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

2024-06-08

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精选12篇)

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 第1篇

1.1业主自身原因引起的风险

(1) 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准确

有些业主没有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资源调查, 没有进行细致的技术经济分析, 而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人为压缩项目投资数额, 夸大项目的经济效益。其结果, 要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因资金缺口严重而不得不停工缓建, 要么在项目完工投产后因经济效益差而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影响了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 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 主要是某些业主急功近利, 过多地考虑近期效益和自身利益, 只是为了吸引资金, 或是为了项目能被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

(2) 业主的行为不规范

这主要表现在:

a.滥用工程发包权, 私下发包或受贿假招标

从韩国到我国所发生的一系列质量事故来看, 业主私下发包及其所引起的一系列腐败、不规范行为, 是造成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b.盲目压级压价

由于不合理地压级压价, 使工程标价“先天不足”, 承包单位保障质量力从心, 从而诱发了施工企业“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这一主观行为, 给工程质量留下一系列隐患。

c.指定建筑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

业主在选购建筑材料和设备上有决定权, 但他们往往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性能了解甚少, 整个市场经营环境的不良风气很容易诱导他们作出错误的选择, 购进劣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最终会形成工程质量问题。

d.违反基建程序, 工程项目不报建

一些工程业主, 包括部分私人业主和某些政府部门权力单位, 为了逃避各种监督, 少交监督费, 根本不办理报建手续。不报建的后果, 除了不可能进行公开招投标之外, 还会因得不到有关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有的强制性监督, 酿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深圳市某宿舍楼工程, 未办理报建、规划等有关手续, 工程无证设计,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施工中粗制滥造, 造成整体倒塌的严重事故。更为严重的是, 建设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就安排106名人员入住, 造成11人死亡、8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e.制定不合理的工期

一些业主不懂工程建设规律, 强行制定不合理的合同工期, 致使一些工程顼目不能按施工程序施工, 给工程造成一定的质量隐患。有些业主为了抢工期等原因, 通过非正常渠道对工程项目进行边设计、边施工、边办理开工手续, 造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环节脱钩, 形成工程质量隐患。

(3) 合同风险

一方面, 合同客观上就存在着风险, 而且从合同条件规定来看, 业主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比承包商要多。另一方面, 由于业主的主观原因, 如审查不细, 把关不严, 致使某些合同条款不严谨或有漏洞。实施过程中又常常发生超出预见的情况, 给承包商的索赔创造了机会。在当前工程承包市场竟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 承包商靠报价而赢取利润几乎不可能, 于是索赔就成为承包商的主要赢利手段。实践中常常有合同条款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以致给承包商的索赔以可乘之机。

1.2承包商引起的风险

(1) 承包商报价策略引起的风险

承包商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 在投标报价时都会采取一些策略, 如不平衡报价法、敞口升级报价法、联合保标法等。这些报价策略都可能引发业主的风险。[3]

(2) 承包商的索赔

在承包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以低报价诱惑业主授予项目, 而一旦合同签订, 则会用尽心计, 甚至设置“陷井”或利用合同条款的疏漏制造索赔机会, 使工程实际价格远远超出投资估算, 从而加大业主的风险。

(3) 承包商违约

承包商因各种原因违约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有些承包商因投标报价失误或因当初出于竞争需要报价过低, 在合同谈判时对业主比较迁就, 一旦合同签定随即态度大变, 千方百计地迫使业主追加合同价格。这种情况下, 业主常常不能断然拒绝, 只好做出让步, 特别是当业主骑虎难下时, 承包商更是层层加码, 扩大收益。其结果只能加大业主的风险。[4]我国大型工程项目长期以来结算超预算, 预算超概算的现象, 很多情况下是由这一原因造成的。

1.3监理工程师失职

监理工程师失职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 由于监理工程师业务水平低, 责任心不强或发生过失而给工程造成损失。

(2) 某些监理工程师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工程实践中, 有相当数量的监理工程师以权谋私, 拿原则做交易。承包商则往往利用其弱点, 拉拢腐蚀以达到偷工减料蒙混过关的目的, 更有甚者,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串通, 联合蒙骗业主, 则业主将大受其害。

1.4政策性风险

如国家调整经济政策, 强行下令某些已开工项目下马, 造成停工缓建, 业主将遭受重大损失, 而这些损失常常无法取得补偿。政策性风险有可能导致业主破产倒闭, 尤其是私营业主。

1.5经济风险

如通货膨胀, 材料涨价, 人工费上调, 投资回收期长, 以及贷款风险等, 都会导致业主的经济损失。

二、业主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2.1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时, 业主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 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 对各种潜在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可能性进行充分的分析。要在项目前期的工作中, 尽可能分析和研究各种不确定因素及风险, 以使项目经济可靠地开展。

2.2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 择优选择承包商

业主在招标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平等、公正、经济的原则, 严肃认真地编写招标文件, 使招标文件符合科学、合理、充分、严密的质量标准;强化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过程中, 应该公正, 严格把关评选, 选择那些施工质量好、信誉高、工期较短、标价合理的投标者中标。不可只片面追求报价最低而忽略了工程质量等问题去选标, 以免给随后的工程实施, 造成质量低劣的风险, 以及扯皮索赔的风险。

2.3认真编制合同文件

首先, 合同条件要严谨, 避免疏漏, 不给承包商的索赔留有可乘之机。其次, 要善于利用合同条款来转移风险。业主可以通过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理地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各方。此外, 应制定评价承包商履行责任的指标。

2.4聘用优秀的监理工程师

业主应正确认识监理的作用, 聘用业务能力强、信誉高的监理工程师班子, 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细致的监督工作, 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 如FIDIC合同条件中具体规定的那样, 使监理工程师有职有权, 公正独立地处理施工合同及工程中的具体风险及不可预见的事件, 以利于工程顺利开展。

2.5预防和减少承包商索赔, 加强反索赔

承包商的索赔, 是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业主也应加强索赔管理。业主的索赔管理包括预防和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以及业主的反索赔。其中, 预防和减少索赔, 加强反索赔是避免和减少业主经济损失的两项重要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业主在进行索赔管理时, 一方面要依靠监理工程师, 给其以必要的权力, 另一方面也应对监理工程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2.6加强组织协调

