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2024-06-01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精选8篇)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1篇

一、研究方法的选取

M2测度是指通过将国债引入基金的投资组合, 从而使这个虚拟的投资组合的风险等于市场组合的风险, 进一步比较两者的收益率来评价基金的投资绩效。在M2方法中, 风险度量的指标是收益的方差, 通过将基金的投资组合和一定比例的国债结合起来, 使其方差与市场组合的方差相等, 然后新的投资组合与市场组合之间收益率的差值就代表了基金的投资水平。它纠正了过去在基金绩效评价中只考虑收益, 不考虑风险的做法, 也启示了投资者进一步多样化投资的思路。同时这种指数可以有效的解释为什么相对于不同的市场基准指数会有不同的收益水平。正是基于此, 本文选用M2指数作为行业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绩效研究的方法。

二、研究数据的选取与处理

1.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的数据选择。

本文选取了行业型开放式基金在2006.1—2009.12四年间的数据进行分析, 在此期间存续并数据可的的共12只基金, 分别计算样本期内各季度累计净值增长率, 然后计算样本期内季度收益率期望值及方差和标准差。

2. 市场组合的选取和收益率的计算。

设定基金投资的市场组合分为两部分, 80%投资于股票市场, 20%以现金或债券形式持有。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市场指数, 选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以现金或债券形式持有的资产的收益率, 设定比例计算市场组合的季度期望收益率及方差和标准差。

3. 基金市场指数的选取。

选择了HFI综合指数代表开放式基金的市场指数。

4. 无风险利率的选择。

选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 同时将其换算为季度利率。

三、M2指数对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绩效评价

1. 计算开放式基金与市场组合之间M2值。HFI综合指数

表示开放式基金的整体情况, 对市场组合求M2值, 计算可得HFI综合指数基于市场组合的M2=-0.0297。

因此可知, 开放式基金的整体投资绩效并没有达到所设定的市场组合的水平。

2. 计算行业型开放式基金与沪市场组合和HFI综合指数之间的M2值。

从表1可以看到, 虽然HFI综合指数, 市场组合和各家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的收益率和方差各不相同, 但是, 基本体现了高收益配高风险的原则, HFI综合指数与市场组合相比, 收益更低, 风险更高, 出现了收益与风险的不匹配, 表明开放式基金整体表现不如人意。而将各家行业型开放式基金于市场组合相比, 共有3家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的季度期望收益率高于市场组合, 多家基金表现出在相同风险下, 收益更高或者相同期望收益率下, 风险更低的现象。虽然同为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但是各个基金投资风格, 投资类型和重点投资行业各不相同, 其投资回报和投资风险也具有明显差别。

从表2中数据可知, 在全部12家行业型开放式基金中, 以市场组合为基准指数时, 有9家基金的M2值为正数, 3家为负值, 这表明大部分的行业型基金在2006—2009年四年间, 其投资绩效的表现优于市场组合, 这也与前面的检验一致。虽然行业型开放式基金整体上投资绩效理想, 但是每家基金的投资能力依然有所差别。国泰精选, 博时主题行业LOF, 鹏华行业成长的M2值最高, 体现了这三家基金在掌控投资风险和把握投资机会上具有较强的能力。

四、结论及投资建议

以M2方法进行测度时,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绩效大部分达到市场组合的水平。因此,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其他的开放式基金, 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国泰精选, 博时主题行业LOF, 鹏华行业成长三家基金在2006—2009年四年时间内表现最好, 因此可以重点考虑。

开放式基金的整体表现没有达到市场组合的水平, 它表明中国开放式基金的整体投资水平有待提高, 在考虑相同风险的情况时, 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收益不如投资市场组合的收益, 因此, 投资于市场组合或者指数基金也可以是投资者的一种重要的选择。

投资者进行一项投资时, 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盈利需求, 结合具体的投资工具进行分析, 才能够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中国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发展, 已经具有了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渠道, 为投资者提供了众多的选择, 但是不可否认, 投资工具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因此, 通过识别和判定投资工具的价值, 追求风险与收益的统一, 必须成为投资者谨记的投资原则。

参考文献

[1]2009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编写组.证券投资基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311.

[2]姜文涛.南方基金配置基金——积极配置2007年[J].证券时报, 2006, (12) :18.

[3]易桂涛.浅议基金绩效评价方法[J].商业文化, 2007, (8) :217.

[4]董世钦, 王志江.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估的实证研究[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 2008, (4) :11-14.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2篇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基金持有人获取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原则是__。A.收益保底,超额分成 B.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C.按“先进先出法”实现收益和风险 D.获取无风险收益

2、__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A.基金份额持有人 B.基金监管机构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3、关于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收益公告和节假日收益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__。A.开放申购、赎回后法定节假日的收益公告,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自然日披露

B.开放日的收益公告,应在当日进行披露

C.开放日的收益公告需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及月度平均收益率

D.开放申购、赎回后法定节假日的收益公告需披露节假日期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

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以下关于我国基金营销的证券公司渠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A.面向股票及债券市场,面对的客户主要是股票投资人 B.应建立起以服务为中心、客户至上的运营模式 C.相比商业银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D.应以持续销售为主,保证基金代销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____列入公司法定积金。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D:没有规定

6、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的是__。A.主板市场 B.创业板市场 C.现货交易市场 D.中小企业板市场 7、2004年6月1日,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的事件是____ A:《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正式实施 B:《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C:《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

8、__不追求取得超越市场表现。A.主动型基金 B.被动型基金 C.增长型基金 D.混合型基金

9、在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中,参与预防和控制各类风险的组织有__。A.风险控制委员会 B.督察长

C.监察稽核部门 D.投资决策委员会

10、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由__。

A.中国证监会委派 B.总经理任命 C.董事会聘任 D.股东大会选举

11、基金监管部的日常持续监管方式主要有__。A.现场检查 B.随机抽查 C.非现场检查 D.重点检查

12、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完备的客户投诉处理体系。下列关于投诉处理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有__ A.应设立独立的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协调部门或者岗位

B.向社会公布受理客户投诉的电话、信箱地址及投诉处理规则

C.准确记录客户投诉的内容,所有客户投诉应当留痕并存档,但不能对投诉电话录音

D.评估客户投诉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13、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__。

A.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公司报告 B.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情况的评价报告

