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2024-07-24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精选12篇)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第1篇

近年来, 频发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件, 唤起了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的反思, 社会责任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 许多国家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基本形成了共识, 从全球范围来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己是大势所趋, 并且逐步从道德规范走向法律约束和标准管理。

然而, 对于企业究竟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理论界还存在争议, 甚至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问题也还没有达成一致共识。但理论分歧的存在并不影响实践中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一致期待。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发布, 倡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也详细规范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这意味着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 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度将继续增强。

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源自于企业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与每个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样, 管理当局必须要对其所在的企业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负责, 如果忽视企业自身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就可能会使“小事情”演变成“大危机”, 社会风险不断扩大, 进而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塑造企业形象和提升其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也是科学发展观在微观领域的具体体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支出, 那么企业究竟应如何合理承担社会责任, 本文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分类的基础上对由社会责任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度量, 以期对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二、几个重要概念的界定

为了有利于对社会风险进行度量, 我们首先对几个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

(一) 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CSR) 一词最早出现在1924年, 美国学者谢尔顿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 并认为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之后许多学者都对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直到著名学者卡洛尔给出了一个综合性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包括经济、法律、伦理、慈善方面期望的总和, 这一概念得到了广泛认可。

我国的许多学者也对社会责任概念进行研究, 如把企业责任概括为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两大类, 社会责任包括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的责任, 这种观点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支持;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社会契约责任;基于企业经济人假设将社会责任分为战略型、强制型和利他型三类;根据强制性由强到弱将社会责任分为基本社会责任、中级社会责任及高级社会责任三类。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社会责任和自主性社会责任两类。

(二) 社会责任收益

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 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提升企业的价值。笔者认为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善企业形象, 提高企业声誉, 提升商标价值, 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与财务绩效;2.提高顾客重复购买率和市场份额增加企业收入;3.节约企业内部成本;4.获得政府社会责任补贴收入;5.通过改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来提高企业绩效, 如提高员工忠诚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与投资者的关系从而降低权益资本成本、改善与监管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 提高交易效率等。

(三) 社会责任成本

履行社会责任就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支出, 笔者认为社会责任成本应包括直接和间接支出两方面的内容:1.直接社会责任成本, 这些支出能归属到某一个特定的社会责任项目, 有着明显的直接成本的性质, 例如捐赠支出, 环境保护支出等。2.间接社会责任成本, 是指由于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低于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而造成的社会责任收益的损失。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 都存在一个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最优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达到社会责任效益最大化。但是, 存在法律强制性社会责任的情况下, 这种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可能会超过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这也会增加成本支出, 降低社会责任收益, 笔者认为这种损失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成本。

(四) 社会风险

一般认为企业社会风险是指社会事件, 如战争、暴乱、种族冲突、罢工、经济危机、产业政策调整等企业无法抗拒的因素而使企业蒙受的损失。笔者则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 把企业社会风险解释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收益小于社会责任成本所造成的损失的大小, 即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收益没有达到社会责任成本, 那么就会产生社会风险并不断积累, 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社会风险的大小。

社会风险不同于一般的经营风险, 无论是否存在社会风险, 企业的经营风险都客观存在, 同时经营状况很好的公司也可能存在社会风险。社会风险会造成企业价值损失, 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在日常经营中并不显现, 只有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爆发, 引起企业价值大幅度下降, 甚至破产。因此, 深化对社会风险的认识, 在对企业社会风险合理度量的基础上, 有效控制企业的社会风险, 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强制性社会责任、自主性社会责任与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的存在是与强制性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及最优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紧密相连的, 因此, 我们首先确定一个企业的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一) 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我们认为可以把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商品, 这种商品的消费能给企业带来社会责任收益Y, 同时也要付出一定的价格即直接社会责任成本C, 并且其收益和成本都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x (0C, 也就是, 可以推导出x<2k/m。另外, 由于Y (1) >C (1) , 因此2k>m, 此时显然Y (1) >C (1) 是Y>C的充分条件。

在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的情况下, 企业根据社会责任效益π (x) =Y (x) -C (x) 的最大化来选择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最优点为dπ/dx=k-mx=0, x0=k/m, 如图1所示, 在这一点上企业实现了社会责任效益MN, 由于2k>m, 因此。也就是说当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要求的时候, 所有的企业都会选择高于的社会责任水平, 并且实现了最大的社会责任效益。

(二) 强制性社会责任和社会风险

以上分析没有考虑政府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 而现实社会中的这些强制性因素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 同时也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收益产生影响。假定政府部门强制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都要保持在x1 (x1>x0) , 对于社会责任水平低于x1的企业而言, 由于这种社会责任水平低于社会基本要求, 因此社会责任收益也会随之下降, 此时社会责任收益曲线Y变为图中向下的虚线MA, 此时社会责任收益要远远小于社会责任成本, 根据前面的定义, 此时会有间接社会责任成本产生。当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时, 企业可以获得社会责任收益MN, 而此时却会产生负的社会责任收益AE, 因此强制性社会责任造成间接社会责任成本为MN- (-AE) =MN+AE。企业保持强制的高社会责任水平会造成社会风险的产生并不断积累, 根据定义, 社会风险=社会责任收益-社会责任成本=社会责任收益-直接社会责任成本-间接社会责任成本=-AE- (MN+AE) =- (MN+2AE) 。可以看出, 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越高, 公司的社会风险越大。

但是, 强制性社会责任并不一定会造成社会风险产生。如图2所示, xm点为收益与成本曲线的交点, 此时收益等于成本, 如果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x22BD时, 会存在社会风险, 而当MN<2BD时, 不会产生社会风险。假定x2这点正好使MN=2BD, 那么当x>x2时, 企业就会发生社会风险, 并且随着强制水平的提高, 社会风险不断积累, 当社会风险达到企业无法控制时将会破产。

(三) 自主性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收益

假定有两家企业1、2, 企业1的收益Y1=k1x, 社会责任成本;企业2的社会责任收益Y2=k2x, 社会责任成本。假定企业2更偏好于较高的社会责任水平, 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使得Y2>Y1, C2k1, m2x1, 如图3所示, 此时企业2的社会责任收益要大于企业1, 企业自主性社会责任水平越高, 其获得的社会责任收益越大。

四、结论及建议

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 然而履行社会责任本身也是有风险的, 如何有效的度量和控制社会风险就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前提。笔者认为每一个企业都存在一个由社会责任收益最大化所决定的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但是现实中由于强制性社会责任的存在, 可能会导致企业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低于强制水平, 从而带来社会责任成本的增加, 使得社会责任收益小于社会责任成本, 引起社会风险并不断累积。但是超越强制性的自主性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 有利于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

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 社会风险的存在对企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如何有效的防范社会风险、或者将其控制在累积爆发前就是关键所在。为了降低社会风险, 实施有效的社会风险管理,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 需要实施适度的监管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奖惩制度、评价与认证制度等, 对企业社会责任加以引导和监管。尽管强制性社会责任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 但是如果强制性水平要求过高可能会适得其反, 因为根据本文的分析, 过高的社会责任水平要求可能会导致社会风险发生。因此给予企业较多的空间, 实施适度的监管标准将有利于降低社会风险。

(二) 对企业而言, 要积极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

对已经有法律、政府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 为了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 企业应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而对于自主性社会责任, 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应纳入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的战略管理应从“股东至上”转变为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管理,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与各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使企业能够从各利益相关者处获得各种资源和支持, 从而降低和规避其社会风险。社会责任收益越高, 社会成本越低, 企业就越愿意履行, 如何有效的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及降低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管理部门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此外, 企业还应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改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理解和支持。

(三) 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而言, 应发挥其在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控制中的监督评价作用

利益相关者要以社会舆论导向, 呼吁企业自愿履行自主性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网络、消费者协会、工会组织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全面监督体系, 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S

参考文献

[1].张兆国.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风险控制[J].财务与会计 (理财版) , 2010, (10) .

[2].刘建秋, 宋献中.社会责任活动、社会责任沟通与企业价值[J].财经论丛, 2011, (3) .

[3].刘建秋, 宋献中.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创造研究:回顾与展望[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 (3) .

[4].刘世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收益补偿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9, (6) .

