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

2024-08-13

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精选12篇)

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 第1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

1、货币资金的多账户分散管理问题普遍存在。

目前的多账户分散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性漏洞,对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影响最大。实际中,账面资金信息不实、随意调拨资金、透支、借支的情况在小范围内仍然存在;账户、支票和印鉴管理集中,初审、复核、稽核、审批的程序不严格等问题也对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构成极大的威胁。

2、货币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

有的乡镇领导对镇直部门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部门统管”、“收支两条线”制度多流于形式,乡镇部门仍然存在坐收坐支现金问题,个别部门还存在侵占、挪用公款问题,不少乡镇政府支出缺乏预算约束,多头审批,随意性强。例如,在某县审计过程中,查出7乡镇计生部门截留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124.73万元、某镇土管部门坐收坐支土地出让金34.55万元等现象。这些现象充分表明了目前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漏洞。

3、货币资金尚无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目前,许多乡镇财政忽视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关键点的管理。授权批准、内部稽核、盘点核对等环节的控制手续不健全,并且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分工不够严谨、合理,起不到相互约束监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支款仅凭领导口头安排,未及时补办签批手续,原领导离任后一直无法正式入账,长期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会计不监督出纳库存,日常现金盘点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出纳人员自行完成;银行印鉴管理和与银行对账制度有漏洞,空白支票、银行印鉴未分开保管,由出纳本人与银行对账,以致一些错弊不能及时发现;未安排主管会计或指定会计人员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收、付款原始票据未及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造成证单不符、重复报销等问题

4、资金管理制度落后。

乡镇财政部门的现行管理制度落后,没有适时而变,并且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关于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制度体系。主要表现在财政部门的职能不明确,存在职能重叠和职能空缺的情况,从而对国家和上级政府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产生了不利影响;现行制度条规的内容要不适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有的条规过于空洞,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体现,此外,还存在逻辑性不强的问题,导致规定与实际工作脱节;绩效考评比较随意,缺乏合理的考评机制,工作人员很难得到有效的激励。

二、产生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的原因

1、一些历史遗留因素促成,如债务包袱、未决诉讼等。

乡镇现有财政资金仅够政府正常运转需要,害怕账户存款被法院或银行强行划款顶债,从而,部分乡镇以存折方式管理财政现金。

2、财经法纪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执行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坐收坐支现金、白条顶库、侵占挪用公款等问题。

2、乡镇领导对资金管理重视不够,内控制度设置不严谨,对资金审批、审核不到位,对镇直部门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4、外部监管不严,使一些违纪问题屡禁不止。

近年来银行等部门放松了对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监督、检查,乡镇部门疏于资金管理,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库存现金超限额、公款私存等问题。

三、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具体对策

1、对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目前对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影响最大的是多账户分散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性漏洞,应尽快加以改革。(1)确立管事、管账和管钱相分离原则,消除三者集于一人给资金运行造成不安全隐患;(2)财政所应建立会计总账,实行账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以便于对专户资金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控;(3)实行资金(包括专项资金)集中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4)强化预算管理,逐步向单一账户制和国库集中支付过渡。资金集中管理后,保障资金安全是首要目标,防范风险的措施一定要严密。要严禁随意调拨资金,严禁透支、借支,要对账户、支票和印鉴分开管理,要制定初审、复核、稽核、审批的严密程序,并对程序的执行定期检查考核,确保集中管理资金的安全。

2、进一步强化资金运行的监控。

县一级财政部门应设立相应机构,对乡镇财政资金的日常运行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对大额资金的波动实行预警制,要有控制风险的反馈机制。鉴于多账户分散管理不能动态地反映乡镇财政资金的整体运行状况,应进行账户整合,设置总账会计,将所有专户纳入总账管理,乡镇财政所每月向县级财政部门的专门机构报送总账报表和分户资金运转说明,如实反映资金运行情况。县级财政部门要密切注视资金的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要把报表作为检查和考核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3、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合理的审批权限。

对财政所的工作岗位及职能,应统一作出规定,改变目前由所长因人安排工作的状况。要体现专业性,设置几种岗位,岗位具有什么职责都应统一规范,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财政所应设置稽核岗位,专司会计账务和资金调配使用情况的审查稽核。稽核职务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任命以保证其独立行使监督权。在调整设置岗位的同时,应合理设定职权运行的程序,健全程序运行的规则,限制自由裁量权。对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和时限做出明确、具体、严密的设定。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特别对“一支二笔”审批权要有相应的监控机制,可成立由镇长、镇人大主席、财政所长等组成的财经领导小组,改“一支笔”审批为集体讨论审批。对资金运行设定额度管理,大额资金实行联审会签制,对资金的调拨必须在规定的程序内办理。

4、建立新型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对乡镇财政所的现行制度进行重新评价,重新组织规划,设计新型制度体系。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关于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度体系。新的制度设计应把握以下几点:(1)明确财政所的职能,核心是确保国家和上级政府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在管事权上着重体现依法理财,对具体工作中的资金支配权则应于限制或削减。(2)制度设计要以保证资金安全,依法管理为目的,条规内容要适合业务特点,逻辑性要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衡并便于操作。(3)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要有明确的限制措施,建立记录控制、复审稽核等制度,对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应给予独立行使权。(4)严格贯彻管账、管线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对资金、印鉴、支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措施。(5)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不但要考核绩效,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对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员要有保护措施。

5、完善乡级“财、税、库”机构,优化之间的关系,保障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

乡镇一级“财、税、库”机构是否健全,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制约着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运行质量。而在此方面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为此,应采取以下对策,(1)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政所的建设,保证其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并通过培训和人才引进等多途径、多方式着力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素质。(2)协调财、税机构之间的关系,健全税收征管体系。综合考虑农村的税源发布状况及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等因素,在我国农村完全按行政区域划分建立乡镇税务所是不现实的。为妥善解决乡镇财、税机构不配套的矛盾,应建立乡镇财税机构合署办公制度。(3)建立、健全乡镇国库机构。按照“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国库,对财政预算内外支出都实行国库直达。国库作为财政资金的保管和出纳机构在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部分地区乡镇财政“有财无库”的状况严重影响着乡镇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的管理监督和对资金的调度。因此,尚未建立乡镇国库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建立国库。乡镇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库应建在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则应建在乡镇农业信用社,并配备得力人员,由信用社主任或信用社业务骨干代办国库业务。要建立健全乡镇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虽业务核算,强化国库监督管理,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沈卫芳.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现状、问题与对策——以嘉兴市南湖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为例[J].嘉兴学院学报,2005,(S2)

[2]、苏海兰.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具体举措[J].商业会计,2006,(02)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探讨论文 第2篇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作为乡镇财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在基层财政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城市建设也开始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在推动乡镇公共财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会利用乡镇财政部门的相关职权来实现乡村一体化建设工作。要想加强乡镇财政的专项资金管理,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并和相关部门的预算、资金收支进行结合,对财政资金的应用情况进行规范,进而保证财政资金应用的合理性和公开性。

一、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概念简述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乡镇规划和建设来完善乡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专项资金。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具备一些特有的优势,在应用范围和流程上有明确的规范条例,同时可以保证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可以全面贯彻在整个项目工程中,因此在应用的过程中,可以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进行合理的分离,进而保证每一项资金都可以单独进行核算。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可以有效的提升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应用效益。总体来说,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分为资金申请、资金审核、资金划拨以及资金应用等环节。乡镇财政单位作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每一个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人员都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职能进行明确,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应用力度,保障每一项款项的高效利用,进而促进我国乡镇经济的稳定发展,给乡镇经济以及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当前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乡镇财政机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并且有一些管理机制还没有根据时代的发展而进行修整和完善,从而导致在进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在进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体系,因而要想实现对原有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就要将大部分的乡镇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拆散和合并,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但从当前情况来看,当乡镇财政税务部门拆散和合并以后,并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在进行非税收管理时,管理模式和流程仍缺乏规范性。此外,一些乡镇财政机构虽然建立了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由于管理范围存在空泛性,无法将其全面贯彻到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来,从而导致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如同摆设,无实质内涵。由于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缺乏完善性,使得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十分混乱,资金应用效率得不到保障,乡镇财政部门的职权无法得到全面的发挥。

