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治理范文

2024-05-28

国际贸易治理范文(精选12篇)

国际贸易治理 第1篇

一、恢复水域景观的自然状态

在许多水域景观治理效果较好的经验中, 首要经验就是尽可能恢复水域景观的自然状态。20世纪末期, 美国在水领域的总体战略目标作出了调整, 由单纯的水污染控制转变为全方位的水环境可持续发展, 提出了把恢复和修复水域景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自然完整性作为新的目标。在治理技术方向上, 关键性的转变是由单项技术转变为技术集成。以往是以达标排放为目的, 针对某些污染物的去除而设计工艺流程, 现在要调整到以水的综合利用为目的, 将现有的技术进行综合、集成, 以满足水域景观资源化利用的目标。1989年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 (NRC) 委托水域生态系统恢复委员会 (CRAE) , 开展水域景观恢复情况及其形式的总体评价, 并制定实施计划, 以解决点源和面源污染问题、遏制生物物种和群落多样性的下降趋势、恢复各种类型的水域景观, 最终目标是保护和恢复河流、湖泊和湿地系统的生物完整性, 以改善和促进水环境结构与功能的正常运转[1]。

欧洲一些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水域景观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并取得明显成效。德国首先推行重新自然化的水域景观保护策略, 随后周边诸国如瑞士、奥地利、荷兰等也相继实行, 力争将水域景观恢复到接近自然的状况, 使一度污染严重的欧洲河流大为改观[2]。直到20世纪70年代, 莱茵河还被称为“欧洲下水道”。经过多年治理, 如今莱茵河的受污染程度下降, 水域景观基本得到恢复, 两岸风光秀丽, 莱茵河成为治理河流污染的典范。1987年, 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开始实施莱茵河生态系统整体恢复计划。2000年, 在上述行动计划取得显著成效后, 该委员会又制定了“莱茵河2020行动计划”, 旨在进一步改善并巩固莱茵河流域的可持续生态系统。从1980年到2005年, 有关国家为莱茵河流域治理投入了200亿到300亿欧元。从2005年到2020年, 有关治理预计还将投入100亿欧元。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表示, 尽管这条河中的某些重金属和农药含量仍处于警戒值, 但1985年到2000年间, 莱茵河中的有毒物质减少了90%。目前, 莱茵河中生活着63种鱼, 曾经绝迹的鲑鱼重新出现, 这些都反映了莱茵河水域景观治理的成就。

近年来, 伦敦市政府就在泰晤士河上拆除水泥驳岸, 其中包括千年纪念物, 在岸边恢复湿地, 种芦苇、菖蒲, 引鸟入河、入城, 尽力恢复河流生态系统, 改善水环境, 为全世界的城市水域景观治理提供了经验和范式。

日本从1980年开始积极推进不断恢复自然状态的水边环境建设, 在确保河流防洪、水资源利用功能的同时, 创造出优美、和谐的水域景观[3]。但是, 河流中的生物多样性已经破坏殆尽, 水域生态景观的多样性已难以恢复到污染前的水平。

在半个世纪以前, 俄罗斯关于河道整治方面研究的不是方案、方法, 而是应用基础、工程技术和工程结构等问题。近年开始转向水利工程对环境影响问题的研究, 包括河岸、库岸崩坍, 生物种群变化, 水质污染等。

印度中央政府于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国家水政策, 列出专门条款, 要求屋顶雨水收集和人工地下水回补。在水分配的优先次序中, 把生态用水列入比工农业、航运更为优先的序位。鼓励通过土壤保护、流域治理、森林保护和增加森林覆盖面积等进行流域生态建设, 恢复水域景观的自然性。

二、完善体制, 禁止污染

水域景观治理效果较好的国家, 除了恢复水域自然景观外,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经验就是完善体制与禁止污染。美、法等国把参与水事活动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责明确分开, 在管理体制上, 管理职责明确、事权划分清楚, 各自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 若有越权或违法行为发生, 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纠正和处罚。法国的流域水务局除负责流域规划的审批和上报外, 同时又作为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融资机构, 代表国家接受地方上交的部分税款, 然后根据需要投资新建水利工程, 通过更好地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为社会服务。

目前有两种水资源管理模式受到国际组织的广泛讨论与推荐:一种是水市场模式, 一种是水协商模式。这两种模式分别建立在美国西部的成功经验和法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美国的水市场模式是依据于个人财产权, 而法国模式强调共同协商。

英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在经过了水污染的阵痛之后, 不得不重视水域景观保护工作, 纷纷成立水环境保护机构, 或提高其级别, 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英国环保局一管到底, 不设水利部, 水管理直接进入市场, 政府只是宏观调控。英国针对供水和水污染问题, 通过立法不断改进水资源的取水许可权管理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逐步完善管理体制, 现已由过去的多头分散管理基本上统一到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性集中管理, 逐步实现了水的良性循环, 并在较大的河流上设有流域委员会、水务局或水公司, 统一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和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直至供水到用户, 然后进行污水回收与处理, 形成一条龙的水管理服务体系, 禁止对水域景观造成污染。

以色列水域景观特点是干旱少雨, 荒漠景观比例大,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70m3, 远低于公认的1000 m3的严重缺水水平。在以色列, 土地可以是私有的, 但水资源却是绝对的国家所有。以色列的许多水井是私人财产, 但每口水井不论大小每年开采的水量值, 都要经过水资源委员会批准。以色列对水资源的重视首先体现在管理上。2004年, 以色列政府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负责对水管理问题进行评估。该委员会由政府官员和各类水资源问题专家联合组成, 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规划和管理以及污染防治等, 通过各种法规来进行水资源的管理。以色列以国家输水工程为中心, 建成了全国性的水资源网络系统, 同时兴建管道系统回收处理污水以供再利用。通过电网一样的水资源网络, 水资源就能在全国范围, 尤其是中部和北部地区进行统一调控、合理配置。以色列的水域管理体制, 重视公众的参与, 其所有水文水资源信息都对社会开放。公众能了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水资源状况。由于以色列是一个宗教圣地, 旅游业也是其一大支柱性产业, 因此水域景观受到高度重视, 其水法中就专门规定, 宗教历史性地点的水资源利用规划, 需要同宗教管理部门协调制定。其重大水资源政策的制定, 都需要通过公众听证会。以色列的主要污水处理厂均临海修建, 污水处理产生的高浓度污泥通过深海埋藏避免二次污染。处理净化后的污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和非饮用的生活用水。对于不能及时使用的处理后污水, 则回灌补充地下水。在以色列北部丘陵地区, 修建了很多位于农田之间的小型蓄水池, 成为一大景观。这些蓄水池一方面积蓄雨期的洪水, 另外还存蓄处理污水, 用于农业灌溉。在一些供水困难的山区坡地, 还安置了一些大型水箱以直接蓄集雨水利用。南部荒漠地区虽然降雨量小, 但雨量集中, 容易形成洪水, 所以这些地方也修建了一些简易的蓄水池, 专门积蓄洪水以回补地下水和用于农业灌溉。现在, 以色列已经将几乎全部的工业和生活废水进行处理 (集中的或分散的) , 回灌到地下, 有效地缓解了海水入侵、水质下降、景观荒漠化等问题。

在以色列, 水污染是被禁止的, 否则, 要被罚款或被判刑。发生污染事件后, 水务委员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制止污染。可以要求被告停止污染活动, 并限期改正。如果被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话, 水利委员则自行治理, 但对污染者处以罚款。水务委员可以在水源地附近设立保护区。没有水务委员的批准, 任何在保护区内的活动、建筑都是被禁止的。这样水域景观得到严格的保护。

三、健全法规, 严格执法

水域景观治理较好的国家, 有一个重要的共性, 就是有关水域景观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而且能够严格执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水域管理体制不尽一致, 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社会各界都能严格遵守, 一切水事活动依法办事, 水域管理井然有序。尽管各国水域景观、城市水域管理的法制化程度、管理体系等存在差异, 但多数国家能做到依法保护水域景观, 违规排污受到处罚。美国有《野生和游览的河流法》, 规定了将河流中的剩余水量或河流水量的一部分引入联邦水系统的基本框架。根据该法, 各州建立了自己的供野生和游览的河流系统, 使该法得到了具体体现和完善。1972年通过、此后经多次修改的《联邦水污染管理法修正案》是美国环境保护局制订和实施产业废水排放标准, 以及监控地表水质量的重要法律依据。1972年, 政府颁布了联邦《清洁水法》, 要求工业、农业以及城市和家庭做到“零排污”, 对于违反环境法的公司或工厂则处以重罚。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公司, 就曾先后两次因其建筑工地污水排放指标超标, 而被处以数百万美元的罚款。美国联邦法庭也曾因纽约市将大量泥沙排入伊索珀斯河, 违反了《清洁水法》, 对纽约市实施了罚款。除了法律以外, 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系列条例, 要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与回用一并考虑, 详细规定了不同回用对象的水质标准, 如:用于农业灌溉、工业冷却、市政景观等。

英法两国颁布一系列法令和建立规章制度要求水量水质并重, 取水必须事先得到许可, 污水必须经过处理, 达到法律规定的水质标准才能排入河流或湖泊。最突出的一点是, 城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全部由一个部门负责。

1967年日本就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 对大气和水质标准等做出了规定, 1971年成立了国家环境厅, 开始以国家力量从立法层面全面推进公害治理。进入21世纪后, 日本的工业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日本的下水道———濑户内海和琵琶湖的水质均已显著好转。现已经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建设再利用法》、《容器再利用法》等七项法律, 建立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政 (政府) 企 (企业) 民 (民众) 三轮驱动的垃圾回收系统, 形成了水域景观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科学治水, 重视专家作用

在治理水域景观方面, 治理者与水域污染者存在利益关系, 而专家不仅能贡献治水的科技知识, 而且其立场比较客观公正, 因此科学治水, 重视专家作用是一条重要经验。早在上世纪初期,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就非常重视“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保护水域景观的建议, 在政务之余同缪尔考察了大峡谷、约塞米蒂等国家公园, 并据考察结果开始限制一些水域开发———例如在大峡谷中建设大坝。为了使这种思想在官员中占上风, 罗斯福曾在议会演讲时特别以中国为例说明水域景观破坏造成的恶果:“中国的黄河下游地区森林缺乏, 乡村只有坟墓和庙祠附近有林木, 江河的堤岸没有林木保护, 以致洪水经常决堤。山坡都被开垦, 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罗斯福还根据专家建议, 积极倡导土地的分类规划利用, 使不同自然条件的土地能用于不同的产业, 以发挥环境容量的作用。这位最高决策者采纳专家的绿色思想, 使美国由疯狂开发转向理智发展。根据蕾切尔·卡逊研究成果写成的《寂静的春天》, 动摇了整个美国化工业产业理念。卡逊女士研究发现, 由于滥施农药, 通过食物链积累, 整个生态系统都在朝着崩溃的方向发展, 鸟语花香的水域景观存在着极大的危机。这种发现尽管早期遭到一些大工业集团的歪曲, 但还是渐渐改变了美国化工业巨头 (例如杜邦公司) 的发展理念, 减少污水排放, 维护水域景观。专家的声音也唤醒了企业绿色意识。位居全球500强第123位、有“化学工业帝国”之称的杜邦公司, 从1970年代起, 前后四任总裁确立了“安全、健康、职业道德、尊重待人和保护环境”的核心价值观。杜邦公司的现任总裁贺利得曾有专文说明杜邦公司21世纪的两大目标, 其一是“减少我们在环境中的痕迹”, 其二是“增加我们在社会中的价值”。

