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收付改革范文

2024-06-21

集中收付改革范文(精选12篇)

集中收付改革 第1篇

1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初见成效

近年来, 县级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运行平稳, 成效显著,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改革前, 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 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 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 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 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 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 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2) 强化财政预算的执行, 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步伐。

国库集中收付网络系统对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银行结算和清算管理要求比较严格, 实现了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的依次控制, 确保了资金流向和流量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执行, 预算执行实现了创新。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 执行进度如何, 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在预算指标控制之下, 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 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3) 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 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 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 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 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而且两者差距很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 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4) 有利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财政改革的目标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仅是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下一项高效、规范的政府预算执行制度, 也是其他公共财政制度得以顺利、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 改革传统的分散收付方式,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 有利于推进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2 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尚属起步阶段, 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 具体表现在:

(1) 直接支付率低、集中支付范围窄。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目前县级财政收付改革只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 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等专项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管理, 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 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 严重影响了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另外,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也只停留在县本级, 乡镇财政性资金还未纳入改革范围。

(2) 部门预算不到位。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 虽然配套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 但预算的编制还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 并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频繁, 预算内外资金结合方面还缺乏有效协调。集中收付客观上要求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科目”申报支出, 但预算单位在实际使用资金时却很难区分资金性质。另一方面, 部门预算指标批复时间相对滞后。在预算年度开始到部门预算下达之前, 在国库支付系统中没有预算指标, 使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不到位。

(3) 国库集中支付软件衔接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软件是财政业务单位核心系统, 必然涉及到财政内部和外部业务系统的衔接问题。目前财政内部各股室使用的各应用软件基本是自成体系, 尚未实现整合, 如工资统发软件、集中支付软件、收入收缴软件、会计核算软件, 预算编制软件等。有的分属不同开发商的产品, 有的分属不同部门使用, 自我维护, 自行管理, 有的无数据接口等, 使部门之间数据重复录入, 数据难以实现统一和信息共享。

(4) 财政内部各科室职能有待调整。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 财政部门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 应重新界定和规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现实工作中县级财政部门的国库股与预算股、实质上合二为一, 预算股既要下达预算指标, 又要下达用款计划, 使支付管理的随意性时有发生。有的县既有国库收付中心, 又有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结算中心, 存在大量重复劳动, 办事效率不高的现象。

(5) 集中收付改革缺乏统一规范管理。

上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各处室各自为战, 互不相通, 甚至有点混乱。特别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上, 国库收付制度改革与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存在着某些矛盾。而有些专项资金的管理 (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 按照上级相关精神要求必须按资金类别分别设置账户进行管理, 从资金管理、账户设置、资金拨付到会计核算都各有一套专门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操作层面上的不一致, 不利于县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统一规范。

3 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既是建立县级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举措, 也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的比例和支付范围。

应进一步规范直接授权支付的划分界限。在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实行直接支付的基础上, 对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部分工程项目支出和金额较大的日常支出纳入直接支付, 适当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同时结合“乡财县管”工作, 将乡镇财政性资金同时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体系。乡镇支付改革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策略, 先将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需要直接支付范围的资金纳入进来, 待时机成熟将授权支付范围的资金一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2) 加强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软件网络建设。

针对改革初期软件存在的诸多缺陷, 应进行认真分析和疏理。一是督促软件公司尽快解决目前软件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增强系统稳定性。二是着重完善集中支付系统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工资发放系统、银行支付系统的软件接口, 提高集中支付系统的完整性。三是完善总预算会计帐务系统, 逐步完成帐务系统的对接, 提高集中支付软件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3)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结合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 把预算编制具体到部门, 单位和项目。同时, 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 给预算编制留出足够的时间, 一般提前半年编制下年预算, 将预算编制及审批时间提前, 做到年前编制年初确定批复。这样, 当年批准的部门预算才能作为用款计划申请的依据。

(4) 规范界定财政部门内部各股室的工作职能。

财政部门内部应本着简化管理程序、方便预算单位的原则, 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财政内设机构, 把国库股和预算股分离开, 将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结算中心并入国库收付中心。重新制定和界定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明确职责分工, 减少内部阻力和摩擦, 增强相互间协调配合, 提高工作效率。

(5) 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

建议省级国库部门和各业务处室制定统一可行的专项资金收付和核算办法, 从制度上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的范畴, 使县级在实施国库收付制度改革时有章可循, 专项资金管理才能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6)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从源头上控制好国库资金的流向, 事前应对国库资金具体用途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的逐笔审核。事中应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 每日定时核对国库单一账户余额, 确保库款及时入库和支拨及时到位。财政部门应该从单纯核算管理向监督管理转变, 对国库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审计部门和县乡人大也应加强对国库资金运行的外部监督, 使整个国库资金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运行。

摘要:针对县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存在的问题, 提出完善建议。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改革,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成效,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赵红兵.完善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0, (06) .

[2]王美欣.现阶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 2012, (08) .

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总结 第2篇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个体系。建立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二)采取两种形式。区别不同类型的财政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统发工资、政府采购支出及其他单笔资金超过3000元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零星小额资金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三)坚持三个不变。一是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由各部门执行和组织实施,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依然不变。二是不改变资金使用权限。部门执行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时,只要符合预算内容,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都由各部门掌握。三是不改变财务管理权限。此项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改变,技术性、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必须大力提高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和权限,改革后不仅不会削弱,而且还要加强。

二、改革的基本作法

(一)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为改革搭建工作平台。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中最关健的一环,必须要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设置机构。按照改革的要求,经区编委批准成立了“国库股”和“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负责全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国库收付中心”为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改革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二是配备人员。在未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从财政局抽调2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国库收付岗位。

(二)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为改革提供坚实保障。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阻力大,困难多,必须依靠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依靠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对此项改革非常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等,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改革中疑难问题,始终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拿在手里,放在心里,作为源头治理腐败、整顿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协调各方面关系。二是部门配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改革事宜进行研究、讨论、协商,集思广义,解决了改革中的一个个疑难问题。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集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进行座谈,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方法和措施,解决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建章立制,规范账户为改革夯实基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事物,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作好扎实的基础工作,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一是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改革必须制度先行。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行,制定了较完善、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我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实施范围等,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由区政府批转执行。同时,在学习借鉴先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清算实施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二是规范账户。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必须对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全区所有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归并,按照改革的要求,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了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我们对财政部门内部银行账户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将扶贫、国债、社保、粮食直补、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专户移交到国库股和国库收付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实行严格的指标核算与资金核算分轨运行,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效益的进一步显现。同时,实行严格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财政审批、备案制度,执行严格的审批、备案程序。

(四)加大投入,建立系统为改革提供技术平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任务复杂、技术性强需要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支撑,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先后投入资金**余万元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奠定了物质基础。一是投入**余万元用于国库收付大厅建设,对200多平米的大厅进行装修,购置办公和服务设备。二是投入**余万元用于网络系统建设,通过光纤互联建立了财、税、库高速信息网络。依托计算机和高速信息网络,构建了现代化的财政国库收付平台,基本实现了办公设备现代化、办公手段自动化、数

据管理信息化,极大地方便了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简化程序,优质服务促进改革规范运行。一是简化程序。随着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改变,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必须经过计划、申请、支付等环节,改革在带来规范有序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预算单位的工作负担,影响了预算单位改革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必须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和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才能使改革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不断向前推进。我们优化业务流程设计,将代理国库、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统一开设在工行,使计划的下达,资金的汇划与清算集中在一家银行,减少了资金汇划与清算的环节,延长了业务受理时间,方便了单位用款。我们使用财政部统一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系统实施规范化的网络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我们简化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只需分资金性质向预算股和预算外资金管理股申报,减少了申报渠道,简化了申报环节。同时,实行统发工资不报计划;日常经费按月报送计划,月初一次下达;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和程序报送计划,随到随批。我们简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将政府采购资金的审核权限前移到国库收付中心服务窗口,由国库收付中心直接审核和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方便单位办款。二是优质服务。改革必须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才能取得部门的理解与配合,特别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预算单位有疑虑、有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常的。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加强沟通,简化程序,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努力树造财政窗口形象。我们实行公示制,在大厅设置了醒目的业务流程图。我们实行服务承诺制,推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服务承诺。即公开办事程序,将业务流程及办事规则印制在《财政便民服务手册》送发预算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百问不厌,不推诿、不搪塞;提供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和操作规则,挂牌上岗,诚信服务;受理快速准确,限时办结支付业务,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单位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不断完善。

(六)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通过建立“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漏斗出水,一根管道直达”的财政资金管理新模式,严格管理单位的分配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按照预算的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和层次。我们将全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同时将粮食直补、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我们不仅将部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还将集中支付的范围延伸到部门下属的基层预算单位,扩大了监管面。二是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财政直接支付的比重越高,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控制和监管就越有效。我们对统发工资、政府采购、专项支出及单笔在****元以上的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将直接支付比例由最初的55%提高到65%。三是建立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实时动态监控,提高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和信息分析,通过与代理银行配合及时制止预算单位违规行为,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规范财政预算管理。集中收付,是执行财政预算的过程,财政预算是集中收付的前提和基础,财政预算决定集中收付,没有预算的支出无法实现,大大增强了财政预算的约束力。

