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制度范文

2024-06-08

翻译制度范文(精选5篇)

翻译制度 第1篇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是教学工作的基础和教学管理水平的体现,是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的保证。陶行知先生曾说:“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所以立之大本,是师生共同的约言”。教学管理的政策与制度,为学校推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的颁布表明该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标志着该校向“建立外语人才高地、创建全国一流品牌民办大学”目标的大步推进。近年来,该院的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日趋频繁,已和美国、加拿大等几十个国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因此,该校和其他院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交流就显得十分迫切。为了更好地让国际社会了解民办教育未来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也为了使该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跟上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本文结合所学的翻译理论,对该文本进行了翻译。

二、《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简析

《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收集了近几年来该学校教学管理需要新制定的管理文件,结合实际吸收了兄弟院校的许多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务运行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学生专项教育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民办高校的具有法规性、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对该校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语言特点如下。

(一)约束性。

教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师生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违反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二)权威性。

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的是学校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来行使相关权利与义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在西安翻译学院的职责和权限制订,能体现管理层的意志。

(三)稳定性。

教学管理制度是师生共同遵守的约言,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改动,要保持相对稳定。但也不代表它是永远不变,在特殊情况或条件下,可以作相应修改。

三、功能对等理论视阈下《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翻译的策略

因《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主体内容是规章制度条文,是很正式的文体,就是法律文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翻译中笔者及团队成员以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作为基本的参照,但也发现了规章制度翻译和法律文本翻译之间的差异。在句式方面,法律文本句式比较复杂,跟其他文本相比,稍显独特。如:陈述句较多,很少用疑问句和省略句,多数情况下使用完整句,长句和复杂句也较多,高频率出现名词化结构;而规章制度文本的句式在结构上比较简单一些,尽量减少过长或较复杂的结构,清晰明了,译入语读者更容易理解。在词汇方面,法律文本专业化的倾向更重,用词意义相对专一、术语专业性强,惯用的古语众多,大量使用表示强调和防止歧义的赘词;而《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的目标文本,多用一般性或中等难度词汇,以防译文过于刻板,使目标读者产生抵触。

规章制度翻译借鉴的是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但是,当前法律翻译领域对于功能对等理论论述较少,尚属初级阶段。孙万彪(2003)在其《英汉法律翻译教程》中提出,“就法律翻译的方法而言,‘直译’是最可取的”。诚然,法律文本比较特殊,所以,语言相对庄重。因此,翻译法律文本就要更加注意忠实和准确,可实际情况是忠实和准确有时直译达不到。有时候,直译并不能取得预期效果,相反会使译文晦涩难懂。有学者认为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是目的性法则、连贯性和忠实性法则、忠诚原则。但是并没有对法律翻译的权威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作细致探讨。

根据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为了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和消除文化差异,翻译《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可以采用以下三个方法。

(一)尊重原文。翻译时不要丢掉原文的特色。

(二)意义优先。

如果译文不能让文化和意义同时满足,那就忽略形式上的对等,适当改变原文的形式,运用归化,体现原文的意义和文化。

(三)重创对等。

若改变形式还不能体现原文意义和文化,可用“重创”来消除文化差异,使原文和译文在意义上对等。这个技巧是指把原文的文化内涵以目的语的表达方式来表述。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词法方面。

管理制度文本大量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因此,目标文本中词法和句式的翻译都不可避免具有中式英语的特点。翻译重在向人传达信息,减少沟通障碍,因此在翻译时,应本着“求同”而非“求异”的原则。所以,在词法方面,应采用直译和异化为主,而在句法和篇章方面,为了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尽可能准确传递信息,应以意译和归化为主。

2. 句法方面。

原文本修饰词比较多,大量并列结构致使汉语长句翻译困难。汉语讲究意合,而英语注重形合。汉语基于修饰和语气等原因,有太多无实际意义的修饰词。但英语讲求精炼,翻译时,应酌情减词。对重要的限定词,要进行保留,不能随便删减。针对无主句,要增添主语,这样才符合英语的语法。

3. 语篇方面。

管理制度文本语篇特征较强,连接成分欠缺,且句间逻辑关系不太明显。因为英语是形合语言,通过连词、副词等表明句子之间的关系,故,翻译时要注重语篇的衔接,可使用增词法进行翻译,添加具有因果、时间、条件等关系的连接词。

四、《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翻译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虽内容比较单一,貌似不需要什么文采,但要译好,也绝非易事。该文本关乎本单位的管理机制和领导的指导思想,也关乎文体结构和表达等关键问题。翻译时,应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维护文本的权威性。

《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属于民办高校管理文书,不会像《宪法》那样有超强的法律效力,但就本单位而言,也有一定的权威性。翻译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项:明白领导想法;清楚文本基调;明确制度背景。

(二)保证译文的可行性。教学管理制度是师生共同遵守的章程,翻译力求准确可行。

1. 要有的放矢。教学管理制度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因此,翻译要有明确的指向性。

2. 要有据可循。法律意义上说,管理制度也是法律法规的一种,有一定的强制性。

3. 要协调有致。要保证教学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翻译过程中,就要和同类规章制度作纵向或横向协调。

(三)注意文本的规范。

教学管理制度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其中包含: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守则等。这些制度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翻译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文体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以符合原文特征。

(四)重视定稿过程的完整性。

对管理制度译文的修改,其实就是对所管理的对象深化认识的过程。换句话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最后由理性认识上升到指导实践的过程。因此,译文必须反复修改推敲,直到不能增减移易一字,才算最终完成翻译任务。

五、结语

由于英语民族和汉语民族在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其思维模式也具有各自的特征。因此,英语和汉语在表达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别。此外,由于汉语文字体系不具备拉丁语系的形态发生机制,没有英语的时态、语态、语气、体等,在翻译时的转换给译者造成了障碍。因此,在翻译《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文本时应正确理解管理制度的术语在汉语中的概念基础和法律精神,了解汉语文本和译入语法律文本的法律内涵,尽量在源发语法律文本和译入语法律文本寻找对等或者最接近功能对等的法律表达,如无功能对等词语,则应遵循功能对等理论,通过扩充词义等办法来实现跨语际文本的平行法律效力。

