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合同范文

2024-06-03

目标合同范文(精选6篇)

目标合同 第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目标, 包含两个并列的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从理论角度, 将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视作市场上的一般经济和法律行为, 这时, 必然存在一个超出特定个别合同之外的、普适于经济合同一类而存在的、抽象意义上的施工合同的实施目标。

第二个含义是从实践角度, 每一份具体的施工合同, 因订立和履行的特定环境条件不同、当事人的目的与要求不同, 导致其有着自己的具体目标, 例如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等。

本文着眼于第一层含义, 即从理论角度研究抽象的而非具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目标。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在于, 对施工合同实施的目标的理解与把握, 决定着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方式, 因此也理所当然地决定着第二层含义上的合同目标能否真正实现, 双方当事人能否在双赢原则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获得合同利益。

2 传统的观点

对施工合同实施目标的理解, 有两种传统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 认为业主 (施工合同发包人) 的合同实施目标, 是以最短的工期、最低的价格 (或最少的投资) 来获得一个最高质量的工程;承包商的合同实施目标, 是通过特定项目的施工 (即合同的实施) 获得最大可能的盈利。

这一观点的主要缺陷有二个方面:

其一是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目标上对立起来, 强调了双方合同地位不同所带来的利益关系的区别, 忽略了双方合作的共同基础。或者说, 仅仅注意到了发承包双方相互矛盾的一面, 忽略了其统一的一面。

其二是将三个对立统一的项目实施的控制目标——质量、工期、投资均设定在最优位置, 强调其统一的一面, 舍弃其互相矛盾的一面, 忽视三者动态平衡、相对优化的关系。

第二种观点, 认为施工合同实施目标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控制目标, 通常称为三大控制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投资 (或造价) 目标。这一观点近二十年来最为流行, 并被写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的统一培训教材, 甚至写入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的教科书, 渐有取代第一种观点的趋势。

这一观点首先混淆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六大任务”与合同实施目标的概念。任务不等于目标。施工项目管理仅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部分, 施工合同仅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 合同管理仅是项目管理“六大任务”之一, 它们相互之间不存在等于关系。

国内建设项目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引入项目管理一般原理, 提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 (组织协调) 二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三 (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 ”六大任务, 已成为广泛共识。后来又提出安全管理, 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称“三管”;有的也称作安全控制, 与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并称“四控”。不论是“六大任务”还是“七大任务”, 都是将三大控制 (加入安全控制时, 则称四大控制) 作为项目管理的任务提出的, 通常也称为建设项目控制目标。由于控制仅仅是管理的一个职能、一种环节, 因此建设项目控制目标既非指建设项目管理目标, 亦非指施工合同实施目标。

第二种观点实际上是对项目管理若干重要概念的曲解, 既导致理论上的混乱, 也诱使合同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实践中走入了误区, 比如在合同索赔管理中, 对抗的必然性被充分发挥, 合作的必要性被弃置不顾。

3 施工合同实施目标的两个层次

施工合同是为特定项目的施工订立的, 其目的是完成工程, 并实现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利益。施工合同作为施工项目的最高行为准则, 具有约束当事人行为的最高法律效力, 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 是合作的基础。围绕这一准则, 双方必然具有共同的、由合同决定的目标, 这一目标即是合同实施目标。

基于此, 合同实施的目标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当事人共同层次, 这是施工合同实施的总目标, 或者叫共同目标;当事人个别层次, 这是基于不同的利益关系、由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确定的己方目标。

两个层次的目标是一种从属关系, 而非并列关系。当事人的个别 (己方) 目标服从于双方的共同目标, 总目标的实现, 是己方目标真正实现的必要前提。这种关系, 既是本文十分强调双方合作重于对抗的原因, 也是工程合同双方在管理实践中友好协商、相互让步来解决可能遇到的纠纷问题的内在支配性因素。

