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率衍生品

2024-06-19

我国利率衍生品(精选10篇)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1篇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障碍

1. 金融市场规模有限, 市场化水平较低。

金融市场的障碍包括三方面:第一, 我国金融市场不够通融发达, 现货市场规模有限。金融市场是进行筹资融资等经济活动的大环境, 也是资本和资金流动的条件。尽管基础性金融市场在我国已经建立, 但这些市场的发展还很不规范, 存在着很多操作风险和潜在风险, 其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加深。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是以现货市场 (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 为基础的。没有合理的现货市场交易规模, 就不会有合理的市场价格;没有现货市场的有效定价机制, 对远期市场的定价就会很难, 没有发达的基础金融市场, 金融衍生品交易就得不到迅速发展。第二, 金融市场过度投机严重。发达的基础金融市场和理性的交易者是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的保证, 金融市场上适当的投机会增加市场的运作效率, 但是, 我国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投资者抱有一种赌徒心态, 这样的心里会对金融市场会造成更大的影响。第三, 利率、汇率未实现完全市场化。利率和汇率的变动不仅对基础金融产品有很大影响, 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更是意义重大。实现利率市场化有助于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政府及法律监管不够完善健全。

政府和法律的影响包括两方面:第一, 政府的过度干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分工不到位、忽略对系统风险的度量和监管。过多的监管会阻碍金融创新。政府通常使用行政性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政府的宏观调控波及范围广、冲击性大, 这不可避免的会使一部分人或机构比另一部分人或机构占有优势地位。第二, 影子银行游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影子银行推出的金融衍生品一般具有如下特点:杠杆比率高, 具有更高的风险;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结构设计复杂, 难以辨识;一般在场外进行交易等。这些特点使得其收益比一般的商业银行要高很多, 各家商业银行都向这方面发展。但是, 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 影子银行的监管不属于商业银行范畴, 影子银行也没有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以上的限制。这样就使得影子银行利用自己处在监管真空的“优势”, 不断扩大的影子银行的高风险的金融活动, 这给影子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 无疑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3. 商业银行创新定价能力不足, 企业操作不规范。

(1) 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创新、定价能力不足, 风险管理手段有限。 (2) 企业背离了金融衍生品的交易目的;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 组织结构不完善。金融衍生品的主要作用是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 企业在运用金融衍生品的时候却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 忽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本质, 结果使企业损失严重甚至破产。这就表明公司缺乏完善其治理结构, 应该实行股东大会制度, 集合一定数量的股东来共同决议公司政策。此外, 公司应该建立防火墙制度, 不能让同一个管理者对相关性比较大的部门进行同时管理, 各个部门之间也应该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 防止出现一人集权的现象。

4. 社会公众投资者不成熟。

社会公众参与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主要出于以下三个目的:套期保值、投机、套利。但是, 就我国的普通公众投资者而言, 了解基础投资工具的尚且不多, 更不用说金融衍生产品, 很多投资者并不想做长线投资, 急于取得当期收益, 所以更多的是以短线为主, 这在散户投资中更是常见, 他们认为无论是投机还是套利, 能取得收益是最重要的, 不能不说的是, 金融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使投资者造成的这种风险扩大了很多倍。这就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造成了很多障碍。

二、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对策

1. 拓宽金融市场发展规模, 推进市场化改革。

治理和完善金融市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 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 优化市场结构。第二, 防范风险, 稳步推进。我国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者的过度投机, 鉴于我国政府现有的监管水平, 金融业的发展状况, 以及投资者的目的和信用等方面, 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发展还是得遵循由局部到整体, 由场内到场外的顺序, 更不能直接面向普通投资大众, 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更要谨慎。第三,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加快汇率市场化进程。随着政府的政策越来越趋向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新的政策给我国的利率和汇率衍生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 改革政府监管, 加强法律建设。

针对其存在的问题, 有如下对策:第一, 健全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 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政府应建立监管模式是:参与者自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方面协作。为了确保金融衍生品正面作用的发挥, 法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员工的操作技能需要进一步加强, 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需要进一步协调。同时, 国际监管与合作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也是至关重要。明确政府的监管目的, 让市场去检验和完善金融衍生品。第二, 重视影子银行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目前, 金融衍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补充和完善, 证券法律制度和有关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亟待加强。完善法律法规监管的具体建议:首先, 制定一个统一全面的准则, 监管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规范市场交易者的行为, 使相关法律和管理条例更加具体有效;其次, 在统一的市场交易准则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制定出适合个性化金融衍生品的具体准则。

3. 培养高质量金融人才, 规范操作明确交易动机。

商业银行和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 引进、培养交易人才和风险管理人才, 重视新产品开发, 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首先, 银行金融衍生品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两方面:定价能力;平掉风险头寸的能力。要使这些能力得到加强, 就要求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人员, 不仅要熟悉我国传统的银行业务, 对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动态也应该时刻关心。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跨越性、技术性决定了其在我国的发展需要更坚实的基础。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依赖于人才的质量, 传统的金融方面人才很难跟上国际金融衍生品日新月异的变化, 所以, 引进国际人才加强我国金融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对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发展非常重要。其次, 面对政府政策的转变, 银行很有可能也会破产, 一直以国家信誉为后盾的银行, 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 将面对更多的挑战。第二, 加强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 明确其交易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高杠杆性、低透明性和市场联动性, 商业银行和大企业通常用风险价值 (Value at Risk, VAR) 方法来度量产品的风险, 通过量化风险, 使金融衍生品的管理更加有效。我国企业必须明确金融衍生品的功能, 制定合理的交易目的, 在介入期货交易时进行风险规避。虽然企业经营的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而金融衍生品的正确利用有时确实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收入, 但是企业不可把金融工具的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 得把实业经营放在第一位, 金融衍生品的使用更多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 企业不可被其表面的高收益蒙蔽, 忽视了对其潜在风险的评估, 更不能在我国金融市场不很发达的情况下, 企图赚取高额收入。

4.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普及金融衍生品知识。

为了防止社会公众过度投机套利, 增加他们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使金融衍生品被普通公众正确认识并运用, 必须建立新的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只有信息透明了, 社会公众才能正确选择投资产品,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不能为了盈利把不好资产整合, 以高利来诱惑公众投资者。然而投资者应该尽可能多的了解金融衍生产品知识, 结合现在社会公众正处在认识阶段的现状, 相关部门应该在各个交易所和中高等院校, 不以盈利为目的地, 大力宣传金融衍生品知识, 使更多的交易者认识、理解、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加速网络的发展, 设计出模拟的金融衍生品操作系统, 使社会公众熟悉其操作知识, 尽可能降低其操作风险和实物资产的流失。

破解我国金融衍生品税制难题探讨 第2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税制;税收体系

1 我国现行金融衍生品课税现状

(1)增值税。《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期货合约按历史成本计价;平仓合约按平仓数量及市场价征税。

(2)营业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规定,金融商品转让营业额为买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同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价差,在同一纳税期内可相抵;期权费全额按“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日;交换实现后在损益实现环节征税。

(3)所得税。《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的相关费用扣除作了详细规定;《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员工购买企业股票期权时,“施权价”与公平市场价的差额、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所得、股票行权后转让获利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金融衍生产品课征企业所得税,现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未实现损益征税。

金融衍生产品课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明确的税收政策导向。税收实践确定金融衍生产品的所得来源、性质、数量、时间存在困难。二是现有征税环节集中于交易环节和收益环节,赋税过重。

2 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税制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税制的原则

(1)稳定渐进原则。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税收制度不断完善,构建金融衍生品税制,不对整体税制结构作大手术,不开征或少开征新税种,有利于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建立,减少系统风险。

(2)实质优先原则。由于金融衍生产品的虚拟性和易变性,纳税人改变交易的法律形式而不改变其非纳税经济效应,可能导致税收的流失,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经济实质可以稳定税源,增加财政收入。

(3)收益实现原则。以收益实现为基础的征税原则相对公平合理,在征管上也较为简便,有利于税务部门的监控税源、简化征管;有利于纳税人理解与执行,减少税制运行成本;还有利于减少税收扭曲,使对收益的课税和对亏损的弥补趋于对称。

(4)税负从轻原则。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和税源培育阶段,迫切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引导,因此,在课税上急需给予税收优惠,可以采取低税率、延期纳税、减免税、税收抵免等办法,以鼓励金融创新。

2.2 我国金融衍生品税制设计框架

2.2.1 结构体系

把覆盖金融衍生品签发、交易、收益三个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作为目标模式,即对金融衍生品的签发环节征收印花税,对交易环节征收流转税,在收益环节征收所得税。

2.2.2 纳税主体

对涉及或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各种主体,包括交易所、结算单位、经纪商、交易者等,分别确立为相应税种的纳税主体。

2.3.3 课税环节

(1)签发环节。依据签发主客体分为三类:交易所提供标准化衍生品合约;金融机构向场外交易者提供非标准化衍生品合约;企业为向其员工提供激励性股票期权。按照国际税收设计惯例,我国宜以金融衍生产品合约为征税对象,单设“金融衍生合同”税目,对交易双方征收印花税。

(2)交易环节。依据金融衍生交易的参与主体分三类:

①对于交易的买卖双方,以交易额为征税对象,从价定率课征“金融产品交易税”;②对于金融机构从事货物期货交易,在平仓时购进或卖出货物征收增值税,将该交易置于税收监控之下,便于期货交易实物交割和现货交易的税收平衡;③对于金融机构、经纪人和交易所从事的经纪、服务性业务,对其业务收入全额课征营业税。其他附加税种,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征收。可享受减免和优惠。

