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体制范文

2024-06-03

建立体制范文(精选12篇)

建立体制 第1篇

《国家公路网规划 (2013-2030) 》 (以下简称《规划》) 获得国务院批准。根据《规划》, 国家干线公路将由“普通国道+高速公路”两个层次组成, 普通国道提供普遍的、非收费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高速公路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国家公路总规模将达到40万公里, 其中普通国道26.5万公里;高速公路约11.8万公里, 远期展望线1.8万公里。国家普通公路在规划期的静态投资大约2.2万亿, 资金来源将以政府财政性资金为主;国家高速公路在规划期内的静态投资为2.5万亿, 资金主要以来多元化的投融资政策来融资, 鼓励民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这些对于投资者和消费者来说, 都是很重要的改变。

投资多元化

2012年, 我国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中, 国家预算内资金、车辆购置税大约为2100亿。从这个角度来看, 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来保障国家普通公路投资, 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 按照《规划》要求, 我国省级公路和乡村公路还要增加150万公里左右, 如果我们按照2012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数和增加的省道和乡村公路里程匡算, 则至少需要资金12万亿以上。

还需注意的是, 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普遍比较紧张。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 2001年到2010年, 我国完成公路建设投资6万亿元, 其中来自车辆购置税的资金6800亿元, 其余大多是银行贷款融资。不考虑2001年以前的债务, 目前地方政府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估计为4.5万亿元。交通运输部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交通基本建设投资6.2万亿元, 在“十二五”末期, 地方政府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估计要达到9万亿元。从分析可以看出, 未来我国公路建设的政府财政性资金仍然比较紧张。

更为重要的是,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高速公路发展模式日益面临着各种制约。“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高速公路发展模式, 是中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关键。但对于收入水平较低、人口密度较低、车流量较少的中西部地区来说, 这种模式很难实现持续发展。由于没有足够的车流量支撑, 中西部地区往往建不起高速公路, 或者高速公路建成后所收取的道路使用费难以还本付息, 造成沉重的债务负担。根据对全国及各省市“十二五”交通规划的简单梳理可以发现,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国家高速公路3.5万公里和地方高速大约3万公里, 其中大部分位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发展面临比较大的融资问题。

因此, 未来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一定要多元化。首先, 明确燃油税的用途, 为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美国公路建设财政资金来源中, 机动车燃料税和车辆税超过一半的比重。未来我国公路建设, 应该借鉴美国经验, 把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作为公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我国从2009年燃油税改革以后, 由于没有明确燃油税的用途, 中央返还给地方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比例非常小。在未来需要尽快在制度上明确燃油税的用途, 从制度上保证燃油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其次, 提高财政资金对公路的投入比重。加大政府对公路的投入, 特别是对普通公路及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只有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规模, 原有的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才能尽快取消收费, 最终实现普通公路不收费。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 加强和规范现有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较低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体系。

第三,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不断探索公路建设筹资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包括直接转让部分或全部高速公路经营权, 以直接投资、股份制等方式吸收民营、外商资本投资。借鉴国外收费公路融资经验, 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在市场利率较低的时候发售公司债券, 筹集长期资金,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市场利率比较高的时候, 发行具有更大灵活性的中期票据进行融资。发起设立高速公路产业基金, 对社会资本产生聚合效应, 实现规模化股权融资, 为支持公路基础设施发展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 缓解债务压力, 化解财务风险。拓展BOT (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 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 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 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 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编者注) 融资模式, 降低项目风险, 减少引资阻力。

制定合理收费方式

《规划》提出, 未来收费公路占整个公路里程的比例大概是3%左右, 比目前降低一个百分点。对于公路收费政策, 需要客观评价。收费公路政策对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我国95%的高速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的。世界银行可持续发展局对高等级公路收费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 认为收费是中国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成功的关键。

目前公众之所以对公路收费问题反响比较大, 很大部分原因是收费公路范围过宽。我国61%的一级公路和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赖收费公路建设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确实为我国一、二级公路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 由于普通公路提供的是普适性的交通服务, 大量普通公路收费显然不利于交通公平。《规划》提出的未来只有3%的公路收费, 单纯从绝对数字来看, 收费公路将达到17.4万公里, 相对于现在似乎还大大增加了。但是, 如果对我们国家公路内部结构来分析, 根据各省市的“十二五”交通规划, 地方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近6万公里。这也意味着在《规划》的规划期内, 国家高速公路加上地方高速公路长度将接近或超过17.4万公里。也就是说, 未来基本只有高速公路收费, 普通公路将不再收费, 这将纠正目前收费公路过宽的现象, 有利于普通公路为社会提供基础性服务。

我认为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一是按照收费还贷期和维护期合理确定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路收费管理条例》要求, 纠正以往把收费定位为还贷, 仅仅考虑到建设高速公路需要资金没有考虑到维护高速公路也需要大量资金的做法。提出应该按照收费还贷期和收费维护期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费还贷期要满足还贷需要, 收费标准可以高一些。收费维护期只需满足维护需要, 可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

二是制定收费合理收益率。高速公路收费费率的确定, 既要考虑效益原则, 又要考虑公平原则。对于经营性收费公路, 应坚持微利原则, 营利水平和其他公用事业的营利水平保持大体相当。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还必须严格审核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成本。政府管理部门应根据《价格法》和有关法规, 按照正常经营的需要核定建设成本和管理运行成本, 严防公路经营管理者随意增大投入, 为提高收费水平制造理由。

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建立 第2篇

关键词: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

在我国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存在着发展必要性。第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应存在如下措施。第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第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一、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必要性。

(一)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加强了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整。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有助于基本完成财政的支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加强税收部门的职能和执行力度使财税的收取得到了重要的保证。同时通过加强法治执行力度和加强税收的管理制度使财税的缴纳过程得到了制度上的支持,使财政的支与出两种制度得到了改革,各领域人员也加强对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整体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取得丰硕的成果,能够基本完成对框架的设计,完成整体的布局建设。

要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使整体的`收支数据得到有效的统计,并且把各执行的概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财税的整体过程透明的展现在公众的面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追求其责任,要严格处理偷税漏税的行为。要强化预算支出的约束性,对收与支的税金要合乎法律规定,收取和缴纳的资金要符合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并要符合财政支出结构的发展,对金额的确立要受到社会大众的约束,确保财政发展和经济结构发展协调发展,平衡各体制的结构,加强财政管理的主导性地位,适当对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发展。

(二)通过积极的运用财政制度,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规范了政府管理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可以通过运用积极的财政制度,在保证制度在合理、科学、规范的运行中取得积极的应用效果,并且机制围绕着制度来发展,使建立的机制可以带动制度取得高效的发展。在体制的改革中完善了财政收支体系,使税款的征与收都得到政策上的保证,体系在发展中得到优化和升级,整体的收支体系得到完善和成熟,体系在改革中能够符合经济发展大环境。

在改革中规范了政府管理的秩序,通过对各环节构建框架使财税的征收过程有了明确的指导,社会公众根据指导缴纳税金,使政府的纳税管理具备秩序化特点,防止在收与支过程中出现环节上的错误。同时有助于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管理部门通过计算出国民收入的各种数据,对不同收入层次缴纳不同的资金,使国民收入的分配制度取得了秩序化的发展优势。通过财税体制的改革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关系,使市场的行为符合财税制度的发展,在制度的执行中增加了市场的交易次数,使市场交易更具法制化。

二、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建立的措施。

(一)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建立监督机制。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调整好政府间的收入分配,要平衡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政府机构要加入政策扶持,使政府的收入分配起到良好的作用,使各政府都取得联系,在不断合作和集中改革中取得最优异的成绩,使各级政府都具备财税体制改革的实力,都具备建立新型机制的水平。

要确保收入政策达到统一性,要平衡各级政府的收入关系,重点对边远地区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要统一性的发放工资和收取税金,要在扶助困难地区的基础上公平的制定纳税额,要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合理的收取税金,要保证税金的收取日期统一化,要保证政府财税行为符合社会公平发展和和谐发展。