美国环境保护局通过专款资助或技术支持等方式, 鼓励专家实施有关水污染的科研、调查、实验、培训、示范等国家项目或国家与地方合作项目;鼓励实施地区范围的国有、地方或私营的污水废水治理项目;鼓励多种污水废水的综合性治理设施的建设;以及鼓励污水废水治理技术的创新和提高。

由于美国的政治体制形成了其民意决定官意的格局, 因此, 必须先有消费者支付意愿的绿色化, 才可能有国家决策的绿色化。这种民主机制促生了美国“专家呼吁-民意支持-官员采纳-经济杠杆调节-企业响应-政府再来因势利导”的水域景观保护机制。

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 设立由专家担任的水务总裁, 其职责是:保护消费者免受垄断行为的损害;设定水收费限度, 以限制供水公司从水费中获取太大的利益;接受并处理用户的申诉;促进水务部门的竞争;促进更加有效地用水;监督并更新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的发展计划, 以保证投资委员会与扩展计划在用户与经营者之间达到一种最佳利益;发起并监督供水与污水治理机构的私有化。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营者对财务信息的处理, 水管理机构会把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提交给具有资格的独立专家, 由专家对信息的质量和正确性进行审核。水管理机构将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提交给公众。在污水治理、水域景观保护方面, 也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印度在新的国家水政策中明确规定, 在国家和邦一级上应有适当的组织从事调查、设计、建设、水文和地质等方面的专家, 建立一种由专家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调查的制度。

五、国际水域景观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也特别重视对水域景观污染的治理, 不仅出台了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在政策上、宣传上以及治污的实践中都进行了极大的投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及动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 在国内不同地区开展了水域景观治理和修复的研究与实践。比如上海市为改变长期以来河道脏、臭、差的景象, 自1998年起, 以苏州河综合整治为龙头, 带动全市中小河道的水域景观治理[4], 投入资金近37亿元, 修筑护岸669km, 疏浚淤泥12148万m3, 沿河拆违和动迁89万m2, 新建沿河绿化471万m2, 清除两岸垃圾和漂浮物344万吨。上海市有关研究机构也曾采用人工曝气、水体净化促生液、生态治理等方法分别对市区西部的新泾港河道、徐汇区上澳塘黑臭水体和浦东张江吕家浜河道等水域景观进行治理, 改善了局部效果[5]。

对比国际受污染的水域景观治理, 我国的治污历程任重而道远, 不仅要在工程技术方法方面加大投入和加大力度, 更重要的是要在人们的认识上有一个清醒的意识, 环境污染不治理, 将是我们疾病、痛苦乃至于死亡的根源。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近三十年来经济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 环境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有的地方甚至很严重。我们应该汲取国外先进的治污经验, 综合各国治污理念和工程技术, 以恢复水域景观的自然状态、适合人居为目的, 不断健全法制, 并严格执法, 决不手软。在完善体制、禁止污染的同时, 治理中重视专家作用, 科学治水, 使我国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 经济发展的同时, 人民的健康水平也得到提高。

从国内外研究成果可以看出, 工程技术方法对于水域景观, 特别是受到污染的水域景观治理, 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 保护和维持水域景观的洁净和美观, 没有可操作的政策, 是难以长久的。笔者逐条分析我国相关政策, 发现一些权力部门, 在制定政策时, 就留下许多“活口” (或称漏洞) , 为公权的寻租预留了空间[6]。这不但对污染治理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 还对政府的形象有所损誉, 所以制定政策时应以专家的指导为重要参考。在我国, 政策是政府管理理念和民众意愿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是这个理念和意愿实现的保障。所以, 在制定治污政策和执行政策时, 都得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终极目标, 特别在执行政策时, 对权力部门、管理者和百姓都得一视同仁, 该处罚的得处罚, 该追究的就得追究。在水域景观治理这个领域内, 绝不容许有腐败的存在, 那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因此, 仅靠工程技术手段治理水域景观, 只是治标, 难以治本。政策, 乃至体制的改善, 才是水域景观逐步好转, 并能长期维持的长效机制。

注:

责任编辑:李开吉

参考文献

[1]Davenport T.:The federal clean lakes program works[J].Wat Sci Tech, 1999, 39 (3) :149-156;

[2]Claassen T, Maasdam R.Restoration of the broads-area alde feanen, the netherlands measures and results[J].Wat Sci Tech, 1995, 31 (8) :229-233;

[3]Hu xiaozhen:Ecological engineering techniques for lake restoration in Japan[M].Individual Training, 2002;

[4]阮仁良:上海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J], 水资源保护, 2003 (1) :21-24;

[5]陈飞:上海浦东张江吕家浜河道生态治理实践[J],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05 (5) :97-99;

贸易养老保险退保手续治理指南 第2篇

以下是某保险公司相干贸易养老保险的退保条款:

1、踌躇期退保贸易养老保险

自您签收本主险条约越日起,有10天的踌躇期。在此时代您可以当真审阅本主险条约,若您在此时代提出扫除条约,必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条约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所有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扫除条约之日起,本主险条约即被扫除,我们自始不负包管险责任。

2、过了踌躇期退保贸易养老保险

您在踌躇期后,可以书面关照要求扫除本主险条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条约;

(2)扫除条约申请书;

国际贸易治理 第3篇

延续自控股股东的国际化视野和高业绩追求,中化国际自上市以来即关注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以董事会为核心始终致力于公司治理建设。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努力,公司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并在董事会运作、国际化评级以及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形成了自身较为独特的公司治理特点和经验。

董事会一直致力于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治理水平能够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强化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作用,使董事提名的程序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公司上至总经理下至新员工全部签署了涵盖12项诚信保证的《个人诚信承诺函》,以促使员工的职务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要求,创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具有丰富国际审计经验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以促进公司在财务信息方面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设立企业年金、研究并建立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激励工具多样化、激励对象多层次、短中长多种激励期限相结合的薪酬和激励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和经营者与股东的利益趋同性。公司内部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中化国际运营特点相适应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其范围覆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信息化流程管理等公司运营的方方面面。同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不断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公司治理细则和内部流程,以确保符合监管和内控要求。

财务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 第4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权配置,结构模式

一、财务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例

1.美国公司治理模式——从财权配置角度分析

(1) 政府监管。

美国是建立现代公司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 无论在证券市场建设, 还是在立法规范方面, 都起步较早, 企业公开上市成为美国公司的主导形式。美国政府在证券市场兴起的早期, 采取了比较强硬的措施, 加强监管, 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具有代表性的有:1906年通过的法律, 禁止已进入公司内部治理的人寿保险公司继续保持公司股份;1933年通过的Glass——steagall法案禁止银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大量股票;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则规定任何基金股东都不得进入公司董事会或控制和影响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这种状况直到1996年才有所改观, 当年的12月20日, 美国政府放宽了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的限制, 允许商业银行从1997年1月1日起申请经营股票、债券等业务, 并于1999年通过新的银行法, 取消对商业银行直接持有股票的限制等。

(2) 内部权利分配。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仅仅存在一种“一会制”董事会, 没有独立的监督机构, 只是在董事会内部除了设置薪酬、提名委员会外, 还设置了一个监察委员会, 负责检查内部治理的机能和运行状况并对CPA (注册会计师) 的检查进行核查。虽然设置了委员会, 但是美国公司的这些委员会几乎都不具备决策权, 也就是说各个委员会的最终决定权在董事会。美国的法律赋予了公司董事会以极大的权利, 在《美国标准公司法》的第八章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公司确立应当由董事会行使或在它的许可之下行使, 公司的业务和事物也应当在它的指导之下进行, 董事会只受公司章程所载明的限制的约束。”而且在美国的一些大公司“两职合一” (CEO担任董事长) 的现象比较普遍 (约80%) , “强管理者, 弱所有者”的现象被看作美国公司财务的政治根源。美国公司存在较为广泛的所有权分散现象, 不仅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股东缺乏足够的行使直接控制权的激励, 而且还助长了股东主要兴趣转向对收益权及与之相关的控制权的关注。

(3) 银行参与财务治理。

由于美国法律限制银行直接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 因此银企资本关系的主要形式还是贷款融资关系。尽管法律允许银行等金融机和可以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信托基金购买非金融公司的股份, 或利用非金融公司不能还债之机取得部分股份, 但持股不能构成对公司的直接控制。银行对陷入财务危机公司的直接控制, 一般持续两年左右公司财务恢复正常或签订新的贷款协议后, 银行就把财务控制权交归公司。当银行在一家公司有大量贷款时, 一般可以派代表进入负债公司的董事会, 如198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会的25名董事中就有5名银行业的代表, 但兼职董事一般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决策。

2.德国公司治理模式——从财权配置角度分析

(1) 内部权利分配。

德国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同时并存, 在德国的《股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设监事会和董事会两个机构”。“两会”中既有股东代表, 又包括银行及员工代表, 他们负有对管理层实行监控的责任。监事会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 董事会行使经营权, 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得交叉任职。德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与薪酬确定均由监事会确定, 向监事会负责, 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也必须经过监事会批准后, 方能生效。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为协调劳资关系, 德国一些大公司董事会中一般都会有1名工人代表主管人事。德国公司“两会”中的员工代表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 银行参与财务治理。

在德国, 一些大银行被称为全能银行 (Universal Bank) , 他们除了投资于工商公司外, 还通过控制股票投票权, 监事会主席等方式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因而张金昌教授认为, 在德国“银行既是债权人, 又是所有者, 而且也是监事会成员, 在公司所有者确立的行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从财权配置角度分析

(1) 内部权利分配。

与美国相类似, 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一会制”, 不同的是, 日本公司特别强调公司的“内部控制”。日本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一般是由董事会 (株主会议) 、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组成, 只不过股东会的设置只是一种形式, 同时日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只是由内部董事 (管理层) 组成, 而且成员一般是由各事业部或分厂的领导来兼任的, 从这点来看, 日本公司的董事会具有人数较多, 内部董事比例高的特点。

董事会通常是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的权利机构。但是从日常运转的情况来看, 董事会一般不可能每周开会事无巨细的讨论日常业务决策。日本学者平田光弘认为“董事会称为仅为法律要求而成立的机构。”“董事会在决策层面、监督层面很难发挥功能。” 平田光弘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董事、监事, 甚至审计师的人事权掌握在被监督与监察者的代表董事、尤其是社长的手中。”

(2) 银行参与财务治理。

主银行既是公司的大股东, 也为公司提供各种长、短期的融资, 常常在长时期内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投资者。银行对公司的控制主要是通过银行向公司派遣管理者特别是高层财务人员的方式实现的。主银行不仅对公司进行监管, 还经常派经理人员到公司去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并且常常是影响决策制定的关键性职务, 如总裁、副总裁及主管财务或公司策划工作的高级执行董事。1997年日本的六大银行 (包括樱花、东京三菱、住友、芙蓉、富士、三和与第一劝业银行) 向107家公司派遣了职务不低于常务的管理者。由于债权人对风险的回避性, 公司不被其主银行鼓励投资收益高但风险大的投资项目。主银行对公司的资金流动密切关注, 能及早发现财务问题并采取行动, 事先通知相关公司采取对策, 如果公司业绩仍然恶化, 主银行就通过大股东会、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

二、财务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归纳分析

在以美、德、日三国为例, 根据其财权配置的状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描述之后, 我们发现, 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 呈现不同的财权配置的特色情况, 将这些特色情况进行抽象和归纳, 无疑会产生新的思想和模式, 以用于公司治理财务实践。