业主应高度重视开工前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 及时和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一起召开三方工作会议, 对有关征地拆迁、工程变更、计量与支付以及承包商的重大施工技术问题随时研究讨论解决方法, 以免使有关风险由小变大, 尽量将工程中的风险事件减少到最低限度。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应建立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合作共事搞好工程的良好关系。只有团结合作, 才能共同抵卸和分担风险。2.7办理工程保险

业主应及时办理工程保险或检查督促承包商的工程保险工作, 以转移风险。

参考文献

[1]、李一鸣.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思考.中外建筑1996 (5) :49

[2]、丁家罗.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与工程建设质量.建筑1995 (7) :11

[3]、范玉芳熊景铸.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的风险管理.建设监理1996 (6) :31

[4]、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6

[5]、张月娴田以堂《.建设项目业主管理手册》.北京:中国水力水电出版社, 1998

关于规范管理业主奖励的通知 第2篇

各项目部: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对业主奖励有关事宜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隧人〔2008〕114号)的精神,经公司研究,对业主奖励等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按奖励奖金来源和性质:第一类为业主在项目验工计价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奖励基金(如组织开展各类考核评比或劳动竞赛等);第二类为业主事先未计提奖励基金,用自有资金实施奖励的,以及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的奖励;第三类为业主、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对施工单位及其员工进行荣誉表彰奖励,未发放奖品或奖金,或建议(要求)企业给予一定数额奖金。

二、对于第一类业主验工计价时按一定比例事先计提奖励基金(如组织开展各类考核评比或劳动竞赛等),经考核评比后返还或另外给予奖励的,明确属于项目成本控制的范围,一律作为项目部收入。项目竣工进行末次考核时,根据项目部累计取得业主奖励收入的比例(额度),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累计业主奖励收入超过业主累计计提奖励基金额度时, 项目部提出一次性奖励申请,经公司成本部、综合办审核后,报

―1―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奖励(最高额以累计业主奖励收入超过业主累计计提奖励基金的数额为限)。

(二)累计业主奖励收入为业主累计计提奖励基金额度的80%(含)~100%时,不奖不罚。

三、对于第二类业主事先未计提奖励基金,用自有资金实施奖励,以及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的奖励,原则上由项目部自主分配。项目部应在项目结算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奖励申请、分配方案并附业主奖励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资料,经公司成本部、综合办审核,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

明确奖励个人的,业主奖励资金到位后即可自主分配,项目部提供奖励文件、分配方案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四、对于第三类业主、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对施工单位及其员工进行荣誉表彰奖励,未发放奖品或奖金,或建议(要求)企业给予一定数额奖金的, 由项目部提出申请,按公司现行员工奖励办法办理,由此发生的奖金从公司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上述各种一次性奖金所得应由获奖者依法纳税。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探讨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41-0199-01

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和一种特定的管理方法,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组织形式,改善了人们对各种人力和资源利用的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方法。知识经济时代,项目管理已逐渐地应用到建筑行业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中,并成为管理理论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1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设计阶段

作为业主单位无论是企业发展需要的固定资产投资还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在制定项目投资计划后首先得拿到合适的建设用地,无论是工业用地还是商住用地目前均需要通过市场竞标取得,故对拟参与竞拍的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周边配套、环境等各方面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分析与测算,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合理价格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取得建设用地后即可根据土地规划指标结合投资目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方案拟定,根据项目规模与性质可以组织规划设计方案招标、竞赛,采取多方案的比较策略从中择优确定设计方案与设计单位,以确保项目设计质量,确定了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则项目即成功了一半。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可以划分若干设计阶段,即概念设计、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的设计文件都必须经过规划等相关权力部门审批,以作为继续设计的依据。而对于工程设计各阶段的质量把控至关重要,直接决定项目的投资、质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所以业主方在此过程需特别予以重视与掌控,在确定最后的施工图设计符合要求后还需及时送至具有相应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由专业机构与人员对施工图质量、安全作进一步的把关,这是目前政府为了确保设计结构安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作为办理招标、质监、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基础资料,同时根据各地消防部门对于消防设计的审核规定报送消防设计审核,建设附建式人防工程的项目还需报人防设计审核等环节。期间还需要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证与选址意见书,并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时进一步做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基础工作。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关键因素是主要实施者,所以在建设工程招标阶段业主需要严格把关对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的选择,在委托招标代理人方面需要强调招标评审时注重审核施工单位所报项目经理的资质等也属于重点考虑的范围。

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需要明确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确定工程建设质量的标准以及工程检查和评价办法、奖惩办法以及严格的标准等具体内容,不能用含糊的模棱两可的质量要求标准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等资料,在建设合同中应规定业主管理者或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绝对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需要防止投标单位的不正当行为,在招投标工作的执行阶段,要对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对所投标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已做详细的资料汇总,并由业主等方面的专家审查这些措施和方法的实用性、科学性、安全性,以此作为建设单位合理选择工程承包商的依据。

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其有系统或构成整体。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项目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

在項目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项目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对工程施工的具体管理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是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等。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实施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并在主要分部工程完成后,对分部工程进行监理评估及组织分部工程验收,这对项目的实体质量控制是非常有效的。但考虑目前的监理市场整体水平与职业素养,业主方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业主方项目管理负责人及职权,加强自身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加强项目过程控制与参建各方的行为控制,才能有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业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等,确保各项工作能及时处理以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3项目竣工及维修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评估并形成监理评估报告,业主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参建各方会同现场验收,并报当地的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程序合法性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总结与评定,也是项目质量的最终把关,在验收过程中参加验收的各主体应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查、检验,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指出并作好验收记录,督促有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以保证工程符合技术规范、标准投入使用。同时根据各地、各部门的相关规定,项目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环保、人防、消防、规划等部门组织单独验收,在全部验收项目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文件后即可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办理后续的产权证。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阶段是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的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这个阶段也是尤为重要的,一般的示范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均会有标准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供业主方与施工单位填写签署,根据分项工程约定明确保修的期限与责任。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需要提供各工种各专业的施工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的进行联系维修等任务;对于工程项目的保修尽可能的安排固定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可以选定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或物业管理工程部管理人员,由于他们具有专业知识水平及其对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施工单位的熟悉,所以在遇到问题时反应更迅速,联系更方便,查找原因更快捷。

4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进行多方面控制的管理过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很多,涉及的面很广,作为业主方必须对项目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与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合理组织、控制、管理各项工作才能保证项目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华燕,王际芝等.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J].土木工程学报,2003,3.

[2]秦建国.项目管理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施工企业管理,2002,7.

