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课程标准范文

2024-07-31

新旧课程标准范文(精选11篇)

新旧课程标准 第1篇

(一) 新课程性质与老课程性质的差异

本次美术新课标的颁布针对课程性质与课程价值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更全面具体地阐明了当代美术教育的新思潮。它将“具有人文性质”的原美术课程进行改革, 开宗明义, 认为:“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凸显其“视觉性”特征, 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术教育的根本特点, 即“物质材料的依赖性”和“直观形象性”的特点。这样更加突出了学科本体在理解美术教育上的重要性和基础性, 同时确立了美术教育的立足点。

(二) 新课程性质相对与老课程性质的优越性

新课程性质从过去单纯培养学生对人文历史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感知阶段, 从美术教育出发, 全方面培育学生的感知能力和动手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道德理念和审美情操。以促进学生的创造能力为目标, 时刻对学生进行直观形象的刺激, 从而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终目的。

新课程标准同时强调美术课程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性和愉悦性, 使学生学到具体的美术操作技能的同时完成对美术作品的赏鉴和感悟。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想象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 在学习的同时享受美术作品给人们带来的乐趣和愉悦。这是培养一个拥有自信心、包容心、道德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必要前提。

二.基本理念的比较

(一) 新课标在基本理念上的改动

新课程标准对美术教育的基本理念以原有的实验基础为指导方向, 指出了美术课程所具备的四大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文化与生活、注重创新精神。其中“面向全体学生”成为美术新课标基本理念中尤为强调的一点, 其原因是由基础教育的本质所决定。

(二) 面对基础教育提出新课标的意义

基础教育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以培养合格的公民、劳动者、专门人才为目的。学生享有平等的入学权利, 关注生命价值与意义提升。因此在教育活动中, 为避免对基础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解释教育本质, 把握基础教育的规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美术课程标准应遵循基础教育的宏观指导方向进行完善和改革。新课表将“面向全体学生”作为基本理念中的重中之重其意义是不可忽略的。教育主体从老师向学生转变的同时, 不仅使学生可以正确认识自己同时也可以使学生产生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发学生对美术课程的积极态度, 从而为培养心理发展健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打下良好基础。

三.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的比较

(一) 三个维度提出的意义

相对于旧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美术新课标明确的提出了美术课程应具备三个维度, 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并将其纳入课程总目标的基本陈述中。

这更加明确了学校的美术教育在传授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同时, 更要加强学生自学的能力。使学生在正确的并且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中学有所成、学有所趣。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美术教育的同时不仅要做到传道授业, 还要做到恩施并重。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情感态度。这一教学维度的提出, 不仅深层次刻画了美术教学观念, 也成为美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需要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 三个维度的提出对美术教师的要求

三个维度遵循了我国现行基础教育的基本原则, 围绕教育目的、教育手段提出。强调了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方法与过程, 通过对美术的学习进一步地提升学生的自我价值, 以优化学生的道德情感, 端正对学习和生活的态度为目的进行课程的安排和组织。使学生在美术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为日后迈入社会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教师有针对性的安排美术课程, 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活动。

四.教学建议的比较

(一) 积极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观及其意义

“美术课程的改革不仅是内容的改革, 也是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比2011版和2001版的课程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新增添了“积极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观”这一核心要义。其意义在于使每一个学生都公平地享有美术教育的权利。

(二) 积极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观对教师提出的要求

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观主要从围观和宏观两方面对教师做出了要求。

1.从微观角度出发对教师提出的要求

教师应针对不同学生的程度和情况对学生展开多样的教学形式。有针对有目的组织教学活动。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对其进行培养,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原则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让学生有计划地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深化对美术的学习与教育。

2.从宏观角度出发对教师提出的要求

针织休闲服新旧标准 第2篇

同时在探讨新旧针织休闲服装标准的基础上,对目前针织休闲服装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以期望对控制针织休闲服装的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针织休闲服;纺织标准;探讨;建议

1 前言

针织休闲服因其独特的款式和造型成为社会上广受欢迎的一种服饰,它穿着舒适、适体、自然,几乎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类服装。

然而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追求舒适、时尚成为流行趋势,人们对针织休闲服的款式、价格、质量、舒适程度、所用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针织休闲服的纺织标准也必须进行适当的改变。

新的针织休闲服标准FZ/T 73020―《针织休闲服》[1]已经于12月28日发布,并将于6月1日实施,本文对《针织休闲服》的新、旧标准内容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列出了两个标准的主要不同点,以供探讨。

2 主要内容

2.1 结构和特点

新标准仍采用现行针织服装标准的基本结构,规定了针织休闲服装的适用范围、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判定原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并在附录中规定了拼接互染程度的试验方法。

新标准比较显著的特点是更注重理化性能的考核。

不仅兼顾了GB 18401的实施,同时不同程度地收严和增加了相应的`指标,提高了产品的品质,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加适应市场需求。

2.2 主要变化

2.2.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不同

首先,新标准中的标准基本都是无年代号引用的,即所引用的标准为最新版本;其次,新标准引用了旧标准颁布后陆续发布的普遍性适用标准(见表1);再次,新标准增加了新增项目的引用标准(见表2)。

2.2.2 产品的标识要求

新标准根据GB 18401对服装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在使用说明中补充了安全技术类别的标识要求,体现了与现行国家纺织品强制性要求的一致性。

2.2.3 判定规则

旧标准中规定复验时检验数量为初验时数量,新标准中规定复验时检验数量为验收时检验数量的2倍,对生产者更加公正,判定更加精确。

2.2.4 安全性能的考核增加

考虑到当前GB 18401的实施和与国际“绿色”法规接轨,除旧标准已有的甲醛含量、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外,新标准进一步补充了GB 18401规定的耐水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基本安全技术项目的考核,且对甲醛、pH值、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再规定具体数值指标,均按GB 18401规定执行。

2.2.5 内在质量指标的变化

(1)纤维含量改为按FZ/T 01053标准执行,删除了对10%以下纤维含量的规定。

(2)色牢度。

A)增加了耐干洗色牢度指标。

变色、沾色:优等品≥4~5级,一等品≥4级,合格品≥3~4级。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针织休闲服的质量、所用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费者也会采用干洗的方法进行清洗。

因此,增加耐干洗色牢度的考核是结合产品使用实际情况的一项调整。

相应的,同时增加干洗尺寸变化率,使得标准更趋合理。

B)增加了拼接互染色牢度的考核要求。

鉴于现在针织休闲服的款式、舒适程度、所用材料等方面的特点――拼接针织休闲服增多,增加了拼接互染色牢度的考核要求,添加了附录A中拼接互染程度测试方法,更符合市场需求。