(3)收益环节。①企业所得税。对交易所中介服务或自营交易以及结算业务所得计入损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法人交易者衍生品交易收入,在减除相关费用、成本后,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交易完成后至交割期间空方是否拥有相应现货资产,以及多方是否拥有未履行的出售相应现货资产合约,鉴别投资所得和投机所得,设定差别税率和减免措施,抑制投机。②个人所得税。当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收益并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制中,不宜单设税目。对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的外国企业,应征收预提所得税。对非居民个人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取得的收益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但已转化为利息或股息的实际收益部分应照章征收预提所得税。

参考文献

[1]向凯.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税收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07,(7).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模式研究 第3篇

(一)金融衍生品的定义

金融衍生品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种建立在传统金融工具上的全新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是指由货币、利率工具(如债券)以及股票基础性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各种金融合约及其各种组合形式的总称。金融工程师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金融工程的基本方法和原理设计出各种形形色色的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远期、期货、互换、期权。

1. 远期:

通常所说的远期是指一种远期合约,即在未来某一时刻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标的资产的协议,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两种远期合约是远期利率协议和远期外汇协议。

2. 期货:

期货也是一种合约,是指在交易所内交易的远期合约。对每一种期货合约交易所一般规定有关条款,如合约标的、合约规模、交割日期、价格波动限制、报价等。

3. 互换:

互换是指合约双方按约定的价格互换某种金融资产的互换合约。

4. 期权:

期权是一种权利,其持有人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好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项资产,期权合约可以在交易所内交易,也可以在交易所外交易。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模式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也出现过金融衍生品,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我国最早出现的金融衍生品是1992年6月在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开办的外汇期货业务,进行人民币兑换美元、日元、德国马克等外汇币种的汇率远期协议,虽然当时我国已经形成公开化的外汇调剂市场体系,但人民币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不可自由兑换。这种情况一方面限制了外汇期货的正常发展,造成外汇期货交易规模较小,市场流动性弱,另一方面市场人为操纵现象也比较严重,扰乱了国家外汇管理的正常秩序,一年后,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终止了外汇期货交易。1992年12月我国出现了国债期货,由于有关的金融法规合监管措施等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发生了一些恶性事件,我国政府在1995年宣布取消国债期货交易。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其后许多投资者受到股票价格和大盘指数波动的严重损害,使当时的我国产生了对股票指数规避风险的金融衍生品的巨大需求,于是股指期货应运而生。1993年3月在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了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股指期货合约,但当时的投资者对股指期货所知甚少,再加上海南证券交易中心不是全国性市场,会员单位甚少,所以股指期货交易量不大,而且投机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于是1993年9月底,股指期货被迫停止交易。国内成规模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始于1997年中国银行开办的具有远期交易性质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此后五年中国银行凭借其外贸背景几乎垄断了此项业务,直到2002年8月,中央银行才相继对其他三家国有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00年9月,央行放开了存款在300万美元以上企业存款的利息,由此引发了商业银行纷纷涉足金融衍生品市场,相继推出结构性存款,运用金融衍生品组合为企业进行委托资产管理。但是这种委托资产管理只有四大国有银行才有资格开办此项业务,其他银行没有资格开办,导致一些银行违规操作,给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困难。

可以说,我国早期的金融衍生品的初期发展是以失败而告终的,这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相对于金融衍生品出现所要求的市场化程度还是很薄弱的。因为金融衍生品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薄弱的市场经济基础注定金融衍生品发展的失败。推出外汇期货的1992年,我国外汇储备仅有194亿元,推出股指期货1993年,当时上市企业仅有183家,总市值仅353亿元,总成交额仅为3627亿元。1994年开办的国债期货,由于现货市场规模过小,使国债期货持仓总量超过现货发行量,导致大户操纵市场的违规现象。另外,当时许多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者带有很大的投机性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投资与金融衍生品并不是为了避险,他们纯粹是投机,用国家的钱投资,赔了是国家的赚了是自己的,使金融衍生品发展陷入过度投机的僵局。还有,当时的金融法规、政策等配套设施不健全,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知识了解不多,最终使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发展遭遇失败。

三、我国目前金融衍生品发展状况

目前,我国存在的金融衍生品主要有三种:外汇类金融衍生品、利率类金融衍生品、股指类金融衍生品。

(一)外汇类金融衍生品

1.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是指客户和银行签订合约, 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某一汇率对固定数额的某种外币结汇或售汇, 市场上存在的远期结售汇主要针对美元、欧元、港币等币种, 期限有7天、20天、一个月至12个月不等。远期结售汇对锁定汇率、规避外汇风险

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在外国集资、投资时, 担心汇率上升、人民币贬值, 就可以通过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地解决问题。

2.远期外汇买卖, 远期外汇买卖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合约按照约定的汇率在嫁过来某一时间交割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外汇买卖交易, 远期外汇可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锁定外汇成本, 在对外贸易结算、国际融资、国际间借款或贷款等过程中都有较大的需求, 交易方可事先锁定外汇成本, 达到保值之目的。

3.外汇期权, 外汇期权是指一种权利的买卖, 外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段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汇率向期权的卖方出售或买入一定数额的外币, 外汇期权的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也可以不执行期权。当然外汇期权的买方必须付出一定的金额的费用 (即保险费) 给期权的卖方, 而卖方获得保险费后要承担潜在的风险, 外汇期权业务在外汇保值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利率类衍生品

自1995以来,我国逐步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波动性加大,变动频率加快,1996至2002年,我国连续8次下调利率,2002年至2007年12月我国为防止经济过热而吸引存款又连续10次上调利率,2007年12月底的金融风暴袭击我国,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我国又连续4次下调利率。可以说,利率变动频率非常高、波动性非常大,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部门就面临利率变动的巨大风险,于是利率类金融衍生品就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存在的利率累衍生品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

1.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指双方在名义本金的基础上进行协议利率与参照利率差额支付的一种远期合约。协议利率为双方在协议中规定好的固定利率, 参照利率则为合约结算日所流行的市场利率 (在我国通常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 。在结算时买方支付协议利率收到市场利率, 而卖方则收到协议利率支付市场利率, 实际结算时双方只需支付协议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即可。

2. 利率互换,是指互换双方之间的一种协议,协议双方同意在事先确定的一系列未来日期以名义本金为基础向对方定期支付利息,其中一方按固定利率支付,而另一方按浮动利率支付。统计显示,2008年,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成交额创出历年新高,境内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共成交4019.9021亿元,是2006年的6.38倍,较2007年增长85.39%。

(三)股指类金融衍生品

主要是股指期货,我国宣布自2010年1月8号推出股指期货业务,由于刚刚开办股指期货交易,这类衍生品的交易规模不大。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模式

(一)我国迫切需要的金融衍生品

1.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时机已经成熟, 我国目前发行国债达到3万1千多亿元, 并且期限结构和发行方式趋于合理, 由集中发行改为滚动发行, 进一步平衡了市场需求, 再加上我国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 投资者几乎涵盖了各类金融机构, 多年的从业资格考试造就了大批专业合格的人才, 期货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已经出台, 这又为推出国债期货创造了有利条件。2.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就是企业给予高层管理人员可以优先以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票的权利。我国正在实行股权改革, 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虚拟的股票期权制的做法进行试点,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行权时间、行权价格、行权额度, 进而进行有效的改革, 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3.货币互换。随着我国对外金融业务的急剧增加, 对货币互换的需求越来越大, 开办货币互换有利于金融机构规避外汇管制、降低国际间交易成本。目前货币互换已经小规模地开展, 还满足不了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 应该加大货币互换的交易规模。

(二)我国应该选择的金融衍生品发展模式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发展应该遵从一下原则:首先,在品种上先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外汇期货引入。股票指期货作为当代最重要的金融创新,是其他股票衍生品的基础,被世界其他各国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并取得越的成效。在我国,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要求开设股指期货的呼声越来越强烈。适时推出股指期货这一金融衍生品种并合理地加以诱导利用,不仅能够降低金融风险,而且还能促进股市的进一步发展。国债期货的市场基础已经具备,国债现货市场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并且国债现货市场的的需求量不断壮大,国债期货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所以国债期货的推出势在必行。我国自2005年7月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了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2008年6月3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首度破6.93,使人民币汇率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同时,人民币升值的加快,也对如何充分发挥我国外汇市场的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汇率的变动是我国的各大经济主体客观上需要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避险,所以适时推出外汇期货是必要的。其次,在次序上先发展期货而后发展期权、互换。在期货市场比较完善后就可以积极考虑发展期权,因为期货市场是期权发展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期权是期货的高级形式,许多期权是以期货合约为标的资产进行交易的,目的是为期货交易提供保值工具,所以在期货市场完善后开展期权业务是可行的。再次,在交易场所方面,在侧重于场内交易的同时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双管齐下。虽然场外交易没有那么多交易规则的限制,比较灵活,但是由于标准化程度低、市场交易透明度低、信用风险较大,就要求很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这在我国目前还做不到。尽管场外交易发展速度要比场内交易快,但我国在初始阶段应重点发展场内交易,这有利于监管和最大限度地降低衍生品市场的负面效应。场内交易可以以国债市场、外汇集中交易市场和股市为基础。最后,先国内后国际。从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展来看,实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国际化是必然的,但这需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以开拓国内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中心的国内经营阶段。二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阶段。

