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范文

2024-08-21

预付账款范文(精选10篇)

预付账款 第1篇

(一) 会计上归类为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货币性项目, 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 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 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货币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讲解中所列举的货币性项目, 没有包括预付账款。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讲解中, 所列举的非货币性资产也没有包括预付账款。

笔者认为, 应将预付账款作为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预付账款不符合货币性项目的定义, 其代表的是已经支付的款项。既然款项已经支付, 就没有了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取的权利, 不再承担未来的汇率变动风险和通账风险, 未来结转时其对应的科目不是现金, 而是存货, 不是货币性项目, 不应再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 汇率变动风险随着款项的支付, 将由收到款项的一方承担, 记录预付账款的一方不再承担未来的汇率变动风险。

(二) 税法上归类为货币性资产

因2008年1月1日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 很多文件有效性难以判断, 以最新文件为税收上对预付账款归类的证据。在近期国税总局颁布国税发[2009]88号文《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条中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 等货币性资产,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 (权益) 性投资。可见, 税收上把预付账款归类为货币性资产。

(三) 建议

笔者认为, 对预付账款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更科学, 能真实地反映该科目核算的实质。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制定目的、职能等方面存在不同, 但为了减少纳税人遵从成本与税务机关征管成本, 建议税法借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将预付账款分类为非货币性资产。

二、期末外币预付账款汇兑损益财税差异

(一) 会计对汇兑损益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不产生汇兑差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基金等) ,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 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 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

(二) 税法对汇兑损益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企业的汇兑收益, 应计入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 作为应税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的汇兑损失,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拥有的货币性资产、负债, 可能是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量的, 在纳税年度终了时, 需要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标准, 折算为人民币计算纳税, 此时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若不同于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率时可能产生汇兑损失。这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必要的支出, 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 如果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话, 那么这部分汇兑损失可以通过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等方式予以税前扣除, 假如直接作为汇兑损失在税前扣除, 就违背了税前扣除不得重复扣除的原则;如果发生的汇兑损失是由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所产生的, 这部分损失应由所有者负担, 属于税后利润分配问题, 故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即:税法只规定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兑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损失没有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 应作纳税调整。

(三) 汇兑损益财税差异

对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 会计上税前会计利润全额列支;但税收规定只有部分汇兑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列支, 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的汇兑损失不能列支, 需要做纳税调整。对非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 会计上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 会计上税前会计利润可列支;但税收规定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应作纳税调整。

(四) 期末外币预付账款汇兑损益财税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预付账款为非货币性项目, 期末不进行汇率折算, 不产生汇兑差异。与税收规定不一致, 税收规定需要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 汇兑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形成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导致暂时性差异, 会影响所得税费用。期末, 需要编制如下分录:借或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 ——预付账款”, 贷或借记“所得税费用”。

三、预付账款减值财税差异

(一) 会计对预付账款减值规定

按资产负债表观, 所有的资产都应计提减值准备, 在“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1) 资产负债表日,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 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 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 转销应收款项,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3)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 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同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 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即:预付账款要计提减值准备, 但已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3号等规定对如何计提减值准备并未给予明确, 笔者认为, 预付账款一般是根据合同订购或拟接受服务所支付的款项, 由于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对预付账款的损失产生直接的影响, 预付账款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一般应包括两个方面: (1) 对方不存在兑现的可能或者对方根本就不具备相关资质时, 预付账款的减值就表现为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2) 企业支付了现金, 但收到的货物和服务没有价值, 此时的减值就表现为获得补偿物品或服务的减值。

(二) 税法对预付账款减值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截止目前, 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主要文件包括: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财税[2009]33号) 、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财税[2009]48号)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 (财税[2009]64号)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2号) , 体现了国家对这些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这些文件均与预付账款无关, 即预付账款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

依据税收文件: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和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2号) , 预付账款损失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 才能在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对于已确认并审批的预付账款以后又收回的, 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三) 预付账款减值财税差异

对于跨年度预付账款, 期末会计处理时, 计提减值形成暂时性差异, 需要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待最终接受服务或验收工程等或预付账款损失获税务机关审批后转回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费影响。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006) 》,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实施细则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缩短□□□产品资金占用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已与客户办理结算没有收到的合同价款,或者虽未结算但按照合同约定客户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逾期应收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客户应付而未按时支付的合同价款。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预付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在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之前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或者办理结算后供应商应退回公司的剩余款项。逾期预付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公司已支付价款,供应商未发货或未足额发货,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退回的合同价款。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第四条

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管理工作由业务部门、资产财务部、法律风控部分工负责。业务部门是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直接责任部门,业务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客户(或供应商)的联系、督促供应商发货、应退回款项或应收款项催收。

资产财务部负责应收及预付账款的核算、对账和信息反馈,以及预付账款支付控制。法律风控部负责逾期应收及预付账款的预警、为催收款项提供法律支持以及相关考核奖惩。

第五条 对于逾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公司可视情况成立由业务分管领导牵头,以业务部门为主,资产财务部、法律风控部配合的清欠小组。

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监控与催收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先款后货的采购业务合同发货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有收款账期的销售业务合同收款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因业务拓展需要,发货期限或收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作为特殊业务合同对待,应提高客户(或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要求其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并由法律风控部进行专项监控。

