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范文

2024-07-02

国际贸易案例范文(精选12篇)

国际贸易案例 第1篇

一、案情介绍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某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 双方约定采用FOB术语, 且在合同中规定:“即期信用证结算, 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 货物必须装集装箱。”由于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 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从内陆总部运到了天津, 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 仓库午夜着火, 由于抢救不及, 导致30吨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 无法补发。最后只好请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使得日本进口商较为不满, 使该内陆公司的信誉下降。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 造成卖方损失及履约困难的原因是卖方不熟悉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没能正确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因此, 出口商在进行国际贸易之前应熟悉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 并在贸易磋商及订立合同时灵活运用相关国际贸易惯例内容。目前在我国, 一些进出口企业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 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都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 船舷无实际意义时, 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对卖方有利 (交货地点靠近自己、提早转移货物风险) , 因此应尽量选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假如当初该公司采用FCA (该公司所在地城市名) 对外成交, 该公司就可以在当地将30吨货物交中转站或自装集装箱后将整箱 (集装箱) 交中转站, 不仅风险自此时转移给买方, 而且当承运人 (即中转站) 签发货运单据后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而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 再装集装箱出口, 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 而且推迟了结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就在于出口方在选择贸易术语时没有认真考虑各种因素。

三、启示

(一) 国际贸易术语及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是用一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 说明交货地点, 明确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的专门用语。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1932) 。该协议1928年由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 1930年、1931年、1932年在牛津修订后使用至今, 故称《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协议是国际法协会专门对CIF制定的。协议以英国的贸易惯例和案例为基础, 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责任、风险进行了说明。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是1919年在美国举行泛美贸易会议时所制定的出口报价定义, 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 1941年经美国商会、进口商协会、外贸协会三个民间团体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修订后, 改称为现名。该条例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 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它包括六种贸易术语, 其中FOB、FAS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明显的差异, 因此, 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加以注意。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INCOTERMS2000) 。这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于1936年, 经过多次修改与补充沿用至今, 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与1990年的《通则》相比, 《2000通则》只在下面两个方面做出了实质性改变:一是在FAS和DEQ术语下, 办理海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二是在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 划分为E、F、C、D四组。

(二)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多种因素, 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最适当的贸易术语。在选择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经济因素

在市场竞争中, 贸易术语经常随着行情的变化成为卖方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卖方往往为了调动对方的购货积极性, 采用对买方较为有利的DAT、DAP或DDP等目的地交货术语。有时卖方也会选用CFR、CIF、CPT或CIP等术语, 以示愿意承担安排货物的租船订仓等运输事宜和支付运费等责任, 甚至愿意承担货物的保险责任, 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买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 贸易术语同时也是价格术语, 卖方责任和费用的增加势必会反映到货物的价格上, 使得货物价格随着风险的加大而增加。

2.运输因素

(1) 运输方式的选择

选用贸易术语时, 要考虑货物的性质以及适合选用的运输方式。如果采用海运的方式, 则最好选用FOB、CFR、CIF或FAS等适合水运的贸易术语。而采用陆运时可选用适合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如CPT、CIP、FCA等。此外, 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 且经济上又比较划算, 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 可争取采用由自己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如卖方争取使用CFR、CIF或CPT、CIP等术语, 而买方可尽力争取FOB、FCA或FAS等术语。如果其中一方无意承担运输或保险责任, 则尽力选用由对方负责此项责任的术语。

(2) 成交量的大小和运输工具的安排

选择贸易术语时, 还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成交量的大小并选择相应的运输工具。如果货物需要特定的运输工具, 而卖方无法完成时, 可选用F字头的术语交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此外, 还需要考虑成交量的大小, 如果成交量太小而又无班轮直达运输时, 卖方如果负责安排运输则费用太高而且完成的风险也加大, 因此, 最好争取选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术语。当然, 还需要考虑本国租船市场的行情。

(3) 运费及有关附加费的变化

由于运费和附加费是货价的构成因素之一, 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要考虑到租船市场运价的变化, 把运费上涨或看跌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一般来说, 如果运费和附加费例如燃油费等看涨时, 为避免承担有关成本, 可选择由对方安排运输的术语。例如, 进口时可选用C或D字头的术语, 出口时选用F字头的术语。当有关运费和附加费看跌时, 则相反。

(4) 运输路线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往往要经过长途运输, 货物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治风险等。因此, 运输路线的选择不仅关系运费的高低, 更重要的是关系风险的大小和有关保险事宜的办理。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 则可选择E、F、C字头术语, 尽量不要选择D字头术语;相反, 如果买方不愿意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 则争取用D字头术语。

3.贸易环境

(1) 地理因素的限制

买卖双方在考虑贸易术语的选择时还不能忽略自身的地理条件, 例如蒙古、瑞士等内陆国家, 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 就不宜采用FOB或CIF术语;但是中国与日本、英国等国之间的贸易就比较适宜该术语。

(2) 进出口通关手续的难易

在国际贸易中, 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是买卖双方的重要责任, 通常是买方负责进口通关, 卖方负责出口通关, 但是按照《2010通则》的规定, EXW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买方负责, 而DDP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卖方负责。所以, 当选用这两个术语时, 负责通关工作的一方必须详细了解对方国家通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手续和费用负担等事宜, 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 应尽量选用其他的术语。例如, 卖方可将术语由EXW改为FCA。

(3) 外汇管制

在使用EXW、DAT、DAP或DDP等术语出口时, 如果国内存在外汇管制问题, 卖方将遇到很多困难和风险。因此, 对于存在外汇管制的国家, 尽量少用上述术语成交。一般在外汇管制的国家或地区可要求买方使用FAS、FOB等术语进口, 出口时可要求卖方使用CIF或CFR术语成交。

(4) 政府干预

有的国家政府常直接或间接地规定本国厂商须以CFR或CIF术语出口货物, 或以FOB、FAS或FCA等术语进口货物, 以扶持本国保险或运输行业的发展。因此, 交易双方也须了解本国及对方国家是否有类似的规定, 并作为选择贸易术语的重要因素之一。

(5) 贸易习惯做法

某些国家或地区有使用某种贸易术语的习惯做法, 例如美国习惯采用FOB术语, 中东地区的国家则习惯采用CFR术语。为了保证顺利成交, 在适当的情况下要尊重对方的贸易习惯。

参考文献

[1]邓旭, 陈晶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2.

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纠纷案例 第2篇

底,国内A公司通过网站结识埃及X公司,并约定向该公司出售一批石材,付款方式为见提单附件付货款的70%,尾款以D/P方式支付。A公司随后将货装船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货物发出后,X公司以各种理由强调经济困难,要求减价,并更改付款方式为风险度很高的银行汇票。X公司的行为导致我出口方进退两难。如同意对方做法,则一方面利润大幅缩减甚至无利可图,并且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货款,如不同意对方做法,由于货物已在埃港口,则须支付巨额的码头及相关费用。

在家上学的国际案例 第3篇

高中生瑞贝卡为何逃离学校?

