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遗产范文

2024-06-30

武术遗产范文(精选8篇)

武术遗产 第1篇

1 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博弈关系和博弈行为

1.1 政府部门与遗产保有者之间的博弈

政府部门与保有者之间属于主导与主体、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政府部门作为文化保护的主要责任人,有义务去进行保护,保有者也认识到了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向政府索要一定的资金,用来维持生活开支、薪酬等,政府不出资保有者就不愿意去传承传统武术。政府也愿意给予保有者部分资金扶助和政策优惠,让他们专心的传授技艺,消除后顾之忧。但政府也不愿意承担所有的开支,政府更愿意积极引导保有者去进行传艺、讲学、学术研究、出版等,使他们通过市场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所以保有者也应该承担一定的开支,具体要承担多少需要他们之间进行去商讨,这是两者之间事实上存在的博弈关系。

1.2 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是一种下级与上级、监督与监管的关系。政府部门越往下,实际参与的程度越高;到基层,甚至具体组织则直接参与。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域优势和民族特色,铸造当地传统武术优秀品牌,使地方经济水平与文化品位得到提升,给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采取“掠夺式”的开发方式,这种只顾眼前利益,拔苗助长,不管以后,为害尤烈,对于这种行径上级政府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严惩;而对于开发得当的地方政府应给予嘉奖并授予荣誉。

1.3 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博弈

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遗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一些政策扶植、税收优惠、鼓励发展的相关措施的颁布,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对社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管理和经营有了明确地鼓励。

1.4 同一项目不同保有者之间的博弈

我国传统武术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派别,是由师傅与徒弟、徒弟与徒弟之间分别自立门户,形成自己的独有的风格特征。在中国这种门户之见是普遍存在的。保有者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其健身价值、提高精神文化追求及获取经济收益。为了各自的利益,得到政府部门及社会的认可,这种竞争愈演愈烈,明争暗斗时有发生,自发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是最有效的手段。

1.5 保有者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博弈

随着许多保有者步入晚年,一些文化遗产濒临失传或已失传,当务之急需要社会力量去挖掘、整理成册、录制视频或光盘等。因此,保有者要乐意去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对上述的资料、视频或光盘获得的利益进行分红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需要交流,消除彼此间的戒备之心,达成共识,这样保有者才会无所保留的陈述。

1.6 社会力量之间的博弈

社会力量在进行科研、课题等研究中存在不负责任的态度,或者干脆不按保有者的陈述进行挖掘、整理。在项目开发与管理实践中,存在开发与破坏同行,只为了追求短期收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同的社会力量之间存在着对同一课题、项目等方面的博弈。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进行开发与管理,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使少数民族传统武术失去原生态的文化内涵。

2 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

2.1 政府主管部门的价值取向

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处于决策、组织、统筹的地位,是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负责人。它的价值取向就是为了追求社会效应、国际形象,倡导全民健身以及促使传统武术遗产保有者获得经济收益,使其过上美好的生活,并通过对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国家软实力。

2.2 保有者的价值取向

保有者置身最直接的保护中心位置,其处境和考虑比较复杂。他们在传承技艺的过程中必须能获取适当的经济收益,在这个前提下去传承武术文化,追求其健身价值,提高精神文化追求,并丰富余暇生活;为了得到政府部门、社会及自我的认可。提高传统武术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产生品牌效应,武术演出门票的收入和武术馆的价值就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2.3 社会力量的价值取向

许多社会力量(指学校、研究院所及研究人员等)从事传统武术的保护工作,因为他们的情况比较特殊,不求政绩,地位相对超脱,而是抱着一种社会责任感,并形成一种驱动力去实现价值取向;同时在传统武术的保护工作中也能获得经济利益。《遗产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3]。从研究的角度出发,他们更关注对象是否遭到破坏,其原生态能不能得到妥善保护等这样一些根本性问题,因而是一支最可靠的科学力量。

综上所述,在现实经济中,利润如何分配是一个双方或多方最易引起冲突的问题。在博弈理论中,利润分配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分支。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中利润如何分配取决于参与方的讨价还价能力、主导方和支配方的地位、投资的差异以及承担的风险等因素。通过三者的相互合作,相互协调,最终实现他们利益之间的均衡,并形成一条共赢的利益链。

3 博弈视角下的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3.1 政府部门应完善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

3.1.1 对传统武术保有者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主体是人,提高民间体育艺人的社会地位,给他们较为优厚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显得十分必要[4]。传统武术保有者的各项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护的方式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公法领域多种法律的制裁、社会政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中。对传统武术传承人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援助,用以维护其生存和发展;另一种是授予荣誉,以满足和提高其精神追求。与政府津贴相比,人们更看重“杰出传承人”或“代表性传承人”这样一些金字招牌。对于那些确有才艺而身体欠佳的传统武术传承人,必须进行重点保护。各级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将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与乡土建设结合起来,让传承人在保护、传承、发扬地域文化遗产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3.1.2 对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针是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5]。按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方法,本着弘扬先进文化、提倡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反对腐朽文化的原则,既要依托历史,更要立足现实,尊重过去,面向未来。根据文化的流动性的特点,一种文化的消亡必然会出现另一种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来代替。因此,保护传统武术要实行选择性保护,有的项目不适应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可以选择送进博物馆保存起来,让后人知道先人们曾经有过这样一种文化活动。加大武术教育、教学的投资,把武术纳入完整、正确的教育体系中来,营造校园习武氛围,可以让更多喜欢武术的人加入其中,扩大习武人基数。当然,传统武术要走社会化及国际化的道路,必须要得到政策与民事法律方面的保护,这样才会长久的生存下去。

3.2 保有者应采取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行动策略

传统武术保有者的各项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护的方式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公法领域多种法律的制裁、社会政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中。

传统武术传承人可以开发某些传统武术与当地旅游相结合的项目以获得经济收益,但必须要把开发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防止开发性破坏。在现实生活中,过分追求权利、忽略自身的义务,从而导致传统武术传承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拔苗助长式的开发给当地传统武术的传承带来了严重的破坏,这种只顾眼前,不管以后的掠夺式的开发,为害尤烈。当然,只要政府部门和保有者的开发策略得当,也会给传统武术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例如河南温县县政府把发展传统太极拳与发展当地的一些人文旅游、景点旅游相结合,使太极拳与旅游业的发展相得益彰,不但传承了当地的太极拳运动,而且打造自己独有的品牌。从而为保护传统太极拳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也给其他地方的传统武术开发提供了借鉴。

3.3 社会力量应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保有者的沟通

“传统武术要发展,就必须改变观念,更新理念,走学科化发展道路,构建理论体系、完善技术体系、开拓教育体系等,这才是科学的发展观”[6]。下面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他们之间的沟通。

3.3.1 加强武术教学书籍和音像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

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应进一步发展本学科的优势,在振奋民族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加大传统武术的挖掘、整理及科研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进行传统武术的相关研究。自从1986年全国挖掘整理成果在北京展出以后,全国范围内出版发行的传统武术书籍及音像资料少之又少。至今大部分出版的都是长拳竞赛套路系列和太极拳系列,而传统武术就比较少,而且这些书籍大都被大学图书馆订购,大部分的书店几乎找不到传统武术资料。所以要发展传统武术,就应该大量出版武术书籍及音像资料,这样会让更多的人了解传统武术,从而扩大武术的群众基础。

3.3.2 聘请社会老拳师进校园传授传统武术

传统武术的源头在民间,要想研究和传承它,就必须将视野转向民间,接近民间。相关院校应根据自身的人(下转第37页)(上接第32页)员结构和教学师资状况,制定长远的考察研究计划,每年利用教师寒暑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拳术考察调研与休假融为一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为学院与民间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搭建桥梁,形成一种长效机制。由于长期以来武术门派观念、保守思想以及传统授徒模式的限制,许多拳种已经失传,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府中的武术之人,应主动出击,虚心求教,将现存的传统武术保留下来。社会上依然存在着各门各派的优秀传统武术拳师,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教学训练方法,有传统的武学心得,也有着中国传统武学思想、武术文化。给予适当报酬,招募这样的老拳师到社会上、学校里参与武术教学与研究,特别是对从事武术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这样产生的社会效应会更明显。

