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知识介绍范文

2024-08-28

债券知识介绍范文(精选4篇)

债券知识介绍 第1篇

(1) 金刚石刀具的种类

①天然金刚石刀具

②PCD金刚石刀具:天然金刚石价格昂贵, 金刚石广泛应用于切削加工的还是聚晶金刚石 (PCD) , 自20世纪70年代初, 采用高温高压合成技术制备的聚晶金刚石 (Polycrystauine diamond) , 简称PCD。

③CVD金刚石刀具

(2) 立方氮化硼刀具的种类

CBN是氮化硼 (BN) 的同素异构体之一, 结构与金刚石相似。

PCBN是目前利用人工合成的硬度仅次于金刚石的刀具材料, 它主要用于制作刀具或其他工具。

PCBN刀具可分为整体PCBN刀片和与硬质合金复合烧结的PCBN复合刀片。

PCBN复合刀片是在强度和韧性较好的硬质合金上烧结一层0.5~1.0mm厚的PCBN而成的, 其性能兼有较好的韧性和较高的硬度及耐磨性, 它解决了CBN刀片抗弯强度低和焊接困难等问题。

(3) 陶瓷刀具材料的种类

陶瓷刀具材料种类一般可分为氧化铝基陶瓷、氮化硅基陶瓷、复合氮化硅一氧化铝基陶瓷三大类。其中以氧化铝基和氮化硅基陶瓷刀具材料应用最为广泛。氮化硅基陶瓷的性能更优越于氧化铝基陶瓷。

(4) 通用型高速钢刀具

通用型高速钢。一般可分钨钢、钨钼钢两类。这类高速钢含加 (C) 为0.7%~0.9%。按钢中含钨量的不同, 可分为含W为12%或18%的钨钢, 含W为6%或8%的钨钼系钢, 含W为2%或不含W的钼钢。通用型高速钢具有一定的硬度 (63-66HRC) 和耐磨性、高的强度和韧性、良好的塑性和加工工艺性, 因此广泛用于制造各种复杂刀具。

①钨钢:

通用型高速钢钨钢的典型牌号为W18Cr4V, (简称W18) , 具有较好的综合性能, 在6000C时的高温硬度为48.5HRC, 可用于制造各种复杂刀具。它有可磨削性好、脱碳敏感性小等优点, 但由于碳化物含量较高, 分布较不均匀, 颗粒较大, 强度和韧性不高。

②钨钼钢:

是指将钨钢中的一部分钨用钼代替所获得的一种高速钢。钨钼钢的典型牌号是W6Mo5Cr4V2, (简称M2) 。M2的碳化物颗粒细小均匀, 强度、韧性和高温塑性都比W18Cr4V好。另一种钨钼钢为W9Mo3Cr4V (简称W9) , 其热稳定性略高于M2钢, 抗弯强度和韧性都比W6M05Cr4V2好, 具有良好的可加工性能。

(5) 高性能高速钢刀具

高性能高速钢是指在通用型高速钢成分中再增加一些含碳量、含钒量及添加Co、Al等合金元素的新钢种, 从而可提高它的耐热性和耐磨性。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①高碳高速钢。高碳高速钢 (如95W18Cr4V) , 常温和高温硬度较高, 适于制造加工普通钢和铸铁、耐磨性要求较高的钻头、铰刀、丝锥和铣刀等或加工较硬材料的刀具, 不宜承受大的冲击。

②高钒高速钢。典型牌号, 如, W12Cr4V4Mo, (简称EV4) , 含V提高到3%一5%, 耐磨性好, 适合切削对刀具磨损极大的材料, 如纤维、硬橡胶、塑料等, 也可用于加工不锈钢、高强度钢和高温合金等材料。

③钴高速钢。属含钴超硬高速钢, 典型牌号, 如, W2Mo9Cr4VCo8, (简称M42) , 有很高的硬度, 其硬度可达69-70HRC, 适合于加工高强度耐热钢、高温合金、钛合金等难加工材料, M42可磨削性好, 适于制作精密复杂刀具, 但不宜在冲击切削条件下工作。

④铝高速钢。属含铝超硬高速钢, 典型牌号, 如, W6Mo5Cr4V2Al, (简称501) , 6000C时的高温硬度也达到54HRC, 切削性能相当于M42, 适宜制造铣刀、钻头、铰刀、齿轮刀具、拉刀等, 用于加工合金钢、不锈钢、高强度钢和高温合金等材料。

(6) 熔炼高速钢和粉末冶金高速钢

按制造工艺不同, 高速钢可分为:

①熔炼高速钢:普通高速钢和高性能高速钢都是用熔炼方法制造的。

②粉末冶金高速钢 (PM HSS) :与熔融法制造的高速钢相比, PM HSS具有优点是:碳化物晶粒细小均匀, 强度和韧性、耐磨性相对熔炼高速钢都提高不少。在复杂数控刀具领域PM HSS刀具将会进一步发展而占重要地位。典型牌号, 如F15、FR71、GFl、GF2、GF3、PT1、PVN等, 可用来制造大尺寸、承受重载、冲击性大的刀具, 也可用来制造精密刀具。

二 刀具的编码规则

我国在刀具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但仍然没有达到国外的技术水平, 一些刀具相关的编码标准也基本是借鉴国外标准, 下面以车刀刀片为例说明:

1.刀片形状

C:80°菱形 H:正六边形 O:正八边形 P:正五边形 E:75度菱形 M:86度菱形 A:85度平行四边形 B:85度平行四边形 D;55°菱形 K:55°平行四边形 R:圆形 S:正方形 T:三角形 V:35°菱形 W:80°六边形

2.刀片后角

常见的有:A:3度后角 B:5°后角 C:7°后角 D:15度后角 E:20°后角 F:25度后角 G:30度后角 N:0°后角 P:11°后角

3.公差 (包括刀片的厚度、宽度和内切圆公差)