“在学校里,那些成绩好的同学总会让你感到压力,从来没有时间坐下来想一想‘成功’的标准是什么。”瑞贝卡对记者这样解释。而在家中,她可以和她父母讨论学习计划,然后通过网络学习课程。“通过网络确实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虽然这种学习方式违反传统,但我学到的东西比在学校要多。”

俄亥俄州图书馆也是瑞贝卡常去的地方,在成年人纪实图书区,她会选择一本感兴趣的书,然后花几天时间钻研。最近,瑞贝卡迷上了暗物质。“在学校里做任何事情都是浅尝辄止,很难深入。”

遇到难题,瑞贝卡会打电话咨询老师。当然,如果对答案还不满意,她就抛却杂事专心思考这一个问题。每周一,瑞贝卡会到附近一所小学教艺术,闲暇时则去旅行或去附近小学做义工。在她看来,旅途、与小学生的交流也是在学习,因为“处处都是学校”。

如今,瑞贝卡已经提前高中毕业,为了准备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她特意多修了几门选修课,思考如何尽快适应大学的生活。同时,瑞贝卡还在学习斯瓦希里语和西班牙语,还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学古希腊语和意大利语。“或许家庭学校并不适合每一个人,但是它使我能够自主地制订教育规划,给予我更多的呼吸空间,以及现在的教育体制无法提供的很多东西。”

美国这种在家上学的学生已经有150万人左右,年龄大多在5岁至17岁,占美国学生总数的2.9%。数据还显示,美国一些最优秀的大学常常接受家庭学校的孩子入学。因为在他们看来,在家上学的孩子更成熟、更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创造性,对大学的准备更充分。

上世纪80年代,美国各州陆续出台一些相关法律,确认在家上学的合法地位。1993年秋季,“在家上学”在美国50个州全部实现合法化,但每个州规定各不相同。有些州将家庭学校纳入私立学校类进行管理,考试成绩、教师资格都有明确规定;有的州则要求家庭学校满足所有普通学校规定,定期向学校或地区教育局报告学生学习成绩、学习进度,参加州统一考试;有的州只要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承认的学校考核就行了。

美国学生在家上学的学习方式非常灵活,他们由家长选择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并选择教师。家长们或自己授课、或聘请家教、或与其他的家庭联合,共享教师资源和学习资料。同时,大多数家庭学校的孩子每周都有时间到附近的正规学校上学、参加考试等。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拒绝把孩子送往学校,美国的教育学家们开始担心,他们认为:“这种教育方式会使社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家上学的儿童多来自有兄弟姐妹及父母双亲为白人的家庭,学习效果与家长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有直接关系。

教育专家认为,在家上学的孩子的教育主要依靠父母,如果家长缺乏教育经验,教育方式不当,再加上孩子学习积极性不高,这会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

批评者指出,在家上学缺乏美国联邦级别的监控,师资水平也无统一认证标准,无法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虽然一些州在监控在家上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能否大规模推广此类教育方式,还是未知数。

俄罗斯:

卡斯塔涅达太太的选择

纳塔利娅·卡斯塔涅达家里有两个孩子,孩子们都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在家接受教育。如今大儿子已完成了四年级的课程,小女儿完成了一年级的课程。卡斯塔涅达告诉记者:“这么做的终极目标是让孩子变得健康和快乐。”

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很丰富,在音乐学校上课,在武术俱乐部训练,还游泳、画画、玩耍、做早操、吃健康的食物、参与家务劳动……

“学习的时候,并不需让孩子完成教科书上的所有习题,一些可以深入研究,一些则略过就可以了。”卡斯塔涅达这样分享教育心得,“需要灵活处理,这样才能实现孩子的个性化学习。”

1994年,俄罗斯教育主管部门颁布条例为“在家上学”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承认了在家教育经历的合法性,但在家上学必须达到俄罗斯统一的国家教育标准。在俄罗斯,在家上学的孩子必须在普通学校注册。家长可根据需要在小学、初高中任意阶段决定孩子开始接受家庭教育形式。开始之前,还要写一份申请给教育主管部门,然后由其审核,只有通过审核才允许孩子在学校注册,在家中接受教育。同时,家长和孩子所注册学校还要签订合同,写明学校、家长和孩子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为家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教学大纲。学校还要对在家上学的学生进行考核,要求他们按规定参加学校考试。如月考、季考或学期、学年考。只有通过考试才能继续在家上学,否则就要回学校上课,而通过学年考试的学生才可升入高一级的年级。如果家长觉得家庭教育吃力或效果欠佳,也有权利在任何阶段决定返回学校接受学校教育。

教育管理部门对在家上学的学生的毕业考试有严格规定,其义务及要求与普通在校生相同。学生必须参加统一毕业考试,合格者才获得相应教育程度的国家证书。

据俄教育部统计,俄罗斯每月花在每个小学生身上的培养费用是500卢布(约合93元人民币),按规定,凡获准进行家庭教学的家长都可拿到这笔补贴,有些地方政府还会额外再给一些补贴。

尽管政府不反对学生在家上学,但选择家庭教育对家长来说并非易事。

一名叫斯维特兰娜的母亲说,支持自己进行家庭教育的人只有丈夫和孩子,其他亲友都坚决反对。“他们恐吓、威胁、责怪、抱怨,甚至怀疑我脑子出了问题,还声称要跟我断绝关系。不过儿子已按照我们给他安排的教育方法完成了小学一年级的课程,考试结果显示我们的教育方式相当有效……我们一定会成功。”

台湾地区:

“学校教育不是我们的菜”

周一下午,当其他同龄人坐在教室里上课时,15岁的慧洁刚刚结束“饥饿十三”大型公益活动,活动是她和几名高一学生一起策划的。

“宜兰的八百个高中生被我们集中起来,十三小时不进食,尽管感觉很饿,但通过体验觉得生活在台湾有饭吃,好幸福噢。”慧洁在宜兰的家中向妹妹分享着活动经验。

陈慧洁的父母在教会工作,闲暇较多,因不希望家里的四个女儿为升学压力所累,陈慧洁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在家学习。她告诉记者,自己会和家人一起规划学习时间,“早上起来念书,写功课。我们家没有固定课表,常以一个礼拜为单位,父母会规定每个礼拜要读完什么,然后大家一起讨论,看我们有没有真正理解。这个学期我还常去大学演讲,讲自学的经验和主办公益活动的收获,所以念完功课的话还会准备演讲的材料。”

在台湾,和慧洁一样在家上学的学生约有2200人,年级在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之间,他们不进入学校系统,依靠家庭教育及社会资源进行学习。

1997年,4个来自台北的学生家长向教育部门申请,希望让孩子在自家上学。次年,“在家上学”开始在台北试行。1999年,在家上学在台湾合法化。按照规定,适龄学生可选择在家学习的方式完成小学到高中十二年的课业。

按照规定,如家长希望孩子在家完成教育,要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学区进入学校编制,让他拥有学籍。每年开学前,学生以及家长要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向教育部门指派的评鉴委员提出该年度教学计划和目标,经审核通过才可在家自学。学期结束前,自学学生要有“成果发表”,要定期接受根据教育部门课程大纲为内容的“自修学力鉴定考试”。

陈慧洁介绍,每个学年开始前先拟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再交由父母讨论。出于对公益事业的兴趣,每年她都会参与主办一场大型公益活动,事后会写成报告和学习功课的心得体会一起交给学籍所在学校,学校会根据她的报告给她评分。

慧洁说,很多人会认为在家上学的学生比较“宅”,不太会与其他人相处,但每年组织公益活动让她有接触其他人的机会,除学习时间安排比较灵活,她认为自己和在校上学的同伴们没什么不同。

在台湾,“在家上学”包括在家自学、团体自学或机构自学三种模式。许多在家上学的人都会通过网站、社会团体等途径寻求志同道合者来分享经验和互相学习,各地也建立了不少“在家上学联盟”。台湾保障教育选择权联盟发起人陈怡光的一对儿女也一直在家上学,他认为“学校教育其实不一定不好,只是不是我们的‘菜’。有些家长选择让孩子在家上学是迫不得已,因小孩在学校被欺负,或因学习压力太大对身心造成伤害。”

台湾教育模式灵活,“非学校形态实验教育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超过十年,“在家上学”的学生年满十八岁时,就能以同等学力进入大学。目前,台湾大学入学有学校推荐、个人申请以及统考三种渠道,而台湾考试中心拟在2015年加入第四种——特殊选才。陈慧洁表示:“考大学目前不太担心,特殊选才为我们这些在家上学没法得到学校推荐的学生提供了新选择。如在公益方面继续努力再取得一些成绩,上大学应该没问题。”

陈怡光则认为,在家上学团体应争取更多权益。他15岁的女儿陈明秀在自学高一课程的同时,还担任新北市电视节目主持人,对影像艺术特别感兴趣,她拍摄制作有关花样滑冰的影片也在多个博览会得奖。