[5].袁广达.基于环境会计信息视角下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 2010, (4) .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2篇

太原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 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 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 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太

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 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3.组织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工作。

4.组织确定风险工点及等级,建立Ⅰ级风险工点明细台账和包保责任制,并报局建房办备案。

5.制定Ⅰ级风险点、风险源防控措施。

6.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Ⅰ级风险工点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7.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按合同约定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风险责任分工。

9.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三)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报审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提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编制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5.组织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考核。

6.开工前建立Ⅰ级风险工点公示制度,现场进行风险揭示。

7.组织技术交底。

8.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风险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定期进行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9.落实应急预案人员、材料设备、措施等,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四)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

3.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4.对施工过程中风险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5.审批施工单位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巡视、状态描述、风险跟踪及地质超前预报等实施情况。

6.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7.参加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的风险工点评定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8.制定风险工点监理计划。

9.监管风险工点风险措施的执行落实。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类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全、模板工程、临近营业线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它风险工点。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事件,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重点消除Ⅰ级风险,严格控制Ⅱ级风险,有效防范Ⅲ级风险。

第八条 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及标准

一、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风险等级特别是Ⅰ级风险等级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二是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减少随意性;三是要准确掌握高风险工点评定标准。

二、确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根据风险设计、现场实际综合相关部、局规定,通过评审确定。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管理经验细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铁道部和路局的标准。

1.高风险工点: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工点。

2)施工起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吊在安装、拆卸、施工使用过程中要杜绝各类坍塌、坠落事故。

3)模板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搭设跨度大于10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混凝土模板支撑。特别要防止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引发的坍塌事故。

4)临近营业线施工:临近既有线施工可能影响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施工。

5)拆除工程:在闹市区和临近既有铁路进行拆除大型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工程。

6)消防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人员密集,易燃可燃材料多样,压力容器作业、液化气瓶使用、用电不慎极易导致火灾重大事故。

7)其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而国家、铁道部暂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大的工程;其它安全控制难度大的高风险工点。

2.中度和低度风险:不属于高风险,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工点。

第四章 风险识别

第九条 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风险识别应贯穿设计、施工整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点进行风险设计、评估,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可研阶段风险设计,结合实际深化风险措施设计。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初设阶段审查意见,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查,达到具有针对性、适用性、防控性设计深度。

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图风险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组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对、识别、再评估、再完善,提出针对性、适用性施工措施。

第五章 风险管理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

1.设计单位提出风险等级建议。设计单位在可研、初设和施工图阶段分别按设计深度提出风险点、风险源及风险评估报告、防控措施和风险等级建议,纳入设计文件。

2.设计审查。在审查可研、初设和施工图时,要把风险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对于没有进行风险设计或风险设计达不到深度要求的,没有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未列措施费用或费用不足的,要纳入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风险专项技术交底。施工前,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工点专项技术交底。4.施工单位提报风险等级。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等级评定意见,经监理

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

5.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评定风险等级。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风险等级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上报局建房办。

6.施工单位提报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查,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审批。

7.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针对性、适用性审查并批复。

8.风险工点开工报告审批。Ⅰ级风险工点实行单项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明确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条件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没有取得开工报告严禁开工。

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在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报告批准后一周内,将开工报告连同专项施工方案报路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第六章 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建立风险分级防控体系。

风险管理分为路局、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以及监理、施工

单位三级管理。路局制定并完善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并督导落实。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对风险管理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建立风险工点防控组织体系,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安全包保和跟班作业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安全包保,并确定负责人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带班作业。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工程风险发生变化时,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论证,重新确定风险等级,相应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特别是极高、高度风险的施工方案须请专家论证。

第十五条 实行风险防控检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现场项目管理部)对Ⅰ级风险工点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要定期对施工现场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安全风险“红线”管理制度。Ⅰ级风险工点未经评审、未确定风险等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

准不得开工。对于突破以上安全风险“红线”的行为,要对有关单位追责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Ⅰ级风险告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在Ⅰ级风险工点现场树立揭示牌。揭示牌应标明Ⅰ级风险工点名称、风险级别、主要防控措施、包保领导、施工单位带班负责人、设计和监理单位主管人员等内容。

第十八条 实行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路局建房办负责全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内容,每季组织一次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并通报考核结果。安全风险考核结果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章 应急预案及处置

第十九条 凡列入风险管理的工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必须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本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抢险的原则,并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制定应急抢险预案(作为单项施组的附件),建立应急抢险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机具设备物资等,并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建立风险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以及作业中异常状态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态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Ⅰ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2.Ⅱ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3.Ⅲ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太原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第3篇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现状

通过我国近几年社会保障情况和年度会计报表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投资渠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银行存款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首先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投入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银行存款比例不得低于10%”,所以,银行存款自然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所占比重较大。

(二)国债投资

国债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因此,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占有较大比重。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以来,由于国债的自身特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国债一直是银行存款之外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在2009~2010年,国债差价收入曾一度高于利息收入。

(三)股票和证券基金投资

股利收入、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基金收益三者之和所占收入比重仅次于前两项。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以确保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条件,以追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通过安全性较高的银行存款、国债投资与收益性较高的股票和证券基金投资的搭配,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增值。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面临的主要运营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投资集中于上面三种形式,对于不同的投资形式其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现进行具体分析。

(一)社保金投资于银行面临的运营风险

尽管社保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是安全性最高的投资方式,但也会面临通货膨胀风险和利率风险。其中,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可能使实际收益降低的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的变动造成损失的风险。因为其资产和负债的类型、数量及期限不一致,利率的变动会对资产和负债产生影响,使其成本发生变动。利息收入与银行利率有直接关系,利率高低决定社会保障基金存款利息收益。即使名义利率不会为负值,但实际利率可能为负值。一般而言,如果银行存款利率高于当时的通货膨胀率,则银行存款可以实现保值增值;反之,银行存款则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因此,社保金在投资于银行存款时,要综合分析经济形势,合理预测未来经济发展走势。通过长、中、短期存款的搭配方式,来避免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实现社保金的保值增值。

(二)社保金投资于国债面临的运营风险

国债利率固定且收益率与投资期限长短相关。国债与银行存款相类似,在安全性和收益性方面都有较大的优势,但是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会受到通货膨胀和时间期限的限制。国债的实际收益率为票面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之差。若国债到期后收益率高于当前的通货膨胀率,则国债处于收益状态,能够达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的;反之,国债投资实际上处于亏损状态,不能完成基金投资的目的。近年来,我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不断上升,导致国债实际收益率缩水。因此,就要求我们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将国债投资适当转向其他投资方式,通过将国债与信誉较高的企业债券按照适当比例组合进行投资,来达到基金投资安全性、收益性的实现。

(三)社保金投资于股票面临的运营风险

社保金投资于股票只要是购买二级市场的股票,就面临着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利率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流动性不足给投资主体造成损失的风险;所谓政策风险,是指因政府政策发生变化,给金融活动参与者带来的风险。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给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带来的影响需要进行辩证理解。我国股市自2008年之后,直至2014年才开始缓慢复苏,期间存在大起大落的现象。股市还需要改革和完善,而社保金作为我国人民的“保命钱”投资于股市要由专业化的运作,将安全性放在首要地位,要有明确的风险成本,通过优化投资组合进行分散风险。

三、防范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建议

目前指导我国社保金进行投资运营的具体法规是2001年12月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但是《暂行办法》只进行了较为笼统的规定,在具体实施中没有较为清晰明确的指导,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㈠开展多元投资组合,完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

《暂行办法》虽然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要防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就应注重用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来进行风险分散。首先,应该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在保持如银行存款、国债等传统金融工具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延伸,可以加强在一些资金需求量较大、收益相对较高的能源、交通、港口、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进行投资。其次,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方面,应当合理地搭配投资期限,通常情况下投资期限越长,收益越高,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运营方面,应该在满足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地进行短、中、长期的投资。

(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数据库

我国目前社保金年度报告和会计报表数据内容相对简单,精算分析不够全面,给我国社会基金投资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阻碍。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不断专业化,为保证社保金的保值增值,在投资风险的实证分析过程中,样本数据真实性和全面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数据库。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进行全面的搜集和整理,并进行及时更新,对错误数据进行及时改正。二是数据库的建立应加强与国际数据库的接轨,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有利于加强国际间的比较和研究。

(三)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活动的监管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的作用发挥是防范控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最有效的手段。对社会基金投资活动的监管方面,首先,要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其次,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监督、税收监督、审计监督和银行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情况,监督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收支结余情况,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靠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方式来规避风险问题。最后,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重各种外部社会监督,通过及时准确地将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以及收支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社会审计组织、人民群众监督的方式来防范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或者是不合理投资等现象带来的风险问题发生。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第4篇

1风险沟通的含义

风险沟通是指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在互动过程中, 通过某种途径或方式将风险信息、思想情感相互传达交流, 并获取理解的过程。也就是说, 风险沟通涉及多侧面的风险性质及其相关信息, 它不仅直接传递与风险有关的信息, 也包括表达对风险事件的关注、意见以及相应的反应, 或者发布国家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等。风险沟通对于处理公共危机, 增进认同, 化解谣言, 维护社会稳定, 重塑信心具有很大的作用。

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沟通是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机构、社会公众、第三部门之间就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本质、形式、风险严重度和风险可接受水平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等进行交流和共享的过程。

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沟通既是防范于未然的预防性措施, 又是应急处理的得力工具。