C.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报告

D.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14、从反映的经济关系上来看,股票反映的是__关系,债券反映的是__关系,契约型基金反映的是__关系。A.债权债务;信托;所有权 B.所有权;债权债务;所有权 C.所有权;债权债务;信托 D.债权债务;所有权;信托

15、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__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A.投资目的 B.投资期限 C.投资经验 D.资产状况

16、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____个月内进行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A:3 B:6 C:9 D:12

17、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应当检查基金募集期间基金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并自基金募集行为结束之日起__日内编制专项报告,予以存档备查。A.3 B.5 C.7 D.10

18、资产组合理论认为,证券组合的风险越大,则收益____ A:越高 B:越低 C:不变

D:两者无关系

19、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____ A:股票 B:基金份额 C:债券

D:银行票据

20、下面不属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的是____ A:合法合规性原则 B:全面性原则 C:有效性原则 D:适时性原则

21、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__次。A.1 B.2 C.3 D.4

22、有价证券的特征包括__等方面。A.流动性 B.收益性 C.风险性 D.期限性

23、投资指令经风控部门审核,可以起到__的作用。A.防止基金经理决策的随意性与道德风险 B.避免出现投资失误 C.提高交易效率

D.实现决策人与执行人相分离

2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得低于__万元人民币,且最近__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A.2 000;3 B.3 000;2 C.2 000;2 D.3 000;3

25、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广的__是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的典型代表。A.资产结构化理财产品 B.利率结构化理财产品

C.挂钩不同标的资产的理财产品 D.股权结构化理财产品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基金的投资运作是基金运作的最重要的环节,它包括__等部分。A.风险控制 B.绩效评估 C.交易管理 D.投资管理

2、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下列论述正确的有__。

A.其直销人员对金融市场、基金产品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理财经验 B.其直销人员尤其对本公司整体情况及本公司基金产品有着深刻的理解 C.其直销队伍规模相对较小,但人员素质较高 D.更容易留住客户并发展一些中小客户

3、基金销售中,__的手段之一为销售网点宣传。A.人员推销 B.广告促销 C.营业推广 D.公共关系

4、要使开放式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需满足的条件包括__。A.募集期限届满后,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B.募集期限届满后,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C.募集期限届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D.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5、普通股股东一般不享有__。A.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B.公司资产收益权 C.优先认股权

D.优先剩余资产分配权

6、以下属于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的主要披露事项的有__。A.持有人户数

B.持有人结构及前50名持有人 C.基金合同摘要 D.重大事件揭示

7、以下关于基金经理的从业经验和过往业绩,说法不正确的是__。

A.从业时间长、有行业研究员背景的基金经理,在选时和选股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B.对频繁变动公司的基金经理,在考察其从业经验时应保持适当的谨慎

C.对于新成立的基金,本身尚无业绩可考,评价其基金经理的过往业绩往往并不重要

D.通常,应积极关注在各种不同市场环境中都表现较出色的基金经理

8、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投资者,以其__进行证券投资。A.受托投资资金 B.营运资金 C.自有资本 D.银行贷款

9、普通股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的先决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通股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二是__。A.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B.公司解散清算

C.公司连续5年亏损

D.股东大会作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在证券组合管理的基本步骤中,投资时机的选择是____阶段的主要工作。A:进行证券投资分析 B:组建证券投资组合 C:投资组合的修正 D:投资组合业绩评估

11、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后要遵循的交易规则有__。A.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B.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C.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D.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12、对于短期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__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

A.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B.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 C.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2.5%的赎回费 D.按短期交易费用标准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3、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为__。A.记账式债券 B.政府债券 C.公司债券 D.金融债券

14、全面性原则要求对基金分析和评价时应全面考察基金的__。A.结构 B.收益 C.风险 D.价格

15、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以__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A.B股 B.H股 C.N股 D.A股

16、下列属于基金市场营销内容的有__。A.目标市场与投资者的确定 B.营销环境的分析 C.营销组合的设计 D.营销过程的管理

17、目前,对同类基金进行评价,常用的等级评价主要根据指标的排序范围设置为()个等级。A.3  B.5  C.6  D.10

18、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其禁止行为情形不包括__。A.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B.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C.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

D.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易使基金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19、基金营销不同于有形产品营销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__。A.规范性 B.专业性 C.持续性 D.适用性

20、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下列表述中符合要求的是__。

A.“净值归一”

B.“欲购从速”、“申购良机”

C.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优良”、“唯一”等表述 D.“坐享财富成长”、“安心享受成长”

21、__是基金评级的基础。A.建立评级模型 B.计算评级数据 C.划分评价等级 D.划分基金类别

22、关于公司债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

A.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B.有些国家允许非股份制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C.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 D.公司债券的风险性低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23、__是指基金在进行证券买卖交易时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其中,__是由证券公司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A.基金销售服务费;印花税 B.基金交易费;印花税 C.基金销售服务费;佣金 D.基金交易费;佣金

24、下列属于货币证券的有__。A.商业汇票 B.银行本票 C.支票 D.提货单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3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 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中国基金市场目前现有 3只纯指数型债券基金分别为华夏亚债中国、南方中证 50债和华宝兴业短融 50。2013年2月21日,国泰上证 5年期 ETF开始发售募集,这标志着我国首

84 支国债 ETF正式起航。相比普通债券型基金,国债 ETF具备诸多投资优势和价值配置闪光点。

一、指数跟踪难度降低

我国国债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三种模式。其中银行间市场一直占据着债券交易市场 90%以上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柜台由于保有量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国泰国债 ETF 采取跟踪上证 5年期国债指数的方式,选择剩余期限为 4-7年,平均久期为 5年,且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托管的 20-30只记账式国债来构建组合。从国债的期限分布上看, 4-7年期国债目前存量最大,约有 1900亿。同时又覆盖了 5年和 7年这两大关键年限,是市场主流交易品种。这大大降低了管理人对于指数的跟踪难度,同时也为投资者申赎及套利操作提供了充足的券源,提升了成分券的流动性。

二、成分流动性增强

由于交易所债市中个人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因此流动性相比银行间市场要差。债券被动型产品一般不会使用指数型股票基金中常用的完全复制法,而是通过抽样复制的手段选取一些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好的个券来达到复制指数走势的目的。国泰上证 5年期国债 ETF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国债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国债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虽然抽样复制法在跟踪误差上会略大于完全复制,但该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基本可以达到复制指数的预期。