项目施工中业主方合同的风险管理 第4篇

1 风险识别

风险的识别的结论正确与否关系到风险管理的成效, 则必须根据历史数据、洞察力和经验来搜集信息。

1.1 承包商履约不力

在投标时, 承包人出于在竞争中中标, 对业主报价过低、工期很短等承诺, 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一旦中标, 开始寻找各种理由迫使业主追加合同价格。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而在这种情况下, 业主往往不能果断拒绝, 从而让承包商步步紧逼、层层加码, 其结果必然是加大了业主投资的风险。

1.2 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

当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或自己供料时, 一方面, 由于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到位、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 使得劣质材料充斥市场, 损害工程质量, 甚至需要返工。

另外, 当供应商不能及时供应时, 导致工程停工待料, 从而影响工期。承包商不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反而会向业主提出工程索赔。再有, 对于那些工期长, 造价高的工程, 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将严重影响承发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化履行, 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1.3 业主不能正确执行合同

业主的合同编写者和项目工程师通常不是一个人, 合同条款中的设计意图不能很好的在项目实施时理解和执行, 特别是在及时批复承包商文件、各种索赔或者签证等方面, 违反了原合同的规定, 从而造成业主违约或主动放弃应有的权利。

1.4 监理方履约不当

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由于合同所确定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一些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以权谋私;由于业主、监理信息不对称, 监理工程师为了追求自身利益, 经常收受承包商的贿赂, 在工程监管过程中不务正业, 包庇承包商的违规行为。业主委托监理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控制, 但监理工程师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 一方面可能利用信息优势, 选择偷懒行为;另一方面可能与承包商“合谋”, 从而产生针对业主的寻租活动。这些行为都违背了合同的条款。

1.5 业主与设计单位的合同风险

业主在选择设计单位时, 设计单位的信誉、技术水平, 业主无法客观实际的评断, 可能存在设计单位资质造假行为。合同一旦订立, 业主将面临设计拖延、变更等风险。对于设计费用风险点, 业主会选择费用较低的设计单位, 收费低, 自然设计深度就会降低, 施工期间就会出项较多的问题, 带来更多的风险。总之, 对于设计单位选定, 业主支付的设计费用一定要考虑设计单位的合理利润, 而不是越低越好。

2 风险的减轻

业主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是工程合同风险减轻控制的主角。业主应寻找和运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控制手段和方法, 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减轻能力, 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进步, 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以下为业主方合同风险减轻的方法。

2.1 与设计方的合同控制

业主应该通过正规的招标选择技术服务、信誉好的设计单位, 优选同期创优秀工程的设计单位;通过招标文件要求各专业设计能力匹配, 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注册证书, 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对于设计的费用, 应该符合国家和设计协会的规定, 符合当地的设计收费惯例, 设计费用应使设计院有合理的利润, 业主不能一味地追求低价中标。

2.2加强采购管理, 实行系统项目管理

建立完善的采购程序, 寻找诚信良好的材料供应商, 充分观察潜在的供应商, 严格规范每个过程, 建立供应商档案;报价的说明书要详细、规范, 避免因标的物、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报价的偏差。

系统的项目管理方法, 采用严密的计划、协调与控制的手段, 重视合同管理及事前控制, 如通过正规合法的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 并聘请专业工程师起草与谈判承包合同条款, 并重视平时的合同管理, 从而可减少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和风险。

2.3 增加专业技术人员, 确定奖惩机制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应周全考虑多方面需求和影响因素。作为业主方要增加业主方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人员, 熟悉这些过程和程序, 提高建设效率。加强对工作各方面的审核, 对乙方工作人员不到岗或不认真履职, 尤其是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都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进行惩罚。

2.4 建立全面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业主方应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意识, 加大对的合同体系的管理, 同时培养合同管理文化, 同时还必须学习现行新的建筑法律法规和经验知识, 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全面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是对该项目所有合同的实施进行全项全过程、全员的管理, 是实现项目质量、费用、进度三大控制目标的重要保证, 更是控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

3 结束语

本文从当前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合同风险的管理现状出发, 对业主方合同的风险进行了辨识, 研究了如何控制该风险的发生, 提出了具体的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方法, 并且为业主方建立全面合同管理体系的提出了思路。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 很多知名的投资工程企业、建设单位都十分重视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并具有很高的管理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把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 实现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朱江.业主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 (5) .

[2]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 2008, (11) .

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 第5篇

关于学习了“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理”后之总结,所谓质量管理就是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诸如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手段来达成建设目标。质量计划确定哪些质量标准适用于该项目,并决定如何达标;质量保证是在对整个项目执行情况作评估,以保证该项目将能够达到有关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是监控特定项目的执行结果,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并确定适当方式消除导致项目绩效令人不满意的原因。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的投资方,要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等全方面进行控制,而工程质量的控制作为工程建设控制的重点是建设单位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设单位应注重在工程开发建设的各个阶段采取必有和有效的控制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能否正常运作关系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利益之所在。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有关各方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利益不同,各自所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作为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重点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监理、设计、施工的质量控制,监督合同履行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就建设工程而言,质量是建筑产品满足明确的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总和。质量目标是一个渗透在总体目标、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材料等等而形成的一个目标系统。建设单位除明确必要的施工质量目标外,应特别注重明确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性满足的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建设主要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1)工程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决策阶段已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通过工程设计使其具体化。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艺是否先进、经济是否合理、设备是否配套、结构是否安全可靠等,是决定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价值和功能。2)工程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通过施工形成工程实体。监督和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工作是建设单位工作的关键点。3)工程竣工阶段,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阶段的质量要求。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规定组织实施验收,组 1

织各单位和各专业的专家把住质量控制的最后环节。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作为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要做好对监理、施工单位的控制工作,除常规的质量控制考核内容外,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对监理、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

1)强调对重点、难点的分析,建设单位在监理、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对工程的重点、难点有所认识,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建设单位强调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明确提出没有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始施工。同时建设单位要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先由监理进行审批,然后由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意见汇总交施工单位整改完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有违反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情况坚决进行制止,若为施工条件的改变引起的变化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完成补充方案进行变更。

