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2024-06-25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精选12篇)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第1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正从物质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加速转移,从而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出新态势。

1.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增长速度高于国际货物贸易。1980~2006年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扩大到27100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4倍。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1/7增长到近1/5。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990~2002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的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国际货物贸易6%的年均增长率。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在新的科技浪潮推动下,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行业,咨询、信息、数据处理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行业的兴起,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有关数据显示,1990~2005年间,运输和旅游服务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62.5%下降到52.2%,而以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它服务类型所占比重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可见,国际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3.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各国特别是大国竞争的焦点。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一些国家甚至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的服务贸易加以管理和促进。服务贸易已成为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世界贸易竞争将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贸易的竞争上,服务贸易竞争的成败将决定各国经济发展的未来。

4.国际服务贸易呈现自由化与贸易壁垒并存的趋势。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努力推动有关服务贸易的谈判,加快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与此同时,随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该领域的竞争加剧,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纷纷采取诸如入境限制、技术标准、外汇管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部门,更是严加限制进口。据统计,目前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1.服务贸易的规模仍然偏小,且长期处于逆差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超过了第一、二产业,但是,无论在总数、份额还是质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4%,其中美国为14.6%,是我国的4.3倍。尽管当年我国贸易进出口额世界排名第三,但服务贸易出口只占贸易出口总额的9.8%, 远低于18.8%的世界平均水平,且出现了近94亿美元的逆差。我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首次出现逆差后,除个别年度(1994年)外,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有不断扩大之势,这与我国总贸易顺差形成了鲜明对比。

2. 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项目和市场过于集中。尽管当前我国服务贸易收支增长态势良好,但项目和市场分布极不平衡。根据商务部服务贸易司2005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和其它商业服务上,三者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收支的83.36%。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我国香港地区和美国等国家。服务贸易项目和地区分布不均衡,形成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总体水平偏低、短期内难以突破的格局。

3. 服务贸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从业的服务者必须具备相当的技术知识,否则就难以提供有价值,尤其是高附加值的服务。但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其中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以具有高中和大专水平的劳动者为主体,其比例占3/4左右,具有初中及以上水平的占13.9%,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水平的仅占10.8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素质是各服务行业中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较高的行业,但从现有的人力资源看,根本不足以支撑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4.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服务管理落后。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法未成体系,配套法规不完善,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那些已颁布的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规定与国际规则不够吻合。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多缺陷,如服务行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此外,我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和划分标准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惯例也不一致,所有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大发展的因素。

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我国服务贸易应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态势,充分考虑“入世”后的新变化,采取既顺应时代要求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措施。

1.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服务行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的现实选择。但是,我国想要使服务行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产业,推动服务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基于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和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潜力等多种因素,我国政府在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选择应按照“深度挖掘”、“重点培育”和“特别关注”三个层次进行。“深度挖掘”类的部门包括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这些部门的出口基数大,在现有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对出口总额的扩大就会产生巨大影响;“重点培育”的部门包括计算机和信息、金融保险、通信和特许专利使用等,这些部门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环保节能,是各国服务贸易竞争的焦点,只要政策得当,会对我国服务贸易产生重大影响;“特别关注”类的部门包括文化教育、分销和咨询服务等。美国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份额高达40%,韩国也占到了3.5%,而具有丰厚文化资源的中国则只占1.5%。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做法,把拥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体育(如武术和杂技)、中医、戏剧等全方位推向国际市场,我国的文化出口会大有作为。

2.加强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人才。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建议由商务部和教育部牵头,走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可在现有各高校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还可筹建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贸易发达地区的服务贸易人才培训;还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海外高素质人才来国内就业,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3.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引导跨国经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为了扭转我国服务贸易连连逆差的状况,服务贸易不仅要“引进来”,更重要的是要“走出去”。近年来,我国已培育了一批在世界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服务企业。今后,除了巩固过去的成果外,更要通过不断地在体制、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大力发展跨国经营,从而促进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通过政府参与WTO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力争要求其它国家开放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部门,以拓展企业发挥优势的领域。

4. 构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一是筹建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实行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组织开拓市场的活动,与国内外服务贸易相关部门、商业协会建立联系;二是建立全国服务贸易公共信息网站,介绍世界服务贸易总体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和行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三是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广交会、文博会等会展活动,增加服务贸易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第2篇

关键字: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特征问题 对策

一、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

(一)服务贸易的涉及的领域日趋扩大化

(二)世界服务贸易的地理分布不平衡

(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存在显著差异

二、我国服务贸易出现的问题

(一)高等生产要素相对贫乏

(二)相关产业支持不力

(三)企业组织、战略与竞争度欠合理

(四)政府的辅助作用比较弱化

三、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一)通过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中国服务业比较优势。

(二)建立和谐均衡的世界经济新秩序

(三)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立法。

(四)强化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业市场秩序。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第3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新特征与趋势;我国发展策略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和分类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国际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按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有四种分类。第一,过境交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机构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特征与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增长加速化

经济全球化引发了各国產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际贸易格局也相应发生着变化。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成为跨国投资的主流。为了应对全球市场竞争,跨国公司不断调整资源配置和公司经营战略,按照成本和收益原则剥离非核心的协作与生产服务业务,增强了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服务贸易增长异军突起,特别是服务产品的生产成为国际投资的重要领域。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近年来,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电子、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新国际服务贸易浪潮产生的新行业不断涌现,一系列新兴服务方式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

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呈现自由化的趋势。服务贸易自由化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4.服务贸易壁垒日趋隐蔽化。

自上世纪末以来,WTO成员间相继达成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揽子协议,充分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与此同时,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各国政府通常回避关税措施,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策略

1.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并重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利用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我国的服务企业,应坚持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发展原则,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此同时,我国应把服务业发展重点逐渐转移到现代服务业发展上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总体结构,立足于未来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

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缺乏,并且,整个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不高,这无疑大大削减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可以在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改革创新。

3.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做到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接轨。

4.逐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导致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服务业的市场化水平低下。因此,我国应该避步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格局。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降低不必要的门槛,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根据入世承诺和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服务业开放规划,有步骤地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

参考文献:

[1]赵书华:国际服务贸易研究[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第4篇

我国被冠以“世界加工厂”、“世界工厂”、“世界制造中心”的称号, 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承接了世界加工业, 使得我国货物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 出口产品层次低, 且受到大量外国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调查等贸易阻力。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在贸易结构方面, 服务贸易发展落后于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占我国贸易总额比重小且逐年降低, 大大低于世界总体水平;在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中, 以运输、旅游为代表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一直占主要地位;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的新兴服务贸易项目由于受制度、技术、资本等因素制约, 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和中国国际贸易地位不相匹配。

二、结合世界及主要国家的贸易竞争力, 提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本文研究贸易竞争力指标采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TC指数) , 即TC= (出口额-进口额) / (出口额+进口额) 。并且采用TC指数研究成果, 即当-1<TC≤-0.6, 表示贸易有极大竞争劣势;当-0.6<TC≤-0.3, 表示有较大的竞争劣势;当-0.3<TC≤0, 表示有微弱的竞争劣势;当0<TC≤0.3, 表示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当0.3<TC≤0.6, 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当0.6<TC≤1, 表示有极强的竞争优势。为了便于数据统一, 采用2005—2007三年时间序列数据, 所用数据多采自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 以及其他引用的WTO数据, 并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情况下作出适当处理。

在研究服务贸易竞争力之前, 先看看世界经济中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情况, 这里借用TC指数表示世界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 (下面国家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同) , 即世界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 (服务贸易总额-货物贸易总额) / (服务贸易总额+货物贸易总额) 。

(注:贸易数据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2008》 (中国商务出版社) 整理。)

从表1可以看出, 世界货物贸易绝对数额远大于服务贸易绝对数额, 世界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有极大竞争劣势, 其原因主要是服务贸易以货物贸易为基础, 现代世界服务业起步晚。1986年9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才将服务贸易列入国际贸易的谈判议题, 在取得《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成果后, 才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轨道。

(注:本表贸易数据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2008》 (中国商务出版社) 整理。)

从表2可以看出, 对世界影响较大的主要国家, 不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 在绝对数额上逐年高速递增, 如2007年美国、德国、印度货物贸易的增长率分别为12.2%、19.3%、16.7%, 服务贸易增长率则分别为17.3%、20.1%和17.8%。上表中, 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取得绝对数额的优势, 其原因是英国、德国、美国以及日本曾经依次取得近代世界经济中的制造中心和科技中心地位, 使得其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得到长足发展。根据上表可以计算他们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如表4和表5。

