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范文

2024-07-15

河北农业范文(精选11篇)

河北农业 第1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融资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解决“三农”问题, 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河北省是农业大省, 近些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 出现了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到2015年, 河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00家以上, 年销售总收入达到3, 000亿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0家, 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1, 000万户以上。事实证明,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于帮助农民就业和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 河北省的农业产业化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多数农业企业面临着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 部分农业科技示范龙头企业对于引进新品种、使用新设备有着迫切需求。因此, 很多农业企业存在资金缺乏的困难, 然而基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 融资难是困扰其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北省农业企业融资的特点

一是以内源融资为主。企业投资人自有资金是多数农业企业创立时资金的基本来源, 企业主的不断投入及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内源资金在企业资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二是以金融机构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 直接融资方式较为少见, 这导致企业对资金占用期限短, 还债压力大;三是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对于农业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财政资金是农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 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10号) , 河北省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2012]100号) , 明确指出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菜篮子”项目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 要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是偏好非正规渠道融资。由于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融资困难, 部分农业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资本或职工集资解决资金问题。日渐活跃的非正规金融, 依靠其灵活的贷款机制和短期、小额、低息的特点满足了部分农业企业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但是一些非法的高利贷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河北省农业企业融资困难分析

1、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 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成本与风险高。

针对农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农业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但是目前即便是农业龙头企业都缺乏针对性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农业企业往往处于偏远地区, 生产经营分散, 生产模式多种多样, 贷款需求各不相同, 并且农业企业的资金循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 使得其资金需求呈现季节性和长期性, 这就提高了金融机构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同时, 部分小型农业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不规范不透明, 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一些乡镇企业以改制、破产等名义违约的情况并不少见, 信用意识淡薄, 因此农业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中评分普遍较低。

2、农村金融体系萎缩。

资金总是向着利润更高的行业流动, 这是市场所决定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逐渐退出农村市场, 导致农村金融网点匮乏, 农村金融体系一直处于萎缩状态。农业生产有利润低、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 这是农业的弱质性, 导致金融机构不断从基层抽取资金供给利润高、管理水平好、担保能力强的工商企业和建设工程, 对农业企业采取“惜贷”政策。近些年来, 金融企业一直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对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比较高的农业企业, 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 其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小额贷款, 相比其他商业银行, 其资金实力有限, 难以满足产业化农业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

3、农业企业难以符合证券市场融资条件。

按照《证券法》的要求, 无论发行股票或债券都有很严格的条件。目前, 新兴农业企业以民营中小型企业为主, 企业年限较短、抗风险能力差, 盈利水平受市场行情及自然条件影响极不稳定, 多数企业难以符合上市融资的条件。

4、农业企业抵押担保贷款困难。

相对于工商企业, 农业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比较少, 而对于农作物、牲畜、农业用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难以获得银行的认可, 有效抵押物不足, 导致贷款困难。

三、解决河北省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1、增强农业企业自身实力。

相对于中小型农业企业, 农业科技示范龙头企业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这说明企业的融资能力从根本上还是由自身实力决定的。鼓励农业企业采用公司等现代化的企业组织形式,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的财务应当遵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必要时按债权人要求进行审计。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国家财政资金是农业企业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农业作为基础产业, 也是弱势产业, 对农业进行财政补贴是各国普遍做法。近年来, 河北省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极为重视, 财政资金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 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 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发展起来, 但是财政资金有限, 不可能对所有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目前, 财政扶农资金相对于城市和工业项目而言, 还有待加强扶持力度。资金扶持对象要有选择性, 要避免“扶大不扶小”的问题, 在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 对周边农业发展起带动作用的企业、特色农业企业、朝阳企业应加大政府直接投资, 切实减免税费, 帮助其发展壮大。同时。政府对于农业企业的融资应发挥引导作用, 改善农业企业融资的环境, 规范融资的流程, 明确贴息政策, 降低融资成本。

3、金融机构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机构应当下沉服务, 深入了解“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特别是具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 推进银行业机构扩大在农村的覆盖面。根据当前农村实际, 对林权、宅基地、责任田等抵押贷款进行探索,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不断增加贷款投放, 改善金融服务。除商业银行外, 应当扩展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发挥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作用, 为农村基本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资金。同时, 应利用各方面资金建立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降低金融企业的风险, 促进银行业机构为农业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4、培养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上市公司可以更广泛地吸收社会闲余资本, 是一种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 可以快速有效地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大规模的融资需求。企业上市融资可以长期获得稳定的资金, 适合农业企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相对于债权筹资而言, 股权筹资没有利息负担, 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改善了财务结构。上市公司作为一种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 可以促使企业优化内部治理结构, 同时股权的多元化和信息公开的要求, 也强化了企业经营的外部约束。农业企业上市, 不仅能提升企业的实力和信誉, 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 有利于农业企业的品牌建设。

参考文献

[1]黄修杰, 杨景锋.广东省农业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探讨[J].广东农业科学, 2009.2.

[2]张玲玲, 孙长江.黑龙江农业企业融资渠道问题研究[J].商情, 2012.25.

[3]王璐.农业企业上市融资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J].陕西社会主义学报, 2011.4.

河北农业 第2篇

河北农业大学简介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先后经历了直隶农务学堂、直隶高等农业学堂、河北省立农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历史时期。办学之初,学校就提出了“农业教育非实习不能得真谛,非试验不能探精微,实习试验二者不可偏废”的办学理念。1来,积淀形成了“崇德、务实、求是”的校训,开创了享誉全国的“太行山道路”,凝结成“艰苦奋斗、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爱国为民”的“太行山精神”,受到党和国家的肯定与表彰,被教育部树立为高校战线的一面旗帜。

学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分别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国家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院校,全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首批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高校。

学校共有5个校区(保定东校区、保定西校区、秦皇岛校区、定州校区、渤海校区),校园占地181万余平米(27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9万平方米;纸质型图书与文献247余万册;固定资产24.9亿元;附属实验农场3700余亩,林场40000余亩。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8214名,硕士研究生2155名,博士研究生294名,外国留学生18名。在职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教授及相应职称者434人,副教授及相应职称者841人;博士生导师190人,硕士生导师511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管专家等人才99人次,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

学校设有26个学院,2个直属系,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部级重点学科,4个学科列入河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序列,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16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工程硕士领域;设有8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农学优势学科为引领,“工、管、理、经、文、法、艺术”等学科“入主流,有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全面实施“311”人才培养模式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率先在全国制定实施本科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路线图,具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3个,省级项目109个,位居河北高校前列。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计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2项。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国家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个。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进入全国就业工作50强。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北方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试验站、协同创新中心);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国家级19名、省级57名。“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1192项,到位科研经费8.16亿元,审定新品种61个,专利396项,三大索引论文2080篇。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00项,其中国家二等奖5项、何梁何利产业创新奖1项、省突出贡献奖1项、省山区创业突出贡献奖2项、省部一等奖27项。出版《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

