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零售范文

2024-08-07

商品零售范文(精选9篇)

商品零售 第1篇

(一)A商场会计实务

例1,甲供货商与某商场协议规定,甲供货商每月内先行向商场提供商品,商场下月初10号前根据实际销货数量和金额对甲供货商结算货款,届时甲供货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月供给商品总计价税合计13000元,由于分多次供给,商场在月末根据入库单入账。

2. 4月初 ,经计算机系统数据抽验 ,商场实销甲供货商货品含税价13000元,甲供货商开具发票为16000元。 商场此时下账如下,

3. 4月甲供货商供给商场数次 ,累计18000元 ,5月初经计算机系统数据抽验,商场实销甲供货商货品含税价15000元, 甲供货商开具发票为18000元。 商场此时下账如下,

(二)B商场会计实务(仍以A商场数据为例)

1.3月取得甲供货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标明商品价税合计16000元,经查实际供货13000元,款尚未支付。

2.4月购进甲供货商货物18000元,货物已入库 ,甲公司实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000元。 经核对计算机销售系统,结算上月实销甲公司货款13000元。

3. 5月初结算实销甲供货商货款18000元。

对以上A、B两商场的经济业务进行分析, 可以肯定两家根据经济业务所做的会计分录、账务处理没有错,可细心地查看,可以发现一些端倪,如两商家库存商品数据与实际发生情况不符,库存商品都虚增5454.54元;多抵扣进项税545. 46元,同时使购货企业应付账款账户虚挂6000元。

造成上述的原因在于甲供货商与商场之间沟通不畅,出现了本月新进货物由于残次等原因发生退货而又没有及时补充造成的。 对于供货商来言,本次发票多开了点,由于以后还要向商场供货,供货品种基本还是原来的那几种,税负变动不大,达到一定程度完全可以由新的供货与之对冲。 而对于商场而言, 同样基于这一原因没有作为一个问题引起重视。 但恰恰是这一原因,往往会出现在月末盘点时费时耗力, 数据却核对不准的现象发生。

为此,笔者认为整个账务处理可以作以下规划:

甲供货商供第一批商品价税合计10000元运送到购货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开。 由于和甲供货商有合同约定,购货企业在建商品档案时即可知本批货物的应税率是多高,假若增值税率均为17%,购货企业据商品入库单做分录如下:

假定购货企业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进货物全部做如此分录,就可以避免虚增库存、应付不实等现象的发生。 众所周知,发票是结算货款的主要依据。 当供货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时,购货企业仅需核对应付数额即可。 假定核对应付、查对销售确无差错,则付款结清。

零售商品的销售方式有哪些 第2篇

零售商品销售过程是商品实物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只有实现商品销售,商品价值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零售商品销售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其销售方式是以门市销售为主,一般为现款交易,具体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收款销售方式

直接收款销售是指由营业员直接付货收款的销售方式,即一手钱、一手货。这种销售方式,消费者可在同一地点选购商品、付款和取货,手续简便,交易时间短,服务效率高。但由于营业员既发货又收款,容易发生差错。一般适宜用于品种简单,价格划一,成包成件的,如大量的日用商品销售。

(二)集中收款销售方式

集中收款销售方式是在消费者选好商品后,由营业员填制销货凭证,收银员集中收款,营业员再按收款凭证发货的销售方式。采用这种销售方式,营业员负责发货,收银员负责收款,钱货分开,责任明确,不易发生差错;但由于开票、交款、取货分处两地,顾客往返比较麻烦,且影响商品销售速度。

以上两种方式,企业可根据具体条件,从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方便顾客、提高工作效率出发选用。如超级市场销售的商品,出门时由收款员用收银机集中收款,手续简便,工作效率高。

不论采用什么销售方式,都必须加强销货款的管理制度。企业每日销货收入数,必须当天送交财会部门或直接送存银行,销售额大、收入款多的企业,可分次送存银行。每日营业终了,由实物负责人或收银员根据本人销货款收入,填制“内部交款单”和“商品进销存报告表”,连同当天“商品验收单”和其他有关凭证,一并交财会部门作为记账依据。

财会部门在收到实物负责人“内部交款单”和“商品进销存报告表”后,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代销商品的核算代销商品是商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采用的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的特点是,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并不转移商品的所有权,也不作商品销售处理,直到代销商品销售后才确认商品销售成立。商品企业可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商品。

商品流通企业代销商品如何核算

(一)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商品。企业接受代销商品时,应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以便同本企业库存商品相区别。同时还应设置“代销商品款”科目,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

1.视同买断

如果代销商品的受托方与委托方商定以商品销售毛利的方式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则将代销商品的销售视为本企业的商品销售处理。代销商品销售后,企业将代销商品收入及应交增值税计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并将收入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进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按代销商品进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2.以手续费的方式收取代销费用

如果代销商品的受托方与委托方商定以手续费的方式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在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后,一方面以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表示这笔款项需付还委托单位。另一方面要以进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企业向委托单位付还代销商品销售所得款项时,应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并从中扣减代销费用,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售价减代销费用后的余额为实际支付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商品。