但在台湾,大学入学不能通过作品申请,而要看统考成绩,这令陈怡光担心。“特殊人才虽即将成为升学的新选择,但特殊人才的具体标准尚未确定,还需跟教育部门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文据《环球》)

国际贸易理论课程中案例教学的应用 第4篇

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时间不长,师资力量比公办院校比较薄弱,它的教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从公办高校聘请的兼职教师,二是公立高校的离退休教师,三是在读或者刚毕业的研究生。这三个类中,占比例最大的是在读或者刚毕业的研究生。这部分教师没有足够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方法上选择比较单一,尤其喜欢面面俱到,不注重开发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国际贸易理论的教学过程中,由于这门课的理论性较强,如果只是按照课本去讲,就会比较枯燥无味,学生也不太容易接受,所以寻找与课本知识相关的案例进行分析,就可以丰富教师课堂内容,并使学生更容易融入课堂氛围,也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进行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对于教师来说,可以丰富课堂内容。

国际贸易理论课理论性较强,枯燥无味。要使这门课生动起来,就要在学完课本理论之后,进行相应的案例分析。比如说在第一章讲完主要的国际贸易概念之后,可以选择最近的进出口贸易的数据,使学生熟悉其中提到的主要概念,如总贸易体系等。

(二)对于学生来说,能够培养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民办高校的学生注重的是实践能力,在课堂上就要尽可能培养他们的能力。对于理论性强的国际贸易,更要将课堂理论和现实结合在一起,这样学生更容易掌握知识,能运用理论知识发现现实中的问题,并分析和解决它。比如在学习完关税的时候,就可以让学生自己查询资料,独立分析并解决出口退税符合国际标准等问题。

二、进行案例教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的选择方式。

运用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所以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可以由教师或者学生来进行选择。教师可以根据上课所讲的主要内容来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选择一定要结合现实,最好是实际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也可以让学生课后认真研究课本内容,去寻找相应的案例或者数据,然后一起在课堂上进行分析。后一种方式会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课本知识,还会将理论知识和现实问题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的选择来源。

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案例选择都可以参考案例教学书(比如说国贸案例集),或者从官方网站上寻找案例或者数据(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也可以根据最近的新闻来选择相应的案例。在经济的选择案例时,要注意和现实问题的结合,一定要注意案例的最新性,比如说要选择最新的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组织在保护贸易方面的机制或者组织。

(三)把案例教学和传统讲授教学方法联系起来。

民办高校的年轻老师要注意,案例教学不是唯一的教学方法,不论采取什么教学方法,目的都是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课本知识点,提高学生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的能力,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案例教学和其他的教学方法的联系。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所寻找的案例,教师都应该对学生提出要求,一定要把案例分析落实到实处,也就是说学生对该案例有自己的观点,最好能够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出来,而最重要的就是教师要在最后进行全面分析,对该部分内容进行总结。这样就可以更好地把读书、听课、案例结合在一起。

注释:

(1)高等教育学校(机构)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http:/

参考文献

[1]邓云洲.案例教学在教学基本要素上与传统教学的区别[J].教育发展研究,2001,(12).

[2]钟青云.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法以提高学生的吸引力[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1).http://www.moe.gov.cn/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第5篇

案例一:凭样品成交合同的潜在风险

2006年,我国北方某外贸公司接到外国客户传真图片,问是否可以加工图中电视柜。在我方答复可凭样品加工后,外方运来样品。随后双方就电视柜的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交易条件商妥后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凭买方样品买卖,货款50%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到达日本,买方验收后T/T付款。

外方按照合同规定先行支付了50%的货款。我方工厂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按时将产品运出,并将全部单据快递给外方。但外方收到货后,迟迟不付款。后经我方多次传真联系,对方称,我方提供的电视柜与外方提供的样品不一致。外方提供的样品在不明显的地方的装饰花有4个花瓣,而我方提供的货物有5个花瓣,故不能付余款。我方于是请信保公司进行追讨。

信保公司调查发现,这批电视柜在买方提货后不久就销售完毕,与原来有4个瓣装饰花瓣的电视柜同一价格。也就是说,轻微的差别,并没有影响到货物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信保公司经我外贸公司同意担保也扣了外方刚到港的货物,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外方遂要求和解,支付了我方其余货款。

案例二: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案

申请人作为被保险人就其托运的200桶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 BP98)及40桶安塞蜜(ACESULFAME K FCC-IV)向被申请人投保了海运一切险及战争险,货物从中国上海港运往GUATEMALA CITY。被申请人于2003年8月1日和8月8日分别向申请人签发了编号为***1197、***1236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保险金额分别为美元8,344元及美元10,054元,共计美元18,398元,承保条件为PICC一切险和战争险。上述货物在被运往目的港GUATEMALA CITY的仓库途中被武装劫持造成货物提货不着。申请人根据两份保单向被申请人提出索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美元18,398元,被申请人拒赔。由此,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上述保险赔偿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1、申请人是否有权向被申请人索赔保险赔偿金

被申请人认为,其现持有的编号为***1197、***1236的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正本第一联背面均有申请人的背书印章,因此两份保单已经由申请人背书给其危地马拉的收货人。被申请人认为,在涉案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之时,危地马拉收货人是两份保单正本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因此也唯一具有两份保险单下的保险利益。其他任何关系方(包括申请人)都无权就本案向被申请人索要保险赔偿金。

对此,申请人认为,涉案的保险单并没有背书转让,申请人持有保险单正本。且在本案的《仲裁协议书》中,被申请人明确承认申请人是“被保险人”,并且盖章认可,在被申请人签发的保险单上也明确了申请人的被保险人身份。申请人还认为,假设保险单已经背书转让,被申请人也找不出有何法律依据可以拒绝申请人的索赔。况且,假设保险单已由申请人背书,但背书是空白背书,仍然是谁持有保险单即可主张权益。

2、被申请人是否应按保单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申请人认为,本案货物是在卸离船舶后,立即由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但是,收货人在目的地仓库提货不着,从而引发纠纷。被申请人拒赔的理由是在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过程发生了武装抢劫,从而导致提货不着。就申请人而言,很难肯定是否发生了武装抢劫的事实,但是申请人可以肯定的是,申请人提货不着,这明显属于保险承保范围;申请人还认为,不论是否发生武装抢劫,根据一切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三)一切险”的规定,“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保单承保范围。涉案的一切险条款没有陆上武装抢劫的除外责任规定,因此不赔付是没有合同依据的。而且,申请人认为,从保险法的基本原理上讲,一切险从性质上讲是非列明风险,如果保险人主张免责,就应该举证证明货物受损是由于保险人不负责的除外原因造成的,本案中恰恰不存在这样的除外责任。而且,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1条以及《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按照法律通常的理解,陆上武装抢劫属于“外来原因”,因此被申请人应该进行赔付。

被申请人认为,造成涉案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原因是涉案货物在卸下海轮后运往目的港收货人仓库的内陆运输阶段被武装分子劫持所致,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造成本次事故的近因是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也即一种“他人的恶意行为”。根据1981年PICC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除外责任第5条之规定: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的承保范围之一就是“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因此,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属于货物运输罢工险的赔偿范围,因此不属于被申请人签发的保单的赔偿范围。

案例三:误解装运期条款造成损失案

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 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信用证装运期太紧,23日收到信用证,31日装运就到期。所以有关人员即于5月26日(24日和25日系双休日)按装运期5月31日通知储运部安排装运储运部根据信用证分析单上规定的5月31日装运期即向货运代理公司配船。因装运期太紧,经多方努力才设法商 洽将其他公司已配上的货退载,换上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的货,勉强挤上有效的船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各方努力终于5月30日装运完毕,并取得5月30日签发的提单。6 月2日备齐所有单据向开证行交单。

6月16日开证行来电提出:“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的第X X X号单据经审核,存在单证不符:根据你提单记载5月30日装运货物,超出我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以上不符点经研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暂在我行代保存,速告如何处理。6月6日”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接到开证行来电后,查核留底单据,未发现我单据有与信用证不符的地方,认为对方可能有误。于18日即向开证行回电:“你16日电悉。但我们认为单证不存在不符点: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5月31日,我5月30日装运,并未超过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31日。所以我单证相符,请你行查核并按时付款。6月18日”

