支出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流程后才进行支付。凡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均列入固定资产,统一核算管理。

2.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学校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管理办法,从项目预算至项目结算,制定了示范校申请、支付流程,示范校办公室、财务规划管理部、校领导分别严格审核、审批支出申请是否属于示范校范围的制度,合理规范支出。学校设置示范校支出专账核算,并纳入年度财政部门决算报表。

3.严控预算,流程管理

根据示范校任务书,制定相关专业预算指标,并分解到各个子项目,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学校财务规范管理部每月填制及公布月度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根据资金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查找不足,解决问题。

4.实时检查,全程监督

学校在示范校专项资金使用整个过程贯穿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管理机制。在经济业务发生前,通过用款计划申请及专项活动申请表的审核,对支出范围、采购方式、合同签订等进行事前监督。在经济业务发生时,通过合同条款跟踪、月度报表、验收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督。在经济业务发生后,通过固定资产入账、聘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学校示范校建设进行中期审计,并与校领导、财务人员、示范校办公室人员进行交换意见,采取出具审计报告等手段进行事后监督。

学校从源头上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监督小组自始至终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财务部门始终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分类控制资金支付,通过制度和强有力的管理,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专项建设资金 第4篇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和就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为培养辅助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地, 高职院校的生源和就业率呈逐渐上升趋势。为了提高高职院校的综合办学能力, 国家拨付示范校专项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示范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建设、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行业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建设。由于示范校建设周期较长, 建设项目较重, 因此管理难度较大;示范校专项资金金额相对较高, 且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 按来源渠道和使用项目设立明细账目核算, 对会计核算要求较高。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 推动示范校建设, 成为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 示范校专项资金重眼前、轻长远

示范校建设具有一定周期, 一般为跨年度2至3年不等, 但其建设成果要在未来3至5年通过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率、行业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综合体现出来。但很多学校只将示范校建设当作短期的教学管理任务去完成, 只看一时成果, 项目结题专项、资金清理后就告一段落。对于示范校建设中有长远价值的项目在以后年度资金预算中没有进一步加深建设力度, 示范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得以延伸, 造成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与高职院校长远发展规划脱节。

(二) 示范校专项资金重立项、轻预算

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主要遴选一批以培养行业紧缺型人才、新兴行业或新材料、新能源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所以各高职院校在申请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时, 项目申报较多注重各项目内容规划, 而对具体项目资金预算却缺少重视, 即如何把钱用到刀刃上。许多项目资金预算有的是根据以往经验, 有的项目预算既没有财务部门数据为依据, 也没有相关行业专家可行性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缺少科学可靠的依据和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法, 形式大于内容, 预算不清必将导致示范校资金管理核算和使用存在问题。

(三) 示范校专项资金重支出、轻成本

项目建设与教学活动有着密切联系, 学校对示范校建设项目房屋、水电、仪器设备等使用费、实验材料、以及项目建设人员工资奖金等费用发生时, 都无法按一定标准分摊计入各项目成本, 加之预算会计自身局限性, 不像企业会计有成本核算, 便于成本费用归集。示范校建设项目负责人大多是教学、项目建设双肩挑, 有的负责人同时负责几个项目建设, 对于项目资金费用归集并不重视, 所以反映到财务具体项目资金的支出结构不尽合理, 并不能真正反映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

(四) 示范校专项资金重使用、轻制度

示范校建设是以各项目负责系部为主导的教学建设, 专项资金开支一般实行项目负责制, 缺乏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全程参与, 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全程监督控制作用。如以教学设备为例, 示范校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添置设备归各课题组使用, 各使用部门设备验收入库手续不全, 使用不当, 保管不善, 造成设备维修维护成本上升。项目结题后, 对于一些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图书, 低值小设备等大多由各项目负责科室保管, 没有交接手续, 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对策

加强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 首先, 从管理层角度, 要明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意识, 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并坚持从上到下贯彻执行。在具体的管理环节中, 应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加强示范校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 加强示范校专项资金的事前预算管理

预算不仅仅是为了申请到项目, 而是为了示范校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在项目申请时, 财务部积极参与并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合理的项目预算, 为其提供合理可靠的预算依据。对于实训室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重大项目预算还结合资产、基建等相关部门意见, 让信息充分共享, 形成集体决策。在示范校建设几个重要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后, 我校财务处进一步提出, 将预算作为示范校建设重要文件备案, 并将项目预算作为项目推进的重要依据, 在结题后作为对项目负责部门项目建设成果考核的重要依据。编制科学合理、详细明确、切合实际的示范校专项资金预算, 从源头上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杜绝挪用、滥用专项资金。

(二)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会计核算控制, 规范专项经费开支

针对资金使用与会计核算方面出现的问题, 学校管理部门、项目负责系部和财务部门协同配合, 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学校示范校建设管理的示范校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和支付权限等。在完善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核算手段方面, 对于实训中心建设等特殊建设项目, 借鉴了企业成本会计和基建会计的核算方法, 加强示范校建设项目成本核算。除此外, 我校在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过程当中采取了升级现有财务软件, 添加成本模块和合同管理模块等措施, 提高了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财务信息质量;同时借助校园网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跟踪, 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预算和项目进度、相关合同条款等严格控制资金流动, 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专项经费开支。

(三)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与审计力度, 规范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

针对我校示范校建设情况存在的资金监管问题, 财务处提出定期召开示范校建设专题会议, 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寻找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 并形成常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 重要项目则聘请外部审计, 提升了资金的使用质量。在专项资金支出方面, 加强了专项资金授权审批控制, 对专项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分离, 从制度上杜绝滥用、挪用专项资金。

(四)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财产保护控制

示范校建设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建设, 只有两部分全部加强, 才能真正确保示范校建设的成果。硬件部分如实训中心房屋建筑、大型教学设备、教学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等, 要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实行申报、审批、询价、招标、购置、验收、领用登记并定期维护保养。对已经结题的项目形成的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合理调配, 形成各系部各项目之间资产互通有无, 供学生实训操作。对于课程建设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课件、影像教学资料、专利等无形资产, 归属特定部门及时整理集中保管, 以供今后查阅和其他项目借鉴。示范校建设过程中的制度体系建设, 作为学校重要的无形资产管理, 是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资产。