企业作为委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由于商品的所有权没有转移,所以不能作商品销售处理,而应设置“委托代销商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直到委托代销的商品售出后,委托企业收到受托企业开出代销清单时,才作代销商品销售处理。

企业支付委托代销费用的方式不同,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如果企业以手续费的方式支付代销费用,则将所支付的代销费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零售商品销售的核算

零售商品销售以门市销售为主,销货业务频繁,数量零星,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零售企业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营业柜组(实物负责小组)清点销货款,填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及内部缴货单,连同销货款送交企业财会部门据以入账。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商品售价与批发企业不同,零售企业销售商品的售价是含税售价,即在商品的售价里包含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则零售商品实际销售额和增值税

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商品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零售企业由于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对库存商品实行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商品销售出去,库存商品减少,实物负责人的实物责任也相应的减少了。因此,在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旧准则下为应缴税金]等科目的同时也应在账上注销商品实物负责人的实物责任。由于“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售价记账的,则注销实物责任时也按售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即在平时暂按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到月末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后,再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将平时按售价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调整为商品销售进价成本。

(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零售企业在月末,一般是采用差价率计算法来计算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即:首先计算企业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进而据以计算出本月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再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出,并对“商品销售成本”

科目进行调整。

企业商品进销差价率,是企业全部商品的进销差价额与按售价计算的全部商品额的比率。全部商品进销差价额可以从月末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中取得。而全部商品售价总额则是月末结存商品售价金额加上本月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由于实行售价金额核算企业的“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在平时商品销售后就以售价记账,所以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可

以从“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取得。其计算公式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本期入库商品的进销差价)÷(期初结存商品的进销售价+本期入库

商品的售价)×100%

本月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已售商品售价总额×综合平均差价率

调整后的“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的余额,是按售价计算的已售商品额减去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后的数额,即为本月已售商品的实际进价成本。而调整后的“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是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转出后的剩余数额,即结存商品应

保留的进销差价额。

零售企业在采用差价率法计算已售商品进销差价时,可以根据企业各种商品的汇总资料,计算出一个综合平均差价率,再按已售商品售价总额和综合差价率计算出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这样做可以简化核算工作,但由于企业经营的各种商品差价率并不相同,各种商品的销售比重也不相同,简单地用一个综合平均差价率来确定企业全部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准确性就比较差,从而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当然,如果企业的经营品种比较单纯,各种商品的差价率相差不大,而且销售比重较稳定,采用综合差价率还是比较合适的。

为了克服综合差价率的不足,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企业可以将差价率的计算范围缩小,按各类商品或各柜组商品分别计算分类或分柜组差价率,这样做可以使计算结果比较接近实际,因而为零售企业所广泛采用。

采用这种方法需将“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销售成本”科目按照商品的类别或营业柜组设置明细账,以便分别计算各类(各柜组)商品的差价并据以计算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分别调整“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然后加总求出

全部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及销售进价成本。

企业还可以采用盘存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法计算已售商品进销差价。这种方法又称为实际差价计算法,是在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各种商品的盘存数量,逐项计算其盘存的进价、售价金额求出已售商品进销差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是将各种商品的实际盘存数量分别乘以该种商品的原进价和最后进价,求出各种商品以进价计算的实际盘存金额,然后加总求出全部商品的进价总金额,再用月末“库存商品”科目的售价总金额减去实际盘存商品进价总金额,计算出月末结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再用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减实际盘存商品进销差价,则可计算出已售

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额。计算公式如下:

盘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期末库存商品售价总额-盘存商品进价总额已售商品进销差价=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

目余额-盘存商品实际进销差价

采用盘存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法,能够正确地反映结存商品的实际库存价值。但核算工作和盘点工作量较大,因此企业平时不采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在年终为了确定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并对“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核实调整时,才采用

此法。

网络零售的商品特性适合度浅析 第3篇

我国著名电子商务专家李琪教授提出,在电子商务交易链[2]中,核心是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核心优势就在于资金流,而零售商家的优势则体现在信息流和物流。

在网络零售中,单纯的资金流方面与商品特性的关联度低,因此在本研究商品特性中,没有涉及网络支付的问题。而在互联网中,物流、信息流正是商品自身特性影响的重点,物流中储存、运输等环节限制了商品的物化特性,而商品特征的信息表征也正是网络交易的前提,甚至某些特殊交易甚至可实现完全的信息化。因此,本文将从两大指标开始对网络零售的商品特性适合度进行分析。

一、物品指标(X)

根据电子商务交易链中商品本身的物品属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来进行该物品是否适合进行网络零售的评价。此处将综合考虑交易链中各环节与交易商品有关的各种物品属性。