主要有:G M U 三级, 公差为:±:0.13 根据刀片内截圆尺寸不同公差则不同, 具体查阅刀具手册。

4.刀片型式

常用的有:A:有孔的片面刀片 G:有断铁屑槽的双面刀片 M:有断铁屑槽的单面刀片 N:无孔的平面刀片 W:有孔且以螺钉压紧的平面刀片

5.刀片的尺寸 (切削刃长度)

6.刀片厚度

7.刀尖圆弧半径

摘要:使用好的加工刀具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刀具工艺迅速发展, 各种新型刀具材料基本相同, 刀具编码都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关键词:刀具材料,刀具编码

参考文献

[1]郑文虎, 《刀具材料和刀具的选用》,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2-01-01

债券行业分析介绍 第2篇

金融市场大事件

今年5月24日,央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公告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并由建设银行实施托管,接管期限一年。

尽管在6月18日,监管层召集6大行和部分头部券商开会,鼓励大行扩大向大型券商融资,支持大型券商扩大向中小非银机构融资,以维护同业业务的稳定,安抚市场情绪。

但是包商事件被接管的消息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恐慌,主要出现各种猜测和担忧:

(1)包商银行被接管是因为技术性破产;

(2)此非个案,有其他银行可能会被接管;

(3)银行刚兑即将打破;

(4)中小银行整体负债端成本提高,影响中小银行和非银机构在资产端配置投向和风险偏好的变化。

包商事件发生后,市场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市场流动性分层明显,受该事件影响,现在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的价格明显上升,这些中小银行融入资金变得困难,所以不得不提高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融资的成本增加和风险增加,经营更加困难。

因此,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来说,影响较大的是配置同业存单和现,这两类业务对象主要是国股行和省外大型城商行。

所以在选择交易对手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点,设定主体评级的下限,并且对符合准入白名单的交易对手进行多维度评估,包括对主体评级、财务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和负面信息等进行分析讨论,从中选择较为优质的交易对手。

国内债券是不是一个好的理财手段?该不该买一些国内的债券?

对于任何想学习投资、想稳健理财的朋友,我觉得都有必要来了解一个被我们忽略的重要理财工具:债券。

其实我们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货币基金,投资方向就是债券。买货币基金的本质就是买了一揽子短期债券,只是这个一揽子债券是由基金经理替自己挑选的。

债券,说白了就是一个欠条,是一种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其实银行存款,本质上也是一种债券:银行承诺你按照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最终归还本金。 我们平时比较熟悉的债券主要是国债,目前5年期的储蓄式国债收益率为5.41%,这意味着如果你买了100元债券,那么未来的五年,每年年末可以获得5.41元利息收入,同时第五年还会归还你本金(当然还有最后一笔利息)。除了国债,企业也会发行债券获得融资。在国内现阶段来说,发行国债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因此很多年来,国内的债券没有发生过一起违约事件,即所有债券最终都实现了还本付息,虽然有延期兑付的情况。 不过随着近几年经济下行,已经出现了不少债券违约的情况,刚性兑付已经被打破。而交易所为了控制违约风险对于中小投资者的冲击,已经大幅提高了信用评级比较低的债券的投资门槛:评级低的一些债券投资门槛500万起。

关于债券的收益率可能让人蒙圈,解释一下: 以某还有3年到期的债券为例,现价91元,到期收益率YTM=10%,票面利率7.05% 。假如你现在已91元买入,一直持有到三年后,那么你这个三年中每年的年化收益率为10%,这个10%的收益率是这么来的(不考虑税负):91元买入的债券,最终到期时发行人会按照100元面值兑付,而这三年中每年你还可以获得7.05元。 这里的7.05%,其实对于发行人是很关键的,因为他不管发行出去的债券在市场上如何被买卖,也不管自己发的这个债券后来交易过程中价格怎么波动,反正到了每年付息那一天,随拿着债券,我就按照面值100元的7.05%支付利息。 因此,到期收益率就是你买入债券那一天后假如你一直持有到期的年收益率,而票面利息是你从发行人中获得的利息支付。 显然,如果你不是持有到期,比如你就持有1年,那么你的收益率是不确定的:各种情况的可能性都存在,甚至可能亏损。假设你就持有255天,那么你这一年的收益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决定:1、票面利息。 这个已经定了按照年化7.05%,你持有几天算几天利息,现在是255天,则利息收入=100乘以7.05%乘以255/365=4.93元。2、债券价格的变化。 假如价格从91.4元涨到92.4元,那么你的总回报就是5.93元,年化收益率为8.49%;如果你的债券价格从91.4元跌到85元,那么总回报是-1.47元,年化收益率为-2.3%。

所以,债券按日计息的方式是非常特别的,也正是债券巨大魅力之一。股票几乎完全靠价格波动赚钱,但是债券却可以在价格没有任何波动的情况下获得固定的收益,而且如果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时,我们也可以利用每天的利息收入来一定程度上对冲价格的损失。

评级比较高的债券,投资门槛很低,相比5万起的银行理财要亲民很多 。 1000元就可以买一手债券,T+0交易。只需要开个股票账户就可以买卖债券了。而评估债券的风险,大家可以简单看两个指标:债券评级和主体评级。一般来说,如果这两个评级都为AA或以上,那么应该来说安全等级比较高了。 通过到期期限、票面利率、到期收益率、风险评级,小白们也可以组建自己的债券组合。当然,投资时机的选择没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利率走势、资金面情况、公司基本面等宏观和微观因素来选择买入时机。

最后补充三点债券的不利因素:1、违约风险正在上升。目前的债券中已经发送且仍将发生不少地雷,普通投资者如果不是特别了解所投资的企业,,一定要谨慎;2、国内交易所债券流动性较差。 需要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债券,防止买不到卖不出去的情况。3、债券的利息需要交20%的利息税。比如几年前的苏中能债,税前到期收益率为10.47%,税后为8.43%。当然,个人投资是可以有避税方法的:在付息前卖出,付息后再买入即可。当然这个做法会在价格上略有损失,但是也好于支付20%的利息税。