C)增加了耐唾液色牢度指标。

由于婴幼儿、儿童中针织休闲服装也占有相当比例,故增加此项指标更显合理。

D)增加了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指标。

更符合人们日常穿着中对此指标的要求,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新标准中除了以上几个色牢度指标增加外,其余几个色牢度指标也有细微调整(详见表3)。

E) 增加了水洗后外观质量的考核。

该项指标中要求印花部位不允许起泡、脱落,绣花部位缝纫线无严重不平整,贴花部位无脱开,附件无脱落、锈蚀。

解决了近年来由于水洗后外观质量投诉增加的情况,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对生产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F)顶破强度的考核指标发生了变化。

在旧标准中,产品的顶破强度考核指标为大于135N,而新标准则规定大于250N,顶破强力指标加严。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穿着舒适度要求的增加,采用原标准对该产品进行考核时,该项指标已明显低于实际穿着。

因此,新标准的修改符合针织休闲服装发展的实际情况。

G)调整了水洗后扭曲率指标,增加水洗后扭曲率试验。

将上衣对此项指标的考核分为条格和素色两类考核,且条格类更加收严(详见表4),对紧口类产品和非直摆上衣、裙类产品不考核水洗后扭曲率,这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在检验中更具可操作性。

2.2.6 外观质量的调整

(1)细化了表面疵点要求

表面疵点作为影响服装外观的要项之一,直接决定着消费者的接受度和服装的外在品质,然而旧标准对该部分的内容略显粗糙,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服装质量控制的需要,为此新标准做了调整和补充,要求更加严格。

如增加了止口反吐,缝纫不平服,拉链不平服、不顺直,丢工、错工、缺件等的规定。

这些调整不仅使标准对该部分内容的考核更加全面和完善,也更具实际意义。

(2)细化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规定

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由旧标准中优等品≤0.5cm、一等品≤1.0cm、合格品≤1.5cm,修改为按衣服对称尺寸长短分为四类(详见表5),相应地进行规定。

更加合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便于操作,新标准修改且补充了成衣测量部位规定表等。

3 建议

FZ/T 73020―2012《针织休闲服》标准增加了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水洗后外观质量的考核,完善了产品安全技术、表面疵点、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等项目,不同程度地改变了水洗后扭曲率、耐光色牢度、顶破强力、复验等项目。

新标准的制定符合针织休闲服装发展的趋势,并具有一定的前瞻,同时也体现了目前标准从生产指导型向消费指导型的转变。

但是,有些针织休闲服由于织物组织结构特点或穿着不当,很容易产生勾丝,甚至勾断,不仅影响美观,而且有可能造成整个产品损坏,由此产生质量纠纷使得质检部门无法判定。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新旧标准对比 第3篇

关键词: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S防水涂料;检测;国家标准

中图分类号:TU5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6-0109-02

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又称JS复合防水涂料,是建筑防水涂料中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防水涂料。该防水涂料是利用水泥与丙烯酸酯等水乳型聚合物乳胶通过合理配比,复合而成的双组分防水涂料,即由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复合而成。它综合了有机材料弹性高和无机材料耐久性好的特点,既有一定的刚性,又具有一定的韧性,并且具有很高的粘结性,涂层可以做得很薄,可在潮湿或干燥的砖石、砂浆、混凝土、金属、木材、各种保温层、各种防水层如:沥青、橡胶、SBS、APP、聚氨酯等基面上直接施工,广泛适用于屋面、厨卫间、地下室、水池、隧道、桥梁、水库和其它建筑工程。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是涂料水性化发展的方向,也是对环境法规日益重视的体现。虽然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发展是近二十年的事,但是由于其施工简单、修补方便、性能优异等优点,成为中国建设部重点推荐的防水材料之一,是一种具有巨大应用前景的绿色环保型防水涂料。聚丙烯酸酯乳液本身就具有优异的耐候性和耐酸、碱性,与水泥配合使用时更具有作为防水涂料的优势。该防水材料发展迅速,2001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本关于该防水材料的行业性标准,于200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效果不断得到提高,各方需求中也对其提出了新的要

求,为了更好的适应其发展,规范市场,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GB/T 23445-2009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对JS复合防水涂料以国家标准的形式的第一次明文规定。我们将通过GB/T 23445-2009和JC/T 894-2001的对比更深入的了解该文的具体要求。

1GB/T 23445-2009标准制定与实施

GB/T 23445-2009国家标准对应于日本标准JIS A 6021-2000《建筑用防水涂料》,该标准与JIS A 6021-2000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该标准还参考了日本建筑学会标准《聚合物水泥系涂膜防水工程施工指南(草案)》(2006)的有关内容。该标准自2010-01-01起实施,JC/T 894-2001行业标准即日起废止。GB/T 23445-2009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归口。

2GB/T 23445-2009与JC/T 894-2001的规范要求对比

2.1定义及分类

在GB/T 23445-2009规范中对JS复合防水涂料的定义为:以丙烯酸酯、乙烯-乙酸乙烯酯等聚合物乳液和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填料及其他助剂配置而成,经水分挥发和水泥水化反应固化成膜的双组分水性防水涂料。在JC/T 894-2001中的定义为以丙烯酸酯等聚合物乳液和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外加剂制得的双组分水性建筑防水涂料,所用原材料不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在GB/T 23445-2009规范中明确的提出了乙烯-乙酸乙烯酯聚合物,并将原来所用外加剂改以填料及其他助剂来代替,且明确提出了形成该防水材料的物理及化学过程——经水分挥发和水泥水化反应固化成膜。

在GB/T 23445-2009规范中:产品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Ⅱ型、Ⅲ型。

Ⅰ型适用于活动量较大的基层,Ⅱ型和Ⅲ型适用于活动量较小的基层。

在JC/T 894-2001规范中:产品分为Ⅰ型和Ⅱ型。

Ⅰ型:以聚合物为主的防水涂料,主要用于非长期浸水环境下的建筑防水工程;

Ⅱ型:以水泥为主的防水涂料,适用于长期浸水环境下的建筑防水工程。

GB/T 23445-2009规范中未对各类型进行定义,只规定其适用环境,这样使得液料与粉料在配比上有了更加灵活的空间,这样的规定更着重反映了对使用效果的要求,这也充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聚合物乳液和水泥的配比不能成为其定义类型的依据,只作为研究過程中的参考,同时也说明以聚合物为主的防水材料适用于活动量较大的基层并不是绝对准确的。

