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24-09-20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精选12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1篇

1 基本药物和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基本药物WHO最初定义是“价格较为便宜的常用药 ”,意指那些“满足人群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药品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将基本药物定义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剂型适宜 ,价格合理 ,能够保障供应 ,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 。基本药物必须立足“基本”二字,纳入目录的药品须具备以下特点: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成本效果较好、符合国家主要疾病负担、急救药品。确定满足人群卫生保健需要的基本药物清单,可帮助各国确定药物采购和分配优先原则,从而降低卫生系统成本。因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就是确保人民群众在经济能承受的前提下获得最基本的药物治疗 ,维护全民用药权益。

2009年,《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据卫生部统计,截至12月上旬,全国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安徽、天津、宁夏等省(区、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基药目录的执行、集中采购配送、销售、使用、报销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为使制度实施初期,基层卫生机构顺利度过使用基本药物的适应期,不少省(市、区)还遴选了一些补充药品。各省(区、市)在扩展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还开展了与制度运行相关政策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如:药品网上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等,这些实践使得基本药物的采购价格大幅下降,药品配送更加及时便捷,药品销售与基层卫生机构的利益关系彻底切断,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实惠,为达到预期的改革效果创造了条件。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性分析

WHO2009版的基本药物目录在2007年的基础上增加22种,删除4种药物,并将同种药物在不同药理作用下的不同剂型算作不同药物,共收录358种。我国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精简了基本药物数量,其中包括205种西药,102种中药,共307种。但西药根据其注释统计其隐含的八类药物,同时也将不同药理作用下同种药物的不同剂量归为不同药物,我国目录实际收录西药255种。其他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大多也在300种左右,马来西亚301种,日本仅有200多种,索马里103种,泰国80多种[2]。与中国人口规模发展程度相当的印度,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抗生素、通用药物、静脉液体三类,共245种基本药物[3]。

由表1可知,我国目录中数量占总数百分比前五位的药物分别是:抗感染药、激素类药物、心血管药物、免疫制剂和消化系统药物,与WHO的数量比例有所差别,主要原因是我国和WHO的疾病负担不同。针对我国疾病谱,前几位的疾病如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均离不开抗感染药物,所以收录抗感染药在我国基药目录比例也最高,总数51种。尽管如此,我国目录中的抗感染药物数量仅为WHO目录的一半,是因为我国已消除丝虫病,故目录未包含抗丝虫病药;我国也未见锥虫类寄生虫感染,故也未将抗非洲锥虫病药纳入目录。由于激素类药物在肿瘤、心血管病、呼吸系病等诸多疾病的治疗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而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及患病率均位于我国疾病谱的前几位,故基药目录中激素类药物的数量仅次于抗感染药物,数量达31种,多于WHO的26种[4];心脑血管疾病是我国城乡主要疾病负担之一,心血管系统药物在我国目录中收录了29种,数目多于WHO的19种,是目录中数量位居第三的药物;城乡消化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为第七位和第六位,目前WHO和我国目录收录的消化系统用药分别是14和19种,略多于WHO目录。我国城乡居民的前20位主要疾病治疗所需的常用药物,在基本药物目录中均有体现[5]。应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儿童专用药品少,剂型单一,儿童基本药物清单尚未出台。

我国的基药目录种还包括102种中药,在治疗相应疾病上的疗效也十分显著,有着西药不可替代的功效。

3 结论和建议

通过上述描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基本药物数量与WHO及世界其他国家基本保持持平,且与我国疾病负担基本相符,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所需药品在目录中均可找到,国家基本药物的数量和种类基本可以满足基层医疗实践的需要。其实根据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我国只需要300~400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80%的患者使用[6]。基本药物价廉、质优、基本、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等特点决定了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数量过多不利于在最需要的领域集中配置资源,也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最重要的是数量过多范围过广会削弱指导用药的作用,不便于公众使用。况且目前各省还因地制宜地出台了各自的《补充目录》,补充药品数量可观,比如安徽省补充药品数量达276个品种。尽管如此,抱怨基本药物数量过少不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声音仍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医生对基本药物不了解,只认识药品商品名,不熟悉药品通用名,更有甚者有的医生看着药品广告用药,使得很多药物即便目录中有,医生无法与以往用药的商品名对上号,;二是沿袭老的用药习惯,对基本药物制度不学习,不研究,不愿使用基本药物;三是基本药物大多没有促销,使用者获利大大降低。

建议:1)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普及的不到位会影响公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和信赖。应该大力普及推广基本药物相关知识,避免因“新药、贵药疗效一定好 ”的错误心理而不愿意选择基本药物。2)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进行基本药物相关培训。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其全面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学习基本药物相关知识,消除“利益受损、收入下降”的顾虑,从而自觉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促进合理用药。3)强化使用药品通用名。加大《处方管理办法 》的执行力度,规范医师处方用药的书写与考评,避免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改变商品名以老药冒充新药、变相提高药价现象的发生。4)将基本药物概念引入医学教育课程。让将要毕业的学生对合理用药保持高度敏感,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用药习惯,支持并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5)加强儿童基本药物研究。针对我国目前儿童专用药品少,儿童基药目录空白的现状,从儿童用药的特殊性和安全性出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研究儿童基本用药目录和儿童用药的临床指南、处方集,指导合理用药。6)整顿药品广告。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随意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效、有意含混毒副作用的药品广告,减少因为药品广告而导致的药物滥用行为。

摘要:我国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及相关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EML)的比较分析,并以我国疾病负担为依据,对我国基本药物目录的合理性加以探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数量

参考文献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http://www.gov.cn/gzdt/2009-08/18/content一1395524.htm.

[2]陈永法,邵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J].中国药业,2005,14(3):21.

[3]印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http://india.gov.in/outerwin.php?id=http://health.ap.nic.in/nheal/drugs_list.html

[4]王莉,张川,袁强,等.我国和WHO基本药物目录2 0 0 9年版比较分析[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9(11):1173-1184.

[5]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第l 6版.http://www.who.int/en/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2篇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目录)已经发布。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2009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2009年版目录药品的配备使用结合零差率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和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2009年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品种较少,基层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专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2012年版目录是以2009年的目录为基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数量上与目前基层实际使用数量相衔接,参考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能力。2012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注重

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三是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尽管品种数量增加,但剂型、规格的数量减少,有利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保障供应,落实基本药物全程监管。四是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基本药物较高的比例报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和2012年医改工作安排,卫生部制定公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过程严格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疾病谱,突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需要,进一步优化结构,保持合理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充分兼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保障、中西医临床路径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相关政策要求,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互联互动,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可及,逐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12年初,卫生部着手2012年版目录的制订工作。7月上旬,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卫生部组织3100余名医药和临床专家,对选入目录的基本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研究论证,同时,在国务院医改办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充分听取和吸收采纳了各方面意见。11月下旬,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再次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版目录,并及时向国务院医改领导小

组汇报。经各部门会签同意,专门向国务院书面报告了目录制定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和龙头。2012年版目录发布后,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主要是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码全程质量监管,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合理确定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物政策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药物制度已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政府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基层和二三级医院联动的工作思路,当前,要不断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围绕实施2012年版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3篇

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甲硝唑剂型,有口服片剂、注射剂,妇科阴道泡腾片剂、栓剂等多种剂型。第二代硝基咪唑类抗生素替硝唑和第三代药物奥硝唑虽然在药物活性和副作用方面优于甲硝唑,但价格较贵,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不良反应

甲硝唑的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甲硝唑片

用于预防和治疗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厌氧菌引起的感染,以及预防和治疗口腔厌氧菌感染等。

消化性溃疡幽门螺杆菌是消化性溃疡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有70%-90%的胃溃疡患者和95%的以上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有幽门螺杆菌感染,而该菌对甲硝唑敏感。

口腔疾病牙周病与厌氧菌感染有关,用甲硝唑治疗可奏效,若合用红霉素、阿奇霉素或克拉霉素等效果更好,而且长期使用不会产生菌群失调。

破伤风近年研究发现,甲硝唑有抗破伤风杆菌作用,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过敏者。

高脂血症服甲硝唑片每次0.4克,1日3次,10日为1个疗程。降脂速度快,疗程短。

皮肤科疾病可用于治疗酒渣鼻、痔疮、疥疮和毛囊虫病,同时配合甲硝唑霜剂外搽。

另外可用于治疗细菌、真菌或寄生虫等病原体引起的化脓性脑脓肿和胸膜炎;克隆(crohn)病,又称局限性回肠炎;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遵医嘱服用。

甲硝唑注射剂

甲硝唑的葡萄糖或氯化钠溶液,主要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静脉滴注,首次按每公斤体重15毫克,维持量每公斤体重75毫克,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

栓剂或甲硝唑阴道泡腾片

为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用于老年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非特异性阴道炎。注意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用戴上指套的手指将本品塞入阴道深处,同时口服片剂。

小贴士

服用甲硝唑的注意事项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4篇

他指出, 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生产供应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使用报销政策和国家储备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公平可及和安全有效, 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陈竺说。

陈竺指出, 加快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还要建立健全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 组建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 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并定期调整机制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要制订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政策及措施, 明确规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合同管理。要开展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 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A卷答案 第5篇

 1)解热镇痛药的镇痛作用机制是

      A.阻断传入神经的冲动传导

B.阻止炎症时PG的合成

C.降低感觉纤维感受器的敏感性

D.激动阿片受体

E.以上都不是

2)对于因高胆固醇血症造成高心肌梗死危害的病人,应选择下列哪一种药物作为一线治疗药物?

      A.考来烯胺

B.烟酸

C.普罗布考

D.洛伐他丁

E.阿伐他丁

3)下列关于红霉素的叙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     A.耐酸,可口服

B.抗菌谱窄

C.对革兰阳性菌作用强大

D.对耐青霉素的金葡菌也有作用

E.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部分交叉耐药性

4)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最佳治疗方案:       A.皮质激素+利尿剂

B.皮质激素+降压药

C.皮质激素+扶他林

D.皮质激素+环磷酰胺

E.抗生素

5)老年人使用剂量应取

      A.偏小值

B.偏大值

C.偏中值

D.偏高值

E.偏底值

6)具有抗滴虫和抗阿米巴原虫作用的药物是

      A.氯喹

B.甲硝唑

C.吡喹酮

D.喹碘方

E.巴龙霉素

7)中年男子早起突然发现头顶有一片脱发,边缘清楚,不痒,最有可能的诊断是:

 A.黄癣      B.黑癣

C.白癣

D.斑秃

E.红癣

8)半衰期最长的二氢吡啶类药物是:

      A.硝苯地平

B.尼莫地平

C.氨氯地平

D.尼群地平

E.尼卡地平

9)原发性甲减最早表现为:

      A.T3降低

B.T4降低

C.TSH升高

D.T4升高

E.TSH降低

10)维生素k1是一类脂溶性药物,使用时采用

  A.肌肉注射

B.口服给药     C.静脉滴注

D.任何一种方式均可

E.以上均不是

11)硝酸甘油对下列哪类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弱?

