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2024-06-07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精选9篇)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1篇

从系统论视角,机制是系统中各要素协调运作的具体形式,也是保证系统良性循环不可缺少的制约要素。长效机制不是强调时间长短,而是从动态角度通过机制体制的调整和升级保证系统稳定运行。职业农民培训长效机制是指以法律法规和法治环境为保障,在职业农民培训体系不断调完善过程中,系统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保证职业农民培训目标顺利实现的运行机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核心包括培训机制体系构建以及相应的制度体系建设。

一、职业农民的特征

农民具备职业化特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农民提高收入的良好途径。职业农民是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生产经营,参与现代市场竞争,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经济人。与传统农民相比,职业农民具备明显的特征:一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已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运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根据市场规律生产农产品,追求利润最大化。二是从事农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已成为终身职业,是长期行为,也是理性抉择,不再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三是农业经营收入已成为职业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参与市场竞争,按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经营。四是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理念,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和社会化服务。

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基本特点

1、机制多样且体系完整

系统的运行是多种机制协同作用的结果,根据系统的功能对机制进行选择,形成多种机制组成的机制体系。从机制运行结构看,机制体系不仅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运行机制和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运行机制,还包含各机制运行的相互制衡以及各机制合理的作用范围,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持续博弈导致机制体系调整完善。

2、子系统功能相对完备

一个完整的机制体系包含若干不同层级的小机制,长效机制运行中根据功能确定的各子系统具有相对独立且完备的功能,子系统运行稳定,系统构成要素之间呈现协调平衡发展态势,为系统的整体功能做出贡献。

3、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

从选择培训对象到制定管理办法、建立扶持政策直至营造职业农民生成环境,在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一环节均有制度作为基础性的保障。同时根据区域特点和培训对象不同,涉及的创业兴业、风险支持、信息服务、劳动保障等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创新和调整,进而促进机制体系不断完善。

4、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外部因素变化都对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要形成长效机制,需要构建包括土地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以及先进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内的外部关联支持。另外,还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不断确立制度权威的过程中,法治是保证长效机制运行的终极外部环境。

三、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构成

拉文斯坦的推拉理论认为,由收入、公共设施、文化氛围以及气候、环境等因素形成的推力和拉力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迁移决策或就业选择。实施富裕农民、扶持农民的供给侧政策改革,让农业生产通过合理经营获得较高效益,让农民成为需进行资格认证才能从事的职业,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将吸引更多的农业从业人员和高素质的劳动力加入到现代农业的建设中。

从本质上看,人们具有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需求,要通过有组织的努力去满足。职业农民是社会生产中的一类角色,他们有培训的需求,为满足此需求便形成各类组织。从职业农民培训过程来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从初始驱动到投入运行直至监管都需有稳定的机制支持。若以系统论的观念来研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完善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应该包含至少5个部分,即驱动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调控机制和评价机制。

1、驱动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靠植根于农村的劳动力,即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村留住农民的条件是提供与在城市获得收入相近或更高的工作机会。就农民本身而言,要获得更高收入的根本途径是人力资本的提升。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竞争力是提升人力资本的最佳方式。通过合理的导向驱动充分调动职业农民和培训机构的互动作用,使参与培训的各主体动机由被动转化为主动,需要构建驱动机制。驱动机制一般分为导向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其中导向机制又可分为目标导向、市场导向和政策导向。

目标导向机制是完成既定目标为动力,促使各行为主体向实现目标不断迈进的驱动机制,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职业农民根据农业生产过程可划分为生产型、服务型和经营型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有不同的培训需求,培训机制应该满足并有效控制这些需求使之成为切实可行的培训目标,同时预测实现目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严格考核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保证培训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国新型的市场经济体系正在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制的运行需要一个成熟的市场体系,农民参与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导向作用在多个方面起作用,如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市场利益导向,职业农民通过培训达到满足市场需求的市场调节导向。当前,我国地少人多,农业资源匮乏,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数量大且素质不高,只能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才能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国家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了较多的政策措施。针对职业农民,国家陆续推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给予受训者补贴政策、给予培训机构激励约束和优惠税收政策等一系列举措。这些政策的实施激发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为企业、国家、农业科研机构带来一系列的经济效益,继而增加教育培训的动力,形成“政策导向—教育培训—农业产量提高—国家、企业、农民受益—更多的教育培训———更多成果出现及受益更多”的良性循环局面。

职业农民培训的利益驱动机制主要表现在政府给予培训主体和客体的各种财政补贴及一系列的政策优惠,是对农民培训工作一种直接的、经济利益上的驱动,而农民通过培训直接获取利益是最直接的驱动。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最原始的动力,企业等参与培训的机构通过提供教育培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提高劳动效率,又产生一系列隐形的经济效益。对于农民,除经济利益驱动外还包括人力资本利益驱动。职业农民通过教育培训可以获得两方面收益,一是政府直接的培训补贴;二是学到技能提升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提升可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教育对人力资本的获得和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换言之,人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拥有这种资本,而拥有了这种资本才具有使人力资本增值的前提。

2、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对整个职业农民培训过程的规范化安排,是长效机制构建中最主要的机制。运行机制主要是依据一定的规则确保职业农民培训过程顺利进行,达到既定的培训目标,一般包括外部运行和内部运行两个方面。

外部运行机制是对参与培训管理的各级政府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职能进行明确,共同对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进行规划和管理。因此,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呈现出纵向各级政府和横向职能部门管理交错的复杂结构体系。纵向运行机制体现为从中央政府到省级、市级直至区县级政府在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开展中的各种职能及相互关系。中央政府统筹规划农民培训工程,包括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对培训工程进行宏观指导。省级政府则侧重于分解和布置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县级,尤其是区县一级政府则负责职业农民培训具体组织和实施。因此,纵向运行过程中应给予县级更多的培训自主权和资金使用权。与此同时,区县级政府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反馈培训进行情况及最新动态,以便中央政府能及时掌握农业发展需求,调整规划培训政策,提高培训绩效。横向运行机制涉及到较多的职能部门。职业农民培训涉及到农业、财政、教育、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通力协作,在农业部门的共同指挥下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确保受训农民获得切实收益。除此之外,宣传、妇联、团市委等部门也需配合农业部门参与职业农民培训。

职业农民培训是由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具体实施的,内部运行机制体现为从培训机构选择,到各培训机构内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直至培训结束后信息反馈都需有规范化的管理及运作程序(见图1)。

图1是从组织培训开始,对职业农民的培训应禁止强制培训,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多元培训主体,运用各种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机构,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多元参与的职业农民培训主体体系。

在培训内容上,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农民培训需求,通过调研掌握职业农民整体素质、培训机构具备条件,分层确定培训目标、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组织教育培训。

从培训过程看,应研究制定培训机构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和业务协同运作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目标要求有序开展教育培训,考核是检验培训绩效的有效手段。因此,需规范化考核环节。根据考核结果和对农民访谈,可获知对教育培训的反馈信息。根据反馈对机构工作加以调整,并作为下一次进行培训工作的依据。

3、保障机制

为保障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信息等要素,还需要社会环境要素相配合。保障机制包括了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等方面。

由于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庞大,需要大量的运行经费,资金保障是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单纯依靠政府支持很难维持正常的培训活动,多方筹措资金是顺利开展培训工作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投资力度,确保投入资金长期稳定增长,提高参加培训农民的补贴标准,这些都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举措。农民培训属于准公共产品,从资金投入上需由政府和参培农民共同承担。但由于当前职业农民相对收入不高,需要建立由企业、生产性组织、金融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弥补政府供给不足的功能缺陷。

组织是基本的社会功能单元,在职业农民培训系统中,涉及到的组织主要是指各级领导机构(即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种培训组织。构建职业农民培训的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建立政府领导的组织工作机制,明确培训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确定参与培训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其次要健全组织机构。组织功能的发挥依靠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由组织机构确定培训机构及监督培训的实施过程。职业农民培训顺利进行有赖于培训机构的具体操作,包括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另外,各培训管理组织还应培养一批专门从事职业农民培训管理的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加强对具体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培训机构按照标准组织培训。

长效机制建设的核心在于制度的有效供给。职业农民培训相对于农民培训目标更明确,需要更有指导性的政策明确规定培训组织的职能、培训实施的原则、培训机构内设部门及职责、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政府作为实施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应该制定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培训的实施,营造主动支持和参与培训的氛围。具体到培训机构,应针对职业农民需求和市场需求,组织农民及时了解培训政策,以现场示范指导方式开展培训,以实际效果证明培训的有效性。

4、调控机制

法约尔认为协调是管理中的一个单独要素,调控是一种平衡行动。职业农民培训是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主要途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本质上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根据信息反馈、实施监督与评估,进行必要的激励约束,从而构建相应的调节机制。