(二)财政支出“缺位”和“越位”的情况并存

财政资金的支出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主要工作,当前,财政资金支出的应用框架缺乏合理性,导致财政支出“缺位”和“越位”的情况并存。其中,财政支出“缺位”一般是指,由相关财政部门担负的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匮乏。除此之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缺位”情况也逐渐普遍,这通常体现在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扰太多,财政部门除了要担负众多由市场供给的产品之外,还要担负由市场提供的服务,这就给乡镇财政支出带来了影响。近几年来,一些乡镇部门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开始在招商引资、土地征收、乡村建设等方面也消耗大量的财政资金,这种现象严重违反了公共财政支出的“三公”标准,同时还占用了一些其他公益性的财政支出,进而使得财政资金支出的应用框架出现变形。

(三)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相关部门为了促进“三农”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工作,设定了很多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整个乡镇财政资金中,占据较高的比例。当前,国家在进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时,加大了监管力度,这对专项资金管理质量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应用方面,更是起到了优化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大部分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缺乏完善性,财力管理方面还比较落后,再加上相关的财政管理人员不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从而造成在进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时,依然面临诸多问题。

(四)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现阶段,我国相关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还不够,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因素就是缺少完善、合理的监管方案,不能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做好事前预算、事中管理、事后控制等工作。即使我国大部分的乡镇财政部门已经开展了“乡财县管”管理工作,乡镇财政大部分的资金都交由县级支付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实,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乡镇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依然具备较高的权益,从而导致无法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全面的监管。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优化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随着我国乡镇开始朝着城乡一体化的方向改革,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力度,就要制定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进行制约和规范。有关的财政单位还要对乡镇资金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的核实和评估,并结合现代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来将现有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进行修整和完善,例如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债权资金管理机制、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预算管理机制等,进而构建成一个完备、统一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构建现代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要全面明确乡镇财政单位的职权,并把相关的财政管理体系的落实当作管理的核心,在事权上要注重依法理财。首先,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级别进行合理区分,保证每名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进而保证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高效性。此外,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全面贯穿于资金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给相关的审核部门,经批准后,再将其落实到各个环节中。

(二)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近几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开始加强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在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来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应用情况进行操作,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应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上级部门还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并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做好事前预算、事中管理、事后控制等工作。把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重心放置在追踪工作中,同时做好资金应用审批工作,对资金应用流程进行规范,防止出现资金占用以及乱用的现象。最后,还要对资金的应用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在专项资金支出时,要严格参照相关流程进行,防止占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原始的资金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需求,因此,我们要及时找出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现有的资金管理模式进行改善和创新,进而提升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现代性。此外,乡镇财政部门还可以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资金管理中,并构建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把资金管理融入到数据平台中,从而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和公开化。

(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管力度

各个部门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并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管力度。上级部门需要协调税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和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找出相关的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这个机制和各个管理工作人员的绩效直接挂钩,进而充分调动财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作为我国基础财政工作的关键构成部分,对推动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进行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采用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管力度等方式,增加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 第3篇

【关键词】 财政资金 监管 科学化 精细化

乡镇财政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经济职能的财力保障。乡镇财政所干部是乡镇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与管理者,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了“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后,乡镇职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其领域内充分发挥职能,彰显改革和管理效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已成为当前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然要求,随着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健全财政职能、发挥财政监管优势是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监督

近年来,乡镇范围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事业建设及惠农资金逐年加大,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更好服务于三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

1.1建立乡镇财政财务公开制度,财政预算支出、财政补助性资金、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

1.1.1预决算资产情况公开、公示,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真实反映本级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1.1.2监管范围。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和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范围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交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1.1.3建立项目档案。对于县级财政与主管部门下达到本乡的资金,乡财政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并建立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库建设。乡财政要按照本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

1.1.4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管理水平。

1.2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制度,建立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设立财政涉农建设资金监管项目、财政涉农建设资金项目、财政补助性资金、乡镇债务管理等台账。

(1)建立补助性资金数据库,各种补助项目的制度政策、相关基础数据的来源及根据基础数据建立的《财政补助性资金管理台账》和各种补助资金发放明细、建立分类档案,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数据库专人管理,明确责任。(2)建立乡镇项目资金数据库。(3)建立乡村债务数据库

乡镇财政要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1)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2)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加强乡镇财物完善制度措施。乡镇财政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乡镇票据、单位银行账户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开展乡镇财务清理,规范乡镇单位的会计行为。

细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完善预算管理、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建立服务机制和强化资金监管的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惠农管理和发放、乡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细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制定各类各项资金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健全乡镇财政职能 ,完善机构人员管理,加强财政人员培训,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发挥县级财政的作用,县级财政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是上级部门与乡镇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担负着承上起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2. 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乡镇财政及财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本质需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符合乡镇现代管理发展趋势更高水平的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高度重视和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把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执行的重要部门和落实的关键环节,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乡镇财政支持发展、服务“三农”、公共保障和综合调控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财政创新制度体系,完善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实现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乡镇财政改革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实现全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2.1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和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财政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四个有利于”的要求,突出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和服务发展职能的。特别是针对目前三农政策和资金大量倾斜的现状,明确了“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的职能。在强调乡镇财政保障职能的前提下,突出了发展职能,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等服务发展职能。

2.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优化政府工作环境,以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为目标。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对外向社会着重推出服务承诺,待人热情、服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使我镇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该进,财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3狠抓创建工作,一是针对青年特点抓深化。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所职工的道德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坚持思想标准和道德要求,教育引导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地把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凝聚到更好的做好本质工作上来。二是紧扣中心抓形象,做到创建工作与財政工作、与财政事业发展 、与重大建设和改革活动相融合;坚持会计原则,坚持会计报帐标准,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日报账、算帐、记账工作报表、整理及保管会计档案。发挥职能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掌握工作进度当好“参谋长”。三是增强先进意识抓教育。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工作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把住财政关,把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财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结论:

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以促进乡镇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如何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第4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国家推出了大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使当前我国农村经济逐年提高,农业不断发展,农村居民收不入段增加,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提高,导致农村相关的财政管理部门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监管不严、信息流通受阻、缺乏相应的监管工作最为突出,并且违纪违法的事件不断发生,为了保证我国农村经济可以稳定发展,就必须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

一、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应的监管意识。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意识,导致乡镇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与资金筹集上,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精细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其中经济的发展、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工作都无法得到相应的监督,发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乡镇财政管理人员较少,并且实际工作业务量巨大,并且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对自身工作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财政监督工作无法落实。

(2)基层建设工作不到位。当前农村财政管理当中,相关的财政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存在极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专业的业务知识,缺乏统一管理、考核、评价的体制。其次,当前财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培训工作无法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财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然后,财政管理机构办公环境差,缺乏先进的硬件设施也是影响监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并且,在对乡镇财政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沟通方式,导致上下级沟通较为麻烦,管理信息缺乏实时性,导致数据资料等无法得到有效的应用。最后,由于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量大,并且工资待遇较低,导致综合素质较高的财政管理人员不愿到基层财政管理机构工作,严重阻碍了乡镇财政管理的发展。

(3)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当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乡镇财务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并且缺乏相应的责任划分制度,执法力度差,岗位之间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其次,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由于资金的运行在内部会计控制当中不够严密,缺乏相应的检查体系,导致资金在流动的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在对资金核算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体制,导致支出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直接影响了财政管理的准确性。最后,由于对违法乱纪的行为监督行为不足,执法力度不严,导致财政管理的过程中监督权威性不高,无法杜绝贪污受贿等情况的发生。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措施