近年来,学校积极深化和拓展“太行山道路”,新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技术转移中心等国家级科技转化机构,入驻国家(保定)大学科技园;推广新成果、新品种和新技术1000余项,创造社会、经济效益100多亿元;先后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保定农垦总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进行合作办学或战略合作,与保定市、邢台市、衡水市、石家庄市及河北省气象局等地方政府及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295个,区域综合试验站10个,现代农业教育科技创新示范基地41个,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学校与33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关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交流、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与荷兰应用科学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等22所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了合作项目;与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农业与兽医药大学、乌克兰国立化工大学、乌克兰国立文尼察大学、斯洛伐克农业大学等5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院校建立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通过承办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先后培训发展中国家学员552名。

新时期的河北农业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有利时机,立足京津冀,对接雄安新区,深化拓展“太行山道路”,弘扬“太行山精神”,按照学校新的规划目标和战略思路,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城郊农业发展模式分析 第3篇

关键词 城郊农业;发展模式;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18.097

“大体来看,我国已经进入到发展阶段,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坚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将迎来重要时期,对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发展的一体化格局有着重要的意义”[1]曾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被指出。而实践证明,只依靠外来投资是缺乏驱动的,是不可持续的,不能改变农业的衰败趋势。因此,只有找到真正的内在推动因素,才能更好地进行农业多功能发展,促进城乡融合[2]。本文对河北省城郊农业发展现状、发展模式、对策等方面分析河北省城郊多功能农业的发展。

1 城郊农业的界定

多功能性是农业的本质属性,农业的多功能性体现在生产、社会、生态等方面。一是生产功能[3],通过各种农业生产技术,生产出新鲜、卫生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社会功能,农业的自然属性可以实现都市与自然、人与农业的协调发展;三是生态功能[4],部分农业类型地区能替代一部分绿地,作为绿化隔离带,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还可以营造出独特的自然景观;四是示范带动功能,城郊农业凭借着科技优势,成了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具有示范功能。

2 河北省城郊农业的发展现状

2.1 河北省城郊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2.1.1 调整产业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调整其产业结构,城郊农业的发展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城郊农业产业的发展不仅使市场更加繁荣,还使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体现综合效益。

2.1.2 发展高新技术园,促进科技进步

近年来,河北省城郊地区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发展迅速,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

2.1.3 以食品加工为主,推动产业化发展

食品工业是一种动力产业,可以带动农业总体素质的提高,可以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能够推动城郊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2.2 河北省城郊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结构仍然不合理;二是农产品销售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三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四是农产品安全性问题比较突出。

3 河北省城郊型农业发展模式分析

3.1 农产品经营模式

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花卉、苗木等需求。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都很普通、质量不高,优质产品非常少;二是多数规模较小,土地和劳动效率底;三是没什么科技含量,生产设施跟不上,严重影响了投产效益。

3.2 休闲观光模式

休闲观光模式通常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等通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结合农林牧渔生产、产业经营活动,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观光和体验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6]。该模式的主体主要是分散经营的农户,其项目内容单一并且相似度极高,配套设施建设差,不够重视,其专业性、观赏性和休闲性的功能不明显,甚至有些农户把它作为农产品滞销时获取收入的手段。

3.3 务农体验模式

务农体验模式通常是指将近郊小块地出租给市民,租地者可以在农地上种植花草树木、蔬菜瓜果等,体验农业耕作、接近大自然的乐趣,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农业知识[7],培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坚持科学发展。主要问题是经营者数量少,企业居多;项目单一乏味,仅限于种植蔬菜,管理水平不高,发展潜力受到很大限制。

3.4 农业科技园区模式

主体通常是依靠农业现代技术发展起来的各类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或企业,他们通过吸收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和投资,用新品种或新技术来占领市场。该模式的问题是资金投入不够,满足不了园区发展的需要,管理体系不规范,带动能力弱,园区与农户间对接不完善,科技支撑不健全。

4 河北省城郊多功能农业发展模式的建议

基于河北省城郊农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速度,河北省城郊多功能农业发展选择的模式应该既要适应当前发展,又要有预见性,促进未来的发展。

4.1 大力发展农产品经营模式

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要优化产业结构。二是要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推广优良品种。三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要完善基础设施。

4.2 选择性发展观光农业、采摘农业和农家乐模式

有选择地发展观光农业、采摘农业和农家乐服务项目,促进农业效率的提高,实现农业经济和社会功能的良性互动[8]。要将农业项目作为旅游项目与其他农村第三产业项目相结合,增强游客感官、行为和情感体验[9],带动多产业共同盈利。

4.3 推广市民农园模式

推广市民农园经营可以促进发展生态农业,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加强宣传,调动农民和市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服务方式灵活化,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三是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4.4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模式

高科技农业园一是增强创新意识,与农业各部门紧密交流,促进技术引进与创新;二是提高研究能力,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简单、实用的集成配套技术[10];三是园区与农业经营者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农业、服务农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20.

[2]杨培源.农业功能拓展与城乡融合[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9):57-61.

[3]李文荣.河北省城郊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农机化研究,2006(9):38-40.

[4]谌飞龍,王礼力.农业多功能协调性研究——以陕西省为例[J].南方农业学报,2012,43(10):195-1599.

[5]黄秀杰.都市农业发展模式及东莞的创新举措[J].广东经济,2012(7):49-53.

[6]方觉曙,赵春雨.城郊农业与郊区农业产业化问题——以芜湖市为例[J].经济地理,2002,22(2):223-227

[7]郭秋霞.大连市市民农园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J].才智,2012,(36):238.

[8]郭焕成,吕明伟.我国休闲农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经济地理,2008,28(4):640-645.

[9]黄志红,刘伟华.休闲农业体验价值评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4):8503-8505.

[10]万清平.融入武汉城市圈 加快城郊型现代农业建设[J].中国农垦,2012(9):48-50.

