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的企业范文

2024-05-17

江湖中的企业范文(精选5篇)

江湖中的企业 第1篇

改编自金庸小说的电影电视剧层出不穷, 但是港版的“笑傲江湖——东方不败”却是只取人物背景而无视情节依然能赚的满堂彩的成功代表。如今再看这部电影, 初衷是看英气剑拔的林青霞亦正亦邪的表演。但是重新产生的一种艺术美感却给人们另一种思考。虽然小说《笑傲江湖》原本情节被电影剧本重新构建地面目全非。但情节背后所反映的人生哲理完全没有背离金庸先生的初衷。反而由电影自己阐发出一种新的解读视角。

电影“东方不败”讲的是令狐冲和其小师妹要与任盈盈会面。日月教突发变故, 东方不败誓代教主任我行, 勃勃野心使他不惜自宫, 练就《葵花宝典》的神功。在他的心理和生理上都发生巨大扭曲的过程中, 他人性在一步步走向堕落。在与令狐冲相遇以后, 东方不败对其产生了好感, 这是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畸形情感。权利的怒火在畸形的好感中愈演愈烈, 在借机让自己的爱妾与令狐冲缠绵之际, 东方不败夜袭华山派弟子。令狐冲得知后, 背负血海深仇重新拔剑而起, 剿杀东方不败。

影片是伴随着琴声悠扬的“沧海一声笑”开始的。在寻找任盈盈的过程中, 令狐冲在死去的马面前许下誓言“至此之后便退出江湖”, 怀揣着一颗“配剑常怀解剑意, 寻秦未有避秦途”的决心。但是剧情的发展像一个不由人愿的漩涡。来自江湖的巨大吸力, 将江湖中的人物链全部卷入了一场你仇我恨的厮杀之中。与此同时, 影片开头掷地有声地“决绝江湖的誓言”也随着恩怨纠葛更加放大化。观众跟随着越陷越深的主人公令狐冲, 感情也一度陷入一种无奈的悲壮。人物的进退让“江湖”这个概念成为一个渐渐凸显的暗线索, 牵引剧情的发展。

人们不禁会问:“什么才是江湖?怎样才能退出江湖?”这个问题有很多作品都想去诠释清楚。解释“江湖是什么”就像解释“宇宙有多大”一样的困难。因为他是一个客观存在却没有范围的概念。像地球一样, 如果自我圈定范围的话, 在中国人中, 一直有两个社会。范仲淹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 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就已经点出了这两个“社会”。一个是由国家制定规则的“庙堂”, 由官方颁布的法律和官方倡导的道德规范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另一个则是民间自发形成的某些不一定的系统规范的社会。而这后一个民间系统正是我们所说的“江湖”。且是广义的江湖, 是中国最具传承性的文化根基。是具有深厚社会根基的“大传统”。这其中, 包裹着万千民间大众和社会形态。而武侠小说里的“江湖”是狭义上的江湖。是只属于武林中人的不食烟火的理想化世界。只有刀光剑影和爱恨情仇陪伴着这里孤独的侠客们。《笑傲江湖》中仪琳小师妹跟哑婆婆说过这句话, “苦海欲归何处归, 青灯黄卷一缁衣。早知因爱生忧怖, 无奈人间梦未稀。”她袒露了一个佛门中人无法摆脱红尘的心境。换句话说, 我们这些从古至今世世代代的普通人又怎么可能“退得出江湖呢?”

人人皆身处江湖, 江湖就是生活, 生活就是江湖。这是一个维系着人类向前发展的客观存在。这其中包含着良知、罪恶、欺骗、背叛……。像六道轮回一样的无休无止。隐居和退出江湖是一样的心态。都是无法面对现实的无奈和怯懦。然后选择一种自欺欺人的“逃避”来自我安慰。其实, 退不退出江湖是你自己的一种心态, 而不是一种行为。并不是找座山躲起来老死不相往来便是退出江湖。那只是身退心不退。现在还镇守在终南山上的“当代隐士”真的能够守得住那份清贫和原始, 一直清心寡欲么?陶渊明的《归园田居》里不也暴露出了他被世俗江湖牵绊的不安和躁动么。

古代就有一句话说:“小隐隐于野, 中隐隐于市, 大隐隐于朝。”真正隐士便不会再去留下什么言语给后人咀嚼了。《笑傲江湖》里有句话叫“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 还有句话说“人在江湖漂, 哪有不挨刀”, 说的就是人在江湖上混的不容易。但纵使有千般不顺心, 那么多身处江湖的人也能够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所以, 不要幻想着世界上有一片净土给自己栖息, 因为“江湖”是退不出来的, 我们应该学会的是怎样在江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用平和的心态去接受你身边的恩恩怨怨, 让你的人生在“江湖”中精彩地度过。置身在江湖中给自己的心灵搁一块明镜做个“大隐之人”吧。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江湖”是人身处的所不能改变大环境, 而“笑傲”是一种面对人生的态度。这样看的话, 电影版的“笑傲江湖”其实更接近小说名字的本身含义。“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黄沾的歌词写得开怀坦荡。轮回俗世中的人生就是如此, 苦乐酸甜, 进进退退, 到最后, 无非是对着沧海一声长笑。

参考文献

江湖企业家蔡衍明 第2篇

这位高中文化的台商,19岁开始经营生意,拥有湾流私人飞机,7个女人,九个孩子。

蔡衍明2008年引人关注,只因为他在旺旺上市过程中,出人意料地来了一个漂亮的大回环。他2007年将旺旺从新加坡退市,就在大家以为他准备回归私有化之时,他又突然带领旺旺奔赴港交所,不仅完成了一个200天退市上市的传奇,还将旺旺的市值从35亿美元提至51亿美元。