4 施工合同实施的共同目标

首先, 施工合同是围绕特定项目订立的, 合同文件的每一组成部分、每一具体条款, 都是在当事人既有管理水平上, 为最大限度满足特定工程 (由合同约定) 需要而确定的。双方依照合同文件执行的结果, 将会是也必然是建造一个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

其次, 完美履约是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所在。对于业主而言, 得到合约工程是其投资的根本目的, 而达到这一目的的唯一途径即是与承包商合作并督促其依约完成工程。建造并完成一个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 是业主实现其投资目标的必要 (但非充分) 条件。在发育完善、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上, 无论合同条件如何苛刻, 业主从合同中得到的其他利益, 永远无法与得到一个符合合同的工程、进而从建成项目中获取其预期利益相提并论。至于所建成的工程是否符合市场需要、是否能够获得预期利益, 已经超出了施工合同的范围。

第三, 完美履约, 亦即双方合作完成合约工程, 也是承包商的根本利益所在。对于承包商而言, 完成工程既是其获得利益的前提, 也是在市场竞争中建立企业形象的基本条件。不可否认, 建筑市场上的确存在工程未能如约完成, 承包商仍然获得了一定利益的情形, 例如由于业主的或者社会的等原因导致工程中止, 承包商一方面就其已完成部分获得应得利益, 一方面通过合理索赔就其被迫中止合同所受到的损失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往往, 这种补偿不足以弥补承包商所受到的损害, 而且, 所获得的部分利益与所获得的补偿之和, 去掉受到的损失之后, 在理论上显然无法与正常完成工程所能得到的利益相比。简言之, 建造并完成一个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 同样是承包商最大限度实现其合同利益, 并进而实现其公司总体利益的必要 (亦非充分) 条件。

基于上述论述, 可以定义如下:施工合同实施的根本目标, 是建造并完成一个符合合同意图的工程。合同当事人在这一层面上的目标完全一致。

本文认为, 确立这样一个合同实施总目标的概念, 也是经济合同和其他一切协议 (契约) 只有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才符合人类追求公平和正义的基本道德理想、才会被特定地域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所认可, 从而在法律和道义上受到保护、进而实现其当事人的个别意愿的内在要求。合同实施中的大量问题, 应当也必须从这一共同目标出发, 通过协商 (当然包含必要的让步, 甚至是超出原合同的让步) 解决。

5 业主和承包商的个别目标

首先明确, 这一层次的目标能否最终实现, 取决于施工合同实施总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双方的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 双方不同利益的冲突只能而且必须在这个基础之上去调和。

业主在施工合同实施中的个别目标, 是得到一个“满意的工程”。无疑, 一方面是业主对于工程的全部具体指标和要求要在合同中明确;另一方面, 更重要的, “满意”一词本身含有许多不确定因素, 受到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历史的乃至管理者自身的人文素养、个人偏好、情绪性格的制约, 即合同工程实施所必须面对的复杂的特定人文背景的制约。这也是强调双方的合作, 强调共同的或总的目标的原因之一。虽然业主满意与否的量的界限难以明确界定, 甚至无法建立一个可信的数学模型, 但是却可以对业主满意与否给出一个定性的界限, 就是只能在合同约定加上承包商出于其总体利益需要所作出的让步范围内, 以防止业主将其满意需要无限扩大化。FIDIC合同条件的缺陷之一, 就是事实上的业主权利无限化。

这里顺便说, 管理的技术化倾向, 已经并正在继续严重影响着管理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任何时候, 都无法否认管理者是人, 管理对象是人或者人的行为, 而对于人或者人的行为, 显然是无法单靠技术来解决的, 无论它有多么完善、多么先进。决不能低估技术的作用, 同时应当防止管理的技术化倾向进一步蔓延。

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个别目标, 是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注意, 这可能是项目盈利最大化, 也可能是保本甚至亏损——我们着眼的是企业总体效益和经营总目标, 公司为了开辟新市场, 可以在一个特定项目上舍弃部分或全部利润, 这在市场竞争中已经习以为常。