      A.小动脉

B.小静脉

C.冠状动脉的输送血管

D.冠状动脉的小阻力血管

E.毛细血管

12)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奎尼丁的禁忌证:

      A.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B.充血性心力衰竭

C.严重低血压

D.地高辛中毒

E.新发病的心房纤颤

13)链霉素抑制细菌的

   A.细胞壁合成

B.蛋白质合成

C.叶酸代谢    D.DNA合成

E.RNA复制

14)关于苯海索治疗帕金森病,错误的是

      A.对震颤麻痹作用好

B.对氯丙嗪引起的帕金森病无效

C.外周抗胆碱作用弱

D.对僵直不运动迟缓疗效差

E.适用于轻症帕金森病

15)下列哪种患者禁用糖皮质激素?

      A.严重哮喘兼有轻度高血压

B.轻度糖尿病兼有眼部炎症

C.水痘发高热

D.结核性胸膜炎兼有慢性支气管炎

E.过敏性皮炎兼有局部感染

16)氯丙嗪引起的视力模糊、心动过速和口干、便秘等是由于阻断何种受体

    A.多巴胺受体

B.α肾上腺素受体

C.β肾上腺素受体

D.M胆碱受体   E.N胆碱受体

17)氟哌酸(诺氟沙星)抑制细菌的

      A.DNA合成

B.蛋白质合成

C.RNA合成

D.四氢叶酸合成

E.以上均不是

18)引起慢性肾功能不全最常见的原因是

      A.慢性肾小球肾炎

B.系统性红斑狼疮

C.多囊肾

D.肾结核

E.慢性肾盂肾炎

19)下列不属于镇静催眠药的是

     A.地西泮

B.甲喹酮

C.氯丙嗪

D.三唑仑

E.格鲁米特  20)对青霉素所致的速发型过敏反应应立即选用

      A.肾上腺素

B.糖皮质激素

C.青霉素酶

D.苯海拉明

E.苯巴比妥

21)氯丙嗪不具有的不良反应有

      A.口干、便秘、视力模糊

B.内分泌系统紊乱

C.锥体外系反应

D.血压升高

E.皮疹、粒细胞减少

22)不符合异烟肼特点的叙述是

      A.抑制分枝菌酸合成

B.治疗结核病的首选药

C.常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

D.可有神经毒性

E.可有肝脏毒性

23)对深部真菌有效的药物是       A.酮康唑

B.氟康唑

C.克霉唑

D.两性霉素B E.以上都对

24)宫颈癌的临床期分期是根据

      A.有无淋巴结转移

B.术后所见修订分期

C.病理分期

D.病灶侵犯范围

E.临床症状的严重程度

25)能够预防阿司匹林诱发凝血障碍的药物是

      A.维生素C B.维生素A C.维生素K D.维生素E E.维生素B12 26)患者男,41岁,四肢无力伴双上肢疼痛5天就诊。双上肢肌力3级,双下肢1级,四肢肌张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病理征(-),尿潴留。病变位于:

 A.胸髓段      B.颈膨大

C.腰膨大

D.周围神经

E.高颈髓段

27)下列哪种强心苷口服吸收率最高?

      A.洋地黄毒苷

B.地高辛

C.西地兰

D.毒毛花苷K E.洋地黄叶末

28)下列哪种不良反应与硝酸甘油扩张血管的作用无关?

      A.心率加快

B.搏动性头痛

C.体位性低血压

D.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E.恶心呕吐

29)对急性风湿性关节炎,解热镇痛药的疗效是

  A.对因治疗

B.缩短病程     C.对症治疗

D.阻止肉芽增生及瘢痕形成

E.对风湿性心肌炎可根治

30)哪种病不发生在手掌?

      A.寻常疣

B.梅毒

C.寻常性痤疮

D.银屑病

E.接触性皮炎

31)下列对氯丙嗪的叙述错误的是

      A.对体温调节的影响与环境温度有关

B.对体温调节中枢有很强的抑制

C.只使发热者体温降低

D.在高温环境中使体温升高

E.在低温环境中使体温降低

32)为了维持药物的良好疗效,应

   A.增加给药次数

B.减少给药次数

C.增加药物剂量    D.首剂加倍

E.根据半衰期确定给药间隔时间

33)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可用于

      A.镇痛

B.抗血栓

C.抗炎抗风湿

D.解热

E.治疗鼻炎

34)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含

      A.耳毒性

B.肝毒性

C.肾毒性

D.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E.过敏反应

35)晶状体半脱位时,临床检查见

    A.晶状体向悬韧带断裂的相对方向移位

B.晶状体向悬韧带断裂方向一致移位

C.虹膜震颤、前房一致性变深

D.在瞳孔区可见360°范围的晶状体赤道部   E.在前房可见油珠状物

36)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特点之一

      A.瞳孔变形、缩小

B.瞳孔无变化

C.瞳孔扩大

D.眼前黑幕感

E.视物变形

37)对钩端螺旋体引起的感染首选药物是

      A.链霉素

B.两性霉素

C.红霉素

D.青霉素

E.氯霉素

38)嗜铬细胞瘤病人确诊后,下列哪项治疗不正确:

     A.心痛定

B.先用酚苄明,后用心得安

C.先用心得安,后用酚苄明

D.同时合用酚苄明与心得安

E.酚苄明  39)克林霉素的不良反应描述,错误的是

      A.胃肠道反应较轻微

B.可出现严重的伪膜性肠炎

C.可引起肝功能损伤

D.可引起肾功能损伤

E.可发生变态反应

40)骨代谢疾病表现

      A.散在、无规律及不规则多发“浓聚”病灶

B.肋骨病灶形态沿肋骨走向“浓聚”

C.骨质疏松

D.三者均是

E.三者均否

41)我国手、足癣最主要的致病菌是:

      A.石膏样小孢子菌

B.犬小孢子菌

C.断发毛癣菌

D.红色毛癣菌

E.铁锈色小孢子菌

42)维生素C       A.服用时宜多喝水

B.服用时饮酒会降低疗效

C.服用时喝茶会影响药物吸收

D.服用时吸烟可破坏药物结构

E.以上均不是

43)利福平抗结核作用的特点是

      A.选择性高

B.穿透力强

C.抗药性缓慢

D.对麻风杆菌无效

E.以上均不是

44)对利福平药理特点的描述哪项是错误的

      A.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抗菌谱广

B.对耐药金葡菌作用强

C.抗结核作用强,穿透力强

D.结核杆菌对其抗药性小,可单用于结核病

E.有肝病者或与异烟肼合用时易引起肝损害

45)以下哪种迹象可能与混合瘤恶变无关

 A.肿瘤出现疼痛      B.肿瘤在近期生长加速

C.肿瘤为多发

D.瘤体不活动

E.出现面瘫症状

46)关于解热镇痛抗炎药的镇痛特点,正确的是

     A.对各种疼痛均有效

B.镇痛部位在中枢

C.可抑制缓激肽的释放

D.抑制PG的合成,可用于锐痛

47)鼻咽癌最常见的病理分类为

      A.高分化鳞癌

B.低分化鳞癌

C.未分化癌

D.高分化腺癌

E.低分化腺癌

48)恒量恒速给药最后形成的血药浓度为

   A.有效血浓度

B.稳态血药浓度

C.峰浓度  49)高血压合并消化性溃疡者宜选用:

      A.甲基多巴

B.可乐定

C.利血平

D.肼屈嗪

E.哌唑嗪

50)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主要消除途径是

      A.以原形经肾小球滤过排出

B.以原形经肾小管分泌排出

C.经肝药酶氧化

D.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后排出

E.被单胺氧化酶代谢

51)能抑制T4转化为T3的抗甲状腺药物是:

      A.甲硫氧嘧啶

B.丙硫氧嘧啶

C.碘化钾

D.卡比马唑

E.甲琉咪唑

52)关于胰岛素的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     A.在中性溶液中稳定

B.在微酸环境中稳定

C.在4℃条件下保存

D.必须冷冻保存

E.口服无效

53)链霉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之一是

      A.白细胞减少

B.肝功能损伤

C.红细胞减少

D.肾毒性

E.心脏毒性

54)患者,男 6岁 高热、呼吸困难,双肺有广泛水泡音,诊断为支气管炎,青霉素皮试阳性,宜选用:

      A.氯霉素

B.四环素

C.头孢唑啉

D.红霉素

E.青霉素G 55)不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共同特点的是

 A.口服吸收好      B.细菌对其不产生耐药性

C.抗菌谱广

D.抗菌作用强

E.不良反应少

56)下列关于氨苄西林的叙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     A.耐酸可口服

B.对绿脓杆菌有效

C.易被青霉素酶水解灭活

D.对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作用

E.可治疗伤寒杆菌感染

57)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不包括

      A.阿齐霉素

B.乙酰螺旋霉素

C.克拉霉素

D.克林霉素

E.罗红霉素

58)氨基苷类对以下哪种细菌作用较差

  A.大肠埃希菌

B.痢疾杆菌     C.金色葡菌球菌

D.脑膜炎球菌

E.以上均不对

59)链霉素对下列哪种疾病无效

      A.鼠疫

B.布氏杆菌病

C.感染性心内膜炎

D.结核病

E.急性肾小球肾炎

60)甲氧苄啶的抗菌机制是

      A.破坏细菌细胞壁

B.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

C.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

D.改变细菌胞浆膜通透性

E.抑制DNA螺旋酶

61)女性,36岁,低热伴胸闷、气急3周入院,经检查拟诊心包积液,下列哪一项体征不符合心包积液:

   A.心脏向左右扩大

B.肝脏大有压痛

C.心音遥远    D.心尖搏动弥散

E.奇脉

62)口服可用于防治血栓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脑梗死,但药效不宜控制的药物是:

      A.维生素B12 B.肝素

C.阿司匹林

D.香豆素类

E.维生素C 63)对某药有过敏史的患者,再次使用该药时

      A.减少剂量

B.因距上次用药时间较长,可不必考虑其过敏反应的发生

C.改用该药进口产品

D.从小剂量试用

E.进行过敏试验后再行决定

64)治疗强心苷所致窦性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的最佳药物是:

    A.奎尼丁

B.阿托品

C.麻黄碱

D.异丙肾上腺素   E.雷尼替丁

65)诊断急性白血病主要依据下列哪一项实验室检查:

      A.血红蛋白浓度

B.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C.骨髓细胞学检查

D.细胞染色体检查

E.B超检查

66)长期应用氯丙嗪治疗精神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

      A.锥体外系反应

B.过敏反应

C.体位性低血压

D.内分泌障碍

E.消化道症状

67)下列哪种成分是粥样斑块中所不具备的:

     A.胶原纤维

B.泡沫细胞

C.胆固醇结晶

D.中性白细胞

E.苏丹III染色阳性物质  68)下列哪项属于面神经炎的临床表现:

      A.任何年龄均可发病

B.病起多为双侧性,偶见单侧

C.起病较缓慢,潜伏期长

D.女性发病率大于男性

E.患侧鼻唇沟变深,口角上翘

69)骨髓增生极度活跃最多见的疾病是

      A.溶血性贫血

B.缺铁性贫血

C.急性白血病

D.失血性贫血

E.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70)首次剂量加倍的原因是

      A.为了使血药浓度迅速达到C B.为了使血药浓度持续高水平

C.为了增强药理作用

D.为了延长半衰期

E.为了提高生物利用度

71)以下不是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原则的是       A.宜优先选用儿童专用药

B.成人药品儿童可以随便使用

C.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

D.D应尽量缩短儿童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E.E非儿童专用中成药应结合具体病情,在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72)鼻咽癌

      A.CEA B.HCG C.AFP D.VCA-IgA E.AKP 73)对各种螺旋体有较好作用的是

      A.青霉素

B.红霉素

C.多粘菌素B D.异烟肼

E.磺胺类药

74)氯丙嗪引起锥体外系反应可选用下列哪个药防治

 A.苯海索      B.金刚烷胺

C.左旋多巴

D.溴隐亭

E.甲基多巴

75)服用抗凝血药华法林的同时加服苯巴比妥,则抗凝血作用

      A.显著加强

B.稍有加强

C.减弱

D.消失

E.基本不变

76)培美曲塞给药前,患者需要

      A.不需要预给药

B.需要预给药叶酸和维生素B12 C.需要预给药青霉素

D.需要预给药维生素C E.以上均不对

77)红霉素是下列那种细菌感染的首选药?   A.军团菌

B.溶血链球菌     C.金黄色葡萄球菌

D.大肠杆菌

E.沙眼衣原体

78)对新斯的明不良反应中的M样作用,可用的治疗药为

      A.阿托品

B.毛果芸香碱

C.哌唑嗪

D.琥珀胆碱

E.筒箭毒碱

79)女性,24岁,一年前疲劳后视力减退,未经治疗约20余日好转,近1周感冒后出现双下肢无力和麻木,2日前向右看时视物双影。最可能的诊断是:

      A.球后视神经炎

B.重症肌无力

C.多发性硬化

D.脊髓压迫症

E.脑干肿瘤

80)一成人口服75g葡萄糖,其血糖水平(mmol/l/)为:空腹5.6,服糖后30分钟10.7,60分钟11.0,120分钟9.8,按照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制定的标准,本例诊断为:

  A.糖耐量正常

B.反应性低血糖     C.轻型糖尿病

D.糖耐量低减

E.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81)解热镇痛药的抗炎作用机制是

      A.促进炎症消散

B.促进PG从肾脏排泄

C.抑制炎症时PG的合成

D.抑制黄嘌呤氧化酶

E.激活黄嘌呤氧化酶

82)一般情况3岁以内的儿童服成人量的

      A.1/4 B.1/3 C.1/2 D.2/3 E.1/5 83)沙眼的后遗症与并发症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  A.睑内翻及倒睫

B.眼干燥症

C.慢性泪囊炎    D.虹膜后粘连

E.角膜溃疡

84)大剂量阿司匹林可用于治疗

      A.预防心肌梗死

B.预防脑血栓形成

C.慢性钝痛

D.风湿性关节炎

E.肺栓塞

85)对乙酰氨基酚没有抗炎抗风湿作用是由于

      A.抑制中枢PG合成酶作用强

B.对外周PG合成酶作用弱

C.对外周PG合成酶作用强

D.抑制中枢PG合成酶作用弱

E.以上都不是

86)下列关于呋喃妥因叙述正确的是

    A.仅对革兰阳性菌有效

B.对绿脓杆菌有效

C.血药浓度高,适用于全身感染治疗

D.尿中浓度高   E.口服吸收少,主要经肠道排泄

87)糖尿病患者应禁用或慎用的药物是:

      A.糖皮质激素

B.免疫抑制剂

C.抗组胺药

D.抗生素

E.扑尔敏

88)异烟肼有效的是

      A.绿脓杆菌

B.破伤风杆菌

C.结核杆菌

D.大肠杆菌

E.真菌

89)在卵泡生长发育中,卵母细胞周围之梭形细胞变为方形,并增生成为

     A.卵泡内膜细胞

B.卵泡外膜细胞

C.颗粒细胞

D.卵细胞

E.黄体细胞  90)对耐青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可用

      A.羧苄西林、庆大霉素、头孢氨苄

B.头孢氨苄、红霉素、四环素

C.多黏菌素、红霉素、头孢氨苄

D.氨苄西林、红霉素、林可霉素

E.苯唑西林、头孢氨苄、庆大霉素

91)支原体肺炎首选药物是

      A.青霉素G B.红霉素

C.氯霉素

D.链霉素

E.头孢呋辛

92)骨质疏松的病理基础是

      A.骨有机成分减少,钙盐增加

B.骨有机成分增加,钙盐减少

C.骨有机成分正常,钙盐增加

D.骨有机成分正常,钙盐减少

E.骨有机成分和钙盐均减少

93)与核酸功能变化密切相关的疾病不包括       A.病毒性感染

B.恶性肿瘤

C.放射病及遗传性疾病

D.细菌感染

E.以上均不是

94)苯巴比妥过量中毒时,最好的措施是

      A.静脉输注速尿+乙酰唑胺

B.静脉输注甘露醇

C.静脉输注碳酸氢钠+速尿

D.静脉输注葡萄糖

E.静脉输注右旋糖酐

95)使用中药注射剂错误的

      A.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

B.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C.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

D.加强用药监护

E.中药注射剂可以混合配伍

96)苯丙酸诺龙禁用于:

 A.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    B.术后恢复期

C.前列腺癌

D.严重烧伤

E.骨质长期不愈合

97)临床上区分胰岛素依赖型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的主要依据为:

      A.是否需要胰岛素治疗

B.血清中是否可检出胰岛细胞抗体

C.HLA抗原分型

D.有无酮症酸中毒倾向

E.血糖稳定性不同

98)磺胺甲口恶唑(SMZ)与甲氧苄啶(TMP)合用的依据是

      A.TMP促进SMZ的吸收

B.TMP使SMZ广泛分布

C.TMP促进SMZ与血浆蛋白结合

D.两者半衰期相似,双重阻断四氢叶酸的合成

E.TMP提高SMZ的血药浓度

99)血浆半衰期最长作用最为持久的药物是:

  A.地高辛

B.毒毛花苷K    C.洋地黄毒苷

D.西地兰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6篇

【关键词】 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措施;德里模式;澳大利亚模式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797-01

1 对该医改措施进行描述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1.1 该医改措施尝试解决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基本的药物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基本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1.1.1 一些药品价格呈现虚高 国家虽然出台了各种政策价钱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强力打击招标的形式,通过降价等各种措施来降低药物的价格,通过各种措施来解决药物虚高的问题。

1.1.2 药物供应需求不对应 政府采取降低药物的价格导致生产药物的减少,也有一些出售药物的商店对高价格药品的偏爱,使一些基本低价格的药物相对较少。

1.1.3 缺乏公共筹资机制以保障贫困人群的可及性 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但这2种保障都是以“保大病为主”,并且待遇水平较低。

1.1.4 药品质量问题突出,监管体制不顺。

1.2 实际的改革措施是什么? 国家提出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通过加强对药物的治疗,通过国家政策、企业各种手段的并用可以加强对企业的价格的管理,通过对药物销售的各个流程可以保证居民的用药。主要的内容如下:

1.2.1 逐步建立国家药物目录 通过对居民经常发生的疾病的调查可以发现哪些是重大疾病、多发疾病和常见病,通过对这些疾病的基本了解,可以有效的开展药物保健知识的培训,并且通过对药物的经济学的基本评估,保证居民选药基本要求。

1.2.2 完善药物保障机制 国家要加强药物的宏观调控对制药产业、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控,鼓励企业研发一些疗效好、价格低和成本低的药物,既能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用药的基本要求,还能确保企业利润和企业效益达到双赢,确保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确保正常药物的供应,保证居民的正常用药。

1.2.3 企业有时为了提高效益和利润,就进行精包装,这增加居民的成本,也提高企业制药的成本,通过降低生产包装的成本,企业可以更好的让利消费者,并且有利于制药企业之间的公平的竞争,提高企业规范、科学的竞争,通过降低包装的成本,简化流通的成本,促进医药企业制药竞争的集中度。

1.2.4 完善医疗机构的药物配备制度 通过对药物用药行为的监督,促进药品合理有效的使用。通过建立各种用药的各种制度可以规范用药的范围和药物的使用状况,建立完善的药物治疗指南。

1.2.5 通过对药物的监管提高药物的质量,并且提高企业的安全质量意识,逐步加强一些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提高制药的质量,降低药物的价格,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考核可以确保生产的药物质量的安全、可靠。

1.3 从什么角度讲(如何,为什么)该项改革预期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全部纳入医保的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将大大降低个人支付比例,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其次,基本药物的配送与采购,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国家对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抽验,加强了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保证群众用药更安全。