蔡衍明对狗情有独钟,在中国旺旺的主页上公司文化部分为数不多的几则企业故事里,两则都与“狗”有关,其中蔡衍明与宠物小狗“黑皮”的故事更被摆在突出位置。他一度将“黑皮”小狗“很自信,也很敢斗”的精神自比,以此激励自己。

公司取名旺旺则源于蔡衍明崇尚风水文化。他觉得“旺旺”的寓意良好。

江湖小子

蔡衍明不是儒商,而是充满江湖气,这恐怕与他的成长经历不无关系。

出身于台北富贵家庭的他,在家里排行老幺,从小就深受父亲宠爱,不爱读书,却爱当老大,他曾回忆说,“以前念书的时候,早上起来,窗户打开,楼下的人都在排队等我逃课,因为我口袋零用钱多啊!”

对蔡衍明来说,大部分知识都来自电影与街头,在父亲开设的中央戏院中,他一天能看上十部电影,从小看到的世界便与一般人不同。对于读书,他毫无热情,他反而觉得“在街头看一年,胜过读三年书。”19岁时,蔡衍明的父亲从朋友那里接下了宜兰食品厂。因为父亲没有时间经营,蔡衍明便主动请战去厂里当起了总经理。没有文化,也没有管理知识的蔡衍明刚到厂里时,完全找不到头绪,他回忆说:“我账也看不懂,人也不认识,我又不敢问。损益表是赚是赔,我也不知道。”

虽然一时还摸不中生意的命门,但蔡衍明还是拼命想着如何挣钱。当时,宜兰食品厂是一家外销加工厂,主要生产鱼罐头。蔡衍明觉得做OEM要看别人脸色,于是决定将其转型为内销品牌,并开始生产“浪味鱿鱼丝”。然而生意的状况却出乎蔡衍明的预料,做内销要赊账,东西卖出去却收不回来钱,一年多下来,蔡衍明赔掉一个多亿,不仅将厂里原有的资本全部赔光,还需要家族贴钱来补救。

凡事要强的蔡衍明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更讨厌败家子的名声,为挽回自尊,蔡衍明此后性情大变,“我以前很乐观、很招摇,拜把子一大堆。从那时候开始就自动收敛,因为一个人成功,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失败。”

一直寻求东山再起的蔡衍明三年后终于发现机会。他观察到台湾稻米资源过剩,便盘算着从事日本米果生意。23岁的蔡衍明找到日本三大米果厂之一的岩冢制,希望与其合作。一开始,64岁的桢计作社长对这个合作很不赞同,怕小伙子办事不牢,坏了自己的名声。

蔡衍明锲而不舍,两年后,他终于用诚心打动了桢计作。

在获得米果制造的技术输出后,蔡衍明便很快推出了旺旺产品,并迅速占据了台湾米果市场老大的地位。

感恩的蔡衍明一直将桢计作称为“旺旺之父”。

意外收获

1992年,蔡衍明在台湾的生意已经相当成功,但台湾市场的局限性太大,“不够刺激!”对于为何选中大陆,蔡衍明的回答相当中肯,“我不会英文,不去内地还去哪里?”和其他台商不一样,蔡衍明并没有选择沿海城市,而选择了湖南。理由是旺旺投资额仅仅千万级别,在外资汇集的沿海城市,不会引起政府重视,而在湖南,旺旺作为当地第一家台资企业必定能得到许多优惠政策。另外,湖南充裕的稻米资源又使原料供应有了保证。

此后的发展印证了蔡衍明独到的眼光。

旺旺在内地的开局并不顺利。最初,蔡衍明计划通过郑州糖酒会这个窗口,向内地经销商介绍米果产品,也收到三百多份订单,但是,会后却没有经销商来交钱提货。这让蔡衍明有点措手不及,员工提议将产品运回台湾,但蔡衍明觉得这样一来会产生大量的运输成本,于是仍决定将产品在内地出售。

两个月过去了,销售仍然没有起色。眼看食品就要过保质期,情急之下,蔡衍明决定将这批产品分送给上海、南京、长沙、广州等地的同学试吃。没有想到试吃活动收到意料之外的效果,旺旺食品独特的口感、漂亮的包装立即受到孩子们的喜爱,“旺旺”的名号不胫而走。

蔡衍明抓住时机,以大手笔的广告投入增加宣传力度,“你旺我旺大家旺!”的台词很快人尽皆知,可爱的旺仔贴画更是随处可见。

旺旺一炮打响,在大陆投产的当年就创收2.5亿元人民币。

狙杀对手

蔡衍明的成功,使内地的众多食品厂家看到了米果市场的巨大商机。1994年后,有两百多家规模不等的食品厂都开始进行米果生产。其后,更有同样来自台湾、实力雄厚的康师傅加入这场米果战。竞争的剧烈使得米果价格迅速下跌,由最初的1公斤50元下降至30元。蔡衍明在内地第一次面对严峻的市场挑战。

面对危机,蔡衍明发动了一场全面的价格狙击战,他推出了四个副品牌的低价米果,并一口气将米果价格骤降到1公斤5元,力度之大令人咂舌,“除根之后,才好做,”蔡衍明说道,身上的“江湖气”与“街头”尽显。

但是,价格大幅度下跌也意味着将盈利进一步压缩,这对企业的成本控制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蔡衍明拼命地扩充生产规模、盖厂房,以规模效应来降低成本。但是这又涉及到一笔不小的资金。

