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管理费范文

2024-07-24

代建管理费范文(精选11篇)

代建管理费 第1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代建制,风险转移,人员素质

最近几年,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长期以来,在政府投资领域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的素质不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尊重科学规律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整顿建筑市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政府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中采取了项目管理代建制度。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项目管理代建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但在工程实际中,由于它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改进。

1 制约代建制企业发展的若干问题

1.1 风险转移问题尚未解决

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理论和实践都提出了这个问题。1)代建制普遍存在一个实践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来了,委托人——各相关政府,作为直接的当事人,且不得不面对不断出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这种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2)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重大责任与义务,不能够因为实行代建制而产生转移。实行代建制的本来目的是希望通过代建方使建设单位从非专业领域工作中摆脱出来,不必承担这些单位无力承担的专业责任与义务。但是当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时,建设单位在签定协议时,就可能有这么一种情况,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工程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个法定制度。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违法的责任追究,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民事性质的委托而转移。现阶段的代建单位因有限的代建取费而不愿承担更多的代建责任,同时建设单位也因风险并没有完全转移而对委托代建持疑虑态度,合作双方这种相反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1.2 代建制度与现有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相互交错

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变化的,加上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上的条条分块情况,便产生了一些具有条条分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形式,如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设计咨询制度以及其他各类细分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制度等。这些制度和机构组织的业务不仅具有同性质的重叠性,还因与政府的某行业的管理职能关联,通过各自的资质、资格及业务范围的管理而形成相对封闭的运行机制,导致建设工程的中间管理服务环节过多,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低效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领域的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义务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协调责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对工程建设产生副作用。

1.3 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

由于运用代建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项目管理公司来完成,而在政府投资领域的项目管理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难点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问题,而过去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并适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来保证工程进度,表现的是政府行为,而运用代建制后,则改为管理公司完成此项工作,作为企业往往是举步维艰的。

1.4 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目前的代建制行业,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都很高,现场实践经验较多,可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项目双语人才、复合型人才,而熟悉国际惯例,能从事国际工程咨询的人才就更少。并且我国代建制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尚未健全,而且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的培训机构。

2 代建制发展过程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2.1 完善法制建设,确立代建制度的法律地位

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主要因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确,以及责任无法转移的情形,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代建制度,将委托代建后的行政责任转移给代建人。

2.2 改变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

根据代建制的地方法规,代建制服务领域为政府投资项目,但近年来我国的投资主体结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工程咨询公司针对服务对象的变化,其服务范围、服务层次和服务内容都将发生重要变化。与国家投资相比,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对管理咨询企业服务的要求更严格甚至是苛刻的:1)对管理咨询企业的服务范围要求的非常宽泛,从投资机会的研究到项目投产甚至到日后的经营管理。2)在服务层次方面,除保留建议和评审外,将扩大到编制投资项目经营计划,提供项目经理或经营管理人员或班子,使管理咨询企业达到参与投资甚至对投资承担相应层次责任。3)国内管理咨询企业目前工作内容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由于投资主体的变化,这套方法与参数对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的通用程度受到考验。

2.3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我国具有代建制资质的企业,几乎清一色是隶属于某一个政府机关,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机构的原班人马,对外挂出一个具有企业性质的牌子而已。现阶段,这个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相当不利的,行业的垄断限制了竞争。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合伙人或股份制的形式对企业做出体制改革,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深化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2.4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代建制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成果是在从业人员的知识、经验和智力中产生的,为此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心理、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国外对管理咨询执业人员管理较严,从事工程管理咨询工作的人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代建制企业应有完整的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和培训计划。

3结语

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代建制企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是全社会、企业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蒋川.代建制风险初探[J].山西建筑,2006,32(1):22-23.

代建项目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异同 第2篇

项目管理的推行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提出,目的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我国工程管理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从市场化和社会专业化分工角度强调由项目管理单位向建设项目业主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框架是由计划投资主管部门提出,更侧重于从政府投资者角度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消除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强调落实项目建设的责任,突出了权力制约。建设工程代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代建制

1,代建制定义:是指投资方通过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代理投资人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2,代建制的优点:

管理团队专业化,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提高了决策的准确性,同时也有了责任追究对象;同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3、代建单位的工作内容: 1)、前期报批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及报批、规划、施工、土地、环保等许可证和消防、人防、市政等)2)、设计优化管理(组织施工图设计,协调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设计变更的报批)3)、招标合约管理(会同使用单位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和签订合同)4)、投资资金管理(设计变更、现场洽商项目造价的审核、工程索赔管理、审核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概算调整报批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5)、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项目投资、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组织施工,协助监理单位组织中间验收,组织竣工验收)6)、文档信息管理(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7)、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与业主、承包人及政府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4,代建单位服务费的计取: 代建取费至今尚没有统一标准,按照财建2004年300号文第四项(项目代建管理费标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一般取投资额的2%,由于此取费较低,现在一般采取代建费加结余奖励的收费模式。5,项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会同发展改革委确定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 2)、负责项目建议书报批 3)、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可研、规划、土地、环保、节能、消防、人防、投资计划、施工、园林、绿化及市政接用等审批手续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并选定设计方案,参与施工、监理招标的监督工作

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4)、监督代建单位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自筹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代建项目的接收、移交、使用和保管 6,近几年公司代建项目 1)、天宾商务中心 11万平米 2)、经贸学院 9万平米 3)、大港海都园 6万平米 4)、和平区和畅园 7万平米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常态化下做好代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第3篇

【关键词】项目合同;管理;满意度

一、合同管理中主要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营部门在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过程中,存在因考虑到潜在及二次经营项目,而迁就业主提出的权利不对等条款,由此对后期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风险隐患和执行困难的问题。

2.监督牵制作用不明显,经营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领导直接决策等现象,降低了对合同的审核要求,造成合同审核流程化、机械化,使合同审核不能起到真正作用。

3.文字不严谨、描述不准确、条款模糊、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显和工作界线不清晰等问题都容易产生歧义,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且容易引起争议。