三、投资收益稳定费率低

指数化投资模式降低了由基金经理管理不善带来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主动管理型债券基金可通过积极主动的券种配置和个券选择获得超越债券指数的回报,但投资者也需承担基金业绩低于指数回报的风险。相比之下,对于稳健的投资者而言,债券 ETF的收益更加确定且便于预测。国泰上证 5年期国债 ETF的管理费仅为 0.3%,大大低于国内市场主动管理型债券基金 0.6%-0.7%的管理费率。管理费率低是国债 ETF投资的另一个亮点,管理费的差异也因此成为影响持有人收益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资产配置套利交易理想便利

资产配置和风险敞口管理功能是 ETF 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像保险、银行、养老金等往往是依据负债本身的现金流来使用债券进行对冲。国债 ETF较低的风险属性以及较高的流动性更是为机构进行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提供了明显的便利。此外,国债 ETF也提供了一、二级市场的套利机会,比如当国债 ETF二级市场价格高于一级市场的基金份额净值时,投资者可以用成分券申购 ETF基金份额再到二级市场以高价把基金份额卖出以此获取套利收入。

上证 5年期国债指数,未来很可能是首个国债期货合约的指数。换言之,国债 ETF从其产品设计开始即包含了成为国债期货重要现货替代品种的设想,是债券市场创新衍生工具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因此,国泰 ETF还将成为期现套利的良好工具。

五、计入质押回购真实T+0交易

据上交所和中登公司联合发布的通知,自 2013 年3月25日起国债 ETF将计入现有债券质押式回购质押库,这意味着持有国债 ETF的投资者将可利用成本低廉的交易所回购质押市场融通资金、放大交易杠杆,有效增强资产流通性。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 ETF业务指南》使得国泰上证 5年期国债 ETF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只完整意义上实现 T+0交易制度的 ETF产品。未来债券 ETF可以在交易所实现“当日买入,当日卖出”,且未限制当日内买卖次数。与早些时候发行成立的货币 ETF不同, T日投资者申购的份额, T日可卖出或赎回; T 日投资者赎回 ETF,份额实时记减,赎回获得的成分债券 T日可卖出,也可用于当日的 ETF申购,投资者T日买入的 ETF份额, T日可以卖出或赎回。

六、账户一体化投资切换灵活

之前,证券保证金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也有一些货币 T+0产品的创新,但整体可供选择仍然较少。一旦股市下跌、债市走牛,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却无法通过配置债券资产来获取收益。而有了国泰国债 ETF后,当股市不给力时,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就不用闲置在那里只拿 0.35%的银行活期存款收益。国泰国债 ETF能够使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股票账户以及基金账户实现一体化。如果投资者保留一定量的优质股票,买入一定量的国债 ETF,后者既能享受国债收益,又能等待时机波段操作股票,实现灵活的资产配置。

国泰国债 ETF作为指数化产品,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某一特定板块、特定指数、特定行业乃至特定地区股票的机会,那些以特定板块为目标的指数,除了继续发挥价格揭示作用外,将可以用作投资者的投资工具。而且,这种无现金管理的 ETF,还可以极大地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规避因应付经常性赎回不断调整组合而平添的交易成本和税负,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长期利益。

总之,国泰上证 5年期国债 ETF的推出,不仅能满足机构投资者的负债管理和大类资产配置需求,还可以帮助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套利和避险,不仅能活跃债券、基金市场,同时也能为股市、期市注入新活力。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4篇

传统的基金仓位估算方法主要依靠的是CAPM模型, 这种模型利用基金净值变化和基金基准收益变化的比较, 进而采用单因素回归方法分析所得。利用这种方式在A股现实情况里, 有一个最大的缺陷为:基金使用的基准虽然是沪深300、中证800或者MSCI中国A股指数, 可是在具体的操作中, 基金存在着管理因素的不足, 加上在行业配置或风格配置方面都发生了频繁变换, 便会造成具体的仓位配置及基准存在较大差异, 最终导致了单因素回归方法使用中出现很大误差。

二、建模的步骤与方法

(一) 建模步骤

总的来说, 在建模时, 首先应查找相关的数据源, 确保这些数据源的准确;其次是将数据源输入模型中;最后, 采用适当的分析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 从而建立相关的基金仓位配置模型。其中, 建模所需的数据源主要有:开放式股票型基金池、行业因子代表、规模因子代表、基金收益。

(二) 建模方法

当前, A股市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一般都比较灵活, 并且因时而异, 切换也比较频繁, 而利用基金仓位配置模型进行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仓位测试, 从理论上讲是切实可行的, 能尽可能捕捉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 从而减少投资风格变换而出现的估算误差。

1、模型基本形式

为了尽量减小多因子模型模拟中产生的误差, 需要对其进行相关的优化, 也要对因子权重变化范围做相应假设, 通过优化之后, 可以得到基金仓位配置模拟的最优化模型:

2、模型约束条件

对于模型的约束条件而言, 主要有: (1) 对于仓位总体约束而言, 其所有权重加总应为100%; (2) 对于仓位正数约束而言, 各部分占比不能为负也不能为空; (3) 对于仓位限制约束而言, 股票型或偏股型基金整体的股票仓位应保持在65~95%之间; (4) 模型主要采用的是逐日变化限制模拟与报告期内变化限制模拟两种方式, 而在不同的模拟方法中应选择不同的约束条件。

3、模型参数设置

根据前述, 可以对参数进行如下设置: (1) W=12, 即包括了12个行业因子; (2) 所有的股票相关因子权重之和应在60~95%之间; (3) M=20, 即通过对历史数据检验, 从而选取20个交易日作为模拟区间的时间长度。

三、模型的试验结果

在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之前, 需要对A股的历史进行了解, 得知从2006年开始A股资产规模占据了其在自由市场流通市值的比例第一次超过了10%, 基于此, 本文将从基金仓位配置模型历史检验设定从2006年末开始。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分析, 并将其与现在 (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公布的仓位评价和模拟评价) 进行对比, 可知从2006年以来, 平均误差缩小为了1.59%, 并且模拟仓位与实际仓位之间的走势基本保持一致。当然, 为了进一步验证模型有效性, 我们还需要考察每个季度的模拟个体基金仓位误差分布, 对于具体的误差分布进行相应的比较与绘图, 最后得知其模拟的基金误差呈现出正态分布。