1. 物理指标

物理指标是指商品首先作为物品存在的物理特征,该指标旨在表明商品的物理形态影响着其网络零售中的适应度。对于网络购买者来说,物品的物理形态是其首先需要了解,并判断是否能够进行购买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目前中国物流的现状来说,网络零售中达成交易的商品,其最终送抵顾客需要通过网站自身的配送体系、邮政递送或者第三方的物流公司。物品的质量以及体积、坚固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在网络零售中的商品。物品的坚固度并不是说商品越坚硬越好,而是指物品不易被外力折损,无论是如图书等纸质品比较柔韧,还是硬塑等制品比较坚固,在包装运输等方面都不会轻易被损坏,而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在网络销售时,在运输途中极易损坏,产生一定影响。标准化的物品由于其规格、品质等已在一定范围内被接受,顾客在决定购买前了解所购物品的情况,所以商品易于在线销售。

2. 化学指标

网络零售的商品要经过展示时间、运输时间送抵顾客手中,从其生产到被使用有一段时间差,如果商品保持其品质的时间较短,无法成功实现在线销售。物品的化学稳定性弱,在运输途中易引起危险,通常快递公司和邮政运输也不会接受此类业务,顾客也不易接受此类商品的在线购买。容易腐烂的物品、活的生物(如鲜鱼、鲜肉等)运输不易,而宠物类的运送,更多是通过同城网络或者航空运输等特殊方式达成,过程繁琐,也会影响其在线销售的成功。

二、商品指标(Y)

商品指标主要指网络营销中,为使商品能够成功销售而涉及物品本身特性的指标。在电子商务交易链中,与商品特性相关且与商务相关的主要指信息流。在本文中,将这种与商品特性相关联的信息流列为商品指标,是指物品作为可交易的商品其所具备特性。

1. 限制出售度

某些商品由于国家的法规政策等在销售方式、广告等方面的规定,会影响到其在线销售情况。

2. 信息化程度

在网络上向顾客提供的商品其实都是以无形的纯信息形式出现的,是“信息化后的有形产品”、“信息化后的服务产品”以及纯信息产品[3]。这些信息化以后的产品如果能够向网络顾客提供足够多的,能够引起他们作出决策的信息量,产品在网络上就会有顾客购买。因此,产品能不能被“信息化”成了它适不适应在网络上销售的关键。

在网络零售中,顾客主要通过商品的信息展示获得,而该商品的生产者相关信息如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标识等是表现商品完整性与可信性的一个重要标志。除了商品自身生产者的信息外,商品本身包含的内容有多少可以实现信息化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3. 品牌指标

在网络零售中,生产商与经营商的品牌同样重要。一方面要在网络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获得浏览者的注意,必须拥有明确、醒目的品牌;另一方面,品牌的形象、信誉也由于网上购买者可以面对很多选择,信息传递迅速而易形成马太效应,因此,品牌指标也是网络零售中商品的一个重要指标。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产品,因为良好的企业信息和质量可靠性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概念,即使是网上不能提供它们的全面信息,消费者也能从记忆中得出对产品的全面认识,因而有利于在网上销售。如果说品牌知名度是在横向品牌的横向座标上延伸,那么品牌信誉度就是在纵向上表明商品的某些特性。品牌知名度与品牌信誉度是两个相辅相成的判断标准。

4. 价格指标

很昂贵或者很便宜的商品在网络零售尤其困难。高价商品在互联网上难以销售主要因为顾客对于价值较高的商品更愿意与销售代表面谈或亲自试用。而低价商品在互联网上也很难销售成功,例如,在线销售不到3元钱的商品,其送货成本可能会达到商品价格本身的两倍,难以同传统的分销渠道竞争。和传统市场营销相比,在线销售的一个优势就是可以经常变动商品的某些属性。因此,价格需要经常变动的商品采用在线销售时就比价格固定的商品收益多。

参考文献

[1]李琪,张仙锋.面向交易的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的综合分析框架——电子商务三维分析模型[J].经济管理,2006,14:49-51.

商品零售 第4篇

求解预支约束下商品批发零售问题的近似算法

研究了求解预支约束下批发零售问题的`一种新的近似算法,这一算法是一种改进的贪婪算法,即将部分穷举法与贪婪算法相结合并从理论上分析了该算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最后得出了该算法的性能保证为1-e-1.

作 者:罗亮 魏万喜 贾欣鑫 何尚录 LUO Liang WEI Wan-xi JIA Xin-xin HE Shang-lu  作者单位:罗亮,贾欣鑫,何尚录,LUO Liang,JIA Xin-xin,HE Shang-lu(兰州交通大学,数理与软件工程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魏万喜,WEI Wan-xi(皋兰县教育局,甘肃,兰州,730200)

刊 名:兰州交通大学学报  ISTIC英文刊名:JOURNAL OF 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 年,卷(期): 28(6) 分类号:O224 关键词:预支约束   下模函数   近似算法   性能保证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的必要性 第5篇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主要对象包括:零售商品、定量包装商品和大宗物料等,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商品计量的准确性。为了加强对市场上零售商品的计量监督, 保证公平交易,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发布了《零售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这一计量监督规定是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判定经营者、生产者是否短两的依据, 也是商品经销者和生产者依法加强自身计量管理的依据。