摘要:管理制度是规章制度的一种,是具有约束力的应用文。本文以《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为翻译文本,运用美国翻译理论家和实践家尤金·A·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对规章制度文本翻译进行分析和总结,探讨规章制度翻译中原语文本的语言特点,提出类似法律文本翻译的规章制度翻译的难点和翻译原则。

关键词:规章制度,功能对等,翻译原则

参考文献

[1]程镇球.政治文章的翻译要讲政治[J].中国翻译,2003,1:18~21

[2]杜金榜.法律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3]冯庆华.英汉语言比较与翻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孙万彪.汉英法律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5]王弄笙.近年来汉英翻译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J].中国翻译,2002,1:24~26

翻译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2014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恒远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翻译部的规范管理流程,构建合格专业的翻译团队,明确翻译作业流程,使得翻译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有序开展,结合公司各项规章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谨慎细致的原则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翻译资料管理、翻译作业管理、翻译质量管理、其它事务及附则。

第二章 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条 部长职责

(一)根据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计划及规章制度,领导、主持及管理本部门全面工作。

(二)负责传达上级指示、计划,组织、布置、安排日常工作任务,带领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每季度的方针、政策等。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各项工作的进行。

(四)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并检查、考核各项职责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上级报告真实情况,及时对下级的争议做出公正公允的裁决。

(六)负责对下级工作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和考核。

(七)负责公司内外翻译事务的全面管理,协助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外事接待工作。

(八)负责公司翻译事务的保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等的统筹管理。

(九)关心下级工作、生活情况,做好下级的思想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五条 副部长职责

(一)协助本部门部长分管具体工作,对其分管的各项做进行具体的落实、安排和协调。

(二)在本部门部长缺位或受本部门部长委托的情况下,行使本部门部长职责。

(三)完成本部门部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条 翻译员岗位职责

(一)在本部门领导的引导下,起草公司外文文件、信函,做到用辞合理,语法、格式规范,符合目标国的风俗文化传统习惯,表达无误、无歧义,层次清楚,符合相关文体的标准。

(二)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外事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陪同公司领导出席相关会议,进行口译,做好会议、电话的会务翻译工作,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翻译得体、用辞练达。

(三)负责公司各部门委托的各类文件资料的中外文互译工作;译稿应做到内容贴切,术语准确并且能够按时、及时完成;根据难易程度、实际情况预估翻译进度,如不能及时返回译文,须及时提出。

(四)负责来我司专家、客户的陪同翻译及与外商谈判的现场翻译等工作,保证外宾与我司人员的沟通无障碍。

(五)负责公司内部员工外语培训的课程安排、课件准备、授课和考核。

(六)派遣至各工程部项目现场的翻译员根据现场要求负责项目现场的工作文件笔译及人员陪同口译等,确保工作交流顺畅。

(七)对公司门户网站的外文版面及其他宣传资料进行翻译工作,规范公司对外公关、宣传管理,维护公司的正规专业形象。

(八)协助团队其他成员的翻译工作,相互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协作及认真负责的校对、修改、润色,以确保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九)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深对目标国国情、客户实际情况的了解,以确保翻译专业贴切、纯正地道。

(十)将所有在从事翻译工作时可能得到的资料视为机密,保证不泄露。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翻译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与委托翻译工作的部门进行日常联络;接收文件资料后登记、传阅、前期准备、任务分配至各语种翻译员;收集经审校完成的译文,最终排查不妥并统一格式后回复委托部门。

(二)对本部门翻译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做到合理无遗漏,并保

证有序清晰以方便查找、复核以及援用等。

(三)负责与翻译公司的日常沟通联络,包括文件收发及费用结算等对接工作,做到账务属实清晰。

(四)负责上级和外来文电的收发、登记传阅、任务分配、催办、回复和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的打印、复印、分发、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六)做好本部门印鉴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七)对执行翻译任务时所接触的资料文件进行保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八)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翻译资料管理

第八条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宣传资料、证书、说明书、图纸、招投标资料、对外来往函件、(电话)会议纪要、合同、项目管理资料、施工资料等各类文件。

第九条 资料由翻译管理员负责管理,如打印、复印、分发、登记、归档、跟踪,由部门领导监督及督促相关工作的完成。

第十条 资料收发由翻译管理员负责,按编号登记归档,并对作业流程进行跟踪、催办。

第十一条 资料应按类别分别存储,建立相应的文档。资料存储分别以纸质类、电子档类进行同步管理,以便待查援用。

第十二条 本部门员工离职除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必须做好以下资料移交工作:

(一)翻译作业原件及译件;

(二)公司客户地址、资料等有关信息和文件;

(三)所保管第四条所述内容文件。

第十三条 本部门文件资料以及所有从事翻译工作时可能得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视为机密。本部门员工应严格保守有关公司的任何商业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他人。

第四章 翻译作业管理

第十四条 翻译作业可来自于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对接人。各委托部门将需

翻译作业内容发至翻译管理员处并抄送翻译部负责人,由翻译管理员进行统一对接,即接收、登记、传阅、前期准备、作业分配、催办、回复及归档。

第十五条 委托部门在委托翻译作业时,须以电子档形式通过公司内部OA协同流程发至翻译管理员处,并注明翻译目标语种、交稿时间、详细程度、排版要求、所属工程项目名称(如有)等信息以便于翻译作业。

第十六条 翻译管理员收到翻译作业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登记入册,后期如实登记负责译员和审校译员等信息,以便查阅。

