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2024-09-10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精选12篇)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第1篇

一、顶岗实习的内涵

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到具体工作岗位上,到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一边学习,一边在生产一线的诸多岗位与一般职业人一样从事生产性劳动,其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员工。

顶岗实习是学生在完成基础课、专业课及校内专业实践课后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以企业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需求为前提,以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的形式将学校和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顶岗实习的意义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以及巩固专业技能的重要环节。它有三个功能,一是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可以切身感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培养职业素养;二是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可以亲身实践职业技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三是高质量的顶岗实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三、顶岗实习的成效

1、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的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本技能的能力,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2、毕业与就业零过渡

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到实际环境中去经历和体验工作岗位的真实性,复杂性和综合性,感受到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价值,体会到社会需要怎样的人才,自身还有哪些差距和不足,从而使学生学习目的和就业方向更明确。同时,学生顶岗实习时,在做中学,学中做,既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又锻炼了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练就一身“绝技”,“绝活”。顶岗实习有利于学生客观认识社会,自觉缩小就业意向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差距,逐步形成比较务实的择业观。通过顶岗实习能够帮助学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实现就业与企业用人的对接,实现了实习、就业一体化,毕业时大多数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达到毕业与就业零过渡,解决了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3、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由于学校师资有限,实训设备有限,不可能实现一对一的实习。企业设备多,品种多,师傅多,学生到企业去顶岗实习,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现一对一的传导,掌握实际技能又快又好,同时又可以拓展知识面,学习和掌握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4、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

顶岗实习可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增强学生的岗位意识,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心态和作风,使他们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技术工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使学生逐步实现由“学生”的身份向“职业人”身份转化。

5、使企业的技术力量得到了补充

顶岗实习促使企业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较稳固的劳动者,补充了技术力量,解决了企业人才需求,同时丰富了企业文化,由于学生顶岗实习便于企业管理,劳动报酬又少,因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在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实际操作技能,企业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实现了学校、企业的双赢。

四、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

1、存在专业不对口的问题

高职院校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管理主体,其对学生的实习管理应是全方位全过程的,既包括顶岗实习内容的选择、实习岗位的落实、实习期间的跟踪指导,又包括实习结束的考核评价。在顶岗实习内容选择方面,普遍存在理论教学与实习内容难以衔接,存在专业不对口的问题,在企业所作的工作与所学的专业知识相关性不强。

2、实习学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由于师资力量的问题,学校不可能派出专门的老师,对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心理疏导。不同专业学生分到不同的单位实习,即便在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岗位也不尽相同,学生实习地点分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信息互通困难。有的学生自律性较差,个人空间自由度大,经验不足,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出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学生因为不适应新的环境而陷入迷茫和困惑。一是心理不适应新环境新的生活,遇到新的困难没有及时疏导,导致挫败感和无助感增强;二是工作不适应,经验不足,技术不熟练,怀疑自己的能力,厌恶眼前的工作;三是人际环境不适应,与工人师傅们和管理人员人际关系不协调,封闭自我,感觉孤独;四是身体不适应,工作中的强度相对较大,学生容易体力不支,饮食不适应,出现身体疾病症状;五是公司企业待遇不平衡,双方满意度不同。

3、顶岗实习质量保证的问题

(1) 实习岗位技术含量低,学不到技能。企业是一种以追求市场效益与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实体,追求的是生产和经营的利润。考虑到学生的廉价以及比社会招工易于管理,在人力资源普遍比较匮乏的大背景下,绝大部分企业都倾向于安排学生到流水线“补缺”,做操作工。长期做“流水”,学生学不到技能。

(2) 跳槽频繁,影响实习质量。有少部分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存在各种各样的用工问题,如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日工作时间长,随意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等,这样使得学生怨声载道,找各种理由借口离开实习单位,造成学生不断变更实习企业与岗位,从而得不到系统有序的实习训练,专业技能难以提高,实习质量难以保证。

(3) 实习时间“缩水”。由于学校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有个别实习学生,实习时间“偷工减料”,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实习,造成实习时间不足,达不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影响实习质量。

总之,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将受教育者从学生培养成劳动者的必经过程。顶岗实习在高职教育中的存在有它的必然性,有非常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只有不断提高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水平,继续推行和巩固校企合作,不断改进存在的不足,才能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龚娟.浅论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成教育研究, 2010 (7) .

[2]张秀丽.浅谈顶岗实习在实践教学改革中的作用[J].卫生职业教育, 2008 (5) .

[3]张雁平, 成军.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8 (5) .

试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初探论文 第2篇

论文关键词:顶岗实习就业导向 示范建设

论文摘要:以就业为导向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学生的培养质蚤、如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培养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的能够“零距离”直接上岗的学生等成为本文探讨的首要问题。

12月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二八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我院荣登其中。其后教育部专家多次与学院联系,希望在今后的示范建设过程中能够挖掘高职教育特色,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并重点提到了“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运行模式,为此学院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与探索。

顶岗实习是高职学院工学结合办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接受就业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以就业为导向的重要体现。在我院创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方案中,顶岗实习已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人重点专业建设,在指标管理体系中,明确了我院毕业生参加半年顶岗实习的百分比要逐年增加,并且计划到9月示范建设条目验收时毕业生参加半年顶岗实习的人数要达到毕业生总数的98%。尽管以前我们也做过一些顶岗实习,但是毕竟没有纳人到正规的教学管理过程,而且程序控制方面也不太规范,有关规章制度也不是很健全。在近一年的示范建设中,学院在这方面投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制定了全套顶岗实习操作流程,顶岗实习教学安排,顶岗实习学分评定办法,教师现场管理制度,学生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教师学生顶岗实习教学日志等。同时专门针对顶岗实习,方便教学管理,在教学安排上学院打破传统的一年2个教学周期的惯例,将一年2个教学周期调整为一年4个教学周期,确保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机结合。在顶岗实习岗位保障上,由招生就业力、牵头在中国南车集团所属各大型企业、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带联系一大量可供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各系积极配合并派出驻厂教师,各系学办积极参与学生现场管理,一年下来完成07届毕业生半年顶岗实习86%的任务,还在暑假期间组织了六百多名08届毕业生到珠海、深圳、东莞等外企的生产一线实习。通过顶岗实习,学生们全面解了现场生产管理过程,熟悉了现场生产工艺流程。通过带薪顶岗加强了责任心,知道了安全生产常识,同时他们也尝到了劳动所得的甜头,领到自己的薪水。

经过一年多的研究与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顶岗实习给学生带来的好处,用人单位也非常欢迎经过半年以卜顶岗实习的学生,他们认为这会产生“零距离”上岗的效果。

随着高职教育改革的深人,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改进,才能跟上形式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如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培养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的能够“零距离”直接上岗的学生等将成为我们今后要探讨的首要问题。下面我想在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方面谈谈个人粗浅认识,仅供参考。

1.高度重视,制度健全

顶岗实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须得到学院全方位的高度重视。它既是学院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成功就业的铺垫。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是要受到社会欢迎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怎样缩短学生与社会的距离,让毕业生成功实现与社会“零距离”接轨?我认为这就是顶岗实习要发挥的作用。 顶岗实习作为学院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就要求它能够贯穿教学过程并直接体现在教学大纲中,同时它也要有自己的切实可操作的大纲包括全套顶岗实习操作流程,顶岗实习教学安排,顶岗实习学分评定办法,教师现场管理制度,学生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教师学生顶岗实习教学日志等等。目标体系、考核体系健全才能便于操作。

2操作方案合理可行

顶岗实习最好能够专业对日,这就要求我们多跑市场。当然很多单位是不愿意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但也有些单位对生产操作技能要求不高,愿意长期接收顶岗实习学生的。例如我们联系的苏州工业园的一些外企,他们可以按学期或按季度换不同专业的学生在现场直接生产实习,这类企业对技术要求不是太高,主要是了解和掌握一些现场生产经验,可以安排大众化一点的专业或是安排在大二年级进行。还有一些企业生产季节性很强,在生产旺季时它们急需用人可以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在生产淡季时刚好可以安排学生回校进行理论学习,比较典型的象“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与对口的空调企业的合作等。那么我们在具体操作上就要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分开安排制定教学计划。