在培训进行中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是必要的环节,通过反馈及时把握培训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协调解决问题提供基础。通常的信息反馈方式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反馈。事前反馈主要是对接受培训的职业农民基本情况的调查,对参培农民进行分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事中反馈是管理部门对培训过程的调控和掌握,适时了解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根据反馈进一步调整培训目标、方式、方法等,推进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事后培训是在培训完成后的评估和追访,对照目标寻找差距,从而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监督管理主要是领导机构对培训机构实施检查和监督,防止职业农民培训中出现任务不落实、流于形式而制定的相应政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应以实现农业产业发展为导向,定期向社会公布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学员结业率等内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需不定期检查培训计划的落实,加强对培训项目的评估,监督培训机构行为,保证培训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损害农民权益。信息化是现代经济的特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职业农民资料信息库也是监督管理的内容之一。

对参与职业农民培训的机构和农民还应有激励约束机制用以规范行为调动积极性,一方面激发强化正确行为;另一方面消除消极动机,预防纠正不正确行为。对于农民,建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激励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激励表彰综合素质高、表现优异的职业农民,还可设立培训专项基金,对参加培训农民予以补助,再次激发参培的积极性。对于培训机构,对其培训资格的获取就是一种激励;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评比表彰,进一步激励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当然,约束机制是在激励基础上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体现在对参与培训主体的科学评价。

5、评价机制

控制论认为对所有系统都可以经过设计而使其通过一个信息交流环来控制自身,这个环可以把信息反馈给这一有机体,从而使其适应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其特有的导向和激励功能,最大限度调动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职业农民培训评价是对培训活动达到目标程度或绩效所作的评估和分析,包括对培训主体的科学评价、建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机构。职业农民培训最终目的是通过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增加收入,满足我国经济结构以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因此,对政府的评价主要涉及资金投入的数量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防止资金被挪用或低效使用甚至截留。对培训机构主要评价培训绩效,建立科学绩效评估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经费支持的奖励或处罚。职业农民是培训对象,参训农民对培训效果的认知、评价是衡量培训效果的考核标准之一。评价一般包括职业农民参加培训是否带来更多经济收益,是否带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是否满足市场对农业产品的需求等。与此同时,还要鼓励非政府组织作为第三方对职业农民培训进行评估,从而建立政府和非政府机构评价的双线体系,并对政府评估进行监督。

四、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运行的政策支持

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稳定运行需要配套的政策予以支持。目前,相关政策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是制约长效机制发展的瓶颈。在社会学领域,政策制度和机制都是社会系统的构成,政策制度是由机构制定,以强制力保障培训开展;而机制是培训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动态变化关系的体现。政策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运行的基石。

1、建立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培训资金因区域间课程设置和培训成本而存在差异,与参加培训人数密切相关。经费管理相关政策的制定需从确定培训对象开始,将现有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性别和劳动状况进行分类,精确挑选有培训需求的职业农民。经费的使用过程也需要严格的制度规范相关机构的行为,分清主次和先后顺序,一方面应设置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应制定经费的使用细则,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对经费绩效评估,确认运行效果较好的培训机构,给予更多的经费支持,使得有限的财政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2、加强培训教师资格管理

根据分层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是有层次结构的。从农民全员培训到示范骨干培训直至学历教育,不同层次需要不同的培训师资。职业农民培训属于准公共产品,目前普遍存在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学历普遍偏低、教学效果欠佳以及师资力量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取得教师资格是对从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的基本要求,同时还需具备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知识技能,满足“双师”素质标准。职能部门可组建职业农民培训专家库,将本地区涉农院校专家按研究方向组建讲师团,根据职业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专家授课,增强效果。

3、制定完善培训证书制度

根据西方国家经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劳动锻炼和理论学习,通过考核才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考核环节的直接标志就是证书的颁发,从职业农民培训登记—培训—考核—颁证,应将证书发放过程规范化,坚决遏制随意化发放证书的行为。对培训证书管理可实行分级制,根据考核难度提升证书的等级。借鉴其他职业准入制度,在考核的基础上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对农业行业特有职业从业人员必须获得从业资格方能从事相关工作。

4、明确细化职业农民培训政策

长效机制只有以政策制度作为保障才能稳定运行,法律是政策的最高形式。目前对职业农民培训政策较多,但较为零散不具系统性,且一事一政策现象颇为显著。只有当政策系统化和法制化,长效机制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基础性保障。在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引下,在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的总体框架下,加强职业农民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立针对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发展的制度规范,适时地为构建农民培训长效机制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

参考文献

[1]王静怡等: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创新研究[J].湖南农机,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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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研究 第2篇

[摘要] 把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靠科学技术发展,职业教育就要培养一大批具有一定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本文通过分析农民的现状,找到存在的问题,提出高职院校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采取的对策进行阐述,并提出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对高职院校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字] 高职教育 新型职业农民 培养方式

【中图分类号】G725;F323.6

前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纲要中还提到职业教育就是要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得现代化农业技术知识、并且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比较庞大的国家,随着工业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速的同时,“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一个大挑战。真正使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真正提高农民的素质。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服务“三农”的作用不可低估。通过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即可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实用人才,同时也是高职院校自身得以发展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应该与传统的农民有区别,传统的农民是依靠传统的方式进行劳作,并以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以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劳作,具有创新精神,能使劳动产品获得更大的利润,具有社会责任感。

第一.农民素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占主要、主导地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就给出要全方位地进行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这项举措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民自身提高个人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加快小康进程的需要。我国现有的大部分农民存在只能依靠传统的方式进行耕作,无法将先进的技术和信息带入到农业生产与经营中去,直接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步,阻碍了农民获得更大财富的途径。同时,大部分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更加使农村的劳动力出现“九九三八六一”的现状,更加使人担忧农村的经济发展,现有农民存在很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文化素质水平低,层次不齐

现在在我国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平均水平连八年都达不到,而且农民的文化层次水平不一致,参差不齐,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上无法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信息化技术,农民对先进的技术、产品无法接受,农民还是保守地进行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导致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无法达到有效的转化。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

我国农业正处于战略转型阶段,在有些地区出现人多地少的情况,特别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技术以后,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手段,节省了許多农村劳动力,这样在一些地区农村劳动力就出现富裕的情况,闲散下来的农民并没有其他方面的就业技能,农民的担忧和恐慌,更加制约了推进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步伐。

三.现有的培训缺乏持续性、主动性

目前,对于农民的培训也有许多培训中心,但这样的培训不够持久,对农民的自身素质提高不够、使农民的科学技能掌握不够全面系统,达不到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难以使农民成为正真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得现代化农业技术、并且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这样就使农民接受培训的热情大大较低,缺乏接受培训的主动性,形成一个农民不愿意接受培训的恶性循环的局面。

四.劳动力出现“九九三八六一”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落后,有些地区农民一年的收入太少,许多青壮年的劳动力到城市打工,把老人、妇女、儿童留在农村,就形成了“九九三八六一”的局势,更加使农业生产的大军趋于弱势化和素质底下的情况,在这样的地区农业发展更加落后,甚至有些地区许多耕地大面积荒废,无人管理。

第二.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方式

通过对农民现状的分析,发现农民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低,缺乏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缺乏科学管理的能力。在不同的地区农民存在不同的问题,有的地区农业劳动力过剩,有的地区农业劳动力出现“九九三八六一”的形式,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有效的方法就是出来一个系统的、有组织的、科学的培训机构,完成对农民的培训,打造一支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得现代化农业技术知识、并且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高职院校就要主动地承担起这个社会重任,培训出可以科学生产、有效经营、有创新精神、能创收、社会责任感的新型职业农民,高职院校为了完成这个神圣的重任,正真做到科学的培训,就需要针对不同的农民,设计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短期培训与长期回访相结合

对于农民的培训主要目的是加强农民对农业市场的洞察能力、对农作物的科学管理能力、对农产品的有效经营能力、法制观念等方面的培训。而农民属于田间地头事物比较繁重,经费不多的群体,可以采用短期培训,迅速获得科学技能的方式比较好。但是短期培训由于时间短,不能使农民全面掌握必要的种植、管理等技术。高职院校可以派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到农村进行回访,帮助农民解决种植、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即完成了对农民的培训,提高了教师的实践技能。同时,高职院校还可以加强网络平台的作用,与农民长期沟通,不用受空间、场地的限制,可以使农民长期、有效地学习。

二.骨干与高技术人才培训班

现代农业生产主要是以现代化手段管理、经营,实现农机化服务,这就要求有一批懂的先进农业技术、科学管理、利用信息化销售手段管理农村的干部、技术人员、致富能手。高职院校建立对这些人员有目的培训,使其获得比较系统的经营管理知识、提高这一部分人的创新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为农村的农业经济发展起到真正的带头作用,为农民实现小康发挥促进作用。