第七条

业务部门应跟踪供应商的发货情况和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发货的供应商和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应及时联络催促。

第八条

业务部门应建立业务台账及相关管理表格,逐笔、详细、动态反映每个客户(或供应商)的收付款(或收发货情况),以及债权债务余额情况。业务部门每周应编制客户、供应商债权债务报表报送给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九条

资产财务部应于每月3日前将应收及预付账款款与业务台账进行核对,若有差异,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

资产财务部应于每月5日前向法律风控部提供上月应收及预付账款账龄明细表。对账龄超过三个月的应收及预付账款,法律风控部应向业务部门提出书面预警。

第十一条

资产财务部应于每月10日前与客户、供应商核对应收(或预付)账款余额,取得对账记录。若有差异,及时查明原因。第十二条

业务部门应建立应收账款催收档案,妥善处理不同类别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按以下处理办法催收各类应收账款,并相应做好催收记录。

一、未逾期应收账款处理办法

(一)准备好相关销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收货单据等,确保资料完整,内容准确;

(二)按时给客户提供发票和支付通知等相关文件,给客户明确的付款信息,及时确认客户是否收到发票和相关文件;

(三)完善客户跟进制度,提高客户接触率并与客户开诚布公地沟通,降低各类款项被拖欠的概率,同时应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四)及时探访客户。客户付款期限到期,应按时积极主动上门收款或电话催收,不可等待;

(五)给客户树立严肃形象,使客户对公司的态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即公司对所有欠款都会严格按程序办理,不能被拖欠,从而使客户认真对待每笔款项,及时支付;

(六)积极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以促进款项回收。

二、逾期应收账款处理办法

(一)准备好详尽的文件和资料,把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合同、发票等)准备齐全。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是否属实;

(二)适时发出追讨文件。根据情况发展,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视情况及时发出;

(三)规定最后期限。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并使其认识到超过限期的后果;

(四)适时升级行动。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催收压力提升;

(五)适当调节收款方式。如果客户不能按时全额回款,可以使用分期付款、罚息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六)告知准备起诉行动。以法律风控部的名义发出追讨函件,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要准备提请诉讼;

(七)适时提请诉讼。在告知客户准备起诉未见效果时,提请诉讼,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三、呆坏账处理办法

(一)合理折让减少损失。在欠款不能全额回收时,采用打折的方式回收,尽可能降低损失;

(二)收回货物减少损失。回收所提供货物自行处理冲抵欠款;

(三)处理抵押减少损失。在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品降低损失;

(四)法律协助减少损失。在公司法律顾问或外聘律师的协助调解下,尽量挽回损失;

(五)及时诉讼保全方式。调解无效情况下,提起诉讼或仲裁,减少坏账损失。第十三条

对预付账款处理参照应收账款的处理方式进行。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四条

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管理纳入绩效管理体系,根据各部门应收账款催收履职情况给予奖惩。

第十五条

由于相关人员工作懈怠,造成公司应收及预付账款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预付账款 第3篇

【关键词】预付账款;资金成本;风险;监督

胜利油田物资采购预付账款业务主要涉及从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集中采购、长城润滑油组织采购、集团公司其它内部供应商自行采购。每年预付账款达4.8亿元,资金量非常大, 如何有效地对预付账款进行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成为物资采购部门应予以密切关注的一个课题。

1.预付账款风险的形成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货物等向供货单位预付的账款。它是购货企业向供货企业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预付账款在保证商品购入的同时也形成了预付账款风险,主要体现在:

1.1预付账款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影响了资金周转

预付账款是为购商品、货物而事先付款产生的短期债权,在我国多数企业流动资金偏紧的情况下,预付款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一旦收不到所购的货物又不能及时收回预付款的话,将加剧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造成货币资金短缺,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影响了企业效益。

1.2预付账款形成坏账,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预付账款被占用,资金长期沉淀,最后导致坏账,使得借款时间延长或不得不通过增加贷款以弥补资金的不足,增加货款需要支付利息,这部分利息费用只有自己来消化。另外,因预付账款的逾期、坏账,使得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追讨,车马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企业多出了利息费用的同时还多出了催收成本。因此预付账款坏账造成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2.预付账款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

预付账款由于是买卖成交前的付款,在市场瞬息万变情况下,意想不到的风险随时会发生,后果严重的话,会把企业拖入绝境,这种风险产生的原因为以下几种:

2.1预付账款内控制度不完善

企业采购商品订立合同,但对供应商供货能力和合同条款不能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对预付账款的风险没有进行评估,在对客户信用不明的情况下,又不经过集体决策,仅根据订货合同就授权财务科付款,缺少严密的内控制度。因此,制度不完善,草率付款是造成预付账款风险的直接原因。

2.2风险意识欠缺

在原材料供应紧张,特别是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取得紧缺的原材料或避免价格不断的上涨,往往降低信用条件,以预付账款的手段签订合同,目的是规避价格不断上涨地风险和希望优先获取急需的原材料。