(三)发展金融衍生品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发展壮大基础金融产品市场。发展金融衍生品必须要有强大的基础金融产品市场, 我国的基础金融产品还要进一步壮大。我国的股票市场已经初具规模, 但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说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债规模过小, 2008年底我国的国债占GDP的比重不超过26%, 国际通行的比重是不超过60%, 美国在2004年的未偿还国债已经占GDP的64.7%;另外, 我国的外汇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第二:加强监管力度。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金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利用, 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将逐步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货币体制、银行体制、交易规则等诸多金融基石, 带来了金融系统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的隐患, 使现行的监管制度和手段面临严峻的考验。这对监管的进一步加强提出了新要求。第三:进一步加强我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金融衍生品监管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修订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利于金融衍生品发展的条款,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金融衍生品监管立法方面的经验。第四: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人才的培养。在以往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 很多投资者盲目进入金融市场, 对许多金融衍生品连起码的认识都没有, 成为市场上的非理性因素。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复杂程度远超过一般的金融产品, 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也比较高, 因此, 我国必须加强金融衍生品方面的人才的培养。第五:加快金融衍生品创新, 适时推出所需金融衍生品。由于不同的金融衍生品所需要的发展基础和条件都不尽相同, 也不可能同时具备、成熟, 所以, 应该及时推出时机成熟的衍生产品, 既要积极发展也要注重稳妥。

参考文献

[1]何树红《金融衍生证券—机制定价及应用》云南科技出版社

[2]巴曙松中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路径:从国际比较看中国选择《经济观察》

[3]杨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研究[J]燕山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4)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4篇

摘要:“新常态”是对我国当前宏观经济特点的高度概述,受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改变等“新常态”的影响,我国航运业也出现了新的特征。文章提出目前我国国际航运业在管理策略、经营策略、创新驱动的等三方面的“新常态”,指出航运金融衍生品行业要加强市场有效性、波动性、价格形成机制和套期保值策略的研究,并从改善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市场生态环境等方面对新常态下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对策

一、 引言

目前,受国际经济贸易疲软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增速放缓的影响,国际航运业运力过剩,运价低迷,我国航运企业在现货市场成本压力巨大,而在航运衍生品市场又几乎没有参与,无法实现套期保值,锁定风险。国际航运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的市场,中国因素在现货市场对航运业的影响很大,而在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我国的影响力远不如现货市场。另外,我国各主要港口城市都在进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而纵观伦敦、纽约等国际化大都市,它们既是航运中心的港口城市,更是国际化的航运金融中心,这其中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是建设航运金融中心的核心和关键。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已经进入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改变等“新常态”,航运业受此影响,也具有了与宏观经济相适应的新的特征。本文分析了航运新常态的主要特征,并就航运金融衍生品的重点研究命题以及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了探讨,对新常态下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提出了建议。

二、 新常态与航运新常态的发展

“新常态”这一名词的产生源于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他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要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从九个方面对“新常态”作出了系统性论述,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变革、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等。笔者认为这九大类的“新常态”对航运业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不是每一类的因素对航运业的影响都显著,航运业主要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是国际贸易的派生需求,九大类宏观经济“新常态”中与航运联系较为密切相关的出口和国际收支、市场竞争特点以及生产要素的变革对航运业的影响较为深刻,进而会催生当前宏观经济条件下的航运新常态。

从出口和国际收支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前,出口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全球总需要减少,加之我国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直接影响了海运业出口量和运输价格。航运企业主要通过放缓船舶航速、拆除老旧船舶、降低运价等方式来应对急速下降的海运运量。

从市场竞争特点来看,过去主要是运力扩张和运价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提供差异化服务为主的竞争,要求海运能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诸如海运便利化、全程物流跟踪服务等。航运联盟的出现,舱位共享,使得货主不再单独指定某一航运公司运输,而是通过联盟航运公司运输,联盟运输公司提供了更为经济、更准时的航运服务。与主干航线上的大型航运公司间的联盟化相比,某些中小型航运公司则在特定航线上做到精益化管理,体现工匠精神,在区域航线里提供个性化的、高品质和有特色的服务,在激烈的航运市场竞争中打造自己高品质的服务产品,使其他航运公司无法轻易替代。

从生产要素变革来看,人口红利消失后,劳动力出现结构性的紧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会使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创新将成为驱动发展的新引擎。海运领域中,比如航运电商的出现,互联网和航运结合在一起,使得过去曾经强势的订舱机构逐渐被取代,去货代化成为发展趋势,货主可以在网上自助选择货物的目的地,直接完成订单,中间环节简化很多。

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国际航运业进入了一轮漫长的调整期,海运供求格局出现了较大的调整。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宏观经济的“新常态”可以催生出航运业的“新常态”,本文将航运业“新常态”分为三个层面:航运管理策略常态、航运经营策略常态、航运创新驱动常态。航运管理策略常态表现为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运力过剩,航运企业采取低价竞争、减速航行、淘汰老旧船舶、建造大型船舶等策略成为航运企业管理的常态。航运经营策略常态表现为船公司之间各种联盟、联营体不断出现,船公司以及货主之间内外资源整合成为竞合常态。航运创新驱动常态表现为航运企业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成本,从船舶设计、航线设计、准班率、服务手段等方面创新做法,甚至积极整合航运产业链,跨行业、跨地区融合发展。

三、 “新常态”下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需要重点研究的命题

金融业是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运行者,其服务对象是实体经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金融业本身也要做出新的战略调整。航运金融业主要为航运服务,航运业的“新常态”必然导致航运金融业的发展和变革。部分学者对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宏观经济问题做了梳理,比如袁象(2011)对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现状和制度基础做了分析。何海泳(2015)指出完善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和品种,为航运经济实体服务,是航运衍生品市场的意义所在。航运金融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市场,但目前我国学者对这一领域研究还不多,针对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本文认为应加强对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有效性、波动特征、价格影响机制、套期保值策略等四类主要命题的研究,这将有利于我国的航运、贸易及金融等企业更好地参与航运金融业务,适应航运新常态的发展趋势。

1. 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有效性分析。金融市场的有效性研究是金融市场研究中的基础和核心问题。有效市场理论最早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Fama于1965年发表的名为《股票市场价格随机游走行为》(《Random Walks in Stock Market Prices》)的论文中提及。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反映了金融产品的价格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体现市场变化信息。因此,研究和探讨航运金融市场的有效性问题,是为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其他问题诸如:航运金融市场波动、航运金融衍生品价格影响机制、航运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策略等奠定基础。

2. 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波动规律研究。航运运输需求是国际贸易的派生需求,国际贸易量的大小又取决于世界经济的发展状况。由于世界经济的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及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国际贸易量存在巨大的不稳定性,因而作为国际贸易派生需求的航运市场也一直处于不稳定的波动之中。作为能够反映航运市场好坏的航运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也一直处于不断波动之中。因此,加强航运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规律的研究将有利于航运企业或金融机构更好的了解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相关特性。

3. 航运金融衍生品价格影响机制研究。航运现货市场与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两个不同的市场,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依赖于航运现货市场的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是航运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航运现货市场的发展状况与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状况紧密相关。因此,正确分析航运现货价格与衍生品价格间的关系对运价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航运管理中的重要研究命题。

4. 航运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策略研究。航运业作为受金融、政治、国际贸易、世界经济等变化影响的高风险行业,运输价格波动风险一直以来都威胁着航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比如,我国在世界干散货运输市场中占了大部分份额,但由于干散货产品货值一般不高,运费在干散货贸易价格中占了很大比重,近年来,国际干散货运价跌宕起伏,而我国航运企业由于很少参与运费的套期保值,相关企业面临巨大的运费波动风险。因此,深入对航运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策略的分析研究,将有利于我国航运企业或机构运用航运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规避运输价格波动风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 各研究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从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层面出发,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有效性、波动性、价格影响机制、套期保值策略等四命题之间存在着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如下图1所示。通过对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的有效性分析,可以得到市场的效率特点,市场的效率特点会对衍生品价格的波动特征(持续性、集聚性、周期性等)产生影响;价格的影响机制主要探讨衍生品价格的影响因素,这些影响因素又以衍生品价格的波动特征为基础;研究衍生品市场有效性、波动特征、影响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进而为我国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提出合适的发展路径和制度安排。