(五) 加强项目验收后的事后分析

示范校建设项目完成不应该只局限于项目通过上级管理部门验收和专项资金管理通过上级部门专项审计检查, 更应该立足长远看专项课题所带来的长期受益。按照项目资金预算, 费用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效果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综合总结评价, 既可以提高项目预算水平, 也是对今后项目建设的促进。对于综合评价效果较好的建设项目, 财务部应向学校管理者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今后资金预算中追加预算, 继续项目深度开发。

三、结论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是示范性高职顺利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发现的情况去逐一进行完善, 进而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只有当管理体系符合并完全覆盖了专项资金的全程应用, 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 专项资金的使用才能在效率和效益上面达到最佳。

参考文献

专项建设资金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加快推进宜居环境建设的资金,其总规模将根据省级财力状况确定。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省住建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省级预算执行;

(三)参与拟定项目申报通知;

(四)参与拟定项目评审方案;

(五)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省住建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二)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会同省财政厅拟定项目申报通知;

(四)会同省财政厅拟定项目评审方案,组织开展项目论证评审或竞争性评审或会商论证;

(五)对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

第四条 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奖补结合、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采取因素分配、项目申报、竞争性分配等办法,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分配。在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向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美丽乡村建设(包含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改善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包含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管网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两违”专项治理以及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分类别的支持规模及其补助标准,根据省政府宜居环境建设工作重点确定。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每年8月底前,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下一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各地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由县(市、区)住建、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对申报的项目审核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设区市住建、财政部门。各设区市住建、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汇总,并于10月底前报省住建厅、财政厅。

第八条 下一2月底前,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或竞争性评审或会商论证,对经评审或会商论证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商省直有关部门后,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九条 项目公示期结束后,省住建厅于3月底前以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全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作为专项资金补助的依据。

第十条 每年10月底前,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将下一专项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到市、县(区),下达比例不低于当年专项资金预算数的70%。预算执行,根据全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名单,将未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正式下达到市、县(区)。

第十一条 市、县(区)财政、住建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接到专项资金后,应当在30日内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负责落实地方支持政策措施及应承担的资金;

(三)按规定组织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申报,核实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对项目单位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落实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申报期间,省住建厅应当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编报绩效目标并提交省财政厅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省财政厅应要求其调整、修改。专项资金执行期间,省住建厅应当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执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对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并向省政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市县(区)自查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考核抽查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安排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违反本办法的,将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收回专项资金,扣减或取消下一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应接受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县(区)住建、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不得用于与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无关的支出。对于以虚报、瞒报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的,将如数追缴专项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专项建设资金 第6篇

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设立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为5年,由2016年执行至2020年。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补助项目有5大类: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村道、屯道、巷道建设);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村部建设项目和农户围墙大门建设项目。

省里明确了市(州)、县(市)农业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的主体和责任人,承担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并对重点村上报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每个重点村补助额度40万元左右。为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申报项目1~2个,不得超过2个。同时,加大对贫困村支持力度,2017年省支持的贫困村达到120个,占重点村支持总量的26.7%。

专项建设资金 第7篇

一、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渠道及资金来源

目前, 林业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主要是按照投资项目渠道及资金来源进行核算, 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 它是根据林业企业自有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核算和编报决算。二是由国家及地方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核算, 它是根据国家及地方财政无偿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 单独核算, 单独上报于国家及地方财政部门。因此, 要认真做好建设单位会计工作, 首先要分清基本建设投资的渠道及资金来源, 才能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 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一) 投资项目渠道

林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渠道主要包括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投资两部分。财政专项投资近几年主要是针对林业企业实际状况, 切合实际, 对林业企业的学校、林业职工医院、森林防火、饮水改造、森林生态、环境治理等工程进行了投资建设。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渠道包括育林基金、折旧基金、伐区道路延伸费投资以及国家财政性投资需企业配套的部分等。

(二) 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是指建设单位资金的取得或形成渠道。它体现了建设单位与国家以及其他方面的经济关系。按照取得或形成的渠道不同, 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资金。就林业企业而言, 主要是财政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列入国家预算支出, 由中央及各级财政部门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是指不纳入国家预算, 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 自行筹集并批准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

二、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内涵及具体范围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单独核算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部以财建[2003]724号文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了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 主要包括:①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②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④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⑤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三、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的会计现状及问题

为加强对林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及会计核算, 国家林业局及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文件, 为林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核算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领会文件精神不够透彻, 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不到位, 部分建设单位在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上不够规范等现象, 导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及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一) 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的现状

国家林业局及财政部分别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暂行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范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具体要求, 要求“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等。现在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 我们应该根据每一类资金的性质和制度要求, 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规范核算手续, 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下达的各项投资制度及规定, 掌握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来源、运用、会计核算的要求。按制度要求核算财政专项资金, 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制度化、规范化。但在实际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暴露出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掌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范围, 体现出对财政资金的随意性和“不严肃”性, 加上单位领导有意无意地限制会计人员对项目的关注领域和知悉范围, 致使单位会计人员失去了会计职能作用, 造成了资金管理混乱, 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二) 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在资金管理、使用及会计核算中的检查,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不执行项目预算。

一些单位没有意识到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在项目实施中不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 擅自改变或调整项目内容和标准, 在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之间相互调剂、混合使用, 还有的扩大支出范围, 提高开支标准, 弄虚作假, 套取工程资金, 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规模。

2.建设项目工期不及时。

有些单位项目实施中不按批复的建设工期进行实施, 项目迟迟不能竣工, 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

3.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是由国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 直接支付到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后, 再给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下发建设项目预算指标文件,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接到预算指标文件后, 再履行拨款手续进行拨款。这样的流通渠道造成资金流通时间长, 流通渠道多, 不能及时到位的现象, 严重影响了季节性施工比较短的企业的建设, 延长了项目的建设期, 导致资金及项目不能及时发挥效益。建议加快建设项目资金到位, 减少中间环节, 积极探索并试行“直通车”的资金拨付办法。