第十七条 作业分派前应先将作业与相关译员内部进行传阅、便于翻译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 翻译管理员应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工作,即根据作业性质、用途要求、商务背景、数量及交稿时间要求等确定翻译方案,根据译员实际工作情况、擅长专业等进行作业分派,并确定作业分工及交稿顺序。译员应服从管理调配。

第十九条 作业分派后,译员应根据翻译计划、质量管理流程以及内部词汇库、术语库等进行认真、及时地翻译作业。进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翻译管理员或翻译委托人联系解决。翻译管理员负责对作业进度适当跟踪、催办,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问题。

第二十条 译员作业完毕应及时交至翻译管理员处,翻译管理员完成最后核对审阅,回复翻译委托人并完成译稿归档工作。

第二十一条 多人分工完成翻译作业时,组员应发扬良好的合作精神,注意团队协调合作,不得以不是自己的作业范围为借口而拒绝他人的协助请求。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团队情况、翻译作业的要求,如不能及时交稿,译员应主动及时向翻译管理员反馈,翻译管理员负责与委托部门沟通协调交稿时间。如委托部门要求必须按原定时间进行交稿,则由翻译管理员联络第三方翻译公司,跟进交稿流程。

第二十三条 翻译管理员与翻译公司对接时,应注意选择经由事先筛选、签约的翻译公司,避免信息泄露。同时,应注意与翻译公司来往账务的核对以及关系的维护,避免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利益与形象。

第二十四条 针对翻译公司的译稿,翻译管理员应组织相应译员进行审核,规避翻译公司的翻译错误、失误、遗漏等而造成损失。

第二十五条 译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及时了解公司、行业、专业最新动态,如行业新兴语言词汇等并充实到词汇库、术语库中去,提

升翻译水平、译文质量。

第五章 翻译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评估:对作业原稿进行整体难易度分析,根据难易程度、实际情况预估翻译进度,如不能按要求交稿时间完成译文需及时提出,以便采取措施另行安排。如遇人力不可抗条件,导致不能按时交稿的,应由翻译管理员同步协调、监督和控制作业实施进度和质量,确保随时跟进。

第二十七条 准备:翻译管理员对作业原稿提取高频词汇、语句,对照已有词汇库、术语库,进行专业词汇、术语的统一,并将词汇库、术语库未有记录的词汇、术语补充进库,以便作业使用。

第二十八条 初译:根据作业原稿评估,翻译管理员确定组合翻译或独立翻译,强调统一词汇、术语和排版编辑标准,进行初译作业。

第二十九条 校对:初稿完成后,由校对译员进行校对及润色。该过程应彻底消除拼写、打字和语法错误,同时保证措辞的贴切、专业与一致性,形成完整译稿。

第三十条 审核:翻译与排版后,翻译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应透彻审阅译稿质量和排版编辑,力求译稿的“信、达、雅”。

第三十一条 交付:经上述作业流程后,翻译管理员方可将译稿回复至委托部门。

第六章 其它事务

第三十二条 本部门应根据译员个人实际情况,行使向工程事业部、项目现场输送翻译人才的建议权,以确保各项目现场工作链的顺畅运转以及与公司总部的良好对接。

第三十三条 输送至工程事业部、项目现场的译员应同样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杜绝无组织无纪律的散漫现象。

第三十四条 各语种翻译人才的招聘录用,应根据公司总部和各工程事业部的需要统筹安排,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企业用人理念,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三十五条 本部门应辅助人力资源部严格把关翻译人才的招聘录用,控制

人才质量,以符合公司的人才高质量标准。

第三十六条 本部门负责翻译人才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应主动对新进部门员工进行培养,以使之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商务环境,早日融入团队,作业时符合公司形象和团队标准。

第三十七条 日常工作中,翻译管理员应妥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第三十八条 未与本部门沟通确认的情况下而歪曲、删减或改动本部门译文,本部门有权拒绝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部门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本部门所作译文的一切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翻译部制定、分管副总审核,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规则进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

刑事诉讼翻译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第3篇

刑事诉讼中的翻译, 指的是翻译人员为外国及无国籍人、少数民族和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证人进行语言翻译或者手语翻译, 以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讯问、查清案件事实。无论什么法系的国家, 庭审活动对于维护公平正义都是极其重要的, 因此审判过程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能进行规范的语言表达或者具备运用官方语言的能力, 否则将会出现违背司法公正的现象。只有充分重视刑事诉讼翻译, 才可以有效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督促司法部门正确行使司法权, 从而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庭审过程中, 翻译人员的翻译活动使得庭审程序可以顺利进行, 此外翻译人员不仅要协助司法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查清有关犯罪事实, 还要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诉讼翻译的分类

刑事诉讼的庭审翻译, 主要有语言类翻译和手势翻译两大类。语言类翻译的翻译对象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国语种;手语翻译指的是以口语、手语为交流手段, 为听障人士进行传译的翻译方式。本文探讨的刑事诉讼庭审翻译主要研究的是语言类翻译。刑事诉讼的语言类翻译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少数民族语言翻译, 二是外国语种翻译。

1. 少数民族语言平等

司法正义要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驾齐驱, 而要达到实体公正首先要做到程序公正。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程序公正的重要要求, 这也是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理念的体现。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审判公正, 要以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为基础, 这就需要被追溯人能够充分理解诉讼中使用的语言和文字。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的急缺问题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刑事案件而愈发突出。我国在宪法上, 多次立法为少数民族使用其语言文字的权利和当事人享有法庭翻译权利提供保障。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是我国政府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一贯宗旨。而这项宗旨应当贯彻落实在各项社会事务中, 因此在司法领域, 一旦少数民族人员参与诉讼, 我国司法机关更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实现少数民族语言的平等。