6 结语

施工合同实施的目标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层次, 是施工合同实施的共同目标, 或叫总目标;第二层次是当事人个别层次, 是基于不同的利益关系、由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确定的己方目标。施工合同实施的共同目标, 是建造一个符合合同意图的工程, 合同当事人在这一层面上的目标完全一致。在第二层次上, 业主在施工合同实施中的个别目标, 是得到一个满意的工程;承包商在施工合同实施中的个别目标, 是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不一定是项目盈利最大化) 。正确看待施工合同实施目标, 有助于深入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

摘要:将施工合同实施的目标分解为合同双方共同目标、当事人个别目标两个层次, 提出合同实施的根本目标是建造一个符合合同意图的工程, 合同当事人在这一层面上的目标完全一致;业主的个别目标是得到一个“满意的工程”, 承包商的个别目标是使公司利益最大化。这一提法, 修正了关于业主的合同目标是以最短的工期、最低的投资得到一个质量最高的工程, 承包商的目标是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的传统理论。

关键词: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李耀亭.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问题研究[J].建筑经济, 2015 (4) :95-98.

[2]朱芳振, 孙钢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评审及实践[J].建筑经济, 2015 (1) :72-75.

制止学生辍学目标合同书 第2篇

福山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为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制止学生辍学,与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

一、充分认识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控辍工作,明确制止学生辍学是班主任义不容辞的责任,班主任是班级的责任人,要确实把控辍工作落实到位。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规,向学生家长讲明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责任,及时和学生家长搞好沟通,积极做好家访工作。

三、做好学生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学生学好文化课,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使学生在学校感到愉快、幸福。

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采取多种有效的办法,根据学生的实际,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辍学问题。

五、制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如果因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学生辍学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学生地团结互助工作,教育学生互敬互爱,不允许因学生不团结导致辍学。

七、遇到学生因家庭困难而不能按时到校的,要既时汇报并采取有力的救助措施,确保学生按时上学。

八、班主任要全面的了解学生,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学生辍学现象发生。

九、积极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学校、班主任、全社会人员,都来关心儿童,都来制止学生辍学。

甲方:福山小学责任人:

乙方:班 主 任责任人:

目标合同 第3篇

目标合同评价法综合了这两者的优势, 一方面要求教师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教师岗位条例》制定目标合同, 把教师发展目标纳入学校总团体发展目标之中, 另一方面发挥教师的自主性、自觉性、积极性和独创性, 自行履行目标合同, 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一、目标合同的格式

目标合同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书面形式, 另一种是口头形式。目标合同评价法通常采用书面形式。目标合同的基本格式无统一规定, 但通常包括三部分。

1. 开头部分

主要包括目标合同的名称、内容、起讫时间等。

2. 基本部分

主要包括:

●目标合同的范围, 如读书计划、进修计划、发表论文的计划、提高学生成绩的计划等。

●自我评价, 如基本现状、主要优点、存在的问题等。

●总体评价, 即三年后实现的目标。

●阶段评价, 即每一年实现的目标。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实现目标合同可能遇到的困难, 本人的具体措施和行动策略, 学校提供的相关条件, 如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

●评价。主要包括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是否实现的评价, 以及评价的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

3. 结尾部分

主要包括评价双方的签名、签署目标合同的时间。

二、实施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前期准备

1. 建立教师评价领导小组

在实施目标合同评价法之前, 应该通过协商, 建立由学校领导、教研组和年级组的中层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 并让教师了解教师评价小组的成员。

教师评价小组的职责包括:

●确定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内容, 如读书计划、进修计划、发表论文的计划、提高学生成绩的计划等。

