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

2024-06-09

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精选12篇)

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 第1篇

一、吉林省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调查情况

吉林省处于东北的腹地, 幅员面积为18.74万平方公里, 占全国总面积的2%, 农业资源禀赋良好。截至2011年, 全省农村人口1489.8万人, 农村劳动力748.5万人, 耕地为685.87万公顷, 占全国耕地资源总面积的4.8%;416.91万农户, 农户平均经营耕地1.65公顷, 人均耕地3.16亩, 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2.2倍。农户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田, 也有些农户的部分土地来自于亲戚、邻居因转业而转包的农田。如在吉林公主岭地区, 农户平均种植亩数大约1.2-3.5公顷, 99%种植农户主要以玉米生产为主。农户的收入来源有50%左右来自于非农领域, 每年有60%以上的劳动力外出务工, 而且都是优质劳动力。吉林省农业生产区中也有少部分种植大户, 如延边地区有达到近200公顷的规模。他们的土地大部分来自于村、乡或其他单位的机动地、可耕地和荒地, 以及农民的承包地。种植大户租用土地有着他的优势, 比如雄厚的资金可以一次性付清多年承租款, 减少交易频次, 容易达成修改合约条款等等, 并且更容易得到各行政部门的支持, 获得租价更低的土地。比如调查中获知某种植大户支付政府相关部门荒地地租每亩只有300元, 而当年同等程度土地的市场地租已达到600-800元。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务工, 农村的农业劳动力开始出现短缺。在吉林省公主岭春秋忙季临时雇工每天在100元以上, 管中午饭, 并且靠亲属或朋友帮助, 否则就雇不到人, 农业生产的质量下降, 粮食生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总体上看, 农民外出打工增加了收入, 提高了自身的生活质量;同时由于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 农民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耕种, 个别的农地有粮食产量下降的情况。从吉林省前郭县王府镇的调查表明, 土地经营规模普遍狭小且零星分散连不成片, 部分农户联合实行农机作业, 也有部分农户实行代耕。一般农户无力对土地作大量的和长期的投资, 农业生产条件得不到根本改善, 农业后动力不足, 科技含量较低, 生产力水平难以再上新台阶, 需要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提高。

二、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第一, 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从改革开放30年来吉林省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实践来看, 有利于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优质劳动力既有知识、又有头脑的青壮年农民离开了农业生产领域进城务工, 使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要素的总体质量下降。从考察情况看, 目前30岁以下劳动力在家务农的不到10%, 而60岁以上的则占近20%。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甚至有的变成了城市工人, 使这部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关心程度下降了, 有部分农民将土地转包给其他的农民耕种, 使分散的耕地连片, 有利于大型农业机械作业, 并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对农业生产要素重新组合, 追求总体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

资料来源:根据吉林农村调查整理, 部分数据来自当地政府部门

第二, 促使农民走向联合,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吉林省在推行“三化”统筹中,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优质劳动力进城, 农业劳动力减少, 使农业生产的各种服务需求变得强烈, 如科技的服务、市场信息的服务、销售服务等。在农产品市场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农村的信息源相对城市要缺乏得多, 加之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 一些粮贩子、粮食收购公司以低价收购粮食来损害农民的利益, 而单个农户是无力抗衡的。从考察情况看, 吉林省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一部分农民为了避免在农业经营上处于弱势, 他们以土地为基础实行联合经营, 自发地成立了农民合作社、农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 实现了合作组织内部的生产协作。目前, 吉林省公主岭市大部分农机都集中在农机大户手中, 除一些务工户短期把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外, “无机户”基本上是把耕作环节托管给这些农机户, 进行统一播种、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等, 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同时也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主导地位, 节省了交易成本。正是因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出, 为土地联合经营提供了客观条件, 迫使农民走向联合, 实现了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农民意愿的有效结合。

第三, 改变了农业生产方式,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 迫使农业生产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 农业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以农业机械化作业为支撑, 运用现代经营形式进行农业生产运营管理。从考察情况看, 现代农业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 也是农民追求的生产方式。它需要高资金投入、高水平管理和高素质人才, 单靠农民家庭是办不到的, 需要加工企业的运作和支持。比如, 2011年吉林省公主岭市农地机耕面积为30.11万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95%, 机播面积28.05万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88.5%。大中型农用拖拉机14825混合台, 小型农用拖拉机18196台, 农用排灌动力机械17365台。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采用农业机械化作业。现代农业水平有较大提升。

第四, 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吉林省人均耕地面积3.16亩, 户均耕地面积1.65公顷, 大部分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 改变了农民家庭收入结构, 多数的农户土地收入占不足家庭收入50%, 促使农户通过土地流转, 把土地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中, 扩大了土地经营规模。在调查中, 一部分种植大户认为自己经营的土地太少, 尤其有机耕能力的大户, 希望流转来的土地是长期的, 增加对土地投入的后劲。吉林省商品粮基地县通过各种方式扩大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面积, 培育种植大户, 促进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

三、关于吉林省进一步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第一, 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合理流转, 为规模经营创造基础条件。首先是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 遵循农民的意愿, 承包方在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 做好土地集中的调剂工作, 采取以近换远、以好换差的做法, 使农户和规模种植户都满意。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由农户和承包方平等协商, 有偿流转, 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同时, 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 进入城镇转变身份, 给予补偿、补助。对迁入城镇定居的农民, 应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会保障。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 支持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为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耕地条件。

第二, 制定对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的基础上, 地方政府对种植大户实行粮食生产合同性补贴, 比如按照粮食种植面积、销售商品粮数量进行补贴。也可适当加大对种植大户的农机补贴, 把玉米的烘干等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 给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在生产条件上予以支持。同时做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建设, 比如进一步完善小型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和整治、商品粮基地建设等, 加强统筹协调支农资金的使用, 为规模化经营创造设施条件。

第三, 提高种植大户科技素质, 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广播学校、绿证培训工程的作用, 帮助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提高科技素质。为科技示范户提供技术和业务培训, 让他们掌握农业生产新技术和相关的信息技术, 使“种田能手”应用新技术来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水平。同时, 对土地承包大户进行经营与管理知识的培训, 增强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预测能力, 减少经营上的风险。实现规模种植需要农业机械化的配套作业, 承包面积越多, 所需要的投入也就越大。因此, 地方政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上下功夫, 增加农机具的投入, 扶持当地的农机大户为耕地承包大户提供必要农机作业服务。

第四, 改善对土地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各种服务。对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农业保险所产生的利息、保险费等给予一定补贴, 以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费用。要积极为承包大户提供政策、法律、信息、科技、融资等服务, 满足其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的需要。改善金融信贷服务, 有关融资担保平台应把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 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依法降低贷款门槛, 根据规模经营户的需要, 提高动产抵押贷款额度。

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系统, 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管理的职责, 进一步做好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县、乡两级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制度, 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 切实为农民和各规模经营主体做好服务工作。树立和培育土地规模经营典型, 总结宣传的新经验和新亮点, 大力推广各地的好做法, 好经验, 把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政策、好处向农民讲清楚。开展农业保险, 政府对规模经营户给予保费补贴, 降低因灾害给规模种植户带来的风险。

摘要:针对吉林省地区优质劳动力流出对土地规模的影响调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文章从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必要性、方式上加以分析, 提出如何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创新土地经营方式,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是当前急需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农村劳动力流出,“三化”统筹

参考文献

[1].阚酉浔, 周春芳.农户农地经营适度规模的测度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3) .

