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效率范文

2024-07-08

治理效率范文(精选10篇)

治理效率 第1篇

1 农民合作社治理效率

农民合作社治理效率反映的是在既定环境下, 合作社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对降低治理成本的效果, 是合作社治理成本与治理收益的比值。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成本主要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时产生的成本, 综合国内学者对治理成本的界定, 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成本主要包括信息成本、集体决策成本、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剩余成本。信息成本主要是为降低委托代理中信息的不对称而进行信息搜寻、信息甄选、信息披露等成本。集体决策成本是合作社社员由于在利益上存在异质性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主要包括决策无效率产生的成本以及决策过程本身制造的成本。监督成本是合作社委托人为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而进行监督的成本,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马彦丽, 2008) , 所以监督包括全体社员对经营者的监督和中小社员对核心社员的监督。激励成本是指委托人为使代理人努力工作而支付给代理人的货币性报酬与非货币性奖励的总和, 包括薪酬、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剩余成本是指由于代理人的决策和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目标之间出现偏差而导致的效用水平的下降。有效的合作社治理是在治理收益一定时各类治理成本总和最小。

治理收益是影响合作社治理效率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与治理成本共同构成问题的两个方面。合作社治理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代理问题, 保护所有社员, 尤其是普通社员的利益。本文认为合作社治理收益是在各类治理成本投入下, 普通社员利益保护及合作社价值增长目标的实现程度。社员利益保护是通过一系列权力分配, 确保普通社员的利益不被核心社员或管理者侵害, 体现在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及退出权等权力保障, 最终表现为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 是弱势农户的自助组织, 承担着为农户提供服务、提高农户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协助农村治理等方面的社会功能;同时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 需要参与市场竞争。因此, 还要追求改善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合作社盈利能力、提升合作社品牌价值等方面的经济功能。因此, 合作社既要承担社会价值, 同时还要追求经济价值。

合作社治理最优化应当是在治理收益一定的情况下, 治理成本总和最低, 即Ci代表不同治理方式下的合作社五种治理成本, Xi表示合作社治理收益, 包括社员利益保护和合作社价值等方面的收益。

2 不同治理模式下农民合作社治理效率分析

合作社治理是有关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一种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合作社由谁来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分配等有关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根据掌握合作社控制权的社员类型把合作社治理模式分为:中小农户主导型、大户或技术能手主导型、政府部门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作者从治理成本和治理收益两方面入手, 分析不同治理模式下合作社的治理效率。

2.1 中小农户主导型合作社治理效率分析

中小农户主导型合作社领办人和社员都是中小农户, 合作社遵循“自愿入社、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基于惠顾额分配盈余、资本报酬有限”等合作社原则, 属于传统合作社类型。在社员人数较少时, 合作社实施社员共同管理, 一般不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等组织结构;在社员人数较多时, 合作社从社员中选出能人来管理合作社,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控制权掌握在中小社员手中。

在治理成本方面:合作社成员多来自同村或邻村, 社员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因此治理中的信息成本较低。合作社决策时遵循“一人一票”原则, 由于社员在生产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同质性较高, 所以决策协调成本较低, 但是当社员整体素质偏低时, 合作社可能会做出无效决策, 带来集体决策成本的增加会远远高于协调成本的节约;同时当合作社社员增多时, 集体决策的沟通协调成本会增加。由于合作社是熟人社会, 大家熟悉管理人员而易于监督, 同时“声誉”在约束管理者行为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而节约了监督成本;当然在合作社人员增多时, 根据集体行动的逻辑, 合作社社员在监督时会出现“搭便车”倾向, 降低了监督的效果。合作社是基于惠顾额分配盈余, 管理者一般不领取报酬, 显性激励成本很低, 对管理者的激励主要来自“声誉”和自我激励, 所以合作社要求管理者应身兼能人与好人两个角色 (苑鹏, 2006) 。中小农户作为管理者, 由于缺乏显性激励使得努力动力不足, 尤其是在兼业情况下, 是否努力主要取决于管理者道德;同时受专业知识和能力限制, 管理者作出的决策和合作社最优决策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 剩余成本较高。

在治理收益方面, 由于合作社实施“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一人一票”等民主管理原则, 加上“声誉”机制约束, 广大社员的利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同时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统一采购和销售以提高社员的市场地位及风险抵御能力, 基于惠顾返还盈余确保了社会公平, 合作社的社会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由于中小社员组建的合作社在规模、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缺乏优势, 很难在市场竞争中与大企业或大规模的同类合作社进行抗衡。因此, 对农户收入水平的改善很有限, 合作社的盈利水平、品牌价值较低, 合作社实现的经济价值较低。

2.2 大户或技术能手主导型合作社治理效率分析

该类型合作社主要由种养殖大户、运销大户或技术能手牵头, 中小社员共同参与。合作社社员分化为核心社员 (大户或技术能手) 和普通社员 (中小农户) , 核心社员凭借资本、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掌握着合作社的控制权, 中小社员则处于依附和被控制地位, 合作社演变为少数人控制的合作社。

在治理成本方面:由于中小社员和核心社员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 导致合作社治理中信息成本较高, 同时中小社员大多存在兼业情况以及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心理, 使得监督成本较高, 较高的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使得中小社员主动放弃合作社全部或部分剩余控制权, 只保留不惠顾甚至是退出合作社的权利。核心社员既是种养大户, 同时也是合作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 有充分的动力去努力经营, 自我激励较强, 所以合作社治理中的激励成本较低。合作社的剩余成本取决于核心社员的整体素质, 当核心社员缺乏经营管理能力时导致合作社经营不善, 剩余成本较高, 反之则剩余成本较低。

在治理收益方面:在该模式下, 普通社员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并且缺乏监督的动力, 在外部监督不足的情况下, 核心社员极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侵占、损害普通社员的利益, 社员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合作社在为社员提供服务、通过培训提高社员素质、参与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部分合作社存在对社员入社、退社作出限制, 普通社员不能参与合作社管理等问题, 致使合作社的社会价值降低。核心社员具有规模、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 可以提高合作社的市场谈判能力, 从采购、销售、技术、管理等环节提高社员的收入水平, 同时核心社员往往较普通社员具有先进的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 注重品牌建设, 有利于合作社提高经济价值。

2.3 政府部门主导型合作社治理效率分析

该类型合作社主要由村委会、供销社、农技部门等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牵头成立的合作社。合作社管理者一般由村干部担任或是相关政府部门委派。合作社委托人和代理人有着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双重纽带关系, 对于合作社代理人来说, 合作社经营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合作社及社员的经济利益, 而且还将通过社员的利益表达影响到自己的政治利益 (如村干部的连任等) , 所以代理人的自我激励较强, 合作社激励成本较低。由于代理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言人, 在做决策时可能会更多考虑政治利益 (如在选择农资时可能会受地方政策影响) , 使得合作社效益或社员利益没有最大化, 合作社剩余成本增大。同时由于对政府权威的敬畏和信任, 合作社社员很少对代理人进行广泛、深入的监督, 这增加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

该治理模式下, 合作社管理者既要经营管理合作社, 同时也肩负着一定的政治使命, 其特殊身份会使其更多地考虑社员的利益保护及合作社的社会功能, 例如提高社员满意度、参与乡村治理、促进公平民主等, 因此, 合作社的社会价值较高。在合作社治理中, 管理者可能会更多地关注合作社的社会功能, 追求社会价值最大, 而忽视其经济价值, 或以牺牲经济价值为代价。

2.4 企业主导型合作社治理效率分析

该类型合作社一般由农业企业牵头创办, 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 在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购销关系。在合作社中, 企业是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关键要素的主要提供者, 其通过直接管理合作社和以股份分红为主的盈余分配掌握着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表现为普通社员 (农户) 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以及企业与其雇佣的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

在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中, 企业入社的目的是以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获得稳定的农产品供给, 将上游环节农业生产通过纵向一体化转变企业内部环节, 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同时分享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利润;农户入社的目的是获得稳定的销路、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价格改进等。两者的利益目标不一致甚至是有冲突的, 比如企业有时会故意对社员的产品压级压价, 通过侵占农户利益来增加企业利润。农户面对企业的利益侵害, 由于地位相差悬殊缺乏话语权, 同时考虑农产品的销路, 只要与合作社交易的预期收益高于市场交易的预期, 一般都会选择听之任之。由于较高的信息不对称和普通社员的搭便车心理, 与大户主导型合作社一样, 合作社治理中存在较高的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在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 合作社管理由内部社员管理转变为外部职业经理人管理, 与投资者所有企业 (IOFs) 一样, 也存在着经理人的道德风险, 甚至较IOFs还要严重。由于经理人不是社员, 其利益目标与合作社社员 (企业社员和农户社员) 目标不一致, 在缺乏合作社经理人市场和合作社产权二级交易市场的情况下, 对经理人的激励和监督必然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在该治理模式下, 普通社员与企业社员悬殊的地位差异和目标利益的不一致, 普通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及收益权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企业社员具有较强的资金、信息、技术以及专业化管理等优势, 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然而由于企业加入合作社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利润, 可能会出现利用合作社之名套取政府补贴、政策等, 甚至是侵害普通社员利益的不良行为, 损害合作社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汉民.企业理论、公司治理与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8) :174.