●制定实施目标合同评价法的相关条例。

●解除教师参与目标合同评价法的顾虑。

●加强和协调目标合同评价法的组织工作。

●开展培训, 让评价双方了解目标合同评价法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

●确保实施目标合同评价法的时间和资源。

2. 制定《教师岗位条例》

它依据学校发展总体目标、课程标准、学生需求、教师发展等, 规定了每个教师岗位的任务、职责和要求。《教师岗位条例》是教师制定目标合同的依据和基础, 其内容和文字必须具体明了, 笼统宽泛的《教师岗位条例》必然模棱两可, 难以操作。

在制定《教师岗位条例》时, 必须充分体现本校在办学思想、办学目标、教师状况、课程设置、硬性条件等方面的特点, 否则, 所制定的《教师岗位条例》将不具备有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目标合同评价法的操作步骤

目标合同评价法大致包括自我评价、起草目标合同、商定目标合同、实现目标合同、评价五个操作步骤。

1. 教师开展自我评价

作为评价对象, 教师首先应该依据学校发展总体目标, 客观、全面、公正地对自己的工作现状开展自我评价, 肯定自己的优点, 发现自己的缺点。

2. 教师起草目标合同

在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 由教师本人起草相应的目标合同。为了确保目标合同的客观性和现实性, 教师可以邀请同事共同起草目标合同。目标合同包括教师本人预期达到的目标。为了避免过于宽泛或分散, 目标合同列列举的目标通常限制在三项以内。在起草目标合同的过程中, 教师务必考虑下列问题:

●实现目标合同所需的时间。

●实现目标合同所需的资源。

●实现目标合同与促进专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实现目标合同与实现教研组发展目标的关系。

●实现目标合同与实现年级组发展目标的关系。

●实现目标合同与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关系。

●实现目标合同可能遇到的困难。

●希望教研组、年级组、学校领导、同事提供的帮助。

3. 教师与学校领导共同商定目标合同

教师本人起草目标合同以后, 应与学校领导共同商定目标合同, 目的是确保目标合同的针对性、客观性、现实性和可行性。双方的商谈必须是开诚布公、相互信任和富有建设性的。

在商定过程中, 学校领导必须放下架子, 尊重教师, 鼓励教师畅所欲言, 提出不同的看法, 充分理解教师的想法。需要商定的内容如下。

●目标合同的内容, 譬如目标合同是否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行性。

●实现目标合同的时间和步骤。

●学校可以提供的帮助, 譬如, 可以提供的时间、资源、进修机会等。

●评价时间、方法和程序。

4. 实现目标合同

在教师实现目标的过程中, 学校领导可以通过正规的和非正规的观察监控教师的进步。在实施正规的观察之后, 评价双方应举行面谈, 并形成书面报告, 供日后评价时参考。通常, 应该实施多次正规的观察, 评价双方每年至少举行两三次面谈。在非正规观察之后, 评价双方可以依据实际需要, 随时举行面谈, 但未必形成书面报告。面谈过程中, 评价者应对教师的努力和进步予以祝贺和鼓励。

5. 评价教师的进步

通常, 每年都要进行阶段性评价, 每三年进行总结性评价。评价目标合同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评价教师的进步程度和取得的进步, 它是目标合同评价法的重要环节。评价者与教师双方举行面谈, 对照目标合同, 确认教师是否已经实现目标合同或实现目标合同的程度。面谈依据目标合同中确认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进行, 学校领导与教师可以畅所欲言, 各抒己见。应该鼓励教师进行自我评价, 如果目标合同中的某项条款尚未实现, 则可以作为教师今后继续努力的基础;如果目标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实现, 则将作为下一个周期的起点。然而, 无论目标合同是否实现, 教师努力和进步都应该得到肯定和表扬。

实践表明, 在一轮目标合同评价结束后, 应该总结经验, 巩固成绩, 然后要求教师制定下一轮的目标合同, 使教师评价过程周而复始, 循环往复。

参考文献

[1]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35.

[2]叶澜.新世纪教师专业素养初探[J].教育研究与实验, 2001, (1) .