4.单项计划超支严重。

受建设资金到位迟、气候条件等客观原因和各种主观原因影响, 存在当年的建设项目没有施工建设, 有可能在下一年或第三年进行施工建设, 购买以前计划规定的设备或其他建筑材料, 在现时市场中的设备已更新,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完成, 造成了单项计划超额比较大, 提高了建设标准。

5.不按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要求核算。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会计科目, 并详细说明了各科目核算的内容, 而有的单位虽然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各项业务成本, 却张冠李戴, 如“待摊投资”科目应核算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设计费等等。按照规定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 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的, 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中。可在实际工程项目核算中基本上“待摊投资”发生的费用支出都是不能确定某项资产来负担的, 那么就应按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中。但往往有些单位却将发生的“待摊投资”费用直接列入工程项目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或“设备投资”中, 虽然直接进入了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但是却造成了某些成本的不实, 违背了会计核算要求。

6.会计资料不齐全、不真实。

有的单位存在会计报表与会计账簿严重不符, 建设项目当年根本未施工或已施工未完成, 在会计账簿实际反映建设资金的节余, 可会计报表却按照计划和投资反映全部列决, 并且还有的存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应收款或应付款余额与会计账簿中所反映的余额严重不符。建设工程项目的列决, 原始凭证必须齐全, 不仅要有工程结算, 还要有工程预算、发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7.挪用、串用专项资金。

有的单位将企业自筹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相互串用, 将财政专项资金顶企业配套资金, 有的转作企业生产周转金, 有的改变资金用途。

8.不按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有的单位在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时, 以单位领导说了算, 按领导意志办事, “领导指示就拨付”。没有按照规定由施工单位申报有施工部门、监理部门、主管项目领导签署意见的“工程进度拨款单”所批复的金额拨付。在办理工程结算上, 有的单位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可工程款滞留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迟迟不给施工单位进行资金结算, 有的虽然及时地为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 但是没有按着规定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核算的规范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核算上有严格的要求,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行为, 提高核算水平, 确保财政专项基本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制度化, 国家结合林业行业实际情况, 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管理, 单独建账, 单独核算的原则, 专门制定了专用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林计发[2004]223号) 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核算要求, 并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 (含作业设计) 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1.规范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

首先借助会计电算化技术, 选择专用或通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如“金蝶软件”、“用友软件”等, 设置一个会计核算账套, 按照资金的来源分户核算。同一类财政专项资金有不同资金项目的, 按资金项目名称进行项目明细核算。分户核算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封闭运行, 杜绝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项目明细核算确保了不同项目的资金核算清晰、明了。分户核算与项目明细核算相结合, 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其次, 应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也可在不违反财务制度, 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情况, 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这样以来, 可以对会计核算规范建立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的管理。

①要提高领导对财政资金的认识, 落实领导责任制, 实现资金拨付审批制度, 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②要实行资金跟踪检查制度, 上级主管部门从资金下拨之日起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稽查中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处理, 对违规单位坚决调控管理, 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③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批项目、拨资金这是第一步, 最重要的是项目实施过程。要监督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责任制、监理制、报账制等。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等。为管好用好林业项目资金,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林业企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做到执行有关规定时不走样, 执行项目投资不变样, 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 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林业投资计划, 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⑤要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会计核算, 提高财务人员监督职能, 财务人员应以《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赋予的权利, 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五、发挥会计职能, 确保发挥基本建设财政投资的效益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会制度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先决条件。经济政策是国家实现一定时期的任务而制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的具体化, 是指导财务工作的法规和依据。2004年国家修订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出台了相关的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与财务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这些经济政策是指导林业企业财务工作和经济工作的法规和依据, 必须正确理解执行这些经济方针政策, 才能规范林业企业的经济行为, 指导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我国2006年又修订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 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支持会计人员按照准则要求强化会计核算, 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 提高业务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 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的内在机制。

2.增强基本建设会计的专业素质是实现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保证。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是林业企业财务工作中的一部分, 它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要想有效地、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首先财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能运用业务知识来解决会计核算中的复杂问题, 对企业的基本建设进行核算、监督、预测、分析、评价, 从而使建设资金有效地运用, 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其次财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 还应具有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知识。如果财务人员只懂财务知识, 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只能起到会计核算的作用, 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为什么这么讲, 会计人员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应全过程参与建设项目管理中去, 实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分析评价。事前参与的工作, 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等环节的编制。会计人员应当直接参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并对项目建议书中财务分析和预测结论的可靠性发表具体的书面意见。投资概算编制及经济效益评估要得到会计部门认可, 提高投资概算的精确度, 严禁人为恶意调整投资概算。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等环节的控制, 建立合理的概预算程序管理和审查制度。管理和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 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资金管理, 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事中监督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参与审核标底计价内容, 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标底是否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参加评标委员会, 对潜在投标人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参与合同签订, 审核合同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根据工程监理和合同要求, 严格控制项目各类款项的支付。事后分析评价, 就是要运用财务有关知识对项目投资的实际执行和预算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评价, 总结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 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为以后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努力方向。

3.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基础。财政部为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是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明确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内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是指导会计工作的理论基础, 了解会计理论才能够深刻认识到会计工作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职能作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内容包括各建设成本核算的内容和经济业务处理的程序, 它是具体指导会计据以反映和监督的对象, 只有了解和全面掌握其内容才能够全面系统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是做好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基本要求。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是以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内容为要求, 指导财会人员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 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 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实践中, 自觉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随着国家对林业企业建设项目投入的增加, 财务人员的核算与监督范围、内容也越来越广阔、越深刻, 财务人员要搞好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提高经济效益, 就必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行为。如在审核建设项目预算、概算,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验收等工作中, 应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反对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思想行为, 做到诚实正值, 廉洁奉公, 保障建设资金良好的运行和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是我们正确履行财务人员工作的职责所在。

5.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环节。工作的协调关系, 实际上是一个思想工作方法的问题,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 如果只满足于一般的会计核算和传统的管理方式, 尽管有完成使命的主观愿望, 依然难以做好会计工作, 所以必须协调好与各职能部门工作关系, 如计划部门、基建部门、勘察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等, 杜绝各自为政。因此, 要求我们财会人员要有广阔的胸怀和良好的工作方法, 严于律己, 平等待人, 积极主动的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关系, 从而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 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为林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企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与监督行为, 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更好地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 在阐述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内涵及具体范围的基础上, 针对当前林业企业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对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会计核算及监督谈一些粗浅认识。