第三,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价格显著下降。

第四,通过基本药物的推广,彻底改变了过去“以药养医”的运行体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医生的用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过度滥用,降低群众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1.4 目前的影响如何? 数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控制价格、组织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实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并在基层综合改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据最新监测结果,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安徽、天津、宁夏、吉林、江西、陕西、甘肃、海南等地初步实现了基层全覆盖。安徽采用“双信封”招标、单一货源承诺、统一支付货款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保证质量和供应。各地积极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合理使用。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上升的可喜现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制度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2 描述其它国家是怎么解决类似问题的

2.1 澳大利亚 ①制定完善的国家药物政策,在完善的国家药物政策框架下协调各方利益和目标,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政府、卫生专业人员、制药工业、消费者和媒体)都能接受并共同合作。②将明智用药战略上升到国家层面,制定国家药品报销计划(PBS),并设立药品报销咨询委员会(PBAC)和国家处方服务公司(NPS)等机构来推进计划的实施。

3 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3.1 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选择基本药物种类的做法是:在药品遴选和精简过程中,如果药品报价明显低于药品津贴计划(PBS)目录内同类药品的最低价时,目录内的药品必须提供成本——效果资料,否则必须降价;当某种药品被临床证明其成本-效果明显优于目录内的药品时,才可制订高于基本药物产品的价格。这样的遴选过程更具可操作性,只有科学合理地对药物间的成本——效果进行经济学分析,才能真正遴选出真正意义上的基本药物,因此值得我国借鉴。

4 在你讨论的基础上,你将给中国怎样的建议

4.1 基本药物理念只有切实落实到药品生产、采购、供应、和合理使用政策中,才具有生命力。

4.2 基本药物理念与药品报销等支付手段相结合,能够更有效地帮助促进合理使用和控制费用。

参考文献

[1] 张文通,田侃.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刍议[J].中国药事,2008,22(12):1056-1059.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7篇

现行的《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作为WHO颁布的用于指导各成员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对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和促进合理用药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面向不同人群的基本药物示范目录,《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有很多共同点和不同点。本文试图对其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1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共同点[1,2,3]

1.1 目录组成和纳入条件基本一致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都是由核心目录和补充目录组成。核心目录是指为基本卫生保健系统所必需的最起码的药物目录,目录中列入对治疗重点疾病最有效、安全和符合成本疗效的药物。重点疾病的选择应根据目前和将来的公共卫生相关问题及药物的潜在安全性和治疗成本疗效来确定。补充目录列出治疗重点疾病的基本药物,这些重点疾病需要专科诊断或监测设施或专家医疗保健或专家培训。有疑问时,在很多情况下也可将价格一直较高或成本疗效不太好的药物列入补充目录。

1.2 目录内采用的标识情况基本一致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都采用了方框符号。采用方框符号的主要目的是指在一类药物中的相似临床作用。目录中的药物应是有最佳证据显示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该类药物中的范例。在一些情况下,这种药物可能是最初获得销售许可证的药物;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后来获得许可证的药物可能更加安全或更加有效。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方面没有差别的情况下,列入目录的药物应是根据国际药物价格信息来源以最低价格能够广泛获得的药物。

1.3 对剂型的说明基本一致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都在解释性说明中对口服液类型和片剂类型进行了说明,其说明基本一致。口服液类型的条目旨在允许使用任何溶液、混悬液或其它形式的液体。口服液最好不含糖,供儿童使用的溶液最好不含酒精。片剂类型的条目旨在允许使用各种形式的速溶片剂,如无包衣片、薄膜衣片、可压碎的片剂、咀嚼片、分散片等。另外,肠溶片包衣可改变药物释放,所以肠溶片是一种缓释剂型。可压碎的药片、咀嚼片和分散片便于儿科患者和老年人服用。

1.4 药物的排列规则一致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各节中的药物都是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药物剂型也都是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种剂型比另一种更好。

2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不同点[1,2,3]

2.1 发展历史不同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远比《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发展历史要短。2007年,WHO才颁布了第一版《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而第一版《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是1977年颁布的[4]。截止2007年年底,《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已经发展到了第十五版,基本药物的种类也不断增多,而2007年,WHO才颁布第一版《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其发展才刚刚起步。

2.2 针对人群不同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在其解释性说明中明确指出该目录用于年龄不超过12岁的儿童;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对该目录的针对人群没有明确说明,一般的理解为该目录主要针对成年人。

2.3 包含的药品种类不同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共包括25大类药品,核心目录内品种数222种,剂型+规格数456种,补充目录内品种数65种,剂型+规格数100种;《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共包括27大类药品,核心目录内品种数313种,剂型+规格数541种,补充目录内品种数72种,剂型+规格数106种。从类别来看,《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没有抗帕金森病药物以及子宫收缩药和抗子宫收缩药两类药品。具体见表1。

注:目录1代表《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目录2代表《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

2.4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增加了一些特定标识

对比《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在《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增加了一些特定标识。在《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两种新加的标识被使用,代表该药物的使用有年龄限制,代表小组委员会已经签字许可该药物作为基本药物,但是需要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评论来确证他们的决定,或者表示该药物可以扩展使用到其他年龄组。

2.5 《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增加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对比《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增加了一些限制性规定。《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专门用一张表格对年龄有限制的药物进行了说明,详细说明了这些药物用药的年龄和体重限制,如阿托品用于儿童,要求儿童必须大于3个月;胃复安不能用于未满月的婴儿。

参考文献

[1]WHO.WHO Model List of Essential Medicines for Children[R].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7.

[2] WHO.WHO Model List of Essential Medicines 15th edition[R].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7.

[3] WHO.The selection and use of essential medicines:Report of the WHO Expert Committee[R].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7.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8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资料来源

本文28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31个省的医保目录来源于全国各省政府办公厅、卫生厅、药品集中交易监管平台等相关官方机构及网站。按照药品通用名称统计, 28个省增补药物目录共有974个中成药品种;31个省医保目录共有2683个中成药品种, 其中甲类品种247个, 乙类品种2499个。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部分。本文收集的医保目录包括了各省这3种保险所能报销的所有目录药品。各省2011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

1.2 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EXCEL和SPSS18.0对研究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 对比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量, 再以药品通用名为单位, 将各省的两类目录分别合并成两个全国性的药品目录, 研究各省两个目录的中成药药品数量、结构、品种差异。

2 研究结果

2.1 两类目录的中成药品种数量差异较大

全国28个省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平均品种数为73种, 31个省医保目录平均品种数为1111种。这种数量差异主要由于:第一, 两个目录的适用范围不同, 基本药物目录适用于全体国民, 基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使用, 公立医院也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只适用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和医保定点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的对象和范围较广, 医保目录使用的对象和范围相对较小。第二, 两个目录的制订依据不同, 基本药物目录主要考虑药品临床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以及多发疾病类型和基本用药水平;医保目录在考虑用药安全和疗效的同时, 重点要根据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来考虑药品的价格和品种等。第三, 两个目录的作用和使命不同, 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主要用于指导临床医师合理用药, 通过调整医生用药来引导药品市场的发展, 保证广大群众用上价廉、安全、效果好的药品, 保障基本用药需求;而医保目录的主要作用是确定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范围, 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 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的依据[1]。但医疗保险基金需要保持一定的收支平衡。因此, 基本药物目录选取的药品大都为普通疾病较常用到的低价药品, 以满足各省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用药最低要求。我国目前实行的基本药物采购政策原则之一是量价挂钩, 通过提高购买量换取较低价格, 以此减轻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医保目录只针对参保人员, 目录作为一种报销目录, 有保险费用作为资金支持, 目录品种范围较广泛, 品种较多, 以此吸引群众投保。两个目录的不同决定了医保目录的品种数多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数不能过多。

本文将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及医保甲类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两个值作为衡量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量差异以及医保甲类目录中成药品种数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量差异的指标。我们发现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的平均数是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平均数的15倍。医保目录包含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 两者互为替代品关系。虽然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医保目录甲类部分,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2]。但各地政策实施情况不一样, 而且医保目录内仍有三分之二的甲类非基本药物, 这可能促使公众选择医保目录中其他同类可报销的药品, 对基本药物产生替代效应, 不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由于各省发展现状、用药需求等方面的差异, 各省的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之比差异也较大。在各省医保目录品种数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数之比中, 天津市最小, 西藏最大, 这是由于西藏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大部分是藏药, 中成药较少。见表1。

对比各省增补药物目录与医保甲类目录中成药品种数量, 医保甲类目录品种平均数是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目录的2.5倍, 各省情况各有不同, 但差异不大。说明除了特殊个别省外, 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数多的省份, 同时医保目录甲类药品数会相对应较多。

注:PEML: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Provincial Essential Medicine Supplemen-tary List) NDRL:医保目录 (National Drug Reimbursement List)

2.2 经济发展水平与基药中成药品种数相关性大, 与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相关性较小

从3大区域平均分布来看, 同一个目录中、西部地区品种数差异不明显, 但东部地区的两大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大于中、西部地区。东部、中部、西部省份医保目录品种数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数之比依次递增。见表2。将各省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医保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医保甲类目录中成药品种数几个数据分别与各省2011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相关性分析, 发现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数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性显著, Pearson相关系数为0.376, P值为0.049, 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对于地区财政的依赖性较强。中央财政2013年安排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2亿元,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3亿元[3]。各地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再进行补助, 财政补助额与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相挂钩, 因此各省在制定当地的增补药物目录时要考虑地区的财政收入。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 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的预算较高, 基本药物目录数量也较多。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发达, 情况与之相反。各省医保目录品种数量地区差异不大, 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性也不大。这是由于医保报销的费用主要来源于医保保费, 总体对当地财政的压力不大。虽然统计结果显示医保目录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性不大, 但理论上医保目录品种数量的选定应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联系。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 当地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对应较高, 可用于医疗用药方面的支出也较高, 对低价的基本药物使用较少, 医保内的非基本药物对于该地区的居民作用更大。但如果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少, 由于费用支出问题, 群众更愿意使用价格较低的药物, 对医保目录内高价品种需求相对应降低。