河北农业 第4篇

1 河北省农业保险现状

河北省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以政策性保险公司为主体,相互保险公司为补充。近几年河北省农业保险有了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保险规模、险种、保险密度和深度、农业保险供需主体数量、农业保险成效等方面。

农业保险规模大幅增加,见图1。自2007年河北省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较2006年呈现出较大幅度增长态势;2011—2014年出现超大幅度增长,由2011年7.60亿元的保费收入增长到2013年的16.83亿元,保费收入翻了一番有余;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69.11%,成为保险市场第二大险种。2014年保费较2013年增加10.7亿元,与2012年相比增幅较小。2014年河北省参保农户数与2009年相比上涨了50.77%,农业保险覆盖面积达9 698.5万亩(1亩≈667 m2),养殖业投保牲畜、家禽共1 009.1万头(只)。2015年1—5月份,河北省参保农户数累计达11.8万户,赔付保费2.1亿元,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4%[2]。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金融年鉴(2014)、中国保险年鉴。

农业保险险种增加。2007年河北省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有两种———玉米和能繁母猪;2008年农业保险覆盖到奶牛、棉花、小麦、花生等;2010年水稻、大豆、油菜也纳入了农业保险承保范围;同时,地方政府开始探索适合本地农业发展特点的农业保险品种。2010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成功探索并率先开办了以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为主的商业性农业保险。目前河北省开办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到15个险种,涉及小麦、玉米、棉花、水稻、花生、大豆、马铃薯、油菜、设施农业、能繁母猪、奶牛养殖、森林、甜菜、育肥猪等,商业性农业保险有所发展。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政府支持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和森林保险;2015年河北省在富平县建立原料奶价格指数保险、向日葵保险等新险种试点,以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推动农业保险不断完善[2]。

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得以提升[3]。农业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险覆盖率,即以人均保费多少代表某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高低。由图2可知,自2007年河北省开办农业政策性保险以来,农业保险密度逐年增加,且2010—2013年增幅较大。2013年农业保险密度为44.24元/人,即一个农户用于购买农业保险的支出是44.24元,相较于2010年几乎翻了一番,表明农业保险需求在日益增加,农业保险与现代农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农业保险深度是指保险收入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农业保险贡献率的有效指标。由图3可知,2007—2013年农业保险深度不断上升,农业保险收入的增速要大于农业GDP的增长速度,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迅猛发展,农业保险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不容小觑。

注:保费收入数据来源于河北省金融年鉴(2014)、中国保险年鉴;农村人口数来源于河北省经济统计年鉴(2014);保险密度=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村人口。

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增加。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多少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河北省最初的农业保险承办主体是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呈现出一家独大的寡头局面,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发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纷纷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市场供给主体增加,打破了一家垄断的局面,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农业保险的供给能力得到提高。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一直致力于农业保险业务,是河北省农业保险公司中的佼佼者。2014年,河北省农业保险80%的保费收入来源于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该公司以网点形式分布在全省,其中营销服务部、三农保险联络站、农村联络点共45 420个,其中农村联络点43 000个[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并且将日益成为农业保险的主要需求力量,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正规化都将呼唤更多的保险供给主体进入农业领域。

注:农业GDP数据来源于河北省经济统计年鉴(2014)、农业保费收入来源于河北省金融年鉴(2014)、中国保险年鉴,农业保险深度=农业保费收入/农业GDP。

多样化服务的探索。2012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探索多样化农业保险服务模式上起了先导作用。截止2012年年底,共有农村营销服务部428个,三农保险服务站1 961个,三农保险服务点42 720个。

农业保险的作用越来越明显[1]。首先,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的分散与转移,有利于农业的“工业方式”发展,即借鉴工业发展模式、管理组织形式、融资方式等,减少了因农业风险不可控而带来的种种限制;其次,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金融服务创新与农业保险三者将密不可分。农业保险在转移农业经营风险、共担风险损失、补偿农民收入方面作用突出。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保险保障作用发挥良好。2009年,河北省部分地区小麦、玉米等农作物遭受灾害损失获赔1.05亿元;同年11月,雪灾损失收到保险赔款1 241万元[1]。截止2012年年底,全省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同比增长169.29%;2014年风险保障支出473.7亿元,位居全国第七位[2]。

2 农业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供给主体较少

河北省农业保险承办主体虽然呈现增长趋势,但总体来讲数量还是比较少,与先进省份相比,更是有待发展。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中华联合河北省分公司是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这3类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承办主体[3],2013年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开始承办水产养殖业互助保险。我国农业保险的回报率比较低,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不断发展,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是城市商业保险,农村农业保险业务比重不断缩减。农业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都比较高,而且不可控,赔付概率较大,农业保险赔付率要高于其他商业保险赔付率,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利润非常有限。因此,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少,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服务的完善与创新,造成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缓慢。

2.2 农业保险险种少

河北省农业保险险种主要针对自然灾害,且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需求。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险种比较单一,且落后于现代农业新需求。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是目前河北省较为普遍的险种,种植业保险一般是针对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例如冻灾、旱灾等;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养殖物由于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直接死亡;设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农业生产设施的非人为故意损毁[3]。这些险种显然不能满足现阶段农业发展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的需求多样性,农业保险险种研发滞后。

2.3 经营比较粗放

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河北省农业保险的经营较为粗放。首先,农业保险机制不完善[4]。农业面临的风险很大,主要表现为风险种类、损失程度都很难估计和预测,重大自然灾害近年来发生次数不断增加,农业自然灾害风险上升,损失巨大,严重超出了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虽然农业保险享受国家补贴,但补贴金额远远不足以弥补赔付损失。若保险机制不健全则导致保险公司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无力承担,只能退出或者宣布破产。其次,缺乏便捷的供需桥梁。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主要依靠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直接开展业务,也有一部分是委托乡政府代为办理,缺乏保险中介机构将保险人和投保人连接起来。第三,缺乏创新性[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合作互助、保险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当前,河北省农业保险险种无法完全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农业保险模式的创新迫在眉睫。

2.4 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各地发展差异性大

河北省参加农业保险的农业经营主体只占了很小的比例,大部分农业经营者没有投保,整体农业保险覆盖率有待提高。由图4、图5可知,棉花的保险覆盖率远远低于小麦和玉米,并且农业保险覆盖率分布不均,差异性较大;母猪和奶牛的农业保险总体覆盖率较低,这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关系。其原因主要与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不合理、保险公司业务效率较低、险种设置不成熟、农业保险的营销服务覆盖率较低、缺少保险中介组织、基础设施落后等有关。河北省虽然积极推进小麦、玉米、生猪等种类的农业保险,但是由于保险覆盖面、种类、防灾避灾机制和赔付水平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形成对现代农业的强力支撑。

注:数据来源河北省农村统计年鉴与河北省保险协会数据计算得出。

注:数据来源河北省农村统计年鉴和河北省保险协会数据计算而得。

3 对河北省发展农业保险的建议

3.1 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健全运行机制

首先,增强农业保险意识,形成农业保险的自主性需求。在供给方面,提高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产品设计能力和执行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其次,建立多部门联合的防灾预警机制、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做到灾前预防、灾后保障、分散风险、投保便利。第三,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保险运作机制,为农业保险的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3.2 加强政府支持,引导供给主体积极参与金融服务创新