2.3缺乏信用决策系统

供应商信用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预付账款风险的多少。由于我国商业信用不发达,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全民信用意识薄弱,企业缺乏可靠的信用了解渠道,加上有些供應商受利益的驱使,失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致商业信用不顾。更有少数不法商,利用预付款进行诈骗,使企业上当受骗。因此缺乏信用决策系统,是导致预付款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4商品质量因素的影响

商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到买卖能否成交的关键因素,有些情况下由于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质量或规格出现偏差,导致买方不能接受,即使降低质量要求或是经过延期,供应商仍然提供不出合格的商品,而收进的预付账款又退不出,使得预付款坏账。因此,商品质量问题有时也是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之一。

3.加强预付账款管理的几点建议

预付账款是物资采购部门风险较高的业务环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付账款的管理:

3.1建立完善预付账款内控流程

从严控制预付账款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有预付款要求的合同应建立分级审批权限,对小额预付款合同必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才能签订,对金额较大的预付款应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共同审批后才能签订,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金额的大小根据企业规模、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定。

3.2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应商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对方的信用档案,制定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对新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调查评估。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研究便进行盲目付款,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社会上确有一些企业和人员以经营为幌子实行诈骗,屡屡得逞的原因正是由于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轻信对方所致。因此在向供货商预付账款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其信用状况,经集体风险评估、按章授权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止预付款后上当受骗。

3.3建立跟踪监督制度

预付账款一旦付出,应当落实责任人并全程跟踪,责任人应及时了解掌握对方的信息,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特别是对预付款金额较大的,以及新的合作方,必须经过严密的内控流程和集体决策确认,同时严格制定、审查合同条款,或者由收款方提供担保后才可付款。

3.4加强从业人员教育

企业大量逾期预付账款的产生,就是从业人员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在发生预付款的初期不重视,追讨不力直至发生坏账。因此要加强从业人员责任心教育,培养责任感,思想上引起重视;从业人员每月要做好对账、结账工作,当月发生的预付账款要在当月的总账和明细账中反映,及时分析,促进预付账款的管理。

3.5强化对逾期预付账款的催讨手段

预付账款逾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在第一时间内追回账款,发现拖欠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对有一定困难的供应商采取限制措施,规定其在约定的时间内供货或者退款;同时还需密切注意逾期预付账款企业的财务状况,避免因风险的积累而产生坏账。

因此,预付账款的风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 经济效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有效规避风险,应对预付账款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源头控制、过程监督、后续保全的全方位风险防范体系,把预付账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企业资金安全。 [科]

【参考文献】

[1]谢建平.企业预付账款的风险及防范[J].现代企业,2006(05).

[2]张玲.对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几点建议[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9(06).

浅析预付账款重分类 第4篇

一、预付账款的债权债务间重分类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 预先支付给销货方的款项, 即企业拥有的是一种权利, 因此按照经济内容来分, 预付账款属于资产类账户, 但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指出, “预付账款”账户既可能出现借方余额, 也有可能出现贷方余额, 而这与资产类账户余额在借方的基本理论不符, 因此, 有必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对账户进行分类, 即按照用途和结构进行分类。按照用途和结构来分, 预付账款属于具有债权债务双重性质的结算类账户, 但究竟属于债权还是债务, 取决于账户的余额方向。如果期末余额出现在借方, 属于债权, 应作为资产列示;如果期末余额出现在贷方, 则属于债务, 应作为负债列示。预付账款作为资产类, 余额方向本应在借方, 但如果实际收到货物的总价款大于预付的款项, 购货方直至会计期末都未将余款补付给销货方, 那么预付账款账户将会出现贷方余额, 此时, 贷方余额反映的不再是预付而是应该支付给销货方的购货款, 体现的是一种将来需支付款项的责任与义务, 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是企业承担的一种现时义务。负债类中的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产生环境相同, 都是在购买货物的过程中由于与销货方的债权债务结算产生的, 且预付账款出现贷方余额时体现的正是应该支付给销货方的款项, 因此当企业预付业务不多时, 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直接将预付的款项计入应付账款的借方。在实务中, 为了详细反映各个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和资金结算状况,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会按供应商设置多个明细账, 而其中对某个供应商预付业务不多的时候, 就直接在应付账款中核算, 这就使得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下设的明细账中可能出现借方余额, 也可能出现贷方余额。在编制报表时, 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与负债, 必须对其进行重新分类, 即凡是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所属明细账中出现借方余额的, 应合计在一起列示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项目下, 凡是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所属明细账中出现贷方余额的, 应合计在一起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下。例如, 甲企业期末“应付账款”总账账户为贷方余额200, 000元, 其所属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为300, 000元, 所属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为100, 000元, “预付账款”总账账户为借方余额180, 000元, 其所属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为250, 000元, 所属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为70, 000元, 则甲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的期末数应分别为350, 000元 (100, 000+250, 000) 和370, 000元 (300, 000+70, 000) 。