根据表3可知, 选择的主要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指数除英国和印度外, 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均小于-0.6, 表明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服务贸易也处于极大竞争劣势, 这符合世界服务贸易规律, 而我国的服务相对竞争优势指数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劣势最大。对于英国和印度他们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却大于-0.6, 且小于-0.3, 表明这两个国家服务贸易有较大竞争劣势, 也较符合世界服务贸易规律, 相比较其他国家有竞争优势, 其原因是英国是近代最早的世界制造中心和科技中心, 首先在工业经济取得成功后, 在工业经济的带动下, 服务经济相对于其它国家起步早, 获得了先发优势;而印度也取得同样竞争优势, 主要是由于印度通过国家战略规划, 成功取得美国软件服务外包机会, 取得瞩目成功。

从表4可以看出, 世界服务贸易有微弱竞争优势, 在选择有较大影响的国家中, 美国、英国和印度, 三国的服务贸易都有微弱竞争优势, 而其它国家的服务贸易都具有微弱竞争劣势。英国和印度取得服务贸易微弱竞争优势主要由于上面分析的原因;对于美国, 则主要由于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率先启动信息高速公路战略, 率先发展了新经济, 使得美国在1995年以后的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中取得主导地位, 一方面为其货物贸易提供了助推器;另一方面为服务经济, 特别是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打下基础。

服务经济以货物经济为基础, 服务经济又反作用于货物经济, 并决定了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的基础, 服务贸易反作用于货物贸易。在科技的推动下, 为货物经济服务的服务经济得到发展, 服务经济对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贡献也越来越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 工业化高级阶段, 服务经济独立于货物经济之外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借助于先进的技术知识和资本重点发展服务经济, 表现于第三产业结构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大于货物经济的贡献, 在世界经济与各国经济的发展着重依赖于国际贸易的今天, 表现为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领先于世界并主导世界服务贸易。

纵观表2至表4, 从发达的四个国家美、德、英、日四国, 不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的绝对数额都比“金砖四国”的大 (中国除外) , 间接地说明了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发展又反作用于货物贸易的道理。新兴市场的“金砖四国”存在某些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相对优一点, 主要是由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起点低、数额小造成。而中国在货物贸易总额位于世界前三, 服务贸易总额也位于世界前十,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30年的吸引外资、粗放式发展, 以及我国经济、文化、自然环境大国。

三、结语

各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国际贸易, 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两个组成部分, 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信息事业的快速发展, 以及贸易、投资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 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显著,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普遍抬头, 需要我们制定应对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

遵循服务经济与货物经济的关系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服务发展路径, 通过后发优势, 取得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为达到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策略需要做到:应该坚持一手抓货物贸易, 一手抓服务贸易, 并且两手都要硬;应该坚持走技术创新道路,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变, 通过技术应用于现代服务业建设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应该加大科技投入和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 发挥货物经济与服务经济相互促进关系, 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走向国际打下基础;应该通过国家战略, 科学处理科技、制造、服务和经济的关系;应该抓住当前国际服务外包的契机, 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

(注:本文获得三江学院经济学院青蓝工程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项目号:Q07085。)

摘要:在世界各国经济越来越依赖于国际贸易的今天, 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如同服务经济与货物经济的关系。由于国家战略以及各国科技存在差距, 本文就从差距中吸取经验, 做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发展, 提出了通过技术进步建设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等发展服务贸易策略。

关键词: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参考文献

[1]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EB/OL].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

[2]中国人民共和国统计局[DB/OL].http://www.stats.gov.cn/.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EB/OL].http://www.mofcom.gov.cn/.

[4]赵明、常鸣:服务贸易竞争力定量分析及竞争力提升对策[J].学术探讨, 2006 (4) .

[5]车文立: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财经问题研究, 2009 (7) .

[6]王铁山: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内涵、效应与发展趋势[J].国际贸易, 2009 (6) .

[7]孙文海:积极应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新变化[J].经济纵横, 2009 (7) .

论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第5篇

首先,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阐述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一般概念及法律特征。并在国际上第一次从理论方面深入研究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概念;其次,论述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三种形式,并根据WTO的SISD关于国际服务贸易行为的分类,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区分为13大类;再次,详尽论述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的条款,并简略说明了每一条的具体内容及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最后,论述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法律应适用的三大原则,即自由选择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原则。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服务行为 法律适用原则

一、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概念

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l条第2款的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应理解为:不同国家的居民就服务贸易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根据这一概念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其主体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居民,居民包括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法人,不强调他们的国籍,而主要以他们的住所或居所为基准;(2)其标的必须是服务行为,“服务行为”具有无形性、同时性以及不可储存性的特点,这一特征是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及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基本区别;(3)其具有连续履行性,这一特征是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又一区别;(4)其性质既具有贸易性也具有投资性。这一特征也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及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有所不同;(5)其适用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国际服务贸易法,这一特征与其它两种国际贸易是有区别的。

我认为从理论上讲,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应当定义为:同一国家的居民就国际服务贸易行为或不同国家的居民就服务贸易行为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在此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主体,二是标的是否跨越国界。就主体而言,既可以是同一国家的居民,也可以是不同国家的居民,同一国家的居民如果就国际服务贸易行为达成协议,那么这类“协议”就应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因为其标的(服务行为)是“跨越国界”的,如电信的国际服务行为、运输的国际服务行为等,所以这类以标的“跨越国界”为标准的服务贸易合同,无论其主体是否为同国家居民,都应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就标的是否跨越国界而言,服务行为既可以是跨越国界的,也可以是未跨越国界的,不同国家的居民如果就服务贸易行为达成协议,那么这类“协议”也应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因为其主体是“不同国家”的居民,如现场消费服务行为、登载广告服务行为等,所以这类以主体是“不同国家”的居民为标准的服务贸易合同,无论其标的(服务行为)是否跨越国界,都应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确认,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确认是有一定区别的,实践中确认的难度也大一些。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与国内服务贸易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主体和标的,凡是“同一国家”居民就“未”跨越国界的服务贸易所达成的协议,就是国内服务贸易合同;反之,就是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二、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形式与种类

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形式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一致的,即口头形式(包括书面或电子文件证明的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电子文件形式。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种类是相当复杂的,从理论上讲应当以其“标的”作为区分的依据。根据 WTO统计和信息系统局(SISD)关于国际服务贸易行为分类表对服务贸易行为的划分,服务贸易行为分为11大类142个具体项目。11大类包括:商业服务行为、通信服务行为、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行为、销售服务行为、教育服务行为、环境服务行为、金融服务行为、健康与社会服务行为、同旅游相关的服务行为、娱乐和文化及体育服务行为、以及运输服务行为。据此,国际服务

贸易合同共有13类,这种分类方法在目前来说,还是具有相当权威性的,其具体包括:

(1)国际商业服务合同,其主要包括:A、国际专业服务合同,如国际法律服务合同、国际会计服务合同、国际审计服务合同、国际税收服务合同、国际工程服务合同及国际兽医服务合同等;B、国际计算机网络服务合同,如国际计算机硬件装配咨询服务合同、国际软件执行服务合同、国际数据处理服务合同及国际数据库服务合同等;C、国际研究与开发服务合同,如国际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服务合同、国际社会科学研究与开发服务合同、国际人文科学研究与开发服务合同及国际交叉科学研究与开发服务合同等;D、国际房地产服务合同,如国际房地产评估服务合同等;E、国际租赁服务合同,如国际船舶租赁服务合同、国际飞机租赁服务合同及国际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合同等;F、其它的国际商业服务合同,如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国际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国际广告服务合同及国际包装服务合同等。

(2)国际通信服务合同,其主要包括:A、国际邮政服务合同;B、国际快件服务合同;C、国际电讯服务合同,如国际电话服务合同、国际电报服务合同、国际传真服务合同、国际电路租用服务合同、国际电子邮递服务合同及国际电子数据交换服务合同等;D、国际视听服务合同,如国际电视服务合同、国际录像服务合同及国际录音服务合同等。

(3)国际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合同,如国际建筑物的建筑服务合同、国际建筑物修缮服务合同及国际建筑物装饰服务合同等。

(4)国际销售服务合同,如国际代理机构服务合同、国际批发贸易服务合同、国际零售服务合同及国际特约代理服务合同等。

(5)国际教育服务合同,如国际初等教育服务合同、国际中等教育服务合同、国际高等教育服务合同、国际成人教育服务合同及国际短期培训教育服务合同等。

(6)国际环境服务合同,如国际污水处理服务合同、国际废物处理服务合同及国际环境卫生服务合同等。

(7)国际金融服务合同,其主要包括:A、国际保险服务合同,如国际货物保险服务合同、国际人寿保险服务合同、国际再保险服务合同及国际保险经纪和代理服务合同等;B、国际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合同(国际保险服务合同除外),如国际存款服务合同、国际贷款服务合同、国际金融租赁服务合同、国际汇付服务合同、国际托收服务合同、国际信用证服务合同、国际担保服务合同、国际货币支付和转移服务合同、国际票据转移和支付服务合同、国际证券发行服务合同、国际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国际金融资产清算服务合同、国际金融咨询服务合同及国际金融信息提供和转让服务合同等。