2. 涉外案件的语言平等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 在各种国际事务中的参与度越来越高, 对外交往愈加频繁, 出入境人员日益剧增, 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涉外案件, 其中不乏众多刑事诉讼案件。根据新修定的刑事诉讼法, 基层检察院可以依法管辖外国人犯罪案件, 由此要求基层检察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要具备相应的语言沟通能力。但是, 我国司法部门对于大多数涉外案件的审理却常常由于刑事诉讼外文翻译人员资源的匮乏, 而出现庭审质量不高的情形。因此, 有必要解决涉外案件的语言平等问题, 依法规范涉外刑事案件的办理, 切实维护外籍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我国刑事诉讼翻译制度亟待改进的方面

我国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于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庭翻译制度都没有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因此, 我国刑事诉讼翻译在实践活动中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

1. 刑事诉讼翻译制度的法律规定仍需完善

法律规范制定的意义, 就在于使得抽象的法律得以具体化, 让民众知悉其义, 司法部门有法可依, 有法可循。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特殊规定应当聘请翻译人员的情形, 只有一些司法文件对应当聘请或指派翻译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因为涉及当事人的人身伤害, 其审判结果和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联系更加紧密, 影响更加直接和深刻, 一旦出现诉讼翻译的误差, 对诉讼的公正、公平危害较大。所以, 完善刑事诉讼翻译制度, 增加相关立法, 刻不容缓。

2. 司法部门翻译人员聘用程序缺乏严谨性

因为法庭翻译的内容是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比起其他所译内容, 庭审翻译更加讲究专业性、准确性, 庭审翻译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水平和司法公正。例如少数民族被追诉人犯罪后, 由于案件发生地具备较高民族语言翻译水平的人员有限, 通常情况下法官挑选翻译人员就很随意, 任意指定法警、书记员、被告亲戚、被告律师等担任法庭翻译, 这就造成了案件审理水平的低下和庭审活动公正性的丧失。

3. 法院庭审翻译水平质量不高

一是由于我国司法系统中聘请的刑诉翻译人员专业水平整体不高, 二是欠缺高水平翻译技术和设备。我国目前没有正规的司法翻译人员的定期培训活动和考核制度, 翻译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 因此我国法庭翻译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无法有力保障刑事诉讼庭审工作的进行。欧美国家法庭翻译的主要形式是同声传译, 可我国还未实行这种高效的翻译方式。同声传译是指对讲话者的内容在第一次间隔三四秒之后, 就进行不间断的口译。同传口译不光对译者要求极高, 对翻译设备要求也不低, 而我国上至最高院, 下至任一基层法院, 都没有专业的同传设备;同时, 我国司法机关基本没有聘任同传口译员作为法庭翻译人员。

4. 法庭忽视被追溯人的语言诉讼权利

首先, 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强调控制和打击犯罪, 因此人权保障在司法活动中, 包括庭审翻译所在的审判领域, 难以彰显。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不乏对人权保障的规定, 但实施情况不容乐观。很多人意识中, 自然而然地漠视和无视被告人的人权。其次, 某些法官由于自身专业素养的不足, 在庭审之前不告知被追溯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或是不告知被追溯人有权申请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翻译人员进行回避。更有甚者, 明知被追溯人语言不通或者是聋哑人员, 却不为其指派翻译人员。

四建立刑事诉讼翻译制度的法理分析

1. 法与语言的关系

语言之于法律非常重要, 法律是用语言表述的, 法律的起草、法律规范的制定、法官的判决宣告、律师的辩护发表, 这些都表明语言是法律人用来实现他们目标的工具。同样地, 法律的不确定性也来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 所以语言的准确运用是法律工作成功进行的重要前提。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曾指出, “法与法律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语言形式。”语言驾驭能力的高低决定着法律职业服务质量的高低, 语言沟通的充分程度决定着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程度。从某种程度上说, 刑事诉讼的过程就是对实物证据同言词证据相印证的事实作出判断的过程, 了解案件就是了解言辞陈述, 以语言为界面, 刑事诉讼的翻译制度同事实的认定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法同语言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刑事诉讼与语言权利的密切关系, 失去了语言权利, 被追诉人的其他诉讼权利均无从谈起, 因此庭审翻译工作在刑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刑事诉讼法与程序正义

利益主体参与司法程序并在自由意志下行使权利, 是程序正义的灵魂所在, 因此程序自身正义性的促进也必须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换言之, 只有利益主体充分参与并行使了权利, 程序正义才有望被实现。语言诉讼权利作为被追诉人的保障性权利, 在顺序上先于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人辩护这类防御性权利和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类救济性权利, 是实现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的基础, 剥夺了这项权利, 将会危及被追诉人的一系列后续诉讼权利的行使, 使其难以对抗国家公诉机关的指控。我们的法律规定了被追诉人有语言文字的诉讼权利, 但是若没有提供行使权利的诉讼环境, 就相当于残酷碾压了被追溯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翻译制度打开了被追诉人的自我剖白与法庭聆听的通道, 带给被追诉人一场严肃审慎的审判, 无论其罪与非罪, 都在程序上保证了刑法的正确实施。

3. 刑事诉讼法与保障人权

法律是所有人的法律, 保护被追溯人的权利, 亦是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而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对刑事裁判所产生的影响, 要比具体规定哪些行为是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以及如何惩罚这些行为的影响, 更加迅速、更加深刻, 由此刑事诉讼法应为被追溯人提供公正透明的诉讼程序, 因为他只是被怀疑实施了犯罪的人, 他也可能是无辜的人。所以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 就要切实保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人权。现代国家的司法权是一个有着价值的权力要素, 这种价值不是对自身权力的维护, 而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 所以保障人权是现代社会中极其重要的问题, 它是人们最直接、最强烈的正义期盼。

