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标准范文

2024-07-09

报废标准范文(精选6篇)

报废标准 第1篇

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公告,2014年期间交售给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十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每辆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

公告称,符合这一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以按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老旧汽车对交通安全和环境均有不利影响。官方认为,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进行补贴,可推动汽车更新,改善大气环境,减少交通事故,促进节能减排,同时促进中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2013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要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设备报废及其标准 第2篇

仪器设备报废工作程序

一、确定可以申请报废的设备

1、技术性能落后

是指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远远落后当今技术发展所要求的性能或已被新技术所取代完全无法再使用的设备;

2、超过使用年限

是指该设备已经超过了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

根据教育部指定资产管理软件之一“北化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设定标准,我院设备报废年限为:

电子计算机 5年 通用测试仪器及仪器仪表类设备 10年 电子测量仪器、通信仪器设备类 15年 机电设备 20年

3、无修复使用价值

是指该设备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很高无修复价值;

凡是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任何一项的可申请报废。

二、设备报废手续办理 报废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报废申请 —— 技术鉴定 —— 审批 —— 设备回收 报废申请:到学院网站教学部页面下载《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技术鉴定:按仪器价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报废技术鉴定,并在申请表中签署鉴定意见。

审批:由学院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报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审批

设备回收:已报废的设备要送到教学部设备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回收。

三、设备报废申请表的填写

1、办理单台件(少量)设备报废只填写申请表即可;

2、办理多台件(批量)设备报废除了填写表之外,还需填写详细书面专门报告,与《设备报废申请表》一起上报审批。3、10万元以上设备报废必须一件一表一报告,不能按批量表一起上报审批。

《设备报废申请表》的填写: 《设备报废申请表》 —— 一式三份

使用单位 —— x x 系x x 实验室,xx部,xx室 类别 —— 设备管理帐中该类设备的编号;如不清楚,可空缺不填。

资产编号 —— 设备管理帐中该件设备的编号;按设备标签上如实填写,如标签不清或脱落应从设备帐中查实后填写,否则无法报废。

报废原因分类 —— 从“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使用价值”三项中择一填写。

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 —— 按设备管理帐中记录填写。

单位 —— “台”、“套”、“件”选其一填写。数量 —— 申请报废设备的台、件数。原值 —— 单价或批量总价。

已用年限 —— 该设备使用过的年头数。存放地点 —— 该设备目前所在地点;

报废主要原因 —— 此栏应对报废主要原因做一简单叙述。

技术鉴定意见 —— 此栏应由设备负责人或使用人签署鉴定意见。

系、部、室审批意见 —— 此栏应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学院审批意见 —— 此栏由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负责人填写。

批量报废表填写时注意事项:

1、类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等项目填写。

2、“报废原因分类”选主要原因填写;“原值”填写这批设备的总值;使用年限部分可空缺。

3、未有明确指出的仍按原要求填写。

四、报废设备的处理

1、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报废后的仪器设备一律由学院统一回收后再进行处理。未经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各单位不得把报废的设备自行变卖、送人、丢弃等。

2、对于有些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报废后可以用于实验或作为教具、配件使用的,需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留在原单位继续使用。

3、报废设备回收办法:

(1)教学部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报废设备的回收工作,各单位在报废设备回收过程中应积极予以配合。

(2)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将报废设备送到指定地点,送交的报废设备应保持主体完整或主要部件齐全。

(3)报废设备回收后,申报单位可收到一份已获批准的报废设备申请表,作为该设备的报废凭证。

报废标准 第3篇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报废申请

已在农机监理机构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其所有人 (机主) 持登记证书、农机牌照、身份证明等凭证, 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 (机主) 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发票等来历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凭证, 不能提供来历证明的可凭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向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机具报废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签注意见。