(8)国际健康与社会服务合同,如国际医疗服务合同、国际保健服务合同及国际社会服务合同等。

(9)国际旅游服务合同,如国际旅行社服务合同、国际旅游经纪人服务合同、国际导游服务合同及与旅游相关的宾馆和饭店国际服务合同等。

(10)国际娱乐服务合同,如国际歌剧演出服务合同、国际戏剧演出服务合同、国际音乐演奏服务合同及国际杂技表演服务合同等。

(11)国际文化服务合同,如国际新闻机构服务合同、国际图书馆服务合同、国际博物馆服务合同、国际档案馆服务合同、国际互连网文化服务合同及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合同等。

(12)国际体育服务合同。

(13)国际运输服务合同,其主要包括:A、国际海运服务合同,如国际海上客运服务合同、国际海上货运服务合同、国际海上拖船服务合同及国际海上救助服务合同等;B、国际空运服务合同,如国际空中客运服务合同及国际空中货运服务合同;C、国际铁路运输服务合同,如国际铁路客运服务合同及国际铁路货运服务合同等; D、国际公路运输服务合同,如国际公路客运服务合同及国际公路货运服务合同等;E、国际管道运输服务合同;F、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合同:G、国际集装箱服务合同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在基本结构上是相同的,也是由首部、正文以及尾部所构成,核心内容仍然是约定在正文中。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种类不同,不同的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具有不同的特点,相应地其内容也必然有所区别.在此仅就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的条款分析研究如下:

(1)当事人条款。若当事人为同一国家居民,那么就应当写明各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联系方式等;若当事人为不同国家的居民,那么除了应当写明上述情况之外,还必须明确其“居住国”名称。

(2)定义条款。当事人应当将认为在合同中可能会引起误解的词语,尤其是关键性词语列入该条,逐个进行解释。例如服务、服务行为、服务标准或质量等。

(3)服务项目条款。主要应当约定服务范围、具体服务事项。本条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应当详细列举约定。

(4)服务质量或标准条款。当事人约定服务质量或标准时,应当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若没有国际标准,就应尽量采用行业国际领先标准;如果行业国际领先标准不易确定,则应当采用双方认可的标准。但是,无论如何,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在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中约定该条款。

(5)服务地点、时间和方式条款。该条款应当特别注意服务时间或期限。还应包括相关资料交付的内容。

(6)服务质量检验条款。包括检验人、检验标准、检验范围、检验地点、检验时间以及检验结果证明等。

(7)服务事项保密条款。包括保密对象、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以及泄密责任。

(8)服务费用支付条款。包括费用总额、支付方法、支付地点、支付时间、支付币种以及税收的承担等。

(9)损失或损害赔偿条款。包括归责原则、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或具体数额的确定等。

(10)免责条款。该条款应当包括名词解释和事件范围两部分内容。

(11)争议解决方式条款。当事人除可以约定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外,还可以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果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则必须将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事项、仲裁规则以及仲裁裁决效力等加以明确约定;如果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则必须将诉讼法院加以明确约定。

(12)法律适用条款。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无论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还是国际法律规范,一般都允许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可供选择的法律规范包括:当事人双方一国的涉外服务贸易法律规范、第三国的涉外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国际服务贸易条约以及国际服务贸易惯例。但是,当事人在自由选择国际服务贸易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时,必须是合法的、善意的,不得与公共利益相违背。

(13)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附件。该条款是将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附件以“清单形式’’列明,并说明所列“清单”的全部附件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在国际服务贸易合同中还应当注明其签定的地点、日期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四、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具体包括三大原则,即自由选择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原则。这些原则已被当今国际经济法确认为国际经济合同适用的基本法律原则,作为国际经济合同范畴的国际贸易合同是不能例外的,显然,作为国际贸易合同范畴的国际服务贸易合同更是不能例外。毫无疑问,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同样也必

须遵守这三大原则:

(1)自由选择原则。意思自治是一项传统的基本法律原则,在“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契约自由”的法律原则,而在“契约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发生质变,产生了适用于国际贸易合同的“自由选择”法律原则。就国际服务贸易合同而言,其具体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实施国际服务贸易行为和解决国际服务贸易纠纷,应当遵守某种可以确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适用原则。当事人既可以约定适用国际服务贸易法的国内法律规范,也可以约定适用国际服务贸易法的国际法律规范;在国内法律规范中,当事人既可以约定适用契约任何一方主体所属国的涉外服务贸易法律规范,也可以约定适用契约主体所属国之外的第三国涉外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在国际法律规范中,当事人既可以约定适用国际服务贸易条约,也可以约定适用国际服务贸易惯例。(2)最密切联系原则。就国际服务贸易合同而畜,其具体是指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的情况下,实施国际服务贸易行为和解决国际服务贸易纠纷,则适用与国际服务贸易行为实施地和国际服务贸易纠纷解决机构所在地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适用原则。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实质,是对自由选择法律适用原则的补充和丰富。该原则的核心是“最密切联系”,与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就是合同的签定地、履行地及其纠纷解决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在当事人未适用自由选择法律原则的情况下,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则适用此项原则,具体而言就是国际服务贸易合同适用其签定地、履行地或者其纠纷解决机构所在地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范,三个地点国家的法律规范,具体适用那个地点国家的法律规范,则应区别情况分别确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纠纷。则当事人在实施国际服务贸易行为时应当遵守(或谓“适用”)行为地国家的法律规范;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而是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则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确定是适用合同签定地国家的法律规范,还是合同履行地国家的法律规范;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或者当事人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而必须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则应当由解决该纠纷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决定是适用合同签定地国,家的法律规范、合同履行地国家的法律规范,还是解决该纠纷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规范。无论是由当事人还是由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适用某一个国家法律规范的,在适用该国法律规范时必须遵循下列顺序:第一、其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服务贸易条约(包括双边服务贸易条约、多边服务贸易条约及国际服务贸易公约);第二、国内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法);第三、国际服务贸易惯例;第四、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服务贸易成本的测度 第6篇

摘要:文章利用最新的数据库,构建了38个国家的11个服务部门从1986年到2009年的贸易数据,采用了Novy(2013)的相对贸易模型对贸易成本进行了测度,并对影响服务贸易成本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实证结果表明,高收入OECD国家的平均服务贸易成本比其他国家低,但其贸易成本离散度也更高。同时,地理因素和制度因素可以很好地解释服务贸易成本,但不同因素对不同服务部门的影响差别很大。

关键词:服务贸易;贸易成本;引力模型、

一、 引言

在本文中,我们采用Novy(2013)的“相对贸易模型”来测度多个部门的服务贸易成本,这个模型可以充分发挥国际和国内贸易数据的优势,并且能够解决目前主流测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 模型和数据

Novy(2013)用一种新的方法测度货物贸易的成本,即“相对贸易模型”,本文将其用于测度服务贸易成本。这个模型并不复杂,但有很强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适用性,可以被应用于很多贸易框架中,比如李嘉图模型(Ricardian Model)、异质性企业模型(Heterogeneous Firms Models)和引力模型(Gravity Model)。本文选取测度贸易成本常用的引力模型,在此基础上推导出Novy(2013)的方法。

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给出了引力模型的基本理论框架,模型的形式如下:

其中xij代表从i国到j国的出口额,yi、yj和yw分别是i国、j国和世界的总收入,tij代表从i国出口到j国的贸易成本,∏i和Pj代表两国的价格指数,?滓是商品的替代弹性。从模型中可以看出,贸易额与国家的大小正相关,所以引力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当其它条件相同时,大国之间贸易往来更多。计算贸易成本tij必须有∏i和Pj这两个价格指数数据,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将这两个价格指数称为多边阻力变量(Multilateral Resistance)。而最大的问题是,这两个多边阻力变量数据没法获得。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进一步假定双边贸易成本是对称的,即tij=tji。在对称性假定下,两个多边阻力变量相等,∏i=Pj,这样就可以得出贸易成本的解析形式。

这个模型仍然存在三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首先,贸易成本函数表达式的设定不一定准确,一些重要的因素可能被忽略。其次,双边贸易成本在大部分时候是非对称的,即贸易双方通常是一国的壁垒高于另一国。第三,贸易壁垒往往是变化的,当一国在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其贸易壁垒就逐渐减小,而一些贸易成本因素比如距离和共同语言等却不随时间改变,这样就无法利用面板数据描绘贸易成本的变化。