“一下子要盖很多工厂,我们又没有那么多钱。那个时候我就提出给各县政府写信。”在信中,蔡衍明向政府表示希望在贵地投资,但条件是政府出资盖好厂房出租给他。

当时中国大陆正值招商引资热潮,各地方政府之间也在竞争。蔡衍明发了1000多封信,果然就有政府回应。

在不少政府的支持下,蔡衍明很快又掀起几番价格战,将竞争对手阻杀得所剩无几,米果老大的地位再无人撼动。

两度上市

1996年,蔡衍明决定将旺旺挂牌上市,当时,在台湾申请上市的程序非常复杂,而新加坡政府又正大力吸纳中国企业去当地交易所上市,于是蔡衍明舍近求远,选择在新加坡挂牌。但是,新加坡股市交投不够活跃,自从旺旺控股上市后表现一直平淡,虽然每年净利率达16%,却只有15倍的市盈率。而同年在香港上市的康师傅市盈率一度达到40倍。

在高盛等投行的建议下,蔡衍明决定转投港交所。

不过精打细算的蔡衍明不甘心让投行与私募狂分利润,他做了一个相当江湖的决定,用自己的团队替代专业私募。

2007年5月28日,他以私人名义向高盛(亚洲)、瑞士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12家银行财团联贷8.5亿美元,用于收购新加坡上市的中国旺旺26.35%流通股股份,以完成私有化,转投H股。

这一做法无疑极其冒险,因为蔡衍明要顶着每天高达15万美元的贷款利息,时间越久,对他越不利。

江湖中的企业 第3篇

关键词:海底捞,江湖味,人性化管理

在我国企业管理的实践中, 有人认为, 管理应该科学化、程序化, 发挥标准的力量, 追求整齐划一;而有人则认为管理应该更加注重人性, 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 追求个性和特色。分析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理念时, 就好比读书, 前者读的是正史, 虽能知兴替, 但未免读来枯燥;后者则好比读武侠小说, 虽不免稗官野史之嫌, 但读来快意江湖, 酣畅淋漓。海底捞就是后者, 就是江湖味浓重的家庭式管理成就了她从四川简阳路边麻辣烫小摊发展为坐拥几十家分店和万余名员工, 年营业额达31亿的商业奇迹。

1 经营的是家庭而非仅仅是企业

为什么要说海底捞的管理是充满江湖味的呢?其实, 在整个海底捞里, 董事长张勇就是员工们的家长和老大。海底捞的用人机制十分特别, 除了企业高管及财务、工程人员是从社会上招聘外, 企业大部分人都是由现有员工介绍来的亲戚朋友, 且这些亲戚朋友, 大多都来自张勇的老家四川简阳。这与很多企业害怕形成家族小团体利益而极力抵制有亲戚关系的员工在一起工作的做法大相径庭。在张勇看来, 维持海底捞蓬勃发展的动力就是这难得的亲情。海底捞的员工住的都是公司为他们在附近住宅小区租的两、三居室, 里面有空调、有暖气, 还能上网。不仅如此, 海底捞还雇人给员工宿舍打扫卫生, 换洗被单。海底捞出资千万在四川简阳建了一所寄宿制学校, 让员工的孩子免费上学。他们还设立了专项基金, 每年会拨100万用于治疗员工和直系亲属的重大疾病。每个月还会给大堂经理、店长以上干部以及优秀员工的父母寄几百元钱, 这些在农村的老人们没有养老保险, 这笔钱就相当于给他们发了养老费, 拿到钱的老人都会叮嘱自己的孩子在公司好好干。所以, 在海底捞, 所有员工都把企业当成了家, 为之真心付出, 甚至为这个家拼命。这种朴素的感恩之心, 实际上就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人翁意识。

2给员工的是尊重而非仅仅是工资

顾客就是上帝, 这是永恒不变的商业定律, 因为他们让商家见到了效益。但在海底捞看来, 员工出色的服务为企业挣得了效益, 故员工亦是上帝。他们确实是名副其实的上帝, 在海底捞, 一线普通员工有给客人先斩后奏的打折和免单权。不论什么原因, 只要员工认为有必要, 都可以给客人免一个菜或加一个菜, 甚至免一餐。而在其他饭店, 免单权至少是要部门经理一级才有的特权。所以, 在海底捞, 人人都是经理, 人人都是管理者。授权是企业管理的基本模式, 但像海底捞如此大尺度的授权, 是十分勇敢的。它是建立在企业对员工高度信任的基础上的, 而这种信任则源自对员工的充分尊重。就是说, 海底捞为他们员工支付的不仅仅是工资薪酬这些有形的资本, 还有信任与尊重等无形资本, 就是这无形的资本牢牢地拴住了他们的心。

3雇佣的是大脑而非仅仅是双手

正如我们大家熟知的餐饮业巨头肯德基, 成功的法宝是标准化的管理。这种严谨、高效的管理绝对得益于创始人哈兰·山德士留下的优良的管理基因以及新一代管理团队的卓越智慧, 但却很少能渗透出普通员工的心血。海底捞却反其道而行之, 主张多样化的服务。在他们看来, 制度流程的刚性在保证规范执行的同时也压抑了人性。让员工严格地遵守制度流程, 等于只雇佣了他们的双手, 而忽略了人最值钱的部位———大脑。在海底捞多样化服务的理念下, 员工并非做事的机器, 而是有着思考能力的人。于是, 为等候的客人免费美甲, 提供水果、饮料, 为感冒的顾客买药, 为戴眼镜的顾客送上擦镜布等极具创新的个性服务便出现了。这些创新并非是领导者的臆想, 而是来自于普通员工的大脑。比如, 防止火锅汤溅到手机的塑料袋被命名为“包丹袋”, 因为它是一个名叫包丹的员工发明的。在海底捞, 创新并非只是领导者的专利, 也不只是为了完成指标的应付行为, 而是员工们在工作时为了方便顾客所作出的自然之举。虽然标准化可以保证我们不出差错, 但做出来的仅仅算得上是合格品, 只有加上富有个性的创新才能创造出优质品。当然, 我们并不是鄙视标准化, 它在现代企业的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海底捞也并非仅仅靠这样的“人治”, 其实他有着一套非常严谨的后台标准化生产体系, 从采购、清洗、检验、配送等都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可见, 有效的管理是“人治”与“法治”的结合。