一、零售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是指依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对商 (产) 品的生产和交易活动中商 (产) 品的计量结果进行强制性管理。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是法制计量的重要内容, 商品量种类量多面广, 监督要见成效, 从何抓起是关键。计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围绕商品量来策划、开展, 才能使重点工作见成效;同时, 通过抓商品量, 促进计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检工作的计量器具有很多都是用于贸易结算的, 因此商品量是测量结果, 所以要根据商品量测量和监督的需要, 不断开发、研制新的测量设备, 制定监督管理方法, 保证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这样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才能顺利实施。

《零售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调整范围是以重量结算的商品, 对这些商品, 综合其商品特性、价格和销售时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因素, 还分别定出了各档次商品每一次称重的短量处罚界限。

二、大宗物料的计量监督

大宗物料的交易, 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如交易的计量准确度应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 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技术文件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向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检。

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 经常要进行大宗物料的交易, 交易中物料量的准确与否, 直接影响着企业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按照有关规定, 在计量监督范围之内进行交易, 加强管理, 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参照了国际通行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是:以销售为目的, 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 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 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一) 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

当商品在包装地点或进货地点准备出售时, 应满足如下要求:

1.平均净含量:对于任何一批送检的包装商品, 其平均净含量应等于或超过包装商品的标称净含量。

2.单件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标称值应准确反映包装商品的内含量, 包装过程的变化而造成的内含量比标称量短量是允许的, 但短量超过给定的允许短量范围, 包装商品被判为不合格。

3.评价平均净含量和单件包装商品净含量, 对于贮存和零售过程中由于商品的暴露引起的含量变化, 检验人员应给予考虑。

(二) 商品计量负偏差的规定

商品称重计量负偏差是指商品在实际重量值与商品结算 (标称) 重量值之差的最大允许范围。

1.实际重量值:商品的实际重量值是指满足规定的准确度要求、用来代替商品真值的商品重量值, 在实际应用中, 可用极限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计量负偏差下限三分之一的计量器具称量商品所得结果作为商品的实际重量值。

2.结算重量值:商品的结算重量值是指商品交易中用来作为结算依据的商品重量值, 结算重量值一般是销售商品所用的计量器具直接测得。对于定量包装商品, 包装件上注明的“净含量” (净重) 作为商品的标称重量值, 标称重量值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商品计量负偏差的确定, 意味着商品的结算重量值与商品的实际重量值“约定真值”之间有一定的差距, 这个差距反映在商品的价值上。由于我国幅员辽阔, 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根据我国的中等消费水平, 制定《零售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时, 将各种商品多数称量段的负偏差反映的亏值限制在相对于商品总价值的20%或绝对量0.6元之内。

3.计量器具的合理配备与使用, 是确保商品计量合格的关键因素之一, 也是商品经销者很关心的问题。为了保证商品计量负偏差在规定的范围内, 销售商品时, 应选用计量器具的极限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计量负偏差。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第三条:商用经销者和生产者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和生产商品, “合格的计量器具”指要具有检定合格印证, 在检定周期内, 并且经检定在技术上合格的计量器具。

体育类商品批发零售渠道决策分析 第6篇

1 体育类商品批发零售渠道设计决策

批发零售渠道设计决策, 通常包括下述三个方面的工作。

1.1 决定采用直接渠道还是间接渠道

这一工作的实质是, 体育经营单位依据其整体营销目标对体育产品销售渠道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影响销售渠道选择的诸方面因素进行通盘考虑之后, 决定是否需要中间商参与本单位体育产品的分销, 即确定体育产品的分销渠道是直接渠道还是间接渠道。例如, 是中介公司、广告公司、体育经纪人……

1.2 确定中间商的类型

如果决定采用直接渠道, 则制定人员推销的程序与策略以及人员推销的管理。如果决定采用间接渠道, 必须确定是使用代理商, 还是批发商或是零售商, 抑或是三者兼用。

1.3 选择渠道策略

所谓渠道策略的选择是指体育经营单位对所需批发商和零售商数目的决策。供经营单位选择的渠道策略主要有以下三种:

(1) 普遍性分销策略。这是指体育经营单位广泛利用大量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销自己的体育商品。小型运动器材等体育商品, 比较适用于这种策略。例如, 在成千上万家体育用品商店及百货公司文体柜销售某一品牌的乒乓球拍, 就能使该品牌得到充分的显露。这既便利体育消费者购买, 也促使该体育经营单位生产的乒乓球拍迅速、广泛地占领体育市场。但是采用这种策略时, 体育经营单位必须要与众多中间商发生业务联系, 而中间商往往同时经销众多单位的体育产品, 因此就难以为某个单位承担广告宣传费用, 或采取专门的推销措施, 这样必然导致双方合作的困难, 也使体育经营单位难以控制渠道。一般地讲, 体育经营单位要担负较高的促销费用, 因此体育经营单位应当设法鼓励和刺激中间商积极推销本单位的体育产品。