(二)合同履行阶段

1.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合同管理及法律知识欠佳、意识薄弱。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起主导因素,是信息的来源。而变更索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常见,因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变更索赔意识,往往是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造成损失。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收集材料、书面确认是合同管理动态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手段。在实际发生了变更索赔事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但这一点经常被忽略,所以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

3.项目部人员没有对合同进行仔细认识和分析,对合同风险评估和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明辨工作内容;以为了片面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在工作范围之外承揽各项工作,造成项目实质性服务质量不能提高。

4.合同风险分析不透彻,缺少严格合同交底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不能正确引起项目部更好的履行合同;而生产职能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不能为项目及时指出问题、协助解决问题。

(三)合同履行结束

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缺少对合同的系统性评估,因合同履行与管理经验不足,缺少案例分析,不能及时总结合同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而不能整体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1.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等相关培训活动,对经营人员、生产监督部门人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2.实行合同分析和分解。

合同签证后,一是合同管理人员应与经营人员作充分对接,了解项目背景及基本信息。二是应弄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全面的分析合同风险,明确合同的重要和主要风险。如项目管理模式,合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工作内容的界线划分,对整个项目管理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三是对项目管理合同进行分解,尽可能地将项目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纳入到合同管理范畴。通过合同分析,可预防由于这些重大问题的不协调或矛盾,造成工作上的障碍和损失。合同又是实施项目的手段,对合同履行方来说,准确的合同分析能确保合同履行质量,并顺利实现项目的整体目标。因此,在正式開始履行合同之前,必须认真、填密地做好合同分析工作。

3.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因此,在合同风险完成后,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对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咨询,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工作范围、目标、执行要点和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解答项目部人员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最后,项目负责人将交底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管理程序、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合同管理工作。

(二)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

合同管理台帐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执行和评价起着重要的作用。合同的量不断增加、信息量大,因此,必须完善合同管理台帐,建立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使各种信息处于可控状态,而且还可以为管理者提供调整、修改、决策依据。在建立合同管理台帐之前,应全面了解合同的基本内容、管理要点,进行分类管理,且应分总台帐和明细统计表。

2.加强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要及时、全面的处理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往往都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而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直接依据。为更好的做好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应重视现场签证、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文件(如变更设计联系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月报、国家政策法令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应进行宙核与分析,并非所有变更都可索赔,应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准确地进行索赔。

3.建立履约检查制度。

合同管理不能沦为僵硬的程式化管理,而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包括过程资料的收集、对业主进行回访,全面了解项目合同实施情况。

4.建立合同管理知识库。

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数据库,整理合同具有代表性的成功和失败案例,对合同管理进行评价。如合同实施后风险分析是否全面、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进行总结评价。通过合同评价,总结利弊得失、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提高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重视人才培训。

企业不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合同管理人员匿乏,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是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熟悉各种法律、法规,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作为企业领导人,应当从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一部分具有潜力的年轻人,送到高校接受二次职业培训,以缓解合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

三、结语

浅谈代建单位的计量支付管理程序 第4篇

计量支付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紧跟施工进度准确即时的实现计量支付,即时满足施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是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计量支付的对象是经监理工程签认的合格工程,所以代建单位必须紧跟工程施工进度,完善业主规定的工程试验、工程质检、工程评定等相关资料,并即时送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归档入卷备查,以免因资料不齐而延误计量时间,造成工地资金周转困难。

计量支付分中期计量支付及最终计量支付,中期计量支付是为满足施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一般每月一次,但计量总额下限不得低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最终计量支付是工程交验后,按工程项目实际总造价减去历次中间计量支付的总和,并扣减合同条款规定的保留金后,余额为最终计量支付金额。

计量工程师必须熟读施工设计图,牢记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条款,定期到各工点了解施工进度,才能准确及时的完成计量支付,从计量支付环节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1 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因此,在计量前必须以两阶段施工设计图为依据,并纠正设计图的错、漏、差后,建立新的工程量清单,即所未0号变更台账清单,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在清理0号变更台账清单过程中,若出现新增项目(即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单价的项目)时,应同时申报造价预算资料,以获得这类项目的单价,也可将这类项目暂不进入0号变更,待后单独办理变更。在施工过程中,随时都可能有工程变更发生,导致工程数量、工程项目的变动,在获取变更令后,以0号变更为基础,根据变更令最终确认的工程数量,不断更新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的数量,为计量支付提供依据。

1.1 施工设计图图纸会审

设计施工图中明显有误的工程量应在统计工程计量台账时予以更正,在工程计量台账说明中加以说明。

各合同段或部分合同段在工程招标、投标之后,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有施工设计图变更设计的,应以变更设计为准,涉及变更设计的工程应在原设计施工图中删除已变更设计的部分。

1.2 办理《0号变更批复令》

1)《0号变更批复令》的概念:工程计量台账汇总后,生成新的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量是不吻合的,从合同的概念,要确认工程费用台账及新的工程量清单,就必须通过工程变更的形式,因此《0号变更批复令》有两重意义:a.按工程设计图数量核准为实际合同工程量的基准数量;b.《0号变更批复令》不是实际工程中发生的变更,实际变更从1号开始编号。

2)《0号变更批复令》的产生:工程计量台账建立后,汇总出新的工程量清单与原合同工程量清单比较,由建管办签发工程《0号变更批复令》。

3)工程计量台账的工程数量一经确认,其修改只能通过变更形式,其他任何形式不予认可。

1.3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有关内容,熟悉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数量:

实施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以《0号变更批复令》确认的基准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的任何变动,必须以变更的形式确认,其他方式不予认可。只是工程数量的变化由总监办审核,建管办批复即可;如果结构形式等发生了变化,严格按工程变更程序办理。

4)工程量清单编号原则:

a.任何工程量清单编号下只能有唯一的计量支付项目内容、单位、单价、计算精度(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以人民币金额计算,精确到1元)。b.任何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清单编号不得与原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号重复。但其编号的章节、顺序必须根据其所代表的工程内容与原合同清单编号的章节、顺序所代表的工程内容有着相同的编号原则。c.任何借用、套用的工程,计量支付项目内容、单位、单价、计算精度一旦改变,必须另行确定新的工程量清单编号。d.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编号应在清单编号前加上大写英文字母“B”,以便于与原合同清单编号区分开来。