2.2自闭性的提出及相关规定

GB/T 23445-2009规范中提出自闭性的定义:防水涂膜在水的作用下,经物理和化学反应使涂膜裂缝自行愈合、封闭的性能。以规定条件下涂膜裂缝自封闭的时间表示。该标准中自闭性为可选项目,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JC/T 894-2001规范中未提出自闭性的定义。

2.3物理力学性能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对比

(1)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黏结强度(见表1)

表1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黏结强度

序 号试验项目GB/T 23445-2009JC/T 894-2001

ⅠⅡⅢⅠⅡ

1拉伸强度无处理/MPa≥1.21.81.81.21.8

加热处理后保持率/%≥8080808080

碱处理后保持率/%≥6070707080

浸水处理后保持率/%≥607070未规定进行该项检测

紫外线处理后保持率/%≥80无要求8080

2断裂伸长率无处理/MPa≥2008030200

加热处理后保持率/%≥1506520150

碱处理后保持率/%≥150652014065

浸水处理后保持率/%≥1506520未规定进行该项检测

紫外线处理后保持率/%≥150无要求15065

3黏结强度无处理/MPa≥0.50.71.0未规定进行该项检测

加热处理后保持率/%≥0.50.71.0

碱处理后保持率/%≥0.50.71.0

浸水处理后保持率/%≥0.50.71.0

上表为GB/T 23445-2009与JC/T 894-2001在物理力学性能指标上的对比,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GB/T 23445-2009规范中加入了浸水处理试验,且在3种类型产品中都有明确规定。在浸水处理试验中,我们可以与碱处理后试验的检验过程及数据结果进行对比,在该标准中,碱处理后试验与浸水处理试验的对应标准要求参数是完全相同的。碱处理后试验与浸水处理试验的检验结果能够为我们提供更为清晰的产品质量情况,也为施工提供更可靠的保障。JC/T 894-2001规范中未要求进行浸水处理试验。

(2)干燥时间。GB/T 23445-2009规范中未提到表干时间、实干时间的概念。JC/T 894-2001规范中要求表干时间不大于4 h,实干时间不大于8 h,对Ⅰ型、Ⅱ型的产品要求是相同的。

3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阐述,基本对GB/T 23445-2009规范有了一定的了解。在GB/T 23445-2009规范中,自闭性定义的提出,物理力学性能中浸水处理后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黏结强度的新要求都充分体现了GB/T 23445-2009规范加强了水环境对防水涂料的影响情况检测。该项检测可明显加强防水涂料的适用效果,提高产品质量,并使得检测结果更具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郑高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研制[D].西北工业大学,2006

2 肖明祥.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涂料技术与文摘,2004(3)

3 张智强、董 松.聚合物水泥基复合防水涂料各组份对其性能的影响[J].新型建筑材料,2002.1

4 胡海鹏、卢迪芬、朱小容.水泥基防水涂料的组成与性能的关系[J].新型建筑材料,2005.4

New Old Standard Contrast of Waterproof Coating of Polymer Cement

Zhang Chuan

Abstract:This text passes GB/T23445-2009 of “ waterproof coating of cement base of polymer ” correctly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GB/T23445-2009) with JC/T894-2001 of “ waterproof coating of cement base of polymer ”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JC/T894-2001) two norms contrast, the regulation understanding the new standard is normal making us deeper, hope that it is sure to consult to offer for the fact that measure personnel relevantly through the exposition of this article.

新旧课程标准 第4篇

课程标准中科学内容含“物质”“运动与相互作用”及“能量”三大一级主题, 在每个一级主题下有若干二级主题, 每个二级主题下又有若干三级主题。这次保留了原课标中的一级、二级主题, 主要针对三级主题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科学内容中声学、光学的对比情况

(一)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删去了以下知识内容:

1.探究光在同种均匀介质中的传播特点。

2.色光混合与颜料混合的不同现象。

3.知道波长、频率和波速的关系。

(二) 为进一步理顺知识线索和联系实践, 增加了以下知识要求:

知道平面镜成像的特点及应用。

(三) 对某些知识要求的行为动词层次继续了微调。

通过观察和实验, 知道白光是由色光组成的改为通过实验, 了解白光的组成和不同色光混合的现象。

(四) 进一步明确某些条目的具体要求, 增强可操作性。

1.把实验稿中“探究并了解光的反射和折射的规律”明确为“探究并了解光的反射定律, 探究并了解光的折射现象及其特点”。

2.明确提出知识要求:“知道平面镜成像的特点及应用。”

五、科学内容中热学、能量的对比情况

(一)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删去了以下知识内容:

能从生活和社会应用的角度, 对物质进行分类。

(二) 为进一步理顺知识线索和联系实践, 增加了以下知识要求:

了解热机的工作原理。

(三) 对某些知识要求的行为动词层次继续了微调:

1.用水的三态变化解释水循环现象, 改为说明水循环现象。

2.通过实例了解能量及其存在的不同形式。能简单描述各种各样的能量和我们生活的关系, 改为了解能量及其存在的不同形式。描述各种各样的能量和生产、生活的联系。

3.通过实例认识能量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 不同形式的能量可以互相转化。改为通过实验认识能量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 不同形式的能量可以互相转化。

4. 用比热容“解释”现象改为“说明”现象。

5. 初步了解在现实生活中能量的转化与转移有一定的方向性, 改为知道能量的转化与转移有一定的方向性。

(四) 进一步明确某些条目的具体要求, 增强可操作性:

1.“知道物质的熔点、凝固点和沸点”, “了解物态变化过程中的吸、放热现象”。对以上知识, 提出明确要求。 (实验稿是“尝试将生活和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与物质的熔点或沸点联系起来”。)

2.明确要求:“知道分子动理论的基本观点”。 (实验稿是“初步了解分子动理论的基本观点, 并能用其解释某些热现象”。)

新旧课程标准 第5篇

新的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1、空间覆盖完整,城乡用地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衔接清楚;

2、系统层次清晰,与城乡规划体系对接明确

3、适用面广,即可用于现状调查统计,也可用于规划编制,还可用于规划和审查管理;

4、与原城市用地分类体系基本衔接良好。

此次对分类的调整适应了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体制的改变,对以前一些分类模糊,或者两者关系不大却划分在一个中类、大类的用地进行了调整。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调整方便了规划和审查管理,减少了一些很难界定界线的用地区分问题,而且细化后的用地分类缩小了同名用地下用地的种类,更加准确。

下面从具体调整上来介绍其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影响。

居住用地

1、考虑目前居住区配套规划的中小学往往由于建设主体不清而面临土地空置等问题,从政府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便于实际管理等要求出发,将中小学用地划入“教育科研用地”。