(二)增强财政调控能力。通过改革,财政资金集中收付,有效杜绝了预算内资金滥支乱用和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同时,未支付的财政资金集中于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便于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综合平衡,为财政统筹管理和运用财力创造了条件。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户,减少中间冗长转移过程,过去沉淀在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财政部门科学灵活调度,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促进财政其他三项改革的规范运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中,支付程序的规范化和信息的细化,要求部门预算必须进一步规范、细化,从而在客观上推动了部门预算改革的完善和提高;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部门所有财政资金都无法规避政府采购程序,财政资金直达供应商,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的扩大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清理账户和归并资金,迫使各单位将所有资金进入财政“笼子”,使“收支两条线”改革更为彻底。

(五)推动依法行政进程。过去,部门和单位间由于行政职能的不同,导致收入分配上差距悬殊,苦乐不均,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攀比,想方设法找门路创收,甚至自立项目乱收滥罚,影响极坏。实行改革后,各部门各单位能从财政性资金收支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各司其职。

(六)源头预防腐败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收支更加透明,约束更加有力,执行更加规范,监管更加到位,能够有效地防止过去少数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机关经费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牟取部门利益,私设账外账,用于吃饭招待和发放钱物,个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单位适应性亟待加强。一方面,过去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什么时候用钱、用钱干什么、用多少钱,可以随心所欲,改革后,单位头一个月就要对下个月的经费开支进行预计并向财政部门报送月度用款计划,没有计划的开支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部分单位的领导对于从批资金到报计划的转变不够适应。另一方面,改革后,对单位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财务人员要按月编报月度用款计划,用款时,属于直接支付的,要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属于授权支付的,要填写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编制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按照改革的要求,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支付依据是人大批准通过的预算,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申报用款计划,收付中心依据批准的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审批的时间滞后,不便于年初支出指标登记和资金支付管理。二是部门预算没有完善,有一部分支出没有完全细化到预算

科目、单位,支出类型、支付方式也没有划分明确,不能详细的反映财政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三是预算追加调整过于频繁,传递程序不够规范和及时,对账困难。四是预算外资金使用无年初预算,指标无法登记管理,带来用款计划和支付内容“失真”

(三)现行专项资金管理与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有矛盾。按照改革的要求,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所有专项资金都只能在这个账户中进行专账核算和管理。但是,现行部分专项资金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要求,特别是要求专户管理,给国库集中收付带来了许多障碍。

(四)软件系统不够成熟难以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预算执行的变革,如果改革后仍无法实现数据共享,改革的效果就会打折扣。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总预算会计系统、非税收入系统和工资统发系统分离,数据不能直接对接和共享,造成大量数据重复录入及对账困难。

(五)资金清算后无法办理业务。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必须进行资金清算,将零余额账户当天冲平。每天下午3点半进行资金清算后,单位无法再办理支付业务,不能继续使用资金,给单位用款带来不便。

五、完善改革的建议

(一)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一是明确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二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尽量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明确支出类型和支付方式。三是要提前预算编制和审批时间,与预算执行同步,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程序。一是完善国库股职责,将财政部门内部账户、资金统一归并到国库股管理,同时,将财政资金的支付全部通过国库收付中心办理,真正做到收支分离。二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简化审核和支付程序,确保单位及时用款。

集中收付改革 第3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公共财政;改革

为了能够使公共财政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自2000年起,在借鉴了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对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由传统的分散分级国库收付制度转变为现在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即以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的缴拨由国库进行集中收付,目前主体框架已经构建完成,然而,在改革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现状

经过人民银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配合,我国自2001年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进行试点,目前已初见成效,具体表现为:杜绝在收入缴库时出现挤占拖欠行为,国库财政收入无法足额、准时入库的情况得以解决;规范财政预算的制定以及执行,完善和明确了预算约束;使财政资金拨付环节过多、涉及面较广的弊端得到有效解决,为预算单位的款项及时到位创造了条件;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率极大提高,大大增强了国家当前宏观调控的能力。

二、改革过程中的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当前,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虽然也相应改革,但仍然存在着和现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相配套的方面,例如:预算编制的项目不够细化,较为粗放;基层部门的预算改革还应进一步深入;预算编制批准的时间不够及时,且时间跨度较短,影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程序及依据的规范性;财政资金有预算内及预算外之分,无法让国库单一账户对预算资金进行有的放矢的管理。(2)旧式体制对改革的阻力。由于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是建立在旧体制上的一项改革工程,因而遗留下来的旧体制对于改革的阻力仍然存在,削弱了新型体制的优势,使改革调整期较长,对经济的发展以及成功改革到位都有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督规范的执行力度小。在传统的财政管理制度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往往可能出现博弈关系;另一方面,管理财政资金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与国家之间,也可能形成三方博弈,而由于传统体制的弊端,造成大量财政管理漏洞,新制度改革后,对财政资金加强了集中监管力度,使得这些做法无法继续得逞,从而导致一些代理银行或预算单位受利益驱动进行违规操作,影响到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的改革成效。同时,由于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改革偏重于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规范,而对于相对忽略了对执行机构行为的规范力度。由于对执行者的监督作用较弱,往往导致执行者可能出现职权滥用,增大财政风险。二是传统预算会计制度适用性降低。建立在传统财政资金的运动过程之上的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对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无法完全适用。一般而言,传统的预算会计制度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总预算两部分会计,以收入、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五部分为框架,对各自管理的会计主体实行核算,而改革后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得传统的预算会计体系无法对资金运动的过程及支付的管理方式进行准确的反映及核算。此外会计基础及核算内容上,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并且不能对政府资金运动的全貌进行准确反映。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分已经过时,无法对现行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进行指导,或者仅为基本原则,不具备可操作性。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发布了各项规章制度,然而仍然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四是旧式行政干预过多。虽然制度已经改革,但传统计划经济的管理意识仍然存在,资金及财权的分配、预算编制及执行等各环节中都有各种旧式的、不适应目前经济形态的行政干预手段,而新体制对其行为予以制约,造成了二者的对立,给新制度的实施造成困难。五是横向的信息管理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国库、财政、银行与税务之间的信息化联网程度仍然较低,导致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缺乏高效运行的基础条件,数据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制约了财政监督作用,降低新型制度的实施效率。

三、完善措施及建议

(1)预算管理体制应做进一步的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作为预算管理制度的一个核心制度,应为其正常运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因而应进一步对预算管理体制中其他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增强。例如针对传统体制的不足,将财政资金全部归入预算内,不再区分预算外与预算内,提高管理效率,通过人民银行单一账户对财政资金进行收支运作,全部纳入国库的监督和管理之内,真实反应所有的财政收支情况,对财政赤字的缩小、短期国债发行量的减少以及国家制定宏观财政政策,均起到积极的作用。(2)将预算编制方式全面细化。欲使新制度的改革实现预期目标,必须从预算编制的方式上进一步改革,内容包括:一是内容上,从分别包括预算内及预算外两方面编制转变为综合预算,部门全部的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进行综合预算,实现资金统筹的综合平衡;二是形式上,应从由传统制度以支出功能分散预算的编制,转化为按部门的职能及部门主体进行完整统一整的部门预算编制;三是方法上,部门预算编制应分为“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项目应细化列明具体的事项,预算科目应详细分为类、款、项和目四层,并将预算由上而下明确细化至基层的预算单位,增强透明度,提高准确性、规范性及完整性。四是方式上,从基数法转变为零基预算。(3)对预算会计体系进行重组。打破原有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总预算两部分会计这一体系,建立起适应新型制度的政府会计体系,即将二者合二为一。事业单位的会计部分,除了通过财政拨款的部分归入政府会计之外,其他的均纳入非营利组织会计。实现预算会计体系的完善,能够对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运行过程和结果做准确监督和正确反映,对政府整体的收治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反映预算收支的全貌,准确提供政府资金运营的会计信息。(4)建立完备的监督机制。应对财政资金的收付进行实时监控,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动态的监控系统、内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采用多种的监管手段,对财政资金运动的事前、事中全过程进行监督,建立起各參与单位之间的制衡关系,互相独立,相互监督。(5)相关各种法律法规的健全。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后,由于账户系统、预算执行的机制、财政资金收支方式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更,因此应针对国库管理的特点及性质,将有关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例如《国库条例》、《预算法》等,避免出现有关法律法规与改革做法发生矛盾的情况。此外,为了使新制度下的各项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对现行会计制度,例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进行修订,并在时机成熟时出台《国库法》,提高法律约束的层次和方面,为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6)信息系统的建设。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库、财政、银行与税务之间的信息化联网,加强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建设。