2.3 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医保目录中成药部分结构差异不大

从中成药治疗类别上看, 各省两大目录结构基本没有差异 (见表3) 。首先是内科用药都占两个目录药品的绝大比重, 这与中药和内科关系相对紧密有关;其次是妇科用药、骨伤科用药、外科用药。在其他药品种类当中, 医保目录的药品比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目录的品种多许多, 这是由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的药品为了满足大部分社会公众的基本卫生保健需要, 多为群众普遍用药。医保目录要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 药品种类会较为丰富。

在内科用药中按药品功能分类, 各省的两大目录结构有一定差异, 但差异不大。祛瘀剂, 清热剂, 扶正剂, 化痰、止咳、平喘剂是两个目录药品数量前4位的品种。医保目录中各种功能的药品数量约为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目录的1~4倍, 其中化浊降脂剂和祛暑剂较为特别, 医保目录中的化浊降脂剂较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多, 而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祛暑剂较医保目录多。见表4。

2.4 各省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单独增补品种数较多, 医保目录品种重叠率较高

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单个省的目录品种数较少, 但联合目录的品种数却不少, 说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各省的个性化差异大, 目录品种重叠率较低, 重叠品种数较少。中成药品种被纳入地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品种数随着省份数的增加而减小, 有20个以上省份增补的品种只有2个 (占品种总数0.20%) ;10个以上省份增补的品种有13个 (占1.32%) ;5个以上省份增补的品种有87个 (占8.86%) ;2个以上省份选择的品种有368个 (占37.47%) 。总共有614个品种是各省独家增补, 占总增补药品的62.53%[4]。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的参与单位包括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个部门。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目录品种重叠率低、单独增补品种多是由于不同地区地理环境、气候、道地药材、多发疾病和群众用药习惯不同, 卫生部门往往选择部分具有地域特色的药品进入目录。对各地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进行详细研究发现, 各地区偏好将本地药企的药品纳入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在制定目录时向当地产品倾斜。这或许是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 但当中不免暴露当地卫生部保护本地中成药产业发展的企图。这种药品市场的保护行为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及我国药品产业的调整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各省医保目录相似度较高, 品种重叠率较高, 重叠品种数也较多, 但品种单独纳入率也较高。被所有省份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有447个 (占医保目录品种总数16.66%) , 被20个以上省份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有1002个 (占37.35%) ;被10~19个省份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有72个 (只占2.68%) ;被2~9个省份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有822个 (占30.64%) ;有784个品种是各省特有的医保目录品种 (占29.22%) 。医保目录的主管部门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其中农村合作医疗仍属卫生部门负责。医保目录中的中成药品种数量较大, 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对于药品遴选的要求大体一致, 主要考虑药品的普遍使用、安全可靠、临床常见、价格适中, 因此各省医保目录选择的药品种类较一致, 品种重叠率较高。各省还会根据当地的特殊用药需求增加具有地区特色的当地企业的制药, 但地方产业保护行为不明显。

2.5 各省医保目录未包含所有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

江西、青海、四川、上海、贵州等省份已经把省增补药物目录纳入省医保目录中, 但仍有部分省份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并未如国家基本药物一般被强制规定纳入医保目录的报销范围。在974种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和2683种医保目录品种中, 有941个品种两目录均包含, 有33个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未纳入医保目录, 占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数的3.5%。药品包括:克咳、安胎丸、跌打丸、安尔眠胶囊、平喘抗炎胶囊、十八味诃子利尿丸、竹叶椒片、乳通散结胶囊 (片) 、骨刺片、胃乃安胶囊、心血宝胶囊、止咳川贝枇杷露、壮腰补肾丸 (片)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抗拴保心片、前列康片、经血宁胶囊、木竭胶囊、肝胆双清颗粒、芩暴红止咳片、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银黄清肺胶囊、婴儿健脾口服液、葛根素注射液、川芎嗪注射液、消痣灵注射液、参苓健脾胃颗粒、田七花叶颗粒、香果健消片、新复方大青叶片、珍熊胆丸、板蓝清热颗粒、参脉注射液。现阶段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即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使用的是基本药物, 若不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 会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造成影响, 影响到基本药物目录的可持续性。而且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医疗设施设置不齐全, 许多群众不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将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纳入各省的医保目录, 适当提高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药品的报销比例, 可以刺激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进一步推进我国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内药品未纳入医保目录的原因应该归结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医保目录的主管部门不相同, 两个目录的制定部门沟通不足, 工作衔接不到位。随着基本药物政策的推广和政府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越来越关注, 基本药物的市场将越来越大。首先, 卫生部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相当于控制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部分用药市场, 而掌管大部分药品报销财政大权的是人保部。一个控制市场, 一个控制财政, 两个部门在药品市场中的利益分配存在矛盾。其次, 基本药物目录以保证全国人民的基本用药需求为首要任务, 实质上是保障穷人看病的目录。而医保目录保障的人群是医保的参保人, 而没兼顾到实际保障百姓基本用药的基本药物, 如城镇职工基本保险保障的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员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是已缴纳医保费用的城镇居民和农民。而且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人保部过分追求基金的平衡安全, 实际上造成了群众看病实际保险比例低等问题。两个部门在药品遴选、生产、定价、流通、使用和报销等环节存在两套不同的模式, 又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方, 制定目录的立场和角度存在分歧。两个部门在利益划分上相互争夺, 在责任承担上又相互推诱, 进而影响了两个目录有效衔接[5]。两大目录应当相辅相成, 共同发挥作用, 以解决我国群众的基本用药和药品费用问题。

3 相关建议

3.1 医保甲类目录包含所有基药目录的既定政策应该贯彻执行, 适度拉开基药目录和非基药目录的报销比例

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在应用过程中相互关联, 相互衔接, 两大目录有很大部分药品品种相重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各省增补药物目录是各省基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的药品, 再加上医保目录药品与非医保目录药品是一种替代品关系, 增补药物目录应当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般被各省纳入各省的医保目录中, 以保障增补药物目录药品的优先使用。因此, 建议医保甲类目录包含所有的基药目录的既定政策应该贯彻执行, 在医保目录内划分出基本药物, 适度拉开基药品种和一般医保目录品种的报销比例差距, 减小目录内非基本药物品种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替代作用。全国制定统一的医保目录并设定参考的药品报销比例后, 目录到达各级省政府进行调整。各省卫生部门可在国家目录的规定和基准上, 根据各省的财政状况和居民可分配收入情况调整目录内品种和各类药品的报销比例。如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适当增加目录内的品种数量, 减小目录内基本药物的比例, 适当提高各类药品的报销比例, 以分担当地居民的看病负担;对于经济发展欠发达、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少的地区建议适当加大目录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基本药物品种价格相对非基本药物较低, 提高目录内基本药物比例, 减少普通报销药品比例能够适当减轻政府用于医疗卫生领域投入的财政压力。医保目录的等级可以再进行细分, 将目录划分为3个级别, 适当拉大3个级别药品的报销比例差距, 以此区分国家基本药物、各省基本药物和普通报销药品3类药的使用地位, 并且达到鼓励群众到基层首诊就医, 推动基本药物使用, 促进科学、合理、经济地使用目录药品的作用, 有利于我国基本药物政策和医保政策的合理科学运行。

3.2 将药品目录的制定和报销环节工作分部门开展, 同时协调各方利益

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医保目录主管部门不相同, 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 责任和利益互相交叉。建议实行决策、执行、监管分离。将药品目录的制定工作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承担, 而人保部则负责药品报销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如此分工避免了两大目录各自为政, 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也使各部门的职能更明确, 更便于管理和利益的分配[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应当由卫生部门转为人保部负责,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同管理, 减少管理人员, 降低管理成本, 也能实现三大保险基金的合理分配。卫生、社保两部门, 应尽可能抛开部门利益, 放下“管、办”之争, 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首要任务。

医保目录内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各类型药品的报销比例等都涉及到许多利益攸关方, 包括患者、医疗机构、药企、卫生部、人保部等。药品目录的制定过程实质上是各方利益的权衡过程, 药品目录的遴选和制定建议邀请患者、各级医疗机构、药企、卫生部、人保部的代表以及各方专家开展听证会, 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3.3 加强财政的转移支付, 保障我国各地区的用药公平性

我国东部地区目录药品数量多、药品报销比例大, 中、西部地区目录药品数量少、药品报销比例少。针对地区性目录和用药的不公平性, 政府应当加强转移支付, 增加财政对中、西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 为中西部地区目录的制定建立强大的资金后盾, 以缩小我国各地区的目录和用药差异, 确保人民看病用药的公平性。

3.4 避免各地卫生部门在遴选基本药物品种时对本土中成药产业保护行为

基本药物对药品市场的结构和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基本药物品种的遴选尤为重要。在各省目录的制定过程中, 保护本地中成药产业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到目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 还会阻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和我国中成药产业的发展。我们要深刻意识到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医保目录对中成药市场的指导作用, 善于利用该特点开展中成药产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 优胜劣汰我国的药品制造企业, 优化和调整中成药的产业环境, 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机会, 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摘要:文章收集了我国28个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31个省医保目录, 对比它们在中成药部分的药品数量、结构、品种差异。方法:采用EXCEL和SPSS18.0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结论:两个目录品种数量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与两个目录的药品数量具有相关性;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单独增补品种数较多, 医保目录品种重叠率较高;医保目录未包含所有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建议:医保甲类目录包含所有的基药目录的既定政策应贯彻执行, 适度拉开基药和非基药的报销比例;将目录的制定和报销工作分部门开展, 协调各方利益;加强财政转移支付, 保障各地区的用药公平性;避免各地卫生部门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时对本土中成药产业的保护行为。

关键词: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医保目录,中成药,区域差异

参考文献

[1]张震巍, 沈爱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之比较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 2004, 5:317-318

[2]人民网.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发布基本药物今日起全额报销[EB/OL].http://news.fznews.com.cn, 2009-12-01.

[3]新华网.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3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资金82医院[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1/07/c_113631279.htm.