三.定向培养现代职业农民

中央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只依靠农民自己是不够的,高职院校可以定向培养一批懂技术,愿意扎根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现代化高技能人才。这就需要高职院校对这样一批定向培养人才给与一定的支持,吸收更多的优势人才,把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通过这样一批人才推广出去,提高有限土地的利用率,将科技成果的效益提高到最大。endprint

四.产学结合培养现代职业农民

目前,有些地区的农村地少人多,剩余劳动力过剩,可以安排这些人员进入企业,通过产学结合的办法,提高这一批人员的职业技能。也可以在村办企业、乡镇企业采取产学结合,这样既可以为高职院校和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开辟广阔的产销空间,又可以为农村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加大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加快小康进程。

五.组织学生与教师进村服务

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学生到农村的一线,发挥教师与学生的作用,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讨论、献计献策,可以把学生分成小组,派到各个农户家里,实行一个小组帮扶一户,发挥学生的技术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帮助农民完成经营管理,让农民获得最大的收益。让农民看到科学管理农业的好处,提高农民对获得高技能知识和能力的认识。

第三.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对高职院校的促进作用

高职院校加入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行列中,对高职院校无疑也是一件好事,是高职院校提高知名度的需要;是高职院校得到有效发展的需要;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是高职院校多种办学模式的需要。对高职院校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高职院校加快发展的步伐

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技能人才的重任,为农村培养新型农业现代化人才无疑为地方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业得到发展,农民有了积极性,认识到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地方经济得到了发展,高职院校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加快高职院校发展的脚步。

二.高职院校加快办学模式多样化的进程

高职院校通过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组织学生、教师到农村一线,实行产学结合,更加使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具有多种不同形式,并打破原有传统的课堂教学,使办学模式呈现动态性。高职院校的服务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开拓了学生的就业空间,使学校的发展具有了广阔的空间。

三.高职院校提高教学改革的速度

高职院校服务“三农”培养高技能新型职业农民,使办学思想、办学特色有了新的突破,把课堂转移到田间地头,网络平台,打造科技团队,将传统的一人一门课的模式改变为一个团队一个农业科技成果,即解决了农业中的经营管理问题,也使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使高职院校更加适应社会需要,更好培养技能人才教学改革得到飞速发展。

结论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我国是一件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高职院校需要长期坚持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才能有越来越多的具有科学技术知识、有创新精神、愿意扎根农村的中青年技能人才投入到農业生产中,不断将科技成果转化成使农民受益的成果,持续不断地培养新型职业技术农民,使我国的农业生产真正走上良性循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使高职院校与农民走上双赢的发展道路。

主要参考文献:

[1]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N]人民网.2012

[2] 张瑞红,张瑞芬.试论新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J].甘肃农业,2007.

[3]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http:www.gov.cn,2012(2).

[4] 朱启臻. 论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育 [J].农业工程,2012(3).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3篇

一、新型职业农民定义和分类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定义和分类,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分为三种类型:

生产经营型。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 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

专业技能型。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 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 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 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社会服务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 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二、职业农民培养的内涵

对于职业农民的培养, 其实质是对其就业能力的培养。就业能力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 通常认为是人的综合素质在就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准确驾驭某种职业岗位的实际本领和熟练水平, 是劳动主体获取就业并维持就业和在必要时获取新的就业所需要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农民就业能力重点体现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心理适应性三个维度。人力资本主要指文化程度、年龄、就业技能等, 是就业能力的关键和核心。社会资本指个体从社会网络中和其身处的社会制度中所可能获得的资源, 受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网络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个体与网络关系强度所制约, 农民的社会资本对帮助农民获得就业岗位或提供就业信息有显著影响。心理适应性主要指对待就业的态度和心理, 农民的就业心理和态度是就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因此,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三种类型, 分别建立就业能力指标体系, 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设置培训课程, 设立相应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 对于考核符合认定标准的, 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推荐工作, 进而制定对其自身和被雇佣主体的扶持政策体系, 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一个较为完整的过程。

三、职业农民培养体系的建立

㈠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 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系统培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 采取“就地就近”和“干中学”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对农业后继者的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 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 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将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 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课程体系的设置。由于不可能在开始的时候将职业农民进行人为分类, 认定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或社会服务型, 因为三者在各自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可以互相转换角色。因此, 在课程体系设置中, 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二是根据种植、畜牧、水产和农机等领域分项培训。设置通用课程和专业课程,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例如生产经营型为创业型就业, 偏重于创业能力 (前期) 和经营管理能力 (后期) 的培养;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为技能型就业, 偏重于专业技术和服务技巧的培养。

统筹现有的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 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㈡建立认定管理制度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 农业生产和经营是一项技术性要求非常强的工作, 农民的职业化应该参照其他技术性行业, 实施职业准入制度。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的建立, 一方面, 要建立以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为主, 进行政策与制度的顶层设计, 充分体现新型职业农民代表着一种技术性很强、社会责任重大的职业, 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另一方面, 要从农民地位的提高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有利于政府对农业的扶植监督和管理的层面出发, 建立严格的准入和准出制度, 要求从业者具备职业与专业资格, 完善相关配套支撑政策, 使职业农民的身份能得到社会的认同, 使务农成为体面的职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充分考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 分产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重点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以农业为职业, 主要从职业道德、农业劳动时间和主要收入来源等方面考虑;二是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我国国情农情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 应考虑把接受过农业系统培训、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或中等及以上农科教育作为基本认定条件;三是生产经营规模,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且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确定生产经营规模, 并与当地扶持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确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衔接。

㈢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加强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 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 涉及宏观或需要更高层次出台的扶持政策, 应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落实扶持政策。针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措施, 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 使种粮务农不吃亏、得实惠。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4篇

关键词:传播学;微信;微课;新型职业农民培养;ARCS;教学目标分类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16)20-0021-04

一、 引言

培养一词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进行教育和训练,使其逐步成长的过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了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首先要解决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问题,抓住新型职业农民的本质内涵,才能更好的设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目标与模式,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工作。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描述有如下几种:2012中央一号文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新华网给出的定义是“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根据以上描述可知,新型职业农民是专门从事现代化农业相关工作的群体,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与转变不是简单的变化,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到一定高度后的产物,即量变积累后的质变,这种变化不仅包括政府政策、法律的保障以及社会、企业等的扶持,还包括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教育与引导。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三个不同特点,一是成为一种独立职业的市场主体、二是具有高度稳定性的职业,三是能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等,其实质就是彻底打破我国城乡二元化结构,使得农业生产者融入到国家现代化发展的轨道中来。我国人口众多,有效耕地匮乏,农民渴望融入到国家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转变过程中农民的观念、知识、技能、信息化应用水平是培养过程中的难点。目前我国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尚未大面积形成,仍然处于一个从过渡到逐步壮大的阶段,农民学习者的学习有如下特点:1)农业生产与学习时间矛盾突出。2)观念与思想相对封闭,接受新事物较慢。 3)学习者的学历层次不等,学习基础相对较差 ,不善于学习与理解系统性知识。4)学习者的年龄差异大,理论学习经历较短,注意力难集中。5)学习者的地域分布较广,组织学习相对困难。6)对农业工作职业化是全新或陌生的事物。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模式包括:学校统一集中的面授课、聘请农业专家做技术培训、网络授课等。然而新型职业群体的形成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除了国家政策保障、政府扶持、引导等外部条件,更重要的就是群体自身的职业素质。职业群体的培养要从思想观念、专业理论、实践技能等方面考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有对思想观念的改造、对职业精神的培养,这样方能形成由普通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研究背景

在政府层面, 2012年、2014年中央将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写入一号文件,体现了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视,在实践方面,各省市都出台了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与扶持的方案与措施, 2016年山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2016-2020)》,自2016年开始在全省整体推进,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初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新理念、新技能、新觉悟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5年11月,临沂大学新型职业农民学院设立。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也引起了相关专家的关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的蔡云凤等《中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比较研究》表明国外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主要有北美、西欧、东亚三种较典型模式,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有政府工程模式、院校培育模式、远程教育模式、合作组织模式和推行服务模式。北京市密云社区教育中心的李毅在《试论微课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学中的应用》中提到今后的农民教学中运用微课必将是大势所趋,并说明了网络时代在农民群体中推广微课需注意的问题。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作为一种新媒体,其传播方式涵盖了从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到大众传播的多种模式,具有明显的社交、宣传、公众传播等特征,它的“高粘度”、“群体传播”、“易共享”、“泛在”等特征使之在移动端的APP中独占鳌头,兼具了传播、教学、互动为一体的强大工具,使得人们的交际形式、信息传播等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并使教育方式有了新的途径,与新型职业农民学习特点有很高的契合度。利用微信共享微课程等资源进行线上线下(O2O)的宣传、教学、互动为一体的培养方式,能快速有针对性地向农民推送实用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及时通过评论等方式互动解答交流相关知识和经验,不受地点、时间和工具的限制,有着其它网络教学模式不能超越的优势,适合农民的职业特点。