Novy(2013)的方法并不需要设定特别的贸易成本函数,也不需要假定贸易成本的对称性,同时,也可以考虑到时间的变化,即可以充分利用面板数据。该方法的基本思想很简单,即贸易壁垒不仅会影响国际贸易,也会影响国内贸易。当一国的整体贸易壁垒上升,本来销往国外的产品就会被更多地在国内消费,所以贸易成本的大小可以理解为国际贸易相对于国内贸易代价的高低。从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的模型可以严格推导出Novy(2013)的相对贸易模型。

首先,用公式(1)可以得到i国的国内贸易额函数xii:

k代表了不同的服务部门,t代表不同的时间。上式中所有的变量数据都比较容易获得,且不需要设定复杂的贸易成本函数,不需要假定贸易壁垒的对称性,也充分考虑了时间效应,所以可以完美解决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中的问题。

本文采用这种方法测度了38个国家的11个服务部门的贸易成本,其中包括建筑服务(CON)、零售服务(WHL)、酒店服务(HTL)、运输服务(TRN)、通信服务(COM)、金融服务(FIN)、租赁服务(REN)、计算机服务(CMP)、研发服务(R&D)以及公共服务(PUB)。数据的时间跨度从1986年到2009年共24年,由于统计条件限制,这些服务的类型主要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规定的第一和第二类服务。所用的数据从“OECD数据库”(O-ECD's STAN,OECD's TISP)和“联合国国民核算账户数据库”(UN's National Accounts Off-icial Country Data)整理而来。

三、 实证检验

在实证检验中,服务贸易成本用关税等值来衡量,每个国家的服务贸易成本是与其所有贸易伙伴的贸易成本的平均值。我们测度了11个服务贸易部门和总体服务贸易(TOTAL)的贸易成本,并对38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进行排序。附表1和附表2就是计算出的各国服务贸易成本和开放程度排序表。按照世界银行的分类标准,我们将38个样本国家分成两组,高收入OECD国家以及其他国家。表1显示了这两组国家的平均贸易成本和开放度排名。

表1的总体服务贸易(TOTAL)列显示,高收入OECD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平均成本分别为189%和217%,这意味着高收入OECD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成本是相应的国内贸易成本的1.89倍和2.17倍。高收入OECD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平均开放度排名是17和27,也就是说高收入OECD国家更加开放。从附表中也可以看到,英国、瑞士和爱尔兰等国家的总体服务贸易都是最开放的,这些国家的多个服务部门也是非常开放的。

当具体对比不同的服务部门的贸易成本时,可以看到一些有意思的特征。首先,不同服务部门之间的贸易成本差异很大。综合看来,公共服务(PUB)部门的关税等值最高(高收入OECD国家是320%,其他国家是327%),酒店服务(HTL)部门的关税等值最低(高收入OECD国家和其他国家分别为100%和129%)。不难看出,主要由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比如酒店服务,会比主要由政府提供服务的部门更开放。其次,两组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成本有一定差别。两组在租赁服务(REN)部门的关税等值差异为2%,是差别最小的部门;而两者在零售服务(WHL)部门的关税等值差异达到38%,是差别最大的部门。第三,在大多数服务部门,高收入OECD国家关税等值的变异系数 比其他国家的高。这就意味着高收入OECD国家的服务贸易成本离散程度较高,不同的高收入OECD国家之间的开放程度差别较大。从附表中可以看到,英国和瑞士在最开放的国家之列,而另外一些高收入OECD国家,例如韩国和新西兰则属于开放度排名最靠后的国家。

为了进一步研究服务贸易成本,我们分析一些学术界常用的因素对贸易成本的影响。参照Novy(2013),我们将回归分析的解释变量分为两组。第一组包括一些地理因素变量(Geographical Variables),如两国的距离、表示两国是否接壤的虚拟变量等。第二组是一些含有历史和政治因素的制度变量(Institutional Variables),如共同语言、共同货币、区域贸易协议(RTA)、是否有殖民关系、是否加入GATT或W-TO等。这些数据都来自国际信息前瞻性研究中心。

表2展示了服务贸易成本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被解释变量就是已经测度出的贸易成本的对数值,ln(?仔ijkt)。总体来看,我们的模型表现很好,大部分的变量系数都很显著。除了酒店服务、运输服务和研发服务部门,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回归拟合优度都超过0.71。

很多变量对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都较符合预期,与Park(2002)、Walsh(2006)和Novy(2013)等研究相吻合。“距离”变量的系数为正,表示贸易双方的距离与服务贸易成本成正比,即两国距离越远,贸易成本越高。“接壤”变量表示两国是否为邻国,系数为负表示两国相邻则贸易成本较低。“共同语言”、“殖民关系”和“共同货币”这三个变量与服务贸易成本负相关,即会降低贸易成本。不难理解,因为这些因素有助于两国交易,也反映了文化上的相似性。“RTA”变量表示两国是否有共同的区域贸易协定,“GATT/WTO”变量则表示贸易双方是否都加入了GATT或WTO。较为出乎意料的是,“RTA”变量虽然对总体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是负向的,但在很多服务部门,“RTA”反而会提高贸易成本。另一方面,“GATT/WTO”变量能够有效降低贸易成本,从总体服务贸易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到,“GATT/WTO”变量的系数的绝对值远大于其他变量。这也说明GATT和WTO这种国际性贸易协定比区域贸易协定更能推动服务贸易发展。

从表2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到,这些地理变量和制度变量对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在不同部门之间区别很大。“距离”、“接壤”和“殖民关系”这几个变量对酒店服务(HTL)贸易的影响最大,可能是因为酒店服务贸易主要是由旅游业驱动,所以非常受距离和文化的影响。而“共同语言”变量与预期相符,对通信服务(COM)贸易的促进最大。“GATT/WTO”则对于酒店服务(HTL)贸易和研发服务(R&D)贸易的促进最大。而“共同货币”变量对服务贸易成本的降低效应在研发服务(R&D)部门表现最明显。

四、 小结

研究的结论可以总结如下:第一,高收入OECD国家的服务贸易平均成本小于其他国家。这一点与Francois(2005)、Walsh(2006)等的结论相同,也比较符合现实情况。第二,服务贸易成本在不同国家和不同部门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高收入OECD国家的服务贸易成本离散度很高。Hoekman(1996)的服务贸易成本排名与国家的发达程度完全正相关,但我们的结果显示,发达经济体中也有很不开放的国家,比如韩国和新西兰等。第三,地理因素和制度因素可以很好的解释服务贸易成本,这些因素对不同服务部门的影响区别也很大。实证结果显示,参与GATT和WTO这样的国际贸易协定对于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非常显著。

参考文献:

[1] James E.Anderson, Eric van Wincoop.Gravity with gravitas: a solution to the border puzzle[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3,(93):170-192.

[2] James E.Anderson, Eric van Wincoop.Trade Costs[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2004,(42):691-751.

[3] Richard E.Baldwin, Daria Taglioni.Gravity for dummies and dummies for gravity equ- ations[R].NBER Working Paper,2006.

[4] I-Hui Cheng, Howard J. Wall. Controlling for heterogeneity in gravity models of trade and integration [J].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t.Louis Review,2005,(87):49-63.

[5] Joseph F.Francois.Explaining the pattern of trade in producer services[J].Internat- ional Economic Journal,1993,(7):23-31.

[6] Keith Walsh.Trade in services: does gravity hold? A gravity model approach to estimating barriers to services trade[J].The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Studies Discu- ssion Paper Series,2006,(18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技术创新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演进机理及其对中国的启示”(项目号:11AZD080)。

作者简介:陈宪(1954-),男,汉族,江苏省射阳县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服务经济与贸易;夏天然(1988-),男,汉族,安徽省庐江市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特点 第7篇

1. 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 新的服务业不断涌现

二战前, 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劳动力的输入输出, 而二战后, 由于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 以旅游、运输、银行、建筑和承包市场为代表的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初, 美国率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 标志着世界经济进一步趋向于信息经济, 以国际贸易信息化、国际金融信息化、生产管理信息化为主的信息产业发展迅速, 不但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加入其中, 而且中国、东南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参与信息产业, 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

2. 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 从整体上看, 发达国家具有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据统计, 2012年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 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从国家分布看, 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长期以来都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 其中丹麦、奥地利、荷兰三国高达20%以上。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 200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3118亿美元, 进口额达2408亿美元, 顺差710亿美元。

3.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

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更新速度快, 因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能获得顺差。同时, 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循环使得服务贸易在结构、产品和地域上的不平衡性更加加剧, 难以获得均衡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逐步趋于扩大化、自由化。但从现阶段来看, 包括发达国家在内都不可能无条件开放国内服务市场, 各国适度保护国内服务市场是必要的。所以, 在知识经济时代, 如何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稳步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否继续增长。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言, 风险与利益同在, 挑战与机遇共存。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 服务业总体规模小, 发展水平落后, 国际竞争力不足。2012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471亿美元, 进口额为1589亿美元, 进、出口额都位居全球第五位,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 而美国占全球的比重为14%, 是中国的3.6倍;英国为7.6%, 德国为6.3%, 法国为4.1%。说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虽然在总量规模上有所增长, 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 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劣势。