6月20日又接到开证行复电:“你18日电悉。你方虽然作了一些解释,但你方没有完全理解信用证条款和我前电的要求。我提请你方注意:我信 用证规定的是:‘装运必须不得早于1997年5月31日’,也就是说只能晚于5月31日,实际就是须在31日以后装运,而你方却于31日以前装运,所以不符合我信用证要求。我行仍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速告单据处理的意见。6月20日”。

国际贸易案例 第6篇

【关键词】模拟案例;仿真实训;主动性

1.模拟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和优点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通过案例分析和案例操作,培养学生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案例教学法又分为案例分析教学法和模拟案例教学法,模拟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设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再对案例进行延伸讨论与解决,最终实现对知识点的掌握,即设计案例——分析案例——解决案例。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但作为一种真正的教学方法,其形成和运用却发生在1910 年美国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和医学院,随后又在MBA教学模式当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这种教学方式具有显著优势,“模拟案例式”教学强调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让他们自己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手段、学习方式多样化,信息量大大增加,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增强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

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而言,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的校外实习面临重重困难。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开设了国际贸易实训课程的学生人数日益增多;二是内陆地区的外贸企业或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较少,他们从事的外贸业务主要靠代理机构完成;三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更加注重保护其商业秘密,很多单位担心实习生会泄露其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而拒绝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收实习,一般也不安排学生进行具体操作,根本谈不上能够完整、连贯地进行国际贸易相关业务的操作。由于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国际贸易实务的校外实习流于形式,实习效果越来越差。因此,借助于模拟案例进行实训教学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2.案例模拟教学与软件实训教学的关系

目前国内本科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有不少已经建立了实训实验室,国内也有不少软件公司提供相应的贸易实务操作实训软件,比如杭州浙科、上海艾诺克、西安腾业等,这些软件建立有自己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把各个国贸相关教学与实训软件集成在实训平台上,可实现资源共享。但是,这些教学软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即模拟方式过于简单。现阶段国际贸易实务的训练软件基本上以流程方式为主,在既定的环境下填写规范的内容。虽然学生脱离了枯燥的纸面作业,但是因在软件操作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只是机械地填写,然后与标准答案对比,仅仅起到了练习的作用,难以产生其他效果,反而会使学生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而且,实践教学软件的使用只是尽可能地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却无法融合真实外贸业务中复杂与多变的各种因素。而我们知道,国际贸易实际业务因为受到国际市场和各国政策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很大,案例的可复制性很差,因此,必须在案例模拟中弥补这些不足之处。

案例模拟教学与实验室软件系统仿真实训不同,前者有真实的贸易业务,后者仅有虚拟的业务;前者有现实的竞争对手,后者仅有虚拟的对手;前者有真实的场景,后者仅有虚拟的单位。显然,前者比后者更加逼近现实,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软件实训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实训平台的问题,但是软件本身毕竟只是一个模拟而不能真实代表国际贸易环节和流程,除此以外,软件本身也有信息老化等自身问题,所以把案例模拟教学和软件实训手段结合起来应用,将软件实训作为案例模拟当中的一部分,才能达到灵活运用,提高教学效果。

3.《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案例式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课程。在这门课的讲授过程中,一方面, 我们要强调课程内容的应用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加强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能力培养;另一方面,要强调课程模式的实践性,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比重。在这门课中使用模拟案例式教学分三步进行:一是模拟案例准备阶段;二是实施阶段;三是总结和评价阶段。每一阶段学生和老师的分工各有不同。

(1)模拟案例准备阶段

首先,根据课程的学习目的和教学要求,对各章节进行归类。《国际贸易实务》涉及的内容繁多,在模拟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国际货物买卖交易、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谈判、运输与保险、争议与索赔等。然后,根据上面划分的内容设计具有普遍性、综合性、探索性、启发性的模拟案例,对每个模拟案例分别组建模拟案例小组,分配模拟案例组成员任务,确定模拟案例完成的方法和规则。

模拟案例设置既要紧扣大纲和教学内容,又要给学生留有探索余地,避免习题式的模拟案例,注意打破学生认为正确答案只有唯一的固定思维模式。不同的教学内容应采用最适合的模拟案例形式,同时注意在实施模拟案例教学时不可过分追求学习表现的形式而忽视对教学目标的把握。模拟案例的设计一定要从实践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编选、设计密切联系现实、新颖、有代表性的教学模拟案例,即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最容易被理解和掌握的模拟案例。这一部分学生老师都应积极参与这一过程,教师起指导作用。

(2)围绕模拟案例设计而进行的操作演练阶段

案例模拟教学的一部分应该在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室内完成。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室应建立既有进出口贸易的单项操作,又有综合技能操作的全方位模拟平台,使该专业的学生既能进行商务洽谈、签订合同、备货、商检、报关、运输、保险、收汇结算、索赔和理赔等进出口贸易流程的模拟,又能进行外贸英语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贸易单据的制作与审核等主要业务板块的模拟操作。模拟案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职责是“启引”,而不是阐述或批判某种观点。模拟案例告一阶段后,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小结。当学生无法回答或不能圆满解答问题时,教师不能越俎代庖,而应督促学生重新查找资料、进行再次的模拟案例研究,直到解决问题。

(3)总结和评价

在总结中,学生先提出的问题或者是现实中的疑惑,教师要先鼓励其他学生为提问的学生解答,之后加以补充总结。教师也向学生提出一些基本问题,由学生通过思考、收集资料、课下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对解决方案做现场点评。评价包括学生对自己在整个活动中的评价、小组负责人的评价、教师的评价。由于每一个知识点采用不同的模拟案例方式,有些并没有唯一答案,无法给出具体的分数,因此,我们应根据该模拟案例小组的综合表现和各成员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读书报告、卷面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最终给每个学生打出本课程的成绩。

4.模拟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案例模拟教学方法的运用要求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与经验,否则就无法指导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为此,一方面,院系可以聘请既懂理论、又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外贸从业人员任兼职教师,不定期来院面向国贸专业的全体师生进行业务专题讲座;另一方面,院系应积极鼓励、支持一线青年教师到外贸公司挂职锻炼、外出进修、参加有关培训班和某些具体岗位的短期实践,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积累相关实际案例经验。同时,院系还可以采用各种方式聘请外贸公司、海关、银行、商检局等单位的专家来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将国际贸易实务领域的最新变化和信息及时迅速讲授给学生,讲述他们在外贸实务中的成长经历。他们的鲜活的事例 非常具有说服力,对教师和学生们设计模拟案例大有启发裨益。

(2)充分发挥实训软件的功能

实践教学模拟软件是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的基础,同时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关键。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的模拟案例教学中,应该加大对这些软件深层次功能的开发和使用,在案例实战中对现有教学软件进行系统分析,找出不足之处,寻求弥补方案。同时院系应及时引进更贴近实际外贸业务的教学模拟软件或是原有软件的升级版本,从而使学生不再进行简单机械练习,而是在相应环节具有决策的主动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3)加大模拟案例与真实案例的过度

模拟案例教学方法的使用只是尽可能地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仍然无法融合真实外贸业务中复杂与多变的各种因素。因此,让学生到企业进行全真实践也是完善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让学生们从模拟案例走入真实案例,实现产学合作,有效地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才能大大增加学生的动手实践的机会和能力。为此,国际贸易专业要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外贸企业、海关、检验检疫局、港务局、银行、船运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社会实习提供平台,使学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0).

[2]張纪凤.关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05).

[3]李辉.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赤峰学院学报,2009(01).

[4]王伟,郑颖.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以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06).