其实我们在跑就业市场的同时也在跑顶岗实习的市场。我们学院有25个专业30多个专业方向,既有铁道运输类的也有机械加工类的,既有电气工程类的也有人文旅游类的,还有信息产业类的,可以说专业是五花八门,我们的顶岗实习操作方案也应该是各有特色。我们建议从学生大二年级就开始安排顶岗实习,而不是笼统放在大三的最后阶段。学院现在的教学改革已经将每年2个学期改为每年4个学期,这样以来可以用小学期为单位分头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3顶岗实习岗位保障

前面我已经谈到了我们在跑就业市场的同时也在跑顶岗实习的市场。在跑市场的过程中我们要建立合作企业档案,与合作企业签定顶岗实习合同,明确规定双方履行的义务,明确双方职责,同时派出驻厂老师进行现场跟踪管理,达到企业与学校“双赢”即企业获取劳动生产力,学校完成学生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年我们对合作的企业进行一个评价,将他们分为“理想合作单位”、“合格合作单位”、“不合格合作单位”。在来年顶岗实习运作时直接从“理想合作单位”中确定顶岗实习单位。

4顶岗实习现场的管理

在顶岗实习的现场既有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也有我们派驻的老师跟踪管理,同时每个学生都配有师傅带徒,应该来说是比较安全的。当然驻厂老师是很辛苦的,既要负责安全生产,又要负责工余时间的管理,要与同学们同吃同住同进产,每天还要填写顶岗实习日志,实习结束时还要给出每个学生顶岗实习评语。

5顶岗实习学分的评定

顶岗实习作为实践性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学分评定不同于其它任何教学环节。我认为学生只要在现场顶岗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生产劳动纪律、无较大生产质量差错且在岗位上能够坚持到底的学生均可修满该门学分。若出现较大质量差错或中途没有经过批准擅自离岗者须重修该学分。此外修满该学分的同学均可获得实习单位颁发的现场操作结业证书,证明该学生在此类岗位具有“零距离”直接上岗能力,无须任何培训。这样以来也为学生今后成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高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就业的导向作用,就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学生的培养质量及动手能力。顶岗实习这样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将在高职教育的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 第3篇

关键词:顶岗实习 学生心理 过程管理

引言

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的关键,是学生提高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有利于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企业也可以通过顶岗实习,培养自己后备力量。因此,在顶岗实习当中,可以实现企业、学校、学生三赢的局面。在2009-2013年期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每年都与企业合作,各个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企业从事1到2个月的生产实践活动,实现“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这样的模式,培养了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丰富了学生实际操作经验,为学生今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然而,在顶岗实习的实施过程中,学生心理会出现一些变化,我院在与企业深度合作的过程中加强了学生的管理,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干预和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3年5月,我们再次作为顶岗实习的指导老师,带领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2011级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学生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顶岗实习工作,本次实习的地点是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我们在过程管理中针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1.顶岗实习中学生心理变化的三个阶段

顶岗实习不像平时学生在校的专业实训,学生是走出校园进入企业真实的生产岗位,学生学习生活的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实习期间的不同阶段,学生心理会出现一些变化。

1.1顶岗实习初期阶段

这一阶段一般是实习开始的前1周。在这个阶段,学生的心理层面容易出现波动。顶岗实习给学生提供了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个平台,大多数的学生在刚踏入企业时满怀期待,心理表现为激动、兴奋,期望能够更深层次的认识自己的专业,对所学专业的工作环境、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认识还是比较理想化的状态。但是,这一状态很快被企业的现实所打破,出现了情绪波动的状态。主要表现为:一、心理反差大。在一线工作,时常加班加点,体力消耗大,学生一下子不能适应工作的辛苦,叫苦叫累的现象比较普遍,出现抱怨、抵触甚至离岗的念头;二是学生不理解顶岗实习的真正意义。对专业期望太高,认为自己是大学生,不应该在一线岗位上机械重复地工作,觉得顶岗实习对自身专业的提高没有多大帮助;三是出现心理的不平衡。企业生产一线的员工,大多数是学历不高的工人,学生在生产一线上有时要受一些文凭比自己低的班组长的指使,心理不平衡,出现不满和抵触的现象。

1.2顶岗中期阶段

这一阶段是技能熟悉阶段,也是自我调整与适应期,一般是在顶岗实习的第2-7周。此时学生开始慢慢地适应企业的生活,对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岗位的辛苦和看法都有一定的变化。我院学生在这一阶段基本能够正确对待苦与乐、付出与待遇的关系。学生渐渐克服了各种困难,逐渐适应了顶岗实习的工作环境,开始融入到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中去。学生从企业员工身上学习到吃苦耐劳、踏实工作的工作作风,学习到高超的专业技能和宝贵的工作经验。有些学生在实习周记体会写道:“来这里工作已经2个星期了,已经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不想再抱怨这里的住宿,也不想抱怨这里苛刻的制度了。”“上班给我的感觉就是累,但已经渐渐地适应了,这也许是企业员工的生活。”“那些员工做的工作比我们学生繁重得多,企业员工为了赚钱养家不辞辛劳,想想自己以前在学校花钱大手大脚真不应该,此时想起了父母供自己读书很不容易,回到学校一定要刻苦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自己的父母。”

1.3顶岗实习后期阶段

这一阶段一般是离实习结束的前1周。这一阶段,学生对自己即将结束顶岗实习感到兴奋,在工作中,学生容易产生自满情绪,工作上不再那么积极,精力不集中,出现麻痹大意、纪律松懈现象。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有些学生在周记中写到:“终于到了实习的最后一周了,漫长艰苦的顶岗实习终于将熬过去了,每个人都想着实习结束后怎么放松一下身心。相对于在学校时的学习生活,顶岗实习的休息娱乐的时间真是太少了。”

2.顶岗实习中学生管理的方法

学校的管理与企业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区别,学生顶岗实习并未正式走向社会,此时他们不仅还是在校的学生,而且还要担当企业员工的角色,这种“双重”角色一直是高职院校实现工学结合和教学改革的难点和突破口。

2.1加强实习前的思想教育

我院在组织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前,专门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一是邀请企业的管理人员,让学生先了解企业实习的基本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环境、住宿条件及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学生关心的问题作非常详细的介绍。学生一开始就要认识到,在企业实习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如工作环境,劳动时间、工作任务等可能与预期的有所差距,学生要调整“上学”与“顶岗”,“上课”与“上班”、“学生”与“员工”关系的转换;二是我院领导在动员大会上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学生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高度重视顶岗实习的意义。强调高职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型人才,高职学生必须到企业生产一线工作和锻炼,培养学生学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品德,学生必须认识到实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而不是去挣钱;三是将顶岗实习中的有关安全制度、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办法等打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作为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的准则。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促动了我院学生认识到顶岗实习的真实意义,为顺利开展顶岗实习做好前期准备。