政府在农业保险运行中起着主导作用,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发展不可能完全听任市场决定。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更是需要政府科学地发挥其职能。农业风险频发,农业保险赔付频繁,且赔付率相对较高,商业性保险公司很难在其中获利,面对农业产业这样的广阔市场,大多数保险公司只能望而却步。因此,形成了保险公司城市商业保险不断发展而农村农业保险业务日益停滞甚至萎缩的对向发展局面。可见农业保险必须在政府政策性支持与引导下运作,“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吸引农业保险供给主体进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创新服务方式,从而使农业保险走出瓶颈,进入成熟阶段。

3.3 创新农业保险模式,完善农业风险转移机制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的前提和趋势下,农业保险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契机。农业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传统的农业保险险种、赔付率、经营效率等都提出了新的需求,这就要求保险供给主体创新服务,创新农业保险模式;同时,农业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农业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为农业保险发展带来了机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与农业保险联系越来越紧密,探索符合新需求的多种农业保险模式是十分必要的。我国一些先进省份,积累了探索农业保险模式的经验,先后出现了互助农业保险公司、政府主导农业保险、外商注入农业保险等形式[5],河北省也要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本省发展特点的农业保险模式。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我国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重要载体。农业保险是转移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农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河北省农业保险在规模、深度、密度等方面不断发展,但是也在经营、覆盖率、供给主体、险种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问题的挖掘,从体系保障以及模式创新上因地制宜地提出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规模化经营,农业保险,京津冀协同发展,现代农业

参考文献

[1]赵君彦.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2.

[2]徐曼.政策性农业保险急待创新[EB/OL].(2015-07-13)[2015-08-20].http://www.hbjjrb.com/yaowen/yw/201507/780209.html.

[3]曹晶晶.河北省扩大农业保险供给对策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49-50.

[4]刘丽艳.河北省农业保险运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河北价格杠杆调控农业用水 第5篇

30年的发展,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全国最大地下水漏斗区,缺水直接影响农业发展,还会引发一系列生态和地质灾害问题,节水已刻不容缓。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如何节水灌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农业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我们想通过这样的政策去控制地下水的使用,并且培养农民节约农业用水的意识。‛河北省水利厅财务处处长王剑永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难度非常大《意见》的出台,是要发挥价格经济杠杆作用来促进农业节约用水,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遏制地下水超采,搞好水生态修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只有用制度才能引导农民节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孔祥智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很有必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形成节水农业模式。

根据《意见》内容,确定河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此外,《意见》要求,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水权流转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意见》指出,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农业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难度非常大。‛王剑永在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时如此感慨。在他们的推行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就是老百姓不接受。为此,除了政策的制定,为了让老百姓意识到节水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积极配合《意见》内容,政府还做了一个动漫宣传片来推广。

2014年,衡水、沧州、邯郸、邢台4个试点市的49个试点县(市、区)就已经开始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目前,我们已经有8个试点县,正在安装计量收费设施,安装完毕后就可以实行刷卡收费。‛王剑永说。

据他介绍,现在已经有两个县全部安装完毕,其他的县会在6月底实现全面安装。

三个方面‚下手‛

为实现《意见》目标,分别从三个方面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其中,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还包括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加强水资源调配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意见》指出,井灌区要逐步推行‚一井(泵)一表,一户一卡‛。此外,渠灌区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扬水站点要计量到泵站出口。

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时,则是从逐步实现成本定价、定额管理超用加价、推进终端水价制度、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加强水费征收监管六个方面铺展开。

在孔祥智看来,河北为北京、天津等大城市提供农产品,而农产品中蔬菜、水果都是高耗水,解决节水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节水技术上。

《意见》里明确,要根据土壤墒情和作物生长期需水量,实施科学精准灌溉。同时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推广农机深松、播后镇压、限水栽培等农艺节水技术,加强农业节水技术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

浅析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创新 第6篇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 农业的重要地位促进了河北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农业发展的过程, 是一个对自然的依赖程度很高, 受灾率较高的生产过程。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已经根深蒂固, 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得真正巩固, 保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必须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 (黄英君, 2005) 。另一方面, 农业保险也是政府保护农业, 迅速恢复农业生产, 减少农民收入波动, 稳定农村经济, 乃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工具之一, 具有社会其他经济机制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张忠明等, 2007) 。然而, 农业保险作为化解风险、补偿损失的重要方式, 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一度甚微, 这是由农业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农民购买力的局限性、政府支持的缺乏性等各方因素造成的 (李瑞红, 2011) 。

二、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创新

目前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主要是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他是指国家有专门的保险机构, 来进行保险的管理和经营。这种模式被加拿大和美国所推崇。二是社会保障性的保险模式, 他也是有政府主导的。这种模式以苏联为代表。这种模式下也是国家有专门的保险机构进行保险的管理和经营, 保险的模式也实行强制和自愿的原则, 但是主要是以强制为主。目前这种方式已经不再受推崇。三是民办公助的政策性优惠模式。是指主要是有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对全国农业保险实行垄断经营, 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经营过程, 只是给税收的优惠政策。这种模式在德国和法国比较流行, 但是目前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四是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伴随着政府补贴性政策和再保险扶持模式相结合, 这种模式被日本所利用。纵观以上政策, 我们可以总结出, 目前农业政策的走向是政府引导为主的, 加之市场化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有利于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创新。

为了实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创新, 需要从以下加点加强改进河北省的农业保险模式。

第一, 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必须实现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多元化组织形式。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多样化组织形成遵循了市场化发展的规律, 立足于市场的农业保险经营, 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和保证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首先, 需要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 根据黄英君 (2005) 主要形式应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地方性, 取决于地方财力) 、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 等。其次, 市场引导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主体的组织形式的形成, 必须严格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状况、市场发展状况和区位优势劣势进行组建, 不是简单的形成政府主体, 公司主体, 合作组织, 公私合营等各种主体形成, 要充分考虑目前河北农业发展和市场特点运行农业保险模式。