3)样板引路,建设单位为加强现场质量管理,方便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提出工程施工的“样板引路”原则,即每一道工序的首次施工作为样板段,样板段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样板段进行验收,通过样板段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对样板段施工进行确认,只有样板段通过验收,才允许大规模的展开施工。在样板段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按照样板段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监理按照样板段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样板引路”的原则对大型工程特别适用,通过工程实践证明,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抓好“样板引路”制度对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是有利的。4)独立的平行检测,为加强对工程原材料和各种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控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要对监理提出“独立平行检测”的要求,要求监理在对施工单位材料检测进行见证取样的同时,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的进行试验检测。平行检测要求监理单位独立于施工单位以外的取样,且送样至两家检测单位,保证监理平行检测的独立性。若出现施工单位检测不合格现象,则参考监理平行检测的结果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若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现象,则认为施工单位该部分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实体检测,情况严重的可以要求实体取样检测。

工程质量控制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

方法。要实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就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质量严格控制。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建设单位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来最终完成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总结与探讨。

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 第6篇

【关键词】业主;招标;风险

业主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各个阶段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归结起来,主要有:招标方式导致的风险、招标文件不完整或缺陷导致的风险、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和投标企业的道德风险以及授标后的合同风险等。

1. 招标方式风险对策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也会带来不同的风险,因此在确定采用何种招标方式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通常,对于招标方式的风险,我们可以用回避较大风险的办法,即采用公开招标而不采用邀请招标,并且在招标过程中做好资格预审。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程序开展工作,可以避免出现较大风险。常规工程中的资格预审可以相对简单。比如住宅小区的施工,其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技术均相对较简单,我们可以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和同类工程经历等因素事先审查,而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可能所有的投标单位都没有同类或同等规模工程经验,在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施工机械等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审查,尽可能的选择符合所招标大型工程类型的施工单位[1]。

如果该工程为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类型,且业主具有很强的工程经验,或者对该行业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则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行业内资质良好、工程业绩丰富的工程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见表1)。

在此基础上,选择以何种方式进行招标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中选择;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2. 招标文件风险对策

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和纠纷,引起索赔。为避免或降低招标文件编制导致的风险,业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2.1 准确界定招标范围。

虽然清单规范对全部工程量清单进行了约定,但业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对市场的估计来界定招标范围。业主可以充分根据市场信息进行组合,确定有利于控制造价和降低风险的招标范围。

2.2 选择理想的计价方式。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可以选择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但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不利于业主真正掌握工程的实体消耗标准和其他消耗标准。采用工料单价,业主可以分析投标企业在间接费、利润等方面的让利程度,既可以控制造价,又可避免因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影响工程的工期与质量,虽然也增加了管理难度。

2.3 另外,要限制不平衡报价。

(1)设立投标上限值,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限值为投标单位对各项目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总价不能超过投标总价上限值外,各分项清单的单价也不能超过分项清单的上限值。这样投标单位即使出现不平衡报价,也把不平衡报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深化细部设计,在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上把不明确和不详细项目作出说明,特别是价格差异较大的材料作出品牌、规格、颜色、质量等级、产地详细说明,也可以考虑先以暂定价统一口径计入,在施工中按实调整,从而堵死漏洞,防范不平衡报价[2]。

3. 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及投标企业的道德风险对策

信息不对称和投标企业道德风险是影响项目招标成败的重要问题。招标过程中,处理和控制这类风险的最主要的措施是降低招投标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或减少资质和信誉低劣企业投标,这主要可以通过加强投标企业资格预审管理进行控制。业主选择投标单位时可以首先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拟邀请投标企业的基本信息,减少或降低信息不对称现象,通常情况下,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3.1 资格和信誉审查。

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资质等级、批准的营业范围,是否与招标工程相适应。信誉如何,是否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毁约;施工质量是否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得过多少施工荣誉证书、目前和过去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等。判断企业的机构设置与企业管理模式是否符合招标工程的要求。

3.2 能力审查。

(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企业实力强弱的重要体现,关系到施工企业能否顺利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审查除了关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总资产外,重点应放在报表中货币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年营业额或合同额以及正在实施而尚末完成工程的总投资额、年均完成投资额等。同时还要评价他可能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或要求他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文件。通过财务能力审查,评价他可用于本工程的纯流动资金能否满足要求,或施工期间资金不足时解决办法的可行性,从而保障业主利益。

(2)技术能力。技术能力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重大影响,这方面的评审包括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两方面。人员能力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管理人员能力评价和技术人员能力评价。管理人员能力主要从施工计划制定是否周密、管理经验是否与本项工程相适应来评价,重点考察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能力主要审查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经验、组成人员的专业覆盖面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具有专长的技术人员是否比其他投标人占有优势。这些内容通过投标人所报的人员情况调查表来反映,包括分项列出的主要人员学历、施工经验、曾担任过的职务,以及各方面人员的组成结构等内容。设备能力包括评审投标人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旌工机具和设备在质量、数量和性能方面是否能满足设计标准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目前没有的部分设备是采用购置还是租赁的方法来解决,是否可行。

3.3 用户评价。

用户评价指走访用户,获得用户对投标人以前工程质量和后期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是对承包方总体水平的衡量,有参考价值。资格预审体系的信息可通过现场访问、发放资格预审申请表等渠道获得。业主应根据项目要求、时间和经费,选择获得信息尽可能多而成本相对较小的方法。根据资格预审结果,筛选出整体实力较强、符合工程要求的投标单位,淘汰不合适企业,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或招投标过程。

4. 合同风险对策

4.1 选择适宜的合同方式。

针对招标过程中的合同风险,业主可以根据以下原则及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合同方式及管理措施。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对工程要求非常明确的建设项目,业主可通过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设计图纸来降低这种合同方式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长,对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业主可通过规定恰当的调价变动幅度以降低其风险。

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其任务及要求标准又不能完全确定的工程项目,目前在实践中国际上采用较多。对于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业主可以通过规定工程量极限变动幅度,当工程量变幅超过极限幅度时,才允许适当调整单价来降低风险。纯单价合同方式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确,却又急于开工的紧迫工程项目,业主可通过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设计图纸来降低其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主要用于业主在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工期紧迫又必须立即发包的工程,或业主与承包商相互信任,承包商在某些方面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对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和成本加固定筹金合同方式,业主可通过在承包合同中增加一些补充条款,如奖励条款等,以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

4.2 合同履约风险管理。

项目招标结束后,业主往往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承包商履约风险。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中标方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拒绝或中途中止履行合同,从而导致招标失败或给项目执行带来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风险,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措施最终确保中标人能够按时按质完工,这时实施工程担保就是最有效的手段。

工程担保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于招标人来说,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这些担保做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必须精心设置[3]。

5. 结语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业主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招标方式导致的风险、招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的风险、招投标过程信息不对称及投标商道德风险以及不同招标合同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等;业主可以通过根据自身及项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招标方式,严格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选择恰当的评标方法、合理的合同订价方式以及对投标商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等方式降低或规避招标过程中可能导致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谢柳青,金晓萍,张宝航.业主在工程招标期间的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J].浙江建筑,2007,(1):71~73.