[4]李建国, 曾元儿.我国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品种差异研究[J].中医药管理杂志, 2012, 8:772-774

[5]范学礼.《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并行下的衔接性研究[M].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论文, 2011.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 第9篇

我国政府近20年来高度重视并逐步建立了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措施。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通过制度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当前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因为不直接与药物的供应和补偿计划相关,还没有考虑省际间的地理和经济差异,制定时实际使用者的参与也不够,还不是十分有效[2]。加之卫生体制改革缓慢,同时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间的利益矛盾等因素也影响了基本药物推行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步伐。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建立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找出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在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提供新的思路。

1 我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药品市场空前发展,造成药品在生产、供应、临床使用的某些环节上失控,临床急需的治疗性药品时有断档,新药、特药价格昂贵,普药价低,且采取不正当手段销售,以致一些劣质药品甚至假药流入市场。此外,公费医疗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也造成了药品浪费,加大了国家和单位的财政负担。同时,偏僻农村却存在着药品资源配置不足,“看病难、看病贵”的不良状况。因此,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我国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明确基本药物产品的性质,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的依据和基础[3]。

我国自1992年起,政府决定结合公费医疗、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遵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遴选原则,开始制定并确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为城镇和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医疗保险用药提供了科学、合理、规范的基本用药依据,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减少了医源性疾病和药品的不良反应;同时目录的逐步调整与完善提高了药品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了有限医药卫生资源的浪费,遏制了药品费用上涨过快,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使群众获得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本权利,满足了广大人民基本医疗用药的需求,推动了我国药品市场健康而有序地发展,这对保障群众安全有效用药、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据WHO1998年统计数据显示,发达国家的药品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7%~20%;发展中国家占24%~66%;而在我国,这一比重达到45%。1983~1993年间,我国药品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30%,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只有15%左右。药品消费的增长远远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因此,确立基本药物,建立并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群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

2.1 基本药物与基本药物制度的概念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首次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我国的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们医疗卫生优先需求的药物,其选择依据是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疗效好、安全、相对费效比良好的药物。在运转良好的卫生系统中,基本药物要随时都能以足够的数量、适当的剂型、有保证的质量、充分的信息、个人与社会可承受的价格满足供应。

基本药物制度是世界卫生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推行的一种医疗保健制度,它是政府为满足人们重点卫生保健的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而推行的国家药物政策,是药品监督管理的基础。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品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是一个全球化的概念。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2 我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与作用

在国际上,基本药物已与合理用药紧密结合、共同发展,对药品使用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管理作用。许多实践证明,推行基本药物政策,提倡合理用药,能够有效控制药品费用,抑制药费过快增长。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质量监督和对这些药品使用的指导,将有利于提高药物治疗和医疗保障的基础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基本需求,保障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2.2.1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基本药物工作予以了极大的重视:1979年,我国开始制订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工作;1992年,卫生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同年发布《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工作方案》,确定了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思想、原则、组织措施,开始基本药物科学遴选与目录制订;1996年,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和临床用药特点以及疾病发生率的情况,参照WHO的基本药物示范目录,采取专家遴选与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我国基本药物的遴选,国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这个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的目录是同类药物中具有代表性的基本药物,是充分利用国家医药资源的合理选择。此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基本药物目录每2年进行一次遴选和调整;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做出了建立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定;1998年,目录进行首轮调整,再次公布了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调整后的目录里,中药包括了内、外、妇、儿、眼、骨、皮、口腔、耳鼻喉科用药,涉及176个病种、441个证、1333个品种,基本涵盖了中医临床学科的主要用药种类。西药的品种目录,有27类、740个品种入选,基本保证了临床用药;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00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同年在北京召开“国家基本药物的作用与发展研讨会”。会议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展开讨论,促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工作的全面发展;2004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依据“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证供应、质量可控”的原则再进行调整。在调整后确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中成药为11类、1260个品种,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为773个品种,总计为2033个品种,使基本药物目录更加完善和与国际接轨,保障了我国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07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当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也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四项基本制度之一。

2.2.2 基本药物制度的作用。

基本药物是同类药物中疗效、不良反应、价格、质量、稳定性、使用方便性和可获得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最佳或最有代表性的药品。20多年来,我国基本药物不断深入发展,基本药物在医疗保障改革、药品生产供应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基本药物为我国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疗保险提供了科学、合理、规范的基本用药依据,有效促进了医疗改革工作;二是基本药物目录引导了研制单位开发和生产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药品,避免了基本药物短缺或浪费;三是大力推行了基本药物的使用,有力指导了医药人员合理用药,有效提高了临床用药水平;四是加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宣传,提高了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五是建立了良好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了临床必须、价廉的药品生产和供应,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防病和治病的需要以及安全有效的用药。总之,通过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紧密结合,在指导药品的生产和供应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有效配合了医疗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已逐步应用到我国医药卫生各有关领域,满足了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需求。

2.3 在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已有一定发展,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肯定,但当前基本药物制度还停留在药物目录的调整和遴选上,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普遍不够[4],基本药物的法律地位没有确立等问题使基本药物制度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未真正发挥其作用,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基本医疗用药的需求。我国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逐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今先后共颁布了六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中中成药制剂是五版,第一版未收选中成药制剂。20余年来,目录的制定与推行虽然在我国医疗卫生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遴选方法欠科学、客观,目录的管理与实际应用脱钩等等。首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目的是将更符合基本药物标准的药品补充到目录中,同时将存在一些缺陷的基本药物从目录中剔除,以保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基本医疗卫生需要。但是,已经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因为它没有充分考虑省际间的地理和经济差异等因素影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未真正发挥其作用。其次,在全国范围内,能够获得基本药物的人口比例仍然较低,而在广大农村,这一比例会更低。据估计,国内约有1/3以上的人口不能正常获得基本药物。第三,国家基本药物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作用、依据、范围、执行效力上均有所区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不能有效发挥基本药物的主导作用,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的需求。

2.3.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没有被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还不能有效引导必须药品的生产、经营与使用,政府宏观调控乏力。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健康密切相关,最易受市场行为的影响。但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一方面,我国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支撑体系,目前没有占主导作用,并没有得到药品生产厂商、进口商和流通商的重视,企业只从商业利润的角度来选择生产和销售哪些药品,政府还不能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有效监管与控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未能有效引导必须药品的生产、经营与使用,因而存在部分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缺乏或不足,包括一些急救用药。如巯嘌呤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必需化疗药物,目前还没有替代药,但由于该药价格便宜、临床用量少,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经营企业不愿意经销,而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这类药品的生产和供应。另一方面,一些比较成熟、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仿制药品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能过剩,重复生产的现象严重,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

2.3.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不能有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药源性疾病和药品不良反应仍然严峻。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加之受到药品推销的影响,大处方、不合理处方现象仍然严重。临床上药品滥用问题无有效控制措施,在药品不合理使用带来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药源性疾病上升。特别是对抗菌素、激素等的滥用尤其严重,大城市儿童竟有半数以上对抗生素耐药。医疗费用过度增长使医患矛盾快速上升,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损害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信誉。同时由于缺乏基本药物监督和评估机制,基本药物的遴选、使用环节严重脱节,也尚无对处方和用药行为的干预措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仅具有指导性,不能有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和合理用药原则在医疗机构中得到贯彻落实。

2.3.4 基本药物目录未能成为保证基本用药需求的有效依据,可获得药物的不公平问题严重。 在发达国家70%以上的药品是通过报销计划和其他机制由公共机构资助的。如澳大利亚药品补助制度就覆盖了市场上90%的药品市场。但我国政府对基本药物的财政支持不够。基本药物目录未能成为药品报销的依据,与医疗保障体系脱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面不足,且保障重点是大病经济风险,个人为获得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付费比例过高。基本药物制度与“以药补医”机制矛盾突出。医疗卫生机构依赖药品收入,提高成本效率与改善公众的药品可获得性,促进合理用药之间互相冲突。基本药物作为满足人群重点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必须通过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来发挥作用。但目前还未建立起覆盖全体人群的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的可获得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密切相关,因收入不均而导致的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不公平问题严重。

2.3.5 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协调不力,缺乏统一、有效的基本药物流通机制。当前由于基本药物的宣传形式少,大众对此认识程度不高,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以新药、价格高的药品流通为主,一些质优价廉的药物却难以满足临床使用,这些药品过剩与配置不足的不良状况使药品的配送不均衡,造成较贫困、最需要基本医疗服务的偏远地区人群,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更加难以获得基本药物。加之药品的招标采购通过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进行,尚未建立起相对集中、大批量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机制,基本药物目录也未成为政府在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上进行调控和指导的依据。由于流通领域环节多、费用高、采购程序不规范以及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得同品种不同厂家的基本药物价格差异较大,无法形成统一、规范的基本药物价格体系,基本药物流通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

3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发展与建议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任务目标。因此,坚持将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质量和合理使用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获得;坚持基本医疗用药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协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强化政府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责任,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中央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工作。

3.1 尽早修订和完善我国的国家药物政策,提高基本药物的法律地位

国家药物政策是国家卫生政策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的,用于指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价格等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了政府在医药领域的各项目标和行动的指导原则,旨在使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实现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总体目标。基本药物政策是国家药物政策的基础和核心,其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科学管理和宏观指导,合理配置医药资源,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我国现行的国家药物政策是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的一部分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未提及国家药物制度问题。近10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原有的国家药物政策在许多方面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在的情况,因此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当务之急应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下,尽早修订和完善现行的国家药物政策,制定有利于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对基本药物的地位、目录的遴选、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等做出规定,用法律手段保障基本药物政策在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公众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获得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药品,并得到合理使用,满足群众用药的基本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以及广大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使有限的社会医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

3.2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医药卫生、药品监督管理、文化教育、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财政、物价、经济管理、工农业发展等诸多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而目前有的政府部门在部门利益驱使下,经常对自己部门有利的事情争先恐后,不利的事情则相互推诿,这不仅加重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困难,也给我国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带来了负面影响。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诸多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修订和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中之重。同时国家要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竞争机制有效结合,促进并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保证方便及时地供应基本药物,并规范医院合理用药,建立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做到全方位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3 全面提高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合理遴选基本药物目录,使遴选出的基本药物能真正满足人们重点卫生保健的需求,确保基本药物能被有效利用

基本药物是成本效果最好的药物,有限的遴选基本药物可满足绝大多数的医疗需求,不合理的遴选和使用会导致大量浪费。而基本药物目录是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和重要手段,遴选出的基本药物能否满足当地医疗卫生需求至关重要。国际上已较普遍地采用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遴选方法,增加了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我国目前还主要采用专家主观评价的遴选方法,对客观证据的收集评价工作还不够,仍处在初级阶段。虽然自200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中引入了循证医学的理念和循证决策的方法,但与国际上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发展有必要深入研究国际上一些成功国家的经验,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更科学、更客观的基本药物遴选方法和分层管理模式,使遴选出来的基本药物能真正满足我国广大地区不同人群对基本卫生保健的需求,提高我国医疗卫生保健的水平。