(2) 服务贸易长期以来处于逆差水平, 自由化程度不高。从进出口结构看,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 中国服务贸易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顺差转为90年代的逆差, 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近年来, 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 但服务贸易的逆差说明中国只是一个贸易大国, 还不是贸易强国。

(3) 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企业竞争力不足。

目前,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 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 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同时, 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单一, 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

三、服务贸易发展的应对策略

1. 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 也没有一个国家是毫不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 面对外国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 我们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在这方面, 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自由、半自由、全自由三类不同的政策: (1) 凡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 应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 不开放, 不允许外资进入; (2) 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稳的重要部门或项目, 允许开放, 允许外资进入, 但不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 要规定其股价的最高界限; (3) 除以上二者外的绝大多数, 一般部分和项目, 要完全开放, 实行自由化的政策。

2. 由注重吸引资金转变为注重引进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原来困扰我国的资金短缺约束得到不断缓解。国内资金短缺的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 换言之, 通过引进外资弥补资金不足的目标已不复存在。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由利用外资弥补资金不足和通过外资引进技术两个并行的指导思想, 转变为利用外资首先引进技术这样的战略主题。目前, 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85%以上的技术开发能力, 并且成为世界范围内技术流动的主要载体。我们应把利用外国直接投资, 特别是吸引那些技术实力强的大跨国公司, 作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

3. 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 打破行业垄断, 以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

中国的某些服务行业 (如电信、金融、保险等) 垄断性很强, 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 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利效率的低下。为了提高中国服务业的国际地位, 必须从提高行业中的竞争程度入手, 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 通过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刺激这些行业的发展, 提高中国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摘要:随着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迅速调整, 第三产业日益发展壮大。伴随着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 国际服务贸易异军突起, 在各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其发展迅速超过了国际货物贸易。可以说, 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并实现其自由化, 将是21世纪国际经济合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当前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这个大背景下, 认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对大力发展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对策

参考文献

[1]贾继锋.重构优势:入世后中国外贸的国际竞争力[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2]王粤.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竞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第8篇

首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一个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中国服务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 用“服务贸易”输出服务去赚外国人的钱, 也是向我国引进国际服务业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先进理念的重要举措, 这次交易会国际服务贸易交易额达到了一百多亿美元。

国际服务贸易是服务在国际间作为一种商品形式, 进行输入和输出的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也像一般的实物商品一样,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商品进出口的能力和需求, 同样, 不同的国家对于服务也存在这种能力和需求。实物商品的国际贸易是一种有形贸易形式, 而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的贸易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国际服务贸易的出现, 是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高级阶段的产物, 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 国际间的贸易形态发展的进程是:从一般的商品贸易活动开始, 发展了一定阶段之后就产生了跨国投资这种资本的贸易形式, 再进一步发展就产生了国际服务贸易。

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新动向, 是战略性的发展动向, 它标志着我国长期以来依靠物质资源为基础的以实物进、出口贸易来构筑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将会有比较大的拓展和改变。依靠管理和人才资源为基础的国际服务进、出口贸易也将会和国际实物贸易一样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 不久的将来我们会看到, 在国际贸易方面, 我国将出现国际实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两足鼎立、协调发展的局面。

和国际间的商品贸易相比较, 现在人们对于国际服务贸易感觉比较生疏, 不仅是中国, 外国的经济领域也是如此, 实际上在世界经济领域就连“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出现也只是最近20多年的事情, 所以, 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国际服务贸易包含的领域相当广泛, 有相当大的经济总量, 除了我们已经比较熟悉的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进口和出口、为实现商品贸易的商业在国际间的批发与零售服务、跨国的金融服务、国际运输等领域, 还有许多我们在一般经济活动中接触较少、不太熟知的形式, 例如国际保险服务、国际咨询服务等。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经济未来的一个高地, 抢占这个高地已经受到了各国的重视。

国际物流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系统性开发不足的一个重要领域。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有十几年, 我们已经全面介入了世界经济活动, 我国的国际商品贸易已经在世界上占到了举足轻重的位置, 国际服务贸易虽然也有了很大发展, 但是, 和国际商品贸易相比较, 还有较大的差距。国际服务贸易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我们应当抓住这个历史性的机遇。现在的情况是国际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但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结构性的问题, 就是现存的重要问题之一。优化这个结构、下大力气发展我们国家有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 打造拳头产品是现在重要的任务, 物流国际服务贸易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领域。

物流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中, 虽然国际运输服务早已有之, 但是从一般的国际间的运输服务上升成国际间系统的物流服务贸易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我国除了专业的国际外贸领域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认识和运用之外, 经济界、企业界和物流界对这个问题研究、认识、准备都不足, 还缺乏能动的、大规模的发展考虑和安排。

物流服务是非常重要的服务形式, 它也和实物商品一样,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 有不同的优势和劣势, 因此, 也会存在能力的过剩或者不足的问题, 自然也会出现进出口的需求, 这样就产生了物流国际服务贸易。

跨越我国国境由我国的物流企业向国外的物流需求提供物流服务的贸易这种物流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我国现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比较薄弱的部分, 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领域, 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因此, 物流服务贸易的出口是我国以后的一项发展的选择。这也是物流国际服务贸易将要成为我国国际贸易重要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国际医疗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第9篇

1 我国国际医疗服务贸易的现状

1.1 我国国际医疗服务贸易的现状

1.1.1 外国医疗服务在中国

截止2006年9月, 我国累计共批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医疗机构98家, 实际投资约7亿美元。其中, 新加坡在中国的投资的医疗机构13家, 实际投资约0.9亿美元[1]。外商投资我国医疗服务机构主要有如下特点: (1) 在我国医疗服务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小; (2) 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较发达地区; (3) 服务对象比较集中, 主要是在华工作或旅游的外籍人士以及国内极少部分高收入阶层; (4) 投资举办的主要是投资小、收益好、国内相对短缺的专科诊所, 集中在口腔、眼科、整形美容、血液透析等诊所; (5) 机制灵活、服务质量高、经营效益好。

1.1.2 中国医疗服务在境外

与国外医疗服务输入相比, 我国医疗服务的输出发展速度不快, 规模也比较小。医疗服务形式主要可划分为:自然人流动、商业存在和境外消费。在自然人流动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 全世界130多个国家的中医医疗 (针灸) 机构达5万多家, 注册针灸医师超过10万人、中医师超过两万人, 每年约有30%的当地人、超过70%的华人接受中医药保健治疗。多年来, 在来华接受自然科学教育的留学生人数中, 中医药专业人数一直高居首位, 仅去年全国27所中医药大学即新招留学生4112名[2]。目前, 外派医疗劳务人员的技术结构是:护士约占78%, 医生只占20% (其中60%是中医) [3]。

近些年, 由于世界各国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强, 我国的医护人员的境外服务也在逐渐增加。在商业存在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就开始在东欧、非洲、中东和少数欧洲国家 (如德国) , 但规模都很小。

境外消费主要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医。据有关资料统计, 每年北京、上海及广州等大城市为数万名常驻外国人口提供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程度加大, 临时在我国逗留的外国人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比常驻人口还要巨大。中医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认可, 每年专程来华就医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达到了在华就医人数的25%~30%[4]。

另据报道, 我国目前每年接受来华学习医药的留学生3000人, 派出中医临床医师2000人, 在境外年门诊700万人次,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登记的在境外开办的中医诊所和医院46家, 未统计的多达几百家[5]。

对我国传统医药今后将逐步实现由目前单存派出劳务向技术合作和资本合作形式转变, 进一步完善区域规划中的中医药资源配置, 努力使中医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严格和规范中医医疗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制度。截至2004年底, 我国已与美、加、法、英、德等68个国家签订了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或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 覆盖了世界五大洲, 政府间在中医药立法、教育、医疗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中医药也受到世界卫生组织 (WHO) 格外重视, WHO在亚洲设立15个“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其中13个与中医药有关, 7个设在中国。2003年, WHO在制定的《全球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中特别强调了针灸、中药等传统医药在人类保健中的重要作用[6]。

1.1.3 国内国际医疗服务贸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中国现有人口13亿多, 年医疗消费为3500亿元, 只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4%。在发达国家, 如美国这一比例为14%, 瑞典为9%, 英国为5%, 韩国、日本、香港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为6%~8%, 而我国为5%左右, 且其中个人卫生投入占60%;从人均医疗消费看, 美国为4090美元、德国为2339美元、日本1741美元, 而中国仅有31美元, 可见中国的医疗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7]。有专家预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 中国医疗市场可能会出现与20世纪70年代美国相类似的爆发式增长, 医疗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也将很快提升至8%~10%。可见, 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还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还有相当的增长空间, 必然会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