3.3.3 培养传统武术人才

从高等学校、体育院校或武术馆校招收自愿为传统武术献身的青年,对他们进行武德、技术、武术理论、教学方法及武术文化的培养。然后把他们分配到全国各地的武术辅导站、武术指导中心及武术俱乐部以义务的形式传授传统武术,以此广泛增加人们对武术的了解,增加“武术人口”,实现传统武术的传承与发展。这类专业人才则可通过市场收益和财政资金补偿获取应有的工作报酬,实现传统武术的传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博弈论的视角,对我国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主体间的博弈关系、博弈行为和利益取向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认为,政府职能部门、遗产保有者和社会组织是民族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主要责任人,也是遗产保护博弈的主体,不仅其两两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博弈关系,且不同级别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遗产不同保有者之间、不同社会组织机构之间也存在博弈关系,各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和冲突;最后,文章从博弈均衡的角度提出了不同保护主体的优势行动策略。

关键词: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博弈

参考文献

[1]孙家正.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总序[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

[2][3]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法[EB/OT].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1-02/25/con-tent_1625677.htm.

[4]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01):3-7.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2005(3).

武术遗产 第2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东武术 武术产业 问题与发展路径

1.引言

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各拳种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自古以来就是远近闻名的“武术之乡”。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由原国家体委组织的全国武术挖掘整理工作公布了全国的129个拳种,其中萌发与广为流传在山东省的武术拳种就有70多个,约占全国拳种总数的二分之一多。所以说,把山东武术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将对中国传统武术的继承与发扬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发源于山东省聊城冠县的“查拳”,萌发于胶东地区的“螳螂拳”,于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外,山东省的“佛汉拳”、“临清肘捶”、“孙膑拳”于2010年 6月12日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非遗”名录。武术作为典型的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科学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及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下来研究山东武术产业当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山东武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山东武术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武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来看,武术产业发展时间短,武术市场的培育开发不足,其市场化、社会化水平还不高;武术产业结构、运行机制不合理,未形成布局合理、运转正常、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武术市场体系[1]。

2.1在保护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缺乏资金、专门机构及专业人才。我省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但大多分布在偏远的地区,保护起来相对困难,对它们的全面调查、搜集、规整、建档等需要一定的经费。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开发等工作同样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再就是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缺乏专门研究、保护机构及专业人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区域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特别是在农村,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怎么了解,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2.2没有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造成武术产业缺乏发展资金,影响产业规模。武术产业的发展和我省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武术产业的发展基础薄弱,投融资体系不健全、资源利用率过低、资源配置机制混乱,严重滞缓了武术产业的发展步伐。从目前来看,资金不足,产业规模不大,影响了山东武术产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据《中国经营报》消息,现在全国最大武术产业体系武术馆校已超过10000家,差不多每个县市都有武馆,然而实际上具有规模且具有竞争实力的很少,很多家庭式的武馆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2.3当前山东武术产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武术产业的管理运行机制是与武术产业相关的服务经营的各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联系方式。目前,虽然山东武术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适应市场经济模式的山东武术产业管理体制还不够规范,政府职能转换还不到位,管理权责不分,而且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保护,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不够,存在一定的垄断、保守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山东武术产业的发展,导致武术产业的发展明显地滞后于武术运动本身的发展。

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山东武术产业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建议

我省要本着“保护为主,合理开发,传承发展,科学统筹发展”的原则,积极开拓思路,创新观念,围绕大文化观、大武术观的发展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为手段推动山东武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1加快我省武术产业发展应重视武术文化的继承与传播。尽管武术在2001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中已被列为中小学体育必修课程,但学校领导对武术课不重视,开课率低,据调查得知“目前我国中小学武术教学只有22.4%的学校非常重视或重视,大部分学校重视程度一般或不重视,导致70.3%的中小学没有开设过武术课”[3]。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山东省有400多所中小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但是,武术非遗项目所占比重较低。所以山东武术“非遗”项目应进入大中小学,学校可以聘请相关的民间武术传人来校授课,这样不但能够提高武术与文化的结合度,而且能使这些民间武术传人通过教学工作而有收入来源,解决其生计,使其能更加专心于武术的传承与教育研究[2]。

3.2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加大对武术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以产业化发展政策理念,通过宏观调控,给武术产业发展提供优厚、宽松的政策,规划和引导武术产业化向合理化方向发展,根据武术产业的动态变化特征和产业竞争政策,打造武术产业集群品牌企业,鼓励和支持具有我省品牌的武术用品发展,打造原创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品牌赛事,比如“山东好汉”环球功夫大师争霸赛、山东省首届螳螂拳锦标赛和“笼行齐鲁”笼斗赛等,适时调整武术文化资源的配置和产业结构。设立“发展山东武术产业专项资金”,按照“以项目为依据”、“以成果为依据”、“以形成产业链为依据”、“以原创产品为依据”作为政府财政扶持武术产业的基本原则。尤其突出对原创产品和拉动武术产业链的项目进行奖励。

3.3充分发挥市场在武术产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多元化的投资形式,对武术文化进行设计和规划。目前,山东已有60多万户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280万,注册资本1.7万亿元,为全省提供了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对经济贡献率超过50%,成为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对山东省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利用民营企业的资金、管理人才,可以促进山东省武术产业的发展。政府要降低武术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健身娱乐、竞赛表演、武术培训等武术服务市场。如像与教育结合的山东莱州中华武校;与视频传播产业结合的搏击赛事;与服装服饰产业结合的武术器具与服装等等。

nlc202309020106

3.4重视武术经营人才的培养。武术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加强武术专业学生的经营管理和创业能力培养,加强从事武术产业经营管理专门人才培养,构筑武术产业人才发展的平台。例如,在山东省部分高等院校中改革课程设置,对经济与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加强武术基本知识技能的培养,对体育类专业学生增设民族传统体育和经济、营销、策划等课程,在山东体育学院中开设体育经济专业,把体育学(含民族传统体育)与工商管理类课程相融合;另一方面要人尽其才,给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和空间。以可持续发展的目光,从根源上解决武术经营人才,进而提升武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能力。

3.5建立和完善武术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发展相关产业。前国家武术管理中心主任李杰曾指出:“武术走市场的路子,就是要把企业管理的方式引进来,经营开发武术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武养武,是武术的根本出路”。由于武术产业的特殊性,政府部门应转变管理体制,由管理向服务转型,做好长远的规划和服务,认真把握市场脉搏,研究武术的本质特征,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在管理模式上,要以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适应自身发展的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现武术的市场化运作,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武术产业。

3.6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及拓展发展空间。山东武术产业要想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树立进入国际市场的信心。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一机遇,依托孔子故乡这一地域优势,积极与孔子基金会合作,依靠孔子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面向世界推广中华武术。截至2010 年10月,全球已建立322所孔子学院和369个孔子课堂,共计691所,分布在96个国家(地区)。孔子学院主要采用中外合作的形式开办,国内61所高校和机构参与孔子学院的合作办学 [5]。我们可以借鉴“孔子学院”的发展模式,在孔子学院下设武术学院,在山东成立专门的孔子学院武术教练员培训基地,定期向国外派遣武术教练进行国际交流与传播,还要邀请国外学员来华接受武术培训和文化交流、在国外策划武术表演活动、举办夏令营、合作开发外派教练员培训项目等;经常组织一些国际性的交流赛或对抗赛,如泰山国际太极拳邀请赛;积极推出国外国内的武术竞赛表演等。从全方位展现山东武术的魅力与特色,为世界人民所了解接受,从而进一步拓展山东武术产业的发展空间。

4.结语

山东武术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任重道远,山东武术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许多问题需要理论上的探讨和明确才能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在强调对山东武术进行产业化保护的同时,必须要有市场经济观念,注重武术产业集群的经济效应。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管理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文化品牌为支撑,通过整合武术文化资源、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完善武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武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武术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与经济优势,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4],使武术产业成为未来山东体育的重要产业,并解决山东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如就业、社会和谐等),全面推进山东武术产业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王家忠.中国武术产业及其竞争力的研究[J].巢湖学院学报,2009,11(3):121-124.

