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2024-07-10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精选10篇)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1篇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审计全覆盖成为审计工作的新要求。2014年10月,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同时,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审计全覆盖写入政府文件。我国政府审计迎来“全覆盖”时代。

审计全覆盖对政府环境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政府环境审计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包括公共财政审计、政府预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这就为资源环境审计的开展形成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限制。另外,我国政府环境审计起步较晚,目前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主要是环保资金的审计,在环境审计其它领域开展较少。审计全覆盖要求政府环境审计向更深入、更全面、更广泛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在环境审计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应适当放宽,加大对环境审计的资源投入;对重大环境项目进行更加细致全面的审计,对普通环境项目进行全面广泛的审计;扩大环境审计实施范围,不仅要对环保资金进行审计,还要对自然资源数量、空气质量监测、水污染及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污染防治、海洋资源保护等各项环境项目进行审计。

然而,面对如此艰巨的环境审计任务,我国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压力巨大,甚至难以胜任。另外环境审计的专业性使得它与传统财务审计有很大的区别,而目前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限制了环境审计的实施和发展。由此可见,政府环境审计力量及审计资源的缺乏,环境审计难以达到全覆盖。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采取外包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机构的力量,达到环境审计全覆盖的目标。

二、政府环境审计外包的实践框架

(一)政府环境审计项目外包之前

1. 对环境审计项目的分析。

首先,应从成本效益方面进行分析。政府审计外包的驱动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当审计业务的市场成本大于内部交易成本时,则该项审计项目应由审计机关自行完成,否则就外包。环境审计业务外包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在实施一项环境审计项目之前,应先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好预算。当外包费用小于预算时,就选择外包,当外包费用大于预算时,就选择政府人员实施,当外包费用等于预算时,也选择外包,这样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就可以节省资源,投入到其它环境审计项目中,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使效益最大化;其次,应从项目的专业性进行分析。环境审计项目不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它的综合性和专业技术性很高。环境审计不仅要求财务审计人员具有会计、金融、财政等相关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对环境学、工程学、统计学等综合学科的了解。由于目前我国的环境审计多为政府环境审计,而民间审计多为财务审计,较少涉及环境审计,特别是一些大型环境审计项目。因此在环境审计方面,政府人员可能拥有相对丰富的经验且更加专业,如果环境审计项目过于专业,那么政府就不宜选择外包的方式。但随着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民间环境审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这种格局也许会被打破;然后,应从项目的保密性进行分析。如果环境审计项目涉及到较多的机密性信息,为了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也不宜采用外包的方式。环境审计项目中一些比较基础性、常规性和边缘性的环境审计任务可以选择外包,从而提高政府环境审计的效率;最后,应从项目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如果环境审计项目的风险较高,为了保证环境审计项目的质量,就不宜选择外包方式。另外从民间审计人员角度看,环境审计项目风险越高,自身声誉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就不愿意去接受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可以选择将中低水平风险的环境审计项目进行外包,既保证了审计的质量,又能提高审计的效率。

2. 外包审计机构的选择。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在选择外包审计机构时,应该选择那些曾经有过类似合作并且表现良好的审计机构。这些审计机构对政府的目标更加清晰,也拥有一定的环境审计经验,在与政府进行合作的时候会更少出现摩擦和矛盾。在对未曾合作过的审计机构进行筛选和评估时,要选择那些信誉良好、没有违规记录的审计机构,同时要评估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环境审计经验,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选择排名靠前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环境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还可以建立中介机构库来选择外包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库是指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一批具备相应资质、业务能力以及符合业务范围的外部机构作为政府环境审计业务外包选择的方式。这要求环境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资格等级、职业经验、违规记录、以往环境审计经验、参与的环境审计项目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形成中介机构管理档案。

外包审计机构还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选择。招标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能让每一个参与竞标的审计机构有平等的机会充分展示他们的能力。公开招标方式能够节约一定的成本,鼓励社会审计机构积极参与环境审计的实施,有利于更多环境审计项目的开展,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但是招标过程容易产生腐败风险,无法保证环境审计项目的质量。

3. 环境审计外包合同的制定。

确定好外包审计机构后,就要根据双方意愿,签订关于环境审计项目的合同。外包合同首先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必须明确,外包的是业务而不是责任。环境审计项目的最终责任人是政府环境审计人员代表的政府,政府审计人员应对整个审计项目的效益性和科学性负责,对国家和人民负责。而外包审计机构只对其承担外包的任务和项目进行负责,对是否达到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期望标准承担责任。外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合同中应明确责任范围,避免推脱责任、无人担责的情况发生。在合同中可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有效的激励制度。为了使外包审计机构发挥其功能至最大,就必须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和受重视感。在外包过程中要保证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和外包审计机构的相对公平性,使他们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使环境审计工作效率最高,质量最好。激励制度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政府环境审计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当中,有利于环境审计的发展。

在制定环境审计合同时,对合同条款进行严谨分析,明确业务范围,避免涉密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同时保证双方权责分明。必要时可以让法律专家协助完成合同的签订。

(二)政府环境审计项目外包之中

1. 对环境审计项目外包的阶段性评估。

对环境审计项目外包的阶段性评估,能够判断外包审计机构的项目完成情况,如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要求,可以及时告知外包审计机构或者解除合同关系。阶段性评估可以对偏差进行及时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保证环境审计目标的准确实现,缩小实际与期望的差距。另外,如果阶段性评估表明外包项目进展顺利,可以给予外包审计机构阶段性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完成剩下的环境审计项目。

2. 加强沟通,缩小审计期望差。

这里的审计期望差是指政府环境审计人员所期望达到的效果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距。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目标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环境审计效率,保质保量完成环境审计项目。而外包审计机构的目标是实现收益最大化。由于目标有差异,在实施环境审计项目时很难避免意见不一的情况。这时政府审计人员就应该加强与外包审计机构的沟通,权衡各种利弊,双方达成统一目标之后再继续开展环境审计项目。沟通应该及时有效,并且在各个阶段、各个任务过程中都要发挥沟通的作用,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环境审计项目外包之后

1. 对整个环境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整个环境审计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评估外包审计机构的工作完成情况及项目成果,看其是否符合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期望和要求。如果不符合,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就要反思自身在选择外包审计机构、沟通和阶段性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考虑是否重新实施环境审计项目、是否更换外包审计机构等,相关费用损失应按责任比例承担。如果项目成果达到了政府环境审计人员的期望值,那么就可以采用公开表扬、等级提升等方式使外包审计机构的社会声誉提高,这样不仅是对他们服务质量的认可,更为外包审计机构带来潜在收益。

2. 建立外包审计机构信息档案。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当把外包审计机构相关信息记录并存档,包括机构名称、核心能力、被选择方式(招标、推荐、曾经合作经验等)、参与环境审计项目的整个过程、绩效评估结果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时对他们的综合等级进行打分。这样有利于环境审计项目的责任追究,也有利于在进行新的环境审计项目外包时对外包审计机构的选择,减少选择成本。

三、政府环境审计外包应注意的问题

(一)政府在环境审计外包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在环境审计外包中的角色定位,决定了他们的职责和权力。在实施政府环境审计项目过程中,环境审计人员既不能完全放开,把审计工作完全交给外包机构全权负责,也不能放不开,使外包审计机构束手束脚,阻碍环境审计项目的顺利开展。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对自身定位正确与否,决定了环境审计项目的发展方向。

1.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是项目的决策者。

在外包过程中,政府环境审计人员与外包审计机构不可能看法完全一致,于是就需要有一方来担任决策者的角色。考虑到政府审计业务外包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审计一方,因此,决策者由政府环境审计人员来担任较为合适。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由政府环境审计人员来决策并不意味着不关注外包机构的意见,外包机构针对出现的问题,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可以提供参考意见,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综合双方意见和实际情况进行决策,最终的决策权交给政府环境审计人员。总之,政府审计人员决定项目是否继续开展,决定着项目的发展方向。

2.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是项目的计划组织者。

根据环境审计业务的一般流程,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起点。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在外包过程中首先需要扮演的是规划者的角色。政府环境审计人员要为审计工作制定总体计划安排并组织审计工作的开展,为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和外包机构分配任务、界定权限、制定标准。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考虑项目的哪些部分适合交由外包机构完成,哪些部分必须亲力亲为。此外,对于所要依据的标准是采用审计机关的标准还是外部机构的标准也是需要明确的问题。由于执行的是政府环境审计业务,采用审计机关订立的标准更具有适用性和权威性,而外部机构使用的标准,其专业性水平更高。如何兼顾标准的权威性与专业性,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政府环境审计人员作为计划组织者要在审计工作正式实施前确定,否则,没有参照标准,审计工作难以展开。

3.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应是项目的监督者。

政府环境审计人员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即监督者。外包机构毕竟属于外部机构,对政府审计的规则、业务等并不熟悉,无法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与疏漏,甚至还会在工作遇到困难时,出现懈怠的情况,影响审计效率和质量。审计机关作为监督者能够督促外包机构更好地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同时,对于涉及政府信息的安全性问题,也能及时给予防范与警示,防止国家机密泄露。监督贯穿于整个外包过程的始终,审计机关履行好监督者的职责是外包成功的关键。

(二)丰富政府环境审计人员自身机构

荷兰的审计人员结构并不单一,它拥有一支高水准的“会计+X”审计队伍,“X”代表除会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法律专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环境专家、经济学家、公共管理学者等,比单一的人员构成更能满足环境审计多学科领域相互交叉的专业化要求,无法替代的专业背景,多元化的人员组合,提高了环境审计的质量,取得了更丰硕的果实。我国审计署应学习荷兰审计法院人员多元化的优势,我国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受到公务员编制的限制,人员相对固定,因此,结合自身难以在短期内增加大批人才的特点,政府机构如果想改善知识单一的现状,可以从社会、高校等,选拔出环境专业、统计专业、化学专业、历史专业、地质专业等学科的佼佼者,聘请到环境项目审计中,改变专业受限的现状,组合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审计人员队伍,使环境审计工作开展的更加顺利、更具有科学性。

摘要:我国政府审计进入全覆盖时代,这对政府环境审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应对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环境审计业务外包解决现有环境审计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文章在审计全覆盖的背景下,从政府环境审计项目外包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出发,对政府环境审计外包的实践框架进行一个粗浅的分析,并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审计全覆盖,政府环境审计,业务外包

参考文献

[1]徐向真.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相关问题探讨[J].审计月刊,2014(7).

