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与冲突范文

2024-05-20

翻译与冲突范文(精选9篇)

翻译与冲突 第1篇

关键词:翻译,文化,融合,冲突

1. 前言

据《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记载, 人类本来是有共同的语言的。当时的人类联合一致, 希望修建一座通天塔躲避洪灾。上帝意识到了威胁, 让人类不再有共同语言, 自此人类形成了各种语言。这个故事试图为世界的不同语言和文化作出解释, 虽无从考证, 却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翻译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正如许钧教授所言:“没有在多种文化的接触、碰撞中起沟通作用的翻译, 就无法保证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共存、交融与发展。”[1]

2. 概念解析:该怎样认识翻译, 又该怎样认识文化

2.1 到底什么是翻译

翻译, 也称“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为:“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2]巴尔胡达罗夫 (Barkhudarov) 认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在保持内容方面, 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 改变为另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3]吕俊认为:“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信息交流与交换的活动, 其本质是传播。”[4]由此可以得出:翻译是语言间架设的桥梁, 发挥着不同文化间交流、沟通的工具作用。

2.2 到底什么是文化

“文化”来源于拉丁文“culrura”, 原指对植物的培育, 后来意义逐渐引申。《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特指精神财富, 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5]爱德华·泰勒 (Edward Tylor) 指出:“文化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 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6]由此可以得出:文化是在一定时期内, 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3. 沟通交流:翻译和文化多元融合的表现及原因

3.1 翻译和文化多元融合的外在表现

人类文明几千年的发展史, 伴随着翻译和文化多元融合的历史, 具体表现如下。

3.1.1 翻译传播先进文化

翻译在传播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这种作用首先体现在翻译传播科学技术上。例如:明末清初, 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大量翻译天文、数学、农业、水利等书籍, 启蒙了明朝知识分子的思维, 为中国早期资本主义的萌芽起了一定作用。其次, 翻译带来了先进的社会思想。例如, 清末民初的大规模翻译活动, 《天演论》、《国富论》、《法意》等思想名著, 激发了爱国志士“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再次, 翻译丰富了各民族的语言。例如:我国古代汉语中, “被动式”语句很少出现且多与不幸事件相连, 《战国策》讲荆轲刺秦王的情景时写道:“秦王复击轲, 被八创。”[7]而由于翻译的影响, 现代汉语中“被动式”语句越来越多且感情色彩不再单一, 既可与不幸事件相关, 又可与愉悦事情相连, 如:“他被学校授予‘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最后, 翻译促进了各民族文学的发展。例如:唐朝的佛经翻译促进了白话文体的产生, 拓展了中国作家的想象力和浪漫精神, 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 诚如梁启超所言:“不惟思想界生莫大之变化, 即文学界亦然。”[8]

3.1.2 文化促进翻译发展

在翻译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 文化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 文化需求孕育了翻译的产生。正是由于各民族开展文化交流的需要, 才引发了翻译的产生。我国最早的翻译活动可追溯到周代。据《周礼·秋官》记载:“象胥, 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 掌传王之言而喻说焉, 以和亲之。”[9]又据《礼记·王制》记载:“中国、夷、蛮、戎、狄……五方之民, 言语不通, 嗜欲不同。达其志, 通其欲, 东方曰寄, 南方曰象, 西方曰狄鞞, 北方曰译。”[10]象胥的具体任务, 是负责接待四方民族和国家的使节与宾客, 以及通译事宜。其下属办事人员又以翻译东、南、西、北方民族语言而具体划分为“寄”、“象”、“狄鞞”、“译”。其次, 文化扩大翻译研究和实践的领域。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三次翻译活动的高潮。从东汉至唐宋时期的佛经翻译高潮, 到明末清初的科技翻译高潮, 再到鸦片战争至“五四”时期的西学翻译高潮, 翻译的领域都在不断扩大。现在, 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译作层出不穷, 种类繁多。第四次翻译高潮正在中华大地蓬勃兴起, 方兴未艾。

3.2 翻译和文化多元融合的内在原因

在人类文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 翻译和文化为什么能够多元融合?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3.2.1 文化上的共通之处

人类共处于一个地球, 共生于一个大自然, 客观上为各民族的来往与交流创造了可能性。人类生活经历的共同性决定了各民族有许多相同的认知方式和社会结构, 在文化上也有许多相似的内涵与表达。东西方文化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且东西方文化的大规模交流已是近代的事情。但仔细比较两者, 我们就会发现:东西方文化在文化象征、哲理阐释等很多方面, 都有许许多多的共通之处。在文化象征方面, 以汉英语言中关于狐狸的象征意义为例, 狐狸作为一种森林动物, 其本身并不具有任何象征意义, 但其在很多民族的语言中都有虚伪、奸诈和狡猾的象征意义。汉语说某人“狡猾得像狐狸一样”, 英语则用“as cunning as a fox”来表达。在哲理阐释方面, 以对世界是不断变化的哲理阐释为例, 孔子说:“逝者如斯夫, 不舍昼夜。”[11]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 也曾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12]

3.2.2 民族上的发展需要

民族文化要长久发展, 就需要不断吸收外来文化之精华。历史上, 许多民族都十分重视自身文化的发展, 积极与其他各民族文化进行交流。在文化交流、融合的过程中, 翻译的作用便极大地发挥出来, 成为世界文明进程的“助推器”。正如路易斯·G.凯利 (Louis G.Kelly) 所言:“西欧的文明多亏了翻译家。从罗马共和国到共同体, 多亏了翻译, 国际贸易和管理才有了可能。”[13]季羡林先生指出:“不同的国家或民族之间, 如果有往来, 有交流的需要, 就会需要翻译。否则, 思想就无法沟通, 文化就难以交流, 人类社会就难以前进。”[14]纵观世界文明发展史, 几千年来, 中国文化、印度文化、阿拉伯文化、罗马文化等多种文化相互影响, 共同发展和繁荣了人类文明。实践证明, 任何民族文化都不可能游离于世界文化体系之外而得以生存和发展。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 永葆生机和活力, 不仅在于她有“兼容并包”、“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 而且在于她有“博学笃行”、“止于至善”的学习精神, 通过与外来文化的交流, 不断丰富本民族文化内涵, 不断提升本民族文化层次。

3.2.3 语言上的转换可能

语言的可译性决定了翻译活动的可能性。人类基于某些共同的思维逻辑, 产生了许多共同的语言意义。正是这些共同的语言意义, 使得翻译活动有了可能。尤金·奈达 (Eugene A.Nida) 于1995年11月在深圳大学所作的“语言和文化的关系”主题报告中指出:“世界的语言和文化惊人地相似。”[15]并说明相似之处占90%, 不似之处只有10%。例如, 汉语成语“一箭双雕”, 《新华字典》解释为:“原指射箭技术高超, 一箭射中两只雕。后比喻做一件事达到两个目的。”[16]英语中也有相应意义的词语:“一石二鸟”。再如:在很多种语言里, “Ma”总是用来称呼母亲的, 而且词语发音和拼写形式都十分相似, 英语为“Mom”, 阿尔巴尼亚语为“Mami”, 爱尔兰语为“Mam”, 法语为“Maman”, 意大利语为“Mamma”, 汉语、荷兰语、俄语、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波兰语等更是惊人地相似, 均为“Mama”。这是因为“Ma”是人学会的第一个音节, 用来称呼自己最亲最爱的母亲自是理所当然。

4. 矛盾碰撞:翻译和文化现实冲突的表现及原因

4.1 翻译和文化现实冲突的外在表现

在多元融合的同时,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 翻译和文化的现实冲突是客观存在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1 文化遭遇翻译冲击

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也是各种文化交流与冲突的历史。翻译的过程, 实质就是文化交往的过程。塞缪尔·亨廷顿 (Samuel P.Huntington) 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论述了文明冲突的危险性。客观地讲, 文明之间确实是存在冲突的, 特别是在世界多元化发展的今天, 这种冲突表现得更加明显。研究“文化殖民主义”的学者认为, 从原文到第三世界语言的翻译往往是不同的政治活动, 西方强势文化凭借其超强的政治、经济优势, 向弱势文化灌输其价值观念、生活方式, 并借此对弱势文化产生其它影响。对此, 苏珊·巴斯奈特 (Susan Bassnett) 与安德列·勒菲费尔 (Andre Lefevere) 概括为“翻译的不光彩历史”。[17]伽亚特里·斯皮瓦克 (Gayatri Spivak) 在《翻译的政治》一书中总结了翻译导致的意识形态问题和变形现象。特贾斯维莉·妮南贾娜 (Tejaswini Niranjana) 更认为, 翻译是一种传输霸权机器的话语之一, “作为一种实践, 在殖民主义操纵下的不对称权力关系中得以成形”。[18]

