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维权范文

2024-07-23

海外维权范文(精选3篇)

海外维权 第1篇

王致和食品集团公司从1976年开始成立档案室, 现室藏档案种类9种, 保存档案近5000卷。档案工作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视, 建立了档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在此次维权案件审理过程中, 王致和集团公司的档案部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档案室先后提供了王致和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在国外注册的中文、英文商标, 以及中国调味品协会出具的“王致和腐乳”是全国知名商标的证明。此外, 还包括王致和历年来获得的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等各种荣誉证书、专利权证书及CI手册 (注:企业管理体系的规则参照手册) 。不仅如此, 档案工作人员还专门搜集和整理了与商标有关的资料, 包括媒体刊登的王致和信息和宣传报道材料, 电视台制作的视频光盘等重要文件和实物。

诸多的档案资料举证使王致和集团公司在庭审过程中占据了主动, 但是, “王致和”商标头像的问题却成为双方继续僵持的核心。欧凯公司认为, 王致和商标上的头像只是中国古代士兵的通用头像;而王致和集团公司则坚持, 自己的商标享有商标著作权。法庭的审理讲求证据, 于是, 如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源就成了重中之重。就在这时, 一份由王致和商标的创作者———清华大学黄维教授签署的文书档案, 有力地证明了王致和商标属于王致和集团公司, 该公司享有王致和商标的著作权。

峰回路转, 尽管王致和商标的著作权问题得到证实, 可是欧凯公司的货源问题又成为新的焦点。这时, 又一份档案帮了王致和集团公司的大忙———由中资货运公司出具的王致和食品发往德国欧凯公司的单据, 充分证明德国欧凯公司的货源来自于王致和公司。这样一来, 欧凯公司企图利用王致和商标谋取经济利益的卑劣行径不攻自破, 案件最终也以王致和集团公司的胜诉而落下帷幕。

王致和集团公司海外维权一案警示更多的中国企业:档案管理并不仅仅是资料的堆积和收藏, 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提供完整的信息资料。这次王致和集团公司商标侵权案的胜诉让人们认识到, 各类档案不仅是对历史的记录, 更是国家利益、企业和公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海外维权 第2篇

除“王致和”外,被德国欧凯公司抢注的中国知名商标还有“老干妈”“自家”粉丝和“洽洽”瓜子等多家国内知名品牌。菲梭维特克透露,目前自家粉丝公司已与其联系,准备追讨商标注册权。

两次上庭两次胜诉

2006年,当意图开发欧洲市场的中华老字号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到德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德国一家名为“欧凯”的食品进出口公司在2005年抢注。2007年1月,在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委托菲梭维特克提出诉讼,状告欧凯侵权,追讨其商标权。

2007年11月4日,慕尼黑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王致和食品集团胜诉。当时,国内法律界人士指出,王致和海外维权案胜诉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二。一是“王致和”的商标标识在德国拥有版权。王致和商标在中国是有版权的,由于中德共同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该公约规定在一国享有版权的,在其他成员国中同样享有版权,所以王致和商标在德国拥有版权。二是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明显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德国的竞争法。作为王致和公司的代理商,欧凯公司却注册王致和商标,属于不正当行为,因此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决其停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并且到专利和商标局撤销此前的商标注册。

2008年2月25日,一审败诉的欧凯公司向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1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致和方面的律师据理力争,并出示了充分的证据,要求法院支持王致和方面的主张,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欧凯公司未能出示任何新的证据。4月23日,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作出了有利于王致和食品集团的裁定。

中国企业要鼓足勇气应战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涉足欧美、非洲、中东等海外市场。伴随而来的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商标被境外企业或个人抢注,合法权益被侵犯。据英国《金融时报》4月22日在其头版报道,有人在加拿大抢注了60家知名中国企业的商标,并认为“中国企业正成为海外商标侵权的受害者”。

法院宣判后,王致和食品集团德国代理律师沃尔夫冈·菲梭维特克强调说,“中国企业要走向海外,首先要想到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旦权利受损,要有勇气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菲梭维特克说,当中华老字号王致和食品集团在德国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恶意抢注后没有选择退缩,而是采取以法律手段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战略,“事实证明这一战略是成功的。”他说,如今,二审再次胜诉是王致和食品集团的“重大胜利”。