20债券市场分析与对策

以来,债市收益率(参考10年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持续走低,由18年初接近4%的收益率下行到现在3.15左右%,也就是说现在的债市价格处于这两年的高位。

从近十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来看,低位出现在20期间,主要原因:

一是央行多次降准降息,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大量资金进入债市;

二是6月股灾发生后,债券作为较为稳健的避险资产工具,大量退市资金进入债市,推高债市价格,所以导致16年期间债市收益率维持在低位水平。

从上图可以看出,以现在的收益率划一条水平线,现在的到期收益率也只比年期间的高,也就是说现在的债市收益率处于近十年较为低的位置,现在加仓债市导致高位被套的概率是相对比较大的。

从今年债券市场走势来看,今年的资金市场情况跟16年的颇为相似,大环境是宽松的货币政策,股市维持低迷的状态,富余的资金找不到合适的优质资产配置,出现“资产荒”。

短期来看,受美国降息预期的影响,债市的收益率可能进一步下行,现时点适当的配置符合市场预期,但是对于现时点大量加仓的话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利率风险。

现时点,最佳的投资策略是:分散投资,分散风险。

(1)分散投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债和政金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投资一些优质高收益的信用债。

(2)分散投资债券各类期限,控制久期,降低风险,把债券组合加权久期控制在5年久期的红线限额预警范围内。

(3)不同的时点分散投资债券,在债市价格低位的时候多配置,以长久期为主,反之少操作,选择短久期债券,在债券投资增速下合理规划债券的配置。

债券私募行业分析

我国债券私募基金行业

我国债券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大部分公司起步于20-债券牛市。债券私募行业的最好发展时期是2012年,当时股票私募由于熊市,发展非常艰难。下半年股市向好,导致股票私募基金迅速进入爆发性增长时期,但债券私募基金发展保持稳定状态。

债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于债券交易的固有特点从而有以下几点区别于股票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一是门槛高,不仅表现在主要管理人的从业经历都比较长,且主要管理人都有大型金融机构管理者的从业背景;其二因为债券的交易比较复杂,进入债券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者较少;其三由于债券私募基金的主要委托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债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比较看重合规性和市场声誉。

债券私募基金目前和公募债券基金一样,都是一个小众市场,规模占比很小,但发展空间巨大。我们认为,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逐步向净值型转变,打破预期收益率的刚性兑付,追求稳定收益的债券型基金(包括私募债券型基金)的发展空间将明显上升。

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存在的障碍

募资环节

债券私募基金定位于稳健投资,天然符合银行理财的资金投向。目前的政策是银行理财投资私募资金仍然需要执行投资人穿透审查原则,故银行理财资金无法直接投资于债券私募基金,而只能通过基金专户、信托计划等通道方式解决,这会极大地制约债券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

投资环节

私募基金持有的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债付息时,中登深圳分公司执行的政策是将私募基金视同为公募基金(原因是带“基金”字样),直接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从而造成机构投资者的双重征税负担。如私募基金不能与基金专户、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一样执行企业债利息所得税不代扣代缴的政策,债券私募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将被迫采取通道方式来规避双重征税负担。

银行间债券账户开设环节

未来,私募基金可能允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设账户。但该交易所与标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明显市场分割,债券私募基金进入该交易所的意义有限,最终债券私募基金仍将沿袭既有的借道基金管理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采取担任投资顾问的管理模式。

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

201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债券部的直接推动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券市场在拓宽债券发行主体、发行方式、交易场所,简化发行上市审核程序,建立投资者适当制度和债券分类管理,健全债券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非常明显的进步。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也及时对《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配套规则进行征求意见,正式实施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但是,对比中国整体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债券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与会机构建议从债券产品、交易机制、参与主体(包括发行人、投资人和中介机构)、投资者保护、政策环境等几个方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从而带动债券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

建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交易所债券产品,包括发行规模、产品类型,积极推出各种创新品种。

1.可转债:由于股票市场的大幅上涨,存量可转债纷纷强制赎回,市场容量仅剩余467亿,供给严重不足,估值水平在刚性配置需求下存在高估,建议加快可转债审批,增加发行规模,满足市场的投资需要;

2.可质押债券:由于中债登20推出新的质押规定,导致交易所可质押债券大幅减少,严重制约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成交量和流动性减弱。建议增加符合新的交易规则的可质押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升市场交易活跃程度。

3.可交换债券:市场对可交换债券需求极为旺盛,但目前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仅14宝钢EB一只。建议对有减持股票意愿的公司加快发行可交换债券,迅速形成有规模的市场。

4.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市场如能形成一定规模效应,将可促进股票市场的合理定价,避免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目前,市场上可流通的短期公司债券容量有限,难以满足市场旺盛的短期流动性资产的需要。建议大力发展短期公司债券市场,债券期限可设置为1年加10天或2年附1年回售权。

5.挂钩商品指数的公司债券:对发行人来说,挂钩商品指数的公司债券可以对冲主要的经营风险;对二级市场投资人来说,可间接获得长期限的商品期货投资标的。随着国内各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建议加大品种创新,推出挂钩商品指数的公司债券。

6.资产证券化: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的创新,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未来庞大的养老基金对优质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需求。目前商业银行存在大量的非标资产转标准债券的需求,建议交易所积极研究提供非标转标的解决方案并且引入增量资金入市,一方面可增加交易品种、解决目前银行间市场解决不了的非标转标的问题,另一方面给券商、基金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带来了很大的业务空间。