四、结语

在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进一步的改革中,应做到紧密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完善其管理制度、会计制度以及监督制度,修订和建立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确保这一新型制度能够发挥出更加强大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孙岩.再论有效运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措施[J].财经界.2009(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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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欣,杨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刍议[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9,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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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浅析 第4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对财政工作的积极影响

(一)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通过两个变化来说明这一点:首先是账户体系的变化, 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设计, 单位账户性质是国库单一账户, 也就是说, 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运转, 全部在财政部门代为设置的国库单一账户中进行。原有的一种类型资金开一种银行账户, 自行设置, 重复设置银行账户的时代已不复存在。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资金分散管理, 单位多头开户, “小金库”泛滥等混乱局面, 也减少了财政资金收付过程中的“中转”环节, 实现收入“直达”国库, 支出“直达”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这一账户体系的变化, 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其次是资金流向的变化, 主要反映在单位退库业务和自有资金两个方面。退库业务表现在, 由于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运作是清零结算, 有代理银行操作, 在实际的业务中, 预算单位发生退库资金情况, 改革前是直接由预算单位批单, 银行只管办理业务, 主体是预算单位, 退库资金回到预算单位。改革后主体变成了银行, 银行负责将退库额度与中国人民银行清算, 退库资金回到国库。自有资金表现在:改革前预算单位的各种事业基金、基建包干结余在进行会计处理后, 进入单位的实有账户, 由单位自由支配使用。改革后这部分资金, 自然停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中, 虽说这部分资金还是预算单位的, 但资金流向发生了变化, 使财政资金使用率极大提高。

(二) 推动了政府采购的发展和完善

《政府采购法》的实施, 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政府采购资金的效率和廉政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推动了政府采购的发展和完善。集中表现在采购资金的高效使用上:由于采取了先进的国库拨付方式, 现金流原则上不再通过采购单位, 而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或收款人账户, 减少了中间环节, 有效遏制了滞留、挤占、挪用政府采购资金现象, 极大提高了采购资金的运作效率。还表现在简化政府采购申请程序上:政府采购资金, 由预算单位年初按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支付, 在财政直接支付“物品服务采购”一栏中, 一次性申请全年用款计划, 并报送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完毕, 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送国库支付机构, 国库支付机构通知代理银行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该做法不仅简化政府采购申请程序, 防治腐败现象滋生, 而且防止预算单位将政府采购指标申请未授权支出。这样简化了申请程序, 自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几点不足以及应对措施

(一) 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相协调

从1998年开始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看来, 对于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强化预算管理,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从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来看, 部门预算改革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首先表现为:预算细化不够, 尤其是基建项目没有细化预算, 使得国库集中支付的依据不充分, 还是打捆支付。虽然形式上是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去做, 但实际上没有起到国库集中支付的作用。预算单位要根据预算编制用款计划后, 才得以顺利支付, 这样预算中没有细化的项目支出, 只能合并打捆支出。其次是预算编制粗糙。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质量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推行进度。在我国现阶段预算编制不细致, 比较粗糙, 尤其是基层单位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年中增加预算的随意性很大, 这样就无法按年初预算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 不能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要求, 既影响国库支付, 也影响预算单位的事业进度。

进一步推行预算改革,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创造条件。细化预算编制,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 逐步扩大部门预算实施范围, 是各级财政资金支付建立在清晰的预算基础之上。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意识, 认真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资金, 使预算单位建立“先有预算, 后有支出”的观念。财政资金使用更具有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从而使预算单位不断提高编制精确预算的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约束, 使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互协调, 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全实现。

(二) 从业人员和改革需求不适应

财政国库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业务, 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机构、基层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从业人员, 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具体内容, 要组织业务培训, 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水平, 保证相关人员掌握新的业务和操作规程, 以免发生违规操作行为。用两点来说明:第一, 国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全。目前各级国库尤其是县级国库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很多地方只设记账员、复核员、综合员, 而事后监督员大部分均为兼职, 这些人员不仅要应付日常大量繁杂的税票入库、预算拨款、收入退库等业务, 而且要承担财政预算资金监管职责, 以及开展调查研究任务。此外就现有国库人员而言, 大部分干部的知识面限于预算收入的收纳、报解、退库、支拨等方面, 对新的国库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相对陌生, 所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提高国库从业队伍素质至关重要。第二, 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有的预算单位不按财政下达的具体预算指标合理开支, 而是改变了备用金的合理用途, 将本应作为日常公用的开支项目变成了人员支出的项目, 或者单位提出用款申请是差旅费, 而具体使用时则变成了其他项目支出。还有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没有深刻领会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质, 对按预算进行支出不太理解, 认为只要是财政授权支出资金, 预算单位就有权调剂使用, 造成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使财政部门无法及时掌握预算单位的具体用款情况。这些问题都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素质偏低分不开。建立一支思想过关、技术过硬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业队伍, 为实现制度改革提供可靠的人员保障迫在眉睫。

(三) 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给国库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保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保证国库资金运作的安全, 需要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相配套。第一, 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监督。按新的国库支付方式, 财政部门所对的支付管理对象, 将不仅仅是过去相对集中的预算单位, 大部分财政资金将直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提供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由于国库部门没有权利参与政府采购过程, 如何有效识别采购行为的真伪、拨款金额的大小、收款人的真实性等等, 便成了摆在国库工作人员面前的一大难题。必须对这些单位的收付行为, 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第二, 财政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直接支付方式, 是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动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因此有必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内部, 要设立专门的稽核部门,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管理员制, 要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内部岗位之间, 设立严密的相互制约机制, 做到程序合法、操作合规、责任明确。专设审计部门, 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 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三,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 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 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全方位监督。此外还应加快“金财工程”信息系统建设,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机制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王燕.对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 2012, (1) .

[2]王华, 朱迎娟.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思考[J].现代商业, 2007, (23) .

集中收付改革 第5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探索乡镇财政改革和发展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切实解决当前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积极实施这项改革,我市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镇财政管理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研究实施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我市推行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镇财政集中收付机构

我市于2002年10月在泰州市率先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立市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市112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监督。2007年8月,全市推行镇财务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收付、分户核算的财务集中收付制度,实现了市、镇立体推进的总体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推动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我市专门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同时,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为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市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财政局具体负责对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的业务监督管理,审计局负责加强审计监督,市纪委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2007年6月,市纪委、监察、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支付的实施意见》,各镇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统一挂牌办公,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财务集中收付业务,集中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结算,集中管理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准确运行。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与监督,配合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财政所是实施财务集中收付的职能部门,在市财政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规范、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程。

二、创新运行机制,彻底改变财务收付传统管理模式

一是明确集中收付的基本原则。即:集中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收付,分户核算;实行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三不变”,即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财务管理职能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

二是明确集中收付的范围。所有镇级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收付中心。

三是明确财务集中收付运作方式。实行镇财务集中收付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基础,在“三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原银行帐户,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实行“资金统一收付,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所有的经济业务一律在财务收付中心办理。财务集中收付具体运作方式为“两取消”、“一直达”、“四统一”。“两取消”,即取消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账户余额一律划转到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明确1名兼职或专职财务管理员。“一直达”,即单位所有预算内外收入直达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预算内安排的支出,资金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拨入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单位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支出,从财务集中收付中心直接列支。用款单位直接向财务集中收付中心报账结算。“四统一”,即统一资金结算,所有单位的资金收付一律由财务收付中心办理;统一会计核算,所有单位的会计业务由财务收付中心按规定核算;统一票据管理,所有单位不再领用财政票据,由财务收付中心集中开票;统一会计档案管理,所有单位的会计资料由财务收付中心按要求整理保管。

三、探求制度管理,有效保障财务集中收付正常运行

一是严格控制银行开户。根据镇财政工作需要,每个镇只允许设置预算账户、集中收付中心账户和专项资金账户三类,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开设银行账户,已开设的必须全部取消。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以及纳入镇核算的其他资金。

二是建立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和完整的票据登记、申领、审核、保存、缴验等一整套监管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全面清理缴销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由财政所向市局领购统一的财政票据,财务收付中心集中统一开票,严禁打白条和收费不开票、票据混用以及转让、代开和丢失财政票据的行为。

三是建立支出管理制度。建立用款计划申报和支出审批制度,预算单位根据审批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按规定提出申请,单位

报账员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的单据到收付中心报账,经审核后,通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帐户。严格备用金使用管理,严禁将备用金用于个人消费;严格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凡政府采购项目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

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业务。建立内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凭证审核制度、会

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对每笔支出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凡违反财务规定的一律拒支,保证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镇集中支付中心累计退回不合规原始凭证121张,拒付不合理支出429次,共135万元,四、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促进财务集中收付规范管理