2.2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工作

学校要同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在公司顶岗实习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协调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我院电气工程系的学生在学生顶岗实习中,对于离学院就近的企业,每天派2位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对异地企业,如漳州、厦门等实习单位,则派带队老师驻厂指导。指导教师深入车间和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及时巡查和跟踪,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不良情绪进行沟通和疏导,杜绝实习过程中发生工伤的隐患,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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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指导教师对于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指导教师是学生生活的服务者,也是学生心理的辅导者,更是学生生产实践的指导者。我院选派了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带领学生进行顶岗实习。一是关心学生的生活起居。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照顾学生的生活起居,看管学生的贵重物品,指导学生的专业技能,充分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感到学校的关心,也让学生没有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二是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指导教师深入学生宿舍同学生座谈,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对于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地给予心理辅导,化解各种不良现象;三是注重实习中的业务指导。比如,针对应用电子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学校安排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主要是电子电气类企业,产品涉及各种家用电器和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子器件,学生对电子电路、电子器件、单片机、PLC控制、变压器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都有一定专业要求。虽然学生在学校课堂教学中就有过相关专业实训,但是这种“真刀真枪”的企业环境与学校学习的环境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指导教师根据顶岗实习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好顶岗实习的学习计划,让学生明白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要学到哪些岗位知识与技能,并对学生的技能操作给予指导,让学生将专业知识同实践相结合起来,深刻体会每道工序及每个流程,使书本知识及生产实践不再那么单调、乏味,让学生学到真正需要的专业技能,实现顶岗实习的目的。

2.4加强学生自主管理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不仅仅是学生的专业技能的锻炼,还是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实行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领导作用,有效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品德,学生自我管理也更能及时地了解学生内部出现的问题,从而化解学生的矛盾。在工作中,我校根据学生实习分布情况,将学生组成若干个实习小组,将操作能力强、肯做事、负责任的学生,任命为小组长,每个小组长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各小组的工作情况。在生活上,组织学生会对学生生活进行管理,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宿舍卫生、宿舍安全、仪容仪表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比。同时要求每个学生撰写实习日志,记录每天在实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每周召开学生会议,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样既减小了老师的压力,又加强了实习的管理。

2.5注重企业文化

高职院校要让学生适应企业的文化,并在这种文化熏陶下,懂得自己如何在工作中学会做人做事、学会与人相处与合作,从而凝练自己的行为习惯。一是通过校企协商,让顶岗实习的学生同企业员工,开展互评活动,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学生及员工,激励学生自觉地按照企业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强化他们的创业、敬业精神。二是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组织学生同企业的员工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比如,开展篮球比赛、趣味运动会、联欢晚会等。这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内心对企业文化的认同,而且也为企业带来了大学校园的活力,增强了学生和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

3.结束语

实践表明,顶岗实习不但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能力,为学生进一步专业的学习和将来的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顶岗实习中,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管理,将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学生的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1]陈爱民,赵玉娟.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现状与促进[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4): 10-11.

[2]彭璐.高职院校顶岗实习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学生顶岗实习为例[J], 现代企业教育,2012,(12月上).

[3]吴文群.探索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新型职业教育模式[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27(9):35-37.

[4]刘明江.论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3):147-149.

[5]张震.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跟进式教育管理[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11,11(3):67-69.

[6]王娟,孙维连,赵晓顺,李建昌.工科顶岗实习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1,13(4):490-492.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第4篇

就目前而言, 高职铁道车辆专业顶岗实习面对实习地点分散、现场生产任务繁忙、安全责任重大和校内“双师型”指导教师短缺等现状, 产生了校企“双主体”监管职责不明、过程管理缺失、考核评价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正常实习进程, 实习质量难以保证。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实习过程监管缺失, 指导不力

校企双方对学生顶岗实习中“双主体”责任认识不够, 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一方面, 校方认为学生在企业顶岗, 应由企业负主体管理责任;另一方面, 企业认为学生虽在企业顶岗实习, 但并非企业正式员工, 仍属学校的学生, 理应由校方对学生的实习进行主要监管。这样难免会在实习期形成对学生监管的“真空区”, 致使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产生严重漏洞。

二、企业对顶岗实习不够重视, 关键岗位顶岗难以真正落实

对于铁道车辆专业学生而言, 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以及铁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重大, 企业往往不太愿意接收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即便接收也不会安排在一些主工种关键岗位上, 如, 轮轴、制动检修等关键岗位;大多数学生日常实习仅停留在观摩和“打下手”的角色中, 没有真正触及岗位核心技能的实际操作, 也就是没有做到真正的“顶岗”, 从而使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三、实习岗位专业不对口问题突显

高职铁道车辆专业对应岗位有车辆钳工、车辆电工、制动钳工、客 (货) 车检车员等。虽然制定了专业教学顶岗实习大纲, 但由于企业生产性质和生产任务的原因, 顶岗实习在时间、内容及要求上不可能与实习大纲完全一致, 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学生整个实习期被安排到了仓管、后勤、人事和财务等非专业部门岗位上, 充当临时“打杂”人员。这些岗位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且与其所学专业毫无关联, 致使这部分学生的顶岗实习与所学专业完全脱节, 没有达到预期的实习目标, 不利于学生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升专业技能。

四、实习监管指导机制不健全, 管理方法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铁道车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学生分散在众多企业, 大部分实习单位与学校不在同一地域, 加之校方由于师资和经费紧张, 不愿安排专职教师赴企业进行跟岗实习指导, 师生异地指导交流困难的问题突显。

五、顶岗实习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结果考核敷衍了事, 流于形式

由于实习学生非企业正式员工, 加之毕业后未必会分配在实习企业内, 所以一些企业对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评价的重视不够, 敷衍了事, 主观随意性较强;考核评价结果难以真正客观公平地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综上所述, 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高职铁道车辆专业顶岗实习的管理, 已关乎该专业实践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面对以上问题, 首先, 我们应该完善和健全校企“双主体”监管职责, 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其次, 确保实习计划顺利完成, 双方共同做好实习组织管理工作。实习期间, 校企双方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管, 教育和要求学生作为实习岗位的直接安全责任主体,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确保人身和生产安全。

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实习质量监管应贯穿计划制定、方案实施、过程监控到反馈与改进的全过程, 通过对顶岗实习过程各环节的调查、分析、研究和管理, 形成以各种顶岗实习管理文件为基本要素的全流程顶岗实习质量监控动态开放体系, 通过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来解决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除此以外, 还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师生异地交流指导模式、加强实习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顶岗实习质量和学生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提高高职铁道车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徐芳敏.高职学生实习管理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2012.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第5篇

【摘要】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化工专业完成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同时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据着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现状,本文从学校、学生、企业方面分析了化工专业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讨论并解决顶岗实习问题。

【关键词】化工专业;顶岗实习;管理现状;解决问题

顶岗实习是化工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以及提高其岗位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理解和掌握岗位能力的工作要求,在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以及技能培养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高职院校化工专业能否在学生顶岗实习前进行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协调管理等,是高职院校化工专业培养学生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化工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顶岗实习始终在化工类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教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顶岗实习是学生进入社会的第一课,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既要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操作控制、技术规程等,还需掌握专业的就业前景与国内外的发展动向、最新资讯,使学生在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为后继课程的学习以及今后的就业打下结实的基础和思想准备。在当前实习过程中,化工专业顶岗实习环节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顶岗实习单位落实困难,且教学时间短

其一,安全方面的问题。我们知道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领导须承担相应社会及法律责任,故化工企业一般不愿承担因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带来的风险。其二,化工企业接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经济效益等问题。在这方面化工企业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要考虑到学生的误操导致的跑、冒、滴、漏等事故的能源浪费与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率。其三,在选择顶岗实习化工企业的同时,学校既要考虑具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齐全、人员素质高、规模大的化工企业,还要考虑实习企业距离的远近等问题。

(二)学生的企业和岗位适应能力相对较差

化工专业顶岗实习是从学校到化工企业,从课堂到车间的过程,需要观念转变,即需要适应企业的工作、生活模式。部分学生从学校的生活模式初到企业生产后,存在对企业的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不适应问题。大中型化工企业一般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三班倒,若遇生产任务或意外事故有时可能要加班加点。化工生产由于自身的特点,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等危险,所以有些学生认为太累、太危险等不适应心里因素;同时,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既是员工角色,而且也是学生身份,部分学生不理解企业顶岗实习的重要性,缺乏观念转换思想准备,角色尚未扭转过来,不明白高职学生毕业的就业方向,对专业期望值较高,他们会认为企业要求太过严格,无法适应;还有部分学生认为自己只受企业约束,以致学校要求的顶岗实习日志无法按期完成;再加上个别学生高估自己,认为自己的岗位工作很简单,工作性质重复同一件事情,加之体力消耗、时间消耗较多,以致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不能很快适应企业工作方面的要求,违规、违纪现象经常发生。