2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 影响基金支付能力。

我国养老保险未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据《201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年末我国城镇就业人员32288万人, 而同期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仅为25707万人, 其中, 参保职工19402万人, 参保离退休人员6305万人。如果扣除参保的离退休人员, 我国城镇人员参保的比例刚达到60%。不能起到大数分散风险作用。而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才刚起步。在养老保险未实现真正意义的广覆盖的同时,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据《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 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26%, 老年抚养比为11.9%。

(2) 养老保险管理“多龙治水”, 引发养老保险管理的信息冲突。

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涉及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全国基金理事会。众多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社会保险风险信息系统, 部门各自为政, 管理尺度不一, 信息的传达汇总不及时, 容易发生信息的冲突和推诿扯皮。

(3) 养老保险基金运作不透明, 降低基金投资的效益和可信度。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作信息公开的法律, 基金的投资状况信息发布途径单一, 受众面狭窄, 这种长期近乎封闭式的管理方法既不利于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保值增值监督, 也不利于树立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公信力。

3风险沟通在养老保险支付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思路

养老保险支付危机的发生按照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事故前的防范、应急处理和恢复阶段。对应的支付风险沟通包括预防沟通, 应急沟通, 善后沟通。每个阶段对沟通的方式和信息的要求有所不同。

(1) 实行预防沟通, 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认同。

支付风险发生前的预防沟通在于增进养老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养老保险保险经办机构和公众 (包括企业经营者、职工代表、退休人员代表和专家学者) 之间的交流, 获得公众对养老保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认同感。预防性风险沟通主要从意识领域, 具体实施手段, 公共关系, 法律保障四个方面入手。

①意识领域的措施:

首先要养老保险双方的树立沟通意识, 以我国颁布《社会保险法》为契机, 通过互联网、电视节目等各种途径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养老风险意识, 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的应保尽保, 应收尽收, 实现养老保险的广覆盖。普及养老保险支付风险防范计划, 引导人们为自己的养老进行多方面预防性储蓄, 规避国家发生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时, 个人的养老支撑能力不足。其次, 重视听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社会困难群体意见, 挖掘其参保潜力。最后, 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评议和监督。

②具体实施手段:

最关键的是要制定详细的风险沟通计划。设置沟通渠道, 构建有效地对内、对外沟通管理机制和沟通平台, 增强纵横及内外交错的沟通频次与途径;规范沟通规则, 约束沟通中的不良行为;确定沟通的时机和沟通方式;培养专业的风险沟通人才, 掌握风险沟通的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 实现风险沟通的专业化。

③公共关系方面:

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尤其是要建设全社会的信任文化, 不仅只是公众对政府单方面, 无条件的信任, 还需要政府建立对社会公众的信任。政府要转变管理理念, 树立服务意识, 完善养老保险管理的内外监督体制, 以民为本。只有当社会主体间相互信任时, 才能更好的在养老保险支付风险的预防与应对中沟通协调, 团结一致。

④法律保障方面: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众可以通过信息自由法, 查阅有关养老保险支付状况的评价报告或风险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以减轻公众的疑惑, 避免由于公众不了解情况而形成一些偏激的看法与言论。

(2) 加强应急沟通, 维护社会稳定。

当发生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时, 公众对危害后果的不确定性的担忧, 加上信息的不对称性, 容易导致谣言和流言迅速传播开来, 造成社会恐慌, 威胁社会稳定。因此, 加强应急沟通有助于缓解公众焦虑、疏导公众情绪、保持社会稳定、提高公众应对危机的能力。应急沟通包括:组织实施公共沟通、寻求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养老保险管理部门间的关系、发挥第三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

①组织实施公共沟通: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策划正式的发布会, 披露与反馈支付风险是否确已发生, 严重度, 政府将采取措施补救等。策划公共沟通要主动性和及时性, 在与公众沟通过程中态度诚恳, 坚持互动平等开放的沟通原则, 避免生僻的专业术语, 保证信息沟通中的畅通无阻。

②寻求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信息论坛和交流、公共会议、以及处理常见问题的基本情况说明书或者手册等方式将事件发生的真相、处理进展传达给公众, 以正视听。值得注意的是, 面对日渐兴起的网络舆情, 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有必要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为政府妥善处置争取了更大的空间。

③协调养老保险管理部门间的关系:

利用信息系统, 有效诊断危机原因、及时汇总和传达相关信息, 使各管理部门统一口径, 协调作业, 及时采取补救的措施。确保每个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保持各部门团结一致。

④发挥第三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

发生支付危机时, 专家团体也遭受群众的“政府的代言人”质疑;而具有专业性、公正性、民间性的第三部门容易受到各利益群体的信任并在解决冲突时发挥重要功能。

(3) 强化善后沟通, 重塑公众信心。

养老保险支付风险的发生在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的同时也会给人民造成心理影响与心理压力, 要重视事故后心理干预工作, 重塑公众信心。这包括管理制度的整顿、事故经验的总结、组织变革的公开。

①管理制度的整顿:

养老保险支付危机的爆发与养老保险金管理不善有关, 通过总结评估提出改正措施, 责成有关部门逐项落实, 完善危机管理内容。

②事故经验的总结:

支付风险化解后, 养老保险管理方对事故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对一些成功的做法用制度加以固化并长期执行。通过某种渠道 (网站、新闻发布会等) , 将对风险的总结释放给感兴趣的公众, 公开风险管理全过程的信息。

③组织变革的公开:

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对危机发生诱因、危机管理过程进行细致分析, 听取社会各方面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上的改进意见建议, 回应社会系统提出的要求, 开展积极主动的或渐进性的变革, 重建养老保险金管理的活力和生命力, 适应新环境的变化。

4结语

养老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养老保险的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 涉及代际间劳动者的收入及福利待遇, 因此其支付比其他险种更有不确定性。现阶段, 加强支付风险沟通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所带来的公共利益的损害, 化解公共危机,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因素既有政府方面的原因, 也有企业等各种社会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原因, 因此政府不应是养老保险支付风险风险管理的唯一主体, 除了需要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各方责任, 还应当将第三部门纳入风险沟通体制, 发挥协调者作用, 促进养老保险的支付风险的解决。

摘要:沟通是危机管理的中心内容。风险沟通对于促进事件处理、告知公众真相、增强政府威信、疏导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作用。将风险沟通理论引入到养老保险支付风险管理中, 从预防沟通、应急沟通和善后处理三方面讨论了我国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沟通思路。

关键词:养老保险支付危机,风险管理,风险沟通

参考文献

[1]邓大松, 何晖.社会保障风险及其防范的几点理论认识[J].求实, 2011, (4) :44-48.

[2]陈标, 艾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防范机制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3) :65.

[3]劳伦斯-巴顿.组织危机管理[M].符彩霞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

[4]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M].吴爱明, 李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第5篇

立足职能找风险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区劳动局首先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入手,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全面实行,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风险概念,树立了风险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发动大家立足本职识别、查找风险,特别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的风险点进行了重点识别,共识别出局级风险点25个,部门级风险点51个,将其全部纳入风险防范管理。例如,在社保基金管理方面,重新梳理了社会保险基金9个入口,22个出口,22条基金通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共从工作流程各个环节中查找出56个风险点。

严格管理防风险

在风险点的防控方面,区劳动局从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和监督防范三个重点环节着手,关口前置,着力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责任网、监督网、评估改进网。在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重新修订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通过行政监督和内部控制的方式,对风险点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和防范。例如,对局级风险点的管理实行中心主任、主管主任、部长、工作人员“四级”管理。对部门风险点的管理实行主管主任、部长、工作人员“三级”管理;同时,局基金监督部门运用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手段,对局内涉及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局长办公会每月听取基金安全运行情况汇报,从而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

针对重点环节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如:以往在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方面,从接收材料、审核材料到补填操作都由一人完成,业务主管和中心主任只进行事后监督,出现人情件、违规件,基金流失的风险和操作者违纪的风险很高。在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时,区劳动局增设了复审岗,实行层级检查;在制度机制方面,严格操作权限,实行闭环管理;在监督管理方面,基金监督办实施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科实施效能监察,并通过奖惩制度和考核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相辅相成化风险

首先,将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为风险的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置,使大家从思想上确立了“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从而形成了全员参与的防控风险氛围,大大改善了以前纪检工作和业务工作“你唱你的戏,我种我的地”的状况。在潜移默化中化解风险,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环境。

其次,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调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监督管理力量,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将监督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抓手,使风险防控工作从无形变有形,从幕后到台前,一步一个脚印,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趋势,形成风险化解的坚强合力。

社会与环境风险管理论坛掠影 第6篇

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竞争力

管理好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同时也是企业贡献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副处长陈锋