专项建设资金 第8篇

随着近几年财政对高等院校专项资金采购投资的增加,各高校专项采购总额突飞猛进,以北京市某高校为例,2008~2012年专项采购资金总额累计达到数亿元,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及通过专项资金建设的实训室等,极大地改善了该校的教学硬件条件,满足了现代化高校建设的要求。

在专项资金采购管理过程中,各高校都制定与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同时,上级部门也会定期对上一年度专项资金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以考察和评价项目建设的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然而,在专项资金项目的采购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无规划建设、不合理建设、暗箱操作、重复购置等现象,情况不容乐观。

1 高校专项资金采购的现状

1.1 专项资金采购缺乏整体规划,项目建设不合理

近年来,专项资金的使用逐步规范,但项目整体性建设仍存在系统性规划不足的现象,具体表现在项目负责人对于建设项目的责任意识不强,绩效目标不明确,缺乏认真细致的调研和合理性论证,没有与学校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便将项目构思出来,并写出项目需要建设的理由。这类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引起的后续问题有很多,例如新购置设备闲置或新购置设备使用不久便发现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提出处置要求,特别是专用设备,无法调拨使用,使得资产管理部门深受其害。

由于近几年财政对高校专项资金的大量投入,使得较多高校设备数量相对已经饱和,设备自有的使用寿命也决定了进行专项建设的高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的设备更新,因此高校在申报专项资金时费尽了心思,专项资金采购中,高配置、低效用或者无效用的设备采购屡见不鲜。

1.2 专家论证管理机制亟须加强

在专项申报之前,在项目评审报告中有专家论证评审的环节,该环节一般由高校自行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在这一环节中,专家会从技术方面来给予指导,或者从亲身经历的评审情况来传授顺利通过批复的方法,然而对于项目建设结合学校发展的合理性、经济性、实用性并不太了解,从笔者亲自接触到的专家论证情况,论证过程只是一个形式,实质内容不会受到影响。

1.3 专项负责人设备采购知识储备不足

学校专项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多为院系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项目建设尤其是实训室项目建设中的专用设备应该配置的具体型号参数,他们不是特别清楚,因此在技术需求编制过程中,经常依赖若干家供应商提供项目技术指标,从而将技术指标作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而该技术指标清单里面的配置不一定完全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该技术指标里的“水分”是否过多,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供应商为了公司的利润,在编制技术指标时,会或多或少地选择价格较高、利润较大的设备。对于该技术指标,项目负责人如果不结合实际情况对参数进行认真比较研究和调研,完全依赖某个技术指标并进行采购,将造成购置的昂贵设备大材小用。如使用率不高的小软件,选择高配置高标准的刀片式服务器作为载体,长期运行,实为浪费。

1.4 招标公开但欠公平

由于在设备采购前期对某一供应商的依赖性,使得该供应商极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同时因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特殊性,造成其他供应商不易中标。这对其他潜在投标人极不公平。在笔者所接触到的业务范围内,在某项目的招标评审过程中,A公司比B公司的投标价低数十万,而评标过程中A公司投标文件除了对招标文件的一项星号条款要求未满足外,其他项得分均很高,但是由于星号条款的特殊要求,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内规定的评标标准要求,扣掉A公司较多分值,最终B公司中标。

1.5 专项验收环节不完善

专项验收过程一般只是对项目内采购的设备数量清点及项目所能达到效果的试运行,并不能完全起到验收设备功能及质量的效果。其次,资产管理的部门对于设备的详细指标不是太清楚,无法从技术上进行鉴定验收,从而不能及时发现采购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

1.6 绩效评价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制约作用

各高校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考核没有关联,没有建立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奖惩工作机制,专项建设效益好与差一个样,从而使得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没有责任意识。同时,对于项目建设中因负责人麻痹大意而造成国有资产浪费与流失的问题,部分高校没有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或者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起不了警示作用。

2 对高校专项资金建设的几点思考

2.1 加强整体规划

科学的整体规划是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有序进行的必要保证。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部门应根据学校的长远规划制定3~5年的项目建设规划,在该规划的基础上每年进行相应专项资金项目库的建设,同时在专项开始申报之际,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库中建设必要程度和紧迫程度比较高的立项申报,通过项目库建设的建设与管理,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东拼西凑申报项目引起的种种问题,另一方面对高校项目建设的稳步进行、长远发展起到很重要的指导作用。

2.2 加强项目建设的前期论证

在项目申报前,项目建设部门应当将所申报项目与目前国内、国际的同类项目相对比,论证其是否具有比较好的发展趋势;明确绩效目标;对项目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分析;对项目的建设思路进行充分论证;对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对各项设备的产品名称、型号、价格等技术参数进行多方求证,进一步落实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为以后的资金投入提供可靠的依据。以此达到资源合理利用、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

2.3 组织专项资金采购人员参加培训

加强对采购工作人员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的廉政风险教育和技术培训,通过教育,使采购人员充分了解购置设备的技术指标及不同设备指标的差异,尽量使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适用性较强,避免倾向性指标的存在,从而吸引较多供应商投标,达到多方竞争的效果。在编制招标文件和进行评标标准制定时,要考虑项目建设自身的特点、设备的稳定性、自然寿命、后期升级能力及使用范围,同时从项目整体角度考虑系统性、完整性及后续项目建设等内容。对于通用设备的项目采购,可以在前期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归集同类产品的相同技术指标,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而对于设备集成项目,可以通过调研自行制定,或者在咨询多家集成单位的基础上,以满足使用功能、节约专项资金、合理选择型号为原则,删减倾向性指标,制定必要的基本采购指标,同时对于所需设备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采购部门应该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说明,使得潜在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人实质需求响应招标文件来投标。

2.4 复杂项目验收吸收行业专家参与

在项目完成终结验收时,对于比较复杂的、专业性强的项目,如实训室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聘请行业专家进行验收,一方面可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后续项目运行中的各种隐患问题,保障项目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达到立项时的绩效目标。