4 做的是“人”而非仅仅是火锅

在海底捞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 那就是从不把利润作为考核分店和员工的指标, 整个公司也没有利润指标。他们对分店的考核指标只有两个:一是顾客满意度, 二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用海底捞的逻辑去思考, 这并不奇怪, 因为他们是一切以人为出发点的。办企业是为了大家生活得更好, 那么大家为了生活得更好就会努力地工作, 尽量让顾客满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做的是“人”, 而不仅仅是火锅。海底捞奉行的信条是“照顾好你的员工, 他就会照顾好你的客户”。同样, 照顾好我们的员工, 他就会完成好他的工作。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目标是无可厚非的, 但企业能否将培养优秀的人才作为更高层次的目标呢?我们有理由相信, 一个拥有卓越人才队伍的企业, 创造客观的利润是肯定的, 自然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肯定的。就好像阿里巴巴的首席执行官马云说的“赚钱不是目的, 只是一种结果”。

然而, 我们也没必要把海底捞去无限制地神化, 并非海底捞的月亮比其他地方的圆。在它不断地扩张过程中, 也遇到了很多“成长的烦恼”。比如, 免费美甲、送礼物等都是可以复制的。虽说以人为根本的独特的组织文化难以被复制, 但作为规模不断扩张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如何保证人才培养与扩张之间不断层?如何保证越来越庞大的员工队伍保持高度的忠诚?这些都决定了海底捞将来的发展。海底捞这种江湖味浓重的家庭式管理还能走多远并不是我们关心的话题, 我们关心的是我们能从海底捞的江湖味中品出多少调和亦家亦企的底料, 萃取多少以人为核心竞争力的精华, 以及如何将这闪耀着人性化管理光辉的营养吸收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黄铁鹰.海底捞你学不会[M].中信出版社, 2011.3.

[2]李顺军, 杨铁锋.海底捞店长日记[M].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3]李明霞.刍议企业人性化管理[M].经济师, 2011.

乡村江湖中的“混混”群体 第4篇

“混混”是指那些在普通民众看来不务正业,以暴力或欺骗手段谋取利益,对人们构成某种心理强制,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人群。混混组成的圈子可以称为“江湖”。“混混”的谱系非常广泛,既包括那些无业而在街头游荡滋事的小青年,也可能包括一些成功的企业家,还可能包括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如警察、城管)。“混混”的标准难以言明,当地人却可以根据其一贯的行为方式进行“准确”(一致认可)的界定。

改革开放以来的混混可以分成四代。1980年代乡村江湖中的“顽孩子”可以算第一代,他们出生在1960年左右。第一代混混由于受1983-1986年全国“严打”的打击而“消沉”。1990年代初进入江湖的混混是第二代,他们出生在1970年左右;1990年代末和21世纪之初进入江湖的混混是第三代,他们出生在1980年左右;现在进入江湖的乡村混混是第四代,他们出生在1990年左右。现在,第二、三、四代混混都混迹在江湖中。

第二代混混是从村里开始“混”的,至今还活跃在乡村舞台上。他们一般在本地混,但混的范围不尽相同,活动范围比较小的在本村混,大一点的到镇上混,再大的可能去县城或市区混。他们大多从少年时期就开始混世,从学校出来后,就做过一段时间的“无业游民”,成天四处游荡,不务正业,以偷鸡摸狗、盗窃、勒索、抢劫等为收入来源,一些人因此曾被治安处罚或判刑。1990年代末期,国家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一是县乡政府对乡村混混的功能性需求。从1990年代中期以后,县乡政府对社会的治理难度越来越大,这尤其体现在各种税费的收取上,包括农业税费和城镇的各种管理费等,这时政府开始利用乡村混混帮忙收税。二是经济发展使乡村混混谋取利益可以从侵财型犯罪转向“灰色”经营。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各地政府忙于开发各种项目工程,这对于那些头脑灵活、与政府官员有特殊关系的乡村混混来说,是谋取利益的大好机会。三是市场的发育,以及国家和集体公共资源的市场化,向混混提供了一个“原始资本主义”发展的机会,使得已经在侵财型犯罪中完成了“原始积累”的混混可以开始以合法的形式追逐利益。四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时社会秩序的混乱,使得企业发展需要混混“保驾护航”。其中既包括企业家为了更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要求混混提供各种保护;也包括借混混之手,用非法手段谋取更大的市场利益。

当生于1980年左右的第三代混混在1990年代末进入江湖时,第二代混混正在转型,重要的江湖位置已经被占领,重要的资源也已被他们虎视眈眈地看守住。第三代混混要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实在很难,他们错过了“跑马圈地”的黄金时期。他们进入江湖时,第二代混混已经在江湖上摸爬滚打近十年,既有经济实力也有混世经验,初涉江湖的第三代要同第二代混混争夺资源实在很难。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大多在外打工,因此没有同龄帮手。乡村利益的既定格局逼第三代混混到城市里去发展。他们在城里读中专、职高时就开始混。他们在城里的“地位”是“打拼”出来的,出来一个就带一批。他们去城里混,因为城里的资源丰富,混世可以获得的利益多。但是,如果乡村中有巨大的资源,混世可以获得巨大利益,第三代混混则可能继续在乡村混世,在乡村中他们只能做第二代混混的“马仔”和打手。乡村社会的常规资源已经被第二代混混占有控制,第三代混混只能往更有资源的地方去,“杀出一条血路来”。