[2]张彤.占据中国武坛半壁--山东武术闪耀全国“非遗”评选.济南时报,2010.6.

[3]刘劲松.中国武术产业市场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25(5):65-71.

[4]宋天华,罗萍.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峨眉武术产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2(37):63-66.

[5]孔子学院[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44373.htm.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研究 第3篇

1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必要性

1.1 当前中国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二重性

从历史中走来的中国武术,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积淀了厚重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体现中国人的“一种民族化的生活方式”。而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一般采用两种保护方式,一种是对民族文化的记录、收集、保存、陈列等的静态保护;另一种是在在继承中保护,在保护中实现效益的转化,达到一种活态的保护。中国武术由于其独特的文化特性,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二重性。

首先,中国武术体现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博大精深的拳种、套路、武术礼仪等,而古老套路、拳谱的继承需要人们对其进行记录、挖掘和整理、陈列。因此,武术文化遗产具有静态保护的一面。其次,作为一种身体文化的中国武术,它的传承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传承对象离不开人。如果武术的传承对象———人的缺失,将使武术的传承产生断裂,而对武术传承人的保护就是一种活态的保护。因此,中国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二重性,使我们在保护的过程中,既要重视武术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还得重视武术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也只有两者同时进行,才能真正起到对中国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

1.2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缺位

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于中国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各个武术拳种争先恐后的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对于中国武术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得“武术搭台,经贸唱戏”的状况时有发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有较强的功利性,大多停留在一种静态的保护。而对武术传承人的活态保护缺位,严重影响着武术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使武术成为一种“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

2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迫切性

2.1 传承人的缺失是影响中国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面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传承人,对传承人的活态保护,是武术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重要方面。然而,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信息交流更加便利,人口流动较大,传统的以家族武术传承方式已经不复存在,导致目前很多拳师后继无人,据《郑州晚报》的报道:“在河南省登封市境内的唐庄乡磨沟村,曾因传承少林功夫而辉煌一时,但是,现在能完整打几套少林拳的老拳师已经不多了,而且大多已在60岁以上”。武术传承人的缺位,严重影响着武术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2.2 现代体育项目的冲击影响着武术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

随着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日益盛行,以西方体育为代表的运动项目所携带的运动理念影响着现代青少年的选择。娱乐性、刺激性、趣味性、休闲性等价值理念,对传统武术的传承产生了严峻的挑战。篮球、街舞、跆拳道、瑜伽等项目,由于其简单易学、趣味性强等特点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和积极参与,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占据了中国体育文化市场,备受中国青少年的青睐。而博大精深的中国武术,由于“十年不出门”的习练的长期性,运动时“以静为主,重视内练的特征,使选择中国武术的人群在不断的减少,武术的发展空间不断萎缩,其以人为主的活态传承受到破坏,影响着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

3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措施

活态保护的方式有两个方面:一是“原生态式活态保护,即将传统民俗文化中原有动静态元素按固有方式保存下来,另一个是整合式活态保护,即对原民俗文化资源中的主要动静态元素进行整合,并借原群落将其复原、展示与传播”。

3.1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的原活态保护理念

中国武术由于受现代生活的影响,其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适应武术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对中国武术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就必须重新建立适应武术传承的生态环境,保存期固有的传承方式,而不是一味的以现代体育的思想,任意改变武术的内容及传承方式,造成武术原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也不利于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少林武术就是原生态保护的最好案例。由于少林武术以少林寺为依托,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原生态生存环境。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武术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加强,登封市逐渐迁移了围绕在少林寺周围的武术学校,保证了少林寺原生环境的存在,形成了“拳以寺显,寺以拳名”,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9年6月,释永信(少林功夫),陈小旺、陈正雷(陈氏太极拳),马德行(月山八极拳),买西山、吕延芝(心意六合拳),苌红军(苌家拳)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0年包括少林寺在内的河南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使少林武术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

3.2 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整合式活态保护

武术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对于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建立一种新的观念。无论是武术中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不是原封不动的进行静态的保护,而是在记录、整理武术文化遗产的同时,使武术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生活,满足人们的需要,造福于现代人们。

其次,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采取整合式活态保护。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民间团体,还是社会中一分子,大家都有权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对于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于武术长期生存在民间,民间社会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期作用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将武术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的方式继承下来、传承下去,是后继有人。而政府机构是武术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政府在保护武术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应该为保障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传承而承担起保护工作的行为主体,从而为武术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营造出一个非常适合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因此,通过协调民间与政府之间的保护的关系,整合双方的资源,共同实现武术文化遗产的整合式活态保护。

4 结语

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是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的文化记忆,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保护中国武术文化遗产,既是当代的责任,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而对当前武术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们缺少对武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活态保护,规范武术传承人,建立原活态的武术生态圈,整合各界资源,为中国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也只有重视了武术文化遗产中的活态保护,中国武术才能具有生命力,才能成为适应现代社会的优秀的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纂.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447.

[2]王岗,王柏利.中国武术:一种民族化的生活方式[J]体育文化导刊,2007,(9).

[3]程大力.传统武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J].体育文化导刊,2003,(4).

[4]宋振科.少林拳师死守不传3原则凸现民间功夫传承之困[N].郑州晚报,2005-12-21(2).

[5]许响洪.中国非物质文化的非常态研究[M].上海:百家出版社,2008:195.

武术遗产 第4篇

1 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

早在1998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世界高等教育会议”, 发出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 强调“帮助在文化多元和多样性的环境中理解、体现、保护、增强、促进和传播民族文化和地区文化, 以及国际文化和历史文化”。这就将世界不同地区的文化建设和高校教育的文化使命联系了起来。2002年10月, 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明确提出“大学现行教育知识体系中应当反应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 这是一次敦促中国高校教育履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的动员大会, 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进入校园的肇始, 高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随之与日俱增, 而对武术未来生存命运忧心忡忡的学者专家也开始将目光投向了教育的前沿阵营———高等院校, 积极推动武术进入高校校园来传承。大学作为人类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区域, 担负着对文化遗产资源研究、整合以及传承、发展、创新的教育功能, 可是高校教育整体功能的实现离不开人的作用。高校智者云集, 不仅热爱武术发展事业的教育工作者, 还有肩负民族未来希望的高素质的大批青年学子, 他们是继承与发展武术文化遗产的中坚力量。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融入高校, 不但能促进武术教育者完善自身的武术文化理论知识和技术结构, 还能让大学生体悟到武术文化的博大精深, 培养对武术文化的情感而积极献身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去。另外, 营造浓厚的武术文化氛围又增添了高校的民族特色, 使其成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大多已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亟需重点保护的地方武术拳种还被阻隔于高校教育的大门之外, 以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制远未建立, 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高校校园传承尚不普遍, 我们要高度认识武术文化对锤炼民族精神、确认民族文化身份的特殊价值, 树立以高校教育传承为“制高点”以不可动摇的地位。