二、预付账款的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间重分类

2006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 也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众所周知, 预付账款是预先付给供货方客户的款项, 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只是预付账款不是债务人用货币抵偿的, 而是在短期内以某种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来抵偿, 在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作为“流动资产”项目进行列示。而关于流动资产的定义, 会计准则中规定, 当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这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 变现; (4)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很显然, 预付的购货款, 当债权资产转为货物资产时, 仍然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范畴, 而企业预付的工程款, 当债权资产流失, 形成的却是在多个会计期间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范畴。而会计核算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从形式上看, 预付工程款符合预先支付这一定义特征, 应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属于流动资产, 但其带来的经济后果是长期的, 最终形成的资产变现期间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 其持有的目的是为生产经营服务, 不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因此“预付工程款”根本不符合上述流动资产定义中的任何一条, 会计报表中将“预付工程款”列示为流动资产, 混淆了企业的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划分界限, 容易误导会计报表使用者。因此, 笔者认为, 预付账款在出现这种情况时也应该进行重分类, 日常核算中, 按照供应商设置二级账户, 按照预付的材料等款项和预付的工程款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编制报表时, 将预付的材料、商品款等列示在流动资产预付账款项目中, 将预付的工程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设置“预付的工程款”进行单独列示。如, A企业“应付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500, 000元, 其中:“应付甲公司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750, 000元, “应付乙公司账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250, 000元, “预付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200, 000元, 其中:“预付丙企业账款———购货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200, 000元, “预付丁企业账款———购货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100, 000元, “预付丙企业账款———工程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300, 000元, 则A企业月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950, 000元 (750, 000+200, 000) 和350, 000元 (250, 000+100, 000) , 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单独列示“预付工程款”300, 000元。

会计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如果不对预付账款进行上述两种重新分类, 将会对企业的各种财务分析指标产生影响, 从而降低信息的“有用性”。所谓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分析和评价, 各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等等。正如前文的分析, 预付账款的重分类涉及到的不仅有资产与负债的划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区分, 还包括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划分。如果不正确列示预付账款的内容, 不仅会影响企业计算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等偿债能力指标, 还会影响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和营运资本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营运能力指标, 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从而做出不恰当的决策。

摘要:本文通过对预付账款和流动资产的内涵进行剖析, 指出现有的理论与实务将预付工程款作为预付账款核算并列示在流动资产项目存在不妥, 应将预付账款进行重分类。

关键词: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重分类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账款练习题 第5篇

一、单项选择题 1.长江公司2010年2月10日销售商品应收大海公司的一笔应收账款1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00万元。在此之前未计提坏账准备为()万元

A、900 B、100 C、1000 D、0 2.长江公司2011年2月10日销售商品应收大海公司的一笔应收账款1200万元,2011年6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150万元,2011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50万元。在此之前未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万元 A、300 B、100 C、250 D、0 3.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万元。

A、60 B、62 C、70.2 D、72.2 4.在以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借记()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A、应收账款 B、银行存款 C、管理费用D、营业外收入

5.某企业于2月28日将某股份公司于1月31日签发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该票据面值为10000元,年利率为10%,期限为6个月,贴现率为12%,该企业实际收到的贴现金额应为()元。

A、10600 B、10335 C、10000 D、9975 6.票据贴现期即从()。

A、票据开出日到贴现日 B、票据开出日到到期日 C、票据贴现日到到期日 D、票据贴现日到实际收款日 7.某企业在2010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时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2010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元。A、11466 B、11500 C、11583 D、1160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中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有()A、拨付给企业各内部单位的备用金B、应收的各种罚款

C、收取的各种押金 D、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2.关于“预付账款”账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预付账款”属于资产性质的账户

B、预付货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 C、“预付账款”账户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应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D、“预付账款”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业务产生的往来款项 3.下列各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计入“坏账准备”科目贷方的是()A、首次按“应收账款”账户期末余额计算坏账准备 B、收回过去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

C、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大于计提前坏账准备余额 D、发生坏账

4.按现行准则规定,通过“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核算的票据包括()A、银行汇票 B、银行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D、商业承兑汇票

5.下列各项,会引起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变化的有()。A、收回应收账款 B、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C、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D、结转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

6.计算带息商业汇票的到期值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A、票面利率 B、票面金额 C、票据期限 D、贴现率 E.贴现期限 7.企业因销售商品发生的应收账款,其入账价值应当包括()

A、销售商品的价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 D、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8.下列各项中,构成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有()

A、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尚未收到的价款 B、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 C、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D、销售货物发生的商业折扣

三、计算分析题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10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09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要求:

①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②计算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2007年4月30日以4月15日签发60天到期、票面利率为10%,票据面值为600000元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6%,试编制收到票据、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

3.甲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成本260000元,货已发出,发票注明的销售收入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收到乙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6个月,票面利率6%,4个月后,甲公司将该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8%。2010年3月31日票据到期,乙公司银行账户不足支付货款,银行将已贴现的票据退回申请贴现的企业,并从甲公司账户中将票据款划回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预付账款的内部控制 第6篇

预付账款是企业进行采购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和进行建筑工程和购进企业急需物资时常见的支付方式, 往往根据货款的总价事先支付给供货单位一定比例的货款, 日后随着设备的安装调试、厂房的交付使用和所急需的物资入库再支付剩余的款项。