五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翻译制度的措施

1. 从立法方面看

第一, 建立对刑事诉讼翻译人员的统一管理机制。首先是建立翻译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有关司法部门应会同相关专业部门, 针对司法活动的严谨性、专业性和准确性, 严格制定诉讼翻译人员的资格认证标准进行考核。其次是建立翻译人员备案制度。因为诉讼翻译人员的工作极具特殊性, 其工作内容直接影响到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等问题, 因此对于翻译人员的信息要进行严格备案, 以供随时查询和审核。我国庭审翻译人数不足, 例如在小语种当事人案件中, 经常出现一名翻译人员为多名同案犯罪嫌疑人或为多名证人、被害人担任翻译, 或者参与案件诉讼过程的全部环节, 这都是由于缺乏充足的翻译人员所造成的, 所以, 还要加大吸纳专业庭审翻译人员的力度。另外, 对通过资格认证考核的翻译人员进行的备案, 通过媒介向各地区司法机关公开, 以实现司法资源共享。

第二, 确立刑事诉讼翻译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关于翻译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 目前仅在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的规定中有所涉及, 即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故意做虚假翻译,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翻译人员由于重大失误而造成延误诉讼、误导诉讼、误裁误判等情况如何追究其责任则是空白。此外, 我国法律并未对庭审以及其他诉讼阶段的翻译人员造成的延误诉讼、误导诉讼和误裁误判等情况进行立规定。对此, 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翻译人员进行警告、取消资格认证以及追求法律责任。

2. 从具体实践方面看

第一, 对翻译人员及其翻译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和监督。一是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翻译要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实时规范和监督翻译人员的行为;二是采取分工负责的翻译工作模式, 即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不同的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以此杜绝重大失误和徇私舞弊行为;三是完善翻译程序的部分细节性规定。首先, 对于询问环节, 应对诉讼翻译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录音录像, 以保证翻译活动的有据可查。其次, 诉讼翻译人员对其翻译文件要实行个人负责制, 即翻译完毕需进行检阅和签名。最后, 还可以对某些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双语记录。

第二, 提高诉讼翻译人员的专业水平、改善翻译设备。目前法院庭审翻译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为此, 国家应统一设定各地区翻译人才库, 并制定管理部门, 此外还要明确立法以确定和司法翻译人员的报酬标准并由翻译人才库管理部门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制定司法机关聘请翻译人员的费用标准, 翻译人员的费用由司法机关提供并由财政承担。同时, 各地区司法部门还应加大对庭审翻译的财力投入, 吸纳高水平翻译人才, 改善庭审翻译设备。

六结束语

公平正义需要诉讼各方的充分协调和沟通, 其前提就是各方享有平等地位, 因此语言不同的障碍必须要解决。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所带来的涉外和涉及少数民族的刑事诉讼案件越来越多, 这使得我国刑诉法庭翻译制度的构建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我国司法系统应该确保有语言沟通障碍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享有平等权利, 以便法院更好地落实公平审判工作。刑事诉讼法庭翻译的规范化建设既能够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又能推进我国司法改革建设的进程, 因此我国必须从立法、司法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刑事诉讼翻译制度, 有力地保障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合法权利, 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井然和国家发展局面的长治久安。

摘要:司法公正是司法实践与改革的最终目标, 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语言平等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和体现。为了在司法活动中帮助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翻译人员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然而, 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翻译制度并不规范, 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司法实践方面对法庭翻译进行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刑事诉讼,诉讼权利,翻译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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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制度 第4篇

一、四夷馆创办原因和过程

1407年, 永乐统治时期, 成立四夷馆, 位于南京东安石门外, 成立以后四夷馆便开始进行招生事宜。四夷馆成立以后, 至万历七年, 已经成为拥有10馆的教学和翻译机构, 1494年, 至弘治年间, 四夷馆该属于太厂寺, 又寺内少卿管理, 属于四品级别, 地位仅仅次于六部尚书。这样一来, 四夷馆的地位大大提高, 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对四夷馆的重视。随着明朝统治的衰落, 明朝与海外之间的往来已经不在频繁, 四夷馆的地位也随之下降, 并逐步萧条起来, 成一个僻静冷门的机构。清代以后, 更是地位下降, 根据《清史稿》记载:顺治元年 (1644) , 会同四译分设二馆, 会同馆隶礼部, 以主客司主事满淑各一提督之。四译馆隶翰林院, 以太常寺汉少卿一人提督之。分设回回、缅甸、百夷、西番、高昌、西天、八百、暹罗八馆, 以译远方朝贡文字。”即将明末十馆裁减为八馆。

二、四夷馆教师聘用制度

四夷馆创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育懂得外藩语言的翻译之人, 而在当时背景下, 懂得此类语言的人才少之又少, 因此, 在教师聘用上存在极大的困难, 为了有效解决四夷馆教师困乏问题, 著名的内阁大学士徐阶提出建议, 他认为蛮夷根据地域的差异, 语言文化也存在差异, 因此, 在教师任选上, 要尽量找深谙世事的, 懂得某一蛮夷语言的人为教师。因此, 明朝统治者下令让礼部寻找在蛮夷周边暗访通藩语的人才, 授予官职, 立为教师。这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对翻译人才的重视, 对翻译事业发展的重视。大学士彭时曾经言表:四夷馆翻译活动虽然“事轻但干系重”, 在外交交往中, 明朝统治者对四夷的诰敕, 或者其他番文如果存在纰漏, 往往会有失国体。鉴于多方面的考虑, 四夷馆在教师招聘制度上有严格的要求, 根据《礼部志稿》的记载, 四夷馆选用教师必须熟悉和精通番汉两种语言;在招聘制度上, 采用严格考试和复试的方式, 确保教师选用的质量和水平。鉴于要求的严格性, 以及人才的稀少性, 当时的教师来源主要有两种, 一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境内聘用;例如云清、班思杰等, 二是从明境内聘请在明定居的外夷人员, 例如当时的蒙古人火源洁、回鹘人吕英等。

三、四夷馆学生招选制度

明朝时期, 为了强化与边疆少数民族, 以及海外进贡国的交往, 明朝统治者发过少数民族和海外的文书、诰敕等, 第一步是要经过四夷馆翻译成为对应民族或国家的本土语言, 然后再发往各处。而有少数民族和海外发来的表文, 也需先经过四夷馆的翻译, 再呈递给统治者。因此, 四夷馆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十分明显和重大的。由于四夷馆职能关系外交事务, 因此, 四夷馆十分重视学生的招选制度, 选择高水平的译生是四夷馆学生招选的主要责任。