2 工程计量

2.1 工程量的确定

1)计量范围:

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2)计量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批复令、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索赔审核表、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

2.2 工程计量方法

承包人施工进度金额满足投标书附件规定的最小限额以上时可申请中期支付,具体过程如下:

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认的中期支付报表(一式六份)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3份→驻地高监(主任)确认并签字→总监理办公室确认并签字→建管办合同计划科签字→建管办主任→建管办汇总报省二级中心签认→财务部据实拨付中期计量款→承包人。

3 中期计量支付

1)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与驻地监理人员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正后的各项资料,双方应签名。

2)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支付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和现场监理核实的中间计量表(档案要求2份原件)填写中期计量支付报表。驻地监理办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计量工程师会同现场监理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3)驻地监理办在收到上报的中期支付证书后7天内,必须核查并签发中期支付证书,然后上报建管办审核,建管办在接到驻地监理办初审的中期支付证书后7天内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支付证书一式六份(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建管办核批后,除自留3份外(包括U盘一份,U盘使用后退回),将已审定的其他3份中期支付证书退还给有关单位(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各一份)。建管办将审定的中期支付证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该期工程款。

4)对每期支付证书所支付的工程细目,建管办将随机抽查其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计量要求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如建管办审定时,发现有疑问或不同意某些项目支付,可将支付证书退回监理工程师修正,也可直接删改后签发。

5)支付证书应有详细附录(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细项或单独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是一个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

6)承包商、驻地监理办和总监办必须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台账必须清晰、有条理,以防重复计量。且台账必须备份存档,以防丢失。

7)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如低于金额100万元的,当月不予支付

4 最终计量支付

1)本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后,应向驻地监理办递交6份最终支付证书(竣工结算、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经驻地监理办核实后报建管办审定签署。

2)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和竣工结算经审计后,可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得到由建管办退回的全部保留金余额。

3)开工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支付,当期中支付累计完成金额达合同价的20%后开始扣回。其扣回时应注意:a.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每期计量逐数扣回。b.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

4)保留金应按合同规定的方法扣留,直至扣到合同金额的5%。

参考文献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5月4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5月7日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 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

第八条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其代建单位的选择,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规范。

项目法人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从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中,优先选择业绩和信用良好、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单位。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九条 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第十条 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拟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评标可以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应当重点评价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与所选择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代建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建工作内容;

(二)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三)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方式;

(四)代建管理目标;

(五)代建工作条件;

(六)代建组织机构;

(七)代建单位服务标准;

(八)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九)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利益分享办法;

(十)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第十二条 代建服务费应当根据代建工作内容、代建单位投入、项目特点及风险分担等因素合理约定。

第十三条 代建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代建单位依据代建合同及其他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责任,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制定代建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目标实现。

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依据代建合同对代建单位的管理和目标控制进行考核和奖惩,督促代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代建服务费宜按照工程进度和目标考核情况分期支付。

第十五条 由于征地拆迁或者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非代建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等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合理调整代建管理目标。

第三章 代建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依据代建合同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依法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管理责任;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落实相关要求;

(三)审定代建单位工作方案、项目管理目标和主要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与考核;

(四)可以授权代建单位依法选定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代表项目法人与上述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法人、代建单位与上述单位的权利义务。项目法人直接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代建单位对上述单位的管理职责;

(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六)筹措建设资金,及时支付工程建设各项费用;

(七)检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审核代建单位报送的一般、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督促代建单位依据概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八)组织项目交工验收、竣工决算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九)其他法定职责。

第十七条 订立、变更、终止代建合同,项目法人应当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发现代建单位在建设管理中存在过失或者偏差行为,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代建管理目标实现的,应当对代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必要时可以依据代建合同的约定终止代建合同。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干预代建单位正常的建设管理行为;

(二)无故拖欠工程款和代建服务费;

(三)违反合同约定要求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指定分包或者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

(四)擅自调整工期、质量、投资等代建管理目标;

(五)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十九条 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开展代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二)协助项目法人或者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标工作;

(三)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

(五)依据合同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六)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法人同意;

(七)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八)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九)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

(十)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十一)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代建单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围标、串标等非法行为谋取中标;

(二)将代建管理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三)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四)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代建管理目标;

(五)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降低工程质量和标准,损害项目法人的利益;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一条 代建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二条 代建单位具有监理能力的,其代建项目的工程监理可以由代建单位负责,承担监理相应责任。代建单位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具备监理资格要求和相应工作经验。代建单位不具备监理能力的,应当依法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第二十三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接受代建单位管理,依法承担相应职责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公路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代建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信用评估制度,在全国统一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发布代建单位的信用信息。对违法违规、扰乱代建市场秩序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代建单位,列入黑名单。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并记录代建单位的信用情况,建立代建单位信用等级评估机制。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浅谈市政投资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 第6篇

关键词:市政投资 代建项目 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c)-0-01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工程建设的不断投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由原来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一体化的模式逐渐转化为各职能分离的模式。在以前的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中,政府既扮演着投资者的角色,又是管理者的角色,建设出来的工程不仅质量不好,严重的豆腐渣工程,而且投资成本高,工程项目往往很难准时完成交工,一次次失败的经验,留给我们的只有教训。更有甚者,一些在建工程单位私自修改设计方案,无故增加使用功能,以此为由向政府追加后期投资成本,结果投资成本越来越高,使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的效率大打折扣,因此,在市政投资代建项目中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1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投资控制现状

分析

1.1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政府为了推动经济的不断发展,积极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不断地加大投资的力度,但是政府在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三超”现象,挪用公款,贪污腐败,中饱私囊,豆腐渣工程等一些混乱现象在政府投资建设中出现的比例也在逐年攀升。大多数建设投资项目的实际成本都大大超出政府投资预算,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也受到社会各界和多方的密切关注,已经被提上日程。

1.2 投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2.1 不科学的项目决策

多数地方政府和部门缺乏建设投资项目方面的专业人才,在进行建设项目决策和计划时,不能全面和准确的考虑到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以至于做出错误的投资项目决策,花费了大量资金最后却成为了垃圾工程。更有的人,为了加大自己的仕途,弄一些可有可无的项目来增加经济效益,以征求到上级领导的重视,不断的追加后期投资,结果造成资金的不合理利用和