与第二代混混一样,第三代混混追求的也只有利益。利益之外,名气、义气等都只是权宜之计。第三代混混进入江湖时,崇尚实利的江湖格局已经形成,江湖上盛行对利益的算计,其中的“高明者”会飞黄腾达,不按照此规则行事者只能被甩到边缘。这时的江湖再也包容不了其他东西,1980年代乡村江湖的种种风气早已成为笑料。等到1990年代左右出生的年轻人再要进入乡村江湖成为第四代混混,他们就必须先“拜山头”,否则根本无法混下去。这不再是一个“英雄”可以随便进出的江湖。

第二代混混混世时,社会流动尚未普遍,那些兄弟多、家庭贫穷的人无事可做,很容易走上混混的道路;但到第三、第四代混混进入江湖时,他们大多都来源于学校不良少年或农村留守少年。甚至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学校不良少年、留守少年、无业少年是一支向乡村江湖补充下层混混的庞大生力军。许多学生刚上初中,就有高年级的“大哥”来找“小弟”。“小弟”交了保护费,在学校受欺负后就可以寻求“大哥”的保护。“大哥”们与校外的小混混有较多联系,成天到外面混,找学生敲诈勒索,甚至抢劫。“大哥”们毕业以后,往往也在学校附近混,其中一些人可能会逐渐进入“江湖”。他们最初小打小闹,结识一些朋友进入混混的圈子;要么小打小闹有了一点“名声”,被大混混看中,被当作“苗子”拉入圈子内进行“培养”。

混混群体的“江湖”规矩

目前,第二、第三、第四代混混共存于“江湖”之中,他们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处世规矩和文化,其中最为核心的特征是:混混群体通过关系网络,形成了一种无形却又实际存在的组织结构。每个混混的关系网络都以自己为中心,其外围主要是同类混混。这样,混混之间就通过关系网络保持着松散的联合关系。这些关系网叠加在一起,还形成了大致的分层体系。每个混混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活动范围不同,在不同范围内维持着一张以自己为中心的关系网络。他们首先与自己“同一阶层”的混混保持良好的私人关系,其次与“上一阶层”的个别混混保持良好关系,同时笼络一批“下一阶层”的混混“在手下”。市区混混中的“佼佼者”是这个层级体系中的领袖,其他混混是他下层的“士兵”;当然,那些相对独立的在镇混混和在村混混也是“领地”大小各异的一方“诸侯”。

这样的层次关系网络,是乡村混混在混世实践中逐渐摸索出来的降低混世风险的“护身符”。因为混混混世主要依赖暴力威胁,而混世实践使他们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将其他混混的力量也抓在手上,才能形成一个网络和“帮派”,在需要的时候相互照应。这就要求混混们必须讲义气,“够朋友”,这样才能笼络到同类混混,需要时才有援手,他们的“事业”才可能“有所发展”。当然,也有极个别的混混仅仅依赖个人力量“混”,他们或因心狠手辣或因不怕死而闻名于周围村镇,一般小心过日子的村民固然不敢惹这种人,就是一些外地经营者也因“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而忍气吞声。这种混混因其痞气、匪气震慑乡里,但终究难以进入乡村混混的“上流”,其能量有限。一旦遇到不顾一切抵抗自己的村民,他们往往容易大伤“面子”,遇到有“帮派”背景的混混也难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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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混混与市区的大混混一般都会保持良好的关系。许多乡村混混与大混混维持着一种松散的依附关系;退一步,如果条件不足,无法与大混混形成依附关系,至少也不要形成敌对关系。如果得罪了大混混,尤其是本村本乡混出去的大混混,乡村混混很容易遭到打击。这种打击甚至不需要大混混亲自动手,大混混指使依附他的小混混便能轻易制造麻烦。乡村混混对市区的大混混一般都有所畏惧,这是因为双方势力大小有别,混世方式残忍度也有差距。在镇混混“混”的手段主要还是灰色的,而市区混混的手段已经超越灰色,常常达到了黑色的境地,用村民的话来说,就是“市里的混混有枪,这些小混混能不怕?”

混混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组建关系网络的方式很多,可能是依赖血缘关系天然形成的,如本来就是兄弟、堂兄弟、表兄弟、同村等关系;也可能是通过战友、同学等关系形成的;还可能是特意通过联姻、拜把子、结干亲等拟血缘关系形成的;或者仅仅在混世过程中偶尔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总之,关系网络建立起来,混混也就有了自己的“组织”。在社会学意义上,组织就是由许多个人经过排列组合形成一个可标识、有功能的统一体。因此,关系网络也可以算是一种组织,它类似于团体和单位,也能粘合、凝聚人群,形成一个特定的结构。这种特定结构对于乡村混混而言,也更能规避政府的打击风险。连一般的村民都清楚,真正“厉害”的混混就是能够将关系网络结构“玩转”的,而那些正儿八经地制定章程、成立组织、宣称团体目标的,不过是涉世不深的小混混或年幼无知的小孩闹着玩而已,他们很容易遭到政府的打击。