4.1.2 翻译受到文化制约

翻译与文化的冲突还表现在, 翻译往往要受到来自文化的制约和影响。例如:在20世纪50至60年代美苏冷战正酣期间, 受意识形态影响, 我国的外国文学翻译与研究普遍带有深厚的政治色彩, 从而限制了翻译的自由发展。又如, 受宗教势力影响, 路德版《圣经》和廷代尔版《圣经》在出版早期均遭到封建教会的严厉查禁, 《圣经》的普及受到了很大限制。在翻译史上, 因各种政治、宗教、社会等原因被删改原作信息的翻译作品比比皆是。此外, 翻译者的教育传统、风俗习惯、知识结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等, 也会影响翻译的角度和策略。以林纾翻译的《黑奴吁天录》为例, 为了让中国人认识到帝国主义的压迫和欺侮, 他翻译了这本书, 并在该书《跋》中明确表达了翻译态度:“余与魏君同译是书, 非巧于叙悲以博阅者无端之眼泪, 特为奴之气势逼及吾种……吾书虽俚浅, 亦足为振作志气, 爱国保种之一助。”[19]

4.2 翻译和文化现实冲突的内在原因

为什么翻译和文化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多元融合后, 仍然存在矛盾和冲突?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4.2.1 语言上的不同形式

语言上的不同形式是导致翻译和文化冲突的最直接原因。世界上不存在两种文化完全等同的语言, 即使是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在发音、拼写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奈达认为:“英语重形合……形式上比较严紧和缺乏弹性……汉语句法则重意合……形式比较松弛, 但富于弹性。”[20]语言上的差异决定了语意转换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些困难首先体现在表达方式上, 许多对偶工整、平仄协调、音韵和谐、脍炙人口的中文诗句很难翻译成英文。如:李清照名作《声声慢》中的叠字佳句:“寻寻觅觅, 冷冷清清, 凄凄惨惨戚戚。”[21]这样音韵优美、意境和谐的诗歌形式是无法翻译成英文的。其次, 空缺词汇难以翻译。如:汉语中“孟尝君”、“季老”、“鄙人”等称谓, 在其它语言中是没有对应词汇的。最后, 冲突词汇难以翻译。两种语言中, 字面意义相同, 但引申意义不同甚至相反的冲突词汇, 极大地困扰了翻译实践, 并经常导致误读。

4.2.2 文化上的不同取向

文化上的不同取向是导致翻译和文化冲突的最主要原因。以中西文化差异为例,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便在思维逻辑、道德观念、家庭观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首先, 中国人的思维逻辑偏重感性, 讲究天人合一, 人法自然, 主体参与意识很强, 而西方人的思维则更偏重理性, 客观审视周围事物, 冷静探索自然规律。其次, 中国人的道德观念讲究“仁”、“义”、“礼”、“智”、“信”, 道德价值居于价值体系的最高序列, 而西方人则不然。最后, 中国人十分重视家庭关系, 长幼辈份分明, 亲属称呼复杂, 义务关系明确, 西方人则推崇个人主义, 对亲属关系划分得不那么具体, 对宗教义务的履行甚至要高于对家庭的责任, 正如陈独秀所言:“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 东洋民族以家庭为本。”[22]文化上的不同取向决定了文化结构的差异, 并最终形成了对事物的不同认识。而正是这种不同认识, 导致了翻译和文化的现实冲突。

4.2.3 宗教上的不同信仰

宗教是人类意识的反映, 产生于原始社会, 并逐步发展为人类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学家发现, 迄今为止, 在任何社会人群中, 都有不同形式的宗教存在。不同的宗教体现不同的文化传统, 反映不同的文化特色。以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为例, 它们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基督教产生于1世纪上半叶, 目前主要传播于欧洲、美洲和大洋洲。伊斯兰教产生于6世纪, 目前主要传播于亚洲、非洲。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 目前主要传播于亚洲东部和东南部。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承认有一个创造宇宙万物的神存在, 基督教信“耶稣”, 伊斯兰教信“安拉”, 而佛教提出“因缘生”理论, 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因缘而生的, 不承认世界上有超越人类的神存在。宗教上的不同信仰, 隐藏着翻译与文化现实冲突的潜在原因。

5. 兼容有度:如何面对翻译和文化的融合与冲突

对翻译和文化之间客观存在而又无法避免的融合与冲突, 翻译学习和实践该如何着手?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

5.1 明确翻译过程中的正确态度

美国乔治·斯坦纳 (George Steiner) 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一书中, 讨论了翻译活动的意义, 认为语言和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面对翻译和文化的融合与冲突, 翻译实践需要正确的认识来指导, 既不能一味拒绝, 又不能生搬硬套。一方面, 我们要欢迎这种合理的融合。只有通过这种融合, 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不同文化的内涵。唐朝“海纳百川”、“兼收并蓄”, 终于成就“唐朝盛世”;清朝“闭关锁国”、“夜郎自大”, 最终引来“洋枪洋炮”。另一方面, 我们也不能过度追求融合。古语有云:“全则必缺, 极则必反, 盈则必亏。”[23]过分的融合往往无法为目的语文化所接受, 甚至引起读者的反感。在20世纪50年代, 我国翻译界就对过度融合的译文进行过一次严厉的批判, 认为它造成了现代汉语语法的混乱。因此, 只有我们坚持翻译过程中的文化自觉, 兼顾翻译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才能做好翻译学习, 译出更好的作品。

5.2 坚持翻译过程中的对比学习

在翻译和文化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的情况下, 语言和文化的对比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王佐良教授认为:“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人们会说:他必须掌握两种语言, 确实如此;但是, 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 谁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24]戚雨村教授认为:“语言对比和文化对比有其理论意义……更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值得引起重视, 大力开展这方面的研究。”[25]首先, 我们要加强对语言的对比学习。因为语言是翻译的基础要素, 而语言往往又带有鲜明的异质性。只有加强对语言的对比学习, 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母语思维对翻译的影响, 熟练掌握语言间转换的技巧。其次, 我们还要加强对文化的对比学习。因为翻译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语言文化, 语言背后还蕴含着更多领域和更加复杂的社会文化。只有认识了不同文化间的差异, 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不同民族的思维和品格, 才能成功扮演不同语言、文化之间媒介者的角色, 准确、优美地传达作者的思想意境和精神风貌。

渠道冲突与控制 第2篇

制造商与制造商、制造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中间商之间甚至制造商与其直销办事处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凡事都有利有弊,益处:

1.有可能一种新的渠道运作模式将取代旧有渠道模式,从长远看这种创新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2.完全没有渠道冲突和客户碰撞的制造商,其渠道的覆盖与市场开拓肯定有瑕疵。

3.渠道冲突的激烈程度还可以成为判断冲突双方实力及商品热销与否的“检验表”。

二、渠道冲突的基本类型

主要有三种:

第一是不同品牌的同一渠道之争,

第二是同一品牌内部的渠道之争,

第三是渠道上游与下游之争。

三、窜货的问题

(一)窜货的类型

从性质上可分为:

恶性窜货:即经销商为牟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

自然性窜货:一般发生在辖区临界处或物流过程中,非经销商恶意所为;

良性窜货:所选择的经销商流通性很强,货物经常流向非目标市场。

(二)窜货的表现分析

1.中间商之间的窜货。

2.经销商与办事处直销工程客户之间窜货

3.更为恶劣的窜货现象是经销商将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混同销售,掠夺合法产品的市场份额,或者直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倾销,获取非正常的利润,打击了其他经销商对品牌的信心。

(三)窜货的危害分析

1.影响渠道控制力和企业形象。

2.影响销售业绩。

3.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回报。

4.影响决策分析:

发往甲地的货物被悄悄销往乙地,其“业绩”体现在了甲地,在公司未确定窜货时,总部会得到这样的虚假数据,因而造成公司决策分析的失误。

四、建立有效渠道冲突解决机制

(一)建立“预报警系统”制度 。

(二)渠道一体化、扁平化 。

(三)约束合同化 。

(四)包装差别化 。

(五)价格体系化 。

翻译与冲突 第3篇

艾米把这18处硬伤归纳为三点:1.英语翻译忽悠人2.改编失实笑死人3.台词语病雷死人。本文仅讨论第一部分, 即影片的翻译部分, 拟从阐释学“视界融合”和近年来学界提出的“公共视域”角度探讨该片的字幕翻译问题。