[2]陈媛媛.中国政府审计服务外包相关问题的探讨——以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为视角[J].商,2015(24).

[3]谢娇.基于审计全覆盖的政府审计业务外包初探[J].会计研究,2016(7).

[4]贾云洁.澳大利亚政府审计外包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审计研究,2014(6).

[5]张倩.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资源整合发展历程的文献综述[J].经营管理者,2013(6).

[6]马佳,张洪珍.基于雾霾背景下对政府环境审计外包的探讨[C].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6).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2篇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 会计核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第十四条: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强调“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并进一步指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决定》提出后,引起全国各地的共鸣和热议,各地陆续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对如何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索,这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业务,由此步入公众视野。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研究刚刚开始,对相关概念的认识还未统一。根据我国目前实际,参考张宏亮等(2015)[1]学者的研究,将自然资源资产界定为三大类:一是像矿产资源等正在或将被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二是如保护性森林资源等这类具备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自然资源,三是与前二者密切联系的自然环境。由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可界定为是对领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如对当地自然资源境开发利用情况、资源环境污染防治效果等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

一、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给领导干部带上了环境“金箍”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包含了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使用等内容的审计,导致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时会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以前,我国不少地区的发展片面地依靠自然资源,为了片面追求gdp指标,不惜牺牲环境来谋求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出后,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显然行不通了。这一全新的举措,将自然资源与领导干部的考核密切联系起来,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大有益处。

(二)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腐败行为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提出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职责,一方面领导干部需要评估资源保护业绩是否能够经得起事后审计,可以部分规避因个人私利而置相关制度规定于不顾的恶意开发项目,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另一方面需要审计治理自然资源所使用资金的流向及效果,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一般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第三方面,也有利于完善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提高自然资源资金管理能力,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全方位的遵守并落实好国家的相关政策。

(三)有利于前后任工作的交接,可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业绩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所接任单位的全面的、真实的情况,由于审计对前任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成绩和不足已经盖棺定论,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责任推诿不清现象,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二、现阶段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只包含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领导干部们往往以gdp考核为导向,以牺牲环境、消耗资源为代价,只考虑任期内一时的经济发展,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短视行为非常严重。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后,将倒逼领导干部重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因数必将成为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决策层在进行重大决策时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之一,开展该项工作也必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目前来看,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不甚明确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原有离任审计的内容上有所拓展和延伸,审计的范围和难度也超出以往经济责任审计很多,同时由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项全新举措,无既定程序可以遵循,无历史经验可以借鉴,使得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难以确定,事实上,审计界也没有达成较为统一的共识。在审计对象方面,我国目前实行党委领导地方政府的政府负责制,在这样的行政体制下,分管副市长直接领导具体的职能部门,但对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水资源等由不同的副市长领导,在审计追究损害责任时,是该追究政府一级领导的责任,还是分管直接领导的责任,或是具体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的权责划分不明确,即审计对象不明确,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一大困境。另外,审计内容也不明确,对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审计的关注重点是什么等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待进一步界定清楚。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

为将《决定》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开展,目前,我国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某类具体自然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是审计制度上的创新,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导和约束,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加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业务,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可遵循,也没有成熟的操作流程,使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大部分工作无章可循,最终可能流于形式。

(三)缺乏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本身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相关工作的成功开展离不开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的支撑,但目前这方面还不尽如人意。

一是信息技术得不到保障,自然资源资产本身复杂,种类繁多、分布不均衡,审计的过程中,取证范围广,区域特点和明显,需要运用到不仅仅包括审计本身,还需地理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共同配合,同时由于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资产分别归属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管理,这些自然资源资产的信息也分散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因此亟须完善的信息技术全面搜集并协调整合自然资源的有关信息,自然资源的监测等也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撑。

二是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如前所述,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分散,本身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搜集相关信息、获取审计证据,但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大多是财会专业出身,之前的教育模式及工作经历决定其对自然资源的了解和辨知有限,不具备合理分析自然资源相关信息的能力,专业人才缺乏现象预计在短期内必然存在。

三是缺乏充分完备的审计资料和审计证据,传统的审计需要依据一系列的凭证、函证、财务报表等资料,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不例外,其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在企业或政府能够提供充分完整的审计资料和审计证据的基础之上,如完备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但由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对自然资源价值量化的难度非常大[2],使得我国目前对自然资源核算及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处于探索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路径

(一)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分工,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切实担负起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化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健康持续性的发展奠定基础,所以,其审计对象应该是各层级领导干部。当然,对领导干部进行更加清晰的权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甚至具体的个体身上,并建立责任档案,坚持终身问责,这是明确界定审计对象,顺利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前提。另外,在审计范围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范围是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在任职期间的责任目标。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范围主要取决于其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及其应履行的职责,在经济责任审计基础上应引入对自然资源的相关审计,包括任期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使用、收益以及对自然资源的政策审计等。

(二)明确审计内容

将自然资源并入干部离任审计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审计工作,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在原有离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再行补充自然资源审计相关内容,综合部分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内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审计。主要审计是否全面落实了国家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所开展的自然资源项目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建立有效的自然资源政策问责机制等。

2.任期内治理自然资源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治理自然资源资金的使用是否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优化,是否有资源浪费现象,投入资金成本是否取得最大的效益,是否按照预算使用资金,是否超出了治理本身带来的效益以及是否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等。

3.任期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审计。主要审计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是否做到既保证来任期内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又保护了环境、避免过度开采,并保证前后任期之间的健康持续,以及其使用途径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市场化配置需求等。

(三)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切实可行审计程序

为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细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关操作指南,建立详细的考评机制,明确考评指标和权重等,同时为协调上下级审计机构、同级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可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以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强有关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做好技术支撑。由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复杂性,在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时,需要多方协助配合,如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等,以提高审计效率,同时为方便整合分散的自然资源信息,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非常重要,先进完善的信息技术是高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可以大大减少审计的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因此,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们要充分重视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加大信息化管理的投入,例如可以构建相应的网络系统,建立规范标准的自然资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管理和分析相关的自然资源信息,同时,为了使审计的业务模块得到优化,可以集成专业的审计数据库,在其中加入对各个地区实施动态监控自然资源的数据,使不同层级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能够充分共享自然资源信息,在此基础上展开审计工作。

2.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制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针对现有审计人员,加强其有关自然资源领域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快速将其培养成够胜任自然资源审计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可考虑在高等院校开设自然资源会计、自然资源审计等有关的专业课程和方向,培养一批新的专业人才,为今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常态化开展储备足够的人才。

大数据背景下的云审计探讨 第3篇

摘 要:大数据时代,“云”这一概念已经深入到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逐渐形成完整系统的商业模式并影响到了计算机技术以外的各行各业。大数据背景下,“云计算”等概念逐渐被引入并应用到审计过程中去。信息技术与审计过程的融合,使得审计过程产生了许多变化,审计人员也应当转变传统观念,加深对新技术的认识。文章将从大数据、云计算和云审计的基本概念切入,联系理论实际,剖析大数据背景下云审计机制对审计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大数据;云计算;云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3-0087-02

1 金字塔式的云技术支撑分析

根据NIST定义,云计算主要分为三种交付模式:Infrastruct

ure as a Service, 基础设施即服务,简称IaaS,这层的作用是提供虚拟机或者其他资源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

Platform as a Service,平台即服务,简称PaaS,这层的作用是将一个开发平台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

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简称SaaS,这层的作用是将应用作为服务提供给客户。

1.1 基于IaaS模式的技术支撑

该种模式提供完善的计算机基础设施服务,包括虚拟计算机、云存储、防火墙和配置服务等网络基础架构部件。使用费可以按多个标准来计算,比如每个处理器小时、每小时存储的数据(GB)、所用的网络带宽、每小时所用的网络基础架构以及所用的增值服务等。

在云审计机制中,IaaS模式可以为审计机关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包括处理、存储、网络和其它基本的计算资源。各审计机关能够部署和运行所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但不需要管理或控制任何云计算基础设施。

1.2 基于PaaS模式的技术支撑

简单地说,PaaS是可以在上面开发、测试和部署软件的一种平台;这意味着,软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都可以在PaaS上完成。这种服务模式专门面向应用程序的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部署人员和管理员。这项服务提供了开发云SaaS应用程序所需要的一切资源。

PaaS层为上层应用服务提供运行、维护等软件生命周期管理基础服务,为下层基础资源提供资源的各类管理服务。应用运行与维护平台提供业务服务与基础软件部署、运行、维护、升级所需的环境与工具集;综合服务平台为整个云平台提过基础的综合管理服务、综合应用服务、统一用户管理服务、统一权限管理服务、统一消息管理服务和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基础资源管理平台为基础资源层提供资源目录管理服务、数据采集服务、资源调度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