(1)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意识。为了避免资金的支出与收入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必须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意识,从而使乡镇资金可以得到有效的应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意识的时候,需要将所有资金的收入与流出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且根据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监控方法。通过开展财务管理课程的开展,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促进管理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进而使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且加强公共建设的投入,将财务资金灵活的运用到农村居民的民生项目当中,加强农村居民的收益。

(2)明确资金监督目标。为了保证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高效展开,就必须明确财政管理监督工作目标,首先应当制定乡镇财政资金预算编制体制,通过有效地对乡镇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使资金可以有效地渗透到农村建设当中,并且可以有效地防止财政计划实施的过程中的资金流失问题,从而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而针对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通过明确管理监督工作的目标,将乡村资金管理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并且制定相关的资金预算标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并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杜绝出现贪污受贿等情况,从而保证乡镇经济可以稳定发展。

(3)建立反馈、公开、抽查机制。资金的实施性是乡镇资金流动的重要保证,所以财政部门在对财务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将相关的政策、责任制度等迅速的传播,以便乡镇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与监管要求适时开展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乡镇财政数据库等方式,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动态化的管理。并且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乡镇财政管理出现了问题,应当立刻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以便上级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或者规定来解决问题。

(4)落实监管责任制,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在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首先将财务管理工作当中的各个工作项目责任落实到个人,并且在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不留死角,避免由于制度的漏洞造成经济损失。最后,通过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建立,将自己监管工作作为乡镇财务管理机构的年终考核项目之一,并且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通过表彰与批评结合的奖罚分明模式保证管理工作可以高效展开。

三、结束语

为了保证我国乡镇经济可以稳定发展,就必须将财政管理工作落实,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完善资金的跟踪监察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保证我国乡镇农村经济可以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孟庆蕊.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现时思考.现代商业,2013(8).

[2] .王冬青.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亟待加强.科技资讯,2012(09).

[3] .李海英.浅议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当代经济,2102(20).

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 第5篇

一、区乡财政资金管理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发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全区财政资金管理总体规范有序、安全运行。

一是制度建设持续跟进。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加强区乡财政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008年,制定出台了《孝南区区直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孝南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2013年,重新制定出台了《孝南区区直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孝南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在《孝南区区直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满后,根据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的要求,结合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又进行重新修订。

二是账户管理严格规范。2014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区纪委、区财政对全区各乡镇、各区直单位的财政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清查,违规账户全部撤销;区乡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设账户必须通过区财政局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认定为“小金库”账户。

三是资金收付不断加强。在收入方面,税收收入直达国库;非税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依收入性质分别缴入国 库或财政专户。在支出方面,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四是预算绩效逐步显现。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形成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在部门预算的编制上,严格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经“二上二下”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人大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探索推行了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运用于下年度预算安排,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内控制度明显加强。区乡财政部门细化内部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实行不相容职位相互制约,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流水线作业,实行印鉴分管,认真执行全程稽查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六是预决算公开全面推进。区直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全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网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基本实现了公开全覆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制的预见性不足。有些单位年初的事业计划不准确,该搞的事情没有申报预算,不该搞的事情乱报预算。既造成频繁追加预算,又造成安排的预算无法执行,占用了财政资金额度。二是预算编制的随意性较大。在区直,有的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狮子 大张口,做一件事要一笔钱,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另外申请经费,做小事要大钱。在乡镇,对结余资金的使用安排,缺乏科学依据,有的乡镇想方设法多列支出申报要回往来资金。甚至有些财力困难乡镇,也不考虑自身财力状况,盲目编制项目支出,导致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缺乏严肃性。三是部分财政资金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如医疗卫生系统的经营收费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四是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追加、调减支出随意性较大。区直有些单位存在随意突破预算的问题,预算执行结果超支过大;大部分乡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履行人大审议手续,随意追加、调减支出,影响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二)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一是存在财政存量资金沉淀的问题。有的单位在向上申报专项资金时,准备工作不充分,资金下达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有的项目实施的进度缓慢,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有的单位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过大,以前年度安排的本级财政资金长期放臵在专户中,既不能动用,也不让整合。二是存在财政资金碎片化的问题。如近年来区本级安排的产业发展类资金,包括三大工程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科技研发与投入资金,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等,资金零星分散,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没有起到实际效果。三是存在专项资金滞留或挤占挪用的问题。有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滞留欠拨专项资金问题较为突出。有的乡镇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 用专项资金;有的乡镇将一事一议配套资金套回用于弥补经费不足;有的采取虚开票据,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四是乡镇非基本性支出较大的问题。经调查统计,2014年、2015年全区乡镇的非基本性支出分别为3.2亿元、4.4亿元,分别占当年乡镇财政总支出比重为65%、73%。非基本性支出较大,有利于当地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但从全区的角度看,乡镇的建设支出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规划,难免存在重复建设,浪费财政资金的问题。

(三)虚收虚支问题比较严重。从区直看,近年来非税收入空转额度较大,2013年、2014年分别空转1.9亿元、2.1亿元,分别占当年非税收入完成数的48.8%、41.1%。从乡镇看,大部分乡镇税收任务与实际税源脱节,乡镇只能通过虚列企业扶持资金、税收返还、工程建设资金等方式,将财政资金通过税务机关入库,从而达到虚收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造成财政资金的虚收虚支。虚收虚支的问题,既减少上级财政对我区财政的转移支付数额,又增加了乡镇支出成本,也严重影响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财政资金借出数额较大。财政出借资金在优化城镇发展环境,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助推经济增长和安臵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借款主体和用途,审批权限控制,趋势规模上分析,有些问题需要重视。一是出借资金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出借资金未经集体研究。二是部分财政资金出借无合同或无资产抵押,存在资金安全隐患。三是财政资金被大量用于垫付企业完税。截止2016年6月,乡镇借款 给企业的资金达 2.93亿元。出借资金未归还数额较大且难以收回,既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运行,又暗藏着极大的风险。

(五)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大。政府性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用得好的话,可以用预期的支撑当前的,用未来的支撑现在的,缓解当期财政资金的供求矛盾,拓宽筹资渠道,加快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性债务无所限制,疏于管理,就会导致政府信用危机和财政危机,严重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目前,我区历史债务本息偿还压力呈逐年递增态势,同时随意举债搞建设的现象突出。对此,中央已多次发出警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采取不救助的原则,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每年年初预算内资金安排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严格按预算规定落实和执行;预算外资金和政府融通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提交区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集中统一管理,坚决杜绝多头拨付和分散管理的现象。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事项,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新增单位等必须当年安排的支出外,一律不追加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对因特殊情况确定需安排的支出,优先通过已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调剂解决,或通过部门机动经费解决。强化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等基础环节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绩效评价为关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新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坚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编制部门预算与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坚持编制预算时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努力做到预算一经下达就能立即执行。收回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超过两年没有用完的中省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和灾后建设。收回各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重新纳入预算安排。三是加大整合财政资金力度。对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三大工程专项经费、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统一整合成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对各项支农资金,除扶贫、救灾、救济和中央明确要求不允许整合外,按照“集中连片”建设的思路,本着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将性质趋同、目标接近的资金捆绑打包、拼盘使用,变分散投入为集中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着力规范债权债务管理。一是全面收紧财政对外借款。除省级生产调度资金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借出财政资金。确需借出财政资金的,必须完善审批程序。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历年对外借款的清收力度。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孝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注重在举债、使用、偿还全过程从严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加强举债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建立举借债务进行项目建设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全区债务规模;对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审批,擅自举债进行建设的行为,实行问责追责。三是依法规范担保行为。要严格落实《预算法》、《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区乡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对违规提供担保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防止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 第6篇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概念分析

广义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督,是指为保证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人大、财政、审计、行政监察等部门依法对乡镇一级的财政财务行为所实施的监控、检查、稽核、制裁、督促和反映等活动的总称。监管的主体是人大、财政、审计、行政检查等部门,监管形式主要为审核批准预算决算、财政检查、审计等。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会计监督、金融监督、资产监督、财政内部监督、财政绩效监督等。