要加强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对相关不合理的领域要进行改革,对行业之间的差距要进行拟补,要改革各领域的纳税政策,确保相关领域享受到税收改革的成果,并且通过税务改革提高行业的竞争力,提高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要向全社会宣传依法纳税的好处,使人人都坚持合法缴税,使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执行中取得好的效果,促进我国财税发展取得法制化和健全化发展。

(二)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管理,调整好规划与稳步推进的关系。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未来发展中要进一步转化财政职能,使财政为财税发展提供保障作用,要转化财政职能的不合理问题,使优势得到发展,职能上的问题得到转化,使财政取得稳步发展,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财税建设中去,使财政体制可以带动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对出现的结构问题进行调整,使收支达到平衡的状态,要优化结构的整体性发展,使税收的结构和各布局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性。

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国家不断集中管理税收职能部门,使权利掌握在中央手中,国家可以对出现的问题集中调整和处理,使整体的税务发展不出现问题。国家应把税收管理权力分放到几个领域内,通过分开治理,使各布局都取得好的税收成果。在分权和集权的共同管理中使税收取得长足的发展,不会出现国家掌控不了的问题。要调整好规划和推进的关系,要在一定时期规划好财税的管理过程,在征收期间对政策进行推进和管理,使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机制可以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下取得好的成果。

在新形势财税体制改革机制的不断建设中,通过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努力取得了好的发展效果,国家职能部门还将不断投入改革力度,确保我国财税朝着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带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财税机制的文明发展,用最优异的改革机制为财税发展提供新的方向,为社会的财税文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建立体制 第3篇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顾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谈松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总干事陈光,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江苏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周稽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安徽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金辉,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管向群,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潘宪生,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江苏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尹伟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所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主任马成荣,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周俊,高等教育出版社中职教材发行中心副主任、副编审孔全会,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华圣,《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常务副主编席冬梅,以及来自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2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在致辞中全面介绍了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分析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他强调,今后一段时期,江苏省职业教育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坚持优化发展方针、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打造优质教育资源、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对外开放等六个方面工作,不断开创全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富民惠民的新局面。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建同作了题为“‘十二五’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和方针政策”报告。他从教育战略规划的兴起与进展、战略机遇期的教育战略研究、教育战略规划的主要方法、“十二五”职教规划的若干问题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策略。他指出,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战略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逐步丰富,学科建设有所进展,研究机构和队伍不断扩展,形成了有战略研究的组织基础。同时也要认识到,教育战略研究虽然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学科建设不够成熟,研究队伍和机构仍较薄弱,研究机构之间、研究机构与决策机构之间、研究机构与基层组织之间缺少沟通与合作的渠道和机制,教育战略研究对于教育决策、教育实践和教育科学的促进和指导作用有待加强。战略机遇期的教育就需要从社会转型和教育转型及其相互作用的角度进行整体性研究,不能仅限于宏观问题,同时也要从微观领域研究战略性问题,要善于捕捉战略问题,并从战略上提出、思考和解决问题。

教育部国家督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周稽裘作培训报告。他说,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改变的帷幕已经拉开,新兴工业化面临着革命性的变化,即由原来的信息化拉动工业化变成生态化和信息化的双重拉动,新型城市化逐渐改变着城市的结构。而新的生产布局是跨行政区域的,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迅速聚集,形成极化效应,同时就业方式也在发生着大的变化,以创业带动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时代精神。“在变革的时代,职业教育面临很多的问题和挑战,处理不好就是危机,处理好了就是机遇,化危为机必须以创新来改革。”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所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职业技术教会学会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马成荣研究员作了题为“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企业、职业的对接”的报告。他指出,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进程中实现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企业、职业的对接,既是我国职业教育目前改革的一个方法性问题,同时更是一个方向性问题。在宏观层面上在于专业结构与产业、企业、职业的结构性对接问题:在微观层面上就是专业的内涵与产业、企业、职业的内涵进行对接。马成荣认为,提高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质量,宏观层面上应关注三个度,即专业对产业发展的敏感度,专业对企业用人的贡献度,专业对职业岗位的覆盖度。在实践中,专业与产业对接的核心问题是,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这就要求在课程体系上能形成稳固的,与产业、企业、职业对接的课程体系,并实现中、高职课程的有机衔接,从而在相应的教学制度保障下,能够实现职业教育学习的终身化。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战略目标,主要体现在提升人力资源开发的水平、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建立健全适应职教特色体制机制、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等。“要实现战略目标,当前有五大任务。”周稽裘说,即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深化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职业教育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面向学校进行体制改革。“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最为关键。”

在论坛研讨中,代表们认为,这次规划纲要的亮点在于明确提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这包括人怎么培养和如何保证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两个方面。<纲要>指出,要夯实基础,首先是双师型队伍的建设,其次是实习实训基地的加强,第三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有力推进,核心是构建有职教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实现这三条,教育部副部长鲁听曾提出5个对接:即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教材与岗位技术标准的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对接。新型人才培养机制要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首先要更新观念,营造自由探索的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承认学生个性,容许差别化的发展:要改革创新管理制度,推进分层教育、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对优异学生的培养方式要转变。同时还要改革考试制度和招生制度。

浅析洪水管理体制的建立 第4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 (中法[1988]15号文) 提出了“封山植树, 退田还湖;平垸行洪, 退田还湖;以工代赈, 移民建镇;加固干堤, 疏浚河湖”的32字方针, 标志着我国防洪减灾事业开始由单纯的河湖治理向全面洪水管理转折。

1洪水灾害的社会影响及策略研究

1.1洪水灾害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衡量洪水灾害社会影响的主要指标包括死亡、流离失所和失业等。

影响洪水伤亡的主要因素有:a.居住条件;b.洪水预警报及预警报的提前量;c.避洪转移系统;d.紧急救援措施;e.卫生防疫措施;f.灾后社会救济与援助;g.灾区居民经济实力;h.洪水风险信息及防洪知识普及程度等。

分析洪水造成的原因可知, 洪水风险区的居民若预先对洪水风险特性信息 (洪水到达时间、淹没水深、淹没历时等) 有所了解, 则有可能在住宅建设、简易自救设备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安排, 以应付可能的紧急情况。普及洪水风险信息有多种方法, 公开发行洪水风险图和在洪水风险区设置洪水特性标志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黑龙江省在这些方面的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黑龙江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 粮食生产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洪水灾害损失的主要部分为农作物损失, 因此在进行洪水灾害统计时, 农田淹没面积、收成的减少成为最重要的指标。由黑龙江省民政厅消息显示, 据不完全统计, 黑龙江省2013年因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8人死亡, 433.5万人受灾, 农作物受灾面积241.8万公顷, 农作物绝收面积61万公顷, 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人民币。

1.2洪灾与涝灾的关系。按水灾成因划分, 洪灾通常指河道洪水泛滥造成的损失, 涝灾则是由于当地降雨积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的淹没损失。

洪灾与涝灾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叠加的关系:河道洪水水位高, 则涝水难以排出;排涝能力强, 则增加河道洪水流量, 抬高河道水位, 加大防洪压力和洪水泛滥的可能性;当出现流域性洪水灾害时, 平原发生洪水泛滥的地区通常已积涝成灾。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防洪标准的提高和洪水调度能力的增强将会有效地减少河道洪水泛滥的几率和淹没的面积, 但工程保护面积的增加通常伴随着同等降雨条件下河道流量的增加和水位的抬高, 使得排涝入河更为困难 (开挖分洪道例外) 。

当洪水风险程度高到危及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或生命安全时, 任何措施的采取, 无论是工程的还是非工程的、民间行为还是政府行为, 都将干扰现有系统, 不同程度地改变原有洪水风险态势、利害关系, 并伴随着投资风险、工程风险、环境风险、风险转移、公平性等一些次生问题的出现。