1.政府监管的弱式与强式

政府监管的弱式与强式主要是根据政府在公司财权配置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和强制程度才确认的。从世界范围来看, 政府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来达到目的的, 只是不同国家的政府, 所制定的法律和政策必定相异。这就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衡量, 只能给出一个比较粗略的判断。比如美国政府在1996年之前几乎都是限制商业银行拥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 此时美国公司的财务治理模式是政府监管的强式模式。近年来, 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 美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制有所放松。通过“对美国公司权利配置的变化历史进行考察, 可以看出:现代的公司法律越来越宽松和充满弹性, 股东和董事都有着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来决定公司的权利配置。”可以看出, 美国的财务治理模式正由政府监管的强式模式转向政府监管的弱式模式, 终于酿成了“安然事件”、“施乐丑闻”。

2.内部财权的集权式和分权式

内部财权的集权和分权式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内部财权的集中和分散方式而判断的财务治理模式类型。这种财务治理模式的划分是需要根据公司内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限划分状况来决定的。一般认为, 股东拥有财产所有权, 董事会拥有法人财产权, 经理层拥有经营管理权, 不同权利机构各司其职, 共同完成治理任务。就德国的情况来看, 公司的监事会权力极强, 又有着明确的职工参与制度, 形式上是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代表经营权、监督权和所有权, 实质上董事会的权限已经被瓜分得只剩下执行权了。所以分权特征比较明显。在日本, 也存在这种情况。

3.银行对公司的相机式和信用式

银行作为债权人的主要代表, 需要一种适时、适度保护其财产权益的机制, 特别是在公司经营状况不善, 出现财务危机信号的情况下, 更需要借助于一定的制度安排, 实现财务控制权的有效转移, 人们把这种制度安排称为相机治理。银行相机治理所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控, 已强化对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约束机制。如果银行对公司或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权时, 相机治理机制发生作用的可能性非常大, 所以, 根据银行对公司所拥有的控制权强弱, 划分为银行对公司的相机式和信用式两种类型。银行对公司有较强的控制权, 就是相机治理模式;反之, 则为信用式。

三、我国财务治理结构模式的构建:“三层架构”财务治理模式

“三层架构”财务治理模式是基于财务理论界提出的财务分层理论而产生的一种财务治理模式。财务治理三个层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者财务

在完善的财务治理结构下, 财务治理主要涉及到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这是因为, 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权利责任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产权关系明晰要求公司具有独立于出资者的法人地位。也就是说, 出资者保留了终极所有权, 公司得到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出资者为了保证其出资的保值与增值, 会直接或间接通过各种行为来参与监督, 由此形成出资者财务, 即以出资者为主体, 对投出的资本进行监督和调控, 以实现资本最大增值为目的的一种活动。套用“财权”=“财力”+ (相应的) “权力”这一公式, 就是“出资者财务=资本 (财力) +部分剩余索取权 (权力) ”。

2.经营者财务

经营者财务在两权分离条件下, 经营者财务关系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 以及经营者和各内部层次的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关系。经营者取得法人财产权, 使公司成为独立的财权主体, 一方面, 由于出资者财务管理主要采取间接约束, 也就是说, 它是一种监控机制而不是决策机制。另一方面, 在这种委托责任的完成过程中, 经营者不但与出资者发生相应的财务关系, 而且和内部的各层次管理人员发生相应的委托、受托责任, 经营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控制和协调其中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 以保证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目标的实现。显然, 这一层次的公司财务在管理对象, 管理方式等方面都不同于出资者财务, 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财务层次——经营者财务。套用上述公式, 就是“经营者财务=法人财产 (财力) +占用权、使用权、处置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 (权力) ”。

3.财务经理财务

在公司内部, 出资者的最终目标要通过经营者的财务决策、组织和协调来具体实现, 而经营者财务的决策和协调又要通过财务经理的具体操作来实现, 形成财务经理财务。财务经理财务权=法人财产 (财力) +财务决策执行权+日常管理权 (权力) , 这一权力是占用权、使用权与处置权在公司组织内部的延伸和授权, 一经授权便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 不能随意遭到其他主体的侵犯。

参考文献

[1]Entrepreneurship:Productive, Unproductive, and De-structive William J.Baumol“CARMIP—2000:COR-PORATE GOVERNANCE”.

[2]张完定.治理结构中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研究[J].数量经济与经济研究, 1999, (6) .

[3]杨淑娥, 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J].经济研究, 2002, (12) .

[4]陈轶峰.财务治理与财务治理结构选择[J].浙江财税与会计, 2001, (9) .

国际贸易治理 第5篇

这一年来,我社区禁毒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禁毒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用心贯彻落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用心履行禁毒职能,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在禁毒宣传、建立帮教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目标明确,职责到人,社区调整了禁毒领导小组,主任负总责,驻村干部包片区,村信息员反馈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戒毒成果,紧密结合建立“不让酒方?壹”。

二、广泛宣传发动,禁毒工作家喻户晓。

1、定期召开了各村禁毒协管员会议,布置工作要求。

2、在主要部位张贴了禁毒挂图,以示警告广大居民远离毒品。

3、禁毒宣传进工业园区,让外来务工人员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宣传进校园,六月份六中六小各班纷纷举行了多种形式的禁毒活动,全校师生参与,受教育面广。

三、经常排查摸底,掌握吸毒、贩毒新的滋生状况。

1、摸清本地外出打工人员底子,了解他们是否有吸毒、贩毒行为。

2、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吸毒、贩毒现象在我办事处滋生蔓延

四、认真做好尿检帮教工作,禁吸戒毒,不断提高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五、堵源截流,标本兼治,切实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我办事处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充分认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性,严格按照“播种季节抓禁种,开花季节抓铲除,发现种植重处理”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我社区于4月份多次上山地毯式排查,未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为了做好今年的禁种铲毒工作,巩固社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11月份,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多次入村庄,到田头,进山岙,开展全面禁毒踏查活动,坚持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经过一番认真细密的踏查后,没发现毒品原植物种子现象。

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牢牢把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坚决遏制毒品的来源,毒品的社会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禁毒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普法依治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统计局禁毒工作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现将全年禁毒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禁毒工作人人有责,无论是家庭和单位只要有一个吸食毒品都会影响到单位的和谐及家庭和睦。我局制定了禁毒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构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认真做,专职人员主动做的机关禁毒工作格局和运作机制,使禁毒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二、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禁毒工作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一年来,分别于2月、4月、6月、8月、10月,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会议分别传达了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了时光节点任务,个性是研究了如何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报表单位和夜骋泼竦慕?拘??

三、实施“一票否决”,落实禁毒工作职职责务、目标、措施

为充分发挥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把有关禁毒措施及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把相关职职责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岗,职责到人,构成禁毒工作人人有责,个个有份,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管理局面,并把此项工作纳入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实行“一票否决”,即股室或个人本年度内若有任何涉毒行为,除考核不称职,不评先进外,还要追究股室领导和当事人的有关职责。一年来,各股室领导认真负责,协助局领导小组开展禁毒工作,看好自我的门,管好自我的人,做好自我的事,使各项禁毒措施落到实处。干部职工防毒、拒毒、反毒的意识和法制意识也不断增强,没有涉毒行为的人和事发生。

四、扎实抓好“活动日”的宣传

在“6?26”、“10?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禁毒的有关知识,并在本单位职工家属区及挂钩移民点各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印发386余份禁毒知识宣传资料,提高了群众远离毒品的意识。

一年来,我局在禁毒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主要表此刻禁毒宣传工作中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二是在报送各种材料的时光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禁毒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关措施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是发挥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今后,我局禁毒工作应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拟定好的禁毒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相关的禁毒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狠抓措施、制度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发挥好统计部门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禁毒工作。资助、帮忙戒断出所人员、涉毒人员解决好生活困难,巩固戒毒成果。

三是进一步增强开展禁毒工作的主动性。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禁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我局禁毒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用心的贡献。

禁毒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支持下,我街道坚持宣传预防为主,用心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帮教、促进就业,把禁毒工作做为综合治理的重要资料来抓,透过各部门的努力,取得了必须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摆上日程,明确职责

禁毒工作由街道领导亲自抓。一是街道工委书记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团工委、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禁毒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禁毒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街道工委、办事处把禁毒工作列入社区年终考核目标职责制中,明确规定,社区禁毒工作由社区主任为第一职责人,签订社区禁毒工作职责书,强化基层一线禁毒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有效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为确保禁毒宣传活动落到实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宣传活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在三类场所、三种重点人群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展版、横幅、挂图、禁毒宣传车等宣传资源进行广泛宣传。一是深入宣传毒品危害,创造和谐稳定社会。为了给来深务工、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务工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毒品,提高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潜力和抵御潜力。2月19日,在万绿园社区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活动中,禁毒宣传工作人员用心地向群众讲解禁毒知识,呼吁大家抵制毒品危害,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崇尚用心向上的健康生活,同时在社区内播放禁毒主题相关视频和电影,丰富社区居民生活之余到达生动地宣传禁毒知识的效果。3月6日,我街道禁毒办在金龙菜市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工作人员透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致流动人口朋友的一封信”,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了禁毒知识、毒品危害,让群众感受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让群众从各方面了解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重要性。3月23日上午9点,我街道禁毒办组织在宜欣广场开展“送春风·保平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预防教育、新型毒品危

害的宣传,向外来务工者和流动人员宣传讲解毒品知识及吸食毒品的危害性,号召更多的人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展板16幅,宣传挂图50幅,横幅30条。以上活动中,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十分踊跃参与,不但认真观看挂图、阅读宣传折页,而且还详细咨询了不少问题,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三、加强业务培训、实施跟踪帮教工作

透过学习培训,能够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为开展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为更为全面、深入开展工作,我街道辖区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实行了重点管理、跟踪帮教。一是成立帮教工作小组,对每个社区明确了一名帮教挂点领导,对每一名吸毒人员明确了由街道干部、社区民警、关工委、社区干部、吸毒人员家属及志愿者组成的“六位一体”帮教小组,由帮教小组定期组织对吸毒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做好每次帮教状况记录。二是实行建档管理。街道、社区对辖区内在册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包括帮教成员名单、帮教措施、帮教活动记录。使帮教状况、进度一目了然。

四、排查摸底细致,落实帮教工作、促进就业,推进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开展,我街道组织社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了详细排查,登记在册共111人,11人列入戒毒康复工作,11人居住在辖区。针对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状况,我街道充分利用国家对戒毒康复人员优惠政策等措施,借助街道、社区、股份公司和戒毒康复人员亲朋好友等力量,对有关人员加强的关心和帮忙。

五、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预防战役。采取多种形式,打造禁毒斗争声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用心参与禁毒斗争,在社区构成浓厚的禁毒氛围。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用心性,开展禁毒预防战役,真正使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二)加强“无毒社区”巩固工作,打好“禁、吸、戒毒”战役,加快“无毒社区”巩固工作步伐,深入开展“保无毒”、“创无毒”活动。

(三)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真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继续深化帮教、尿检和就业安置工作,使禁毒工作更上一层楼。

禁毒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村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加强了对禁毒工作及领导职责制的具体落实,开展了“无毒村社”建立活动,现将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思路,全面落实禁毒职责制。