因而本文重点以传播学的视角分析与建构基于微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路径及其特征。

三、微信传播模式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要素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标将合适的教学内容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教学活动传递给学习者,同样具有传统的教育传播者、传播信息、传播方式、学习者、学习效果五大要素,但又与传统教育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

1.传播者(教育者)

传统课堂相对单一,教师自己就可以成为课堂的主导者。在微信传播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教育机构及其教师担当传播者的角色,通过微信传播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教育者也是传播者,传播者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主体,要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微课堂、文本、图片等信息的制作与传输,通过公众号或微信功能进行教学活动的教育传播者兼具大众传媒与教育者的特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这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专业知识传授,还有思想宣传、政策解读、行业动态分析等,微信教育传播的教师团队可以是职业规划师、农业市场分析师、农业技术人员、教学设计人员、微视频主讲、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等若干方面的人员,有别于传统的专职教师。

微信目前可以通过朋友圈、公众平台、微信群、微信好友进行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在传播方式上属于网络传播,从传播类型上跨越了多种传播模式,因而在这种信息极易扩散的传播模式下,做为微信教育工作者在具有基本教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还要有公共传媒信息“把关人”的素质[6],除具备一定“三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还要了解和遵守国家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业政策法规的相关知识等。

2.信息传播的特点

一般来说有关“三农”的教育信息是与农业相关的教育资源与教学设计的综合。在微信传播的教育中,教育信息的范围得到了扩展,除了数字化教学资源及设计外,还要进行行业信息的传播与共享,教育信息可以采取“学业+产业”融合的模式进行,保证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可以在农业生产中持续学习的个性化需求。为了减少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与从业间的矛盾,使得教学变得更加有效简单,通过微信的教学活动是“互联网+教育”应用实践,其教育信息应该满足如下特点:

(1)职业价值观的培养

良好的职业观是新型职业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内因与源泉。通过微信传播平台可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目标、实现途径,意义等内容进行精准投放。有效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认识,转换观念、提高现代化农业从业者的职业素质,培养学习能力,法律意识。

(2)职业规划性指导

微信具有的高粘性可以让学习者方便地共享到职业规划案例与从业相关的指导性学习内容。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新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承担市场运作带来的红利与风险,对市场进行分析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向给出科学评估预测,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规划给出指导意见。

(3)市场导向信息的提供

市场导向是新型职业农民调整种植和产业布局的风向标,微信可以及时传递农业市场变化、职业需求等信息,及时发布农业市场相关信息,根据市场变化指导农民随时调整从事产业的方向,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互动交流避免风险,从而保障职业的稳定性。

(4)涉农特色课程的特点

①层次性。从即将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学生与青少年开始、成人、直至老年人都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对象,数字化教学资源与教学范围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不同需求层次开展,要求教育资源类型的多样化。

②区域性。我国地域辽阔,农业种植模式东南西北差异大,从事现代化农业生产就会由于地域的不同产生不同的方向,在不同的区域开展教学要因地制宜,确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

③时效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必须考虑不同季节对农业生产带来变化的因素进行教学设计,比如我国东北平原地区小麦种植是春季播种,秋季收割;而华北平原则是秋季播种,下一年初夏收割,考虑针对不同时节农业变化的实际需求进行学习资源的发布。

④专题性。比如进行农业生产、农业加工、互联网+农业等不同类型的学习资源制作。

3.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微信传播途径下的教学设计(传播方式)

传统网络教育常用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提倡在教师指导下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传统课堂中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持续的关注,通过教学活动获取教学反馈。微信是通过移动终端在互联网上运行的,学习工具的特点决定了知识点的微型化、碎片化的特性,中间环节的传递与不可见性会导致教与学的盲目性和无针对性,这种情况下,如何在教学的不同环节激励学生的学习动机并保持学生学习的持续性,取得满意的学习结果,教学目标的合理设定与学习动机的保持就显得尤为重要。

(1)通过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对教学知识进行分解

泛在学习环境下,为了保证随时通过移动终端获取学习内容,要求课程资源的碎片化、微型化。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的学历程度不一,接受能力不同等现状,要求教育资源与教学要通俗易懂,短而精。基于上述原因,通过微信结合微课的形式来进行教学设计,很好的满足了实践性强的农业知识技能的传授。通过布鲁姆教学目标分层对教学知识进行分解,有利于知识内容的呈现与学习。具体方法有以下两点:

1) 通过微课线上学习推进学习者知识的记忆与理解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来说,需要一个学习时间灵活、学习方便、系统性强的教学过程,微信作为泛在学习环境下的一种交流工具,使得这样的需求可以变成现实。根据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层理论,占用时间最多分量最重的是对基本理论的记忆和理解,学生通过网络视频,系统的学习课程基本知识和理论,视频内容为5-8分钟,既能完成一个知识点的讲授,也能保证农民学员注意力的集中,也便于学生随时学习、随时复习,达到知识有效传播的目标。

根据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原理,在制作微课程时应该对传统教材的知识结构进行重新梳理,理清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课堂的各个阶段分别要实现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设计,首先要从了解农业从业人员学习基础开始,避免教学目标太低或太高,其次教学目标层次要明确,掌握在不同阶段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2)补充线下活动促进知识的应用与分析

线上的微信教学活动结合线下的技术培训与实例操作,更能促进学员对所学农业知识与技能的分析与应用,成为保证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采取微信进行微学习时,学生与教师之间处于准分离状态,教学本身应该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社会活动,农业活动本身具有较高的实践性,线下的学习活动,更有利于学员的反馈交流,使微课程中所学知识在强化与纠错中不断内化,新型职业农民的线下活动环节设计对应布鲁姆教学目标分层的中间两个层次即:知识的应用、分析。设计主要考虑微课学习后的技能培养、案例应用与农业相关的实践交流等内容。

农业知识的应用与分析更多的要以农民学员为中心,教师主导的原则,教师要精心设计组织教学,把职业农民关心的知识通过案例、项目等生动具体的方式表达出来,让农民所遇到的从业困难找到解决思路和办法,善于应用,学会分析,应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业中的难题。

(2)基于学习动机下的微信教学路径设计

通过微信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教师不能面对面的与学生持续沟通,也不能及时了解调整学生学习与教学的状态,尤其农村学员长期从事农业相关的实践活动,对于理论学习的能力与毅力较弱,因而要保证教学质量,就要尽可能的激起学生的学习动机。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的约翰·M·凯勒(John M Keller)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ARCS(ARCS 即Attention,Relevance,Confidence,Satisfaction)教学模型,给出了基于实践的教学路径,通过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学习动机、了解产生动机的因素,比如学习者是为了实现自己农业现代化的理想、为了学习农业技能产生稳定的收入、为了农业方面的兴趣爱好、为了掌握更多农业知识而获得职业荣誉感、为了成为新一代农民而受人尊重等不同动机。

通过微信的教学、学员间互动反馈,确定不同的学习动机,以此为依据设计教学路径,通过满足多样化的信息推送引起相关群体的注意,指导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学习者的信息需求利用,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学习者的自信心和获得感,提高教育的满意度。

4.学习效果评价

在微信群或者朋友圈开展教师评价,学生互评等方式对学习后的感受、设计方案或者创新作品进行讨论评价,让学生真正感觉到对各知识点的理解和收获。同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随时交流反馈,有针对性地调整所授内容,解答学生疑问,收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尽可能避免所授知识与学习需求的脱节。学生在学习后进行职业规划,进入从业、创业阶段,同时又将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分享到微信群中,对其他学习者产生影响,使得教育过程进入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良性循环中去。此外还可以根据学员参加的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给出不同终结性的测试,测评结果计入学分银行,做为个人参与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经费补贴的优先考虑条件。

四、微信传播模式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几点思考

1.引导学员树立积极的职业观

普通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转变过程中最大障碍是职业观的树立与深化,借助微信高效的传播与共享能力,通过对政策、市场、职业发展前景分析和新型技术推广等,影响这个新型职业群体的思想与知识技能的重构,进而引导农民对新型职业观的树立。

2.研究学习动机改进教学模式

需求即动机。通过微信的强互动与沟通能力,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需求,借助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ARCS动机模型等教学理论在微信环境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的应用,改变传统模式下的教学知识固化、死板滞后,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要对应学生的学习动机推出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与质量。

3.微课程知识呈现方式要直观

农民学员学历层次相对较低,对系统的专业知识理解会出现较多困难,关键教学点尽可能通过媒体工具设计的直观形象,通过图片、动手操作等直观的手段,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以期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4.强化学习实用性是教学的重点

泛在学习环境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有别于传统教育,以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为导向,对系统的知识按照布鲁姆教学目标进行分解,选取不同的知识切入点开展教学,将教学活动与学习者已有的经验状态联系起来,以解决工作、生活的实际问题为原则,激发学习的热情。

参考文献:

[1]韩磊,范华.基于开放大学的社区教育架构研究与实践[J].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

[2]谢新洲,安静.微信的传播特征及其社会影响[J].中国传媒科技, 2013(6).