1.3洪水灾害的策略研究情况。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对洪水灾害进行实践控制策略研究, 随着时间推移, 该策略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1.3.1尽管形成了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 使河道洪水年均淹没面积减少了70%以上, 但水灾损失绝对值仍在上升, 其中除了因河道洪水导致单位面积损失值增加外, 内涝成为水灾损失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城市内涝设计城市规划等方面问题, 研究起来牵动部门众多, 使研究进展缓慢。1.3.2兴建具有控制性调控作用的水利枢纽, 兼具防洪和发电等多重身份。为有效控制干支流洪水起到关键作用。1.3.3兴建防洪水库。对防汛和抗旱有见效快, 收益高等作用的水库建设受到经济、移民安置、公平性和对环境生态系统的影响等方面影响。使许多水库的建设变得十分艰难甚至不可行。1.3.4对洪水灾害的控制性策略研究转向非工程的社会机制策略研究正成为目前对洪水应急响应机制的研究新方向。

2洪水管理的原则和对策分析

2.1洪水管理原则。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 制定洪水管理政策需遵循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2.1.1效率原则。作为担负防洪减灾主要责任的水管理部门, 要在争取国家更多的投入基础上, 平衡各风险区的利益, 力求在整体上尽可能减轻洪水风险。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为衡量标准, 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应是用于防洪与用于其他领域的社会资源分配较为合理, 防洪工程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经济方面, 可行的防洪措施在其实施期内, 收益的现值应不小于费用的现值。社会资源方面, 减轻洪水灾害风险应使防洪投入适当。虽然伴随着大洪水的发生, 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 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进程看, 仍能持续、平稳上升。2.1.2公平性原则。防洪是国家介入性建设还是地区资源投入建设, 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 具体体现在效益公平、税务公平、生命价值公平和区域公平上。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及计划制定上, 必须综合多方情况考虑。

2.2洪水管理对策分析。基于以上认识和我国当前的防洪减灾形势, 作者认为, 我国防洪减灾对策应以流域的统一规划为基础, 统筹考虑洪涝和干旱问题, 落实综合管理措施。

我国洪水灾害发生频繁, 所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洪减灾对策和措施十分必要。综合各方因素, 要从治水理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分区分流域治理、非工程行的治水策略和鼓励多方参与等至少5个方面分析。

综合本文所述, 在灾情发生前, 如何未雨绸缪, 如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进行防洪减灾设计。在改造河川的同时又注意适应洪水的自然性情。用最优的方法找到应对洪水策略, 发扬“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 努力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 [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98) [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9.

[3]董哲仁.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与补偿[M].北京:水利水电技术, 2003, 7.

[4]董哲仁.河流治理生态工程学的发展沿革与趋势[M].北京:水利水电技术, 2004, 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5篇

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支持下,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教训,把握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发展潮流,做出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思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天地、新境界,解决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对于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起了十分重大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建设社会主义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时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江泽民同志认为,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个崭新的创造性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由这一结合而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它必然体现社会学主义的制度特征,另一方面,他又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就是要使国民经济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后劲,保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合理和协调,保持积极的发展速度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统一,保持生产效率和分配公平的正确结合,同时要保证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得到加强,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其他经济成分积极发挥其补充作用,保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党中央和江泽民在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初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我们搞的市场经济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四个字是“画龙点睛”。强调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的不足,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中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一方面注重深化改革,积极建立市场体系;一方面注重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就是要使经济活动遵

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两者缺一不可,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一方面要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凡是应当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要进一步放开放活,激发经济活力。同时要加强法律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要深化金融、财政、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

要进一步改革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提高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从体制上促使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一是深化计划体制改革,以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要改革过去那种计划经济模式,要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重点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三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必须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要继续加强以失业、养老和医疗为重点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程度。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在企业改革和重组过程中,统筹考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也要打足预算。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要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努力把我们在发展社会保障方面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要增强社会保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分析 第6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措施;细致解析

中图分类号:C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40-01

一、前言

自从我国实施对外改革开放政策过后,各项科技项目得以引进,其间涉及不同类型的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流程等,都得到极为精细化的革新调整,共同为日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兴盛,奠定和谐的适应基础。持续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此类贸易结构全然革新,但是运输、旅游项目比重骤减,而通讯、广告、保险等管理服务贸易则大幅度提升,尤其是知识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数据处理、技术转让等服务贸易发展速率最为快速,几乎赶超国际限定指标之上。单纯拿2012年为例,涉及外贸进出额总值已经达到4743亿美元,相比上一年增长30%以上,赢取了改革开放后期总体数值和增长幅度的两类新高成就。

二、 长期以来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综合化发展趋势的科学界定

有关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其具体衍生于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主体规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海外工程承包和国际旅游业中,得以有机拓展。特别是经过各项科研项目、外资,以及货物的进出口发展等背景影响,对外服务贸易增长比例便逐年跨越性增长。虽然这样,现有的服务业紧紧达到GDP的3成,始终不能和发达国家相提并论。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行业结构沉浸在落后境遇之中,对于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务关注意识极高,使得知识、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难以衍生集聚。因此,为了适当发挥既有工程建设、航空运输等服务机构潜质,政府就不得不借助国际服务贸易舞台进行经济效益竞争获取,至此自身企业平台就业提供空间,才会足够宽阔。需要加以强调的是,我国现有服务行业落后隐患,可以说和传统经济体系架构有着直接性关联,加上管理模式和法律制度的过度施压,想要在短时间内,令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达到社会化、专业化规范要求,几乎是不现实的。

三、 目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规范法律和政策体系遗留诸多弊端的客观研究

在我国经济立法过程中,涉及服务贸易立法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甚至在某类领域中表现出空白状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法实施过后,国际服务贸易事务才算正式地被列入到经济立法项目之中,这是我国主动完成与国际型贸易组织原则衔接任务的象征,至此便尽心竭力地进行和世界贸易组织相抵触的法规内容自行清理,并且先后颁布《民用航空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重要性服务贸易法规内容,直接覆盖到物流、旅游、建筑等项目之中。客观来讲,上述法规内容的确令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业务得到有机拓展,特别是对于开放、有序竞争的服务贸易体系构筑,产生高效指导功效。透过效力等级差异角度界定,我国在主动地进行服务贸易法律调整过程中具体经历了四类工序流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服务贸易类法律条文(《对外贸易法》)、国务院制定的多元化行政法规内容(《涉外广告代理条例》)、各个委员会实施的行政规章(《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条例(云南省《涉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

但是经过世界性贸易组织相关性统计资料对比校验,我国在国际市场中涉猎的异质化服务机构中,几乎包含150个服务项目,始终是无章可循。归结来讲,虽然说现阶段我国旅游业、劳务输出、卫星发射等领域都得到较快发展,可还是无法尽快形成和全新服务贸易法律体制相互协调的指导体系。

四、 改革开放过后我国全新样式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建立措施解析

为了进一步迎合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诉求,政府部门必须快速构筑起一类与国际服务贸易紧密相关的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将以往漏洞填补完全,借此适应国际全新经济发展形势。有关细致化策略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第一,系统化制定与实施全新样式的国际服务贸易法规,适时地针对以往和GATS规则相互冲突的内容加以修缮,有机强化领导法律编纂行为的权威特性,将一切冲突隐患顺势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令国际服务贸易内部各类机理要素,发挥出高度统一的交互式协调引导功效。

第二,竭尽全力地贯彻新时代服务贸易自由化经营管理指标,使得我国以往法规内部遗留不公正迹象的体制内容,得以快速遏制。包括“超国民待遇”等现象,都必须联合GATs规则和我国基础性国情,进行国民待遇体制重新规范设定。

第三,适当地强化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政策措施执行的透明度,必要情况下搭建起灵活样式的信息咨询平台,确保上述流程中的一切重要信息,都会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得到公开。

总的来说,就是想方设法快速搭建起一类主动迎合WTO、GATS规范准则,且以《外贸法》为支撑媒介的透明化管制体系架构。毕竟完成此类使命不是一朝一夕的,首要任务便是搭建起一类合理形态的指导体系,在此基础上加以不断修缮,同时加大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使得作出承诺的任何成员,都能够合理、公正地实施对外服务贸易中较为适用的措施。也就是说,在我国成功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过后,将一切抽象行政行为快速转接到司法审查职务范畴之中,将是国际实践和我国对外改革开放过后的必然趋势。

五、结语

依照以上内容论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深,涉及自身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已经借由以往人为治理保护色彩,向透明、合理、公正的法治化管理模式过渡扭转。为了避免以往诸多不良弊端的重复衍生,需要相关监督管理主体,不断吸纳最新知识内容和技术手段,进行现阶段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科学鉴定和有机改良,借此为我国在今后国际经济竞争领域地位的不断提升,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迎波.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之构建[D].西南大学,2011.