[2]王军.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模式研究[J].经济论坛, 2010 (12) :44-45.

[3]孟英玉.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效率的经济学分析[J].商业时代, 2012 (6) :20-21.

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与企业治理效率 第2篇

[关键词]:资本结构 企业治理

一、 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特征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现状已成为国企改革和脱困的障碍,阻挠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其基本特征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股权结构和所有权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三高”和“三低”,即外源性融资比例高,内源性比例低;间接融资比例高,直接融资比例低;债务性融资比例高,资本性融资比例低。

(一)总体状况

从总体上看,当前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方面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体制外的影响;既有银行信贷约束软化的因素,也有企业监控机制不健全的原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随着企业融资总额的逐年上升,间接融资比重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至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仍占77%,在企业资本总来源中占绝对优势,从而形成了企业的长时期高负债状态。直接融资由1995年的12%上升至19的23%,虽然比重增加近一倍,但仍然相对较低,其中主要来源于股票融资,债券和商业汇票融资的发展和商业汇票融资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

(二)债务融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的融资在教长时间里高度依赖于国有专业银行而形成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负债,导致企业缺乏活力,亏损严重。

国有企业负债率偏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并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 债务总量快速增长,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上升。

2、 企业银行借款等正常渠道形成的债务比重不断下降,拖欠货款、欠缴税利和应付工资福利费等非正常渠道形成的债务比重不断上升,债务结构不合理。

3、 不合理资金占用越来越多,债务逾期未还金额不断增加,企业偿债压力越来越大。

4、 从企业资金融入效率来讲,负债率偏高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偏高,影响了企业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同时由于负债率偏高,使企业债务风险越来越大。银行贷款利率超过企业权益-资本收益率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样的高利率、低收益,其结果是企业利润不够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包袱越来越重,使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财务风险。

近年来,为解决国有企业高负债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不少政策和措施。实行贷改投,将中央一级的原拨改贷形成的本息余额转为国家的资本金;逐渐加大核销国有专业银行呆帐的力度;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种种措施,对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力度不大,效果也并不明显。这是因为,从贷改投的效果来看,拨改贷资金在整个国有企业基本建设规模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即使全部转为国家资本金,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下降幅度也很小。因此,尽管国家采取了若干措施来改善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但效果并不明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直接融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直接融资的发展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达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也正在稳步推进,企业融资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迅速拓宽,直接融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资本结构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其中以股票融资的发展最为迅猛。但就目前状况看,不仅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自身要求相比,直接融资的发展也显滞后,规模仍然偏小,还存在许多影响直接融资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1、企业直接融资的迅速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的迅速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利的场所和

上市公司的治理与效率 第3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研究在2000年后也成为热点,张慕濒博士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治理效力论》(以下简称《效力论》)一书,正是这一方面的探索之作。

与前期有关公司控制权市场的著作不同,《效力论》没有将研究的主体脉络仅仅放在公司控制权交易对公司绩效的作用结果上,而是紧扣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现实背景,深入分析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治理的作用机制与内在机理,沿着公司控制权交易可以促使“管理改善”和“更富效率的股东行动主义”两条分支,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治理过程、治理效果做了系统、全面的探索与研究。

作者认为,对中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研究主要在于控制权市场的治理效力,而对治理效力的研究则应着眼于公司控制权市场治理的运行机理,探讨在资本市场制度变迁过程中公司控制权市场是如何发挥治理作用的。受发展阶段和发展背景所限,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仍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因此沿袭西方范式常用的以交易绩效作为度量标准无疑会陷入简单的因果关系分析,而忽视经济环境、制度变迁、微观主体等“黑匣子”的重要影响。

治理效率 第4篇

一、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能够解决代理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公司治理, 而科学的公司治理又必须赖于良好的机制作为支撑。

在公司治理中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两种。任何一种制度都应该具备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 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通过激励机制把代理问题中代理人的努力诱导出来, 通过约束机制来把代理人对委托人的利益侵占的问题压制在初期。但是, 现在我国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都很差, 需要改进。

激励机制就是以双赢的方式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为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最大化利益都得以实现所作的制度安排。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通过设计合理地经营者等相关利益者的目标和股东目标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 将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对个人效能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契约利润的最大化的追求, 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

约束机制主要是根据对企业业绩对企业经营者各种行为的检查结果, 企业所有者或是对企业经营者做出公正的奖励惩罚决定。约束机制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的约束使得经营者不得不慎重考虑自己的各项决定, 防止自己的收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二、公司治理效率的衡量

公司治理效率的衡量一般都运用计量经济的方法, 用量化的办法来进行计量, 主要是对公司治理效率衡量指标的分析研究。

在国外, Volpin (2002) 发现, 在现在的学术理论中主要运用两种方法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相应的实证检验, 一种方法是的业绩评价主要跟其他公司的业绩作出比较, 另一种方法就是考察公司高管人员对业绩评价的作出的影响。在国内, 邵国良、王满四 (2004) 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可以用治理效益的最大化或者用治理成本的最小化来表示。蔡吉甫、陈敏 (2005) 结合国情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性质与管理层持股的关系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管理层持股作为一种激励机制, 在公司有效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且二者在形式上均与反映公司治理效率的变量Tobin’Q值呈现出倒U型的曲线关系。桑士俊、吴德胜、吕斐适 (2007) , 对公司治理成本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分类, 对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系统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并归纳了研究公司治理效率的方法。郑浩、王欣 (2008) 认为公司治理的绩效主要是指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治理机制的功能与目标就是在公司绩效最大化时如何做到公司治理的成本最小化。刘星、代彬、郝颖 (2012) 基于国有企业的高管变更视角分析了高管权力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有助于理解国有企业高管权力的经济后果, 并为当前有关国企公司治理和高管选聘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提供了经验启示。

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为公司治理理结构更加合理提供了保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强化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首先激励所有股东能够平等相处, 同时在制度约束董事的行为, 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企业真正的服务, 而不是只为一己私利谋取利益, 能够为企业的整体战略考虑来监督自己的行为。

(二) 改革约束机制, 注重对个方面的约束机制的建设。

原来的机制建设主要集中在激励机制方面, 很少对约束机制有涉及, 现在的企业更加药考虑约束机制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因为只有相应的约束才能使公司治理的执行力度得到保证。

(三) 健全绩效评价与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绩效评价是用来衡量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方法, 由于激励约束机制的引入, 对企业绩效评价的更加细化和具体, 同时这样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效率的计算, 一举两得。

(四)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使股权集中度更加合理。

公司资本机构由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组成, 而财务杠杆对公司治理的效率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要对不同行业控制权结构进行合理优化。

四、结论

建立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同时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 但是本文没有从量化的角度来进行二者的关系, 在以后的研究过程中, 应该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进行激励约束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扩展, 这样才能使得企业更好地发展。

摘要: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两权的分离, 代理成本问题在现代企业中越来越凸显出来, 而解决代理成本问题的主要方法是公司治理机制, 而公司治理的衡量标准是公司治理效率。本文阐述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分类进行了分析, 同时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阐述了如何通过实施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来有效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邵国良, 王满四.公司治理机制与效率分析[J].系统工程, 2004 (12) .[1]邵国良, 王满四.公司治理机制与效率分析[J].系统工程, 2004 (12) .

[2]蔡吉甫, 陈敏.控制权性质、管理层持股和公司治理效率[J].产业经济研究, 2005 (3) .[2]蔡吉甫, 陈敏.控制权性质、管理层持股和公司治理效率[J].产业经济研究, 2005 (3) .

[3]桑士俊, 吴德胜, 吕斐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公司治理成本的分析[J].会计研究, 2007 (6) .[3]桑士俊, 吴德胜, 吕斐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公司治理成本的分析[J].会计研究, 2007 (6) .

[4]王军伟, 陆桂琴.公司治理效率述评及其引申[J].改革, 2011 (5) .[4]王军伟, 陆桂琴.公司治理效率述评及其引申[J].改革, 2011 (5) .