《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 今年根据各市 (州) 、县 (区、市)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需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等情况, 皋兰县、甘谷县、景泰县、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酒泉市肃州区、瓜州县、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武威市凉州区、民勤县、陇西县、东乡县、泾川县、宁县、礼县等12个市 (州) 的16个县 (区、市) 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报废补贴机具类型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机具原则上为依法在农机监理机构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对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能够确定其来历合法, 产权明确, 无财产归属纠纷的, 可作为报废补贴机具。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一是国家命令淘汰的;二是达到报废年限的, 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了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三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 无法修复的;四是未达到报废年限, 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五是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机具回收

机主将报废的旧机交售当地县 (区、市) 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 (以下简称农机回收单位) 。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 向机主出具《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报废农机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 共同协商确定。回收的农机由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督农机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 农机回收单位应当采集报废机具与机主人际合影电子照片, 作为档案资料。

注销登记

机主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携带《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证等凭证, 到当地县 (市、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 注销农机牌证。报废农业机械法人所有人 (机主) 可以委托农机回收单位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更新

机主凭《回收证明》到当地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向县 (区、市) 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县 (区、市) 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机主报废和拟新购的机具类型和补贴额度, 对报废更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当地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为机主出具《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新购机具的实际价格 (指扣除应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后的价格) 必须高于已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兑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原则上当年使用。机主凭有效的《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包括人机合影在内的报废机具档案复印件, 到当地县 (区、市) 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审核手续。经审核、公示、复核无异议的, 由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拨付购机农户 (机主) 。购置新机后, 应依法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

更新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

我国汽车报废标准 第4篇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之内报废。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局于1997年7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的汽车报废标准,并结合机动车定期检验,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汽车使用年限从“初次登记日”起计算),通知车主限期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收回汽车号牌和行驶证,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报废汽车的档案保存2年,在计算机机动车档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报废汽车档案信息库》,保存5年。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期将已报废汽车的车主、车型等信息通报给当地报废汽车回收的主管部门。

二、对使用年限达到《汽车报废标准》第二条规定的汽车(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除外),车主要求继续使用的,要从严掌握。对车况良好,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各项规定的,市(地)公安交管部门可准予延缓报废。

准予延缓报废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到期后应即报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延缓报废期的,可按前款规定批准再延长报废期一至两年。 三、延缓报废汽车的检验次数规定如下:

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各种客车每年检验4次;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每年检验1次;其他车辆每年检验2次。

四、对检验合格的延缓报废汽车,核发全国统一的“延缓报废汽车定期检验合格证”,并在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加盖“延缓报废至××××年××月有效××(×)”字样的条形章(其尺寸与检验专用章相同),条形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统一制作编号。

五、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汽车报废标准》,严禁给已报废的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对延缓报废的汽车不准办理过户、转籍登记。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又在限期内不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汽车,要坚决收回牌证,注销车辆档案。 六、从1998年8月1日起,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逾期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延缓报废汽车,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应当扣留汽车牌证,转交车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

决不允许已报废汽车继续上路行驶。凡发现已办理了报废、注销登记的汽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送交报废汽车回收单位解体。

七、对已上牌在用的右置方向盘汽车,必须严格执行新的汽车报废标准,凡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有关规定的,一律报废。2000年9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注册有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八、对依法没收的走私汽车、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其“初次注册登记日”的年份,一律按车辆出厂年份登记。

九、《汽车报废标准》第三条“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主要指车辆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因交通事故或车辆超负荷使用造成发动机和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要求的。

十、《汽车报废标准》中所规定的“轻、微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6吨(含6吨)以下有的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是指全挂汽车列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1998年7月7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政策司、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预测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同意,现将该《通知》的实施日期通知如下:

一、《通知》的实施日期为1998年7月7日。

二、对行驶里程、使用年限达到《通知》规定的标准,车主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的规定,办理延缓报废审批手续。

三、对1998年7月6日以前已达到8年使用年限的轻型载货汽车,仍按照《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不得延缓报废。20、机动车安检制度

《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公安厅(局)、环境

保护局、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公平竞争,现决定将《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中轻型载货汽车(含超野型)的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的报废标准调整为:

一、累计行驶40万公里; 二、使用10年; 三、达到使用年限,汽车性能仍符合有关规定的,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报废的审定工作,按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 请遵照执行。

报废标准 第5篇

作者根据近10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对所辖范围内分布某省15个地市2000多座加油站、30多座油库的重点关键设备日常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维修频次进行了分析、调研, 主要的分析设备对象见表1。

油品销售企业设备属品类多, 分散广, 价值不大, 维修频率高的设备模式及维修系统。根据设备的可靠性及维修性理论, 调研近三年设备的维修及报废情况, 对设备的维修故障记录、设备技术鉴定情况、资产处置及修旧利废、盘活情况进行调查, 制定油品销售企业设备报废标准。

2报废标准研究的主要内容

2.1油品销售企业的设备全生命周期研究

油品销售企业的设备特点为单台价值不高, 数量相对较多且难于统一集中管理。油品销售企业的设备全生命周期是指从前期设计、选型、验收、保管、使用、维修、调拨、报废等全过程, 而研究设备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设备管理要素对设备报废也有重要的作用, 如设计阶段需考虑设计年限对报废年限的影响, 选型阶段需考虑设备使用环境等各方面客观因素, 维修时期应记录至设备档案对设备报废因素提供依据等。

2.2油品销售企业设备大修周期功能指标的研究

油品销售企业设备大修是日常常见的设备管理工作, 对设备报废条件的研究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对设备大修项目进行研究, 也主要是研究设备大修中的设备的磨损及劣化规律, 从而对设备的报废标准进行准确的分析。

首先, 一般设备的实际故障率曲线如图1。

那么, 根据上图可以看出设备的故障率对设备磨损度的一个劣化趋势, 主要为:

(1) 设备的损坏是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 设备状态逐渐劣化。

(2) 劣化在设备上的表现主要在设备损坏的频率变高, 无故障运行时间变短, 关键性能参数逐渐不稳定。

(3) 大修的区间和劣化的趋势有着必然的联系, 一般表现为劣化加速后大修区间变短, 加速设备的损坏, 油品销售企业设备的劣化主要与设备的生产型号、油库的吞吐量、油站的销量、运行的频次、负载的时间、所处的天气环境等有关。

(4) 劣化存在“度”的含义。一旦设备状况恶化到一定限度就必须排入下一周期的维修计划进行大修;根据设备的运行规律, 经过理论范围内的大修次数且根据实际运行状态, 设备运行劣化到一定程度必须予以报废。

2.3油品销售企业设备报废标准与经营量的研究

油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销售油品, 关键设备的使用频次、运行时长计算、设备磨损程度均与库站吞吐量、经营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以研究油品销售企业的设备报废标准必须研究与相关经营量的关系。

分析经营量与报废标准的关系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油品销售设备的劣化程度是一个多维度的系数, 需要综合考虑库站气候环境、经营总量、设备停用启用频率、油品通过流量大小、维修频率等。 (2) 经营总量和使用次数不能作为油品销售企业设备报废的主要标准, 因为经营总量只能说明设备的使用总数, 不能代表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 (3) 销售企业设备报废标准需侧重于日均销量及停用启用频次, 同时参考相关设计参数、现场测量数等对报废进行评判。

3油品销售企业设备报废标准的应用价值

根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律, 结合销售企业的新经济形势下的组织架构, 设备报废标准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其应用价值主要体现为传统的设备报废标准主要以设备的设计年限为参考, 对于特殊的作业环境, 不同的使用频次未进行分析, 且更多的考虑的是理论值没有考虑财务成本属性。本课题研究的内容, 结合设备使用的在线时长、开关频次、所服务场所环境情况等分析, 并综合考虑设备的实物价值与资产价值, 在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框架下侧重于智能化、先进性的集中管理, 提升设备的技术生命。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趋势下, 结合EM与AM这两大ERP功能, 通过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也可以更全面的研究报废标准, 提供更精确的报废条件。