因此, 四夷馆的学生进入门槛非常的高, 学生招选制度十分严密, 每一个进入四夷馆翻译的人员来源严格限制。明朝初年译字生的选举来源于举人, 监生, 然后经过在翰林院的实习和锻炼, 再进行“三场考核”, 根据情况进行选用。可见明朝时期, 统治者对外番语言通晓人才是十分重视的。根据对我国古代历史发展来看, 绝大多数朝代对翻译工作不重视, 认为翻译属于下九流的行业, 译员的身份十分低微。而在明朝时期, 为了重视对翻译的培养, 明朝统治者通过开课考试、授予官职等方式提供译员社会地位和待遇。

1426年, 四夷馆招生制度发生稍许变化, 招生范围有所扩大, 招生源不仅仅局限于举人和监生, 扩展了对官民子弟的录用。四夷馆招生范围的扩大原因主要以下两点, 第一, 举人和监生不愿进入四夷馆进行翻译工作, 在他们看来, 他们更加致力于考试入仕。尽管当时统治者提升了译员地位, 给予庶吉士或进士出身的政治地位, 但是四夷馆翻译工作, 往往具有更少的官职升迁机会, 因此, 绝大数人致力于科举考试, 求取功名。第二, 随着明朝外交事务的开拓, 对外番语言知晓的人才需求越来越旺盛, 招生范围的扩大, 促进官民子弟踊跃报名, 四夷馆成为提升个人政治地位的阶梯之一。

不过, 以招生规模扩大相对应的, 招生的质量有所下降, 招生作弊行为严重, 招生数量快速发展, 根据史料记载, 从1537年, 四夷馆近三十年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过招生事宜, 四夷馆内教习的子弟, 成为该时期生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由于翻译多关系边关事务, 为避免军情泄露, 明政府对私自习译者进行严厉打击。据《英宗实录》载:近年以来, 官员、军民、匠作、厨役子弟投托教师, 私自习学, 滥求进用。况番字文书多关边务, 教习既滥, 不免透漏夷情。

四、四夷馆教学和管理制度

1. 课程设置。

四夷馆在课程设置上, 史料记载的相当少, 不过根据对相关史料的记载, 四夷馆的课程设置主要有三大部分, 一是番译杂文课程, 二是, 翻译外藩和海外国家地区的来文课程, 第三, 回答敕谕课程。另外, 四夷馆还让海外进贡的国家和地区等人员, 介绍本土的山川、地理、民俗等, 课间休息的时间, 译员可以进行咨询, 可见四夷馆的该类课程设置相当于我们目前的国家概况类课程。

2. 学习期限、待遇和考核制度。

对学习期限上规定为9年, 会考共有3次, 分别3年会考、6年会考和9年会考。在待遇上, 初次进入四夷馆, 按照监生的待遇对待, 满3年期限以后, 经过考试, 赐予俸粮, 再满3年以后, 授予“冠带”, 再经历3年以后, 可以加官入仕。对于初次考试不过的考生, 可以给你3次考试机会, 如果3次都没有考中, 则遣送归民, 另外除了会考, 译字生还要进行月考, 季考和年考等, 不合格的仍然要遣退。在考试内容和方式上, 四夷馆有明文规定。“严考试。查得先年试法甚踪, 致通关节, 且止考以七言绝句一首, 既系成语则, 或预拟而暗者今于考试之日严加搜检, 封锁防范, 共试字不用旧句, 临时杂出汉文三十字, 令译番文。仍设弥封官一员。卷完时, 先行弥封, 然后送看, 预行各馆教师先将番文底本送部, 以凭验封。”考试过程教、考分离, 十分严格。明朝时期四夷馆考试制度的严格性, 有利于督促学生不断加强自我翻译能力, 避免养成懒惰的学习作风, 培育了学生积极进取的努力精神, 对当前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3. 教学特点。

明朝时期四夷馆首先对学生进行基本语言的训练和培育, 更为重要的是四夷馆还重视译员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 让学生形成良好的翻译技能是当时四夷馆教学的一大特色。根据对史料的考究, 外番进入明朝边境时, 需要进行审核, 对于语言方面的障碍, 则需要有四夷馆译员处理, 因此, 很多四夷馆的译员被派往边关各处锻炼或任职, 通过翻译实践的锻炼, 学生翻译能力大幅度提升, 实现了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的良性互动, 这种教学模式, 对现在的今天还具有十分明显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4. 教材编制和使用。

四夷馆教材编制主要有各馆的教习来完成, 形成不用译语版本的教材, 供四夷馆译字生使用。其中著名的《华夷译语》就是当时编撰的教科书之一。《华夷译语》共分为三个版本。会同馆本《华夷译语》收录了大量短语性质的词汇, 譬如“天热”、“无雨”、“好月亮”等, 占词汇总量的一半以上。一开始只有蒙古语言的版本, 其四夷馆成员火源洁编制而成, 主要内容有两个部分组成:词汇和文选。词汇分为17门, 文选编录13篇文章, 其中6篇主要是明朝统治者下诏到蒙古国的文告、诏书等, 后7篇主要蒙古国上奏到明朝的奏书。

中外交往过程中, 语言往往成为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明朝时期, 随着与少数民族、海外各国家和地区的交往的密切, 统治者深刻认识到了培育翻译人才的重要性, 为此, 明朝时期, 成立我国最早的翻译机构———四夷馆, 文章以明四夷馆组织制度为研究重心, 从四夷馆教师聘用制度、学生招选制度、教学和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详细探索了其制度建设, 通过学习我们发现, 四夷馆的组织制度仍然是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借鉴和典范, 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 我国必须致力于语言人才的培育, 才能更好地走向世界和了解世界, 提升我国世界大国的地位。

摘要:本文从四夷馆教师聘用制度、学生招选制度、教学和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 分析了明四夷馆组织制度状况, 对增强我国翻译事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具有极大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明朝,四夷馆,学生招选制度,组织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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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美平.明代四夷馆翻译教学述略[J].中国科技翻译, 2011 (24-2) .