为确保镇财务集中收付工作落到实处,市每半年由纪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财务集中收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市财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收付中心定期开展财务互审,不断提高镇会计核算水平;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审计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等。

我市实施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其成效已初步显现:一是有利于财政部门的资金调度。实行集中收付后,使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集中在一起,发挥整体效用,增强了政府的资金调控能力。二是有利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理财水平。集中收付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同时也从根本上改变以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财政资金拨付一次到位,不需层层划转,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收付后,犹如一道坚固的防线,有效地阻止了财务收支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由于单位所有收支都由集中收付中心统一办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这对于从源头上制止财政资金的乱支滥用,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四是有利于单位资金调度,解决资金临时短缺,保证事业发展和单位的正常运转。单一账户集中了各单位资金,可以临时调剂部分资金解决机关运转的问题。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我市刚迈出第一步,完善和提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将根据省厅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巩固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为出发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探索乡镇财政改革和发展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切实解决当前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积极实施这项改革,我市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镇财政管理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研究实施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我市推行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镇财政集中收付机构

我市于2002年10月在泰州市率先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立市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市112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监督。2007年8月,全市推行镇财务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收付、分户核算的财务集中收付制度,实现了市、镇立体推进的总体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推动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我市专门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同时,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为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市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财政局具体负责对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的业务监督管理,审计局负责加强审计监督,市纪委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2007年6月,市纪委、监察、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支付的实施意见》,各镇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统一挂牌办公,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财务集中收付业务,集中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结算,集中管理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准确运行。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与监督,配合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财政所是实施财务集中收付的职能部门,在市财政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规范、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程。

二、创新运行机制,彻底改变财务收付传统管理模式

一是明确集中收付的基本原则。即:集中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收付,分户核算;实行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三不变”,即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财务管理职能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

二是明确集中收付的范围。所有镇级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收付中心。

三是明确财务集中收付运作方式。实行镇财务集中收付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基础,在“三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原银行帐户,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实行“资金统一收付,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所有的经济业务一律在财务收付中心办理。财务集中收付具体运作方式为“两取消”、“一直达”、“四统一”。“两取消”,即取消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账户余额一律划转到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明确1名兼职或专职财务管理员。“一直达”,即单位所有预算内外收入直达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预算内安排的支出,资金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拨入财务集中收付中心专户;单位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支出,从财务集中收付中心直接列支。用款单位直接向财务集中收付中心报账结算。“四统一”,即统一资金结算,所有单位的资金收付一律由财务收付中心办理;统一会计核算,所有单位的会计业务由财务收付中心按规定核算;统一票据管理,所有单位不再领用财政票据,由财务收付中心集中开票;统一会计档案管理,所有单位的会计资料由财务收付中心按要求整理保管。

三、探求制度管理,有效保障财务集中收付正常运行

一是严格控制银行开户。根据镇财政工作需要,每个镇只允许设置预算账户、集中收付中心账户和专项资金账户三类,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开设银行账户,已开设的必须全部取消。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以及纳入镇核算的其他资金。

二是建立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和完整的票据登记、申领、审核、保存、缴验等一整套监管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全面清理缴销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由财政所向市局领购统一的财政票据,财务收付中心集中统一开票,严禁打白条和收费不开票、票据混用以及转让、代开和丢失财政票据的行为。

三是建立支出管理制度。建立用款计划申报和支出审批制度,预算单位根据审批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按规定提出申请,单位报账员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的单据到收付中心报账,经审核后,通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帐户。严格备用金使用管理,严禁将备用金用于个人消费;严格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凡政府采购项目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

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业务。建立内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凭证审核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对每笔支出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凡违反财务规定的一律拒支,保证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镇集中支付中心累计退回不合规原始凭证121张,拒付不合理支出429次,共135万元,四、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促进财务集中收付规范管理

为确保镇财务集中收付工作落到实处,市每半年由纪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财务集中收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市财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收付中心定期开展财务互审,不断提高镇会计核算水平;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审计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等。

我市实施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其成效已初步显现:一是有利于财政部门的资金调度。实行集中收付后,使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集中在一起,发挥整体效用,增强了政府的资金调控能力。二是有利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理财水平。集中收付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同时也从根本上改变以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财政资金拨付一次到位,不需层层划转,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收付后,犹如一道坚固的防线,有效地阻止了财务收支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由于单位所有收支都由集中收付中心统一办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这对于从源头上制止财政资金的乱支滥用,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四是有利于单位资金调度,解决资金临时短缺,保证事业发展和单位的正常运转。单一账户集中了各单位资金,可以临时调剂部分资金解决机关运转的问题。

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初探 第6篇

一、明确工作职责权限

一是村委会的职责权限。实行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后,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属于村委会不变。村级资金的收付必须进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账户,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一切形式的坐收坐支行为发生。村委会在拨付、使用资金时, 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要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手续,要实行村民议事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制,大额支出备案制,项目建设报批制,提倡村级资金以直接支付的方式支出。

二是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保证村委会存入财政国库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串户。保证村级正常支出的快捷、方便。协调与所在地开户金融部门的关系,开辟村级资金进出的绿色通道。监督村级资金是否按程系规定使用,资金流向是否正常。督促村委会定期如实公布资金使用状况。

三是国库信息部门的职责权限。负责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的使用培训和系统的维护。解决村级资金在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协调与金融部门间的关系。监视村级资金的流向,监控大额资金的收入拨付情况。

四是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协调村委会、 金融部门、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关系。组织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执行。 对村级大型项目建设前期论证的审批、实施过程的全程参与, 资金收付的全程监管。

二、流程设置、制度建设、监管措施三到位

一是系统流程设置到位。以功能强大、运行平稳的财政综合业务大平台为依托, 与方正公司联手,新上村級资金管理子系统、村级资金按收付业务设两套流程。资金收入进账时, 资金入账额度登记,根据银行签章后的入账凭证录入额度,审核后, 作为对应村级单位的拨款控制数。只要有资金入账, 就要及时操作。流程设计为一录一审,录入的控制要素有村级单位名称、额度来源说明、 金额, 其余要素一律按指定值选定。额度录入操作的时点为资金进入银行账户为起点; 资金拨付时,根据村主任审核签字后的资金拨款单录入拨款计划, 经过审核和下达两道把关后,再打印拨款凭证,经过签章经办人员签章后送银行, 银行签章后进行回单登记,业务结束。流程设计为一录、 一初审、一下达、一打印、一签章;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共设置3个岗位:出纳岗、初审岗、终审下达岗。 6个角色: 额度录入、 额度审核、 拨款录入及拨款单打印、 拨款初审、 拨款终审、 支付凭证签章。出纳人员因故需要重新打印支付凭证,必须由签章人员收回原已签章支付凭证,加盖“作废”印章后出纳人员才能打印,签章人员审核后在同笔业务对应的支付凭证上重新签章。

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为使村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会计法》、《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完善了《英山县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办法》、《英山县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管理办法》、《村级资金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公示制度》、《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审核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英山县村级资金支付凭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即全面实用又方便可操作的规章制度。

三是监管措施到位。过硬的监管措施是执行好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必要手段,为了让村级资金监管即不越位也不缺位,在制订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时,着力回避了裁判员兼运动员的管理不足。最大程度的发挥村民参与监督、管理、决策的积极性。做到保民生与保发展的和谐统一,把服务权、指导权交给地方政府。做到切实转变职能,让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把握大政方向、协调关系、引进项目、引进资金上多做工作。把技术保障、协调权、监控权交给国库信息部门。在技术保障上,国库信息部门无条件地网络系统建设,专用凭证设计,系统维护以及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协调上主要是做好与金融部门的衔接,保障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高速科学办理。在监控上主要是适时监控网上单笔5万元以上的现金进出和资金的异动情况。而具体办理业务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只承担核算、办理和督促的职权,即核算村级账户的各项资金存量,核对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备、真实、合法、合规,及时办理各项资金收付手续,督促村委会及时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了解村级民主理财和村民议事执行情况,回访村资金拨付后的反映,以及相关的业务处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使村级资金从收入到支出,得到了全程动态监管,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阳光操作,透明运行。

三、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取得的成效

我县村级资金实行国集中收付的管理形式,于2009年10月底开始,在金铺、温泉、雷店三个镇进行试点,在业务开通、动作正常后,于2010年1月在全县11个乡镇309个全面铺开,实现了国库集中管理资金涵盖了全县所有村级资金,到2010年8月31日已办理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业务1.3万笔,收付资金2.8亿元。乡镇领导一致反映实行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源头上遏制了村级腐败的发生,提高了村级工作效和村级组织的公信力。

(编辑 李寒珺)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应提速 第7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

一、现行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 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系统和科学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但我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处于边起步、边摸索阶段, 因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客观上要求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尚存在的一些问题, 急需改革, 以适应当前“中国民生”这一大课题:

1、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识不足。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收入直接缴人国库和财政专户, 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 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程的监控制度。实行集中支付, 虽然不改变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权限, 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 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奠定基础。如果这项改革实实在在地推进, 不仅具有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义, 更具有倡廉、堵乱的作用, 这等于给广大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意义非同一般。

2、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力度不到位。

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 资金的使用比较分散, 各项财政支出由财政内部各业务分管部门和各主管部门等多个机构分配执行, 各基层用款单位自行使用, 导致了财政支出管理混乱, 其危害表现在:第一, 财政与基层用款单位信息不对称, 对财政支出过程无法进行有效的刚性管理, 只是被动地了解预算资金的静态使用情况。第二, 预算管理体制不规范。首先, 我国财政资金中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收付是指所有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 要全面取消财政资金的预算内外之分, 并努力减少预算资金的流失, 减少制度外资金。第三, 临时预算太乱, 我国目前预算批随意性大, 从而造成预算执行依据不充分、预算监督不全面, 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规定的“各支付单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当年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向财政部门按用途提出用款申请”的要求。第四, .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的力量簿弱。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侧重于规范和监督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 而对于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行为的规范力度相对较小, 忽视对执行环节的管理, 这种监督的弱化会导致执行环节的权力膨胀, 从而加大了财政风险, 这将严重阻碍我国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 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对策

结合目前改革的实际情况, 并借鉴有关国家国库制度经验, 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改革财政内部科室的运行机机制加大改革力度。

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必须加强多部门的合作, 产生协同效应。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的改革必须与国库单一账户的改革同步进行, 避免改革滞后所导致的问题。

2、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应积极研究直接和授权支付的结构, 尽量控制授权支付, 扩大直接支付的比例。目前财政直接支付主要在工资、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领域、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 应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积极发挥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控功能, 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标。对扣除工资统发以外的授权支付与直接支付的比例提出定量要求, 防止变相将直接支付转为授权支付的情形出现。财政部门应以批复的单位预算作为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控制的重要依据, 以此规范资金的支付。对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部分, 应加大审核力度, 强化事前事中的审核监管。

3、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建

立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 增强了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 有效杜绝了资金的不合理使用。预算单位需要编制细致的预算、并根据年度预算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季度、月份资金使用计划, 以此向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拨款, 保证本单位履行职责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款计划的编报审批。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照规定程序编报用款计划, 年度中不能随意变动, 从而加强预算执行的控制。二是资金使用支付过程的动态监控。监控系统要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实时监控到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活动, 做到对于违规或不规范操作的自动预警, 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对违规问题的及时核查。发现违规问题后, 向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查询情况, 发现重大疑点组织实地核查, 查实问题, 及时解决, 及时纠正, 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提高财政资金对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在改革后, 财政部门要保证公、检、法、司, 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业务开展所需要经费, 特别是不能要求他们在财政外搞“创收”解决其经费需要, 以达到改革所预期的目的。

5、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现行财政与单位、单位与银行通过电话线传输信息, 运转速度缓慢, 工作效率低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数据还无法和其他相关部门共享共通。在支出方面, 可以通过承付款项来核实和签发支付命令, 并办理支付结算, 高效率地将财政资金从单一账户中直接支付;在税收收入方面, 可以规定法定纳税人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向征收机关或任何一家银行缴纳税款, 然后再通过银行电子清算系统直接上划国库单一账户。

6、完善国库监督约束机制。

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监督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一是以国库单一账户和集中收付业务为基础, 建立财政全过程监督体系;二是立法机关监督。由于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批准, 人大可利用公共选择程序, 通过对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监督, 达到对国库各项业务的监督;三是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是对国库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通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 进而达到对国库管理的监督;四是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和国库业务的透明度, 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预算执行信息。

7、实行财政、税收、国库、银行横向联网。

为了保证税款准确、及时、完整地入库, 加快实现财政、税收、国库、银行之间的计算机的横向联网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数据信息传递,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必须在软件开发与硬件建设、信息运行安全、资金运行安全上有新突破。政府财政预算收支信息是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 在技术上保障其安全, 必须在国库制度改革中得到有效解决。

8、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加快财政立法步伐, 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有序的财政法规体系;严格保证财税法规的实行是关键;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保障;提高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是条件;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重要保证。

总之, 我们必须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建立公共财政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规范财政行为, 增强财税政策的刚性, 真正做到“取之有据、用之有道、合理合法”, 从而调节收入分配, 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目标, 才能化解中国深层次矛盾, 为中国民生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驻财政部纪检组, 监察局.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构筑预防腐败机制[J].财政研究, 2007, (3) .

[2]、饶洁.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经济, 2009, (2) .

浅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第8篇

(一) 改革提高了资金运转和使用效率

新的资金运转机制改变了银行账户设立方式, 使单位多头开户小金库泛滥, 资金分散管理等局面得到改善, 既避免了中间环节的滞留和挪用, 也使财政资金便于国库资金统一调配,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转和使用效率。

(二) 强化了部门预算编制,

国库集中收付管理重点是指标管理, 部门预算是指标管理的基础,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预算都要按要求进行编报和审核, 预算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对部门预算记性批复, 并将指标发送至支付中心。这使得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逐步细化, 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 为财政部门合理控制各预算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创造了条件。

(三) 提高了预算执行和监督力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财政收支要按规定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由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严格按指标进行审核确认, 将款项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或收款人。在具体的支付中, 严格审核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 支出与指标支付按用途需一一对应, 使得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这就从根本上填堵了支出漏洞, 加强了财政部分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的监督控制, 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的全程控制。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库加强资金的监管、预测和分析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为国库的资金监管权提供保障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未明确赋予财政部门实时监控预算单位账户的权利;而且目前的一些文件, 如《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只是制度层面的规定, 缺少法律的权威性, 与国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二) 银行资金清算系统不完善, 财政信息系统的缺乏

我国的财政部门只进行经费拨款等粗线条的核算, 并不进行逐笔支出核算, 政府账务则由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和征收机关共同管理。预算单位对支出进行逐笔的核算, 这就导致了财政部门无法实现对财政支出的审核和管理。现有的中央银行的国库会计依附于中央银行的银行会计,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国库收支状况。财政信息系统的完善对于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信息系统的完善应综合政府财务网络、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和预算编制系统。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存在大量的资金需要在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之间调度。银行资金清算系统的不完善会对国库资金及时有效地收付产生负面影响。财政信息系统的薄弱增加了预算单位及时报账的速度和准确性, 不利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推进。

(三) 乡镇级别的代理银行问题严重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统一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并相应行使国家金库职能, 资金清算、国库账户管理及相关管理工作由中央银行国库部门负责。当前, 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发展落后, 中国人民银行在这些地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而是由信用社或商业银行代理乡镇国库。商业银行会在个别地市代理人民银行中心支库的国库管理业务。由于这些客观事实以及银行业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制度的不完善, 致使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这些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的监督比较分散, 对金融机构的代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 这使得代理行的代理核算工作质量低下, 管理不到位, 甚至为了缓解自身资金的紧张, 挪用财政资金, 导致财政收支入不敷出。与此同时, 有些代理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业务质量低并且为顺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之处。这些乡镇代理机构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的缺失导致了国库业务和资金业务管理的混乱, 没有发挥国库单一账户的应有效力。

三、国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经验借鉴

(一) 设置职责明确的专门机构部门

通过分析国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发展我们发现, 它们基本都设有专门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的机构部门。这些部门大多设立在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里。在这种模式中, 财政资金的最终支付由财政部门负责, 各项支付业务由其余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的指令办理。虽然不同国家的国库集中支付设置的管理机构所承担的职责有所不同, 但都是专门从事对公共财政收支的管理、监督以及政府对融资政策的制定, 大多强调管理财政资金。

(二) 依照使用权和审批权相分离的原则支出财政资金

分离支出部门的资金使用权和政府部门的资金所有权, 分离设置审计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 这种制度安排从根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在国外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政府资金都基本集中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上, 国库或财政部行使支出计划的审批权并制定支出预算, 各支出部门和预算部门行使资金的使用权, 包括支出使用资金的时间和按照预算支出计划运用资金等。用款单位在向国库申请支付得到批准后按照支出预算进行购买活动。向用款人或用款单位自身不具体参与支付活动, 而是经过国库审核并签发支票后进行支付, 保证了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与的分离。

(三)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监督财政资金的收支

各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了国库集中收付机构中工作人员在有关财政资金的各个环节的权利和责任, 设有专门设置针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监督机构, 并且制定规范的监督机制和制裁方案作为执行监督机构权利的保障。在市场经济中, 将资金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其工作职责联系起来, 明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责任, 有效降低了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

(四)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共同遵循几项基本原则

效益性原则。作为公共资金财政资金, 以追求宏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但它对微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够重视, 在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应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 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给社会带来最大化的综合效益。相互牵制原则。财政部门行使资金的所有权, 监管部门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权, 预算部门履行资金的使用权。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使得三种权力之间形成了互相制约的关系,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政策性原则。国家财政是公共财政, 财政资金的使用必须得到政策制定者的批准。政府的宏观调政策推动经济的发展, 财政部门的职能弥补了市场的缺陷。所以财政资金不仅应致力于财政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 同时也必须服务于公众。