作者简介:王芳(1981-),女,河南平顶山人,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贸易实务、贸易管理。

国际贸易案例 第7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电放,提单

一、“电放”案例描述

2007年9月, 浙江省某机电公司采用FOB上海的方式出口一批价值USD66900的设备到韩国首尔的OMNISYSTEM公司, 起运港是上海港, 目的港是釜山港, 中韩海运属于近洋运输, 收货人就是OMNISYSTEM公司。采用的结汇方式为T/T。然而, 由于出口方的业务员在周五的下午才收到提单, 审核提单是需要时间的, 再加上快递公司在周末不营业, 因此提单和其他单证未尽快寄出, 而只能在下一周的周二才寄到客户手中。可是, 货物却已先期到达目的港。由于提单还没有寄到, 韩国客户不能提货, 不得不交纳昂贵的滞港费用而造成了经济损失。事后OMNISYSTEM公司发来邮件, 希望我方允许在以后的业务中使用“电放”的方式, 以避免此类损失再度发生。

就这笔业务而言, 由于客户已于提货前通过T/T方式付清了货款, 因此, 对出口方而言, 收汇风险已经免除, 如果使用“电放”, 只是会存在货物风险, 相对而言用正本提单提货是最保险的。但是考虑到进口商的利益, 同时也并不是和该进口商人初次进行交易时, 采用“电放”也是可行的。鉴于已经开出正本提单, 我方若在提单寄出前已决定“电放”, 则只需把整套的正本提单交回货运代理人, 并通知货运代理人只要提货人出具允许“电放”的提单复印件, 即可提货。在这个过程中, 货运代理人会要我方出具保函, 证明通过“电放”放货, 货运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货物相关风险的责任;有的货运代理人会收“电放”手续费用, 费用一般是人民币100元左右。

二、“电放”介绍

“电放” (CARGO RELEASE) 的概念是近年出现在国际集装箱班轮的近洋航线上的一种操作办法。传统模式中, 在货物装船、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 发货人通过银行交提单或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此, 收货人只有出示一份经正确背书的正本提单, 并且还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 然后进口商人能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 提取货物。但在近洋运输如从上海到日本或韩国时, 由于船期很短, 一两天船就到了, 但这时通过银行或邮寄提单可能还没到。因此, 为了使收货人可以在类似的某些无法及时取得提单、而船公司又不愿意凭保证书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能及时提取货物, 实践中就产生了“电放”的做法。收货人会要求发货人将提单电传、传真或E-mail到收货人, 发货人不需要正本提单, 货物到港后收货人凭提单传真就可以提货。

由此可见, 所谓“电放”就是凭电子的、电传的或传真件放行的意思。“电放”在办理时, 先与船公司联系, 告诉该提单需要“电放”, 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 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 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 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 则需要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 同时指定收货人, 让船公司“电放”, 然后, 船公司授权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在收货人没有出具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货物。但是必须注意的是, “电放”也就意味着客户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 如果是采用D/P (付款交单) 和信用证结算, 就无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行付款赎单。另外, 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保函 (船公司或货运代理人有现成的格式) , 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 因为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 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在实际中, 常见的是两种情况要求“电放”。一是货物快要抵达目的港, 而提货所需的单据却因为提单等的单据制作和银行审单, 加上节假日拖延等因素还没到收货人手上;另一个是某些港口不接受货代提单, 只接受船东提单, 因此客户手持正本提单却提不到货。第一种情况, 如果货款到账或是T/T结汇, 那直接“电放”也行。如果是货款没到, 单据也没到, 基于风险第一的原则, 出口方一般是不会让船公司开“电放”单的。特别是东南亚客户, 贸易欺诈发生的频率比较高, 一般不会轻易在货款没到账的情况下“电放”。如果是欧洲客户, 而且是长期合作伙伴, 可以考虑让进口商发个保函过来, 欧洲人重视签名和公司信誉, 而且法律严格, 可以给他们“电放”。 (当然去欧洲有30多天的船期, 除非遇到单据寄丢失等, 一般是不会出现需要电放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好处理, 客户拿的是正本提单, 只要查一下银行, 拿到正本应该是已经赎单的, 货款到账上那就直接“电放”。如果货款没到账, 而客户又称已付了款, 又没法查证, 那就不一定需要开电放单, 可以要求我们这边船公司通知那边代理, 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 只要客户拿的是正本提单, 即使款还没有到账也没关系, 因为付款责任已经转移到了银行身上。

三、“电放”的SWOT分析

“电放”的优势在于首先“电放”方式操作较为简便, 费用不高。如双方事先协商好用“电放”, 则不必开出正本提单, 只要与货运代理人说明情况即可;如果是已签发提单, 则只需向货运代理人全套交回提单, 然后通过传真就能让客户提货。此外, 相对于昂贵的滞港费用, 价位在人民币100元甚至根本不需要交纳的“电放”手续费还是较低的;其次在与曾经有过业务往来, 较为熟悉的客户, 或是已经安全收汇, 或者是欧洲等法律严格, 较注重信誉的国家或地区, 且有客户的保证书的情况下, “电放”是较安全的, 它的灵活性也能被充分运用。再者“电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速货物的流转, 缓解港口拥挤的压力, 在实务中, 操作更加便捷, 费用的低廉往往能大大促进贸易往来。其劣势在于就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 (如中国的海商法) 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也反映了“电放”在法律上尚未引起重视, 由此可见, 在操作中可能有较多不规范, 也会导致法律保护的力度不足;其次在有些结算方式下, 银行本来具有掌握物权的能力, 而由于出口方的电放, 银行实际上失去了对货物的掌握, 他们可以因此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给我方造成巨大风险。所以在未收汇或对客户还不够了解的情况下, 使用“电放”是要慎之又慎的;再者由于“电放”的情况下, 只要拿到盖有允许“电放”的提单复印件, 即可提货, 在操作上的风险, 比使用正本提单无疑又大了许多, 导致了货物的风险。

“电放”的机遇在于现今国际贸易蓬勃发展, 贸易的立法也在不断完善, 相信在这过程中, “电放”方式的完善也是可以预见的。它也可以借鉴其他一些较成熟的操作方式而得到完善。根据对中日航线一些集装箱班轮所使用单证的统计, 按票数计, 使用提单的情况仍高达90%左右, 使用“电放”的也已占8%左右, 而使用海运单的只占2%左右。这说明“电放”方式也能在实践中证实自己存在的理由。其威胁一是提货担保业务, 是指当在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的情况下, 为使进口商能及时提货避免支付高额滞仓费, 由银行应申请人的申请, 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经银行加签的提货担保书用于提货, 保证有关货运单据收到后, 及时补交正本提单换回有关担保书。目前较多的银行有办理提货担保业务, 如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浙江商业银行、招商银行等等。但是, 船公司不能以保证书为由而拒绝持有提单的真正的收货人, 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二是海运提单, 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 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转的书面运输单证。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 不代表货物所有权, 从而防止了提单在流通转让中可能出现的欺诈, 同时减免了流通过程。最后是电子提单的使用;一种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对海上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进行转让的程序。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电子提单规则"第9条规定:“交货时, 只要收货人出示有效文件, 经承运人核实后即可放货。物权所有人凭承运人给予的密码向承运人发出交货指示, 承运人凭该交货指示放货。"这三种业务既是对“电放”做法存在必要性的威胁, 也是“电放”发展完善的借鉴所在。

国际贸易案例 第8篇

国际贸易课程是高校国际贸易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之一,也是其他经管类和外语类等专业的重要选修课。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两部分,具体涉及到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对经济产生的贸易利得,比较成本、要素禀赋和幼稚工业保护等理论,关税、非关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政策。该学科主要揭示国际贸易的特点与运动规律,为一国政策的制定和企业的贸易行为提供指导。国际贸易学科属于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国际贸易课程也是以经济学为基础,在教学中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但从研究领域和结构来看,该课程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该课程理论性较强,对社会的宏观政策把握要求较高。学习这门课程之前,学生对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先修课程要有较好的把握。第二,国际贸易理论和现实联系非常密切。如美国提出的TPP战略; 中国近4 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的来源、风险和减持等; 欧债危机背景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各国领导人的外交行为等热点问题都可用国际贸易相关理论来解答。所以,国际贸易教学不能脱离实际。