[3]任萍.明四夷馆中日本馆译语编撰考[J].日本学论坛.2007 (2) .

翻译制度 第5篇

中西方文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 因此“在一种文化里头一些不言而喻的东西, 在另外一种文化里头却要费很大力气加以解释。对本族语者不必解释的事, 对外国读者得加以解释”。[2] (P34) 这种在一种文化里不言而喻的东西, 对本族语者不必解释的事, 即为本文谈论的重点———文化缺省。本文拟以杨宪益、戴乃迭的英译《儒林外史》为例, 探讨杨、戴两人针对文化缺省, 尤其是与科举制度相关的文化缺省所常采用的翻译策略。

一、文化缺省

缺省即在交际过程中, 只要不影响交际效果, 交际双方就倾向于经济原则而将一些共享的知识省略。其中被双方作为共享的背景知识而加以省略的部分叫做“情境缺省”;与语篇有关的缺省则叫做“语篇缺省”;与语篇外的文化背景相关的省略部分, 包括民族文化、宗教信仰、价值观、伦理观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信息便为“文化缺省”。[3] (P55-60)

文化缺省是文学翻译中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普遍现象, 也是翻译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 引起了翻译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在同一文化的内部交流中, 由于交流各方享有共同的背景知识, 部分信息的缺省并不会影响交流的连贯性。但是, 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 各种缺省却常常会造成交流的障碍。当完全不熟悉源语文化的异文化读者遭遇文化缺省时往往会导致意义上的真空, 因此译界众多学人孜孜以求, 探寻破解由文化缺省而产生的翻译难题的路径。这要求译者不但有双语能力, 而且有双文化乃至多文化的知识, 特别是对两种语言的历史习俗传统、宗教文化等文化因素有一定的了解, 在这个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 重构原语文字中被缺省的文化含义, 将语言中所包含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示给译文读者, 帮助他们消除阅读中出现的意义空缺, 使语义连贯。

二、英译《儒林外史》中文化缺省的翻译策略

中国著名的文学作品中常常包含大量的文化缺省。《儒林外史》是中国文学名著之一, 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 覆盖了中国文化特有的历史、风俗习惯、价值观等, 尤其含有大量与古代科举制度相关的词汇。古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时代所特有的一种社会文化产物, 与之相关的文化负载词所标志的事物, 如:状元、监生等词汇, 在英国文化中难以寻觅。因此, 如何处理文本中蕴含的大量文化缺省是翻译的关键。杨宪益、戴乃迭的英译《儒林外史》针对与科举制度相关的文化缺省采取的翻译策略主要如下:

1. 直译

直译是指在翻译过程中完全按照原文的字面意思, 逐字逐句一对一地进行翻译。直译能传达原文意义, 体现原文风格。

(1) 到了龙门下, 行主人指道:“周客人, 这是相公们进的门了。”[4] (P14)

When they reached the Dragon Gate, the guild head pointed to it, and said, “This is the gate for scholars.”[5] (P25)

“龙门”被直译为“dragon gate”。中国人把龙看做是能带来好运、权力和前途的庄严和神圣的动物。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中, 成龙就是获得荣誉声望。中国有句古语:鲤鱼跳龙门, 即指传说中的黄河鲤鱼跳过龙门, 就会变化成龙, 比喻中举、升官等飞黄腾达之事。因此, 过“龙门”指进入此门通过考试的秀才终将拥有成功的生活。然而在西方文化中, 龙被认为是一种残忍的怪物。但在翻译过程中, 为传播中国文化, 杨氏夫妇仍然维持龙的意象, 未用其他代替, 只在下文中用“the gate for scholars”进一步说明, 确保目标语读者至少能把龙门与学者、与某种带来好运、财富权力的东西相联系。由于上下文提供了足够的线索, 译文读者不难推断出其意思, 同时有机会联结出全新的文化意象。直译一般被认为对帮助译文读者了解源语文化无济于事, 但是本书译者让我们看到另一种可能———在语境提供了足够的信息的情况下, 直译不仅不会对文化内涵的沟通造成影响, 反而会起到引入异国文化风情的作用。

(2) 弟今年正月初一日梦见看会试榜……[4] (P13)

On the first day of this year I dreamed that I was looking at the list of metropolitan examination results....[5] (P23)

(3) 年长兄竟搬到我那里去住, 将来殿试, 一切事都便宜些。[4](P46)

...Why not come and stay with me?It will be more convenient for the palace examination.[5] (P81)

(2) 与 (3) 中的“会试”、“殿试”是中国封建时期的科举考试。会试是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 由礼部主持, 报考资格为已通过乡试的举人。会试录取者称贡士, 贡士再由殿试复试。殿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最高一级的考试, 由皇帝亲自在宫殿中主持, 考中者称为进士。进士分为三甲, 殿试第一等的称为“一甲”, 只取三人, 即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等的称为“二甲”;第三等的称为“三甲”。

明清时期会试在京城举行, 而殿试在紫禁城中的保和殿举行, 因此在上文中, “会试”的翻译用了“metropolitan” (大都会的) 这个词, “殿试”则用了“palace” (宫殿) 这个词。此处译文把原文照搬过去, 在内容与形式上均采用了直译的方式, 保持了原文形式和内容, 注重了意义的准确传达。

2. 释义

释义即不逐字逐句地移译原文, 而是直接向译语读者解释原语词句在上下文中意味的一种手段。由于它既能保存原文的信息, 又能给译者表达上的自由, 因此在翻译中被广泛应用。