[2].刘琦.农村人口生产偏好转变下的土地规模经营[J].农村经济, 2012 (9) .

关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扶贫政策 第2篇

遵循依法、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入股、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探索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结合本地实际发展主导产业、特

色产业,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集中。

二、今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三项重点”中心工作

1、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2009—2011年要在贫困村中全面推开,到2011年,贫困村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

2、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面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贫困村农民,开展多种经营技术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外转就业和就地转移,大力开展带头人培训和能人培训,带领和带动村民转移致富,加强对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为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发展畜牧业、特色及非农产业。加快各类养殖专业户、养殖联合体和示范小区建设,突出发展规模养殖,努力实现牧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找准本地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特色及非农产业。

三、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向

1、扶持贫困户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对签订土地流转3年以上合同、经本村全体村民或村民大会公选的贫困户,从2009年起,按流转面积每亩给予20元的一次性补助。

2、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给予经本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公选的贫困户每户3000元以内的无偿支持,用于实行土地流转后发展畜牧业、特色产业或非农产业。

3、扶持贫困户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种养业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养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业示范小区和与村生产基地具有稳定、有效利益连接关系的龙头企业等,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土地流转助力农业规模经营 第3篇

十七届三中全会深刻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化大农业。十八大报告对“三农”工作进行了系统论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山东寿光是中国蔬菜之乡,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早地区之一,是全国改革开放30周年18个重大典型之一,是胡锦涛同志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为了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寿光市在实践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既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又拓宽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6.7万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

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庄村是蔬菜种植专业村,但20多年下来,已经有2/5的大棚由于设施老化遭到闲置,不仅产生不了效益,还浪费土地。因此,村里决定实施土地流转,统一规划大棚种植园区,每户农民掏10万元的建设费用,便可入驻这个种植园区。集中种植后,大棚数量从1000多个变为200多个,倒腾出来的土地可以搞花卉种植等其他产业,大棚数量虽然少了,但是农民的收益却增多了。“采光、通风,现在比以前强太多了。原先种两个棚,效益也不如现在一个的好。”村民桑显宾说。据了解,同样的面积,新大棚的产量要高50%。

寿光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农户23.1万户,承包土地面积119.6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5.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2.67%,其中去年新增2.6万亩。通过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全市建立500亩以上的高端农业园区86个,60亩以上畜牧业园区380多个。全市有6.7万户参与了土地流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2万份。

二、土地流转必须依法有序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进行流转,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从寿光工作实际来看,在规范土地流转方面,政府必须发挥好主导作用,这样才能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跟合同。一般按照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备案登记(变更)和收益兑现的流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都要签订书面合同;二是规范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全市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机动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建立台账72万份,一式三份,市镇村各存一份,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全市联网,实行了动态管理;三是规范确定土地流转收益。根据位置、等级、设施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切实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收益。充分发挥经管部门的作用,强化指导服务,依托镇经管站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及时为流转土地的农民和项目开发商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并协调各方关系,处理相关矛盾。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一是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我市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寿政办发[2011]26号),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土地流转模式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了金融信贷支持,培养重点种植、养殖产业基地,促进土地的连片开发和规模化经营。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题。去年寿光市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蔬菜大棚所有权”和“养殖大棚所有权”证书抵押向372个大棚种植户和农圣庄园、中慧养殖集团等31家规模经营大户发放贷款2.14亿元。

积极调解流转纠纷。市、镇两级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信访局专门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由一名同志具体靠上负责接访工作。在寿光民声网上开通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纠纷投诉窗口,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镇级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室。坚持逐级调解、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和市级仲裁等三种不同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因事制宜、综合运用,以求得最佳解决效果。

三、土地流转三大成效

增加了农民和集体收入。上口镇付吴邵村通过土地流转,全力推进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合作社、村“两委”与88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共流转土地300亩,按每年每亩1200斤小麦的保底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赚钱收益共享,赔本补偿照付,保证了村民利益不受损失。“以前村民承包土地多分散化,而我们要做大做强。通过土地调整流转,村里进行规模化经营。原先每亩土地承包费200元,现在则到了每亩800元,这样在集体土地没增加、村民多分了地的情況下,集体收入反而得到增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派驻洛城街道南庄村“第一书记”田清科告诉记者。欣航蔬菜专业合作社所得收益除支付每年的土地承包费外,利润部分按村集体占20%、种植大户占70%、流出土地的村民占10%的比例“分红”。从而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种植大户三方合作共赢。今年4月20日,欣航合作社一次性兑付村民土地租赁费22.5万元,村集体分红40万元。

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土地流转催生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风险。目前,我市已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4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带动蔬菜基地40万亩,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经过土地流转,一些生产要素向生产大户、龙头企业集中。同时,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到企业打工或经商,实现了由农民到工人和市民的转变,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寿光是从实际出发,推行了迁村并点,大力建设新型社区,为消除城乡差别、破解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四、当前土地流转存在困难和问题

土地流转总体规模偏小。目前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承包地面积的12.67%。

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土地流转大部分是以农户之间的出租、转包为主,以农户的自发和自愿为主,通过村集体或其他中介组织流转的比例仍然不高。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化程度不高、合同条款不全、流转程序不当、项目审批不严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容易引发较多矛盾和纠纷,应引起重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仲裁体制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仲裁组织机构,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 第4篇

关键词:规模经营,耕地入股,按股分红

农村耕地是农业地生产最基本的要素, 耕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中央提出的构建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是繁荣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 是适应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一种好形式。

1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吉林省农户平均每户经营耕地地块数量为4.15块。其中单块耕地面积不足1亩的占22.65%, 耕地非常分散。越来越不适应以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为代表的农业现代化大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制经营是在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耕地集中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 是一种新的耕地经营制度创新。

1.1 实行耕地入股

八家子村耕地股份合作制是以机械化为依托, 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 农民在自愿前提下, 以所承包的耕地经营权入股, 按入股面积折股到户, 确定了每个农户拥有相应耕地的股权, 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红。土地统一合作经营, 年终在扣除生产经营费用后的盈利部分, 实行按股分红的基本经营模式。

1.2 整合耕地资源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后, 他们在有关部门支持下, 购置了播种机、收割机、脱粒机等成套大型农机具, 把现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耕地整合到一起, 耕地连成了片, 便于耕种。重新整合了的耕地资源, 体现了股份合作制份经营的优越性。

1.3 实行民主管理

耕地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先进的制度, 为确保耕地股份合作制顺利实施, 他们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一是民主管理, 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全体股民投票表决;二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利润全部返还给股东;四是合作社财产归全体股民所有;五是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在此原则下又制定出了一系列细则。在领导上, 他们成立了农民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由三名常务社员组成社委会, 社长一名, 设生产销售部、物资财会部、综合部。合作社允许农民自由退社, 但退社后按入社面积重新给退社农民调配地块, 不影响机械化连片经营。这些既符合实际, 又有创造性的原则, 正是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生命力所在。