五、 新常态下我国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建议

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为航运企业或机构规避运费风险提供有效的工具;另一方面,如果应用不当,如过分投机等,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航运新常态下,通过以上对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有效性、波动特征、价格影响机制和套期保值策略等四个命题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探讨,结合伦敦、纽约、新加坡等航运中心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经验,本文对我国有效利用航运金融衍生产品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培育工作。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完善和相关机构对航运金融衍生品缺乏了解是目前我国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主要障碍。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包括衍生品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审慎透明的监管体系、便捷有效的支付系统、充分体现公允价值的会计制度安排、高素质的律师服务和评级机构等。目前,可选择的航运金融衍生品主要都是根据波罗的海交易所提供的运费衍生品,这其中与我国航线相关的航运金融衍生品还比较少,仅有P2A航线、P3A航线、C3和C5等少量航线涉及,使得我国大量航运企业无法通过运费衍生品交易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在我国新兴市场的背景下,由航运企业等微观主体主动承担制度创新的成本太过高昂,而我国政府拥有权威和丰富的资源,制度创新的效率高于市场主体的主动行为。为此,要想在航运金融中心建设上尽快赶上伦敦、纽约、新加坡等航运中心的步伐,我国政府应主动积极引导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一方面,积极鼓励相关机构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广大航运企业和机构需求的国际或者国内航运金融衍生品;另一方面,选择合适的航运金融衍生产品开发和发展路径,一般先发展场外交易,继而带动场内交易的繁荣。例如,运费远期市场的发展就是先出现需求,然后是场外交易,继而交易所推出比较正式的运费远期合约,所有的标的航线都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交易所都是根据航运市场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航线或者标的来发展海运运费衍生品。目前,我国上海推出的航运金融衍生产品均为场内交易产品,从衍生产品的类型来看,期货和期权产品属于金融衍生品的高端的成熟产品,我国还需要积极培育场外的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最后,通过创新交易手段、创新盈利模式,促进整体交易量的持续增长,使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2. 提高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水平。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单位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政府机构,并且由于我国开展金融期货交易的历史并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滞后,层次也都比较低,一般都是一些条例、办法等。如我国调整金融期货的法律法规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9月1日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5月中国证监会、国经贸委等联合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中国证监会对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国有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且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也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而不能进行投机交易;办法对持证企业选择的期货交易品种、经纪机构及境外交易所也进行了限定,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核准。鉴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该办法本身及其执行都是非常苛刻的,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仅有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贸易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如中国有色、中谷粮油、联合石油、联合石化、中远等。因此,不是所有的航运企业都能参与境外的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

由于我国关于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全清晰,现有关于金融期货的法规更多是从限制交易的角度出发,如外汇管制、国有企业业务监管等。希望能够尽快制定完善统一的航运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保证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改善航运金融衍生品生态环境建设。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生态环境包括外部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技术信息人才环境、创新环境等,它和航运金融生态的主体诸如航运企业、航运金融机构等一同构成了航运金融生态系统,航运金融生态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依据自然界“多样性导致稳定性规律”,航运生态链物种越多,生态的稳定性相对就越好,所以要健全和活跃金融生态链。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航运金融系统服务内容还比较单一,和国外现有的航运中心相比,我国在航运融资、保险、航运衍生品等服务业上还比较落后,既要发挥的大型航运金融企业或机构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中小金融机构、相关航运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辅助作用,鼓励金融创新。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生态环境建设将为航运金融业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和创新发展空间。

六、 结论

“新常态”是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在全球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双重作用下的新概括,宏观经济的新常态催生了我国航运业的“新常态”。目前,我国航运业在管理策略、经营策略和创新驱动三个角度出现了新的发展特征,航运金融是航运经济的核心,航运经济发展对航运金融的发展方向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作为航运大国,我国需要与货运量相匹配的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促进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指出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有效性研究、波动规律研究、影响机制研究和套期保值研究等四个命题为航运金融衍生品行业目前需要重点研究的命题,并指出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从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市场生态环境建设等三方面进行改善。

参考文献:

[1]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4- 12-12.

[2] 张弘弢,胡毓.适应“新常态”谋划“雄起”战略[N]. 中国船舶报,2014-11-07.

[3] 袁象,刘津铭,何晶.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路径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3,(7):70-72.

[4] 何海泳.航运衍生品将为热点[J].中国远洋航务,2015,(1):30-31.

[5] 李雪莲.金融衍生品市场十年回顾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5,(3):58-6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绿色管理制度创业研究:场域合法性构建与组织应对策略”(项目号:71402093);上海海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项目号:20130434)。

作者简介:王学锋(1959-),男,汉族,上海市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国际航运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航运管理现代化;朱玉华(1982-),男,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管理系讲师,工学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为航运金融与管理;陈扬(1981-),男,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国际航运系副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博士后,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浅谈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第5篇

所谓金融衍生品, 又称衍生金融工具, 是指其价值派生于标的资产价格的金融工具。它主要由期权、期货、远期合约和互换交易构成。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曾说:“在国际货币市场的批判中成长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增加了避险机遇, 使金融系统比3 0年前更加灵活有效, 经济自身对金融动荡更具有弹性。”精辟地概括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作用。从微观角度看, 金融衍生品有规避风险、发现价格、套期保值, 以及提高金融创新能力等功能。从宏观的角度看, 金融衍生品还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国家总体的金融风险, 吸纳社会闲置资金, 有效地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提高交易效率。

随着2006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过度期的结束, 我国金融业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程度, 也就会带来不可避免的直接竞争。同时金融全球化与自由化使我国金融机构面临日趋严重的金融风险。在竞争和风险的双重作用下, 推动金融创新, 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就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 同时也是确保我国金融体系适度竞争和稳定的客观需要。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路径选择分析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应遵循“适应经济金融改革进程、满足市场需求、结构上由简到繁、风险上由低到高”的总体原则, 在深入研究和吸收国外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有选择、有步骤地发展金融衍生品。

发达国家最先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一般是外汇类合约, 随后是国债类、利率类、股票类、互换类, 最后是信用衍生产品。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则纷纷以股指期货作为首选的衍生产品入市。从我国2 0世纪9 0年代初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出发, 加之充分考虑中国国情, 不难找出中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发展道路——以股指期货为突破口, 逐渐发展国债期货、利率期货等衍生产品, 发挥后发优势和政府的作用, 以遵循强制性演进模式来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1. 股指期货。

从当前来看, 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相对来说最成熟。我国的股市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 沪深300指数业已建立, 股指期货可以作为首选品种。股指期货对于投资者套期保值、转移风险都有一定的好处, 特别是在我国股市还没有做空机制的情况下, 推出股指期货有利于促进股市做空机制的建立, 有利于股市的稳定发展。

2. 国债期货。

1995年初春的“3·27”国债事件表明我国的国债期货仍存在一定风险。目前国债市场的规模确实比1995年时大得多, 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国债实行总量管理, 造成国债的期限结构不尽合理, 中长期国债多而短期国债少。2 0 0 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国债实行余额管理, 这将有利于改善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 但要达到合理的收益分布还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我国目前国债交易市场分为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 市场参与者也被人为地分成两部分, 所以在国债期货推出前可能还要做一些工作。

3. 利率期货。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 有可能推出利率期货。利率市场化不仅是存贷款利率的自由浮动, 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市场信号来决定参考利率。我国目前已经推出了上海银行间拆放款利率作为参考利率, 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 汇率期货。

汇率期货的推出需要较长时间。虽然我国自2005年7月21日对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 由盯住美元到参考一篮子货币, 但美元在我国外贸、外汇、外债中所占比例仍然非常大, 而人民币正在逐步升值。汇率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 但是目前距此目标仍有一段距离。

5. 掉期期货。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外资的进入, 在利率掉期和汇率掉期方面的业务必将随之发展, 在掉期业务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之后, 可研究推出掉期期货。

三、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议

完善的市场基础设施是金融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市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市场上的投资者才有长期投资的准备和动力, 金融衍生品市场才有稳定和高流动性的基础。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如通过修订《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稳步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进程, 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基础环境;三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发挥政府引导和调节的作用, 而不是行政干预;四是优先发展场内交易, 如股指期货和期权、利率期货和期权、汇率期货和期权等, 再适度利用场外交易。因为场内交易有严格的监管与交易体系, 有保证金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更加安全;四是提高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及定价能力。通过自主制定合理的人民币衍生产品报价, 提高国内金融服务效率, 增强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五是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市场参与者自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方面协作的管理模式, 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 迅速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 同时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

此外还应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防范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逐步采用最新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及相应模型, 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 提高管控能力。并且不断推进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的创新, 加强理论研究和复合型金融理论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成思危:民建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金融衍生品问题研究》.《中国流通经济》, 2007年第12期

[2]李义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几点建议》.《观察思考》, 2007年第24期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现状及监管研究 第6篇

1.1 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买卖合约,在该合约中,至少一方承诺在未来某一确定的时间以交易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约定的结算方式提供一项约定的资产。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资产称为基础资产或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s)。该标的资产可以是实物商品(如原油、小麦、铜等)、金融资产(如外汇、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利率、汇率或各种综合价格指数等。金融衍生品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根据原生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

1.2 金融衍生品市场概念

金融衍生品市场是由一组规则、一批组织和一系列产权所有者构成的一套市场机制。其分类标准和具体类型与金融衍生品相同,即是存在什么样的金融衍生品,就存在什么样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其功能也即是保证在其中进行交易的衍生金融资产发挥作用。

1.3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特点

(1)期货市场规模庞大但品种稀少。但统计显示,目前全球100家期货交易所上市93类期货商品267个品种,截至2012年5月,我国期货市场仅有铜、铝、小麦、豆粕、棕榈油、PVC、白银等28个期货品种上市交易。尽管我国商品期货交易规模大,但却集中在少数品种上,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规模大但品种少的局面与国际市场形成鲜明对比。

(2)市场需求大且本土市场发展强劲。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宏观经济基础已经比较牢固。2012年,我国外汇储备高达3.31万亿美元,人民币信贷余额为62.99万亿人民币,股票总市值31.54万亿元,其中流通市值为24.31万亿元,债券托管额达20.18万亿元,交易所债券年度成交额为6.75万亿元,银行间债券成交额高达162.81万亿元。如此庞大的经济规模和交易量为衍生品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环境,同时也萌生了对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期货、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权益衍生品的巨大需求。