工程劳务班组责任目标合同的 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易县度假村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易县城边

三、工程概况:

1、主体结构:框架结构

2、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四、承包形式:模板

五、承包内容:

本工程基础、地梁及主体分项工程中,具体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支拆、校正、临时脚手架搭设、拆除、刷脱膜剂、内衬密封胶、平板密封条、材料场内转运、材料垂直运输、自用材料模板架子等模板工程所用的相关机具、设备的下车、材料的分类堆码、清理模板粘结物、爆模剔打、拆膜后材料的清场处理、模内杂物清理、模板边角处理;本工程所用、搭拆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相关机具设备、材料下车,材料机具设备场内转运,自用材料、设备场内道路排畅、每层楼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场地清。自行完成控制线标高水准点以外的细部抄平放线,另每层楼需派壹个配合施工人员放线工作等,放线时用的粉笔、清洁用的扫帚自备。在施工中预埋筋、钢管等工作及完工后自行处理;关模所用的混凝土内撑制作;所有预留洞口留设及处理、遗落在外架上的木料、木枋、钢管等架材的清理。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机具、工具;一切辅材:钉子、铁丝、密封胶带、勾卡、对拉内外丝杆、碘钨灯、照明线,甲方二级电箱上楼。木工自用材料,现场清洁卫生、安全文明等等。以上工作内容都在包干价内,不另发生点工。

六、工程工期

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时间为准。进度计划发给乙方,如因班组原因延误工期进度,由乙方每日承担工资总额2%的工期损失延误费,如甲方原因引起的延误超出72小时、支付乙方生活补助20/天每人,且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

制作按设计尺寸,安装校对好,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起拱规范,模板不爆堵、不漏浆、不变形、轴线不移位、梁板不塌落、空间尺寸符合设计规范,爆模大于1.5厘米者由模工剔打作业和打磨,同时根据爆模面积按每一处罚款100元计算,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或其他工种参与处理的人工费用,当月结帐时扣除。严禁违章作业与野蛮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分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的各项规定及技术交底执行,并自觉承担其一切责任,我劳务公司概不负责,造成材料损失的照原价赔偿,工时自付。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达到建设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宗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建筑安全法规。

3、由甲方定期召开安全技术交底培训会,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制,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并做到各级交付文字资料记录等。

4、严格禁止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及其他疾病人员),以及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病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给予处罚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如出现以上或其它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时将按违约责任处理,直至要求其退场。

6、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100W以上照明与各种电暖器、电炊具、违规者处罚200元/次人,并没收其用电设备。

7、乙方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不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处罚违约金100元/次人,并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将视其违约。

8、乙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工人办理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各种岗位及特殊岗位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国家、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不另计费用。

九、工程承包价

按图纸建筑面积实计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人工费40元/㎡。如有特殊情况用工,平工90元/天,技工每人150元/天计算。按每天9小时计算点工,并于两天内由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确认,超过时限不予计算。(零星点工当日不足一天均不计价)

十、付款方式

1、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25日前报甲方项目部,在次月10日前支付审批完工工程量的60%,若在25日后报的进度当月不受理推迟在次月,工程完工后(春节放假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到总价的85%。工程初验收合格后支付完剩余工程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实际全额工资如实发放民工,如甲方按 85% 支付民工劳务费,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民工工资。否则民工未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

3、乙方签定合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工程主体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同,如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场,不退保证金。

十一、材料损耗

目标合同 第5篇

1 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分析

1.1 施工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也就是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责任, 实现分工合作, 共同为建筑工程项目服务。一般说来, 建筑施工合同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其中的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特殊条款,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能否得到切实履行, 不仅关系到双方企业的经济效益, 还关系到双方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对双方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 施工合同管理需要慎重对待。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上, 根据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并签订的合同条款, 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正确履行, 要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等都要做到合格的标准, 从而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 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是从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到合同履行完毕阶段, 具体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部分。