2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效果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农民得到了实惠, 实行耕地入股, 实现了农业机戒化, 农民真正的从耕地中解放出来。

2.1 农民有了长期稳定的耕地收入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 使入股农民有了长期稳定的耕地收入。从合作社的收入分配看, 入社农民得到了较高的红利。八家子村合作社成立以来每年分红都有所增加, 2012年平均每股 (1hm2) 达9000元左右, 而农民把相同地块以其他形式向外出租年租金一般只能拿到为6500元左右。入股农民年终红利超过租金, 这样使农民尝到了甜头。耕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制度, 永久承认和保护农民土地权利。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使他们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他们全力以赴从事其他产业或外出打工。劳动力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 收入来源不断拓宽。

2.2 降低了种地费用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 农民合作社, 通过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 每公顷耕地节省费用80多元。在产品销售上, 也形成一定优势, 价格上往往高于一般农户, 有了信誉之后也容易形成定单, 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3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 耕地资源能够更有效地配置耕地资源, 机械化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八家子村农民合作社经营同样的耕地面积, 过去要投入230人左右,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后, 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 只需要40多个人, 全村有190人可以从该产业中解放出来。机械化作业, 统一耕作、统一管理, 地效益明显提高。整合耕地后, 把过去分散经营人为造成的田间地头利用起来, 增加了实际播种面积, 总产量明显提高。

3 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的经验

德惠市同太八家子村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得到了农民的拥护, 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一种好形式。

1) 耕地股份合作制规范了耕地流转形式, 解决了农民承包耕地长期不变的规定, 为农民吃了“定心丸”。耕地股份合作制提高了耕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 比农民私下互换、租赁、转包、转让的流转形式好得多, 是一种以制度为保障的流转形式, 农民的权益能够充分体现和保障。耕地股份合作制可以稳定耕地的流转形式, 有效地避免了频繁的短期流转造成对耕地掠夺式使用。

2) 耕地股份合作制为农民多种经营提供了条件。农民可以利用少量的耕地搞养殖业和种植业。现在这个村的养殖业和种植业都走到全乡的前面, 已成为农民出耕地之后的主要收入。

3) 耕地股份合作制为农民外出打工解决了后顾之忧。由于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 农民从耕地中走出来, 有了剩余时间, 他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外出打工。这个村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 成为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必要性探析 第5篇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邓小平早有论述。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他还指出:总不能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有什么希望?邓小平这一段话明确地指出了小块土地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在1993年10月、1995年7月、1997年16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为什么目前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目前一农一户的狭小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局限性,其弊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日益呈现,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去完善。

一、我国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不可能“致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历史证明,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占世界7%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吃饭的问题,”人民生活在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小康”。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群众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的今天,我国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已经不是农民的温饱问题,而是增收、致富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但是小块分散的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不了增收问题,满足不了农民致富的要求。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2亩,”“我国有1/3以上的省份人均耕地低于1亩,有660个县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北方单熟地区虽人均3亩,产量却相当于南方的1亩。”国际上的标准是,人均耕地低于0.8亩时,土地就只有生存保障的功能,没有条件承担生产功能了。耕地在我国来说,对绝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一个“生存资料”,每户农民靠种几亩耕地,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是难以有较大增长的。从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来说,“2002年农业降到了15%以下,而农业中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50.7%,用50.7%的农业劳动力去分享15%的农业产值,农民的收入是无法提高的。”从小市场与大农业来说,在我国农业出口很低的情况下,近10亿农民想出售自己的土特产给2亿多本国消费水平不高的市民,并从他们手中想得到使自己富裕起来的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也是如此。近几年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农民增收,虽然召开了许多会议、出台了不少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如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在一亩二分地上做文章、什么挣钱就种什么、农业产业化等等,但收效甚微。1997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仅没有增加,而是逐年降低。“1996年至2000年分别为9%、4.6%、4.3%、3%、2.1%,”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1997年为1267.69元,而2001年则为1165.17元,4年间人均农业纯收入减少了102.52元,”事实表明,农户靠几亩承包地要想致富是不可能的。如何使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一个农村劳动力占有20亩耕地时,耕地的收入方可能达到一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这也就是说,通过规模经营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消除工农收入的差别,我国北京顺义县、苏南地区适度规模经营产生的绩效也证明了这一点。据统计,“顺义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使以1996年粮食平均亩产由过去600公斤提高到750公斤以上;劳动产量由过去的0.2万公斤,提高到3万公斤,粮农的劳动收入从以往的600元增加到6000多元。苏南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无锡、吴县、常熟三县全年经营粮食生产的劳均净收入达到13316.5元,是当地兼业农户同期人均纯收入的3.3倍,是务工人员劳动年收入的2.2倍。”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许多农业人口已经到城市找到比较稳定的工作,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狭小分散经营限制了先进生产手段的采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所谓农业现代化,就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最大优越性是,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对生产的其他要素、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等来讲,并没有改变,甚至某些方面还有恶化的趋势。因为,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土地均分为基础,土地好坏、远近搭配的平等条件进行分配的。这种土地分配办法把一些成片的土地因多户共同承包而划得狭小而零星,使得各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分散而零碎,这样就造成农业生产要素或生产手段不论它的先进程度如何、实施发挥的效能如何,它的利用都被规定在一个狭小土地这一层次上。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决定了只能以人力加畜力的手段操作为基础,排斥资金技术集约,阻碍技术进步发展及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一方面土地过于狭小影响了机械作用的效率,使用机械耕作很困难,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地块过于狭小使得多种机械作业难以施展,从而限制了农业机械类型的增加。加上土地小块经营农户经济实力差、资金少、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都会遇到很大困难。这表明分散、零碎的一家一户农村承包制的经营方式与农业现代化不相容,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因素。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三、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小块经营不利于对农业生产性的投入,规模经营有利于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资

我国农业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造成对农业投资不足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小块经营。从农业吸收外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然而时至今日,“最早吸收外商投资的农业,其利用的外资在我国全部利用外资中所占的比重仅为1.29%,大大低于工业吸收外资58%的水平,也落后于第三产业38.9%的份额。”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吸引力也是比较弱的。“我国农民每年人均吸收外资仅0.5美元,只及发展中国家人均吸收外资的1/20。”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农业相对于国外农业缺乏绝对竞争优势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体制障碍,特别是农业的经营体制,即土地细碎分割、零散经营的小农户是很难找到利用外资的机会的,外资也不愿意去找小农户作为合作投资的伙伴。所以要加大农业利用外资的力度,发展规模经营是一个重要方面。从国家、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户投资来说,国家无力加大投资,金融机构认为对一家一户发放贷款风险太大、交易费用太高,不太愿意发放农户贷款。从农村集体对农业投资来说,“改革初期,集体是农业投资的主体。以1980年为例,农业投资有一半以上来自于集体,1981年以后,集体对农业的投资大幅度减少,1990年至1993年只百分之十几,1990年至1997年也只百分之二十几(数据来源马晓河2001年)。”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种集体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经营组织形式,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层次完全丧失,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空虚,没什么资金投入。从农户对农业投资来说,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1995年以来,农村住户的农业生产性投入一直在下降,与1997年相比,1998年农户人均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比上年下降9.5%(国家统计局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解释是:1998年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回落,农业收入减少。农民一方面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对未来收入预期信心不足,而缺乏投资的积极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有它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影响农户生产性投资行为积极性问题还是我国农户承包土地规模大小制约了农业规模化投入的增长,增加了规模化投资的困难与成本,同时均分土地的农业分散经营方式导致从耕地上带来的收入极其有限,农民仅仅把土地当作维系生活的手段,不愿把有限资金投向农业,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因此要吸收农户对农业生产性的投资,改革一家一户的狭小经营模式,适度扩大农耕地规模,是吸收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户家庭经营的耕地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性投资。