(3)金融衍生品发展滞后。金融衍生品是交易所衍生品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而我国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滞后,除股指期货已上市以外,其他主流产品,如股指期权、国债期货与期权、外汇期货与期权及个股期货与期权等产品尚未起步,场内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缺位,与实体经济地位不匹配。

(4)本土过于谨慎推出而境外抢先上市。从2000年开始,亚太地区的期权交易得到快速发展,在2003年其成交量达到了占全球75%的高峰值。而我国市场上却不存在标准的期权交易,严重落后于周边国家。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包括20世纪90年代前期试点失败的负面影响,也包括近些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体经济事件造成的顾虑,以及法律法规、市场机制、管理水平、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等不成熟、不完善因素的拖累。在我国本土市场缺位的同时,境外抢先上市金融衍生品的案例在全球化的今天早已司空见惯。2006年9月5日,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这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中国A股市场的指数期货合约。

2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问题分析

2.1 法律规范不健全且滞后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是一些少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散见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制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制定)中,相关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全面性、权威性显然不够,在交易的主体资格和授权、交易的代理、交易的避险性及其认定、交易净额结算在破产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2.2 监管主体多元化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下的机构型监管模式,割裂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统一性,导致监管主体多元化。比如,银监会是银行业从事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部门,人民银行与外管局又是银行业从事利率、汇率有关衍生交易的监管机关,证监会则是证券交易所衍生交易的监管主体,监管权呈现出多方利益博弈的状态。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导致风险披露标准交叉、不统一,降低监管效率,增加交易成本,甚至出现分业监管与跨业违规的监管漏洞。

2.3 监管手段较为单一

面对监管对象的多元化、复杂性,作为金融衍生业务监管者的监管手段显得较为单一,监管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对衍生品市场交易主体风险监管侧重于依赖事先的资格审批和市场准入,而对其内部风险规范不够、引导不力,重视资格审批、轻视流程控制和风险管理,惩戒机制缺失,现行监管手段难以胜任金融衍生业务发展的要求。

2.4 会计信息透明度不够

我国自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以来,金融衍生品一直是以表外业务进行,许多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的业务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得到真实、公允的披露,衍生品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不够,作为表外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蔽性,监管者的监管依据也难以体现。

2.5 衍生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业务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缺乏金融衍生产品自主设计和定价能力,自主开发金融衍生品的定价机制、风险管理能力明显不足。面对客户在规避汇率、利率风险和保值的需要,采取的是拿来主义,主要采取与外资银行合作分成的方式。与此相对应,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也普遍不高。

3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现状

从上述存在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市场监管比较薄弱是制约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

3.1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实行“一线多头”的监管模式,呈多头监管、交叉监管、重复监管以及分散监管的特点。在监管主体方面,银监会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从事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监管,同时对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等符合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实施监管。证监会主要负责监管国内期货交易,监管期货交易所和其他衍生工具交易所(黄金交易所除外)。国有企业若要参与境外期货业务需由国务院批准,并取得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套期保值计划报证监会备案。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衍生工具业务实施监管。人民银行监管作为衍生工具场外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交易所。同时根据2003年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掌握功能型监管的权力,主要侧重于宏观方面的监控。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与金融衍生品有关的会计准则。当前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国银行的进入,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这种分业监管模式的根基已经松动,多头监管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导致监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3.2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模式效果分析

首先,在这一监管模式下,各个不同的监管机构对不同金融行业进行相应的监管,当金融衍生品市场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各个具体的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出台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解决问题的时间周期比较长,这显然不适应金融衍生品市场上风险突发性发生的特点,使得监管措施不能及时对具体情况做出反映。这种一线多头的监管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的需求,往往导致市场上的风险得不到及时处理,从而错过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的最佳时机。

其次,在一线多头的监管模式下,监管目标和职责较难明确,往往导致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系统风险监管目标的界定比较模糊,容易导致金融监管冲突和监管空白,监管者往往缺乏对系统性风险的宏观了解和总体把稳,使得金融监管当局无法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隐患。

由上可见,在一线多头的监管模式下,监管主体众多,监管成本较大,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的提高,已经不能适合金融衍生品市场日益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重构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制。

要重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科学、有效、实用、超前的架构。结合当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新的监管体制应该在避免监管真空、提高监管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这就使得实行统一监管模式的现实意义更为突出。考虑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复杂性,在统一监管模式下应实行多层次监管。

从实践角度看,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统一多层次监管体制重构的目标是要实现一元二阶三维动态无缝监管。所谓一元,是指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统一监管模式,即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银行、证券、债券、期货、基金、保险业统一监管,结束目前我国金融业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等多头分散监管的格局。所谓二阶,是指在金融衍生品市场运行过程中,常态监管以市场自身体系维持,此为一阶;当市场本身的监管力量不足以解决市场风险的时候,政府监管的作用将自动发挥,以使金融衍生品市场有序合规运行,此为二阶。所谓三维,是指监管层、交易所和投资者三个维度的渗透式监管,即宏观上由监管层常态监管、中观上由交易所即时监控、微观上由投资者自我约束,三个维度彼此渗透,互为补充。

参考文献

[1]郭英杰.关于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9(26).

[2]王国治.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与对策[J].商业时代,2011(28).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7篇

收稿日期:2012-05-18

作者简介:姜赫阳(1980—),男,学士;

赵达薇(1953—),女,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家。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动漫产业的日益重视,各行各业将全面发展动漫产业。从动漫衍生品的市场特征、存在问题出发,剖析我国动漫衍生品市场营销路径,以利于动漫产业能更好更快发展。

1 动漫衍生品的含义与类别

1.1 动漫衍生品的含义

动漫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包括前期策划、中期制作、后期推广销售播出、衍生品开发等几个环节。传统意义的动漫产业的产品主要是指漫画书、动画电视剧以及动画电影。漫画书以销量为主,动画电视剧看收视率,电影看票房收入。这是动漫产业产品的基本形式,通过电视台、电影院、图书、杂志、以及各种形式的光碟等媒介进行产品的发行。如今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手机、平板电脑、电脑等也成为了重要媒介,以上动漫产品的产值只占据动漫产品的20%。而动漫衍生产品如优秀的动漫人物形象美国迪士尼的米老鼠、日本的铁臂阿童木、中国的喜洋洋与灰太狼所设计开发成的一系列的产品可以占据其动漫产品产值的80%甚至更多。服装、家具、玩具、游戏、模型、汽车、食物等任何产品都有可能开发成为动漫衍生品。动漫产品可以衍生到更为广泛的领域,如美国迪士尼的迪士尼乐园主题公园开拓了旅游产业。日本卡普通的怪物猎人游戏,更是以虚拟世界的饮食文化,进军餐饮业,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中国腾讯公司的衍生产品充分发挥了网络虚拟平台优势,仅仅通过网络虚拟人物形象,虚拟货币,靠卖虚拟服装,就获取了丰厚的利润。

1.2 动漫衍生品的类别

动漫衍生品包括内容衍生品与形象衍生品两大类别。前者主要指影视、漫画、小说、游戏、话剧,而后者则比较广泛,涉及玩具、服饰、文化用公园等借助于动漫形象开发的传统商品及网络。一般来说,动漫核心产品是内容衍生品,而形象衍生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漫“衍生品”,是整条动漫产业链中获得利润最大的部分。《变形金刚》动画片及其电影,不禁赚足了收视率以及票房,其衍生产品,仅仅是变形金刚的模型就在中国赚取了几十亿元。而即使没有核心产品的纯动漫形象也可以取得巨大的市场利润,Kitty猫无疑是典型代表,仅此一个形象就支撑了三家上市公司。

2 我国动漫衍生品市场特征

2.1 动漫衍生品市场规模和潜力巨大

据中投顾问《2011—2 015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报告》分析,中国儿童食品每年的销售额约350亿元,玩具200亿元,儿童服装制品和各类儿童出版物达100亿元。这些食品玩具等都可以开发为动漫衍生产品。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10—2012年仅上海、北京、广州、深圳4个城市,10~30岁人群的动漫消费就达200多亿元。在15~25岁的中学生及大学生中,80%的人群曾经购买过动漫衍生产品。未来几年是动漫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国家要在未来的5~10年期间,让动漫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充分表明未来我国动漫产业的产值有着相当巨大的发展空间。按照动漫产业一般发展规律可以推算,如果中国完成每年投资25万分钟的动画片,动漫衍生产品的收入将可达到11 215亿元。这些还只是服装、家具、玩具、游戏、模型、汽车、食物等产业的产值收入,如果加上网络虚拟平台产生的一系列虚拟产品等新的经济载体模式的产值,收入将不可估量。

2.2 国外动漫衍生品占据主导

目前,美、日、韩等国的动漫形象随处可见,米老鼠、倒霉熊、机器猫、变形金刚、铁臂阿童木、机动战士高达、火影忍者等无一例外全是国外形象。在国内进行的最受欢迎动漫人物形象投票中,中国仅仅是孙悟空的造型被选为前20名里,而孙悟空这个形象还是张光宇大师在50年代设计的。日本利用“扭蛋贩卖投币机”直接将其各种优秀动漫形象衍生产品模型,以一种自动饮品售卖机的形式轻而易举的打开中国各大城市的市场。各种形式的外国动漫衍生品铺天盖地的席卷中国市场。