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副处长陈锋看来,企业是全球配制资源的重要力量,其地位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所以社会各界、各个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参与解决这些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给予了深切的希望。从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热烈期望来说,企业在解决社会环境风险方面显得如此重要。与此同时,社会环境风险管理是企业提升竞争力非常有效的战斗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管理好社会和环境风险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

“我们非常自豪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的标准,我们的使命之一就是要去传播我们的知识和技术核心。我们同样还会关注盈利性,在过去60年当中59年是盈利的,我们以负责任的运营方式实现盈利,在这个过程当中做出对社会的有益贡献,”国际金融公司高级经理Rahill的讲话也印证了关注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和盈利。但Rahill同时表示,对于社会风险的关注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早期公司主要关注环境问题,比如水污染、空气污染以及化学污染等,没有关注金融行业或者制造业的运营。经过20多年的努力,随着时间的演变,“我们认为社会风险也是需要关注的”。

陶氏化学亚太区可持续发展总监郭静看到的也是机遇,“比如食物反复煎炸的时候容易产生不饱和脂肪酸,对人体的伤害非常大的,容易产生心血管病,现在我们有一项技术,可以让烹调的油不含任何不饱和脂肪酸”。这一成果不仅解决了社会问题,同时也给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标准”的作用

我们的行业信贷标准是,将国家产业标准,环境标准、能耗指标等相关标准提炼出来作为选择客户和项目的标准,并对客户进行分类,其中对钢铁行业分为重点支持、适度、维持客户、退出类客户,对于技术不先进、规模小的行业,贷款要逐渐退出。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殷红

标准是发展的规矩。其重要性正如瑞士瑞信银行的总经理Tobin所说,“真正让各利益相关方走到一起,建立一个真正的标准,符合利益相关方的期待,让他们在服务和价格上比拼,不能在底线上进行比拼。”社会风险与环境风险的管理也有自身的标准和指导原则。例如在金融领域有《赤道原则》。这一原则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个金融行业基准。而中国工商银行的绿色信贷体系也具有《赤道原则》的作用,“工商银行率先宣布实施绿色信贷,从价值观、目标等各个方面开始由上到下建立涉及绿色信贷整个制度、流程、产品、风险管理的体系,我们对绿色信贷的理解和国际赤道原则以及欧盟原则等标准是互相采纳、互相渗透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殷红说。

这其中,绿色信贷的分类标准是重点,工商银行将所有公司的贷款全部纳入了分类,分类的依据是这些企业和项目与环境的友好程度。“我们通过对客户选择的标准,即什么样的客户获得贷款,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贷款,通过这个标准引导企业向着更加优秀的指标去努力,限制那些不达标,标准低的企业。这是我们信贷政策制定的标准”。

无疑,工行的绿色信贷的建立为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的管理树立了标准,并具有可执行性。

标准的存在是用来执行的,执行效果也是检验标准是否可行的标准。Verdaeon的执行合伙人Anwar表示,企业对标准的遵守会带来积极效果。现存的道德信用标准,尤其领导力行为的标准,都表现出对社会和环境的尊重,“我们面对世界时应该是这样的,企业诚实地履行道德标准,忠于自己的原则并贯彻它们,也许会失去一些机会和项目,但是正是因为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尊敬”。

预防、消除社会风险

风险控制或者消除风险的办法靠觉醒、靠法律支持、靠国际共识,还要提倡和谐共生的观念。——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风险专家、资深经理赵昌会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它贯穿了人类生活的始终,环境问题或者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尤其对投资者而言,是最不可预见、最难预防也是最具挑战的风险,”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风险专家、资深经理赵昌会表示,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需要极大的努力和漫长的时间。赵昌会说,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应评估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这是一个底线。其中,评估国家风险是第一位的,涉及的指标有12-15个,这些标准都要一步一步结合到所有的这些业务流程当中,“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每一种风险所针对的化解的办法不同,这跟人得病,不同的病要吃不同的药一样”。

除了赵昌会所讲的评估国家风险以提前消除或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外,中远集团负责社会责任工作的高管马欣迎表示,中远侧重于制度,以可持续发展管理来监控社会风险,“从管理过去到管理未来,包括供应链,在这个过程当中进行风险评估,并且进行管控,建立制度,最后向社会报告,所以我们的风险管理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此外,马欣迎还表示,中远认识到仅仅依靠程序不能完成所有的风险监控,比如海外责任风险,因此,中远制定海外预测机制,将相关风险加以控制。

此外,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的飞速发展,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重要。利用社交媒体来提高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减少社会和环境风险,也是相关组织正在尝试的做法。IPE主任马军就是此类尝试的积极实践者,“普通的公民、网民做出努力,把污染的照片发送到网上,我们希望把这个透明度越做越大。去年26个NGO来到一起,发布了一个增加透明度行动,提供在线的监控指标,这些监控指标可以实时发布,明年环保部也将加入。我们希望明年的时候这些信息可以进行查询,一个小时内可以查到是谁给我们的环境带来重度污染,这是我们的机遇也是我们的风险”。

消除社会和环境风险不是仅仅靠一个制度和一个企业就能完成的事情,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全球努力,完善的法规制度,正如赵昌会所说“风险控制或者消除风险的办法靠觉醒、靠法律支持、靠国际共识,还要提倡和谐共生的观念”。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研究 第7篇

一、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分析

(一)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运营风险分析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参保人数以及缴费基数方面我国仍存在十分普遍的瞒报及漏报现象,这种情况的存在导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和缴费基数之间出现背离,在有些地区缴费基数甚至出现负增长情况,这些对基金收入增长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导致在基金增长过程中基数增长作用大大减小,造成基金支付无法得到保障,并且也导致稽查工作量大大增加。在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方面,在有些地区内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而有些地区内的征收单位为地税部门,这样一来所造成结果就是征缴主体缺乏一致性。

另外,在当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以及事务管理方面,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属于主体,其自身隶属于当地劳动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保障局。大体而言,各个中心均为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单位,并且与上级单位并未明确分离,因此由政策制定开始,一直到具体管理、征收以及营运与使用等相关环节,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施执行部门都是同一个。这样一来,各个中心不但是执行部门,同时也是监督部门,导致行政管理机构逐渐降低其约束力,其所产生结果就是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于基金资产能够绝对支配,并且在经济利益以及法人资产方面缺乏独立约束,在内部也就很难使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得以形成,未能够建立公开透明且规范信息纰漏机制,也缺乏有效会计审计体系,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存在风险。

(二)社会保险基金外部环境风险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而言,其在整个社会保险工作中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当以强效力法律作为保障,以推动其有效进行。虽然我国当前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条例,但是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方面仍缺乏全面且权威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导致管理措施有滞后、失灵以及扭曲与遗漏等现象出现,造成在监管基金组织结构、基金运行以及基金信用担保等相关环节均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

另外,在资本市场完善方面,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增值保值作用。在社会保险基金实际运用过程中,之所以设计充账制度,其目的就是将个人账户所积累基金能够在资本市场中积极投入,从而使基金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但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险基金中并无资金能够在资本市场中投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中所预留资金应当控制在两个月支付范围之内,对于剩余基金均应当存在银行账户中或者用于国债购买,实施基金空账运行,对于在经营性事业以及其它金融中基金投资行为严厉禁止。此外,就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在结构以及规模方面,资本市场均有很大问题存在,资本主义市场明显缺乏应有广度及深度,这种情况的存在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十分不利。

二、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有效策略

(一)通过对财政加强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首先,对社会保险预算合理编制。在编制社会保险预算时应当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社会保险预算方面应当实行“板块式”模式,也就是说除政府公共预算以外,对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单独编制,在政府公共预算中应当继续编入社会保障性支出,并且应当真正反映出来;其次,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保证其保值增值,在政策上财政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险基金进一步加大扶植力度,以资金安全保障为前提,对于社会保障资金应当适当拓展其投资渠道,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进一步增强其保值增值能力;第三,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应当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整个过程均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投资运营及拨付使用等内容,应当将相关财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起来;第四,对于财政支出结构,应当进一步进行调整,对支出存量结构应进行优化,对财政支出增量应进行较好处理,使财力集中倾斜于社会保障,从而使在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所占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加强立法以及监管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而言,其与人们切身利益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并且其经营管理期限时间比较长,所以,对于当前已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当在两个层次分别完善立法,对于筹资方式应当进一步进行规范,对于管理结构以及经办机构应当进一步明确,对资金运用以及投资进一步进行规范,对于所出现违规行为应当加大处理力度,对于监管标准应当积极统一,使资金能够保障安全,从而使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另外,对于社会保险应加强监管,对法制环境的完善以及市场秩序的规范对社会保险发展具有很好促进作用,同时也是社会保险基金能够得以发展的前提。