预付账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1) 预付货款后, 没有收到货物或没能按期收到货物; (2) 利用预付账款业务往来搭桥, 预付账款没有与相应的合同相对应; (3) 预付账款核算不合理, 如将应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账户中核算的销售材料货款, 存出保证金等业务混在“预付账款”或将资金转入预付款再转入“小金库”; (4) 没有按合同进行预付, 或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进行预付款的行为; (5) “预付账款”账户长期挂账; (6) 预付账款占用了一定的资金, 在企业流动资金偏紧的情况下, 一旦收不到所购货物又不能及时收回预付的货款, 则加剧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 造成货币资金短缺。

预付账款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企业按采购合同预付货款后, 由于有的供货单位不开发票, 有的可能倒闭或撤消, 有的预付账款的账龄达两年以上, 若财务部门未及时对此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将导致影响企业的损益。

企业预付账款内部控制中的关键点: (1) 是否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 (2) 预付账款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 是否建立催收制度; (4) 是否建立坏账损失审批制度。预付款必须以合法合同为基础, 因此在查阅预付账款时看有无合法合同为依据;查阅预付账款总账与明细账, 看其金额是否相符;查证预付账款业务关联单位, 是否有虚假的预付账款, 以及余额是否正确;查证购货入库记录, 有无重复付款, 或同一笔业务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挂账的行为;查证“预付账款”账龄长短及相关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如果账龄过长, 有无利用“预付账款”转移资金或进行舞弊的可能。

对预付账款的风险控制需从事前、事中、事后来进行防范, 以防止预付账款成为呆账、坏账, 给企业造成损失: (1) 建立和配备专门信用管理组织 (由经理、法律顾问、财务和采购人员等组成) , 进行预付账款风险评估, 在对供货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后决定是否支付预付账款; (2) 建立严格的预付账款的审批控制制度。审批控制制度包括建立预付账款的授权批准程序和授权审批权限。特别是对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和新的供货单位, 必须经过严密的内部控制程序和集体决策确认。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严格按制定的审批控制制度进行物资采购和支付预付账款; (3) 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预付账款发生后, 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 依据经会签后的购货合同及供货单位开据的有效收款收据 (必要时开据发票) 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2) 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对各种预付账款, 应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 按供货单位名称设置预付账款台账, 内容包括: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供货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目前供货单位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采购部门经办人等信息。3) 了解预付账款惯例以及收回货物的平均天数, 并分析预付账款的账龄,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 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 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4) 及时核销预付账款, 在设备已安装、厂房已交付使用和所购物资已入库的情况下, 采购部门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要发票, 财务部门以此来进行预付账款的核销。5) 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比例, 降低资金的占用, 通过计算预付账款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 并与以前各期比较, 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对大额异常项目会同采购部门一起进行调查。6) 核查预付账款的同时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 检查是否有重复付款或同一笔账款在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挂账的情况。7) 与供货单位建立往来核对制度。采购部门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 由财务部门填写往来对账单后由交供货单位对账并加盖公章确认后, 由双方相关部门留存以备查用。8) 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 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采购部门经办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和验收入库。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收回已支付的货款时, 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 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对发生的坏账, 财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法律部门进行催收、协商、沟通直至法律程序, 以使损失降到最低。

国内预付账款贸易融资模式简介 第7篇

关键词:预付账款,贸易融资,卖方担保差额退款,先票/款后货

一、卖方担保差额退款

“卖方担保差额退款”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 由银行控制货权, 卖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差额退款作为担保措施, 买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其业务流程为: (1) 卖方、买方、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2) 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3) 银行开立以买方为出票人、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4) 银行通知卖方给予买方提取与汇票金额30%等值的货物; (5) 买方货款回笼, 存入保证金账户; (6) 银行通知卖方给予买方提取等值的货物。如此反复, 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汇票到期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时, 卖方于到期日将差额退还银行。如图1所示。

二、卖方担保货物回购

“卖方担保货物回购”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 由银行控制货权, 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 买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其业务流程为: (1) 买方在银行获取既定仓单质押贷款额度, 用于向指定供应商购买产品; (2) 银行审查供应商资信状况、回购能力; (3) 银行与供应商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 (4) 银行与仓储监管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5) 供应商在收到银行同意对买方融资的通知后, 向指定仓库发货, 取得仓单; (6) 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7) 供应商将仓单质押给银行, 银行开立以买方为出票人、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交予供应商; (8) 买方缴存保证金, 银行释放相应比例的商品提货权给买方, 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9) 汇票到期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时, 供应商于到期日回购仓单项下质物。如图2所示。

三、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

“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企业采购物资时, 凭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支付货款, 然后凭银行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函等。其业务流程为: (1) 卖方、买方、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2) 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 银行为买方提供授信, 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 (4) 卖方提供提货单; (5) 买方将提货单质押给银行; (6) 买方补交保证金; (7) 银行向卖方发出提货通知书; (8) 卖方根据提货通知书向买方发货。如图3所示。

四、先票/款后货

“先票/款后货”业务是银行动产质押融资的前置形式, 企业采购银行认可为押品的货物时, 在取得实物之前, 即可凭采购合同向银行申请融资支付货款。先票/款后货业务的融资方式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有贴现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和贷款三种, 企业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其业务流程为: (1) 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 (2) 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 银行为买方提供授信, 向卖方支付货款; (4) 卖方根据三方协议的要求, 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对应的货物发送到银行指定的仓库, 运输单据上将银行列为收货人; (5) 买方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 将仓库内的货物质押给银行; (6) 买方补交保证金赎货; (7) 银行向仓库发出放货指令。如图4所示。