一是落实领导职责。结合本村实际状况,我村根据《普洱市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将禁毒工作纳入村委主要议事日程;对主要领导实行政绩考核内;逐级、层层签订职责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禁毒职责实行科学定位和任务分配,使考核、追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实行“两级捆绑”。一级是驻村干部包村捆绑,负责对各村的禁毒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整治到位;二级是由村干部包组负责,做好建立工作。落实捆绑职责,包保到人,确保纵包到底,横包到边。透过实行两级捆绑,职责联带,既增强了捆绑人员的职责心和职责感,又便于捆绑人员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予以解决。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全村禁毒工作总体目标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了奖惩细则。工作开展正常的进行表扬,并在年终进行物质奖励。工作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力,包保监控措施不落实,导致本村出现涉毒状况失控,坚持给以严重的处理。由于实行责、权、利三挂钩,全村禁毒工作职责落实,措施到位,效果较好。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拒毒的社会环境加强禁毒宣传,营建禁毒氛围,是禁毒严打整治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注重层层宣传发动。自全区禁毒工作会议后,村委连续召开了三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全村禁毒工作,召开了禁毒人民战争和严打建立无毒活动的动员大会。二是强化重点教育。青少年、机关干部、涉毒人员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开展禁毒法制培训班2期。村民普遍提高了禁毒意识,有效防止了全村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运输、使用、销售环节上流入非法渠道问题。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了全社会对毒品问题的认识,拒毒、防毒、反毒意识空前高涨。

三、成绩和不足之处

在各级部门领导的支持下,我村广大村民透过努力,共同营造了一个无毒、安宁的村桩环境,村委会长期以来从未出现村民涉毒现象。

在今后的村委会教育工作中,我们将发所优点,继续搞好莲花村的禁毒工作,巩固好我村这块教育宣传的阵地。

禁毒工作总结

20,讲治镇禁毒工作在县禁毒工作委员会、县公安局的正确的领导、指导下和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按照《开江县年禁毒工作职责状》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继续始终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以努力实现“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用心推进禁种(制)除源、开展“无毒”建立、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等各项禁毒业务工作。透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全镇的禁毒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职责制。

按照《开江县2013年禁毒工作职责状》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召开了由镇辖各单位和各村(社区)领导和禁毒志愿者参加的禁毒工作会议。动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高度重视并做好工作,一如既往把禁毒工作抓牢做实,绝不松懈思想认识这根绳。针对镇辖各单位和各村(社区)的实际,切实按照《开江县2013年禁毒工作职责状》的要求,结合全年工作任务精心安排,进一步落实职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坚决杜绝吸食毒品现象发生。

二、继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面、加强禁毒宣传力度

为巩固“无毒社区”工作成果,打牢禁毒工作根基。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的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最多限度透过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和发挥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巩固全镇人民禁毒战争工作成果。

2013年我镇分别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人向广大师生朋友讲解宣传毒品对人身体的危害、对家庭的伤害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影响等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另外,还采取透过镇政府工作员和派出所民警联动宣传的方式进村入户宣传禁毒知识,开展禁毒知识宣传,着重宣传此刻的新型毒品品种、吸食毒品对人体、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如何防范吸食毒品。在宣传中,派出所采取播放录像、发放宣传单、小册子,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共播放录像5次,受教人数达1余人,发放宣传单、小册子2000余份。

透过大力宣传不断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抵制毒品的自觉性,个性是使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防毒反毒意识,促使其洁身自爱,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坚决与毒品作斗争,更进一步为巩固讲治镇“无毒社区”禁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禁毒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做好禁毒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禁毒工作的保障。下半年,我镇坚持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重的原则,由派出所用心组织各单位、部门和各村委会以及禁毒工作志愿者参加教育学习活动。透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端正我镇禁毒工作人员的执法思想和行为。

四、做好禁毒工作保障

为使禁毒工作能扎实有效地开展,我镇在工作经费紧张的状况下,多方筹措禁毒工作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禁毒工作经费实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取得的成效

中化国际的公司治理实践 第6篇

案例之一:董事会市场化

首先,独立董事遴选。多年前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上海一家叫中化国际的公司邀请我去参加一个研讨会,第二次见面时大家聊了聊公司战略,我只是简要地谈了一些关于年报上的东西,表达了我的分析。下来后,公司的董事长亲自找我谈,说根据大家的综合判断,请我当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自己做过许多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但从不做独立董事,麻烦,而且没有多少收入。但是董事长很诚恳,也很坚持,说先做几年看看,熟悉情况以后再做财务顾问。我只好答应试一试。当时的三位独立董事都是这样选出来的。

进去以后,我们发现,一开会,中化集团绝对控股,五个董事是大股东派来的,三个独立董事,两个内部董事。会上总是在谈大股东的战略和决定,我们都是大股东请来的,总得给面子,都是客客气气的。可是每个讨论的投资都很大, 动辄几个亿,十几个亿,我们也是专业人士,有些名气,也要敝帚自珍嘛,就不免要求多参与一点决策,避免出问题后担责任。我当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就跟董事长谈,独立董事是不是应该起更大的作用,发挥特长。当时的董事长施国梁认为我们的意见对,也正希望用公司治理的杠杆来改造老国企的毛病。于是我们专门研究了美国通用电气、美国花旗金融集团和英国壳牌公司等公司的董事会运作程序。经过反复讨论之后,组建了四个专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独立董事一下子被赋予了真正的权力,而不是咨询专家了。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特别是在规则上明确,凡是涉及到大股东和小股东利益相关的交易和项目,大股东的董事代表应该回避表决,此举得到了中化集团总裁刘德树先生和集团公司董事的坚决支持,这在当时的国企中是很少见的。后来我又建议将提名委员会改造成为“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这恐怕是国内第一个,同时也获得了证监会的认可,从此正式将公司治理提到董事会工作日程上。然后我们为每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一套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包括高管提名和任用,专业委员会不被重视、监事会没起作用、哪些重大事项绕开程序等等,我们这个委员会都要管而且干预。很重要的一点,中化国际董事会的工作人员由董事会聘用、筛选、考核,和公司的管理层分开。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表现由董事来评定,和公司总经理没有直接关系。我举一个例子,中化国际总经理一般是由中化集团公司党组审查通过并任命的。但是,最近的换届中忽略了上市公司的程序,集团任命直接下到中化国际来了。独立董事就发表了反对意见,导致这个事情拖延了很久。经过反反复复的讨论,加上了很多约束,集团总裁也多次找独立董事协商,反复做工作,这在大型国企是很少见的。总经理任命后,董事会和集团公司多次讨论规则,要引以为教训。最近我们有一个副总经理因为个人原因要离开,不是公司总经理找他谈,也不是董事长找他谈,是公司治理委员会独立董事找他谈就可以了,这是程序的力量。

案例之二:董事会治理国际评级的引进

在集团公司的建议下,中化国际董事会鉴于衡量战略转型的方向和巩固转型成就的考虑,在2003—2005年间两度聘请国际专业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对中化国际公司治理进行评级。在外国公司眼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是计划经济,本身都不是公司,所以一上来评级极差。首先总经理是谁任命的,董事长是谁任命的,指令看谁的,什么程序,公司文件里还有“三个代表”等等政治词汇,不符合国际公司治理的语言,人家不理解,公司治理评级就低。国企一般不愿意参与评级,但是我们还是努力尝试了。根据标准普尔的评级标准,中化国际在2004和 2005年的两度得分分别是:5+和6,这相当于全球标准的中等偏上水平。

这里面主要有一个经济制度障碍的问题,国外不理解什么叫计划经济,什么是转型,他用成熟的市场规则来衡量我们,当然会有很多问题。我们不断说服他们,说明我们是在转型过程实现公司治理的道理。我们不单单是管理者,我们还是创业者,不单单守规则,我们还要创新规则。比如会计制度,还有不同发展阶段的错位等。

应该说,与标准普尔打了两年的交道,我们研究并学会了如何将公司治理转化为公司日常运作的语言和文化。中化国际接受国际评级并获得较高的评级,我们当然认为是一种光荣,但是我们不会太当回事。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学习和自我磨砺的过程,重在参与国际公司治理的实践,学习做好公司。

案例之三:公司社会责任

2005年,我们推出《中化国际公司责任报告》,这应该是中国上市公司第一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其实,这里用公司责任似乎更贴切。因为我们认为公司的第一责任是经商、赚钱纳税、解决就业等等。我们称之为商业责任;第二责任是关心员工、关心社区、反贪污、反腐化、反贿赂、提高质量、安全流程等等,我们称之为社会责任;然后还有更高一层的第三责任,我们称之为环境责任,对全球人类生存环境都有责任交代。综合这三层责任,我们才能叫做公司责任,单单只强调社会责任,我认为会有误导。如果自己公司经营得一塌糊涂、贪污腐化、逃税漏税, 等到了年底找个灾区捐个一二百万,弄不好还是从银行骗来的,于是变成慈善企业、变成最受人尊重的企业了,我觉得这就是有问题了。有的企业都破产了,就因为捐了一笔款,就变成某些排行榜上“最受人尊重的公司”。所以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不要单单谈什么社会责任,要谈公司责任。我们要先挣钱,做好的商业,然后实现社会责任,这也可以理解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吧。

很多中国的公司太想做生意了,常常把国内这一套拿到国际上,就容易出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强调我们的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应当有本土标准,而这种本土标准应该更多的是体现公司的意识和公司行为而不是体现政府的监管行为,这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注意到很多公司治理的规则包括正在起草的《公司责任规则》、《独立董事条例》,我总的感觉是我们有三个潜在的问题:一、是太多受国外成熟国家的影响,特别是以国际接轨的名义采用了太多的外部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隐患;二、是我们太多受监管部门的意见影响,甚至很多规则会把独立董事认作是监管部门安排在公司董事会的卧底;三、是太多受学术的影响,学术化很容易把我们挂在很高的地位,大家都实现不了的东西就是很虚伪的了。所以,我们在讨论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责任报告时,我们要时时注意更多的是怎么帮助公司发展, 这是基本出发点。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第7篇

该种模式旨在通过公司内部制度安排, 使股东和经营者之间权利相互制衡, 从而将代理成本降到最低。英美两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 政府直接干预较少, 有着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最典型代表。

1. 基本特征

(1) 股权结构

股权分散, 流动性高。因其拥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公司基本持股者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 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机构持有者是主要持股者。近些年来, 美国个人股东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50%, 而英国这一比例为34%。

(2) 资本结构

融资方式通常以股权融资为主, 债券融资为辅, 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长期资金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顺序。银行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不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 银行融资较为有限, 称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3) 治理机构设置

通常表现为一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降低治理成本, 股东大会通常通过组建董事会将其权利下放, 董事会也会下设各种委员会, 帮助董事会行使各种职能。董事会由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构成, 前者一般占据企业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 而后者则一般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

2. 优势

首先, 董事会和经营者职权分工合理, 经营者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注治理企业。其次, 在该种模式下, 股票通常呈现出流动性好的特征, 正是由于其流动性, 股票投资者能够很容易买进卖出股票, 从而降低了其投资风险, 同时市场中的资源也能得到更为合理地优化配置。

3. 缺陷

由于该种治理模式表现出股权分散的特征, 致使股东很少直接去监督经营者, 正是因为缺少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 常常导致“内部控制人”现象的发生。再者, 股东评价经营者业绩通常集中在股价的高低, 这种评价机制的不合理导致经营者常常放弃企业的长期利益, 而专注于眼前利益。

二、日德银行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

日德两国都具有集体本位主义价值观, 认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追求集体长期利益, 强调公司应该为利益共同体创造价值。而德国以银行和职工持股为特征, 日本以“债权人相机治理”和法人交叉持股为特征, 都以内部治理模式为主, 因此日德公司治理模式是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

1. 基本特征

(1) 股权结构

公司以银行为主要股东。银行既是公司主要持股者, 又代表股东行使投票权, 同时也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 在公司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此外, 法人持股现象普遍存在, 相对而言, 个人持股比例较低。

(2) 资本结构

融资方式通常为债务融资为主, 股权融资为辅, 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既是公司债权人, 又是公司股东, 对公司进行治理。