关于国际贸易的教材在市面上有很多种,名为《国际贸易》或《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基本内容大致相同。这些教材普遍存在理论知识内容落后于实践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国际贸易课程的授课教师在教学中要紧密联系世界政治经济的最新动态,将理论知识与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等结合起来。在国际贸易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接触外贸真实案例,体验外贸操作的真实环境,了解世界经济的风云变幻,将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

一、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案例教学符合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目标

国际贸易课程作为国贸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其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国际贸易理论,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并用来指导实践,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是来源于现实的典型事件,案例教学强调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对现实问题设身处地地作出反应,从而将教学过程从单纯的理论学习转向多角度和多层面的能力训练,更有利于实现国贸课程的教学目标。

( 二) 案例教学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国际贸易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培养的学生必须具备两方面的实践能力,即实务操作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国贸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很多,包括入学时的认识实习、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后的社会调查、掌握多门专业课精髓后的课程实习、为进入社会作准备的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采用的方式主要有: 到外贸公司或具有外贸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观摩学习、在校内机房利用教学软件进行模拟实验、多渠道搜集资料撰写调查报告、以实习生身份到校外毕业实习等。这些实习多数是为了增强学生的国际贸易实务能力,但对于重大国际经贸事件的理论分析能力帮助不大。要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尤其是研究型大学,要借助于针对性较强的案例教学。

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生动的实例,每个学生可以扮演“美联储”“中国央行”“美国商务部”“欧盟成员国”“WTO”等不同角色,并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比如,在讲到外汇倾销时,学生可以分别扮演中欧两家公司的业务代表进行价格谈判,讨论在欧元贬值的情况下国内公司在多大幅度内进行价格调整仍可比贬值前获取更多利润的问题; 也可以组织学生讨论利用外汇倾销实现外贸增值的条件。

( 三) 案例教学可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丰富的知识并不意味着高超的能力,但知识可以转化成能力,案例教学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媒介。国贸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包括国际经济学、国际市场营销、国际投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物流等。学生已经具备成为一名优秀的外贸人员所必需的理论知识,但这些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化为学生的实际能力。企业招聘时之所以要求应聘者有一定工作经验,就是因为企业不愿意再投入时间把应聘者的知识转化成能力,他们希望从应聘者那里直接受益。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教会学生如何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并上升到理论,引导学生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 四) 案例教学有助于突破传统学生评价方式

目前高校在评价学生学业时,基本上单一依赖最终考试成绩,为改善这种状况,课堂考勤、课程论文、平时作业和小测试都被用来作为评价内容的一部分,但这些始终没有摆脱传统评价的范围,无法切实体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只是将传统评价方法换了一下包装,而案例教学可以突破这一点。通过让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讨论,教师可以较多地了解到学生多方面的基本素质,如组织领导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对案例的理解能力和理解速度、案例辩论的技巧、发言时间和次数、总结分析能力等多因素来确定分数。这就要求学生事先认真阅读案例,搜集相关资料。例如,讲到第一章的基本概念对外贸易依存度时,可以要求学生课下先搜集中国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改革开放以来每年的依存度数据,总结出变化规律并找到规律产生的原因,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对中国贸易依存度高的原因和利弊进行分析。

二、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案例教学的基本环节

( 一) 建立案例库

建立高质量的案例库是做好案例教学的基础。国际贸易案例教学中运用的案例形式多样,内容涉及面广,教师要重视平时的收集和整理,才能不断地补充案例库的内容。一般来说,选择的案例应符合四个基本要求: 一是要具有代表性。教学案例应能反映事物的共同特性,使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二是要具有真实性。案例要源于生活,而不是脱离实践杜撰的内容,要有助于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了解社会。三是要具有相关性。案例要与教学内容紧密相关,而不能不着边际,使学生听后不知所云。四是要具有时效性,五年前的数据就不如最新数据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在学习基本概念的时候,可以把中国的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和贸易结构等上年数据列举出来,应比教材上十年前的数据更吸引学生。十年时间,一个国家的经济足以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学生也可以从历史数据中探究规律,但学习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现在服务,对学生来说更重要的是了解现在和预测未来。

案例的获得有多种渠道,有些案例比较容易获得,如从出版的案例集和教材中就可以获取; 有些案例则需要教师日积月累,通过整理报纸和杂志上的文章而获得; 还可以将不同案例创设成一个新的案例。

( 二) 案例教学设计

进行案例教学前,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要求对每一个案例做好详细的计划和内容安排,主要包括案例的展示方法和展示时间,决定使用多媒体课件还是纸质版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把案例的不同部分在恰当的时间点分段展示,尽可能让学生了解案例; 案例介绍、学生讨论、教师点评的时间要合理分配,控制好课堂的节奏; 事先拟定好第一位发言的学生,因为其状态和观点会对后面发言的学生影响很大。根据教师对学生平时的了解,可选择理论知识较扎实、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学生充当第一位发言人。此外,教师对案例讨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提前想好应对之策。

( 三) 案例分析和总结

案例有多种类型,如引导型案例、辩论型案例、角色扮演型案例等。根据案例类型的不同,案例分析的要求和形式也各不相同。在角色扮演案例教学中,学生作出总结就是一个分析讨论的过程,扮演结束后也可以组织学生再进行补充。由于学生掌握知识的局限性,分析可能不到位,需要教师来适当补充和总结。案例讨论结束后由教师来进行全程总结,此时教师要适时地指出案例中的知识点,以及案例讨论的正确思路,对学生的分析作出恰当的评价,指出成功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还要对发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分数奖励。

三、国际贸易课程开展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 一) 选择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与一般课堂教学相比,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哈佛大学之所以首创并成功推行了案例教学模式,就是因为哈佛大学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培养了一大批熟练掌握案例教学的教师,能够游刃有余地讲授案例。一个好的承担案例教学的教师,除了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将一些真实细致的感受和体会传递给学生。教师在课堂上要爆发出全部的热情并且感染到每个学生。另外,要合理控制好课堂的节奏,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还要尽量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发言,保持课堂有序而不混乱。教师应仔细倾听学生的发言,鼓励学生思考不同的观点,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 二) 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其中,学生是主要角色,可以说学生的积极参与是案例教学得以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理论上,开放式的案例教学模式应该比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更受学生欢迎,因为学生由知识的接受者转变成了知识的探索者,由被动学习变成了主动学习,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中国学生从小就培养了听话、课堂上不讲话、有问题不提问的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案例教学的困难。为了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学生积极转变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以足够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学生如果能实现角色转换,以参与者的身份考虑问题,烘托一下课堂气氛,将更加有利于案例教学的进行。

( 三) 课前进行周密计划

国际贸易案例往往跨度较大,涉及面较广,使得教师对案例讨论的过程难以把握。常出现的状况有: 学生发言不积极,出现冷场,教师只能自己圆场; 个别学生夸夸其谈,内容枯燥无味,其他学生只充当旁听者,没有参与讨论; 学生提不出有价值的观点,脱离主题漫无目的地谈论。原因在于,学生长期处于以教师为中心的“满堂灌”教学模式中,突然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学生开始觉得新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缺乏心理准备和必要的知识储备,以致不知该如何参与。此时,教师如果不能很好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导致课堂效果不理想。

( 四) 案例教学要与课程教学相辅相成

我们提倡案例教学,但同时也反对“案例至上”,因为并不是所有课程和教学内容都适合案例教学。有些基础理论很难与客观事物简单地对号入座,这种教学内容就不适合案例教学。例如,对外贸易乘数理论、要素禀赋论、里昂惕夫之谜等教学内容,可以采用就事论事地举例、讲案例故事等方法,但不适合案例教学。实用理论和政策等教学内容比较适合案例教学,如技术周期论、产品生命周期论、关税措施、关税同盟理论等。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耗时的教学方法,一个典型案例的讲解至少需要一个学时,而国际贸易课程的总学时一般在32—56 学时之间,所以不能处处讲案例,选取的案例必须符合课程教学的要求并视具体的教学内容来定,要与课程教学相辅相成。