[2]陈彬.中国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完善:一个比较法的研究[J].经济法论丛,2011,18(01):77-83.

[3]孙琪.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发展与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J].财贸经济,2015,22(07):123-136.

[4]吕延方.中国承接服务外包的驱动因素——基于2003—2013年行业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J].经济管理,2015,23(07):181-190.

建立图书馆法律体制的探索 第7篇

1 发达国家图书馆的现状

英国共有5000多家公共图书馆, 平均每

1.2 万居民就有一所图书馆, 60%的居民经常去所在区的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共有藏书1.28亿册, 2001年共借出书籍4.8亿册次。

法国的省市图书馆的费用每年为1.9亿欧元, 国家图书馆另计。其国家图书馆的预算每年为2.1亿欧元, 提供3700个读者座位, 雇佣1900人, 共有藏书1100万册。法国共有市立图书馆2795家, 雇佣22748人, 藏书近9700万册, 其中33%是儿童读物。市立图书馆注册读者为650万人, 其中38%为低龄者。另外还有覆盖农村地区的97家省立图书馆。

美国共有9000个公共图书馆, 由市或地方政府提供资金, 几乎所有的图书馆都有自己的网页, 而且运营良好。美国《图书馆杂志》最近进行的民意调查表明, 丹佛 (科罗拉多州) 、哥伦布 (俄亥俄州) 和波特兰 (俄勒冈州) 拥有最好的三家图书馆。在纽约, 仅一个皇后区就有62个通借通还的图书分馆, 每个分馆都是独立的建筑物, 内有数十排书架和成排的电脑, 是社区居民最爱去的地方。

2 图书馆法的概念

图书馆法是国家为协调社会需求与图书馆的关系, 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经国家权力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定和认可的, 调整国家在发展图书馆事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1 图书馆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

作为一种行为规范, 图书馆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分明、信赏违罚的行为规则, 即规范。图书馆法是对同一类社会关系的规范, 这决定了它只具有指示性的作用, 不可能面面俱到, 具体实施办法则是由相配套的具体法律规范来实现;2.2图书馆法律规范体系。不同国家的图书馆专门法, 其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但总的来说与现代图书馆专门法体现的本职精神是一致的, 即体现现代图书馆观念。其主要包括图书馆的服务性、图书馆的民主性、图书馆的免费制及图书馆员的专业性。从国外图书馆立法过程看, 多数国家是先有职能法、专门法, 然后才有图书馆基本法, 再以基本法为依据订立相应的具体实施规则。而在实际上, 更多是在订立的专门法中侧重于公共图书馆的专门法来发挥基本法的作用。总之, 核心是依靠图书馆法, 明确图书馆的法律地位及运营的基本原则, 确立现代图书馆观念。

3 我国图书馆立法存在的障碍

3.1 图书馆立法的思想基础较为薄弱。

对图书馆事业的作用认识不足, 还深深地影响了图书馆法律意识的建立和加强。图书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图书馆法的地位、作用等法律观点的总称, 它对于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和实践状况及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 人们对于图书馆立法普遍重视不够。有的人认为通过我国现行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图书馆有关问题予以规定就已经足够了, 甚至有人认为图书馆作为一项具体的事业, 没有必要从国家法律的角度进行规定。即是说, 在我国还没有从全社会的整体范围内、从社会发展的高度看待图书馆立法问题, 对于图书馆法没有给予其应有的重视, 这是制约我国图书馆立法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3.2图书馆立法缺乏组织保证。图书馆立法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宏观控制、实行协作协调的重要保证。各国政府都把图书馆事业列入国家信息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视为保护和发展国家信息资源的主要基地。从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来看, 国家缺乏对事业的统筹安排和全面规划, 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图书馆业务工作难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制仍处于低级、分散状态;没有建立起全国文献资源的保障体系, 无法做到资源共享;3.3图书馆立法及立法研究亟待加强。我国图书馆事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发展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已有的工作条例和规章多属于行政性法规, 是对图书馆工作的内部要求, 缺乏图书馆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内容, 难以协调图书馆与外部的各种关系。

4 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

4.1 图书馆法是保证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专

门的行业法规据介绍, 目前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250多部图书馆法规, 全世界有1/3的国家有图书馆立法。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颁布单行的规章性图书馆条例以来, 深圳、上海、北京先后进行了地方立法,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费不足、管理体制陈旧、业务队伍缺乏等制约图书馆发展的重要问题, 保证了社区图书馆的配置。但上升到国家的层面,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国家级图书馆条例;4.2图书馆经费需要图书馆法作法律保障, 经费是事业发展的基础, 法律手段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措施, 它规定国家、社会对图书馆发展的责任, 确保图书馆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尤其是保护了图书馆经费的来源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利益等;4.3图书馆立法是读者需求与图书馆发展的需要面对知识更新和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 人们对图书馆的利用率和需求值更高, 这与图书馆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图书馆事业要健康顺利发展, 就得依靠图书馆法来进行保障;4.4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 是适应我国加入WTO之后所面临的时代要求加入WTO之后, 我国的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图书馆这一行业也不例外。但图书馆作为文化性、公益性事业, 与经济的、科技的产业部门相比, 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5 图书馆立法所应规范的主要内容

5.1 图书馆设置与体制。

国家文化部设置国家图书馆;各级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机关团体或法人单位设置专门图书馆;鼓励集体和个人兴办图书馆。明确了图书馆的设置体制, 实际上是明确了图书馆的最终责任者。“谁设置, 谁投入”是图书馆活动的基本原则。设置主体拥有管理图书馆的权利, 也要向图书馆投入经费、配备人员、设施等, 承担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营的责任;5.2经费、馆舍、设备。从经费而言, 总的原则应该是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或图书馆的设置主体的财政预算, 确保图书馆的经费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设立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专项基金, 是国家对发展图书馆事业支持的体现, 对地方各级政府也起一种示范的引导作用, 同时又使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了一种有效调控全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经济手段;5.3资源共享。资源共享是图书馆建设的目标。由于我国图书馆分为公共、科研和院校三大体系, 导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缺少联系, 互不协调。因此, 通过立法规划同一地区或全国的图书馆建设, 要统一分类法,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 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5.4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 对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及的很简单, 仅规定了图书馆为保存版本的需要而复制其所收藏的作品属“合理使用”。因此, 在我国的图书馆建设中, 就需要立法对图书馆工作中的版权问题做出规范, 既能够合理引用文献, 也能维护版权权益, 以与国际管理接轨, 扩大国际交流和促进资源共享;5.5图书馆服务与利用者权益保障。提供服务是图书馆的根本任务。因此, 它应该在法律中占有重要地位。就国际惯例来看, 图书馆服务就是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提供活动、提供场地三大方面。我国的法律应该结合国际惯例与中国实际, 对图书馆服务的主要内容做出基本规定。在提供活动方面, 考虑现实状况, 法律应该对图书馆做出适当的规范。例如, 图书馆可以举办培训班、辅导班等, 但前提是以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目的;图书馆可以开展其他服务项目和服务活动, 但前提是与图书馆的性质、功能相称。

责任编辑:杨帆

摘要:时至今日, 对于图书馆的立法问题, 似乎尚未引起相关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的足够重视, 为了促进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 适时地把图书馆的科学管理纳入法制化正确轨道, 从公共图书馆的国内现状等方面进行阐述, 论述了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及相关分析。

论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建立 第8篇

关键词: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

一、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建立的必要性

(一) 建立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 是我国教育改革继续深化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 我国政府重视高校教育制度改革工作, 逐步要求对高校教学制度、安全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等方面进行相关的改革, 不管政府有没有明确提出要进行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建立, 但是要对高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改革却绝对不是简单针对高校某一方面的改革。财务是高校的基础, 一个学校要进行有效的运行, 必须要有资金支撑, 还要有相应的固定资产, 对于资金的运转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就要依托于财务。所以, 政府对教育的改革在深层的含义里面也包涵了对财务的改革。