四、对模型的评价与反思

大部分的研究都表明, 股票的收益往往受到了国家、行业及风格等方面的影响, 一般从基本面分析到股票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应注重国家的配置、行业的配置及风格的配置方法。这种做法, 在A股市场也不应例外。由于目前我国资金不能进行全球配置, 投资策略主要关注的是行业的配置与风格的配置, 加之市场行业轮动明显, 因此为了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基金的收益就需要通过行业配置收益及规模配置收益来实现。对于这样的困惑, 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仓位配置模型, 便能很好解决。此外, 一些中大型股票表现出了行业的属性, 对于同行中的股票收益变化也表现出了很明显的共性, 但市值股票往往存在独特的个股风险, 因此应灵活使用各种策略, 比如“自上而下”的策略主要适用于行业的配置;“自下而上”的策略则适用于个股的超额收益。而这些都离不开开放式股票基金仓位配置模型的运用, 利用此模型, 能将上述风险控制在最小, 并能很好解决。

但是, 由于当前存在季度末基金为“粉饰”季报/年报, 从而做出不同寻常的调仓行为;或者基金的投资风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都会影响模型模拟的结果。整体的误差呈现出了一种正态分布, 因此在我国获取市场的整体评价仓位时, 误差也会随着基金数量增多而缩小。为了更好的做好规避, 本文中采用的是多因素优化方法模拟基金仓位及板块配置, 计算的结果为基金净值变化与20个交易日之间的最优值, 也算是通过平滑处理而得的平均值, 但不能准确得到基金仓位值。因此, 利用平滑处理行业持仓权重是当前较为理想的观察行业配置变化趋势的方法。但在具体的操作中, 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要求进行。

五、结论

股票持仓动向一直是股票市场最受关注的指标之一, 但是其往往处在不停的波动中, 一方面, 相关负责人会根据市场趋势进行投资操作;另一方面, 客户也会频繁申购赎回。这些都会对资金的组合股票持仓造成极大的冲击, 从而影响持仓股票权重的变动。因此, 需要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或模型加以解决, 而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仓位模型便能很好弥补空缺, 实现股票基金仓位与配置的掌握, 从而对投资者了解市场的主流投资动向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艳军, 刘琦.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仓位配置模型应用研究[J].中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17 (5)

[2]薛蓓.基金的仓位调整效率及其对基金业绩影响的实证分析[D].上海财经大学, 2009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5篇

托管协议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3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6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7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9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1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3

九、基金收益分配.........................................................................................................................15

十、基金信息披露.........................................................................................................................16

十一、基金费用.............................................................................................................................18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19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19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20

十五、禁止行为.............................................................................................................................20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0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21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22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22

二十、托管协议的签订.................................................................................................................23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鉴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名称:

住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时间: 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和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债券库、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前一个估值日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是否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95%的风控报告。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3、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为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及时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由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组成。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范围。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对银行间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控制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确定与各类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在具体的交易中,应尽力争取对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事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7、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二)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应划入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方式开立的证券账户下,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和股票当日出具确认文件。同时,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股票解冻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基金管理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五)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六)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的查收与划付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收指令办理本基金因申购、赎回产生的现金替代的结算。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现金差额的结算。

(七)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30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15年。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载明基金管理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以下称“指令发送人员”)及各个人员的权限范围。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2、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后以电话确认。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

(二)指令的内容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投资指令。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对于指令发送人员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已收到该通知,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并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在接受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授权通知内容相符等进行表面真实性的检查,对合法合规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不合理延误。

4、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经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执行时间,致使指令未能及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主要包括:指令要素错误、无投资行为的指令、预留印鉴错误等情形。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对基金管理人更正并重新发送后的指令经基金托管人核对确认后方能执行。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应当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确保基金的证券账户有足够的证券余额。对超头寸的指令,以及超过证券账户证券余额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因未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对基金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被授权人员及授权权限的变更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及/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向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内容的修改自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后于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1)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委托协议(或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的原件及时送交基金托管人。

3、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10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清算交收

1、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2、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资金透支、超买或超卖等情形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同意在发生以上情形时,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3、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清算款时,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交收日(T+1日)10:00前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如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则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5、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帐的指令,应在当天15:00前发送;对于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则指令需提前2个工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日)的前一日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T日上午10:00时。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权证行权交易,基金管理人应于行权日15:00前将需要交付的行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权金额及费用书面通知托管人,托管人在16:00前支付至登记结算公司指定账户。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不合理拖延或拒绝执行。

(三)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本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对。

(四)申购、赎回的证券交收、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和程序

T日的申购赎回发生的证券交收由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完成,基金托管人应在T+1日核对注册登记机构发送的证券余额数据;申购赎回发生的现金替代款于T+1 日交收,基金托管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结算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现金差额于T+2日交收。现金差额、现金替代款的退款和补款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办理。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允价值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6、除《基金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每月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在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45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半报告在会计半年终了后4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半年终了后60日内予以公告;报告在会计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终了后90日内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报告或者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拟定。

2、基金管理人应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将其拟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于收到收益分配方案后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复核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收益分配方案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及时公告;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就收益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将收益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上述文件提交完毕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对外公告其拟订的收益分配方案,且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协助基金管理人实施该收益分配方案,但有证据证明该方案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除外。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

4、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方案和提供的现金红利金额的数据,在红利发放日将分红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为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信息,并且应当将基金的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3、基金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结束后60日内、每个会计结束后90日内在基金半报告及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费和/或托管费并公告。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五)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包括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等)的基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中列支。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5年。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对各自保存的文件和档案履行保密义务。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十五、禁止行为

(一)《基金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禁止的行为。

(二)《基金法》第五十九条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三)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合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五)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算。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一)本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本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六)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协议本条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例如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未对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包括授权权限)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导致基金托管人执行了应当无效的指令,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托管人承担;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4、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基金财产(包括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托管人承担;

5、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其应收取的管理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相应责任;

6、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基金托管人应收取的托管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相应责任;

7、由于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及时清算的,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受损害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若由于双方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及时清算的,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对造成的直接损失合理分担责任;

8、在资金交收日,基金资金账户资金首先用于除新股申购以外的其他资金交收义务,交收完成后资金余额方可用于新股申购。如果因此资金不足造成新股申购失败或者新股申购不足,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此提出赔偿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和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草案)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上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托管协议的签订 见签署页。(以下无正文)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本页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署页,无正文)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日:

签订地: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6篇

1965年, Treynor提出特雷诺指数———假设共同基金资产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被组合完全分散化解, 表示基金单位风险的收益。特雷诺指数的结果越大, 说明共同基金在非系统性风险分散的情况下业绩越好。1966年, William F·Sharpe对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进行了研究。Sharpe提出将基金的收益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的差与基金总风险的比值作为衡量基金业绩的指标, 即Sharpe比率。相比特雷诺指数, Sharpe比率考虑了基金的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Michael C·Jensen在1968年提出Jensen指数, 假设基金的系统风险与市场基准的系统性风险基本一样, 以基金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收益率的差值作为衡量基金业绩的指标, 即Jensen指数。当Jensen指数大于零, 说明基金取得超过市场基准的收益率, 反之则表明没有跑赢市场基准。Jensen指数在研究基金绩效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我国基金诞生较晚, 国内学者对基金业绩的关注也不是很多, 基本上是在借鉴国外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对国内的基金进行研究。目前来说, 基金业绩评价的主流方法也就是国外三大比较成熟指标。

一、一般收益指标和风险指标

在最开始衡量基金绩效的时候, 一般采用的是基金的净值收益率。基金净值收益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基金资产净值的收益与原来资产净值的比率, 基金净值收益率越高, 基金的业绩越好。基金净值收益率为:

公式说明:R, 基金净值增长率;NAVt, NAVt-1, 期末期初基金单位净值;D, 单位基金分红。

在考查风险的指标中, 一般常用的就是标准差, β系数。

标准差是衡量基金业绩收益率相对于基金业绩平均收益率偏差的指标。基金的收益率波动越大, 说明基金的业绩越不稳定。标准差越大, 基金净值可能变动的幅度就越大, 投资风险就越高。样本基金的标准差计算公式为:

, n为样本总数, Rp为样本基金的区间增长率, 为样本基金在整个区间段内增长率的均值。

β系数, 衡量基金收益相对于基准收益的总体波动性, 是一个相对指标。β系数越高, 基金相对于业绩基准的波动性越大, 风险就越大。β系数大于1, 则基金的收益波动性大于基准收益的波动性。如果β系数等于1, 基金波动性就与基准相同, 相当于基准组合的复制。β系数小于1, 基金收益波动比基准小。β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Cov (Rp′Rm) 为Rp和Rm的协方差;σm2为Rm的方差;n为样本总数;Rp为样本基金的区间增长率;Rp为样本基金在整个区间段内增长率的均值;Rm为基准收益率;为基准收益率均值。

二、风险调整绩效指标

一般收益和风险指标是单独的衡量基金的业绩和风险, 并不能合二为一直观的反应基金的基于风险的收益情况。在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以及CAPM模型的基础上, 西方学者相继提出三大风险调整指标, 为以后基金业绩的评价开创了道路。

第一个风险调整收益指标是由特雷诺在1965年提出的, 表示基金份额系统风险的超额收益率。特雷诺指数越大, 基金的绩效表现越好。用公式可表示为:

, 样本基金的特雷诺指数;, 样本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平均无风险利率;β为样本基金的系统风险。

夏普指数是由威廉·夏普在1966年提出的。夏普指数以标准差作为基金风险的衡量指标, 给出了基金份额标准差的超额收益率。夏普指数越大, 基金的绩效表现越好。用公式可表示为:

为样本基金的夏普比率;, 样本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平均无风险利率;σ为样本基金的标准差。

詹森指数是詹森在CAPM模型基础上衍生的一个风险调整收益衡量指标。詹森指数表示基金业绩中超过市场基准组合所获得的超额收益。詹森指数大于0, 表明基金的业绩表现优于市场基准组合, 大得越多, 业绩越好;詹森指数小于0, 则表明基金的绩效不好。用公式可为:

a为样本基金的詹森指数;, 样本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平均无风险利率;为基准的平均收益率;β为样本基金的系统风险。

三、实证分析基金业绩指标

(一) 样本基金和时间区间的选取

论文的样本是以2013年12月31日为时间截点, 在此时点存续4年的的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作为数据的初始来源。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 将指数基金和QDII基金排除在外, 最终选择剩余184只基金里业绩最好和最差的各五只基金。选择2010年至2013年作为时间区间, 这样可以摈弃08年大跌和09年大涨的非正常市场行情。

(二) 市场基准和无风险收益率

本文选取的样本基金都是主动管理型的, 投资者在日常的投资生活中评价基金业绩的时候也往往说有没有跑赢大盘, 如果没有跑赢大盘, 那还不如买指数型基金。此处的大盘就是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的影响力可见一斑。在职业投资者做交易时, 主要看上证指数的表现, 本文出于贴近实际投资层面考虑, 就以上证综指为市场基准。

无风险收益率, 国外一般以短期国债收益率为准。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规模较大的债券市场, 但债券市场还是不够发达, 品种也不太多, 国债收益率不适合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因此论文将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 经加权计算得, 数据期间的一年期无风险收益率为2.96%, 按每年52周平均计算, 周收益率为0.0569%。

(三) 基本收益和风险指标分析

基金收益率是评价基金最基本的业绩指标。一般投资者在买基金的时候会先看基金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净值和净值增长如何。样本基金期初和期末净值以及收益率和排名情况如下:

从表中可以看出, 排名前五的基金的收益率明显要比最后的五只高很多。前五只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53%, 排名最后的五只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38%。从收益率来看, 主动管理型基金的管理能力分化比较明显。

在2010年到2013年期间, 上证综合指数的点位由2010年1月1日的3277.14下跌到2013年12月31日的2115.98, 四年期间下跌幅度高达35.43%。按照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基准收益率, 绝大部分的样本基金跑赢了基准。作为公募基金来说, 不会像私募基金一样追求的是绝对收益, 跑赢了基准就算是对得起投资者。四年期间, 上证指数从三千多点到两千多点, 大环境向下, 但是绝大多数主动型管理基金发挥了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能力, 从这点上来说, 选入样本的基金的管理能力都还勉强可以。但是相对其他投资产品来说, 总体而言, 股票型基金最近几年的业绩是没有达到投资人和社会预期的, 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 不如信托、债券基金以及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在基金公司, 评估基金风险一般用净值的回撤、换手率和标准差等, 因为本文无法拿到基金的交易数据, 所以无法对基金的换手率对基金业绩的影响做研究。一般而言, 基金收益率的β系数可以反映基金的系统风险, 收益率的标准差反映基金收益的波动情况, 把基金组合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都反映了, 因此这两个指标是反映基金风险的最重要的两个指标。本文采用的数据, 除了收益率是四年的累计结果, 其他的指标都是以周为周期, 包括标准差、β系数以及后文的风险调整指标。