2 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2.1 实现武术教育的文化回归, 夯实社会基础

从历史发展看, 武术文化一直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学校教育, 这与古代传统文化的“柔性”发展走向关系很大。自从汉代统治者采取董仲舒“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的治国方术, “汉代官方学校教育以‘经学’或‘辞赋’取代了先秦时期的‘六艺’, 官方学校教育中, 基本上排除和削弱了身体机能的学习内容”[4]。其后, 中国传统文化虽经历了汉唐的雄阔高亢, 可及至宋明时代, 在理学影响下终至形成了精致内敛、婉约阴柔的文化风格, 宋明理学“‘主静’、‘主敬’的内省工夫, 与体育宗旨背道而驰, 使社会风尚趋于文弱”[5]。传统柔性文化符合了封建统治者的政治需要, 但不可避免的压制了民众的尚武之风, 几千年的封建统治王朝大多对属于“非常态社会”或者“越轨社会”的民间武术活动严令禁止, 致使武术总是作为一种俗文化而隐匿于民间“田间地头”、散存于民俗事象的各种民间民俗活动之中而任之自生自灭。及至近现代, 西方殖民者的“坚船利炮”洞开中国国门后, 为摆脱被动挨打局面, 中国走向主动接纳西方文化的道路, 同时也表现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迷失, 而且这种文化迷失也迁延到建国后的学校武术教育, 反映在我国学校武术教育从基本的教育理念和具体的体育教学内容深受西方体育教育模式的影响, 即便高校也没有完全扮演起学校体育教育改革先行者的角色, 高校体育教育体系中西体育文化教学内容严重失衡, 有关高校武术教育改革鲜有深层次触动, 高校武术教学内容多是点缀几个国家规定的样板武术套路为教学内容, 这种深受西方体育思想影响以追求“高、难、新、美”为价值取向的几个武术套路技术基本上同武术的丰富文化内涵呈脱节状态, 没有体现出武术文化的广博精深。随着国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认识到“在全球伪文化压力面前捍卫自己的文化特征, 高校应该成为这方面的源泉……不应把本民族的伟大文化成就和价值传承抛进受忽视的角落”[6]的文化责任, 将各地域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高校教育传承轨道, 发挥高校教育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 稳固和扩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基础。相关资料已显示, 至2002年底, “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003所。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600万人,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5%, 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教育阶段”[7], 将富有特色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置为课程纳入高校教学体系, 以众多知识层次高、思维活跃且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为传承主体, 通过必修课或选修课学习, 辅以课外的其他武术文化活动形式 (武术协会、兴趣小组、竞赛及表演、讲座、校园武术节等) , 让普通高校大学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内, 完成至少2年到4年的武术的技术与理论知识的学习或熏陶, 通过“活态”的教育传承, 使其掌握相关的技能和文化理论知识, 培养武术的民族文化情感和保护意识, 在此基础上, 进行人才优选, 精心培养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传承人”, 为武术文化薪火相传做好高起点的准备。总之, 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经历现代高校教育的洗礼, 才能实现武术的文化回归, 培养出强势的民族体育文化, 以“强内固本”来坚实其“由大到强”的社会文基础。

2.2 唤起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自觉, 提高民族文化的主体性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首次提出来的概念, 他指的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 要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 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 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8]。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唤起国民的文化自觉和对本民族武术文化拥有“自知之明”, 让武术发展成为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因素方面的作用值得重视。2013年1月9日, 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 著名文化学者钱文忠教授在中国武文化泰山高峰论坛上提出“中华民族复兴必须要尚武”的鲜明观点, 特别强调了武术对民族复兴的重要价值, 就是基于武术可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的深刻判断, 这种精神动力来源于对本民族武术文化的认同感, 难以用西方体育文化的拿来主义来复制。高校教育传承武术文化就是在高校确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体地位, 而不是仅仅传播西方体育文化, 为西方文化做嫁衣, 成为西方体育文化的附庸。只有在文化自觉的主导下, 武术通过高校教育文化传承平台积极同西方体育文化展开平等的交流、对话, 通过高校教育来实现本土生长的内源性文化———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培养国民文化自觉的睿智, 弘扬武术文化精华, 自觉抵制和克服西方体育文化的不足, 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一种超越西方体育文化主导的双向交流机制, 降低中西体育文化的落差, 才能不断在“各美其美, 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 天下大同的文化整合”过程中, 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引向深入, 丰富世界体育文化, 扩大其国内外的影响力。

2.3 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凝聚力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民族精神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 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 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这将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上升到了民族精神高度, 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就维护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存在样式, 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智慧, 凝聚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精神追求和谦恭有礼、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 它无处不渗透, 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 为国家发展进步提供了绵延不绝的精神动力。可遗憾的是, 在体育领域我们民族精神的培育和激发更多的是依靠西方竞技体育来完成, 它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因经济停滞、文化落后而急需振兴、崛起的社会重塑民族精神的需要。……但由于竞技内容的西方文化属性, 就使得获得这种成就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传播西方文明的一种廉价渠道, ……”[9], 究其实质是借了西方体育的“体”还了中华民族精神的“魂”, 而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民族精神的作用无从发挥。而“一个没有传统文化的民族是没有根的民族, 一个不能与‘传统和解’的民族犹如‘漂泊的心灵, 失根的兰花’”[10], “成为一个没有精神支柱、情感归宿、文化寄托的漂泊者, 等待她的将是被同化的命运”[11], 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民族精神意义深远, 也惟有民族精神发扬起来, 才能更好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两者是良性互动的。以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培育民族精神, 通过高校教育让大学生参与有关武术“非遗”的各种活动, 提高武术文化修养, 奠定本民族的价值观、增加文化认同和文化情感, 体认蕴含其间适于时代发展的文化精神, 在国家意识层面树立起民族精神的根基, 以传承和弘扬武术文化为本位, 才能在固守本源基础上将中西体育文化先进成分内化于民族精神的培育之中。

3 高校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

3.1 以大学的文化使命为高度, 树立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理念

大学担负重要的文化责任就是造就具有民族文化特性的人, 使之以中国人的身份面向世界、走向未来。大学要经受“工具理性”和功利主义的考验, 耐得住寂寞与冷清, 潜心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精神财富和思想源泉, 引导社会成员有意识的自觉体认民族文化的价值所在, 以完成它的文化使命, 从这个意义上要树立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的基本理念, 将武术文化遗产中包含的民族精神融入到学校工作中去, 克服、纠正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不足, 加大武术文化在高校校园的普及推广, 使高校成为武术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场所, 为武术文化传承构筑坚实的社会基础, 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复兴。

3.2 发挥相关管理部门与高校的联动工作机制

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 需要得到普通民众以及管理部门的价值认同、政策支持及资金投入。建议在国家教育部指导下, 由各省市制定本地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推广计划, 其中包括制定教学指导纲要、特色教材编写、师资培训, 建立传承人 (武术人才) 信息库, 优选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逐年增加经费投入, 明确高校教育传承的目标, 定期检查评估, 使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遗文化具有系统性、完整性、稳定性和强制性。

3.3 组建科研队伍, 深入研究, 创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体系

以省市地区为单位, 从高校中抽调一批科研能力强, 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组成科研团队, 运用多学科知识展开专门研究, 构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体系, 多方位、多层面地对传统武术技术和理论进行现代化阐释, 为武术文化的高校教育传承工作提供学术支撑, 并给予科学指导。

3.4 加强专业师资教育培训

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 队伍是基础, 人才是关键。专业体育院校的武术系或民族传统体育系, 或高等师范院校的武术专业应担负挖掘、整理和开发地方特色武术文化资源的责任, 在教学大纲中选择增设部分国家级或省市级有代表性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校本课程, 培养专门师资, 并对高校在职武术教师开办培训班, 使之担任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传递者。

3.5 加速推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利用高校优质师资、场地、器材设施条件较好、完善系统的教学体系, 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体育课程, 引入学生社团活动, 校际间定期举办特色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竞赛、表演、交流会等, 多渠道让大学生领略到武术文化的魅力, 使乡土气息浓厚的武术文化在高校中得以保护与传承。

3.6 营造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环境

武术文化保护与传承脱离不开它生长的基础环境。高校教育传承环境可分为有形环境和无形环境, 通过创设武术文化景观、健全场地设施和器材建设, 采取丰富的活动形式 (展览馆、社团活动、讲座、竞赛表演、校园文化节) , 利用影视、网络、校园广播、博客、校报等传媒工具进行宣传展示以营造有形环境,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教育传承理念等营造无形环境, 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广泛地参与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中来。

4 结语

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留传下来的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凝聚着民族智慧, 传递着民族情感, 是中华文化和历史发展“活”的见证, 是需要倍加珍视的精神家园。惟有改变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武术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积弊, 通过积极推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校校园, 发挥高校教育传承文化的功能, 利用高校教育的文化辐射力、推动力和示范力强的优势, 促使民族古老生命记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 才能使新世纪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立足于坚实的民族文化根基之上。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 对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认为: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地位。高校教育传承价值在于:实现武术教育的文化回归, 夯实社会基础;唤起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自觉, 提高民族文化主体性;提供强大的精神凝聚力。文章最后探讨了其价值实现的途径, 以期为高校教育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一些思路。