(2) 专营性分销策略。所谓专营性分销策略就是指体育经营单位选择有限数量的中间商去处理他们的体育产品。专营性分销的极端形式是独家经销 (即由一个经销商去推销某一单位的体育产品) 。这种策略通常适用于垄断性的或独一无二的体育产品, 如上海新世界商城六楼曾经设立的“申花球迷商品专卖店”就是这种形式。

这种分销方式具有排他性。由于体育经营单位能够为经销商提供优良的体育商品, 使经销商能取得可观的销售利润, 因而经营单位也能对渠道实施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 经销商也能够全力为体育经营单位推销产品, 有效地促进该单位体育产品的销售, 使体育经营单位顺利实现其营销目标。但是, 采用这种策略也有风险。这是由于体育经营单位与经销商双方依赖性太强, 一旦某中间商经营失误, 往往使体育经营单位蒙受巨大损失, 甚至使体育经营单位失去某一目标体育市场。

由于独家销售权的权益最大, 因此竞争也最激烈。对于一个市场热点项目和产品来说, 获得独家销售权就等于获得了最大的收益, 并排除了市场竞争。以中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 国际管理集团 (IMG) 和国际体育娱乐公司 (ISL) 等就往往在获得中国足球甲A联赛市场推广权上争执不休, 其目的只是为了得到一个独家销售权益。独家销售权益虽然有着诸多的诸如获得市场垄断和市场份额的优势, 但树大招风, 独家销售权益的获得者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钱财也最多。如果是按月、季度或年度带指标的销售, 其压力是很大的。当然, 如果市场运营得当, 运气又好的话, 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

(3) 选择性分销策略。选择性分销策略就是指体育经营单位从愿意合作的众多中间商中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去销售本单位的体育产品。它介于普遍性分销和专营性分销之间。这种策略适用于所有体育产品, 但相对而言, 对于高档体育消费品 (如名牌运动服装、运动器材等一般选择一些大商厦或专卖店进行销售) 更为适宜。经挑选出来的中间商, 其经营水平通常高于平均水平, 能与体育经营单位进行良好的合作。双方常通过履行合同或协议, 共担风险、分享利润。体育经营单位不需在所有的销售点上去花费很大的财力与精力。可集中有限的力量, 在整体上促进体育商品的销售, 也有利于经营单位对渠道中其他成员的控制。采用这种分销方式, 体育经营单位能取得比普遍性分销更优的效益, 所承担的风险则较专营性分销小。

然而, 这种策略并非尽善尽美:一是条件限制。采用此策略的体育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或能向中间商提供较优的推销条件和费用, 或学向中间商提供紧俏的体育商品。这样才会有较多的、愿意合作的、能力较强的中间商供经营单位挑选。而在现实生活中, 体育经营单位要具备这样的条件, 则需付出艰苦的努力。二是受合约履行情况的影响。体育经营单位与经销商双方常以合同或协议进行协作, 但是由于体育市场因素的不断变化, 有时会导致一方经营受挫, 丧失履行合约的能力如前几年因市场疲软而使不少工商企业之间出现“三角债”的现象。如果双方失约, 不仅会严重阻碍产销协作关系的发展, 而且会导致生产单位或经销商的巨大经济损失。因此, 作为体育产品的生产单位, 应当密切注视目标体育市场和营销环境的动态变化, 而不仅仅是物色中间商, 或只注重抢订购销合同。签订合同时, 双方都应谨慎分析择自履行合同的能力。

2 选择中间商

中间商的选择是渠道设计的继续。由于选择中间商涉及的情况复杂, 故单独列出讨论。

选择中间商实际上又是考察中间商的各方面情况。体育经营单位选择中间商时, 主要应考察中间商下述五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2.1 能够选择的中间商的类型与数目

也就是说, 可能和本单位协作的中间商是何类型, 是批发商?是代理商?还是零售商?能供本单位选择的各种类型的中间商的具体数目有多少?有能力且愿意与本单位合作的各类中间商的具体数目有多少?弄清这些问题是体育经营单位管理者选择中间商的第一步工作。

2.2 销售对象

中间商的销售对象及其分布范围应与本经营单位的目标体育消费者及其分布范围基本一致。同时, 中间商 (尤其是零售商) 所处的地理位置应能方便订货或方便本单位目标体育消费者的购买, 这是确定中间商的最基本的条件。例如, 球票销售的中间商一般以体育场馆为主, 因为体育场馆是体育消费者经常光顾的地方。

2.3 商业信誉

中间商是否为本单位的目标体育消费者所信任和尊敬, 中间商与相关单位 (包括与本单位、与其他经营单位及商业单位的) 关系是否融洽、资信程度如何等等, 这些也是体育经营单位选择中间商时必须考察的项目。

2.4 经营能力

中间商是否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销售队伍, 资金与资产有多少。是否有足够的仓储、运输能力?能否向体育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维修保养、送货上门等销售服务项目。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本单位体育产品的销售量、销售费用成本、销售利润和体育市场占有率等等。