五、各种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卖方担保差额退款业务和卖方担保货物回购业务统称为保兑仓业务。它们的相同之处主要在于, 银行为买方提供授信的基础是卖方提供担保。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 卖方担保差额退款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 即买方、卖方和银行;而卖方担保货物回购业务涉及四方当事人, 除买方、卖方和银行之外, 还涉及仓储方。 (2) 担保方式不同, 前者卖方担保的是差额退款, 后者卖方担保的是货物回购。因此, 卖方担保差额退款业务一般用于买卖双方处于一地, 且卖方能够提供担保的情况;卖方担保货物回购业务一般用于买卖双方处于异地, 且卖方能够提供担保的情况。

保兑仓业务对买方的益处有: (1) 与卖方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 (2) 提供融资便利, 解决预付账款资金困难; (3) 批量采购, 利于得到较高的商业折扣, 降低成本。对卖方的益处有: (1) 与买方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 (2) 减少银行融资, 降低资金成本; (3) 提前收款, 灵活运用资金; (4) 增加销售额。

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和先票/款后货业务统称为商品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它们的相同之处主要在于, 银行为买方提供授信的基础不是卖方提供担保, 而是商品提货权的质押。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 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 即买方、卖方和银行;而先票/款后货业务涉及四方当事人, 除买方、卖方和银行之外, 还涉及仓储方。 (2) 质押方式不同, 前者是提单质押, 后者是仓单质押。因此, 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一般用于买卖双方处于一地, 且卖方不能够提供担保, 但货物为银行认可的押品的情况;先票/款后货业务一般用于买卖双方处于异地, 且卖方不能够提供担保, 但货物为银行认可的押品的情况。

商品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对买方的益处有: (1) 可以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或保证的情况下, 从银行获得融资; (2) 可以用银行融资支付预付货款, 减少自有资金占用量; (3) 可以利用淡季批量订货和预付结算方式获得优惠采购价格。对卖方的益处有: (1) 无须担保差额退款 (或货物回购) , 即可预收货款, 增加销售额; (2) 可以减少应收账款, 加快销售资金回流, 改善现金流量; (3) 可以提前确定销售规模, 稳定客户关系; (4) 可以以销定产, 减少产成品资金占用量, 节约成本。

保兑仓业务与商品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 (1) 卖方没有担保差额退款 (或货物回购) , 业务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身上; (2) 银行为了控制风险, 在买方交存开票保证金 (通常为汇票金额的30%) 的时候, 银行并没有通知卖方 (或仓储方) 给予买方提取等值的货物, 而是在买方补交一定的保证金之后, 才通知卖方 (或仓储方) 给予买方提取已交保证金一定比例的货物 (而非等值的货物) , 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买方提取剩余货物。因此, 保兑仓业务相对有利于买方, 而商品提货权质押融资业务相对有利于卖方。

参考文献

物资采购预付账款管理模式探讨 第8篇

一、财务信息化下物资采购预付账款应用管理模式

预付账款做为企业的一项债权, 是在经济合同事项发生前或进行中, 预先支付给收款单位货款的一种提前支付行为, 在目前社会信用系统不完善, 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极易发生合同到期而货物未到, 财、物两空的风险及内部人员违法乱纪行为, 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预付账款的管理。例如:八钢公司与某个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约定企业进行预付款, 预付款的比例为30%。现在本企业正式向此供应商下采购定单, 金额为100万元, 为此, 企业必须要先预付30万的货款。由于本企业实行了财务信息化, 是将物资采购业务流程及财务处理流程在系统中统一管理的, 但此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项, 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将如何进行应用及管理, 仍需考虑到如下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预付款的比例;二是后续的冲销。其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步:采购提出预付款申请。采购员提出预付款申请时是在产销系统中录入的, 系统中会显示供应商信息、签定购销合同的内容、合同总额、物资类别及预付款比例等资料。采购员在产销系统中填写《预付款申请通知单》, 严格按照本企业的物资采购预付款审批权限流程, 通过相关领导审批后,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后的付款通知单和供应商开具的有效收据, 在产销系统中进行物资采购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在系统操作过程中, 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付款单据类型的选择。为了与其他正常付款进行区别, 在产销运行系统中, 为预付款业务设置了一个特殊的的单据, 即“预付款申请通知清单”简称“预支清单”。这个单据跟其他正常单据的区别在于, 系统在开立普通付款单的时候, 会去查询这个“预支清单”, 看看有没有未结账的预付款单, 若有的话, 则会提示用户。从财务管理上来说, 预付款跟其他付款也有一定的区别, 因为预付账款是其他的资产, 而不是负债。所以, 无论从实际操作上来考虑, 还是从财务理论上来说, 把两者进行分开都是非常有必要的。二“预支清单”最好要注明具体的采购合同编号, 这主要是为了预付账款后续核销作业的方便。因为我们在冲销的过程中, 一般都是要对应到具体的采购合同编号, 而不仅仅对应到供应商, 不至于将采购合同相互冲销掉。