浪费。

1.2.2 不完善的管理方法

由于我国的市政代建投资管理还处于发展阶段,管理方面还有很多的漏洞,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及相关资讯单位等投资项目各方,都普遍存在施工后再算账、先中标后再核算的做法,在施工前和施工中都处于没数的状态,项目完工后才结账,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的控制计划和资金预算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投资控制的效果。因此重视投资管理工作是改善目前投资管理现状的首要工作。

2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投资控制方法

2.1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投资控制的必

要性

2.1.1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是非营利性公益项目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都是非营利项目,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这些非营利公益项目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要设施,也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投资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国家基础建设资金大部分都用在了这些非营利性公益项目中。

2.1.2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更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中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因此它最终也应该服务于纳税人。它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势必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因此政府在实施投资代建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多采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意义、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完工后能对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何改善等相关情况。只有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才能按期并且保证质量的顺利完工。

2.2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

方法

2.2.1 项目计划阶段的投资控制方法

(1)切实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

在开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①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在充分考虑和衡量未来它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后来确定这个项目的工程造价。②合理确定建设投资项目的标准和建设内容,要坚持经济适用,禁止铺张浪费。

(2)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质量以及准确性,代建单位应该提前做好内部审核,在审核时应注意以下两点:①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要与建设项目的规定、规划要求保持一致;②审核建设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和费用数额要合理。

2.2.2 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方法

(1)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方法

①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不错不漏,不能出现大的错误,因为工程量出现的错误,会给施工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这个错误一旦被承包商发现,则会从中窃取高额的利润,盗取国家利益。②善于甄别投标价格。在评标中,对投标报价应该认真审核,认真分析承包商的报价,不能只看到投标的报价,而忽略了其中每一项的报价,对于在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方法

①事前控制,根据工作的内容来规定计划。把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标底编制制定出的项目投资控制计划,作为分项招投标及采购的限额标准。

②事中控制,加强设计变更洽商的预控和审批管理。在施工阶段增加费用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变更洽商,在变更洽商时,必须严格审批每一条变更项目,并把变更洽商的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变更洽商增加的费用控制合理。

③事后控制,注重索赔预防,严格遵守索赔处理程序。对于索赔费用的控制,要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预防,平常就应该做好记录,为可能会发生的索赔提供证据。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和安全环保设计要严格审查,一旦查出问题,要坚决予以更正。对施工技术要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大的错误倒是严重的后果。严格索赔审批程序,明确索赔实效、索赔证据、索赔审批负责人等具体

事项。

3 结语

代建项目目前成为政府当前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改革的主要模式,原因就在于它可以克服并减少以往政府在投资建设项目中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的做到管理专业化,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管理浅析 第7篇

长期以来,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出资, 部门自建自管”的单一模式, 即“财政出资, 部门自行修建、自行管理、自己使用”。其结果是:项目开了搭班子、项目完了撤摊子的现象时有发生。遗留问题谁也不管, “只有一次教训, 没有二次经验”, 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的情况仍然存在, 投资失控, 工期拖延, 质量不保的现象屡有发生, “钓鱼工程”问题禁而不止。究其原因, 是管理体制的问题。

近年来,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引入了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代建制。“代建制”管理模式能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效地克服过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形成工程管理市场, 确立投资主体地位, 实现工程管理职能、投资管理职能、政府投资职能三者之间的有效分离。

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分析

(一) 投资失控风险。

代建单位很容易与材料、监理、供应、施工等单位相互串通, 以不法合同变更、虚报价量、偷工减料、虚假招标来窃取政府投资资金, 造成政府投资失控风险。

(二) 工程质量风险。

政府投资工程有时是政绩工程、献礼工程, 往往对于时间要求和项目进度要求较高, 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其放松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使得项目质量问题经常发生。

(三) 代建单位寻租, 工程腐败增加。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向就因为控制管理不严、投资决策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其成为了主体寻租的主要对象。在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之后, 如果政府的管理不能及时满足改革的要求, 那么代建人的寻租空间增大、合谋成本减小, 代建人会倾向于通过与承包商等串谋获取非法利润, 那么就很容易出现新的风险和腐败问题。

三、如何有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管理

(一) 制定完善代建制的法规政策。

目前我国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指导规范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很多地方出台的暂行规定都是比较混乱、各自为政的。为了有效地避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 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地建立起代建制的基本框架。出台全国性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法律法规, 为代建制的发展和实施指明行动的方向, 法律法规应该涉及防止腐败条款、代建项目终止与中止、代建项目的移交与验收、代建项目报告制度、代建项目执行标准、代建单位的责任与权利、代建项目执行标准、代建项目报告制度、代建工作内容、代建项目工作程序、代建项目类型、代建项目咨询管理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项目代建单位条件等诸多内容, 并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代建制影响面。

(二) 建立完善的奖励与惩处制度。

政府应根据代建单位的投资控制合理、优化程度建立奖励与惩处制度, 对代建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采取用新技术、新工艺, 使投资节约、工期提前、质量等级提高的实行奖励;对因代建单位原因, 造成工期拖延或工程质量低及超概算等问题, 给予罚款, 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三) 完善代建市场准入机制。

代建单位应是根据项目法人需要, 具有足够的工程建设人员和建设管理能力的机构, 目前来说, 建筑市场的代建单位较为混乱。因此, 应该完善代建市场准入机制。对于那些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建筑企业, 应该将其淘汰, 同时, 及时整合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培育一批、转化一批、浮出一批”的培养原则来培育市场。只有达到相应的资质条件, 才能够承接代建业务。

另外,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代建单位从业行为和执业人员资格, 必要时还应该制定出其在人员数量、注册资金、专业方面做出具体的标准。