(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情况影响着学生的实习效果

首先,教师的专业知识。指导教师若没有开拓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企业工作经验,则不能更好的引导、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来传授知识,也不能全面的解决学生心中的疑惑和问

题,无法检阅学生知识与能力的提高。其次,教师的责任心。若指导教师无责任心,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实施顶岗实习考评方法,不指导不抽查不督促学生,则学生实习质量就无法根本保证,达不到顶岗实习最终目的。

二、完善化工专业顶岗实习教学的对策

(一)选择、建立稳定的化工实习基地和实习保障

稳定、长久的化工实习基地,对学生学习、生活非常重要,可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学生顶岗实习基地是化工企业的生产一线,在很大程度上与高职学生专业方向个别有不对口现象。在环境上与学校相比有一定的差异,如机器噪音、化学污染、危险毒物、人身安全等危险隐患需要学生处处留心和注意。同时这也是对化工专业学生的一种磨练与锻炼,尤其心理素质和思想意识方面。为了让化工专业学生在生产一线学到宝贵的社会经验、工作经验,在选择实习基地时要尽可能地选择企业管理、效益、生产、生活环境相对较好的企业,同时最好能同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协议,保障学生的实习待遇,学生既能通过顶岗实习理论结合实践,同时也可以从工人师傅、技术人员身上学到职业岗位规范、技能操作、正常运行、事故处理等技能知识,又有一份通过自身劳动所带来的收入收获。这对学生今后步入社会,进入生产企业、适应岗位要求、尽快胜任工作非常有益。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实施保障。其一,与企业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机制。企业用于培训职工的资源与培训实习学生的资源可以共用,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对实习学生的培训应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范畴;其二,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实习保险。与保险公司联系并签订合同,将高职学生人身伤害赔偿纳入保险赔偿范围。其三,顶岗实习时间的长短关系到实习内容、学生人数、教学大纲的安排以及实习费用。学校应全面兼顾,统一计划安排实习时间。

(二)做好宣传、完善顶岗实习过程

化工专业顶岗实习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有着较大的影响,学校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讲清实习过程,更新观念,统一认识是顶岗实习的前提。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由于长期远离学校和家人,且有部分学生实习目标不明确,角色转换不到位,加之生产任务压力,相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严格的规章制度,收入悬殊差距等各种问题,都可能导致学生产生不同的思想和心理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实习前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学生认识到刚参加工作既无经验又无技能,不能把获取收入作为主要实习目的,而应踏实虚心请教学习,在自己的岗位上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断积累、丰富工作经验和提升自身的岗位技能,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为将来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更快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在顶岗实习前,学校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宣传工作,公布与印发含实习时间、目的、纪律、记录、内容要求及考核标准等秩序册,同时也可聘请化工实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以此明确实习目标,熟悉企业文化,了解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管理模式。同时,化工企业负责人应结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介绍生产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化工操作、条件控制等相关的理论与单元操作要点。使学生的顶岗实习能做到提前心里有底、能有整体的思路,以此打下实习基础。

(三)拥有优秀的专业指导教师队伍

专业指导教师需规划具体责任目标管理任务,如:安全教育,纪律工作,思想工作,同企业、家长、学生沟通,企业生产、生活服务以及如何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等。首先,为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专业指导教师需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组织能力,并且熟悉和掌握化工实习企业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以及基本规章制度、实习任务等。其次,选择事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善于沟通的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一般至少安排三到六个月,将学生培养为熟练操作工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期间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情况如心理落差、情绪急躁、操作安全、人员调

整、岗位协作、生活习惯等问题,在这几个月内,专业指导教师就是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负责人,衣、食、住、行、工作以及生活情况、工作纪律、行为规范都需要指导教师全面考虑,需要指导老师的及时沟通和协调以及关心和帮助,优秀的指导老师很大程度上可以端正学生实习态度,纠正不良情绪,有助于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

(四)加强考核并制定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方法

对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学校评价和企业评价相结合,以企业评价为主、学校评价为辅。其中评价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实习报告、职业资格考证、工作绩效等。一是对实习学生跟踪评价,主要是检查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中的情况与态度,以及获取知识的能力,日常记录等,其是评价学生实习情况的重要依据。二是实习现场考核评价,考核学生对工艺流程、工作原理、设备操作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三是实习报告的质量评价,包括书写规范与质量、问题的探究与知识的总结、自我的认识等。四是交流汇报及理论知识与企业实习相结合的评价,对所获取知识的掌握与表达能力的锻炼与培养进行考查。学校将根据对各项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成绩划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三、结语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第6篇

关键词:顶岗实习法律关系高职学生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厘清在顶岗实习期间高职院校、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界定在顶岗实习期间高职院校和实习企业的管理权限,明确高职院校、高职学生、实习企业各自的法律责任的重要一环。

在顶岗实习中,高职院校、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包括了高职院校与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一,高职院校与高职学生之间由于有了实习企业的介入,虽然仍是教育管理的关系,但高职学生在校外的企业实习,高职院校鞭长莫及。一旦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难以依据现行的原则性法律规定确定高职院校的法律责任。其二,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作为合作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三方协议多为格式条款,而且高职院校为了与实习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格式条款中对责任的分担约定的不够明确,这也是造成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1.高职院校与高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

综合国外和国内的几种观点学说,笔者认为,普通高校与大学生的一般法律关系应为二元结构的混合法律关系。这种混合法律关系既应体现高校的教育管理职能,又应体现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一种平权型的民事法律关系。

通过对普通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的借鉴,不难发现,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高职院校理应承担起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同时,基于民事法律关系,高职院校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安全保障义务。

如前所述,基于高职院校与学生的一般法律关系,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仍是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的内容延伸。即使高职学生被安排在校外的实习企业顶岗实习,离开学校长达半年之久,但是仍然不可否认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的在校学生身份。因此,高职院校和高职学生之间在顶岗实习期间依然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高职院校依然要承担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护义务。

2.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

虽然关于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与实习企业之间形成哪种法律关系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应该肯定的是,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之间不具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狭义劳动关系。而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务(雇佣)关系?笔者认为也不可简单的依据实习企业是否对实习学生支付了报酬以及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来判断。因为即使实习企业没有给实习学生支付报酬,实习学生也并非一无所获;即使合同中未有明确约定劳务关系,双方也事实上成立了劳务(雇佣)关系。

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除了与实习企业具有劳务(雇佣)关系以外,笔者认为,二者还应当具有教育管理的关系。因为顶岗实习的模式将高职院校、高职学生与实习企业三者之间构成了利益共同体,作为在高职院校学习的延伸,高职学生到实习企业顶岗实习除了获得必要的金钱补贴外,顶岗实习的初衷就是让实习学生在实习企业的实践操作中获得工作经验、锻炼综合能力。

在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实习企业接收高职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是基于其与高职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通过该协议接受高职学校的委托,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对于实习学生,实习企业既具有教育管理的权利,也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比如,安排实习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参与实习实践;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专业工作经验的“企业导师”对实习学生“传帮带”;对实习学生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劳动保护;配合高职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考核等职责。同时,实习学生也要依据顶岗实习协议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实习岗位的操作规程。由此可见,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与实习企业之间也存在着教育管理关系,如果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企业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从而导致顶岗实习学生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无论是否向实习学生支付报酬,实习企业也应当依据教育管理职责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

笔者部分認同委托合同关系的观点,但认为该观点不能全面的概括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关系。第一,随着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顶岗实习的模式会愈加创新,与实习企业的合作形式会多种多样,合作协议的方式会变化翻新,因此用单一的委托合同关系定位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失偏颇。第二,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会由于委托合同的有偿或无偿影响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并在发生纠纷时影响法律责任的归属。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如果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是有偿的,当实习企业有过错时就应当赔偿高职院校的损失;但如果是无偿的,实习企业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高职院校才可以要求赔偿。即是说:如果实习企业无偿友情的与高职院校合作,签订的是无偿的委托合同,且在发生纠纷时实习企业并无故意或过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给高职院校带来的损害,实习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实践中,实习企业与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合作往往是无偿的,如果完全依照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解释,就会在发生纠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时为解决矛盾埋下隐患。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针对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关系,不一定非要清晰的界定为委托合同关系,直接界定为合同关系会更好。这样既可以随着高职院校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合作的方式、事项在合同中加以实时的变化,也可以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具体的合同条款分清责任,有效的保护各方的法律权益。因此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合同法律关系,但具体合同类型可以依据合同内容来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97.