治理效率 第5篇

我国资本市场在历经近20年的发展后,逐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然而上市公司由于其历史渊源性所具有的股权过度集中和“一股独大”的现象仍然成为公司股权结构的主流现状。高集中度股权固然能够赋予大股东有效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减少了委托——代理的风险。然而,由此所带来的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现象,以及“大股东机会主义”行为,也成为市场广泛关注的热点。因此,要想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就要寻求一种合理的股权制衡结构来优化公司的产权结构。股权制衡模式的引用在对抑制公司内部人掠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它是一种通过各大股东的内部利益牵制,达到互相监督、抑制内部人掠夺的股权安排模式。

(一)国外研究 关于股权制衡与上市公司治理关系,国外学者也进行过研究。Pagano and Roel(1998)和Volpin(2002)研究了多个大股东的存在对于抑制资产掏空等掠夺行为的作用,他们认为,多个大股东的存在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从而可以有效地限制大股东的掠夺行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Gomes(2001)指出,当公司有超额现金流量可以进行过度投资并且资本成本又很高时,股权制衡有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但是,当公司面临着较好的投资机会并且管理者又能较好的进行决策时,股权制衡未必是很好的制约机制。

(二)国内研究 我国学者结合我国市场的特征进行过尝试性研究,实证研究得出不同的结论。其一,股权制衡机制有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徐莉萍、辛宇等(2006)选取了1999年~2003年间的样本公司,并采用组间比较、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研究公司治理机制中股权结构的作用。他们认为,控股股东之所以产生不利于公司治理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因为他们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建立持股比例相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股东互相牵制、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可以约束“一股独大”的低效行为,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其二,股权制衡未必有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杜莹、刘立国(2002)通过回归模型的建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发现,不同性质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相同的:国家股比例与公司治理效率是负相关的,法人股比例与公司治理效率是显著正相关的,流通股比例与公司治理效率不存在显著相关性。此外,朱红军、汪辉(2004)通过研究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制度背景下,缺乏严格的法律监督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民营企业采用股权制衡的治理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国外资本市场发展比较成熟,关于股权制衡结构的积极影响的结论也较为一致。而我国不同学者得出的研究结论为何不同;究竟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才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制衡结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机制在公司治理层面上又面临着怎样的困境。本文试通过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现状的分析,探讨完善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

二、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的缺陷制约了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股权制衡治理模式主要是通过股东之间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制度性约束来实现的,主要实现途径包括公司控制权竞争、股东对公司决策的相互制衡,以及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属性等方面。股权制衡机制的形成无疑有利于公司的决策效率的提升。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无法实现有效的股东牵制,尽管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理论上来说,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利于股权的分散化,但大股东特别是国家股的减持还是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而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仍然存续于市场中,股权制衡模式仍囿于市场环境制约了公司治理效率。

(一)股改后国有股的持股结构和流通性能仍待改善 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国有上市公司基本上实现了股权全流通。但是,国有股获得流通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大股东会减持国有股,更不意味着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会自然而然地解决。到目前为止,国有资产非但没有通过上市流通实现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反而通过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控制了更多的资产,市场接管机制受到抑制。这与我国“十五大”制订的“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此外,虽然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完成,国有股的比例不断降低,法人、机构投资者以及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不断提高,最终将形成多个大股东制衡的趋势,但短期内国有股的“一股独大”的情况仍将普遍存在。

这种持股结构导致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问题:首先,国有股的产权代表存在缺位现象,使得国有股在产权上表现为“超弱控制”,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难以落实,因而“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明显。其次,国有股背景下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和法人股背景下的集团越权管理的弊病会凸显,由此导致了“利益输送”和挖空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屡见不鲜。最后,股权流通仍然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碍。虽然目前基本实现了股权全流通,但是股票在市场上的流通仍然存在问题。因为这些股票数额巨大,按照股改得平均支付对价10:3计算,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前约占33%,股改后增加的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率大约为43%,国家股及法人大股东占有的比率高达57%为绝对控股股东,即使逐步减少,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然是相对控股的大股东。

(二)经理层的约束激励机制仍存在缺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经理人员主要实行的是工资、奖金为主体的单一的薪酬制度。经理人员持股比例低使得以持股权为长期激励手段的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并没有完全形成,从而导致了经理人员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同时,目前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并没有将经营风险和经理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结合,因此经理层会缺乏为股东创造财富的动力,甚至会通过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东的利益,并由此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大面积严重滑坡。

(三)股本结构类型单一且创新性不足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构成单一并且缺乏创新性。公司的股本结构大体上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其中,国家股在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中处于控股地位,法人股持股比例居中,社会公众股很少能在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占有一定席位。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一个面孔”重复出现的现象经常发生,经理人员的更换次数也很少。内部治理结构中,以控股股东绝对持股,各中小股东分散持股的现状依旧存在。

虽然随着近年来要求大力引进外来投资者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以机构投资者主导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并没有形成。在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仍然偏低,并不能完全与控股股东进行非常有效地股权制衡。同时,民间资本的引入力度不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旧处于搁置状态,制衡的股权结构无法真正运用到公司股权优化方案中。

三、上市公司股权制衡机制完善对策

虽然引进股权制衡的股权优化结构已经成为业界人士在解决此类公司治理问题所共同指向的方式,但是真正能形成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见。许多上市公司即是是拥有几个相对控股股东仍然存在着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外部控制权市场上的自由竞争体制仍然受到阻碍,外部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仍然备受质疑。那么,什么样的股权制衡机制才有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呢,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正确引导国有资本,鼓励民间资本投资 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即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并表示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国退民进”的倡议在正确引导国有股减持的方向上给予了指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对于制衡制度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首先,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中,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适当的控股是必要的。对于这些行业,政府在合法的保护中也应该强化其公司治理机制,通过制度制衡的手段来规避各种“内部人控制”现象;其次,应适当放开国有资本对公共服务业和市政工程的持股量。应在总量减持的同时,可以采取存量优化的策略。如可以把国企委托给优秀的管理团队经营,国有资本也可以参股业绩好的民企,从而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提高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最后,应鼓励大股东适当的减持股份,并优先转让给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如社保基金。在公司治理准则、上市首发、增发和配股过程提出股权制衡的指引,引导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从而解决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

(二)加强法律和市场约束,发挥股权制衡优势加强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结构的规范制度,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章程等形式明确规定相互制衡股东之间的责、权、利和行动的程序。避免制衡股东之间的“内耗”,从而充分发挥股权制衡的优势。首先,要用法律手段规范证券市场的恶意侵害小股东的行为。对不正当竞争和恶意收购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制止。《会计法》应规范管理层和经理人员的职业操作,对违背市场秩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严格的惩罚措施。其次,应加强公司中大股东减持行为的信息披露,努力消除大股东的信息垄断和不良行为,保证信息的公正、透明。同时应健全大股东减持的法律法规制度。如2007年6月1日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已经实施,该指引规定控股股东、控制权在近期内出售时的数量、时间和原因等情况应予以公示和披露。但是,对于规定以外的上市公司不需事前公告。因此,在对于规定外的公司的法律规范上仍需要加强监管。最后,要继续完善证券监管体系,赋予证券交易所一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健全交易机制与规则,逐步解决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制度障碍,建立科学、合理的控制权转让体系,实现“同股同价”。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其对公司治理的制衡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制衡格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充分发挥股权制衡效用的前提条件。在内部治理中,首先,要形成具有实质制衡意义的董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使命,使其代表整个公司的利益,并对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激励,并促进公司价值的提升。其次,股东之间的利益必须独立,我国很多公司股权开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公司设立或上市融资的法规需要,股权结构的形成不是按照公司机制,遵循市场化选择的结果,而是带着个别股东的利益包装的结果,发起人股东在吸引新的投资者的时候,内心里希望的还是能够在实际上保持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会倾向于挑选能够与自己站在同一个战壕的同盟者,使得大家联合起来的股权占到相对控股甚至绝对控股的地位,剥夺其他股东与发起人股东形成制衡的机会,所以保持股东间利益的独立性是维护良好内部治理效率的前提条件。最后,应提倡股权激励机制,增加员工持股比例,使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在外部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公司控制权市场的自身调节功能,通过接管和收购等外部监控手段对经理层形成有效监控和激励。此外,要加强外部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程度。例如,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全方位引进基金、保险资金、证券公司和QFII等介入公司治理中,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进入制衡大股东的行列,并引导其对控股股东进行股权制衡和监督。通过资金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制衡,并能通过积极的股东主义,“用手投票”的方式为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制度与内部控制制衡,发挥多方位制衡力量股权制衡的结构并不仅仅拘泥于持股比例的相互制约,上市公司通过投资主体的多样性、公司制度的约束以及内部控制规范的运用都能起到有效制衡的作用。2010年12月1日,《亚洲货币》杂志在其网站公布了其年度最佳公司治理票选结果。其中民生银行以最高票数成为本年度中国区最佳公司治理企业。民生银行自成立以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就不超过8%,同时在前十大股东中,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对均衡,不存在“内部控制人”的现象。因此,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也有利于实现大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多元化、清晰的股权结构和运行规范,确保了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事实上,真正有效的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并不是说高度集中或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就是不好的,如果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中有一批实事求是、高度自律、始终以企业利益为重、主动完善治理机制的人,靠这些“人”的高觉悟弥补决策、监督、激励机制的不足,每种治理结构都可以建设成好的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黄渝祥、孙艳,、邵颖红、王树娟:《股权制衡与公司治理研究》,《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9期。