(3) 治理机构设置

德国分别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从而将业务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监事会监事一般不能兼任董事会董事。日本由于企业法人相互持股, 董事会和经理层拥有实权, 董事会成员通常为各部门高级行政长官。

2. 优势

由于该种模式下的企业的股东常常为银行, 比起其他股东, 银行是非常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 并不局限于当前利益, 也能有效防止企业间恶意收购行为。其次, 该种模式下通常呈现出法人相互持股的特征, 而法人相互持股能够有效提高交易效率, 同时降低交易成本费用。

3. 缺陷

正是由于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下企业核心股东通常为银行, 如果无法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 常常会导致企业进行全面扩张, 从而出现“泡沫经济”的现象。其次, 法人相互持股虽然有利于股权结构的稳定, 但也增加了企业进行外部筹资的困难, 来自市场的监督常常失效。

三、东南亚家族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

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控制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 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 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东南亚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是这种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1. 基本特征

(1) 股权结构

股权集中。该种模式下的企业多为家族企业, 家族成员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交叉持股是常用的一种手段, 通过交叉持股, 家族成员能够增强其对企业的控制强度, 同时旗下公司之间的关联度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2) 资本结构

东南亚国家家族企业通常都涉足银行业, 一些企业始于银行经营, 也有一些企业拓展到银行业。然而, 家族企业都是实现家族利益的工具, 一些没有涉足银行业的家族企业由下属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形式向银行融资。

(3) 治理机构设置

东南亚国家家族企业通常也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然而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企业重大决策如新办工厂、开拓业务、人事任免等一般由企业创办人做出, 家族其他成员做出决策也要得到成员家长的同意。

2. 优势

东南亚国家家族企业将家族和企业合二为一, 在企业内部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其次, 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到亲情和家族道德规范的制约, 因此家族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最后, 由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都由家族成员控制, 管理效率得到提高, 降低了决策成本。

3. 缺陷

东南亚国家家族企业奉行家长式领导, 不利于企业科学化管理, 企业发展后期可能存在独裁和集权化倾向。同时, 家族企业通常任人唯亲, 不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人事任免机制。最后, 由于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 容易制约企业的发展。

四、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和启示

1.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2. 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 应以借鉴日德银行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为主, 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 可逐步借鉴英美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

(1) 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等问题, 可借鉴日德公司治理经验。首先, 可通过逐步转让和上市流通致使国有股减持, 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使股东之间利益得到平衡和相互制衡。其次, 推行国有公司法人相互持股, 促进银行法人股东化。

(2) 强化董事职能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 必须强化董事会的职能。首先, 调整董事会的董事结构类型, 采取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相结合, 但以外部董事为主董事结构。其次, 加快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建设工作, 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职能委员会。最后, 完善董事提名和任免机制。

(3) 完善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市场体制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产品流通存在障碍、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以及缺少职业经理等。首先, 面对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 必须减少流通过程中的壁垒, 使产品能够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通。其次, 资本市场制度创新。最后, 加强培养职业经理人才, 提高其专业素养。

摘要:公式治理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目前, 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大致可分为:英美市场导向型、日德银行主导型、东南亚家族主导型。本文分别阐述了这三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基本特点和存在的优势和缺陷, 并进行了比较分析, 最后结合我国公司的发展现状, 得出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董事会职能和完善市场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启示

参考文献

[1]孔祥发.谈公司治理模式演变趋同化趋势及其启示[J].商业时代, 2012 (34) .

[2]尚小成.公司治理的一般形式与模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4 (34) .

[3]姜鹏飞.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与成因[J].法制博览, 2014 (10) .

[4]王舟浩, 张园.国外公司治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4 (1) .

中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战略分析 第8篇

国际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与扩散, 扰乱了全球的金融秩序, 并给国际金融的平稳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 中国需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治理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从而提高自身在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中的地位与竞争力, 同时推动国际金融秩序与全球经济的良性发展。基于此, 中国首先需要明确自身在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进而依据角色定位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金融危机治理进行针对性的考察与应对, 并形成具有灵活性与前瞻性的战略手段。

1 中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就制度的角度而言, “合作者”就是指由于体系中存在合作的需要和可能使得行为者为了回应或预期其他行为体的偏好以调整自己行为的身份定位。而从文化的角度来看, 中国的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和合”与“合作”, 并且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也印证了中国是一个“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国家。因此, 中国给予其传统文化的主张与内质, 需要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治理中来。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 三十多年的时期内, 中国自发地与国际体系接轨, 并积极参与各种国际金融机制、组织或机构, 目的在于主动融入国际金融格局的进程, 其参与不仅使世界各国认识到中国追求和谐、提倡共荣的文化内质, 同时也为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与全球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持。中国通过主动和适时地参与相关国际金融机制和组织机构中, 就金融运行的原则、程序、话语权分配、策略实施等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进行协调与磋商,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将这些机制中不平等与不完善的弊端进行了改善, 并针对预防及应对这些弊端引发的金融危机提出了自己的间接以及对策措施。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中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 是一个合格的合作者, 也就是说, 中国参与国际金融危机治理是以磋商达成共识、协调促进共享、合作促进治理、治理实现均衡为目标, 以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合作者”身份来制定决策、采取措施、实施行为的。基于此, 中国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治理中, 理应受到世界各国的接受与欢迎, 同时中国也应该保持追求和谐与主张共荣的文化内涵, 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治理中, 并将自身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

2 中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重要手段

2.1 促进跨国信息共享体系与联合监管机制的构建

现阶段, 全球经济、金融发展依然处于秩序紊乱状态, 究其原因是全球治理与金融监管的不完善与不健全, 而这种不完善与不健全也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的诱发因子与助长因素,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世界经济的稳健增长受到不良影响。因此, 对国际金融秩序进行一定的改革, 有利于在新的环境与基础上构建可行、合理、科学的国际金融监管机制, 进而提高过金融秩序的规范性。

在此过程中, 中国需要提升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首先, 中国需要将自身的信息公开披露体系进行完善, 将信息获取与运用的不对称问题进行彻底的解决与消除。并保证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相关机构与组织必须定期公布国际金融市场的监测信息,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危机、风险预警机制与监控调节机制, 对本国的经济、金融及货币的调整, 需要严格依据市场的动态变化进行, 并在此过程中对世界各国进行合理与适时的引导。其次, 中国需要对国际流动资本的管理与流动进行加强与巩固。现阶段, 国际金融自由化的趋势逐渐凸显出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允许国际投机资本没有规则地流动, 中国需要发挥自身力量加强对国际市场资本自由流动的监管与控制, 避免其引发金融风险与金融动荡, 并以规范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对国际短期投机资本的不良发展进行防范与合理的打击。除此之外, 中国要推进跨国性金融机构的统一系统监管模式的形成。只有形成全球范围内针对国际游资大规模流动的统一监管、协调组织机制, 并制定出针对风险投资、对冲基金等金融创新产品与工具的管控与治理架构, 才能避免大型国际游资引发的金融危机, 因此中国还需要通过磋商, 对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跨国监控协作进行强化, 进而对金融危机进行有效的规避与科学的治理。

2.2 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制度转型与决策改变

现阶段, 国际货币、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与规则制定权主要受少数西方发达国家的掌控, 并且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国家的代表性与发言权的不到充分的尊重,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基于此, 中国需要发挥自身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度的转型与决策改变, 并积极提供支持力量维护全球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而对世界各国起到示范作用。

对于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更新及转型, 中国需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 对其进行科学而有效地促进与推动。首先, 中国需要促进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普遍性与透明性, 尤其需要推动加快在国际范围内影响力较强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机制的改造, 进而将其中不公平、不透明的行为进行改善。其次, 中国需要推动提款权制度的更新与改革, 提出将特别提款权的使用范围进行扩大, 并将其作为国际支付与储备的主要补充手段的实施对策, 如此可以对国际储备货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带来的金融风险与金融动荡进行有效的规避, 进而可以从整体上对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提供维持作用。再次, 中国必须推动IMF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中发挥稳定作用的功能发挥, 引导成员国将货币金融政策的透明度与普遍性提高, 并以实现金融稳健度提高为目的, 积极推动双边与多边监督, 而对金融资本来源与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 可以与全球货币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相适应。除此之外, 中国需要提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运行改革的建议, 对IMF的股份比例及组织人事安排的调整提出合理化意见, 进而可以提高其适应性与科学性, 并要求提高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国家的发言权与代表性, 以此抵制一些少数发达国家对于投票与决策的垄断局面。

2.3 调整人民币汇率机制安排

要想将国际套利资本引起的汇率风险从根本上降低, 就必须采取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汇率政策。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后, 浮动汇率制和钉住汇率制的实施成为世界各国争先实施的应对措施, 其中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国家以美元、欧元或自选货币篮子为钉住目标。然而, 随着国际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与金融危机频繁爆发, 汇率政策与制度成为世界各国逐渐关注与重视的重要问题。

对于在国际金融治理中发挥“合作者”角色的中国来说,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下, 需要对人民币的汇率形成机制的可行性与科学性提起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因此需要对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的选择与制定作出有效的更新与改革。就目前来看, 人民币汇率制度中最大的弊端在于其弹性较低, 长此以往, 其波动必然会变得越来越僵化, 如此不仅会导致中国自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损害, 对于中国未来金融的安全及稳定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隐患。对此, 中国需要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措施, 对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安排进行合理而科学的调整。首先, 中国需要将单纯依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的被动确定人民币基准汇率的方法进行彻底地改变, 取而代之的是依照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与调控目标进行确定, 并在这个基础之上, 依据内外部市场的需求变化对整体性汇率政策进行制定。而将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进行适当的放松可以提高市场交易主体的自由性, 从而使其可以依据相关信号及时作出应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进而使其能够较为真实地对市场供需关系的消长变化进行准确的描述。其次, 中国需要将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最高特汇规模的限制进行适当的放宽, 目的在于提高其头寸限额的弹性, 如此可以提高其运作活动与行为的主动性与灵活性。除此之外, 对于中央银行对人民币汇率的调控与管理需要进行加强与巩固, 提高其管控的力度与效果, 进而使其可以充分运用汇率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及利率政策的功能。

2.4 提高人民币的区域化及国际化

2008年,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受金融危机的损害与打击, 中国采取了各项措施与策略对其进行应对, 以保证国内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 其中包括产业振兴计划、亚洲货币互换基金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受到了良好的效果, 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危机起到了抵制作用, 使得自身与相邻国家与地区遭受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大大减少。区域货币统一体系构建与重塑中最具可行性与科学性的行为就是提高人民币的区域化及国际化,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提高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的最终目的在于接收国际社会的广泛接收与认可, 并且可以将计价单位、交换媒介与价值储藏这三大国际货币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并非是重复性地搞一国垄断货币体系规则制定与运作来寻求货币领域的霸权地位。现如今, 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频繁爆发, 并且对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与不利影响,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 中国需要加快区域货币合作与协调的步伐。

基于此, 中国首先需要在国内范围内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 并将人民币的发债规模与种类进行实质性的扩大, 从而形成集聚效应, 并将这种效应的最大化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在区域之内, 为了对金融危机的蔓延与扩散进行防范与抵制, 中国需要推行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互换, 如顺利推动清迈协议的实施与监理亚洲共同货币基金的设想等, 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而对于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提高的战略步骤, 中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 中国需要将其金融环境进行实质性的改变与优化, 目的在于为人民币的区域化与国际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就目前来看, 中国自身的国内金融环境依然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目前中国自身的银行体系建设存在不完备的地方, 重要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水平依然有待提高, 并且不良货款比率以及资本充足率等状况依然不能与国际的通行标准相适应, 同时与之相对应的金融监管与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与弊端, 并且这些问题与弊端的分析、判断与监控得不到有效的改善与管理。其次, 中国需要推动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 并对这种措施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以保证其得到循序渐进的实施效果。就目前来看, 中国自身金融体系依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导致其对外部风险及危机的应对能力较低, 这就致使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因此, 中国需要对境外的直接投资领域提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 并在这个领域对中国境内的大中小型企业、机构等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进行进一步的放宽, 允许其将自身的海外业务进行扩宽, 从而将各方面的竞争力进行提升。另一方面, 中国需要高度重视证券、期货等投资类领域, 在这一领域需要对境外的投资者对我国股权类投资的限制进行合理的放宽, 并且需要对国内企业及其他组织结构对境外证券市场的针对性投资进行适当的鼓励, 同时还需要将信誉良好的境外机构取得合格资质的限制进行放松, 进而实现中国内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的平稳加快。

3 结论

随着国际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与金融危机频发爆发, 国际金融治理的开展与实施已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为了使国内经济获得平稳、可持续的发展,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全球金融秩序的规范与稳定, 中国需要本着追求和谐、提倡共荣的文化本质, 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治理中来, 并积极发挥自身力量, 结合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及自身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 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有效对策, 为规避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及推动全球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持。

参考文献

[1]崔志楠, 邢悦.从“G7时代”到“G20时代”——国际金融治理机制的变迁[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1, 01:134-154, 159.