(四) 推进代建制运作中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

为了有效地提高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投资效益, 应该及时改革其建设方式。改革的核心就在于务必要建立起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制约有效、权责明确的组织实施方式。推进市场化也就是政府运作项目的时候按照市场经济的方法, 在选择代建单位的时候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来招标。在实施中提高代建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摒弃过去那种泛行政化的管理方式, 深化与代建单位的契约机制。推进职业化,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深入加强代建单位的执业资格, 务必要使所选择的代建单位具备多种职业化人才。推进专业化, 是指代建方不能只是单纯的“代甲方”, 而应该具备投资控制、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专业能力, 有效的管理整个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推进社会化, 是指打破体内循环, 优化项目运作方式, 不断地让代建单位走向社会化。

四、结语

总之, 代建机构从方案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各个环节都在有形建筑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阳光作业, 杜绝暗箱操作, 社会反映和实际效果非常好。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成本、确保质量, 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等方面凸显其优越性。当前立规的条件已经成熟, 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以规范“集中代建”的建设管理。

摘要:“代建制”管理模式能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效地克服过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形成工程管理市场, 确立投资主体地位, 实现工程管理职能、投资管理职能、政府投资职能三者之间的有效分离。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 其次, 就如何有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风险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慧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风险管理研究[J].价值工程.2011 (23) :121-124.

[2]罗凤.代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应用研究[J].建筑经济.2007 (S2) :133-136.

[3]刘映.代建制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研究[J].建筑经济.2009 (S1) :134-136.

[4]徐国光, 蒋增良.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风险管理[J].建筑.2010 (16) :109-112.

代建管理费 第8篇

1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1.1 工程项目代建的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的分类明确, 根据不同的建设时期有针对性的改变管理策略, 以适应建设的特点, 保证建设能够顺利完成。有部分的代建是全程代建, 即代建单位需要从项目的建议书、设计、执行到竣工全程机械管理。还有一种模式是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审核以后的环节全权代建, 政府制作前期的规划, 确定大方向, 后续的设计和施工直至验收全过程的管理。第三种模式是在审核施工图纸以后的环节由代建单位管理。最后一种是在施工到验收阶段交给代建公司进行阶段管理。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管理模式, 根据实际下需要实施代建能够有效的控制建设的质量和速度, 保证工程能够创造更高的效益。

1.2代建模式的使用范围

(1) 全程代建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规模比较小, 技术不复杂的项目, 由于征地拆建的工作量小, 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和社会协调的工作量小, 根据现行法律中的规定, 代建人并不具备实际的法人资格, 很多事物都需要法人亲自办理或者履行, 所以只够小规模的建设能够将权利下放到代建单位, 对不需要经过繁琐的步骤和工序进行建设的工程比较适用。复杂的程序需要较多的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若交给他人势必会造成大量的重复工作并不利于工程建设。 (2) 部分代建模式。上述第二种工程项目代建的管理模式只适用于中等规模、难度系数不大、功能少的项目, 这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量比较大, 这种模式需要拥有一定的资质才能够胜任代建管理工作, 并且这种工程的代建人并不单一, 对工程的影响较大, 适应性不强, 选择一个合格的代建人具有一定的难度。第三种模式适用于难度较大、技术较多、具有很多综合性功能的工程。只要具备工程咨询资质和工程监理资质的甲级资质组成合体, 才能够满足代建工程管理的工作条件, 虽然工程比较复杂但是工作相对简单, 在选代建人方面并没有很大的难度。第四种模式适用于工程量大, 前期的准备工作复杂, 技术难度大, 功能种类繁多的综合性项目。只要具备上述工程资质的甲级资质和工程总承包资质, 并且还需要有相当丰富的管理经验才能够胜任。代建人工作简单但是意义重大, 该模式的使用性很强, 范围广, 并且人员方面的选择并没有难度。上述几种模式各有特色, 根据工程的情况适当的选择, 避免大材小用、浪费资源, 慎重选择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模式。

2 项目管理绩效改善的途径

通过改善所有权配置下的代建项目风险分担机制、项目所有权配置及风险分担下的代建管理取费机制、声誉的代建人选择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监管机制和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机制这几种途径改善项目管理绩效, 从而大力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 最终实现提高管理绩效的目的。通过建立项目所有权配置下的风险分担方案, 能够有效规避风险, 将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协调, 将实现委托人与代建人间的责、权、利的统一。针对代建制度, 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明确, 并建立一套能够约束双方行为的机制, 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建设保障未来的利益, 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更加促进合作双方的信任, 并且应该以此为基础选择合适的代建人。

绩效考核是代建人建立声誉的基础, 是评价的关键指标, 也是保证自己声誉的重要途径, 所以绩效考核应该与信息的披露同时进行, 将评价的过程进行定期考核, 当然代建人也应该参与考核, 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够将声誉的激励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从监管机制方面看, 政府具有强制监管的优势, 应该充分运用法律的强制性, 并且以法制化为目标, 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不仅能够维护政府投资的意义, 同时代建市场能够有效的运行。

代建项目的宏观监管要形成机制互补、职责清晰的政府部门的职能监督, 即构建和完善由计划、财政、市场、审计等四个方面组成的宏观监管体系。各部门应该认清自己的职责, 规划部门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 增加管理透明度,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3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绩效考核

3.1 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绩效考核

业主的考核依据主要根据合同里的规定实施, 结合工程代建管理方案和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考核, 有明确的惩奖制度, 依法办事。

3.2 代建人对工程的绩效考核

代建人的考核标准就是将工程的管理质量提高, 目的是为了让代建人的服务质量提升, 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能够主动建立自我约束的机制, 将工程的利益做为最终目标, 并且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创建一个良好的奖优惩劣的良好环境, 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将工程的质量不断提升。

4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后评价

一个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完成与否并不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 在工程竣工之后的评价更加重要, 所以很有必要进行工程代建管理后评价。后评价和管理绩效存在一定的区别, 绩效评价主要是有目的性的针对对象有一个奖惩标准, 但是后评价并没有奖惩的目的, 只是对工程管理和代建人工作的完成情况的一种总结, 认真细致的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在整个工程中起到的作用, 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估。这对工作的整个流程和内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于其中存在不足的地方找到原因和影响因素, 目的在于评价工作的成败, 总结经验教训。