[3]李天龙 ,李小红.微信传播特征探析[J].现代教育技术,2015(3).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53.

[5]张传萍.翻转课堂的内容分布模式——基于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J].教学与管理,2015(8).

[6]宁超,谢鸿全,周小波.从教育传播学的视角分析远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J].当代继续教育,2013(7).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5篇

1 城镇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困境分析

1.1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经济结构,由于制度和机制设计上的缺陷,从政策和体制上限制了农民的合理有序流动,过多的农业人口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农村经济难以形成产业支撑,加上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导致弃农意识严重,破坏了新型职业农民赖以形成的内部动因。

1.2 信息不对称

由于农业经营主体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对称,在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程度方面缺乏竞争力。

1.3 职业化程度低

新型职业农民是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农民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现代化是新型职业农民的根本标志。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并未形成一个稳定的职业群体。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大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耕种的群体素质不高,加上农民容易安于现状,缺乏接受专业技能、创业培训的激情,导致农民职业化程度较低。

1.4 政府支持度不高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种政府的远期投入,近期难以见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面广量大,目前的培训量远远不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因此,基层政府对农业教育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很多农民根本没有机会参加培训。

1.5 农业培训项目与经费的制约

一是农民培训项目缺乏计划性、持久性投入;二是农民培训项目缺乏整体推进示范效应;三是农业项目明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培训经费缺少有效整合,存在重复培训、多头培训等问题[1]。

1.6 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的制约

目前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土地流转中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过多,造成农民获得闲置土地信息不通畅、不及时。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烦琐,农民土地经营分散化等问题普遍存在,制约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形成带来了制度障碍。

2 国内外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先进理念借鉴

2.1 国外先进培训理念借鉴

国外比较成熟的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分为东亚、西欧和北美3种。其中东亚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这一地区共同的特点是人多地少、资源有限,很难形成较大的土地规模经营;西欧模式以法、英、德国为代表,主要指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生产,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模式;北美模式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主要结合自身自然资源丰富,土质肥沃,发展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特点,构建以农学院为主导的农业科教体系。要根据湖南省各区域农业生产特点,有选择地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农民培训理念[2]。

2.2 国内发达地区培训模式借鉴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基本可分为“三类十一型”模式。其中,政府主导类包括政府工程型、院校培育型、远程教育型、创业扶持型和文化活动型;政企配合类包括园区依托型、推广服务型、科研项目型和科技示范型;市场运作类包括合作组织型、产业促进型[2]。各级政府应根据不同经济区域、不同产业领域、不同的培训目标选择不同的培训模式,并实现由政府主导类模式向政企配合类模式转变,条件成熟的可以过渡到市场运作类模式。

3 城镇化进程中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战略路径研究

3.1 强化工作机制

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立法,强制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落实政府职责,明确执法主体,完善配套政策,明确扶持措施,从根本上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3.2 完善培训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有效整合农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优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要以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龙头,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广校三教统筹。建立县、镇、村三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加强软硬件设施配置,进一步提升和创新以区镇为中心、以村为基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

3.3 建立项目运作机制

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高到解决“三农”问题和“四化”同步发展的高度来决策。要建立自上而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库,通过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课程体系,拓宽培训领域,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效整合项目培训经费,实现项目实施推广和项目培训经费分离,有效保证项目经费专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机制,积极探索“订单”和“定向”的有效培训模式,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效率[3]。

3.4 建立完善示范机制

一是项目引路,重点示范。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应用技能。二是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作用,采取观摩、示范模式,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科技的直观感受。三是体系支持,跟踪服务。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训后跟踪服务,采取服务、扶持模式,提高他们对科技创新与经营管理知识的吸纳能力。

3.5 建立评估机制

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与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步规划,实现人才的产业推进、整村推进。二是绩效评估,优化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效益,应定期对培训成果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公平四个方面进行评估,达到修正指标,优化培训效果,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可持续性。

3.6 构建保障机制

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地位,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把农民真正当作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的象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让新型职业农民在养老、医疗、孩子教育等方面得到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4]。二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准入制度。农业部应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只有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成为职业农民。管理注册部门应将已具有资格证书的农民登记备案,对经过认证的职业农民,给予补贴,定期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保障。政府要加大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存在和生长的法律环境。政府要建立信息系统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做好经营风险的防范与规避,及时化解新型职业农民创业风险,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

参考文献

[1]陈正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理论与机制[J].高等农业教育,2013(5).

[2]赵帮宏,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选择[J].高等农业教育,2013(4).

[3]张爱华.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几点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2(2).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6篇

关键词:职业农民,培养模式,职业院校,分类培训

一、引言

从2005年年底农业部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 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培养职业农民的要求, 反映了国家对培养职业农民这一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当前, 全社会对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性已经达成了普遍的共识, 已经认识到培育职业农民将有利于改变传统农业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模式, 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能够保障我国农业后继有人, 解决“谁来种地”、“谁来养猪”的难题以及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加快城镇化建设, 实现城乡一体化等。但是在培养职业农民理论方面的研究落后于社会现实的需求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究竟如何培养职业农民, 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农民培养模式还面临着很大挑战。

二、关于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研究综述

现有的所谓职业农民培育大多和以前的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没有太大的区别, 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如教育资源分散、培训缺乏规划性、培训内容供给缺乏针对性、培训形式重讲授轻实践、培训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虽然冠名为“职业农民培训”, 但可谓“旧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调查中甚至发现,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图省事和应付上级检查, 把原来的关于农民培训的政策文件、措施等, 加了“职业”两个字, 就变成职业农民培育的一套东西了。

从现有的对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研究来看:李金文 (2007) [1]指出, 要建立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职业农民培训体系;要大力推进培训机制创新, 探索“订单式”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殷瑛 (2009) [2]认为, 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建构, 一是要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二是要改革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和立法力度。朱启臻 (2011) [3]建议, 建立良性机制培养现代化职业农民, 如启动职业农民培养工程、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郭智奇等人 (2012) [4]指出, 要通过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教育政策向农民倾斜、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教育培训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育职业农民、推行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快农民教育立法等工作来培育职业农民。

上述对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研究虽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大多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的政策建议, 可操作性不强, 显得比较“大”、比较“空”。因此, 无论从理论层面上, 还是从实践层面上都要对现有的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从理论上看, 应首先对“职业农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并确定详细具体的职业农民的岗位分类体系和职级标准。从实践上看, 应结合上述具体岗位分类体系和职级标准来实施分类培训。通过确立职业院校 (中职和高职) 在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主体地位, 明确职业院校、职业农民分类及岗位职责标准、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 构建以分类培训为基础的职业农民培养模式, 才能打破当前职业农民培育“旧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的现状和弊端。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职业及职业分类

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 是人们在社会分工中所从事的具有专门职能的工作及其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社会学小词典》提出:职业是指在社会分工的社会中, 人们作为独立的社会单位存在, 谋求自己生计的维持, 同时实现社会联系和自我实现而进行的持续的人类活动的方式。《教育大辞典》对职业做出如下的解释:职业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并以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种类。现代职业有如下特点:职业的经济性、相对稳定性、社会性、群体性以及职业的规范性和差异性等。从古代的“三百六十行”发展到今天已有上万种职业,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分工的细化, 职业的种类和差异还将继续扩大[5]。

从国外的文献看,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ISCO) 自1958年出版发行, 之后又经三次修订, 形成了目前的最新版本《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2010) 》。其中, 农、林和渔业技术员与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并列为10大类, 大类下又分为小类和细类。而且技能水平和专业程度是重要的职级标准。美国自1850年以来, 先后建立了包括322个职业的分类系统, 其中最新的ISCO2010包括21大类职业, 农、渔、林业职业为涉农职业, 分为中类、小类和细类。其他国家如新加坡、英国、俄罗斯等发达国家也都根据本国情况对职业进行了类别划分, 其中, 新加坡确定了9大类职业, 包括农业和水产工人, 而且将技能水平根据受教育层次划分为四个等级。国内关于职业分类这一类文献多见于现有的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文件中。如我国社会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其中,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与其他行业并列, 农业产业职业被包含其中[6]。

(二) 职业农民的分类

职业农民的分类就是指职业农民的类型或者说种类。职业农民的分类是进行职业农民分类培训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当前时期对职业农民的分类研究工作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 不同的研究者从自身视角出发进行不同的分类。比较典型的分类有:

1.2006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职业农民”的类型划分

2006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类型划分采用了新标准, 即按照农业产业将职业农民分为三大类:一是生产型职业农民,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及在农业企业被雇佣的“农业工人”等;二是服务型职业农民, 包括农产品经纪人、农资营销员等;三是经营型职业农民, 包括规模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经理等。

2. 中央农广校郭智奇研究员的分类

郭智奇 (2012) [7]把职业农民分为三类: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企业主等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带头人;二是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农机手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三是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村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

3.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司长曾一春的分类

曾一春 (2012) [8]认为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对职业农民进行分类。广义的职业农民包括农业职业农民、创业农民、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农业产业工人、新农村带头人等;狭义的职业农民专指农业职业农民, 如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主等。

4. 来自地方实践层面的分类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是农业部确定的100个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区县之一。从调查情况来看, 2012年12月, 安康市围绕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并从四个方面对职业农民进行分类, 即茶叶类职业农民、生猪养殖类职业农民、渔业职业农民、蔬菜种植类职业农民, 并围绕该分类分别制定了四个重点产业领域的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总之, 研究视角不同、地方情况不同, 也就存在不同的职业农民类型的划分。但总的来看, 职业农民的类型划分仍然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岗位体系和职级标准。最大的问题是已有的职业分类体系与职业农民岗位体系和职级标准不耦合, 仍然属于间接联系和研究。从国内的现行职业分类体系看, 尽管其中包含农业产业职业, 但它与职业农民的类型划分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如职业农民分类中包含服务型和经营型职业农民, 这两类在传统职业分类体系中并没有包含在农业产业职业体系中。而且现有职业体系并没有按照技能、专业水平对相关岗位的职级进行划分。其他国家的职业分类是基于其本国国情而设计, 很多发达国家甚至没有专门针对职业农民进行岗位分类。因此, 我国职业农民培养的特殊性依然需要放在本土环境中审慎地研究。一是要对职业农民的类型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二是要明确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的具体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 并以此为基础实施分类培训。

四、创新职业农民培养模式中职业院校的地位和作用

职业农民是一个总体概念, 如果要实施国家和政府层面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则需要对不同的职业农民群体进行“分类教育”, 建立以职业农民岗位分类与职级标准为基础的分类培训是对当前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创新。以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为依托实施分类教育是培育职业农民的有效策略。中职和高职院校理应在国家大规模培育职业农民的历史进程中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在培育职业农民过程中发挥主阵地的作用。

(一) 职业院校培育职业农民的内在逻辑

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成为培养职业农民的主阵地, 成为培养职业农民的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是因为职业院校、职业农民的分类及其岗位职责标准和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 而建立在职业农民分类基础上的职业农民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便是其逻辑中介。从图1中可以看出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如何通过职业院校的培训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农民的。传统农民是职业院校潜在的教育对象, 通过研究职业农民的分类, 如把职业农民分为生产型职业农民、服务型职业农民、经营型职业农民等, 以此为基础明确各类职业农民的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等, 然后根据这些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将其转化为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 根据培养目标来确定具体的课程设置、专业标准、培训方式与方法、教学模式以及采用的考核认证方式等。真正做到一切从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出发, 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就考核认证什么。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和体现职业农民的“职业性”和“专业性”。

(二) 职业院校在培育职业农民时应承担的任务

当前, 以“生源大战”为手段成为职业院校决胜未来几年发展的利器, 但是在高就业率下潜在的暗流与招生难问题并存也是一个普遍现象。一方面职业院校招生困难的现实问题已经凸显, 另一方面涉农职业教育却面临困境。谁在办学、为谁办学的现实拷问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现有的职业教育体制。职业院校将面临着转型和重新定位, 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市场和国家形势的需要, 因为社会的认可是职业院校的生命支柱和立身之本, 职业教育社区化发展成为必然的选择。职业院校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起国家培育职业农民大军的职责与使命, 这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具体而言, 职业院校应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 实施职业农民分类教育培训的主阵地

职业农民的培育一般包括职业化行为规范、职业化素养、职业化技能等方面, 重点是要在岗位知识、技能、思想观念、诚信、合作等方面加强培养, 树立起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意识, 推进农民从小户型到大户型转变, 由普通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 使职业化的农民其思维、行为、心理都符合现代农业和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职业院校要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和使命, 通过探索职业农民的分类标准和以此为基础的不同类别的职业农民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 为国家职业农民的科学合理分类提供参考, 而在这个过程中职业院校有条件也有能力成为国家实施职业农民分类教育培训的主阵地。

2. 国际化视野下的职业农民教育比较研究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比较教育是教育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 比较的方法是教育研究的重要方法。国外的职业农民培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自身成熟的模式与特征, 如美国通过实行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方式, 来培养职业农民和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法国创造了一种有着广泛世界影响和实践应用的交替培训教学法来培育职业农民;韩国通过立法形式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了法律保证;加拿大则推行“绿色证书”制度, 规定不获得绿色证书不能成为农民, 不能继承或购买农场;等等[9]。国外普遍的做法是重视保证农业后继有人, 重视农业经营资格准入, 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重视持证农民的权益保护, 给予持证农民政策优惠, 保证农民的务农积极性, 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 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等等, 这些都对我国进行职业农民培育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职业院校应加强国际化视野下的职业农民教育比较研究, 并及时总结经验, 因为这是一条国内进行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的有效路径。

3. 探索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的多元影响因素

职业农民的培育既是一个教育问题, 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其中又夹杂着复杂的经济因素, 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属于综合交叉学科的内容, 涉及政府、学校、企业、农民、农村等多元影响因素。在这些影响因素中, 农民的思想观念问题、农民本身的障碍性因素、政府的财政状况、职业院校是否做好了培育职业农民的理论与实践上的准备、社会客观条件是否具备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职业农民的培育。当前, 关于培养职业农民的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贫困”, 而相关研究者专业背景不同, 研究的视角切入点以及研究的范式和范围不同, 目前来看还是缺乏对不同视角和不同影响因素的整合研究[10]。只有不同主体进行合作, 共同承担, 综合研究影响职业农民培育的多元影响因素, 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才是行之有效的路径选择, 职业院校在这方面理应有所作为。

4. 研究职业农民教育的特殊性和规律性

职业农民培育是在国家农业发展新形势下提出来的, 和既往的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有很大的不同, 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所在。职业院校要加强对职业农民培育的规律和特点进行研究, 尤其是以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为基础的职业农民分类培训, 在其培育目标的转化、教学内容的确定、考核认证办法等方面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如果把职业农民的培养等同于一般的农民培训, 将直接影响到培养职业农民目标的实现。职业农民的培育超越了一般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的内涵, 它是将“职业农民”作为国家和社会重要的一个阶层来培养的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11]。此外, 职业院校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职业农民培育的方式与方法, 进行职业农民培育的现代化方面研究以及对职业农民培育的多元主体模式和多元化的投资分担机制等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李金文.基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构建研究[J].农业经济, 2007, (11) :21-22.

[2]殷瑛.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 2009, (28) :62-65.

[3]朱启臻.建立良性机制培养现代化职业农民[J].农村工作通讯, 2011, (21) :28.

[4]郭智奇, 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2, (15) :7-13.

[5]刘合群.职业教育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6]程伟.农民职业教育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D].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17-18.

[7]郭智奇.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 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J].中国农业教育, 2011, (1) :6.

[8]曾一春.农民教育培训形势与农广校改革发展[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2aae0c1e6bd97f192279e9a8.html, 2012-02-13/2013-05-25.

[9]程伟, 张红.国内有关职业农民研究的综述[J].职业技术教育, 2012, (22) :67-71.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7篇

一、“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提出

自21世纪以来, 国务院已三次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称《决定》)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参与,吸纳社会资源激发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同时,明确提出了企业也是办学主体。与此同时,各地的高职院校也都不同程度地探索和实践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可见,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已基本形成共识,“政行企校”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也已初见端倪。然而,在合作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如何解决高职院校的价值存在问题,即地方政府和社会对高职院校的认可和支持问题;如何解决他方合作的动因问题,即如何实现合作方的互惠共赢问题;如何解决合作的有效性问题,即如何构建合作长效机制等问题,依然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以上共性问题,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融入式”校企合作模式办学实践基础上,基于三螺旋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探索并实践“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该成果获得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所谓“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是指高职院校,在地方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与区域内的企业、行业、经济开发区和地方政府组建“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构建四方合作机制,从而构建“点、线、面、体”多维度、网络化、立体化的四方合作平台:通过与区域内的知名企业合作,组建“双主体”学院,校企合作共同育人;通过与区域内的特色行业合作,组建合作企业群,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指导专业建设;与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区合作,主动寻求政策支持,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与区域内的县、区政府合作,以他方为中心,全面拓宽拓深服务领域,助推县、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该机制的构建,使校企合作形式从点(企业)到线(行业)、面(经济开发区)、体(县、区政府),逐步深入;合作内容从单维度的人才培养到技术服务、服务产业发展、社区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逐步丰富;从传统的一元一维到多元多维,从而实现技术、管理和文化的互动和渗透,将“政行企校”互惠共赢的合作办学理念渗透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环节; 推进了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 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构建了一种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同生共荣的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有效回应和解决了当前高职院校合作培养人才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理论依据