通常所说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一般是指监管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日常资金监管由县(市、区)财政局及其派出机构乡镇财政所、分局具体负责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总体而言,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科学规范,监督严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逐步推进,在乡财县管模式下,“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强化了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了区县财政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监管。

2.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主要有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等,形成了财政资金监督的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的形成,对促进财政资金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被挪用、侵占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财政系统自上而下采取措施强力推进。2010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定为乡镇财政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

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财政监管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导致截留挪用乡镇财政资金、虚列财政资金收支等现象屡有发生,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是财政扶持支出压力大、政策不切合实际。目前财政扶持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现行财政扶持政策扶持面广,重在体现短期效果,资金需求量大,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有些乡镇财政扶持政策不符合国家的产业导向,违背了扶持政策的初衷。其次,扶持政策与税收挂钩,政策不符合实际。按照企业的成长规律,企业初创期,迫切需求资金,筹集资金难度大,急需扶持。此时企业效益通常不高,税收贡献较小。企业成熟期,对资金的需求平稳,因为企业信誉高,筹资渠道较宽,此时企业效益好,税收贡献大。按照现行的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和企业税收挂钩,企业税收贡献大,得到的扶持资金多。再次,一些地方政府比拼优惠政策,招商成本高。

三是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薄弱。财政部门常常只负责资金下拨,至于资金如何使用、使用效益如何,主要由具体职能部门及其上级部门来监管,造成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管的“缺位”。

四是信息公开不同步、不全面。如一些惠农政策在中央层面制定后,即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是具体到财政资金拨付,需要各级财政层层拨付,最后由乡镇拨付到群众手中,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产生了时间差。又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资金的使用规划和计划、分配方案等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没有全面公开,让群众产生了误解。

三、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是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运行情况逐步纳入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实践表明,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与否,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大小,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直接的关系。要建立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不仅把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列入考核目标,而且要逐步把预算执行管理、事关民生的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情况也作为考核目标。

二是加强财政扶持政策资金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解决乡镇财政扶持政策不规范问题,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进行清理、控制和加强监管。首先,清理地方政府违规制定的与税收收入直接挂钩的财政扶持政策。其次,明确财政扶持政策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只有在符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才可以自行制定财政扶持政策。第三,要加强对地方自行制定的财政扶持政策的检查、监督,减少和避免地方政府的违规操作。

三是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监管。针对当前财政在监管方面人员不足和人才缺乏的问题,可考虑通过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的参与来弥补。如扶持项目必须经过中介机构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成本费用、产生效益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评估报告,作为企业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及扶持资金额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报告,财政部门对项目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可加大扶持力度;对项目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同时,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治理检查。

组织财政、审计、行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治理检查。一方面,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专项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摸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症结,拿出完善监管的措施,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细化监督机制,规范运作财政资金。从中央到地方,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的规章制度已经比较全面、严格,各级财政部门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起具体、有效的监督机制,创新公开公示形式,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资金运作。

参考文献:

1. 宋丽静: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 (《企业技术开发》 2011年21期)

2. 张冬云: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 (《丽水研究》201301)

3.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财乡〔2010〕5号)

4. 黑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黑财乡〔2012〕7号)

5. 黑龙江省财政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2013年财政部网站)

6. 穆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2013年财政部网站)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穆棱市财政局)

如何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第7篇

目前,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投资资金,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 国家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 2011年“三农”投入拟安排资金9884.5亿元, 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随着投资资金的加大, 如何使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全心全意的为百姓谋幸福, 充分发挥它的最大效益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而乡镇是这些专项资金的最直接的管理单位, 因此如何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专项资金合理、高效安排使用的关键所在。

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 全国大部分乡镇资金管理普遍存在内部制度不完善、管理粗放等问题, 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没有制定财产物资的购置、保管、领用、管理及处置核销制度, 或虽然制定了但没有得到较好执行。乡镇“部门统管”、“收支两条线”制度多流于形式, 乡镇部门仍然存在坐收坐支现金问题, 由于一些部门的腐败现象而发生侵占、挪用公款的问题, 还有一些乡镇资金支出缺乏预算约束, 多头审批, 随意性强。

2、资金管理混乱。

资金管理过程中, 会计岗位的设置违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一套或几套账的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由一人统管, 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牵制和制约;另外, 会计人员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 导致费用支出手续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信息失真等一系列问题。有的支款仅凭领导口头安排, 未及时补办签批手续, 原领导离任后一直无法正式入账, 长期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同时, 各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占、挪用公款、私建个人“小金库”的现象。由于乡镇财政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不合要求, 一些乡镇政府采用存折取代银行账户的形式, 各项资金全部使用存折转账方式, 致使许多乡镇政府设有个人的存折, 明显存在专项自己使用过程中公私分明不清晰、公私款混合使用情况。并且, 由于存折没有银行对账单, 对于事后监督资专项金的使用情况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3、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由于一些乡镇财政资金比较紧张、主要领导人员及经办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严格等原因, 使得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专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支出手续不完善、专款收支未进行专户核算等问题,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4、财政管理人员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由于乡镇财政人员编制工资在乡镇政府中, 而县级财政机关采用业务指导的方式, 使得乡镇财政人员情况不断的频繁变化, 许多人员兼职现象比较严重。并且财政所属于间接管理单位, 乡镇政府官员可以根据财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不断的调换财政管理以及会计人员, 甚至任用领导的亲属等, 而其思想道德素质和管理能力一般不适宜于资金管理工作的需要, 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等业务的开展, 容易导致腐败现象、挪用、侵占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虽然有的县财政局规定乡镇财政人员变动必须经过县财政局备案, 但这一规定并未得到真正执行。

三、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合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是专项资金专用的重要保证, 是各项资金使用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 要不断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乡镇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制度。要严格贯彻管账、管钱相分离的原则, 强化对资金、印鉴、支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措施。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 不但要考核绩效, 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考核, 对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员要有保护措施。

乡镇政府在财政人员配备上, 要选择品德高尚, 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上岗。要明确财政部门的职责, 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技术控制, 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严格分工。实行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坚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培训, 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对业务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调离财政岗位。

要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 规范理财行为, 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避免挪用、侵占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 要改革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性多账户分散管理的漏洞, 杜绝随意挪用专项资金事件的发生, 要对账户和支出支票采用单独管理, 制定严格的审查、审批工作程序, 并对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 从而保证乡镇专项资金管理的安全、高效的运行。

2、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监控机制。

根据“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方案, 按照“指导预算、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和“六权不变”的原则, 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核算乡镇财政资金, 做到资金所有权与管理权、使用权与核算权相分离, 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的收支行为, 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促进了乡镇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县一级财政部门需要建立必要的专项资金运行的监督部门, 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各项开支情况进行不断的动态监督, 对数额较大额的资金使用采用预警形式, 降低不必要的风险。要对专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设置总账目会计职务, 统一管理, 乡镇财政要向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定期的回报资金使用情况, 真实的回报专项资金的支出状况。同时, 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对乡镇的回报情况进行严密的考查分析, 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违规现象,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如石柱县由重庆直辖以来, 石柱县通过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等一系列财政改革, 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 累计对13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财政专项投资评审, 送审金额46382万元, 审减资金, 6791万元, 资金节约率14.64%, 节约了财政性建设资金。

3、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因此应加大乡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确保人民的知情权, 对专项资金要实施百姓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实行分项管理、分项核算、分项报帐, 做到让百姓放心、让国家放心。对群众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县、乡镇有关单位要尽力做到及时调查处理。

4、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乡镇专项资金管理要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禁截留、挤占和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在管理方式上要实行“三专”, 即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 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这样做, 不仅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 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制度上、心理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当然必须保证一个前提条件, 即财政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各个项目的立项报批争资和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 必然发生资料费、差旅费等开支。为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即便财政不能配套专项资金, 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工作经费预算。