治理效率 第6篇

1.1 公司治理成本的定义和分类

Hansmann (1996) 把企业与所有者、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发生的交易成本称为所有权成本, 朱羿锟 (2001) 将其定义为治理成本。李维安 (2001) 、武立东 (1999) 、严若森 (2004、2005) 、吕斐适、吴德胜 (2006) 、刘红霞和刘敏 (2006) 对治理成本也进行了定义。本文认为公司治理成本是指公司进行内外部各种治理活动时发生的各项支出, 以及由于公司治理机制设计与操作不当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公司治理成本应包括公司的监督成本、公司的激励成本、代理成本、信息披露成本、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的市场治理成本和集体决策的治理成本。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在既定的治理收益目标下, 最小化上述成本之和。

1.2 关于公司治理成本的构成

公司治理成本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 公司的监督成本。主要指在大多数上市公司中, 所有者不得不将公司的管理权让渡给其所招聘的经理人, 导致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 但是董事会需要对这些经营者的工作效率和业绩进行监控, 以防止出现损害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妨碍公司发展的机会主义成本。

(2) 公司的激励成本。主要是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的激励政策, 比如通过年薪、分红、奖金、股份等方式, 达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 以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 代理成本。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代理人有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 不完全按照契约工作或者偏离委托人的预期目标从而导致公司的价值损耗。

(4) 第二类代理成本。第二类代理成本主要是指在上市公司中, 由于股权过于集中的现象, 大股东手里掌握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小股东或公众股东只握有公司极小部分的股权, 所以, 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权, 这样就容易出现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此时, 大股东是代理人, 小股东是委托人。

(5) 信息披露成本。在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中, 要求所有的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决策的知情权, 所以对于大部分股东来说, 要想获得所有与决策相关的信息, 相关的决策成本就会相应增加, 形成很高的信息披露成本。

(6) 集体决策成本。当企业的股东人数比较多时, 在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管理运营进行决策时就可能出现分歧, 解决这些分歧时要支付必要的成本。

(7) 利益相关者成本。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雇员、政府机构、供应商、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在追求公司长期利益最大化及保障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时发生的成本, 例如获取企业有关运营信息、所有人之间交换意见的信息成本等等。

2 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的最优化问题

公司治理机制, 包括内部控制系统与外部控制系统。在既定的公司治理环境及目标下, 实现治理成本总和的最小化及公司治理效率的最大化, 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主要目标。公司治理环境是由经济技术因素与制度环境组成, 公司治理目标可以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等。

每一种治理机制相应的都会导致一定的治理成本, 存在相应的适用范围, 因此, 每种治理机制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上就存在着相互交换的关系。由于最小化公司治理成本与最大化公司价值存在着极大的相关关系, 所以在研究治理成本和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时, 拟建立以下模型来计算它们之间的关系:

C=f (C1, C2, C3, C4, C5, C6, C7) +μ

maxE→minC=min[f (C1, C2, C3, C4, C5, C6, C7) +μ]

其中, E为治理效率;C为所有治理成本之和, C1, C2, C3, C4, C5, C6, C7分别代表公司的监督成本、公司的激励成本、代理成本、第二类代理成本、信息披露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利益相关者成本, μ代表除上述其中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合计。

最优化公司的治理效率, 并不意味着单纯追求公司治理成本的最小化, 而是在改善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 减少不必要的治理成本支出, 实现公司治理效率的最优化。

3 结论

治理成本可以对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现有的我国的公司治理效率从整体来说比较低下, 主要是因为公司治理机制本身是不够完善的, 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现有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存在问题。因此, 对于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效率而言, 必须要在优化公司治理环境的同时,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只有在优化公司治理环境的过程中, 逐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 才能以最小化的公司治理成本总和, 相应地获取最大化的公司治理收益。因此, 在公司的治理过程中要从公司治理成本的视角对公司治理的效率进行分析, 找到公司治理问题,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李维安, 武立东.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规模起点、治理边界及子公司治理[J].南开管理评论, 1999.

[2]严若森.公司治理成本的构成与公司治理效率的最优化研究[J].会计研究, 2005.

[3]朱羿锟.论治理成本[J].中国工业经济, 2001.

[4]桑士俊, 吴德胜, 吕斐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公司治理成本的分析[J].会计研究, 2007.

中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评价 第7篇

随着我国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的水污染问题也愈来愈严重。工业废水一直是我国废水排放的主要来源,2008年排放量达到约242亿t,预计2015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将达到293—383亿t[1],因此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变得极为重要。从近几年工业废水治理的效果来看,在排放达标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排放达标率从2003年的89.1%提升到2008年的92.4%,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因此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2003—2008年我国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与废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费用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因此,对工业废水的治理有必要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检测工业废水的治理效率。

本文采用DEA效率评价法和Malmquist TFP指数评价法,对近几年我国工业废水治理的效率进行了静态与动态分析,以进一步提高废水的治理效率,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2 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4—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根据我国工业废水的治理特点,由于没有直接的工业废水处理人员数量,本文设定投入变量中的劳动力变量为各地区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年底数)中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人数(万人);资本存量变量为废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费用(万元)和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万元);产出变量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t)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3 中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的静态分析

3.1 2008年DEA效率计算

本文计算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DEA效率值,以分析当前中国各地区工业废水的治理效率。结果见表1。

注:drs指规模收益递减;irs指规模收益递增。

3.2 结果分析

总体分析:2008年我国工业废水治理的平均综合效率全年仅为0.630,达到理想效率的63%,效率相对较低。无论是纯技术效率还是规模效率,我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都不高,分别仅为0.735和0.876。从综合效率角度看,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海南省和青海省的工业废水治理综合效率值为1,达到最优效率,但仅占总体的16.7%。黑龙江省的工业废水治理综合效率最差,仅为0.286,主要是由于纯技术效率较低。从纯技术效率角度看,我国共有14个地区达到纯技术效率值为1,占总体城市的46.7%,结果较理想。即给定当前的投入不可能生产出更多的产量,这些省(市)已充分利用了当前技术。从规模效率角度看,规模效率达到1的有8个省(市),仅占26.7%。除以上工业废水治理综合效率为1的省(市)外,还有河北省、河南省和四川省。

值得注意的是:①除黑龙江省外,我国其他省(市)的规模收益递减,可反映出所有省(市)的投入过大,不利于继续扩大规模。②大部分省(市)都存在明显的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相反现象。如北京市的纯技术效率为1,而规模效率却仅为0.520。由此可见,中国工业废水的治理效率偏低,这主要是因为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未得到协调发展。

4 中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的动态分析

4.1 名义TFP与实际TFP

由于TFP指数涉及到不同年份之间的比较,并且本文仅投入项有价格指标,因此是否考虑价格指数将会对结果有所影响。如果不考虑价格指数的影响,一般会低估TFP值,因此本文分别计算了名义TFP与实际TFP值,以供读者对比参考。名义TFP对资本存量采用当年价格水平,实际TFP根据2003—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以2003年为基准价格,对资本存量进行调整后重新计算TFP值,计算结果见表2、表3。

4.2 结果分析

根据表2,2003—2008年中国工业废水治理的名义全要素生产率(TFP)平均为0.922,即平均每年下降了7.8%,即使扣除价格指数等因素,实际TFP平均也仅为0.943,即平均每年下降了5.7%,存在着一个普遍停滞现象。

为了继续分析TFP变化的来源,我们对Malmquist TFP指数分解项进行了讨论。根据2003—2008年间的实际值,中国工业废水治理的平均技术效率变动为1.041,而平均技术变动为0.905。由此可见,拖累全要素生产率的是技术变动。从技术效率变动看,技术效率变动大于1的省(市)占80%,可见中国各省(市)对技术效率变动在逐年上升。

从技术变动的角度看,技术变动大于1的省(市)仅有3个,如果参考名义TFP,仅山东省的技术变动大于1。其次,技术变动平均每年下降9.5%(0.905),将技术效率变动的正效应全部冲抵后全要素生产率仍小于1,可见技术变动对全要素生产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表3分析了我国各年度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与来源。尽管2003—2008年总的平均实际TFP为0.943,但通过观察发现我国各年的TFP指数变化差异很大,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在2005—2006期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达到最低,仅为0.879,即工业废水治理效率发展滞后。2006—2008年我国的实际TFP指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在2007—2008年时TFP指数大于1,达到1.022,可见我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的全要素生产率在最近有改善的趋势,上升了2.2%。尽管名义TFP与实际TFP的差别很小,但有时不考虑价格指数的影响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如2007—2008年我国的名义TFP为0.971,表明效率为下降,而实际TFP为1.022,表明效率在上升,可见价格指数的调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价格指数并不总是实际TFP大于名义TFP的,如江苏省、山东省和甘肃省的实际TFP就小于名义TFP。