[2]王信.金砖四国国际金融实力提升对国际金融及其治理的影响[J].国际经济评论, 2011, 01:5, 94-108.

[3]李巍.金砖机制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J].国际观察, 2013, 01:33-40.

[4]宋国友.全球量化宽松、新兴经济体与国际金融治理[J].国际观察, 2013, 02:73-79.

国际贸易治理 第9篇

一、乡村治理遭遇人才瓶颈

乡村管理人才及其良好的领导能力是乡村治理的保证。然而, 我国乡村治理中所需的管理人才十分匮乏, 作为农村社会的管理者, 我国现有村干部素质总体上日趋下降, 主要表现为:

一是年龄日趋老化。

“离乡进城”, 进城务工使得我国农村人口不断外流, 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在年龄结构和性格结构上都出现了下降, 留乡务农的农民以老年人和妇女为多。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08年2月22日公布的数据表明, 2006年末, 我国农业就业人员34874万人, 男性占46.8%, 女性占53.2%, 其中40岁以上的农业从业人员占55.6%。由于留乡务农的农民在年龄结构上总体偏高, 而现有村干部主要是从留守的农业劳动力中选拔出来的, 这也就表明乡村管理人员的年龄有逐渐高龄化趋势。

二是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

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08年2月22日公布的数据表明, 2006年末全国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 按文化程度分, 文盲占9.5%, 小学占41.1%, 初中占45.1%, 高中占4.1%, 大专及以上占0.2%。由于留守劳动力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 因而作为其一部分的村干部, 其文化素质自然也高不了多少。

三是思想观念陈旧。

在思想观念上, 我国广大农村村干部与一般农民没有多大区别, 都比较落后守旧, 没有真正培育起符合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大多数村干部还是抱着“小富即安”的心态, 抱残守旧, 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一些村干部视野比较狭隘, 不理解党和国家的新政策新方针, 因而导致执行乏力;还有一些村干部只顾眼前利益或个人利益, 不能做到关心民瘼, 作风粗暴, 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群、党群关系。

从以上可见, 目前乡村社会的管理人才无论在身体素质上, 还是在文化素质上, 抑或在管理能力上, 都极为不足, 乡村治理由此遭遇了人才瓶颈, 陷入了人才困境。

二、乡村治理中人才困境的多维原因

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其著作《力量的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中提出, 力量有三种形式, 即暴力、财富和知识。在农耕社会和工业社会, 权力和财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人才在社会发展和进化过程中则是处于附属的、异化的地位。但是, 随着信息社会的端倪初露, 知识和技术逐渐成为生产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而人才在生产、管理和创新中的作用也日益凸现, 人才成为第一资源。随着乡村社会的管理模式从传统统治型转向现代服务型, 从自上而下的行政委托型转向村民自治型, 这就更加需要本土化人才参与乡村治理。但是,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乡村社会出现了本土化管理人才危机, 其主要原因是:

一是教育年限的短暂和知识文化上的贫乏, 使得乡村社会难以自己培养出真正的“管理精英”。我国农村基础文化教育水平并不高, 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整体偏低,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广大农民群体中选出的村干部, 其文化水平也比较低, 实际上乡村社会所谓的“管理精英”, 绝大部分也只有初中、小学文化, 高中文化的比例不是很高。

二是城乡分化的加剧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 务工和务农比较收益差距的拉大, 使得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以求获得更好的收益, 从而致使乡村社会可供选择的管理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大大受到限制, 直接导致了乡村社会的本土化人才匮乏。由于历史的原因, 中国形成了双重的城乡二元结构, 城市集聚了各种资源优势, 而且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 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吸引了大批青年农民前往城市寻求发展, 由此导致农村精英的流动呈现为“净流出”状态。大批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务工和经商, 致使乡村治理中管理人才的缺失和匮乏。

三是由于乡村干部选任的资格条件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 即其户籍应当在所在的村, 也就是所谓的“属地化条件”, 这使得在乡村社会本土人才缺乏的境况下, 外来人才又无法获准进入乡村社会以弥补本地人才的不足。也就是说, 在乡村社会本身“造血”功能出现状况时, 外部又无法及时“输血”, 从而是雪上加霜, 乡村社会的管理人才危机更为严重, 乡村治理陷入人才危机。

四是由于村干部身份与职业的分离, 报酬比较低,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能人不干”、“干人不能”的局面。在我国, 村干部只是一种身份而不是职业, 而且这种身份从正常的渠道来看, 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作为现代社会独立的利益主体, 有能力的农民更多是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 而不是留守农村出任村干部。

三、危中转机, 乡村治理中人才困境的出路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 我国沿海地区的中小型企业, 尤其是外向型的中小企业开工不足, 甚至许多企业纷纷关门歇业, 大批农民工返乡, 这既给乡村治理带来压力, 同时也蕴藏着机会。就当前而言, 从“造血”和“输血”两个方面着手, 是应对乡村社会本土化人才危机的捷径。同时, 从长期而言, 需要逐步消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

一是加强对现有村干部和返乡农民工中有管理潜质人员的培训, 促进乡村社会管理人才的“自生自发”。这是一种自我“造血”式的措施, 有助于促使乡村社会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 我国政府实际上并没有忽视对广大农民的培训, 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技能培训、轻管理能力培训。无论是从2003年9月发布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计划》来看, 还是从2009年1月发布的《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来看, 我国政府比较重视对农民的劳动技能培训, 但对于乡村管理人员的培训则显得比较薄弱。然而, 乡村治理恰恰需要有自治能力的管理人才。有鉴于此, 应该建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体系, 依托县市行政学院、党校以及当地的中、高等院校, 举办村干部管理能力培训班, 从科学文化素养、思想观念、管理知识等入手, 转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 培育他们的应急管理能力、村民自治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 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参与意识、服务意识, 大力提升他们的领导力、执行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同时, 应该从危机中寻找机遇, 从返乡的青壮年中寻找培训对象, 使之成为乡村社会新一代领导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外向型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和破产倒闭, 农民工歇业、失业和返乡现象比较突出, 1.3亿多的外出农民工中, 有数百万乃至千万人被迫返乡, 这给乡村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危机, 但同时也是一种机遇。农民工的返乡, 也意味着乡村人才的回流, 有意识地从返乡农民工当中选择一些富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培训, 显然可以实现开发人才和储备人才的目的,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乡村治理的人才危机。

二是改革村干部任职的属地化条件, 进一步推广大学生到乡村社会任职的举措, 及时输入新鲜血液, 缓解乡村治理的人才窘境。由于受到村干部任用的户籍制度限制, 大学生下乡只能成为村党支部成员, 而且通常都是临时性、短期性的, 难以发挥出较大的作用。然而, 2009年大学毕业生将在2008年的599万人的基础上, 增加50万人左右, 加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改变村干部任用的户籍限制, 将更多的大学生派往乡村社会任职, 可以直接改变乡村“无人办事、无能谋事”的局面, 极大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国际贸易治理 第10篇

一、公司治理特性的比较

1、美国公司治理的特性。

公司治理的形成受制于独特的历史传统、法律和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传统思想意识方面美国重视个人主义, 长期崇尚新古典的自由主义, 强调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利益, 并严格限制垄断。而20世纪30年代以来形成的一整套有关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以及分散股东持有股票的高度流动性, 竞争性资本、产品、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公司进行有效外部控制所提供的制度性基础, 形成了弱股东, 强管理层的现象, 使得董事的选举实际上是由首席执行官 (CEO) 等高级管理人员操纵的。为了解决对CEO等企业高层人员的监控问题, 引入非执行独立董事, 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工作, 借助代理权竞争的外部化治理机制, 以及以剩余索取权分享为主的经理激励机制实现治理。

2、日本公司治理的特性。

忠、孝是日本文化中伦理道德的终极指向, 使得日本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体现等级制度, 战前日本企业带有明显的封建性家族主义色彩, 延续日本上百年的封建同仁经营理念, 重视集团内秩序, 并试图通过宗教的、保守的和连带经营意识的结合, 来确保投资者间稳定的信用关系。战后日本建起的法人式股份制企业, 摆脱了家族内部化的直接统治, 建立了以松散联合为特征、以大企业集团为中心的集团内外和行业间的多极化和多样化持股的财团法人和主银行制, 公司运营资本不是依靠企业内股东筹集, 而是通过外部银行借入资本和企业间的相互持股。仰赖日本独特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的恩惠, 为员工提供了一种最基本的激励机制, 形成员工以企业为家的文, 形成经营者集团实际控制企业的局面。

3、德国公司治理的特性。

二战后, 德国政府和民众接受了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理念, 即按市场规律行事, 但辅之以社会保障的经济制度, 将市场自发的原则同社会公益结合在一起, 社会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实现大众的福利, 意味着绝大多数人都应该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德国认为公司的目标不应停留在最大投资回报上, 而应建立在公司总体利益上, 股东只是若干利益相关者之一, 管理层首先应考虑的是顾客与员工的利益。在公司治理上表现为股权分散化, 董事会日益专家化, 职工参与治理。德国法律规定监事会成员的1/3 (小公司) 到1/2 (员工超过2000人的公司) 要从员工中选出, 其他部分从股东中选出, 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任命和解雇以及对执行董事会监督。执行董事会的任命、报酬由监事会决定,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 关注利益相关者如雇员、债权人以及一般公众的利益, 绝大多数股东和职工代表极为关注公司的持续发展, 更愿意以合作的精神来经营公司, 监事会、董事会轮换率都很低, 相互之间倾向于协调行动, 均把精力集中于公司长期发展[1]。