7.债券借贷业务:建议在时机成熟时,在交易所市场推广债券借贷业务,进一步活跃债券市场交易活跃度,避免部分债券因长期无成交导致的估值虚高。

8.高收益债券市场:在当前我国总体杠杆程度加大,实际利率偏高,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预计未来信用违约事件会增加。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机制,交易所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将困难重重。建议尽快完善公司债券招募说明书的指引,对交叉违约、加速偿还、债券持有人清算重组等关键条款加以规范,逐步形成高收益债券市场。同时,交易所应尽快提供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对冲信用风险,方便投资人进行信用风险管理。

建议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交易规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交易效率。

1.统一交易制度: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存在着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上交所有竞价平台、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交易平台三套交易制度,深交所有竞价平台和综合协议平台两套制度。除了现券交易制度不同之外,两个交易所的回购融资制度也有很大区别。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投资,需要开两个户,熟悉五套不同的交易制度和两套不同的回购融资制度,需要准备两套以上IT系统支持。建议统一两个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制度,降低投资人的交易系统建设成本,减少因交易规则不统一而导致的交易清算风险。

2.降低回购备付金比例:目前交易所按照全月日均成交量的10%收取回购保证金,这意味着如果采取隔夜滚回购方式融资,组合将需要2%左右的现金放入备付金账户而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在详细测算交易透支风险的前提下,取消或降低回购备付金比例。

3.加快新发债券上市审批:目前交易所公司债券批准上市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企业债券长的需要3-6个月,远低于银行间市场一二个工作日的效率。建议提高新发债券上市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方便投资人投资运作。

4.调整企业债券质押回购政策:由于交易所目前已经对债券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发行后,优质城投公司实际违约风险很小,同时企业债券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明显提升。建议尽快调整企业债券质押回购政策,允许AA以上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开展质押交易。

5.试点开展质押交易:目前交易所类固定收益产品创新不断,建议选择信用风险较低的品种(如分级基金A类、债券ETF等)试点开展质押交易。分级基金A类由于严格的上折和下折机制,实际信用风险非常小,可以说是标准的AAA债券,应允许质押回购。

积极拓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引入优质的发行人和长期投资者。

1.发行人:建议扩大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中大型央企和地方重点国有企业和支柱企业在交易所发行债券(尤其是一些期限较短的品种)的力度。一方面,可替换商业银行中短期贷款,改变我国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倒逼商业银行把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或达不到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放贷;同时由于这些债券一般信用等级高且可质押,可满足市场旺盛的投资需求。

2.投资者:银行间市场的发展是一方面伴随着短融中票品种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另一方面伴随着保险资金、银行自营资金、公募基金资金、银行理财资金、境外资金等增量资金不断的引入而不断壮大。建议交易所借鉴银行间市场经验,目前重点考虑境外合格投资人和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积极培育公募债券基金和私募债券基金,形成稳定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更好适应交易所公司债券分类管理的需要。

在吸引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方面,目前大型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不存在障碍,但更广泛的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也有庞大的理财资金投资需求。目前这些中小银行对如何在交易所开户、交易非常不熟悉,当地银监部门也在政策上限制很多,导致这些资金只能去买能进入交易所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不能有效分散。

完善事先、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加强投资者保护。

1.加强事先监管。中介机构是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桥梁,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合规合法是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议完善债券承销环节的指引,推动承销机构内控程序建设,避免重发行、不重投资者的短期倾向。譬如,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出现大面积的违约,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不是很成功的关键原因是,中介机构没有严格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议完善事中事后追责制度,对明显未尽责的中介机构应该引入黄牌或红牌制度暂停其业务资格,对当时经办人员最高可取消从业资格。

推动跨部门协作,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税收问题解决,优化行业政策环境

1.跨部门协作:积极推动监管部门之间跨部门的协作,安排商业银行理财部门和部分运行合规、业绩持续稳定的私募基金的跨部门交流,减少监管壁垒,促进行业发展。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理财部门,对私募基金存在排斥,但实际情况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经验比公募基金管理人要丰富得多,这需要基金业协会的推广帮助。

2.投资者教育:目前股票私募基金在社会上的接受程度明显提升。考虑股票和债券是居民重要的资产配置方向,建议基金业协会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债券私募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引导居民合理配置资产,追求理性收益。

丹麦资产担保债券融资模式介绍 第3篇

关键词:资产担保债券 期限错配 融资模式 国外经验

丹麦是世界上第三大资产担保债券(Covered Bond)市场,其独特的资产担保融资模式有着2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运行最稳定的资产担保模式之一。

在历次金融危机中,丹麦资产担保模式稳如磐石。在不需要政府提供援助的情况下,自身就能平稳地发挥作用。乔治·索罗斯就曾多次建议奥巴马政府借鉴丹麦模式进行改革,在他看来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以丹麦模式为模版,结合实际情况,就有可能彻底解决美国房屋贷款系统中一系列严重问题。

资产担保债券简介及在丹麦的发展现状

(一)资产担保债券简介

资产担保债券是银行等信贷机构用本机构资产负债表中部分资产项做担保对外发行的长期债券。担保资产主要包括住宅抵押贷款、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对政府部门贷款和船舶抵押贷款等。债券持有人具有双重优先追索权,即债券发行人承担还本付息的第一责任,当发行人破产无力清偿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对担保资产的优先处置权。

(二)丹麦资产担保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丹麦资产担保债券最初发行于1795年哥本哈根大火之后的第二年,是世界上最早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国家之一。截至2011年底,丹麦资产担保债券的总存量为2.64万亿丹麦克朗(1克朗约等于人民币1.1元),其中地产担保2.59万亿丹麦克朗,船舶担保450亿丹麦克朗,较2007年金融危机前总增长为7000万丹麦克朗。丹麦资产担保债券2011年发行总量为1.1万亿丹麦克朗,约占其市场存量的42%(见图1)。