首先应该进行管理目标实现情况评价, 根据评判标准全面的进行评分, 并计算结果, 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其次是, 管理偏差评价, 即不论管理结果, 在过程中某种偏离评价、未到标准的偏差值及检验工作的完成程度。最后进行综合评价, 将没有具体标准或者指标的事项进行评价, 分别用A、B、C等这样的等级区分, 给出定性的评价结果, 其中对评价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情况, 资料的完整程度, 服务的质量等级等等都应该作出相应的评价, 并且根据每一项的结果做出最终的综合评价。

5 结束语

代建管理费 第9篇

1 代建方道德风险决策模型

图1为代建方道德风险模型,代建方有两个选择,即违规(发生道德风险)和不违规(不发生道德风险、努力工作);图1中A,B,C,D都大于零,P1是代建方违规被发现的概率;P2是代建方管理项目结果成功,获得奖励的概率。

代建方违规的期望收益:

代建方不违规的期望收益:

两者之差:

表达方式一:

表达方式二:

从表达方式一中我们可以看出,当A,D值增大时,其收益减小;当B,C增大时,其收益增加。也就是说,违规处罚A,以及成功后的收益D,与代建方违规的可能性成反比;违规收益B、项目失败处罚C,与代建方违规的可能性成正比。因此,要减少代建方的道德风险的做法是:增加违规处罚A、增加项目成功后的收益D,减少违规收益B、减少项目失败的处罚C。实际的做法就是:加大代建方的违规处罚力度,加大项目成功后代建方的奖励;减少因为项目失败而对代建方的处罚,合理做法即引入担保和保险制度。当然这里的增加和减少都是相对的,在具体确定时还需要考虑到投资方的投资收益值,是二者博弈的结果,所以不可能无限制的增加或者减少。

从表达式中可知:概率P1与收益值成反比,P2与收益值成正比;也就是说,要减少代建方的道德风险必须增大P1,减小P2。实际中就是要加强对代建方的监督,增加其违规被发现的概率,以及减少项目失败的概率,就是要选择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企业,减少其他部门对代建方不合理的干预。

2 对代建方的管理措施

通过以上模型,可以得出政府对代建方的具体管理措施。

2.1 加大对代建单位发生道德风险的处罚

相对应模型中的A,具体做法是加大对代建单位道德风险,尤其是其违规、违法的处罚力度,使其认识到违规等的严重后果。

对代建单位的处罚应该包括经济、法律、荣誉等多个方面,而不仅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其中,尤其应该加强对代建单位的信誉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当博弈双方为一次博弈时,双方必然追求本次收益的最大化,则很可能会出现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并且保持在总收益率很低的一个均衡状态;但是当双方为多次博弈时,双方所要追求的则是自己全过程总收益的最大化,考虑到后期对方的报复行为,双方都会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信用。对于代建制来说,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委托方对代建单位的以前行为没有了解,则双方属于一次博弈的性质,政府为了减少损失会减少代建费用,并且对代建企业的管理进行过多的监督和干预;而代建方为了收益的最大化,则会使用素质较低的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以减少支出,并且会出现损害委托方的道德风险。但是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体制之后,政府委托方和代建方属于多次重复博弈的状态,政府方对代建方的综合能力及信用有所了解,则会减少对代建方管理的干预;对于代建方来说,考虑到长远的利益,同时防止委托方的报复行为,必然会减少有损委托方利益的行为,以保持双方良好的关系,以及良好的信誉。

所以,对于代建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可防止逆向选择风险,也会减少代建方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此,国家应出台代建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代建行为;同时加强代建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代建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资格条件及信用的奖惩制度。以信用监督评价系统为平台,对代建单位的有关行为进行实时的监督并进行评价。限制那些曾经出现违约、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来从事投资项目的代建任务。对于技术和管理水平低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工作成绩不合格,甚至徇私舞弊的代建单位,要及时清除出专业化建设管理队伍,并予以公告。

2.2 增加代建方因为项目管理成功的收益,减小项目失败处罚

模型中C,表示代建项目失败时对代建单位的处罚,可能和很多人的感觉正好完全相反,一般人认为为了防止失败,必然要加大失败的处罚,但是从模型中看出,为了减小代建方的违约等道德风险,应适当减小代建单位因为项目失败的处罚。因为,C非常大时,代建方管理的期望收益可能为负值,所以代建方的决策结果必然是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收益。

C过小,而激励机制又不能很好发挥作用时,对政府投资来说又是很不利的。所以,在减小C的同时,为了减少项目失败的风险,我们可以在代建制中引入项目担保或者保险制度。此举,一则可以减小政府投资的经济风险,因为代建企业很多是咨询机构,资金能力有限,无法承担较大的处罚,不能完全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所以引入保险公司,则能有效减少政府投资由于失败的损失;其次,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己的损失,必然会加强对代建单位的审核以及监督管理,可以减少代建单位的违规违法等道德风险的发生。

模型中的D,表示项目失败时对代建方的奖励,主要是起到对代建方的激励作用。当然,对代建方的激励也可以包括经济、荣誉、信誉等方面的奖励,和对代建方的处罚A,C相对应进行。

2.3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减小政府投资方、使用方的不合理干预

为了减小项目失败的概率P2,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选择专业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这必然可以减少项目因为企业能力不足而导致失败的概率P2。在对代建企业选择时,不能只是考虑代建企业的取费,须知市场大的准则总是“一分钱一分货”,长期的代建低费率必然导致代建行业的“逆向选择”,不利于代建行业的长远发展。所以,为了减小代建企业违规等道德风险,对代建企业选择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的资金能力;代建企业工程组织管理经验;代建企业人员结构、素质及人员数量是否充足;企业信用等级,这是基于前文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而设的。

2)减小政府投资方、使用方的不合理干预。我国长期处于政府“投、建、管、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下,政府方已经习惯于使用自己的权力来干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甚至有的单位不愿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者是使用单位为了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在报批阶段少报投资,妄图在项目实施阶段来改变设计,最终导致规模、投资远远超出当初的计划目标。而代建合同中都规定了,代建方必须为项目投资超标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很明显是责权利的不平衡,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导致代建方的违约风险。所以,为了减少由于政府等方面而导致的项目失败概率P2,就必须明确各方的权力义务,减少政府不合理的干预。