另一方面, 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 国家越加重视监督体制的建设和管理, 高校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重要机构, 是为国家和为人民服务的, 要体现国家的制度和方针, 对于搞笑的财务改革也是必将进行监督工作的组织和监督体制的建设。所以,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建设是将来高校必然的出路。

(二) 高校财务工作存在暗箱操作

由于受传统官僚主义的影响, 我国高校高层管理人员存在一定的官僚主义思想, 高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着私自挪用公用资金和贪污受贿一些现象, 这些行为无疑是损害了整个学校的利益和学生们的利益;另一方面, 国家法律不断健全和完善, 教育改革不断加快, 对于高校财务的暗箱操作必将会严厉打击, 在如今这个高信息化的时代, 这种暗箱操作的行为一旦被查出, 就会逐步被曝光, 这样势必会导致高校名誉受损, 信誉降低, 直接影响学校的生源, 没有了学生来源, 也就没有人愿意投资高校建设, 最终必将严重阻碍高校未来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其次, 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 为什么高校财务工作会存在暗箱操作呢?除去传统官僚主义的影响, 难道就没有其它原因了吗?其实, 高校财务工作存在暗箱操作, 就恰好说明了高校财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 没有人去监督他把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也没有人去严查他资金来源是有哪些途径, 人家当然可以大胆地去受贿, 大胆地去挪用公款了。所以, 建立高校财务工作的监督体制, 就是防止高校财务工作暗箱操作的有效手段之一。

(三) 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是促使高校健康长远运行的有效手段

财务工作监督体制, 简单地说就是对财务工作的正确性和财务运行的合法性进行有效地监督。通过对财务工作的执行者、预算方案、财务报表以及具体的操作过程等进行了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可以避免财务工作的失误和存在的暗箱操作, 从而保证财务工作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进一步促使财务工作合理高效的运行, 最终使得高校的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高校财务体制一旦建立, 解决了社会长期担心的问题, 不管是学生还是家长都了解高校的财务的运行情况, 整个社会对高校的信任度也会上升, 从而给学校带来更好的名誉;此外, 如果家长和学生都信任学校, 都对学校更加放心, 那么, 他们自然会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让自己子女就读或者自己前往就读, 这样就可以帮助学校有选取更多更好资源的机会, 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增加更多的投入资金和国家支持资金, 用以保证自己的长远发展。

二、财务工作监督体制建立的具体措施

(一) 转变高校管理者对于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认识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 高校的财务工作改革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但是, 高校管理者对于财务工作监督体制重要性却没有意识到。这是因为, 我国现在还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广大高校在面临全球化的巨大竞争压力, 一方面在努力寻求改善教学方法, 另一方面就在加大对教学制度的改革, 而没有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此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家通过经济手段对高校的支持力度也加大, 引入民间资本的注入, 高校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 而没有考虑更多的财务安全问题。

行动依靠思想来指挥, 如果对于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建立的重要性都没有认识到, 那么, 高校又如何去花时间花精力和人力物力去进行相关的建设呢?毕竟建立一项制度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 要做好后续所有的工作, 最最重要和紧急的事情就是要做好思想认识的转变, 要让高校管理去认识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意义和重要性, 具体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可以引进有意识的管理人员, 也可以让缺乏相关意识的高校管理人员去已经建立了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高校进行参观学习, 政府也可以经常与高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通过不断地交流, 逐步提高思想认识, 做到互相学习, 互相促进, 共同进步。

(二) 明确财务工作监督的目标和具体内容

有了对财务工作监督的基础性认识, 就要了解自己所在高校建立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的目标是什么。因为目标就是行动的动力, 如果财务工作的监管没有固定的目标, 那么, 就算你的监管制度已经建立了, 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和执行的过程中, 也会找不到自己去执行去遵行的动力, 监督管理工作永远就只会原地踏步, 而不会有更好的进步和完善。当然, 从总体上来说都是要促使高校自身健康长远的发展, 但是针对自己的发展状况又会有不同的目标, 例如, 财务工作管理不规范的, 建立监管体制用于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工作存在暗箱操作的, 建立监管体制用于规范财务操作程序。

其次, 要确定财务工作监督的具体内容。只有确定了具体的监管内容, 你才会了解自己要针对已经确定的监管对象进行哪些方面的监管, 如果连具体的监管内容都不知晓, 那么, 你又要如何去实施监管?你要监管的又是什么?高校的财务工作监管可不仅仅是意义上的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细化上是有许多方面的, 比如资金的运转方式, 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及财务报表和财务工作人员行为方式等等;此外, 还需要注意, 不同高校的财务工作在处于不同的财务问题阶段, 也是有着不同的具体监管内容的, 高校还需要根据自身的财务工作的具体运行操作过程和财务工作, 对财务工作接触到的对象, 来确定相应的财务工作监督内容。例如, 财务工作的预算环节, 可以制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预算人员的操作方法监管, 预算方案的合理性监管。

(三) 制定标准化的财务工作体制

要求制定标准化的财务工作体制, 只能有相应的标准才能够进行监管。如果你没有制定标准, 就算有人去进行监管, 你又怎么去断定他的行为是标准上的正确的行为还是错误的行为呢?你都不知道其行为的对错, 又要如何去进行监管呢?所以, 必须要有标准好的财务工作体制。例如, 高校利用公用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首先要进行风险评估, 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分析, 可以确定至少需要对10家同行固定资产发展状况以及至少5个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发展状况的市场调查, 这样确定一个量化的具体数字和执行程序, 在监管的时候就可以提供监管的基础标准, 便于监管。

(四) 成立专门的监督团体, 明确团体相关职责

财务工作监管体制的建立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 关于职位类别也是一样, 一个企业, 对做财务管理的人员和做生产管理的人员的要求往往是不一样的, 做财务的人员要求的是懂财务知识, 最好是会计专业的, 而做生产管理的人员要求的是懂管理懂生产, 最好是经济管理或者是同行业的技术人员。所以, 高校财务工作监管体制的建立必须要有专门的监督团体, 要有懂财务操作和运行并能看懂并能分析报表的专业人才去进行监督, 否则, 就算是人家做了手脚你也看不出来, 那么你的监督作用又体现在何处呢?高校监管体制就算建立了, 监管人员却不懂得财务, 却看不懂报表, 这样的监管体制是否是名存实亡呢?

所以, 必须要成立专门的监管团体, 让他们成为监管体制中的主力人员。那么, 又要如何寻找专门的财务人员呢?首先, 可以自我培训, 学校本身就是培训机构, 可以在学校内部选取对财务了解的学生参与监管, 在学生参与的过程中, 又对其进行全面性的培训, 让其尽量参与财务整个过程各个环节的参与;其次, 可以对外进行全面人才;最后, 要制定好的薪资福利,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进行人性化的管理, 留住好的人才, 留住优秀的人才。有了专业的监督团体, 就要对团体的监督人员进行职能规划, 根据不同个体的优势和弱点进行全面详尽的分析, 让每个人才都能够在适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内, 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做好监督这一项工作。例如, 针对财务工作的整个工作环节, 要明确由谁参与财务预算评估监督管理, 又要由谁参与资金的投资和收入流程的监督, 还要由谁参与财务核算过程的监督等等。

(五) 借用现代高科技手段

现代社会是高新技术信息时代的社会, 我国传统的人工核算和人工监管形式已经无法顺应时代要求, 而永远成为了过去式, 谁又能想象用传统的马车来进行钢铁运输又会有如何的结果呢。所以, 建立高校财务工作监管体制, 必须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和要求, 借用现代的高新技术手段参与建设。那么, 具体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根据监督体制涉及的不同对象进行不同的分析和借鉴。针对财务预算的监管, 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收集相关的信息, 也可以通过电视媒体进行信息收集, 其次, 可以将收集到的信息储存在统一的分析系统之中, 进行对比分析核对, 然后将相关信息和最终的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公布, 让大家也参与监督, 对于监督的结果又可以通过举行网络电子会议进行讨论分析, 最终对整个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总结