5 主要结论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①2003—2008年,无论是从静态分析还是从动态分析,我国工业废水的治理效率较低。其因主要是技术变动落后,而非技术效率水平的因素。②技术效率的变动逐年上升,而我国很多省(市)却出现了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相反的现象,即没有兼顾规模与效率协调发展。总体上说,我国各省(市)呈现出规模收益递减现状。③从各年度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看,我国工业废水的治理TFP指数呈先降后升的趋势。④价格指数对TFP有一定的影响。调整价格指数的实际TFP表明,当前我国工业废水治理全要素生产率为上升,如果不考虑价格指数则为下降。

6 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工业废水治理的特点,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工业废水的治理效率:①提高工业废水治理资金的使用效率,引进先进技术。由于制约我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的不是对现有技术的利用,而是治理技术的落后,我国各省(市)应有效地利用资金,将资金转化为带来新动力的先进技术,而不是用于对现有落后治理设施的维修或维护。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是工业节约用水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一般仅为50%—60%,万元产值平均用水量为225t,是发达国家的2.25倍。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较落后,扩大再生产成为发展工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技术进步发展缓慢,应建立“废水资源化"发展模式,真正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以缓解当前技术水平下治理设施的使用与维护成本逐年增大的压力。③提高工业废水治理效率应重视地区差异。为了充分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考虑资本的边际产出递减特征,应重视地区间的差异。发达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较高,如北京市的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26%,之所以DEA效率值仅为0.520,不是由于产出不好,而是投入过多;又如新疆的DEA效率值为0.296,不是投入过多,而是产出很低。

摘要:基于投入产出的思想,应用DEA模型对2008年中国工业废水治理效率进行静态评价,得出各地区当前工业废水治理效率。用Malmquist指数对中国2003—2008年工业废水治理效率进行动态评价,分别得出近几年中国工业废水治理的名义全要素生产率和实际全要素生产率。结果表明,中国工业废水平均治理效率仅为0.630,2008年达到DEA有效的地区仅占16.7%,几乎所有地区都处在规模收益递减;2003—2008年间的中国工业废水治理名义TFP为0.922,实际TFP为0.943,即分别在此期间平均每年下降7.8%和5.7%,造成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技术的落后。

关键词:工业废水,效率评价,数据包络分析,全要素生产率

参考文献

[1]於方,曹东,王金南,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和治理投资费用的预测[J].环境科学研究,2009,22(8)∶971-976.

[2]魏权龄.数据包络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陈旭升,范德成.中国工业水污染状况及其治理效率实证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9,24(3)∶30-34.

[4]梁淑轩,孙汉文.中国工业废水污染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30(5)∶43-47.

[5]刘秉镰,李清彬.中国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动态实证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9,(3)∶139-152.

[6]周端明.技术进步、技术效率与中国农业生产率增长——基于DEA的实证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12)∶70-82.

[7]李国璋,霍宗杰.我国全要素能源效率及其收敛性[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1)∶11-16.

[8]尹希果,桑守田.中国经济增长中的污水排放特征分析[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12-18.

[9]Fare R,Grosskopf S,Roos P.On Two Definitions of Productivity[J].Eco-nomics Letters,1996,53(2)∶69-74.

治理效率 第8篇

关键词:超效率DEA模型,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

一、引言

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里,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发生着重大的变迁,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发后,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2001年9月19日, 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开业, 从此拉开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制度变革的大幕。为适应三农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江苏省各农村信用社围绕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深化改革, 建立健全了股份制产权制度和“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2012年末, 江苏共组建58家农村商业银行, 各项存款余额9 898.8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7 123.1亿元, 农业贷款占省内金融机构的比例达96%, 为促进江苏农业持续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已成为拥有地方金融资源主要份额,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渠道, 服务惠及社区主要人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另外根据证监会IPO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吴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 常熟农商行和无锡农商行处于“初审中”。

但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 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如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内部控制风险应对不足等, 因此在进行内生制度重构和外部市场博弈中, 发展中的农村商业银行不仅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而是财务与治理问题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如何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绩效是实现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省份之一, 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居于全国前列, 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 本文以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为视角来展开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 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和研究借鉴价值。

二、文献回顾

对于财务治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76年詹森 (Jensen) 和梅克林 (Meckling) 的资本结构契约理论, 此后, 罗斯 (Ross) 的信号传递模型、格罗斯曼 (Grossman) 和哈特 (Hart) 的担保模型、阿洪 (Aghion) 和博尔顿 (Bolton) 的控制模型等具有广泛影响的资本结构理论的建立和完善, 极大丰富了财务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威廉姆森 (Williamson, 1988) 在《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 (Corporate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中指出:应综合考察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问题, 如负债与股权融资, 不仅仅是可相互替代的融资工具, 更是可相互替代的治理结构。1991年12月, 世界第一部公司治理原则文献———卡德伯瑞 (Cadbury) 报告在英国产生。报告的题目是《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 (The Finance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 该报告的研究除了着重突出公司治理中财务的重要性之外, 还注重研究了董事会的控制与报告职能和审计人员等问题, 该报告对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影响深远。

我国财务治理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治理内涵、财务治理体系、财权配置研究方面, 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治理效率和案例研究方面, 其中财务治理效率研究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效率实证研究中, 直接触及“财务治理效率”主题的主要有:姚晓民等 (2003) 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 因此, 外部相关者 (尤其是债权人) 利益的保护成为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关键。熊瑞芬 (2004) 从独立审计的角度触及了财务治理效率问题, 认为要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 就必须改变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 控制信息不对称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在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张荣武 (2009) 较为系统地提出和论证了财务治理效率最大化的核心是剩余财务索取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对应, 其基本衡量标准是财务治理收益与财务治理成本对比。衣龙新 (2011) 构建了“财务治理行为———财务治理效率———经营绩效”三层次体系, 提出构建财务治理指数来衡量财务治理效率, 并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检验。郑少锋等 (2011) 使用DEA方法计算评价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效率, 并明确影响财务治理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 对于财务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 实证研究相对缺乏, 而单独关于财务治理效率的实证研究更是甚少。在综合考虑前述财务治理效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本文认为财务治理效率是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 是财务治理投入而引起经营绩效变动的体现, 它通过资本结构、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和经理层结构的合理配置, 进行财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机治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由此本文以江苏农村商业银行为决策单元 (DMU) , 将其财务治理行为作为投入变量 (Input variable) , 经营绩效作为产出变量 (Output variable) , 利用超效率DEA模型从静态角度对2013年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超效率DEA值进行测算并排序, 从全新的角度对财务治理效率进行测评, 并对研究改进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提供实证依据。

三、模型、变量及数据

(一) 超效率DEA模型

数据包络分析 (DEA) 是由运筹学家A.Charnes和W.W.Coopers等 (1978) 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根据对决策单元的输入和输出指标数据判断决策单元是否为DEA有效, 本质上判断决策单元 (DMU) 是否位于生产可能集的“生产前沿面”。目前使用较多的模型主要有CCR和BCC模型, CCR模型对决策单元有效性的判断是以锥性定理为假设的, 即被考察的决策单元可以通过投入而等比例地扩大产出, 即规模报酬不变假设;BCC模型是不考虑生产可能集满足锥性的DEA模型, 即在CCR模型中引入约束条件从而将其转化为规模报酬可变的DEA模型。但无论是CCR或BCC模型, 其DEA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效率评价值均为1, 无法对决策有效单元进行进一步的排序。在DEA模型的基础上, Andersen和Peterson (1993) 提出了超效率DEA模型 (Super-Efficiency DEA) , 以区分出DEA有效的决策单元之间的差异, 从而对所有需评价的决策单元进行有效的排序。

假设有n个决策单元 (DMU) , 每个DMU均有m种输入和s种输出, 其中xj= (x1j, x2j, …, xmj) T>0, yj= (y1j, y2j, …, ysj) T>0, xij为DMUj对第i种输入的投入量, yrj为DMUj对第r种输出的产出量 (j=1, 2, …, n;i=1, 2, …, m;r=1, 2, …, s) , x0=xj0, y0=yj0分别为决策单元DMUj0的输入和输出, 且1≤j0≤n, 因此对于选定的DMUj0, 判断其基于输入的CCR模型如模型 (1) 所示, 其中si-和si+分别为剩余变量和松弛变量, ε为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 一般取ε=10-6。基于输入的超效率DEA模型如下所示。

(二) 变量和样本数据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效率是其财务治理投入和产出能力的测度, 反映了其财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由于受不完全竞争、资金等问题的约束, 农村商业银行并不在最优规模上运营, 因此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DEA模型更结合实际, 本文选择规模报酬可变的投入导向型超效率DEA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特点, 本文选择资产负债率 (DTAR)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TOP3) 、高管人员薪酬 (MS) 作为财务治理投入变量, 总资产收益率 (ROA) 和总资产 (TA) 作为财务治理产出变量。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完整性原则, 本文选取如下页表1所示15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 时间选择2013年的投入产出值进行评价。数据来源于各农村商业银行的网站及公开的年报 (2013) 。