2、二类居住中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体现国家关注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公共政策。公共设施用地的分化调整

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拆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两大类。“公共设施用地”主体内容仍然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体系,但是目前的状况是,许多过去由政府统管的公共设施项目逐步交给市场运作,投资主体多元化导致公共设施类型发生分化,同时也对规划提出了将该地类进行区分的要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现在是两种概念,代表了两种导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指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在于必须控制以保障满足民生需求的服务设施。对该大类的调整只是根据现状,对类型较多的进行了细化,对相似的进行了整合。

例如,将以前的“文化设施用地”将原国标“文化设施用地”缩小范围,仅包括图书、展览、文化活动等公益性设施用地。原国标“新闻出版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广播电视用地”的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文化艺术团体等,纳入本标准“艺术传媒用地”等。

“教育科研用地”新增“中小学用地”小类,建议充分结合主管部门教育部门的规划设想,将中小学的规划在教育专项规划的编制中具体落实。

“医疗卫生用地”中,将原”休疗养用地”纳入本标准的“旅馆用地”,这样的调整避免了用医疗作为掩护以修养为目的的行为产生。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原国际分类中社会福利院等纳入“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为了体现政府对社会福利的保障职能,本标准将其单列为种类。

高中历史新旧课程之比较观 第6篇

关键词:课程观 知识结构 教育目标 课程结构 专业化

从去年秋季至今,我已经参加了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举办的一系列新课程培训活动,培训的内容有:理念的形成、知识的建构、课本知识的解读、视频课堂等等。新课程逐渐由人们脑海中遥远的将来和模糊的提法从幕后走到前台,真真正正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通过几次集中培训,我开始对新课程的特点以及与旧课程之区别和差异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考,下面就我自己的感悟,谈几点体会。

一、知识结构的基本特征比较

从课程的知识建构来说,旧课程知识的结构被新课程的模块替代;旧课程知识的章节结构被新课程的专题替代;旧课程由国家建构转变为新课程由国家确定方针,国家、学校共同建构,显示出适用性、满足学生个性特征和灵活性等特点;旧课程由模糊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课程(就高考而言,其实都视为必修课)形态转变为新课程“必选修课”、“拓展课”、“研究课”三种形态。课本知识由旧课程的渐进性、编年性、系统性转变为新课程的专题性、板块性和鲜明的类比性;由学科本位主义转向基础化、多样化和层次化特点;由特别关注知识的深度,即知识的概念解析转向特别关注知识的广度和思维的扩散。

二、教育的目标比较

由关注学生掌握知识、拓展能力和应对考试转向关注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由定性评价转变为变性评价;由重传授,轻体验和感悟转向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能力的延伸;由课容量大、知识点多和学生被动应付转向给出学生极大的活动余地,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由以课堂和书本为中心转向密切结合实际,学以致用;由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学习机器转向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素养的雕琢和人格素质的培养;由宽知识素养,窄能力素养转变为注重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个性发展和生存能力的培养、创造力和批判思维的培养、合作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国际视野的培养等;由注重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掌握程度,适当自由发表观点转向更多地利用所学知识洞悉现实世界现象的走向,解决实际问题;旧课程重在传授和掌握知识,不重视对学生进行德行教育,因此,有些教育专家认为这些年来,我们培养了许多缺德的学生,人文素养低下的学生,这种教育的着眼点早已经与我国的教育方针相背离,新课程中贯穿着鲜明的培养学生深厚的爱国情感、丰富的人文素养、美学的欣赏能力和鉴赏水平、弘扬中华灿烂文化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意识的宗旨。

三、课程结构的比较

从课程性质看,旧课程关注知识的系统性、联系性和适当的拓展,以教师讲为主,新课程关注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扩散思维,以教师点为主;从课程宗旨看,旧课程的着力点在于挖掘知识本身,探求知识脉络,让学生掌握知识,适当地拓展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新课程要培养学生通过学习专题框架,(学习的方法不只局限于课堂和书本,可以查阅与课本有关的大量书籍和网络信息资料)引领学生形成良好的洞察力、使命感和爱国主义、人文精神、世界意识、健全人格、个性健康发展等素养,从课堂结构看,旧的教法教师主动,学生被动,即使是师生互动,也不过是教师牵着学生走,新的教法则是尽量把学生作为主人,在教师的有意导引下,尽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积极性;从课堂上师生的角色看,旧课堂状态下,教师扮演着多种角色,学生则始终是配角,新课程的课堂中,教师和学生共同立学规、提创意,构筑“历史现场”,创设历史情境,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建设者、建议者、参与者、实践者。

四、教师专业化的不同要求

旧课程状态下对历史教师的专业要求失之偏颇,历史教师只须通晓中学历史教材的体系和体例,通览国家的教学大纲,通识国家的三维目标要求,通读教辅用书,然后就可以履行备、讲、批、辅、考、评各个教学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并没有给学生留出多少答疑解惑的时间,教师更注重的其实是课堂教学问题,忽略了讲课以外的其他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注重了对学生做题和考试能力的培养,轻视了对学生运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即教师更看重自己的教学活动,对于学生的辅助教学活动和自学过程用心不多。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是灌输知识的工具,学生是吸收知识的仓库,久而久之,学生缺失了识别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在旧的教学过程中,教学相长、钟灵毓秀更多的挂在嘴上。同时,学校没有更多地关注教师的课外阅读问题、知识拓展问题、自身修养问题,只要学生考试成绩好,教师即使少读书、少看报,不提高相应的知识素养也无关紧要,用这样的理念评价教师的水平和教学能力,师不高,弟子怎能不拙呢?

新课程的实施要求教师在熟练地掌握国家各项规定的前提下,不断学习和掌握本科目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并且逐步跨出本科目,涉猎其他科目的知识和信息,以满足学生日益增强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的需要,这就势必要求教师既是教育教学的通才,又是本科目的专才,否则,教师的日常教学就必然会出现“通而不专则泛,专而不通则乱。”的现象。教师还要改变旧课程教学中师生教学的不协调以及角色错位的现象,引导学生增强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在课下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求知的能力,为学生养成终身学习和研究的可持续发展习惯而奠基。新课程实践中,国家和学校肯定要对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方面、日常知识的积累方面、日常科研能力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教师也要逐步为自己制定中短期的专业化发展的质量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应对新课程的挑战,不断满足信息时代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于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五、新旧课程特点之比较

说句实在话,旧课程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的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结构、体系和框架是十分明朗的,它十分便于教师和学生对一些历史问题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进行细致的学习和整理,也就是便于学生成体系地掌握历史知识脉络。