国内动漫目前原创力仍然不足,动漫衍生品的利润80%以上的被日美韩等国家占据,中国要想从动漫产品输入国转变为动漫产品输出国,必须从原创力抓起进军服装、家具、玩具、游戏、模型、汽车、食物、主题公园、主题餐厅、虚拟网络等各行各业。如今日本动漫占据了50%的中国市场份额、欧美动漫占据了30%的中国市场份额、韩国占据了10%的中国市场份额。而中国大陆包括港澳台的比例仍不足10%。据统计,超级玛丽、火影忍者、海盗路飞、柯南、米老鼠、铁臂阿童木和机器猫,仅仅几位卡通形象每年就会从中国动漫衍生品市场赚取了十几亿元。《变形金刚》动画片及其电影,不禁赚足了收视率以及票房。其衍生产品,仅仅是变形金刚的模型就在中国赚取了几十亿元[1]。我国早期动画片叫美术片,一直以来没有形成像迪斯尼和日本那种动漫市场,没有将动画当做一种产品去制作和营销。所以国内动漫衍生品的市场的开发还远远不够,根本没有形成动相关周边产品的产业链。目前国产优秀动画片如《宝莲灯》、《兔侠传奇》、《小兵张嘎》、《魁拔》等对于动漫衍生品这棵巨大摇钱树的发掘还是远远不够的[2]。

2.3 国产动漫衍生品产业链不健全

如今的国产动漫市场产品单一,市场推广十分落后,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动漫衍生品产业链不健全所致。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国产动漫品牌少,导致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国外的动漫衍生品;国内新兴的动漫园区越来越多,但是真正能做原创作品的寥寥无几,这导致国人对中国原创动漫信心不足,从而对国产动漫原创作品并不买账。

相反,在动画产业链相对成熟的海外,动画制作的投入与产出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走出了初始阶段投入大回报低的困境,积累大量的经验。比如在动画片推向市场之前,先推出漫画预热市场,造成一定声势之后,动画随之放映,放映的同时,与该动画相应的衍生产品也立即在市场发行,在一系列的市场宣传攻势之下,资金也迅速回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盈利。

再次审查中国的动漫产业,不难发现,市场上的动漫附属品质量低下,品种单一,且盗版严重。动漫衍生文化产品市场一片混乱,真正的动漫企业盈利微乎其微,而盗版泛滥,搅乱了市场的秩序和正常发展。动漫企业难以为继。目前各地电视台收购国产动画片价格极低,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左右,有的甚至是免费收购播出。而国产动画片制作成本却高达到每分钟1万元左右,企业靠播出的收益完全无法收回投资,大大挫伤国产动漫产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种恶性循环导致国产动漫创建品牌非常艰难,产业链脱节,甚至不能进行正常循环。盈利模式难以形成,更无法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

2.4 国产动漫衍生品企盈利模式单一

动漫产业做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具有其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表现在消费群体广范、市场需求量大、产品生命周期长,并带有很高附加值。该产业属于高度密集型的文化产业,表现在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涉及动漫衍生品的企业有近6 000余家。但是,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大部分都是属于中小型企业,有的只是几个人的工作室。因为企业投资小,不可能进行稍大点的原创“动漫制作”,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主要是依靠“动画制作外包”加工业务为主。虽然国家出台大大小小的政策来扶植国产动漫产业,但动漫产业从开发到生产再到市场推广的经验和能力不足,很难形成一套成熟的体制。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企业规模小,盈利模式过于单一。

3 我国动漫衍生品营销策略分析

3.1 动漫衍生品策略

为何动漫衍生产品在动漫产业链中是重中之重?经过分析得知,动漫衍生品的盈利占到动漫产业总盈利的70%以上。动漫产业纷纷涌向衍生品的开发是大势所趋。动漫衍生品的制作是一个创意性很强的过程,要求设计师对当前的流行文化动漫要有一定深度的体验与认知。按整合营销传播的产品分析理论,任何一个产品都是由核心产品,外围产品,延伸产品等三层组成。动漫衍生品的核心产品是动漫中有形的东西,是产品带给人们的附加值。除了带给观众视觉和听觉上的感官刺激外,动漫衍生品更是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活态度。设计动漫衍生品要抓住我国传统文化,比如喜洋洋、灰太狼、葫芦娃、七仔等等都是在我国市场上广受欢迎的国产卡通形象。

3.2 动漫行业的衍生品价格策略

比较知名品牌的商品可以根据其知名度以及顾客对其的偏好程度进行声誉定价,如米老鼠、唐老鸭、Hellokitty等知名品牌。而我国动漫衍生品虽然有些也是百姓喜闻乐见的形象衍生而来,但毕竟刚刚进入市场,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量,比较适合用渗透定价法。如果直接采取低价策略,使自己的产品在价格上形成有利优势,则容易造成恶性竞争。对于刚刚进入市场还没扎稳根的企业不适合这样做,除非有足够的竞争力或者有特殊的卖点。动漫衍生品还可以根据顾客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一对一生产,顾客可以提前预定,提供相应的动漫人物形象图片和描述,厂家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到市场采购满足顾客需求相对应的商品,如果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可以聘请相应的设计师,为顾客设计独一无二动漫衍生品,如公仔,以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但这种商品的定价往往比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较高,对于这种商品将实行个性化生产定制定价法。此外,动漫衍生品销售店主可以为顾客实行按顾客使用的或者购买该产品的次数进行阶层定价,如会员价,按购买的次数区分低级会员或者高级会员价格。另一方面,实行积分定价,按顾客的购买次数积分,对于不同积分的顾客实行不同的价格,积分可以抵消或者当做一部分的价钱。

3.3 动漫衍生品促销策略

店主可以将自己的商品放到广为人知的C2C拍卖平台易趣、腾讯、淘宝拍卖平台上通过拍卖竞价的形式进行促销。易趣网拍卖是收费的,滕讯拍卖要收2 000元保证金,而淘宝拍卖不需要手续费,所以对于现在的淘宝店主,选择拍卖方式比较合算。对于动漫衍生品价值比较低的适合低价定位,可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增加点击率,引入流量,而对于价值比较高的可以实行最高报价密封法,扩大利润空间。对于淘宝店主可以实行免邮,免费抽奖机会,注册免费赠送购物券,免费赠送小礼品,免费售后服务,免费保修等策略。

3.4 动漫衍生品渠道策略

在渠道策略方面主要有4大类。第一类是主流媒体的宣传。原创作品“蓝猫”系列可谓是成功的典范。全国有1 020多家电视台相继播出了大型科普动漫系列《蓝猫淘气3 000问》,占国产动画片播出量的60%以上。第二类是在音像、图书文具、玩具、服装、鞋业、食品等十几个行业中对“蓝猫”迅速推广,因而促使三辰卡通集团的营销渠道网络在国内全面铺开;第三类是动漫专卖店和网店的兴起。“蓝猫”仅全国专卖店就有240家之多,17个大类6 000余种衍生品年销售收入达50亿。在不长的时间里,中国动漫品牌在各大城市都纷纷立足,专卖店、专柜随处可见,店内的游戏软件和动漫玩偶等动漫衍生品一应俱全,与此同时网络营销也极大地促进了动漫产品及衍生品的销售。第四类就是动漫展等一些列活动的发起。随着国家对动漫产业的扶植与动漫产业自身不断努力的发展,全国上下大大小小的动漫节,动漫展如火如荼的展开着,极大地刺激了动漫爱好者的积极性,增强了动漫产业发展的信心与动力。在动漫展的推动过程中销售动漫衍生品也逐渐成为动漫展的主要内容之一。

4 结论

动漫产业做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具有其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表现在消费群体广范、市场需求量大、产品生命周期长,并带有很高附加值。该产业属于高度密集型的文化产业,表现在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动漫衍生品是动漫产值的主体。我国动漫衍生品企业尚处于导入期和成长期,面对洋品牌入侵,不能妄自菲薄,要在摸清市场特征和规律的基础上,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实施产品、价格、促销、渠道等营销策略,积极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动漫衍生产品的营销策略有多种视点和方法。

[编辑:厉艳飞]

摘要:动漫产业由于国家的大力扶持迅猛发展,动漫衍生品企业也随之纷纷崭露头角。动漫衍生品市场规模和潜力巨大,国外品牌占据市场主导,国产动漫衍生品产业链尚不健全,企业规模小、盈利模式单一。为争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立足和壮大的机会,动漫衍生品企业应在产品、价格、促销、渠道等方面综合制定相应策略。

关键词:动漫衍生品,市场特征,营销策略

参考文献

[1]赵路平.国内动漫衍生品市场的现状与前景[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9):158-160.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8篇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在近几年刚刚开始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部门规章制度为主、各监管主体为辅的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但是,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起步较晚,法制建设不健全,还存在诸多问题。

1.监管理念过度保守。一是监管过于密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近几年刚刚发展起来,并且金融衍生品具有高复杂性,所以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体制实质上是一种高强度的监管。但是,监管过度会导致金融创新激励不相容和金融衍生品品种较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机构监管模式降低监管效果。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模式主要以机构监管为主,由于衍生品本身的设计信息披露较少。因此对于多数为跨市场、跨地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难以全方位覆盖。