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网络所结成的这个结构中,不像正式的团体有明文的章程和准入证。它并没有正儿八经的明文制度,甚至没有成员和非成员的明确分界线,只有模糊不清的习惯,心照不宣的规矩,和通过交换而来的特权和利益。关系结构的建立和运作依靠的是人情交换制度。混混圈子内部流行“赶人情”,结婚、生子、生日、父母生日都属于赶人情的场合。借此,乡村混混之间建立了一种“熟人关系”,以熟人关系规则行事。不过,大混混与小混混的人情交换在数额上并不平衡。大混混向依附于他的小混混赶人情的数额比一般水平高很多,他们在赶人情和日常生活中都应该表现出慷慨。大混混平时对小混混会非常“仁义”,比如经常请小混混们吃饭喝酒、给钱花,这样,才能获得对小混混的支配力,一旦要求他们出去打架,他们就听命前往。小混混们甚至以被他叫出去打架为自豪,认为是看得起自己。大混混和小混混的关系,构成了布劳所说的社会交换关系。布劳认为,在社会交换中,为了获得利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会甘居臣属地位,选择尊敬、服从等作为回报,这就等于认可了强势地位者的支配权力。

混混的关系网奉行习俗和惯例,没有人刻意去制定规章,但背后却有看不见的压力,在这个压力支配下诞生了“规矩”,规矩实际上就相当于正式团体中的“制度”。关系网内没有严格界限,两人间守规矩就是关系,不守规矩就不再有关系,来去自由。比如在打架时,大混混叫不动某个小混混,他以后就不会继续给小混混恩惠,甚至可能将他辞退。而在关系网络结构中,大家都知道,是小混混违背了关系结构中的人情交往原则,从而会逐渐被这个关系网络结构甩出去。关系网络结构随意、自由,其运行靠的是模糊逻辑。说它模糊,但在乡村混混的圈内,人人都很明白。这样,通过关系网络结构,混混群体就完成了组织化重构。

在混混的关系组织结构中,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关系,一种是合作型关系,一种是依附型关系。合作型关系中,混混个体本身是独立的,他的混世行为和混世空间具有独立性,他与其他混混之间保持合作,在混世过程中出现困难,需要“人多力量大”式的援助时,其他混混基于合作关系出面帮忙。此种合作是混混个体保持独立性基础之上的合作。在依附型关系中,混混个体本身并不独立,他们的混世行为受一个或几个大混混的庇护,混世空间来源于大混混的“恩惠”,是大混混的“势力范围”。大混混要维护其势力范围需要更加日常性的威慑力和暴力威胁,因此需要手下有许多小混混依附于他。无论是合作型关系,还是依附型关系,关系本身都具有互惠性,人身控制有限度,并不像黑社会组织那样严格受江湖规矩和“帮规”的控制。

一般来说,市区大混混手下都有许多与其保持依附型关系的小混混,部分势力范围大的在镇混混也是这样;而在镇和在村的混混大多是独立的个体,互相之间保持合作型关系。乡村混混与市区大混混之间常常也保持合作型关系,虽因“势力范围”不同,平常联系不多,但必要时保持互相合作。当然,混混之间保持何种关系,还与混混所把持的资源条件相关。依附性关系的成本更高,需要高资源才能维系,只有可以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才能支付保持依附型关系的成本。在合作型关系和依附型关系的盘根错节中,乡村混混逐渐组织起了新时期的乡村江湖联盟。

在江湖中出人头地

混混是一般民众害怕的群体,也是他们看不起的群体,因为没有多少混混最终能“混出名堂”来。江湖中有很多机遇,但只有少数混混才能把握住。混混在江湖中的“前途”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那些在打架中心狠手辣、出手重的混混比较容易遭到打击,因为一旦致人重伤或死亡,就很难逃脱公安机关的惩罚;那些吸毒恶习或赌博恶习严重的混混也比较容易受到打击,因为这些恶习需要很多钱财去支撑,而他们通常会选择盗窃、抢夺、抢劫,作案多了,最终也难逃公安机关的惩罚。如果在监狱里蹲的时间比较长,出来后想重新融入关系网络就不那么容易。

二是“成年退出”。很多没有“混出来”的混混,最终会返回正常的生活轨道,回家做农民种地或从事工商业。多数曾经在“道上”的混混最终结局都属于“成年退出”,尤其是他们结婚后,受老婆的“规训”日益明显,养家糊口的压力日益增大时。这种人退回村庄后,与一般的老实农民还是有所不同,他们中的一些人会继续在村庄里混,危害村庄内部,就可能成为“在村混混”。世纪之交以来,“成年不退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三是“混出来”,做成了大混混。那些“混不出来”的,大多是没有长远的目光和打算,有一点“收入”就吃喝玩乐掉。“混出来”就是自己独立出来单独混,这不是说他们脱离原来的关系网络结构,而是说他们手下可以笼络到一些小混混,有了独立的混世经营能力,可以独立开赌场、接工程,为手下的小混混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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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混混也有上述几种不同的“前途”,可能“见好就收”,退出“江湖”;也可能受到公安机关打击;还可能“混上道”。“混上道”就是最终改变了混混的身份,成为企业家或工商业者。一个混混可以通过打架、赌博或其他方式聚敛钱财,完成最初的资金积累,然后将这些资金投入到做生意或开企业中。打架本身可以成为一种“资本”,打架出名后,一般人就不太敢惹他,于是就可以利用这种“名气”强行承揽工程,或垄断某一行业的经营。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的人逐渐增多,能够借到钱;经常给人好处,手下可以笼络到一帮愿意卖命的兄弟;经验增多,懂得如何打架,如何敲诈勒索,并规避惩罚。等变成这样的“老手”,他就可以改变混混的身份,成为企业家。