1.3 基于SaaS模式的技术支撑

它是一种通过Internet提供软件的模式,用户无需购买软件,而是向提供商租用基于Web的软件,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不用操心与服务有关的任何问题或麻烦。服务提供商对应用程序享有非常高的管理控制权,负责更新、部署、维护和安全。提供商对应用程序行使最终管辖权。比如说,Gmail就是一种SaaS,谷歌是提供商,我们大众则是消费者。我们对Gmail享有的管理权和用户级控制权非常有限,不过消费者可以通过设置来采取一系列有限的操作,比如启用优先收件箱、签名和撤销发送邮件等。

SaaS层是针对审计业务框架的软件服务集合,实现审计部门业务的核心功能,依赖于底层的PaaS平台构建,并为上层的展现层提供业务支撑。根据审计机关的业务要求,形成各类审计应用服务,并实现各分类下应用的云部署。SaaS层提取了各级审计机关应用系统之间的共性服务,构建专用的应用服务,并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协同。包括服务资源、服务实现和服务内容三个领域的所有业务应用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以上三大云计算交互模式架构为一个相互关联的金字塔型层次堆栈。为了加深理解,我们可将IaaS基础设施比喻为供汽车运输货物的公路,而PaaS则是行驶在道路上的汽车,而被汽车运送的货物人员则可被比作软件和信息(SaaS)。离开PaaS和SaaS,单独的IaaS模式毫无作用,它只能为上一层的资源提供帮助来发挥其生产力。

2 云审计改变了传统审计——基于审计流程的变革 探讨

2.1 审计准备阶段变革

审计准备指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其中审计计划的制定是审计流程中贯彻始终的一项工作,我们将重点对云审计机制下审计计划的实施进行分析。

在计划制定前,审计人员需要对被审单位作出一定的情况了解。在现行审计业务中,有很大比例的事务所在实际操作中淡化了对于审计前期调查的这部分工作。在云审计机制下,这一程序的开展将会变得更加智能化与动态化,只要通过云平台上的数据库,就可以对被审单位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及运行,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在云审计模式下,审计计划将变得更加智能化与动态化,随着审计项目的开展,审计计划实时可以做出动态调整,虚拟服务器将根据项目进展判定审计计划需要做大幅度调整时,云平台会向会计师事务所端与被审单位端下单预警指令,项目服务人与企业财务经理收到预警信号后及时做出反馈,发动审计沟通信号,在云端对审计计划进行调整。

2.2 审计实施流程变革

以往审计模式中,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协调配合的过程,另一面则是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延伸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即审计人员自身实施审查与取证的过程。这个阶段在整个审计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审计人员的任何一点疏忽,均有可能增加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成本,甚至造成整个审计项目的失败。

在现阶段审计实务中,检查更多的依赖于对于纸质资料的审核,如销售租赁合同、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合同证件等。在云审计模式下,这些文件将统一以电子形式被放置在云平台上,并在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对其真伪进行识别,防止企业伪造篡改。

在云审计模式下,像现金盘点、存货盘点、长期资产盘点等程序可通过远程实现。并且云审计模式具有非间断性,企业可以实时利用云平台进行日常管理,使得审计程序可以通过云端在任何时间点开展,而对于审计数据的分析与重新计算也将更加智能化,审计人员只需在数据库中提取所需基本数据资源输入公式或代码即可自动生成计算分析结果。

同时在现阶段审计实务中,由于审计人员精力不足以及成本效益原则等条件限制,审计抽样多遵循重要性水平进行部分抽样。在大数据时代下,“样本=总体”将可能成为现实。由于云技术的高效率运行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全体样本举行测试,而不是仅仅局限与重要性水平的部门核查。

2.3 审计终结流程变革

在传统审计模式下,审计终结阶段是指实施阶段结束以后,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形成书面审计底稿和报告初稿,经三级复核后形成最终审计报告,并将有关文件整理归档的全过程。在此方法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收集数据这一过程花费审计人员大量精力,影响其分析判断过程,从而对审计报告质量产生影响。

而在云审计机制下,因为网络的虚拟化、无边界性质,使得云审计系统及审计数据都面临较多的安全问题,因此,大数据下的审计必须由单纯的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发表审计意见拓展到对大数据的安全性发表意见,其中包括对数据服务供应商,及数据搜集处理中的安全性发表意见。云审计机制下,审计人员在进行数据整理、加工时,更需要对云审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

从上可以看出,云审计机制下,审计平台更侧重于对被审计方财务信息系统及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监控,对公司资金资产进行动态跟踪,对云提供商进行安全性检测,并着重实现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抓变为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与远程审计相结合。

3 大数据下云审计带来的挑战

3.1 综合人才十分稀缺

在从传统审计模式向云审计机制改变的过程中,迫切需要一批同时掌握财会、审计及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而现阶段审计模式下,大部分审计人员仅仅只具备财会、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对于信息技术方面的技能大多数近局限于Office办公软件。专业人员所具有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及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云审计”机制建设的需要。而社会上大多数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又通常缺乏相关的审计及财会知识。而对于只熟悉传统审计操作模式的审计人员来说,学习并适应传统审计转向云审计这一重大变革下带来的专业知识换代和业务能力创新,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挑战。因此,当前阶段为我国的审计队伍培养一批掌握财会专业技能和审计业务知识,了解云计算的运行方式并具有一定的云平台机操作能力,能对云审计系统加以设计和维护的综合性人才十分重要。

3.2 数据流通安全存疑

在云审计机制下,审计数据大多数是来源于“云”中的电子数据,数据经过“云”服务器的存储、运算,并最终以电子审计证据的形式所交付。与传统审计不同,这些数据在“云”中的各个节点传递输送,信息的来源并不完全处于同一节点,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单位并不能完全保证原始数据的可靠性。同时,数据在输送交付过程中有很大的风险被篡改。在云审计系统中,各方都需要加强对云审计系统中的内部管理,加强对数字化数据的审查,防止其被恶意篡改或非法输入,确保审计数据信息的真实可靠、合法合规。

3.3 存在信息保密问题

大数据时代,审计各方在云中形成了一个整体,审计方和被审计方都将审计数据统一放置在云平台上。在将审计数据从被审计单位的存储设备传送到“云”服务器以及下载审计数据时,数据可能会有泄露的风险,而一旦发生数据泄露将会对包括鉴证结构、被审计方、广大投资者等信息相关者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因此云审计机制中,审计信息的保密工作有两个注意点:第一是要注重在“云”中存储的安全;第二是要防止审计信息被第三方所获取。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对审计信息保密进行责任到位,因为即使是审计人员无意为之,泄露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是很大的。如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并加以防范,保障审计信息不被泄露也是云审计面临的一个挑战。

参考文献:

云审计背景下内部审计的变革与思考 第4篇

一、云审计平台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一)数据采集能力得到改善。

为了履行审计职责,增加企业价值,审计人员需要采集包括外部环境信息、企业内部作业信息、财务信息在内的大量数据用于分析。受传统手工采集方式的限制,采集这些数据的速度慢、时间长,并且容易出现遗漏、错误等情形,严重影响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在现代云审计平台上,计算机能够自动、适时采集数据,不仅显著改善了数据采集的速度,而且能够采集到被定期覆盖的计算机存储数据。

1. 适时收集审计证据。

内部审计的转型促使审计重心从财务审计向风险审计、经营业绩审计延伸,事后审计向事前、审中审计推进。审计人员通过对经营业务的事前、事中审计,及时识别、评估和监测各类风险,事先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避免外部风险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云审计平台适时采集数据的特性为审计人员连续监控企业经营风险提供了可能。该平台通过互联网联结到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行业信息数据库等信息系统之中,适时从这些信息系统之中采集审计所需的数据,连续跟踪企业经营动态及各类风险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 拓宽审计证据的收集渠道和收集方式。

在内部控制薄弱或存在舞弊的企业,审计人员经常从多种渠道收集证据进行相互印证,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但是,在采用手工收集证据的情形下,从多个渠道收集证据将会显著增加审计成本。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审计人员通常从可靠性相对更高的单一渠道收集证据。云审计平台的出现,使得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审计证据变得更加容易,审计证据更充分,审计结论更可靠。如2014年,青岛市采用投资业务审计云平台开展审计,该平台除了收集预算、合同、工程图等书面文件验证业务的真实性外,还借助视频监控、鹰眼测量、地理信息、联网审计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全天候监控,快速分析海量数据和锁定疑点,及时识别虚假资料,大幅提高了审计效率和质量,为政府投资项目审减工程款3.1亿元。

(二)大数据处理能力不断增强。

在大数据背景下,审计人员每天接收大量来自企业外部、内部的各类数据。这些数据具有数量大、种类多、价值密度低的特点,需要审计人员借助云审计平台开展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工作,将大数据进行“提纯”,生成对审计人员具有价值的信息。云审计平台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开展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识别出企业在财务报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1. 风险趋势分析。

审计人员可以在云审计平台上对适时取得的行业数据、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开展趋势分析。开展趋势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过去的发展趋势,监测和评估宏观环境风险以及企业内部的日常经营风险,预测风险未来的发展变化并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审计人员分析整个行业的收入、成本及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寻找外部机会,识别行业风险;二是对比不同对象之间的发展趋势,检查两者之间的发展趋势的背离情况及其原因,以确定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或识别企业重大风险。如审计人员将企业的作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行业的成本变动趋势进行对比,以评价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的优势与劣势。再如将企业的产品售量变动趋势与运费变动趋势进行比较,以发现企业运输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或会计核算可能存在的错误。

2. 风险等级划分。

现代审计要求审计人员以风险为导向,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前开展初步风险评估,初步确定可能存在决策失误、管理漏洞、重大错报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领域,锁定审计重点。由于企业的重大风险领域通常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在传统方式下,审计人员通常根据相关知识和经验确定风险影响因素,然后根据各个因素逐一推测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在云审计平台上,审计人员可以借助因子分析法、logtit回归分析、神经网络分析、聚类分析等统计技术,直接测评多种风险因素共同引发重大风险的可能性,从而确定企业风险的等级。