武术遗产 第5篇

关键词: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困境,对策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的多样性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由文化部门管理与发展传统武术,这样就能够有效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武术这一民族文化,并且凝练和提升传统武术的内涵。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此也选择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1 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困难

1 . 1 不具备长远的规划和定位、前瞻性以及总体性

首先地域、流派武术与拳种同时出现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其中包括太极拳(杨式、陈式)与武当武术以及“红拳”“八卦掌”与峨眉武术,不管是在内涵还是在外延上,其中的武术拳种和流域、流派武术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将两者并列在一起十分的不妥当,而且也很容易导致混乱的情况出现在后期的实际操作中。其次,在对我国国家级非物质一文化遗产名录的第二批进行公布的时候,在太极拳中将“武氏太极拳”扩展了进去,而沧州武术却只局限在三个拳种中,也就是孟村八极拳、燕青拳以及劈挂掌等。从上述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传统武术在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并没有真正的将长远的以及总体性的规划做出来,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相互独立及地方割据的意识的体现[1]。

1 . 2 没有严谨的挑选传统武术代表性继承人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口传心授的特征,因此项目保护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其传承人。真正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熟悉和了解的就是其传承人,也就是所谓的圈内人士。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政府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机关不仅主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政府的支持与公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否申报成功,而且即便在成功申报之后,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倾斜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却并没有真正的对项目本身的发展规律具有充分的认识。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传承人只处于弱势的地位。与此同时,从积极的层面来说,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能够将资金扶持以及政策支持等提供给项目的保护工作,然而也具有非常大的弊端,也就是容易导致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甚至会在违背武术项目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所以要想真 正的对传统 武术着一 种非物质文 化保护遗 产进行保护,首先应该要遵循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并且对传承主体的意见进行充分的听取。

除此之外,没有严谨的挑选传统武术代表性继承人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比如,少林功夫的代表性继承人是少林寺的方丈释永信,然而释永信对少林功夫的掌握程度本来就受到武术界的质疑,同时在第一批传承人中具有80岁高龄的有两个人,就算人们不担忧其传承能力,然而也会担虑其后续的传承。因此,必须要严谨地选择武术代表性传承人,只有将合适的武术代表性传承人选择出来,才能够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可,最终能够有效的保护传统武术。

1 . 3 没有具备有效的传统武术传承方式

在对一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的时候,首先必须要遵循保护其可持续性、可解读性、整体性以及本真性的原则,这还要对其自身特色的传承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延伸到群众的生活中。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手段就是静态保护,静态保护就是通过对现代高科技手段的利用摄录濒临灭绝的传统武术的展演方式,同时将与之相关的实物保存下来,这是使传统武术的本真性得以保证的最为有效的方法,而这种静态的保护的方式只可以将传统武术的形式保存下来,却无法对其灵魂进行有效的保护,更不能够将其中蕴含的价值观、民族精神、民族心理以及文化内容等抽象的东西发挥出来[2]。与静态保护方式相对应的就是动态保护的方式,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是保证动态保护方式得以实现的最为关键的要素,如果说高精尖纵向的继承在传统武术中就是师徒传承,那么在社会和学校中对传统武术进行积极的推广就是所谓的横向传播。现在为了能够有效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武术,大量的传统武术进校园的活动出现了,尽管这些活动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其操作形式和手段,然而却对武术的动态传承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对于传统武术的社会传承而言,艺术术语和健身武术属于一个较为重要的环节,健身武术的群众基础比较深厚,其也是促进传统武术在未来求得生存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途径,而商业资本的介入是艺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总之,只要对传统武术的发展具有好处,就可以对其传承的思路进行积极的借鉴。

1 . 4 没有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无数保护传承效果的机制

国家应该积极有效的评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且对其各种传承活动进行积极的督促,从而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应该向文化部门汇报其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能够将交流、合作以及沟通工作做好。对评估以及反馈的忽视是我国传统武术在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在传播的过程中武术将反馈机制忽略了,因此单向传播成为了武术传播的一个特点,没有以群众的反馈为根据对传播方式进行及时的调整。尽管武术已经有了20多年的传播历史,然而仍然具有不太理想的传播效果。

2 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对策

2 . 1 将传统武术传承的文化生态营造出来

传统武术要想彻底的走入现代人的生活,就必须要将适合其生存的外部环境建立起来。现代传统武术在娱乐、健身、教育以及文化等各个方面仍然具有非常大的意义,所以政府需要通过对舆论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学校教育等措施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能够将武术传承的热潮在社会中引发出来,并且将一个更加适宜其生存以及更加宽松的环境营造出来,使面对传统文化时青少年的麻木和无知以及面对祖传绝技时群众表现出来的冷漠得以改善。

2 . 2 将传承者在传承方面的自觉、自为意识充分的调动起来

在保护与传承传统武术的时候,政府应该扮演一个召集者的角色,而应该让传承人扮演其中的主体和关键角色,要想有效地传承武术中存在的文化心理结构、宗教信仰、价值诉求以及思维方式等,就必须要让习练者遗传承人共同的参与进来[3]。政府可以通过对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各种方式进行充分的利用,将传统武术传承人在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的激发出来, 最终能够将其传承 的自觉、自为意识充 分的调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证传统武术的传承效果。

2 . 3 对传统武术动态传承的途径进行积极的开发

要想有效地传承传统武术,首先必须要将教育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每一位公民能够真正地认同这一祖先留下来的传统绝技,并且正确地认识流淌着祖先血液的文化遗产,然后对其进行积极的整合,通过加强民族文化认同的方式才能够有效的保护和传承传统武术。传统武术需要对创新机制进行充分的利用,也可以对商业资本的力量进行充分的借助,从而使其造血的功能得以增强[4]。传统武术在结合商业资本的时候必须要具备鲜明的个性特征,如果其完全被现代化,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传统武术走向灭亡的道路。

2 . 4 有效的规划和管理传统武术

首先应该 将传统武 术的传承 人作为一 个团队来 对其进行 管理,可以将其划分为几个梯队,除了要对其传承能力、公信力、代表性及技能掌握情况等进行考虑之外,只要保证其具备一定年龄间隔,将结构合理有效的传承人队伍构建起来。其次,必须要将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起来,从而有效地调整传统武术的传承和保护策略。

3 结语

武术遗产 第6篇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书籍、杂志和互联网上有关传统武术的起源、师承、传播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对搜集的资料进行认真的筛选、归纳、类比和分析。

1.2 调查访问法

采取实地考察、登门走访、座谈讨论、观摩表演、观看录像等形式, 掌握传统武术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1.3 逻辑分析法

对搜集到的传统武术的古拳谱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对比和分析, 对传统武术的技术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演进过程进行研究, 对掌握的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自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 我国目前共产生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第一批的遗产项目类别中没有出现传统体育这一称谓, 而在后续出现的类别中出现了“传统体育”, 可见国家对体育的重视程度在逐步提高。将传统体育和传统体育文化上升到国家战略, 对提高民族的软实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公布的前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 传统武术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 可见传统武术在传统体育中的重要地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项目申报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二是处于濒危状况, 三是要有完整的保护计划。传统武术有这些项目进入了国家名录, 可见我们的武术已经面临着濒危的状况, 作为国粹出现今天的现状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

2.2 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

20世纪80年代进行了武术挖掘整理, 当时的情况是, 十年“文化大革命”, 使许多民间珍藏的武术古籍和手抄的拳谱拳歌遭到损毁;许多老武术家、老拳师受到迫害, 过早地离开人世, 使一生心得成了绝学。当时武术的发展道路发生了极大的扭曲, 背离了本来的文化轨道。全国范围内的武术挖掘、整理工作, 不仅有抢救遗产的初衷, 实际上还有“拨乱反正”的意义, 这和当时思想界、理论界及传统文化界的拨乱反正是同步的, 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国外强势体育文化的入侵, 我们优秀的民族遗产传统武术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挤压。西方的文化在侵蚀着国人尤其是青少年的神经,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思想逐渐滋生蔓延。跆拳道、街舞、瑜伽在青少年中疯传, 没有尊严的崇拜成了没有灵魂的追求者的快乐家园。为更好地发展民族传统文化, 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就要求必须要保护和发展我们的传统文化。