四、财务治理效率实证结果及分析

基于超效率DEA模型, 本文运用Max DEA 5.2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 得出其财务治理技术效率 (TE) 、纯技术效率 (PTE) 和规模效率 (SE) 的超效率DEA值如下页表1所示, 并对各农村商业银行的效率值进行比较。从表1可以看出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技术效率均值为0.8127, 达到比较有效率的状态, 反映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其财务治理得到良好的改进, 且有3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超效率值已达到1以上, 达到有效率状态。因为技术效率可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乘积, 即TE=PTE×SE。从纯技术效率分析, 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均值为0.9556, 有9家农商行的纯技术效率值在1以上, 反映出各农村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利用财务治理投入使产出最大化, 各投入要素在使用上达到有效率的状态。从规模效率分析, 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效率均值为0.8568, 仅睢宁农商行和江南农商行规模效率值在1以上, 反映出各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投入与产出的规模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规模效率需进一步优化。

五、结论

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 (DTAR)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TOP3) 、高管人员薪酬 (MS)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投入变量, 总资产收益率 (ROA) 和总资产 (TA)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产出变量, 利用超效率DEA模型对江苏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进行实证研究, 结果表明各农村商业银行的总体技术效率水平较好, 20%的农村商业银行达到超效率DEA有效。而通过对总体技术效率的分解分析, 60%的农村商业银行的纯技术效率达到超效率DEA有效, 13.33%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效率达到超效率DEA有效。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内生制度重构和外部市场博弈中, 财务治理结构得到一定程度优化, 财务治理效率达到较高水平, 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益。但是受财务治理规模效率的影响, 财务治理技术效率没能达到有效状态, 而导致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的原因主要包括:股东持股比例不合理、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制度不完善、总资产收益率偏低以及资产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等等, 这说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迅速发展的进程中, 其财务治理结构存在进一步优化演进的必要性, 需要构建正向激励机制, 合理确定财务治理的投入和产出规模, 优化规模效率, 强化适应结构性危机的能力, 最终达到财务治理效率的进一步有效提升, 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 从而实现服务农村社会经济演进中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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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治理研究 第9篇

关键词:非效率投资,经理人员,自利行为,非理性行为,治理

一、引言

投资行为是否具有效率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投资效率是相对于合意资本存量而言的一个概念, 所谓合意资本存量是指企业的一个资本存量水平, 资本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资本的收益率达到最大。如果企业的流量支出有助于将资本存量推向合意资本存量水平, 则该投资是有效率的, 否则, 就是非效率投资。非效率投资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过度投资与投资不足。过度投资是指在投资项目净现值小于零的情况下, 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仍实施投资的一种非效率投资行为。投资不足是指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的情况下, 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仍放弃投资的一种非效率投资行为 (从审慎原则出发, 投资不足一般不会对企业产生现实的生存灾难, 本文着重考察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 。企业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主体, 进行有效率的投资应该是其理性而必然的选择。然而在现实中, 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非效率投资行为甚至投资舞弊行为, 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甚至导致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二、文献回顾

(一) 国外文献

国外对于对公司投资行为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的边际学派, 其代表人物主要有拉克拉, 凯恩斯、克莱因、怀特、克洛等, 这些学者对确定条件下企业投资行为的均衡和优化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20世纪70年代, 确定性条件下的企业投资行为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乔根森在其经典论文“资本理论和投资行为”中, 运用连续时间的动态最优模型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描述, 该理论被认为是现代企业投资行为理论正式形成的标志。卢卡斯在其研究的基础之上, 提出了调整成本的企业投资行为理论, 而托宾则提出著名的Q理论。20世纪80年代后, 不确定性条件下的企业投资行为理论开始迅速发展。卢卡斯率先将不确定性因素引入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分析, 指出在一个竞争性行业中, 每一家企业都将根据随机的市场价格来做出投资决策, 同时还证明了行业投资水平均衡存在的合理性。伯纳可则将投资行为的不可逆性纳入不确定性分析中, 提出了著名的投资期权价值理论, 并解决了卢卡斯没能解决的的单一企业的最优化投资准则和路径的问题。此外, 企业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还为公司投资行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Ross (1977) 运用非对称信息理论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及股利分派进行了研究;Myers (1984) 则探讨了非对称信息对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影响, 詹森和麦克林 (1976) 研究了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 行为金融学作为一门融合了心理学和经验科学研究成果的新兴学科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这也为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提供的一个全新的视角。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的情绪、心里感受等主观因素, 在投资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而且人们对现实投资中每一个投资机会和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及风险概率的分布, 由于受种种条件的限制, 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个体的认知偏差, 从而使得完全理性的最优化投资决策成为了镜花水月。Tversky和Kahneman (1992) 指出投资者对投资预期和感觉的变化会导致投资行为的异化, 而这种变化并不能简单从“理性”角度来进行解释。Barberis、Shleifer和Vishny (1996) 共同提出了投资者行为的BSV模型, 认为人们在投资决策时存在着对投资行为产生副作用的选择性偏差和保守性偏差 (即投资者对新生事物或新的信息发应不足, 安于现状缺乏接受新的挑战的勇气, 哪怕新事物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相反, Danier、Hirsheifer和Subramyarn (1998) 则认为, 投资者存在过度自信 (过于相信自己能力和高估成功机会) 的投资性行为偏差。

(二) 国内文献

我国学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起步较晚, 这与我国的政治、经济环境是密切相关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 随着我改革开放的深入, 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 我国学者开始意识到了投资行为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纷纷从各个角度展开了研究。张维迎、马捷、罗云辉 (1999) 就我国公司由于恶性竞争而导致的过度投资行为进行了产权基础分析;朱其鳖、黎实 (1998) 对我国企业的投资规模、投资路线及投资决策模型进行初步的研究;谷祺 (1999) 和王克敏 (1998) 分别探讨了处于了财务危机 (债务危机) 中的中国企业的投资行为;俞乔、陈剑波、王国平 (2002) 对我国的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中有关投资项目的目标选取、资金约束、风险管理、投资倾向性进行了探讨;然而, 这些研究大多都是将西方的投资行为理论及模型直接运用于我国企业的投资行为分析中, 没能根据我国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及制度背景进行深入的探讨, 因而所得出结论及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缺乏针对性和现实价值。近年来, 这种情形开始有所改观, 如文守逊 (2004) 和郝颖 (2007) 分别对内部人以及大股东控制下的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得出较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制度背景及成因分析

(一) 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制度背景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主要形式, 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即公司的所有者 (股东) 出资创立了企业, 但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和管理行为的专业化, 使得全体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成为不可能, 而只能通过选举出来的董事会委托职业的经理人进行企业管理,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 (詹森和麦克林, 1976) , 由于委托人 (股东及其选举出的董事会) 与受托人 (经理人) 在行为目标上的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基于“经济人”的假设, 占据信息优势地位的经理具有了从事利已行为的可能性。为了抑制这种“代理人”问题的产生, 作为委托人的股东设计了各种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西方国家的公司中普遍采用的独立董事制度、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外部治理机制。尽管在现实中, 这些制度不一定完全有效, 近年来接连发生一些经理人员舞弊案件 (如安然、世通等) 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从股份有限公司在西方国家的总体发展情况来看, 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还是能够将“代理人”问题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形式能够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生活主角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东主要有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 据不完全统计, 其中国家股东的持股比例约为36%~48%, 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约为16%~26%, 个人股东所持有的流通股比例约为36%~38% (郝颖, 2007) , 考虑到我国目前个人股东强烈的“投机性”倾向和“搭便车”心态, 基本上不存在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 所以我国绝大部多数的上市公司都处于国家股东的控制之下的, 但国家本身是一个抽象的的概念, 不具有直接行使其作为股东 (委托人) 的监督和约束代理人 (经理人) 的能力, 这种“终极所有者缺位”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委托代理链条从源头上就处于扭曲状态。再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人员构成情况来看, 如前所述, 由于国家股股东的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一般由代表国家股东的政府部门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进行确定, 所以这些人员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的是政府官员的权力和职责, 并不真正承担与股东所有权相关的收益和风险, “致使他们手中的监督权和控制权成一种‘廉价投票权’, 经理人员只须花很少的成本就可以收买这种‘廉价投票权’” (梅洪常, 2002) 。更为严重的是, 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成员和经理班子的成员高度重合, 据统计,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比例高达60% (梅洪常, 2002) 。即使董事会成员不兼任经理, 尽量多安排自己的亲信也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这样一来, 对经理层的内部监督就无从谈起。在西方国家, 为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 以接管市场和经理人市场为代表的外部治理机制起到了很强的危慑作用。我国由于流通股比例较小, 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转让又受到严格的限制, 所以接管市场对经理人的压力极为有限。我国的经理市场刚刚起步, 还没有形成具备高素质的经理层, 也没有形成客观评价经理人员业绩的标准与机制, 更没有形成争夺经理岗位的市场竞争, 这样外部治理机制也不能形成对经理人员的约束。