[2]蔡湘矗.建设项目招标中业主的风险控制[J].湖南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2(2):78~81.

[3]赵红红.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风险分析[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7,(2):38~39.

业主的风险管理论文 第7篇

关键词:EPC总承包,业主,风险管理

0 引言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国际上的应用已经非常成熟, 而我国针对房屋建筑行业EPC总承包模式的风险管理研究尚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在EPC总承包合同中, 虽然相当一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商承担, 但业主方仍面临较大的风险。因此, 业主必须分析EPC总承包项目存在的风险, 并采用相应策略化解这些风险。

1 EPC总承包模式简介

EPC即设计-采购-施工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 , 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 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 (阶段发包方式) 的管理模式。该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 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 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 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 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 缩短工期。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对承包商的工作只进行有限的控制, 业主代表的管理权限也相对较小, 给予承包商按他选择的方式进行工作的自由。

2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业主的风险

2.1 项目定义不准确

在招标阶段, 业主只能给出项目的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及设计标准, 业主要对这些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如果这些地方存在错误、遗漏和不合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指令变更, 如提高功能要求、增加关键设备等, 由此引起的投资额增加和工期延长要由业主来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 业主不能完整、清晰、准确的对项目进行描述, 导致业主风险加大。

2.2 选择承包商不当

鉴于EPC项目投资额高、专业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 加上业主要求的合同总价和建设工期固定, 潜在的投标人可能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进而导致参与技标的人大大减少, 很可能使业主无法选择到最合适的承包商。同时, 如果没有综合考虑承包商类似工程的业绩和经验、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投标报价这些因素, 很可能导致业主错误地选择了承包商。如果选择的承包商不能很好地完成工程项目, 业主不得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更换承包商, 蒙受重大的损失。

2.3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在EPC总承包模式中, 业主只承担合同执行中因自身违约, 业主变更项目的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和设计标准, 法律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的风险。除此之外, EPC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格和建设工期将不能调整。

业主违约包括业主在执行合同中履约时间不当和履约瑕疵。在合同执行中, 如果由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或者政府的有关政策发生改变, 对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产生影响, 合同价格和工期应该考虑因上述改变而造成的任何费用和工期的增加, 也就是说, 这部分风险一般应由业主来分担。

通常情况下, 不可抗力属于业主风险。对于自然力作用的不可抗力, 如地震、台风、火山爆发等, 业主只承担工期延长的风险;对于自然力作用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 业主既要承担对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的工期延长的风险, 同时又要承担费用增加的风险。而在工程实践中, 业主为了保护自身利益, 往往不愿意在合同中列入业主风险条款, 即使承包商要求把不可抗力的风险作为业主风险, 业主也有可能尽量缩小不可抗力的定义范畴。

3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业主的应对措施

3.1 准确地定义项目

为了尽可能准确、完整、详细的描述项目的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和设计标准, 尽可能做到全面和准确, 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业主在招标时可引进专业的项目管理咨询机构, 通过咨询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 达到明确业主要求的目的。这样才能够使承包商充分理解业主的要求, 尽量避免或减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合同变更。同时, 专业咨询机构还可为业主提供设计、招标、造价、施工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为项目整体运作提出方案。

3.2 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承包商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完成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其投标报价和承诺工期必须满足业主的要求, 同时还要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绝大部分的风险。为了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业主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时间和资料, 让投标人仔细研究业主的要求, 进行初步方案设计, 全面评估项目风险, 使投标人确认是否有能力来承担EPC项目的工程建设任务。

业主选择承包商时, 可以从几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评价:对业主要求的理解;以往类似工程的业绩和经验;财务状况;现有的工程负荷;设计能力;设备材料的采购渠道和采购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相关经验;投标报价和工期;其他相关资源。

3.3 严格履行合同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业主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 如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现场, 及时审核承包商文件, 按照付款计划表及时支付工程款。另外, 业主应尽可能减少因自身原因, 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 以确保按照预期可接受的投资额和工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4 结语

EPC总承包模式具有资源配置优化、业主管理倾向以及综合效益集成等多方面的优势, 它将发展成工程承包的主流模式, 但在EPC总承包企业管理模式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探讨和改进的地方, 应通过深入重点分析EPC项目的主要风险成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尤其是对业主风险的管理, 从根本上规避或减轻EPC项目业主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樊飞军.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在项目中的应用与探讨.建筑经济, 2006 (9) .

[2]孟宪海.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模式之比较.经贸实务, 2004 (11) .

浅谈公路工程业主的索赔管理 第8篇

关键词:公路,索赔,管理

前言:现在, 我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建设, 在合同管理中工程索赔被承包商、监理和业主同时关注着。以下是作者根据自己在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中所得到的经验, 对如何进行工程索赔及其管理的总结。

一、工程索赔概述

工程索赔即在工程承包合同中, 在当事人一方因为另一方没有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一些合同未涉及的或者是出现由对方承担风险导致遭受损失的时候, 而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经常发生的现象, 因为施工现场的条件、气候条件发生改变, 施工的进度、物价的改变。同时可能由于合同条款、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化、差异等原因的影响, 所以导致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现象。

二、工程索赔原则

1. 索赔一定要以合同为依据。

不管是因为当事人不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还是因为有风险事件的发生。一定要根据合同中地相对应的条款作为根据, 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判断出当事人有索赔权, 而且监理工程师务必要根据合同以及事实来处理索赔, 这样能够体现监理工作的公平性。

2. 提出索赔一定要及时。

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 应该及时的提出索赔。如果不能够及时的提出索赔, 这样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该及时的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 同时要估算可能会导致的工期延误时间和费用;假如索赔事件持续性的发生, 承包商要对事情的发生的过程做详细的记录, 搜集相关的资料;当索赔事件结束后, 承包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正式的索赔报告。

3. 处理索赔一定要及时。

当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意向书、正式的索赔报告后, 监理工程师要和业主、承包商一同到现场核实并且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为了防止索赔积累影响工程的进度还有工程的质量要尽快处理索赔。