四、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 全面实行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体制与公共财政制度对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部门预算是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财政资金, 使资金更好地用于各项建设中, 保证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实行部门预算能够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完善性和统一性, 在预算中体现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 既提高了管理效率, 同时可以防范预算执行中的舞弊行为, 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二) 建立严格的监督控制体系和有效的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控制和完善责任机制, 是最大限度发挥作用财政资金作用的有利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为财政资金使用提供了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涉及到财政部门、国库、预算单位、支付中心等各环节, 各部门都应恪尽职守, 在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同时相互制约和监督。各部门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社会审计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等应起到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监督作用, 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网络。

(三)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财务管理方式、会计核算方法、财务支付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 对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由于预算对经费收支形成了制约, 要求预算会计不但要熟悉相关财务会计的知识, 还要对预算经费进行科学规划;另一方面, 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广泛应用, 要求预算会计必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术知识, 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相关业务的需要。

(四)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 并且以功能强大的银行结算系统和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 所以国库管理电算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制度的改革能否顺利进行, 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才能为实现高效、规范、科学理财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当前, 国库银行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仍然比较落后, 资金支付清算业务的速度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 如何完善这一系统的建设已经成为首当其冲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信息系统的建设成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瓶颈。因此应加强各部门之间联系, 实行统一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实现分享财政数据, 提高办理业务速度和效率的目标。加快银行数据接口建设, 实现银行数据及时查询、追踪和管理, 实现人工和电子双线运行, 保证国库单一账户和政府资金支付系统高效运行。

摘要:目前在我国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并且改革已经取得了成绩, 但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分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存在的问题, 在借鉴国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国库集中首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经验借鉴,建议

参考文献

[1]王燕, 对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中国农业会计, 2012年第1期[1]王燕, 对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中国农业会计, 2012年第1期

[2]王华, 朱迎娟, 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思考, 现代商业, 2007年第23期[2]王华, 朱迎娟, 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思考, 现代商业, 2007年第23期

[3]李建宁,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西部财会, 2011年第6期[3]李建宁,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西部财会, 2011年第6期

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第9篇

一、改革的作用和成效

一是有利于规范操作。通过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 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 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是有利于管理监督。实行集中收付制度, 在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的同时, 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三是有利于方便用款。实行集中收付制度, 减少了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 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是减少了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在单一账户体系下实行集中收付, 较好地约束了基层财政部门和有关代理银行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权限, 减少了资金挪用风险。

二、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各方面的阻力较大。主要表现:一是由于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财政部门在签发支付命令后, 财政资金即由国库直接支付给支出单位的商品或劳务供应者, 财政部门成为掌握财政资金支付的最后环节, 触动了财政内部部门职能的调整, 财政部门的工作成倍增加, 责任也加大了, 一些同志存在抵触情绪或畏难情绪。二是取消了支付部门在商业银行的各种账户, 商业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来源, 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将给政府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虽然政府财政资金是属于国家的, 但长期以来一直由支出部门分散使用, 现在政府集中使用后, 支出部门将失去对大部分资金的直接支付权, 并由此减少存款的利息收入, 部门的“既得利益”被打破, 其积极性会受到打击, 阻力加大。

其二, 配套法规跟不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首先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修改, 包括《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次, 部门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此外, 代理银行手续费问题也要尽快进行相应调整。

其三, 预算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改革需要。一是预算编制和审批时间滞后, 不利于年初支出指标登记和资金支付管理。目前, 各单位预算编制时间大都不足半年, 造成预算编制过粗, 预算招待过程中随意调整等问题。同时, 由于预算草案一般是在当年的3月份或是3月份以后才批复, 之前的财政收支就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规定的“预算单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当年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向财政部门按用途提出用款申请”的要求。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各级财政对单位的支出计划无法逐笔核定, 预算没有细化到部门、项目和个人, “支出类型”、“经费类型”和“支付方式”也没有明确划分, 不能详细反映财政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三是部门预算不完善, 预算追加调整变动过于频繁, 传递程序不规范, 指标录入和对账困难, 且预算外资金没有完全纳入综合预算编制, 导致用款计划和支付内容“失真”。

其四, 信息系统建设难以适应改革需要。一是工资统发系统、集中支付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和总预算会计系统分离, 数据不能相互对接和共享。二是由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核算要求不同, 预算外资金仍未纳入新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不能传递和共享, 造成用款清算过程对账困难。三是受现行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 财税、库、行联网工作不能真正实现, 造成大量数据的重复录入和对账困难。四是银行资金清算系统的不完善影响了国库资金及时有效地收付。

其五, “重支轻收”观念难以适应改革的需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财政收入集中入库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两方面。财政收入的集中管理既是整个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 也是实现集中支付的前提。而实际上各地改革的重点都放在集中支付的管理上, 对收入的统管涉及较少, 导致一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集中收支的范围。

针对以上问题, 提出如下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改革的认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 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 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需要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密切配合, 需要上级部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基层改革业务和资金的支持力度, 让基层有信心、有能力推进改革。各级有关部门都要熟悉和掌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支出审批权和会计核算权“三不便”的原则, 合理地规范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加大宣传力度, 统一认识, 统一步调, 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减少改革压力。

第二,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要调整预算批准和时间。如果要达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当年批准的预算作为用款申请依据的要求, 则预算批准时间必须提前确定, 或将预算年度从历年制更改为跨年制。为此, 财政部门可在预算编制完成后, 首先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暂时执行, 待人大会正式通过后, 再予以调整执行。二要细化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的方式细编预算, 使部门预算的承受单位和具体项目进一步细化, 为国库部门直接办理财政集中支付创造预算基础条件。部门预算从基层编起, 一经批准, 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

第三, 建立完善监督控制体系。一要尽快修订与国库改革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使之符合实际需要, 并根据当前要求,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结合改革试点情况, 制定《集中支付操作程序》, 修改《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修改《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国库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财政金融法规, 细化操作规程, 并对会计科目的设置, 更正凭证和国库会计报表的格式都一一加以规范, 为参与改革的各方合理规避风险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依据。二要建立安全高效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运用先进的现代网络技术, 构建财、税、库、行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 确保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 实现对财政收支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首先要建立完善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参与同城清算, 做到实时清算;其次大力开发与国库业务有关的应用软件程序, 包括国库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和预测以及综合管理软件, 建立起严密、安全的国库数据资料信息库, 以便及时获取财政资金运行的数据资料;同时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 加速资金运行速度,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要建立建全监督机制, 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约束和监管, 规范办事程序;商业银行应严格依照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行事;人民银行应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和清算业务进行严格监督;审计部门应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加强对国库资金运行的外部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应严格履行自身职责, 加强对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政府支出部门和供应商也应具有对国库资金结算速度和效率进行监督的义务。

第四, 加强收入集中管理。对预算内、外收入统一核算, 一律直接缴国库, 坚决取消收入过渡账户, 从根本上限制财政支出的随意性。一要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 制定规范的“发放、检验、核对、回收”制度, 保证所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要与人民银行密切协作, 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 坚决查处假冒下属企业开户或公款私存等违纪违规行为, 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唯一性;三要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财政部门要本着用活、用好资金以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 帮助和监督非税收入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 加强和优化对预算外资金支出结构的管理, 为国库集中收付的正常动作提供必要条件。

总的来说,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体现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 是对现行制度的创新, 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得力措施, 它从根本上体现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正在改革过程中, 通过大家共同努力, 国库集中收付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 争取早日实现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参考文献

[1]范柏霞.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建议.财会通讯, 2007, (6) .

[2]王庆玲.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探讨.财会研究, 2007, (6) .