第二, 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必须完善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的法制化建设。法制建设确保了市场的健康运行, 目前, 河北农业保险市场的法制化建设还不完善, 河北省农业保险问题相关的法规还不健全, 必须建立和完善符合河北省地方性的《农业保险法》, 使的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和发展在法律和法规的范围保障内运行, 充分保证了和河北省农业主体、保险主体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相关权利, 明确政府在河北农业保险中的责任和职能, 使的河北农业保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第三, 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必须完善和定位政府在河北农业保险中的地位。农业保险具有风险大和支付成本高的特点, 仅仅依靠市场相关主体进行农业保险的经营, 往往让市场经济主体望而却步, 政府必须定位在农业保险中的基本地位和作用, 政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是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是目前农业保险市场经济运行的产物。定位政府在河北省农业保险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加强政府对河北省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 包括政府的财政支持政策, 税收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对河北省农业保险主体, 如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中产生的过度高昂费用进行补贴, 对于河北省农业保险主体, 由于某年过度的天灾性农业保险而造成的公司亏损, 政府必须给与相关的税收减免, 从而估计农业保险的公司经营的积极性。

第四, 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必须建立农业保险专项经营管理基金。由于黄河穿越河北省, 黄河的天灾次数要远远多于其他省份, 建立一个农业保险专项经营管理基金在河北省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十分有必要, 专项经营管理基金的建立, 有利于抵制和减少天灾对农业的破坏性, 从而保证农民的经营权益。

摘要:河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在我国农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是河北省地理位置以及独特的农业发展特征, 农业保险发展存在很多问题, 有必要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文章首先阐述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进而提出创新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建立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多元化组织形式;完善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的法制化建设;完善和定位政府在河北农业保险中的地位;建立农业保险专项经营管理基金。

关键词:农业保险,创新,问题

参考文献

[1]李瑞红:《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模式》, 《农村经济问题研究》, 2011 (2) :9-10。

[2]黄英君:论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的借鉴》, 《重庆社会科学》, 2005 (12) :15-30。

[3]张忠明、栾立明:《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扰因素分析》, 《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13 (2) :26-31。

[4]谢家智、蒲林昌:《政府诱导型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保险研究》, 2003 (11) :42-44。

[5]陈颖瑛、胡斌:《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创新——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构思》, 《浙江金融》, 2007 (11) :46-47。

河北省农业投资现状、问题与对策 第7篇

关键词:农业投资,问题,建议

一、河北省农业投资现状

农业投入一般可分两类:一类是社会的基础性投入,即农业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投资;一类是生产经营性投入,指农业生产中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和生产资料的投入,这两类不同特性的投入决定了其投资主体的不同。建国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河北省农业投资总量显著增长,对促进河北农业的快速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农业投资增幅波动大、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偏低等诸多问题,仍严重影响着农业的发展步伐。

(一)社会基础性投入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自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增速明显加快。政府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由1985年的1.51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6.19亿元;财政支农支出,由1985年的3.16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63.26亿元;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由1990年的15.38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594.48亿元;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也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人均由1985年的19.88元增加到2005年的95.29元。

(二)生产经营性投入呈明显的波动状态。农户生产经营性投入1985~1990年平均增长率为13.21%,1990~1995年平均增长率为21.24%,自1996年开始表现为反抛物线形态,1999年达到近年来的最低,2004年开始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8.85%,2005年农户家庭经营投入1242.76元,增速更是达到了47.16%。

二、河北省农业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中农口事业费比重过大。政府财政农业投资中的相当部分主要用于大中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科研与教育和其他涉农公共设施的建设,在农产品市场出现结构性供过于求、买方市场格局日趋明显、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准入门槛日渐提高的今天,更要求政府财政投资加大对上述领域的支持力度,因为这些投资在性质上多属公共投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分散而趋利的农业生产主体无力或不愿涉足这些领域的投资,因此,这块投资主要由政府投资来承担。但当前,省级和地级财政一般预算中用于支农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的比重相对偏低,事业费支出则普遍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没能很好地发挥上述功能。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有70%左右用在农业单位的人员和机构经费,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比重不足30%。

近年来的政府投资主要表现为:一是“吃饭多、发展少”。直接投资用于农业生产的投资萎缩。1987到2004年,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年均增长18.0%,所占比例也从53.5%上升到63.4%,远大于财政支出的增长,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资金比例下降。二是“社会受益多,农民受益少”。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带有社会性的大中型水利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比重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比重小,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农业投入的规模。三是“流通补贴多,基础补贴少”,在政府农业投资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高,而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的投资如:农业品种改良、重大疾病控制、执法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保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

(二)农户农业投资行为波动较大。以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为例,1990年河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77.21亿元,其中农村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42.97亿元,占24.2%,1995年全省为939.3亿元,其中农村居民个人投资132.8亿元,占14.1%,而2000年全省为1847.2亿元,农村居民个人投资191.7亿元,比重下降到10.4%,2005年全省为4210.2亿元,农村居民个人投资237.4亿元,比重下降至5.6%。

(三)农业投资中基本建设投资比重波动加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水利、小水电、滩涂围垦、农村道路、农村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投资数量的大小关系到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程度和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因此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保持一定的数量和适当比例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非常重要。

1990年至2004年,河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量不断增加,到2004年增长到61.96亿元,比1990年增加了21.21倍。尤其是2004年的增长幅度高达47.49%,为这15年中的最高增幅。河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量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量的份额,总体上是逐年上升的,但是从变动趋势看,有着明显的波动,1990年到1995年是一个下降的过程,2000年出现上升势头,到2001年达到最高7.4%,从2002年开始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

三、若干政策建议

(一)调整农业投资政策,重塑农业投资机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防止并纠正忽视农业的倾向。通过政策调整,优化农业发展环境,调整发展战略,实现农业协调发展。

(二)明确农业投入的重点。政府应提高财政支农支出中直接用于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的投资额。推进节水灌溉、农村沼气、农田水利、退耕还林、农村水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加强对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社会效益高、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农业科研项目的重点扶持,包括农业优良种子、生物技术等基础研究。重视对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三)加强农户的投入能力。要切实提高农民自我积累水平,增强农民的农业投入能力。把中央减免农业税、粮食自补、保护价敞开收购等政策切实落实到位,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户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和投资能力。

(四)拓宽投资渠道。对于农业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项目,政府应按照公共财政理论予以财政支持,并在税收上适当减让,在土地使用上适当照顾。在引资形式上,可以采用贷款的形式、投资主体直接投资的形式,还可以采用合资、合作、出租等形式。为了遏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现的退化现象,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必须增加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资,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支农的职能和权限,明确地方政府增加农业投资的比例,使地方政府行为与中央政府目标相一致。

参考文献

①李剑等:“我国农业投资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9期。

②罗剑朝等:《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增长方式与监督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

③赖瑞华:《中国农业资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

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研究 第8篇

一、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我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建立了以农业基点调查、农情和农产品价格调查等为代表的综合信息采集渠道。全省己经形成了以河北省农业信息网络为核心, 与11个地级市的农业信息网络、12个省直部门实现互联, 并与国内外200多个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站点实现链接的综合农业网络体系, 发展成为河北最大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站, 在全国农业网站排名中居第二位。