3. 搜寻问题领域。

除了对企业总体风险进行评估外,内部审计经常需要识别隐藏在经营活动中的舞弊风险、管理漏洞或经营风险。这些风险一般难以察觉,审计人员需要根据经营业务及内部控制的特点将某业务细分为若干类,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细类业务加以比较、分析,精准识别存在异常现象的细类业务,从而揭示出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风险。如保险公司将保险客户按赔偿金额、赔偿次数、赔偿时间进行分类,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保险客户。再如,将采购业务分为已审准和未经审批两大类,分析未经审批采购业务的共性及其原因,从而识别可能存在的舞弊。

业务细分前需要采集反映经营业务属性的各类数据,如业务发生时间、审批人、客户名称、关联方关系等等,采用传统手工方式采集这些数据存在很大困难,而云审计平台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4. 重新构建决策信息。

内部审计在进行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需要收集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而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提供外部信息使用者所需的财务会计信息,难以满足审计人员的信息需求。这就要求内部审计根据审计目的,采集业务数据对信息进行重建,生成管理会计信息。云审计平台的数据查询、数据处理功能能够有效帮助审计人员提取相关业务数据,生成管理决策、业绩评价所需要的信息,从而正确评价企业的管理能力。

(三)审计效率显著提高。

云审计在数据查询、数据分类、科目汇总等方面的效率远远超出手工审计,这将有助于内部审计从繁琐的数据处理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开展分析性程序,识别和测评重大风险,提高内部审计的价值。如2012年,南京市全市审计系统启动数字化审计平台的建设,实施联网审计,逐步将全市主要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行业数据纳入审计平台,显著提升了审计人员的效率,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实现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的全面审计。再如,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为了确保税收足额征收,在2014年大力开发应用模块审计,由“人查”变为“机查”,极大地提高了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审计方式出现改变。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一般采用“自上而下”的审计方式,即审计人员从总体层面开始对企业风险进行评估,然后开展具体业务层面的审计,该方式较好地平衡了审计的效率与效果。随着云审计平台的出现,经营业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成本不断降低,审计人员可以直接在云审计平台上对具体经营业务进行适时监控,识别和预测重大风险,开展自下而上的风险审计。因此,在云审计平台上,内部审计可以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计业务,促使审计质量得到的不断提升。

(五)审计业务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

为了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传统审计主要采用就地审计方式,即上级审计部门委派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开展现场审计。云审计平台出现后,审计人员能够远离现场开展审计业务活动。同时,审计人员之间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果的远程适时交换。这就客观上为处于不同地点、不同层级的审计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审计业务提供了可能,这将有助于审计业务的开展突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和组织方式,实现组织内部的各审计部门之间的联合审计。

二、内部审计变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云审计平台能够有效改善审计的效果和效率,提升内部审计的增值能力,是内部审计开展自身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但从目前的情形看,内部审计机构在云审计平台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

(一)应用云审计平台的能力不足。

当前,我国内部审计部门还不能有效运用云审计平台开展审计业务,根本原因在于绝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不熟悉大数据的处理技术,难以驾驭云审计平台。在此情形下,审计人员对云平台建设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依然乐于采用传统审计技术和方法开展审计工作。而另外一些大企业为了开展云审计,从企业外面招聘了一些熟悉大数据处理的成员,但这些员工不太熟悉审计原理,难以有效挖掘出对审计有价值的重要信息,影响了云审计平台效用的发挥。

(二)云审计平台的数据采集受限。

为了快速、适时采集外部信息,云审计平台需要与企业外部的关联单位进行联网。如审计云平台与开户银行信息系统、企业进出口信息查询系统、房屋产权信息系统等外部系统联网。然而,云审计平台与外部单位信息平台联网存在一定的障碍:一是信息保密问题。外部单位可能基于信息保密或者信息安全的原因,不同意与企业进行联网。二是数据库兼容问题。外部单位数据库与云审计平台数据库不相兼容,导致数据采集和数据转换困难。

(三)审计软件的功能不足。

云审计平台需要应用审计软件对大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因此,这些审计软件应当嵌入必要的数据挖掘工具,如回归分析、神经网络分析、数据包络分析、层次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聚类分析等。但是,我国当前流行的审计软件在功能方面主要偏重于查询、科目汇总、编制工作底稿等基础性工作,在数据分析方面主要是一些简单的账龄分析、科目分析等,缺乏必要的大型应用工具对大数据开展挖掘和分析工作,这将不利于审计人员有效识别企业风险,发现管理漏洞。

(四)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足。

我国一些国有大企业或事业单位虽然设有内部审计部门,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得到管理层足够重视,导致内审部门的人员配置不足,独立性较差,难以充分发挥其监督和服务职能。在此情形下,在企业内部开展云审计平台建设能否创造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基于收益和风险的考虑,企业管理层缺乏推动云审计平台建设的动力。

三、推动云审计平台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内部审计的业务培训与业绩考核。

在大数据背景下,内部审计需要不断更新和充实现代审计技术,掌握大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政府、内部审计协会、企业三方应当通力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对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云审计培训,努力提升审计人员在大数据背景下的胜任能力。为了确保内部审计培训效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业绩考评体系,定期评价内部审计在大数据背景下的胜任能力,并施以适当的奖惩,这将有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学习动机。(2)内审部门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以及审计人员的工作胜任能力,选派适当人选参加云审计培训学习,提升部门的业务水平。(3)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的云审计培训活动。审计培训机构应定期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在云审计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

(二)循序渐进开展云审计平台建设。

云审计平台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包括硬件、软件、审计人才培训、组织设计、信息安全等方面建设。企业管理层需要全面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云审计平台。首先,在企业内部完善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和人员配置,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为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其次,切实转换内部审计的职能,从财务审计转到以风险审计、绩效审计为中心的审计业务,开展管理咨询和建议,提升内部审计的价值。再次,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利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展绩效审计、风险审计,改善审计人员应用审计软件的水平,提高审计效率。最后,建立云审计平台,减少审计人员收集证据的时间,充分发挥审计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潜能,开展风险监测和业绩评价,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改善。

(三)加强国家对云审计平台建设的支持。

企业云审计平台的建设牵涉到企业与外部单位之间的联网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通过法律和制度进行协调和规范,以及技术方面的创新和完善。

国家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立法,协调各方关系,明确互联网信息网络上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鼓励软件开发企业加大对审计软件投入与研发,提高软件质量。政府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监管,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1]Kuhn,J.R.,S.G.Sutton.Learning from World Com:Implications for fraud detection through continuous assurance[J].Journal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in Accounting,2006,(3).

[2]梁秀根,黄邓秋,蔡赟,魏连涛,梁国平.持续审计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J].中国内部审计,2015,(12).

[3]John Ott,Andrew Mac Leod,Kevin Mar Fan.Computer-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Value of Data Mining for Corporate Auditors[J].Information System Control Journal,2008,(3).

[4]陈伟,Smieliauskas W.云计算环境下的联网审计实现方法探析[J.审计研究,2012,(3).

[5]赖丽珍.基于云审计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生态系统框架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12).

[6]秦荣生.云计算的发展及其对会计、审计的挑战[J].当代财经,2013,(1).

[7]蒋立茹.“云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路径探索---基于“云审计”平台的构建[J].商业会计,2015,(11).

[8]牛艳芳,薛岩,孟祥雨.云计算环境下的审计业务模式变革研究[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4,(4).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5篇

(一)公众参与治理是实现“善治”的必经之路。国家治理的目标取向是实现良好的治理(“善治”),即可以避免“无效治理”并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众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善治的实现有赖于公众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要求公众的积极参与,其基础就是公民社会。正如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在《何谓善治?》中所指出的,治理成为善治的必要条件是腐败被减为最小程度,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少数人的看法以及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并且该机构提出的善治的八个主要特征,即本质上是参与、具有公信力、积极回应、公平和包容、方向上达成共识、透明、有效用和效率、法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公民治理理论强调的就是公众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公众应当在公共行政中扮演积极的角色,而建立面向公众、民众本位的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全球改革的浪潮。现阶段,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也把公众积极参与作为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环节。

公众参与治理理念强调的是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各类主体的潜力和能动作用,让公众积极参与到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中,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应能充分享有公共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实现公众角色的实质性转变,即从过去的“象征性参与”到“真正的公众参与”的转变。实现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同时也伴随着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和职能的不断转变,即从低效率政府向更高效率的政府的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过度管制政府向授权分权政府的转变,以及从不透明政府向透明政府的转变。

(二)公众参与性是国家审计职能的拓展方向。 善治下的政府是讲求效率和效能的政府、是公民广泛参与的政府。在国家治理迈向“善治”的过程中,作为国家治理大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审计,其职能的发挥有着更广阔的空间。