2.5 竞争情况

中间商是否经销竞争对手的体育产品, 本经营单位的体育产品能否与竞争者的体育产品相抗衡?当中间商已经经销竞争对手的体育产品时, 若本单位体育产品竞争力弱, 需要避开强者的锋芒, 就不应考虑这种中间商。若本单位体育产品竞争力较强时, 则应努力争取有竞争对手的中间商, 以加强本单位体育产品的声誉和体育市场竞争力。

体育经营单位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体育市场调研工作, 才有可能掌握上述中间商的准确情况, 通过对中间商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分析与比较, 经营单位可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中间商, 从而建立自己的体育商品分销系统。

3 渠道的管理与控制

渠道的管理与控制是体育经营销售渠道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对渠道的管理与控制, 可以提高体育经营的经济效益。

3.1 渠道管理

渠道管理是指体育经营单位设法解决与中间商的冲突, 并以各种适宜的措施去支持和激励中间商积极分销, 从而促使体育商品高效地流转到体育消费着手中的活动过程。应当注意, 这里的“管理”, 并不包括有“行政”的或“上下级”的管理涵义。

体育经营单位与中间商之间通常存在着必然性的冲突。在常规情况下 (即在非独家经销情况下) , 一个经销商往往同时经销多个单位的体育产品。经销商最关心的是他的整体销售利润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 他不得不密切关注着整个体育消费者群体对他经销的多种体育商品的兴趣, 他的一切努力在于唤起多数体育消费者对他的各种体育商品的踊跃购买, 而并非在于使体育消费者偏爱某个单位的体育产品。然而, 对于某一个体育经营单位而言, 他最关心的则是自己的体育产品价值实现问题, 故不得不时刻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体育消费者的兴趣变化, 其一切努力在于培养目标体育消费者对本单位体育产品的信赖与忠诚。显然, 个别单位很难满足某个中间商追求利润目标的需要, 而某个中间商也往往难以为个别单位去全力推销或促销, 双方各自的利益目标通常不一致, 必然导致两者对同一体育产品在销售方针、销售策略、销售和促销措施等方面的矛盾。体育经营单位与中间商的这种冲突在体育商品流转的过程中普遍存在, 只是冲突的弱强程度不同。经营单位应当了解这种矛盾的普遍性, 以便恰到好处地去解决与中间商的冲突。体育经营单位解决冲突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条。 (1) 对中间商提供适销对路的体育产品, 争做渠道中的“领袖”成员。 (2) 合理分配销售利润。体育经营单位与经销商协作销售必定要给予相应的销售利润。 (3) 恰到好处地实施激励措施。体育经营单位应当对中间商采用适度的激励措施, 如各种折扣、质量担保等。 (4) 协作促销。经销商往往同时批发或零售许多同类体育产品, 他们对某个品牌体育产品的褒贬有时可决定着该体育产品的兴衰存亡。 (5) 提高中间商的销售服务能力。

3.2 渠道控制

渠道控制是渠道管理的继续。所谓渠道控制是指某一销售渠道中某个“领袖”成员以各种标准制约渠道中其他成员行为的活动过程, 即“领袖”成员的领导活动过程。由于多数中间商是独立的商业企业, 而不是体育经营单位的从属机构。因此, 体育经营单位要控制渠道并非易事。渠道控制者通常是“领袖”成员。作为“领袖”成员的体育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其一, 大型体育经营单位, 财力雄厚, 能保持体育产品开发和研究的领先地位, 并通过大规模促销建立了他们的声誉, 且能够向中间商提供较优厚的利润和强力支持。其二, 小型体育经营单位, 财力、人力、物力不足, 但具有优良的或独特的适销对路的体育产品。

参考文献

[1]俞小清.商品批发零售业建立和实施ISO900O质量管理体系[J].商场现代, 2001 (10) .

美3月商品零售额环比升1.1% 第7篇

数据显示, 3月美国商品零售总额经季节调整为4339亿美元, 较前一个月上升1.1%, 创18个月来最大升幅, 显示出美国消费正逐渐回暖, 同时美国经济也正在从严寒天气中逐渐恢复。消费开支约占美国经济活动总量的70%, 是衡量美国经济走势的重要风向标。

该报告还显示, 在13个商品类别中, 3月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建筑材料等零售额环比上升, 而电子产品、汽油等零售额则环比下降。如剔除波动性较大的汽车及零部件销售, 当月美国商品零售额约为3498亿美元, 环比上升0.7%, 同比上升2.6%。

商品零售 第8篇

1 商品零售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物流管理的认识不足

许多商品零售企业对如何实行物流管理, 建立哪种模式的物流管理, 在认识上还处于模糊的状态。一些企业片面地把物流管理和商品运输混淆。

1.2 物流管理的技术不成熟

实行物流管理需要先进的信息技术作为支撑。但商品零售企业受各种硬件、软件条件的限制, 基本上还是人工处理订单, 效率远远低于采用电子数据、信息系统, 同时出错率、丢件率也较高。

1.3 物流管理的规划和设计缺乏系统性

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不能对其物流管理进行很好的规划和设计, 而是延续传统的方式。在产品的保管和配送上运作效率较低。