1.1.4 中国国际医疗服务贸易市场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医疗服务体系。

数据显示, 2005年末, 我国医疗服务业人员增加, 全国卫生人员总数542.7万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6万人, 其他技术人员22.6万人。2005年末, 全国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93.8万人 (其中执业医师155.6万人) , 注册护士135万人。

另外, 2005年, 医学科研机构263个, 科技人员1.1万人。“十五”时期, 卫生系统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4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33项, 其中2005年获得10项。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医药专业招生33.9万人;在校生113.2万人;毕业生20.3万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 医药专业招生45.4万人;在校生122.7万人;毕业生33.1万人。“十五”期间, 医学专业扩大招生, 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增加。2005年末, 全国医学在职培训机构463个, 总人员1.6万人[8]。

以上资料说明, 我国经历建国50年的建设, 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会医疗体系。国内医疗服务市场中医疗服务人员充足, 掌握各种专业医疗服务技术的医疗服务人员, 能够为国内市场提供及是必要的服务, 并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能够开发新技术, 实现医疗服务业的自主创新。医疗教育体系较为健全, 后备力量雄厚, 已经占据了主要国内医疗服务市场, 为入世后, 抵御外资医疗机构的竞争, 提供了充实的人力保障。

2 我国国际医疗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趋势

2.1 我国医疗服务机构发展趋势

2.1.1 医疗竞争将比想象的来得还要快

数量居于少数的民营医院和老百姓所谓的“洋医院”将率先从服务理念入手, 抢占医疗卫生市场。同时, 我国人口众多, 医疗市场潜力巨大, 我国现在逐步成熟的医疗市场已成为国外资本觊觎之源, 符合要求而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在其竞争力上不可忽视, 现有的公有制医疗机构将苦恼地面临着内外夹击、不得不变的竞争局面。

2.1.2 医院院长由职业经理人出任, 董事会管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会出现在公有制医院中。

原来医院院长专业当医师, 业余当院长的现象将越来越少;连锁医疗管理集团将不限于目前的几个, 新的医院管理集团将出现, 旧的管理集团则将尽全力扩大自己的影响和领域;医院作为企业运作、MBA出现在医院管理队伍中将不足为奇。医院管理者将注意到医院流程的科学和简便, 医院将设立品质管理、企业策划、危机公关等部门, 以应付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9]。

2.1.3 卫生机构将出现倒闭现象

由于激烈的竞争, 一些技术力量、医疗水平、服务质量跟不上要求的医院会不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意志为转移, 成为“扶不起来的阿斗”, 被患者无情地淘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区域卫生规划, 将从原来的政府导向和学术导向, 更多地向市场和民众需求导向倾斜。

2.1.4 由于竞争的激烈, 医院将强化管理, 从自己做起, 改变目前医患关系沟通不良局面, 而不再单纯指责患者。

医院将从各个方面体现以患者为中心, 而并非以管理者为中心。

2.1.5 医院服务将向五星级饭店及航空公司服务靠拢

医院将改变潜意识中服务低人一等观念, 大胆地承认自己就是服务部门, 患者就是消费者, 是医院的衣食父母。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将成为主导, 人的感情、隐私将被尊重。

2.2 医疗服务人员的就业趋势

2.2.1 争夺出色卫生技术人员的竞争趋向白热化, 高水平者被人抢、低能力者无饭吃的局面将出现。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民办医院等将以高薪、住房、国外进修机会等吸引骨干人才,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本土化趋向明显, 国外医师、护士谋求中国国内就业机会。中国传统医药将吸引大批留学生来华学习, 传统医药机构将试图走出国门, 在境外开设更多的医疗机构。卫生行业准入门槛将提高, 现在在岗的不合格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也将面临下岗局面[10]。

2.2.2 竞争的压力, 将使医疗行业的职业培训将盛行, 医院的职业

化管理将成为管理者的必修之课, 医师的培训会经常化、系统化、终身化。另一方面的培训将针对于医院的硬件、软件不相配现象, 世界最先进的医疗设备与气味难闻的厕所比邻而居的局面将被视为管理者的失职。

2.2.3 医院和医师都会购买执业医疗保险, 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职业风险和高额医疗索赔。

2.3 医疗管理机构的的发展趋势

医疗机构产权机构多样化和经营方式多样性, 将给卫生监管机构带来更大的困难[11]。网络医院的出现, 自然人流动将迫使管理机构从事前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卫生部门由原来从“办卫生”向“管卫生”的角色转变, 也将是一个长期任务。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评析 第10篇

2002年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以年均19.6%的速度快速增长, 国际地位也不断上升。2010年,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624亿美元, 同比增长26.4%, 平均增幅超过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增幅的1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702.5亿美元, 居世界第4位, 进口1921.7亿美元, 居世界第3位。

浙江省是一个经济和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省份, 改革开放以来, 浙江省经济总量迅速增长, 2010年同比增长28.6%。其中出口125亿美元, 进口75.2亿美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32.6%和22.8%。“十一五”期间,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26.6%, 比全国年均增幅高8.4个百分点, 远高于同期全球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2%的水平 (见表1) 。浙江省GDP达到27100亿元, 居全国第四位。浙江省对外贸易也发展迅速, 2002年至2010年浙江省进出口总额以年均25.2%的速度快速增长, 2010年浙江省进出口总额达到2535亿美元, 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8.53%。

资料来源:表1及下面的表2、表6数据资料根据2001-2010年《浙江省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及商务部中国服务指南网数据整理而得。

作为对外贸易的一部分,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也快速增长, 2002年-2010年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9.3%。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由逆差转为顺差, 2010年, 进出口总额达到200.2亿美元,

近年来浙江国际服务贸易在浙江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2002年浙江国际服务贸易总额占浙江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 2009年这一比重达到8.3%。浙江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中所占的比重由2002年的3.0%上升到2010年的5.5% (见表1) 。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219.2亿美元, 而浙江服务贸易实现顺差49.8亿美元。

二、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态势

1.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在浙江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少, 服务贸易在浙江经济中的重要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某国或某地区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该国或该地区GDP的比重, 可以反映对外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从而可以得知国际服务贸易在该国或该地区经济中的重要程度。根据中国和浙江的GDP数据和国际贸

易服务数据计算得出表2中国和浙江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从表2计算结果可以看出, 近几年对外服务贸融、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电影音像各类服务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很小, 其他商业服务进口占31.2%。进口中旅游、运输所占比重达到40%。相对出口而言, 浙江省服务贸易进口中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行业以及其他一些新兴的商业服务所占比重要大得多。易占中国GDP的比重都在7%左右, 2009年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占中国GDP的比重最小, 为5.75%, 在2007年该指标达到最大值7.12%, 总体来说上下波动不大。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占浙江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2.65%上升到2010年的5.00%, 相对于中

资料来源:表3及下面的表4、表5数据资料根据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数据整理而得。

国服务贸易,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占浙江GDP的比重较小, 意味着国际服务贸易在浙江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为主

浙江省的对外服务贸易中, 劳务输出、运输服务、旅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是支柱行业。由表3可以看出, 2008年浙江省服务业对外贸易出口总额86.2亿美元, 其中运输服务出口占22.6%, 旅游出口占36.6%, 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占25.3%,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占2.6%, 咨询占2.6%。保险、金融、通讯、专利、教育医疗、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各类服务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很小, 其他商业服务出口占9.4%。出口中旅游、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运输服务所占比重达到80%以上, 而其它一些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行业比重则非常小。

2008年浙江省服务业对外贸易进口总额67.9亿美元, 其中运输服务进口占17.9%, 旅游进口占22.1%, 教育医疗进口占13.3%, 咨询进口占8.5%, 专利进口占3.7%, 广告宣传进口占1.5%, 保险、金

3. 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速度大于进口额增长速度, 服务贸易竞争指数上升

近十年来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扩大, 2002年至2010年出口额年均增长速度为34.6%, 快于进口额的年均增长速度23.3%。2002年、2003年浙江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46亿美元和1.07亿美元。2004年开始, 浙江服务贸易的进出口转为顺差, 并且顺差呈逐步扩大趋势, 由2004年的0.98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9.80亿美元。