丹麦资产担保债券的发行商包括8家信贷机构,其中Nykredit为欧洲最大的资产担保债券发行人,在丹麦占40%的市场份额;丹麦银行和其全资控股子公司Realkredit Danmark总共占36%的市场份额。值得一提的是,丹麦资产担保债券自1797年发行至今,从未发生过针对债券投资者的信用违约,被誉为金融危机中的避风港。根据丹麦国家银行(即丹麦央行)统计,自2008年9月美國次贷危机起,外国投资者连续23个月成为丹麦资产担保债券最大买主,其中将近70%的浮动利率担保债券均被外国投资者购买(见图2)。

(三)丹麦资产担保债券的形式

2007年以前,丹麦政府规定只有专属抵押贷款银行(specialized mortgage bank)才能发行资产担保债券,所有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贷款都必须由这些机构通过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在市场上进行融资。为了遵循欧洲统一标准,丹麦议会在2007年通过一项法案,除专署抵押贷款银行以外,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也被允许发行担保债券。此后,丹麦资产担保债券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只能由专属抵押贷款银行发行的资产担保债券,这种债券与丹麦传统资产担保债券没有本质区别,同时满足欧盟标准和丹麦2007年以前法律标准,其利率、发行规模、期限必须与抵押贷款利率、融资额、期限完全匹配;二是符合欧盟标准,但其发行无需遵循丹麦传统的完全债券转手系统的资产担保债券,因而这种形式的资产担保债券无法完全规避期限错配等风险。本文主要介绍具有期限完全匹配特点的第一种形式。

丹麦传统资产担保债券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资金平衡原则

丹麦政府规定,传统的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担保债券,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必须和债券发行金额、期限、利率完全匹配,从而实现了资产负债的完全匹配,在根本上避免了期限错配等问题,这就是所谓的“资金平衡原则”(见图3)。

丹麦模式的“资金平衡原则”产生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分离的效果。由于信贷机构从借款人收到的利息、本金和需要支付给债券投资人的利息、本金完全匹配,信贷机构所承担的风险仅限于因借款人违约而不能够支付利息和本金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基于抵押贷款的特殊性,信用风险大多可以通过加强信用评估和完善法律条款加以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可控风险。而市场风险则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等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完全在信贷机构的掌控之外。尤其是在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银行间市场资金流动紧张、甚至冻结,政府往往不得不出手为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援助。在2008年的次贷危机中,美国和德国分别付出了高达3000亿美元和1000亿欧元的财政援助代价。而丹麦模式的风险分离机制则在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信贷机构对经济危机的抗冲击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丹麦资产担保债券融资市场在2008年次贷危机,甚至在1813年丹麦政府破产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正常运行的根本原因。近几年,丹麦资产担保债券的日均成交量活跃,高于丹麦政府债券。

(二)资产担保债券与担保资产池均保留在发行人表内

丹麦专属信贷机构基于其表内的信贷资产作为担保资产池发行担保债券,具有一定的证券化理念,但担保资产仍保留在信贷机构资产负债表上,与资产证券化“真实销售”的出表方式不同。这也是资产担保债券与资产证券化的最大不同。担保资产保留在表内的一大优点是,资产担保债券的发行规模受限于发行人表内合格信贷资产规模(或担保资产池)的大小,从而可以避免出现如资产证券化产品层层打包、过度发行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担保资产池进行动态调整

资产担保债券的合格担保资产池是动态调整的,不同于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静态无调整模式。丹麦法律对符合担保资产池入池信贷资产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如对于住房抵押贷款和商业住宅抵押贷款,其贷款价值比(loan-to-value,贷款金额与抵押资产价值之比)分别不超过80%和60%。对于资质恶化的担保资产将被踢出担保资产池,信贷资产正常到期后,收回的资金可以重新进行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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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资产池的动态调整确保其每一笔基础资产均具备较高的信用资质,降低了信用违约情形的发生。

(四)债券持有人拥有双重追索权

从丹麦资产担保债券诞生至今,监管和法律始终重视对债券投资者的保护。资产担保债券具有双重追索權,即担保债券持有人对债券发行人拥有第一追索权,同时对担保资产池拥有优先追索权。因此资产担保债券的清偿顺序高于发行人所发行的优先无担保债券、次级债券等传统债券。若发行人违约,担保资产池将被单独分离出来,对资产池的处置收益优先向担保债券持有人支付,剩余的处置收益才向其他债券持有者支付。

(五)超额担保对债券投资者的保护

超额担保(over-collateralization)是指担保资产池的总价值超过资产担保债券发行的总价值,从而用资产池中的超额价值为所发行债券提供担保。若发行人违约,这部分超额担保只能用来支付债券投资人的权益,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一般来说,超额担保包括强制性超额担保和自愿性超额担保两部分。根据丹麦法律规定,担保资产池的最低超额担保为8%风险加权资产,以上部分属于自愿性超额担保。另外,丹麦信用按揭法案(Danish Mortgage Act)第152c款对超额担保资金的投资范围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丹麦资产担保债券的法律与监管

丹麦资产担保债券法案始立于1851年。在过去的150多年中,丹麦模式经历了7次与时并进的改革,现已按照欧盟资产担保债券指引发展成为一种非常完善的资产担保模式。其中最近一次的改革发生在2007年7月,丹麦监管当局通过的法案使得资产担保债券符合欧盟的相关指引。

(一)欧盟关于资产担保债券的指引

1.《可转让证券共同投资计划指引》(UCITS)

资产担保债券的特征由1988年《可转让证券共同投资计划指引》(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s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作出规定。该指引22(4)条款规定了最低要求,该要求为资产担保债券在几个不同欧洲金融市场监管领域的特别处理(privileged treatment)提供了基础。简言之,22(4)条款要求如下:债券的发行人必须是信贷机构;债券的发行必须由专门法律所监管;发行机构必须处于审慎的公共监管之下;合格担保资产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担保资产池必须提供足够的抵押,以便为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全部期限内的债权提供担保;万一发行人违约,债券持有人对担保资产池具有优先的要求权。