新课程的知识基本上是以专题的面目出现的,每一个专题题目很大,涉及的内容有时候要囊括古今中外,其跨度之大,富有研究性,虽令人耳目一新,但专题中所涉及的历史事件或历史现象几乎都是简单地用很少的语句一带而过,似蜻蜓点水。这样一来,我觉得,在日常教学中一定会出现学生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掌握得极不扎实的情况下,去进行同类不同性质的历史现象的比较。这种教学似乎是一种空中楼阁,学生们会出现茫然的现象。因此,我看,新课程适宜学习力强的学生,对于那些历史基础知识比较贫乏,自学能力比较差的学生来说,可能会无所适从的。

可见,新旧课程之间形成了极大的差异,教师从原来的旧教法向新教法转变中,很可能遭遇不适应、难以实现师生科学互动和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问题。教师们都要有个充分的精神准备。此外,旧高考的复习以指导学生熟练地掌握知识点,适当地进行思维扩散特别是简要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为指要,多年来,教师们已经为此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然而新课程考试究竟应该如何贯彻国家培养人才的宗旨,打磨出好的复习方法,目前,几乎所有的教师都是一脸雾水、十分茫然,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

怎样才能使新课程教学顺利而有效,我觉得,两种课程之间还是有互补性的,旧课程可以为新课程打基础,新课程是旧课程的拓展。只要科学地利用、巧妙地衔接,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诸多的感悟还得到实践中去探索和研究。

新旧版本皮鞋标准的差异分析 第7篇

1 适用范围的差异

QB/T 1002—2015《皮鞋》标准适用于由天然皮革、人造材料或多种材料混用等做帮面的一般穿用的皮鞋 (含靴) 。相比于2005版本标准,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 (含靴) , 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应执行QB/T 2880—2007《儿童皮鞋》标准。

2 术语和定义的差异

新版标准增加了两个术语和定义:

(1) 主要部位:皮鞋的帮面外侧、前部。

(2) 次要部位:皮鞋的帮面内侧、后部。

3 技术要求的差异

新旧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差异较大, 新版标准修改了鞋类产品标识、感官质量、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鞋跟结合力、成型底和钩心的鞋跟硬度等技术要求和条件, 使修改后的技术要求更合理, 可操作性更强。新增了异味、跟面耐磨性能、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偶氮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钢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弯曲性能七个项目, 其中偶氮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是首次出现在皮鞋标准中的化学性能参数, 对于保证皮鞋的质量安全, 进而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新旧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主要区别如表1所示。

4 结束语

在历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 皮鞋类产品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有些产品甚至存在钢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弯曲性能等不合格的严重质量问题, 新标准实施后, 皮鞋企业应积极执行新标准, 深入理解新标准的技术要求, 提高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厂检验标准;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检测水平;更新产品标识,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摘要:简要介绍了QB/T 1002—2015《皮鞋》标准与其替代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差异, 详细分析了新旧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的区别, 新版标准对旧版标准的9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 新增了7项技术要求, 新版标准的内容更科学合理。

关键词:新旧版本标准,技术要求,修改,增加

参考文献

[1]QB/T 1002—2015皮鞋[S].

支撑剂新旧标准及实验方法比对 第8篇

1 新旧标准的交替

2006年7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实施SY/T 5108-2006《压裂支撑剂性能指标及测试推荐作法》[5]。经过近10年的分析测试, 其标准方法已不能满足支撑剂产品发展、产品检验、资源和环境保护与行业发展的需要, 所以新标准SY/T 5108-2014《水力压裂和砾石充填作业用支撑剂性能测试方法》[6]由国家能源局发布来替代旧标准, 新标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原标准SY/T 5108-2006即日起废止。

2 新旧标准检测项目的比对

新旧标准比对主要体现在实验方法、实验药剂、实验仪器发生变化 (表1) 。

3 新旧标准检测项目变化与结果分析

3.1 体积密度、视密度和真密度

1) 体积密度是描述一个单位的支撑剂质量, 包括支撑剂和孔隙体积。确定充填裂缝或装满储罐所需支撑剂的质量。体积密度的测试结果直接关系到破碎率试验时所需样品的数量。该值间接决定了压裂中配套的压裂液性能和压裂设备性能, 计算支撑裂缝的支撑体积。

旧标准的体积密度是使用密度瓶来测量, 新标准是使用密度仪来测量, 表2是分别用二种方法测得体积密度值。表2数据是对6个不同样品进行3次平行样测定所得平均值。

/ (g·cm-3)

原理相同, 都是让待测试样品自由下落充满标定好的容器内进行测量。操作过程有一定差异, 通过二种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的测量, 密度仪法测量值重复性相对较好。

2) 视密度是表征不包括支撑剂之间孔隙体积的一种密度, 反映单位颗粒体积的支撑剂质量。通常用低黏度液体来测量, 液体润湿了颗粒表面, 包括液体不可以触及的孔隙体积。

新标准:采用低密度油 (黏度小于5m Pa·s) 做为测试液体, 低密度石蜡油、煤油、柴油或与之相似的油类, 在使用温度下的最大黏度小于5 m Pa·s。表3是对3种不同规格的支撑剂用不同介质的实验结果。

采用低密度油类对覆膜类以及特殊性支撑剂和常规陶粒砂的视密度进行测量, 覆膜类支撑剂、特类支撑剂的视密度测量更加准确, 对常规支撑剂的测量结果影响基本不大。

3) 真密度即绝对密度是不包括支撑剂中的孔隙及支撑剂之间的孔隙体积。支撑剂质量与绝对体积之比就是绝对密度。反映支撑剂的真实密度, 用绝对密度测试仪测量。

3.2 破碎率

测定支撑剂破碎率是为了确定在给定应力条件下支撑剂破碎的数量。用于确定并比较支撑剂抗破碎的性能。确定支撑剂材料可承受的最大压力。

新旧方法破碎率测定的对比:破碎率的测定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只是在测定的形式上有所改变, 新标准是对支撑剂的破碎率分级, 分别为2k (14MPa) , 4k (28MPa) , 5k (35MPa) , 7.5k (52MPa) , 10k (69MPa) , 12.5k (86MPa) , 15k (103MPa) 。例如:在52MPa应力条件下支撑剂产生了9%的微粒, 支撑剂能够承受的最大应力值而不产生超过9%的破碎率的应力值为35MPa, 对应破碎的等级为5k。