“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理论依据主要基于三螺旋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

1. 关于三螺旋理论。三螺旋理论 (Triple Helix Theory)最早是由美国的亨利·埃兹科维茨(Etzkowitz)和荷兰的罗伊特·劳德斯多夫(Leydesdorff)提出,是目前分析高校、政府和企业三者之间关系的重要理论之一。该理论所述的“三螺旋”是指高校、政府和企业,通过构建组织结构性安排、制度性设计等机制,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纽带而凝聚在一起,三股力量交互影响, 最终形成抱团螺旋上升的新型关系,从而达到三股资源的合作共享与交流融通,实现各自效益的最大化[1]。该理论认为,形成高校、政府和企业的合力的关键在于打破三者传统的边界, 包括学科边界、职能边界、行业边界和区域边界,建立新的社会运作机制[2]。基于三螺旋理论,高职院校应从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推进政府、高校和产业界三方有机互动,构建互需、互惠、互赢的合作机制。

2. 关于资源 依赖理论 。“资源 依赖理论(Resource Dependence Theory) 将环境视为实现组织任务和组织运作而获取稀缺资源的场所”[3]237。该理论认为:组织体自身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其本身和外部的环境处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两者既彼此依赖又彼此影响;一方面,组织体必须与外部的环境进行要素交换以获取其生存必须的资源;另一方面,组织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主动调整对外部环境的依赖程度。资源依赖 理论的主 要支持者 (Pfeffer,1982,1987;Pfeffer and Salancik,1979)认为,该理论的基本前提是如果组织体不能在其内部获得自给自足的资源,他们就必须与环境要素进行交换以获取所需资源[3]238。其假设的前提是存在不需要依赖外界环境的组织。而斯科特(Scott,2003)则强调,所有组织作为开放系统,自身均不完整,都需要依靠与环境中的其他组织进行交流才能得以生存下去[3]233。也就是说,所有组织均为开放组织,均需要和外界环境产生依赖关系。基于这一理论,高职院校作为一个开放系统,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外部资源的供给,因此,对于高职院校的办学而言,合作是前提,通过多方合作寻求自身发展所需的资源;贡献是基础,通过贡献服务获得自身的价值认可,调整对外部环境的依赖程度。

三、“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探索形成了“教学合作、管理参与、文化融入、就业订单”为主要内涵的“融入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按照市场化、开放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思路,探索建立“培养方案校企共订,订单学生校企共选,教育资源校企共享,教育过程校企共管,教学质量校企共监,校园企业文化共融”的合作模式,建立贯穿教育教学运行与管理各个环节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及管理制度。在“融入式”校企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实践“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

1. “点对点” 合作 , 组建“双主体” 学院 , 合作育人。所谓“点对点”的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该校在“融入式”校企合作模式的基础上,与企业深度合作,在校内成立“美的学院”“大浦学院”“线缆学院”等企业学院。企业学院实施双主体领导与管理,学生、企业、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实行招工与招生一体化;校企双方根据产业需求、职业标准、生产过程和岗位资格要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共同设计教学情境,共享校企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联合培养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2. “点对线”合作 ,建立合作企业群 ,指导专业建设。所谓“点对线”的合作,就是学校与行业之间的合作。学校主动与相关行业协会合作,先后与所在市的建筑协会、企业联合会、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等建立校行合作关系,行业协会按照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标准,指导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并推荐相关企业与学院合作,建立合作企业群。

3. “点对面” 合作 , 实现资源共享 , 推进产教融合。所谓“点对面”的合作,是指学校与各经济开发区的深度合作。学校利用南北两个校区均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区域内的国家级开发区和经济园区, 先后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机械工业园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芜湖鸠江开发区、芜湖大桥开发区等建立人才合作培养关系,签署合作协议,与开发区(园区)同步建设、互动发展。

4. “点对体” 合作 , 以他方为中心 , 拓宽服务领域。所谓“点对体”的合作,就是学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主要指与各县区政府的深度合作。芜湖市辖四区四县,学校分别与四区四县进行了深度合作,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为地方培养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学校通过实践“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将政行企校互惠共赢的合作办学理念渗透到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满足了学生发展、行业企业用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需求,有效实现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反思

“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试图构建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的立体化、多维度的深度合作机制,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无缝对接和同步发展,从而在合作育人的同时实现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处理好高职院校自身的定位、与地方政府关系以及与合作企业的关系等问题。

1.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定位问题 :滞后性、同步性与未来性。叶澜先生曾指出,在教育的性质上,从时间的角度看,教育具有长周期性、未来性和滞后性。其中的滞后性主要指教育的效果常常不是立竿见影的。因此在人才培养中,培养岗位急需的人才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此同时,教育要为适应未来经济和工作场所的变化而变化,学校根据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不断调整,以适应未来需求。这就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体现“未来性”。而职业教育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有效服务发展的前提是要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这就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同步性”。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该何去何从? 高职院校如果囿于现实的需求,在人才培养上与行业、产业亦步亦趋,培养当下技术技能发展需要的人才,由于教育的滞后性,所培养的人才也只能满足短时期的社会需求。因此,一方面,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寻求现实与未来的平衡,加强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培育, 培养具有适应性的技术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在人才培养中,通过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创造真实的岗位教学环境培养当下所需的现实人才,从而平衡“滞后性”和“同步性”之间的矛盾。

2. 高职院校自身的边界问题:跨界而不失界。职业教育具有教育和经济双重属性,从而决定了其跨界性的特征。基于跨界性的特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点。“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质是高职院校、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融为一体的合作机制。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为获得更多的办学资源,往往容易限于行政主导和政府管控的怪圈[4];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又可能降格为职业界、雇主和工业界的“奴婢”,那些试图为自身利益寻求认证的赞助商和专业团体,可能对大学事务实行渗透[5],因此,对高职院校而言,在办学过程中,立德树人是根本,服务发展是宗旨,既要跨界追求与政府、行业和企业的深度合作,打破自身边界;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又要避免过分的狭隘主义和工具主义泛滥[6]10,不至于丧失高职院校实施高等教育的本体,也不至于丧失高职教育自我存在的界限。

3. 高职院校的价值存在问题:有为而有位。基于资源依赖理论,高职院校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其自身的发展需要与外部环境中的其他组织进行充分交流与合作[7]。一方面,高职院校依赖外部的组织为其提供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政策、资金和人力等重要资源;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作为独立的个体,可以通过自身主动发挥作用,从而影响外部。与此同时,组织体外部的环境也不应被看作是一成不变的客观现实,一个组织体如何确定环境取决于它自身怎么看待和解读环境[8]。因此,高职院校在与多方合作过程中,必须通过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提高自身治理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自身的创新和科研服务能力,方能有效发挥自身的作用,影响外部的组织,确立自身的价值存在,从而做到有为而有位。

4. 地方政府的定位问题:推动而不干预。在“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践过程中,地方政府与高职院校的关系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德里克·博克认为,政府有必要对大学进行适当的约束,以维护公众的利益,但其限制不能妨害学术自由,否则有违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9]8。关于高职院校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决定》明确要求:“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因此,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 地方政府在推动引导的过程中,既要约束又不能干预,寻求两者的关系的平衡点至关重要。

5. 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的关系问题 :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企业主动参与,实现产教融合是实施“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关键所在。在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事业中,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开始重视发展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在菲律宾召开主题为“公共—私立机构伙伴关系:全球金融危机中期背景下TVET发展的一个新策略”研讨会,强调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中公共与私立部门的伙伴关系,关注利益相关者治理[6]118。因此,校企合作作为典型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中公共与私立部门的合作,有必要完善机制,在政策和制度上提供基本保障,在财政方面提供充足的资源,让企业、学校甚至学生在掌握充足的信息下参与决策,通过共同协商对话机制达成合作,构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推进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合作伙伴关系的运作。

“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的实施有效构建了高职院校立足地方、依托地方、服务地方的合作育人机制,构建了一种地方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然而,在办学实践中,高职院校构建“政行企校”人才培养机制,要在准确自我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动态调节机制;平衡人才培养的“滞后性”“同步性”和“未来性”;将具有不同价值体系、功能的大学、政府、行业和企业有效对接并融为一体,并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发展地方经济社会上统一汇合,形成知识领域、行政领域和产业领域的多力合一和有效同步;实现高职院校、政府、行业和企业观念与边界的突破,构建四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依赖的相得益彰并螺旋上升的运作机制。