2.新《资本要求指引》(CRD)

在欧盟层面,资产担保债券监管的另一个基石是新《资本要求指引》(Capital Requirement Directive, CRD)。该指引建立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修订国际化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定的建议的基础之上。新《资本要求指引》将适用于欧盟所有的信贷机构和投资服务提供者。CRD 列明的合格担保资产包括:给欧盟成员国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经信贷质量检查评估合格的给欧盟外其他国家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贷款价值比(Loan to value, LTV)分别不高于80%和60%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贷款价值比不超过60%的船舶贷款;经信贷质量检查评估合格的给其他银行的贷款不超过资产池总量的15%等。另外,丹麦、德国、西班牙、瑞典、芬兰等国明确规定资产证券化产品ABS、MBS不能进入担保资产池。

(二)丹麦金融服务管理局对资产担保债券的监督和管理

丹麦金融服务管理局(Danish FSA)对资产担保债券发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所有房产价值评估必须向丹麦金管局汇报。如果金管局认为估值过高,将会要求发行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如果重新评估结果仍过高于金管局评估,金管局将会要求发行机构减少贷款额。

2.所有发行机构必须按季度向金管局汇报信用风险敞口、市场风险敞口、和偿付能力。

3.金管局会定期对发行机构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抽查。

借鉴丹麦资产担保债券模式以解决资产错配问题

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的最常见表现是“借短放长”,即借入短期资金负债来为长期资产融资。对金融机构而言,可能因到期支付困难面临流动性风险。严重的期限错配会导致金融机构陷入流动性危机,甚至可能蔓延至整个金融体系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2008年雷曼兄弟的破产,与其负债端过度依赖短期融资市场从而造成流动性危机有直接关系,成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一)资产错配问题的几个方面

国内期限错配主要存在于商业银行领域。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资产错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存贷款业务的期限错配,贷款的中长期化以及存款的活期化,造成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错配。二是,理财业务的期限错配,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资金投向多为信托受益权等期限较长的资产。资金来源与资金投向的借短放长,造成期限错配问题。在理财产品大规模到期时,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考验;三是,同业业务的期限错配,银行同业业务期限错配主要表现为借入短期资金,通过信托受益权、票据受益权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等方式,投向期限更长的非标债权资产。6月中下旬国内银行间货币市场发生的“钱荒”现象与银行同业业务期限错配问题密切相关。

(二)丹麦资产担保债券融资模式对解决期限错配问题的借鉴作用

引入丹麦的资产担保债券融资模式对于解决我国商业银行期限错配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首先,商业银行通过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可以为中长期贷款提供长期的低成本资金来源,降低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丹麦传统的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债券主要为发放住房抵押贷款进行融资,遵循严格的期限、利率、规模完全匹配原则,几乎可以完全消除期限错配风险。在银行揽存压力上升、存款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下,资产担保债券扩大了银行的长期资金来源,便于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其次,担保债券的发行可替代部分理财产品,降低理财产品所带来的期限错配风险。资产担保债券遵循资金平衡原则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对投资者保护力度强,具有与高等级政府债券相近的信用评级。但其收益率较政府债券更高,因此适合有长期投资意向的个人投资者持有,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部分理财产品发行,符合理财产品逐步规范化发展的趋势。同时,还为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工具。

再次,银行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可降低对同业负债的依赖。丹麦资产担保证券市场中,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在新巴塞尔协议下,商业银行持有的资产担保债券风险权重仅为10%-20%,甚至可以低至4%的水平,显著低于目前国内同业业务20%-25%的风险权重。因此银行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可以替代部分同业负债,降低整个银行系统同业业务规模。从而避免同业业务的同质性带来的系统性冲击。

最后,银行发行资产担保债券与资产担保池均保留在表内,便于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当局对银行的监管,降低银行表外业务的期限错配风险。

引入资产担保债券需具备的制度环境

经过200多年的发展,目前丹麦制定了专门的资产担保债券法律,对发行机构、资产担保池中担保资产的资质要求(LTV限制等)、担保资产池的动态调整机制、发行人违约后的清偿顺序、监管机构、双重追索权、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均有明确规定,已建立了一整套的法律框架。这是资产担保债券模式能够稳健运行的制度保障。因此国内引入资产担保债券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等制度框架。此外有关资产担保债券发行人范围、投资者群体、合格担保资产的标准界定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探讨。

作者单位:欧阳国熠 丹麦银行金融市场部

张彬 中债信用增进公司

责任编辑:廖雯雯 夏宇宁

债券知识介绍 第4篇

关键词:巴西 国债市场 托管结算 启示

巴西作为“金砖四国”之一,近几年经济高速发展,吸引了全球投资者的目光,同时巴西债券市场是世界上重要的债券市场之一,其发展经验对于我国债券市场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此,本文介绍了巴西国债市场各方面的情况,并重点论述其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启示。

巴西国债市场概况

(一)规模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巴西联邦公债市场的容量就已排名世界第8位,截至2012年10月,巴西联邦公债合计19439亿雷亚尔,约合6万亿元人民币。

(二)基本结构

目前,巴西市场上采取竞争性招标发行的联邦公债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通胀指数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三类。

1.固定利率债券,包括LTN (短期国债)和NTN-F (中长期国债)

巴西财政部不断滚动发行四种期限的LTN和两种期限的NTN-F。巴西财政部发行固定利率债券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获取资金;二是利用这些清晰基准利率建立高效的收益率曲线。巴西财政部使用LTN作为基准利率创建4年以下的中期收益率曲线,使用NTN-F作为基准利率创建5-10年的长期收益率曲线。

2.通胀指数债券,包括NTN-B (B系列国债)和NTN-C1 (C系列国债)