3.4 制定基本药物技术标准规范,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增强基本药物目录的适用性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标准治疗指南是促进合理用药的重要工具[5]。基本药物要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药物技术规范,进一步与标准治疗指南和国家处方集的制订紧密结合,将一般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处理、用药等标准化、规范化,及时调整和淘汰风险大于效益的不适合临床使用的药品,便于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基层、社区医疗点更准确、合理地对常见疾病进行诊断、治疗,能够更科学、合理的选择基本药物,减少药源性疾病的上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证群众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基本药物的发展。

3.5 强化基本药物知识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使广大医药工作者以及老百姓能真正了解并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工作虽然在我国已经开展了20多年,但由于相关法规体系不健全以及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医药工作者甚至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者都不了解基本药物,有人甚至片面理解基本药物就是在贫穷国家使用的二等药。因此,进一步加大基本药物是能够承担得起的最好药物,是最好、最适用的药物,它不仅适用于农村,也适用于城市、科研、教学;不仅适用于贫穷国家也适用于发达国家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大力推行基本药物目录,保证所有医疗卫生人员都能获得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培训广大医药人员合理使用目录,并在高等医学院校的教材中增编基本药物目录概论和合理处方的教程等方式去大力宣传基本药物,使广大医药工作者和老百姓能真正了解基本药物是最好的药物,是最经济、最实惠、最安全且有效的药物,才能更快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行和创新。

3.6 正确处理国家基本药物的推行与新药开发以及民族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的关系

国家基本药物是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质量稳定的药物,是保障全体人民身体健康的基本药物,而新药是人类为了征服疾病、提高生活质量而不断开发的药品,可以说国家基本药物与新药的开发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手段[6]。在大多数情况下,基本药物是价格较为便宜的药品,是绝大部分人都能买得起的药品。因为企业开发新药投人了很多人力、财力,虽说新药上市后价格都比较昂贵,疗效好、副作用少,但群众却难以负担,这就使新药与老药成为一对矛盾体。由此,政府首先要采取一些优惠措施,提高企业研发新药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研发新药向既安全有效、又经济合理的方向努力。再次,对某些有独特疗效的新药,既便是价格稍高,也应将之列人基本药物目录。第三,我国的化学药工业一直是以仿制为主的工业,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加强,仿制的限制愈来愈多,难度也愈来愈大,国家也应充分利用国家基本药物政策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我国的制药工业。第四,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时不得有歧视的内容,并且目录的制定都使用通用名,但我国特有的传统药是广大人民群众愿意接受的中医药。因此,我们应制定具有我国特色的基本药物政策,重点关注中药,促进民族药的研究与开发.以此带动整个制药行业的发展。

3.7 保证基本药物资金的可持续投入,建立良好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要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传染病所需基本药物采取财政拨款,政府购买的方式,保证基本药物的获得。要制定配套措施,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作为报销药品的核心和基础,并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并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安全、最有效、最适宜、最经济的治疗药物,有效地抑制药品费用的过快增长,减少浪费,从而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另外,也要建立基本药物的筹资机制,保证人群基本用药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总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切实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获得、价格的可承受和合理使用。国家只要进一步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托,强化目录作为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地位,借鉴和创新“德里模式”[7],建立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的使用与监督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资金的可持续投入。同时,通过实施药品质量保证方案,开展合理用药的培训,制定标准治疗指南,规范药品广告与促销等多种方式,就能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发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提高全社会合理用药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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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ansv.Hogerzeil,MD,phD,FRCP Edin.基本药物概念和制定适用于中国基本药物目录的好处.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6;10.

[3]胡善联.基本药物是什么[J].中国卫生杂志,2007;49(6).

[4]陈永法,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J].中国药业杂志,2005;14(3):2.

[5]王青,等.基本药物的概念及其推广[J].中国药房杂志,2000;1(3):100.

[6]张承绪.国家基本药物的发展方向与作用[J].中国医药杂志,2001;7(6):10.

以系统理论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10篇

1 基本理论

1.1 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冯.贝塔菲(Ludwig von Bertlanffy)首先明确提出,后经许多科学家发展形成的一门学科。

恩格斯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并指出“集合体”就是系统,“过程”就是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和整体的发展变化[1]。钱学森指出:“把极其复杂的研究对象称为系统,即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这个系统本身又是它们从属的、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2]。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系统总结为: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要素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它处在一定环境之中,具有各组成部分孤立状态所不具有的整体功能[3]。

一个系统又可分解为若干个子系统,各子系统相互配合、协调发挥各自功能,从而使其达到系统目标。如果各子系统的功能不能正常实现,那么系统的目标也很难实现。系统处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中,而每个子系统功能的发挥又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且子系统间又多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因而除子系统自身问题外,外部环境也将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和目标的实现。

1.2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

1.2.1 基本药物制度概念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4]。

1.2.2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

如果把基本药物制度看做一个系统,那么它的子系统(元素)应该包括: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督7个子系统。这7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基本药物制度大系统,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而基本药物系统又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系统的子系统,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和可获得性,促进基本药物使用。而可负担性又是可获得性的前提。可负担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可负担,其价格应该是患者可以承受的;二是企业可负担,只有企业有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才会提供产品,基本药物的价格应该是企业可以承受的。可获得性是指人民群众在有需求时,能够得到并且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外部环境包括国家对整个医疗体制及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有利的外部环境,如国家对于基本药物的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政府逐步加大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等。不利的外部环境,如政府对于公立医院补贴不足、以药养医机制等。

2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结构分析

2.1 子系统(要素)间关系分析

将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分为遴选、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监管7个子系统。其相互关系见表1。

2.1.1 遴选子系统

遴选子系统主要对生产子系统、流通子系统、定价子系统、使用子系统及报销子系统产生影响。遴选出的基本药物品种在流通、定价、使用和报销上将会有特殊政策,因为基本药物的特性,其作为公共产品的一种,政府为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会出台相应政策给予保证。如在流通政策上,政府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并保证基本药物配送的及时性,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在定价政策上,国家对于遴选出的基本药物,会执行比较严格的定价政策,如设置市场最高零售价等;在使用政策上,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品,并保证一定使用比例;在报销政策上,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生产方面,在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遴选出的基本药物在很多方面将享有特殊政策,可能使企业获得稳定利润,所以会激发企业生产积极性,这也是企业在遴选基本药物品种时进行政府公关的原因,企业希望自己生产的药品品种能够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尤其是独家药物产品。

2.1.2 生产子系统

生产子系统主要对流通子系统、定价子系统和使用产生影响。首先,有些利润少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流通企业自然无法流通。其次,基本药物生产成本是定价原则中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其成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定价。最后,生产环节对使用环节产生了很大影响,有些利润较小的基本药物厂家不生产,使用环节自然无法使用,这也是目前有些基本药物产品在市场上难寻踪影的原因之一。

2.1.3 流通子系统

流通子系统和生产子系统相似,主要对生产子系统、定价子系统和使用子系统产生影响。第一,对于生产子系统,在流通过程中有些药品没有被医疗机构采购,流通企业不愿配送或者销售量小的药品,生产企业不愿生产。第二,对于定价子系统,流通成本也是定价原则中考虑的因素之一。第三,对于使用子系统,首先医疗机构购入药品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因此招标采购到哪些药物,医疗机构就会使用哪些药物,其次有些基本药物流通利润较低,流通企业不愿配送,市场自然无法供给使用。

2.1.4 定价子系统

定价子系统对生产子系统、流通子系统及使用子系统、报销子系统产生影响。定价子系统对生产子系统和流通子系统产生的影响作用相似,如果定价过低,则无法给企业带来足够的利润,那么生产企业将不愿生产,流通企业也将不愿流通。相反,如果定价较高,则会激发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对于使用环节,在现有药品顺价加成的政策下,其价格越高利润则越大,所以定价环节会影响到使用环节。对于报销政策,定价高的药品一般来说报销比例相对降低,而越是价格便宜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较高。

2.1.5 使用子系统

使用子系统对于遴选、生产、流通、定价、报销子系统都会产生影响。对于遴选子系统,基本药物遴选时,将会把药品在临床中的实际使用情况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对于生产、流通子系统,使用量大的药品自然会给生产和流通企业带来动力。对于定价子系统,根据基本药物的使用量,会出台特殊的定价政策,如使用量较小的必备基本药物会提高加价率。对于报销子系统,在选择报销药品品种时,使用情况将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2.1.6 报销子系统

报销子系统对于使用子系统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对于生产、流通子系统产生间接影响。报销比例较高的药品,将会更大的降低患者的负担,患者必然更愿意选择。报销上的特殊政策也是国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的手段之一。使用量较大的药品,生产企业自然愿意生产、流通企业自然愿意流通。

2.1.7 监督子系统

监督子系统将作用于其他各子系统。在遴选、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环节,都需要相关监督,以保证各环节的公平和公正性。

2.2 子系统联系机制及系统问题分析

从表1可见,基本药物制度7个子系统之间理论上最多产生42组相互关系(每2个子系统之间都产生相互影响),实际分析共有29组相互关系(如表1所示)。经计算,大约70%(29/42)的子系统间都会产生影响,这说明系统中每个子系统都不是独立的,都会产生相互影响。一个子系统出现问题,则会对其他子系统产生串联影响。各子系统都是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只有保证每个子系统的正常运行,才能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功能和目标的实现。

系统目标不能实现是由于子系统间出现了问题。子系统的问题,首先可能是由于系统内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某些企业、医院极度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相应执业道德,甚至违法违纪。或者基本药物政策系统内相关政策制定不合理,与系统总目标不符。其次,就是由于外界环境对于系统造成影响。子系统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系统内部出现矛盾,最终使系统目标不能实现。

第一个问题,在现阶段不是造成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功能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目前,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制定基本上是合理的。违法违纪,不讲道德的企业、医院、个人影响了系统目标的实现,他们主要是由于逐利的目的。这说明影响系统目标的实现,可以使他们获得利益,他们的行为也没有受到有效的管制。这就说明在系统外部环境上出现了问题,影响了各个子系统的功能,从而影响了整个系统目标的实现。