2.4 增加对代建企业的监督管理

本条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增大代建方违规被发现的概率P1,以此减小代建企业发生道德风险时的期望收益。

对于代建方的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总的来讲包括两类: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代建企业的日常工程的监督和考评是防范代建方道德风险的重要方面,并且必须将日常考评情况记入代建企业的信用体系里,作为信用体系的一部分。

为此,业主需设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合同签订一直到合同履行完成,对代建方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在代理过程中监督代建单位的行动,促使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分阶段或者定期对代建方的工作进行准确评价,发生偏差后及时纠偏,并对其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要对代建单位进行有效的考评和监管:1)要明确对代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的主要负责部门;2)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明确对代建方的考评指标、考评形式等,并且将其作为合同条款,附在合同当中,做到双方有据可依;3)对评价结果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达标的情况进行处罚,并且及时反馈给代建方,达到提醒和警示的效果。

3 结语

代建制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发展方向,在我国正式推广不到十年时间,为我国的建设做了不少贡献,但是在实施中也必然会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本文只是从代建方道德风险模型的分析出发,简要论述了对代建方的管理措施,而代建制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尚需在今后的学习及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摘要:通过对代建方道德风险的研究,建立代建方的道德风险决策模型,并以此模型为基础,结合我国现状,论述政府投资方对代建方的管理措施,以减小由于代建方而引起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管理模式研究 第10篇

1. 首先是缺乏法律法规规范措施, 现阶段代建制实施缺乏必要法律保障, 就造成了代建单位性质、运作和范围不是非常明确, 导致在履行建筑施工中会存在很多人凭借经验进行建设模式。代建单位性质是可以影响整个建筑制度重要根本问题, 在项目投资中要及时考虑到单位市场竞争力, 如果性质是企业型的要考虑到整体环境问题, 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做到非常合理配合工作, 在项目进行中要进行合理管理, 亲自指导建设管理。代建单位性质也是一种非常重要因素, 在项目施工中要进行合理调研措施, 确定代建单位资质合法, 运作机制要非常明确清楚, 全权委托的单位要进行自主资金建设管理措施, 筹建处要进行合理资金运作管理, 在项目管理中要及时监管资金使用, 每一笔款项都要及时上报业主。

2. 现代代建模式中代建单位缺乏非常明确智能依据, 一般情况代建单位和投资单位是完全分离的, 投资单位要及时派专员进行项目负责管理, 对于项目建设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进行了解管理, 还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项目负责人要和项目代建人之间形成非常合理交叉管理。

3. 项目代建单位要对于资金财务进行合理管理, 统一指导规范使用, 对于投资预选和资金划拨都要进行合理制度管理, 防治各自为政, 代建单位一般不具有使用资金权利, 投资单位要对于资金进行合理监管, 签订合同时候只是投资单位和代建单位合同, 直接由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国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程序, 财政局要直接对于施工进度的款项进行管理, 通过建设单位进行资金管理措施, 各个施工单位要对于发票出示自己单位名称。

4. 缺乏规范代建市场管理, 代建机构总体实力如果薄弱的话, 就是形成不成熟和不规范的代建市场, 这样就是造成代建单位承担代建责任不是非常明确, 有的代建机构代建资质不是非常明确, 经济实力和人员队伍素质不是非常高, 就是造成代建机构水平不是很高, 有的单位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会存在买标书现象。

5. 最后问题就是代建费用比较低, 按照政府规章规定代建费用偏低, 制约了代建制度发展, 代建单位从代建业务中获得利益不是很高, 就导致了代建合同项目风险比例提高, 严重制约着代建单位规模, 所以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收取一定代建费用。

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需要及时完善

1. 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 总体上讲我国的代建水平不是很高, 同时缺乏代建监督控制法律规范, 需要政府特别进行监管, 还要严格按照内部制度防治个人无私无弊,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财政审计管理, 发挥纪检和监察作用, 对于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工作, 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安全使用。

2. 要做好多个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只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到位, 才能够避免施工中很多不必要的问题, 从而保证代建项目能够顺利的进行, 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和防止组织舞弊问题出现, 需要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管理措施, 打破政府直接管理模式, 实现政府管理模式被动, 做好一定项目储备工作, 加强事后监管, 对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要进行网上公布。

三、培养非常有竞争代建市场, 大力推进代建制度

1. 大力发展工程咨询工作, 培育综合型代建公司, 规范招标市场, 明确代建单位管理流程, 进行主体地位管理, 在代建合同中要赋予一定权力和义务, 政府要进一步对于市场进行配套管理措施。实行特殊合同条件管理, 严格合同管理内容, 适合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要进行专门合同管理, 在政府监管下加强制度规范作用, 在财政部门明确主管模式, 增加对于财政投资评审程序, 对于政府要进行合理代建合同管理, 需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和审查。

2.对于工程交易要做好一定保障机制工作, 事关政府形象的利益问题, 媒体要进行及时关注, 保证工程保险制度, 对于项目建设风险进行及时防范, 完善招标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代建制度法律地位, 政府要及时出台政策进行政策引导工作, 全面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更好对于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控, 做好工程绩效和诚信, 将评估结果作为代建单位招标重要衡量标准。

3. 建立非常完善项目后评价制度, 我国政府要对于项目投资进行很好评价管理, 很多大型项目都做到非常完善项目评价机制, 合理管理项目后期评价施工工作, 建立非常健全政府投资评价制度,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价工作, 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

结论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投资融资体制改革措施不断提高, 多元化投资不断推进了政策施行, 需要采取一定代建模式应用于市场经济管理中, 特别是对于工程管理模式, 需要进行及时提高管理模式, 进一步改善管理政策措施, 提高代建单位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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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红波, 叶少帅, 沈康.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与风险分析[J].建筑经济, 2007, 0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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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肖爱玉.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对策研究[D].厦门大学, 2008.