从收益率标准差来看, 并不能看出样本基金有什么明显的规律。这可能解释为主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为了追求更高的回报, 可以忍受基金的高波动性, 但是高波动性并不能保证高的收益率, 最后同样都是相对高的波动性, 但是收益却相差很大。从基金的波动性可以看出基本上主动型的基金的波动性都比较高, 收益和排名跟波动的相关性不大。但是如果高波动性并不能带来高的收益, 只能说明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能力很差。排名最后的基金———东吴行业轮动, 收益率最差, 而且波动性也奇高, 只能说明这只基金在寻求每次调仓换股跟随市场中各个行业行情切换的时候, 并不能很好的控制好净值的回撤, 结果就是波动最高, 业绩也最差。

从标准差的角度来看, 基本上在2010年前成立的基金的收益率的波动基本类似, 并没有之后成立的专门投资创业板的一些基金的波动大。标准差基本类似, 但是最好和最差的基金的收益率相差却比较大, 这就说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相差高低了。

从β系数来看, 业绩居前的基金的β系数要比业绩排名靠后的基金小一点, 说明了收益率较高的基金组合相对大盘的变动没有业绩差的基金那么大, 系统性风险比较小。如果跟反应基金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的标准差做对照的话, 可以看出基金业绩较好的非系统风险的分散效果没有业绩差的那么好。一般来说, 业绩比较好的基金的整体收益是由其几个主要的重仓股所带动的, 并不是持仓越分散基金收益就越好。基金经理在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和个人的喜好以及过往的投资经验之上作出重仓持股的决定, 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前十大持仓占基金总体的资产比重比较高, 这样就导致非系统风险比较大。

如在2013年, 一些成长股, 海康威视、杰瑞股份等, 在2013年股价涨幅非常可观, 业绩也非常好, 是典型的白马股, 但是在2014年跌幅就高居市场前列, 尽管这些公司的业绩依旧是高增长的。又如在反腐刚开始的时候, 酒类上市公司明显受到了市场的怀疑, 股价也大幅下跌, 但是在过去的熊市行情中, 喝酒吃药 (买酒类和医药板块) 一直是熊市保持收益的好方法, 一些基金经理也是这样认为并这样持股的, 尤其是以但斌为代表的“价值投资”派系, 长期持有贵州茅台、云南白药等。在市场风向不变以及市场追捧的情况下, 白马股的估值是比较高的, 但是在市场风格变换的情况下, 白马股的业绩增长可能依旧, 但是市场不认可的时候就会导致估值下降, 股价下跌, 一些观念没有转变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就可能在这种市场风格转变中业绩欠佳。

β系数反映基金的系统风险情况, R2则直接反映基金组合的业绩与大盘的相关性。作为主动管理型基金, 其主动管理能力越强, R2应该越小, 相反主动管理能力越弱, R2越大, R2等于1的时候就是被动的指数投资。排名前十的基金的R2的均值为0.3574, 比居中的十只基金的均值0.5660小, 居中的均值比排名最后的十只基金的均值0.7090小, 跟基金的业绩符合, 说明主动型管理基金的业绩越好, 主动管理能力就越强, 跟基准上证指数的相关度就越小。

本文采用的风险调整指标是Sharpe比率, Treynor指数, Jenson指数。样本基金各指标如下

Sharpe比率反映的是基金收益率在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之上的情况, 比率的大小反应的是基金单位风险获得的超额收益。Sharpe比率越高, 就表明基金单位风险的超额收益越高, 基金的绩效就越好。因为前文已经得出样本基金的标准差相差不大, 所以Sharpe比率的排名情况基本跟净值增长率类似, 相差不大。

Treynor指数假定基金组合的非系统风险已经被组合所分散, 反映的是基金单位系统风险的超额收益。从表中的排名情况来看, 基本上与Sharpe比率类似, 相差不大。Treynor指数所反映的样本基金绩效最好和最差的五只基金与Sharpe比率所反映的只有轻微的区别。

从Jensen指标上来看, 大部分基金相对于基准实现了超额收益, 与前面分析的大部分基金跑赢上证综指基本相符。

综合来看, 风险调整指标较好的反应了基金的超额收益情况, 各个指标的值越大, 说明基金的风险调整收益越好, 绩效就越好。

考虑到A股市场上类似重庆啤酒、獐子岛等黑天鹅事件频发, 一旦重仓的股票发生了黑天鹅事件, 基金的净值和规模波动就特别大, 基金组合并不是很好的分散非系统风险。如2011年年末重庆啤酒疫苗门事件爆发直接导致重庆啤酒连续十个跌停, 大成基金所有基金持仓超过重庆啤酒10%的总股本, 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在这次黑天鹅事件中下跌幅度非常大。由于基金公司在黑天鹅事件中并不能准确评估黑天鹅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黑天鹅事件本身不仅导致投资者对基金专业管理能力质疑而导致赎回基金, 还可能导致基金公司估值不准而导致套利赎回, 最终导致基金规模缩减。所以就风险调整指标的效果来看, Sharpe比率反映基金的绩效要比Treynor指数好。

本文经对比和研究认为, 在基金的几大风险调整绩效指标中, Sharpe比率最能反映基金业绩经过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情况, 优先推荐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采用Sharpe比率。

四、结语

开放式股票型主动型管理基金整体上可以跑赢市场, 基金公司显示出了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大部分开放式股票型主动管理基金能够跑赢大盘, 但是从收益率上可以看出, 各个基金的管理水平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在开放式股票型主动型管理基金中, 高风险与高收益不存在正向的相关关系。各基金的风险是由各个基金公司的投资风格和策略来决定的, 本文实证显示, 基金的收益率标准差相差不大, 说明在主动型管理基金中, 风险越大, 并不一定能取得更高的收益。

衡量基金绩效的风险调整指标中, Sharpe比率比较全面的反应了基金单位风险的超额收益, 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 可以考虑采用Sharpe比率。

参考文献

[1]张仁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 2013.