集中收付改革 第10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预算会计的影响

1.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预算资金的影响。

在过去的分散支付形式下, 财政资金要通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层层划拨, 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各个预算单位而得不到有效运用, 这样不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的全程审查和监控, 也不利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预算资金的流转环节减少了, 流程也缩短了。资金直接通过国库拨款进入到各供应商的账户, 然后退出预算会计系统, 各种转拨环节消失。

此外, 资金形态随之发生了改变。在分散支付情况下, 预算资金一直以货币形态在整个预算系统内部流转, 一旦资金离开国库进入预算单位, 就脱离了财政监管的视线。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预算会计系统内部没有货币资金流动, 只存在一些实物, 比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的大宗物资。

2. 相关会计制度的颁布对预算会计的影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 改变了预算会计资金的运动方向和形态。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预算会计制度方面的补充规定和核算办法, 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和《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这些补充规定对预算会计最大的影响在于:

(1) 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 财政资金的收付不再经过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 也就是说不再产生实际的资金流。财政部门因此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此外, 预算单位为核算在年终尚未使用和尚未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也设置了“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2) “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账户的核算内容发生变化。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 预算单位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财政资金, 因此“银行存款”科目仅核算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而“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仅核算本单位自用的财政资金, 不再核算转拨的财政资金。

(3) “拨出经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较少使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 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不再对所属单位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政府非税收入的收费主体由预算单位改为财政国库, 因此预算单位很少使用这三个科目。

(4) 以财政总预算会计为延伸, 设置财政国库执行机构会计, 增加了“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等总账科目对财政拨款支出进行核算。

总之, 这些规定虽然解决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一些会计核算问题, 但其只是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补充与完善, 预算会计制度在体系、内容和核算基础上存在的固有缺陷仍不能满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即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一致。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

1. 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对预算会计信息的人为分割。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意味着代表政府的总预算会计部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使用三套不同的账户, 并在不同范围内形成三个不同会计主体, 使用各自的核算方法。这种强调“单位”核算的预算会计体系是分散的, 其使得财政资金进入预算单位后, 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寻租”行为, 造成腐败、低效率和缺乏透明度等后果。这样的会计体系丝毫没有体现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会计信息的集中性要求。

2. 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内容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协调。

(1)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范围较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 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 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而成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重要目的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程性监控, 但实际上此机构仅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暂付往来等业务不予以核算。这样, 国库执行机构的会计核算、监督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 不能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

(2)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不符合国库收入收缴内容。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 国库收入的收缴范围与以前相比, 不仅包括预算收入, 还包括预算外收入和财政专项资金收入, 这与国库收入集中缴纳的要求是一致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必然要求财政收入信息是集中、完整的。但是在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下预算外收入和预算收入分账核算, 导致预算会计报表无法反映政府在本会计期间的收入总额, 也无法反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收入收缴的全部范围, 这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是相背离的。

(3) “以拨代支”不符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确认的收支时点。在国库分散制度下, 财政部门将资金拨给行政事业单位, 就完成了“支付”任务, 在会计核算上体现“以拨代支”的特点。然而,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变了财政支出的确认基础和确认时间。财政部门从国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完成了政府的购买性支出, 此时财政支出不再是财政部门的“拨款”, 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付款“支出”。但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仍然按实际拨款数作为实际财政支出数, 这种“以拨代支”的核算明显不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要求, 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

3. 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协调。

现行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的。在资金分散支付的情况下, 采用收付实现制可以避免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将大量财政资金闲置在各个预算单位账户上, 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企业破产欠税不能转变为现实收入而带来的财政赤字。然而,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收付实现制不能提供完整的政府资源分布、使用和消耗方面的会计信息, 无法达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期望的资金管理目标。比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发生分离, 这样就产生了很多货物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或款已付货物未到的会计业务, 而付款也有一次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 这些业务如果只按实际金额入账是无法体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实际采购情况的。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设想

1. 改进现行预算会计体系, 形成以财政国库会计和机构会计共同组成的会计体系。

(1) 整合总预算会计和国库会计为“财政国库会计”。我国的国库会计和总预算会计同属于现行预算会计组织体系, 都反映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的运动情况。但国库会计与总预算会计核算主体不同, 国库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部门, 需要通过银行会计对各级预算收入、支出、退付及清算等资金运动情况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并需要向财政部门报告国库资源的收支情况和结果, 因此, 国库会计的记账主体是央行, 报告主体为财政部门。

然而, 我国现行国库会计并不适应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表现为手续繁琐、中间环节颇多, 账户设置并不能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以前, 国库会计通过“行库往来”与会计部门发生联系, 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以后, 所有资金的拨缴不再与“行库往来”发生联系, 而是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

现行国库会计由银行作为记账主体, 这与我国长期实行以银行为主的国库模式相关。然而, 国库业务只是银行业务的一个方面, 银行没有更多的精力、能力和条件站在国家财政的角度上对资金进行监管, 因此国库会计主体应该是财政管理部门而非银行。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以后, 我国预算会计就设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 财政部门所属的国库机构开始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这也意味着国库会计将按照预算科目记录收入和支出。由此可见, 国库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整合将成为一种趋势。虽然这一目标短期内还不可能实现, 但国库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整合———“财政国库会计”将成为我国预算会计改革中一个大的跨越。

(2) 预算会计由财政国库会计与机构会计组成。在将国库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整合成为“财政国库会计”的基础上, 预算会计体系不再根据“组织类别”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而是把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作为核心层,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支出机构, 由“财政国库会计”和“机构会计”共同组成预算会计体系。

在这个预算会计体系中, 核心层作为财政国库会计主体, 而支出机构作为机构会计主体, 这两个主体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 与我国收支分类改革的会计科目相协调。此时, 财政国库会计与机构会计不是拨款和支付的关系, 二者核算内容一致, 核算关系将成为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的关系。财政国库会计负责全局核算, 而机构会计负责微观层面的核算, 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预算会计整体报告也不是难题了。

形成完整的“支出周期”核算业务, 扩大预算会计核算范围。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中对于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的业务核算只重视了“拨款”阶段的核算, 核算范围比较狭窄。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的做法,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从财政资金流入国库, 到资金流出国库进入商品供应商为止, 资金的流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支出周期”。可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 (1) 拨款阶段, 即立法机构批准预算后, 财政资金进入拨款阶段。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财政部门根据立法机关的预算授权向公共组织分配资金“配额”, 即可以使用支配的额度, 并非真正的资金。 (2) 承诺阶段, 预算单位在支付申请得到批准时, 与商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这一行为本身表明了机构做出了付款承诺, 即承诺一旦收到商品和服务, 就向供应商付款。 (3) 核实阶段, 即根据上述合同对收到的商品与服务进行核实。 (4) 付款阶段, 在核实无误后, 财政资金从国库流入供应商, 完成付款。

在改进预算会计体系的基础上, 这个完整的“支出周期”核算业务由核心机构和支出机构进行监督和核算, 信息不会被分割, 此时的“支出”应靠近“付款阶段”, 是真正意义上的“支出”, 将不再发生“以拨代支”的问题, 这样也完全符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对预算资金进行全程追踪的要求。

然而, “支出周期”的全程式预算会计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在现阶段, 我国的预算会计核算范围首先应包括支出机构的付款交易, 以后随着条件的成熟, 再逐步扩展到“支出周期”的承诺和核实阶段的交易。付款阶段交易一旦成功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以拨代支”的核算将被取消, 这将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意义极为深远。

2. 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逐渐分离, 预算会计引入部分权责发生制。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预算会计目标主要是反映、监督和控制国库资金预算和执行过程, 注重国库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 它要求按“支出周期”全程进行监督, 会计核算上也要求按“支出周期”作为核算框架。与财务会计不同, 预算会计以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以及资源利用状况为主, 按资产、负债、权益等会计要素来划分核算体系比较合适。两个子系统可以共同组成政府会计, 并推行各自的会计基础:预算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最终形成“双系统、双主体、双目标、双原则”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虽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但在“支出周期”的承诺和核实阶段, 仍需要应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预算会计记录承诺阶段的内容有: (1) 监控承诺所创造的支出义务, 包括兑现承诺的时间和金额。 (2) 监控兑现承诺对国库单一账户现金流出与现金余额的影响。核实阶段则需要确认承诺阶段的支出义务是否已经转为政府负债或应计支出。记录这一阶段的信息旨在确保已经发生但尚未偿付的负债, 其中大部分可能是需要立即用现金偿付的。承诺和核实阶段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对于政府支出控制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 承诺阶段的会计处理是对未来发生的业务进行核算, 这就不仅仅是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问题了, 已经“超越”了传统会计“历史成本”属性, 这也将成为预算会计在未来发展的特点之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研究报告.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2].王雍君.国库改革与政府现金管理.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3].李继红等.积极推进财政国库制度改革.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1;8

浅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完善 第11篇

一、当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遇到的困难与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按照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需要与之相匹配科学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金融体系及规范的政府运作机制。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是预算编制改革有以下几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编制细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实行部门预算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而实际情况是,预算编制改革并未完全到位,如我们在财政审计中就发现,部门预算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构成在预算中反映不出来;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不够完善;对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都使国库集中支付缺少明确的依据,造成国库收付制度的监控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2)预算編制科学性不够。比如,年初核定的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不足,有些单位第四季度所剩指标就无法满足统发工资需要,为了确保工资按时发放,不得不先挤占公用经费,造成的缺口再想办法追加。又如,先要钱、后定项目的情况仍然存在,致使预算确定的资金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预拨款项较多,执行中调整也较多,既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性,也增加了国库部门业务量。

(3)经费包干办法对国库集中支付形成挑战。在老的财政体制下,由于财权上移事权下沉造成的财政压力使地市级及县乡级财政财力严重不足。在财力不足情况下,有的地方采用费用包干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加强管理、节约资金的作用。但是,经费包干意味着降低预算编制要求,从长远看会给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带来困难。