摘要: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点、线、面、体”人才培养机制、分析,研究高职院校“政行企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构建。高职院校要在准确自我定位的基础上,完善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动态调节机制;平衡人才培养的“滞后性”“同步性”和“未来性”;将高职院校、政府、行业和企业有效对接并融为一体,形成知识领域、行政领域和产业领域的多力合一和有效同步,服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研究 第8篇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代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是具有良好职业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伴随航运业的发展,社会对航海类职业高素质人群的需求递增,职业精神作为职业素质的核心,在近年来得到重视。航运企业希望航海职业院校输送的学生具有扎实的职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职业精神,航海职业院校应该把加强职教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点。

1 航海职业精神内涵

对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来说,高职职业精神教育实质上就是针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而进行的职业精神教育,目的是帮助学生回答职业精神的内涵。职业精神内涵应包括思想认识、责任意识、职业理想、职业观念等。

航海职业教育是高等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航海教育的内涵是“培养航海专门人才的学校教育”。当代航海职业精神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对航海职业的思想认识、对航海职业的责任意识、对航海职业的职业理想以及对航海职业的职业观念等。

1.1 对航海职业的思想认识

航海专业的学生应该对本专业有足够的认识,必须对海上航行有全面的了解,对航海相关的职业有强烈的认同感。航海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备船舶运输管理、船舶驾驶等知识,并且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工作,达到船员适任标准要求。航海专业的学生在校时需要接受现代海洋船舶驾驶、运输管理等基本理论的培训,还需要接受船舶操纵、船舶避碰和值班、GMDSS通信方面的基本训练,另外还需要具备外高级消防、急救等一些高级船员必备的能力。同时,毕业后的学生应具有独立指挥和组织船舶航行的初步能力。

1.2 对航海职业的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就是能清楚明了地知道什么是责任,并且能够在参加社会活动过程中承担责任,把责任自觉、主动地转化到行动中去的心理特征。

船上有多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要求也不相同,每个岗位都需要有适任的海员来完成。海员是航行在大海的船只上工作人员的统称,一般把船员分为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高级海员又分为管理级和操作级,管理级指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政委等;操作级指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普通海员指水手长、机工长、一水、二水、机工等,还包括厨师、事务员等。海员职业对从业人员具有相当高的职业责任意识要求。船长是船舶的总领导人,他负责船舶的安全运输生产以及船上行政管理工作。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的工作。

1.3 对航海职业的职业理想

职业理想是指工作的人依据社会要求和个人条件,在职业上借助于想象力而确立的职业奋斗目标。职业理想与人的价值观、职业目标、世界观、人生观密切相关,它是职业人对职业活动和职业成就的超前反映。做船员,把它当成事业来干,光靠学校学的东西是很不够的,还要通过实践去真正了解这个行业,及早规划自己的发展,使自己尽早成为一名优秀的船长、轮机长。

以航海技术专业为例,航海学生的职业晋升如下:

1.4 对航海职业的职业观念

职业理念是指职业人员必须有的观念和价值体系,是一种职业的意识形态,也是其在职业内部运行的职业道德规范。航海职业理念对船员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指导船员的职业行为、使船员认识到工作的快乐、使船员跨上新的职业台阶。正确的职业理念可以提高船员的职业修养,船员的职业生涯需要有正确的职业理念引导。

2 职业技能与航海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

2014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接见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要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教育部也制订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强调将“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融合”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可见航海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的高度融合是符合国家对职业发展需求的。

航海职业精神一旦与职业技能相结合,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可以形成具有导向性航海职业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着船员主体的精神风貌。

现代航海职业教育价值应满足人自身的发展需要,更应该关注航海企业人才职业精神的培养。现代航海职业教育应该是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航海职业教育应不仅关注船员的就业、谋生技能等基本的需要,更应关注船员持续全面发展的需要,培养的船员应具有较高的素质、文化修养和职业精神。

职业教育价值包括职业教育本身和受教育的主体,反映到航海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上就是航海人职业技能与航海人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培养航海职业技能是职业教育最基本的价值体现,是人才培养的出发点。航海职业精神体现了航海职业教育的价值主体,是与航运活动相关的、具有明显航海职业特征的精神。

3 探索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的航海专业育人平台

3.1 搭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航海人才培养模式

航海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融入职业精神的培育,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与企业环境一致的育人环境,可以将育人环境从院校延伸到航运企业,通过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培养人才,让学生真正意识到作为一名合格航海人应具备的航海职业精神,在与未来工作环境一致的场景中感受航海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航海职业院校可在与航运企业合作中融入育人因子,以企业员工榜样,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

3.2 注重航海核心职业技能的培养

航海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航海类学校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时要注重对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计划的制定需要航运企业的相关人员参与。计划需要结合航运企业的需求,能更注重培养航海专业学生的核心职业技能。学生要想掌握核心的航海职业技能,首先需要学习相关的航海理论知识,能将这些航海理论知识及时地应用到各类实践中,并最终转化成属于自己的职业技能,这才是航海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

3.3 课程中融入航海职业精神的培育

职业价值观是一个人对自己职业的认同以及对从事职业目标的追求与向往。航海人才培养需要强调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让航海专业学生在学校里意识到航海事业的重要性,并愿意把航海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以此事业为载体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学校在开展课程教学时,除了要传授给学生基本职业技能,还要能成功地促进学生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融合,要将职业精神融入课程,实现知识的技能和精神的统一。

3.4 开展航海国际化职业方向培养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需求,中国海员已经进入了国际海运市场。国际海员必须具有很强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英语是学生走向国际化的工具,必须要很好地掌握。学校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专业教师国际化专业化和综合性培训。优秀的国际化培训不仅仅注重人员的语言能力、专业能力,更还要知道本土化设计理念在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培训和管理的本土化,需要引进一批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外语基础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走上人才培训的讲台,与学生进行深入的文化沟通和交流。

4 结语

对航海职业精神进行深入研究,是培养优秀船员的需要。我国作为一个航运人才的输出大国,对如何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航海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应重视培养航海职业精神,以促进学生系统地了解专业知识。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脚步的加快,船员的国际竞争日趋明显,加快高质量航海类人才的培养对提高我国的航运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在理清航海职业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引入了职业技能与航海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的理念和必要性,探索了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相融合航海专业育人平台的方案。

关键词:职业精神,职业技能,航海,人才培养,高度融合

参考文献

[1]陈长生.高职教育内涵之职业精神培养[J].德育工作,2007,(11):83-84.

[2]刘彦斌.培育学生职业精神与建设高职校园文化[J].理论探讨,2006,(6):183-184.

谁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第9篇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5)20-0023-01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5年3月,福建省“2015级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学历教育大专班(蔬菜班)”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学,来自田间地头的95名农民和农技公司的员工参加了这次培训。据介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学历教育大专班”早在2013年就开办了,由福建省委农办和农业厅主办,福建农林大学、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5所高校承办,分别开设茶叶、蔬菜、果树、食用菌、畜牧兽医5个专业,学制3年,学员对象主要是各地农业部门推荐的职业农民,条件是年龄在50岁以下,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力,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

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在通行的说法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可见,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一种特定的职业,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身份认定。其次,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不再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希望通过农业生产与经营获得更多收入,成为现代农场主或农业老板。此外,新型职业农民还应该是“知识型农民”“素质型农民”,而不是卖苦力的简单劳动力。

那么,新型职业农民到底应该由谁来培养?一直以来,我们总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寄希望于农村职业教育,即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际情况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涉农培养能力每况愈下,一些原先开设涉农专业的学校纷纷放弃涉农专业,开设与城市职业学校相同的专业,承担起农村新一代劳动力转移的任务。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71.98万人,比2010年减少38.42万人。涉农专业失去吸引力,当然与“重工轻农”的社会传统观念有一定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与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水平不高有着直接联系。早些年,关于农村职业学校涉农专业的毕业生,本地流传这样一句话:“种田不如老子,喂猪不如嫂子。”最基本的技能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指望他们推广农村新技术、提高农业产量了。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有三种: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无论哪一种类型,都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一定的专业技能”。没有现代生产经营理念和方法,就很难占有现代农村生产经营市场。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生产的农产品就没有科技含量,增产增收的梦想也会落空。没有现代农业的服务理念与知识,要想在农村社会服务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困难。可见,不掌握现代农业先进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知识,要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还真不容易。可以预计,将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一定是掌握现代农业高科技的新一代大学毕业生,甚至是硕士、博士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应该是农林类高职、本科院校以及其他相关院校,这些院校具备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师资、技术和设备。当然,如果中等职业教育具备条件,也可以承担部分项目,参与较低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农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福建的做法無疑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2015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发出了“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的号召。农业要强,人才必须要强。人才要强,必须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满足现代农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与培训中,高等教育要有所作为,要充分发挥相关职业院校的主体优势,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大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引领现代农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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