四、家庭土地承包制的小块经营使我国农业无力面对国际市场竞争,走规模经营是保护我国农业,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是面临冲击最大的一个行业,无论是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力,还是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都是低下的,处于劣势。从我国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来说,2000年我国农产品仅占国际农产品市场的3%左右,排列世界第十一位,这明显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不相符合;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来考察,直接影响到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因素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因素。在国际市场上价格较低的农产品就有较高的竞争力,反之亦然。“目前我国农产品的成品价格普通高于国际市场价20%—30%左右;”二是非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农产品品质、品种、品牌等,即相同的农产品(假定市场销售价格相同)品质好、品牌响、品种多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我国目前农产品品种单

一、质量不高、农产品安全性差(如污染),上不了发达国家的超市;从我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看,是小规模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势单力薄的农业与国际规模社会化大生产竞争,是以传统的农业与国际现代农业竞争。“我国农户经营规模不足美国的1/400,不足欧盟的1/40,”显然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位。如何变压力为动力,占领国际市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出路之一是改变我国目前农村中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传统经营方式,走规模经营之路。因为:一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土地田块过小,除了形成不了规模经济以外,也是导致我国农产品成本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降低产品成本,根据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资本投入增长、劳动投入减小是必然趋势。当经营规模扩大时,成本相应会降低,所以降低农业产品成本关键是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二是土地田块过小,除了前面所述不利于农业机械的使用,不利于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外,也是造成我国农产品生产无标准、品质差、科技含量低、品种单一的原因。我们大家都清楚,世界范围内的农业竞争实际是国与国之间的农业科技的竞争,如果没有先进的农业科技作为支撑,就不能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能提高科技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所以要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的竞争力必然走农业规模经营之路;三是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制是小农业,是带有自然经济色彩的分散经营的农业,是半封闭式的农业。农业生产者主要关心生产过程中的事情,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从产前、产中、产后相结合的角度来安排农业生产,广大农户往往凭借经验,根据眼前销售需求和当地市场容量进行结构调整,而不是着眼整个国内外市场的长期发展,显然这种一家一户的经营单位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是很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必须是大农业,只有大农业才能积极主动与市场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然而大农业需要以相对集中的土地为条件,否则,我国农业将从封闭半封闭状态进入开放的国际竞争中去,农产品市场走向国际化是不可能的。四是发展规模经营也是国际上许多农业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经验。如:法国由于搞农业规模经营,使法国由原来的农业进口大国变为世界上第二大农业出口国。笔者认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应借鉴和吸收外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五、小块经营摆脱不了我国农业弱质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能使我国农业向现代高效强质产业发展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只有农业基础得到了巩固,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同时,我国农业目前还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与工商业相比,除了面临工商业存在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临自然灾害的风险;农业生产条件还相当落后,农业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农民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农村文化素质低,目前农村人口的文化状况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的人口占农村89.04%,”其余的基本上也只具备高中文化,并且绝大部分仅仅只是户口在农村。经营农业的只是老人、中年妇女、儿童(被人们戏称为603861部队)这样一个弱质群体;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是利益比较低的弱质产业,很多农产品生产费用居高不下,投入多、产出少,农民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如何改变我国农业的弱质性?要改变我国农业产业目前存在的弱质性,其途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世界多数国家经验和我国沿海地区农业发展经验表明,提高农业生产集中程度,发展规模农业,以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把小块土地集中连片,按照效率原则重新配置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因地因需制宜,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产品商业基地建设,使农业生产经营向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推进,在取得规模效益的时,又取得市场效益,解决农业效益低的问题;推进规模化农业经营有利于培养出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企业家、新型农民,增强农业的凝聚力,使一批年青有为的生产经营能手、技术骨干转移到农业生产上来,把农业当成主业。总之,发展规模经营是使我国农业向现代的高效的强质产业的必然选择。

六、小块土地经营使大量劳动力沉淀于小农经济,限制了农民离开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农村劳动力结构,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动城市化进程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4.69亿,其中剩余劳动力约2亿。”改革开放以来,虽有大批农业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由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但在农业中就业的比例仍很高,占全国劳动力50%以上,农村中仍有一亿多剩余农村劳动力滞留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第一产业中就业的人会越来越少,第二、第三产业中,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人会越来越多。怎样使我国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除了理论界提出的发展乡镇企业、推进限制阻碍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进城的文化素质外,从农业内部本身来说,就是要改革目前农村分散狭小的一家一户的小块经营方式。因为农民小块土地经营不能从根本上促使农民离开土地转为非农业生产者,具体说是:其一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小块分散经营虽不能使农民致富,但给广大农民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险”和“就业保险”,社会震动较小,这样可能因此加重农民的念土情结,农民没有稳定的、可靠的非农产业就业岗位是不可能放弃土地去从事非农产业的;其二一家一户小块分散经营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忙时需大量劳动力务农,由此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出农村,农业缺乏推动力。正因为如此,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上出现兼业性和波动性。这种转移的兼业性和波动性的特性,除了导致农业的粗放经营、阻碍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外,同时也限制了农民在非农产业领域的奋斗、进取和创新精神的发挥,影响了非农产业大军的稳定成长;其三,家庭承包制的小块经营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小农经营方式。传统经营方式的农民经济意识是:农本商末、重农抑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部分人依然满足于自给自足、万事不求人的田园生活;因循守旧、求稳、忍饥就闲、害怕冒风险进入其他非农行业。上述传统思维方式、观念的存在无疑制约着农民对非农业的参与,不利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转移出去,农业经营不可能达到适度规模。因此要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必须改变传统小农意识存在的小块经营的家庭承包制的生产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既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同时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

七、目前农村耕地抛荒现象严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提高农地利用率

我国是一个耕地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据资料统计,我国现有耕地面积13×10hm2,约占国土面积的14.2%,与美国的19.5%和印度的55.6%相比明显偏低,人均耕地面积我国只有1.2亩,而美国10.95亩,印度26亩。”随着工业用地的占有,耕地面积中的水土流失、人口增长,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明显。尽管如此,近几年,在农村许多地方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耕地抛荒现象。如今耕地抛荒现象已经从非农产业高度发达的沿海地区,蔓延到非农产业不发达的粮食生产区,从产出率低的边际农田蔓延到旱涝保收的高产农田,从季节性抛荒到常年抛荒,且抛荒的速度之快。“据对湖北荆州市调查,荆州市现有家庭承包户94.3万户,承包耕地面积594.8万亩,1998年底至1999年初,全市农户弃耕面积达5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8.4%,2000年初弃地面积又进一步扩大,达到93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5.6%。仅一个监利县农户弃耕面积达到41万亩,占该县耕地面积的23.7%,弃耕农户占30%左右。”