2.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不够完善

(1)制度建设还没有到位,需要提升现行制度的法律层次和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财政国库制度运行的法规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财政直接支付机构进行的会计核算是总预算会计的核算的延伸,但是有关的会计制度未作适应性调整,总预算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不具备对改革后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的职能。

(2)相关体制改革不到位,造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影响改革效果。在改革初期,为了减少改革阻力,各地按照“先入笼、再规范”的原则,制定了一些过渡性措施。比如,在改革资金范围选择上,目前很多地方仍局限于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仍按原来的方式拨付;在支付方式的选择上,有些应该实行直接支付的,也批准预算单位进行授权支付;在年度结余资金处理上,采取了一些权宜措施,等等。

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议

1.加强各项改革协调,推进财政管理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管理新模式的三大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需要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有明确的预算依据;科学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前预算批复时间,不突击下达指标,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及时进行;要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衔接工作,确保与新的收支分类体系的对接。此外,还要深化财政综合预算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改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增强风险意识,对国库集中的资金进行宏观政策研究,慎重调度和运用。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保证国库资金安全,首先要保证国库核算系统安全;二是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人民银行、相关商业银行联网,对银行账户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信息的实时查询;三是尽快实现国库信息系统与其它财政业务系统的对接,提高信息的共享程度;四是建立国库管理基础数据库,推进国库收付信息分析与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集中收付改革 第12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力,信息平台

在我国现阶段, 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本文从分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旨在抛砖引玉, 以期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 是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的必然要求

财政资金统一调度, 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 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和多户头存放的问题, 预算单位的资金存放在国库中, 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 减少中间环节, 使预算资金到位更及时便利, 从而有效地减少划拨支付成本, 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也改变了资金由预算单位层层下拨, 环节多、在途时间长、支付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 方便各单位支出需要。

(二) 是提高预算执行信息透明度的必然要求

现行的财政资金收付方式下, 一般预算单位不太重视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薄弱, 预算执行不严格, 项目资金常有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 收入直接进入国库, 支出是按财政批复的预算使用财政资金, 划拨到预算单位, 严格预算执行, 突出了预算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后, 减少了资金划拨的中间环节, 加强了对每项收支的审核, 提高了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规范了资金的使用行为, 能够更好地杜绝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支出,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促进廉政建设。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 核算内容不完整, 预算外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核算

由于当前我国部门预算改革不彻底, 客观上造成基层部门编制的预算不完整;同时, 基层部门出于部门利益考虑, 也存在降低预算的整体规模, 隐瞒预算外资金的主观故意, 主观上造成基层部门编制的预算不完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核算内容, 核算的资金不完整, 主要是预算内资金的集中收付, 而预算外资金未纳入其核算范畴, 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预算内、外资金的国库集中收付。

(二) 不能有效解决预算执行不力和第四季度突击花钱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突出宏观管理, 强化预算、用款计划的制定及业务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较好地规范了资金的划拨方式方法、大额提现;并在国库资金支付过程中进行远程监控, 监督其使用范围。但是仍然不能有效解决基层单位预算执行不力的问题, 第四季度突击花钱的问题仍然存在。原因是基层单位与开户行长期合作, 关系良好, 导致开户行对其资金的使用审批不严, 允许甚至帮助其在第四季度突击花钱, 造成决算与预算偏差较大。

(三) 财政信息系统的缺乏, 银行资金清算系统不完善

我国的政府账务是由征收机关、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的国库部门同时管理的。财政部门只进行经费拨款等粗线条的核算, 并不进行逐笔支出核算, 逐笔的支出核算是分散在预算单位进行的, 这样财政无法实现对财政支出的逐笔审核和管理。即便有中央银行的国库会计, 但由于我国中央银行的国库会计不是独立的会计系统, 依附于中央银行的银行会计, 不能体现自身的特点, 不能充分和全面地反映国库收支状况, 不能符合有效管理财政收支的要求。同时财政信息系统的完善不仅表现在设立政府财务网络, 也表现在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管理系统等的建设上。另一方面, 银行资金清算系统的不完善影响了国库资金及时有效地收付, 因为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存在着大量的资金需要在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 或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往来。财政信息系统、银行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的薄弱, 大大增加了人员的工作量, 增加了预算单位及时准确报账的难度, 降低了工作效率, 不利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全面推进。

(四)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国库加强资金的监管、预测和分析, 目前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并未真正为国库的资金监管权提供确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 但并未明确指出财政部门有权实时监控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单位账户发生的资金变动;而且目前的一些文件, 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只能称其为制度, 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形式, 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亟须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五) 具体实施中, 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识不足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过程中, 对于个别部门、单位的利益有所触动, 有的人对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理解不深, 还在等待与观望;有些人的观念与改革的要求不一致, 出于一己私利考虑, 不愿意改革;有的人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方式, 不愿意去熟悉、掌握新的管理方式。这些个别部门和单位人员的种种认识都制约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 加快部门预算等配套改革步伐

1、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部门预算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我国部门预算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由于整个部门预算改革还没有全面完成, 原有预算编制尚未完全改变, 同时初步进行的部门预算改革又使原有编制方法中的弊端更加突出。为此, 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配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一是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改革预算编制方法。二是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是摸清家底,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四是加快部门预算的法律制度建设。五是最大程度逐步将预算外资金也纳入预算管理, 实行大部门预算管理。六是减少和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代编部门预算情况。

2、加深政府采购领域的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无法彻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 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而政府采购制度可以切断支出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渠道。所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与政府采购制度相配套。

3、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加强监督力度。明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范围, 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规模, 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按国家规定将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处罚制度, 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管, 最终实现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

(二) 健全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统一各种信息平台, 提高工作效率

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应与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相匹配, 继续沿用传统手工操作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在这方面, 既有国外的成熟做法作借鉴, 也有国内其他领域的改革可以参照。为了保证这项制度改革的有效性, 需要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性的银行清算系统。应抓紧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 包括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系统、收入管理系统、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国库收入总分类账系统、债务管理系统等。同时, 还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银行支付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高效运行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此外, 应统一信息平台。政府要加快将财政各业务系统整合到一个平台上, 并尽快开发出各系统之间的接口软件, 并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稳定和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改进。目前应尽快实现以下目标:在财政、人民银行、税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之间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资金收缴、支付和清算网络系统, 保证资金运行渠道畅通。要按照安全、效率、便利的原则, 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的纵向联网和财政与人行国库、税务部门、代理银行、各预算部门的横向联网工作, 达到信息一次录入、多方使用、数据共享的目标, 最终建立整个国库集中收付的网络体系, 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收支业务的无纸化办公。

(三)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国库集中收付的运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这项改革涉及到《预算法》、《金库条例细则》、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应的修订;还应建立一些相应配套的新的管理办法, 如《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办法》、《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

(四) 界定职能, 构建高效的协调机制, 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 涉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税务部门等众多机构, 需要明确相互关系, 界定职责。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 明确界定有关机构、部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 落实各自的法律责任, 制定详细、具体的奖惩措施, 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的投诉机制, 及时受理纳税人、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收款人的投诉, 研究投诉受理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 认真解决好资金收付中发生的投诉问题。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实行绩效合同制度。把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薪酬和考评与贯彻国库集中收付政策的好坏紧密联系起来。同时要提高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违规行为的成本, 使其因违规获取的报酬小于损失的成本。引入市场机制, 考虑代理银行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 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择优选择代理银行。

(五) 构筑资金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预算执行力, 促进资金合规使用。

1、建立健全国库资金监督监控体系。

第一, 建立国库资金收付动态监控系统。第二, 建立健全资金收付制衡机制和参与主体的内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国库资金收付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 在国库资金收付中, 税务部门、海关部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各自独立行使明确规定的职责, 互不干预, 互为制衡。二是建立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对办理国库资金收支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 对内部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防范财政资金收支和清算中的风险。第三, 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的监督机制。应该对国库收支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建立财政全过程监督体系, 初步实现内部监督、立法机关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监督格局。

2、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开户管理。

改变现行财政资金存放方式, 全部资金存放到人行国库部门。

3、逐步缩减授权支付范围和比重, 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

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形成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 授权支付为辅的支付格局。强化授权支付审核监管, 对单位的授权支付计划进行严格甄别把关, 加强对单位授权支付跟踪审查。一方面, 促进预算单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 积极构建单位授权支付评价机制, 将评价结果纳入财政决算内容, 联挂当年预算考核情况作为下年度编制该单位部门预算方案的重要参考指标。为解决单位必须保留一定数额备用现金的实际, 可以采取公务卡的方式加以解决。

4、强化财政收付系统运行体系的安全。

要使财政资金的运行安全, 就要求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到达国库, 支出准确达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账户, 防止发生意外损失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这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技术保证的重点。

(六) 提高思想认识, 加大改革推进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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