5、制定科学的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

为彻底解决当前部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实的问题, 还需要研究制定科学的乡镇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 将过于注重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上, 逐步过渡到注重年度内或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增长速度上、过渡到对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对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等投入力度上。通过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力度, 调动乡镇领导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避免资金的浪费现象和不合理支出。

6、建立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 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专款专用。要严格清理账外资金, 清除“小金库”。账外资金脱离了财政和其他部门的有效监管, 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 助长不正之风, 必须认真对待。乡镇领导必须提高认识, 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性, 对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讲明利害、落实责任, 对于公款私用、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 私建“小金库”的违法人员要坚决查处, 责令整改、严惩不待, 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结论

随着我国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的加大,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重头戏,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 乡镇财政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群众监督、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研究部署,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确保其专款专用, 对于遏制违法挪用、侵占公款、私建“小金库”, 从而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际意义。

摘要:论述了我国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根阐述了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 对于乡镇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袁崇浩.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外资, 2011 (1)

[2]、孟庆蕊.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现时思考[J], 现代商业, 2010 (8)

[3]、汤平.完善县级公共财政体制的调查及建议[J], 决策导刊, 2010 (6)

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 第8篇

财政的公共职能主要分为四种, 即财政职能;收入分配;经济稳定;经济发展, 是分配社会产品、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详见表1。

二、现阶段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背景分析

近年来, 随着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进, 我国政府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大增加。为有效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我国财政部于2010年3月1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10]33号) , 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与具体的监管要求, 有助于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后来,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国乡镇财政监管优势, 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农业综合办公室于2011年5月19日下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农办[2011]126号) 。两项措施有助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与要求, 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

我省最近几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 带动了我省积极探索创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式, 注重创新办法, 切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 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见表2。

三、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当前现状

乡镇财政资金的来源较广, 种类也较多。主要包含上级政府拨款;乡镇集体经济收入等。主要用途有:用于乡镇基本建设支出;用于农民的农机、家电等直接补贴;用于维持村委会和村级机构的正常运转等。目前, 我国乡镇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等过程中, 尚存在一定问题。

(一) 专项资金“专款”未实现“专用”

由于缺少有效的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往往由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拨付到村干部手中后, 由其代为发放。但是究竟如何发放、用于何处等, 监管并不充分。有些乡镇存在部分村干部将专项物资变卖, 甚至直接据为己有, 或者在真正使用时不按原则办事, 徇私舞弊。

(二)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不独立”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是乡镇财政所, 但是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能并不独立。原因是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都依赖并受制于乡镇政府。因此, 财政所工作人员在资金监管工作中, 可能会“顶不住”某些乡镇领导的“管辖权”而无法从资金使用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管。

(三)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不具备处罚权, 导致监管约束力差

目前,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虽然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但是工作人员在监管中, 对财政资金的不当管理行为并不具有“处罚权”, 从而造成实际的监管约束力大打折扣。比如, 基建项目竣工后, 需要对其财务决算进行审核, 而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即使发现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处理, 但却苦于没有实际的处罚权而将自身置于“尴尬”境地。同样, 在发现和处理虚报冒领财政专项资金时也面临同样处境。

四、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 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管理

首先, 尽量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支农项目和支农资金的向上申报工作;上报后, 省里对具体项目展开审查, 并负责资金的下达;县、乡等单位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文件执行, 以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迫”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民生实事上, 并缩小支农资金整合的难度, 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此外, 要明确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和具体的监管要求, 一是能够有效提高监管的约束力, 二是能有效制约基层对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再者, 在合理范围内要适当增加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产业扶持等方面的生产与技术投入补助,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此外, 县财政局可以对“支农”资金制作公示栏, 明确列明“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县、村农民通过公示栏就能对政府下拨的“支农”资金的具体款项、使用时间、用于项目等“一目了然”。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村百姓对涉农资金的了解, 而且还提高了百姓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力度。与此同时, 对“支农”资金的下发, 县财政局要及时将款项情况通知至乡镇财政所, 以便于财政所及时监管。

(二) 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日常管理, 实施“动态监管”

对待乡镇财政资金, 还应对其加强日常管理, 实时“动态监管”。首先, 应进一步严格财政资金专管员制度, 不仅对财政资金实现专项管理, 还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其次, 要定期清理检查每笔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通过清理检查以确保具体资金使用项目的金额、人员、账号等信息真实。再者, 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 充分发挥村级、站所的作用, 以随时掌握资金使用动态, 实现全天候监管。

(三) 强调乡镇财政部门对于资金的掌控, 创新管理模式

如今, 乡镇财政资金的种类在渐渐丰富, 政府部门应强化乡镇财政部门的管理权限, 建立以乡镇为中心, 分行业、分层次监管的立体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具体来讲:一方面, 区分直接管理项目和间接管理项目, 对于一些大型的以乡镇、村支部为中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参与管理, 并实行全程监督控制;而对于一些小型的以例如卫生院、学校为发起单位开展的项目, 乡镇财政部门则采取间接管控的模式或是受托管理模式。另一方面, 区分技术项目和非技术项目, 对于技术性较强的项目应由县级财政负责, 乡镇财政参与;而对于非技术项目, 财政部门则可以根据项目资金的规模大小适当放权。

(四) 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权力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 应完善和加强资金的监督机制:第一, 将专项资金的管理权可以直接下放到乡镇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只对相关资金进行抽查监督;第二, 强化县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独立性, 加大监督范围, 县级财政对规模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资金要加强跟踪管理, 对于项目资金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则下放到乡级财政部门监管, 并完善举报机制, 加大奖惩力度;第三, 强化处罚权力, 保证县级财政部门对于专项资金挪用行为的处罚权, 乡镇级财政也应对相关行为具有处罚权和处罚建议的权利。如此, 才能保证财政部门对乡镇资金的使用有着强有力的监管。

参考文献

[1]佟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财政监督, 2011 (24) .

[2]杨鸿彬.以绩效评价为核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J].齐鲁珠坛, 2013 (05) .

浅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第9篇

乡镇财政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促使乡镇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力,结合近几年来县、乡两级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笔者重点分析一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体不清,职能不明,责任和权力不相匹配。

乡镇财政资金中的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补贴资金,涉及的部门多,支出渠道多样,有的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审核拨付;有的补贴资金由主管部门经上级财政局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或供应商手中。这就造成了财政所在进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时的困难,对于直接拨付到农户和供应商手中的补贴资金,财政所并不直接参与,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财政局拨付到位,其后续的监管职责财政所和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从而导致这部分乡镇财政资金疏于监管,存在较大的隐患。如:某市发生的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窝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案例。该市农机局部分人员伙同农机供应商采取伪造农机购置合同的方式,大肆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00余万元。

2.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不对称,乡镇财政所缺乏进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所必需的相应信息。

乡镇财政所是最基层的财政部门,对于乡镇财政资金具有天然的监管职责,这就要求乡镇财政所要对所有拨付到的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监管。但是所有拨付到乡镇、村等的财政资金并不是全部通过乡镇财政所进行管理,有些资金是通过县级财政直接拨付的。比如,补助性资金中的农业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以及低收入家庭农民取暖补贴等,这部分乡镇财政补贴资金的执行政策和相关的基础信息是由上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及乡镇对应的站所熟悉和掌握的,而乡镇财政所既不熟悉相关政策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的基础信息。再如,项目建设资金中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财政资金项目,这些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申报,到项目完工评估验收,再到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乡镇财政所鉴于自身的基层弱势地位,不能对这部分建设项目的信息进行完全准确的掌握。由于基层财政所掌握的信息的不及时、不完整和不准确,从而造成部分乡镇财政资金脱离乡镇财政所的监管。