2.5 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建立奖惩机制

高校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中,效益好的项目,其中包括实训室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项目负责人无一不是在项目中投入了大量精力去调查研究;效益差的项目与项目负责人也有着必然的联系,不重视项目建设。因此,各高校有必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优则奖,差则罚。同时,将专项资金建设的绩效结果作为对负责人工作考核的一部分,提高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监督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

奖惩机制的实施可以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可行性论证环节、预算编制环节以及后续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多方面问题的出现,对于节约财政资金、合理进行专项资金建设意义长远。目前,《北京市教育系统预算管理问责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该制度的建立将会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

3 结束语

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关系到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实训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等多个领域,关系到相关专业教学实训室的建设,关系到设备后期维护升级保养等多个方面,是关系到高校教学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环节。高等院校领导必须认识到专项资金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以节约国有资金为目的、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为关键,合理进行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科学地进行长远规划,加强采购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绩效评价来监督高校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充分利用专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有效保障高校的经济利益,促进高校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学凯.论高等院校专项物资采购管理[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9(2):5-7.

[2]张建国.关于高校设备采购工作现状及制度完善[J].当代经理人,2006(11):187.

专项建设资金 第9篇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技术性人才培养力度的不断扩大和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和重视中职学校的教育工作, 并且对中职学校不断的提出了新的要求, 所以近年来政府及相关的部门向中职示范学校发放专项资金用来发展中职示范学校的教育工作, 这些资金主要包括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费、专业课程建设费、师资队伍建设费以及基础能力建设费, 这个过程中对于中职示范学校建设资金的使用需要专款专用, 还需要对相关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分类和规划, 合理使用中职示范学校建设的专项资金, 加强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管理是中职示范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中职示范学校建设的现状

我国中职示范学校的建设工作开始于2010年, 我国的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通过颁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计划》、《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来对我国中职示范学校的建设工作做最终的保证和约束, 从2010年到2013年,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和创新工作, 并且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不仅提高了中等示范学校的办学质量,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学校的特色, 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自我国实施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以来, 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成效, 在我国的规划和设计中, 已经将1000所综合质量比较高的学校纳入中职示范学校, 这些学校能够准确的为自己的发展和进步定位, 相关的项目和产业结合的比较紧密, 而且在近年来改革的过程中成绩也相对比较突出, 我国将这些学校作为中职示范学校来进行拨款和投资, 在促进其进步和发展的同时给其他的中职示范学校起到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进而提高我国现阶段中职院校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 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近年来我国中职示范学校的教育工作已经形成了“2+1”弹性学制, 形成了以“素质为基础、技能为目标、就业为导向、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 完成了“产学结合、学训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和发展了“做中学, 学中教, 教后考”的教学模式, 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校企合作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中职学校在申请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后, 要求在建设期内要合理、科学、规范地使用国家投入的专项资金, 建立比较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尽量避免专项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严格专项资金的预算、内部控制工作以及相关的审计和评价工作。在学校管理、专项建设、师资队伍以及教学质量方面要有一定的突破和发展, 在扩大了学校的教学规模、提高了学校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的前提下促进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使学校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过程也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财务管理能力, 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带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现阶段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及内容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 政府和相关的工作人员更加重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近年来, 中职学校逐渐受到了政府及相关工作者的关注和重视, 然而现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 给中职学校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和挑战, 所以政府给中职示范学校发放了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建设工作,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等相关的政策法规, 还要在遵守相关原则和规范的前提下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现阶段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即效益优先、严格预算以及明确责任的原则。具体的说就是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汇总要以能够使学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前提, 要充分的考虑到资金使用后的绩效, 而且在资金支配前要做好相关的预算工作, 进一步减少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必要的风险, 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除此之外还要严格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将责任细化, 当专项资金在使用过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查到相关的原因, 有利于相关问题的顺利解决, 这样一来能够充分地实现中职示范院校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 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 促进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可以发现, 现阶段国家用于中职学校建设的专项资金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费、专业课程建设费、师资队伍建设费以及基础能力建设费。

1.校企合作建设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机构建设的费用、相关制度建设的费用、成果推广的费用, 也就是说中职示范学校为了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关系需要共同建设生产性和服务性能比较好的实训基地, 还要构建完善的、细致的、实用性和适用性的制度规范, 还要将相关的成果进行提炼和升华, 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项资金支付相关的人力、物力等其他相关的费用。

2.专业课程建设费包括中职教育科学的研究费、建设费、开发费以及改革费等费用, 也就说在进行专业课程建设时需要搜集和整体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举行一定的会议, 对于建设好的成果还需要进行宣传, 在这个过程中都需要专项资金来支出相关的费用。

3.师资队伍建设费用包括专任教师建设费用和兼职教师建设费用。众所周知, 师资力量是中职示范学校发展和进步的关键,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大对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 还要完善相关的奖惩机制, 提高专任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还要完善相关的考核机制, 提高专任教师的责任意识, 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相关的专项资金进行支撑;兼职教师都是一些实践经验比较强的技术人员, 所以积极引进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兼职教师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也需要中职示范学校的专项资金来支付兼职教师的薪资和其他相关的费用。

4.基础能力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实验实训设备的购置费、改造和维护费以及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费。相比其他学校而言, 中职示范学校的教育工作在重视理论教育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实践教育工作, 所以基础能力建设费用是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

四、现阶段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就目前我国中职示范院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 虽然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职示范学校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 但是依旧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 笔者通过对中职示范院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现状总结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没有考虑到学校的长远发展, 现阶段多数中职示范学校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比较重视眼前的工作而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和进步, 中职示范学校是通过观察其3到5年内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率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来确定其示范的绩效, 所以这是个长远发展的过程, 而一些中职示范学校没有充的的认识到这一点。