对于新旧标准不同的测定形式进行了实验, 表4为所测的实验数据。

从测定数据得知, 新标准体积密度的测定方法所测值低于旧标准所测值, 根据体积密度值新标准所测破碎率在相同应力下低于旧标准所测值。旧标准分低密度、中密度、高密度陶粒支撑剂3种规格, 在52MPa应力下不同规格按不同标准值进行合格判定。新标准取消密度划分, 以支撑剂产生最大的碎屑不超过9%来确定其承受的最大应力值对应破碎等级判断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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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酸溶解度

测量支撑剂中可溶物质数量指标。确定支撑剂遇酸时的适宜性。旧标的12:3的HCl:HF溶液的配置方法改变;新标采用HCl溶液和NH4HF2晶体配制, 由直接接触反应到缓慢接触反应, 配置溶液的方法变得简洁, 盐酸酸液挥发性变小。

对3个样品进行了实验, 每个样品分别做了3次平行样, 数据见表5。

表5可见新标准所得酸溶解度测定值低于旧标准测定值。酸融解度测定过程中, 新标准的药剂NH4HF2起到稳定剂和缓释的作用。实验室中, 氢离子电离的速度变慢, 酸的腐蚀速率变低, 故支撑剂酸溶解度相对容易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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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圆度球度

球度、圆度值越接近1.0, 在常规压裂工艺中, 在地层裂缝铺置后, 颗粒之间受力越相对均匀, 不易破碎, 裂缝导流能力保持能力比较好。支撑剂在裂缝中运移也相对更容易。球度是支撑剂颗粒近似球状程度的量度;圆度是支撑剂颗粒角隅锐利程度或颗粒曲度量度。用途在于各类支撑剂的特性描述。表6是新旧标准判定圆球度的不同指标。

确定圆度球度使用最广泛的的方法是使用Krumbien/Sloss图版法, 现在已采用照相技术或数字技术来确定这些参数, 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3.5 浊度

浊度是确定悬浮颗粒数量或其他细微分离的物质, 反映了支撑剂颗粒表面粉尘、泥质或无机物的含量。

新标准要求:天然石英砂和砾石充填支撑剂的浊度不应超过150FTU;陶粒支撑剂和树脂覆膜支撑剂的浊度不应超过100FTU (100FTU为2006标准) 。新增加了浊度校准液的制备方法, 扩大石英砂和砾石的浊度范围。

表7是对同一个样品分别用圆周旋转和水平往复进行10个平行样实验的结果。

新标准利用水平往复摇样方式测试数据, 数据离散度较小, 平行样测试误差小。

4 结论

1) 圆球度好的支撑剂具备最理想的支撑条件, 使用图版法确定支撑剂的圆球度是经济有效的测试方法。目前采用的照相技术以及数字化技术提高了测定圆球度的效率, 减少劳动力。

2) 酸溶解度使用新药剂HCl溶液和NH4HF2晶体, NH4HF2起到稳定剂与缓释的作用, 由直接接触反应到缓慢接触反应, 降低了腐蚀速率, 酸溶解度测定值相对于旧标准测定值较低。

3) 浊度测定人员之间存在差异, 不可避免, 使用手动往复摇动的方法较接近国际标准要求。

4) 使用密度仪规范了体积密度测试方法, 使用低密度油类作为介质测试视密度可包括液体不可触及的孔隙体积, 尽可能满足新增指标绝对密度。

5) 取消了密度划分限制, 增加了支撑剂的破碎率分级, 严格控制了样品的等级。新标准在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上进行了方法更新, 压裂技术理论和实践更加成熟, 与国际接轨的新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与增补, 使标准更加科学、严谨。且结合我国目前支撑剂发展现状进行了改进, 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使支撑剂的检验标准更加完善, 为我国支撑剂检测提供了有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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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新标准SY/T 5108-2014《水力压裂和砾石充填作业用支撑剂性能测试方法》与旧标准SY/T 5108-2006《压裂支撑剂性能指标及测试推荐作法》测定支撑剂实验性能检测指标的比对, 显示新旧标准方法测定, 样品测定结果存在差异;且新旧标准方法操作中存在区别, 新标准改善了支撑剂样品分析的准确度、对我国压裂支撑剂行业标准与国际ISO标准的对接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

关键词:支撑剂,实验比对,新旧标准

参考文献

[1]赵汝丽.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新旧标准测定方法比对[J].环境科学导刊, 2015, 35 (Z1) :82-86.

[2]贺志鹏, 杨萍.GB/T 8628以及GB/T 8630新旧标准比较[J].染整技术, 2015 (8) :48-49.

[3]王步娥, 宋开利.致密油气开采技术与实践[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15.

[4]赵明国, 党庆功.石油工程实验[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2014.

[5]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裂支撑剂性能指标及测试推荐方法:SY/T 5108-2006[S].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2007.

新旧课程标准 第9篇

关键词: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随着建筑材料日新月异的发展, 各类新型砂浆不断涌现。为规范建筑砂浆基本性能的试验方法, 提高砂浆试验精度和实验水平, 并在检验或控制砂浆质量时有统一的砂浆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 J70—90 (以下简称为旧标准) 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 J/T70—2009 (以下简称为新标准) , 现将修订前后的标准加以比较, 以飨读者。

1 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标准适用范围增大, 即由原标准的适用于现场拌制砂浆改为适用于建筑砂浆 (包括现场拌制和预拌砂浆) 。新标准适用于以水泥基胶凝材料、细骨料、掺合料为主要材料的, 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用途的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旧标准适用于以水泥、砂、石灰和掺合料等位主要材料, 用于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砌筑、抹灰等用途的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

2 仪器设备

1) 表观密度试验时, 新标准要求容量筒的筒壁厚应为2~5m m, 旧标准筒壁厚为2m m。

2) 振动台:新标准振幅应为0.5±0.05m m, 频率应为50±3H Z; (做表观密度、分层度、立方体抗压强度均需用到) 。旧标准为水泥胶砂振动台, 振幅0.85±0.05m m, 频率50±3H Z。但新标准中做收缩试验时仍用水泥胶砂振动台振动密实。

3) 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新标准中, 仪器由试针、容器、压力表和支座四部分组成;旧标准中仪器由试针、容器、台秤和支座四部分组成, 修改后的名称更符合实际。

4) 试模:新标准中为带底试模 (底模为钢底模) , 旧标准中为无底试模 (底模为砖底模) 。其余刚度、不平度和不垂直度的要求一样。

5) 压力试验机:新标准要求精度为1%, 旧标准要求采用精度 (示值的相对误差) 不大于±2%。

6) 抗冻性能试验中, 新标准要求天平或案秤称量应为2kg, 感量应为1g;旧标准要求天平或案秤称量应为5kg, 感量应为5g。

7) 砂浆稠度仪新标准中试锥连同滑杆的质量应为300±2g;旧标准中为试锥连同滑杆的重量应为300g。

3 养护条件

新标准中养护条件:温度为20±2℃, 相对湿度为90%以上。养护期间, 试件彼此间隔不得小于10m m, 混合砂浆、湿拌砂浆试件上面应覆盖, 防止有水滴在试件上;旧标准中养护条件为:

1)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 相对湿度60~80%;

2)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 相对湿度90%以上;

3) 养护期间, 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 m。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 可采用自然养护。

4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新标准中每组试件的数量为3块, 增加了机械振动成型方法, 加荷速度为0.25~1.5KN/s, 砂浆强度不大于2.5M Pa时, 宜取下限。计算公式为fm, cu=KN u/A (K为换算系数, 取1.35) 。试验结果由下列要求确定:1) 应以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f2) , 精确至0.1M Pa;2) 当三个测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 应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舍去, 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 当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 该组试验结果应为无效。旧标准中每组试件的数量为6块, 加荷速度为每秒钟0.5~1.5 KN (砂浆强度5M Pa及5M Pa以下时, 取下限为宜, 砂浆强度5M Pa以上时, 取上限为宜) 。计算公式为fm, cu=N u/A。以六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平均值计算精确至0.1M Pa;当六个试件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超过20%时, 以中间四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5 具体细节

1) 新标准中增加了保水性试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含气量试验、吸水率试验、抗渗性能试验及术语、符号的章节。

2) 新标准中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 取样量不应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 不宜超过15m in。旧标准中无以上的具体规定。

3) 新标准试样的制备中, 要求在试验室制备砂浆试样时, 所用材料应提前24h运入室内;砂应通过4.75m m筛;在试验室搅拌砂浆时应采用机械搅拌, 搅拌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试验用砂浆搅拌机》JG/T3033的规定, 搅拌的用量宜为搅拌机容量的30%~70%。掺有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砂浆, 其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80s。旧标准中要求拌合用的材料提前运入室内,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砂应以5m m筛过筛;试验室用搅拌机搅拌砂浆时, 搅拌的用量不宜少于搅拌机容量的20%。没有掺有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砂浆的最小搅拌时间的规定。

4) 新标准稠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确定:同盘砂浆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并精确至1m m;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 m时, 应重新取样测定。旧标准中稠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处理: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值精确至1m m;两次试验值之差如大于20m m, 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

5) 新标准表观密度试验时, 应先采用湿布擦净容量筒的内表面;采用人工插捣时, 用捣棒由边缘向中心均匀地插捣25次;再用木锤沿容器外壁敲击5~6下。旧标准中无以上细节的具体规定。

6) 新标准分层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确定: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 精确至1m m;当两次分层度试验值之差大于10m m时, 应重新取样测定。旧标准中分层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处理: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两次分层度试验值之差如大于20m m, 应重做试验。

7) 新标准凝结时间试验明确了开始计时的时间, 即从加水搅拌时间开始计时;新增了采用内插法确定凝结时间, 如有争议时以图示法为准;新增测定湿拌砂浆的凝结时间时, 时间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定为受检砂浆预测凝结时间的1/4、1/2、3/4等来测定, 当接近凝结时间时可每15m in测定一次。旧标准中要求制备好的砂浆应控制稠度为100±10m m, 新标准中未作要求。

8) 新标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制作时, 应采用黄油等密封材料涂抹试模的外接缝;新增人工插捣过程中当砂浆沉落低于试模口时, 应随时添加砂浆, 并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10m m各振动5次;待砂浆表面水分稍干后, 再将高出试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新增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 可适当延长时间, 但不应超过2d.新增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增加7d或14d的龄期。旧标准中因采用无底试模, 所以不需用黄油等密封材料涂抹试模的外接缝;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 (约15~30m in) 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龄期只有28d。

9) 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 新标准要求的加荷速度为0.25~1.5KN/s;试验结果确定时, 当其中一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的棱柱体抗压强度值与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的差值超过后者的20%时, 弹性模量值应按另外两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当两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的棱柱体抗压强度值与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的差值超过后者的20%时, 试验结果应为无效。旧标准要求的加荷速度为0.5~1.5KN/s;试验结果确定时, 如果其中一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 发现其棱柱体抗压强度值与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的差值超过后者的25%时, 则弹性模量值按另外两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如两个试件超过上述规定, 试验结果无效。

注:新标准JG J/T70—2009中, 第35页从上往下数第8行“当3个试件测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笔者认为“和”应为“或”。

10) 抗冻性能试验, 新标准要求制备两组试件, 每组3块, 分别作为抗冻和与抗冻试件同龄期的对比抗压强度检验试件;冻融试验结束后, 将冻融试件从水槽取出, 用拧干的湿布轻轻擦去试件表面水分, 然后称其质量, 对比试件应提前两天浸水;抗压强度损失率和质量损失率均精确至1%。旧标准要求试件组数除鉴定砂浆标号的试件之外, 再制备两组, 每组6块, 分别作为抗冻和与抗冻试件同龄期的对比抗压强度检验试件;冻融试件结束后, 冻融试件与对比试件应同时在105±5℃的条件下烘干, 然后进行称量、试压。

新旧课程标准 第10篇

关键词:审计准则,非标准审计报告,主要变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自2006年正式发布实施以来, 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随着经济的发展, 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审计准则也因明晰项目作了重大修订。同时, 我国审计实务也出现一些新兴问题, 如公允价值审计、集团审计等。因此, 为了与国际审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推进我国审计准则明晰化, 进一步解决新兴问题, 中注协组织对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布的审计准则共38项, 除了参照国际审计准则体系将现行的33项准则修订为37项外, 还包括一项我国特有的准则——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并对其中的16项准则作出实质性修订。

笔者考虑与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修订对注册会计师的实务工作影响较大, 尤其是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如何把握非常重要, 因此本文拟就非标准审计报告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进行比较, 以期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

本次修订将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以下简称旧准则) 拆分为两个准则, 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以下统称新准则) 。新旧准则变化较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审计意见的类型及标题

新准则明确了非无保留意见的三种类型, 即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同时规定不同审计意见类型使用不同的审计意见段标题。旧准则仅给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定义及类型, 审计意见段的标题统称为“审计意见”。新旧准则阐述的出发点不同, 前者强调“审计意见”的类型, 后者则突出“审计报告”的类型。

2. 新准则新增“广泛性”定义并列举了具有广泛性影响的三种情形

新准则同时采用“重大”和“广泛性”来表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同时规定了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的三种情形。旧准则仅采用“重大”一词来表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3. 新准则修改了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将旧准则中的“与管理层存在意见分歧”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修改为“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4. 新准则修改了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条件