3. 乡镇财政所建设相对滞后,人员老化,经费短缺,不能有效地对乡镇财政资金实施监管。

近几年,虽然乡镇财政所在硬件基础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但是面对社会经济形势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局面,面对乡镇财政所职能发生重大变革的新情况,面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财政所在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还是显得相对滞后。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没有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知识老化,技能欠缺,经费缺乏,明显制约了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发挥。

二、如何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的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县、乡实际,对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笔者就如何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体,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范围,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参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结合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广泛征求乡镇财政所的意见,会同县级各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就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职能、监管责任等各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流程。具体地说就是要根据乡镇财政资金的不同性质,明确乡镇财政所和上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将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监管,将由上级财政或相关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管,确需由乡镇财政负责监管的,应在相关文件中就补助政策和监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方便乡镇财政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乡镇财政要加强监管意识,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上来,逐步形成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县、镇两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监察力度,对涉农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要形成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

2. 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乡镇财政和县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与县级各部门沟通,在下达资金和指标文件的同时,明确乡镇财政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将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安排的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监管办法等下达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要主动联系各涉农基层站、所,负责处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传递,及时将补贴人口、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和乡村教育、交通、文化、水利等基础项目信息进行统计上报,及时反馈资金监管的进度和遇到的问题。实现资金监管信息在横向、纵向之间的顺畅通达,保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基层乡镇财政所建设,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保障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硬件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财政所经费投入,为乡镇财政所进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同时,合格的乡镇财政队伍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高效有序运转的关键,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财政队伍,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面向社会招收一批经济、财会和审计等方面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来,优化乡镇财政所的人员配置,激活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是通过强化干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对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知识更新,以适应当前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这样通过外部引援,内部挖潜,逐步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乡镇财政队伍,以提高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奚建锋.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5)

[2]山西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2015

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的提升策略 第10篇

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一直是乡镇发展与进步中重难点问题,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其中存在很多问题, 限制与影响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提升, 因此, 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多账户管理

在我国很多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中都存在多账户管理情况, 这样的管理方式不仅会增加乡镇财政资金控制工作负担, 还会大大降低财政资金可控能力, 从而致使资金被盗用或出现去向不明情况[1]。同时, 也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 导致资金账务信息容易出现不真实的情况, 影响财会监管。乡镇财政信息缺乏真实性, 在难以了解乡镇真实工作情况的同时, 还难以实现对乡镇政府的正确评价, 可见多账户管理存对于乡镇财政管理中只有弊端没有任何益处。

2.监管工作不到位

监管工作不到位也是影响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相对于城市, 乡镇较为偏远,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这些地区时常常是在口头上管理, 难以真正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这就导致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者可以任意挪用该部分资金。如果深入监管该部分资金, 进行审计工作, 就会将大部分干部卷入其中, 总的来说主要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乡镇财政收支情况监管不到位, 才导致这种问题的出现。

3.相应的管理机制缺乏、落后

现阶段, 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迅速, 很多方面都实现了优化管理与创新管理。在经济转型的今天, 经济管理也逐渐呈现严格态势, 但由于乡镇地区较为偏远, 国家所下达的一些整改措施也难以真正实现, 导致很多乡镇在财政管理与内部控制上依然采用传统管理方式, 这样也就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 影响了财政管理工作开展, 经常出现工作效率低下或存在较多漏洞的情况, 如某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10多万资金不知去向, 并且不仅该乡镇如此, 我国存在这种情况的乡镇占据80%以上, 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上百万左右。

三、提升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的方式方法

1.明确乡镇财政资金内部账户数量

减少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账户数量是解决乡镇财政信息不真实的重要方式, 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做好管理工作, 让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国家对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视。要求所有乡镇财政资金都需要归集在一个中, 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对乡镇工作资金管理工作效率, 还便于财政业务往来。同时, 这种管理方式还能有效减少管理人员占用与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 将资金管理工作分为三部分, 分别为管事部门、管账部门以及管钱部门, 在动用该资金时需要三个管理者共同签署才能使用, 否则任何人不得使用该资金。

2.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监督管理者就需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监管工作, 可以通过宣传方式强化工作人员对财政资金的认识, 并将违法真实案例加入其中, 使其认识到随意挪用该资金的危害。同时做好培训工作,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意识。此外, 要求监管工作者一定要做好本职工作, 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 将其薪资待遇与工作情况挂钩, 以此时刻督促其认真开展工作。

3.构建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机制

要做好这一工作, 就需要有完善的控制机制作为支撑, 首先, 确定财政资金管理职能, 将具体工作落到个人身上, 实行专事由专人负责。其次, 要求所制定的控制机制与国家财政要求相符合, 将国家相关要求作为行事准则, 构建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最后, 做好机制落实工作, 让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成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

4.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

要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 最重要的就是做好财政内部管理工作, 不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并让其在实际中锻炼自身能力, 同时, 注重高学历人才的引进, 让大学生走进乡镇工作。还可以通过培训等方式强化乡镇内部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技能, 鼓励其认真工作与学习, 进而改变现有技术手段落后的情况。在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得以提升以后, 能够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此外, 还要做好村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支出采取集体决策工作, 建立镇包联村干部与村集体领导班子联签制度以及财政财务重要岗位的定期轮岗制度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 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关系着乡镇经济发展, 以往的管理方式存在较多缺陷, 导致乡镇资金容易被占用或挪用, 因此, 就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从而减少资金损失。本文根据实际情况, 从四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 其中一定存有不足, 希望能够得到相关人士的指导, 进而完善研究, 做好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维毅.我国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考析[D].云南大学, 2014.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 第11篇

一、改革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一)不断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改革。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广东省农村实际,选准突破口,力争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积极运用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探索推进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土地产权和耕地保护新方法。

2.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水利建设项目的类别、属性、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责任,逐步建立政府资金投入、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资金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积极探索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3.深化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改革。继续完善因素法,通过选择客观因素、运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促进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的公平、统一、规范和透明。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农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改革范围,不断探索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形成科学高效的分配机制。

4.推进项目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如,将中央和省级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立项权和审批权完全下放地方,由项目实施市(县、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县、区)政府领导为组长,牵头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自主选项,负责组织实施。省财政通过建立省级专家组立项督导和定期核查制度、规范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机制、健全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引导项目实施地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区域特色现代农业生产经济板块成效显著。

(二)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1.抓制度建设。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每项支农专项资金从设立、管理、安排、使用、信息公开到监督检查、违规处理都有章可循。同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提高制度执行力。

2.抓支出管理。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办法,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报账管理,逐步构建对项目和资金实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同时,大力推行资金分类拨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抓资金监管。通过强化管理、优化流程,逐步构建了涵盖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监督问责五个环节的循环动态管理模式。特别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探索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紧紧围绕 “三农”工作大局,精心组织,主动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积极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有效途径,推动了资金整合工作的蓬勃开展,形成了资金整合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了支农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级次多,需要全省各级财政上下联动,需要农口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全省以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财政厅分管农财工作的副厅长任召集人,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发办、省直各农口主管部门计划财务处以及试点县财政局、试点县所在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全省性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支农资金整合进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市县积极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形成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期实施、稳妥推进”的要求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结合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三农”工作大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一是分步整合,先整合农口部门内部的支农专项资金,再整合部门之间性质和用途相近、建设内容交叉重复的专项资金;先整合资金量大、交叉重复较明显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再整合其他专项资金;先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再全面推进探索实施“统一项目申报、打捆拨付资金”的新机制。二是统筹使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经过整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由专项资金对应管理部门分头组织实施。三是各记其功,对整合投入到试点的各项资金,其来源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

3.打造平台。支农资金整合的核心不是统一管理,而是集中使用。要把分散在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资金集中投入到“三农”最紧要、最急需的地方和领域,打造一个整合各方资金的有效平台。近年来,我们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三农”工作大局,确定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如:以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打造了农田基本建设类资金的整合平台;以财政部支持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主导产业带为契机,打造生产类和产业类资金的整合平台;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打造生态保护和治理资金的整合平台。