大量耕地抛荒现象的出现,使耕地资源不能充分利用,致使耕地的生产及经济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了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什么在我国耕地十分匮乏的国家会出现农地大量抛荒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经济原因——种植业经济效益下降导致抛荒;自然原因——农业生产突变风险性导致抛荒;政策原因——耕地税重而抛荒;制度原因——农地资源配置呈现非市场化,致使耕地流转不畅而抛荒等。在上述多种原因中,笔者认为造成耕地粗放经营、大量抛荒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在小块土地上种田赚不了什么钱,不划算。同样的劳动力就业于第二、三产业的年收入数倍于农业,使农业种植失去了对劳动力的吸引力而抛荒。况且,今天的农民的欲望不是温饱而是增收,而家庭小规模经营不能使农民增收致富,因而就出现了农田抛荒。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创新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以土地分户承包为主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以使种田的人有田种,不想种田的人放心走;可以实现耕地由劣质的使用者流向较优秀的使用者,向种田能手和现代经营者适度集中;可以促进工商业、个体大户、外商投资农业,建设公司式的农业和庄园式的农业,实现规模效益。一句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土地抛荒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

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生存手段,承包土地大量转移,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

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 第6篇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流转 研究分析 农村经营 作用价值

引言

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之中的土地不仅仅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当前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点。故在实践的工作之中还应当着重的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农村经营和生产的现代化发展。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以及农村的规模化经营之间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工作的改革方向将直接的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的程度,故应当在新的发展背景和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将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工作的核心项目,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1、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分析

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概念和基本的价值内涵等是开展后续各项工作的核心环节,故应当加以重视和深刻的研究分析。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以及农村的规模化经营之间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工作的改革方向将直接的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的程度,故应当在新的发展背景和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又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体来说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承包方)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对土地政策作出适应国家发展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的出现,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同时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效益。

2、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之中工作的方式较多,常见的有转包、互换以及出租等等,不同方式有着自身不同的使用环境和对象,故在实践的工作之中还应当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制定出健全的政策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水准的增强。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原承包方享有收取转包费用的权利,如期交纳承包费用的义务。

互换是指承包方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双方协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进行交换,互换的双方均得到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规模经营的作用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概念以及工作开展的基本方式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可以明确后续改革的重难点。下文将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对于农村规模化经营所产生的重大效应等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农村经济的持久平稳发展,促进今后相关事业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概念。其指的是通过农业技术的改革,使得农业生产的规模不断的扩大,使得相关技术手段得到不断的完善,进而实现农业经营和生产效益的持续增强。Zai9当前农业规模化的经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之中:第一,指的是农业内部的生产规模化,进而很好的实现农业内部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一般情况之下指的是农业作物的种植面积不断提升。第二,则指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之中外部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进而实现外部经济的不断增强,一般是体现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这一个层面之中。随着我国当前农业生产结构和相关产业化发展计划的不断调整传统的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和过度,已经成为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农业技术生产过程之中应当适时的引进新的技术和新的理念,使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成为工作之中的核心原则,并且在农业生产原则的改进过程之中应当很好的遵循创新的趋势,不断的增强商业农业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以有益于促进技术、资金以及土地等生产要素不断实现重新组合和配置优化为基本的工作原则,真正意义上实现集约化的生产和经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加强新型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并且有针对性的、有计划性的、有原则性的运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器械,着重的增强农业的经营水准以及生产效益,为节省农业技术成本奠定坚实基础。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之中还应当注重农业区域产业发展,不断的增强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所以从整体上加以分析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对于农村的规模经营有着重大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

4、结束语

总的来讲在农村的规模化经营过程之中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的作用可谓是相当的显著,故应当对此环节的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对工作重难点的分析,正如上文所阐述到的,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之中的土地不仅仅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当前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点。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农村规模化经营发展过程之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大意义以及其深远的价值等进行集中性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工作的改革方案以及改革的重难点等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工作的全面创新,为真正意义上发展我国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水准和农业经济奠定坚实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1]张桂文.中国二元经济转型的特殊性及其对城市化影响[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05).

[2]李世兰.新型城镇化与经济转型:反思与借鉴[J].城市观察.2013(04).

[3]郭晓鸣,张克俊.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J].农业经济问题.2013(07).

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进程 第7篇

1 土地流转和实施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业人口5.5万。耕地面积127万亩, 人均22.4亩。2012年, 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 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2万亩, 涉及农户3433户。2013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8万亩, 比上年增长10%, 适度模经营面积96万亩, 比上年增长33%。

2 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的主要方式

2.1 流转方式多样化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转让。即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它补贴转让给受让方。此种流转方式主要集中在山区乡。二是转包。大部分外出农户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全部耕地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双方自行达成协议。这种形式面积较大。三是出租。主要集中在平原乡。

2.2 经营模式以整村推进规模经营为主

2013年我区有五乡四村土地流转整村推进, 面积5万亩。这种规模经营方式主要是充分发挥大型农机具的主导作用, 有利于统耕统作, 节省人力、物力、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农业效益, 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进展。

西岗子镇坤站村土地依据农机专业合作社, 走自愿联合互助之路, 一部分土地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部代耕, 另一部分则出租给水稻种植大户, 全村6470亩土地分为二部分, 即种植玉米和水稻, 人均收入在我区名列前茅。

2.3 连片种植经营

坤河乡坤河村, 2013年全村整村推进9300亩连片种植玉米。采取了“三统一”, 分户管理、粮食归己“有统有分”的经营方式, 告别了多年来一家一户种地的传统历史。

2.4 企业+农户模式

该模式即降低了生产成本, 增加了收入又发挥了大机械的作用, 同时将农民从耕种土地中转移出来, 从事第三产业。

3 土地流转, 实施规模经营的具体做法

3.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我区近几年极力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形成了区乡两级土地流转组织, 积极筹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并对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目前, 11个乡已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各村会计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信息员。

3.2 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农经站积极配合财政金融等部门保障国家的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利用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新时期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 深入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组织保障和具体操作流程, 使整个工作合法化、透明化、公开化、群众化。

3.3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区乡农经部门对土地进行了系统的等级, 从源头上开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不形成遗留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其次是建立健全全区土地流转档案, 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我们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各项机制。以规范流转程序为重点, 完善土地流转运行机制, 推进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对供求双方的流转申请, 组织专人认真审查, 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可进入流转市场。依法引导供求双方就土地的流转价格、年限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平等协商。流转双方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引导下, 签订统一制作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并由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归档管理、督促合同履约。

3.4 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

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的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 所以我区形成了一只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队伍, 由政府、经济、司法、妇联团体、农民等人员构建成操作性较强的土地纠纷仲裁机构, 为化解全区土地流转纠纷提供保障。同时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 及时调解、化解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 使土地流转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摘要:目前, 黑河市爱辉区在推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实施规模经营中积极探索, 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 确保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完善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第8篇