高校财务工作监督体制建立对于帮助规范高校的财务工作, 促进高校运行的规范化和管理的标准化都有着巨大的作用, 但是监督体制的建立不是简单的存在形式建立, 而是要从监督体制的各个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 让财务工作监督体制真正帮助改善高校的运行环境, 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艳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体制研究[J].财会通讯 (中) , 2011, (5)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第9篇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现行财税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的, 对实现政府财力增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双赢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 现行财税体制已经不完全适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完善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 不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也与财税体制不健全有关。这次全面深化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主要涉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完善税收制度,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这些改革举措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 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仼务: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与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预算能力”。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 但核心是收支平衡, 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 《决定》指出, 审核预算的重点要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一原则命题揭示的重大政策转向是, 税收不再是各级政府预算确定的任务, 而是预期目标。这有利于税务机关按照法律征税, 避免为了完成任务多收或少收的体制弊端。不仅如此, 这一原则规定打破了各级财政固有的“重收入、轻支出”的倾向, 有助于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有助于纳税人判断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数量和质量。另外, 《决定》指出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以及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以期为增强预算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提供重要机制保障。

二是完善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 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 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决定》提出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乃至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 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推进消费税改革, 调整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 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 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 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高校要建立财务管理体制新模式 第10篇

一、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以河南农业大学为例, 该校属于地方农业大学, 过去由于学科单一、办学框架小、学生数量少, 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一直采用高度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这种财务管理体制对于学校集中财力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学校规模的急剧扩大, 这种财务管理体制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多, 主要问题有以下两点。

1. 不利于调动院 (系) 办学的积极性

首先, 高度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得学校财权过于集中, 一切问题都是学校说了算, 使院 (系) 养成了等、靠、要的懒惰思想, 习惯于有问题打报告, 给钱办事, 不给钱就不办事。1999年, 国家出台了高校扩大招生规模的政策, 对于一些在校生数量少、教育资源闲置的院校而言, 这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契机, 因此这类院校的校级领导对扩大招生的积极性都很高, 他们想方设法落实招生计划, 但院 (系) 对此却缺乏应有的积极性。这是因为, 在院 (系) 领导看来, 扩招带给他们的只是工作量的加大和各种消耗的增加, 经济利益却没有增加。因此, 相当一部分院 (系) 都在强调自己的困难, 不愿扩招, 而把扩招的任务推给兄弟院 (系) , 这使得学校的招生计划迟迟难以落实。

其次, 高度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得高校形成了办事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许多人都认为, 只要省心、省事, 多花点钱也无所谓, 反正是学校的钱, 节约下来也是归学校, 没必要精打细算。

最后, 高度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得高校大多数教职员工对浪费现象视而不见, 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司空见惯, 屡禁不止。

2. 无法适应校内其他方面的改革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需要使后勤转制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实体, 而高校后勤目前所服务的对象仍以校内为主, 高度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使校内院 (系) 无法以自主财力用来支付后勤系统的服务报酬, 不利于推动后勤服务新机制的建立。

另外, 人才培养要围绕市场需求, 科研工作要面向经济建设, 这是高校的主旋律。而高度集权的供给制财务管理体制却使得高校的教学、科研改革缺乏必要的经济利益驱动机制。

二、高校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及模式

全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多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 财务改革只处于配合地位。笔者认为, 高校有必要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以增强工作主动性。

1. 确立指导思想

(1) 确立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完善“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建立“院 (系) 为主体, 权责明晰, 一级核算, 两级管理”的财务运行机制, 以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 推动学校的综合改革。

(2) 划分校、院 (系) 的职责

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 将能下放的职权尽量下放给院 (系) 。对于关系学校发展的不宜或确实无法下放的职责, 学校应予以保留, 这些职责主要有八项: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重大项目, 图书馆的建设及运行, 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办公费, 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校园卫生、绿化及美化, 学校共用部位水电暖的供应及设施维修, 学生宿舍、教室的维修及维持, 不可预见的支出。

(3) 按职责分配经费

具有稳定来源的上级拨款和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 应首先按职责在校、院 (系) 之间进行初次分配, 然后再由院 (系) 把各自所得经费按院 (系) 内各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和管理学生的任务大小, 在院 (系) 进行二次分配。校级或院 (系) 级的预算外收入分别归各自所有, 不作为院 (系) 或院 (系) 之间可分配经费的基数。

2. 建立经费分配模式

(1) 建立校内两大集团之间的经费分配模式

学校存在着以管理学生为主和以承担教学任务为主的两大利益集团, 处理好这两大集团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是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科学确定标准学生人数和标准教学工作量在院 (系) 之间经费分配中的权重, 是调整好两大利益集团之间经济利益的核心问题。

(2) 建立院 (系) 之间的经费分配模式

标准学生人数和标准教学工作量在经费分配中的权重确定之后, 就可以依这个权重来确定全校的学生人数总经费和教学工作量总经费, 然后分别计算各院 (系) 应分得的经费。

3. 健全配套措施

成立价格委员会, 管理校内服务收费, 核定校内部门之间劳务结算价格, 审定校、院 (系) 之间和两大利益集团之间的经费分配比例;落实院 (系) 级“一支笔”审批制度, 授权院长对本院 (系) 的经济工作负全责;健全财会规章制度, 约束和规范院 (系) 经济活动。院 (系) 不设财会机构, 会计核算在校财务部门;院 (系) 将预算外收入连同所分经费一起, 编制本院 (系) 的综合财务预算草案, 经本院 (系) 职代会审议通过、校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年终院 (系) 的财务决算要向本院 (系) 职代会报告, 接受监督。

三、建立财务管理体制新模式需处理的几个问题

1. 必须进行相关改革

要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功, 就必须同时改革现行的后勤管理模式, 变后勤经费供给制为收费制, 由学校无偿向后勤支付人员经费转变为主要校、院 (系) 根据后勤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 使校、院 (系) 、后勤三者之间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既相互依存, 又相互制约。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由校级经费供给, 其人员经费与校级事业发展经费之间相互消长。还必须规范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 以职能、任务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 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机关队伍。在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基础上, 核定机关各部门办公经费。

2. 必须合理确定校、院 (系) 之间的财力分配比例

在学校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 校、院 (系) 财力互为消长。校、院 (系) 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关系到改革的成效。因此, 首先要保障院 (系) 的基本维持运行费, 使院 (系) 有一定的机动财力, 给院 (系) 留下必要的发展空间;其次要兼顾学校财力, 学校财力一旦空虚就会影响学校的整体发展。

3. 对继续教育学院不能套用其他院 (系) 的财务管理模式

学校附设的继续教育学院既相对独立, 又占用着学校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 这使得继续教育学院可以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为了充分调动继续教育学院的积极性, 就需要在合理预测继续教育学院全部收支的基础上, 对继续教育学院采取诸如核定收支、包死基数、超收分成、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 无论采取何种办法, 都要核算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成本, 使其财务不能完全独立, 并且要集中到校财务部门核算。

4. 建立充分发挥资源利用率和避免重复购置的机制

建立以院 (系) 为主体的财务运行新机制后, 各院 (系) 会统筹安排本院 (系) 的建设和发展, 但在全校范围内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设备重复购置现象。为此, 就需要建立设备特别是大型高精尖设备的有偿使用制度, 面向校内外提供有偿使用服务, 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减少资源浪费。

5. 特殊事项应有配套措施

建立基于公共服务的国家公园体制 第11篇

一、国家公园基本情况

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是国家为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并适度地利用其自然景观开展生态教育、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自然区域。国家公园一般面积较广,具有生态保护、科研教育和旅游服务三大功能,其中旅游功能的比重较大。从1872年美国建立黄石国家公园以来,目前全世界已有近130个国家正式建立了10000多处国家公园,许多国家公园被纳入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或国际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为所在国家和地区旅游经济的主要支撑点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关系上,国家公园在资金筹措运行、规划制定实施、管理人员与志愿者体系建立、多方参与模式、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也带动旅游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是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一)世界保护联盟规定设立国家公园的条件。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974年出版的《世界各国国家公园及同类保护区名录》,明确了设立国家公园的基本条件:一是面积不小于1000公顷,具有国家代表性的特殊生态系统或特殊地形地貌、景观优美、且未经人类开采、聚居或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二是为长期保护自然、原野景观、野生动植物、特殊生态体系而设置的保护区域。三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采取步骤和有效措施维护自然生态、自然景观,限制开发工业区、商业区及聚居之地区,并禁止伐林、采矿、设电厂、农耕、放牧、狩猎等行为的区域。四是维护原始自然状态,作为当代及未来世代的科学、教育、游憩、启智资产的区域。