(1) ……三年一科, 用“五经”、“四书”、八股文。[4] (P7)

Candidates would be tested every three years, and required only to write paku essays on the Confucian classics.[5] (P13)

“四书五经”是中国儒家经典书籍, 是明清时期儒学的基本书目, 是儒生学子的必读之书。这些内容对熟悉中国文化的读者是不言而喻的, 但西方英语国家并不存在同等的信息, 由此产生文化缺省。如果用直译的方法译为“the Five Classics and the Four Books”, 甚至加上脚注具体说明哪四书哪五经, 英语读者就只能了解到它们是几本书, 而这些书究竟代表什么、有什么样的作用或是有多大重要性则完全不能体现。这样不仅不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反而会阻碍整篇文章的理解。为了扫除目标语读者的理解障碍, 杨氏夫妇选择简单的释义为“Confucian classics” (儒家经典著作) 。

(2) ……“我这地要出个状元。”[4] (P282)

..“This plot of ours will produce a Number One Graduate!”[5] (P501)

状元指在古代科举制度最高等级的殿试上取得第一名。在西方社会没有相同的文化词汇可参考, 因此上文中, “状元”译为“Number One Graduate”, 把状元的内涵意义用释义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确保读者认知程度的可接受性。

(3) 监生也可以进场。周相公既有才学, 何不捐他一个监进场?……”[4] (P15)

“Anybody who buys the rank of scholar of the Imperial Colleg e can go in for the examination.Since Mr.Chou is so learned, why not buy him a rank so that he can take the examination?...”[5] (P27)

释义是采取解释性的方法译出原文的意思。明清时期, 在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因此, (3) 中“监生”一词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国子监”和“学生”。依据明清制度, 设在京都的中央学校为国子监是最高学府。因此, 国子监一词又可拆分为“国家最高级别的”和“学府”两个概念。通过这样的拆分, 监生一词就可以译为“a scholar of the Imperial College”, 从而体现其所具有的隐含意义。在限于篇幅的情况下, 释义能帮助读者了解原文的基本含义, 在阅读译文时迅速建立连贯的语义。

3. 直译+释义

直译+释义即指在文化缺省之处, 译者在直译的同时插入额外信息的一种手段。这种方式不仅不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 反而会增强阅读的流畅性。

(1) 教她做“破题”、“破承”、“起讲”、“题比”、“中比”成篇。[4](P69)

She had also learned to write the paku essays with their divisions into eight paragraphs:‘broaching the theme, ’‘advancing the theme, ’‘embarking on the subject, ’‘the first strand, ’‘the central strand, ’and so forth.[5] (P122)

“破题”等是明清时期学子参加科举考试所作八股文中的固定写作结构, 存在于封建时期。这些词汇包含高度的文化特异信息, 对现在的中国读者来说已经很陌生, 更不用说西方英语国家的读者。他们会按照自己的文化预设理解译文词汇, 从而产生不同的联想, 甚至可能误解原文。因此, 在翻译此类词汇时, 必须改变形式, 在译文中补充与原语内涵相关的信息。杨氏夫妇采用直译加释义的方法来处理, 首先以释义的方式解释它们是八股文的各个段落, 然后以字面意思直译各词, 完整传达了原文的信息。

(2) 前任老爷取过他个头名, 却还不曾中过学。[4] (P10)

The former magistrate placed him first on the list of county candidates, but he’s never yet been able to pass the prefectural examination.[5] (P17)

“取过他个头名”和“中过学”与科举制度的分级考试相关。如果 (2) 中坚持直译, 不添加“county” (县) 和“prefectural” (院的) 两词, 则极易造成读者的迷茫:究竟是哪场考试取得第一?怎么又没通过考试?没通过哪场考试?这样就不能完整传达原文里的文化信息, 造成误解。

4. 省略

省略法就是在翻译时按意义上和句法上的需要减少一些词更忠实通顺地表达源语的思想内容。因为译文中虽然没有这个词, 但是已经具有原文这个词所表达的意思。省略可以分为部分省略和全部省略。

(1) 周进道:“老先生的朱卷, 是晚生熟读过的……”[4] (P13)

Chou Chin said, “I read your examination essay over and over again, sir...”[5] (P22)

在上文中, 译者用了部分省略的翻译方法。明清时期, 为防考官衔私舞弊, 在乡试及会试场内, 应试人的原卷 (即墨卷) 须弥封糊名, 由誊录人用朱笔誊写一遍, 送交考官批阅, 称为朱卷。考中后, 将本人在场中所作之文刊印赠人, 也叫朱卷。“examination essay”只译了“朱卷”的内涵信息, 外延信息被省略, 目的在于使译入语的内容和结构更简洁, 使译文更加通顺流畅, 更符合译文习惯。

(2) ……范讳进, 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4] (P19)

...Fan Chin, has passed the provincial examination in Kwangtung, coming seventh in the list.[5] (P33-34)

明清时期,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 会试, 殿试。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 考中后统称为举人, 第一名又称“解元”, 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此例中“亚元”在译语中被完全省略, 因为该词包含过量信息, 如果全部表达清楚, 就会使文本显得拖沓冗长。杨氏夫妇选择省略该词而用“has passed the provincial examination in Kwangtung, coming seventh in the list”补充整个文化信息, 行文流畅不生涩。

通过以上分析, 可以发现:对于文化缺省这一现象, 杨宪益、戴乃迭遵循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 以传播中国文化为己任, 尽量保留源语文化的特征。因为语言离不开文化, 文化传承的是历史。特定的文化记录的是一个特定民族的悠久历史和千姿百态的生活习俗, 包括为所有成员共有的文化经验, 因此, 两位译者灵活运用一些适当的翻译方法, 尽力将源语的文化缺省信息移植到译语文化中, 再现源语中的文化内涵, 让译语读者在阅读时感受到源语文化的异趣, 使译文读者了解中国文化之一斑, 更好地促进中国文化的传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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