一、具体做法

1. 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决策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现有的农业生产是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的,导致许多先进农业技术和大型农机“无用武之地”,农业科技含量低、机械化水平不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固守田园,劳动生产率较低,土地经营成本大,单产效益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如果保持现有的经营方式,固然解决了全县近10万农业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全县的农业农村工作必将停滞不前,农民生活难以更好,农村面貌难以改观,农业生产难以提速,严重制约农业发展,传统农业的弊端日益凸显,迫切需要转变现行的农业生产方式,实施土地规模经营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我们汲取许多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农场式经营的成功经验,结合绥滨县农业发展现状,经过调研论证、科学分析、实践检验,总结的切实可行的适合本县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加快本县农业科技化、现代化进程的必经之路。

2. 政策支撑,奖励激励,鼓励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打破传统墨守成规的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必然会受到部分农民的阻碍,因此,我们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撑规模经营工作开展,结合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首先,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惠及土地规模经营,县财政、水利、农业、农机、农开、扶贫、国土等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机购置、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各类项目全部向土地规模经营重点倾斜,耕地面积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其次,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出台《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试点村贷款方案》,协调金融部门,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信贷上给予倾斜;对耕地面积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贷款,放宽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周期为三年。最后,实施奖励激励政策。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村,全部享受农作物保险补贴;整村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的村,主要领导给予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并在选聘乡镇事业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设立土地规模经营“最佳乡镇”奖,对推进力度大、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并给予主要领导5万元奖励。

3. 产业带动,合作社联动,合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由农户自行经营,种植分散,技术粗糙,严重制约全县农业发展。近年来,本县全力打破传统农业格局,按照“区域性布局、规模化发展、综合性配套”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水田开发战略,努力做到适宜地块全覆盖,至今,全县水稻种植面积110万亩,成功打造水稻生产专业县,随着水田的连片集中,涌现出许多种植大户,集中经营的土地不断增多,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转化,催生了一批水稻种植示范区。

现今,通过政策扶持,结合农民自愿,全县109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专业合作社。因此,我们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联结比较紧密、经营机制比较灵活、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等优势,以合作社为中介,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连片种植,发展规模经营。统一种子调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农药技术服务,从整地、播种、中耕、植保到收获等各个环节,全部实现标准化作业,克服了以往分散经营的弊端,实现了标准化、规模化经营。

4. 政府重视,示范引导,强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领导深入乡镇组织推进,乡干部进村指导推进,村干部入户宣传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示范引导。提出了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边实践、边总结,边总结、边推进,经过干群的不懈努力,土地规模经营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下步工作重点

1. 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思想观念的解放程度决定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要通过制作电视专栏、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走访、算账对比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国家的农村政策,宣传市场经济新形势,宣传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增收的好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

2. 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

做好流转合同签订工作,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经土地流转农户与经营主体双方将土地流转时间、价格、方式等洽谈一致后,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依法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按规章制度进行鉴证及归档。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和经营权的确认工作。

3. 争取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

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辩证探析 第9篇

1 分散经营的弊端及规模化经营的优势

当前,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建立在一家一户基础上的独立、分散经营, 在实施之初, 有效地提升了生产者积极性, 促进了生产力发展。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生产要素的边际效益降低, 分散经营的弊端逐步显现, 农业比较效益低等消极因素不断放大, 生产者积极性下降, 出现农业生产副业化倾向, 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已成必然趋势。分散经营的弊端及对应规模应用的优势如下。一是分散经营不利于机械作业, 阻碍了机械化大农业发展, 规模经营能充分发挥机械化优势。二是分散经营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规模经营能更好地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三是分散经营受制于单位土地投资容量小, 造成经营者收入低, 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消极面被放大;规模经营虽不能扩大单位土地投资容量, 却能扩大经营者投资量, 从而为经营者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四是分散经营难以实施标准化生产, 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 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规模经营有利于实施标准化、品牌化, 市场竞争力优于分散经营, 能更好地实现农业产业化[1,2]。

2 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辩证分析

2.1 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认知偏差

国内很多学者及政府机构认为分散经营是阻碍土地经营收益和农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因素, 而事实是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看, 以分散经营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土地分散经营或规模经营与单位土地的经营效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土地经营效益的高低是由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与土地能否自由结合及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决定的。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 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处于递增状态, 分散经营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促使劳动力及资本与土地有效结合, 从而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到现在, 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充分说明分散经营在一定时期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 并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 当前土地经营规模扩大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说明规模经营不是万能的, 若操作不当, 不仅会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更会影响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3,4]。

2.2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

土地经营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选择。当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水平较低时,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递增, 同时农业比较效益偏差不明显, 自然会吸引个体经营者和资本流向农业, 从而与土地有效结合, 促生了以农户为载体的分散经营。当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达到顶点, 转而出现下降时, 土地对劳动力和资本的吸引力就下降, 加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农业比较效益偏差变大,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自然会流向其他比较效益大的行业, 这种情况下, 土地分散经营就失去了优势, 规模经营成为必然。扩大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2.1 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边际效益递减, 农户失去加大土地投入的动力, 并在比较效益的驱使下, 自愿放弃土地经营, 转而投向其他行业。

2.2.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

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决定了农户的“恋土情结”。在没有更多的固定就业选择的情况下, 土地是农户最主要的生存保障, 若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户不会放弃这一保障, 这就导致了很多农户宁愿使农业耕种成为副业也不愿流转土地, 从而出现了一方面农户粗放耕种甚至撂荒, 一方面有意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个人和企业难以找到成方成片的规模土地。

2.2.3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体系。

我国当前的制度和经济水平决定了土地和农户利益密切相关, 若没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体系, 农户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农户流转土地自然忧虑重重, 土地规模经营也就难以成行。

2.2.4 农业劳动力素质提升。

农业劳动力素质的高低, 决定了农业生产率的高低。在分散经营条件下, 农户依靠经验就能获得较好的收成, 而在规模经营的大农业中, 若经营者和劳动力没有较高的素质,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就难以实现, 同时又丧失了传统的精耕细作优势, 这必然会导致当前已经出现的规模化后产量下降、经营效益下降等现象。2.2.5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没有高度的机械化, 土地规模化经营就丧失了其根本优势, 其典型表现就是很多学者所提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问题, 若没有高度的机械化支撑, 由于灌溉、耕作等需要, 仍然需要田埂、沟渠, 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也就无从谈起。同时, 分散经营状态下, 农户的个人劳动力是不计成本的, 若没有高度的机械化水平, 土地规模经营中的劳动力成本将会导致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失去成本优势。

2.3 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但其过程确是漫长而复杂的, 片面地否定分散经营、冒然地推进规模经营, 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 进而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已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 农业部部长韩长斌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一时看不清的不着急去动, 有点历史耐心, 不能操之过急, 深化农村改革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绝不动摇, 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 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这三条硬杠必须把握好”。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地方政府强制圈地、农民被上楼;高估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产生规模经营泡沫;经营者素质不高, 专业人次缺乏;经营者目的繁杂, 存在套取国家奖补资金和土地指标现象。

3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建议

尊重经济规律和农户意愿, 依靠市场和农村发展的内部力量逐步引导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杜绝“一刀切”、强制圈地等做法, 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稳定就业选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为土地流转提供社会保障;规范土地流转制度, 保障农户土地权益, 为规模经营者提供稳定的经营基础;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 强化职业农民和规模经营者的培训,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规模经营提供专业的社会化服务;规范各类示范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土地规模经营标准和考核标准, 杜绝套取奖补资金和土地指标现象。

参考文献

[1]杨世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冷思考[J].调研世界, 2011 (5) :41-44.