传统的国家审计职能主要定位于经济监督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这是审计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履行的是一种监督国家财政的职能,这种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决定一个单位的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并对此发表意见。对公共部门进行传统的财务审计及合法合规性审计是大多数政府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能。自20世纪70年代后,公众已经不仅仅关心政府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使用上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更进一步关心资金、资源使用上是否“用得合理、用得经济”,国家审计也因此摆脱了单纯的财政财务审计的约束和局限,既关注审查政府和公共部门业务活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同时也要审查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工作是否实现了既定的目标,评价工作的效果与成效。对公共权力机关的评价不仅以其是否遵循规则和程序来衡量,更以其是否完成或达成结果来衡量,国家审计的职能从对政府及公共部门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逐步转向对其取得的绩效(“3E”)进行审计。以美国审计署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至今,该署从事的财务审计比例则占到了90%。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公众参与治理和服务型政府理念在西方国家的逐步兴起,作为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面向政府和公共部门这些特定对象的国家审计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多的时代内涵。在公众参与治理的时代,以“3E”为特征的绩效审计已不能满足公众对国家审计职能定位的期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3E”审计执行主体是由政府审计机关来执行的,主体是一元而非多元的;二是参与方限于审计机关和被审计部门,而不是包括社会公众和中介机构等在内的多方参与;三是审计机关在审计标准上过于强调了数量性,对与公众利益攸关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关注不足;四是在审计信息结果反馈上,公众只是被告知而不能直接参与到对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问责中。提高公众参与性是国家审计职能的一个重要演进趋势和发展方向,是对公众参与治理背景下绩效审计职能的丰富和完善,是国家治理在迈向“善治”进程中的必然结果。公众参与治理理念直接促进了对绩效审计职能的重新审视和拓展,这是一个公共行政模式由“权利至上”发展到“责任至上”的进化历程,其核心特征是对政府绩效及其责任的高度关注。它强调的是公众的知情权、政府透明度以及政府可问责性,产生的基础则源于公众的自主意识、批判精神、利益表达和主动参与精神。

二、公众参与治理背景下国家审计职能有效发挥的实现路径

在我国培育发展公民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已成为必然之举。各级审计机关应在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过程中把公众作为重要的参与者,依法、理性、有序地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审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努力构建起公众参与国家审计工作的方式、渠道和机制,让公众不仅仅成为国家审计工作的“审视者”、“评价者”,同时还可以担当“指导者”、“建设者”的重要角色,这既有助于国家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也有助于国家审计更好地推动和服务国家治理。

(一)审计内容上应更贴近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 我国国家审计的最终目标是维护好全体公众的根本利益,与之相对应,审计工作应把社会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列入重点内容,在审计项目选择上侧重于那些最能反映公众需求、对公众利益影响广泛的项目。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公平、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已成为社会公众非常关切的问题,和社会公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这些领域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工作,既能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同时也是对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有力保障。

(二)在审计程序上积极吸收社会公众的意见。各级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国家审计职能的执行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主动吸引公众参与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中,包括审计目标的确定、审计方案的拟定、审计数据信息的收集、审计技术的选择、审计意见的反馈等等,虚心接受包括专家、企业、民间组织、个人以及媒体部门在内的不同方面利益主体的意见,充分利用调研座谈、听证、网络和新闻媒体公示等各种形式,搭建起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的平台和渠道。公众直接参与到审计工作的决策和执行环节,也是其监督审计部门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监督审计部门是否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是否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审计,这有利于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树立审计监督的权威性,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三)建立起审计结果信息公告和反馈机制。积极有效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保障政治民主和公共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可以让政府内部监督变为社会监督,并将审计执法纳入公众监督的视野。审计机关不仅要重视审计结果信息向社会公众的传递,同时还应关注公众对审计结果信息的反馈情况。审计结果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本身就是公众和审计机关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和影响的双向过程。各级审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安排专业人员把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的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加工,并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研究如何将反馈信息运用于审计工作的各个流程环节中去。

(作者单位:审计署南京特派办)

全流通背景下对审计的思考 第6篇

由于历史原因和中国特殊国情,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股权结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 在建立资本市场之初我国将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并限制非流通股的流通。股权分置造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的不公平现象。为保证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我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开始进入全流通时代。

Choi和Wong (2005) 研究发现, 各国制度的差异影响了审计师作用的发挥。由此可见, 审计机制作用的发挥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是分不开的, 当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发生变化时, 可能会影响审计机制作用的发挥。本文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在此背景下对审计进行了思考, 同时对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国资本市场逐渐进入了全流通时代。四年多的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一) 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由冲突向趋同过渡

股权分置下, 资本市场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是一个不公平的且利益与风险不对称的市场。首先, 流通股股东要以相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更高的成本来获取相同的股票。但是在分配股利的时候, 每一股所分到的股利却是相等的, 这就造成了同股不同价, 同股不同权的不公平局面。其次, 流通股股东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因为, 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主要是靠市场价格的变动而获取的。非流通股由于不能流通, 其股东的利益与市场价格无关, 而是主要来源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

在股权分置改革后, 资本市场将进入全流通时代, 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都能上市流通, 大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将都与市场价格有关, 利益来源趋于一致。这将驱使大股东们更关心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及质量。

(二) 并购行为将更为频繁

股权分置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国家对企业的控制权。在股权分置背景下, 非流通股股东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 而不能完全流通, 以保证所有权的稳定。通过并购与反并购争夺公司控制权的现象很少出现于中国证券市场之上。

进入全流通时代后, 这一局面将被打破。由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份都是流通的, 且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股权分置下相比有所降低, 当上市公司股价下降时, 将会引起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频繁且激烈的并购与反并购行为。

(三) 发行制度的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前, 《公司法》和《证券法》均规定, 新股发行价格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由于当时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尚不成熟, 市场机制不完善, 买方不能对卖方构成有效约束, 出于保护投资者目的, 证监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主要采用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方式管理新股价格。并在发行时将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全流通发行制度下, 全体股票上市流通, 只是按照原有股东与机构股东需要承诺一定的禁售期, 在这之后, 股票即可上市流通。并在新股发行价格上取消了须经监管部门核准的规定, 推出了询价制度, 采用发达市场通行的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三、全流通背景下对审计的思考

股权分置改革后, 我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使得审计机制存在的制度环境发生了变化, 从而影响了审计机制作用的发挥。

(一) 全流通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刘峰等 (2004) 研究表明, 股权分置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选择事务所的主要动机是降低成本, 上市公司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控股股东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 其主要靠内部交易等来实现自身利益。在此情况下, 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大, 越有利于控股股东最大化自身利益。因此, 在股权分置背景下, 控股股东和其控制下的上市公司缺乏动力去聘请高质量审计师来控制代理成本与传递公司价值信息的。

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股票市场价格对控股股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同时也提高了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全流通下, 股东更关心二级市场的股价, 同时也将注意力从内部交易上转移到公司质量上来, 上市公司有更强的动力通过信息机制向市场传递自身价值, 因此, 对高质量的审计有更高的需求。

另外, 在全流通发行制度下, 新股发行价格不须再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 发行价格受到同期市场的影响之外, 更多的是受到公司质量的影响。其中, 公司的质量包括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公司信息的透明度越高, 就能获得越高的发行价格, 即透明度溢价。而高质量的审计能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使得公司的股票获得更好的发行价格。全流通背景下, 公司更重视其市场价值, 因此会更有动力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 以向市场提供更可靠、更公允的信息, 传递其对自身资产的信心, 防止市场对公司价值的错误估计, 同时获得更高的市场定价。

(二) 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使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在全流通背景下, 上市公司对高质量的审计具有更强的需求动机, 这就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审计市场上的竞争必将变得更为激烈。向来作为高质量审计代表的四大将因为其更能满足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而使得其原本较大的审计市场份额可能进一步扩大。在目前审计需求较为稳定的市场下, 四大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 一方面会使得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四大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另一方面则会因留给我国事务所的市场份额缩小, 使得在这一市场上执业的事务所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进入全流通时代, 并购行为变得频繁, 伴随着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频繁变更, 随之而来的将是事务所将面临频繁变更的压力。与股权分置时代相比, 上市公司与事务所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下的审计市场相比, 全流通时代的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更高的改聘风险。当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时, 在任注册会计师将为继续受聘与其他的事务所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

(三) 全流通对事务所独立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后, 股权会变得较为分散。在这种情况下, 中小股东无精力行使监督权, 而大股东之间则因为股权相差不大而存在“搭便车”的行为, 这使得内部人控制更为严重。虽说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应由董事会提名, 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股东都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使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 事务所的聘任权实质上掌握在董事会手中。导致了经理人员是被审者的同时, 也是审计的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 保持审计的公正性、保证自身的公正性。

(四) 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增大

全流通背景下, 大股东和管理层都有强烈的动机披露虚假信息, 这使得注册会计师面临更大的审计风险。

对于大股东来说, 全流通后, 股价的波动将直接影响股东的价值, 因此, 上市公司会十分重视股价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而市盈率和每股收益是决定股价的核心指标。大股东有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披露虚假信息, 提高每股收益, 使得股价上升来实现最大收益;对于高管人员来说, 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了股权激励计划后, 可能会导致管理人员为获得更多股票而进行盈余管理行为、披露虚假信息、进行内部交易。

股东和管理人员同时存在强烈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时, 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大大增加, 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压力也更大。在政府日益强化对审计机构审计质量监管的市场条件下, 事务所必将承担更大的执业风险。

(五) 全流通背景下, 法律环境对审计需求的影响

在审计的本质理论中, 保险理论认为, 审计能为投资者提供某种形式的保险, 在发生审计失败或经营失败时事务所能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由此而产生的审计需求称为审计保险需求。

在全流通背景下,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事务所能够成为诉讼的对象, 但是证券业诉讼法和赔偿制度都还未完善, 即使是发生了审计失败或是经营失败, 事务所所面临的赔偿责任不大, 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也很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使得保险需求的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四、对策与建议

为使审计机制更好的发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 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针对对全流通背景下审计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 事务所必须不断提高执业能力与声誉

进入全流通时代后, 上市公司对事务所的选择不再简单的以减少成本为标准, 他们更多的是追求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只有不断的提高执业能力, 提高在上市公司心目中的形象, 使自己成为高质量审计的代名词, 才能获得更多的客户, 在激烈竞争的审计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坚定不移的执行“做大做强”的战略

全流通背景下, 由于一方面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的增加, 另一方面是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再总是相对稳定, 使得我国事务所与国际四大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更具竞争力, 我们应该坚定不移的执行“做大做强”的战略。