(三)积极发展商业社会保险

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属于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保障不同阶层中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基础型社会保障层面而言,商业保险作用的体现主要就是在社会保险日常管理中积极参与,在社会保险方面能够提供一定技术支持以及管理支持,可使社会保险资金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从成长型社会保障层面而言,商业保险作用的体现主要为通过企业年金以及团体福利计划等相关业务的开展,从而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管理、独立运作以及适度保证整个过程服务;从享受型社会保障层面而言,商业保险可使其主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不但能够提供更多保障产品,同时也能够提供的保障程度更高。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虽然得到较好发展,但人口老龄化程度也越来越严重,社会上对人们日常生活保障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在当前保险行业发展过程中,使商业社会保险能够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中更好发挥其作用,使其更好服务于和谐社会主义构建,已经成为当前需要深入进行研究以及积极进行实践的重要内容。

(四)社会保险基金应加深与资本市场之间联系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而言,其与资本市场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而在社会保险基金方面实行资本投资应当对两项根本原则积极坚持,即投资安全性与投资高回报率。所以,在保证投资安全前提下得到较高回报率,这在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面属于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仍有很多数量较大的投资活动以及不可靠资金存在,目前金融制度以及资本市场仍不够完善,所以存在的风险仍然比较大。然而社会保险基金和资本市场两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之间具有相互依赖及相互受益特点,这种特点的存在使运作成功可能性得到很大程度增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对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培育,并且对风险有效规范,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结构适当进行优化,对投资期限进行合理搭配,使投资领域适当分散,通过这些方式的应用,可使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有效降低,使社会保险基金能够得到更好发展。

三、结语

社会保险基金是当前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保险基金实际应用过程中,对其加强管理,降低保险基金风险的发生有着十分重要作用。相关工作人员应对当前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现场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从而使社会保险能够更好为人们服务。

参考文献

[1]武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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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仁杰.浅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1(04).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 第8篇

人类文明进入新世纪以来, 日益频繁的“天灾人祸” 不断加深人们对风险危害程度的认知, “9?11” 恐怖袭击、2003年肆虐全球的非典、 印度洋海啸带走沿岸15万生命、“苏丹红”食品危机对体制的拷问等, 各种各类的突发性事件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阶段的我国处于转型期, 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 复杂的利益格局频繁碰撞、调整, 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 各种矛盾的复杂性增加, 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危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给社会带来诸多的风险集聚和爆发。 同时, 大规模流行病、地震、旱涝灾害、毒疫苗、矿难、地沟油, 雾霾等各类突发事件频频发生, 风险上升为公共危机。

风险转化为公共危机, 意味着社会公众的目光焦点投向那些影响自身安危的各类潜在风险, 社会舆论的热点也折射出民众对自身安全的风险焦虑, 政府当局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对生态环境、人文灾难等问题的认识角度和重视程度, 来增强社会风险承受能力时, 就表明国家已进入了现代化发展的深水区———风险社会。 那么如何规避各种风险, 追求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 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安全和进步, 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二、对风险社会的理性认知———社会各类风险转化多角度公共危机

风险社会, 一般理解是社会出现的风险逐渐接替经济财富的增长成为社会的主要关注对象。 人们对发生危机的一连串加深的后果有了高度的认知。 在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中早期, 社会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增长和财富创造, 风险的发生被看做是偶然发生的, 很小概率性的事件, 和现实利益相比, 它造成的损失往往被忽略。 然而, 当现代化进入后期, 风险开始占据主场, 国家、社会、民众已不可能只见利益而无视风险, 因为一再爆发的风险造成了社会公共危机, 它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等各类损失超出了社会乃至国家承受的极限。 风险社会也是对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管理的一个极大的挑战, 因此政府和机构需要一套新的方法、路径对现代风险进行多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处于深化改革期的中国社会, 一直面对着各方面复杂的风险带来的各种挑战, 地震洪水和突发性的群体事件, 还有严峻的国际压力和冲突, 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社会公共危机风险管理来应对、减少和控制。十七大以来, 我国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大量出现, 加上别有用心的势力挑唆、片面夸大, 很多负面情绪在酝酿在传播, 这一切表明社会处在风险高发期。

现阶段, 我国处理危机的手段还不完善, 各个环节的配合还不协调, 许多问题的解决大多采取事后控制的手段, 等风险发生才启动应急程序。因此,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 规范社会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做在前位, 通过稳妥的决策、慎重的实施, 尽可能将社会风险降低到最萌芽的状态、最小的限度, 这是直面社会风险高发这一客观事实的科学举措。

三、构建社会风险长效管控机制———形成中国信心的常态化

一切社会都会有矛盾和风险, 这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没有缓和与化解矛盾与风险的有效机制。 影响转型成本的因素很多, 地理环境、资源、人口、技术水平、国际形势等等, 但最重要的因素则是制度变革路径的选择和社会风险控制的手段和方式。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 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改革思维和依法治国的法治思维, 从有关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度安排、指挥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不断打造和提升我们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一) 完善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从社会风险管理的实践看来, 很多国家在构建社会风险管控机制的同时, 先后建立和补充了完备的法律条文、法规体系来确立和保证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和权限。多年来各国处理各种危机的实践证明, 社会风险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涉及危机管理的法制越健全, 越有利于对突发危机事件应急措施的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理危机的高效性。

(二) 打造社会风险管控的各级核心指挥系统

社会危机管理的成效, 关键在于一个级别清楚, 分类明确, 高度权威, 高效率, 高协调的核心指挥系统。这个指挥系统要体现一个国家各级领导决策层的战略危机应变能力, 担当着风险危机管理核心决策者和指挥各环节协调配合的角色。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以总统为核心的社会风险管理指挥系统。而俄罗斯, 在长期应对各类危机的实践中, 也形成了以总统为核心的指挥主体风险管理权力机构。

(三) 建立社会风险预知评测报警体系

传统社会中的风险由于局限于一定地域和范围之内, 往往是可以直接感知、可以计量和可以预测的。 而现代社会的社会风险, 就其存在形式而言, 有些风险因素可能可以感知到, 有很多甚至于根本就不会事前感知到或者预测到。 随着当代社会联系的日益增强, 一个风险的出现常常会激化和引发其他风险, 从而形成复杂局面复合型的风险, 加大了针对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的实践难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 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风险, 都有可能向全球迅速扩展, 演化成更大范围、更大影响的危机, 这样也使预测风险的难度增加了。 因此, 我们必须建立一套高效社会风险预知评测报警体系, 以应对更加复杂的风险发生情况。

( 四) 强化国民风险防范意识, 理性面对危机

政府风险管理的效果和结果与所辖国民的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弱有着直接的关系, 对一个国家而言, 充满理性的国民风险防范意识是整个社会风险、公共危机管理的现实基础。 因此, 国家不仅仅要加强对公共危机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教育, 风险管控能力培养, 更加要注重对全体国民经常的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风险意识培训, 使国民在风险发生时, 能够理性应对, 配合相关配套措施的开展, 减少不良后果。

社会风险管理是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现实问题, 也是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风险社会下, 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 是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的重要目标和严峻的挑战。健全和完善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 探索和实践社会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提高公众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 应对挑战, 化风险为机遇, 进入发展的安全轨道。

摘要:当前,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 复杂的利益格局频繁碰撞、调整, 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各种矛盾的复杂性增加, 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 危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风险社会的形成对党和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危机管控能力及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课题重点在对风险社会理性认知的基础上, 探讨整合社会多重力量, 建立风险社会的长效管控机制。

关键词:风险社会,理性认知,管控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江.公关危机管理能力[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5.

[2]何翔舟.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其理性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 2006 (3) .

[3]张晨, 何华玲.双重风险社会中公共治理的困境与重塑[J].长白学刊, 2010 (2) .

[4] (德)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人民出版社, 2013.