(二) 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成因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无约束的自由状态, 这种状态极易引发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经理人员的自利行为, 这些自利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追求过度的在职消费, 如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出国考察、豪华的办公设施等。这种行为由于表现得比较明显, 容易引发非议。所以很多经理人员通常采取第二种方式, 即通过“过度投资”来谋取个人私利。如前所述, 我国很多上市的公司的经理都是国家行政干部, 所以职位的升迁往往才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 而通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 构筑所谓“企业帝国”来增强其个人的控制权和影响力, 对于其职位的升迁通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构成了很多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热衷于过度投资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 由于在投资过程中, 经常涉及到巨额的资金支出, 拥有内部控制权的经理人员很容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监管上的漏洞获取所谓的“灰色收入”, 甚至是违法收入, 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然而, 上述分析都是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之下进行的, 而在现实生活中, 完全理性的人 (包括经理人员) 几乎是不存在的, 经理人员“非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过度自信。心理学的研究指出, 人们在将自己的技能同所在群体的其他个体比较时, 习惯性地认为自己的才能高于整体的平均水平, 这种“优于平均效应”的过度自信的心理特征由于以下原因在公司管理层中表现地尤其突出:首先, 具有高级技能的个体常常由于参照组缺乏而表现出超过平均的自信。其次, 任务越是抽象, 结果越不好评估, 过度自信的表现也就更为突出 (Moore and Kim, 2003) 。而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对罕见, 经理人员往往缺少足够的过往经验作为参照, 而且这些项目一般都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这种特殊的决策环境是过度自信滋生的最好土壤。在缺乏合理监控和约束的条件下, 这也是导致经理人员过度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郝颖 (2007) 将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过度自信行为纳入模型检验, 结果证明“过度自信变量与投资增长率显著正相关。

四、上市公司投资行为治理的政策建议

(一) 充分发挥股东及股东大会的治理机能

鉴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已处于“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之下, 如何从外部加强对以经理人员为首的内部人员的约束就变得尤为重要。而股东 (股东大会) 作为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最重要的利害关系人理应是最有动力去约束内部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 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范上的不完善以及股权结构的不合理, 使得许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虽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但对一些公司的重大事项, 如公司的投资计划, 仍然具有是最终的决定权。这对于保证股东的利益, 是非常重要。然而在实践中,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于该项权力的行使, 基本都流于形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原则基本上是一股一票的多数票原则, 这样一来, 拥有绝对多数甚至相对多数股份的大股东基本上就可以操纵股东大会,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笔者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短时间难以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 比较现实的做法就是实行股东总表决权封项的做法, 即每一股东无论拥有多少股份, 其拥有的的总表决权不得超过一定数额 (如20%) , 从而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充分的话语权来真正参与公司的投资决策。但改革股东表决权制度旨在事前约束经理人员的不适当投资行为, 而对于在投资中已经发生的经理人员自利或舞弊行为, 则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以起到威慑和补偿作用。虽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个人股东的法律意识不强以及诉讼成本太高等原因, 使得该规定很难对由控股股东任命的经理人员构成现实威胁。建议引入股东集团诉讼机制, 即不确定多数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 个别或者部分股东可以代表全体股东提起诉讼, 请求司法救济。

(二) 真正落实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以上建议主要是针对投资的事前和事后控制,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 如何在投资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 以尽可能避免损失的发生呢?笔者认为比较现实的做法就是将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能真正落到实处。从理论上讲, 与英、美等国一层结构的董事会和德、荷等国二层结构的董事会相比,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三角式治理结构 (即在股东大会下, 分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由董事会行使经营管理权, 而监事会行使独立监督权) 是最合理的制度设计 (王文钦, 2005) 。但在实践中, 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所发挥的监督作用却是极为有限的。究其原因, 主要一是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上存在缺陷, 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大多由政府机构指派, 有的则由董事会任命, 有的就是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 (如工会主席、政工干部等) 。这些人往往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而缺乏监督的动力。二是监事会缺乏行使其职权的条件。有机构曾对湖南34家上市公司监事会进行调查后发现, 其中76%的企业监事会没有专门的办工场地 (王文钦, 2005) ;办公经费也无正常保障。针对以上问题, 首先必须改革股东大会选举监事的投票规则, 为了保证所选举出来的监事能代表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建议在上述表决权封项的基础上, 实行累计投票制, 即每一位股东可以累积其总票数, 然后决定将总票数的全部或部分投给适当的候选人。其次,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地行使其职能, 其办公经费预算最好由股东大会而不是董事会批准决定。更为重要的一点是, 由于受监事人数和专业技能的限制, 监事会要对一个上市公司的所有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地监控, 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中基本上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 因此, 建议应当由监事会来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 这样可以解决监事会监督的日常化和专业化问题, 二来也可以避免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的问题。

(三) 建立反向制衡机制

治理效率 第10篇

关键词:产业链治理,技术董事,协同效率,评价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 发达国家以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 母公司控制核心技术, 国外分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并购方式, 将发展中国家的传统产业链进行肢解和阉割, 将低附加值的代工生产移植到发展中国家, 使发展中国家变成发达国家的代工工厂。中国一些企业变成世界代工工厂后, 产业链表现出的突出矛盾问题已经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产业链突出的矛盾虽然有复杂的背景, 但产业链的治理缺位是导致矛盾的直接原因。针对上述问题提出, 产业链治理使得公司治理从一般意义上的权力制衡上升到如何完善及协调上下游企业关系, 产业链董事会将技术董事作为产业链技术协同和掌控专家, 发挥技术董事的核心作用, 通过技术研发和技术的合理布局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笔者是在此基础上对产业链技术董事如何发挥协同效率的进一步延伸性研究, 目的在于为我国产业链治理提供理论基础。

赫尔曼·哈肯 (1979) 认为, 协同学是研究不同层面上的子系统如何通过合作, 产生开放的宏观系统结构的相变问题。哈肯创立的“协同学”的基本理论是基于“涨落”、“序参量”、“相变”三维动态演变的过程, 通过严密的数学语言阐释了自然界物质变化的规律性, 为人们借鉴研究社会科学提供了方法论支持。笔者认为, 产业链董事会中嵌进技术董事, 目的是对产业链上节点企业间技术董事按照角色和任务的动态定位, 将比较松散的链状结构整合成联动的技术链条, 由董事会决策形成技术共享、技术共有、技术共研的合理布局。为此, 技术董事的协同性模型既区别于单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复杂协同, 又区别于管理协同中管理层的“金字塔”式的部门协同。它是由技术董事协同性识别、技术董事的协同力判断、技术董事控制性输入、技术信息输入、能力主导输出、观念消耗输出构成的协同反应模型。

定义一

技术董事的协同性识别是协同授权、沟通程度、技术信息反馈路径和执行职能的统一体, 将其表述为:K= (协同授权Ω, 沟通程度Γ, 反馈路径H, 执行职能w) 。

1. 协同授权。

产业链技术董事的协同授权是产业链公司治理在董事会中体现的一种制度安排, 分为硬约束和软约束两种。硬约束指产业链节点企业对产业链技术的正当性共享所采用的授权式约束 (如给工程师、技师授予的技术全权) ;软约束是指技术董事与产业链各节点企业技术经理或技术工程师等相关人员间的技术知识共享, 而达成的一种互信关系。我国技术主导的产业链弱势, 亟待技术董事的授权问题。此种情况下, 软约束又不能长期形成一种惯例 (制度) , 所以笔者对协同授权理想化为一种几率授权 (如给技术董事50%的授权) , 在模型运行中可根据实际比率进行判断。

2.沟通程度。

沟通程度是技术董事与节点企业间通过技术交流, 取得共识的信息度量值。

3.反馈路径。

由点、线、面组成的信息分布结构。“点”表示技术董事在技术协同过程中技术信息反馈的层面节点, 一般状态下可表现为“信源点”、“媒介点”、“信宿点”;“线”反映技术信息的路径依赖, 可分固定路径依赖 (原有的信息传递渠道) 和应变的路径依赖 (突变情况下的创新性传递渠道) ;“面”反映产业链技术信息传递的不同层面, 可分为纵向层面 (一方面来自于产业链节点企业层面, 另一方面来自于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层面) 、横向层面 (既有来自于产业链内部董事会不同“要素董事”层面, 又有来自于产业链外部的技术层面) 。如果用表示第i个层面的第j个“信源点”;Gj为第j个信源依赖的“媒介点”;Yj表示第j个“信宿点”, 则一个完整的技术信息“线”为Yj=Gj (Xij) 。技术信息从不同的层面按照“线”构成反馈回路。对同一路径的技术信息, 其“信源点”和“信宿点”可以互换角色, 但“媒介点”不变。因此, 技术董事的执行层面的复杂性决定了执行结构的离散性分布结构的边界。