对于“混上道”的企业家,即使他不再依靠混混和暴力经营企业,他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麻烦也比一般经营者少,混过也算有来头,无人敢惹。当然,也有混上道的混混继续利用混混和暴力经营的。这种情况下,他拥有稳定且正当的收入来源,有笼络、保护其手下的资源,其团伙的稳定性就更强,故而更容易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发展。一旦混混“混上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打击的难度就比较大。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企业家和工商业者根本不需要亲自参与案件,甚至策划都不需要,只要稍微一暗示,其手下的混混就明白意思,主动去办,在法律上追究责任时几乎不可能找到证据;二是这些企业家和工商业者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无论是否“出事”都可以买通小混混,让他们将责任全扛起来。

在江湖中出人头地的混混,有一些特别的条件。一是处事有度,不是一味暴躁蛮干,能做到有勇有谋。手段过于毒辣,不能保持一个互相支撑的朋友圈,从而无法维持自身发展。使用暴力过于肆无忌惮,容易触犯国家的底线,会招来国家政权的毁灭性打击。处世有度,讲义气,“够朋友”,能笼络到同类混混,在发生事情时,同类混混会给他们一定的支援,这样他们的“事业”才有可能“有所发展”。

二是久混江湖,运气好,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或者关系强,犯罪行为被发现也能开脱而没有受到严厉打击。这种混混大多有着强大的家族背景。没有强大的家族做背景,很难在当地有暴力威胁效果;而且,家族势力大,碰到麻烦时可求助的对象也比较多,解决混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容易,那些出自小家族的混混更容易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

三是不一味追求享受,能够在混世过程中逐渐积累财产,完成足够的“原始积累”。有心计的小混混会精心准备,留意机遇,以实现向大混混的“飞跃”。但大多数小混混都没有这种心计,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加上花钱没有计划,他们常常处于缺钱花的状态,因此他们常常以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方式谋取利益。尤其是有特别不良习惯的,如吸毒,以这些方式“搞钱”的可能性就更大。吸毒的人最初大多是小混混,在舞厅、KTV混,有钱就涉足色情,没钱就上网。在娱乐场所玩的过程中,逐渐开始食用K粉、摇头丸之类,玩完后就去嫖娼。这是一个高消费的恶性链条,小混混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偷抢是最快的来钱方式。这样就没有办法完成积累,永远都只能做小混混。等年龄大了,想继续不务正业,就只能在街头游荡了。

混混与新穷人时代

目前,这种“成年不退出”、继续在街头游荡的现象越来越常见。1980年代,混混属于青春期问题。很多混混等过了青春期,也就开始过老实农民的安分生活,最终会返回正常的生活轨道。世纪之交以后,成年不退出现象越来越显著。其中一部分“混上道者”是因为有足够的江湖利益可以谋取,而且通过关系组织结构来规避江湖的风险。另外更多的混混,不再以暴力混世,过上了在街头游荡、漫无目的、过一天算一天的生活。

这种变化背后有社会变迁和心理结构方面的原因。世纪之交以前的农村社会,虽然与传统社会相比已有很大的变迁,但基本上还是“穷人”的社会、贫乏的社会。大家都还比较相信勤劳致富、勤俭持家这些理念。“混混”因此多是青春期问题,混世是年轻人在贫乏社会中对生活的一种想象和突破。多数人也仅仅在青年阶段停留在这一层次上,很少在整个生命历程里突破这种“穷人社会”的限制。因此,当他们结婚后,受老婆的“规训”日益明显,养家糊口的压力日益增大时,就很容易返回传统时代农民的老路上,突破穷人社会的想象也就戛然而止。

但是,随着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混混通过混世而成为富人、企业家。人们越来越发现勤劳致富越来越难,越来越不可能,他们相信混世的成功,相信“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与身边那些生动的致富故事相比,“勤俭持家”的人生太无趣了,甚至很多小康生活的人也越来越有失落感。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化的世界,过去大家都是穷人,如今身边有了很多富人,勤俭持家、努力工作的人也越来越成为穷人。在这种“新穷人社会”中,那些随着年龄增长丧失了暴力能力的混混,不可能再以暴力混世,也不愿意与祖祖辈辈那样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他们生性懒惰,没有技能,不愿意努力工作,因此成天在街头游荡,靠打牌、赌博混日子,以家里供给为生活来源。据估计,咸宁城区内可能就有上千这样的“老混混”。这些不愿意成年退出的“老混混”实际上也正是“新穷人时代”的一角。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侠义江湖中的英雄特质 第5篇

然而,英雄崇拜本身也是个复杂的问题,可以说由于人间的不公平,我们总希望能出现英雄予以救济,但英雄的意义远超过这些。每个民族,无论在远东、在非洲、在北欧,也无论是中世纪、是上古、是现代,英雄总在人群中出现。从圣经中的英雄参孙、波斯的英雄鲁斯丹、巴比伦的英雄吉尔伽美什,到美国漫画及电影中的超人,均是如此。对英雄本身的向往,是每个民族和时代的梦——英雄梦。

在这个梦里,英雄必定带着他超人的力量降生,很早就显出他与众不同的神力,如婴儿时期的赫拉克勒斯杀死两条巨蛇,年轻的亚瑟王抽出石中剑,哪吒打死龙王三太子,等等。然后,他常常有一位强而有力的保护人、导师来帮助他,以使他能执行许多困难的任务。而且,他也常有一些能力也很不错的朋友辅翼他,并补偿英雄所显露出来的弱点。他常获得宝马神矛等神兵利器,这也保障了他在未来与邪恶势力搏斗时能够成功。然而,经过一连串胜利之后,超人的英雄终于也常常因为某些因素,例如天生的弱点、神的旨意,或骄傲、不经心而失败,并以“英雄式”的牺牲结束生命。注意,近代武侠小说也在重复此模式。