[2]童彬.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理论构建与制度创新研究:以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和制度构建为例[J].理论月刊, 2014 (8) :129-133.

[3]王良群.关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必要性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4 (7) :89-90.

浅论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 第10篇

1 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连片流转难。由于长久以来农民的“恋地”情节, 一些农民不舍得离开自己多年耕种的土地, 造成连片土地流转中的“插花”现象, 难以形成规模的连片土地, 势必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难、机械化作业难等问题。

二是土地流转期难以稳定。据统计调查, 新源县农户间自发的土地流转, 一般流转期限在1~3年, 农户不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原因, 一方面顾虑长期流转易失去土地, 另一方面因为土地承包价格在逐年上涨, 长期土地流转承包价格不好确定。在短期流转的情况下, 流入方对土地的投入意愿不高, 很少考虑土地的长期生产率, 着重于当前收益, 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三是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 新疆很多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 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流转效益低的问题, 并且一般只有简单的书面合同, 甚至有些只是邻里间的口头协议, 极易发生土地纠纷。

2 规范土地流转的措施

一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因为历史遗留问题, 部分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实际耕种面积不符。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前, 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根本性措施, 在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承包农户家庭成员等, 确保农村土地权属清晰、权责明确, 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转变思想观念。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1月20日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意义、坚持的原则、政策措施等宣传到户到人。通过宣传, 让农民认识到传统粗放经营的农业极大地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 造成生产成本高, 难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经济, 进而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共识。

三是培育典型, 示范带动。采取先行试点, 为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经验积累。把农民是否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尊重基层创造, 鼓励基层和农民群众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胆探索和创新创造, 培育典型, 对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及时总结推广。一直以来, 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致力于发展林果产业, 目前, 全村种植果树面积达到了133.33hm2, 但都是农户各自经营, 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效果不明显。在新源镇政府的大力推动下, 引进了上海明申集团新源县天禾农业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对新源镇林果业采摘园进行投资开发。2014年, 上海明申集团以1000元/667㎡的价格, 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14.67hm2, 计划建成一个13.33hm2的高标准林果业示范园, 种植桃子、李子、杏子、苹果、西莓、葡萄、核桃和美国大樱桃8个种类16个品种。下一步, 新源镇将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将恰普河阿吾孜村的土地逐渐流转给明申集团, 把农户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同时借助明申集团的技术力量, 推广产业化示范,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 进而达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是政府帮扶, 科学引导。强化政府的引导、扶持、服务、调控和监管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农村规模土地流转的帮扶,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企业等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 要加强对农村大规模流转土地的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 以便于集约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另外, 对转出土地的农户实行定额补贴、就业培训等鼓励措施。在恰普河阿吾孜村林果业示范园项目上, 新源镇政府筹集资金80余万元, 修建防渗渠1.8km, 铁艺围栏3.2km, 道路柏油硬化0.8km。

五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服务。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开展乡镇土地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发布、土地收益评估、合同签订鉴证、价格评估、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

3 土地流转中应把握的原则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稳定农户承包权。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 保障了农民平等拥有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特征。家庭承包制下农户获得的土地权利, 是由承包权和经营权组成的, 只有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才拥有土地承包权, 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 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要确保在承包期内,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 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二是以农牧民自愿为前提, 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以农民为主体, 政府扶持引导, 市场配置资源,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在农村, 土地对于农民是安身立命之本, 大多数农民具有“恋地”情结, 一般采取“自家的地自家种”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 在土地流转工作中, 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将依法、公开、民主贯穿于流转的全过程, 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如果在连片土地流转中有个别农户实在不愿意流转的, 可通过协商, 给予置换其他地块。

三是耕地的属性不能改变。有些地方土地流转后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发展所谓的观光农田, 而实际上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比例很小。另外, 还有些生产粮食的土地被用于发展经济作物或养殖业, 改变了土地的属性, 这就要求在土地流转中, 要保持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属性不能改变。

四是因地制宜,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要充分考虑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 对农村土地进行总体规划、功能分区, 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 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 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 兼顾效率与公平, 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推动农村土地在规模化经营中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另外,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保障基金制度, 由土地流入方预缴一定数额的流转基金, 防止因业主经营不当或不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六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随时了解掌握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体、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 要确保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 土地属性不改变,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土地的产出率不能降低。警惕和遏制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农化”、乱占耕地、投机建房等问题。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妥善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 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政策举措, 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 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 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避免走弯路。

参考文献

[1]韩俊.准确把握土地流转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J].农村经营管理, 2014 (11) .

[2]韩俊.准确把握土地流转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J].云南农业, 2014 (12) .

吉林省土地规模经营 第11篇

1.新立乡土地流转的现状

目前,全乡土地流转面积达600公顷,比2009年增长了49%,涉及农户178户,分别占承包面积的20%和承包户数的27%。其中转包528.6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88.1%;出租35.4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5.9%;互换21.6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3.6%;转让12.6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2.1%;其他1.8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0.3%。从调查统计情况看,新立乡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和出租,占流转总面积的94%;87%的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6%的流转土地用于畜禽养殖用地;90%的土地是在亲戚、朋友和农户之间流转。

以边家店千亩生态牧业产业园区为例。2009年乡党委、政府针对新立乡人多地少、经济落后的现实情况,就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新立乡经济水平再上新台阶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认为只有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才能实现农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增加农业收入。首先要做好土地承包户的思想工作,以解放思想,营造氛围,增强农村土地流转观念,破除封闭狭隘思想。同样是黑土地,资源都差不多,只要专心研究,科学谋划,就能找到一条适合当地发展的科学道路。乡党委、政府把发展畜禽养殖业,建立生态牧业园区作为这次土地流转的落脚点。承包户与乡农经站先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土地面积是200亩,剩余的面积有待规划实施逐步流转。2010年底,园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完备之中,成为远近闻名的亮点。小区年育肥牛四批,出栏育肥牛4800头,纯收益320万元。解决劳动力再就业60人。流转土地的农户外出务工收入3万元。新立乡类似千亩牧业产业园区这样的土地流转典型还有兴达牧业公司、吉隆华养殖场等。由此看来,土地流转确确实实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财富,同时使土地达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促进了乡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民对土地具有先天的依附性,加上近几年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更加重了农民的恋土情结,不愿意离开土地。另一方面,一些村屯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和农业发展趋势认识不清,导致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所以,提高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仍是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首要问题。

2.2土地流转不规范 通过调查了解到,多数农户流转土地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没有书面合同或到乡农经站进行土地流转合同认证。即使签了书面合同,也不规范,留下了许多合同纠纷隐患。