4.执行职能。

产业链技术董事的执行职能区别于管理的计划、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五大职能, 技术董事的特殊性表现在其集执行董事、技术专家、授权和技术决策的信息来源等四个方面为一体。因此, 技术董事有执行董事的协调职能, 并在整合产业链技术中体现整合职能, 因特殊授权而掌控产业链的技术信息, 所以还有产业链技术信息的加工和处置职能。技术董事的执行职能在模型运算中难以体现, 但它对协同性的执行结构和执行方式规定了协同的幅度和范围, 并为董事会进行决策提供理性依据, 产生正向研发或创新的决策选择。

定义二

技术董事的协同力判断函数为:

1.生技术动力机制的有效因素, 因此董事的协同动力。协同动力的大小由技术董事对若干产业链节点企业施加的“状态能力 (一定执行方式下的技术董事的执行力) ”决定, 技术董事对第i个节点企业的“状态能力”可以表述为Fi, 则对产业链的协同动力表征为无量纲单位,应按执行方式的几率乘以“状态能力”的几率。例如, 技术董事在50%的执行方式下, 执行能力为60%, =50%*60%=30%。→

2.表征的意义及计算。笔者将表征为技术董事协同动力的动力臂, 它是技术董事协同产业链节点企业时“信源点”到“信宿点”的“线”长, 表示为为第j个层面, i为第i条“线”。是无量纲单位, 对的计算采用“层次排队”原理, 即技术董事通过由内向外五层协同层面才能达到第六层, 则到第六层的动力臂越小,节点企业的层次越短, 技术董事的协同动力越强;反之, 协同动力越弱。例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协同比对孙公司的要强。

3.表征的意义及计算。技术董事在产业链技术协同过程中由于我国公司治理中的行政型治理比较普遍, 长期归避技术研发的风险, 产业链技术长期处于弱势。因此, 对技术董事的技术协同存在很大的阻力, 阻力主要来源于董事会层面的逆向观念、行政治理产生功利思想、对外部治理模式的模仿成本以及产业链技术整合的难度等。如果用表示产业链技术董事的协同阻力, 则βi是阻力方式、fi表示第i条“线”产生的阻力。是无量纲单位, 同动力的计算相同, 用几率方式。

4.表示阴力臂。计算式可表述为:Ri表示第i个层面的阻力臂。其计算跟动力臂的计算相同。

5.△表征的意义。△表示协同动力功和阻力功的判断符号;计算中具体表示“>”、“<”、“=”。

技术董事的协同性平衡遵从动力学中杠杆平衡的原理, 主要考虑到协同中产生的“自上而下” (技术董事至产业链节点企业技术层面) 和“自下而上” (产业链节点企业至技术董事) 的机制对抗。平衡意味着协同的最优化, 现实中产业链技术董事的协同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衡, 现实的产业链技术董事在失衡中努力寻求一种使则技术董事的协同力非常弱小, 产业链董事会产生的行政型治理弱化了技术的正向研发, 往往逆向引进导致技术董事的协同被迫嵌进技术垄断企业集团的掌控链条之中, 受制于别人, 变成依赖和随从者, 技术董事的角色由协同变为技术监工, 在董事会中跟普通董事毫无区别, 无影响力可言。

定义三

技术董事控制性输入是指技术董事在产业链技术协同中随时掌握产业链节点企业的技术“相变 (所处状态) ”, 形成动态的技术“序参量 (技术治理模式) ”, 结合技术研发合理处理“涨落 (技术带动治理模式变化) ”的幅度。根据相变、序参数和涨落的关系, 可将技术董事的控制性输入表示为:使技术董事到产业链节点企业的技术协同长度由于过长而协同动力失效。

定义四

技术信息输入是产业链技术董事协同反应的主要有用性技术信息的输入。技术信息的输入包括节点步长企业的次技术董事输入技术信息到核心企业用输入、产业链研发团队的技术信息输入、产业链外部技术信息的输入等。技术董事对输入的技术信息进行编排、加工、监督和保密。在技术信息的输入中, 编排和加工是技术董事进行协同的数量测度, 监督和保密是行为测度。对技术董事辞退, 到别的企业就职, 使本产业链技术牵扯的泄密等道德风险问题, 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解决, 笔者不将此问题列入研究范围之内。

1.对输入技术信息的编排。技术董事对产业链技术信息的编排是对技术信息的排列与组合, 在测度中主要涉及时间 (t) 变量和技术信息量 (Q) 之间的函数关系, 即Q=f (t) 。函数关系表明技术董事在时间t内编排的技术信息的量的大小。

2.对输入技术信息的加工:技术信息加工注重技术信息的筛选、判别、计算、研究和组织, 使其成为协同反应的有用信息输出的活动。“筛选”是输入技术信息的舍取;“判别”是技术信息真伪的判断;“计算”是信息的加总求和;“研究”是根据技术董事个人的主观判断和处理信息的技术手段对技术信息的进一步分析和归纳;“组织”是技术信息对产业链能否产生价值的合理性调配。技术信息的加工测度依据“筛选 (S) ”、“判别 (P) ”、“计算 (J) ”、“研究 (Y) ”和“组织 (Z) ”五大变量与时间 (t) 变量之间的关系总和, 即技术信息加工W=S (t) +P (t) +J (t) +Y (t) +Z (t) 。为了研究方便, 规定这五大变量是无量纲单位, 只计算技术董事在某一时间 (段/点) 的量的大小, 如技术董事在两小时内筛选信息量为10, 表示为S (2) =10, 其它表征类似。

3.监督和保密。技术董事对技术信息的监督和保密的行为测度不能按函数关系进行测度, 因为行为产生于心理活动, 对心理活动的测度只能规定系列指标, 用指标打分的办法予以测度。主要量表有技术董事监督职责指标、技术董事保密职责指标、监督和保密的几率指标、监督和保密的评估指标等。对监督和保密的计算采用0、1计分法, 正向 (体现监督和保密职责, 监督和保密做到的几率在90%以上, 有监督和保密的定期评估) 计1分, 反之计0分。在整体模型中1分代表的数是1, 0分代表的数是0, 以利于加总求和。

定义五

能力主导输出是技术董事在产业链协同反应的有用技术信息的产出大小。技术董事的能力主导输出为董事会提供进行决策的理性技术信息或为董事会了解产业链技术环境建立技术信息储备库。技术董事能力输出主要由输出的技术信息含量和输出的技术信息总量两方面进行推演。如果技术董事在技术能力输出的技术信息含量用全部技术信息中有用技术信息的百分比 (a%) 表示, 输出的全部技术信息总量用λ表示, 那么有用的能力主导输出可以表示为i表示第i项技术信息。

定义六

观念消耗输出是技术董事由于自己的主观臆断或其它观念原因, 使输入的技术信息部分流失或与有用技术信息输出发生偏转, 造成技术信息的无用产出部分。技术董事的观念消耗输出可以用技术信息输入量减去能力主导输出量进行计算, 即ψ=ξ-π表示。技术董事的观念消耗输出在技术的协同性中并非是无用的技术剔除, 而是技术董事的人为性产生的技术偏转性输出, 它对产业链技术信息的共享带来负面影响, 主要体现技术信息的无用产出形成产业链节点企业技术协同的阻力, 其次反映出对技术信息的重视程度大小, 并由此而产生的技术泄密问题。因此, 观念消耗必须坚持“技术生态”的原则。“技术生态”在技术董事协同性方面, 不仅指技术信息质量和数量的全息状态, 而且也反映技术的生态特征, 表现出产业链技术的共生, 特别是单链式的纵向一体化产业链。

定义七

技术董事协同效率是协同反应中检验技术董事的协同能力、协同作用和协同整体所作的有用技术信息输出占总技术信息量的百分比。

产业链治理的核心是董事会治理, 技术主导型产业链董事会必需嵌进技术董事, 发挥技术董事的协同效应。笔者从协同学角度将技术董事的协同效率定位于技术董事协同性识别、协同力判断、技术董事控制性输入、技术信息输入、能力主导输出、观念消耗输出、协同效率评价等七个层面。技术董事协同效率介于0和1之间, 协同效率因子越大, 协同越好, 反之协同效率差;技术董事的协同动力功与协同的步长成反比, 与协同动力成正比, 技术董事的协同效率随步长的增大而失效;协同动力是技术董事进行协同的“序参量”, 而协同动力又来源于授权, 建立合理的授权机制是形成技术董事协同效率的关键;协同动力的另一来源是技术董事和产业链节点企业技术主管间的信息交流程度, 应构建产业链协同治理的信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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