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第9篇

根据百度百科对风险评估的解释[1], 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可定义为在社会治安风险识别和估测的基础上, 对社会治安风险发生的概率, 损失程度, 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 以衡量风险的程度, 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社会治安状况做出科学的评判, 从而对当前的相关社会治安政策起到更好的指导实践作用, 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科学的判断, 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来加以实证[2]。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逐渐加重的维护稳定任务, 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和管理系统已经滞后于社会治安形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2 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现状与问题

2.1 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现状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和网站的相关资料和介绍可知,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简称中央综治委) 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 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般在政府部门的市级和区级政府部门内设置。负责调查研究, 掌握各地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 督促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督查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

各级政府加大了社会治安投入, 以郑州市为例, 从2002年起, 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社区建设“三个一”工程的意见》, 决定明确巡防队员工资、保险、服装、装备列入财政预算, 由政府每年拨款7000余万元予以保障[3]。为加强对巡防队伍的领导, 郑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拿出35个行政事业编制, 在市综治办成立了巡防管理处, 各县 (市) 区及乡 (镇) 、街道成立巡防工作管理办公室[3]。

2.2 社会治安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现有的社会治安管理现状可以看出, 尽管政府足够重视, 但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急需解决:

2.2.1 对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各级政府已经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下属各级组织, 但是当前对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缺少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和制度, 甚至根本没有建立风险评估的制度, 没有专门人员对社会治安风险进行专门的管理, 对相关的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比较缺乏。直接导致了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缺失, 为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导致无法根据社会治安风险预测动态地安排防范措施。

2.2.2 对社会治安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够

在郑州市乃至河南省内当前的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中, 社会治安管理系统根本没有建立起来, 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及其预测预警系统也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依靠信息化建立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及其预测预警体系能够快速便捷的建立社会治安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能够依靠网络快速的传递社会治安信息, 利用信息系统实现的评估方法迅速地实现社会治安风险的评估、预测和预警。

2.2.3 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 阻碍了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能力发展

社会治安管理的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进一步导致了风险评估制度和体系的缺失, 造成了“谁都管理, 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因此应该加强统一和协调, 综合政府各部门的力量, 对社会治安风险进行统一的评估和管理, 将政府、社会治安管理部门、社会治安巡逻、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统一协调起来, 才能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做出贡献。

3 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3.1 使用科学社会治安风险评估方法

社会治安风险评估是指在社会治安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 对社会治安风险发生的事件, 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建立评估指标, 根据相应的评估方法, 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以衡量风险的程度, 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

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在科学的制定评估目标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应该确立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目的, 主要目标包括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该本着有利于社会和人民的基本原则确立社会治安管理的总体目标。其次要注重评估方法的科学使用, 应该根据社会治安风险的具体情况合理的选择评估指标, 科学分析评估方法的原理、优缺点和使用范围。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能够科学地识别潜在危险和给出安全防范措施。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学方法, 做出科学评估, 给出科学合理的措施。

3.2 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机制

社会治安风险预警是在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采用预警技术、预测与决策技术等预测未来的社会治安风险等级, 并给出相应的风险评估等级的技术。

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社会治安风险等级和建议,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治安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相应的预测技术是核心内容。预测是对未来的情况做出预估的一种技术, 风险预测就是对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的技术, 根据风险评估的时间序列的历史数据, 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 对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常见的时间序列预测技术包括平均、移动平均、指数平滑、灰色预测等。这些技术往往包含时间序列数据挖掘和预测技术。对风险进行预测以后, 还需要预警技术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等, 不同的等级设置一定的标准, 不同的标准代表风险的不同严重程度, 并对应设计不同风险防范措施。社会治安风险的防范措施, 可能包括在不同的地点设置不同的警力、对重点犯罪类型进行防控和对犯罪多发地区进行重点布防等。

3.3 建立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包含对社会治安风险基础数据的收集、评估、预测和预警一些列技术和方法。

因此, 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以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和存储为起点, 以社会治安风险数据挖掘和分析处理为重点, 以社会治安预测预警为终点的集成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平台提供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的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的基础信息分析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信息系统支持等集成功能

3.4 积极争取变革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根据基层管理人员和巡防员的反馈, 现有的社会治安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不便, 某些时候一定程度造成多头管理, 均不负责的现象。因此应适当谋求更加积极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4 结论

本文分析了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并给出了对策分析, 对相关研究者和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link?url=4v-CSks1Fw9XHNVN-EV6Wirh4ljMgS2qB9LT5grHJZG8Q89mlYY-3mSKN-LO8hVO.

[2]金淞.社会治安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应用研究[D].复旦大学, 2008.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风险分析 第10篇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概述

(一)社会保险基金概况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分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等。一般有3个来源:一是由参保人缴纳的保费;二是财政补贴;三是基金的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等。

社会保险的有效实施,能够抵御老龄、疾病、伤残和失业等事件带来的收入损失和支出的增加会引起经济的无保障,从而充分保证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达到基本的生活水平,并能对消费、储蓄和投资产生预期的影响,其安全、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险制度成败的关键。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

1. 运营的过程

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主要分为三大块:基金的筹集、基金的投资运营(保值增值)和基金的支付。这三个过程同时进行又循环往复,其中基金的筹集是基础,支付是效应,而保值增值则是为使基金在未来遭遇贬值风险时不致实际支付能力降低的重要手段,因而是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2. 运营模式

依据国际上实际运营状况,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有三种模式:

(1)高度集中模式。要求参保人将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投入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由其集中运营,参保人无权自由选择自主投资。

(2)零售模式。允许参保人自行在房地产、股票市场投资,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上引入竞争机制。

(3)适度集中式。基金公司可以和公共机构签订协议,遵循协议来筹集、投资及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也可以通过竞争招标或拍卖的方式来取得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权,但参保人不直接与基金公司打交道,个人的社会保险金由公共机构统一征收,集中后再按照参保人意愿分配给所选基金公司投资运营。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仍是高度集中模式,但正在探索与转变,近年来社会保险基金允许入市后取得较好的收益,相信正在向适度集中式转变。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近年来实行有效的市场运作,不仅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也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但成绩背后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首先是体制转变与人口老龄化同时进行造成的资金缺口,其次现实中还存在法制不健全、基金挪用、筹资渠道不畅及提前退休引发的支付压力等。分类如下: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价格和利率的变化将使基金的实际价值降低的可能性而存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偏少,目前大都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因而我国的社会保险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较低。加之目前我国处于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上涨,CPI指数不断标高,资金实际价值降低的速度较快,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

(二)法律与监督风险

法律与监督风险是与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方面有些政策不到位或者滞后等现象引起的风险。首先,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系统的社保法律体系,这使我国的社会保险运营管理工作造成困难。其次,社保基金的产权主体是社保基金的参保人,政府负有监管职责,二者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但目前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形式上的,实际上存在权责不一致、信息严重不对称等问题。再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和监督部门在决策、执行和考核监督职能上划分不严格、责任不明确。

(三)财政支付风险

财政支付风险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由于存在收支不平衡的状况,导致政府调动资金来支撑,从而加重政府财政负担从而引发风险。

首先,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消费者的人口数量远远大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者,这样便形成了一个需求与供给不对等的关系。其次,我国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非常快。不断扩大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已经成为引发财政支付风险的巨大隐患。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体系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错误、欺诈以及人为错误所引起的潜在损失。

在这个环节上,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风险较高,首先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起非常规范化、制度化的社会保险体系,管理费挥霍的现象严重;其次存在区域之间的不平衡,经济较发达地区社会保险体系较为完善,经济不发达地区则运行低效或失效,这都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

三、化解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风险的对策

如何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中规避风险,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针对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提出了如下化解方案。

(一)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化解市场风险

在经济转轨期间的中国资本市场,金融制度和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因此,风险依然很大。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受益的特性给我们的运作提供了很大成功的可能。

我们需要有效地培育资本市场和规范风险,还应当坚持专业化运营,委托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来进行投资运营,顺应趋势,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途径,分散市场风险。同时我们还可以适当利用一下国外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将一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投入到国外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此外,我们还可以将部分资金投资到有良好投资回报的实业投资上来获得收益。

(二)完善法律法规,化解法律与监管风险

完善社会保险的法律制度,可以为社会保险的风险管理建立一个合理平台,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引用吸收他们法条中符合我国国情的部分,特别在对于如何处罚挪用盗用社保基金方面,我国此类现象较为严重。

然而在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方面则不能引用美国法律法条,美国社保基金的供求比较平衡,不存在我国的资金缺口问题,因而美国的社保基金管理更趋于安全性,他们的《社会保障法案》明确规定不允许社保基金进入盈利性投资领域。而我国社保基金供不应求,社保基金的增值成为非常迫切的一面,因而需要投资收益率较高的领域,但是这必须有良好的法律监管平台,以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

(三)完善财政管理,化解财政支付风险

一是编制社会保险预算。在政府公共预算之外,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用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社会保障性支出继续在政府公共预算中编列、反映。

二是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财政部门要适当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三是加强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财务监督管理,对社保基金征缴、投资运营以及拨付使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障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四是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支出存量结构,集中财力向社会保障倾斜。

(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化解操作风险

第一,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第二,积极开展商业保险,缓解社会保险的压力。这是保险业必须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重大课题。

第三,畅通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避免社会保险基金不必要的流失,使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安全的运行。

第四,允许基金公司投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让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五,完善社保体系,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顺畅准确,避免冒领基金类似现象的发生,从而引发社会保险基金的无谓损失。

由此看来,建立健全社保体系对于化解操作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论

社会保险基金是关系到全社会人民利益的基金,一旦社会保险基金在保值增值上操作失误,将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运行,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要受到严格的考验。世界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产生影响,如何去防范不良的影响的产生以及如何让这个大市场帮我国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摘要: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框架已经建立并初具规模。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 社保基金规模逐渐增大, 对其运营过程当中的风险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可能遇到相应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法律与监督风险、财政支付风险和操作风险, 认识到这些, 则需要我们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化解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社会保险,社保基金运营,运营风险

参考文献

[1]G.E.Rejda.社会保险和经济保障 (第六版)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32-33.