2.3 武术挖掘整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借鉴

1982年12月, 国家体委召开了全国武术工作会议, 提出:“挖掘传统武术, 抢救武术文化遗产, 是当前的急迫任务。”随后国家体委成立了武术挖掘、整理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部署全国武术挖整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以负责当地的工作。为了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拨付给中国武术研究院和各省市体委以专门经费, 并动员了大量人力参加。最后初步查明, 流传于全国各地的拳种为129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写的各拳种典籍约六百多万字;录制了70岁以上老拳师的拳艺数百小时。轰轰烈烈的挖掘整理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今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 应该充分借鉴当年武术挖掘的经验, 不同的是上次的挖掘是静态的保护, 成果没有很好地被利用, 此次武术遗产的保护要注重活态的保护。武术遗产是一种民间活态的文化, 武术发展是以鲜活的人为载体的, 武术传承靠的是口传心授、身体示范, 而不是靠书本、录像。武术界盛行拜师学艺, 自列入门墙始, 经过老师耳提面命、言传身教, 终才能得以成器。没有师承的习武者, 较难得到大众的公认。这都说明了武术是“活”文化, 是活在人民当中的文化。我们必须在前人挖掘整理的基础上, 进行创新, 重点保护放在民间, 只有在武术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

2.4 传统武术的保护应追求非对称优势

传统武术作为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 要想在世界民族文化之中立于不败之地, 需要追求的是非对称优势。所谓的非对称优势的存在, 关键在于保持文化的独特性, 传统武术要保持民族性、传承性, 体现自身独特的特征。当今的武术发展应该遵循多条腿走路的方式, 各个方面都要抓, 不能松懈。现在竞技武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传统武术被人们逐渐遗忘, 以至于自生自灭。而竞技武术又是在西方体育理念的指导下进行的改革, 试问我们的武术的根和魂还在吗?武术申请进入奥运会是值得全国人民兴奋的事情, 但是在申请的过程中不能丢了本, 传统武术是武术的根本, 因此对传统武术的保护尤为重要。武术文化和奥林匹克文化是两大文化体系, 文化交流融合是必然趋势, 但是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两种文化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 只有传统武术维持住自己的本来特征才能更好地弘扬中国的民族文化。

2.5 加强传统武术传承的传承人保护

传统武术的传承是活态文化的传承, 一定要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作用, 只有传承人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才能保证传统武术文化的活态传承。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 许多传承人为了生计被迫放弃了传承活动, 随着老拳师的相继离世, 人去拳亡则不可避免。为了更好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 加大对保护策略的投入力度, 给从事传统武术传承的相关人员以政策扶持和经济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传承传统武术。

3 建议

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是武术发展到现阶段的历史必然, 只有充分地参与保护才能更好地发展民族传统文化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现阶段的传统武术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但是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要充分借鉴20世纪武术挖掘整理的成功经验, 为更好地保护提供实践支持。传统武术需要维护自身的独特性, 以平等的文化姿态面对西方国家的强势文化。在保护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传承人的培养和保护, 在传承的过程中要着眼于传统武术文化生态场中传承人带领下的师徒传承。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 承载着一个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和历史进程, 近年来文化全球化发展进程的加快, 对我国的传统武术的发展无疑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基于此,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和梳理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两部分思路, 分析了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问题。指出保护与发展传统武术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文化尊严, 丰富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提高民族自尊与自信。进而提出传统武术保护的相关对策和策略, 以期为更好地发展民族文化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武术,保护,发展

参考文献

[1]郝朴宁.非物质文化形态的社会承载形式[J].学术探索, 2008, (3) :123-131.

[2]陈永辉, 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民间武术文化保护[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09, 21 (1) :24-27.

[3]马廉祯.武术挖整思变[J].体育文化导刊, 2004, (7) :61.

[4]郭玉成.中国民间武术的传承特征、当代价值与发展方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7, 31 (2) :40-44.

武术遗产 第7篇

关键词: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良性循环

1 前言

近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可以说席卷整个中国大地,至今可谓方兴未艾。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体系的生成及日趋成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日益突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不断升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引领下,包括武术在内的诸多传统文化正慢慢“复活”、“复兴”,而保护“非物质”已然成为研究热点。笔者也“趁热打铁”对湘西苗族武术文化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并试图提出发展对策,改变这一不容乐观的生存现状。

2 湘西苗族武术简史

苗族武术古代称“舞吉堡”、“苗技”、“苗拳”。“苗族武术史与苗族史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苗族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被征服的惨痛史,也可以说是一部敢于反抗斗争的英雄史。大量的史实证明,自夏商以后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苗人一直摆不脱被强盛部落或民族以及后来封建统治阶级‘伐’、‘征’、‘讨’‘剿’等战争的厄运。‘赶苗夺寨’或‘赶苗夺业’”。因为战争,苗族人民不得不加强对自身和家园的保护,通过苗族人民自己的不断摸索,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各种武术套路,并利用各种生活用具当武器,创造出了“棍”、“刀”、“戟”等各种器械武术套路,湘西一带苗族称之为“舞拳舞棍”,也就形成了现在的苗族武术,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湘西苗族武术主要起源于战争。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整理的《湖南武术拳械录》中记录的苗族武术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角觝”。据《山海经·大荒经》记载:“蚩尤作兵伐黄帝……蚩尤斤头角,与黄帝斗以角觝人。”“蚩尤”为苗族的祖先,“角觝”与“蚩尤”有关,且花垣县流传的“蚩尤拳”头上戴着角,身上穿着棕片甲,手腕套虎爪,保持着古老的民族风格。可见苗拳的历史久远,源远流长。

3 湘西苗族武术的生存现状

湘西苗族武术有着深邃的文化底蕴,在传承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但是,苗族武术多以口传身授为主要的传承方式,多为“民间的口头说法”,在传承的过程中因传承者的文化程度和领悟能力的高低成了其传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苗族的居住地方多是“大杂居、小聚居”,但居住地相对分散,各个苗寨习练的武术不尽相同。

湘西苗族武术主要分为徒手和器械两个方面,徒手又可以分为:基本功、策手、花拳、点穴等四个主要内容。基本功是学习苗族武术的基础,它包括明功和粘功两种,所谓明功,即手足和桩步的基本动作,其意动而见诸于形,即有:气、腾、援、抖、捆等的基本技术动作;粘功,即俗话说的内功,则心动而运之于气,它以无形之气力而创有形之皮骨,手到劲发,风过草偃的特点;策手,策手即攻防擒拿解脱反击等技击手法,有“三十六攻、七十二防”,即一百零八手之说,效仿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组合而成的;花拳,是公开表演的苗族套路,是瞄苗族武术的基本内容之一,种类名目繁多,与策手相比较,其实战性弱,对于强身健体大有益处;点穴,是把反关节和穴道基本知识与格斗的基本技能相结合,是苗族武术的基本原理。

器械武术可以分为:棍术、刀术、暗器、弓箭术。棍术,苗棍常用坚韧木质制成、也有用钢管、铜管做棍的,棍的长短可以分:齐眉棍和七尺棍。棍法有:打、揭、劈、盖、压、云,扫、穿、托、挑、撩、拨等;刀术以劈砍为主,另外还有撩、刺、截、拦、崩、斩、抹、带、缠裹等刀法;暗器是指那些便于在暗中实施突袭的兵器;弓箭术,是用于在远程攻击用的。以下是笔者在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得知,在湘西自治州苗族武术徒手、器械开展的情况(见表1、2)