该片字幕的翻译由导演张艺谋的女儿张末操刀。张末出生于1983年, 初中毕业后就被张艺谋送到美国学习, 是纽约大学电影学院的研究生, 原作者艾米提到的18出硬伤有3处是针对她的英语翻译的。具体如下:

1、一开篇, 演职员表放过之后, 就来了这么一个字幕:“……上世纪70年代初, 为了响应毛主席“开门办学”的号召, 全国各个学校都派出师生到农村去学习。”这里的“开门办学”被译成“build classroom in the fi elds”, ……是“在田野建立教室/课堂”的意思, 很忽悠人。

2、西坪的张队长在车站迎接八中的师生, 他手里举着一张红纸, 上书“欢迎市八中教育革命实践小组”, 下面的英语是“Welcome to the City Academy No.8 Secondary Education Revolution Team”。

这里的英语翻译就更搞笑了, “welcome to”的意思是“欢迎你……到 (某处来) ”……“welcome to”后面跟的是八中的名字, 那就变成“欢迎你们到八中来”了。

还有“八中教育革命实践小组”的翻译, 我怀疑是直接扔进google里捡回来的译文, academy有“学院”的意思, “city academy”不知道指什么, 直译是“城市学院”, secondary school是“中学”的意思, 但这里的secondary后面又没有school这个词, 那就是“第二”或者“二流”的意思, 紧接其后的是Education Revolution Team, 那就变成“第二 (或二流) 教育革命小组”了。把这一部分直译出来, 就是“城市学院第八第二 (或二流) 教育革命小组”, 这都什么玩意啊?

3、罗老师说:“从第一个抗日志士被日本侵略者枪杀在这棵树下, 无数的抗日英雄前仆后继地在这棵山楂树下牺牲。”[1]

笔者也曾经把这三个句子布置成翻译作业, 学生对艾米提出的第3条和第6条争议不大, 认为这两处考查词汇用法居多, 只要对“welcome”和“sacrifi ce”的用法谙熟于心, 译文问题就不大。而如何理解“开门办学”, 对他们这些九零后简直是太难了。因为这种提法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需要查很多的资料。笔者归纳了学生的作业, 他们的答案主要有这三个版本: (1) open doors to outside world (2) open doors to all (3) broader schooling。学生的理解和张末的译文对比, 区别更凸显出九零后的群体特征。随着教科书的更新, 有关改革开放之类的词汇频繁在课本中出现, 也对他们英语选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这些版本和原作者期待的译文差距更大。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第3条“教育革命实践小组”的翻译, 如果不去查阅相关资料, 仅凭自己的知识结构所得的译文无异于若干个英语词汇的胡乱堆砌。

除了艾米提到的三个翻译问题, 笔者又找到以下几个典型的句子:

[1]你文笔很好, 不过, 让你写这些东西, 真是可惜你的才华了。 (You write well, .But writing writing propaganda is a waste of your talent.)

[2]我这种人能有什么工作? (With my background, who’d give me a job?)

[3]我好好表现, 争取能够留校。 (I have to show great enthusiasm so I can get my school’s approval.) [2]

以上三个例子的共同点是指代虚化, 考验译者的理解能力和对背景知识的了解, 容易出现“一千人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现象, 如何翻译和原作者的期待距离更近?如何翻译在懂英语的观众中引发的争议更小?这牵涉到几个译届热烈讨论的术语:阐释、视界融合和公共视域。

“阐释学” (hermeneutics) , 有时也被称为“释义学”、“传释学”、“解释学”或“诠释学”。词源来自于hermeneutikos, 以为“解释”、“阐明”、“翻译”和“宣告”。19世纪上半叶, 德国神学哲学家施莱尔马赫 (Schleiermacher) 提出并发展了阐释学, 20世纪60年代西方阐释学的发展进入哲学阐释学阶段, 主要以伽达默尔 (Gadamer) 的名作《真理与方法》的出版为标志。原作者创作的目的是为了文本和创作意图为读者所理解, 作为作者的译者阅读原文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原文意图。作者有创作时的初视界, 而译者有自己具体的年代环境形成的视界, 伽达默尔将文本拥有的过去视界和译者主体拥有的现在视界的叠合称为“视界融合” (fusion of horizons) 。

这一概念的提出改变了长期以来文本意义唯一不变和原作者地位至高无上的认识模式, 赋予了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 肯定了一个译本存在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原作者和译者生活的环境, 接受的教育和自身知识结构的不同, 这种融合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是伴随着冲突和争论的磨合。

同时, 学术界的另一种声音也从未停歇。随着译者的阐释度越来越大, 文本意义似乎成了可以肆意开采的矿藏。杨柳 (2009:109) 认为对多义的追求也使阐释学理论受到了质疑。金敬红、李思国 (2003) 就提出了“阐释是否有限度?阐释离原文应该有多远?阐释的程度能否量化?”等问题。朱建平 (2005) 通过对公共视域和规范的比较, 说明了公共视域是影响翻译解释的限度的关键。他所认同的公共视域, 是指译者和社会其他成员之间共同拥有的视域, 即共通感。“公共视域”的提出将译者的阐释拉回到相对有章可循的客观轨道上。

综合译者视界、作者视界与公共视域的磨合与冲突关系, 我们再来审视张末的翻译和艾米的批评, 作为读者的我们就会有更客观中立的看法, 而不会人云亦云地支持艾米或张末任何一方。不可否认, 张末在艾米提到的三个例子中理解有偏差, 这种偏差不仅是相对于原作者而言, 也和普通读者的认知有偏差。和原作者的偏差源于译者和原作者有不同的视界, 张末的经历、环境和知识结构、思维方式无疑对她对文本的理解产生着影响, 尽管她也在努力达到“视界融合”。翻译“开门办学”和“教育革命实践”所反映的她历史资料的欠缺是显而易见的。“公共视域”的存在是读者译本有自己最基本的判断依据, 而不是接受任何版本。

[2][3]两个例子中对“这种人”和“好好表现”内涵精准的理解体现了译者和“视域融合”不断接近的探索。再看例[1]中译者对“这些东西”的理解, 《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 (new edition) 对“propaganda”的释义为:false or partly false information used by a government or political party to make people agree with them, 即意为 (政府或政党为了影响民意的虚假或部分虚假的) 宣传。张末所选的“propaganda”一词会让有坚定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的老一代翻译工作者大吃一惊, 因为他们生活的年代是不可能对这类词不敏感的。换成“this”或“it”可以有效化解这个问题, 这不仅是向作者视界靠近, 更是向公共视域靠近。

阐释学翻译理论给翻译研究提供了新鲜的视角, 公共视域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阐释学在中国传播过程中我们对其局限如阐释限度的困惑。两者的结合回答的不仅仅是如何理解《山楂树之恋》翻译的争议这样的单个问题, 也是如何理解译者地位和作用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金敬红、李思国斯坦纳和勒代雷的阐释翻译理论评介。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 (9)

[2]、杨柳。20世纪西方翻译理论在中国的接受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

[3]、朱建平公共视域与翻译的有限性——兼论公共视域与规范的异同外语教学, 2005 (6)

[4]、Gadamer Hans-Georg.Truth and Method:Vol 1[M].Shanghai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 1999.