[2]张勇.论大学生带薪实习及其权益保障.高教探索,2008,(2).

注:本文系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研究会立项课题《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研究》(XIII501)的阶段性成果。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动态管理探讨 第7篇

顶岗实习是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进行的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顶岗实习, 能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 独立分析、解决本专业相关问题的能力, 使学生受到职业技能的基本训练,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为学生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1 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

1.1 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增大

1.1.1 安全无保障

不同专业的学生分到不同的单位实习, 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但岗位不同, 安全隐患随之而来。一是学生日常生活中, 在交通、消防、财产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业余时间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主要原因。二是在工作岗位上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各个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尤其是生产加工类企业, 学生在岗位从事设备操作、维护工作等, 容易发生机械挤伤。

1.1.2 心理落差大

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后, 直接走向社会。学校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巨大差别, 使得学生在心理上存在巨大的落差。主要表现在, 一是身份上的差别。学生突然从学生变成员工, 由院校较自由的生活转向社会受约束的生活, 学生感到难以适应。二是环境的差别。在学校, 同学之间关系亲密纯洁, 而在工作岗位上, 学生感到处处充满竞争, 人际关系难处。三是职位的差别。学生刚刚走向工作岗位, 一般职位都比较低, 在一定程度上心理存在自卑感。

1.1.3 学习效果差

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后, 学习自律性低, 认为知识、技能只要满足工作需要就行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顶岗实习的效果。

1.2 手工管理工作量增大并且效率低

1.2.1 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量大

传统的顶岗实习模式是首先向学生作顶岗实习动员。在校企合作模式下给学生指定实习单位, 学生也可自主创业, 然后校方跟学生和合作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学生便开始顶岗实习, 一般要求学生一周向指导教师提交电子日志, 而教师一周指导一次学生, 教师和学生的工作量都大, 且最后形成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很麻烦。

1.2.2 难以准确评估学生的实习效果和教师的指导效果

由于要求教师是一星期指导一次学生, 通过QQ, 电话, 邮件方式等, 这样难以考核教师什么时候指导过学生, 同时教师可以在指导日志上造假。同样, 学生是否实习, 以及实习单位是否变更, 也不好考量。

2 完善制度建设, 形成完整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

顶岗实习是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课程, 它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 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内容多样化等特点。为保证高职生顶岗实习的顺利、有序进行, 保障工学结合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富有成效, 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此, 必须通过构筑规范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制定及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岗实习管理方法。只有从顶岗实习指导到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 都由校企共同组织实施, 才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有序、有效的完成。我校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组建了校系二级、校企双元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 成立了实训管理中心, 专人负责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事宜, 以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校系成立系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校系二级督导机构设专人加强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学校广泛征求合作企业的意见, 校企共同制定并完善了《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各专业充分听取企业建议, 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等要求制定及完善顶岗实习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3 搭建网络平台, 实行动态管理

3.1 发挥网络共享优势提高顶岗实习管理水平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通过网络传输文件、共享资源以及采集信息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都为搭建网络管理平台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由于顶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突破了时空的限制, 因此, 解决了顶岗实习中由于学生分散带来的管理效率低的问题。学校通过对实习共享数据的分析, 不仅为学院相关只能部门制定学习规划提供了依据, 更有利于学校根据企业的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3.2 借助网络信息传输优势实现顶岗实习及时、全方位指导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对其进行学习、工作以及生活等多方面信息进行了解时, 由于顶岗实习的分散性, 老师在对学生进行指导时带来了很多的不便。由于搭建了顶岗实习网络平台, 由于可以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传输的优势调动多方的人力资源, 因此, 教师能够及时的对学生顶岗实习中的问题进行指导。同时结合学院管理特点以及专业设置, 学校建立了专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以及辅导员等不同侧重点的指导窗口, 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前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学则适合自己的指导老师进行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咨询。

3.3 顶岗实习网络平台功能完善、操作方便

顶岗实习管理系统是基于B/S模式以及采用JSP+MySQL数据库技术开发设计的。为了实现数据逻辑和物理的独立性, 系统多层架构采用MVC模式, 数据库访问接口采取自定义的JAVABEAN组件相结合, 并注意对象功能封装的技术, 将业务逻辑和数据访问分离、数据表示与业务逻辑分离。本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管理模块: (1) 学生管理模块:主要完成指导教师选择、个人信息更改、顶岗实习申请、日志填写、技术交流和查询实习成绩等。 (2) 教师模块:主要包括发布顶岗实习岗位信息、顶岗实习政策与规定、指导日志填写、与学生互动交流、对学生考核评价等。 (3) 管理员模块:主要完成新闻发布、教师个人信息更改、公告等。

4 做好顶岗实习网络管理, 推进工学结合初见成效

4.1 统一顶岗实习管理平台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效率

与传统的实习期间指导老师与学生的沟通方式相比, 定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更能够方便教师对学生实习动态的掌握。通过顶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除了方便管理, 更可以开展技术指导以及成绩评定工作, 这样以来快速的提高了顶岗实习管理的效率。

4.2 实时跟踪

借助网络的管理功能, 不断强化顶岗实习学生的动态管理, 实时跟踪。一是通过网络查看状态更新情况, 如超过两周不更新状态, 则需电话联系;二是通过走访实地查看, 将顶岗实习管理与校内教师的企业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鼓励教师走进企业, 这样不仅可以了解学生实习的状态, 更可以加强对企业的了解和企业的实践。对于更换实习单位的学生, 需向指导教师和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单位, 否则实习成绩无效, 进一步加强了动态跟踪和管理。同时也能知道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是否还留在实习企业就业。

5 结语

基于B/S架构的顶岗实习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学生、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家长、院系领导通过平台进行了直接沟通, 不但进行了学生的安全管理、实时跟踪、联动机制, 而且有效的地提高了顶岗实习的质量和管理效益, 达到了顶岗实习的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石月皎, 覃庆芳, 卢彩红.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求实, 2010 (S1) .

[2]杨春平.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职教探索与研究, 2009 (02) .