1.4 物流管理专业人员缺乏

物流管理是一个跨组织、跨行业的新型管理模式, 涉及许多领域的高新技术, 不仅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 而且需要与物流有关的电子商务技术的复合人才。而有些商品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人才奇缺, 严重制约了物流管理理论和方法在企业的传播和实施。

2 物联网的基本内涵

物联网是在以计算机构建的国际互联网基础上, 为每一物品确定具有惟一识别码 (EPC) 的电子标签, 以构成一个全球物品信息在全空间实时共享的实物互联网, 我们简称它为“物联网”。用电子、通讯等技术生成的电子标签, 可以为每一物品提供特征识别, 它的工作原理主要依据的是无线射频识别原理 (RFID) :电子标签通过无线射频信号与读写器交换信息, 是最新的非接触式信息识别技术。

物联网的应用领域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角落, 可以用“无所不包, 无所不容”来形容。作为电子标签的感应器可以嵌入和装备到金属、化工合成物、木质等等各种物体中, 当它们通过或接近读写器时形成物联网, 再将其与互联网整合起来, 物理系统的信息就与其他信息整合起来。而整合网络的基础是高性能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群, 它们能够帮助人们实现对网络内的人、机、财、物及设备设施等进行实时的控制和监督管理。因此, 在物联网基础上, 人们能够

武警工程学院王娟杨海

以更加精细和实时的方式来对生产、储备、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 达到所谓的“智慧”状态, 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

西方的主要发达国家, 近年来也纷纷作出与物联网相关的信息化战略, 希望借助物联网, 来寻求金融危机解决之道, 刺激经济增长。欧洲每年交易的零售商品总量约为2600亿件。据某调查公司的的数据, 在2008年, 其中有5%, 也就是约130亿件使用了电子标签。但是, 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还比较落后, 2009年, 物联网产业界权威杂志M2M Magazine统计了全球的物联网发展100强, 81个在北美, 18个在欧洲, 亚太地区只有一个, 而且不在中国。

3 基于物联网的物流管理战略研究

众所周知, 商品零售企业主要是通过高质量商品的售出、快速的送达以及完善的服务来吸引消费者, 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在企业内部, 还面临着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标识、打开、登记、入库以及二次封装并再次投入运输系统。这些大量的工作如果依靠人工来完成, 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好在许多商品零售企业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 但随着物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企业应转变物流管理理念, 制定有效的物流管理战略。

3.1 商品零售企业应顺应发展趋势, 尽快转变物流管理理念

随着物联网的不断完善, 商品零售企业要想在信息发展的浪潮中不被淘汰, 就必须进行物流管理改革。一是企业决策者应真正树立起现代化的物流管理理念, 把物流管理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举措。二是企业的管理者应把物流管理理念始终贯穿于商品的任意一个环节。可以想象, 在不久的将来, 产品在出厂时就内置了一个电子标签。首先, 商品零售企业在接受商品时, 可以追溯到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 生产时间、地点、流程、环境等信息, 真正起到了防伪作用;其次, 商品零售企业对其进行数据采集和管理, 通过数据实时传输, 可以实时跟踪及动态掌握这批商品所处的位置, 是否及时准确送达目的地。在上述整个过程中, 处于最开始位置的生产商可以通过与商品零售企业及最后终端的联网, 全程跟踪自己生产的这批产品的运动。而且, 一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相关的目标信息, 相关主体可在第一时间里进行沟通、研究和商讨解决方案。

3.2 商品零售企业应设计和开发基于物联网的物流管理系统

电子标签和物联网出现使得商品零售企业物流管理系统得以实现。物联网的技术和思想给商品零售企业在货品流转时获取产品实时信息并自动统计汇总提供了一种新手段, 而电子标签则可以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的产品识别及对产品信息进行采集, 这两者的有机结合使企业从产品生产、运输过程、销售过程等各个环节, 从而使构造一个实现全球物品信息实时共享的实物互联网成为可能, 物联网的建成与使用将大大降低人对物流信息的干预程度, 从而提高商品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物联网的主体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摘要:本文在分析商品零售企业在物流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结合物联网的相关知识, 提出了新的物流管理战略。

关键词:物联网,物流管理,战略

参考文献

[1]Martin Peter Michael.Architectural Solutions for Mobile RFID Services for the Internet of Things, 2008 IEEE Congress on Services.

[2]Gustavo Ramirez Gonzalez.Early Infrastructure of an Internet of Things in Spaces for Learning, 2008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 Learning Technologies.

[3]宁焕生, 张彦.RFID与物联网[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8.