预设与生成的冲突与平衡 第4篇

一、问题的提出

教学行为就是由教师引起,并维持、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活动。在教学的预设中,教师一方面要充分地“备”学生,既要能引起学生的学习意向,激发学习动机,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已有知识基础和理解能力;既要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又要让学生能在最近发展区域得到应有的提高和发展。另一方面就是充分地“备”自己,教师作为教材知识的主要传递媒介,其教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教师既要关注自己的教学语言,让学生听得清、听得明白,又要借助必要的技巧,深入浅出、抑扬顿挫,增添教学精彩。预设,是有效教学的基本要求。此外,除了预设之外,教学的展开使学生在学习的基础上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教学活动也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预设与生成,就是课堂上的确定与不确定。

二、问题的原因

预设太多、生成太少已经是课堂教学中屡见不鲜的问题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教学死板,形式主义

很多地区为了方便规范管理教师,对教师的教案设计提出了统一的要求,这也就使得所有的教师都进行“规范化”的教学设计,这样不仅将课堂预设成为繁冗复杂的工作,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教师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教案的书写和设计上,将教案写得详尽完整、清清楚楚,将备课变成“抄课”,而且还抑制教师预设的个性化和风格化。出现像叶澜教授曾经说的情景一样:“死的教案”成为“看不见的手”,支配、牵动着“活的”教学与学生,让他们围绕着它转。”使课堂成为不折不扣的教案执行过程,缺乏随机应变和灵活处理。

2.目标设计,以偏概全

教学目标设置得正确与否,决定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所谓正确的教学目标,就是要目标具有指向性和全面性。但是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却将知识目标放到最大,而忽略了学生的发展目标。导致课堂预设只是完美地传授知识而非顾及学生情感的独角戏。

三、行动的策略

1.管理设计,突破常规

首先,在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教学制度必须重建,要及時调整教案管理方法,实行个性化、风格化的教学管理。此外,除了教师个人备课之外,还应倡导集中智慧,同伴互助的集体备课形式,集他家之长。其次,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将抄写教案的时间用于思考,研究教材,了解学生;采用多种多样的预设形式,可以是简介的文字,也可以是色彩鲜明的图片,还可以是规整的表格等等,丰富课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深入挖掘学生资源

学生并非一张白纸,而是有着丰富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的,所以,在课堂上,除了教师的预设之外,还可以让学生自己组织教学活动,在教师有效的引导下,挖掘自身所蕴含的教学资源,为教学的生成增光添彩,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论社会冲突视阈下的和谐与冲突 第5篇

和谐自古以来一直受到我们的倡导和推崇,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 我们都力求平稳、有序地构建和谐社会。可以说,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更是国家兴旺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但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存在其两面性。一味地强调和谐并不等于看不到冲突的存在, 事实上, 任何社会的发展都不可能没有冲突, 人类社会正是在和谐与冲突的对立统一中不断发展进步的。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个阶段性特征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 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仍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协调。

我们不应当只强调和谐而忽略冲突, 冲突作为社会主体之间由于利益、价值观等的差别和对立所引起的相互反对的社会互动行为, 是社会运行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我们也不应当片面强调冲突而忽视和谐作为主旋律的基础作用, 和谐作为社会主体之间出于共同利益、价值观等的同一性所产生的稳定、有序、协调的社会互动状态, 是社会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和谐与冲突两者相伴而生, 相互对立, 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成为人类社会发展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动力。

二、我国社会转型期冲突的根源及其双重影响

1、我国社会冲突产生的根源

(1) 二元结构体制存在弊端。我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 暴露出很多结构性、体制性的问题和矛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弱势群体被边缘化趋势日渐加强。如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虽然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却依旧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在政治方面, 户籍壁垒将上千万的农民工拒绝在城市大门之外;经济方面, 农民工与正式工人同工不同酬, 同工不同时;社会保障方面, 他们虽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 却得不到城市人享有的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这些事实进一步加重了弱势群体的负担, 由此产生冲突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

(2) 群众与政府之间互动弱化。首先, 群众向上表达诉求的渠道不通畅, 大部分群众提出的诉求多是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 涉及到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的, 然而, 这些利益诉求在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之后, 并未得到及时的反馈和解决, 这种诉求渠道的不通畅后果, 极有可能引发冲突;其次, 政府对谋取群众利益少作为或不作为, 很多基层政府过于强调自身的利益, 长期未能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 漠视群众利益诉求, 由此积聚了社会大量的不满情绪。

2、我国社会冲突对社会转型的双重影响

从社会冲突产生的积极意义来讲, 首先, 良性的社会冲突能够加速社会转型进程, 有利于消除转型过程中大众难以认可的不利偏差;其次, 能够加强社会各群体之间的竞争力, 激发群体成员的进取心和创造活力, 促进冲突双方的良性互动, 有利于各组织目标的实现;再次, 各组织成员为利益目标的实现, 会在内部达成一致,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有助于增强群体的凝聚力;最后, 有利于社会成员释放其不满情绪, 在身心得到巨大的放松之后, 以饱满的热情重新投入到工作之中, 缓解工作压力,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矛盾冲突。

从社会冲突产生的消极意义来讲, 首先, 盲目的社会冲突会引起社会的慌乱、无序, 大众在不明状况下卷入冲突, 会随自身的利益群体与外界形成敌对状态, 严重损害社会和谐与稳定;其次, 消极冲突缺乏合理的安全阀机制让群众释放不满情绪, 从而会抑制社会成员的工作热情, 降低工作效率, 进而降低组织效能。

三、关于社会冲突的两点思考

1、适度范围如何利用冲突

(1) 关于“适度范围”的界定

科塞在论述冲突的正功能时, 对“社会冲突”作了三点限定, “冲突既不涉及双方关系基础也不冲击核心价值, 冲突发生在社会系统内不同要素之间而非指向社会系统本身, 冲突已经被社会系统制度化。”当冲突发生在以上情况中, 即在“适度范围”内。

(2) “适度范围”利用冲突的具体策略

1) 建立“安全阀”机制充分发挥冲突正效应, 以达到冲突效益最大化。这种“社会安全阀”制度旨在将敌对情绪引向替代对象, “它就像不断推泄过量蒸汽的安全阀, 使社会中的敌对情绪不断排解, 而维护整个社会结构。”社会成员通过安全阀将不满情绪排泄, 降低了冲突对社会有机体造成的负面影响, 提高了工作效率, 增强了群体凝聚力, 扩大了冲突正效应。

2) 创造良好的社会流动氛围。首先保证群众利益诉求通道的畅通;其次保证社会成员向上流动过程的平稳、有序。畅通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 带来的不仅是社会成员的拼搏进取, 更会为整个社会增强生机和活力。

2、失度范围如何减少冲突

(1) 关于“失度范围”的界定

“失度”在词语中有三种解释, (1) 谓失去分寸 (2) 犹言失去法度 (3) 失态。这类冲突已严重影响到双方核心价值;且冲突双方的激烈程度和紧张程度均突破一般范围。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 并到达不可调和的阶段, 由此引发的冲突可谓在“失度范围”内。

(2) “失度范围”减少冲突的具体策略

1) 健全制度化的法律政策, 当冲突在失度情况下, 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努力将冲突产生的不良后果降低在最小范围内。

2) 强化心理疏导系统, 降低冲突的激烈程度。配备高水平高素质的心理辅导专家和情感专家, 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加大心理疏导系统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冲突发生后, 可通过心理疏导缓解冲突群众的愤怒情绪。

参考文献

[1]刘少杰:《国外社会学理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版。

[2]文军:《西方社会学理论:经典传统与当代转向》,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3][美]乔纳森·特纳:《社会理论的结构》, 华夏出版社, 2001年版。

[4]韦长伟、袁虎成:《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冲突协调》,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教师人际冲突与调控 第6篇

一、教师人际冲突的定义、表现及成因

(一) 教师人际冲突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冲突的释义有两个:一是矛盾表面化, 发生激烈的争斗, 如武装冲突;二是互相矛盾、不协调, 如论点前后冲突。所谓冲突指的是个人或群体内部、个人之间或群体之间不相容的目标、认识、感情引起的对立或敌视的态度与行为。冲突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任何领域, 小到个人内心的思想斗争, 大到社会冲突, 甚至国际冲突。所谓教师人际冲突是指在教师个体或群体间由于目标不一致、价值体系差异、资源分配不合理、利益与需要不容、情感对立、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导致在互动过程中产生间接的、隐性的或公开的、直接的心理上或行为上的对立或敌对状态, 如教师的内心冲突, 教师个体之间的冲突, 教师团体之间的冲突, 教师个体与整个教师群体之间的冲突, 等等。

(二) 教师人际冲突的表现

教师人际冲突的具体表现有: (1) 心理冲突。对对方的想法或做法不满意, 言语和行动上并不表现出来, 暗暗地在心里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当这种不满达到极限时, 便会爆发出更激烈的言语攻击或行为冲突。 (2) 行为上回避。避免和对方接触, 与对方有关的事件都尽量地回避, 认为这样“眼不见, 心不烦”。 (3) 言语冲突。通过争辩、谩骂等进行言语攻击。 (4) 暗中阻挠破坏。不采用公开的进攻方式, 而是在背后造谣诽谤和指责, 诱导其他人与对方不合作, 甚至向领导打小报告。现实中, 教师与教师冲突的表现以 (1) (2) 为主, 公开的言语冲突和暗地的阻挠破坏表现得不那么明显。