随着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顺差越来越大,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指数从-0.10上升到0.25 (见表4) , 显示浙江国际服务贸易从具有微弱竞争劣势转变为微弱的竞争优势。与之对比, 2002年至2010年, 浙江对外贸易的贸易竞争指数多数年份在0.4以上, 最大值达到0.46。可见浙江对外贸易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从表3看出, 浙江省服务业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低于浙江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2008年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中, 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服务的贸易竞争指数为0.96,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贸易竞争指数为0.76。说明这两个服务行业具有极大竞争优势。旅游服务的贸易竞争指数波动很大, 2006年高达0.94, 2007年和2008年只有0.34, 显示浙江省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有所下降。2008年浙江省保险服务的贸易竞争指数为0.46, 显然该服务产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教育医疗保健和广告宣传四个服务行业具有极大竞争劣势。可见, 浙江国际服务贸易中新兴的服务行业竞争力弱。

4. 浙江省服务贸易不具有比较优势, 但是这种状况近年来有所改善

巴拉萨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优势地位, 本文用其反映浙江服务贸易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优劣势。从表6中浙江省外服务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结果来看, 浙江省对外服务贸易在浙江省对外贸易中不具有比较优势, 同时也可以看出浙江省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在不断增强。

三、简要的结论和讨论

综合以上分析,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起步较晚, 在浙江经济中的重要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近十年发展速度很快, 但其进出口的总体规模还较小, 竞争力较弱。总体来看, 浙江省服务贸易尚处于外延型粗放发展阶段, 传统的运输和旅游等服务贸易在浙江省对外服务贸易中占很大比重, 服务贸易顺差基本上都是来自服务贸易的传统项目, 而金融、保险、通讯、咨询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还很小, 处于逆差状态。这种发展模式是在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依赖货物贸易的历史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人力资本不足足、、缺缺乏乏技技术术创创新新、政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是导致浙江省对外服务贸易规模小、结构不平衡、国际竞争力缺乏的重要原因。新型服务贸易的弱势导致了浙江省服务贸易产业结构不平衡, 最终会影响浙江对外贸易和我国服务贸易的稳定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不可否认,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金融、保险和信息等新兴服务行业, 需要大量的资本和技术支持, 这一方面, 浙江的经济发展已经为其打下良好的基础, 具有一定的资本优势。今后浙江省应该为新兴服务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加大吸引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力度, 适当调整传统服务贸易和新兴服务贸易在全省服务贸易中的比例, 为服务贸易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扩大服务贸易规模。而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为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 反过来也可以优化浙江服务贸易产业结构不仅有利于服务贸易的发展, 也能更好地促进浙江经济的健康增长。

摘要:浙江省是一个经济和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省份, 改革开放以来, 浙江省经济总量迅速增长, 其中进出口总额以年均25.2%的速度快速增长。作为对外贸易的一部分,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也快速增长, 2002年-2010年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9.3%。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由逆差转为顺差。在对外经济顺利发展的情况下, 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有何发展态势, 本文加以探讨。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分析 第11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措施;细致解析

中图分类号:C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40-01

一、前言

自从我国实施对外改革开放政策过后,各项科技项目得以引进,其间涉及不同类型的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流程等,都得到极为精细化的革新调整,共同为日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兴盛,奠定和谐的适应基础。持续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此类贸易结构全然革新,但是运输、旅游项目比重骤减,而通讯、广告、保险等管理服务贸易则大幅度提升,尤其是知识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数据处理、技术转让等服务贸易发展速率最为快速,几乎赶超国际限定指标之上。单纯拿2012年为例,涉及外贸进出额总值已经达到4743亿美元,相比上一年增长30%以上,赢取了改革开放后期总体数值和增长幅度的两类新高成就。

二、 长期以来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综合化发展趋势的科学界定

有关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其具体衍生于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主体规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海外工程承包和国际旅游业中,得以有机拓展。特别是经过各项科研项目、外资,以及货物的进出口发展等背景影响,对外服务贸易增长比例便逐年跨越性增长。虽然这样,现有的服务业紧紧达到GDP的3成,始终不能和发达国家相提并论。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行业结构沉浸在落后境遇之中,对于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务关注意识极高,使得知识、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难以衍生集聚。因此,为了适当发挥既有工程建设、航空运输等服务机构潜质,政府就不得不借助国际服务贸易舞台进行经济效益竞争获取,至此自身企业平台就业提供空间,才会足够宽阔。需要加以强调的是,我国现有服务行业落后隐患,可以说和传统经济体系架构有着直接性关联,加上管理模式和法律制度的过度施压,想要在短时间内,令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达到社会化、专业化规范要求,几乎是不现实的。

三、 目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规范法律和政策体系遗留诸多弊端的客观研究

在我国经济立法过程中,涉及服务贸易立法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甚至在某类领域中表现出空白状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法实施过后,国际服务贸易事务才算正式地被列入到经济立法项目之中,这是我国主动完成与国际型贸易组织原则衔接任务的象征,至此便尽心竭力地进行和世界贸易组织相抵触的法规内容自行清理,并且先后颁布《民用航空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重要性服务贸易法规内容,直接覆盖到物流、旅游、建筑等项目之中。客观来讲,上述法规内容的确令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业务得到有机拓展,特别是对于开放、有序竞争的服务贸易体系构筑,产生高效指导功效。透过效力等级差异角度界定,我国在主动地进行服务贸易法律调整过程中具体经历了四类工序流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服务贸易类法律条文(《对外贸易法》)、国务院制定的多元化行政法规内容(《涉外广告代理条例》)、各个委员会实施的行政规章(《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条例(云南省《涉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

但是经过世界性贸易组织相关性统计资料对比校验,我国在国际市场中涉猎的异质化服务机构中,几乎包含150个服务项目,始终是无章可循。归结来讲,虽然说现阶段我国旅游业、劳务输出、卫星发射等领域都得到较快发展,可还是无法尽快形成和全新服务贸易法律体制相互协调的指导体系。

四、 改革开放过后我国全新样式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建立措施解析

为了进一步迎合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诉求,政府部门必须快速构筑起一类与国际服务贸易紧密相关的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将以往漏洞填补完全,借此适应国际全新经济发展形势。有关细致化策略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第一,系统化制定与实施全新样式的国际服务贸易法规,适时地针对以往和GATS规则相互冲突的内容加以修缮,有机强化领导法律编纂行为的权威特性,将一切冲突隐患顺势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令国际服务贸易内部各类机理要素,发挥出高度统一的交互式协调引导功效。

第二,竭尽全力地贯彻新时代服务贸易自由化经营管理指标,使得我国以往法规内部遗留不公正迹象的体制内容,得以快速遏制。包括“超国民待遇”等现象,都必须联合GATs规则和我国基础性国情,进行国民待遇体制重新规范设定。

第三,适当地强化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政策措施执行的透明度,必要情况下搭建起灵活样式的信息咨询平台,确保上述流程中的一切重要信息,都会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得到公开。

总的来说,就是想方设法快速搭建起一类主动迎合WTO、GATS规范准则,且以《外贸法》为支撑媒介的透明化管制体系架构。毕竟完成此类使命不是一朝一夕的,首要任务便是搭建起一类合理形态的指导体系,在此基础上加以不断修缮,同时加大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使得作出承诺的任何成员,都能够合理、公正地实施对外服务贸易中较为适用的措施。也就是说,在我国成功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过后,将一切抽象行政行为快速转接到司法审查职务范畴之中,将是国际实践和我国对外改革开放过后的必然趋势。

五、结语

依照以上内容论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深,涉及自身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已经借由以往人为治理保护色彩,向透明、合理、公正的法治化管理模式过渡扭转。为了避免以往诸多不良弊端的重复衍生,需要相关监督管理主体,不断吸纳最新知识内容和技术手段,进行现阶段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科学鉴定和有机改良,借此为我国在今后国际经济竞争领域地位的不断提升,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迎波.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之构建[D].西南大学,2011.

[2]陈彬.中国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完善:一个比较法的研究[J].经济法论丛,2011,18(01):77-83.

[3]孙琪.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发展与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J].财贸经济,2015,22(07):123-136.

[4]吕延方.中国承接服务外包的驱动因素——基于2003—2013年行业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J].经济管理,2015,23(07):181-190.