发表保留意见的条件修改为: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 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但不具有广泛性。

发表否定意见的条件修改为: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 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条件修改为: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5. 新准则扩大了增加强调事项段的范围

新准则规定, 尽管某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 只要注册会计师认为该事项对于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就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而旧准则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可以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是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是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 (持续经营问题除外) 。

6. 新准则新增在特定情况下确定非无保留意见类型的规定

一是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二是管理层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时注册会计师的应对措施, 包括要求管理层消除限制、与治理层沟通、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解除业务约定等;三是明确了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与对单一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发表意见的关系。

7. 新准则新增不同情形下对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处理的相关规定

这些情形包括:财务报表存在与具体金额、叙述性披露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相关的重大错报, 以及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

8. 新准则新增其他事项段

新准则规定, 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 但与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

二、新准则的主要优点

笔者认真仔细地对比了非标准审计报告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 认为新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较旧准则有所改进:

1. 非标准审计报告更易阅读和理解

新准则明确了“非无保留意见”的类型并修改了审计意见段的标题及说明, 修订后审计意见段的说明更容易阅读和理解, 尤其是审计意见段标题的修改让非专业的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一目了然。而旧准则审计意见段的表述则需要报表使用者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 否则不容易理解和准确把握。这点虽然没有实质上的变化, 但进一步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审计意见的明晰性, 体现了以使用者为本的理念。

2. 对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条件和范围进行修改, 更具操作性

新准则强调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条件更注重结果, 是已发现或未发现的错报影响是否重大、是否具有广泛性, 而不是去强调产生这一结果的起因, 比如不再强调审计范围受限、不再强调意见分歧等等。旧准则根据审计范围受限的影响程度来判断发表不同的审计意见, 这样不够清晰, 降低实务操作性。

新准则对强调事项段的规定, 赋予了注册会计师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突出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实务中, 有些被审计单位发生了如超额分配、抽逃注册资本、结果不确定的异常诉讼以及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持续重大影响的特大灾难等事项,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均符合规定, 但有些事项影响较大且相关的管理部门对此也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注册会计师虽也认为有必要提醒报表使用者注意, 但旧准则对此类问题没有进行规范, 无法在审计报告中提及此类事项。根据新准则对强调事项段的修改, 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披露此类事项以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

3. 新增的一些具体规定对实务工作的指导性很强

新准则新增在特定情况下确定非无保留意见类型以及不同情形下对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处理的相关规定等内容。笔者认为这些新规定的表述清晰明了, 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 利于注册会计师在实务工作中作出准确判断。

新准则新增“其他事项段”, 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快速理解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重要信息。比如这些事项可以作为其他事项段:注册会计师同时对两套按不同通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对为特定目的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 增加限制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等等。

三、建议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新准则整体较旧准则而言更严谨更有逻辑性, 同时新增的一些规定在实务中可操作性也较强。但笔者认为以下方面待进一步明确:

1.“广泛性”的理解和应用

新准则新增的“广泛性”定义和三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情形, 均是从质的角度进行表述, 实务中较难从量上进行理解和把握, 给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带来一定的困难。

2. 对合并财务报表与其所含的各单体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

新准则明确了如果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同一审计报告中对按照相同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的单一财务报表或者财务报表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发表无保留意见。但如果对某一单体财务报表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那么对包含这一单体财务报表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何发表审计意见, 新准则对此并没有明确。

总之, 修订后的新准则更明晰、更容易理解和运用, 但由于时间仓促, 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建议后续的相关讲解予以进一步明确。

参考文献

新旧产程标准对分娩的影响分析 第11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3年10月—2015年10月我院收治的86例产妇,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3例。对照组初产妇28例,经产妇15例;年龄19岁~32岁,平均年龄(24.7±4.8)岁;体重43~71 kg,平均(54.9±6.4)kg;孕周34周~42周,平均(40.2±8.4)周;孕次1~6次,平均(1.5±0.7)次。观察组初产妇29例,经产妇14例;年龄18岁~34岁,平均年龄(24.9±4.4)岁;体重44~75 kg,平均(54.7±6.1)kg;孕周35周~42周,平均(40.8±8.2)周;孕次1~8次,平均(1.3±0.9)次。2组产妇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采用旧产程标准对产妇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观察组采用新产程标准对产妇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主要措施包括:在初产妇的第二产程时间达到3 h以上,经产妇的第二产程时间达到2 h以上时,没有进展的可以诊断为第二产程时间明显延长,以新产程标准进行相应的产程处理。全程都需要具有丰富产科临床工作经验的医生及助产士对产妇情况进行观察和处理,如果遇到一些突发事件,马上启动临床产科快速反应团队,进行紧急医疗处理,从而保证医疗安全。在干预计划实施阶段应该注意随时将病情向产妇及其家属进行告知,从而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最大程度地取得产妇及家属的理解,从而降低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

1.3观察指标观察2组在围生期使用催产素人数、接受剖宫产手术人数、出现母婴不良事件人数。

1.4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在围生期使用催产素人数、接受剖宫产手术人数、出现母婴不良事件人数均明显少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 2组使用催产素人数接受剖宫产手术人数出现母婴不良事件人数比较例(%)

3讨论

近年来临床研究显示,导致产科产妇接受剖宫产手术人数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是医护人员和产妇对产程的认识存在不足,产程干预方法选择不当[2]。应用新产程标准对产妇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产妇的分娩安全:1对胎心情况进行严密监护,使胎儿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2做好导乐分娩、生活护理、镇痛分娩等综合性干预,积极鼓励产妇在产程中科学地进食、补液,并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以降低感染等并发症发生的可能性。3需要有丰富临床产科工作经验的医生,对头盆不称等危险事件进行准确及时的识别,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母婴生命安全[3,4]。

摘要:目的 研究应用新产程标准对产妇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的效果。方法 选择我院收治的86例产妇,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3例。对照组采用旧产程标准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观察组采用新产程标准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结果 观察组在围生期使用催产素人数、接受剖宫产手术人数、出现母婴不良事件人数均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结论 应用新产程标准对产妇在分娩期间实施干预的效果非常明显。

关键词:产妇,分娩,新产程标准,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新产程标准及处理的专家共识(2014)[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13(7):489-490.

[2]张春芳.助产士施行产前教育对初产妇产程及分娩方式的效果[J].吉林医学,2014,35(10):2235-2236.

[3]曾晓明,郑九生,邹卫,等.新产程标准处理产程2 632例分析[J].江西医药,2015,50(7):69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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