目前, 真正实现农产品交易的在农产品交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范围的不断增大, 为提升河北省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加强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必须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户及涉农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落后

由于受文化程度和自身素质的制约, 有一部分农民认为搞不搞电子商务无所谓, 离自己还很远, 只要农产品能够卖出去就行, 还有一些农民想到网络上销售农产品, 但是担心产品卖出产品收不到货款:其次, 许多农产品买家认为现阶段电子商务还不完善, 其可信度值得怀疑, 尤其担心支付了货款不能按时收到农产品或者农产品的质量不达标。

2. 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不完善, 利用率不高

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角度出发, 不论是省网还是各市级农业信息网, 在农产品交易方面还是停留在提供农产品的供求基本信息服务, 供求双方可以在网下进行洽谈交易。这些官方网站同时对这些供求信息进行了声明, 网站不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对由其产生的交易风险也不承担风险, 因此对于这些供求信息, 交易者还需要亲自到当地验证它们的真实性、有效性, 从严格意义上这些不属于真正的电子商务, 或只能称为交易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网站的这种情况降低了农户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导致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

3. 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

目前河北省大多数地区还是采用的家庭联产承包制, 这种小生产方式和大市场的矛盾在电子商务时代更加剧烈。单个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单元, 其规模和实力有限, 不易捕获市场信息去适应日益庞大的农副产品市场的变化。生产与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机制, 容易造成生产与需求脱节、交易成本过高、库存压力较大、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低。

三、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的模式研究

农业电子商务按参与交易主体的不同类型可划分为Bto C和Bto B模式的电子商务。

这里所指的农业经济领域的电子商务Bto C模式主要是指农业产品的需求方 (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 与农业产品提供者 (农户) 之间的电子商务。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广大农民为主, 而需求者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 当前受到我国网络普及的情况仍不高、农业生产者的思想意识较落后, 文化水平较低等方面的影响, 在农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得到较大的应用, 但在河北省的广大农村, 还很难推广。

Bto B模式是农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加工企业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联系起来, 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模式。农工业电子商务的这种模式缺乏与农产品原材料的接触, 从供应链来讲, 也是不完整的, 依然存在“供应危机”。原材料一旦短缺, 三类企业的供应链就会产生“断层”, 将会出现“共亏”的局面。

从河北省农产品生产特点出发, 结合电子商务理论, 本文提出了一种新模式, 即Cto Gto B (农户+政府部门+企业) 模式。在这中模式下, 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结合农民实际需求, 建立一批针对农副产品种植和养殖、产品销售和供求信息、人才培训和外出务工、网上农产品交易会等内容的涉农网站, 由于政府有较强的公信力, 不论是农户端还是企业端都会信任政府的中介作用。有些地方出现了由政府把订单接来, 然后安排农户有组织地进行生产, “订单农业”效果很好。此外,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科技水平较高, 能较好地进行网上操作。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 交易双方可以向认证中心申请证书, 由中心确认各自的身份, 在交易当中双方互相验证身份, 并用证书包含的密钥加密信息, 保证商业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资金结算上, 双方开通网上银行, 直接网上转账。

这与城市电子商务国退民进相反, 现阶段农村电子商务的开展和推进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繁荣起来, 可以逐步减弱政府的中介作用, 直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来实现农户与企业间的交易, 即过渡到Bto C模式。所以说Cto Gto B模式是目前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可选择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刘宇鹏魏天: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途径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8.27:12040~12041

[2]张和荣黄晓玲谢志忠:福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8.7:467~472

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9篇

一、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从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农业保险以来, 河北省开始了农业保险经营的探索, 但总体规模仍出现了先增后降的特点。1982-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 但我国种植业养殖业承保比重相当低, 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不到5%。1993年至2003年, 河北省农业保险承保率从4.08%下降至0.30%, 平均下降幅度达34.4%。近几年, 由于河北省实行了农业保险的试点, 保费收入有所增长。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少, 目前, 河北省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 没有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进入;险种也仅涉及了政策性的险种能繁母猪、小麦、玉米、棉花、奶牛保险, 和商业性的险种如大棚蔬菜和林木保险。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河北经济年鉴2007—2010》数据资料编制)

我们可以用数据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从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从2006年至2009年间, 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整体是呈明显上升趋势的, 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是很小的。2006年占比仅为0.06%, 低于全国0.51%的水平。尽管之后几年河北省占比有所增加, 但最高数值仅为2008年4.56%, 2009年占比又出现了下降的势头。农业保险深度反映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农、林、牧、渔产值中所占的比重, 从上表数据反映, 2006年至2009年间, 河北省农业保险深度保持了上升趋势, 但数据很小, 2009年最高的深度仅为3.68%。农业保险密度是农业保险费收入与农村人口数的比值, 反映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 数据显示, 2009年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仅为3分钱, 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 对农民生产生活的保障程度太低。

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保险金额1 1 9.83亿元, 赔款支出3.99亿元, 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费收入5.57亿元, 保险赔付率71.63%, 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河北省的种植业在2008年开始启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 但试点范围没有全面铺开, 每个地区在承保区域、承保品种、保险责任等方面, 把握的尺度都不一样, 受财力所限, 覆盖面还很窄, 农业保险这把保护伞还没撑起来。

二、农业保险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一) 有效供给不足

首先, 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很少。由于经营上存在特殊的技术障碍, 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率使保险公司望而生畏。目前, 仅中国人保和大地产险河北分公司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对于某个险种来说, 其能够长期存在下去的支撑就是低于一定限度的赔付率, 业界公认的限度为70%。而河北省2009年几家发展数据显示:2009年河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57亿元, 赔款支出3.99亿元, 保险赔付率71.63%, 赔付率明显偏高。据统计, 2003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总额的1 1.61%, 而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却占财险赔款支出总额的30.38%。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如此高的赔付率望而却步。

其次, 险种不足。2007年,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作为河北省第一个试办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 2008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政策性种植业农业保险, 保险范围包括小麦、玉米和棉花三种农作物, 养殖业中增加了对奶牛的保险, 2009年增加了大棚蔬菜和林木保险。这些险种中涉及到的农作物与河北省这个农业大省涉及的农作物相比, 很少。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小、保险品种少、保额低, 使不少农民认为“入不入都两可”。