做大做强应是实质上的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应该重视所与所之间文化、业务、人力资源等的融合, 而不仅仅是组织机构形式上的合并, 只有实质上的合并才能实现规模效益, 才能提供更高的审计质量, 从而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三) 改革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我国现行的实质上是由管理人员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制度很难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 也很难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因此, 必须改革我国现行的事务所聘任制度, 建立起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聘任审计机构的聘任制度。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使其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有同等地位, 专门负责审计机构的聘任与解聘、以及公司审计实务的管理, 以保证审计能提供更可靠、更公允的会计信息。

(四)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强化风险意识

全流通背景下, 大股东和高管人员都有强烈的报告虚假信息的动机, 这使得审计师将会面对更复杂的审计环境, 面临更高的风险。在这样的环境下,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强化风险意识, 建立起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 以减小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五) 完善法律制度, 加大惩罚力度

我国已颁布了新的证券法, 我们应该不断完善该法的实施细则, 健全证券诉讼程序和赔偿制度, 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高违约成本, 从而真正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并为审计保险需求提供法律依据,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摘要:全流通的制度背景必定会对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讨论了全流通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再在全流通制度背景的基础上对审计进行思考, 最后针对全流通对审计的影响及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全流通,审计,建议

参考文献

[1]周昌仕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全流通条件下的虚假信息披露会计之友2007, 1176-77

[2]曾湃股权全流通下上市公司有效治理体系的构建途径经济管理2007.9

[3]聂繁薇, 栾莹辉全流通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其治理分析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 846-47

[4]陈章波全流通的治理效应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06, 5118-119

[5]曾德军股权全流通下上市公司代理问题及治理研究商场现代化2006, 678-79

[6]葛效宏全流通下国有上市公司代理权问题解析齐鲁论坛2008, 310-13

[7]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财贸经济2006, 224-31

[8]吴晓求股权流动性分裂的八大危害财贸经济2004, 549-54

[9]劳春南浅谈全流通时代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商业会计2007, 213-14

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碳审计问题研究 第7篇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碳审计

碳审计就是针对生产过程、生活过程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影响的审计行为。碳审计作为环境审计的一部分,简单地说就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政府和企业在履行碳排放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检查和鉴证,是对碳排放管理活动及其成果进行独立性监督和评价的一种行为。

中共十八大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美丽中国。十八大还指出要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国家相继启动“五省八市”低碳经济试点、“七省市”碳交易试点,低碳正在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发展方向和方式,由此可见,在我国开展碳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研究现状

2003年,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使之成为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随后,2009年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08—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详细阐述了针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应该采取的低碳措施,并且英国环境委员会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该报告是第一份详细的碳审计报告,虽然报告中的一些建议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对我国发展碳审计还是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内学者袁珺(2011)也指出英国的碳排放交易,只有经过第三方独立鉴证后的碳排放额度才能登记、余额才能转让,以保证交易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公正性。Eric(2010)研究发现美国在进行碳审计时,将二氧化碳确认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将排放源分为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两种,因此美国将碳审计的重点放在汽车、房产和生活方式三个方面。Moloney、Horne和Fien(2010)认为碳审计有助于实现人们的行为转变到系统转变,进而实现到低碳社会的过渡。

2. 国内研究现状

碳审计在我国起步比较晚,因此文献的数量比较少,整体数量不足40篇。国内学者关于碳审计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1)基于国际视角,总结国外先进的碳审计理论和实务。卢相君、唐楷(2011)通过总结英国和美国碳审计方法,对我国实施碳审计提出一些建议;王爱国(2012)详细阐述了国外学者对低碳经济审计特点和属性的研究,为国内低碳经济审计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王凡(2011)在其文章中对英国碳审计发展史作了详细阐述,从审计动因、目标和内容三个方面探讨了英国碳审计框架,对我国碳审计发展有一定的启示作用。(2)对我国碳审计框架和现状、对策进行研究。金珺(2011)对碳审计的框架进行了探讨;李兆东(2010)、欧阳弘毅(2011)、陈燕燕(2010)等对碳审计的动因、目标、内容和现状及对策等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对国内探索发展完整的碳审计理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3)从具体行业出发探讨碳审计的发展。杨渝蓉(2011)介绍了水泥行业;钱英莲(2010)介绍了煤炭行业审计方案的设计;王斯颖、何兴邦等学者(2010)介绍了建筑行业,说明了建筑行业实施碳审计的原则和流程。

三、我国碳审计发展现状及问题

从我国碳审计发展现状来看,碳审计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尚处于概念和理论模糊的状态。

1. 尚未建立完善、全面的碳审计组织和互动模式

从理论上来说,碳审计的审计主体应该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的有机结合。但我国碳审计侧重于对低碳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说明目前的碳审计模式还是典型的政府审计为主导,民间审计参与程度低的状态。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的总数达到2257.9万户,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审计的力量对企业进行碳审计很难覆盖全部的企业,无法保证审计的效果和可信度,也无法达到全方位监督和控制碳排放的目的。就我国现实状况来看,目前采取内部审计的企业仅仅30余家。对于企业来说,仅依靠政府审计而放弃内部审计,就等于放弃了对环境审计的自我监督机制,会使得碳审计的整体效果弱化。

2. 碳审计的标准和依据缺乏

我国碳审计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企业进行碳排放和碳审计相关工作的指引文件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财会[2010]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虽然我国各部门在积极地推广碳审计的实施,我国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排放)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并要求环保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排放)排放总量指标分配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政府环境信息。但是我国并未出台完整、充分的碳审计准则。由于缺乏充分的审计准则,碳审计过程就缺乏依据,无法建立如传统审计一样层次分明、结构健全、流程规范、内容完整的审计体系。

3. 碳审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

随着低碳绿色转型的推进和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将会催生碳资产管理师、碳交易师、碳审计师等低碳职业的发展。传统的注册会计师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人士(文科居多),对于涉及机械、化工、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知识(碳审计需要)十分匮乏,迫切需要理工科的专业人士加入,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士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我国碳审计发展的对策

1. 建立“三位一体”的碳审计模式

首先可以借鉴国外环境审计将强制性外部审计和自愿性内部审计结合的审计方式,建立我国以政府审计为主,企业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为辅的“三位一体”审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在宏观上主导,对企业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和统一方法的监督,促使企业增强碳审计意识,认识到其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开展内部碳审计作为日常的工作范畴。其次国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或者将难度较大的碳审计项目以立项的方式交给民间审计机构,同时提供指导和协助。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民间的低碳审计工作的效率高于政府的低碳审计,因此有效地鼓励、扶植和培育独立自主的民间低碳审计力量是提高碳审计效果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途径。

2. 制定统一、完善的碳审计准则

我国碳审计准则严重缺失,而碳审计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审计体制、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我国应该加速制定与碳审计相关的法律,为碳审计工作提供专业保障。首先要修订现有的相关法律,例如《审计法》、《低碳保护法》等,增加与碳审计有关的内容。其次可以征收与碳排放相关的税种,如二氧化硫税、垃圾税、固体废物税、水污染税、噪声税等,也可以对温室气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相应的惩罚,通过这样的硬性条例加强企业对碳减排的社会责任,达到监管目的。(2)研究借鉴外国碳审计准则成果,构建我国的碳审计准则体系。碳审计工作需要一套完备且专业的审计准则,来规范管理碳审计师的碳审计操作。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将其分为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3)建立统一的碳审计评价体系,提供可以依循、易操作的碳审计评价体系,方便全国开展统一的碳审计。(4)加强碳效益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一方面政府应该将低碳指标正式纳入官员绩效考核机制中,建立有效的碳审计问责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碳减排监督和评估机制,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公众对政府碳审计、企业碳审计和民间碳审计进行有效督查。

3. 培养复合型的碳审计人才

根据环境管理体系(ISO14011)低碳审核指南———低碳审核员资格要求,碳审计准则对碳审核员的资格要求,既不能与传统的审计人员要求简单重复,也不能完全另立门户。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技术、交叉性学科的综合能力。因此,应当对碳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与碳减排相关的法律法规,碳审计的内容、方法,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以及国际国内最新动态等。培训模式可选用现场培训和网络授课。培训方式可选择高校内办班、市场专业培训机构办班、专业审计机构内办班等。培训教师应聘请具有实际碳审计工作经验且经过一定专业考核,得到权威组织认证的碳审计师、国内国际上专门从事碳审计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国内和国外相关机构成员等。

参考文献

[1].王爱国.国外的碳审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审计研究,2012(5).

[2] .刘惠萍,王爱国.我国碳审计的推进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3(6).