巴西财政部不断滚动发行期限为3年、5年、10年、20年、30年和40年的六组与巴西全国消费者物价指数(IPCA)挂钩的通胀指数债券,使其流动性不断增强。巴西政府持续发行浮动利率债券的目的是希望将通货膨胀率与债券收益率挂钩,避免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受到损失。

3.浮动利率债券LFT

与其他国家浮动利率债券以1个季度或6个月利率作为浮动利率债券基准利率的方法不同,巴西财政部发行的LFT以隔夜利率作为基准利率。LFT目前有4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发行量相对较少。

截至2012年10月,各类型债券中,固定利率品种和通胀指数债券占比较大,分别达到39%和34%。从持有对象来看,养老金和共同基金占绝对份额,总计为40%;第二位是金融机构,占30%;非居民(境外投资者)占比也较大,达到14%。

(三)发行机制

联邦公债由巴西财政部组织发行,通过SELIC2电子招标系统进行,只有在系统中注册并经过授权的机构才可参与。

巴西财政部致力于提高市场透明度,每年年底会对市场公布下一年度的联邦公债发行计划安排,每月月初公布当月发行债券的债券期限、投标上限、缴款日期等具体细节。固定利率债券的招标安排在每周四进行。为了提高二级市场活跃度,较短期限的LTN和期限略长的NTN-F每周轮换一次,交替发行。NTN-B的招标每两周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二举行。期限更长的20年、30年和40年期债券则每月发行一次。

投标时,每个承销商最多可以投五个标位。巴西联邦公债承销团成员是经过巴西财政部和央行授权的金融机构,旨在促进联邦公债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发展,提高市场的活跃程度。目前,巴西联邦公债交易商由12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10家是银行,另外两家是独立的经纪公司或分销商。巴西财政部每隔6个月对各承销团成员的表现进行一次评估,表现不佳的交易商将被替换。2010年第二季度,巴西财政部对承销团进行了整合,将一级交易商和特别交易商(specialist dealers)3统一为一个整体,以提供债券流动性支持。新的机制使得同一机构不仅可以积极参与一级市场,在二级市场交易方面也具有更高的主动性。

整个招标过程包括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两类,承销团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非义务)参与所谓的“特别操作”,即联邦公债的第二轮招标,在竞争性招标平均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再购买一定数量的债券。

巴西财政部在发行固定利率产品的招标中均采用多重价位中标方式,承销团成员将按照各自的中标价格计算缴款金额;在发行浮动利率产品时则采用单一价位中标方式。

联邦公债的发行采用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券款对付)缴款机制,招标日的次一工作日即为本次发行的缴款日,债券分销工作需在招标当日完成。

(四)债务管理策略

2013年,巴西财政部致力于在降低长期融资成本、维持谨慎风险水平的条件下,高效满足国家财政的借款需求,并保证巴西债券市场的平稳发展。为实现这些目标,巴西政府的债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延长负债的平均剩余期限;二是通过增加短期债券,合理安排债券到期结构;三是使用固定利率债券和通胀指数债券逐步取代浮动利率债券,通过发行基准利率债券、买回操作等手段,改善债券结构;四是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发展国内和国外市场的收益率曲线;五是扩大投资者基础。

巴西政府近年来不断完善债务结构,逐步使用固定利率债券、通胀指数债券替代浮动利率债券与汇率债券。1995年,大约79.1%的联邦公债采用浮动利率方式发行,固定利率债券仅占发行总额的8.5%左右。在2003年的政府债务存量中,浮动利率债券和汇率债券的占比仍高达79.7%。经过多年调整,截至2012年10月,浮动利率债券与汇率债券存量下降至26.7%,固定利率债券、通胀指数债券的存量则增长至73.3%。巴西财政部在推动这一改革时注重循序渐进,避免因过于急迫引起融资成本的增加和债券平均待偿期限的延长。

(五)国际债信

巴西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信用等级也不断提升,成为全球新的投资热土。近几年各种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更为巴西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即将在巴西举办的2014年足球世界杯、2016年夏季奥运会等世界级体育赛事也让巴西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巴西不仅计划修建各种道路,而且还有很多天然气和电力等大型能源建设项目上马。巴西国内生产总值目前位居世界第6位,根据世界各权威机构经济学家的预测,巴西综合国力将不断提升。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巴西的财政状况也趋于良好。目前,巴西是净债权国,对外贸易也长期处在顺差状态。巴西联邦公债的信用等级相应水涨船高,标普、惠誉和穆迪评级公司对于巴西主权级债券信用等级评定均为稳定或投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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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国债市场的基础设施

(一)托管结算平台

巴西金融市场目前有三个证券托管平台:公私合营的SELIC系统、私营的CETIP和巴西交易所的子公司CBLC。其中,SELIC平台主要负责联邦公债的托管,约99%的巴西联邦公债托管在这一平台;CETIP平台主要负责企业债等信用类债券的托管,此外也有约1%的公债(这类公债为历史遗留,非招标发行、不可流通,一部分由承接地方债务转换而来,一部分为特别项目筹资基金形成);CBLC主要负责股票的托管,但在SELIC持有混同账户,可进行交易所市场联邦公债的二级托管。

在资金结算方面,除了央行运营的大额支付系统(STR)外,银行间支付清算所(CIP)也发挥一定作用。巴西国债市场支付清算机构及系统框架如表1所示。

(二)交易平台

巴西目前有SELIC、CETIP、CBLC、彭博咨询平台(Bloomberg)等四大电子交易平台,投资者可选择任一平台进行联邦公债交易。这些交易平台不与特定托管机构绑定。尽管巴西当局鼓励债券电子交易,但目前95%的债券仍然是传统的OTC模式,即场外电话询价成交。