4. 加强主动控制。

为了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发生频率, 我们要尽量做好准备工作, 提前预防, 来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来保证求工程顺利完成, 确保工程质量, 降低工程造价, 缩短施工工期。

三、索赔存在的误区

1. 有的时候因为施工单位考虑到与业主、监理单位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 在索赔事件发生的时候, 而不敢提出索赔。

2. 因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得意识不是很充实到位, 导致对那些可提或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 由于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

交往文件理解不够深刻, 直接导致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

4. 仅仅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 没有重视索赔过程中证据收集, 没有做出及时的最终索赔报告。

四、业主怎样认识索赔及索赔操作步骤

1. 因为索赔本身就是一种很正常的事件, 它反映的是一种正

常经济活动, 所以业主不要看见索赔就走错方向, 应该冷静客观的对待。

2. 其实索赔不可避免, 通常索赔事件的发生能够反映出一个工程的复杂性、系统性、困难性等。

可是有的时候很多的案例是不该发生的, 可以避免的。我们可以从索赔事件的性质中看出一个工程全方位的管理水平是怎样的, 是否合理。要想提高业主的管理水平就必须认真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这样才能够减少那些不应有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3. 廉政建设对索赔事件的处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为承包人

在这个阶段往往会存在花小钱赚大钱的想法和手段, 同时业主和监理人员也在此时存在着侥幸心理, 所以会出现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真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导致国家利益受损而且毁了自己的前途。业主在索赔谈判及审核处理的时候, 千万不能太着急, 因为那样往往导致自己处于被动状况中。要冷静处理。作为业主应该找一些业务精英, 一些有决策的索赔管理人员, 成立一个完善的索赔管理体系结构, 形成长期的管理机制。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 意向书要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 当索赔意向书提交以后, 承包人必须认真做好同期记录, 而且要经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如果索赔事件造成了现场损失, 为了在以后的理赔时候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 要及时地拍照、录象, 同时将资料整理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5. 同期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下面内容:

事件发生现场的实际情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人员、机械、材料、有效票据等。

6.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承包人在向监理工程

师送交索赔报告后, 监理工程师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予以答复, 如果需要不从资料应该及时通知承包人, 如无意义就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人的索赔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核对, 同时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 分析索赔事件, 认真的审核计算过程和结果。

7. 索赔谈判,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方案要

进行友好的协商, 以求达成一样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 那么监理工程师就会依据合同规定来定一个自己认为合理的索赔方案, 这将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向业主和承包人进行通知汇报。

8. 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方案, 根据事件发生的原

因、合同条款, 业主要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进行审核, 最后决定是否认定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9.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假如承包人同意索赔决定, 索赔事件就会到此结束;如果不同意, 那么, 就必须通过谈判、协商、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五、结语

现在公路工程制度得到了完善,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 索赔工作正在渐渐的靠拢正常轨道, 而且, 现如今建筑领域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 都很自觉地按照合同办事, 诚实守信, 正式因为这样, 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1]石国华:浅谈建设项目工程索赔.铁道物资科学管理.2007.5

[2]烈志强于堆洋蔡炜挣:讨论加强工程索赔管理研览U1.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2008. (3)

浅谈业主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 第9篇

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单项性:

一般工业产品是连续、循环、重复的生产相同的产品, 而建设工程项目是按照业主的意图, 单项设计, 单项施工, 其施工的内、外部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产工艺过程等也各不相同。由此形成了建设工程项目鲜明的单项性。

(二) 一次性:

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必须一次成功, 它的质量必须在建设的过程中满足有关要求。

(三) 长期性: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设计寿命一般都在50年以上, 在这个期限内, 必须保证工程的安全性, 满足业主的生产生活要求。

(四) 密集性: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在短时间内完成建设周期, 以早日发挥效益。

二、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困难

(一) 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 通过策划、控制、协调等措施, 把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等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业主项目管理主要是服从于业主的利益, 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 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时间目标, 质量目标除了工程质量目标外, 还包括相关的设计质量、设备质量、工作质量等。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 也有统一的一面, 它们之间是矛盾的统一体。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二) 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困难。

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主要面临人员、设备、能力等方面的困难。通常, 业主的工程管理人员较少, 专业能力较弱, 面对复杂的工程管理工作及项目管理目标, 较难胜任项目总控制者和总集成者的角色。如对设计管理较弱, 存在导致项目投资大大超出预算, 在招投标阶段不熟悉相关流程, 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监督不能到位等问题, 因此业主亟需中介机构来辅助进行项目管理, 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三、业主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措施

大量工程项目建设实践证明:业主对项目建设的控制能力 (包括较强的大型项目的组织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总体协调能力) 是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利用中介机构加强各个阶段的工程管理,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 也是业主工程管理能力水平的体现。

(一) 认真比较, 优选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作为业主聘请的工程管理参与者, 它的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管理的质量。因此, 业主必须精心选择优秀的中介机构并确定合理的工作报酬, 选择认真负责、工作素质高的专业人员,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承包商的工程进行管理, 赋予专业人员必要的“责、权、利”, 依靠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确保工程管理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 坚持“合同第一”原则, 签定“责、权、利”明确的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是业主与各个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文件。业主通过中介合同将工期、投资、质量等目标统一起来, 划分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力, 业主应提前做好市场调查和市场风险分析工作, 在和中介机构进行合同商洽时, 尽量用专用条款来明确权利、义务以及风险范围, 范围越明确越详细越好, 要分析论证每一条合同条款所隐含的工程风险, 可能引起的工程管理风险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合同用语和文字理解上, 必须避免合同自身的矛盾和歧义产生。工程管理中应坚持合同第一的原则, 以规范化合同管理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对合同的商洽、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等过程用制度予以明确并保证实施。中介机构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有执行权利的中介机构, 这种中介机构可以直接对承包商、供应商有指令权, 另一种是无执行权利的中介机构, 这种中介机构没有发号指令权的能力, 对业主有相应的建议权。业主采取何种形式, 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业主要克服不放心心理导致的不放权行为, 特别是投资方面的不放权行为, 同时业主应该培养和建立中介机构的权威, 顺利推进中介机构的管理, 最终有利于业主的管理。业主应全面考虑并清晰地划分各中介机构的工作界面及工作流程, 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严格遵循工作程序。