[3] .赵放.关于我国碳审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J].审计研究,2014(4).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8篇

“大数据”(BIG DATA),或称巨量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大到无法利用现行主流软件工具,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收集、分析、处理转化成为帮助决策者决策可用的信息。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认为大数据是为了更经济、更有效地从高频率、大容量、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而设计的新一代架构和技术,用它来描述和定义信息爆炸时代产生的海量数据,并命名与之相关的技术发展与创新。新西兰审计长普罗维斯特女士在全球审计领导人会商机制会议总结时指出:大数据审计应成为国家审计捍卫公共利益、开展高效问责的一柄“利剑”;同时,未来的国家审计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作用。

审计机关只有加强对大数据的研究,提高驾驭大数据的能力,才能完善财政审计的动态监督机制,通过对疑点的监控预警,强化预算执行的事中审计,确保违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宏观经济形势做出更及时、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实现审计监督机制的重大变革。以后的审计工作不仅要能够处理、分析数据,更要能够驾驭数据,充分、及时地从大量繁杂的数据中,辨认出问题疑点,进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内部控制。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给现代审计提供了新的技术和方法,在此环境下要求审计相关组织和人员对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内容与特征熟悉把握,才能使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审计实时监督平台目前在各项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必要大力推动和构建审计实时监督平台体系,促使全面覆盖实时监督,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出现,大数据吸引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加里金(2012)说:这是一场革命,庞大的数据资源使得各个领域开始了量化进程,无论学术界、商界还是政府,所有领域都将开始这种进程。大数据时代在改变传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技术与方法同时还促使人们思维方式的改变,这些转变对人们理解和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技术和方法带来冲击。

云计算的产生,大数据环境审计下,对于审计的方法技术等又是大的冲击,云审计服务的设计如何在社会、经济和信息化的审计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进行变革,因此在云计算、大数据环境下,审计将会运用云审计技术,协同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进行信息的大整合,那么构建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管理平台势在必行。

2 联网实时监督体系平台的构建

2.1 监督体系平台构建的进展情况

目前各市积极探索审计监管体制改革,全力构建审计监督“一张网”平台体系,一张网分别是审计监督指挥中心;联网实时审计中心;审计数据中心。从而构建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审计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涵盖各被审计单位的大数据环境下的联网实时审计,通过前移审计关口、在线分析和过程监督,跨部门比对和资源共享,与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向管理部门和联网单位提示风险。

武汉市审计局目前已联网的156家单位(涵盖了政府部门和重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他们已采集这些单位的财务系统数据,以及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非税收入、银行账户、税务、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行政审批、低保、残疾人、社会保险、工商、户籍、车辆等业务系统数据。

具体来说,由计算机及审计业务骨干组成的数据分析团队,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方法,将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数字化,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财政、部门预算、地税、社保、公积金等多个行业的审计模型。今后,审计模型还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用这些审计模型,对156家联网单位进行批量审计,对同期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分析;对跨行业、跨系统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和印证,验证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就能很快查找和锁定审计疑点线索。

这就是具有实时和大数据特点的新型审计模式。各地审计局今年开展的审计项目,通过组建数据分析团队,运用联网大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全部实现了带着疑点线索去现场审计,这种方式已成为各地审计的新常态。

截止目前,共完成现场核查疑点单位30个、下达疑点核查函25个、涉及疑点问题单位150个;出具整改建议函3份、核查说明2份,61个单位纠正了违规行为,联网实时审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2 审计实时监督体系平台的创建

(1)平台的构建需要通过三个方面去实现联网实时审计。

一是联网逐步涵盖被审计单位。目前,审计系统已与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核销、非税收入、银行账户管理、税务、政府采购、土地出让金、产权交易、交易市场、行政审批、低保、卫生、残疾人、社保、工商、户籍、车辆、婚姻登记等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联网,16个区县审计部门全部实现与区县财政部门的网络连通,11个区县与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联网。

二是开发审计监督“一张网”。建设审计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审计监督指挥中心、联网实时审计中心和审计数据中心。目前,“一张网”系统开始部署、调试,进入用户测试阶段,已实现对联网单位数据采集的自动抓取、清理、转换、开发完成了财政、地税、社保等6个行业566个审计分析模型,实现了部分审计经验的转换。10月份“一张网”系统上线运行,将实现联网、审计和人员统一指挥。

三是利用联网数据开展实时审计。通过分析整合联网数据资源,筛查审计疑点和线索,为现场审计准确锁定问题提供数据支撑;创立“无项目”审计模式,通过设立审计主题和内容,对联网数据进行远程批量分析处理,查找“异常”,并通过向联网单位出具疑点核查函或现场核查进行问题确认;建立审计模型自动执行模式。开展实时监控,实现了过程监控和动态预警。

3 大数据审计在实践中的应用

在大数据背景下,武汉市审计局利用数据分析创新审计思路和方法,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初步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构建“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同时依托审计数据平台,综合利用财务与业务数据,历史与当期数据、深入挖掘,揭示深层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在反腐、改革总所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3.1 大数据助推审计全覆盖

要实现全覆盖,必须创新审计方法,近年的大数据审计在对象上,做到纳入预算收支单位无遗漏,在内容上,做到涵盖单位或项目的全部财政收支无死角。特别是在公款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中,如果采取传统方法只能选择10余家预算单位进行抽审。而借助数字化审计手段,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市本级300多家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从2014年开始连续两年对60家一级预算单位公款支出、公款消费审计,通过数据分析,对违反“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审计核查,督促部门纠正和整改,规范开支行为,节约公共资金,促进制度的出台和完善。

3.2 大数据审计实现深度挖掘

我们以多级数据、部门之间数据分析为平台,利用大数据摸清资金“最后一公里”走向。在涉农、科技资金专项审计中,横向通过企业项目、补助资金、参保人数、营业收入、税收缴纳情况的数据分析,以及企业获取不同项目的补助资金和补助总数,纵向利用市区财政之间的联动分析、末端跟踪等,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数据发现审计线索进行核查。分析发现企业多头申报项目、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在税收数据大集中审计,将地税与房产、国土部门的数据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应缴未缴、拖欠税款等问题。通过追回被骗取资金或补交税款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绩效,增加财政收入,强化追责问责力度。

3.3 大数据审计推进制度完善

大数据审计不仅可以通过对相关领域长年累月形成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出某种群体行为的共同特点,提示某种社会现象的潜在规律,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关键依据,同时还可以评估政府政策的实施效果,从而帮助政府不断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比如在对社会保障审计中利用社保各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重复参保的现象;在廉租房审计中,通过车管所车辆、房产以及公积金缴费信息等跨部门数据的关联分析,发现不符合承租标准的人员。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针对存在问题,督促部门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推动政策不断完善,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9篇

一、我国政府审计的特性由特殊的制度环境决定

新中国的政府审计始于1983年, 经过20多年, 我国政府审计的侧重点大致经历了从严肃财经纪律 (党的十四大前) , 到健全宏观管理体制 (十四大) , 再到权力制约 (十六大) 的转变过程。由于我国审计相对年轻, 因此在政府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方法技术、审计内容和审计法制建设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明显的差距, 时至今日, 建立在这种差距之上所表现出的政府审计的特性已完全根植于制度环境, 也因此表现出对体制、制度等环境的被动适应。

我国审计机关设在政府, 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审计署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 同时也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 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国家政体实行多党制, 追求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以实现权力的制衡相区别, 我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党中央和国务院是两大核心权力部门, 作为经济监督部门, 设在国务院下是我国审计机关的现实选择。这种制度对审计体制、预算管理体制产生影响, 进而影响到政府审计的重心、独立性以及审计组织形式、审计效果等方面。鉴于此, 我国目前审计机关的重点也不能像美国那样, 立即去从事政府安全和政府责任方面的审计工作, 而只能是为政府服务, 为经济发展服务。

但是从长远看, 随着民主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 无论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司法型、独立型、行政型、立法型等审计体制, 还是在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现有的审计制度, 我国审计理念和体制的突破和改革都无疑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特别是在我国转型期内, 审计改革担负“护航过渡”的重要责任, 因此适应转型期过渡特征是审计改革的唯一方向。

二、我国转型期内审计环境的过渡特征

(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改革开放30年来, 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初步实现了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 但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欠完善, 仍然存在着体制性、机制性的深层障碍。特别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同时, 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所衍生的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竞争、财政资源调配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我国审计在转型期必须面对的全新挑战。

(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亟待深化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比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滞后,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府职能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作为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审计机关, 在转型期内必须面对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的历史趋势, 这是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成为新时期审计战略发展方向的内在要求和驱动力。

(三) 经济和社会结构性问题纷繁冗杂

经济转轨时期“双轨制”存在的内在冲突和矛盾的积累, 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对市场失灵、市场缺陷驾御能力有限等具有过渡性的特殊原因, 使得国有经济结构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国有企业改革仍未妥善完成, 社会公共事业和垄断事业改革严重滞后, 地域间、行业间、城乡间贫富差距问题日益凸显, 造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困境, 决定了转型期内我国在有限审计资源条件下, 审计任务的爆发性增长。

(四) 国家发展战略性调整的全面实施

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讲, 我国所处的转型期是前一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转轨期的衍生阶段, 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问题和矛盾不断积累、不断显露和激化、不断解决的攻坚阶段, 生态环境、经济安全问题以及民生等众多补偿性问题是转型期的核心内容,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党和国家战略的不断成熟和实施, 为我国转型期搭建承上启下之梯, 也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方向。

三、审计理念的主动性转变和发展

审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 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 在环境相对复杂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内, 应结合相关的过渡性特征, 寻求主动性的适应和自我完善, 一方面保证转型期审计工作的科学有效, 另一方面以重塑审计理念为契机, 为进一步的审计体制改革减负增力。

(一) 关注经济安全, 发挥“免疫”功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个公平有序的外部环境, 没有健全有效的审计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 就不可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在我国体制转型的过程中, 中央集中控制权逐渐向部门和地方政府分权, 使部门和地方政府有了较以前更大的自由量度权, 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刘家义审计长指出, “现代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民主法治的产物, 是推动民主法治的工具, 是国家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首先, 审计部门应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使命, 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放在审计工作极其重要的位置, 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它的监督功能, 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资金不被侵蚀、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保障, 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作好国家的“经济卫士”。其次, 审计部门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要突出发挥好预防性作用, 主要体现在预防、提示和抵御三种方式上。将传统审计的事后审计为主逐渐向注重事前、事中审计转换。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做到全过程控制, 防范风险, 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从根本上预防和抵制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 将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事件扼杀在萌芽当中, 最大程度地节约社会资源。

(二) 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并重

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 保证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 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要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审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 也应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审计理念从重审计监督轻审计服务向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工作方针, 围绕经济搞审计, 跳出审计看经济,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微观入手, 从宏观着眼,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 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注重发现管理体制、制度层面的问题, 加强宏观调控措施落实, 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 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并重