1.2 建筑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 由于合同的一方未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规定使得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 需要对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义务。在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为另一方未履行规定义务, 造成一定的损失后, 可以要求给予赔偿和补偿, 这即是一种行为, 也是一种权利。一般情况下,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是指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 因为对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要求补偿损失的行为。按照目的来分,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合同索赔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种。

合同管理与合同索赔具有密切的关系。合同索赔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之上的, 工程索赔的前提是加强合同管理, 而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索赔, 而是在必要的时候保护自己的权益, 实现有依据的索赔。

2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适用范围及具体内容。在适用范围方面, 要明确合同的某些条款在那些情形中适用, 在那些特殊情形中无效, 在合同内容方面, 要明确合同的具体规定, 保证既不重复, 也不会遗漏。第二, 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造价和调整价格的范围, 对于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程度、范围等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避免含糊不清的词语。第三, 在合同中要明确付款的办法。在工程承包合同中, 要明确施工付款的方式、付款内容、付款时间等细节。第四, 在合同中要确保合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在根据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要对一些范围较大的内容细化, 标明具体步骤, 确保合同条款能够有效实施。第五, 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应该学习相关合同文件, 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项目经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工作, 同时提高工程现场具体操作人员履行合同意识, 确保合同管理全面有效。

3 分析如何正确分析和处理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3.1 索赔机会的分析

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索赔工作, 首先要正确分析索赔机会, 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 而索赔机会的分析可以从几下方面出发:第一, 合同条款的分析与应用。工程项目合同条款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只有建立在真实的合同条款基础上, 才能保证索赔的平等、成功。企业要全面掌握合同条款, 领会条款的内涵, 在较强的逻辑性和灵活性的条款中找到索赔依据, 才能提高索赔的成功率。第二, 工程进度分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制定进度计划是很重要的方面, 经业主或者工程师批准之后的进度计划、修改计划、实际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表等都是索赔的重要证据。工程索赔有很大部分是关于工期延长的, 因此做好进度计划和进度记录, 为索赔过程中的进度分析具有较大帮助。第三, 工程成本分析。在建筑工程项目中, 成本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在索赔机会分析中仍然占据着重要位置。通过成本差异分析可以发现多种原因, 进而对责任进行归因, 如果是承包商的技术、预算或管理上的问题, 可以通过改正弥补损失, 如果不是由承包商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成本差异, 承包商可以根据差异分析结果提出索赔, 这时就需要保留好财务核算或管理记录了。

3.2 索赔处理

索赔处理的程序包括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索赔资料准备、索赔报告撰写、索赔文件提交、索赔成功几个部分组成。在索赔提出阶段, 施工企业要注重分析索赔机会分析, 确保索赔提出有依据, 并要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 说明索赔的情况。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 承包商要提交索赔报告之前, 要尽量收集好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附件、工程实施计划、工程图纸规定、来往信件、工程成本控制相关资料、工程进度实施相关资料、气候报告等, 必要时还要带上国家相关的法律文件使自己的索赔有根有据。在工程索赔报告撰写阶段, 企业要保证总述清晰、论证有力、论据充足、索赔方式或款项计算方式明确。在索赔文件的提交阶段, 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正式提交报告, 逾期之后就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在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下, 企业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 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加强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企业时刻保持着高度的风险意识, 才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分歧时,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合同规定的因对方造成的损失, 向对方提出索赔。

摘要: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等特征, 在履行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索赔的情况, 而索赔工作是否顺利进行, 对于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施工合同的定义、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和索赔机会的处理与分析三个方面浅要分析了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管理目标与索赔的应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参考文献

[1]李永华.新疆奎赛公路工程中索赔管理的体会[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8, (03) [1]李永华.新疆奎赛公路工程中索赔管理的体会[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8, (03)