[2]吕学静.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1-2.

[3]梁春贤.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模式[J].经济问题, 2007 (05) :100-101.

[4]朱青.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思考[J].财政研究, 2007 (10) :45-47.

[5]张秀梅.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分析[J].理论界, 2007 (06) :238-239.

开展类案风险研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第11篇

关注社会敏感类案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区处于我市的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全市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土地拆迁及土地拆迁补偿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民生的敏感问题。

2010年以来,我院辖区范围内相继发生四起个别或少数人员聚集、煽动多名群众妨害公务案件、一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件、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六起案件涉案、参与人员众多,有的多达二三百人,具有群体事件性质。我院案管部门在对上述案件进行整理分析后发现:此类案件①均因当前社情敏感问题导致。六起案件中有四件涉及到政府征地拆迁补偿、一件涉及村民停尸闹事事件处理、一件涉及房产开发讨要工程款问题;②且多为群体性事件。六起案件涉及的当事人都在三人以上;③行为方式具有暴力倾向;④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

案管部门分析上述案发原因后,整理出以下建议及对策:①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和理解政府的工作意图;②建立重大社情风险预警和防控的常态机制;③加大打击力度,做好释法宣传,区别对待,体现政策;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和执法态度。

此类案件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角度出发,应予关注,需重视疏导防范和解决。案管部门通过对类案进行研究分析,形成题为《清浦区检察院反映具群体事件性质的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案应引起重视》的综合信息,上报市院并得到了市院的采用。

关注辖区内高发案件

加强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社会进步日新月异,我区经济也同步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近年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有效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但是仍频繁发生盗窃等刑事犯罪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我案管部门在公安机关移送此类型高发案件时,就对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跟踪,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有前科、是否属于未成年犯罪、是否有立功行为、是否有自首行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信息在纸质档案上进行登记,在本院公诉部门起诉后,通过对起诉书进行监管,留意起诉书上是否对上述情况进行表述以及量刑建议是否根据上述有关法定情节提出;在法院判决书送达后,结合“三书”进行对比,积极开展类案研究,形成分析报告三篇(交通肇事、强奸、盗窃)和一篇调查报告,并提出六份相关监管报告,得到了我院领导的重视,并就此形成了四份工作制度。

案管部门提出的建议和对策给本院领导掌握辖区内案发情况和作出决策提供了资料。清浦区检察院成立了“涉农检察工作组”,案管部门负责人在自己对口的淮安市清浦区某乡开展了调研的工作。如已对一些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再就业现状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有选择性地进行一些帮教活动,并对这些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进行密切的关注,做好协调工作,以期增加其再就业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并根据领导来调研时的指示,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院。

关注轻微刑事案件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案管部门负责全院案件的受理,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案管部门通过对《提请逮捕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和卷宗材料的查阅,对有可能进行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登记,在将案件移至办案部门就提出可能进行刑事和解的意见,并建议将此类案件交给有经验的承办人办理,并对该案进行跟踪关注,建立案管受理—刑检办理—控申管理一体化办案模式,配合公诉、侦监和控申等部门做好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执法效果。2011年该院案管部门共协助刑检、控申等部门对20起故意伤害(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进行检调对接,促进当事双方和解。

例如,我院2011年1月10日受理的黄某某故意伤害案中,黄某某在小区门口的某店铺内,与前来买东西的许某、赵某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斗,导致许某和赵某轻伤。公安机关在将此案件移送本院后,案管部门通过查阅卷宗发现,黄某某和许某、赵某同住一个小区,平时也经常见面,案发当日只是因为开玩笑引发争执,可能进行刑事和解。案管部门将此案移送给公诉部门时提出上述意见,得到公诉部门采纳,通过我院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多方努力,黄某某和许某、赵某达成和解。

我院2011年6月28日受理的王某故意伤害案中,王某自家房屋面临拆迁,因对拆迁补偿不满一直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村里就派本村村民宋某协同村干部一起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和宋某因为言语不合,一时之气,两人打架,造成宋某轻伤。公安机关在将此案件移送本院后,案管部门通过查阅卷宗发现,王某和宋某同为一村村民,平时关系较好,只是因为一时口舌之争引发打架,并且宋某只是受了轻伤,可能进行刑事和解,如果径直起诉后法院进行判决,王、宋二人可能就此结下仇恨,有可能引发更大刑事案件。案管部门将此案移送给公诉部门时提出上述意见,得到公诉部门采纳,通过我院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多方努力,王某和宋某达成和解。

关注破坏企业经济发展案件

扩展案管监督触角

案管部门通过对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公诉部门受理案件情况的统计发现,涉及到单位驾驶员利用职务之便偷取本单位运输过程中的汽油、柴油的职务侵占案件高达19件70人。而涉及到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淮安市苏石运输有限公司两公司在2011年5月至7月期间,单位驾驶员参与职务侵占犯罪的案件就达10件,有41名驾驶员涉案且已经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涉案金额共计约94万元。

针对如此高密度的同一职业人群犯罪及涉案金额如此大的案件,案管部门根据黄国梁检察长的指示,对两单位在油品运输和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发案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犯罪对策,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淮安市苏石运输有限公司两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延伸了案管监督触角,扩展了案管监督职能,为防止国有、集体企业财产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

类案风险研判工作有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意义重大。清浦区院案管部门表示,在类案风险研判的道路上将继续前行,为社会管理创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风险管理工作 第12篇

一、我国稳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 正确认识稳评

稳评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 (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活动) 制定出台、组织实施前,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 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 对不同的风险进行等级管理, 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采取措施防范、降低、消除风险的工作。从这个概念中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一是稳评是针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活动而进行的, 这是评估的的范围。二是稳评的主要内容是决策项目的合法性、有益性和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率。一个项目能否得到认可, 合法是前提, 有益是基础, 群众拥护是保障。合法要求的是决策主体、决策的程序和决策的内容三个方面都合法。有益性既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 既考虑短期效益也要考虑长远效益, 支持率就是对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允许进行分析。三是从方法上讲稳评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是经济风险的定量评估方法和社会层面的定性分析相结合的产物。比如在有益性方面, 我们可以用量化的经济指标来分析经济效益, 但对于社会效益我们目前只有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四是稳评的目标是通过评估明确事件本身的分险等级, 该地区的分险承受能力和提出风险防范对策。

(二) 现阶段我国稳评的有效实践

现阶段我国稳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要求推进此项工作。近年来, 胡总书记、温总理等中央领导分别在中共中央会议上,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要推进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的风险评估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并且指出社会风险评估不仅适用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源头管理, 也适用于其他类应急事件的源头治理。二是稳评在国家相关法律与政策中得以体现, 这是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就规定了国家应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到“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稳评机制”。2011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 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2011年4月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稳评。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积极的探索, 部分省市和地区建立了稳评制度,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福建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稳评机制的意见 (试行) 》, 要求在重要项目酝酿及实施前, 应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四川省在2004年汉源事件后, 遂宁市开始探索重大事项稳评制度, 并在2006年率先实施, 效果显著。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等省相继把重大事项稳评机制引入维稳工作中。各地因地制宜, 勇于创新, 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如四川“遂宁模式”、山东“烟台模式”、浙江“平阳模式”、辽宁“沈阳模式”和江苏“淮安模式”等。

二、影响稳评制度实行的因素

(一)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风险管理作是一项防患难于未然的工作, 其性质也决定了它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作。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的原因有以下方面:一是长期形成的地方政府对辖区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模式, 加上地方政府官员对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缺少应有的掌握, 使得在工作上缺乏深层次思考, 没有关口前移的意识。二是现行考核机制也使得领导干部思考的重点、工作的重心不在风险防范上, 在常态下, 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提高更是官员考虑的重点;任期制也使得官员们不愿意考虑长远利益和影响, 而着重于现前的现时效益;应急状态下, 上层更看重的是官员在应急时的表现, 表现好的, 还有提升的机会, 而风险管理得好, 地方一直不出事, 往往也进入不了领导的视野;考核机制的不完善, 从客观上削弱了官员重视风险管理的动机。三是风险管理是一个新兴事物, 学术界真正开始关注的时间不长, 相关的成果更少, 老百姓对此更是知之甚少, 从而导致没有事前参与决策的动力, 往往选择在事后再进行抗争, 此时, 损失已是在所难免。