二、公司治理转型的比较

1、美国公司治理的转型。

美国作为普通法系的典范, 对市场采取鼓励与放任的态度, 在公司治理规则中放松管制, 在股东价值最大化下, 导致公司高管具有操纵财务数字内在动力, 公司职业经理人片面追求股票升值的收益, 导致了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 甚至不惜突破道德底线, 进行各种放大效应的套利行为。同时, 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系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损害。据调查, 在美国563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中, 来自非审计业务的收入已是审计业务收入的2.9倍。决定聘请哪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也是由CEO决定的, 公司财务人员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在利益诱惑及竞争压力的双重挤压下, 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及财务主管互相勾结、互相妥协的现象在所难免[2]。尽管安然、施乐、世界通信虽然造假手段不同, 但原因都同出一辙,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暗箱操作, 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在美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 在许多时候董事会受到管理层的影响和控制。财务丑闻发生后, 美国公司主要通过责任落实、制度完善与惩罚从严来治理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2002年3月7日美国总统布什提出《增进公司责任和保护美国股东的十点计划》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实施, 核心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获得性、治理责任和审计独立原则。通过加强公司财务业绩和上市公司运行相关信息的披露, 加大信息披露深度, 提高了证券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 并要求上市公司对提供给投资者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制裁, 并通过管理层实行期股期权, 使经理层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日本公司治理的转型。

由于董事基本上都是由公司内部的职员一级级提升上来的, 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成功地稳住自身的地位, 原则上应通过股东大会选任的董事却对维护股东的利益缺乏责任感。由于经理层掌握和控制了董事会, 成为企业的决策中心和权力中心, 形成了绝对的内部人控制, 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同时, 日本公司股东相对稳定, 缺少英美公司来自外部市场的压力, 经营者缺少危机感, 对企业发展的创新缺乏动力。20世纪90年代, 日本企业业绩和竞争力的不断下降, 导致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经济全球化、国际化浪潮下, 日本公司越来越感受到境外机构投资者, 要求重视股东利益的压力, 与日本传统经营方式的文化冲突日益明显。而日本资本市场的政策放宽, 大型企业与债券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主办银行开始逐渐失去了其作为有效企业监控者的能力。内外环境的变化推动了日本公司治理的转型, 通过提高对外透明度、以及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 向资本市场型以及重视利益相关者模式倾斜, 缓和企业内部紧张感, 逐渐趋向对来自不同治理模式的元素进行重新组合的混合治理, 实现公司治理与内外环境的协调[3]。

3、德国公司治理的转型。

由于德国公司股权大量股份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 或者通过公司间相互持股的方式由其他公司所持有, 此种股权结构对大股东和经营者有利, 但它对普通股票投资者不利。因此, 德国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并不是经营者侵害所有者的问题, 而是强势大股东侵害弱势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问题。另外, 德国公司为获得监事会雇员代表的支持, 管理层通过金钱、假期等方式贿赂雇员代表, 而在德国跨国公司中商业贿赂频发, 涉及包括西门子, 大众, 德意志银行等著名企业, 严重损害德国公司的声誉。

随着德国外国机构投资者的增加, 期望看到企业利润快速增长, 以便短时间内获益。而银行投资组合越来越多地以市场为导向, 不再强调关系的稳定性, 并通过削弱在公司持股的比重, 进行多元化投资, 逐渐淡出对公司的直接参与, 强化银行竞争力和减少外围业务, 使之适应全球化的经济竞争。许多公司开始以空前的规模向公众发行股票, 实行以股票价格为基础的经营层薪酬计划, 公司已变得越来越与股票市场密切关联了。同时, 董事会职业化发展趋势强烈, 外部经理人市场的作用正在不断提高, 公司高层管理者中财务专家的比重正在提升, 监事会通过设立独立财务监控机构、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增强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使公司的经营者受到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经验与启示

1、公司治理转型的趋同性。

尽管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 但当公司治理难以平衡各方利益时, 政府则会采取相应措施平衡各方利益, 为公司持续成长创造制度环境。《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的实施, 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规则, 为投资者确认公司管理和决策者的能力, 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美国治理转型所体现的是在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 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社会利益, 体现出和谐治理的理念。20世纪90年代以来, 德国、日本均陷入经济衰退, 经济国际化背景下对公司治理要求变革的呼声高涨。随着股票市场趋于活跃, 交叉持股下的企业间长期关系的动摇, 开始引入英美模式的独立董事制度, 重视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日德公司在内部人控制、劳资共同治理转型的过程中, 已经逐步通过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强化独立监管机构, 推动资金流动, 增强经理人的绩效激励等措施,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 各种形态公司治理的转型均是内在需求驱动与外在市场压力双重作用的结果, 转型过程的实质是在关注不同利益群体呼声基础下, 尽力平衡各方利益, 并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独立监管等机制, 实现科学决策, 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2、公司治理转型的多样化。

美英采取市场监控公司治理是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 美国文化追求个人主义, 重视个人利益, 希望创造一个自我奋斗、充分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 强烈要求政府民主操作, 企业透明经营, 市场监控型公司治理是与美国治理文化、伦理下相匹配的。日本长期在集权统治下, 企业透明化经营要求不高, 职业经理人市场、融资市场等发展缓慢, 市场监控的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有限, 而日本资本本土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繁, 造就了日本国民忧患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终身雇佣、年功序列制、交叉持股和主银行等治理机制符合出资人、经理人、员工等利益群体对公司长远利益的追求。德国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有一定基础, 历史上爆发过多次大规模的工人运动, 工人的治觉悟较高, 要求参与公司治理的呼声也高, 加之市场社会主义文化的影响,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双层董事会制度, 适应了德国文化的这一特点。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变迁、转型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每个国家的公司治理都是建立在该国特有的历史、文化、技术基础上, 各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传统背景决定着公司治理演进的轨迹, 这也说明公司治理的转型不可能完全脱离原有的路径及其治理环境, 完全照搬他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做法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3、中国公司治理转型中趋同性与多样化的有机结合。

各国公司治理的趋同性与多样化并存的现实, 给中国企业的治理转型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经验, 治理转型的目标不应刻意追求模式的规范性, 着重考虑治理环境、内部资源与能力、治理机制三者的匹配性, 以期培育企业的竞争优势, 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判断公司治理合理与否, 要与特定的经济环境联系在一起。制度环境决定制度安排, 各国公司治理的转型、演进必须有利于企业关键资源提供者权益的增加, 符合企业的目标定位, 否则公司治理的转型既失去变迁的动力, 同时也使企业丧失了存在的合理性。根据中国国情, 宜将多种治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 对不同职能定位的企业采取趋同性与多样化有机结合的治理转型, 并通过强化独立监管、加大信息披露等机制, 平衡各方利益, 谋求企业持续成。具体而言, 在完善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 对谋求国际竞争力的竞争性国有企业, 更多采取市场监控型的公司治理;对水、电、气、路、通信、邮政等关乎民生的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公有企业, 采取市场监控与利益相关者参与相结合公司治理, 而对于家族企业则应采取家族主导下的物质资源与专用、专用人力资源共同参与的的公司治理[4]。目前, 中国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家族治理转型轨迹的选择, 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特定制度环境所内生的理性选择结果, 除非中国既定的文化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组织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 中国企业公司治理转型的路径锁定特性, 无论是否能够满足各类企业持续成长的要求, 都将难有大的改变。

摘要:各国制度环境、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性, 产生了多样化的公司治理, 通过对美、日、德公司治理特性的比较, 探究各种治理的缺陷、漏洞与转型趋势。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中国国情, 推动公司治理转型过程中职能定位、资源能力与治理环境的匹配。

关键词:公司治理,转型,比较

参考文献

[1]鲁桐.美国公司制度值得反思[N].亚太经济时报, 2002—07—24 (03) .

[2]陈继勇, 肖光恩.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J].经济评论, 2004, (5) :108—113.

[3]吉村典久, 孔丹凤.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动向[J].产业经济评论, 2008, (4) :138—148.

国际贸易治理 第11篇

三亚“宰客风波”涉事大排档最终以50万元高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而暂告一段落。“国际旅游岛”一夜之间成了“国际宰客岛”,整治旅游业的呼声仍在延续。

宰客风波虽然已渐渐远去,但留给国际旅游岛的深思却不能停滞。事实上,海南的宰客情况并非饮食店独有,住宿、交通、购物方面同样存在。因海南气候原因,冬天的海南更吸引游客,同时加上适逢长假,更是令海南旅游资源显现“供不应求”现象,各行业便是“磨剑十月,宰客两月”。

三亚旅游业发展得太快与其城市配套、公共服务建设的差距越来越大,随之各种弊端被暴露出来,游客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不悦在三亚集中体现使之成为众矢之的。然而,三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都是它成为真正的国际旅游岛之前必须要过的一道坎。

谨慎惶恐的“三亚”

1月28日,北京网友“罗迪”在新浪发了一条微博“朋友一家三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三个普通的菜被宰近四千元……”

与此同时,三亚市官方微博表示,在春节黄金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电话70多个,受理申诉举报43件。蹊跷的是,在随后的一天,又发出“零投诉”的消息,“被狠宰”和“零投诉”形成鲜明的对比,议论在全国游客中发酵,并迅速被转载达到4万多条。

三亚市市委书记姜斯宪在新闻发布会上诚恳道歉,责令彻查宰客事件,对旅游投诉要实行零容忍。

几经周折后,三亚市政府从“零投诉”、“追究恶意攻击三亚责任人”、市委书记道歉到“零容忍”,最终“海岛渔村”、“富林渔村”等涉事餐厅被罚款5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记者从三亚采访获得的信息来看,不管是三亚民间看法还是官方态度,对“宰客”事件的认同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小陈今年28岁,三亚本地人,他告诉记者,“宰客事件任何一个旅游景区都会存在,三亚也不例外,但有诚信的商家还是大有人在,海岛渔村、富林渔村只是个案。”同时他们希望服务三亚旅游业的商家、个人能严于律己,共同维护三亚的良好形象。

“所有媒体记者的采访都必须通过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字同意,相关部门也不可能接受你的采访!”三亚市委外宣办副主任孙令辉告诉《小康》记者。

三亚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现在三亚官方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都非常谨慎,即使是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也不可能私自接受采访,“是要挨处分的”,这位官员告诉《小康》记者,在罗迪的宰客风波事发两天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唐嗣铣在接受广东的一位媒体记者采访时说的话,被以小标题形式刊登在报纸上——“我现在在外面开会都不敢说我是三亚旅游局副局长,一公开身份就有人跟我现场投诉。”事实上,唐嗣铣说出这话是有前提条件的,但却被记者断章取义地截了一句话发表出来,之后“副局长不敢公开身份”又被网络恶炒了一番,此事影响特别恶劣,对三亚的形象损害很大。“唐嗣铣在之后的市政府会议上受到了市领导的批评。”这位官员透露说,随后市委市政府便要求各相关部门不能私自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即使是接到媒体单位发的公函也一律要先上交到市委外宣办,再转达给主管领导,待批复后才能考虑是否接受采访。

《小康》记者联系多位当地官员,他们都表示“现在还是敏感时期,接受记者采访怕说错话,弄不好轻则受责罚,重则乌纱帽难保。”记者之后向多位朋友官员“打听”宰客事件时,他们也都一再告诫记者千万别把他的单位和名字公布出来。

有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三亚政府在处理宰客事件中表现出极大的不成熟,信息发布过于急躁,信息公開化欠缺,导致前后矛盾。这位业内人士认为,三亚作为一个以旅游经济为主导的城市,组建一支以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和旅游从业者为主体的公关团队显得特别重要。

成长中的国际旅游岛

2月14日,记者从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出来,等待了近三十分钟也没打到一部出租车,但在此期间却有超过十部摩托车询问记者是否要打摩的。无奈之下,记者最终花二十元坐了一部摩托车到达解放四路的某一酒店。记者发现,许多行人无视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把它当成摆设,随意翻越城市主干道护栏、与车抢道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记者搭乘的摩托车不但藐视红绿灯和交通规则,还肆无忌惮地和机动车抢道,遇到行人从不避让,在人行道上公然逆行,频繁变更车道、随意掉头的行为令记者胆颤心惊。事后有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如果出租车打表的话,应在十元左右。

一个定位为国际旅游岛的重点城市,出租车数量却严重不足,反而摩托车可以横冲直撞,这不得不令人为三亚的治安感到担忧,“一个城市的交通情况可以反映出这个城市的先进程度”,来自北京的游客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三亚被抢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都是摩的惹的祸。那些被抢的游客很难想象,在三亚这样一个梦幻般的天堂里竟然会有这样令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陈先生说,“三亚城区治安如此糟糕混乱,让游客人心惶惶、胆颤心惊,又谈什么建设国际旅游岛呢?”