(二)世界各国国家公园建立模式。世界各国国家公园都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各国管理模式因国情不同而存在差异,总体上可归纳为:中央集权型、地方自治型和综合管理型三大类型。

1.中央集权型。以美国、挪威等国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管理模式,自上而下实行垂直领导,并辅以其他部门合作和民间机构的协助。美国国家公园由内政部下设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辖,在体制上实行自上而下垂直管理;拥有严格完善的法律支持,确保国家公园有序运作与管理;从保护典型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出发,对国家公园体系实行严格准入标准;政府垄断国家公园的规划设计工作及对公园内的服务设施实行特许经营;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2.地方自治型。以德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地方自治型管理模式,中央政府只负责政策发布、立法等面上的工作,而具体管理事务则交由地方政府负责。德国、澳大利亚国家公园和大部分面积较大的自然保护区均属于地区或州政府所有,中央政府制定相关的自然保护法规政策,各州政府下设部门管理所属范围内的国家公园、保护区,自主进行国家公园管理与经营活动。

3.综合管理型。日本、加拿大、英国兼具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种体制,属综合管理型,既有中央政府部门的参与,地方政府又有一定的自主权,且私营和民间机构也积极参与建设管理。日本的国家公园由国家环境厅主管和自然保护委员会管理,都道府县政府、市政府以及国家公园内的各类土地所有者密切配合。

(三)我国国家公园探索和实践。 我国探索国家公园管理模式起步较晚。1988年国务院确立了综合管理与分类型管理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管理体系,与国家公园性质类似的有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等。

1.风景名胜区。是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我国目前共设立风景名胜区712处,其中国家风景名胜区187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其英文名称(National Park of China)与国家公园一致,但在生态保护功能方面与国家公园差别较大。

2.地质公园。是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我国目前共设立地质公园218处,其中国家地质公园85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

3.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结合水利风景资源及相关的岸地、岛屿、林草等景观,开展观光娱乐或科学教育的区域。我国目前共设立水利风景区314处,由水利部负责管理。

4.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水生动植物物种,特别是具有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的珍稀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物种及其自然栖息繁衍生境而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和水域。我国目前共设立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80处,由农业部负责管理。

5.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沙漠公园。《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目前,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区2669处(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3处)、森林公园2932处(含国家森林公园779处)、湿地公园727处(含国家湿地公园429处)、沙漠公园10处(含国家沙漠公园1处),上述保护形式主要由国家林业局进行管理。我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在数量上和面积上均具有一定规模,涵盖绝大部分各类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与国家公园的形式最为符合。

林业部门从1956年就开始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迄今已建立五种类型(森林类型、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湿地类型、荒漠类型)自然保护区2163处,总面积12486.5万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3%,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的81%和83.4%(其余的自然保护区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进行管理),28处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20处加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目前,全国各省区都已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植物种群、65%的高等植物群落,涵盖了25%的原始天然林、50.3%的自然湿地和30%的典型荒漠地区,完好地保存了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特殊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发挥了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生态效益,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并正式在普达措进行国家公园试点。云南省政府在省林业厅专门设立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等。目前,云南省已建立了普达措、丽江老君山、梅里雪山、西双版纳等8个国家公园。经评估,8个国家公园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为每年797.3亿元,其中正式开放的4个国家公园旅游收入达3亿元。在国家公园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模式、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经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协商,2014年国家林业局将在青海省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另外,海南岛、喀纳斯、秦岭(太白山)等地也提出了建设国家公园的设想,四川、江西、吉林也在酝酿建设国家公园的相关事宜。

二、现阶段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国家公园的法律法规。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公园管理都具有一定约束力,但相关规定没有统一性,内容也不尽完善。对于国家公园内土地权属、集体林木和其他财产的管理和损失补偿、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协调、保护有效性展示规范、资源合理利用利益分成和生态补偿、保护管理机构的地位和性质、保护管理机构与旅游经营单位的关系、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从属关系都没有统一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二)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公园现行管理体制和机构运行方面仍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体制不顺。国家公园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基础上建立,涉及不同资源类型,其管理职能分散在各有关部门,在同一保护区域形成不同行政层级、隶属不同系统的多个管理机构,由于条块分割,各机构间产生矛盾时难以协调。二是权责不清。我国现行保护地所有权主体多为国家,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保护地所有权,各级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保护地实行分级管理,看似产权清晰,但由于所有者代表多元化、多环节化,致使国有产权受到条块分割,国家作为保护地的权利主体的地位被弱化,甚至被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所侵害,严重损害了保护地的国有资源价值。三是政企不分。一些地方部门既代表国家行使保护地的资产管理权,又对其行使开发经营权,容易造成权力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以丽江老君山和迪庆普达措国家公园为例,政府在成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同时,又成立了投资管理公司。虽然在机构设置上有所区分,但从其资金来源、人事管理等方面看,当地政府依旧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使政府的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丧失可信度,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形成。

(三)保护投入仍然不足。地方政府对国家公园的投入只考虑到直接管理成本,如人员工资、公务费用等,而资源监测和研究、保护设施建设等主要依靠其他现有渠道的中央投入,远不能满足国家公园对珍贵国有资源的有效保护。另外,很多保护地管理机构为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务上自负盈亏,由于投入不足,容易出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对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的情况。

(四)资源利用矛盾突出。随着各地农民发展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资源保护与周边社区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我国地广人多,而划建国家公园面积较大,不可避免将农村集体林和一些村庄划入国家公园,从而影响周边居民现有的生产生活环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建立国家公园要考虑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是地方政府开发关注的重点区域,必将成为保护与开发矛盾的焦点。

三、我国建立国家公园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平均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30人,属于世界人口密集区。几千年来的人口迁徙移居,连许多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环境都有人居住生存,人与自然争空间的现状十分严重。因此,在我国尚不具备建立大型国家公园的自然条件,建立像美国、加拿大类型的国家公园难度较大,而且国家公园与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功能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职能也无法取代。目前,应先对国家公园做出准确定位,实现稳步推进。

(一)突出生态保护和公共服务功能。从世界各国国家公园现状来看,国家公园应该是建立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的,涵盖游憩、科学研究与环境教育,以可持续发展和公共服务为目的。具有公益价值取向的国家公园,其收入来源应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以社会捐助、门票收入等,向国民提供游憩、教育、科研等公共服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增加社会公共福利。

(二)国家公园不能完全取代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首先,国家公园不能完全取代自然保护区。从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管理的理论和具体实践来看,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所归纳的国际上的六大类保护区中的“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部分国家的自然保护)定义是不同的。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是根据我国国情,依据主要保护对象划分的类型。因此,我国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广义概念,其中囊括了IUCN分类中的严格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物种栖息地保护区等类型的管理方式。而国际上的自然保护区是按照管理方式划分的。其分类体系中,与国家公园并列的“自然保护区”是特指的、狭义的、具体的定义。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与国际上的自然保护区虽然称谓相似,但实质上并不相同,不应当混淆。其次,国家公园也不能完全取代风景名胜区。我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国家公园的内涵存在本质上不同:一是风景名胜区以景观作为核心资源,这些景观也包括建筑景观、人文景观等,并不是完全以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为主体的;二是风景名胜区的设定,强调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而国家公园的设定强调自然生态保护,最重要是发挥其生态功能;三是风景名胜区以利用为主,主体上是开发旅游的,只对少部分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而国家公园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只有在小部分特定区域的、在一定季节、有限制地开展生态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而且这些活动也主要是以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生态教育为主要形式;四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措施往往通过建立人工服务设施(如宾馆、饭店、商铺、索道、缆车、道路、码头、疗养院等)吸引游客和服务游客。而国家公园本身则完全是公益性的、通常是不能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的(国家公园一般也象征性地收取门票,但收取门票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来访人数)。国家公园的社会服务功能通常是以其周边的社会服务设施实现。五是风景名胜区是一种规划性质的,其管理是由地方政府组建的管理委员会,具体的资源管理仍然是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的。而国家公园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的管理机构,与当地政府是分离的。