4.奖优罚劣。为形成推进资金整合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印发《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明确对整合资金成效突出的县给予适当奖励,通报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省财政厅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根据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纷纷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奖优罚劣制度。

5.强化监管。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是保障资金安全使用,保证整合工作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全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立全方位、多形式的支农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制定财政支农整合资金管理制度,继续推行支农资金县级财政报账、财政专户管理和财政直接支付,逐步推进下放资金和项目的审批权限,为市县推进整合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三是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制定财政支农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把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挂钩。四是建立支农资金支出透明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支农整合资金投资额公开、项目公开、资金落实情况公开,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主要成效。

1.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观念深入人心。目前,我省已形成了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积极主动、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全省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都积极把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2.推动了全省资金整合工作的蓬勃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地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近7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43亿元,市县资金30亿元。这些资金主要整合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3.形成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机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省形成了一整套推进资金整合的有效工作机制:预算安排方面,逐步推进交叉重复或建设内容相近的现有专项的整合归并,同时严把新设专项关,坚决堵住与现有专项相类似或重复的专项的新增设立;资金分配方面,按照我省扩大县域自主权的要求,逐步将项目的选择权下放到县级,由县级根据本地“三农”工作的实际整合资金;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了财政和农口主管部门在资金整合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建立了奖优罚劣的资金整合工作机制;沟通协作方面,建立了跨部门、跨管理层级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

4.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各地从本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出发,围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打造支柱产业、强化科技兴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心挑选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

1.自上而下由各级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虽然财政部门对资金整合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由于财政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部门分割严重,不同渠道的资金投入在使用分配、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监督管理等方面有重复和交叉等问题,因而相互之间难以协调,难以形成合力和发挥资金整体效益。整合支农资金如果没有本级政府的主导,财政部门很难实质性推进这一工作。

2.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尚未建立。目前,在发展“三农”方面,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尚未明确。市县普遍反映,承担了大量发展“三农”工作的责任,但是市县财力薄弱,难以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过度依赖上级财政拨款,而上级财政通过专项下达的资金都各有管理办法、主管部门、考核要求,甚至还有地方配套要求,导致地方资金整合难度大、范围小。

三、在创新支农资金整合统筹管理体制方面的探索与尝试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涉农管理部门有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水利、林业、国土、农业、交通、民政等二十多个,这些部门都不同程度掌握一定的资金分配权。这些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方向、范围上有相当部分是相同的,支持项目交叉重复。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就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小农水等专项资金支持,管理部门包括财政、农业、国土、水利等。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未能有效优化整合,形成部门既得利益,资金效益难以提高,解决“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能依赖财政增量投入来解决,致使全省各级财政都难堪重负。

针对财政支农资金存在多头管理、分散使用、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近年来我省在创新支农资金整合统筹管理体制方面做了探索与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大力加强省级专项资金整合。按照“责权不变,调整方向,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一是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对土地收益和现有一般预算安排的农田建设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后集中投入;二是支持高寒山区居民移居安居,整合农业、交通、水利、农综、教育等9大类36项支农扶贫资金,优先用于移民搬迁;三是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2年,省财政根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扶持方向以及补助方式等,将省农业厅42项专项资金整合为现代农业科技提升资金等15大项。

(二)大力推进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根据财政部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通过组织专家对资金整合方案、体制机制、保障措施、整合规模等10个方面进行考评,并对考评优秀的县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和引导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三)大力推进项目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将项目立项权、审批权下放,由市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自主选项,负责组织实施,有利于市县整合资金,充分调动积极性,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有利于资金的一线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大力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一是大力推行按标准法、因素法分配。对直接补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原则上按标准法分配资金,如良种补贴等;对以市县为主实施、省给予适当补助的资金,原则上依据相关客观因素及相应权重分配资金,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金等。二是大力推行竞争性资金分配工作,逐步扩大公开竞标范围。2012年对农业标准化等24项竞争性资金分配改革试点,将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竞标范围,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的前提下,通过随机抽取专家、专家封闭初审、参选县现场陈述答辩、专家现场评分、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公开竞标择优选取支持项目。三是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对尚未列入竞争性资金分配改革试点的省级农口专项资金,原则上均由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大力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强化绩效考评。探索试行“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督查,事后有绩效考评”的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前期核查、实地考察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推动各项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落实。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支农资金实行利益相关者末端监督。四是依托中介机构,对支农资金使用引入第三方评价。

四、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和模式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一是建议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同级政府牵头,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支农资金整合机制。二是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强对整合支农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上而下,出台操作性强的整合资金办法,对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以整合资金集中解决重点支农项目的整合机制做出明确要求。三是建议对目前国家统一实施的种粮补贴等对农民直接补贴进行有效归并和整合,统一补贴办法和发放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投入核算和考核管理。国家已明确规定,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投入的增长,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到实处,建议由国家统一将政府支农资金支出口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序列。在此基础上,将“三个优先”等支农投入政策要求制度化,按规定进行考核,增强政策约束力。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支农资金整合不是单纯地整合资金,它是一个全方位的整合过程,涉及到规划整合、项目整合、资源乃至部门的整合,讲到底,就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其难度显而易见。必须有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作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领导、上下联动、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有效破除“部门利益”割据的格局,推动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四)研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改革目标,并提出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建议中央进一步加强指导,研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明确发展“三农”的主体责任,保障相应的财力。

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第12篇

一、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有益探索

农村税费改革后, 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重心发生了变化, 发放惠农补贴、强化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成为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 尤其是在惠农补贴发放方面, 其种类和资金规模逐年加大, 2005-2009年各项惠农补贴种类从最初的5项增加到25项, 补贴资金从1.7亿元增加到17.5亿元, 资金规模5年间扩大了10倍。2009年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达19亿元之多。乡镇财政由原来的“收入征管型”转变为现在的“支出监管型”。涉农资金监管已成为当前乡镇财政所的一项主要任务。目前, 乡镇财政所监管的资金主要包括四项:惠农补贴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乡镇一般预算资金。

(一) 采取多种形式发放惠农补贴

到2009年底, 渭南市25项惠农补贴中, 包括生产性补贴19项, 社会性补贴6项。生产性补贴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玉米良种、春播地膜玉米、水稻良种、棉花良种、退耕还林 (含粮食补助) 、退耕还林后扶补助、奶牛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牛补贴、农机具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大型水库移民直补、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社会性补贴包括农村义务教育“一补”资金及中职助学金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五保户、家电下乡、汽车下乡 (含摩托车) 。在各项惠农补贴发放上采取多种方式:一是通过“一折 (卡) 通”形式发放给群众, 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玉米良种、春播地膜玉米、水稻良种、棉花良种、退耕还林、能繁母猪;二是通过供货商或销售商为群众垫付, 主要有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三是通过主管部门兑付群众, 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卫生部门) 、农村低保 (民政部门) 、五保户供养 (民政部门) ;四是通过企业补贴给群众, 主要有奶牛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苹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五是实物补助。补贴标准或以单位土地面积为准, 或以商品价格为准, 或按上级规定的标准补贴。

(二) 涉农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2009年渭南市各类涉农资金项目繁多, 包括农林水、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整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 资金数量达19亿元之多。这些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前, 渭南市各县 (市、区) 大部分对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县级财政部门委托乡镇财政所负责报账的项目资金, 乡镇财政所设置专项资金专户, 对凡是下达到乡镇的涉农项目资金, 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的前提下, 先拨付至专项资金专户 (属于村级的项目资金拨入村级资金账户) ,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行报账制。同时, 乡镇财政所配合有关部门、站所, 不定期组织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 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评估项目运行效果, 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009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 大荔、白水、澄城3个试点县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 专门用于核算和监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对凡列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报账制。