2.监管主体不够高效。一是多头监管效率低下。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主要是分业监管,中国银行、三会两市甚至一些政府部门都拥有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权力。多头监管可能出现同一部分由多个部门监管,相互掣肘,导致监管复杂且难以协调。二是监管主体缺乏科学的沟通机制。监管主体容易发生重叠,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制度至关重要。三是自律监管不足。由于缺少合理合法的授权,各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和交易规制不易实行,自律效果缺乏约束,加之过度的行政干预,造成协会自律效果无法展现。

3.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一是各类规范效力层级低。我国监管体系多以部门章程、暂行规定或通知的形式出现,具有很强的临时性,缺乏法律具备的强制性和稳固性。因此,监管体系无法适应跨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的需求。二是缺乏监管衍生品市场的法律。目前,我国已有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不具有普遍的针对性,无法对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进行统一的规范,也无法做到对风险的有效提示和规范,这与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三是监管漏洞依然繁多。

二、对金融衍生品监管难的原因

1.金融衍生品是部分金融机构逃避监管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其中主要原因是在创造高利润率的同时降低遵守法规的成本。因此,金融衍生品是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有效武器。因为法律的制定总是滞后于新事物的产生,所以监管部门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完全掌握金融衍生品的内容实质,之后才能进行流程规范,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极易留下监管漏洞。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之上,全球金融快速结合,金融创新更迭速度不断提升,致使我国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顾此失彼。

2.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当中,国内的金融机构同时面临国内和国外金融机构的强大压力。这推动了其投机行为的产生,金融衍生品是在此条件下形成的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因此,金融机构不得不在稳定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创新金融衍生品,竞相追逐高盈利的工具。同时,导致次贷危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的投机行为。

3.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杠杆能力,收益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更高,因此能够获得国际投资者的竞相追逐。同时,由于金融衍生品本身具有风险,投资巨鳄可能会隐藏其真实的投资想法,进而获得更多的利益或利润。另外,如果资金流转于多国之间,那么投资者的意图更加难以察觉,进而获取额外的利益。这就导致了更多的金融衍生品存在于多市甚至是多国之间。同时,这种跨市和跨国的交易特点对监管提出了严苛的挑战。

三、关于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建议

金融衍生品具有高复杂性及高杠杆性。如果引发问题,将会对投资者、甚至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科学全面监管刻不容缓。

1.树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思想。从金融行业的发展史来看,金融监管一直在不断地出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成熟。审慎的方式是金融管理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同样也应该成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金融衍生品应首先确定合理的监管范围,减少其带来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一是要开放金融衍生品的种类限制。合理有序地开放金融衍生品的品种限制,优化其质量。在适当的时候,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让市场有充分的空间选择优秀的金融衍生品品种,促进各类优秀的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规模。二是针对不同种类的场内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进行差异性区分,区分不同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标准和监管强度,实现合理科学的监督。三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应转变为以赋权性规范为主、以禁止性规范为辅,加强对金融领域的引导作用。四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信息披露,包括其设计条款并针对不同的特性面向社会给出专业权威的指导意见,逐渐取消金融市场的以准入机制代替监管机制的模式。

2.对监管权力进行科学分配。当前,我国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相对混乱,经常出现多头领导,同一领域多种管理制度的现象,多头负责、权责不清。因此,分配权力的不科学性严重限制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有些学者提出建立由同一部门进行主管协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多级监管制度,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一相对过激的建议难以实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刚刚起步,应以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为基础和保障,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一是为了确保划分权力的科学性,需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监管范围和监管等级。实现各监管部门之间消息的实时共享和沟通机制,保证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二是需要加强金融各协会的自律管理的权限,发挥自律管理的全面性和覆盖性,不断扩大自律组织对监管的话语权。三是需要引导社会媒体和其他机构加入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当中,形成外部有效的社会监管方式。社会媒体力量的加入有助于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实现快速直接的散播作用,有效地完善监管实时性和专业性,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力量。

3.完善金融衍生品的相关法律的制度性建设以及相关法规细节的处理。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等级比较低,多处于参考意见或通知等层面。在法律层面上缺少权威性和强制性,因此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存在严重的漏洞,全面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一是在合适的条件下,对零散杂乱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改,清理不具有合理合法性的行业部门规章制度,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确保规定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以法律的形式实现,全面区别不同金融衍生品,形成具有条例科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的法律,并以此为依据规范金融衍生品的范围和监管主体。

摘要:金融衍生品是推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金融衍生品品种多样且具有杠杆性,因此难以得到有效监管。我国现行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是以各部门为主的监管体系,但是其监管观念保守,且法律不健全,监管能力不强。为了保证衍生品发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保障金融秩序的稳定,我国势必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主要从树立正确监管思想,合理分配监管权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信息制度,以此规范我国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制度。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9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发展前景;发展意义;杠杆性

一、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1.权益类衍生品:衍生品市场基础的条件比较成熟,逐渐步入了发展的轨道

几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在提高,同时还提高了证券化率。从整个国际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很多正常运营股指期货的国家,家族和政府之外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还不到40%。而我国在2015年末,股票流通的总市值就达到了15.13万亿元,占GDP的44.6%,占总市值比例为62%。在成功运营了股指期货的基础之上,期权、股票期货和期货期权等权益衍生品也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2.利率类衍生品:逐步改善了市场环境,场外的市场发展前景比较乐观

利率类衍生品是我国预期第二个在交易市场上推出的金融衍生品,并且国债期货有希望成为其突破口,主要原因在于,不管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环境还是债券交易市场的规模都渐趋成熟。近年来,债券交易市场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到2015年末,市值17.9万亿元,托管总额就达到了17.5万亿元,存量债券发行的面额16.5万亿元。结合国际金融衍生品的经验来看,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当中,当债券的深度达到了20%~40%时就能够推行国债期货。2014年我国的国债市深度已达到了23.06%,直到2015年末,其深度就已高达51.68%。银行之间的市场公布的债券押式回购利率逐渐从隔夜转为了1年,其期限为1年、9个月、4个月、3个月、6个月、2个月、21天、1个月、7天、1天、14天的一个完整的收益率曲线。从各种市场环境情况来看,我国推出国债期货的市场环境已十分成熟。

根据国际衍生品市场的经验来看,在金融衍生品中利率衍生品将会是占据最大份额的一类,结合场内外的交易量就占到了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量的85%以上,并且交易量占据多数的将会是场外交易量。这表明我国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全景十分可观。

3.货币型衍生品:需求规模还需要不断提升,同时还需要不断改善市场基础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中货币衍生品的交易量是最小的,其市场基础是规模较大的利率市场化、外汇市场的自由浮动和金融环境的外汇体制。2005年7月21日,中国银行改革了原有的人民币汇率体制,其汇率不再是简单的针对美元,而是实行了“货币篮子”,进行有管理体制的浮动汇率,允许有0.3%的汇率浮动空间。从改革实施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以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幼儿明显了提升;逐步形成了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导,与撮合、询价交易双方并存,分层有序、价格联动即期外汇市场体系。虽然现在我国还没有真正的建立自由浮动的汇率机制,外汇衍生品交易市场基础还不够成熟,但是经济基础的支撑力量一直在增加。2015年末,我国外汇储备占GDP利率为48.3%。2015年末,国外净资产19.32万亿元,人民币信贷余额为39.96万亿元,外汇交易额为3.02万亿元,外伤直接投资923.95万美元,外债总额为3606亿美元。这样庞大的市场交易规模给发展货币型衍生品市场提供了实体支撑。尽管我国的外汇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刚起步阶段,但是发展前景是非常可观的。

4.信用类衍生品:市场潜在需求巨大,放量发展还有待时机

信用衍生品是将诸多的信用风险从债券或贷款等基础资产上脱离出来的金融工程技术的总称,即一种信用风险的交易金融合约,其在不转移标的资产所有的基础上,将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从交易方转移到衍生工具方。虽然在金融创新中信用衍生品被认为是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可是信用衍生品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其具有灵活性、管理成本小等优点,促使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从原来的被动消极的回避风险,转为了主动积极的组合管理风险,这被称为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革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用衍生产品的类型住家增多,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的相关统计,1995年底全球的新用品交易只有100亿美元,2001年底提高到了112万亿美元,2006年底就超过了10万亿美元。信用衍生品在市场规模中呈现出几何级数扩张,这充分表明这个产品极大的满足了现代信用产品市场发展的需求,同时还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我国的发展意义

随着2006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过渡期之后,我国的金融行业进行进而深入的改革,扩大的开放程度,我国的金融行业将直接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之下,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掌握优先话语权,抢占金融市场先机,就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但关系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成果,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金融业整体的兴衰。为此,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金融业务,成为了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取得发展的内在要求,与此同时还是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合理竞争的客观要求。

隨着我国经济活力的不断提升,全面的金融市场化,在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相应的带有不安定因素。经济活力因素在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市场参与者也面临着经济活力带来的风险。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曾经说过:“在国际货币市场的批判中成长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增加了避险机遇,极大的降低了成本,使金融系统比30年前更加有效灵活,经济自身对金融动荡更具有弹性。”这段话精简的讲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作用,它就好像是市场为了消除风险存在的不稳定性,而形成的一种自行疗伤的有效机制。从宏观的角度出发,金融衍生品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国家总体金融风险,吸收社会游散资金。从微观角度看,金融衍生品市场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具有发现价格、创造新的投资组合等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在转轨我国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了流动性过剩、“高储高投”等特点,阻断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导致传统的货币政策机制在调整宏观经济时无法取得显着的效果。同时,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产品还能坚持敏感性,能够有效的形成金融市场利率和实体经济资金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因此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必将为传导货币政策开辟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周莹莹,刘传哲.我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联动效应——基于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与实体经济数据的实证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5):10-19.