4典型设备报废分析

4.1油罐报废主要标准

油罐为油品销售企业最关键设备, 研究油罐的报废标准主要为研究罐体的腐蚀程度, 罐体的腐蚀程度研究为:

(1) 圈板的各点测量厚度。 (2) 对于不同立罐圈板符合报废厚度。 (3) 不同的罐容报废厚度也不同。罐体报废厚度具体数据见表2。

4.2加油机报废主要标准

加油机是油品销售企业经营类关键设备, 研究加油机的报废标准必须选取合适的参考样本, 本次研究选取典型样本分析, 选取规则为选取一座经营量大的某高速站, 选取一座平均水平的某站站。主要分析内容如下:

(1) 根据计量器理论值 (12000万升) 分析使用年限 (1) 某高速站8月25日1#柴油加油机 (6枪机) 单日加油量为37980升, 如计量器使用超过12000万升, 需8.65年。 (2) 某站8月25日3#汽油加油机 (2枪机) 单日加油量为7373升, 如计量器使用超过12000万升, 需44.5年。

(2) 根据电磁阀理论值 (使用超过100万次) 分析使用年限 (1) 某高速站8月25日6#汽油加油机单日提枪数为710次, 单机电磁阀使用1420次, 如电磁阀使用超过100万次, 需1.93年。 (2) 某路站8月25日4#加油机单日提枪数为130次, 单机电磁阀使用260次, 如电磁阀使用超过100万次, 需10.5年。

最终研究得出结论为理论值可以作为报废标准使用, 但是需要增加说明项为结合使用频次判定报废。

5结语

在当前变幻莫测的全球经济形势下, 油品销售企业的局势也在发生转变, 能够使企业提升效益的不仅仅是销量的提升、营业额的上涨, 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也是决定企业地位的关键因素。如何制定适用于油品销售企业的设备报废标准有着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 本文提供的研究内容和典型设备主要标准希望可以为经营管理者分析决策提供初步的理论基础, 结合行业标准和企业特性, 合理的选择报废标准, 严格处置管理, 推进企业的长效发展。

摘要:本文研究了油品销售企业设备管理的特点, 探究设备报废的条件及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设备报废的价值, 并对关键设备的报废标准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油品销售设备,报废条件,报废标准

参考文献

[1]程会强, 赵文洋.基于ERP的报废汽车回收模式选择研究[J].产业观察, 2013.

[2]王越明, 王朋, 杨莹.变压器故障诊断与维修[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

报废汽车拆解潜力巨大 第6篇

2012 年我国率先在电子废弃物拆解领域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实施基金补贴制度;“四机一脑”的合法拆解率由12 年的20%大幅提升至14 年的53%。 2014 年~2015 年8 月期间,随着拆解牌照增加导致回收成本上涨,行业盈利水平下降,但龙头企业逆势整合,前8 大集团拆解量占比已由47%提升至67%。 随着产业集中度提升,定价权下移已成趋势,行业盈利水平已触底回升。 2016 年新增9品种将使市场空间翻倍, 但拆解资格将更加集中;同时原“四机一脑”补贴标准调整亦将考验渠道回收能力,龙头企业将强者恒强。

2015 年6 月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63 亿辆,仅次于美国。 2006~2010 年是汽车行业销量快速增长且保有量初具规模的时期,按照汽车报废年限约为10 年计算,2016 年或将迎来首个汽车报废高峰期,我们预计未来3 年的汽车报废量分别为620 万辆、760 万辆、815 万辆,2019 年将达到1 200 万辆。在黄标车整治提速、报废区域限制逐步放开、再制造法律体系突破等政策预期下,报废汽车拆解产业将成为数千亿级别汽车后市场的重要入口。

2015 年1 ~11 月, 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13.87 万辆,同比增长100%。 新能源车销量的快速增长,使得3~5 年后动力电池将面临大量梯次利用或拆解回收需求。继2015 年9 月发改委、工信部发布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后,2016 年1 月8 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导向性强,补贴基金易于征收,动力电池拆解成为汽车拆解行业政策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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