2.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预算体制不够完善, 在对相关的项目进行资金申请时没有考虑到财务部门的实际状况和相关申请规范和原则, 也没有使用专业的人员对相关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规划, 而且在预算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比较强的预算方法, 缺乏完善的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没有严格的规范相关的购买规范和使用规范, 对于后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也没有严格的规范制度, 而且也没有设备交接以及审计的规范,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由于人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专项资金的浪费, 进一步影响了学校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缓解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 我国中职示范学校的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已经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 而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全国各个地方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开展和运行, 但是面对现阶段我国中职示范学校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 依旧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所以笔者通过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一)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所以就要求鼓励相关的工作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还要提高其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严格相关的考核机制, 这样一来能够在实现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价值的基础上, 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促进中职示范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二) 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研究型”管理思想

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研究型思想能够从根本上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中职学校专项资金的利用率, 这要求学校一方面要搭建横向的研究组, 另一方面还要纵向建立相关的研究组, 横向的研究小组需要学校构建责任心比较强的核心项目研究组、相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组、相关项目的建设小组, 还要求各个部门和组织相互合作和相互约束;从纵向来看, 中职院校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有专门的考评监督组、外聘专家组、服务保障组, 各个部门要各司其职, 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 将研究型思想深入的贯彻到每个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中, 进一步提高中职示范学校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

(三) 强化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

强化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不仅要编制科学合理、实用性和实用性比较强的预算管理规范, 还要将预算管理工作落实到相关项目的申请前、实际运行过程中以及中职示范学校的长远发展过程中, 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 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在共同约束和共同协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中职示范学校的预算管理工作, 这样一来能够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 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职学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的风险, 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和控制工作, 还要规范专项资金的开支, 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相关的支付权限等, 并且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范制度来工作, 积极的应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软件, 这样一来能够在提高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同时规范其使用专项资金的流程, 强化其管理工作, 进一步使中职示范学校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 深化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深化资金审计力度能够有效对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 这样一来就能够缓解由于人为因素或者主、客观因素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浪费, 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所以就要求中职示范学校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 还要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督, 强化专项资金的审批制度, 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分离开来, 这样一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滥用或者挪用专项资金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促进中职示范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 通过现阶段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发现, 虽然现阶段通过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中职示范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但是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风险和挑战, 不仅不利于提高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和进步, 所以很有必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缓解上述问题, 实现中职示范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是需要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 中职学校的管理和建设体制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职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逐渐受到了学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重视,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 我国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受人为因素或者其他主、客观因素影响, 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介绍了现阶段我国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现状, 之后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原则和内容进行了分析, 阐述了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并且提出了相关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中职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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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嘉.高职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内部控制探析[J].商, 2014 (24) .

专项建设资金 第10篇

一、完善政策, 整章建制, 为依法管理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提供保障

一是出台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以后, 为认真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局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 及时对林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对过时的、不适应林业专项资金管理需要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同时, 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林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明确并规范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项目和资金监管、项目验收等方面的行为, 从制度上防范责任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完善有关政策。会同省财政厅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和绿色江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对投资结构, 资金扶持重点, 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等进行合理调整, 并以项目申报指南的形式予以落实, 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三是改进管理方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简化项目管理程序, 对省级有关林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委托验收等管理方式, 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科学编制预算, 规范执行预算, 林业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 科学编制好年度预算。2014年, 我省省级部门预算在政策上做了很大调整, 在严控对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实行“零增长”的同时, 对2015年省级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压减1 /3, 同时整合相同或相近的专项, 逐步减少竞争性无偿支持专项; 实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为此, 我们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 重点把握三点: 一是依据“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坚持以规划为导向;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 确保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 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林业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和林业规划确定的重点林业工程所需经费支出预算; 三是严格审核, 确保所编预算合规合理。在汇总、编制预算的过程中, 我局林业计财部门认真履职, 严格把关, 严格审核支出预算内容是否符合预算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申报支出预算与工作任务和建设内容是否匹配, 所拟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

其次, 规范执行年度预算。2013年, 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 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十项规定”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规定。全面把握政策要点, 加强林业经费支出管理, 是林业计财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 我们以“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为重点。严格按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定要求, 严把经费支出关, 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为此, 我们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了省林业局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提高他们的依法管理水平。今年,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第三, 实行预算和决算公开。按照江苏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 在省财政厅的统一指导下, 我局制定了切合林业实际的、便于监督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开的程序、方案, 并按省财政厅的统一标准, 及时将我局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对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责任, 加强林业项目管理, 确保建设成效

省林业局明确了林业项目管理责任。通过出台《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规定了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设职能机构在林业项目管理方面的责任, 加强林业项目的申报管理。省林业局启动了林业项目管理专家库建设, 明确规定了竞争性立项的林业专项项目必须经专家评审, 林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申报项目。重大林业项目申报和资金申请, 需由林业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 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现场查验, 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预定的目标、任务或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 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 并根据项目资金来源、额度, 分别由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项目验收。省林业局还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 设定绿色江苏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良好。

四、强化林业专项资金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专项建设资金 第11篇

一、关于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2006年以来,全省相继在108个镇、3331个行政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全省还深入实施了泥草房改造、绿化村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人畜分离、道路建设、美化亮化、村内小流域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了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省里每年都拿出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补助,前4年省投入专项资金7亿元,带动各方面投入达到240.04亿元,完成各类项目建设12140个,省专项资金放大效应达到了1:16.5。应该说,几年来,在省市县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做到了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从2010年起,全省新农村建设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补助。

前段时间,经过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报请王守臣副省长批准,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今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管理指南,这次会议后下发各地组织实施。今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相比,基本上是大同小异,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往年我们在3月20日左右就下发了项目申报指南,紧接着就开始培训,今年由于工作目标和要求发生很大变化,前期省里研究协调占用很多时间,项目申报和培训时间较往年晚半个月,而且按省里统一要求在6月底前专项资金要下拨到各地,从现在算起,我们有效工作时间不到2个月;二是任务重。今年有1000个示范村,数量上比往年200多个试点(推进)村相比增加了近5倍,有的县(市)示范村达30多个。无论是项目立项研究、填表审核、手续审批,还是实际踏查、项目汇总、综合审定等,工作量远远超过往年;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更加认真细致,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吉农综字[2010]166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

(二)补助原则主要有4条: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各村最高申报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秸秆气化站除外),并根据示范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三是相对集中。今年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纳入省统一管理专项资金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专项资金管理提出“纳入审委会管理的专项资金,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执行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审委会不予通过,省财政不予拨款。”鉴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各地在申报项目时,还是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的情况。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四是尊重民意。各地在上报项目时一定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能强制要求村里申报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项目。