其中,SELIC是巴西国债市场最主要的托管结算系统。SELIC的性质为系统而非机构,这不同于巴西其他托管平台。SELIC系统属央行所有,但实行公私合营的模式。央行身兼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和资金结算银行的双重身份。在巴西央行和市场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该系统于1979年由巴西金融和资本市场协会(ANBIMA)推出上线,为巴西国债市场提供所有债券的无纸化管理服务。系统由央行与ANBIMA共同管理,其中巴西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局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营与维护,ANBIMA负责技术支持。系统采取非营利模式,所获盈利用于可持续开发及人力投入等。

几点体会

总体来看,巴西债券市场托管规模和结算量不及我国债券市场;其托管体系分散,与我国情况相近;SELIC系统的框架、操作友好性和系统备份机制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相近;系统没有自动计费机制。从债券市场发展和托管机构业务拓展的角度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一)继续深入推进DVP结算

巴西国债市场自2002年SELIC系统与央行支付系统连接以后,即同时实现了一级市场发行承销、二级市场结算及债券付息兑付的全面DVP。而我国自2004年实现银行机构DVP和2008年开始推广非银行机构DVP以来,在银行间市场全面实现DVP的技术机制已经完全具备。近几年DVP结算率稳步提升,但迄今为止,DVP结算机制仍仅在二级市场得以应用,且DVP结算率尚未完全达标,一级市场的发行、承分销DVP和兑付DVP尚付阙如。为进一步向国际证券结算标准靠拢,我国债券市场特别是国债市场应积极提高二级市场DVP的覆盖率,促进一级市场和兑付DVP的早日全面实施。

(二)借鉴和有效运用全额结算为主的模式

199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巴西政府深刻吸收金融机构破产的风险教训,要求SELIC系统与巴西央行支付系统自2002年联网后,改变原来的净额结算方式,转而采用实时全额逐笔的DVP交收机制。从实际情况看,巴西投资者在选择不同机构的全额、净额结算模式时具有自由选择权,在没有行政干预的情况下,市场95%以上稳定地选择全额结算。可见,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在一定条件下,净额DVP结算未必优于全额DVP结算,二者有机结合且由市场成员自由选择可能是较优选择(如香港美元即时结算系统CHATS采用的Cutting-off Time和End-of-day DVP模式)。就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状来看,在全额结算中继续研究“链式结算”的处理和增加证券借贷服务,或许是更可行的优化方式。

(三)大力发展降低结算失败风险的证券融通

在巴西国债二级市场的DVP交收机制中,对于债券,有市场成员之间的证券借贷和发行人特别提供的证券借贷两种机制;对于资金,机构可自由选择在商业银行或央行专门为此推出的SA系统开立资金账户完成资金清算,SA系统不仅使用费用低廉,而且可以提供日间免息自动质押融资的便利。从市场发展的需要出发,可继续推动主管部门积极发展安全系数更大、操作效率更高的证券融通工具。

(四)从严有效管理地方债务

巴西曾经因地方政府债务引发过三次债务危机,距离最近的一次为世纪之交各州政府拒绝履行偿债义务,从而引发金融市场剧烈震荡。中央政府只得授权州政府将地方债券兑换为联邦或中央银行的债券。随后,中央政府开始控制地方债务无节制增长,其中有几点措施值得研究借鉴:

一是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务。2012年开始,巴西地方政府不可自行发行债券,全部由巴西财政部代理发行,并转换为中央政府的债务。中央政府利用政府信用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但在代理发行过程中地方政府需向中央政府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时地方政府需要承诺在30年内向中央政府偿还债务。

二是中央政府授权中央银行控制国内银行对地方政府的信贷总额并审查地方政府的借款申请;巴西国有和地方政府所属银行也不能发放政府贷款。对于违规举债、突破赤字上限及无法偿还联邦政府或任何其他银行借款的州,禁止各银行向其贷款。

三是建立债务定期报告制度,提高透明度。巴西地方政府每年须向联邦政府汇报财政账户收支情况,每4个月须发布由地方行政长官签署的政府债务报告。如果在8个月的宽限期内地方政府未能将债务规模调整到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该地方政府将被列入财政部公布的黑名单。

(五)构建有序的债券到期结构

巴西财政部认为,构建收益率曲线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要规范各种融资工具的到期日。巴西固定利率债券的到期日一般会被安排在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一天,其目的是与巴西商品与期货交易所的利率期货合约到期日期保持一致;通胀指数债券的到期日一般被安排在奇数年的5月15日或者偶数年的8月15日;浮动利率债券的到期日被安排在3月、6月、9月和12月的7号。考虑到续发行不会增加新的到期日和所谓的“债券碎片”,巴西财政部频繁使用续发行模式,新债在发行后的每个月会进行两次续发行操作。

这种操作模式使得巴西政府能够在发行频率较高的情况下维持较少的到期日,保持简明的到期结构。规范有序的到期结构带来三方面的优势:一是能够降低融资工具还本付息的复杂程度和操作风险,减少国债发行兑付给国库资金管理带来的较大不确定性;二是便于政府、投资者根据国债还本付息现金流,合理安排发行结构或管理投资组合;三是有助于将市场焦点和流动性集中到基准债券上,进而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

(六)大力推动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巴西国债市场上,境外投资者的持有比例多年前已超过10%。这对于巴西培育国内债券市场、扩大投资者基础、提高基础设施和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业务水平、降低对国际资本的依赖、降低筹资成本等诸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的帷幕已拉开,但步伐谨慎,在投资者类型、市场选择、投资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多限制。对于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体量的中国债券市场来说,现有境外投资者不到1%,在抓住投资限额这个大前提下,适当放宽政策条件既必要又可能,且风险可控。

注:

1.目前NTN-C已经停发,仅在市场上仍有一定存量。

2.SELIC为巴西的国债托管结算系统,但其子系统包括电子招标功能。

3.在原体制下,一级交易商侧重考核一级市场表现,特别交易商侧重考核二级市场流动性提供。

作者单位:中央结算公司

责任编辑:宗军 廖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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