安徽省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发展问题 第12篇

一、安徽省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 旅游人数快速增长。

安徽省国际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市场前景广阔。在国际客源市场, 2011年安徽共接待入境旅游者达108.4万人次, 是1995年的7倍;安徽省是旅游资源大省, 是国际客源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一体化、旅游的大众化发展, 安徽省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2006年安徽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08.4万人次, 年均递增21.8%, 比同期接待国内旅游人数的增幅高1个百分点。国际游客占全部游客的比重为0.8%, 比2000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二) 旅游收入大幅提高。

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和游客消费水平的提高, 旅游收入大幅增长。安徽省国内旅游收入由2000年的150.48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87.63亿元, 年均递增22.5%;国际旅游收入由2000年的1.1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5亿美元, 年均递增24.7%。2011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511.7亿元, 比2000年增长4倍, 年均递增22.6%。

(三) 旅游环境日臻完善。

随着对国际旅游业投入的不断加大, 旅游接待条件明显改善, 接待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旅游基础设施得到强化, 旅游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到2011年安徽有旅游星级宾馆400多家, 各类旅行社近千家, 旅游部门职工人数7万人。全省旅游涉外和星级宾馆拥有客房2.9万间, 床位5.4万张, 客房出租率为62.1%。

(四) 交通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 综合运输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 安徽省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支持下, 加大投资力度, 加快建设速度, 交通基础设施规模总量快速增长, 综合交通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通达深度大幅提高, 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主要航道和重点机场为骨架的综合交通网加快形成, 综合运输能力显著增强。

(五) 旅游品牌基本形成。

旅游资源开发取得较大进展, 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琅琊山、齐云山五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 歇县、亳州、寿县3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22处国家森林公园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 一批省级景区景点也不同程度地纳入了开发范围, 一些重点旅游景区已先后开通了索道, 全省已初步形成皖南、皖北、皖东、皖西、皖西南、皖中旅游区基本格局的雏形。以黄山、九华山为代表的安徽省旅游业的知名度不断扩大, 并形成品牌效应, 带动省内其他旅游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在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 国际旅游业已经成为一个能够创汇增收、拉动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 一个能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利民产业”和“富民产业”。

二、安徽省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安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发展具有政府支持、本地市场大、城镇化进程快的有利条件, 虽然安徽国际旅游业发展很快, 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表现为大范围的粗多精少、小区域的雷同单一, 亟须统筹协调, 完善规划, 分类指导, 整体提升。

(一) 旅游发展中无规划开发现象较严重。

安徽发展国际旅游业必须强调先规划后开发, 要强调保护环境和永续利用资源, 避免造成旅游资源破坏。在满足旅游者需求的同时, 注重新建住宿、娱乐、接待等设施与当地环境的协调, 切不可忽视了对环境的影响。

(二) 旅游产品存在高度趋同化。

在旅游发展中, 对于各种方式的“农家乐”, 要倡导健康向上的旅游文化, 营造高尚文明的休闲氛围, 突出经营的特色化、服务的规范化;对于高科技、生态、观光、采摘等农业旅游, 要按照“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标准, 突出地域特色和产品特色, 防止产品同质化和雷同化;对于现代新农村、古老村镇、生态村庄、民族村寨等, 以开发复合型观光、度假、休闲、体验类旅游产品为目标, 深入挖掘文化内涵, 重点提升旅游产品档次和旅游附加值;对于近年来新兴的乡村旅游, 要瞄准国际同类产品, 本着保护生态、延续民俗、传承文化的原则, 开发与国际水准接轨的高档优质旅游产品。

(三) 旅游发展中缺乏营销和质量意识。

目前, 安徽省内众多已开发、正开发或即将推向市场的乡村旅游产品, 普遍无宣传口号和规范的乡村旅游宣传资料, 依托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 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不足。没有规范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模式, 乡村休闲旅游中没有明确的吃、住、玩量化规范标准;从事乡村旅游的从业人员缺乏有效的岗前培训。另一个是利用互联网的宣传做得不够, 虽然主要旅游风景区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 但介绍景点的多, 介绍住宿条件、推荐旅游线路的少, 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

(四) 交通区位是制约安徽省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交通区位是指区域在交通大格局中的位置、客源地到旅游区的空间距离及可达程度。安徽省位于华东腹地, 襟江带淮, 地理位置优越, 然而安徽主要景区景点缺少便捷的在全国居重要地位的干线交通。安徽主要旅游区大多为资源型旅游地、山岳型景观, 地处偏僻山区, 交通条件较差, 尤其是高等级公路里程较短, 严重制约了其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民航是国际游客出入境的主要交通方式, 而目前安徽尚无固定的国际航线, 国外游客不能直接到达省内主要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 基本上是以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和口岸城市中转而来, 造成来皖游客转机次数多, 周转时间长, 逗留时间短, 无法产生足够的旅游消费。

(五) 旅游资源没有形成整体优势。

从安徽省目前的旅游格局看, 具有这样的特点:皖南热、皖北偏冷, 黄山和九华山热、其他旅游景点偏冷。安徽的旅游景点确实很多, 但由于旅游资源的地理分布不均衡, 许多高品位的旅游资源交通不便, 一些旅游资源所在的市县经济条件较差, 开展高水平旅游的难度也较大, 从而使旅游资源难以形成整体优势, 全省大旅游市场还没有形成。

三、安徽省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发展对策分析

(一) 强化政府宏观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

在旅游区成立乡村旅游发展领导机构, 综合管理乡村旅游工作, 加强行业管理, 制定出台一系列行业标准, 明确乡村休闲旅游中吃、住、玩的量化规范标准;拟定乡村旅游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乡村旅游许可制度, 进一步规范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强调了差异化与个性化发展, 注重地方性与导向性, 引导与鼓励城镇创建突出特色。通过乡村旅游发展的定位、机制、机构、规划、资金、人次、政策、宣传、旅游安全、乡村风貌、社区参与等, 创新旅游发展政府主导模式, 改善与提高农村生产条件与生活环境。

(二) 注重政府政策的扶持。

结合安徽实际, 在把乡村旅游业的概念和范围界定的前提下, 制定发展乡村旅游的综合性政策, 对纳入乡村旅游点的村, 发展乡村旅游的主体———村、公司、农户, 主要从农业税收、道路交通、村庄整治、人员培训、公厕建造、垃圾处理、清洁能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包括税费减免、政府补助、工作指导等。此外, 国土、工商、卫生、旅游、财税、公安等部门在投资主体领取相关营业证件、搭建“乡村旅游”经营用房、税收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三) 加强政府部门对国际惯例的学习。

政府部门应加深了解国际惯例, 做到知己知彼, 提高交易谈判能力, 也使有关政策更加符合国际规则, 同时在维护安徽长远和根本利益的基础上, 合理扩大国际旅游业利用外资规模和方式, 如尽快解决现行土地使用权期限与外商投资饭店合营期限之间的不协调等问题。此外, 还应加快制定和完善与WTO相符合的行业法规和管理条例, 打破现在普遍存在的旅游地区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 进一步规范旅游业的市场“游戏”规则, 适度发展中低档旅游服务设施, 适当降低旅游服务价格, 并注意价格竞争与产品竞争, 为所有参与竞争的旅游企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 打造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

旅游活动是一个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在内的综合性文化经济活动, 因此要求旅游业应是一个包括住宿业、餐饮业、景观业、娱乐业、商业、公交业等在内的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 这就要求必须形成以旅游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服务体系, 才能充分发挥出国际旅游城市的功能和作用。

(五) 加速旅游企业集团化、网络化经营。

在旅游产业组织国际化和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下, 为增强旅游企业的竞争力, 迎接挑战, 安徽省旅游企业组织重组, 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直至跨国的旅游企业集团化、网络化经营将是一种必然选择。现代竞争的发展趋势主要是大集团、大公司的竞争。安徽省的旅游企业如果不朝大集团、大公司的方向发展, 就不可能有强大的竞争力, 就不可能参与国际化的竞争。同时, 旅游企业集团化的发展, 有利于集中发挥区域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品种优势和人才优势, 取得规模效益。旅游企业重组, 实行集团化经营。

(六) 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 安徽的旅游企业都在国内发展, 真正懂得国际经营的人才很少。为此, 我们要放眼世界, 培养和吸收人才。首先, 借用外国人才。选少量外国著名旅游管理公司的高级人才帮助管理我方企业, 在学习和模仿中积累经验, 成长壮大。其次, 招募留学人才。招聘留学归国人员, 充分发挥他们的语言特长和管理经验, 参与国内旅游服务贸易的建设。

(七) 增强企业竞争力, 改善服务质量, 增强营销宣传力度。

对现有的正在开发的或即将推向市场的旅游项目, 要确定口号、编制产品、线路, 适当编印乡村旅游宣传资料, 注重网络化宣传 (辐射广、成本低) 。创新宣传模式, 加大宣传力度, 精心包装, 筹划和推介乡村旅游项目, 借助各类旅游节庆活动、黄金周等载体, 依托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 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政府主流媒体也可适当向乡村旅游宣传倾斜。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 把农民致富的欲望激发出来, 把农民创旅游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引导农民把森林、农田、果园、房舍、庭院等经过必要投资和简单改造, 发展成为旅游用地或旅游设施, 支持农民创办和经营股份制乡村旅游企业。

参考文献

[1]张燕.WTO背景下完善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立法的思考[J].法制专题, 2006.2.

[2]李诗琦.全球旅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影响[J].财经纵横,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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