(三)项目目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工程;五是清洁能源建设,主要是支持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对于建设户用沼气池、大沼气池、秸秆汽化炉不予支持;六是村部建设,包括村委会办公室、文化活动室、信息服务站、村多功能室(农民夜校)等,要一室多用;七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八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九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十是村屯广播设施,选择少部分村试点,在文化活动室配备村屯广播设施。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而确定的,主要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

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即使是前几年新农村建设欠下的债,也不允许利用今年和今后的专项资金偿还债务。发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按每个县(市、区)示范村数量、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和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支持规模。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省里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硬性要求。省里的总体想法是对示范村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項,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各示范村申报的项目进行捆绑为一个项目,各示范村申报项目补助资金相加超过4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同类项目申报补助总额度是否超过了40万元,没有达到就协调各村进行调整安排。

(五)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县、乡(镇)、村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省农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

(六)时限要求 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于4月9日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下发,并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4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今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今年同去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的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七)项目核查 今年4月20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逐村逐项踏查核实,4月底前根据核实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和确定补助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考虑到今年示范村数量较多,要求各地要提前进行实际踏查,充分考察项目的可实施性和建设成本,要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在指导各地工作中,一方面,要求各示范村要尽量扩大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另一方面,对那些投资规模过大、建设周期过长的项目,要尽量进行调整,省专项资金补助额度有限,最好还是用在刀刃上。

(八)需注意的五个问题

1.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 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长期规划,尤其是将来三年要分年度进行项目规划,具体到实施哪些项目,项目建设时间等一些细节,各地、各示范村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科学性、降低规划成本。去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基本上已经完成,部分村屯规划也已完成,要求已经完成村屯规划的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做过规划的村屯要抓紧进行规划,避免盲目建设和无效建设。在项目申报中要按照规划进行申报,不能做无用规划,随意规划。

2.坚持以项目建设带动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农户的院墙和大门建设是示范村建设的重点项目,示范村的面貌能不能改变,示范村能否做到村容整洁,关键在于这类项目建设,但是由于院墙和大门建设不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所以今年没有纳入到支持目录中。但是各地在考虑示范村建设项目时,一定要把院墙和大门建设作为重点,抓紧建设,早见成效。市县两级在安排资金投入时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好,建立起一个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年终检查评比考核中,环境整治工作将是省里检查的一项重要指标,希望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塑造村屯生态环境良好的健康形象。

3.坚持以专项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示范村建设光靠省里专项资金投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不现实,也不是长远之计。要解决投入问题,就要改变由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的做法,要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今年国家财政部扩大了在我省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初步选定200个乡镇,与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各地在项目建设中,一定要组织农民多投资投劳,以争取国家财政部的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支持。总之,要以省专项资金投入以及村里投入为引导,利用全社会的帮扶机制,吸引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多方面投入,通过军民共建、村企共建、能人援建、干部还返乡帮建等多种有效形式推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

4.坚持实事求是申报好秸秆气化项目 按照省里的要求,从2010年起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项目,总体考虑数量在20个左右,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一般的村,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对于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也进行一个全面考核。各县(市、区)对于条件不具备、投入无法解决、村班子组织能力不强的村要坚决调整不得申报。

5.坚持尊重民意 解决最迫切的问题 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做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开10天。

二、关于抓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近几年,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历年来省级试点村镇、推进村和整体推进县重点推进村及今年新确定的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特别是年度奖补资金、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资金、农村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若有现在仍未下拨2009年专项资金的,务于近期将资金拨付到位。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 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實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四是建档立卷。对于过去开展的农村泥草房改造、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从前段时间省里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调度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是严肃规范的,专项资金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效能,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但由于受环境评估未通过、配套资金不到位、先建后补、人为调整项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项目串项、串村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还有的地方存在着资金挂帐、项目无法实施问题,这些问题也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必须指出的是,出现上述问题,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因素,既有村镇问题,又有各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哪个地方再出现这样问题,就取消哪个示范村资格,同时对县(市、区)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省级先进的资格。

三、关于做好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随着中央和我省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汇集到各地的“三农”政策性资金越来越多,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能不能使用好,使用得不到位,已经引起了省纪检监察部门、省审计厅的高度重视。近几年,省审计厅每年都安排专项审计,省纪检委也多次组织力量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执法检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是涉农专项资金中检查的重点。各市(州)、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一)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对四年来特别是2009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可采取与当地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联检,以及跨县(市、区)互检互学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研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和总结、推广。

(二)明确检查工作内容 一是检查2006年以来,特别是2009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有无滞拨和挤占挪用情况。二是检查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在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設项目过程中,是否按照上报省里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公开、公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方面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实行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票据凭证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备;建设项目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格遵守工程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三是检查项目效益情况。主要检查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是否达到可研报告或立项报告的预期指标;是否按计划开工和完工,是否及时办理各项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及时交付使用,项目是否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调度和上报检查情况 各县(市、区)要在4月25日前完成自检工作,自检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各市(州)新农村办进行复查,各市(州)复查报告以及各县(市、区)专题报告,由各市(州)4月30日前统一报省里。省新农村办在此期间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整改情况,并对全省这次自检工作进行全面调度,力争在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检查任务。

专项建设资金 第12篇

一、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制度建设

陕西省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管理模式, 用制度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程序, 强化资金监管,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除转发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 陕西省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 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先后制定的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规范性文件有:《陕西省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省级城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据了解, 近期还将研究出台建筑节能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管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要求, 陕西省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厅局, 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数据共享的项目库系统, 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 及时完成了当年各类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入库审核和预算下达工作, 并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 积极研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 制定印发了项目申报指南, 广泛征集项目, 对所征集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 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透明性逐步提高。除涉密项目之外, 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南和项目计划在陕西财政信息网站、主管部门网站、专项资金项目库中公布, 接受社会的监督。