摘要:高校国际贸易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而国际贸易课程是该专业的一门理论和实践并重的基础课,目前高校国际贸易教学中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案例教学是国际贸易课程改革中提倡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对改善课堂教学效果和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案例库的建设、案例的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和总结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基于案例教学的国际贸易课程改革过程中要注重教师能力的培养、学生角色的转变以及处理好案例教学与课程教学的关系等方面。

国际贸易案例 第9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国际贸易,实用性

案例教学法是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纽带,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不仅可以很好地引导学生掌握专业实践操作,并且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一些形象的案例将课本上单一的理论知识与之相结合,并且还可以通过一些经典的案例让学生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其实通过案例可以让学生对国际经济与贸易各方面的知识进行综合整理。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含义与国际贸易教学的基本现状

(一)教学中缺乏基本的案例运用

由于国际经济与贸易是一门非常注重实际操作的专业,当然其实用性也非常强,因此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要求中职院校对该专业的教学任务与目标不能脱离该课程的实际操作的学习与基本训练,但是在具体的教学中,大多数中职院校都更多地偏重于采用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的教学方式来教授国家贸易实际的技巧对应的专业知识,这样的教学形式没有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在一些学校还没有将案例教学法纳入具体的教学计划中。

(二)缺乏案例教学法的基本规范

当前情况下,虽然在我国许多中职院校中,案例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得到了运用,但是教师在教学中并没有对其有很好的规范,并且在运用案例教学中,所选择的案例没有特定的标准和计划,并且太过随意,在使用案例前也没有去引导学生在课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因此这样的教学缺乏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教学中的优化方式

在具体的教学中,案例教学并没有一定的形式,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教学,就需要灵活地选择教学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具体来说就要因材施教,灵活应对各种教学问题,案例教学主要由课堂讨论、教师讲解、自学方式。在遇到一些理论性不是很强的内容进行讲解时就可以采用自学案例的方式,比如在讲到商品的数量、条款等内容就可以采用该办法去解决,如果教师所讲解的内容有一定难度的话就需要教师采取案例分析方法,这样学生就可以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比如教师在讲解商品价格等相关术语时,学生很难在短期内去掌握这些内容,这时候教师可以针对具体的案例进行细致讲解,这样学生才可以很好地去理解这些内容,以上两种情况其实都是理解层面的主要问题,但是一旦遇到案例比较复杂的,就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和良好的思维能力,这时教师可以采取课堂讨论的方式,因为对于案例的理解不仅是学生的理解过程还是学生分析问题的重要途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可以在教学中让学生去分组去讨论,这样教学效果往往会更好。

三、具体理论与对应案例结合

在之前的国际贸易的相关课程教学中,往往是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教师通过自身的讲授让学生去理解教材中的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的掌握对于学生而言非常重要,其实案例只是对课堂教学的补充,它的存在对理论知识有一定的强化作用,并能够使学生更好地去理解这些内容,但是在学习中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以不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案例教学。

四、案例教学法的现代化应用途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普及,在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这方面进行教学,现代国际贸易中所涉及的计算机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具体的案例教学中,现代化的教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案例教学中涉及的与计算机知识相关的内容可以让学生学习到先进的国际贸易知识,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后续的工作中出现知识盲区,另外一部分指的是随着现代社会智能化设备的逐渐普及,大大地增加了中职学生接触网络的机会,因此在寒假和暑假期间,教师可以组织一些国际贸易的讨论群,并根据具体情况去发布一些案例,这样学生就可以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自己去分析案例并通过群组去交流,并且在条件和技术都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创建国际贸易专业的网站,并且实时地在网站上发布与之相关的知识,比如经典案例的查询、自己感兴趣的知识都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并且网站上的内容尽量可以做到定期去更新,这样学生就可以及时了解到目前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状况,这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的学习必然会有很大的帮助。

案例教学法其实就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但是教师在运用该方法时需要对专业的国际贸易知识理论与案例进行科学结合,这样可以避免案例与理论知识的脱离,并且对于学生而言必须学会去运用专业的知识去分析不同的案例,或者运用到实际情况中。

参考文献

[1]林冰.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西安欧亚学院学报,2010(3).

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 第10篇

案例教学法诞生于1920年, 是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的一种独特的案例型教学模式。国际贸易课程中应用的案例通常来自于贸易的真实情境或事件, 运用此法进行教学, 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还能促进学生踊跃参与课堂讨论。因此, 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当今国际贸易课程教学过程中最普遍、最常用的教学方法之一。特别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 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了一种相对成熟与时尚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与此同时, 中国的理论课程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 使得案例教学法在中国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并没有国外那么普遍且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够。

一、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案例形式单一

当前国际贸易课程的教学太注重对于书本全面解读、课程枯燥、内容形式化。案例的引进通常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所授课程, 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然而, 大多数教师尽管在课堂上引入案例, 但基本上形式单一, 只有文字、图片、视频短片等形式, 而且案例内容过于单调, 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 从而影响了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的预期效果。

(二) 案例教学模式化严重

很多教师并未完全掌握案例教学法的实质, 使得案例教学常流于形式, 即教师先讲理论—给出案例—学生阅读并思考—学生回答—给出标准答案。国际贸易课程所运用的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诠释, 这些案例应该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在日常的教学生活中, 案例的运用基本上只停留在表面层次, 完全无法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的内在关系揭露出来, 模式化过于严重, 局限性较大, 从而大大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 案例选择范围有限

当前, 国际贸易课程教学过程中所引用案例的选择范围有限, 通常案例的选择主要来自国内实际案例。引用的案例只是作为例子的延长, 或是解说的妆点。然而, 教学对象通常又是那些没有任何阅历和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 导致学生对于案例无从下手, 从而难以达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具体运用

(一) 案例的选择

1.理论与对象的双重针对性。

首先, 理论的针对性是指所选的案例必须紧密地围绕国际贸易内容中所涉及原理、观点与方法。其次, 对于国际贸易课程的对象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这是由于对低年级学生而言选择贸易过程复杂、所涉及知识点太多的案例, 会因难度太大而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反之, 对于高年级学生则应适当增加案例的难度, 以防难度太小使得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无法引起学生兴趣。

2.选择贴近实际的案例。

由于大多数学生的生活一直都是在学校中度过的, 缺乏接触社会的机会, 导致学生们对于那些社会案例没有充分的理性认识, 并且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分析起来也不知如何下手, 从而失去分析讨论的热情。因此, 在国际贸易教学案例的选择上应该尽可能地选择那些贴近实际的案例。

3.选择的案例应该具有较高的启发性。

具有较高启发性的案例可以给学生提供较大的分析、思考的空间, 从而客观上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的帮助下, 可以充分地激发学生对于国际贸易课程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让学生从被动吸收知识的那种填鸭式教学中解脱出来, 正确地引导学生的思考方向, 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课堂案例教学的设计

1.教师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认真学习研究案例后给出的教学指南, 具体拟定出课堂教学计划, 在讨论时, 教师要力保讨论沿预期的轨道进行, 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 并引导出与论题相关的理论知识, 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 切实做到有效参与。

2.阅读分析案例。

首先应该下发或指定案例材料, 并根据该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 通过指导书指导学生对于指定的学习案例材料进行阅读, 并且认真分析案例的具体内容, 缜密地思考案例所提出的供学生思考的问题。

3.小组讨论。

小组讨论的规模一般以8~10人为宜, 讨论中要求小组中的每个学生都要概括地说出自己对于问题的分析过程与观点, 供全班讨论、参考、补充, 具体的讨论方式应不拘一格, 避免课堂形式单一。对于案例问题及讨论问题的顺序每一个组可以逐一发表, 也可按买卖双方之间出现的几个有关的问题合起来系统地发表, 还可将自己分析案例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难题提出来, 最后由大家统一分析和探讨。

4.全班讨论。

全班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全班学生积极参与的讨论, 是小组讨论的继续。一方面, 全班讨论可以解决小组讨论阶段中各小组遗留下来的那些具有争议的问题。另一方面, 也可以讨论为达到教学目标而有意事先设立的讨论问题。

5.评述总结。

在案例讨论结束后, 教师应对本次案例学习进行全面的总结。对于讨论中出现的正确思路与见解加以肯定, 同时指出本次案例教学中所出现的缺点与不足。

6.案例学习报告的撰写。

对自己在此次国际贸易课程教学中的收获进行总结, 说明在案例阅读、分析、讨论过程中获得了哪些收获、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尚待释疑等, 并通过反思进一步加深对本次案例教学与相关国际贸易课程理论联系的认识。

三、结语

在国际贸易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的目的, 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不仅仅简单地讲授书本知识, 更重要的是将理论知识与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 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主观性的发挥, 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 更好地运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来分析解决实际所面临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邹丽敏.案例教学的教育价值及教学流程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0 (3) .