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现在练习湘西苗族武术的人群少,有的苗族武术已经没有人练习,在调查期间,有些苗族武术名称连一些苗族人自己也很模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湘西地区开始逐步脱离自我封闭的经济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比以往更加频繁,加上外来的体育运动不断渗透进来,使得湘西苗族武术面临消亡的状态,如古老而原生态的蚩尤拳在困境中已经很少有人练习;又如暗器、致命穴道,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人们对暗器和致命穴道的利用很少,逐渐使暗器和致命穴道的练习人群几乎没有;只有少数的拳法、策手、刀术和棍术的练习人群还存在,但是这些练习的人大多是老年人和中年人。现在湘西苗族武术已到了生存濒危状况,如不及时对湘西苗族武术加以保护和传承,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消失。

4 制约湘西苗族武术发展的因素

4.1 生产方式的变迁

生产劳动是苗族传统武术产生和发展的灵魂,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现代化生产工具使用,湘西苗族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那些带有典型农耕、游牧社会特点的传统武术,已经落后于人们的时代追求,不可避免导致衰退。从以前用的镰刀来说,现在已经用上了机械来收割,镰刀的利用价值就消退了,人们对镰刀这种生产工具的武术技巧也就随之淡化;还有湘西苗族武术很有名气的“棒棒烟”,“棒棒烟”用坚韧木质雕刻而成,平时可以吸烟,战时可以做短兵器,可随着现代经济文化的到来,各种先进的农用工具和生活用具把它们代替,致使一些本来就稀有的器械武术,不得不在这样的情况下消失。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看是正常的、合理的、也是必然的。

4.2 现代体育的强烈冲击

现代体育集竞争性、规则性、娱乐性、休闲性于一体,与现代社会普遍追求的“自由、竞争、超越”的价值取向吻合,从而强烈冲击地方传统健身体育运动发展。调查了解到,湘西苗族人们在健身和娱乐休闲体育运动中,大部分选择的是现代体育,比如,湘西州每年举行的全民篮球赛,参加的队伍近50支,人数500多人,而且不论是室内还是室外比赛,每场球的观众都是几百上千;又由于地方政府的健身意识提高,政府大力修建了各种以现代体育为内容的健身场馆,如篮球馆、舞蹈房、羽毛球场等。现代体育基本占领了湘西地区健身的主流地位。湘西苗族武术这种统武术蕴含的“灵肉一体、身心并育、天人合一”的体育思想很难融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核心理念的缺失造成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生存的边缘状态。

4.3 地区经济影响

任何事物的发展状况直接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发达的地区,体育运动也就开展的相对较好。“穷习文,阔练武”,虽是民间的口头禅,但也反映出了习武练功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样湘西苗族武术也不例外,湘西苗族地处大山区,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当前一切均以经济发展为中心。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武术传承人,在招徒弟传授技艺都是为了“讨口饭吃”,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连“徒弟们”也不能够解决生活的基本问题了,因而大多数练习者已经放弃练武而忙于生计奔波,因而也就不难理解苗族武术“门庭冷落”的状况。

4.4 传承模式

湘西苗族武术的文化体系由于其形成的渐进性和传承过程的封闭性、标准的模糊性、文化的继承性等特征,使传承活动形成了以宗教、宗派和门户传承为基本模式,以师徒传承为基本方式,以武德教育为传承核心。还有,湘西地区交通闭塞,与外界交流的少,湘西苗族武术在传承过程中就形成了“苗拳收徒参师有着严格的教门规矩,一般要经过立誓、师审核受戒三个程序和阶段”的习俗。其中有“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三教三不教”“三打三不打”等等,这使得练习者变得更少。

5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湘西苗族武术文化发展思考

湘西苗族武术是苗族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世代传承、相沿成习的生活模式,它也是特定社会群体在语言、行为和心理等方面的行为习惯。因此,湘西苗族武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终极目标不仅仅是面对湘西苗族武术的传承和发展,而是应该在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之间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5.1 湘西苗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一部由著名舞蹈家杨丽萍率众多农民表演的大型原生态民族民俗舞蹈集《云南映象》一度震撼全国,人们不仅从那美轮美奂、神奇迷人的舞蹈表演中领略了云南浓郁的民族风情,而且也多了一份对它的向往。《云南映象》已成功的成为精致的“云南名片”,在宣传云南形象、塑造云南品牌和促进云南经济文化的发展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湘西苗族武术是苗族先人留给今人和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充分利用人文元素,加大宣传力度,从表演到旅游开发,从各种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发展,多手段全方位地开发湘西苗族武术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湘西苗族武术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兴民族文化的同时,也为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地方旅游经济的迅速增长给湘西苗族武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经济来源和资金保障,经济发展中的文化传播作用也给湘西苗族武术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和传承条件。

5.2 湘西苗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循环

湘西苗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循环,主要是加强各种古迹修整和还原原生态环境。收集、整理与湘西苗族武术有关的文物器具和历史文献,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建立湘西苗族武术展览馆的方式,促进湘西苗族武术的物态保护。加强地方的治理,做到和谐苗寨,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湘西苗族武术的旅游经济开发提供良好氛围。加强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灵活、协调性好、操作便利等特点,为湘西苗族武术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稳定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湘西苗族武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现自我传承和文化创新提供保障。

5.3 湘西苗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文化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湘西苗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文化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主要是将湘西苗族武术纳入到群众体育的健身活动中,利用丰富多彩、实用性强、特色鲜明、健身价值高的湘西苗族武术促进青少年的文化传承。但是,湘西苗族武术作为湘西苗族的民间传统体育文化,在外来文化不断冲击本土文化的今天,要在当地得到更广泛的开展,必须在其动作、内容上有所创新改编,使其动作既实用,又简单,还不换其原味。(1)通过社会组织培训的方式,实现湘西苗族武术参与主体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和现代工人的转变,使之具有积极心态、开阔视野和创新能力。湘西苗族武术与全民健身、广场文化、节庆节日相结合,通过湘西苗族武术的开展体现对群众生活的关注关心,对个体权益的平等诉求,对民族宗教习惯的尊重,形成良好的社会精神面貌,促进地方稳定和民族团结。经过湘西苗族武术体验和熏陶的人们,他们会将这种亲身经历的感悟运用于湘西苗族武术的宣传、传承和保护等实际工作中,产生良好的反哺作用。(2)实现与学校体育的互动发展。湘西苗族是贫困地区,许多农村学校无法开展一些现代体育项目,湘西苗族武术作为当地课程资源开发,可解决地方贫困带来的制约。湘西苗族武术乡土气息浓厚,如果作为体育课程资源开发,经教材化处理后在当地中小学校推广,可使本土学生对湘西苗族武术有客观的认识,可培养新生代对本土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归属感。“全球体育发展的经验一再证明,而且许多体育项目,都是在经历走进学校,成为学校体育资源的过程中逐步构建和丰富了自己的理论与方法,并通过学校体育方式而在社会广泛地流传开来的”。因而,为了促进当前新农村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在学校开展苗族武术教育的具体文件,并要督促各学校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在学校开展苗族武术教育与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中、小学生武术比赛,以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进来,提高学生对苗族武术的喜爱程度。湘西苗族武术引入当地中小学校,既是为学校体育教学服务,也是湘西苗族武术自身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吴荣臻.苗族武功[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

[2]湘西州体育局.贺龙杯中国业余篮球公开赛湘西赛区秩序册[Z].吉首:湘西州体育局篮球协会资料,2010(5).

[3]吴荣臻.苗族通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

[4]冯胜钢.黔东北土家族“金钱杆”的价值[J].体育学刊,2006(3):64-66.

[5]吴曙光.试论苗拳[J].贵州民族研究,1990(4):33-41.

[6]牛爱军,虞定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传统武术传承制度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4):20-22.

[7]韩春英,韩甲.新疆方棋:亟待保护和研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J].体育文化导刊,2007(9):94-95.

[8]张云崖,牛爱军,虞定海.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性传承研究[J].成都体育学报,2008(7):54-57.

[9]李冬冬.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兴衰分析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44-45.