浅谈工程代建项目中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11篇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国的投资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其中代建制是该领域改革中的最为关键的一项举措, 这同时也象征着建设管理领域创新水平的提高。所谓的代建制实际上就是基于建设体制当中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监管四分开的思想理念, 把原先的建设管理当中的行政管理的关联, 转化成为由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代建单位本身是属于政府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 在政府委托的职责范围之内对整个项目建设进行综合有效地管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我国代建项目中的信息管理系统也有了一定的完善, 大大便利了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本文重点论述了代建条件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的信息交流与信息沟通的具体方式方法。

1 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需要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工作做到位, 需要做好政府与项目业主的完美有效结合, 可以和项目当中的别的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结合, 来保证系统建设政策稳定的进行。要做到这点,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第一点, 应该进行项目特征的分析, 明确地指出各方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拥有的权利。对项目的组织结构以及计划安排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了解目前参建各方的各方面的能力, 尤其是管理能力, 只有这样, 才可以科学合理地去确定目前的系统管理水平。第二点, 要进行信息平台的建立, 需要注意的是, 该平台必须是完全能够适合项目运行的, 进行信息平台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问题, 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项目的现状、并能够及时地将项目建设目标和目前现状进行科学的对比, 及时找寻出其中存在的差距。并适当地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 图1为工程代建生产模式图。

2 信息平台的多样化

在工程项目中一般设计的参建单位较多, 因而各个企业中的利益要平衡。再加上工程项目建设者的素质也有一定的差距, 在这种情况下, 建立一种多方位的信息平台十分必要, 信息平台的多样化在工程代建项目中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代建项目中信息平台示意图如图2所示。

2.1 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代建单位的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为月报的建立, 月报的建立主要是参照监理月报与施工月报的内容, 通过对月报中的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和处理, 从而详细列明工程事项, 主要包括上个月在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进展,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再将这些列表的事项汇报给相应的主管部门, 例如,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以及监理方、当地政府部门等进行审核, 需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月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这样一来, 不仅可以为当地业主与甲方了解到代建项目的具体进度提供方便, 同时还能够使得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所涵盖的内容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与了解, 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参与人员信息交流的有效性。此外, 需要加大人员培训的力度, 通过培训, 来不断地提高人员的各方面能力, 使得人员可以熟悉账务系统具体的操作流程、操作要点, 使得人员能够很好适应企业的发展。另外一点, 在系统运行的过程当中, 应该积极地做好系统运行的记录、使用记录、故障和处理记录、出错和修理记录等, 并对这些记录和数据建立一个数据库, 为以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供有利的依据。

2.2 积极接受舆论监督

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够方便代建企业接受舆论监督, 工程代建企业需要接受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不仅有利于企业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 而且有利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够消除一定的误解与疑惑, 不仅有利于参建各方对代建项目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与理解, 同时也可以使得项目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 借助于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的发布。需要注意的是, 应该进行科学合理的舆论原则, 并严格认真地执行。

2.3 信息管理中的数据处理

在工程项目中, 一般而言参建单位都是比较多的, 因而对于管理者来说,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收集的数据不够全面以及上报的数据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成功运行的关键就在于收集到全面的实际数据。虽然我国的一些参建单位对项目中的一些数据进行了汇总, 但是无论是对于何种数据的定义, 其在表达形式方面都有着不同的意见, 所以说, 为了能够更好地确保项目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必须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有关数据的整理, 发现信息不完善的时候要第一时间加以补充。

3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工程代建项目的应用

在有限的资源与时间的条件下, 企业要充分利用有效的资源来促进信息管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提高信息管理的质量的前提是对整个信息建设工程进行综合、彻底的管理, 从而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是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而项目管理包括众多方面的内容, 即:计划管理、组织保障、技术管理、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下面就此进行具体的介绍与分析。

3.1 计划与组织管理

计划工作的基础工作就是进行发展计划的制定, 在制定完成发展计划的时候, 需要制定每一个阶段的发展计划, 然后再对每一个工作环境进行控制。但是对于组织来说, 一般被分为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这其中领导小组的组长是企业高层领导, 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要确定企业管理系统建设的主要目的, 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将企业内部的每一个部门之间沟通与交流工作做到位。此外, 还应该对管理制度、人员以及体制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安排好时间,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从而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管理信息系统与有关工作进行的具体情况。

3.2 技术管理

确定标准化的管理一定要严格的根据国家、部门以及行业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做好各个种类的文件整理与归档, 文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文档的编号、文档保管、使用、维护与修改的有关制度。

3.3 质量管理

对企业的工作质量进行管理, 首先需要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其次需要做好定期的管理, 在进行质量管理的时候, 必须要严格的根据质量标准的相关规范进行,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结合具体的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3.4 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制度进行, 首先是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 其次根据人员进行培训与调配任务, 最后进行相应的阶段管理工作。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 对全体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与调整。

4 工程代建项目中的管理信息系统未来发展的方向

网络平台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便利。当前的项目管理软件比较多, 主要包含计量支付、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 这些工作都能够通过网络去实现, 为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方便, 大大地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强度, 使得他们能够随时随地地进行项目有关信息的了解。如果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的信息化以及网络化, 就能够不断地促进项目管理的效率。然而, 目前信息平台网络化当前依旧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人员的各方面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其次需要适当地改变管理的方式方法, 防止信息处理串联流程, 使得管理变得更加高效、更加简单。

5 结束语

将信息交流工作做到位, 可以使得政府相关部门与项目参建各方第一时间了解项目进展的情况, 有利于进行项目的科学有效的管理, 大力宣传推广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求, 因此, 在代建项目当中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一定要第一时间将问题解决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 做好信息交流与沟通不是某一个部门独立进行的, 而是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的, 共同参与的, 只有这样, 才可以将项目信息交流与沟通工作做到位, 使得工程建设能够正常稳定的进行。[ID:001628]

摘要:分析了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阐述了工程代建项目中的信息平台的多样性, 其中包括代建单位的月报、舆论监督以及代建项目信息对数据的处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代建中的应用, 并指出了信息平台网络化是代建项目管理未来发展的方向, 仅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代建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洪海.项目管理在网络综合实训中的应用[J].硅谷, 2010, 9 (19) :127.

[2]徐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实际应用[J].中国建设信息, 2009, 15 (7) :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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