(三) 教师人际冲突的原因

1. 社会层面的因素

一方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打破了以往“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状态, 使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 形成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竞争机制。教师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和竞争意识也不断增强, 这不可避免地导致教师间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 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竞争的不平等性、法律法规的不规范性, 以及各地自然环境的差异, 导致了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这就可能导致学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之间人际冲突的产生。

2. 学校层面的因素

一方面, 学校管理机制不完善。随着我国思想文化的变化、政治体制的改革、用人体制的发展, 中学的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变化。如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等, 中学教师面临更多的利益分配和再分配以及文化的再整合等, 使人际冲突现象成为必然。再如当前许多学校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尚停留在“人治”而非“法治”的阶段, 领导在处理问题时更多地参入一些主观的因素。这种状况可能导致教师对问题的归因有失偏颇。另一方面, 教师评价机制单一。现在有很多学校, 教师的教学效果仍然被置换成学生的考试分数, 教师的晋级、提升都与升学率息息相关, 教师与教师之间竞争异常激烈, 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 消弱了中学教师的合作意识、团队精神。

3. 个人层面的因素

(1) 教师的个性差异。教师的个性差异是指教师与教师在性格上的不同。在同一学校中, 每个教师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这是由先天遗传和后天实践所形成的。在教师群体中, 个性差异小的人更容易相处, 更容易互相了解;个性差异大的人很少能达成共识, 合作的机会就会变小, 冲突的可能性和频繁性增大。 (2) 教师的认知与价值观差异。不同的经历、知识水平、社会经验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或同一个人产生不同的看法。这种不同的看法会引起教师间心理上的冲突。另外, 由于教师认知与价值观的差异, 对事物判断的标准也不同, 对道德判断的准则也存在差异, 这也会引起教师间的冲突。

二、教师冲突的调适

(一) 改变观念, 正确认识冲突

首先, 树立科学的冲突观是对冲突问题进行有效调控的根本前提。我们要认识到, 冲突本身无所谓好坏, 它只是学校组织中教师与教师之间在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的一种关系而已。其次, 教师人际冲突对学校组织发展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冲突不只代表对立和矛盾, 它还代表创新和变革。当冲突出现时, 表明学校可能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教师与教师之间存在差异。学校管理者应重视这种差异的存在, 把它当做变革的契机。再次, 对教师间的冲突应尽量避免采用强制、回避、迁就的管理策略来解决。一般情况下, 冲突自身的性质是决定其影响作用的前提, 对客观存在的冲突重要的不是规避, 而是调控。虽然强制、回避、迁就的管理策略在某一时期对冲突的处理会取得不错的效果, 但如果长期采用, 对组织的绩效和创新不利。

(二) 采取措施, 预防冲突的发生

1. 建立明确的目标体系, 并细化分解目标

学校要建立明确的目标体系, 包括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宏观目标、分目标等, 要引导全校教职工关心并认可这个目标体系, 把教职工个人的利益与学校的整体利益联系起来。这样可以增进教师间的合作, 促使他们为了学校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奋斗, 从而减少彼此之间冲突的发生。

2. 减少管理层次, 建立扁平的组织结构

管理层次越多, 信息流通就越慢, 信息失真就越多。扁平的组织结构是一种紧凑的横向组织, 具有灵活、敏捷、富有柔性等优点。在学校, 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扁平组织结构可以使学校领导的决策很快向下传达, 也能及时地反馈基层教师的意见。这样, 不仅密切了上下级的关系, 加强了纵向沟通, 而且使教师参与决策的机会增多, 学校更加民主化。

3. 强化人本管理, 减少制度性冲突

人本管理理论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和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 把组织全体成员作为管理的主体, 围绕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组织的人力资源, 服务于组织内外的利益相关者, 从而同时实现组织目标和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如在制定管理制度时, 学校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特点、层次、规模, 制定适合自己的科学的管理制度, 不能把制度制定得刚性十足, 毫无柔性;要听取并尊重教师的意见, 让广大教师参与决策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 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 加强沟通

在学校的信息沟通过程中, 过滤、选择性知觉、情绪、语言等沟通障碍, 往往使信息的发出者和接受者对信息造成误解, 这都是因为沟通不畅引起的。因此, 教师要加强沟通交流。因为沟通可以消除误解, 发泄心中的不满, 增加信任度, 为合作打下基础。另外, 沟通还能交流经验, 互相学习, 提高文化修养。学校可以经常地开展一些教育、教学的经验交流活动, 让不同学科的教师得到沟通交流的机会。通过交流, 教师间互助互爱, 增进了解, 加深感情, 增加信任度, 从而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 变换方式, 解决已经发生的冲突

1. 调解

由冲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第三方要公平地对待冲突的双方。调解时, 冲突双方把冲突的起因等问题摆出来, 大家把自己的利益观点讲出来, 共同寻找使双方的要求都满足的方法。

2. 暂时回避

冲突发生后, 领导选择暂时的回避, 让冲突双方自己沟通交流, 期望沟通双方可以自己解决。如果冲突双方不能自行解决冲突, 这时领导再出面调解。

3. 命令

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处理策略, 一般适用于危机或严重的冲突。冲突发生后, 管理者发现事态危急, 容易失控, 应当机立断, 利用权力、地位、资源等优势向冲突双方施加压力, 命令冲突双方停止冲突。这种方法虽然能立即阻止事态的恶化, 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冲突。冲突双方会为下次的冲突聚集能量。

4. 变革

商标与商号冲突研究 第7篇

一、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

商标是一种一般由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三维标志或者其组合构成的、用来区分不同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商号是企业名称中的特殊组成部分, 是用以区分不同商事经营主体的特殊标志。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名称、商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构成。如“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海尔”即是商号。

商标和商号冲突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注册在先的商标与核准在后的商号的冲突, 即商标权取得在先, 商号权取得在后。二是核准在先的商号与注册在后的商标的冲突, 即商号权取得在先, 商标权取得在后。三是商标和商号的交叉冲突, 即将他人 (同一个企业或公司) 不同的商标和商号分别核准为商号、注册成商标。

二、关于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的近年研究综述

1. 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的研究。

目前, 被大多数学者、专家所公认的一点是:商标与商号的登记或注册机构系不同部门是造成两者冲突的主要客观原因。关于如何从法律规定上避免两者的冲突, 有学者主张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到国家商标注册局商号登记和商标注册的部门合一便于对两者的重复检索和统一管理, 有利于减少两者的冲突。也有的学者主张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因为这部分学者考虑到商号登记的需求较大, 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中央不便于普通百姓的商号注册需求。

2. 在立法层面上的研究。

在立法层面上, 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建议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定、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形成包含商标、商号在内的统一性、体系化的法律体系。这样, 在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下对商标与商号进行管理势必会减少两者的冲突。

另外, 很多学者认为商号其实本身具有了知识产权财产性、地域性等的特性, 主张将商号权也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之中, 对商标和商号进行同等的、一体的保护。

3. 在司法实践上的研究。

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的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报告是比较突出的成果之一。该报告介绍了有关国家处理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法律对策、理论与实践, 指出我国解决这一冲突的关键在于人民法院审慎而合乎理性的判决。

为了依法公正审理商标与商号冲突纠纷类案件, 为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提供参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带头组织了针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该调查研究列明了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与商号冲突案件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着重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建议主要是从人民法院的角度切入:人民法院应该积极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号, 应将误认混淆、损害商誉作为认定侵权的前提, 保护在先权利, 坚持公平诚信原则。

4. 关于解决商标和商号冲突的原则方面。

关于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的原则方面, 多数学者主张要坚持保护在先权利这一基本原则, 这部分学者认为保护在先权利即使法律上的规定, 也是实践中处理这类冲突的原则。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不能一味盲目的只追求保护在先权利, 也应当注重保护商标与商号在分别使用中已经建立起来的无形财产利益。

三、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原因

1.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客体的相似性。

商标一般由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三维标志或者其组合构成, 而多数情况下, 商标都是由文字形式构成的。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商号 (字号) 也必须是文字形式。因此, 同样的文字可能会以商标和商号的形式同时获得保护, 这无疑就造成了商标和商号的冲突。