[2]魏文志.非系统风险对开放式基金业绩持续性的影响[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 2013.

[3]常志伟.市场结构对基金绩效的影响[D].西南财经大学, 2012.

[4]王珊, 王锋.我国开放式股票型基金择时选股能力的实证研究[J].时代金融, 2014 (2) :80+84.

[5]郑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归因的实证研究[J].新金融, 2014 (2) :22-26.

[6]刘炜.我国开放式基金市场绩效评估研究[J].中国外资, 2014 (4) :176.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7篇

一、文献评述

关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的流动性交易行为及其对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的影响, 国外学者在这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如Hendrick (1994) 等都发现基金的业绩与现金流有着正向相关性。而Ippolito (1992) 等的研究都发现, 共同基金的投资者对过去的业绩呈非线应, 共同基金的业绩与流量的不对称性关系意味着投资者在基金市场奖励了表现好的基金, 但却不一定赎回绩差基金。国内对于此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陈敏杰 (2005) 对基金收益与赎回率关系的研究得出, 投资者倾向于更多赎回基金累计净值低, 分红金额小的基金。肖奎喜 (2005) 对38只开放式基金在2004年上半年实证研究显示, 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与其申购率呈正向关系, 与其赎回率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综上所述, 对于流动性交易与基金绩效关系的分析, 国外学者做了比较深入地研究, 但并没有形成成型的理论, 同时, 学者所关注的因素不同, 得到的结论也不相同。因此, 国外的实证研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而国内对于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交易与基金绩效关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有很多方面还不完善, 尤其是对股票型投资基金的相关研究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二、研究假设

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交易对业绩产生的影响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对基金业绩的影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可能会打乱基金经理原来拟定的最优资产组合, 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需要重新分配资产, 导致交易成本增加, 从而对基金的业绩产生影响, 尤其是面临大额赎回时, 基金经理甚至不得不将组合中流动性不高的资产变现, 产生流动性损失, 从而对基金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 共同基金的业绩也可能是决定现金流入流出的因素之一。投资者可能根据基金的业绩来决定他们的购买对象, 业绩好的基金可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 而业绩差的基金则可能遭到投资者的抛弃。即投资者的正反馈交易, 即买入业绩好的基金而卖出业绩差的基金。Ippolito (1992) 、Sirri和Tufano (1998) 的研究都发现优秀的基金业绩会导致大量的新资金流人, 基金收益和基金流量之间存在正反馈关系。由此得出:假设一: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与其申购率呈正相关;假设二: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与其赎回率呈负相关。

二是基金资产换手率对基金绩效的影响。基金的周转率越高, 基金经理花费在信息收集和持股转换的精力越多, 因此越有可能通过不断持有相对价值低估的股票而获取更高的收益。Russ (2000) 研究了基金管理资产与基金绩效的关系, 得出结论:高周转率的基金持有的股票表现优于低周转率的基金, 因此其绩效优于低周转率的基金。类似的结论也可从Grinblatt&Titman (1994) 、Chen et al. (2000) 和Dahlquist et al. (2000) 得到。鉴于上述分析, 提出以下假设:假设三: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与资产换手率呈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其一, 指标选择及模型设计。

(1) 业绩指标。在国外发达资本市场中, 主要采用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来评价基金业绩, 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当数Sharpe指数, 本文就采用此指标来衡量基金绩效。这一指标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Sp为夏普指数, Sp值越大, 表明基金的实际业绩越好;反之, 则业绩越劣。 表示投资组合在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 表示无风险利率, σP是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计算公式为:

(2) 流动性交易比率指标。基金的申购率 (PR) 定义为单个基金在研究期间的申购份额与期初基金资产份额 (NAV) 的比值:PR=PQ/NAV。基金的赎回率 (RR) 定义为单个基金在研究期间的赎回份额与年初基金资产份额 (NAV) 的比值:RR=RQ/NAV。基金资产换手率 (TR) 定义为股票交易量 (TE) 的二分之一与期初资产净值的比值, 换手率体现出了基金资产交易的活跃程度:TR= (TE/NAV) /2。

(3) 模型设计。基于以上的分析, 笔者建立流动性交易与基金绩效的关系模型如下:

Sp=a+b1PR+b2RR+b3TR+u

Sp为因变量, 表示基金绩效, PR、RR、TR为自变量, 分别表示基金的申购率、赎回率及基金资产换手率。

其二, 数据处理。本文选取的基金样本为200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 样本评价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限于研究样本数据来源, 笔者选取了96只基金, 以此为代表。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和讯网站基金数据库, 国泰安基金数据库, 部分数据来源于各基金的半年报。数据处理主要采用spss13.0软件。本文的实证分析中, 选用1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作为年无风险收益率。在样本观察期内,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经历了3次调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17日为2.52%;2007年3月18日至5月18日为2.79%;2007年5月19日至6月30日为3.06%, 所以, 半年度的无风险收益率采用它们的加权平均值代替,

四、实证检验与分析

其一, 描述性统计分析。表1是对96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在2007年上半年的申购率、赎回率、基金资产换手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2007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 申购率、赎回率、基金资产换手率普遍较高, 均超过了100%。申购率最大值达到71.89, 最少值仅为0.09, 前者是后者的几百倍, 说明投资者对不同开放式基金的认同程度迥然不同, 有的基金被投资者踊跃申购, 导致基金资产的快速扩容, 而有的基金则少有投资者申购;赎回率均值为4.0139, 为申购率的44.80%, 表明投资者对基金的申购力度远大于赎回力度。从资产换手率来看, 最大值为94.859, 表明这只基金由于投资者的频繁买入和卖出使其炒作程度较大, 最小值仅为0.224, 说明该基金的投资者奉行买入并长期持有的策略。

其二, 不同规模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交易比率分析。基金的规模一定要跟市场的规模相适应。2007年, 基金的发行量很大, 同时市场扩容也具有相当的规模。笔者认为:大概四十亿以下都可以归为小基金, 而超过90亿的归为大规模基金, 基金平均资产净值在40-90亿的归为中等规模基金。