(三) 建立有效控制、约束机制。

工程项目的控制是业主为实现控制目标, 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及项目受控后的动态效应, 不断改变项目控制状态以保证项目目标实现的综合管理过程。包括制定控制标准;对实际执行情况的检查、测量并与计划标准作比较;找出偏差, 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 纠偏或重新修订计划三个基本步骤。业主应制定标准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及流程, 同时应加强过程中对中介机构的控制, 建立良好的循环控制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必不可少。业主在合同中可约定有效的物质奖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来防范中介机构的风险。

(四) 建立高效协调沟通机制。

工程项目的协调是项目管理者为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 通过联合沟通方式, 调动相关组织的力量和活动, 以提高其组织效率的综合管理过程。项目控制要发挥它工程管理的功能, 经常需要运用协调这一手段来实现。业主作为项目管理的龙头, 应协调各种关系, 建立包括各个中介机构及承包单位的沟通平台, 建立以业主为中心的、各个中介机构围绕业主工作的模式, 并建立协调联络系统, 为工程管理目标服务。

(五)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平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与工程项目管理思想、方法的不断互动, 近年来, 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的功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在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采用建设工程信息系统作为工程管理的基本手段, 不仅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 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规范管理工程流程、增强项目管理工作效率和目标控制工作有效性的目的。

四、结语

总之, 业主工程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以最少的资金投入, 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从而全面实现对质量、工期和投资的控制目标。对建设工程的综合控制是多方面、全方位的动态控制, 业主必须综合利用经济、法律、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协同各中介机构共同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科学的工程管理, 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 提高人的工作质量, 形成强大的工程管理控制体系, 共同实施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险的控制, 实现工程管理目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 基本建设规模也逐年扩大, 对业主的工程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中介机构介入业主的工程管理工作, 可以大大提高工程管理效果。本文结合工程项目管理, 分析了业主在工程管理中的困难, 提出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工程管理,中介结构,综合管理

参考文献

探讨工程项目业主代表的现场管理 第10篇

现阶段,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但建筑市场上最大的买方仍然是政府, 各级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体现项目的重要性, 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上还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工程指挥部制”, 投资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极强的计划性。

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 由于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规律, 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 也就是说, 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应该有与项目管理相应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 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 能够为业主创造最大限度的效益。

在这种情况下, 项目部首先要对工程项目从前期开发角度入手, 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 和使用单位做好沟通、交流, 避免无节制的修改变更。管理者还应该具备吃苦耐劳、认真踏实、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 另外, 有专业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及健康的体魄也是必不可缺的。

二、现场管理及改革方向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 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 建筑经济国际化也取得进展, 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一种较为混沌的状态, 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因此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 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 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 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质量、进度、投资、材料管理

首先, 质量是现场管理工作的重点, 需要经常深入现场, 熟悉图纸和工序, 对照规范、规程、图集认真检查每一道工序,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重要部位和重点工序要全程跟踪检查, 隐蔽工程严格做到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交叉作业注意工序先后的合理安排, 各工种的协调配合, 要经常和设计部门、质检部门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领悟设计意图, 把设计图纸与实际现场施工结合起来, 实现设计人员的思想到产品的转变过程。

其次, 建设项目能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 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的发挥。所以, 合理、有效的控制进度, 才能顺利达到预定目标。因此, 必须结合工程的特点和现场环境, 考虑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 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 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质量、进度、投资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三大管理目标。投资指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安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投资及设备器具购置投资三部分组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投资控制, 可以发挥建设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 杜绝浪费, 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 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 必须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到准确掌握材料信息, 对比择优选择信誉好、供货能力有保障的商家, 同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的相关资料, 也可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复检, 做到万元一失。

2、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

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 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 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 请自己的客”, 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 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 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 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

3、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 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 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 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核后, 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 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 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

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 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 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 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F I D I C条款和NEC条款, 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 以规范建筑市场, 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结论

以上提出了甲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一个工程的竣工, 凝聚着许多人的劳动和汗水, 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面的协作、配合。甲方的管理职能及协调作用, 贯穿于工程始终。时代的发展,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 给甲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 甲方及其现场代表应不断总结经验, 更新业务知识, 提高自身修养, 以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基本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章洪等.建设单位代表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3.

业主在公路工程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 第11篇

【关键词】业主;公路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管理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owner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hase has been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industry, study the related issue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irstly, the owner of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related content are outlined, analyzed the current quality of highway engineering project problems, combined with relevant experience from various angles to establish a monthly inspection systems and other projects to study the highway project owners effective ways of implementing stag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describes the individual points of this understanding.

【Key words】The implementation phase;Owners; Highway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1. 前言

作为公路工程实施阶段的重要角色之一,业主的关键地位不言而喻。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业主进行公路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保证公路工程实施阶段理想效果的取得。

2. 公路建设业主方项目管理概述

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是以公路建设项目为对象,在即定的约束条件下,为最优地实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目标,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内在规律,对从项目构思到项目完成的全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该公路工程项目在允许的费用和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期完成。广义的公路项目管理,包括从规划、立项到交付使用后评价全过程的管理;狭义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是指公路实施阶段的管理。在该阶段,以实施管理的参与者来分,主要有业主的项目管理、监理方的项目管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对于同一个公路项目,上述各方的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是不同的,同时各方之间需要建立起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经济合同的形式来体现的。

3. 公路工程项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1)设计质量问题。

我国的设计和施工一般都是单独进行的,这样就造成设计单位不能结合施工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而施工单位也就难以充分贯彻设计方案的理念。在公路工程施工时变更设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多数是由地质条件复杂引起或者原设计也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从而引起设计方案的局部甚至全部变更是十分常见。伴随着工程建设的进行,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原设计必然根据具体条件发生相应改变。而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由于经验不足,更容易引起设计的变更,最终导致公路工程质量问题。

(2)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问题。

有的建设单位不是完全的法人主体,建设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的选择、建设标准的选择等都不能自主决定,常受到其主管单位的影响,无法承担分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缺乏市场意识,破坏与承包方的平等交易关系。阻碍市场机制的发展。而且投资责任机制不健全,片面追求低造价,片面追求高标准、短工期,这些都阻碍了工程质量。

(3)施工单位问题。

建设单位缺乏监理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建筑开发商,既作建设单位,又作承包商,也就是自己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自己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工程施工,甚至在工程建成后还搞物业管理;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顾后果以垫资、压价,甚至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工程;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设计人员乱改设计,使用低价劣质材料,甚至偷工减料,放任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粗制滥造;在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提供虚假质量保证资料;私招乱雇,工人队伍素质低下。