2. 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无形性和地域性。

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具有无形性、地域性的特点。商号权因其权利性质也具有无形性和地域性的特点。两种权利的无形性使得自身的边界不易被他人感知, 同时使得他人对权利的侵犯非常容易逃避权利人的控制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关于商标权的地域性, 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其他商标的保护都受地域的限制。而商号因其核准机关的级别不同和分散的特点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这就使得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极易发生。

3. 关于商业标识的法律规范体系的缺乏。

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统一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法规。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规定以及对两者冲突的处理只能依据各自杂乱无章、各行其是的单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一个层次分明、逻辑规范、体系完备的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体系的缺乏就给了很多不法商家“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4. 商标权和商号权授权机关和管理部门不同。

《商标法》明确规定: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的机构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授权机关不同, 商标实行的是“全国统一注册”而拥有商号权授予职能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则遍布全国各地, 对商号进行核准时就无法做到在商标所用文字领域内进行全面检索和查重。另外, 目前我国商标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 工作内容互不透明, 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时难以得到改善。所以, 商标权和商号权的确权机关和管理机关的不同也间接造成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问题。

5. 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

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都赋予了商标和商号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吸引力。为了节约投资成本, 迅速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 提高自己产品的销售量, 傍名牌、混淆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号的现象也迭出不穷。因此, 市场经济中巨大利益的驱使是造成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最根本的主观原因。

四、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途径

1. 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理论。

商号权因其权利性质具有与商标权相同的无形性, 在诸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性保护知识产权文件中都是将商号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的。目前在理论上我们已将商号权纳入知识产权体系当中, 但是从法律上看, 知识产权仍旧主要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大权利。商号权即企业名称权只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所规定。

因此, 我国法律对商号权的保护力度是无法和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相提并论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字号注册为商标的情况屡屡发生。在此, 笔者建议应当在理论层面上进一步明确商号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 使之成为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并列的第四大知识产权, 给予其更大力度的保护。从理论的角度给予商号权更大力度的重视和保护。

2. 健全法律体系, 建立统一的商业标记法。

如上文说述, 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一部将商标权和商号权统一在内的法律法规。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没有涉及商号、商号权。所以, 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规定以及对两者冲突, 相关部门只能依据各自内容不同甚至存在交叉或空白的单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管理和处理。这种法律现状势必会导致法律资源的浪费, 也使得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难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笔者建议在我国现行《商标法》的基础上, 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纳入其中, 再结合实践中商标和商号冲突的现状和处理经验, 构建一部全新的包含商标和商号注册 (核准) 、管理、冲突解决等相关规定在内的《商业标记法》, 并在该法中明确商号权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3. 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纵观目前的商标和商号冲突纠纷, 其中有大多数都是商号 (字号) 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翻译的侵权类型。上述已经提及, 商标商号纠纷多数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而驰名商标宣传力度较大、广为公众知晓, 其商品或服务一般质量较高、信誉较好, 因此, 驰名商号无疑成为了不法商家混淆真伪、误导公众、恶意抢占市场份额的最佳选择。所以, 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大力整治商号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这样势必会大大减少商标商号纠纷。《商标法》第13条第2、3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容易导致混淆的,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误导公众, 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此, 为了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 笔者认为, 有必要对“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商号 (字号) 登记”的情形进行明令禁止。

4. 商标注册、商号登记管理方面。

(1) 建立商标和商号交叉检索制度。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商标与商号的交叉检索制度, 即将本地区的商号和商标全部纳入字库, 同时还应将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商号也纳入在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 应将商号 (字号) 在字库中联网检索, 如浙江省就规定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本省知名商号相同或相似。

(2) 改革商号登记制度。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这就造成了我国商号唯一性行政级别低的现状, 也间接导致了大量的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等国家成功的经验, 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将企业名称登记的职能收归到省一级工商行政部门, 提高商号唯一性的行政级别, 在较大的地域范围内保护合法商号。

5. 司法方面。

建立行政撤销的前置程序, 确立司法最终救济的原则。目前我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商号被发现侵犯了他人在先商标权利, 受害人直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以没有权限推诿。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自己已作出的核准企业名称的行政行为会有承担行政诉讼的风险。

笔者认为, 立法上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合理的风险分配, 使工商行政部门消除顾虑, 认真执法, 及时纠正错误。在这一基础上, 对于商号商标冲突案件设立工商行政部门行政撤销的前置程序, 先将权利冲突的问题解决, 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侵权问题。同时确立司法最终救济原则, 以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为商号和商标冲突的最终处理结果, 保证结果的权威性。

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对合法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损害, 也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阻碍。要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 从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角度同时着手无疑是全面、妥善、快速、有效的重要方法。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 (第五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 第229页

[2]付永萍.《商标与商号之间权利冲突研究》.载《新西部》, 2007年年第12期

[3]王海敏.《试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及其法律解决之路径》.载《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 (上) 期

[4]宿迟, 赵国虹.《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135页

[5]周彩云.《企业品牌战略之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救济》.载《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12月

[6]祝卫华.《商标权利冲突中权利共存问题之研究——以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为视角》.载《山东审判》, 2012年第5期

美国高校与社区关系:冲突与合作 第8篇

一、美国高校与社区之间的冲突

(一)大学与社区在住房问题上的冲突

1. 学生宿舍侵占居民住宅区

随着美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普及化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学生涌入大学校园,大学自身很难满足学生的住宿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逐渐将住房压力转嫁给了所在城市。大量学生居住在学校周围的居民住宅中,不但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而且使整个社区环境日益恶化。一些居民回忆起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宁静岁月时,对当前社区中的种种“恶习”总是感到很失望。[1]大量学生居住在居民区附近,使原本舒适的社区变得非常拥挤。一些房地产投机者将居民区的民房改造成适合学生居住的公寓出租,诱发了一些犯罪活动,如酗酒、吸毒、同居等,使附近地区的治安状况变得复杂化。

2. 教师居住区与城市居民区隔离

大学教师无论就社会地位还是经济收入而言,都比一般居民高。他们一般不愿意居住在大学周围的社区中,而是在郊区购买独立的住房,开私家车来学校工作。例如,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大部分教师居住在城市郊区地带而不是市中心。以昆斯区(Queens)为例,只有五分之一的大学教师和员工住在附近的拿骚县(Nassau County),其余大部分人都住在郊区。[2]大学教师与居民区的隔离必然会加大教师与社区居民在地理上和心理上的隔离,从而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3. 大学周围住房价格攀升

大学及其周边地区作为文化中心对人口发挥着巨大的吸附作用,人口的大量集中不但使社区居民的生活空间更加拥挤,而且迅速抬高了周围房地产的价格,造成生活成本的大大增加,普通居民难以承受,引起了市民对大学的不满。目前,哈佛大学核心校园所在地——坎布里奇市已经变得非常拥挤,坎布里奇的市民对本地发展的反对态度已经达到了极限。他们提出,“绝对不能再在某个地方附近建造建筑物了”,而哈佛承诺在奥斯顿建立的研究生住宅也常常遭到波士顿市民的抱怨。他们认为,城市的学院里住着好几万学生会抬高租金价格,并使周围社区变得拥挤。[3]

(二)大学与社区在交通与停车问题上的冲突

大学周围的交通和停车问题也是居民经常抱怨的问题。1988年,全国城市联盟的一项调查指出,“对于城市来说,与大学相关的最普遍的问题是交通和停车问题”。[1]目前,交通拥挤、频繁的“擦碰”(fenderbenders)、混乱的停车成为校园和校园周围社区的典型特征。大部分学生(无论是住宿的还是通勤的)都开车上学,这些学生司机经常交通违规。这些问题常常造成大学与社区关系紧张。从历史上看,交通问题的出现有其客观原因,“许多高校都建立于汽车普及之前。因此,街道比较少而且狭窄。由于以前的学生并不开车上学,早期的高等教育根本没有考虑停车场问题”。[1]停车问题是伴随汽车的普及而产生的另一个公共空间矛盾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校园停车空间缺乏、到城市街道停车、在城市禁止的区域非法停车、增加停车场和行车道的成本。[1]学生到城市街道停车既阻碍了居民的私人车道,也容易引起危险,因而经常引起居民的抱怨。