[2]刘巍.案例教学在市场营销学教学中的应用[J].辽宁高职学报, 2005 (7) .

国际贸易案例 第11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教学法 运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中职国际商务、商务外语等专业的主干课程。长期以来传统的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以灌输的方式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关注的是向学生灌输了哪些知识,忽略了对学生潜能的开发,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若在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将书本上的知识与贸易实践案例有机结合,将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法及其运用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结合课程内容,利用实践中发生的真实的事例,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分析,以完成预定教学目标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由于将教材中的理论知识与事例实践进行了密切的结合,适用于综合性强、不便于组织实践教学的专业或学科内容,教学效果十分显著。中职国际商务、商务外语等专业中的“国际贸易实务”就是这样的一门课程,它的综合实践性极强,教学内容涉及采购、包装、报价、报关、保险、结算、索赔等多个业务环节,具有线长、面广、难度大、变化快等特点。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略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若能在明确的教学目的的指导下,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后再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

二、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1.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理论性较强,抽象且枯燥无味,如果只是简单的教授知识,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更无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现实生活中的生动、逼真的事例引入课堂,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气氛,给学生提供一个独立思考的学习环境,就比较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传统讲授法由于教师重视的是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的角色是听讲者和知识的接受者,处于被动地位,久而久之,会使学生习惯于盲目地接受知识,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造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一个双边互动的关系,案例教学的过程主要不是教师讲授,而是学生之间的相互讨论和辩论,是一个不断向学生“加压”的学习机制[1]。学生须扮演一个积极参与者的角色,在课前必须仔细阅读案例,查阅相关资料,大量地占有与案例有关的材料,形成自己对个案的认识,初步形成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教学过程能学生能积极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得以培养。

3.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社会需要什么人才,职业学校就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显然,如果只传授给学生理论,或是只传授给学生如何具体操作一项国际贸易业务环节的方法,而不能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为什么这样操作,国际惯例和规则正在或将要发生怎样的变化等问题,学生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面临远比课程复杂多变的情况时,将无法适应。案例教学由于通过让学生独立分析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运用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之间的关系。无论是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知识点,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教学始终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基础打的牢,在分析案例时就会得心应手。因此开展案例教学不是替代理论教学,两者应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切忌将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割裂开来。

2.认真备课,精心选取案例。为了保证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适宜性和科学性,教师必须精心准备,认真备课,不断地探索和研究,选择好的案例。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应该体现课程的特征。笔者曾经翻阅过很多相关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书中的案例基本上针对的是普通高等教育或高职教育,对中职学生来说,略显复杂,难度比较多,未能很好的体现中职学生学习的现实性和典型性。案例越经典,学生就越有兴趣,参与程度就越高,学习收获也就越大。教师在设计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的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3.处理好案例教学和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的优势无疑是很明显的,但传统教授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它传授知识的连贯性强;二是在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授中,传统讲授法仍是必不可少的[2]。

总之,在中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通过运用适当的案例教学法展开教学,将课本知识与实际业务联系起来,不仅会使学生受益匪浅,也能使教师从中得到启发。

参考文献:

[1]郑艳群.推广案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J].经济师,2007(3).

国际贸易案例 第12篇

国际贸易实务是涉外经济与贸易各学科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专业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综合应用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金融和结算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的运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只有正确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学会分析和处理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中贯彻和落实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规避和防范国际贸易风险,从而实现最佳经济利益。 这就要求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才能培养出合格、优秀的外贸专业人才。

二、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指采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 Case) 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案例教学法通过学生针对案例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达到一种高层次的认知学习目标。简言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列举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事例,从而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使用在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教学中。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

1. 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领会和灵活运用

传统的课堂教学法是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 听没听,听多少,懂没懂,这些都无法在课堂中得知,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只是死记硬背。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查阅各种理论知识,通过这种过程,学生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对于不同见解学生可以相互间进行交流,师生间也可进行交流,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自然好。

2. 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收获成就感

传统的教学方法只告诉学生怎样去做,其内容在实践中缺少实用性,而且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课堂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在案例教学法中没人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需要自己去主动思考、创造,使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员都要对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交流: 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学生解决问题后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会油然而生。

3. 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我国古代有成语故事叫“纸上谈兵”,只有理论知识, 没有实践经验行不通,这和现代课堂教学中,只有书面的理论知识而缺少实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相同。案例教学法的性质决定了学生对摆出的案例应首先分析缘由, 促使学生站在实际问题的角度,想问题、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会加强,更贴近实际。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该门课程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大量的案例来强化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 如何选取与运用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实施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法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收集和整理教学案例,这是基础。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要求相符合,并为教学内容服务, 这是前提。当然,一个好的教学案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所讲授的内容,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因此,科学合理的案例选取与运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 1) 案例的选择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必须很好地为教学内容服务,以达到教学目标要求; 二是案例要有科学性,能够反映国际贸易实务事件的典型特点,紧紧围绕大纲相关要求; 三是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要体现与时俱进的原则,所列举的案例要符合当代国际贸易结算的规则和政策,体现时代特性。

( 2) 案例的选择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现实性。案例的选择不在于数量多,而贵在于内容精,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心理学家认为,人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所认知事物的需要、兴趣和态度。所以,一些社会中的典型真实事件、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从而产生对国际贸易知识了解的意愿, 提高了学生希望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的愿望。另外, 教学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以便能够很好地为要讲授的国际贸易知识点服务,案例的来源最好要真实可靠,最好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这样容易被学生理解。

( 3) 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要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提前备课,营造良好的案例教学讨论氛围,当好导师和“主持人”,调动学生参与研讨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把学生放在主体学习和讨论的位置上,学生在讨论中思考问题,在分析问题中收获知识。

2.如何组织和实施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课堂教学

组织课堂案例教学要分步骤进行:

一是让学生课前准备。在对案例进行讨论前,提前使学生做好对课堂理论知识的预习,如学习相关的贸易术语、事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注意事项等; 告知案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使学生尽快对案例产生兴趣,主动将所预习的知识与案例联系起来,并尝试分析案例。

二是对学生摆出案例。教师将案例摆出后,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其中所涉及到的与国际贸易实务相关的知识点和存在的问题,让学生主动提问,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发现主要问题后,寻找研究和解决问题的重点。

三是组织学生开展研讨。这个阶段是学生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关键阶段,教师要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运用课前预习的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去理解问题、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大胆进行讨论。也可以分小组进行讨论,这样将讨论升级到更高的形式,最后每个小组派代表进行发言, 发言不是个人的意见,而是小组群体讨论的结果,更理性、 更合理。在案例研讨中,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以鼓励学生保持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有效的创新思维活动,与学生一起讨论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从中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提升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拓展与案例相关的知识点。这也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对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思维的发散具有重要作用,使学生学会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五是教师作案例综述点评。教师要对学生在案例分析研讨中的积极表现给予评价,以便日后能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教师有必要对抛出的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 揭示其包含的知识点、客观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使学生对问题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四、结语

上一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分析下一篇:园林材料的应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