浅议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 第8篇

一、就业需求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日益走向市场化,自主择业、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已成为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发展的新趋势。为了全面掌握学生就业动态,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和要求,从而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就业,笔者对我们学生比较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

(一)就业需求:

由于我们各专业的毕业生,除了具备通用能力、扎实的专业功底以外,还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和认可,通过“百家企业进校园活动”,召开招聘面试会等形式,与多家企业建立稳固联系,推荐学生顶岗实习,接受企业的检验,使学生顶岗实习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1、从总的市场需求情况看仍然存在毕业生与社会需求总量不平衡而带来的就业压力问题。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和就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给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就业途径和机遇;另一方面越来越激烈的人才竞争也对高职院校学生就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近些年大学生就业形势情况看,尽管形势比较严峻,但高职院校大部分学生只要定位正确、方法得当,仍能找到工作。但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主要表现在:在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基层特别需要人,但通向基层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高职院校办学对市场需求的了解不是十分充分,造成一些学科的毕业生就业困难。

2、从顶岗实习到实质性就业中间地带的非合法性问题。

在校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锻炼,是拓展就业行之有效的途径,但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真正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劳动法》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而属于《民法通则》调解的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真正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职工,因此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中间地带的非合法性问题需要引起十分的重视。

3、学生对自身发展缺乏准确定位,对专业岗位所需能力认识不足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对大单位、大城市比较热衷,渴望得到较高报酬、稳定和较高的社会承认,但是没有意识到大众化高等教育时代的到来,绝大多数毕业生将最终在基层工作岗位从事技能性工作。要成为技能型专家,也需要经过长期的基层岗位磨练。学生自我理想与现实工作差异较大时,自我认识不明确,缺乏积极向上,客观面对现实的心理准备。被调查访问的学生普遍认为在校学习的知识与企业实际岗位需求结合得不够紧密,另一方面,作为毕业生本人,在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还比较欠缺。在理想工作与现实工作出现差异的时候,坐等机会的到来是不明智的,积极行动,刻苦努力才是唯一途径。

4、企业对机电类女生需求相对较少,女生就业存在着竞争压力大,职位相对紧张使女生感觉待遇不公正问题。

究其原因,除专业设置、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外,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企业对女生的需求量较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5、就业指导工作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正确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健康的择业心理,从思想上、政策上、信息上、技巧上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实现人生价值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职责。

而目前大多数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是围绕毕业生就业工作而展开的,就业指导的内容仅停留在对就业形势的一般介绍和就业政策、规定的诠释。由于缺乏对就业指导工作的全局考虑和总体安排,就业指导工作功能单一,内容狭窄,在对学生就业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引导,在职业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着力较少;在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上,较为常见的方法是通过课堂或大会“灌输”,如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会”和“就业形势报告会”,而缺乏针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同时由于缺乏对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趋势的了解,加之高校就业部门尚未实现从“等米下锅”到“找米下锅”的信息搜集方式的转变,因信息来源分散致使就业指导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对就业工作的总体评价

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学生对学院就业工作表示了肯定。校园招聘会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就业实习信息公告为同学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信息;从进校就开始进行就业指导,入学教育就向新生介绍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请已经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谈切身体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帮助他们了解市场、了解社会,了解相关的就业政策法规和劳动法规,掌握求职择业的程序和就业的技巧。上岗前有针对性的进行就业指导,院系领导亲自给学生介绍各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请在企业已经小有成就的校友回来谈自己的工作经历,请相关企业的人力资源或生产部门的负责人、专家讲解岗位要求,引导学生正确择岗。但同时很多学生也认为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与实际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建议加大实践课力度。

企业认为,学院对实习学生的管理要到位。从实习生进厂开始,辅导员定期到学生比较集中的企业了解学生表现,院系领导每学期带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回访企业,向企业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同志了解沟通情况,召开座谈会,作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习生生病住院或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探望,与企业共同协商及时进行保险理赔妥善安抚处理问题。这对建立长期稳固校企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三、对今后工作的启示

(一)加强毕业生的诚信教育。

加大就业指导和形势教育的力度,要积极引导毕业实习生正确看待毕业实习择业,正确看待签约和失约,要引导毕业生诚信择业诚信就业。

(二)加强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心理健康与心理素质教育。

针对毕业生存在着攀高求稳、攀比嫉妒、恐惧焦虑等心理误区,很有必要开展健康择业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加强良好的心理素质训练,正确对待新形势下的择业与就业;要树立自信心,正确客观地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拓展思路,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要教育毕业生保持积极健康的择业心理,鼓励他们勇于承担风险,靠竞争就业,凭本事上岗。

(三)加大实践课力度。

调整教学计划,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方面的内容的实训,尽快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证培训内容的融通,让绝大多数学生顶岗实习前就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另外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与专业岗位紧密结合的实用性的选修课程,如机电产品市场营销、经济法等。

(四)加强对学生通用能力的训练。

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学会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并转化成为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毕业生的创业意识。

教育学生创业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还给别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岗位。所以,应大力提倡、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毕业生创业,我们应把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具有“创业”意识。就业指导应教会学生考虑如何去创业,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发现事业生长点;应注意宣传创业成功的先进典型,使学生完成从“就业”到“创业”的观念转变。

参考文献

[1]、董仁忠.马庆发.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的制度选择.教育与职业.2008.2

[2]、芦京昌.徐明.徐乐蔚.邹大东.高职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及发展创新.职业技术教育.2008.11

[3]、杨东进.从高职就业情况反思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当代教育论坛.2007.4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问题研究 第9篇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进行实践的一种方式, 是由学校、企业、学生共同参与的具有管理多元化、实习分散化、实习多样化等特点的一门实践课程。在实习过程中, 实习单位会指派专人对实习学生进行技能传授, 在实践中加强实习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水平, 提高学生的动手及实际工作能力。高职院校在学生的顶岗实习前, 通常会进行安全教育, 开展实习动员, 但现实情况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 既是企业职工又是校学生, 这无形中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实习工作能否正常开展, 更关乎学生的人身安全, 如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突发工伤事故、疾病伤残、学生上下班途中遇劫、意外伤害等一系列安全问题, 对顶岗实习工作巨大影响。从近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来看, 学生定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影响实习工作的重要瓶颈。

二、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事故责任划分

(一)

学校管理疏忽导致的事故。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实习过程中由于工作的疏忽对实习设备设施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实习后没有对实习过程进行归纳总结;没有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度剖析;没有完善和出台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等。

(二)

实习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如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负有教育、管理等职责的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或者其他教职员工, 没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及引导, 违反了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

(三)

学生个体存在问题。学生因不遵守单位指导老师教导, 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伤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服从管理, 因在外游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学生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在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等。

(四)

实习单位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实习学生伤害事故。实习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安全合格的实习环境而造成学生伤害的;实习工厂由于管理疏忽, 设备和器材存在缺陷而造成学生伤害的;实习过程中, 工厂师傅未真正履行安全责任和指导义务造成学生伤害的。

三、保障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的措施

高职学生在校外进行顶岗实习与校内学习相比, 受到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增加, 学校管理难度也随之提高。要突破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管理的难点, 切实杜绝实习期间的安全隐患, 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建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当前, 高职院校虽都能意识到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的重要性, 但开展的安全教育大都流于形式, 没有实实在在的针对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的引导工作, 存在着对学生安全管理问题认识不深入, 意识不到位的现象, 这是导致顶岗实习学生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 在顶岗实习前, 学校应针对定岗实习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的讲解, 如:顶岗实习中一般会遇见什么样的危险或困难, 而遇见此类问题又如何解决等。另外, 也应该拿一些发生过的事故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以案说法警示学生,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强化纪律观念与法律意识, 绷紧安全这根弦, 确保学生安全顺利的进行顶岗实习。

(二)

加强实习过程中的监管, 建立全方面的管理体系。高职院校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过程中, 通常只关注学生实习成绩, 仅用考勤和实习总结来评价一名学生的实习的成效, 对实习的过程管理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学生到企业实习时, 应首先进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及警示教育。通过文件学习、案例讲解、以身说法等形式, 强化教育的效果。同时, 也应开展安全管理制度考试, 考试通过者才允许上岗。在实习过程中, 应建立指导教师负责制, 即企业安排的指导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随时的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和安全指导, 通过工作现场讲解, 结合以往事故实例进行警示教育, 随时告诫学生各种情况下的安全隐患。在整个实习期间, 应在学生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由学校指导教师任组长, 学生实习负责人任副组长, 切实担负起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监管, 如:学生因实训离开学校, 由本人提出申请, 指导教师签写离校外出实习记录单, 企业负责人确认签收后返回给指导教师;学生离开实习单位, 由企业负责人签写实习结束返校活动记录, 学生返校后, 由指导教师签收再返回给企业负责人, 使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全程有监督管理。

(三)

加强实习后勤安全保证, 建立保险保障体系。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 相应的赔付工作产生纠纷, 加强实习学生的后勤安全也应成为顶岗实习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 为保障学生切身利益, 除学生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外, 学校或企业也应为实习的学生额外购意外伤害保险。这样避免了意外事故发生时, 不论是对学生, 还是对企业、学校都可以减轻一定经济压力, 避免过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邢峰.高职院校旅游专业顶岗实习质量监控平台应用探析[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 2012 (02) .