(三)大学对社区自然环境的影响

1. 大学实验室对环境的污染

科学实验是大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大量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创新都是通过艰苦的实验取得的。然而,科学实验的副产品——大量实验废弃物却因处理不当给周围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生活在周围的市民无辜地忍受着实验废弃物给他们的生活和生理带来的影响。更有甚者,大学所进行的一些关于生物的实验可能带有某些细菌,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扩散到周围的环境,危及市民的生命安全。市民对大学里进行的这种实验非常反感,这也成为他们敌视、误解大学的重要原因。早在20世纪70年代,坎布里奇市就向哈佛大学开展的一项关于一种新的、未知生命的DNA实验提出了警告。]这些关于基因的实验让市民感到很恐惧,他们担心哈佛的科学家制造出危害人类生命的东西,即当时的市长阿尔弗雷德·韦卢奇(Alfred Velucci)所说的“弗兰肯斯泰因细菌”(Frankenstein germ)①,这种细菌有可能传染给周围的市民。

2. 大学对社区整体环境的破坏

学生的社会活动、大学的扩张行为也对居民生活的自然环境产生了影响。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哥伦比亚大学都曾因扩张影响了周围的自然环境而与市民发生冲突。不仅如此,大学还破坏了社区的整体自然环境。希腊建筑师道萨迪亚斯(C.A.Doxiadis)描述了大学对城市自然环境的影响:“当我们最先建立校园时,它与城市的关系是正常的。后来,周围地区开始衰落,再后来,衰落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为何会发生这种现象?……因为大学这样一个特殊区域打破了自然和社会交往的正常模式。因此,附近地区失去了对城市的重要性,而且变得日益恶化。……在正常模式下,街道穿过整个校园。但是随后,我们常常建设与社区分离的特殊建筑模式,在校园周围或校园内建设大块停车场。这样就打破了城市系统的连续性,结果周围的整个地区都恶化了。”[8]

二、美国高校与社区之间的合作

为了减少冲突,还社区居民一个安静的居所,为大学师生提供一个和谐的学习环境,大学与社区之间开始了多方面的合作。

(一)大学与社区在住房问题上的合作

1. 参与城市更新计划,建设低成本住房和学生宿舍

二战以后,为了改善中心城市的落后状况,联邦政府发起了“城市更新运动”。运动发起后,考虑到大学在城市社区中的重大影响,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大力支持大学参与“城市更新运动”。住房改革是大学参与城市更新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哈佛大学通过实施“20/20/2000计划”为改善坎布里奇和波士顿的住房危机提供大量资源。“20/20/2000计划”为大学和各种社区开发小组提供总数为2,000万美元的循环贷款,资助波士顿和坎布里奇的低成本住房建设。迄今为止,开发商已经建立了1,680套单元住宅,其中1,170万美元经费来自“20/20/2000基金”。[9]社区咨询机构和决策者也希望大学通过建设低成本住房解决双方的矛盾。2003年,坎布里奇市议会候选人针对该市的出租控制权、低成本住房、城市经理制的政府形式展开了辩论。一些候选人支持大学为居民建设低成本住房的政策建议。[10]2004年,哥伦比亚大学的扩张计划也引起了哈莱姆区居民的强烈反对,社区咨询委员会建议哥伦比亚大学在低成本住房开发中发挥作用。[11]此外,大学还通过自身努力为更多研究生提供校内住房。2001年,哈佛大学的研究生有38%住在校园内(23%)或属于学校的校外住房(15%)。同年,哈佛大学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预计到2011年将为50%的研究生提供校内住房或属于学校的校外住房。[12]

2. 提供住房补贴,将大学教师吸引到社区周围

只有社区的整体环境更加和谐,才能吸引更多的学生和教师。一些大学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着手通过一些激励措施吸引大学教师到学校周围居住。1994年,耶鲁大学开始实施在社区周围为教师购买住房的计划,3年时间共购买280套住房。宾夕法尼亚大学试图借鉴耶鲁大学的经验鼓励更多教师和员工到当地社区居住。宾夕法尼亚大学规定,每位在大学城附近购买住房且计划在此居住7年以上的本校教职工,学校将向其提供每年3,000美元、连续发放7年的现金补贴,或者一次性补贴15,000美元。目前已在该地区拥有住房的宾大教职工可以通过“住房改善贷款计划”(Home Improvement Loan Program)获得总计7,500美元(按比例发放)的补贴,帮助他们进行房屋修缮。据统计,到1998年,宾大用于资助大学教师购房计划的资金已经占了总预算的60%。[13]为了方便新居住区教师们的生活,学校同时还在社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大学与社区在交通问题上的合作

交通拥堵和停车问题一直是大学、社区和城市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为此,大学与城市共同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包括:大学建立自己的停车场;加宽城市的街道或调整路线;建立有效的停车管理系统,如安装利用尖端技术设计的交通信号,约束学生和居民的不规范停车行为;增加公共运输工具,减少小汽车的数量。某些大学和城市经过共同协商,建立了校内交通系统或不同校区之间的公交系统,以缓解校园内及其周围的交通和停车问题,如墨西哥州立大学与拉斯克鲁斯市(Las Cruces)共同建立的交通运输系统、肯特州立大学建立的校内公交服务系统等。[1]在密西西比州立大学,随着入学人数的增加,交通问题成为校园的严重问题,影响了校园的道路并波及城市的街道,特别是在运动会或其他重大活动之时,这种情况更加恶化。大学、州和城市共同设计了一条支线和一个转车系统,从而大大改善了校园周围的交通状况。

(三)大学与社区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合作

1. 支持地方公共教育系统

大学主要通过3种渠道支持地方公共教育系统:第一,为当地中小学培养新教师。如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是波士顿中小学师资的主要来源。目前,该校的教育研究生院为新教师提供4年制本科层次的课程,而且每年还在5个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和两个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招收1,000多名中小学教师。[15]第二,参与改造地方学校系统。最成功的例子是波士顿大学与切尔西市(City of Chelsea)之间的伙伴关系。切尔西市是一个只有29,000人口的小城市,长期以来一直是波士顿地区最贫困的城市之一。1989年,切尔西市教育委员会邀请波士顿大学承担改造城市公立学校的任务。双方签订了一个长达10年的合同,合同规定波士顿大学在以下方面具有提高学校绩效的义务:课程开发、教师培训、创建社区学校计划、改善物质设施和财政管理、提高出勤率和毕业率、提高标准化测试的分数等。自1989年以来,波士顿大学与切尔西市在上述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鉴于双方合作的成功,切尔西市教育委员会把与波士顿大学的合同延长到了2003年。第三,为当地中小学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例如,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的“教与学实习中心”(Field Center for Teaching and Learning)为新老教师提供旨在发展其所教学科知识和课堂技能的培训项目;波士顿学院参加了“马萨诸塞提高教师质量与学生成绩联盟”(Massachusetts Coalition for Teacher Quality and Student Achievement),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麻省理工学院开设了一个为期一周的强化课程——“教师科学和工程教育计划”(Science and Engi neering Program for Teachers),目的是使中小学教师了解数学、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的最新发展情况。

2. 为学生个人提供帮助

大学不仅为当地的公立教育系统和教师提供帮助,而且开设了很多针对学生个人的学习和提高计划,或者利用大学教师的专业知识为学生提供辅导,为他们升入大学做准备。如“麻省理工学院教育研究计划”(MIT’s Educational Studies Program)为当地学生提供了以下学习项目,即“星期六工程提高和发现学校”(Saturday Engineering Enrichment and Discovery Academy)。为希望将来从事科学和工程专业工作的学生提供数学、科学和沟通技能方面的教育,其招收的对象主要是波士顿和坎布里奇市3所高中的少数学生;“麻省理工学院科学和工程日间集训”(MI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Day Camp)为坎布里奇市两所中学的7、8年级学生提供两个为期1周的暑期学习项目,目的是让学生们了解工程和材料科学;“衔接项目”(Junction)是一个为期8周的暑期晚间学习项目,向高中学生提供思维和沟通技能、数学和科学训练及其他选修课程。哈佛大学也参与了社区教育活动。目前,哈佛每年开设100多个教育项目为当地儿童和成人服务,如“哈佛放学后计划”(Harvard After School Initiative)、“坎布里奇一哈佛暑期学校”(the Cambridge-Harvard Summer Academy)、“哈佛机会计划”(Harvard Chance program)等。[16]“哈佛放学后计划”是“波士顿所有合作伙伴放学后计划”(Boston After School for All Partnership)的一部分,5年来为扩大波士顿公立学校的放学后计划提供了500万美元资金。坎布里奇—哈佛暑期学校为坎布里奇学习成绩不良的学生提供个别辅导,目前哈佛已经向该项目投入了100万美元。“哈佛机会计划”利用本校的学生志愿者为坎布里奇市林奇和拉丁学校(Rindge and Latin High School)的学生升学提供帮助。此外,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波士顿学院、波士顿大学、塔夫茨大学、东北大学也都为波士顿中小学学生开设了类似的学习和辅导计划。通过这些计划,大学有效地参与和融入到了社区生活。