他说“中国企业从‘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中可吸取许多经验教训。比如,欧凯公司在二审过程中曾提出,让王致和集团出钱买回‘王致和商标注册权,王致和集团明确拒绝这一无理要求。欧凯公司想用偷来的东西换钱。我们坚决不答应。”

海外维权:中国商标别无选择 第3篇

依照德国相关法律, 文前引言所述案例的书面判决定在两周后的11月28日正式发出。自宣判之日起一个月内欧凯公司如不提出上诉, 即成为终审判决。

和其他保持沉默的品牌不同, 选择应战的“王致和”历经一年多的艰苦诉讼, 终于要回了自己的商标。这次胜诉对于业界其他的老字号企业有着不小的示范意义, 因为它是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获得的首次胜利。

据国家工商总局最新不完全统计, 我国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近几年, 中国内地著名商标在海外被侵权或恶意抢注的至少在300件以上。2006年4月, 一位华裔律师发现, 加拿大一家公司申请注册了“桂发祥十八街”商标, 该商标的文字、图形设计以及指定商品等项完全套用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的商标, 这家公司还抢注了“六必居”等其他中华老字号著名商标;而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有人大量抢注了以“少林功夫”为内容的商标, 此外, “康佳”在美国、“海信”在德国、“格兰仕”在西班牙、“科龙”在新加坡、“红塔山”在菲律宾, “五粮液”在韩国、“同仁堂”在日本, 无论是老字号还是新品牌, 都相继遭遇商标被抢注的命运, 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众多行业。业内专家称:种种情况表明, 中国品牌商标已进入国际抢注“高发期”, 商标国际维权迫在眉睫。

商标抢注:中国品牌国际化的“暗礁”

“海外企业恶意抢注中国的知名商标, 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 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郑胜利直指问题关键。欧盟、美国、日本分别为中国前三大贸易伙伴。面对迅速发展的双边贸易以及日益显著的贸易逆差, 许多国外企业在竞争手段和方式上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在激烈的商战中, 商标的恶意抢注与争夺日益成为一种新动向, 并且被推向了我国对外贸易的风口浪尖, 成为利益博弈的前哨。在长达五年的海信公司与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就“Hisense”商标纠纷中, 作为知名跨国企业的博世·西门子公司竟公然抢注与海信的“Hisense”商标仅在中间的字母“S”处有大小写区别的“HiSense”商标, 并且是在海信商标刚刚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后的6天, 而Hisense商标是独创性的词汇, 西门子的主观恶意之明显由此可见一斑。在海信公司做出积极反应, 双方就该商标权属进行谈判的过程中, 西门子又以所抢注商标在德国科隆起诉, 并叫价4000万欧元试图进行商标讹诈。按照国际惯例, 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因此, 不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 或是高价回购, 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 都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延缓其产品占据市场的时间, 降低市场份额。而老牌跨国公司西门子正是深谙此中之道, 以商标抢注为手段向中国企业发难, 说到底是担心海信成为他们在德国的竞争对手。这种做法违背了世贸规则当中的自由贸易这一原则, 是利用知识产权来制造贸易壁垒, 人为设置自由贸易的障碍, 违反WTO的基本原则, 也违反《巴黎公约》以及有关的贸易规定。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主任董葆霖教授表示:一系列事件充分反映出, 恶意抢注正成为一些国外企业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重要手段, 他们通过抢注竞争对手商标, 树起“市场篱笆”, 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以原商标进军该国市场制造障碍。