[2]叶远明.浅谈高职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J].中国城市经济, 2011 (09) .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保险问题研究 第10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号)都指出,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要求高职院校学生至少在企业进行半年以上顶岗实习。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将会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并随着高职院校学生实习规模的加大,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走出校门,到社会、到企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但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经常在实习岗位上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安全现状确实让人担忧。学生顶岗实习事故问题突出并非是事故多,而是事故发生后的有效处理难而导致的。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缺乏必要的安全风险保障。

2. 实习安全问题面临的保障缺位

在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期间,虽然其所处的环境不是学校,而是实习单位,但其学习内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将课堂教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实习的目的是增强实际运用的能力。实习单位仅提供的是实行场所,与实习生之间无身份隶属关系。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第3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从上述规定上看,适用劳动法的主体中不包括实习生,即实习生不属于劳动者。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校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只有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的职工,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身份,因此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他们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现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相关条例没有确立在校生与顶岗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职业院校、企业与顶岗实习三方很少签订协议,一旦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与企业就会互相推诿。

为此,2009年11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简称“三部委文件”),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发生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完全按照三部委文件精神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的只有个别的省区,大部分省区市未按三部委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实习学生的保险工作只能由学校和企业自行处置。

3. 设立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立法建议与立法原则

实习生的劳动保护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目前国家在实习生这个特殊群体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立法上的缺位,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个关于保护实习生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明确的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

从节约立法资源与保护立法统一的角度出发,可考虑以现有的《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或全国性的规定对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赔偿做出具体的规定,明确学生、学校、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和单位等各方的责任义务:“大中专实习生实习期间,享有一定的劳动报酬,属劳动关系的特例,参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或对《工伤保险条例》增加条款:“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参照在职职工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把他们作为“准劳动者”列入《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之内,切实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设计制定大学生实习工伤保险制度时,要遵循四个原则。

(1)利益平衡原则。在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关系中,要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能让某一方特别是实习单位承担过多的责任,否则就会影响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考虑每个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情况不尽相同,要注意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给三方留下协商空间。

(2)倾斜保护原则。要把学生的利益保护放在首位。因为在三方关系中,学生无论相对于学校还是实习单位而言都是弱者,在学校是被管理者,在单位虽是准劳动者,但毕竟不同于正式劳动者,工作经验缺乏,权益更容易受到伤害,况且对自身的保护和承担责任的能力都有限,所以要首先强调对学生的保护。

(3)意思自治原则。在立法上,对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的利益勿必作过多限制性的规定,给三方留下协商空间,每个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情况都不尽相同,给三方充分的处分权。换言之,要将法律规定与三方意思自治相结合。

(4)社会化保护机制。参照社保基金的方法,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伤事故等重大风险要采取社会化的分散办法,因为让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是他们难以承受且不公平的。为此,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应具备强制性,所有开设实习课程的学校和参加实习的学生都必须依法参加保险。投保费用,由学校、政府和学生各自承担一部分,共同建立实习生工伤保险基金。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在劳动部门做出实习生工伤认定后,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享受工伤补偿,由实习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摘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顶岗实习, 为保证在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 给学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必须引入保险机制, 设立保险制度。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尹晓敏.权利救济如何穿越实习之门——实习伤害事故中大学生权利救济的法律思考[J].高教探索, 2009, (3) .

[2]张卫国.对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适用工伤保险的法律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 2011, (4) .

[3]简祖平.建立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障机制探讨[J].中国高等教育, 2011, (22) .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刍议 第11篇

【关键词】顶岗实习 质量 考核评价体系

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的必经环节,是学生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最好形式之一和有效途径。如何针对目前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考核现状,构建一套科学严谨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体系,是规范顶岗实习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当务之急。

一、顶岗实习质量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推进效果不好。部分高职院校把学生顶岗实习当做一种形式, 对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采取放散羊式的实习方式, 也没有安排专门人员从事考核工作,根本无法考核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

(二)缺少必要制度,难以规范考核。尽管多数高职院校制定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等制度,但缺少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方面的制度, 如校企合作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标准、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等。

(三)考核主体单一,难以多元评价。多数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考核的主体为学校指导教师,缺乏企业、社会和自我评价,难以真实反映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考核评价主体应多元化,并且应该以企业评价为主、学校评价为辅, 适当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以保证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考核内容简单,缺乏全面考核。多数高职院校对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考核内容为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单位鉴定,而对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单位鉴定等项目没有规定明确的质量标准,且缺少对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工作胜任能力、主动工作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指挥与安全防范等考核, 难以全面考核评价顶岗实习效果。

(五)考核方式简单,缺少量化评价。多数高职院校采取由学校指导教师按照学生提交的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及实习单位鉴定进行考核的方式评价顶岗实习成绩,成绩多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没有相应的指标体系,也无法进行量化评价,难以准确评价顶岗实习质量。

(六)缺少软件平台,信息沟通不畅。多数高职院校对学生顶岗实习信息沟通采取了传统的表格式管理,且信息主要集中在系部,缺乏相应的软件平台,学校难以全面掌控, 既存在信息沟通迟缓、不畅问题,也存在顶岗实习监管难以到位的问题。

二、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科学的评价体系是规范顶岗实习运行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的基础。为此,在设计顶岗实习评价体系时必须考虑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把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做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制定指标体系时要全面、多层次考核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合作、效果等因素,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就业需求、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等实际,全面反映顶岗实习质量。

(二)多元性原则。对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要采取学生自我评价、学校评价和企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学生自我评价可以评价自我实习效果和学校与企业对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效果;学校评价侧重考核学生实习表现、顶岗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及实习效果;企业评价侧重考核学生职业素养、团结协作精神、专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

(三)科学性原则。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克服主观随意性,使实习质量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

(四)實效性原则。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调实效性,指标设计既要能够客观反映学校对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质量,也要反映企业对顶岗实习学生培养与管理工作质量,还要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所达到的真实效果。

(五)可行性原则。考核评价指标要简便、易行,具有操作性,指标数量适中,内涵清晰,方法明晰,数据易于获取,便于统计。

三、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顶岗实习的外部政策环境。建议国家在《职业教育法》及《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法规和条例中明确规定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对实习耗损和现场指导教师给予适当的补贴等,充分调动企业参与顶岗实习指导与考核评价的积极性。

(二)建立顶岗实习质量考核机构。学校要与诸多合作单位建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下设顶岗实习管理机构,由学院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工作;院系和实习车间、班组共建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考核工作由学校指导教师、企业现场指导承担。

(三)校企共同完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和相应文件。学校和企业要针对顶岗实习各环节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制定相应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评价指标内涵, 明晰学校和企业在学生实习质量考核评价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考核评价的相应记载, 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四)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顶岗实习管理流程, 科学考核评价顶岗实习质量。企业将顶岗实习的学生视为准员工,采用相应的标准,严格管理,统一考核,如产品合格率、产量、出勤率、工作态度、合作态度、遵守企业管理制度等,让学生真正感受到企业与学校的区别,加快角色转变过程。

(五)学校要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系统,对顶岗实习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要加大投入建立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和相应的网站, 动态管理顶岗实习。该系统具有信息服务、岗位信息发布、网络选定审核实习岗位、实习过程监管、实习成绩评价、实习交流等功能,满足学校从实习资格审察、实习岗位分配、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实习过程管理、实习效果评价、实习文件提交等要求。

(六)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档案。学校要建立包括顶岗实习方案制定、实习动员、实习资格审核、实习企业遴选、实习教师聘请、实习过程记录、实习评价与考核、实习鉴定、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工作经历证书等材料在内的系列档案,加强顶岗实习质量监管。