(二) 有效需求不足

首先, 从农业生产经营者购买意愿角度进行分析。中国农户普遍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 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相对较低。长期以来的农业补贴与农村救济, 让农民形成了一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 他们认为, 不参加农业保险同样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保障, 即使购买了农业保险产品, 当发生灾害事故时, 被保险人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还不如未参保的人从政府获得的救济多, 而且, 一旦参保, 政府会认为他的风险有保障, 从而在一些救济措施的确定上会倾向于未参保的农户, 这样, 农户对参与农业保险就没有了积极性。一项对河北省农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251户农户中, 仅12.4%的农户认为有必要购买农业保险, 28.3%的农户认为没必要, 还有59.4%的农户认为无所谓。

其次, 从农业生产经营者购买能力角度进行分析。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 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也就是说, 农民投保100元的保额需要交保费10元。这对目前收入并不高的农民来说, 的确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 主要是由于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高, 损失大、赔付率过高造成的。农民想参加保险, 但交不起保险费;农民能接受的保险价格, 而保险公司又赔不起。参保的农户越少, 保险费率就越高。这样, 保险“投保越多、费用越低、保障越足”的保险原理 (大数法则) 就难以正常发挥, 农险业务必然会日趋萎缩。

(三) 没有形成有效的经营模式

2004年开始各地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并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 目前主要形成五种模式。一是“安信模式”, 主要是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二是“安华模式”, 主要是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三是“互助制模式”, 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实行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四是“共保体”模式, 主要是浙江省成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 不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 由共保体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 共同提供服务的保险组织形式。五是“安盟模式”, 主要是法国安盟保险公司, 其运作模式属于依靠强大的网络、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 在中国开展“大农险业务”即“农村保险”业务。

这些模式都有其自身鲜明特色, 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思路和实践经验, 为各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然而, 河北省的农业保险的经营仍没有形成有效的发展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经济发展。

(四) 经营技术局限

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局限主要体现在:一是险种开发技术有待加强, 险种类型少, 目前, 在河北省农业保险市场上,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险种是非常有限的, 基本上都是以试点险种为主, 如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棉花保险, 而对于别的农作物的自然风险保障得较少;险种提供的保障低, 比如一亩小麦保额300元、一亩玉米保额260元, 一旦出险最高按这个保额赔付, 也就刚够农民投入的成本, 不足以弥补其损失, 从而限制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承保的风险类型少, 目前我省施行的农业保险如小麦种植保险只承保因风灾、雹灾两个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而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以及虫害等损失则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保险责任范围小, 也让一些农民觉得入保不值得。;二是承保技术缺乏科学性, 展业宣传和技术不到位, 风险控制手段不健全;三是定损、理赔技术尚需完善。

近几年, 河北省从政府、保险经营机构、民间农业组织、农户等各方面都在想办法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如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保险制度有所创新、经营主体增加、试点工作开展收效明显、关系国计民生的新险种拉动了农业保险的整体开展, 但是要想使得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 我们还必须针对农业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开展一系列研究和实践, 使农业政策性保险尽快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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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 第10篇

关键词:河北省;现代农业;问题;对策

前言: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农业是指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要素和科学经营管理方法进行的社会化农业生产。[1]发展现代农业是中央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河北现代农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节水工程、生态环境、农村面貌都卓有成效;生产经营体制方面,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结构日趋合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检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逐步完善。但是,河北省现代农业整体水平相对较低,仍处于初级阶段。本文通过对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整体素质偏低,现代农业专业人才不足。河北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业技术推广深度不够,农业教育的重视不到位,没有形成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绝大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偏低,导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接受农业技术的能力较弱,严重阻碍河北省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小规模生产方式,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我国平均每个农户的占地规模只有0.5hm2,畜牧业的养殖规模也比较小,传统的家庭小规模养殖仍是畜牧业的主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粮食产量明显增加。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渠道扩大,不单单只依靠粮食种植,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下降,小规模的生产方式严重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龙头企业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地位不对称,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协议,形成买断关系,由于农产品易腐烂、不易运输等性质,很容易形成买方垄断,使农户处于不利境地。另一方面,双方的合作层次较低,只停留在原料生产阶段,未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农业专业知识教育。农民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农业素质持续提升的根本所在。针对河北省农村从业人员整体受教育程度的情况,政府应开展范围广、多层次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首先,在农村开展全民农业知识教育普及工作,聘请农业研究专业人才定期对村民传授农业理论知识,提高农民整体的知识文化水平。其次,对农业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各地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特征、农业产业特色等不同情况,进行相适应的知识教育、农业技能培训,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生产模式。最后,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设各类农业知识、实用技能的学习平台,使农业知识教育充斥在农民身边。

(二)加强土地规模经营。鼓励支持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实行机械化、自动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作物产量及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一方面,鼓励支持引导农户间合作经营,以村、镇为单位,在耕地、播种、除草、除虫、收割、秸秆处理等环节实行统一的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鼓励有能力、有资金的农户,采用承包、租赁的方式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集中到个人,形成小型的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系,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代表农户的利益,与龙头企业协商谈判,与龙头企业建立健康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层次和合作范围,形成原料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一系列深层次的合作。加强政府在该利益链及机制中的协调作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补贴政策等,保护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双方的利益,减少矛盾纠纷。

参考文献:

河北农业 第11篇

1 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现状分析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 本文对河北省太行山区所属的除去峰峰矿区和井陉矿区之外的其他23个县 (市) 的农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其农业发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业生产总量方面, 《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 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生产总量不断增加。2012年该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5666845万元, 比2001年增长了1.73倍。粮食总产量为4331210t, 比2001年增长了23.42%。二是农业生产要素方面, 2012年河北省太行山区乡村人口829.8万人, 占其总人口的86.75%, 比2001年增加10万人, 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460.8kw, 比2001年增加了63.38%, 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技术人员不断增加。此外, 与2001年相比, 有效灌溉面积有所下降。三是农业产业结构方面, 2012年, 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为50.69%, 林业产值占3.50%, 牧业产值占41.67%, 渔业产值占2.38%。2001年比值分别为50.17%、5.91%、41.62%和2.30%。与2001年相比, 除林业产值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外, 农业、牧业和渔业产值所占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从种植业来看, 2012年河北省太行山区粮食的播种面积占80.92%, 油料播种面积占6.72%, 棉花播种面积占1.87%, 蔬菜播种面积占8.58%。粮食和油料的播种面积所占比重均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 棉花和蔬菜播种面积所占比重均低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粮食作物中玉米和小麦的播种面积较大, 分别占46.37%和37.53%, 高于同期全省34.70%和27.43%的平均水平。从畜牧业来看, 与2001年相比, 2012年河北省太行山区猪、牛、羊存栏数均有所下降, 占全省的比重, 除了羊存栏数所占比重相差不大外, 猪和牛存栏数占全省的比重均有所上升。说明该地区畜牧业发展不稳定。