[2]刘春梅.论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管理[J].民营科技, 2009, (07) [2]刘春梅.论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管理[J].民营科技, 2009, (07)

目标合同 第6篇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 对合同的范本进行规范和完善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 实现全员合同化管理是最终目标, 因此, 需要根据合同的范本以及相应的条款内容来对合同的期限以及工作的时间进行限制。无论是在合同的解除、双方权益的明确程度以及工作岗位的特点等等方面, 都需要根据工作的需要来制定。不仅如此, 还需要将工作细化、量化, 对工资报酬和奖惩事项等问题要加强重视, 企业在明确这一方面内容的时候, 需要通过相应的检查和兑现方式来进行。

2. 简化程序和手续, 规范劳动关系

岗位目标责任制合同是针对企业员工本身制定的, 其宗旨就是员工本身和劳动关系并列存在, 只要签订合同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无论员工在企业中的职位如何, 其劳动关系的确定都需要以岗位目标责任合同为主。

3. 稳定一线职工队伍

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和相关的期限之间也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但是, 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就是员工对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这对于职工队伍素质的提升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企业的工作中, 合同期限可以分成不同的时间, 其中包括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合同期为3年到5年, 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到培养人才, 然后才能够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

4. 强化合同履行的程序

对于岗位目标责任合同来说, 在期满之后要经过履行程序的一个方面。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 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方面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因此,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要进行修改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如果员工不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则合同关系应该别中止。第二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固定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并且获得了全部的权利, 则说明合同可以终止。如果职工不愿继续签订合同就需要到劳务市场中做好记录, 选择其他的就业方式。

5. 对合同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有得到仲裁部门的签证, 才能够具有一定的效力。没有经过签证的劳动合同即使出现了争议也不予以受力。在进行劳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 如果合同需要履行, 变更或者是终止, 都需要按照台账以及相关的规范来进行管理。

6.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订之后, 需要双方进行定期的考核, 其中包括顺向考核和逆向考核两种。通过不同形式的考核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可见, 要想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需要以实施双向考核机制为前提。

二、实行岗位目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 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 共同进步的。二者之间需要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1. 处理好员工合同化管理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企业要想发展, 做好管理工作是重点, 其中对员工加强管理是重中之重。加强员工的管理工作和做好企业管理工作之间不能存在着对立关系, 而是要相互协调。在提升员工合同化管理的同时, 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

2. 处理好员工合同化管理和企业内部其他改革之间的关系

员工的合同化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具体来说就是做好工资的分配, 完善保险福利以及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等等。这些方面内容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只有将这些内容相连接, 才能够做好配套工作。可见, 做好员工合同化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重要因素。同时, 还需要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入合同化管理当中, 促进合同化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处理好员工合同化管理与加强党的领导和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

企业的党组织虽然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但是仍然需要加强企业党组织成员的合同化管理工作。为此, 需要不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将具体的工作落到实处, 保证企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需要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的素质, 增强合同意识, 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企业的职工合同履行的情况还需要受到群众的严格监督。保证员工合同化管理工作朝着科学的方向发展。

4. 明确合同管理的层次

在进行合同管理方面需要采用级级相保的方式, 这也是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采用的管理方式。分层签订合同需要涉及到总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以及机关科长等职务。一般来说就是分公司正职与副职之间进行合同的签订。

5. 要做到企业工作人员责、权、利之间相统一

在企业岗位目标责任制合同制定的过程中, 无论是签订、执行还是检查工作都需要形成一套比较完成的管理程序, 最终要积极兑现。同时还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员工工作的内容做好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和协调工作。

三、总结

综上所述, 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 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

摘要:岗位目标责任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 只有贯彻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合同制度, 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岗位目标责任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岗位目标,责任合同,企业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慧芝.规范经济责任制考核提高管理水平[J].新疆有色金属, 2007 (03) .

[2]姚广林.岗位目标责任机制管理立见成效[J].先锋队, 2006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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