近年来, 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公共预算与基金预算、中央与地方、财政与基本建设等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使用、各记其功”原则, 采取规划整合、项目整合、板块整合, 对使用方向相近、政策目标相同的经济建设专项资金, 打破部门、行业界限, 进行了归并和集中, 以达到事权统一、财权匹配、集中财力保重点目的。据统计, 陕西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已由2013年的57项合并到2014年的39项, 预计2015年底将减至30项。

三、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管理

陕西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和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 各级财政部门把握经济发展脉络和财税改革任务主题, 在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上, 打破以往资金固化分配模式的壁垒, 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办法, 实行了专项资金内部调配激励机制, 突出“稳产促销、项目支撑、创新机制、改善生态”主线,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 提高投资质量效益, 促进政策落地。 主要采用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 设定分配因素指标, 公正合理分配资金。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专项资金分配形式,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企业资金的积极广泛参与和投入, 促进本省经济发展。

近年来, 陕西省细化中央财政切块分配的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转移资金, 按照奖补结合的思路, 促进煤炭销售, 加快光伏电站建设, 扶持新能源汽车产销, 提高流通环节效率, 加强外向型经济发展, 实施移民搬迁,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体系, 压减过剩能源, 推广节能产品, 防治流域污染, 治理大气雾霾等方面, 为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 依托35个重点示范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 (街区) 建设所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业、现代农业、物流园区, 镇容镇貌明显改观, 不仅吸引了大批企业入驻, 也有力地带动了当地旅游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 重点示范镇建设以来, 共吸纳进镇人口超过20万人, 提升全省城镇化水平0.5个百分点, 旅游人数已经接近1 000万, 成为当地农民就业致富的重要平台。

四、经济建设专项资金投融资管理

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陕西省财政部门筹措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和协调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打造投融资平台, 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适当安排新增财力、引入社会资本力量等方式, 探索运用PPP模式, 注重财政资金与担保、再担保、政策性保险等金融手段协调配合, 扶持道路交通、城市管网、污水垃圾处理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持陕西产业发展, 陕西各级财政部门改进和完善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驱动方式,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减少直接性补助方式, 增加投资性支持比例, 形成了股权投资、科技与金融结合、产业类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担保保费补偿或参股担保公司、参股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当前, 省级所管理的工业转型升级、产业引导等专项资金, 投资性支持比例均达到50%以上。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 省财政及时调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重点支持科技与金融结合, 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由省财政投入引导资金, 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 吸引社会资本形成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群, 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资金的使用方式, 陕西按照“直接性补助向投资性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思路, 运用股权投资方式的主要作法, 打造特色产业投融资机制。财政部门完善股权投资、基金引导、贷款贴息等为主的投入机制, 更多地利用市场化、间接化的方式, 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除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外, 陕西还设立3D打印、新能源汽车创投、医药产业发展基金, 并获得中央参股资金支持, 重点打造优势产业省份。同时由省级财政、省属企业共同注入资本金, 组建航空产业发展公司, 推动陕西航空产业发展。

五、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陕西省财政部门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评审, 把住专项资金投入的头道关口。二是对在建重点项目设计评价指标量化体系, 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三是对以前年度完成的专项资金项目应用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四是对重要预算部门经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财政主管部门根据最终提供形式检查报告和重点项目效能评估报告, 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 或回收资金, 或督促整改。同时, 按照“谁申报、谁安排、谁督查”的原则, 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和清理检查, 对项目进展整体严重滞后、未充分发挥效益的专项资金, 在下年度预算计划中酌减安排或予以整合。

六、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近年来, 陕西省财政部门探索开展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出台《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通过规范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操作程序,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过程控制, 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 规范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级负责制, 由县级以上 (含县级) 财政部门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本区域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履行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监督的主体责任, 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监督管理;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 规范监督管理原则内容

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 事前项目审核、事中资金使用监控和事后绩效监督检查相结合原则, 对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分配、拨付、使用、评价程序, 以及所涉及财税政策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 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 规范监督管理方法流程

通过审批审核、网络监管、日常监管、跟踪问效、专项检查和绩效监督等方式, 综合运用查账、盘点、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 客观、真实、准确填写检查工作底稿, 出具检查报告, 履行复核程序, 对于检查报告和复核意见存在的重大分歧, 要进一步核实、补正, 或派其他工作组重新实施财政检查。

(四) 规范监督管理结果利用

根据监督检查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视情节轻重, 要求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 减少或取消资金使用部门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 或追回已拨付的款项, 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下发处理处罚决定。

(五) 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纪律

省级财政部门要求监督检查人员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不得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 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资料, 用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不得接收被查单位吃请和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严禁将应由检查工作承担的费用和个人支出转嫁给备查单位,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七、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思路

尽管陕西省在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从实际情况看, 仍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到位, 约束力不强;项目准备不充分, 支出进度缓慢, 年终结转大;专项资金固化, 难以统筹安排;绩效评价覆盖面低, 评价效果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需要进一步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之后,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指明了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原则、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这些为陕西省全面加强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创造了条件。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 陕西省提出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

从每年7月启动下年度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资金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未细化的, 预算一律不予安排。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执行日常经费支出标准, 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建立预算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对所有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形成经常性倒逼机制, 实现预算支出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步增长。

(二) 全面实现“项目库”管理

所有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 库外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通过“项目库”编制预算, 实现滚动管理。“项目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 落实谁评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三) 继续推进清理整合工作

对已到期、任务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据的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 进行清理并予以取消。加强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梳理和规范, 对即将到期和仍需完善的专项资金, 补充修订制度, 确保“一个专项、一个办法”。清理取消的专项资金, 调整用新增重点支出。

(四) 拓宽财政投融资方式, 积极筹集经济建设资金

继续增加投资性支持比例, 研究新设产业引导基金, 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担保保费补偿机制, 拓展参股担保公司、参股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业务范围等。支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更大倾斜。利用政府债券资金, 整合财政资金, 发挥种子基金引导作用, 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模式 (PPP)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五) 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健全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 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 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评价结果运用。对评价结果好的项目, 予以支持;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 削减或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

(六) 加强多位一体的监督管理责任

强化经济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财政业务部门的审核责任和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 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建立通报制度, 促进检查结果共享共用, 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

参考文献

[1]楼继伟, 张少春, 王保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5.

[2]楼继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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