1.2 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地方特色不明显。山区资源的比较优势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农业产业结构趋同, 品种单一。种植业中仍以粮食作物为主, 缺少特色种植。畜牧业结构以耗粮型的家畜饲养为主, 对节粮型的食畜牧业和禽类生产发展不足。二是资金投入有限, 农民收入水平低。农业发展的资金刚性投入不足, 尤其是山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 2012年河北省太行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05.61元, 低于全省8081.39元的平均水平, 普遍缺乏扩大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另外, 农民整体的科技文化水平较低, 这也是山区农业迈向现代农业的主要制约因素。三是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山区的地理环境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增加了难度, 农业生产以农户小规模生产为主, 对市场信息把握不准, 容易造成生产和市场的脱节。

2 国外山区农业发展经验

法国农业发达, 是欧盟最大的农业生产国, 也是世界主要农副产品出口国, 其山区总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23%。意大利是一个多山国家, 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全国面积的76.8%。两国在山区农业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和获得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2.1 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支持

法国和意大利均为欧盟成员国, 其山区农业经济均受欧盟的支持和保护, 同时两国政府也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法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山区农业的发展, 为此制定了诸如价格支持、农业补贴、低息贷款、鼓励兼并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等优惠政策。其中农业补贴政策是山区农业政策的主要核心内容, 分为补偿支付和其他补贴两部分。补偿支付是政府给予山区居住人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专项补贴。其他补贴内容较多, 主要包括青年务农者立业补贴, 以鼓励青年在农业部门就业;农场主购买设备补贴、山区畜厩舍建筑补贴和山区农业机械补贴等。为了支持山区农业发展, 意大利政府也采取很多引导和支持政策, 包括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 为山区农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对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 以提高粮食的竞争力;对转产项目的扶持政策, 以促进资源的更优化配置, 另外, 稳定山区农民、鼓励发展山区旅游业、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各种各样的合作社等。

2.2 注重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普及

为推动本国农业健康发展, 两国都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普及。首先, 农业科研和推广方面, 法国农业科技研究工作由农业部与科技部组织实施, 农业部和相关部委有多家科研机构, 其中国家农业研究院, 法国农业机械、乡村土建、水利及林业中心, 食品卫生安全署和海洋开发研究中心是法国农业科学领域的主体。关于农业技术推广, 一是遍布法国各地的农业学校形成一个传播网络, 二是法国有比较健全的农业推广组织, 中央一级设有“全国农业发展协会”, 省一级设有“技术推广委员会”, 县区一级有农场主自愿组成的农业推广组织。在意大利, 服务于山区农业经济的科研和技术推广体系是以政府的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和实验中心为主体, 其他多种形式并存的网络体系, 包括农林院校、国家级和省级的科研院所、基金会和实验中心以及技术咨询中心等。其次, 农业教育方面, 两国均重视农业教育, 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法国农业教育分为中等农业教育、高等农业教育、农民在职培训三大部分, 均密切联系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必须得到相应农业教育证书, 才能从业, 否则不给予政策优惠。意大利分普及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两大类, 国民在接受普及教育的基础上, 国家对就业前和职业教育及培训有许多规定, 主要的教育培训形式有:高等院校开办职工教育、建立农业技术学校和上岗培训, 一般从业人员需获得上岗证, 才能上岗。

2.3 健全农业合作组织体系

农业合作组织成为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载体, 两国均通过多级农业合作组织载体, 架起了一座连接小型农场主和国内及国外大市场的桥梁, 进而实现了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的过程。法国农业合作组织分为农业互助组织、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互助信贷组织。农业互助组织是为了抵御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中的风险而存在的, 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 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农业合作社是法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组织, 它在保留私有制和独立经营权的前提下, 形成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独立又合作的经营结构, 解决了单个农场无法获得足够的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所需服务等问题。法国的农业信贷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最上层是国家农业信贷银行, 中间层次是94个区域性农业互助信贷银行, 最基层的是3000多个地方农业互助信贷银行, 对个体农民、农业合作社等提供贷款。意大利农业合作组织包括合作社系统、农业生产者联合会和农业康采恩。三者的共同目的是帮助农业经营者开展互助服务, 直接向其下属成员提供条件较为优惠的商品与服务。其中合作社系统是最有影响、实力最强的, 它将农业个体劳动者与市场联系起来, 解决了农业经营者与大市场之间的信息沟通等问题。

2.4 鼓励山区专业化经营和多种经营

经过长期的发展, 法国和意大利为了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农业资源, 均大力推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农场经营的专业化, 大大降低了成本, 提高了生产效率, 形成了山区各具特色的农业支柱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同时, 政府仍积极鼓励山区经济多元化发展, 以增加经济收入, 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3 国外经验对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发展的启示

3.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弥补山区劣势

在太行山区农业发展过程中,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积极引导和支持作用, 为山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一是要加大对山区交通、水利、电网、通信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形成适应和促进山区农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减轻山区财税负担;三是加强山区农村金融和保险服务, 解决山区“三农”融资及风险保障难题;四是制定山区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加快土地流转, 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等。

3.2 强化科技支撑, 搭建山区致富平台

以科技为支撑, 依靠科技创新, 实现山区农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一是要构建山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引入和研发山区农业发展的实用技术;二是要加强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三是要建立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提高山区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四是加强山区农业科技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确保科技效益落到实处。

3.3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增强山区农业竞争力

占山区农业生产主导地位的仍是分散经营的农户, 单个农户在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供应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政府的引导、支持和监督下, 农民通过组建、发展多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 为农民开展信息、购销、信贷和技术服务, 使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增强农民的谈判意识和谈判力量,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是山区农业走向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前提, 是增强山区农业竞争力的一种有效形式。

3.4 发挥山区优势,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河北省太行山区具有农业发展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应整合山区优势资源,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促进山区经济发展。一是利用河北省太行山区土地资源和气候资源独特、生物资源丰富的优势, 发展绿色名果产业、生态养殖产业、旱作杂粮产业、名贵药材产业和特色生态旅游产业。二是利用太行山区环京津、临渤海、公路和铁路四通八达、交通便利的优势, 建设专业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牲畜交易市场, 为农户提供重要的农产品市场信息, 进而引导农户的专业化生产, 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特色农业产业群。

摘要:河北省太行山区面临生态环境日益脆弱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双重压力, 加快山区农业发展势在必行。法国和意大利山区农业发展过程中在政府支持、农业科技、农业合作组织和山区经营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经验, 对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太行山区,农业,意大利,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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