商品零售 第9篇

关键词:体育商品,物流管理,物流服务,零售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零售业逐渐成为我国市场供应链的主导力量, 对我国的经济有着巨大的影响。而体育商品作为最畅销的商品之一, 每年都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企业在过去十多年内, 每年均保持着10%左右的增长速度, 为促进我国消费市场的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飞速发展与物流活动的支持密切相关, 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 物流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由于我国的现代物流观念发展尚不成熟, 零售企业物流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这突出表现在物流流程设计不合理, 物流运作的效率相对较低;信息化技术水平落后, 运用层次低;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和配送中心的建设不完善, 功能单一等。这些问题的存在, 严重阻碍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快速扩张, 而随着外国体育商品零售企业巨头进入中国, 我国零售企业将面临更为恶劣的竞争环境, 因此, 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体育商品物流体系成为我国零售企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1 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物流运作的效率相对较低

目前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统一配送效率不高, 这是由于不少零售企业的车辆和仓库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普遍存在车辆空载情况, 而商品的库存周转期一般都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 并且我国商品零售企业的配送规模普遍较小, 导致60%的设施和人员处于闲置状态, 那些已经建成的配送中心也不能符合经济配送的要求。

1.2 信息技术水平落后

现代物流管理要求企业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 有机结合信息流和物流配送, 从信息流反应中来了解货品的运送状态, 做到实现市场和客户之间存在良好的沟通, 能够指挥和控制物流的发展。从中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在企业的物流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零售企业都存在信息技术落后的问题, 尽管许多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 但所实现的功能却比较单一。例如订货、存货、补货、销货、货物的陈列配置、财务处理等物流信息都是采用人工操作, 这样不仅会对顾客购买行为的原始记录、数据分析等信息的掌握造成缺失, 也会使许多企业货物陈列摆放不合理。

1.3 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落后

在我国经常会出现交通道路拥堵的情况, 这使得物流服务不能畅通无阻地进行, 尽管修建了大量的高速公路, 但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 交通拥堵的状况仍没有改变, 不能满足物流服务的需求。大部分零售企业的技术手段落后, 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 货物装卸、搬运的大多采用人力, 而且仓储设施落后, 大多仓库是沿用过去旧有的建筑物, 这些设施在商品的存放、养护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不能够做到防火、防潮、防盗。

1.4 社会化服务程度低, 管理存在缺陷

目前, 我国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物资流通等行业所具备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并不能满足现有物流活动规律和需求, 由于物流运输、装卸、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 导致现有的物流基础设施及其装备技术只能满足低效率、低水平的物流服务需求, 而并未充分发挥其全部效能, 并且由于零售企业部门间的管理风格和方法不尽相同, 物流体系各个环节的衔接存在问题, 这就使得物流服务不能得到很好的运转。而且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策略差异的存在、地方保护思想的存在, 使得物流服务不能实现很好的同步性, 造成重复建设, 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物流服务网络, 降低物流服务的运营效率。

1.5 高素质物流专业人才缺乏

物流活动的开展, 与经济管理、交通运输、通讯技术、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这就要求从事体育商品物流管理的人员不仅需要了解本专业的知识, 还应该广泛了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相关知识。但是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业的从业人员大都不是专门从事物流管理专业出身, 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这就造成物流活动进行过程中缺乏理论支持, 总是凭经验进行分配。这不仅会使得中心业务流程或技术无法根据体育商品的营运变化进行调整, 而且还会由于未经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造成的物流配送出错率提高, 使得企业的整体效益受到很大影响。

2 提升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水平

2.1 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提升技术手段和方法

长期以来, 我国的物流基础设施缺乏, 仓储设施落后, 大多数仓库是沿用过去旧有的建筑物, 而且存在设施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使得我国的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的物流服务发展极为缓慢。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引入社会各方面资源, 加快提升现有物流技术手段和方法;政府在市政规划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运筹, 将物流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改善现有物流中心的网点布局, 建立具有多功能、信息化、优质服务的物流体系。

2.2 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推动合资物流企业的创建

随着招商引资的开展, 各行各业都在加速引进外资, 而中外合资的体育商品零售业的物流服务相对来说进展比较缓慢, 但外国资本的单独介入却成了主要趋势。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探索国外先进的物流管理和技术经验, 加强与国外企业间的合作, 提高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业的物流管理水平。值得注意的是, 在引进国外资金与技术的同时, 应该注重对技术的掌握, 加大引进环保型技术与设施的力度, 避免单纯引进资金, 而忽略了对技术的控制, 这样才能加快我国体育商品物流管理水平的提升, 有利于物流中心的建设, 为将来的竞争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提升体育商品物流社会化服务, 提高自动化、信息化程度

由于我国从事体育商品零售的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 物流配送大都发展水平较低, 不能实现物流服务的自动化、专业化、信息化, 缺乏覆盖面广的物流配送服务网络, 而且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物流配送各环节之间衔接存在问题, 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健全, 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 注重物流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程度的提高。

2.4 加大体育商品物流人才培养的投入

由于我国在体育商品零售企业物流服务方面起步较晚, 各方面的经验明显存在不足, 专业人才的匮乏明显制约着体育商品零售业物流服务的发展。而人才作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竞争资本, 在市场竞争中起到主导作用, 努力提高现有的技术、方法,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运动商品物流系统, 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素质, 则可以增强我国体育商品零售业的竞争实力。发展物流学科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重视物流技术人才的培养。

3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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