(二) 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从管理学角度来说, 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机制是一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为基础的政府工作流程以及在工作中各部门和单位如何通过科学地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从有效推进稳评进程看, 体制机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评估的范围不清, 十二五规划中只说重大项目要开展稳评, 但什么是重大项目?它的边界如何?没有明确规定, 导致实际工作中地方有很大的随意性, 领导重视就评, 领导不重视可能就不评。二是主体不明, 稳评责任主体认定原则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 但实际操作中重大项目实际的管理单位更多的是相关部委、央企省企, 属地管理难以实现, 但按照“谁主管、谁评估”来做, 又存在提出者或实施者难免会掺杂局部利益和本位主义的因素, 影响了评估报告的客观性。三是程序自定, 稳评是一种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 程序的科学性是保证结果科学的基本前提, 在已推行稳评的地方, 实行的程序各不相同, 既使都是采用五步工作法, 但每一步的实质也不尽相同, 类似的只是五步。四是审批机构缺失, 缺少应有的审批机构是体制中的最大问题。我们可以拿环评来对比, 环评有《环境影响评价法》, 有相对应的审批管理机制, 有人大等部门的监督, 在这样相对完善的体制下, 我们还是可以看到环评被“绑架”的现象, 试想在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相关部门监督的环境下, 稳评只能落于地方政府的自说自话、流于形式, 让稳评屈服于地方财政收入、屈服于政绩工程。

(三) 稳评结果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直接关系到稳评工作的推广。而现阶段, 稳评的科学性令人担忧, 其原因有以下方面:一是专业人才队伍的缺失, 专业机构的不足, 评估方法的落后, 是影响评估的科学性的内在原因。二是转型社会各种因素变化较大, 往往一个指标的变化就可能引起最终评估结果的偏离, 这是影响评估科学性的外部因素。这几年涉及征地拆迁的事件多发, 其主要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资产价值的心理需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同样的房子, 拆迁相差几个月, 补偿相差几十万, 这是市场价格变化的结果, 但在老百姓的心里却是“抹不去的痛”。

(四) 专业人才、专业机构缺失

邓小平说过, 事业成败, 关键在人。稳评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评估等几个方面, 各方面评估的侧重点不同, 内容不同, 方法也不尽相同, 同时被评估项目在内容上也是千差万别, 因此, 要求参与评估人员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一般来讲, 评估需要用到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律乃至统计学、人类学方面的知识。然而现在我们的高校中没有相对应的专业培训此类人才, 目前, 也只有少数院校的管理学院可以有能力开展此类评估工作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未来, 随着稳评在政府工作中的普及, 人才必然成为一个新的瓶颈。与人才相对应的是我们目前大多数工程咨询单位还没有做好开展稳评工作的准备, 相关的评估方法、规范化的评估流程都处于摸索阶段。因此, 完善咨询机构职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应是开展稳评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实现路径

(一) 广泛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稳评工作既是政府的事, 也是相关部门的事, 同时也是老百姓自己的事, 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造能让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与的平台。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基层干部中宣传, 提高执行度。基层干部是实施稳评工作的实体, 是具体工作的操作者, 只有他们真正了解稳评, 真正懂得稳评, 才能提高稳评的执行度, 才能将这项利国利民的的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 营造稳评知名度。稳评工作正在起步, 群众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 有的甚至根本不了解稳评, 认为这项工作是政府的事, 与老百姓没有关系;认为这项工作是走过场, 做给老百姓看的, 是为一些很难推行下去的重点项目披上合法的外衣。针对这些误解, 我们在项目落地之前, 首先应做好宣传, 让群众积极参与;在稳评工作的整个流程中, 让群众拥有知情权、发言权和决定权, 群众的发言决定越得到认可, 参与度就会越高, 周而复始, 稳评必然会被老百姓所接收, 成为群众参政的又一良好通道。三是要切实做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稳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界定的稳评范围, 都是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 只要在稳评的任何一个环节、细节上稍有差池, 都会牵动人民群众的利益, 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 我们在稳评开展伊始, 就要充分考虑各个相关利益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充分预测项目实施后对人民群众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尽最大可能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说的好不如做的好, 只有在稳评的过程中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 让群众感到稳评是反映问题、表达意愿的良好途径, 稳评才能生根发芽。

(二) 建立市场化的机构, 增强评估的科学性

稳评的市场化是指评估报告由独立的第三方完成, 评估的质量由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 评估的价格由市场决定。独立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已在众多领域得到很好的运用, 如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建立市场化的第三方评估可以有效避免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报喜不报忧、遮丑护短、缺乏公允的弊端, 从而有效推动政府部门强化行政能力和效能建设, 促使各级政府把目光从“上级”转向“公众”, 把重程序和形式的工作方法转向重效率、效果和效益。建立市场化的第三方评估还可以有效提高评估的质量, 市场化带来的专业化, 既使得评估机构成为吸聚人才的洼地, 也使得其成为科研创新的高地, 人才的汇集、方法的创新、行业的自律自然成为评估科学性的有力保证。评估的市场化还有利于责任分担, 评估机构对评估的资料收集、评估程序的合法性、方法的合理性负责, 政府对最终的决策负责。

加强稳评的市场化步伐, 就是要把现阶段不是市场的工作方法和办事程序等改为按市场的规则不办。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出台稳评机构设立和日常管理的办法, 确定稳评的主管部门。建议由应急办负责稳评从业资格管理、稳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 以及稳评人员的评优和继续教育等。二是建立稳评专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稳评是一项专业性的很强的工作, 需要从业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专业水平, 相关的资格考试可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同时, 设立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也是现代社会的普遍要求。三是扶持行业协会的建立, 为行业自我管理和自律打下基础。四是开展相关评估体系的基础性研究, 通过重大社科项目促进业务水平的提升。稳评是一项新事物, 国外的相关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 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经验, 同时, 中国与外国国情的差异也决定了我们必须开展适合中国特色的评估体系研究, 这项基础性的研究必须要政府牵头推进。五是鼓励相关高校在社会管理专业中设置稳评方向或专门设置稳评专业。相对于稳评的需求, 我们人才的缺乏是显而易见的, 在高校中设置稳评方向或专门设置稳评专业不仅可以解决稳评人才缺失的问题, 同时也可部分解决高校专业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三) 进行顶层设计, 完善法制、体制、机制

“顶层设计”是一个工程术语, 近年引入到行政管理领域, 指的是是从最高层开始, 站在一个战略制高点, 弄清楚要实现的目标后, 一层一层去设计好。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认为“顶层设计指的是主体结构和主要模式。有了这个设计之后, 才谈得上其他。”对于稳评工作, 就需要站在国家的层面, 对制约我国未来稳评工作开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进行顶层判断, 提出解决的整体思路和框架, 以此作为规范各类具体改革的标杆, 作为制定具体改革政策的依据, 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改革的阻力, 降低改革的风险, 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进行顶层设计, 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主要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加大立法进程, 从法制上解决稳评无法可依的问题;从体制上解决稳评的业务主体、决策主体、审批主体的问题, 三个主体不分, 责任就不清, 责任不清就会无人负责, 稳评也就会流于形式;明确稳评的评估范围、稳评的程序、稳评的基本原则、稳评的质量标准, 虽然社会稳定风险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但是我们的评估工作必须要有侧重点, 要界定一个范围, 对影响大重点领域重点评, 对影响小的重点领域提取重点指标评;建立健全稳评责任监督、倒查和追究机制, 加强对决策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开展评估工作的监督和问责, 明确稳评工作中应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 厘清经费来源, 保障稳评实施

“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一项工作能否得以顺利开展, 经费保障是关键。当前, 稳评工作正处于探索、起步阶段, 稳评能否做到时实处, 能否在维护稳定方面取得实效, 做出实绩, 经费保障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解构稳评工作的流程, 其经费开支主要有三个方面:开展相关科研的经费;具体项目的稳评评估费用, 这是三项开支中最大的一笔;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对于基础性研究, 常规的经费来源有政府投入、个人及企业资助三种主要方式, 由于稳评处于起步阶段且本身的公益属性决定了各级政府是经费投入的主体, 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让稳评研究在科技部等部门的规划课题中有一席之地来解决科研经费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的评估费, 应明确项目主体承担的总原则, 具体来说, 对于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 其稳评经费由企业承担, 相关部门只需将稳评费用列入投资预算, 明确稳评费用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合法地位即可;对于政府自身出台重大政策等进行的稳评, 应建立政策制定专项咨询费制度, 由财政部门保障经费供给。对于政府部门的工作经费, 应纳入部门经费预算予以解决。

摘要:社会稳定性评估 (以下简称稳评) 是新时期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同时也是增强干部风险意识、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举措。文章从社会稳评工作开展现状出发, 分析了目前影响稳评工作推广的四个因素, 并进而提出了通过广泛宣传来营造社会稳评的良好氛围, 通过建立市场化的机构来增强评估的科学性, 通过进行顶层设计来完善法制体制机制, 通过落实经费来保障评估顺利实施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路径

参考文献

[1].陈曦.积极稳妥地推行稳评工作[J].中国行政管理, 2011 (8) .

[2].刘中起, 任江鸿.“后世博”时期如何完善稳评机制[J].杭州 (我们) , 201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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