(4)监理队伍素质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监理行业人员素质水平不一,有些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较差,不能按照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标准约束自己,对工程质量疏于管理或者为了个人利益伙同不法承包商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或者为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和生产厂商等。虽然这些只是监理人员中的少数人所为,但是造成的社会危害却是巨大的。还有许多监理公司作设计的同时又做监理,业务虽广却不专。

4. 业主在公路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的有效途径

(1)建立月度工程抽查制度。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通过随机的突击检查可发现真正问题。每月不定时对在建公路工程现场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结果汇总后下发抽查质量简报。同时对监理工作和台账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监理人员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起到监督作用。

(2)建立工程监管台帐制度。

业主方的监管台帐上除了要有项目的各方信息外,还应增加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去工地监管的次数、日期,下发的整改通知简要内容,检查资料情况,不合格报告的处理等相关信息。达到事后通过检查监管台帐就能大致了解本工程发生的各种监督行为的目的。

(3)建立监管简报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一些路基压实度不足、混凝土裂缝等质量通病,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指出的问题在各工地大多也是雷同的,消除这些质量通病是工程质量提高的一个有效途径。业主方有必要建立一个交流平台,建立监督简报制度。除了通报每月监管情况外,还可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刊登一些解决质量通病的经验介绍和及时传达上级的监管要求等内容。业主方可建立激励机制,安排专人撰写,也可以向监理人员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征稿。

(4)建立监管人员定期学习制度。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也应定期进行学习专业知识,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管理人员有必要对制定下发的各种政策文件、技术规范、指导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通过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同时也应制定详细的管理、监管工作质量指导手册和监管工作程序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来指导工作。

(5)全面掌握工程情况。

公路工程项目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在项目实施前,管理单位只有完全掌握工程设计和现场情况,才能把握工程特点和工程施工的关键,才能编制较为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才能组织较为匹配的管理队伍,才能明确各年度及各阶段工作重点,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项目实施是动态管理的过程,也是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过程。管理者应从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三方面入手,全面掌握工程实施动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预测或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工程隐患,及时研究、分析利弊,有针对性地予以处理。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业主在公路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的研究分析,对于其良好实践效果的取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今后的公路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管理中,应该加强对其关键环节与重点要素的重视程度,并注重其具体管理方法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10):60~62.

[2]卢毅,刘建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管理指南[M].人民交通出版社.2015(02):115~116.

浅析业主方管理工程项目的体会 第12篇

业主方在项目管理的目标分为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使用的时间;质量目标不仅涉及施工的质量, 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 质量目标还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以及满足业主方相应的质量要求。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者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业主项目管理的任务中,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务, 因为安全管理关系到人身的健康与安全, 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则主要是涉及物质的利益。

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 将合同作为依据, 以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指导、控制, 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过程。业主方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怎样才能管理好项目?这是工程实践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严格遵循“三管三控一协调”制度, 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和协调, 其中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影响最大。

2“三控”在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的“三控制”是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其难度较高。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 也有统一的一面,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要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往往需要增加投资, 过度地缩短进度会影响质量目标的实现, 这都表现出目标之间关系矛盾的一面;但通过有效的管理, 在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 也可缩短工期和提高工程质量, 这又反映了目标之间关系统一的一面。

2.1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目的是要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时间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进行进度控制首先要编制施工计划, 施工项目中实施阶段进度所控制的依据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又细分为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必要时需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补充。要深入施工现场, 认真研究进度滞后的原因, 对影响进度的施工作业和方法要及时指出并予以监督纠正。

2.2 质量控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工程施工成本的高低, 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2.1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对施工企业来说, 为了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应该依据质量保证模式, 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系统, 编写质量手册, 制定质量方针、技术目标, 使之更具有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可检查性。业主 (或监理) 的监督是质量保证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由业主委派或委托的质量监督小组常驻工地, 对工程中尚未施工的、正在施工的和已经完工的工程以及各道工序进行全面的监督。

2.2.2 材料设备、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控制

(1) 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 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应广泛掌握质量、价格、生产供货能力的信息, 优先选择有国家认证许可, 有一定技术、生产能力和资金保证的厂家, 选购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使用状况和业绩好的产品。

(2) 人员控制

人是质量的创造者, 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 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增加责任感,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的优劣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 必须对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

(3)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应选用安全性、经济性、先进性、适用性的设备。对带有计量性的设备, 要实施周期检测, 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以防止因检测器具的自身误差而造成工程质量的不合格。

2.2.3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控制

管理人员要严格对施工人员进行工序技术交底, 如在现场检查施工作业的某一道工序中发现问题应随时指出并纠正。对施工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 通过编制质量控制书的方式, 详细说明问题, 并采取相应措施。

2.2.4 成品的保护和养护

建筑工程施工产品不像工业产品生产那样, 一旦进入流水线就可以等待产品的成型, 施工周期长和多工种交叉作业决定了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的重要性。所以对已完成分项工程的保护、养护, 对整个工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3 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产生全部费用的总和, 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项费用支出, 是可以直接计入工程中的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措施费等。间接成本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全部费用的支出, 是非直接用于也无法直接计入工程对象, 但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产生的费用,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环节主要包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原则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 不能疏漏, 也不能时紧时松, 应使工程项目成本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因为施工项目是一次性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立成本目标、做出成本计划、编制成本控制的方案, 为今后的成本控制做准备。要真正做好成本管理, 必须动态地对工程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和分析, 找出偏差并纠正, 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成本目标得以实现。

3 合同管理在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施工总承包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之分。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 在合同中一般称为业主或发包人。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是承包单位, 在合同中一般称为承包人。

施工分包合同又有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之分。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一般是取得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承包单位, 在分包合同中一般仍沿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名称, 即承包人。而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专业化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或劳务作业单位, 在分包合同中一般称为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2月24日颁发了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99-0201) 。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我国加入WTO之后, 市场的运作要求更加规范、透明, 以法治为依据, 依法办事。WTO要求提供的是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如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合同文本作为世界通用的建造业合同文本, 规定非常详细, 对可能涉及到的每一细节都考虑了相应的条款, 而且每隔几年都要修订一个新的版本。因此, 学习FIDIC合同文本, 对成功的维权将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对建筑工程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4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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