武术遗产 第8篇

1 孟村八极拳发展现状

我国河北省沧州是为中外皆闻名的武术之乡,在明清之际较为盛行,孟村则位于沧州市的东南部。孟村即为八极拳的发源地,是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重要载体,由清代起,至今已有300 年历史。八极拳由空相大师与月山寺主持的公共同创作。从地域角度看,由于沧州是我国主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在历史上,沧州也是著名的军事重地,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沧州地区的民众好武,武术文化发展较为繁荣。自上世纪以来,我国的武术文化就开始出现衰落的现象,这种现象会严重影响我国的文化发展水平,因此,对于岌岌可危的传统体育文化,必须要进行有力的传承和发展。

2 孟村八极拳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与传承状态

八极拳已在2008 年被列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且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的知名度均比较高。单是由于近几年来孟村的发展状况不佳,很多年轻人都不愿再在落后的城之中,纷纷去往较为发达的城市务工,所以,八极拳武术文化正面临着无人继承的尴尬局面。而且由于中国武术文化的发展态势一直呈现下滑的现象,所以,八极拳武术文化变得极为脆弱,传承与发展也面临着各种困难。在孟村八极拳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生存空间较小

现在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生存空间较小。由于时代的发展,我国已经处于现代社会,在社会主义的发展之下,民族统一,社会和谐,危险事件等等意外状况发生的概率较小,因此,武术文化已经不能算作我国的主流文化。虽然沧州市被称为“武术之乡”,但是在沧州地区爱好武术这也不多,而真正练习武术者就更加稀少,即使是在孟村,真正练习八极拳的民众也极少。在这种情况之下,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存环境较差,且生存空间也比较小。而且,我国的体育院校在招生时,对武术生的招生计划也比较少,使得武术文化渐渐失去主流位置。

2.2 教传模式落后

我国传统武术文化是博大精深的,在几百年的继承和发展之中,形成了一套别具一格的教传模式。过去传统的武术教传模式指适用于传统射虎,在现代社会之中已经不太实用,但是传承者实用的教传模式仍然是过去传统的方式,例如,在传承武术文化时,要遵循“不传外姓”的原则,自己的武术文化知识传授给自家后代,而不能传授给其他人,有些家族的家传武术文化甚至只传承给一人,这种一脉单传的传播模式无法使传统的武术文化成为体育文化的主流,因此,武术文化逐渐衰落。另外,由于传统武术文化传承还遵循“留一手”的严责,即武术师傅在教学之中不会将自身所学武艺倾囊相授,而是有所保留,防止学生出现倒戈行为时无法制止,这种原则一般都使用于古代社会,虽然现代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国泰民安,这些武术传承原则早已经不适用,但是在武术传承之中,这些不合理的传承模式仍然存在,导致八极拳的技术水平日渐低下。

2.3 竞技武术影响传统武术

由于我国现代社会较为和谐,体育项目也层出不穷,在社会现状的影响之下,武术也逐渐由真实对打的形式转变为竞技形式。现在大多数的武术文化都已经转变为竞技体育形式,以表演为主,注重繁文缛节。且空有招式没有力度,而八极拳也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在武术学校学习的八极拳,大多数都是空有招式,而缺乏实际的武术理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根本就不理解招式的含义,所以,八极拳的学习也并没有实际的效果。真正的八极拳武术文化,其实是散落在我我国民间的。只有少数的武术爱好者承担着真正的八极拳出发站与传承的任务。

2.4 发展缺乏规划性

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内容极为深奥,虽然大招是只有八式,但是在这八式之中可以衍生出无数小招式,变幻莫测,且配合不同的兵刃器械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学成的。但是在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发展之中,极度缺乏规划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研究方面,第二,发展方面。从传统武术文化的研究角度来说,无论是我国的文化研究机构,还是传统武术爱好者,对于八极拳的研究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八极拳涵盖的内容博大精深,不是速成武术,要将其练得精妙,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苦心研究和钻研。国家文化机构在研究八极拳方面的前瞻性不足,无法做出长远的打算,只能将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作为普通文化来传承,没有实际接触八极拳传统武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难进行深入性的研究,且深入钻研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武术文化爱好者较少,大多数的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爱好者知识对其皮毛进行钻研,因此,在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研究的过程之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流失了。从传统武术文化的发展角度来看,虽然孟村和八极拳都已经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但是其发展态势仍然不容乐观。国家对于孟村传统文化以及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规划也不到位,如何传承、如何弘扬、如何保护、如何利用与如何发展都没有具体的规划,而在这种缺少整体规划性的状态之下,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自然如法顺利传承。

3 传承孟村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有效策略

现代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科技都较为发达,对于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也具有一定的帮助。针对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点策略。

3.1 拓展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生存空间

由于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发展空间较小,所以,在进行传承的过程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这种现象,应对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存空间进行拓展,加强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武术文化的传统力度,开拓生存空间,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广阔的传播领域,实现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孟村作为对我国古典文化得重要载体,可以适当发展旅游业,以第三产业来维系孟村的经济收入,使孟村民众有条件去进行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发展旅游业,第一,将孟村的传统古典文化传播到其他城市甚至国外,吸引更多的武术爱好者来了解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使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能够在旅游业发达的基础之上传播得更远。第二,在吸引武术爱好者的同时,还能够吸引更多对传统文化持向往态度的游客,使更多的普通民众了解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

3.2 改善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教传模式

由于过去的武术文化处于百鸟争鸣的状态,为了防止其他武术世家偷师学艺,一般的武术技术与文化都只是传承给自家人,不对外传播。但是现在我国的传统武术文化正面临衰落状态,过去传统的传承理念早已不适用,对武术文化的传播还是应该摒弃“不传外姓”、“留一手”等等原则,将武术的精要部分公开,使每一位武术爱好者都能够学习到武术的精华部分,实现武术精华的传承与发展。在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之中,也应该改善其文化教传模式,吸引更多自愿传承的人生,将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发扬光大。首先,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者需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以传承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为己任,并时刻保持着对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热情心态;其次,对于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主体,要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在传承的过程之中,充分了解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内涵与意义,将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全部核心精髓部分传承下来,避免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遗失;再者,在传承的过程之中压迫保障倾囊相授,这样才能够保障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全部完整传承下来,防止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重大的部分内容丢失。

3.3 加强对实战技术的研究

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并不是一种观赏武术,而是实战型武术,其招式朴实无华,但是威力极大。所以在进行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过程之中,不应将招式改变为复杂形式,而是应该保留其朴实性。由于现在的武术文安话多以竞技为主,所以,研究传统体育文化并没有实际的进展。这样会影响武术核心内容的传承。在传承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过程之中,应尽量减少竞技,增强对实战的研究,在武术学校教授的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也不能仅仅以招式为主,还应增加更多实质性的内容,使武术学校的学生更加理解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的真实含义。

3.4 细致规划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发展

任何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系统的规划。因此,对于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也应进行细致地规划,加强孟村当地的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主导性,以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为主流文化发展趋势,加强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保护,为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应培养更多的人才对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进行研究,使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能够逐渐走向复兴道路。这样能够使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传播得更加深远,使我国的传统武术文化更加大众化、通俗化。在大众化的过程之中,吸引更多的武术爱好者来进行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实现八极拳传统武术文化复兴。

4 结语

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是我国文化发展的毕竟之路,现代文化也需要利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来进行发展。我国的传统武术文化博大精深,由古至今不断传承下来,在传承的过程之中,已经遗失了大量精华部分,使传统武术文化更带有一丝神秘色彩。传统武术文化已经岌岌可危,所以,必须要利用有效策略对其进行传承,防止传统武术文化的陨落。

参考文献

[1]王明阳,彭春.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回族武术孟村八极拳传承的困境与对策[J].当代体育科技,2013(32).

[2]范铜钢.传统武术传承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13.

[3]刘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2.

[4]王林,虞定海.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9,04(85).

[5]杨文龙.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阈下衡水传统武术的传承研究[D].北京:首都体育学院,2014.

[6]董逢伟.河南心意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研究[D].武汉:湖北大学,2012.

[7]刘彩平,徐伟军,郭义军.武术之“分”与“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武术文化传承[C].第九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02).2011.

上一篇:群众文化场所的建设下一篇:呈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