3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外部环境分析及改善建议

3.1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外部环境分析

3.1.1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外部环境作用机制见图1

3.1.2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不良外部环境分析

现阶段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不良外部环境主要有:(1)国家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意愿,各部委相互推诿。新医改和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了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政策内容,但政府并没有实质性投入与重视——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意愿。与新农合、基础教育、农产品补贴等制度相比,缺乏强有力的政策制约和配套措施,除相关政策外,其他方面落实少,尤其在财政分配方面。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需要中央各部委相互配合,但在实际情况中,各部委间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脱,尤其是财政部及社会保障部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职能。在这样大的环境中,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功能实现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2)政府对于医疗机构补偿不足,形成以药养医机制。政府目前对于公立医院的补贴明显不足,使得医疗机构不得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经营。加之以药养医机制使医疗机构的利润主要来自于药品利润,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多选择价格昂贵、利润高的药品,而基本药物大多价格低、利润少,所以医疗机构不愿处方基本药物,使得基本药物使用子系统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对生产子系统、流通子系统都间接产生了消极影响,由于基本药物需求不足,造成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流通企业不愿流通。(3)关键利益集团的利益难以打破。在原有的医疗体系秩序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受贿问题、寻租问题等。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团,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要想打破现有利益集团,改革现有状况,仅靠百姓或某个或某些部门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中央政府的强力整治意愿、改革决心和强硬的制约制度以及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使得基本药物制度系统步履为艰。(4)缺乏群众基础。大多数群众不了解基本药物,由于在原有制度体制下,医生通常喜欢开大处方,有过度用药习惯,导致群众产生了错误的用药观念,且改变此观念有相当难度。这就为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促进基本药物的使用从需方角度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难。(5)政府监管不力,法制化不够。以药品降价为例,发改委曾经进行过20多次药品降价,可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很多降价药品,厂家没有利润,就不愿生产,医疗机构没有利益,也就不愿使用,形成了药品“降价死”的怪圈。可见,政府对于政策实行后的监管是不力的,使得企业、医院有了投机的机会,使政策落实困难。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在招标采购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企业中标后不生产,医院投标后不使用、不履行合同等问题屡见不鲜。这都是由于政府缺乏对此类问题的监管和处罚管理。

正是由于这些不利的外部环境影响,使得各子系统功能受到了影响。而子系统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系统受到影响,其他系统的功能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总目标就很难实现,这也是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3.2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外部环境改善建议

针对以上出现的众多环境问题,要为基本药物制度系统营造一个更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系统目标的实现,应做出以下改革。第一,要增加政府改革意愿,各部门通力配合,各负其责。第二,增加政府对于医疗机构补贴,改变医药养医机制。第三,打破现有利益集团,形成更加合理的新秩序。第四,增加基本药物宣传,使群众了解基本药物,形成正确的医疗消费观。第五,政府要加大对于不法行为的监管,增强法制化建设,减少违法违纪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 总 结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就是在子系统相互作用和外部环境影响的条件下实现的。目标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各子系统的功能能否正确发挥,外部环境是否有利。只有在同时满足这两点的条件下,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功能才能最大化的发挥,目标才能实现。而外部环境又影响到各子系统功能的发挥。各子系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如果一个子系统产生问题,其他系统就会连带产生问题,整个系统的目标就不能够实现。

目前,基本药物制度系统外部环境对各子系统产生了不利影响,使各部分功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目标不能实现。医疗改革现阶段工作重点,不仅应该放在基本药物制度系统本身,更要放在整个外部大环境的改善工作上。只有把系统的外部环境治理好,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才能够实现。

摘要:文章从系统论观点出发,将基本药物制度看做一个系统,提出了系统目标,并将其分为7个子系统,并构建出子系统间的相关关系,并分析系统问题原因。指出现阶段改善系统外部环境是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目标的关键。

关键词:系统论,基本药物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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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学森,等.组织管理的技术——系统工程.文汇报[N].1978-09-27.

[3]张亮.管理学基础[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三) 第11篇

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价格比较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二是用药合理。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国家还印发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以规范医生的处方,避免过度用药。三是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四是方便可及。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使用方便。

15.如何保证使用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地方政府负责保障本地区基本药物安全,定期对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二是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检验,逐步把基本药物纳入电子监管网。三是只有质量管理水平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生产流通企业,才可成为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商。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召回。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

16.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新医改方案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制药行业的影响是积极的。总体来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的市场销量将会明显增长。但对于具体的制药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基本药物政策将加速制药企业的优胜劣汰。只有适应新的形势并能及时做出调整的企业,才能抓住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17.如何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一是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降低生产成本,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保证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及时足额供应。二是把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纳入“十二五”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医药产业政策,以鼓励和规范基本药物生产。三是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解决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生产数量少的基本药物的供应问题。四是引导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参加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督促中标企业按合同要求生产基本药物,确保供应。

【国家基本药物流通】

18.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批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通过市场机制逐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从而推动药品批发企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由于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配送,在物流能力、覆盖范围、配送成本等方面占据竞争优势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部分具有终端覆盖能力的中型批发企业以及中小型企业将面临一定竞争压力,有可能加速药品流通企业的联合重组。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范围的建立,我国药品批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提高。

(未完待续)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第12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1~6月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126种国家基本药物ADR报告1170份。

1.2 方法

采用Microsoft Excel电子表统计和手工筛选方法对1170例ADR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

2 结 果

2.1 ADR与性别、年龄的关系

1170例ADR报告中男619例,女551例;男、女之比为1.1∶1.0。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40~59岁。

2.2 ADR转归

其中好转696例(59.49%),治愈472例(40.34%),死亡1例(0.09%),有后遗症1例(0.09%)。

2.3 涉及药物分类

将ADR报告按药理作用分类统计,共涉及126种药物,以头孢菌素类为主,其次为中成药。见表1。

2.4 ADR的用药途径分布

静脉滴注所致ADR居首位,其次为口服。见表2。

2.5 ADR累及的系统或器官及主要临床表现

参照《WHO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进行分类,累及的系统或器官以消化系统、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等为主。见表3。

2.6 ADR类型及构成比

根据报告类型分类标准,其中严重的ADR报告94例(8.03%),新近严重的ADR报告16例

(1.37%);一般的ADR报告921例(78.72%),新的一般ADR报告139例(11.88%)。110例严重ADR中,以过敏反应发生率最高,占32.73%,其次为过敏性休克,占20.00%。见表4。

2.7 ADR报告来源

ADR主要来自医师的报告,占42.56%;其次为药师,占31.71%;护士居第3位,占20.60%。见表5。

3 讨 论

3.1 ADR与年龄、性别的关系

ADR的发生与患者的年龄、性别有一定的相关性,本组男、女比例相差不大,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40~59岁。一般女性体质量较男性轻,用药量应酌减,且女性由于月经、妊娠、授乳等生理功能,可使某些ADR与男性有所差别。如在月经和妊娠期间,刺激性泻药等可增加流产、早产及月经量过多的危险。孕妇和授乳妇女用药应注意,某些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或由乳汁进入婴儿体内[1]。另外,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粒细胞减少症女性比男性多。儿童和老年人除体质量与成年人有差别外,儿童的神经系统和脏器发育尚未完善,新陈代谢较旺盛;老年人的脏器功能减退,新陈代谢降低。

药物治疗时应注意:由于存在个体差异,不同人种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同一人种不同个体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也不同。

3.2 ADR与药物品种的关系

引起ADR的各类药物中,头孢菌素类药物居首位,中成药次之。其原因可能为: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谱广,应用指征较宽,在临床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且存在滥用现象[2]。因此在应用抗生素时,必须加强对抗生素临床应用规范的贯彻实施,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用药,避免无指征用药、联合用药、用药剂量过大等。中成药所致ADR例数仅次于抗生素,且以中药注射剂为主。目前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题主要是由于其成分复杂,部分杂质未有效去除,有效成分的药理、毒理等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且临床滥用、超剂量应用现象较普遍。因此在应用中成药时,应遵照药物说明书的适应证、用法及用量,且以单独应用为宜,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应用,从而预防ADR的发生。

3.3 ADR与给药途径的关系

本组ADR报告中主要的给药途径是静脉给药,且多为静脉滴注。由于静脉给药可使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不经过黏膜屏障且无首关效应,因此作用迅速,其血药浓度、pH值、渗透压等因素均为引发ADR的直接诱因。建议临床医师应使用合理的给药方式,遵循“可口服给药者不予肌内给药,可肌内给药者不予静脉给药”的原则。

3.4 ADR累及的系统或器官及主要临床表现

本组报告中ADR累及的系统或器官以消化系统为主,其次为皮肤及其附件。在所有严重ADR中,过敏反应的发生率最高,其次为过敏性休克。因此,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ADR,以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

3.5 ADR与报告人身份的关系

本组ADR报告人身份以医师、药师及护士居多。其原因可能为: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密切,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情况及各种体征、症状;随着药物安全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药师也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逐渐走向临床,为住院患者建立药历,进行用药监测。另外,药师应为医护人员提供、收集药学信息,开展ADR宣传,加强合理用药指导,最大限度地降低ADR的发生。药师是链接医师和专业监测机构的纽带,已成为ADR监测的中坚力量。

3.6 ADR与转归

本组以一般ADR所占比例最大,经采取治疗措施后多数治愈或好转,仅0.18%的严重ADR患者死亡或留有后遗症。因此,为了减轻ADR引起的损害,应重视对严重ADR的监测,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操作水平。

药物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对疾病的治疗作用时,也可能出现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作用。因此,医院应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测,同时应安全、经济、有效及合理地应用药物,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ADR的发生。

摘要:目的 了解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ADR)的发生情况及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对2010年1~6月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ADR报告1170例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 1170例ADR报告中,男女之比为1.1∶1.0,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40~59岁;共涉及126种药物,以头孢菌素类为主,其次为中成药;静脉滴注所致ADR居首位,其次为口服;累及的系统或器官以消化系统、皮肤及其附件为主;110例严重ADR中,以过敏反应发生率最高,其次为过敏性休克;ADR主要来自医师的报告,其次为药师,护士居第3位。结论 临床工作中应密切关注国家基本药物ADR,加强ADR监测和报告,以确保临床安全、有效、合理地应用药物。

关键词:药物,基本,国家,不良反应,分析

参考文献

[1]苏明君.浅谈药品不良反应与合理用药[J].中国医药指南,2010,8(4):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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