3. 为市民提供学习机会和资源

对于市民而言,教育和培训是使他们在知识经济社会取得成功的最好出路。大学里有各种各样的成人教育计划供市民选择,既可以满足他们学习和提高的需要,也可以丰富其业余生活。哈佛大学是满足波士顿和坎布里奇地区市民需要的重要合作伙伴。哈佛的师生和员工在波士顿市区开展了260多项服务计划,以各种方式教育、辅导和帮助地区居民。哈佛扩展学院(Harvard Extension School)设立了波士顿地区规模最大的成人教育计划,为当地居民提供各种学习机会,既满足他们自我发展的需要,又使他们获得满足市场要求的训练。而且,哈佛大学还吸引了各种重要的文化活动、表演和展览,并举行国际著名的商业、政治和著名学者的论坛及讨论,几乎所有这些活动都对公众开放。[17]

校园里的公共设施也是市民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尽管大学里的设施主要为教师和学生而设,但大部分公共设施是向市民开放的。例如,市民可以利用大学的教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设施进行学习和锻炼,居民的孩子可以利用大学的公共设施进行娱乐。另外,大学还可以与城市合作建立公共图书馆,为师生和市民服务。圣何塞州立大学与圣何塞市合作建立了一个公共图书馆,其管理办法是:如果大学内部的人不能得到所需要的图书,就要限定检索方式。[18]例如,如果教师或学生需要的图书处于“高度需求”状态,那么该书只能在图书馆阅读,或者短期借阅;如果图书的状态为“过剩需求”,则其使用者只能限于大学师生。

三、大学与社区关系的几点思考

大学与社区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冲突主要源于大学的扩张行为、大学知识生产特性和市民日常生活知识之间的不对称、学生的不良行为、阶层和种族差异。但是,冲突所发挥的不仅仅是消极功能。社会学家认为,冲突具有直接的积极作用,它为社会学家提供了分析社会变迁和进步的主要论据。[19]当冲突激化到一定程度后,双方甚至大学和城市的领导开始理性思考冲突产生的原因并积极寻找解决冲突的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学与城市间的相互理解,为下一步的合作打下了基础。

首先,现代大学本身是一个拥有各类管理人员、学术人员和大量青年学生的复杂社区,大学人员作为生活在一定社会空间的群体,他们首先是社会的人,和其他居民一样首先需要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作为保障。大学不能为师生生活和学习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源,因此,需要与社区共享部分公共生活资料和信息,如超市和公共图书馆。城市社区提供了居民生存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却不能满足市民学习的需要。市民需要利用大学的文化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和体育馆,更需要通过教育实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标。这些公共需求使大学和社区寻求积极的互动。

其次,随着大学世俗性的加强,大学与社区建立了越来越密切的联系,市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文化认同感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如通过服务性学习项目为居民提供各种培训,通过应用研究解决社区的实际问题,加强与当地中小学的联系从而提高居民子女的基础教育质量等。大学的这些行为逐渐改变了市民对大学的敌视态度,增加了他们对大学的信任和认同。劳伦斯·布罗克里斯将此解释为当代社会大众文化的影响,认为“目前,市民与大学之间多年的冲突被普遍的麦当劳快餐文化所淹没。而且,在大众化时代,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在生活的城市接受训练,并在某些方面将大学看作其身份的一部分。随着成人教育和一些扩展项目的成功实施以及地方社区进入大学文化并使用其体育设施,这种归属感被进一步加强”。[20]

摘要:冲突与合作是大学与社区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本文从住房、交通与停车、社区环境、公共教育四个方面对美国高校与社区间的冲突与合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并对二者的冲突与合作进行了理性思考,提出了对我国高校与区域互动发展具有的启示意义。

硬性摩擦与软性冲突 第9篇

中国加入WTO后,中美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并没有像许多人预期的那样有所改善。2002年中国全年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创记录的427亿美元。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今年1~5月,中美贸易额达464.2亿美元,中国贸易顺差184.5亿美元,同比增长31.9%;而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今年1~4月美中贸易额为512.4亿美元,其中美对华进口426.8亿美元,对华出口85.6亿美元,贸易逆差达341.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面对这一差距,美国内不少人将之归结为“中国未能履行双边贸易协定及美方敦促不力”,只有通过加大对华反倾销力度,阻止中国产品更多进入美国市场,才可有效平衡这一问题。于是,新一轮对华反倾销浪潮席卷而起。

美国先是向中国的纺织品发难。去年1月1日,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配额取消后,引发了有史以来最大一次中国纺织品对美的出口浪潮,引起了美国纺织业的恐慌。去年9月5日,代表美国30多个州纺织品生产者利益的美国纺织品制造商协会向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署下属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试图首次启用《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之242条(纺织品特别保障条款),对我国五类纺织品提请重新设置配额。今年4月7日,该协会发表声明,指责中国在过去一年对美出口翻了一番多,导致成千上万的美国工人失业,美政府应有效运用特殊保障措施。5月21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实施保障措施的申诉程序。众所周知,在世贸组织允许成员方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这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中,保障措施是最严厉的限制手段。5月24日,在美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所属的商务及司法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上,来自纺织业、制药业、农业、化工业、制造业的10家美国企业先后作证,指控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倾销。生产建筑用导管配件的安维尔国际公司总裁作证称,由于近年来中国导管配件大量流入美国市场,不得不关闭在乔治亚州的工厂,解雇了数百名员工,但情况并未好转;“廉价的中国商品充斥美国市场,许多建筑材料的价格仅相当于五年前的50%......许多美国的就业机会都给中国抢走了,而我们的政府却无动于衷,让这些活计消失”。

在一片对华反倾销的聒噪声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先后终裁认定来自中国的铁栅栏和糖精构成倾销。在糖精一案中,苏州、上海、开封三家厂商被征收249.39%~291.57%的反倾销税,其他所有中国厂商被征收329.33%的税率,使中国糖精能否继续出口美国市场成为疑问。紧接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又于6月16日初裁认定,中国对美的彩电出口对美国本土彩电业已造成“实质性损害”,并当即提交美国商务部进行反倾销调查。

认知上的软冲突

除了硬性摩擦,双方也存在一些认知上的软冲突。美方抨击中国的非关税壁垒太多和缺乏政策透明度。如美保险业进入中国市场的资本金要求太高;中国承诺要在入世两年内准许外国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但在执行上却对外资金融机构提出苛刻的最低资本要求;中国在某些农产品关税配额(TRQ)的分配上“不仅缺乏透明度、久推不决”;中国出台跟贸易相关的新法规时并没有严格遵循WTO倡导的透明度原则;等等。与此相对,中方也有自己的合理理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规定,“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就此并未对外资保险公司给予特别歧视;金融服务业事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审慎监管优先于市场开放的原则,符合WTO的规定;去年美国国内小麦和棉花减产,出口价高于我国内价,从而导致进口减少;中国的听证制度还处在摸索阶段,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熟练掌握;等等。

契机与问题

加入WTO为我国利用国际规则最大限度赢得自身利益提供了契机,也为我国解决与美国的贸易纠纷拓展了余地和空间。美国在2002年3月20日,以中国、欧盟、日本、韩国、挪威、新西兰、瑞士、巴西等钢铁产品的出口严重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对这些国家的不同类型钢铁产品征收8%~30%不等的附加税,征收期为三年。该举措直接影响到中国出口累计金额达3.7亿美元的钢铁贸易。我国首次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予以应对,于当年4月11日~12日在日内瓦与美方磋商,要求立即终止该措施。交涉未果后,我国与其他国家联盟提出申诉,WTO一个负责此案的专家小组成立。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调查,专家组最后裁定,“美国为保护其钢铁业而对来自有关国家的钢铁产品征收附加税的决定没有确凿和充分的理由”,美国的做法不符合世贸组织有关保护本国产业的条款。这场钢铁官司是中国2001年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遇到的第一场贸易纠纷,也是中国第一次运用世贸组织专家小组这一有效途径解决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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