[2]李振中.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控制——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风险识别与监管法律机制的完善[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2):26-29.

[3]周成杰.《欧洲市场基础设施规则》述评——兼论对中国金融市场主体的影响与启示[J].法商研究,2014(05):152-160.

[4]斯文.外汇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的企业价值效应研究——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03):80-87+160.

[5]徐聪.论转轨背景下证券法治逻辑与制度的现代化——兼评《证券法(修订草案)》“一读稿”[J].法学评论,2016(02):132-142.

[6].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董事长吕世蕴: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J].债券,2015(10):7-14.

[7]魏洁,王楠.市场效率:股指期权、股指期货与股指的关系——来自香港恒生指数市场的证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09):71-77.

我国利率衍生品 第10篇

1997年1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同年4月1日,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首先在中国银行试点。2003年在四大银行的另外三家推行。2004年以来, 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也先后获得牌照。2005年7月21日实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 因汇率波动加大, 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加大, 人民币汇率衍生品的推出开始加快。在2005年8月10日之前, 中国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和离岸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交易 (NDF) 。之后, 央行推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并允许具有一定资格的主体开展掉期交易。

纵观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 其特点主要有: (1) 银行间市场起步较晚; (2) 没有场内交易市场; (3) 场外交易市场产品结构相对简单, 没有以货币期权为代表的复杂外汇衍生产品。

1. 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远期合同, 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日期, 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扩大到所有具有即期结售汇资格的银行。交易期限从7天至12个月共分14个档次, 并允许择期交易和展期交易。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9个品种。远期结售汇的范围扩展至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 其中包括用于偿还自身的境外汇贷款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 对于拓宽国内经济单位的汇率风险管理手段、培育国内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2. 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 (NDF)

所谓无“本金”交割指的是以人民币为标的, 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的产品, 由于其交割并不涉及人民币, 故此称为“无本金”交割。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 (NDF) 是人民币的离岸远期市场, 由于离岸市场不在本土管辖之内, 是一种基于回避人民币汇率风险需要而自发产生的一种远期外汇交易, 因而其市场化程度高,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汇率预期变动, 交易量大, 市场流动性强, 从有效性角度看, 要高于在岸市场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可以说, 离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回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职能。不过从参与离岸交易的主体来看, 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是那些在中国有大量人民币收入的跨国公司。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NDF交易还未被许可。

人民币的NDF是从1996年开始出现于新加坡,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交易日趋活跃。目前, 新加坡、中国香港是人民币NDF交易的主要市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大银行和投资机构, 他们的客户主要是那些在中国有大量人民币收入的跨国公司, 这些跨国公司通过参与人民币的NDF交易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的汇率风险。

3. 外汇间的衍生品交易

外汇间衍生品交易发展速度较快, 品种多样。这类衍生品均为银行对个人和企业的零售、代理交易、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运作来完成的。

2002年年底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推出“两得宝”外汇期权交易后, 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随之相继推出了期权宝业务。对企业推出的相关业务包括代客外汇买卖、代客理财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业务。2004年2月, 银监会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后, 推动了金融衍生市场的市场竞争, 众多金融衍生品相继涌现。不过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爆发, 外汇衍生品的高风险也显现出来, 市场热度急剧降温。2008年6月, 银监会叫停了外汇保证金交易。

4. 掉期业务

外汇掉期交易是指在买进或卖出即期 (远期) 外汇的同时, 卖出或买进同一种货币远期外汇买卖的货币数额相等, 交割期不同。掉期交易并没有改变交易者的外汇数额, 只是改变货币期限。它最主要的作用是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达到保值的目的;银行可以利用掉期交易调整银行外汇头寸、改变资金结构。

外汇掉期交易最主要的作用是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达到保值的目的;同时银行可以利用掉期交易调整银行外汇头寸, 改变资金结构。由于掉期交易涉及即期、远期两个市场, 其报价依据两个市场之间的套利关系, 并且使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利率平价套利成本低, 因此对于保证远期汇率的合理性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截止2008年底, 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市场共有75家会员。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较晚, 因此, 对汇率衍生品市场来说, 还是存在诸多问题:

1. 外汇衍生产品品种较少, 交易量不大

我国自从2005年7月21日汇改以来,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加市场化, 汇率变动更具灵活性和弹性。因此, 汇率波动的幅度加大, 汇率风险同时也增大。虽然央行先后推出了远期结售汇, 掉期等品种, 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 远期结售汇交易发展到现在已具有一定的规模, 但该项业务产品基本上还是寡头垄断, 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业务的发展。远期结售汇市场的市场化化程度不高, 交易量较小;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主要表现为银行对个人和企业的零售、代理交易, 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运作来完成的;NDF是从1996年开始出现于新加坡, 目前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是人民币NDF交易的主要市场, 主要的交易者是那些在中国有大量人民币收入的跨国公司, 他们通过NDF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的汇率风险, 国内一般的企业和机构是不可能进行NDF交易的;银行间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于2005年8月开始, 交易还不活跃。国际外汇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外汇期货及外汇期权等交易品种缺乏, 现有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以及市场规模来看还远远没有满足未来避险的需求。

2. 市场参与主体较少

目前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 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机构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都未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比如远期结售汇业务在2005年前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能做, 从而导致该项业务产品处于寡头垄断的状态, 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发展。市场主体种类的缺乏和数量的微小, 导致了市场交易的不活跃。

3. 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

在我国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中, 银行是代理客户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交易, 对于银行自身的外汇资产, 也是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风险管理, 我国银行国际主要的的金融中心仅仅是参与者, 我国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 这与我国经济规模和影响力是不相符合的。

三、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外汇市场在汇率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 以加大市场深度, 扩展市场广度, 增加透明度, 提高流动性。

1. 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 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 适时推出人民币与外汇期货、期权交易

第一, 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 为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即期外汇市场是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基础, 即期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完善, 直接影响到外汇衍生品市场的运行状况。要进一步完善即期外汇市场, 还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 逐步放松对银行即期外汇交易的头寸限额等各种限制, 使其能够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持有外汇头寸的规模以及进行保值或投资的行为; (2) 逐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参与即期外汇交易的限制, 从“真实需求”原则过渡到“自由”原则, 逐步允许出于投资目的参与即期外汇交易, 从而扩大市场交易规模, 提高市场流动性。

第二, 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远期外汇市场, 尤其是积极发展掉期交易。

从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来看, 重点发展远期外汇市场这一衍生品市场更符合国际惯例。在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中, 在不断完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基础上, 要重视银行与银行间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远期交易, 以增加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市场化程度。

在远期外汇交易中, 掉期交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掉期交易可以看作一笔即期 (或近期) 与一笔远期交易的组合, 其交易成本低是一种常用的对敞口头寸进行套期保值的方式, 并且也可使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利率平价套利活动 (即期买入收益率较高的货币同时卖出远期该货币) , 这对于促使利率与汇率保持利率平价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 可首先允许银行利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利率平价套利活动, 在增加银行利用外汇市场获利机会的同时能够促进即远期汇率、国内外利率间的合理性。另外要尽快引入掉期交易的做市商制度, 增加市场流动性。因为掉期交易承担风险较低, 做市商可以持有比即期市场做市商更高的头寸水平, 所以掉期交易的做市商不必频繁地入市交易冲抵头寸来回避所持头寸的汇率风险, 相应地交易成本就比较低, 做市商的报价相对于即期市场做市商来说对客户更具有吸引力。

第三, 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交易。在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汇率形成机制更加趋于市场化的情况下, 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 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组建地区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中心, 发挥我国经济的规模优势, 可以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定价权构建一个平台。可以进一步发展我国国际金融业务, 确立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

2. 探索增加新的交易主体和扩大交易主体数量

外汇市场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进一步放松管制, 将潜在外汇供求转化为现实的外汇供求, 增加市场流动性, 增强市场供求力量及市场在生成汇率中的作用。应探索增加新的交易主体的种类和扩大交易主体数量。在吸收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非金融企业入场的基础上, 研究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 (QFII) 参与市场。

3. 逐步建立有利于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健全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外汇衍生产品发展中需要的配套政策, 逐步健全对衍生市场的监管法律框架体系, 避免出现市场缺乏效率, 或者市场缺乏稳定性的结果。银行同业协会或主要的交易商应发起制定适合中国法律环境的类似国际互换及衍生工具协会 (ISDA) 所制定的标准化法律文本协议, 避免衍生交易的法律风险。

建立和发展外汇市场中介机构。建立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制度, 设立信用评级公司。这将有利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相互授信关系, 为多种类的交易模式和国内银行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顺应国际上清算业务集中化、专业化发展的潮流, 设立专业化的清算公司, 从机制上化解信用风险。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发挥其在非标准化产品的交易和产品创新及市场推介方面的作用。我国外汇交易中心应尽快改制为提供竞价交易和结算平台的公司制经纪商, 进一步改进服务, 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交易效率。

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 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 放松资本管制,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加快商业银行改革, 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 为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利用外汇衍生品市场与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的互动关系, 通过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和进一步增强汇率的弹性来促进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和资本项目的开放。

参考文献

[1]高扬:构建人民币汇率的避风港:中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

[2]张胜菊武玉法李鹏: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浅析[J].中国物价, 20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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