随着经济发展目标的转换, 我国的审计职能逐渐向内控管理延伸, 向效益审计延伸,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仅仅是现代审计最基础的职能。所谓效益审计, 就是以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 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就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审查, 收集和整理有关审计证据, 以判断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评价经济效益的开发和利用途径及其实现程度。效益审计的提出实际是重视审计服务的体现, 是审计服务于经济大局的体现。审计不再局限于过去简单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而是把视野跳出来, 站在宏观的高度上, 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寻找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 分析是否有效利用资源、合理使用国有资金, 是否做到“经济、效率、效果”, 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 树立民本审计观

以人为本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经济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物质基础和保证, 以人为本又是经济建设的目的。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 要实现从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向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转变;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以经济转型为根本, 带动社会、生态、文化全面转型, 改善民生。审计机关要着重加强对教育资金、卫生资金、社保资金、“三农”资金、资源与环保等方面的审计, 有效解决在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关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关注效率与公平, 关注生态资源环境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种种不协调的问题。

(五) 促进和谐审计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我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和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 应该充分利用审计机关的自身优势,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 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那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 惩治腐败, 伸张正义。在审计项目的选择和审计范围的选定上着重考虑民生问题、资源环境等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些因素。其次, 在审计内部大家团结协作、相互信任, 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人、法、技”建设, 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竞争机制, 使审计机关呈现人人争优创新、个个奋发向上的格局。提高审计质量, 坚持原则, 诚信立审, 廉洁从审, 提升审计机关的社会形象。与审计对象和谐相处, 听取对方意见, 加强沟通, 相互谅解, 理性地处理问题。对于审计出的问题, 与被审计单位一起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 构建和谐的审计关系。

摘要:我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的特性, 也因此决定了在经济政治改革过程中转变审计理念和体制的同步性。在转型期, 我国审计环境在经济体制、政府职能、社会结构、国家战略等各个方面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一定的过渡特征, 因此, 审计理念应主动地向经济安全与责任、服务职能、效益审计、民本审计、和谐审计等方向寻求转变。

关键词:转型期,审计理念,主动性适应,转变

参考文献

[1]李映辉, 闫树瑞.“十一五”期间我国审计环境与审计战略分析[J].审计月刊, 2008, (8) :9-10.

[2]廖红, 闵春霞.论我国政府审计的几大关系[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5) :68-76.

[3]顾瑜杰, 胡俊刚.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J].中国审计报, 2008, (4) .

[4]孙连昌.审计要树立“三观理念”[J].中国审计报, 2006, (7) .

连续审计背景下论文 第10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政府环境审计,问责

党在十七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战略高度。“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举措,而政府环境审计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重要制度。2014年4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指出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2015年9月份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环境审计提供了依据。

一、文献回顾:政府环境审计的起源

1969年,美国审计署对美国本土“水污染控制项目”的审计,是环境审计制度作为一种污染治理工具的开始。其后的50年,美国对水资源、空气、森林以及人类污染等众多项目进行了环境审计。1992年,世界审计组织在埃及开罗第15届大会上发表的《开罗宣言》,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审计作为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共同任务,具体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我国的环境审计发展较晚,20世纪90年代审计署提出资源环境审计,审计署下设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负责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进行审计。

政府环境审计是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审计,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产生基础是公共受托责任的确立。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第25条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学者认为政府经济的审计范围主要应集中在财务收支与财经法纪等微观经济责任,不便进一步扩大(许义生,2002);部分学者认为,需要关注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责任乃至社会责任(蔡春和陈晓媛,2007);马志娟和韦小泉(2014)认为,由于生态环境是一个公共资源,会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干涉是必要的,政府通过制定各种环保法规和标准,进行适当的环保资金投入和政策激励来保护环境,因此,政府背负着经济责任与环境保护双重责任。我国环保部正在积极探索和推动环境审计制度建设,已经选定甘肃兰州为环境审计试点城市,从政府环境履责合规、绩效和财务三个方面进行审计,力图从环境政策制定、实施、监控和评估等整个生命周期来评价兰州市环境保护的履责成效,提升环保工作效率(中国环境报,2015-3-6)。

二、理论框架:政府环境审计的内涵与要素界定

(一)政府环境审计的内涵

2001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认为,“政府环境审计是指国家审计署对政府或企事业等单位的环境管理以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工作。”李明辉和刘笑霞(2012)认为,从本质上说,环境审计属于审计的一个分支,环境审计核心是独立的审计人员收集充分适当的环境证据,评价被审计的环境管理活动以及相关的认定与既定政策法规或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周曦(2011)认为,政府环境审计是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内受托的基本和阶段性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涵盖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可见,除了经济责任,政府部门具有受托环境责任,而政府环境审计正是基于公共受托环境责任产生的,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政府领导干部、国企负责人和环保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并在需要时提出改进建议或追究责任意见的一项审计工作。

(二)政府环境审计的要素界定

1.政府环境审计的主体

政府环境审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署,这样才能保障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审计署权威性高,可以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对审计客体做出的与环境相关的决策、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由于环境审计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需要审计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比如注册会计师、环境科技专家、环境项目评估师和公共政策专家等,满足环境审计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并接受后续职业教育,提高审计胜任能力。

2.政府环境审计的客体

政府环境审计的客体是对辖区环境负有受托保护责任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具体包括环保政策和措施的制定者、承担管理监督职能的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的财政部门与各类基建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及生产性企业等环境治理者等。他们有权制定或影响环境政策法规,有权监督或控制其他部门的环境行为,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对环境产生影响。

3.政府环境审计的内容

政府环境审计的内容是政府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政府环境责任可以分为三种:(1)决策责任,政府负有避免决策失误、从源头控制环境问题的责任。具体而言,招商引资决策、产业规划决策等过程中充分进行环评,或根据中央环保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环境政策、规定或措施;(2)执行责任,指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或相关政策的情况。具体而言,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环保工程、污染治理或生态工程项目,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落实污染付费制度等;(3)监管责任,政府负有强有力监督企业贯彻环保政策责任。具体而言,环保部门要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监察制度。

4.政府环境审计的依据

审计依据可以规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是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并出具报告的准绳。政府环境审计应根据我国的审计实践,以《环境保护法》及与之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项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度为依据,如《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等为依据。

5.政府环境审计的职能

控制和创新是政府环境审计的两大职能。首先,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环境行为控制,纠正偏差,完成环境目标;其次,向领导干部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使他们的环境管理行为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趋于一致,发挥其创新功能。控制功能具有被动性、事后性和防御性特点,创新功能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特点,就像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审计“免疫系统论”。两个功能相互补充,使得政府环境审计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实施路径:推行政府环境审计的具体做法

(一)明确政府环境审计内容,细化政府环境责任

1.政府环境决策责任审计

决策责任至关重要,其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大局,政府必须主动承担前瞻性的责任,从源头预防环境问题。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审查各级政府部门在规划经济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兴办建设项目时,是否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因素;在制定本地区的环境政策或法规时,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是否与本地区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等;是否利于贯彻执行。

2.政府环境执行责任审计

执行责任包括节能减排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工作的履行情况与重大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分配和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等。对于节能减排资金的审计,要关注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分析其效益性。确保资金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分配使用;在规定期限内拨付资金;到期足额拨付;对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督促按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对于重大环境治理项目的审计,关注专项资金是否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对环保资金跟踪管理,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现金;是否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是否存在套取项目资金、规划不合理、破坏环境等问题;是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标准等。

3.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审计

许多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都与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或政府不作为有关。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履行好监督和管理职能。重点审查监管部门(包括环保、水利、农林、发改委以及财政等部门)履行环境管理、服务与监督责任的情况;审查责任分工的科学合理性;审查组织设置的有效性;审查环境监管手段的科学性等。

(二)优化政府环境审计方法,量化政府环境责任

环境责任审计是审计与环境责任的交叉学科,传统的审计方法(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等)固然对取证有效,但是,由于环境审计的特殊性,我们需要探索使用新的生态价值补偿标准确认方法进行审计,比如机会成本法、资产价值法、人力资本法、恢复费用法、防护费用法、调查评价法等,来更好评价环境责任。

在审计方式的选择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互结合,注重采用先进的环境在线监测方法,比如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排污监测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等,监控项目的实施过程,实时收集环境信息第一手资料,及时提出评价意见。还可以通过构建综合性的环境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指标体系的设置要注意约束与激励机制的结合、对环境考评与对人员考评的结合、统一目标与分类实施的结合以及客观与主观评价相结合。

(三)协调多元问责主体,追究政府环境责任

根据我国的情况,问责主体有四类,且各有优劣。其一,审计机关建议问责,审计机关具有一定处理处罚权,但非常有限;其二,监察机关依法问责,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其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民意问责,需要建立有效的公民参与问责的途径;其四,新闻媒体公开舆论问责,可以为问责提供信息来源,但没有处罚权。各个问责主体应当在明确各自分工的基础上,优劣互补,协作配合,以更好的发挥政府环境责任问责。在问责过程中,要注意将虚无的“集体问责”、“部门问责”转化为切实的“个人问责”。还可以通过设置“环境责任追踪卡”,将其放入主要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中,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年度考核或者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环境责任问责程序如下:一是审计署对政府环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环境责任审计报告;二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定中心根据审计报告、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出具环境责任鉴定书,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内容和大小;三是根据环境的责任大小,分别移交行政部门、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五是问责主体做出书面处理决定后送达当事人,并告诉当事人依法享有复核权利;六是在专门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公示处理结果,听取反馈;七是追踪审计单位的整改状况及当事人的后续表现。

参考文献

[1]许义生.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2(05).

[2]马志娟.韦小泉.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与问责路径研究[J].审计研究,2014(06).

上一篇:具体构建下一篇:学生主动提问