第二步:“预支清单”的录入、审批。本企业对进厂物资采购预付账款的审批原则:采用预付账款结算必须在合同签约前报有关领导审批并在合同结算条款中注明, 并按合同规定在交货时及时扣回。预付账款的金额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 预付账款必须专款专用, 业务部门须加强监控, 严禁以预付账款方式进行变相的短期投资。本企业预付款的审批是在产销运行系统中分级管理的, 由采购部门业务员根据物资系统中所签订购销合同, 每月末在产销运行系统中录入“预支清单”, 清单内容中包含:供应商名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合同编号、物资类别等信息。物资采购预付款的审批流程如下: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申报-经采购业务主管审核-经采购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经采购部门经理审核-经财务部门资金主管审核-经财务部部长审核-经公司资金平衡会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付款通知单在系统中对外支付预付货款。

第三步:预付账款的核销。收到供应商实际开具的发票时, 一般会提交多张单据, 如公司采购收料单、供应商发票等原始单据, 财务人员在产销系统中录入发票时, 会产生“财务报账通知单据“简称“报支清单”。“报支清单”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物资类别、合同编号等信息, 若有相同合同编号等内容的“预支清单”时, 系统会自动提示进行核销业务。系统在核销预付款的时点有两个:一个是在生成应付账款的时候就开始核销, 若预付小于发票结算金额, 差额挂账应付, 若预付大于发票结算金额, 按发票结算金额全额核销预付, 大于部分等待后续核销;另外一个是在支付供应商货款前再进行核销, 财务人员在申报次月资金付款计划或执行本月付款时, 会自行检查账目中是否存在同一供应商既有应付又有预付的情形, 并根据业务实质进行核销。核销预付需把握核销时点这个关键, 什么时点核销由财务人员根据业务实质进行判断, 绝的大部分客户都是选择在付款的时候进行核销。

二、提高物资采购预付账款的内部控制管理

1. 建立严格的预付账款审批控制流程。

为规范公司预付账款的操作行为, 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防止资金流失和经济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了使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规范预付账款的使用, 应当建立预付账款的授权批准制度, 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审批控制, 加强预付账款管理。宝钢集团在《预付账款管理办法》中对控制预付账款审批规定中规定, 必须严格做到两点:一点是建立供应商信用评级系统, 一点是设置了预付账款审批权限。采购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 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 采取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 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由公司业务和财务共同商定是否采用预付账款的方式采购物资、预付账款的金额以及期限, 并对预付款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权限。

2. 财务人员做好预付账款会计核算、审核及清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审核和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预付账款台账, 跟踪预付账款的执行情况, 定期清理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发生后, 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 使得当月发生的预付账款要在当月的总账和明细账中反映。 (2) 做好预付账款台账, 详细反映各供应商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 (3) 财务人员每月要进行账户的重分类调整, 每月在做完账后, 要对“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重分类。 (4) 财务人员要按预付账款形成时间划分账龄, 将超期预付账款明细提交采购部门核对、催收、索要发票, 特别要对长期未收到货物的预付账款, 请采购部门协助, 可向供货单位进行查询。 (5) 做好预付账款的内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审核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6) 做好对预付账款购销合同的监督是否真实合法, 有无以虚假或不合理合同串通舞弊, 虚列预付账款。 (7) 核查预付货款是否属于正常经济业务范围, 检查购入的物资、材料等是否属于该单位正常需要, 采购物资、材料是否已验收入库, 有无为外单位套取物资、材料的行为。 (8) 业务部门的责任人员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核销预付账款, 如发生不能如期交货的情况, 应及时逐级上报, 以便各方采取有效措施。

3. 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

浅谈金亚科技预付账款造假与防范 第9篇

一、巨额预付工程款竟然是“子虚乌有”

将金亚科技2014 年披露的原始年报与停牌后的自查报告中数据对比就会发现, 原始年报中以预付账款形式付给四川宏山用于建设金亚智能物联网产业园基地项目的3.1 亿元的工程款, 实际并没有支付。自查报告里在进行追溯调整的9 大财务指标中, 其他非流动资产指标调整幅度最大, 调减了3.1 亿元, 其实就是原始报表中的这3.1 亿元工程预付款。数据进行如此大幅度变动基本可以判断出, 当初所谓的预付工程款很可能是“子虚乌有”的。

金亚科技的巨额预付账款造假行为, 类似于万福生科造假案, 就是将虚增的收入造成的漏洞通过虚构的预付账款向外引导, 以缓解随之而来的缺口压力, 实现财务报表表面的正常平稳, 瞒骗广大投资者。试问金亚科技将金额高达3.1 亿元的虚构预付账款都算到了四川宏山的账上, 这个造假行为难道就真没有引起聘请的审计机构的怀疑?我有两点疑惑, 如下所述:

(一) 金亚科技的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7.75 亿元, 委托承建的四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却只有13 亿元, 而且宏山建设公司资质也一般, 承接过的工程项目普遍较小, 同时, 如此大的工程标的我也无法查找到相关招投标的信息, 实在可疑。

(二) 根据2014 年年报中显示的合同条款约定, 金亚科技需提前预付40% 的合同款, 即3.1 亿元, 常理来说一次性支付如此巨额的预付款实属少见, 合同风险也会很大, 难道金亚科技在签署合同时完全不必考虑自身的公司利益吗?