(三)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资金监管, 积极推行“村财村用乡代管”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 用于维持村级组织运转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提高。2009年渭南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额达9 747万元, 村均2.5万元以上, 在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 渭南市除蒲城、高新区以外, 其余10县 (市、区) 都由乡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监管工作, 村干部报酬采取现金或制卡方式, 按月或按季度由财政所发放, 村级办公经费在财政所报账。既确保了村干部报酬按时发放, 又促进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极大地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为规范村级财务代理, 自2006年以来, 渭南市各地积极推行“村财村用乡代管”改革, 在村级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 由乡镇财政所或乡村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村级财务。从代理机构看, 既有由乡镇财政所代管的, 也有由乡村财务服务中心代理的;从代管资金性质看, 既有代管了村级所有资金的, 也有只代管财政性资金的。渭南市196个乡镇中已有172个乡镇推开了“村财村用乡代管”改革, 全市3 221个行政村中2 843个村纳入了代管范围。2009年, 除监管所有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外, 代管的村级自有资金总额达5 617万元。

(四) 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全面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

农村税费改革后,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2006年12月开始, 渭南市全面推行了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主要做法是:一是统一账户设置。全市196个乡镇办取消了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所有银行账户, 按照资金性质的不同, 由乡镇财政所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 分别核算和监管上级财政部门或其他涉农部门拨付乡镇的资金。大荔县乡镇财政所统一设置政府经费户、专项资金户、农村居民补贴补助户、村级资金户、教育经费户、两税征管户等9个账户, 核算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乡镇政府、中小学、卫生院、派出所、村级组织等所有单位资金。二是统一编制预算。大部分县 (市、区) 实行乡镇预算由县级统一编制。三是实行资金统调。乡镇财政支出由县级财政部门按进度统一拨付, 收入统一上缴县级国库。四是统一票据管理。乡镇使用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从县财政局领取, 各类会计记账凭证也由县局统一印制。五是推进网络化管理试点。结合“金财工程”建设, 渭南市在大荔、澄城、潼关、华县、合阳、白水6县开展了“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 县乡之间的业务逐步实行网络化操作, 县级财政部门通过网络化管理, 对乡镇财政各项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二、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 乡镇财政除预算内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管理比较规范外, 其他各项资金监管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惠农补贴基础数据核实难, 补助有失公正, 群众满意度差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客观上由于种植面积难以核实, 动态管理难以操作, 出现了“种而不补”和“补而不种”现象, 使政策的公平公正性体现不够。退耕还林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变相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苹果保险项目因受灾程度和损失难以确认, 群众对保险的满意度不高。

(二)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乏力, 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使用效益不高

一方面, 县 (市、区) 农业、水利、教育、计生、财政等涉农部门对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 资金监管自然流于形式。另一方面, 乡镇财政受制于乡镇政府, 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转移用途、截留挪用现象, 乡镇财政“看得见, 管不着”, 致使乡镇财政监督弱化, 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实行县级报账的部分项目, 也存在主管部门和乡村项目实施单位互为联手, 共同应付财政监督、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 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三) 村级财务代管规定不统一, 存在扯皮缺位现象

中纪发[2006]24号文件规定, “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各负其责, 加强对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陕政办发[2006]68号文件规定, “对村级的财政性补助资金, 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级资金账户’, 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 由乡镇财政所集中核算并代理会计服务工作”。由于上级文件规定的不统一, 渭南市出现了乡镇财政所和农经站在村级组织财务管理上的扯皮现象, 有些村级自有资金游离于监督之外。据统计, 目前尚有2 000余万元村级自有资金尚未纳入代管范围。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造成事实上的管理缺位。

(四) 财政“双基”建设滞后, 不利于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是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 业务指导不规范, 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建立起来;二是人员的教育培养跟不上形势发展, 普遍存在青黄不接、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 使财政服务水平提高较慢;三是硬件设施落后, 办公条件差, 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四是目前贯通县乡的财政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基层财政网络信息系统硬件设施落后, 软件系统不兼容, 资料信息不共享, 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信息化管理程度较差;五是多年来乡镇财政所人员待遇差, 很多人不愿意到基层工作, 乡镇财政所普遍存在人手不够、人员更新换代难的现象, 影响了基层财政的整体工作水平。

三、加强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措施及建议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时期, 农村经济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强农惠农政策的强力支持, 如何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成为乡镇财政所的重要职能。针对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们认为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一级财政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到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 统一思想, 明确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乡镇财政的涉农资金监管职能, 支持并督促乡镇财政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所要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 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 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 重建设、轻效益”的问题。

(二) 强化“双基”建设, 夯实监管基础

乡镇财政“双基”建设是龙头, 资金监管是核心, 制度建设是关键, 服务“三农”是目标。为真正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 乡镇财政必须围绕涉农资金监管这个核心, 进一步加强“双基”建设。

一是充实和完善乡镇财政所机构。当前乡镇一级财政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 管好用好这些财政资金也是县乡财政的职责所在。因此, 乡镇财政所承担的主要监管职能实质上是县级财政部门职能的延伸。目前各地对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千差万别, 为了保证乡镇财政不受乡镇政府干扰, 有效行使资金监管职能, 建议中省明确将乡镇财政所按副科级建制设置为县级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 人、财、物归县局统一调配, 有利于乡镇财政所独立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议中省财政专门安排资金, 用于支持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改善办公用房, 购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建设基层示范化财政所;借助“金财工程”平台, 完善乡镇财政网络化建设, 统一网络软件, 保持网络联通, 便于信息查询和监管。三是加强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制度建设。要制定和完善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 从制度上强化资金监管工作。四是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几点着手: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调整现有乡镇财政人员;招录一批经济、财会和计算机类专业人才, 充实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培训教育, 制定培训计划, 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力量, 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轮训, 以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 拓宽监管范围, 优化监管机制

一是拓展资金监管范围, 凡是上级拨付到乡镇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包括各类惠农补贴、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都要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延伸监管领域, 除各类财政性资金之外, 还要逐步将村级集体资金也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加强协调沟通。乡镇财政所要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以及乡镇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联系与沟通, 了解有关资金下达的信息, 及时做好监管工作。四是对各类涉农资金的监管要做到全程监督, 资金使用范围延伸或拓展到哪里, 资金监管就要跟踪到哪里。

(四) 突出资金监管重点

结合目前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管现状, 重点做好以下资金监管工作:一要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 (1) 公开各种补助政策。乡镇财政所按照有关要求, 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村组, 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 使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各项惠农政策, 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 公开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 并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加强社会监督。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 要及时协调处理。 (3) 要认真做好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立台账等基础工作, 并实行动态管理, 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4) 扩大“一折 (卡) 通”发放范围。凡是直接面对农民个人的各种惠农补贴, 尽可能全部纳入“一折 (卡) 通”发放范围, 近期应纳入农村低保、五保户补助、沼气池补助、扶贫开发项目发给农民个人部分等。确保每一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快捷地落实到户。二要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凡是上级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的涉农项目资金, 要严格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监管机制, 实行乡镇报账制,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 安全有效。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 乡镇财政所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 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完成后要参与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 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 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农村、农民, 熟悉基层情况、便于收集整理基础数据的优势, 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三要强化村级资金监管。在村级资金监管方面, 继续推进“村财村用乡代管”改革, 在坚持村级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 由村级组织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理村级会计记账并实施财务、资金监管, 对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村级其他收入和各方面下拨的涉农资金支出实行报账制。严格票据账簿管理, 村级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账、据、表、簿, 规范操作。四要加强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监管。对于乡镇政府的一般预算收支, 要继续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 乡镇政府日常办公经费严格实行报账制。乡镇负责征收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五要完善乡镇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登记, 建立台账, 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做好对乡村债务的监控工作, 对乡镇政府和村级债务实行动态监控政策, 严格实行台账管理, 防止发生新债。

摘要:近年来,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 党和政府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 投入越来越多, 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 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是现阶段乡镇财政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上一篇:旅游专业计算机教学下一篇:结直肠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