参考文献:

试析高职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 第12篇

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应用型技术人才,顶岗实习为高职学生提供了一个提高实践操作能力的平台。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伴随顶岗实习人数增多,实习学生权益受损事件不断发生。导致顶岗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主观原因:实习生缺乏熟练的操作技能,缺少社会经验,欠缺防范意识。从客观方面来看,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顶岗实习生的法律地位,是导致争议和纠纷的重要原因。我国现行的《劳动法》没有界定实习生的法律身份,《劳动合同法》依然没有明确实习生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工伤保险条例》更是把实习生排除在劳动者范围之外。正是由于当前我国法律对于顶岗实习生身份的界定模糊,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判断。在北京等发达地区,法官往往认定实习生具备劳动法主体资格,而在湖南等中部地区,法官一般认为实习生仍是学生,对实习生案件大多不做劳动关系处理。这种裁判结果的不统一,有害于司法统一,不利于保护顶岗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顶岗实习生的群体将越来越大,是否应该将实习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应当怎样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已经成为当前法学界极为重要的课题。

二、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生法律地位的争鸣

关于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生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理论界已有诸多探讨,争论由来已久。就目前看,学术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顶岗实习生的法律地位是学生

持本观点的学者认为,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从法律地位上来说仍属于学生,不能作为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理由如下:第一,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手段,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实习的内容决定了实习是学习过程的延续;第二,《劳动法》上的劳动者,需要满足诸如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等条件,而且最重要的是以付出该劳动而获取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而实习生不一定符合实习单位的用工标准,并且不是以实习劳动作为其谋生的基本手段;第三,在具体的实习关系中,虽然实习生为实习单位提供了劳动,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但其各种关系及档案仍在学校,在身份上仍然归属于学校,仍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对于实习单位而言,只是为实习生提供一个参加实践积累经验的机会,不能为实习生提供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极少为实习生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因此,从劳动法主体资格认定的实质条件来看,实习生尚不完全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身份特点。

(二)顶岗实习生是适格的劳动者

第二种观点认为顶岗实习生可以作为《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甚至有人认为他们就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原因如下:首先,从学理上讲,法律是行为规范而非身份规范,在顶岗实习中,实习生确实做出了劳动的行为。同时,顶岗实习生不再返校学习,学校变成了间接管理者,实习单位按照管理职工的规章制度直接管理实习生。并且劳动者身份和学生身份并不冲突,顶岗实习生的学生身份并不能成为否认他们具有劳动者资格的理由。第二,从劳动者主体资格构成的形式要件来看,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能支配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即享有成为劳动者的资格。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一般已经超过十六周岁,体力、智力和行为自由完全符合劳动者的主体构成要件。第三,从法律依据分析:首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劳动权,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劳动者。其次,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并未明确排除高职顶岗实习生的劳动者地位。关于劳动者的适用范围,目前规定比较详尽的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4条排除了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的适用,并未明确排除实习生的劳动者资格。最后,虽然顶岗实习并不以报酬为代价,但对实践知识和经验的掌握也是一种收获,何况现在很多高职顶岗实习都是带薪制的,因而不能以实习报酬是否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为标准来判断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

(三)顶岗实习生是准劳动者

第三种观点认为,顶岗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具有双重法律身份,一方面他们在实习单位和正式员工一样履行着岗位职责,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另一方面,顶岗实习生仍然是在籍学生,就其实习目的和过程来看,是为了在实践中学习专业技能。考虑到实习学生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实习单位普通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并不完全一致,将顶岗实习生纳入准劳动者的范围更为合适。

三、关于高职顶岗实习生法律地位的设想

纵观我国现行的立法、司法及学界论述,上述第一种观点为通说,这种观念将顶岗实习生置于学生的位置,在理论上得到了一定的论证,但是片面地将顶岗实习生视为学生,劳动行政部门未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不利于实习生劳动权益的保护,也不适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变化。第二种观点直接将顶岗实习生认定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有利于保护实习生的权益。但我国现有劳动法体系中有关社会保障的部分很难将顶岗实习生纳入保护范围之内,实践中对如何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福利,都存在着操作困难,同时会加重实习单位的负担,造成实习单位不愿接收实习学生的后果。因此,顶岗实习学生法律地位的认定进入了一个十分尴尬的怪圈,无论将其置于学生的位置,还是劳动者的位置,都具有片面性,因为实习学生这一庞大群体的权益保障不是高职院校与实习单位私下可以解决的,教育主管部门与劳动行政部门都无法单独承担保障他们权益的职责。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为了平衡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三方的利益,我国应当顺应现实发展趋势,厘清“顶岗实习”与“劳动者”的内涵,在立法上将顶岗实习学生界定为特殊劳动者———准劳动者。理由如下:

(一)从国家政策层面看

高职毕业生进行顶岗实习具备法律依据。《职业教育法》第37条:“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另外,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顶岗实习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尚未毕业的学生完全有法律资格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劳动。

(二)从法律关系来看

顶岗实习生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同时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他们与学校之间形成教育管理关系,与实习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既具有“学生”身份,又具有“劳动者”身份,二者之间可以兼容并存。法律关系是由人的行为来确定的,而不是由人的身份来确定,因此实习生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具有多重身份的自然人,我们不能因为其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管理关系,从而否定其成为劳动者的可能。并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在社会上就会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多元化是现代法制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这只能通过提高立法技术来识别主体相应的身份,而不能直接以具有某种身份而拒绝主体成为另一适格的法律主体。

(三)从顶岗实习的内涵来看

顶岗实习不同于一般的教学实习,是生产性劳动和实践性教学的有机结合。从实习目的看,顶岗实习是基于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是学习专业技能、增加就业能力的重要环节,具有教育的性质。从顶岗的层面来看,顶岗实习学生相对独立地承担了岗位任务,工作内容与实习单位普通员工基本相同,并获得了劳动报酬,顶岗实习生成了事实上的劳动者。但由于实习学生又是尚未毕业的在校生,没有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企业普通员工的权利、义务并不完全一致,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顶岗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还不是标准的劳动法律关系,顶岗实习生尚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准劳动者”说的观点更能完全反映顶岗实习的本质。

(四)从权益保护角度看

“准劳动者”说可以解决顶岗实习生权益保护的尴尬局面。顶岗实习生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但也并不完全是在校学生,他们在实习期间,已经和实习单位建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跟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具有相似性,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应当确认顶岗实习生的“准劳动者”身份,即确认他们以学生身份为主,同时在法律上赋予他们与劳动者同等或相近的权利,具体包括:劳动报酬,享受工伤、保险等一系列的劳动保障权利。而对于实习单位来说,由于顶岗实习生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单位可以不为他们购买社保,也可以不完全地执行福利待遇,这样可以为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学生免除后顾之忧。

四、结语

综上所述,顶岗实习生既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不能将其直接归入在校学生,这注定他们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不仅关系着职业教育的改革模式,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这部分特殊群体认定为“准劳动者”———介于劳动者与在校学生之间的一种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实习学生的保护,减轻实习生在诉讼过程中的举证难度和维权成本,而且可以分散高职院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三者的风险,增强三者在顶岗实习中的积极性,有利于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

摘要: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一环。随着顶岗实习群体的扩大,相关纠纷日益增多。在解决这些争议的过程中,在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的裁判结果,这样不仅有害于司法统一,而且不利于保护顶岗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也给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带来莫大困扰。基于此,通过梳理有关顶岗实习生法律身份的争议,根据我国顶岗实习的现状,建议赋予顶岗实习生“准劳动者”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理顺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面的关系,有利于保护顶岗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顶岗实习生,法律地位,劳动者

参考文献

[1]范围.论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身份及其权益保障[J].探求,2013(3).

[2]刘鸽.论高校实习生的法律身份[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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