从表2可看出, 2007年96只基金的半年均申购率是随着基金规模的增大而增大的, 大型基金的半年均申购率是小型基金的1.68倍多, 而其半年均赎回率约是小型基金的0.80倍, 说明投资者对大型基金的认同感较高, 因而投资者对大盘基金的申购频率要比小盘基金高得多, 对其赎回率却比小盘基金要低, 而中型基金与大型基金在这两个指标上则相差不大。由于小盘基金的申购率低而赎回率比大盘基金高, 这样迫于赎回的压力, 使其调仓的概率增加, 相应的基金资产的换手率也远高于大盘基金。

其三, 统计检验结果与分析。依据模型, 检验结果如表3。

F=83.899 (p=0.000) Adjusted R2=0.724***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由于F=83.899 (p=0.000) , 回归方程在显著性水平为1%的假设上通过了检验。

据表3, 对实证结果作如下分析:一是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赎回率与经过风险调整后的业绩显著负相关, 表明开放式基金的赎回率越高, 基金的业绩越差;同时, 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资产换手率与经过风险调整后的业绩显著正向关, 表明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资产换手率越高, 基金的业绩越好。验证了假设2与假设3。二是从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申购率与业绩的关系来看, 回归方程的斜率系数为正值, 说明申购率对基金的业绩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但其斜率系数很小, 其显著性也不高, 说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率与业绩的关系不明显.也就是说投资者不一会申购那些近期业绩好的基金, 可能是因为, 投资者在申购时不仅要考虑近期业绩, 同时也会考虑基金过去的业绩, 对于历史业绩较好的基金, 即便是当年收益率较差, 投资者也大都会归为偶尔运气不好所致, 并不会影响在此期间对该基金的投资额, 如果当年的收益率高, 更会加深投资者对该基金的认同, 并迅速导致新资金的流入;而对于历史业绩较差的基金, 即便某年出现较高的收益率也只是被归结为偶然运气, 因此, 并不会增加在此期间对该基金的投资额。类似研究结论可从Roston (1996) 中得到。

五、结论及局限性

本文就我国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交易及其与业绩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研究发现: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与其赎回率显著负相关, 表明业绩越差的基金, 其流出的现金越多, 即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偏好赎回绩差基金;但对基金申购率的分析却显示, 基金的申购率与其业绩并没有显著正相关, 也就是说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并没有奖励绩优基金, 这一发现为开放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对基金资产换手率的分析显示, 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资产换手率与业绩呈显著正相关, 表明研究期间我国基金经理的配仓、换仓行为是有效的, 有助于提高基金绩效。

本文对股票型基金流动性交易的研究旨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进一步的研究可望采用更长的时期及更多的样本, 以便从更深层次揭示我国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流动性交易及其与业绩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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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敏杰:《我国开放式证券基金净赎回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浙江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行业型开放式基金 第8篇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 基金也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长速度和业绩水平。至2008年7月, 我国共发行开放式基金371只, 其中股票型基金166只, 混合型基金119只, 债券型基金41只, 保本型基金5只, 货币市场基金40只。基金的出现和发展, 能有效地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

2 数据说明与变量选择

本文的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首先挑选在2005年后成立且2005、2006、2007年续存的38支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统计出这38支基金在2005、2006、2007年各季度前十大重仓, 共计386家上市公司。再以这386家上市公司为基础, 依次在集合中寻找自身在集合中是作为第几大重仓股出现和出现的次数, 作为统分的基础。数学公式为:

undefined

Yj表示第j家上市公司的总分数;Xji表示第j家上市公司在第i大重仓位置出现的次数。按得分大小排序我们选出得分在150分以上的40家公司, 并剔除了2004年以后的公司和金融类上市公司, 最终确定了29家被投资的上市公司。然后, 根据这29家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和行业地位等因素, 在38家基金从未投资的上市公司中挑选了29家对比公司。财务指标选取了总资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资产管理能力、成长能力、收入质量。选取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2004、2005、2006年季度数据, 数据来自WING数据库。

3 显著性检验

在指标的选取上, 本文主要从8个方面考察两类公司在财务特征方面的差异:总体情况 (总资产) 、盈利能力 (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收益率、主营业业务利润率、权益收益率)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长期负债率) 、流动性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资产管理能力 (总资产周转次数、存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成长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 、收入质量 (应收账款占总收入比例、营业外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其他应收款占总收入比例) 。为了使得数据之间具有可比性, 我们对季度数据分别做了均值和中位数的显著性检验, 因此有12组结果 (如表1) 。

在总体情况方面, 均值检验不是特别理想, 只有8次在0.1水平上显著, 这主要是因为29家被基金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中, 总资产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太远, 也就是说极值对均值检验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而中值的检验就消除了极值的影响, 因此所有结果都在0.01水平上显著。

注:每个指标下第一行列示的为均值双边T检验在不同显著水平上显著的个数, 第二行列示的为中值K-W检验在不同显著水平上显著的个数。*, **, ***分别表示在0.1, 0.05, 0.01水平上显著。

在盈利能力方面, 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收益率和权益收益率的均值和中值检验都在0.01水平上显著, 只有主营业务利润率的均值检验3次在0.05水平上显著。因此, 本文认为, 被基金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与对比公司在盈利能力上存在显著的差别。

在偿债能力方面, 我们考察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该指标从一方面衡量了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另一方面也衡量了财务杠杆的正面作用。这一指标的均值和中值检验均在0.01水平上是显著的。而在长期负债率方面, 该指标的均值检验只有1次在0.1水平上显著, 其余的均值和中值检验均不显著。

在流动性方面, 我们主要考察的指标是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这两个指标的均值和中值的显著性检验均未通过, 这也许是因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每个行业里都不同。

在资产管理方面, 总资产周转次数和存货周转次数的检验都不显著, 只有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的检验结果还可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的均值检验有4次在0.1水平上显著, 中值检验有6次在0.1水平上显著。

在成长能力方面, 净利润增长率只有在中值检验上还算比较显著, 有4次在0.05水平上显著;净资产增长率也是在中值检验上显著;而总资产增长率在均值和中值检验中均有一定的显著。

在收入质量方面, 应收账款占总收入比例和营业外收入占总收入比的均值和中值检验都不是很显著;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这个指标在均值检验均在0.05水平或者更高水平上显著, 该指标的中值检验也有10次在0.01水平上显著。

参考文献

[1]胡倩.中国基金持股偏好[J].上海证券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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