三亚市旅游协会秘书长谢祥项告诉《小康》记者,三亚市打车难的问题并非今年才出现,政府对出租车数量的配置也相当重视,但是,三亚作为一个季节性特别强的旅游城市,这种困境对于目前的三亚来说,一时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谢祥项解释说,三亚是一个只有60万左右人口的中小城市,每年夏天旅游淡季的时候,出租车完全可以满足市民和游客的需要,但是每年一到冬季尤其是春节黄金周期间,这个城市的人口突然暴增到110多万,几乎相当于城市人口翻了一番。加上还有许多被称之为“候鸟”的北方人,他们中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三亚购置了房产,每年冬季来临,都会安排一家老小前来过冬。人口的突增,让之前所有的固有资源都会严重紧缺。不仅仅是出租车,酒店住宿、旅游业服务人员等方面的缺陷都会暴露出来。由此,出现“高价”现象并不出奇。

在三亚,随处可以见到地上一摊摊的血红色口沫,初次见到还真不知他们满口通红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是什么东西。经人指点,当地人喜欢吃生槟榔,经咀嚼之后,嘴巴和唾液都会变成红色。但是,随地吐出便成了一种恶习,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卫生,而且还令外地游客对三亚人产生误解。

如导游勾结不法商家卖假珍珠商品坑骗游客的事情屡见不鲜,旅馆的服务质量又差强人意,混乱的城市治安又让游客没有了基本的安全保障,工商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对欺客宰客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至于不法商家以次充好坑骗顾客而少有被严惩,治安管理部门的服务理念极其落后,对待受害人态度冷漠,不闻不问,事情也常常不了了之等这些全国旅游景区的弊病在三亚都显露无遗。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的一位官员对《小康》记者说,“三亚还是一个年轻的旅游城市,毕竟还不能与和马尔代夫等国际上那些知名景区相比,希望全国的游客不要像网络上传言那样,要对三亚‘封杀’,近年来,三亚也在一天一天进步,大家要理性对待。”

中国人的三亚

2月17日,三亚市政府举行六届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2月起,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海鲜排档市场开展一次全面的整顿规范行动。目的是规范全市海鲜排档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海鲜排档守法经营,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施“一次性死亡”,吊销营业执照,欺客宰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海鲜排档出事了整治海鲜排档,那交通、酒店、导游方面呢?”就在宰客事件余波未了之时,网上又曝光了济南市民郑先生不仅被当地导游要求追加1000元的一段视频,还因为不交钱没有拿到酒店房间钥匙,而且导游没有按照行程预定的路线游览,而是强迫游客拿钱去导游安排的景点。郑先生向三亚旅游部门和媒体投诉反映,均没有得到回应。三亚市旅游发展委的官员向《小康》记者解释说,现已经查明该旅行社不是三亚本地的,而是山东一家旅行社,管辖方面有难度。

但如此解释显然难以让游客接受,他们认为,事发地在三亚,当地管理部门首先应承担起管理责任,就像海鲜排档宰客不能因为店主不是三亚人而置之不理。管辖方面也可以制定旅行社三亚准入原则,对于那些信誉不好,有欺客记录的可以禁止他们带团进入三亚。

自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至此,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进行得如火如荼。中国旅游看海南,海南旅游看三亚。三亚滨海旅游城市在中国具有不可替代性。

随后,三亚市旅游局也变更为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旨在从市政府层面提高三亚市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形象。

上述旅游发展委的官员告诉记者,旅游产业作为三亚经济的支柱产业,市委市政府应该放在更高层面来高度重视。但旅游产业的管理却并非仅仅一个旅游局可以管好的,游客来到三亚,他们短期的生活会涉及三亚所有的公共服务。“出行坐车,涉及有交通局,购物涉及工商局,吃饭不仅有工商局还有卫生局……游客在任何一个环节里出了问题都会当成是旅游的事情,但事实上,旅游局并没有权力去支配其他局。因此,各局相互推卸责任、游客投诉不了了之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了解,目前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一职空缺。

“此次宰客事件成了全国游客对中国旅游业长期不满的一次集体性情绪大暴发。游客对三亚的期望值太高,对国际旅游岛的要求太严,来到三亚后,现实与期望的落差很大,全国人民应该给成长中的三亚一定的容忍。”该官员说,“毕竟,三亚是中国人的三亚!”

国际贸易治理 第12篇

一、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1、治理主体合作缺失

武汉城市圈内各个城市间的合作治理缺失,政府、市场同第三部门的合作治理缺失。各地方不同利益实体不愿意出让自己的既得利益,造成地区间的对抗性竞争,使得市场被条块分割、运转不畅。目前,圈内政府合作领导机构, 即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办公室的决议权威性还不够,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力不强,无法保证各市按照领导办公室的决议行事。城市圈经济活动的扩散性、公共事务的跨域性和政府管理的边界性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2、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城市圈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不清,供给主体缺位影响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如武汉城市圈9个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次序不一致,难以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此外,武汉城市圈内的9个城市原有的地方法规制度不仅无法扩大适用到整个圈内,某些地方性法规制度甚至阻碍了城市圈一体化进程。

3、治理机制体制不畅

武汉城市圈还没有形成一个对城市圈内的参与单位有约束力的管理决策体制,也没有一个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未曾制订明确的职能分工与地域分工规划。这就使得武汉市与周边城市及各城市间的合作与协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显然不利于各个城市之间建立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

二、国外城市圈治理模式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1、华盛顿都市圈的单中心治理模式

单中心体制下的都市圈治理机制有利于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尤其是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更能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减少内部竞争和冲突,在处理跨行政区的交通建设、城市供水、污水排放等方面也具有显著的成效,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更加高效合理,同时可以剔除和减少不利于都市圈发展的竞争和冲突,使资源流动更畅通,从而有力地推进了都市圈一体化进程。华盛顿大都市包括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及弗吉尼亚州的15个县市,在联邦和州政府的支持下和成员政府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华盛顿大都市区的区域合作形成了统一正规的组织———华盛顿大都市区委员会。该组织组建于1957年, 目前已发展成为包括18名成员政府、120名雇员、年预算1000万美元的统一正规组织。大都市区委员会的财政来源于联邦和州的拨款、契约费、成员政府分摊。该组织职能众多,从交通规划到环境保护,解决了许多公众关注的区域问题,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更加高效合理,有力地促进了大都市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2、纽约大都市圈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纽约大都市圈是实行都市圈多中心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纽约大都市圈并非政府划定的行政区,而是由“纽约区域规划委员会”根据社会、经济特点而划定的“城市化地理区”,由纽约州、新泽西州北部及康涅狄格州南部的31个行政单位组成,总人口1800多万,总面积32400余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城镇密集区之一。早在1898年纽约就和它周围的4个县联合组成大纽约政府,但一直没有形成统一、具有权威的大都市区政府,但大都市圈内仍存在一些有限度的区域合作,如1921年纽约和新泽西州联合成立的港务局,1929年成立的区域规划协会,20世纪60年代成立的纽约大都市运输局。此外,针对一些具体的区域性问题,如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各种专门的协调组织也在不断产生、变化及消亡。纽约大都市圈展现的是一种松散而无统一的行政主体,以针对专门性问题的协调组织运行为主的治理模式,都市圈内各地方政府宁可通过各种共同建立的专门机构去处理区域问题,也不愿意建立一个管辖全部事务的大都市政府。

3、欧盟的国家联合治理模式

欧盟的治理机制是从以国家内部区域治理为中心逐步转移到以国家联合治理为中心的一种新型制度安排,它在欧洲巨大的空间范围内,以产业发展为突破口,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为欧洲一体化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二战后,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巴黎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正式建立了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制为基础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此后又相继签订了一系列条约以推动欧洲一体化,《罗马条约》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了300项立法,并规定了完成这些立法的时间表;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可以说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实质上是“制度一体化”的过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成员国之间通过签订一系列重要的条约和文件,将部分主权让渡给欧盟这一超国家机构。欧盟制度大体由基础条约、条例指令、裁决判例、议事提案、表决规则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条约在欧盟制度建设中最为重要,欧盟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基础条约的规定而设置,在机构设置、机构运作、政策制定与执行、决策程序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契约、条约为纽带的法制化建设成为欧盟治理的基础。

4、国外都市圈区域治理模式的启示

(1)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成为治理主体。国外城市政府在都市圈治理过程中十分重视引导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市民作为利益相关最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直接具有相关的治理权利,对城市公共事物可以参与决策,实施和监督。

(2)形成政府、市场与第三方的多治理主体共同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政府的行政部门应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城市区域内的社会资源,通过合理的授权与分权,使市场运作机制深入到城市治理的各个方面,形成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社会职能的履行方面,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将部分职能外包给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减轻政府负担, 降低运作成本,同时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使市场、企业和社会都能在都市圈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实现治理手段丰富多样化。

(3)治理机制的法制化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实现善治的基本要求。无论是欧盟以国家共同联合治理为目标的制度安排,还是“单中心”或“多中心”体制下的都市圈治理,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达成的,对成员国或成员政府都具有约束作用,各种治理机制发挥作用也往往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法制化建设成为实现“善治”的基础。

三、创新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1、转变武汉城市圈治理主体

在建设武汉城市圈工作中,多元治理中心理念在磨合中逐渐建立。应充分调动企业、城市居民、非政府组织等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城市圈公共事务治理,并投身于城市圈的治理之中,同时赋予其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及公共事务一定的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因此,应不断提高政府与其他组织实体合作的能力。

2、明确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在城市圈治理中,逐渐淡化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政府职能限定在“清障、规划、引导、协调和搭台”五个方面。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组建圈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身组织能力,推进企业跨区域合作和流动。除了政府的作用,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依靠市场的力量,使城市圈之间的资源要素得到优化整合,形成合理高效的产业结构和公共服务。开展政府合作,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联动机制。应在遵循循序渐进、 从易到难、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尊重市场、依靠企业原则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职能的较变,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提高政府的行政水平和效率,为武汉城市圈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产品、要素、 人力资源、资本和技术能够遵循市场一体化的原则运行。

3、完善城市圈区域治理的法制化建设

武汉城市圈的治理需要通过签订一系列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才能达成,各种治理机制发挥作用也往往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赋子武汉城市圈领导办公室一定实际权限。尽快制定《武汉城市圈区域开发与管理法规》和《武汉城市圈区域经济合作条例》 等,及时出台明确企业自主经营、鼓励市场主体独立自主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积极构建城市圈统一的法制平台。凡涉及城市圈发展中必须实行地方立法的项目,经圈内各市充分协商,由省人大或省政府行使立法程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执法机制。积极强化监管部门责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顿和清除各种有形无形的区域性市场壁垒。

摘要:城市圈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地理形态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文首先分析了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城市圈的治理模式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城市圈的具体情况,提出创新武汉城市圈的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武汉城市圈,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

参考文献

[1]Pierre J.,Models of urban governance:the institutional dimension of urban politics[J].Urban Affairs Review,1999,34(3).

[2]黄骊:国外大都市区治理模式[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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