但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崇拜英雄,都有点幻想自己就是英雄呢?为什么每个英雄故事都不脱以上这样的模式?这不是渴望社会压抑获得补偿所能解释的,它必然有着更深刻的心理因素深入于人存在之处境及意识发展的过程里。

荣格(CarlG.Jung)曾解释,英雄式神话的根本作用是发展个体的自我意识。他认为,在每个人意识心灵中都各有其阴邪面,其中含有邪恶、有害和破坏性的成分。而在人格成长的过程中,自我必然会跟阴邪面发生一些意识的冲突,与“黑色的禽兽”搏斗。在人从原始到意识的奋斗历程里,这种冲突就常由原型英雄跟宇宙邪恶力量互相争抗来表现。所以,在个体的意识发展中,英雄意象即是显示自我征服潜意识心灵的象征。

自我终究必须冲出潜意识和不成熟的束缚,因此英雄便也必须跟巨龙、怪兽、奸臣、恶霸等格斗。而这种格斗又是没有必胜的保障的,英雄虽然天资神武,但也常被鲸鱼怪兽吞食、被奸臣陷害、为国捐躯,这就是英雄的祭仪,表现在死亡与再生之间,以自己做牺牲,强化了英雄的意识。

这才是英雄之所以出现的心理因素。我们当然也不否认,英雄之创造与崇拜可能还有其他原因,然而荣格此说实在替我们找到了一条很好的解释途径。例如,英雄救美是大部分英雄故事中很被强调的一环。这种救美的行动通常都表现了英雄的气魄与勇力。他能对抗邪恶,从水深火热的困局中救出弱女,令人敬佩:而此女又为美女,则更令人欣赏。虽然这些英雄后来不一定会与此美女结为鸳侣,但在搭救的过程中英雄必然是贞定刚毅、毫无邪念的,充分表现出敬重守礼的美德。从话本小说《赵太祖千里送京娘》(《警世通言》卷廿一)、章回小说《粉妆楼》里《粉金刚千里送蛾眉》(五一回)、《三国演义》里《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廿七回)护送二位皇嫂,到欧洲中古的骑士、现代漫画的超人,无不如此

但是,在许多故事里,英雄也是憎厌女人的人。如侠盗传统中有所谓“阴人不吉”的说法。而《水浒传》里,宋江是何等英雄,但除了吃过阎婆母女的亏,又曾被刘高老婆恩将仇报而陷身缧绁。第二好汉卢俊义也差点儿让妻子贾氏害死,史进与安道全被姐妓出卖,雷横被歌女白秀英害苦。潘金莲鸩死武大,武松若德行武功稍差也会毁在她手里;同样,若不是石秀机警,潘巧云就送杨雄一顶绿帽还会害了他的命。宋江说得好:“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卅二回)其他各种英雄故事里,英雄虽然不见得皆如《水浒传》这样,但也必然是不好女色、不放纵情欲的。

中古欧洲骑士那种不近女色、保持发乎情止乎礼的风范,主要是受到对圣母玛丽亚崇拜的影响。同样地,十五世纪的欧洲骑士的盾牌上也画着武士跪在心爱的女人前面,虽然身后即是死亡。但是,欧洲中古社会在崇拜女人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女巫的信仰和迫害。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矛盾的现象呢?荣格解释说:女人即是阴性特质(Anima)的人格化,救出美女,暗示他已成功地解放了阴性特质,使自己得到安心。利用这个说法,我们也可以说,因为阴邪面必须压抑或克服,唯有不被女色所迷惑、不被阴邪面所击倒,才能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

这一类英雄当然并不仅限于侠,像关公、岳飞、秦琼这些人更符合这种英雄性质并受到英雄般的崇拜,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比任何侠客都更受欢迎、更受崇拜,一般侠义故事也很少像描写这些英雄一般详述其出身、天赋,神矛宝马之类配备,朋友与教师之类辅助,失败与死亡的悲壮历程等等。

侠只部分吻合一个真正英雄的条件,虽然许多侠义故事以“英雄”称呼侠,如《儿女英雄传》,但他们毕竟不是一个民族心目中真正完美的英雄,他们没有像关公那样过关斩将、义薄云天、死后复活、降神于玉泉山一套完整的记录,自然激不起人们对英雄的向往。

然而,侠是把英雄的某些特质发挥到淋漓尽致的人。例如英雄必然具有超人的能力,侠也强调这一点,而且愈来愈夸张,由擅长拳勇而逐渐成为剑仙,充分展示他具有超人能力的一面,这些引起人们的好奇与惊叹。

英雄必定要跟邪恶势力搏斗,侠客亦然。这种搏斗充满了危险,随时可能会丧命,这类情节既紧张刺激,又能带来因罪恶消除后道德得直的宽慰,也非常吸引读者。另外,侠与英雄一样,都面临一个死亡的仪式,但是侠客特别强调这一点,侠义故事塑造出了比一般英雄更壮烈更奇异的形象——“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那是一帧永恒的剧照,《史记》写荆柯刺秦,祖道易水时,“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流。又前而为歌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嗔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站在理性的角度看燕太子丹和荆柯,此举可谓大愚。然而慷慨悲歌足令后辈掩袂流涕者,正是这昂扬激烈的情意生命之表现。这种表现,绝对不是道德理性所能规范的,它纯属感性生命的抒放。它面对死亡,选择了死亡,也借由死亡来完成生命的价值。他们随时表现出轻于一死的气概,“轻身一剑知”,死亡对他们来说仿佛就是成就侠士形象的一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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