2.3土地流转方式单一,规模不大 目前绝大部分土地流转主要采取转包或出租的方式进行,而且零星、分散,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现代农业的发展。

2.4资金仍然是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 农村土地流转体系硬件、软件建设需要资金;以土地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需要资金扶持;改善生产条件需要资金扶持。

3.做好土地流转,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工作的规划和建议

3.1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宣传 通过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律,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3.2要为农民提供广泛的就业信息和发展空间 通过各种渠道,使农民自觉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摆脱对土地的过分依赖,向城市地区发展,走出去干一番事业。

3.3要以指导、服务、规范为重点 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政府行为要准确定位,尊重市场规律,在指导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功夫,在规范上求实效。

3.4提供政策支持 土地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农业、农机、财政、民政、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工商、税务、银信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因此,需要国家多出台一些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促进和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代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 第12篇

1 上馆镇俊峰农场土地经营状况

1.1 土地流转情况

俊峰农场所在地是代县上馆镇五里村, 农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耕地集中, 适宜规模种植。因村里外出打工者居多, 2010年陈俊峰看准时机, 依法流转了17.33 hm2耕地;2013年初, 又流转了34 hm2耕地, 形成了目前51.33 hm2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俊峰农场采用转包方式流转这些耕地, 涉及农户112户, 并在县农经管理站的指导下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 土地的流转期限为2013年1月—2027年12月, 每0.067 hm2土地的流转补偿金额为200元, 每5年根据产量及市场行情进行流转价格调整。

1.2 生产经营活动

俊峰农场建成后, 先后投资35万元, 购置了大型农机具1套、铺膜下种施肥一体机1套、收获机1台、农用三轮车3辆, 分别用于施肥、下种、铺膜、耕地及运输, 基本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深秋, 农场利用大型农机具对耕地进行深耕深松, 并使秸秆还田, 改善土壤的疏松度, 提高土地肥力。2012年, 因耕地土壤酸碱不平衡, 农场聘请市、县农业专家对耕地进行了测土配方施肥, 从根源上治理了土壤碱超标问题。

春季, 对耕地进行平整规划, 以便于播种、施肥、铺膜。从玉米下种、田间管理到粮食收割都由专业人员进行全程作业管理。

由于农场建设时间较短, 农场的耕地全部利用五里村的原有灌溉设施, 灌溉条件一般, 尤其在干旱季节显得更加突出, 不能保证及时浇灌。因此, 2014年农场筹集资金20万元, 打深井2眼, 配套相关设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彻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以确保51.33 hm2耕地农作物生长的需要。目前, 农场的经营发展方向是全面打造“俊峰”品牌有机玉米, 逐步实现绿色玉米种植向有机玉米种植的转变, 常规玉米向水果玉米、甜糯玉米等特色玉米发展, 单一粮食种植向深加工产业化一条龙方向转型。

1.3 效益情况

土地流转前, 每0.067 hm2耕地的产值为1 400元, 农户人均收入为4 730元;土地流转后, 产值达1 600元, 农户人均收入为5 800元。2013年, 俊峰农场玉米总产量75×104kg, 按价格2.16元/kg计, 总收入为155.44万元, 其中租地费用、田间管理费用, 以及种子、化肥、雇工等总费用为103.08万元, 实现纯收入52.36万元, 平均纯收入680元/0.067 hm2,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土地流转后, 增产玉米50~100 kg/0.067 hm2。

实践证明, 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流转, 不但可以实现土地有效整合, 改善土壤结构, 而且可以致富一方百姓, 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状况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农产品开发、加工、销售为主的公司, 位于代县枣林镇沱阳村, 地处代县城东12.5 km处, 与段村、二十里铺村等接壤。公司始建于2012年, 注册资金200万元, 是一家以水稻培育、试验、改良、种植、推广、加工、销售为主的公司。

2.1 土地改造措施

沱阳村位于代县滹沱河两岸, 全部是下湿盐碱地, 其中有轻度盐碱地100 hm2, 中度盐碱地64.67 hm2, 以种植玉米作物为主。该村土壤理化性状差、板结严重、透水通气性能差, 土壤有机质含量低, 综合生产能力低。因此, 粮食单产逐年降低, 种植结构单一。该公司通过改良土壤, 现共有种植基地133.33 hm2, 其中75.33 hm2种植玉米和水稻等作物。通过应用打井洗盐、压减等工程措施来排水降盐, 降低地下水位, 减轻了盐碱危害;应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整秆还田和增施精制有机肥等培肥技术, 使土壤肥力提高一个等级;应用硫酸亚铁等化学改良技术, 改碱压盐, 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通过示范基地建设, 全面推广工程、农艺、生物等中低产田改造主体技术, 带动耕地地力建设和肥料合理使用, 从而充分发挥耕地生产潜力, 减少不合理的化肥施用和结构调整的盲目性, 彻底告别示范区自然农业生产格局, 变劣势为优势, 变低产田为中、高产田, 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该公司购进了大型拖拉机、旋耕机等20多台农机具, 进行田间机械化作业, 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率。机械化田间作业的推广运用和精选优良品种, 提高了粮食产量, 增强了农业生产 (尤其是粮食生产) 的科技含量, 提高了土地生产经营水平。

2.2 取得的成果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模式, 实行土地统一管理, 推进水稻规模化生产, 在保证原料供给的同时, 促进了当地水稻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降低了市场风险, 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达到了农民和公司双赢的目的。种植水稻, 既能治理当地水土, 改良环境问题, 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还能改变粮食种植结构单一的现状, 改善农产品品质, 保证广大城乡居民食品安全, 起到了土地经营的示范作用。同时, 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的发展, 增强了全县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2013年, 该公司收获水稻180 t, 玉米1 100 t, 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3 代县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采取的措施

3.1 县政府出台政策, 支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

2012年5月, 代县出台了《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 (1) 鼓励土地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给经营大户或涉农企业, 投资经营农产品生产基地, 形成规模效益。 (2)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规模经营主体优先享受财政、农业等部门安排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专项补助项目。对经营面积66.67 hm2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符合立项条件的, 优先安排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 落实农业生产配套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畜舍、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临时性用地, 在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 应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到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2012年以来, 县政府连续两年为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承包和开发补助费40万元, 扶持土地规模经营发展。

3.2 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

从2011年以来, 全县县、乡先后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 开展了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流转合同管理、合同鉴订等工作。目前, 有3个乡镇使用了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软件。

按照上级要求, 代县积极指导各乡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规范流转合同签订行为, 逐步引导、规范土地依法、合理、规模流转。2014年初, 代县及早为各乡镇发放了土地流转宣传资料, 提供了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文本。2013年3月, 通过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 上馆镇五里村俊峰农场成功流转土地51.33 hm2, 签订规范流转合同112份。

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心的成立及健全, 为引导规范合理土地流转和实现规模化土地经营提供了交易平台, 为种植大户交流经验提供了场所, 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调研结果充分说明, 引导土地合理流转是增加农民及村集体收入的有效方式之一。

4 结语

近年来, 代县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矛盾较多, 主要原因是土地流转政策宣传还不很到位, 流转合同的签订存在随意性, 口头协议现象仍然存在,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各级政府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大, 影响了农民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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