(三)以现有体制为基础先行开展试点。现行各类保护地的管理体制、管理部门、资金来源都不尽相同,要建立完善的国家公园体制难度很大。为避免相关部门借成立国家公园而抢事权、建机构,应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各部门分别管理所属保护地。待条件成熟,各部门实现体制调整和权属变化时,再就建立完善的国家公园体制进行研究。

四、建立健全国家公园体制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国家公园条例》,使之成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基础。明确国家公园在管理体制、土地权属管理、认定标准、区划分类、规划制定实施、开发管理模式、资金筹措运行、管理人员与志愿者体系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机制、综合行政执法等各方面内容。制定《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技术规范,明确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方法、内容的技术性和原则性要求。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根据国家公园的资源禀赋、土地权属、社区分布和民族文化特点,可选择现有符合条件的一些自然保护区、各类公园,先上收为中央政府直属,然后再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公园。所谓符合条件是指:一是区域较大、自然景观奇特、生物物种繁多、生态系统完整的自然保护区;二是具有典型自然景观、地质地貌和历史遗迹的风景名胜区;三是环境优美、物种丰富、规模较大的森林公园;四是地质遗存丰富、美学特征明显、科研价值高的国家地质公园;五是生态多样性完整、历史遗存悠久、环境保护完好、世界知名度较高的世界遗产。上述地区均可加以整合建设成为国家公园。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各部门分别管理所属保护地。准确界定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避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情况。分离管理权和经营权,由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公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立专门机构实行特许经营,对区内公共住宿、娱乐服务设施等经营性项目进行管理。待各部门实现体制调整和权属变化时,建立具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采取垂直管理方式,统一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对国有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四)构建稳定投入机制。构建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各级财政应当依法对国家公园管理安排稳定、长期投入,除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投入之外,国家公园可合理利用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使投入渠道多元化。一是建立特许经营许可证制度;二是保障门票收入用于管理、保护,减免征税;三是根据国家公园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必需的饭店、宾馆、旅行社、交通运输等收益的经营单位,征收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费。

(作者单位:财政部农业司)

建立体制 第12篇

( 一) 预警管理机制有所加强

自SARS和禽流感之后,我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食品药品的安全危机预警管理中,我国政府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一是,政府各部门开始加强对食品药品的一些安全危机事件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并加大了预测和防控。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就建立了应急联动中心,以在极短时间内做出反应。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已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预警机制,并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上海市在应对禽流感事件时,就表现出了极快的反应速度,快速组织人力加强了疫情的监控,并对食用禽肉进行了严格的检测,从而使得损失降到了最低。

( 二) 应急机制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在食品药品的安全危机管理方面作出了三方面的细分,即应急响应、应急联动以及应急处置。已经建立的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程序包括了事件的调查、食品药品的召回、停产整顿与同业检查等。一些地方政府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一经发动,就能够急速在事件发生区域和周边地区调集应急资源,统一协调配合下,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 三) 危机事件善后管理更加妥善

一些地方政府在危机事件的善后管理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比如,吉林省在食品药品安全危机发生之后的危机恢复期中,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例如区域内各级政府进行分工,完成在人员物资以及疾病等的后续治理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事故的善后处理方面变为了主要责任人,积极联系补偿、理赔等相关事宜,并及时消除影响,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在事后,地方政府会进行总结,以便对日后的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提供借鉴。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控方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政府在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方面已取得了较大进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这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危机应对机制有待改进

一些地方政府的危机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还处于初步阶段,多层面的预案系统还没有完备。在出台部分应急预案后,成效短时期内并未显现,社会上对应急预案的完善与改进还有很多意见。一些地方虽然早早就做了应急预案,但更多的是停留在了口头上或纸面上。在食品药品危机事件发生后,还是忙于仓促应付,匆匆开会之后组建临时指挥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也不太好,公众的意见也较大。

( 二) 政府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有待加强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在综合协调方面存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缺少一个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这样也就很难在相互协调联动上做到统一。往往良好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就需要一个信息的供销平台,以备做出好的预警与快速反应。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缺乏指向性与统一性,各部门自行其是,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联防,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信息与资源的有效整合,这样一方面浪费了资源,另一方面延缓了危机处理的时间。

( 三) 社会动员机制有待提高

良好的社会动员机制对于食品药品危机事件的解决起着很好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做的不够。主要表现在两点: 一是,很多政府在进行社会动员时,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而忽略了法律手段与利益手段; 二是,社会动员时,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特别表现在政府自身所掌握的信息有限,而小道消息则盛行,这样通过自媒体方式进行大肆传播,就会对政府的工作造成严重阻碍。

( 四) 技术支持系统有待健全

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必须依靠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比如,数据库信息和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等等。但当前我国在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机制方面还不成熟,数据库的建设尚不完备,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问题还没有得到沉底解决。如何依托先进科学技术,实现资源与信息的共享,从而完善信息监管系统,提升政府的预警与应对危机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 五) 信息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 1) 政府不同部门间资源的共享程度不高,很多政府部门只负责和自身切身相关的信息收集,并且并没有形成有效统一的标准语规范,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割。同时,还有一些部门对一些食品药品危机事件汇报不及时,造成信息在各部门间的沟通不顺畅,都严重影响到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2)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有待加强,一些政府对食品药品的安全信息权威分析不多,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信息没有集成。在信息的搜集、评估与反馈方面都较迟缓,这样就限制和阻碍了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的作用。( 3) 忽视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当前很多消费者缺乏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消费意识,而生产者为了利润,也缺少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违反法律的现象较多。消费者自身也维权意识淡薄,投诉难,对食品药品中出现的问题莫可奈何。这无疑是政府在监管方面出现了问题。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控机制的对策

( 一) 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监管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政府在应急处理机制体系上的缺失,政府应当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处理体系,并在不断实践中进行完善: 首先,建立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主要包含五个环节: ①应急信息收集; ②应急准备; ③应急处理; ④损害控制;⑤事后恢复。其次,是要制定完备的应急处理预案。最后,加强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方面的力量建设。

( 二) 建立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

当前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呈现部门较多、多头分段、各自为政的特点。因此,可以参考当前国务院实行的大部制构建,转变原有的管理模式,采用“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管理办法,从专业化、全程化和综合化方面着手。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只有采用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相协调的办法,才能实现监管工作的协调与统一,在合力的作用下,是吸纳食品药品监管的一体化与无缝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够高效快速的完成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

( 三)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推动机制

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着手: ( 1) 建设社会诚信,恢复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法律体系,这是构建企业信用的一个基本保障,着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管理机制,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征集与披露制度和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评价制度。( 2) 规范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在近些年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反应速度与监督效力也往往超出了政府的相关监管部门,政府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媒体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积极效用,并着力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断探索合理的新闻媒体监督模式。( 3) 推进公众监督,构建公众监督有效机制,可以促进食品药品企业与公众的互信。一方面,要着力创造技术条件,让公众广泛参与监督; 另一方面,应加强第三方维权机制建设,增强公众监督力度。

( 四)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手段

主要是两个方面: 其一,加强检测机构与队伍建设,主要是就是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检测资源、提高检测力度与频度、加强专业人才建设以及检测结果公示五个方面; 其二,完善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主要是着力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总结每次危机事件的经验教训,从而有效指导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并建立全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同时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网络信息平台的创建。

( 五) 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

首先,建立统一权威的信息公布机制,对信息发布主体的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各自分工内容,要保证每个部门的职责非常的清楚,并且规定的职责能够得到落实; 其次,建立规范有序的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并保障信息公布的实时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最后,构建透明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运用网络手段,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通信及时、有效,实现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

参考文献

[1]廖露.试析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的发展[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3(04):24-26.

[2]梁涤坚.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研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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