过去我们认为抢注我国知名商标的都是国外的一些小企业, 国外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比较规范, 一般不会有这种有失诚信的举动, 而现在很多大公司甚至知名跨国公司也加入其中, 他们以大欺小, 以强凌弱, 借助他们知识产权的某些优势滥用知识产权, 事实上不少国外企业把竞争对象送上法庭, 并不全是追求维权, 而是把知识产权诉讼作为商业运作的手段, 企图利用自己雄厚的财力, 用漫长的诉讼过程将对方企业拖垮, 这种态势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和警觉。除此之外, 国际上甚至还有一批境外商标注册公司蓄意抢注中国商标特别是知名商标, 很多恶意抢注是基于国际炒家的恶意抢注, 据称在加拿大就有“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而此次“王致和”商标抢注案中, 欧凯公司也曾抢注过多家中国知名企业的驰名商标。有关数据反映,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呈直线上升的态势。专家认为, 种种情况表明, 中国商标已经进入了被人抢注的高峰期。

企业:积极注册与积极应对

作为一种商标战略, 如果某个企业想要走向国际市场, 在确定某个商标为主要商标后, 应当尽早到发达国家和目标市场去注册。但是长期以来, 我国企业往往只在国内注册商标, 去境外商标注册的意识比较淡薄。许多中国企业患有“商标短视病”, 不注重商标管理和保护, 缺乏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缺乏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 大部分企业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导致我国企业商标海外注册积极性不高, 总量偏低。而正是由于国内企业不重视商标国外注册甚至没有更长远的打算, 才给国外公司留下抢注的可乘之机。

假使一个商标在境外被抢注成功, 我国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花巨额资金向抢注者购买商标使用权;要么放弃在该地区的商品销售, 而后者会严重影响这个品牌的国际化发展, 甚至使该品牌彻底失去国际市场。就我国企业这种两难选择,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分析说, 我国企业应对国外的知识产权诉讼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不熟悉外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二是诉讼费用投入不够, 尤其是在对诉讼的时间和胜负把握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如果坚决进行维权, 那将是一项巨大的开销, 但是如果选择不应诉, 上千万的律师费用支出固然可以省下, 但辛辛苦苦打拼下的海外市场就此付诸东流, 将会面临整个行业难以进入国际市场的窘境。如我国的DVD产业, 在遭受海外企业知识产权诉讼后, 有的企业因为缺乏资金采取退缩、不应对的消极态度, 导致整个DVD行业至今仍受制于他人的知识产权。“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国企业选择积极应对才是长久之策。

长远来看, 中国企业走向海外, 要想取得国际商标保护, 商标策略必须有“防”也要有“攻”, 要敢于打海外知识产权官司。2007年4月24日, 在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鼓励中国企业在海外应诉知识产权官司, 并称中国政府将相应地建立一系列保障措施。吴仪强调:“企业不仅要重视创造和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而且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主知识产权, 并在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 能够主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专家分析, 这表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话题面前, 已逐步调整了战略思路, 不再是被动者, 而是要扮演一个积极应对的角色。

政府:尽早构建知识产权社会救济体系

这次的“王致和”海外维权的成功, 有专家建议, 像王致和这种有30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国营企业, 在遭遇商标侵权之后, 政府方面应该提供一些援助来帮助打赢官司, 否则, 在大多数老字号本身已步履维艰的情况下, 再背上沉重的跨国官司诉讼费用, 必然难堪其重。政府有关部门应考虑建立专门的机构, 收集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信息, 负责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协调处理, 协助企业尤其是像王致和这样的老字号企业, 进行相关的调查事项;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平台, 与国外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建立广泛的网络联系, 建立和完善国内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预警机制, 减少企业维权的成本。与此同时, 企业也在呼吁政府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中发挥作用, 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的知识产权社会救济体系。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姜晓燕表示, 鉴于目前国际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复杂性, 政府在企业海外维权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她建议政府为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综合的服务。这些服务可以包括建立信息平台、提供咨询、介绍情况、提前预警, 受侵权之后的一些应对策略、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在国外, 很多国家的都动用政府力量建立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扶助和保护体系, 帮助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在美国, 政府运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设立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 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 提高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而在日本, 2004年7月, 日本在世界各地的驻外使领馆设立了日本企业援助窗口, 并设立了专职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官员, 他的职责是全面了解掌握所在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状况和日本企业知识产权受侵害的情况, 并采取一些积极的援助行动。

据悉, 我国商务部也在酝酿建立一套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预警系统, 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品牌在国内外所受到的威胁并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目前, 准备打造由国内律师与海外律师联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网络, 以预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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