金亚科技造假案给我们再次提个醒, 健全预付账款的管理制度才是我们最终避免上市公司利用预付账款功能虚构公司利润的有力武器。

二、利用预付账款造假的原因和可操作性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 预先以货币资金或现金等价物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和工程款, 或预付的购货定金等。

在业务核算中, 很多情况下, 企业因无法直接对应收账款造假, 则故意与业务往来公司勾结, 签订不合理合同, 支付巨额预付款, 而后通过预付账款虚构业务和相关资料, 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

甚至在不存在业务合同的情况下, 利用预付款来牵线搭桥, 和业务往来公司进行非法结算或者索性用来隐匿收入, 进行资金的转移, 当外审来函证调查时, 配合造假证明本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另外, 为了避免预付账款因收不回而造成对利润的影响, 这些预付账款收不回的原因很可能是业务往来公司不能开具相关发票或者已经倒闭等有确凿证据证明预付账款肯定收不回来的情况, 按正常账务处理要求操作就会造成公司的损失, 进而影响利润, 为了避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财务人员故意不对这笔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形成长期挂账。

三、如何有效避免上市公司利用预付账款造假

(一) 警惕两种可能存在公司账务造假的迹象

1. 一般情况下, 利用测试毛利率的方法就能初步识别上市公司有否有造假嫌疑, 若毛利率水平远超过同业水平, 同时与往年相比毛利率的变动幅度也较大, 这个时候就应该怀疑是否存在账务造假的情况。在公司正常发展的情况下, 公司毛利率应该始终维持在较稳定的水平上, 一旦存在虚构的收入, 由于成本与之前是相同的, 那毛利率势必会突然增幅巨大, 形成怪象。

2. 理论上讲, 因为不同行业所承接的公司业务有很大差异, 所以不同行业中公司里发生的预付账款金额也会不尽相同。不过若将同行业公司做横向比较的话还是有可比性的, 如果同行业公司中有某个公司在不具备特殊优势的情况下预付账款金额奇高于其他公司, 就需要警惕了。

(二) 完善公司预付账款管理的内控制度

1. 加强签订合同时预付款的管理

为避免预付账款造成的企业资金流出, 应该从签订合同开始就严格把关, 在签订合同前, 该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合同会签程序, 小额预付款填制预付款申请单, 列明预付款的去处和付款原因, 附合同作为附件。大额预付款时, 除需填制申请单外还必须业务责任人签字确认。若申请付款时还未签订合同的则一律不得付款。

2. 严格把控预付账款的审批环节

公司业务原则上应不主动采取预付账款方式进行结算, 特殊情况需支付预付账款的,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对方公司附上预付款发票, 同时仔细审查对方公司的资质, 信誉, 偿债能力等情况, 预付账款支付审核上也需要由各部门责任人的会签制度。

(三) 加强对预付账款业务的多方位排查审计

1. 对预付账款的账龄及金额进行分析, 针对长期或大额的预付账款项目应采取函证的方式, 验证其真实性。

2. 查明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同时抽查应付账款明细账, 审核有无同时在两个账户中挂账的情形。

3. 计算预付账款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 与以前各期末比较, 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总之, 只要将预付账款的所有权力都严格的把控在公司管理制度中, 并严格执行, 预付账款就能成为一片净土, 给投资者带来真正的安全感。

参考文献

[1]孙旭东.万福生科预付账款造假[J].证券市场周刊, 2012 (43) .

预付账款 第10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 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 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不设“预收账款”科目;预付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 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不设“预付账款”科目。“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 而“应收账款”则是资产类科目;“预付账款”是资产类科目, 而“应付账款”则是负债类科目。按照现代会计核算机理, 不同性质的科目应该用来核算不同性质的会计业务, 相互之间不能混淆, 更不能相互替代。应该在资产类科目中核算的会计业务, 不能在负债等其他类别的科目中核算;应该在负债类科目中核算的会计业务, 也不能在资产等其他类别的科目中核算。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上述规定对这一会计核算机理的遵循不够彻底, 这种不彻底破坏了会计体系的内部一致性。

另外, 预收、预付账款核算的会计分录未能如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采用预付账款形式购货, 收到所购物资时, 按所收到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 按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按应付金额, 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采用预收账款形式销售, 销售实现时, 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预收账款”科目, 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科目。笔者认为, 当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时, 按所收到物资的成本以及增值税税额二者之和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不符合这笔经济业务的实质。这是因为, 企业在收到所购物资前按照购货合同事先只预付了一部分货款, 超出部分所对应的不是预付账款而是应付账款, 不是资产而是负债。《企业会计制度》虽然简化了核算, 但未正确反映这笔会计业务的性质。另外, 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对“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 而不是其他。《企业会计制度》将所购物资的尾款也纳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值得商榷。

二、改进建议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预付账款”科目说明第二条的内容调整为:企业按购货时预付的款项, 借记“预付账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 根据发票、账单上列明的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如果收到的物资其成本和税金之和大于预付账款, 则按预付款项金额, 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差额部分, 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如果收到的物资其成本和税金之和小于预付款项, 则按物资成本和税金之和, 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以后收到退回多付的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 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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